公司档案管理实施细则

2024-07-23

公司档案管理实施细则(精选8篇)

1.公司档案管理实施细则 篇一

某供电分公司线损管理实施细则(试行)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线损率是反映公司系统规划、设计、生产技术和经营管理水平的一项重要综合技术经济指标,为规范公司线损管理,根据国家能源部《电力网电能损耗管理规定》、《国家电网公司电力网电能损耗管理规定》、《县级供电企业电能损耗规范化管理标准》和集团公司《线损管理(试行)办法》要求,结合市公司实际,特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公司所属各县分公司都要重视并加强线损管理工作,认真贯彻执行本实施细则等文件的各项规定,各级运行管理单位应根据本细则制定适用于本级线损管理的实施细则,明确线损管理的职能、内容与要求。结合公司创一流工作的要求以及本单位工作实际,建立有利于节约能源、降低损耗、增加效益、适用本公司生产运行的管理机制,加强电网的规划设计以及配电网升级改造工作,改善电网结构,改进经营管理和线损管理工作,实现电网经济运行,努力降低电网电能损耗,完成公司下达的线损率计划和降损目标。

第三条 本标准适用于某供电分公司线损管理工作。

第二章 管理职责

第四条 为加强对线损工作的领导和管理,市公司成立线损管理领导小组,组长由分管安全生产副总经理担任,副组长由分管市场营销副总经理担任,成员由生产技术部、市场营销部、计

划基建部、安全监察部、调度中心负责人以及相关专责组成。

第五条 线损管理领导小组职责

1、负责研究落实上级有关节能及线损管理的法律、法规、方针、政策和管理制度、办法、监督、检查贯彻执行情况。

2、负责审批各县公司有关线损管理制度、线损指标分解及考核方案。

3、定期召开线损分析例会,分析线损完成情况及线损管理过程中存在的问题,研究制定整改措施,并监督、检查有关部门整改实施。

4、审查某分公司及隶属单位线损管理制度和实施细则,认真考核各单位线损工作完成情况。

5、协调处理各单位、各部门之间的线损管理权责关系、问题。

第六条 生产技术部职责

1、生产技术部为线损管理归口部门,设置线损管理岗位并配置线损管理专责人,负责公司线损全面综合管理工作。

2、负责分解下达(编制)各县分公司年度分区、分压、分线指标计划,制定近期和中期控制目标并组织落实。

3、负责贯彻集团公司颁发的有关线损管理工作的规定、制度和本级线损分析、预测、检查、总结、评比以及理论线损计算工作。

4、负责组织编制中低压节能降损措施建议计划。

5、负责制定公司线损管理实施细则及考核办法,指导县公司建立健全线损管理体系,规范线损管理工作。

6、负责无功补偿设备的管理工作,统计分析供电电压合格率,合理配置无功补偿设备和调压设备。

7、负责电网停电检修计划的制定,做好供电设备的计划检修工作,监督检查检修质量。

8、负责变电站的站用电管理,做好变电站的母线不平衡电量的统计、分析工作。

第七条 市场营销部职责

1、根据集团公司各级电网的经营状况、电力电量交易情况,制定符合市公司实际的电力营销管理政策和办法。

2、负责用电营销管理,定期组织开展营业普查和反窃电活动,确保进一步降低管理线损。

3、负责电能计量管理,按照《计量法》、检定规程和集团公司程序文件和质量文件要求,提高计量检定人员工作水平。

4、负责全公司10kV及以上专线和专变用户损耗管理。第八条 计划基建部职责

1、负责在公司电网的规划和建设中,完善电网结构,科学经济布置输电网电源点,合理配置无功补偿设备。

2、负责推广应用节能新设备、新技术,将降损率作为经济技术指标之一,确保提高电网经济运行水平。

3、负责组织新建变电站、新增线路的变损、线损审查工作。第九条 安全监察部职责

1、宣传贯彻电力设施和电能保护方面的法律、法规。

2、受理对违反电力设施和电能保护法律、法规行为的投诉和举报。

3、负责运行部门经济运行方案、倒闸操作任务、新设备、新技术应用等工作的安全监督审核。

第十条 调度中心职责

1、负责编制电网经济运行方案及有关管理制度。

2、负责组织进行35kV及以上电网的潮流计算工作。

3、负责电网经济运行的日常管理工作,按照电网经济运行方案监督做好电网的经济运行及主变的经济运行工作。

4、指导县级调度所、变电站做好电网经济运行的相关调度和操作任务。

第十一条 县级供电分公司职责

1、执行国家和上级部门颁发的有关节能降损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指令。

2、设置线损管理专(兼)责,负责线损管理工作,按期完成各类线损报表的填报工作,按要求做好各项线损率指标的分析工作。

3、市场营销部负责用电营销管理,定期组织各供电所开展营业普查和反窃电活动,确保进一步降低管理线损。

4、生产技术部负责生产运行管理,按月度统计并考核变电站母线不平衡率和站用变用电量,建立健全相关管理制度。

5、按照上级单位下达的线损率计划指标,分解下达各供电所、10kV馈路、配变台区线损率计划指标,并对指标完成情况进行考核和监督管理。

6、负责电能计量管理,按照《计量法》、检定规程和集团公司程序文件和质量文件要求,提高计量检定人员工作水平。

7、负责辖区内电能计量表计的周期检定及运行管理工作,做好电能表计轮换计划编制工作。

8、负责对故障计量表计,进行分析处理和电量的追补工作,对有问题的电能表,及时进行检定校验。

9、负责公司管辖内10kV及以上专线、专变用户电能损耗管理。

10、建立跟踪抄表制度,监督基层站所的抄表质量。第十二条 电能计量检定所职责

1、按照《电能计量装置管理技术规程》(DL/T448-2000)和计量检定授权的质量文件、程序文件中的具体要求,负责对电能计量装置进行周期轮换和现场检验,以保证电能计量数据的准确性。按期送检标准器,根据集团公司计量中心量值溯源的要求,保证量值传递的准确可靠。

2、负责配变台区考核总表计量箱、用电客户计量箱钥匙、电能表铅封钳领用管理,并建立健全相关管理制度。

3、负责开展对公司用于考核和用电客户的计量装置现场检定管理工作,核对检定原始记录是否与实际相符、倍率是否准确,减少内部责任差错和违章用电,降低管理线损。

4、计量检定人员必须坚持公正、公开、公平的原则,不得违反计量检定工作流程,不得随意变更电能表和互感器的各种校验参数和校验误差,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严格按照质量管理文件要求和相关计量检定规程开展检定工作。

5、现场测试校验人员应严格按照现场测试、校验规定,在

安装地点进行电能计量装置的误差校验,客观公正地反映实测数据。

第十三条 供电所职责

1、根据上级部门下达的线损率计划指标,负责制定本所的线损指标完成措施并落实。

2、负责编制辖区内用电检查和营业普查计划,定期组织开展用电检查和营业普查工作,及时停运空载变压器、组织查处窃电等各项工作,并做好用电检查和营业普查的季度、年度工作总结,建立健全相应的记录台帐资料。

3、负责节能降损新技术、新设备的推广及应用。

4、负责管辖维护供电线路、配电台区、计量装置的运行维护,确保降低供电设备损耗。

5、积极配合上级单位营业普查工作,加强供电线路和设备的巡视,对违章用电、窃电行为及时制止、取证和上报。

6、严格按照规定的抄表时间、抄表路线、抄表序号,按期实抄电表。

第十四条 变电站职责

1、负责月末24日按期准确抄报变电站各馈路及站用变电能表电量数据。

2、110kV以下变电站母线电量不平衡率不应超过±2%,变电站值班员按月度进行各电压等级母线电量平衡计算、统计分析上报工作。

3、负责各电压等级PT检修停运期间,影响计量装置少计电量的估算、统计和分析。

第三章 线损指标

第十五条 线损率指标:

1、综合线损率 2、35kV及以上电网综合线损率 3、35kV及以上单条线路线损率 4、10kV综合线损率 5、10kV单条线路线损率 6、0.4kV低压综合线损率 7、0.4kV配变台区线损率(详见附件1)

第十六条 线损管理小指标

1、变电所站用变用电量

2、母线电量不平衡率

3、功率因数

4、电容器投运率

5、综合电压合格率

6、电能表周期轮换率

7、电能表修调前检验率

8、电能表修调前检验合格率

9、电能表现场检验合格率

10、计量故障差错率

11、电能表实抄率

12、电量差错率

13、配电变压器三相负荷不平衡率

14、抄表例日抄见售电量的比重(%)

第四章 线损统计与分析

第十七条 县公司应按照线损“分压、分区、分线、分台区”管理原则实行定期统计和定量分析。定期统计指分月度、季度、年度统计;定量分析指做到分电压等级、分区域、分线路、分台区进行分析。

第十八条 线损统计基本报表及要求

1、各级线损管理单位按照职责分工,填报以下报表:综合线损统计报表;月度综合线损统计报表;35kV-110kV线损统计报表;0.4kV-10kV线损统计报表;10kV线损统计报表(月度);10kV线损统计报表(累计);0.4kV配变台区线损统计报表;线损小指标报表(详见附表1-8)。

2、各级线损管理单位每月应按时报送线损统计报表,报表数据要真实准确,县公司每月20日前完成数据平台数据上传和报表报送工作。

3、各单位要建立线损定期分析制度,并按月度、季度、半年、全年进行分析总结,公布线损率完成情况。对发现的问题及时纠正,总结经验,制定降损措施,对线损率波动较大的原因要及时进行分析,并上报市公司。

4、线损分析的主要内容包括:

4.1 指标完成情况及对比分析,包括同比、环比、与计划值比和与理论线损比较。

4.2 要对线损波动原因进行分析,并提出需要采取的降损措 8

施。

4.3 按电压等级将无损电量的用户专线、专变等相应的售电量扣除后进行统计分析,通过真实的数据分析及时纠正存在的问题,提升线损管理水平。

4.4 35kV及以上电网线损应按电压等级、分线路进行分析,10kV及以下配电网线损应按电压等级、分线路、分台区进行分析,掌握线损电量的组成类别,找出薄弱环节,明确降损的主攻方向,并分别与其相对应的理论线损率进行比较,分析线损电量升降的原因,制定降损的实施措施。

第五章 电能计量管理

第十九条 电能计量装置的设置原则及技术要求:

1、发电厂(水电站)的关口电能计量装置,原则上设置在资产分界点或经双方确定的上网点<自发电厂(水电站)设置在输电线路出口位置>。

2、按分压、分区、分线、分台区线损考核原则和要求装设计量装置。

3、对新建变电站、新装大用户、配变考核和电网电量关口计量装置表计,要具有远传功能,原来不具有此功能的此类表计,应逐步进行改造,以适应公司新“两型两化”管理的需要。

4、对一般客户,要装设具有防窃电功能且便于抄表的计量装置,推广使用电子式电能表,逐步在城镇、小区等“一户一表”较集中区域实施集抄系统改造工作。

第二十条 电能表质量控制:设计部门要根据集团公司《10kV 9

及以下配电网工程典型设计》的电能计量装置典型设计相关要求进行设计,合理选择确定表计型号、容量、变比配置。采购或物资公司配送的电能表要进行首次检定,首检合格率不低于95%。

第二十一条 电能表安装质量控制:电能计量装置的装设地点、安装队伍、安装条件及精确度,要按照《电能计量装置技术管理规程》(DL448—2000)规定执行。电能表运输必须具有防震措施,凡新装或增装的电能计量装置必须由市场营销部负责,计量检定所安装、运行部门共同验收合格后方能交付使用,交付使用的计量装置必须建立完备的档案。若计量装置精度和二次压降不符合要求,必须进行改造和更换。

第二十二条 电能表校验质量控制:加强计量人员培训,做到持证上岗;校验环境、检定装置符合规程要求;计量检定所制度完善;电能计量检定装置标准器按周期送检,保证量值传递准确。

第二十三条 电能表运行维护质量控制:电能计量装置要按照《电能计量装置管理技术规程》(DL/T448-2000)要求做到周期轮换和现场校验;发电厂(站)和变电站的运行人员应加强对电能计量装置的运行维护管理,110kV以下变电站母线电量不平衡率不超过±2%;用电检查人员要对电能计量装置管理实行重点检查;计量检定所要做好档案、资料管理工作。计量用CT、PT变比变化时,计量检定所应通过工作传递单及时通知运行管理部门,避免漏抄、错抄、少计电量。

第二十四条 规范计量工作流程:按照供电客户整套服务方案其主要包括:业扩报装流程、计量工作票传递流程、营业计量

差错处理流程、客户计量和计费信息变更流程等。

第二十五条 加装防窃电装置(机械锁、带编号封铅、计量装置箱等),其他用户不得自行拆封,不断提高防窃电技术手段。

第六章 技术管理

第二十六条 各级电力调度部门要根据电网的负荷潮流变化及设备技术状况及时调整运行方式,及时停运空载变压器等,实现电网经济运行。

第二十七条 各单位应积极采取各种行之有效的降损措施,重点做好电网规划、缩短供电半径、减少迂回供电、设备选型合理和完善防窃电措施等各项工作。

第二十八条 各单位应制定年度节能降损的技术措施计划,并分别纳入技改、基建、大修等工程项目中安排实施。

第二十九条 根据《陕西省地方电力(集团)有限公司电能质量管理(暂行)办法》、《陕西省地方电力(集团)公司电压无功电力管理办法》、《电力系统电压和无功技术导则》等规定,合理配置无功补偿设备,提高无功设备的运行水平,做到无功分压、分区就地平衡,改善电压质量,降低电能损耗。

第三十条 各级运行管理部门必须定期进行理论线损计算,35kV及以上系统由市分公司生产技术部根据运行方式每年计算一次,10kV及以下系统由市公司生产技术部组织各县公司每两年计算一次。电源点调整、网络结构有重大变化时应及时计算。理论线损计算值要与实际值进行对比,找出管理上和设备上的问

题,有针对性地采取改进措施。

第七章 用电管理

第三十一条 各县分公司必须加强用电管理,建立健全报装接电、抄表、用电检查等营业管理岗位考核办法,减少责任差错,防止窃电和违章用电。各单位都要有计划地开展用电普查,及时发现和纠正由于管理不善造成的电量损失,以降低管理线损。

第三十二条 每月22号至26号为固定抄表例日。对专线、专变和季节性供电的用电客户、配变考核计量、上网发电厂关口计量抄表例日固定为每月24日,每月22至24号抄见售电量之和应占总售电量比重的75%以上,变电站抄表时间统一为每月24日20时,抄表时间应固定不变,如遇春节假日,抄表时间应按市公司市场营销部公布的时间统一抄表。各单位应使每个月的供、售电量尽可能相对应,以减少线损率的波动。

第三十三条 加强计量管理,要制定完善的切实可行的地区电网内电能计量装置的配置、更新与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定期制定与实施电能计量技术改进和新技术推广计划,收集并汇总电能计量技术情报与新产品信息,监督检查新购入计量产品的质量;组织电能计量重大差错和重大窃电案件的调查和处理,并确定向用户退补电量的方法。

第三十四条 加强用电单位无功电力的管理,提高用户无功补偿设备的补偿效果;帮助和督促用户采用集中与分散补偿相结合的方式,合理配置无功补偿设备,使功率因数达到规定标准。

第三十五条 凡实行功率因数调整电费和有可能向系统倒送 12

无功的用电单位,应安装多功能电子式有功、无功电能表。

第三十六条 要加强对并入电网的地方小水电等发电企业的无功管理,已并入电网的小水电等发电企业必须按规定的功率因数监测其有功和无功出力,并对其影响线损率情况进行分析、考核。

第三十七条 变电站站用电严禁向外转供或直接作为本单位办工厂、养殖业等第三产业用电。

第八章 基础管理

第三十八条 线损管理应具备的图纸资料包括主接线图、配网接线图、关口表配置图;运行方式、线损理论计算结果和分析要与实物相符,资料齐全,以备查阅。

第三十九条 用于线损管理、无功电压统计的各类原始依据、线损、无功电压报表要妥善保管,以备检查和查阅,一般应保存五年以上。

第九章 附则

第四十条 本标准执行情况由线损管理领导小组负责检查与考核。

第四十一条 本细则由某供电分公司生产技术部负责解释。第四十二条 本细则自印发之日起执行,原《线损管理办法(试行)》同时废止。

附件1

线损率计算公式

1、综合线损率

综合线损率=[(全网总购电量-全网总售电量)/全网总购电量]×100% 其中:

(1)全网总购电量等于各电压等级的购入电量之和。(2)全网总售电量等于各种受电电压等级的所有用户的售电量以及本企业自用电量之和。2、35kV及以上综合线损率

35kV及以上综合线损率=[(35kV及以上总供电量-35kV及以上总售电量)/35kV及以上总供电量]×100% 其中:

(1)35kV及以上总供电量等于35kV及以上电压等级总购电量。

(2)35kV及以上总售电量等于以下各种电量之和:35kV及以上各级用户(专线户、专变户)售电量、35kV及以上变电站二次侧电量以及向相邻电网经营企业输出电量。3、35kV及以上单条线路线损率

35kV及以上单条线路线损率=[(购电量-售电量)/购电量] ×100% 其中:购电量为本线路首端输入电量之和;售电量为本线路所有输出电量之和。4、10kV综合线损率;

10kV综合线损率=[(10kV总供电量-10kV总售电量)/10kV总供电量]×100%

其中:

(1)10kV总供电量包括:本企业所有10kV公用线路在变电站出口侧电量,通过10kV公用线路购得发电厂上网电量。

(2)10kV总售电量等于以下电量之和:所有10kV公用线路上的专变用户售电量及公用变压器(含农村统管公用变压器、农业变压器)总表抄见电量。5、10kV单条线路线损率;10kV单条线路线损率=[(总购电量-总售电量)/总购电量]×100% 其中:

(1)总购电量为以下电量之和:本条线路10kV受电侧电量,本线路购入电量(小水电或自备电厂直接在10kV线路的干线或分支上并网上网电量)。

(2)总售电量为以下电量之和:本条线路10kV专变用户售电量,10kV公用变(含农村统管公用变压器、农业变压器)总表抄见电量,以10kV电压向相邻电网输(售)出的电量。6、0.4kV低压综合线损率

0.4kV综合线损率=[(低压总供电量-低压总售电量)/低压总供电量]×100% 其中:

(1)低压总供电量等于所有公用配变(含农业排灌公用变压器)总表抄见电量之和。

(2)低压总售电量等于所有低压用户(含低压电力抽水机井、泵站)抄见电量之和。

2.公司档案管理实施细则 篇二

1实施一体化管理的主要做法

1.1强化组织, 统筹推进一体化管理工作

成立新上划县公司一体化管理组织机构, 定期召开协调会议, 解决工作中的热点、难点问题。建立一体化管理协调沟通机制、问题整改销号机制和周工作汇报制度, 确保管理并轨工作平稳有序。组织各专业管理部门编制新上划县公司一体化管理总体工作方案和19个专业工作方案, 经省公司审核批复后印发实施;指导新上划县公司编制一体化管理操作方案, 召开专题会议对操作方案进行审核并批复, 确保一体化管理工作稳步推进。2015年5月初, 新上划县公司一体化管理工作全面进入实施阶段, 各专业管理部门和县公司按照市级工作方案和县级操作方案, 扎实推进一体化管理工作;9月, 总体方案确定的112项一体化管理重点工作任务基本完成, 县公司实现并轨管理;10—11月, 组织各县公司开展“回头看”, 查找管理死角, 补漏纠偏, 进一步优化完善一体化管理工作机制;12月, 组织开展总结评价工作, 分析梳理一体化管理成效, 形成县公司管理同部署、同要求、同检查、同考核的一体化管理常态机制。

1.2实施“一县两公司”整合, 增强县公司综合实力

代管县供电企业上划, 为开展“一县两公司”整合清除了体制上的障碍。张掖供电公司为切实加强和规范新上划县公司管理, 进一步增强县公司综合实力, 按照行政区域属地化管理的原则及营业区域划分, 在充分考虑新上划县公司持续稳定发展的基础上, 按照“由易到难、逐步整合”的原则, 在全省率先开展临泽县、肃南县2个县域的4个县公司的“一县两公司”整合工作。一是工作组织到位。成立“一县两公司”整合领导小组, 确保整合工作有序推进。二是业务移交到位。编制“一县两公司”整合工作总体方案”和人资、运检、营销、后勤等11个专业整合移交方案及工作计划。三是指标管控到位。各专业管理部门提前做好指标预控, 保证各项经营指标不受“一县两公司”整合影响。四是岗位人员到位。按照机构编制管理和定岗定员要求, 明确临泽县、肃南县“一县两公司”整合后的内设机构、主要职责和定岗定员标准。五是技术支持到位。完成入网系统等管理类应用系统, ERP等“七大五小”业务系统账户权限调整, 确保“一县两公司”整合后各项业务有序开展。六是监督管理到位。监察等相关部门充分发挥监督职能, 开展全过程监督保障, 防范工作中的廉政风险和生产经营风险。七是验收评估到位。按照整合方案, 组织人资、营销、运检等专业管理部门开展“一县两公司”整合工作验收评估。

1.3组建供电服务公司, 理顺农电用工关系

由于各县公司农电工工资执行标准不一, 薪酬存在一定差异, 同时各县公司农电工在社会保险、企业年金、住房公积金等方面也存在较大差异, 以及农电用工退休年龄不统一等问题, 给员工队伍稳定带来较大风险。为加强员工队伍建设, 规范农电用工管理, 张掖供电公司结合农电用工管理实际, 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 以业务委托为导向, 按照“统一模式、分步实施、确保稳定”的原则, 依法合规组建和运营供电服务公司, 在全省首家完成供电服务公司的注册组建。2015年11月, 完成供电服务公司委托业务内容确定、工作量及合同金额测算, 并完成448名农电用工人员劳动合同转签工作。供电服务公司的正式运营, 进一步理顺了农电用工关系, 完善了用工管理体系, 实现了一体化和规范化管理, 促进了公司员工队伍健康和谐发展, 全面提高了农电用工管理水平。

1.4深化“两个提升”工程, 提升县公司管理水平

编制“深化县供电企业管理和全面完成乡镇供电所管理提升工作方案”, 对2015年管理提升指标计划进行层层分解, 责任落实到人。深化专业化垂直管理工作机制, 充分发挥专业管理部门的管理职能, 落实专业管理部门对县公司的主体管理责任, 通过多种形式开展覆盖县公司综合管理、生产、营销等各层面、各环节的专项检查和诊断分析, 积极帮助县公司查找工作薄弱环节, 解决存在的突出问题。强化县供电企业和乡镇供电所同业对标管理, 要求各县公司深化三维对标工作, 正确对待对标排名, 把主要精力放在“学经验、查短板、促提升”上来, 加强对先进典型经验的交流学习, 达到“学习借鉴、改进提高”的目的。组织开展地区间、县公司间、县公司内乡镇供电所间以及专业管理部门对口指导的管理帮扶活动, 达到“取长补短、共同提高”目的, 不断提高县公司管理水平。通过深化开展“两个提升”工程, 县公司在发展规划、电网建设、调度运行、运维检修、营销服务、安全生产、信息通信等7个方面的30项量化指标和乡镇供电所在基础管理、人力资源、安全管理、运维检修、供电服务、依法治企等6个方面的25项指标整体完成情况较好, 县公司管理水平得到进一步提升。

2实施一体化管理取得的成效

2.1人财物集约化管理

通过实施一体化管理, 完善县公司机构编制, 创新用工机制, 薪酬分配体系逐步趋同, 绩效考核标准统一, 福利保障更加规范, 队伍建设和基础建设进一步加强, 初步建成了“制度标准规范、专业分工协作、机制运转高效”的人力资源集约管控体系。县公司执行与市公司一致的会计政策, 加强预算管控, 规范核算业务, 强化资金安全, 推进资产精益化管理, 降低了税收风险;县公司推行内部利润管理模式, 进一步提高了公司财力集约化程度。建立健全了县公司仓储配送体系, 物资配送按期到货率达到98%以上, 实现了库存“零积压”;集中管控范围内的物资类采购达到100%, 服务类采购达到90%以上;质量监督工作完成率达到100%, 采购物资质量监督范围达到100%。“四个机制”建设 (集中采购机制、供应保障机制、质量管控机制、风险防控机制) 初步建立, “五种能力” (体系协同运作能力、业务集中管控能力、资源优化配置能力、需求快速响应能力和队伍专业管理能力) 进一步提升, 标准统一、管理规范的县公司物资管理体系初步建成, 实现了县公司物资管理与市公司全面接轨。

2.2“五大体系”协同高效

3.公司档案管理实施细则 篇三

关键词:全面预算管理

0引言

全面预算管理是现代企业战略管理的重要形式,通过预算管理,可以统一经营理念,明确奋斗目标,激发管理动力,增强管理的适应能力以确保提升企业核心竞争力;同时实施预算管理是企业实现财务管理科学化,规范化的重要途径。全面预算把现金流量、利润、投资收益率等指标作为管理的出发点和归宿,强调价值管理和动态控制的统一,为财务管理目标的实现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1集团公司全面预算管理失效原因分析

1.1企业对全面预算的目的认识不清,导致为预算而预算的现象企业实施预算管理是提高企业整体管理水平的重要手段,然而不少企业为了在企业管理水平认定方面得到有关部门和单位的认同,纷纷实施预算管理,并简单地把它当作衡量管理水平高低的标准。所以企业不能只将预算管理作为管理制度的组成部分去填补制度空白,而应将预算管理作为实施企业发展战略的具体手段,使预算管理能有效实施。

1.2预算缺乏企业战略导向性,预算目标短期化许多企业并没有认识到企业战略的重要性,在没有制定公司战略的前提下就编制全面预算,这样会导致注重短期经济活动,忽视长期经营目标,使短期的预算指标与未来公司发展战略和规划相互冲突,各期编制的预算指标衔接性差,全面预算管理常常处于本末倒置的状态,难以取得预期的效果。

1.3全面预算松弛,预算指标有效性差预算松弛表现为蓄意夸大业务活动预计耗用的资源量及作业难度或蓄意压缩业务活动预计产出水平。产生预算松弛的诱因有管理者通过压低产出预算指标,使实际业绩增大以谋取较高的奖励性报酬,争取升迁机会等。

1.4缺乏全面预算管理的组织体系保障全面预算管理工作能否做好,主要依赖组织的保证。但我国企业在全面预算管理过程中,普遍存在缺乏全面预算管理组织体系保障的问题。许多企业的生产销售等基层业务部门并不参加预算的编制过程,这就进一步削弱了预算的科学性和权威性,造成企业预算的软约束,使预算缺乏可操作性:即便预算不脱离实际,没有基层业务人员的参与,在预算执行过程中也会遇到很大的阻力。

1.5预算管理相应的控制和考评机制不健全预算应成为一个系统过程,对其编制、执行、监控和调整都应给予重视,忽略其中任何一个环节都将影响预算作用的发挥。目前,我国企业在全面预算管理中普遍存在重编制、轻执行的现象,在预算编制过程中大都企业集团其涉及面明显缩小,企业对预算的执行并未给予足够的重视。

2集团公司有效实行全面预算管理的措施

2.1树立正确科学的全面预算管理理念企业集团要有效实施全面预算管理,首先要树立正确、科学的理念,即全面预算管理是一种使企业资源取得最佳生产率和获利率的管理模式。这种模式的基础是公司治理结构,起点是企业的发展战略,核心是企业经营管理的全过程。因此,全面预算管理是一种以人为本的集成式管理。它的核心职能就在于对企业的业务流、资金流、信息流和人力资源进行全面整合,通过对财和物的运行方式——资金流和业务流进行事前的规划,并将其按照职权范围落实到相应的责任人身上,从而实现三者的统一。再将业务体系和数量价值体系整合到信息体系中,实现企业运行和管理的高度信息共享化,进而实现“四流”的高效合一。

2_2实现集团战略与预算管理的对接,以预算实现战略思想要实现企业战略与预算管理的对接,必须首先明确两个问题:其一,企业战略必须是具有指导性和可操作性;其二,企业战略与企业预算间的连接关系是清晰的。具体表现在:企业战略决定年度预算导向和预算主指标,即以资产报酬率、资本报酬率、产品毛利率、息税前利润(EBm及其增长率等作为具体目标确定的对象;企业战略决定年度预算目标;企业战略确定预算控制边界。简言之,企业战略与预算间是一种互动关系。战略决定预算,预算支持和修正战略。

2.3用联合确定基数法解决预算松弛问题,预算编制兼顾刚性与弹性原则人是全面预算的制定者、全面预算信息的利用者、全面预算的执行者,也是全面预算制度的被考核者。因此,全面预算管理工作应贯彻“以人为本,关注预算道德”的理念,从员工的价值观念上减少预算松弛的做法。当然,解决预算松弛的根本途径还必须针对全面预算制定过程中出现的信息不对称和过分强调本单位或部门利益等根源性问题。最近国内提出“联合确定基数法”,即将编制全面预算的基数纳入一个委托人与代理人之间的博弈程序,使得代理人自动把实际生产能力或资源耗用量和盘托出,使自报数刚好等于实际数,才能获得最高业绩奖励。

面向市场做预算要求编制的全面预算指标具有一定的弹性,以适应市场的变化。因此,在全面预算的编制和执行过程中必须强调全面预算的刚性原则。贯彻预算的刚性原则要按照严格的程序对全面预算进行调整,对例外事项进行管理,以保证全面预算的准确性和预算控制的有效性。建立和完善预算管理制度,既是预算管理本身的要求,又是将制度从文字落实到行动的前提。一个完善的预算管理体制必须是刚柔兼并的。

2.4构建企业集团多层级预算管理组织体系多层级的法人架构必然要求建立相互关联的多层级预算管理组织体系。多层级的预算管理组织体系具体包括:股东大会、董事会及下属预算管理委员会和预算工作组,三者各司其职,共同完成全面预算管理工作。其中。股东大会是预算的审批机构;董事会及下属预算管理委员会是全面预算管理的决策机构;预算工作组是日常管理和决策执行组织i各责任中心则是具体预算的执行机构。子公司和参股公司分别设立独立的预算管理委员会,负责组织编制和审查批准本企业预算方案,并协调预算的调整、执行、分析和考核。在一级层次的公司中设立预算管理部门,负责组织编制和审查批准本企业预算方案,并协调预算的调整。执行、分析和考核。以此类推,直至公司内所有层级的法人企业都设立相应的全面预算机构。

2.5强化全面预算管理控制和考评环节强化全面预算管理控制和考评环节主要包括:①建立关键业绩考核体系,形成责、权、利相结合的机制。②实施重点业务预算控制和现金流量控制。③加强信息反馈控制。④预算的考评环节。

4.财产保险公司投诉管理实施细则 篇四

为贯彻总公司《客户投诉管理办法》的具体实施,规范客户投诉管理,进一步提升公司的服务品质。特制定本细则。2 适用范围

适用于分公司及所属分支机构投诉业务受理。3 术语和定义 3.1 客户投诉是指公司经营活动中客户认为公司侵犯其合法权益,对公司产品、管理、服务及公司相关部门、公司工作人员行为不满,通过各种渠道,向公司表达其诉求,要求公司予以协调处理的行为。3.2 对客户已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已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的案件,公司已将案件移交司法机关进行处理的案件,不属于本管理办法所称客户投诉的范围。4 职责 4.1 负责客户投诉工作的制度、工作标准和流程的细化、投诉资料的归档、客户满意度调查、投诉处理考核等,包括客户投诉的信息收集及分析、日常监控等; 4.2 负责定期向公司总经理室、各相关职能部门,下级公司传递客户投诉信息; 4.3 4.4 负责客户投诉工作的日常检查、考核、公示和培训;

负责受理客户通过各种途径投诉至分公司的案件,并转至公司相关部门进行具体处理; 4.5 负责在权限内对业务已集中在分公司及所属分支的有关核保核赔等业务方面投诉、总公司授权协助处理投诉的直接处理或转至管理机构进行

协调处理; 4.6 负责在权限内对下级机构上报投诉的协助处理、或转至相关部门协助处理; 4.7 负责客户投诉工作的资料归档、协助客户满意度调查、客户投诉信息收集及分析等; 4.8 4.9 负责定期向公司经理室、各相关部门传递客户投诉信息; 负责受理客户通过各种途径投诉至柜面的案件;

4.10 负责在权限内对柜面受理的辖内投诉、总公司授权协助处理投诉的直接处理或转至相关部门进行协调处理;

4.11 负责及时上报需总公司指导、协助处理的疑难投诉。5 方式与分类 5.1 投诉方式

电话、客户来访、信函、保监会及行业协会转办、传真、网络、短信等方式。5.2 分类

根据投诉内容的性质及严重程度,将投诉件分为倾诉件、一般投诉件、重大投诉件、举报件4类。

5.2.1 倾诉件:投诉内容属公司正常的业务操作范围且符合相关规定,投诉人来电仅为发泄不满情绪且无需作后续处理的投诉件。

5.2.2 一般投诉件:投诉人对公司的产品、业务操作方式、服务态度或技能、承保理赔处理结果等方面提出意见或建议,需要调查核实后予以处理或反馈的投诉件。

5.2.3 重大投诉件:指一件投诉案使公司遭受或可能遭受的直接经济损失在人

民币2万元(含)或等值外币以上的投诉件;投诉到保监局的案件及被媒体曝光的案件等。

5.2.4 举报件:投诉内容涉及公司内部工作人员及与公司经营相关联人员的职务行为,特别是内外勾结进行保险欺诈或内部员工利用职务之便弄虚作假、谋取私利等行为的投诉件。6 处理原则 6.1 6.2 6.3 6.4 6.5 客户满意原则

规范性与灵活性相结合的原则 “一站式”服务原则 及时受理,快速解决的原则 专岗负责和首问责任相结合的原则 工作程序 7.1 记录投诉内容。

使用客户投诉记录表详细地记录客户投诉的全部内容如投诉人、投诉时间、投诉对象、投诉要求等。7.2 判断投诉是否成立。

了解客户投诉的内容后,要判定客户投诉的理由是否充分,投诉要求是否合理。如果投诉不能成立,即可以婉转的方式答复客户,取得客户的谅解,消除误会。7.3 确定投诉处理责任部门。

根据客户投诉的内容,确定相关的具体受理单位和受理负责人。7.4 责任部门分析投诉原因。

查明客户投诉的具体原因及具体造成客户投诉的责任人。

7.5 提出处理方案。

根据调查后的结果及公司相关管理办法制定处理方案。

7.6 提交主管领导批示。

对于客户投诉问题,领导应予以高度重视,主管领导应对投诉处理方案一一过目,及时做出批示。根据实际情况,采取一切可能的措施,挽回已经出现的损失。

7.7 实施处理方案,依照公司相关规定逐级上报,并告知客户处理结果同时收集客户的反馈意见。

7.7.1 对经查明属有效案件的直接责任者和部门主管人员要按照公司相关管理办法进行处理,同时对不及时处理问题造成延误的责任人也要进行追究。

7.7.2 对经查明属无效案件的须向客户阐明事实,解释原因,将处理结果及客户最终意见记录在案。7.8 总结评价。

对投诉处理过程进行总结与综合评价,吸取经验教训,提出改进对策,不断完善企业的经营管理和业务运作,以提高客户服务质量和服务水平,降低投诉率。8 处理时效 8.1 一般投诉件:投诉处理部门应自收到投诉件之时起,1个工作日内与投诉人取得联系,3个工作日内处理完毕; 8.2 重大投诉件:投诉处理部门应自收到投诉件之时起,1个工作日内与投诉人取得联系,5个工作日内处理完毕; 8.3 举报件:由总裁办公室按照信访处理规定处理。保密原则 9.1 投诉受理人员及处理人员在投诉处理过程中所知悉的信息均属保密范围,严禁向与本投诉件处理无关的第三方透露投诉件内容。9.2 投诉受理人员及处理人员应统一建立档案管理相关材料,集中存放相关数据。10 罚则

有下述行为,按公司《员工违规行为处罚办法》相关规定进行处罚。

10.1 录入信息不全或不准确导致投诉无法处理,以及故意不录入投诉件的; 10.2 投诉处理人员在收到投诉件后,未按时效要求主动与客户取得联系或进行处理的,包括客观上不能及时处理但没有主动向投诉管理岗反馈原因或推诿责任的;

5.物流公司日常管理要求及实施细则 篇五

为提升公司形象,确保公司正常运转及资金迅速回笼,配合安吉物流日益严格的管理要求,特制定本细则。

一.运单:

1.自2016年1月1日起,驾驶员在报账时,需提供上次报账及以前未交运单,若有未交运单,暂不予报账,何时交齐,何时报账(质损押单除外).具体措施参考.《实施细则七》

2.若有卸车地与交接单地址不符情况(如交接单要求送宁波,上家或4s店要求卸杭州)一定要及时与公司沟通,听从公司安排.3.交车时一定要提醒收车人盖章,并且章一定要与运单上4s店名称一致.4.装车时一定要仔细检查随车配件与车辆质损情况,避免交车时出现押单.5.如有寄单时一定正确留好公司地址及联系人,有问题及时与公司联系。(运单正反面严禁留存公司地址及联系人.)

二.TSS扫描:

1.承运安吉物流业内业务时,一定要按照要求进行正确的装车、在途、交车扫描操作.不能漏扫和谎扫.2.每天在途扫描需要在上午10:00之前完成,最晚不能超过12:00;装车和交车扫描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扫描.3.手持设备扫描时出现校验未通过或有其他提示扫描不成功的情况时,一定要及时与公司联系!

三.装车迟到及装车质损:

1.驾驶员在接到公司调度或者相关人员装车指令后,一定要合理安排时间,提前半小时到达装车场地(特别是南京/仪征装车),有情况及时与公司反馈.2.驾驶员在装车时,若有质损、带伤发运等情况,一定要进行自我保护,留存签单凭据,或者拍照取证,并及时反馈信息给公司,若有质损或者带伤发运情况未及时反馈公司造成损失者,后果自负!

四.交车、行车安全及规定:

1.驾驶员执行装车指令后,一定要根据要求和公司安排及时、准确交付商品车.2.驾驶员一定要休息好,杜绝疲劳驾驶、超速行驶、酒后驾车等,经常检查大板车车辆情况,按要求对车辆进行保养!(特别是防火,冬天防雾防打滑)

3.驾驶员一定要按照公司规定路线行驶,若有不听从公司安排私自更改路线者,所产生一切扣分、罚款、事故驾驶员自负,并且相关公里数、路桥票按公司安排路线报销.4.驾驶证扣分达九分或以上者,在结束装车指令后,应立即停止营运,上报公司,若有此情况瞒报公司,造成损失者,一切后果自负!

五.私自带车、载人

1.驾驶员在接到公司放空指令,或者在执行运输指令未满载时,严禁私自带车,一经发现,立即辞退,并且没收违规所得!

2.驾驶员在执行公司运输指令时除相关副驾外,严禁私自载人,若有意外,一切后果自负,公司不承担任何责任!

六.商品车偷油及其它影响公司形象和声誉情况:

1.驾驶员必须杜绝此类违法违纪情况发生,一经查实立即开除并且暂扣所有风险金、工资及尾款,情节严重、性质恶劣、严重破坏公司声誉和形象者依法移交相关公安部门!

七.实施细则

1.自承运之日起15日后,未回运单者,提醒一次!

2.自承运之日起30日后,未回运单者,暂扣当月工资30%,何时回齐运单,何时支付剩余工资.(质损押单除外);自承运之日起40日后,未回运单者,暂扣当月全部工资,何时回齐运单,何时支付剩余工资.(质损押单除外).自承运之日起50天后未回单者除暂扣当月全部工资外,处以500元罚款,另每超过1天按每1台/天10元处罚.3.未按要求进行正确装车、在途、交车扫描。按10元/ 台处罚.(若有安吉物流罚款另算)

4.未按公司要求,造成装车延误者每板罚款100元;交车延误者每板罚款500元.(若有安吉物流罚款另算)

5.为公司作出突出贡献者,经公司年度评审,选出3位驾驶员进行表彰,并给予一定奖励(综合年度公里数、KPI质损率、事故率、罚款、岗位胜任能力、日常表现、回单率、OTD)具体奖励如下:

第一名:3000元 第二名:2000元 第三名:1000元

6.对于不能胜任本职工作岗位者,公司会进行约谈、培训。经约谈、培训后仍不能胜任本职工作岗位者降为公司副驾或者解除劳动合同.为确保公司正常运转和高效管理,实现公司与驾驶员双赢!希望各位驾驶员按照上述管理要求严格、认真执行!

本细则自公布之日起实施!

XX物流有限公司

6.公司后勤管理细则 篇六

1、目的作用

后勤部门为公司经营活动既提供了服务又是保障,为了加强管理,使之处于受控状态,特制定本管理细则。

2、管理职责2、1公司后勤部是公司办公室下属部门,一切工作统一听从办公室指挥和调遣,包括后勤物资供应管理、采购过程管理等。

2、2公司各使用部门负责提供采购信息及编制物品需求采购计划,经公司领导审批后,办公室安排后勤部进行采购。

3、后勤部门采购工作范围

由后勤部统一负责采购供应的物资主要包括以下: 3、1生产车间的低值易耗品。如灯泡、清扫工具等。3、2劳动保护用品。如防护手套、工作帽等。

3、3办公用品。如文具、纸张等。

3、4消防用具。如灭火器、消防栓等。

3、5宿命公物。如床、桌、椅等。

3、6食堂用具。包括各种炊具和餐具等。

3、7各种公用物品和公司各种炊具和各类备品。

3、8员工制服、工作服、工作帽等。

4、采购方式4、1定点采购:4、1、1对于消耗量大,采购数量较多,长期需要且较稳定的物资,应尽量实行定采购方式。4、1、2定点采购所选的供应商应对其做好考察、审评工作,应有一定信用,产品质量有保障的公司。4、1、3坚持优胜劣汰的市场准则,不定期进行动态调查,做好供应渠道中后续工作,随时淘汰不合格的供应商。

4、2非定点采购4、2、1对价值低不经常采购以及特殊情况下的急件、特殊物品,可采购非定点采购方式。4、2、2对于这类采购应进行货比三家,选择“性价比”好的公司进行购买。

以上各类物资的采购、供应,需经过部门提出申请,经总经理批准后,由办公室下达采购指示,后勤部方可进行采购。

5、供应计划5、1后勤部接到办公室的采购指示后,应事先了解仓库库存情况,根据仓库库存情况,分清物资数量,采购的先后急缓,但必须于最短的时间进行采购,最长时间不得超过3天,必须采购到位进行供应。5、2各类物资到公司后,进行各类物资的验收入库进仓库帐,检验合格后并通知使用部门进行领用。

5、3对验收不合格的物品由采购人员负责办理退换。

6、结算付款6、1属于定点采购方式的,采取月结月清的方式。由供贷方和公司

双方核算本月内发生的单据数额。并取双方认可便可通知财务部付款。

6、2每次供货商送货到公司,经验收后公司使用部门或办公室必须在供货商的《送货单》上签字认可,以便月底进行核算。如果验收不合格公司任何部门不得在供货商的《送货单》上签字,如果是退货,则与入库单数应相同。

6、3每月月底后勤部和各部门,将验收签字确认的各类《送货单》采购单,办公室统一核算。

7.公司档案管理实施细则 篇七

上市公司滥用募集资金的事件屡屡发生,特别是2006年以后,由于股市行情看好,一些上市公司把大量资金投入股市,而不是发展主业,违背了在募集资金说明中的承诺。中国证监会2007年3月专门发出文件,明令禁止上市公司挪用募集资金参与新股配售、申购,或用于股票及其衍生品种或可转换债券等的交易。当时,证监会还要求要“强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自觉维护公司资产安全的责任”。一些公司滥用募集资金已经达到肆无忌惮的地步,某上市公司竟挪用1.4亿元募集资金为职工建宿舍。《细则》的出台既是针对深交所上市的中小企业,也是对所有上市公司发出一个明确信号。以下对《细则》进行解读,并分析其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二、细则中值得关注的五个变化

(一)募集资金专户管理,要专款专用

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应当存放于董事会决定的专项账户(以下简称“专户”)集中管理,募集资金专户数量(包括上市公司的子公司或上市公司控制的其他企业设置的专户)原则上不得超过募投项目的个数。

《细则》规定,上市公司存在两次以上融资的,应当独立设置募集资金专户。上市公司因募投项目个数过少等原因拟增加募集资金专户数量的,应事先向深交所提交书面申请并征得深交所同意。

(二)强化独立董事的责任和监事会的监督职能

独立董事是现代公司治理中的一大创新,作为与企业没有直接利益关系的独立第三方,他们代表的是中小股东的利益。但从这几年独立董事对公司监管的效果看,一些独立董事并没有尽责去发挥自身的监督作用。有的甚至成了大股东的代言人,丧失了独立董事的独立地位。独立董事的困境与会计师事务所的困境大体相似,都是拿着企业的钱去监督企业,所以,有时就忘记了自己该代表谁的利益。但也不乏一些不为企业利益所诱的独立董事,当自己的发言得不到重视,或者自己的职能受到限制时,毅然辞职。

虽然如此,独立董事对于企业的监督作用仍然不可忽视。这次修订的《细则》中,明确说明了独立董事对于企业募集资金实际使用负有监督责任。如:当发现募集资金的使用与上市公司信息披露情况存在重大差异时,经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同意,独立董事可以聘请注册会计师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出具鉴证报告,上市公司应当予以积极配合,并承担必要的费用。

(三)注册会计师的监一督角色得以明确

《细则》规定:“上市公司当年存在募集资金运用情况的,董事会应当对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专项报告,并聘请注册会计师对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鉴证报告。”

注册会计师应当对董事会的专项报告是否已经按照本细则及相关格式指引编制以及是否如实反映了年度募集资金实际存放、使用情况进行合理保证,提出鉴证结论。如果鉴证结论为“保留结论”、“否定结论”或“无法提出结论”,上市公司董事会应当就鉴证报告中注册会计师提出该结论的理由进行分析、提出整改措施并在年度报告中披露。

保荐人应当在鉴证报告披露后的1 0个交易日内对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进行现场核查并出具专项核查报告,核查报告应认真分析注册会计师提出上述鉴证结论的原因,并提出明确的核查意见。上市公司应当在收到核查报告后2个交易日内报告本所并公告。

(四)对募集资金用于补充流动资金限定范围

《细则》规定:“上市公司可以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但应当符合以下条件:不得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不得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单次补充流动资金金额不得超过募集资金净额的50%;单次补充流动资金时间不得超过6个月;已归还前次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如适用);保荐人、独立董事、监事会出具明确同意的意见。”

上述事项应当经上市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并在2个交易日内报告本所并公告。用超过募集资金净额1 0%以上的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时,还应当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提供网络投票表决方式。补充流动资金到期日之前,上市公司应将该部分资金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并在资金全部归还后2个交易日内报告深交所并公告。

(五)详细规范了结余募集资金的使用

《细则》规定:“单个募投项目完成后,上市公司将该项目节余募集资金(包括利息收入)用于其他募投项目的,董事会审议通过、保荐人发表明确同意的意见后方可使用。节余募集资金(包括利息收入)低于50万或低于该项目募集资金承诺投资额1%的,可以豁免履行前款程序,但其使用情况应在年度报告中披露。”

上市公司将该项目节余募集资金(包括利息收入)用于非募投项目(包括补充流动资金)的,应当按照相应程序披露。募投项目全部完成后,节余募集资金(包括利息收入)在募集资金净额10%以上的,需要独立董事、监事会和保荐人发表明确同意的意见,并且还需要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三、保荐人在募集资金使用过程中非常关键

在新修订的《细则》中,自始至终都贯穿着“保荐人负责”的思想。保荐人制度,作为一项实施了四年之久的制度,已经成为市场稳定的基础。由于信息的不对称,保荐人已经成为防范上市公司风险的主要防火墙。

《细则》进一步强化了保荐人与上市公司间的连带责任。如:《细则》明确规定:“保荐人与上市公司应当在保荐协议中约定,保荐人至少每个季度对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进行一次现场调查。保荐人在调查中发现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存在重大违规情形或重大风险的,应当及时向本所报告。”

小资料:保荐人制度

2003年12月28日,证监会公布了《证券发行上市保荐制度暂行办法》(以下简称《暂行办法》),决定从2004年2月1日起在中国内地施行保荐人制度。这也是世界上第一次在主板市场实行保荐人制度。

中国内地的保荐人制度是从香港创业板市场引进的。香港联交所非常倚重保荐人,原因是在香港上市的公司中相当大比例公司的注册地及主要业务都在香港境外,核实有关资料(包括发起人的资历)必须依靠中介机构,以尽量减少企业诈骗。

保荐制度最引人注目的规定是明确了保荐机构和保荐代表人责任并建立责任追究机制,建立保荐机构和保荐代表人的注册登记管理制度、明确保荐期限、确立保荐责任、引进持续信用监管等。

8.公司档案管理实施细则 篇八

关键词:股权激励;盈余管理;管理层

现代企业两权分离后,管理层与股东的信息不对称会引发委托代理问题。作为一种有效解决机制,股权激励应运而生。股权激励通过授予管理层股权将管理层与股东利益协调统一,形成利益共同体,最终实现企业和股东价值最大化。随着我国经济的飞速发展和相关法律制度的完善,实施股权激励计划成为上市公司争相追逐的潮流。然而,股权激励机制在发挥效用的同时,也会诱导管理层的盈余管理动机。管理层为了实现自身利益最大化,往往会偏离甚至违背股权激励计划的实施初衷,试图通过操纵盈余来提高财务指标,从而达到预先设定的行权条件。本文将上市公司股权激励计划与盈余管理行为相联系,试图研究股权激励对盈余管理的影响,并在此基础上为改进股权激励计划、规避盈余管理提供对策和建议。

一、概念界定

股权激励是一种能够使管理层以股东身份参与公司决策并且共担利益与风险的激励行为,它以股票为标的物,激励管理层通过增加公司价值的方式获取自身财富。盈余管理的概念大致可以分为两类:狭义的盈余管理认为管理层有选择会计政策的自由,在其存在经济后果的情况下,他们会选择有利于增加自身效用或企业市场价值的会计政策;广义的盈余管理认为这是一种“披露管理”,即管理层利用会计方法或者安排真实交易来达到改变财务报告的目的,从而诱导利益相关者依据“处理”过的财务报告对公司业绩的做出错误的判断。

二、股权激励计划实施中存在的盈余管理问题

(一)宣告时进行向下的盈余管理

1、做低股票价格。上市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的实施过程中,管理层进行盈余管理的第一个关键时点是行权价格的确定。较低的行权价格有利于降低管理者为获得股票期权而付出的成本。基于这个动机,管理层往往会通过向下的盈余管理来降低股权激励计划宣告日前的股票价格,以此获得较低的期权认购费用。

2、降低基期会计指标数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计划一般规定:企业每个会计年度都要进行业绩考核,并以考核数据来判断激励对象是否满足股票期权的行权标准或者限制性股票的解锁条件。上市公司通常把某一项或某几项会计指标的增长率作为业绩考核的衡量标准,并以该指标固定的基期数据作为考核基础。因此,股权激励公告日前一年度的相关会计指标越低,行权(解锁)条件就越容易满足。这使得在公告日前管理层具有强烈的自利性动机进行向下的盈余调节,降低基期的会计指标,以达到顺利行权(解锁)的目的。

(二)行权时存在向上的盈余管理问题

1、做高股票价格。在股权激励计划实施过程中,股票出售时市价的确定是管理层进行盈余管理的第二个关键时点。股票期权行权时,股票价格越高,管理层出售股票获得的增值收益越高。因此,管理层有动机进行向上的盈余管理来提高行权日的股票价格以获得较高的股票出售价格。

2、提高考核期会计指标数据。参考我国上市公司股权激励计划可以发现,采用股票期权模式的上市公司需要考核管理层的个人与公司业绩,检验管理层是否达到约定的授予条件;采用限制性股票模式的上市公司也会以该业绩作为参考判断是否授予被激励对象股票标的。实际上,业绩考核标准的确对被激励的管理层造成了压力。为了达到约定的行权指标,管理层具有强烈的动机进行向上的盈余管理,提高考核期的会计指标数据以达到顺利行权(解锁)的目的。

三、股权激励计划实施中存在盈余管理问题的原因分析

(一)股权激励方案设计不合理

1、激励指标不合理。我国缺少统一量化的标准,上市公司制定股权激励绩效考核指标时存在随意性。指标过于宽松时,激励对象付出很小的努力便得到激励,以至于激励效果不佳;当指标过于苛刻时,激励对象很难达到标准,便会影响激励效果。

2、绩效考核体系不全面。股权激励计划中包含行权考核条件。我国上市公司采用的绩效考核指标主要是净利润和净资产收益率。然而上述指标不能完全体现出管理层的贡献。此外,过分强调业绩指标易引发管理层的短视行为,不利于企业长远发展。

(二)企业内部治理结构问题

股权激励计划实施过程中存在盈余管理问题,这从侧面反映出上市公司的治理机制存在缺陷。由于两权分离,公司实际运营权利掌握在管理层的手中,管理层可能利用不对称的信息操纵股价损害股东利益,也可能为到达业绩考核指标而实施高风险项目。

(三)外部资本市场不完善

有效的资本市场是上市公司成功实施股权激励的基础。我国证券市场尚不发达,股市存在泡沫和投机分子,股价容易在短期内大幅波动。因此,股价不能充分反映上市公司实际的经营业绩水平,使得证券市场的评判作用失效,最终导致股票期权失去了其激励作用,甚至会诱发管理层通过操纵股价来谋利。

四、治理对策

(一)设计合理的股权激励方案

1、激励对象的选择。上市公司的激励对象大多局限于管理层,但是核心技术人员才是管理层决策的具体执行者。只有他们尽职尽责,企业才能发展。因此,股权激励对象的范围应该扩大,并且应该以企业的实际情况和行业特点为尺度准确把握。

2、确定合理的激励期限。股权激励计划有效期太短,业绩偶然性程度会增高;有效期太长,激励效果会下降。然而,实证研究表明,激励计划行权时长太短,管理层容易在考核后阶段实施盈余管理;行权时长太长,管理层在考核后阶段实施盈余管理难度会增大。加长考核期能够增加管理层对应计项目和实际活动的管理,从而加大盈余管理困难度。因此,上市公司制定股权激励计划要权衡激励效果和盈余管理空间,设计出最有效的计划。

3、确定合理的业绩考核指标。为了全面评价企业的经营管理业绩水平,增加管理层实施盈余管理的难度,应该在传统的财务指标的基础上,加入难以调整的项目。结合我国上市公司公告的股权激励计划,大多数企业采用的考核指标仅为财务指标,而忽略非财务指标。财务指标和非财务指标的结合可以降低盈余管理风险,全面反映企业的生产经营绩效。

(二)建立适合股权激励方案发挥作用的内外部环境

1、完善独立董事制度。我国许多上市公司的独立董事都是为了满足上市条件而设置的,并没有发挥其监督作用。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必须保证独立董事的独立性,并且其监督和建议作用应该贯彻股权激励计划实施的始终。

2、完善公司薪酬委員会制度。我国薪酬委员会建设的指导原则:真正的独立和拥有制定、监督薪酬的权利。因此,在防止股权激励失效方面,薪酬委员会能够发挥重要作用。独立董事应该担任薪酬委员会成员,全权负责管理层的薪酬事务,主导决定管理层的所有薪酬包括股权激励计划。

3、建立规范的资本市场。股权激励制度中激励绩效的提高依赖于资本市场信息制造传递过程的完善和市场整体运行效率的提高等一系列措施。中国证监会应该建立规范的信息披露制度,保证证券市场公开、透明;应该更加重视资本市场的信息反馈功能,严格限制利润操纵、内部交易等行为。(作者单位:东南大学经济管理学院)

参考文献:

[1] 陆正飞,魏涛.配股后业绩下降:盈余管理后果与真实业绩滑坡[J].会计研究,2006(8):52-9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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