厨务工作承包合同书

2024-11-11

厨务工作承包合同书(精选6篇)

1.厨务工作承包合同书 篇一

集镇卫生清洁工作承包合同

甲方:(以下简称甲方)乙方:(以下简称乙方)

为搞好集镇环境卫生、美化和净化工作,创造清洁、优美、有序的工作和生活环境,根据各单位负责人和集镇居民户主座谈会精神,甲方决定将集镇卫生清洁工作承包给乙方同志承办,为明确双方责权利,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如下协议:

一、工作承包期限:二0一0年一月一日至二0一0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二、乙方工作内容及要求:除大雨和下雪天确实不能工作外,必须每日清扫街道一次,清除街道污物、废弃物,同时清理干净垃圾箱和垃圾池;收取各单位和居民卫生费。每日清扫的垃圾必须运送倒入垃圾场,如果发现未倒入垃圾场的,则每次从卫生清洁报酬中扣除壹佰元。

三、工作报酬和资金来源:全年卫生清洁报酬柒仟捌佰元整,分上下年两次付,主要从各单位和居民交纳的卫生费中支付,不够部分由东林乡政府补足。

四、乙方应选择早晨车稀人静时工作,工作中注意过往车辆和其它安全事项,坚持安全第一,发生工伤事故甲方概不负责。

五、乙方应自觉接受甲方对工作的检查和管理,接受集镇居民的监督,如达不到工作要求,造成居民不满意,甲方有权解除合同,甲方如不能兑现酬劳,乙方也可解除合同。

六、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自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代表): 乙方:

0一0年一月一日

2.查阅承包合同 追回承包费用 篇二

近几年,随着档案工作的不断深化,档案的作用越来越被人们认可。其实人们对档案的作用一直很重视,只是那时的宣传还没有现在这么火热罢了。

早在2002年7月12日,平谷区东高村镇青羊屯村干部因本村史某拖欠承包费一事找到镇政府经管部门,要求查看本村史某的土地承包合同。因为史某从1995年开始承包本村5亩土地种植蔬菜,承包期是10年。开始几年史某还能按时交纳承包费,后来因经营不善,效益不好,就不交承包费了。村有关干部找史某理论时,他承认拖欠费用,但说经营不好没有钱交承包费,大队也没太在意,总认为他有了钱后会主动交费的。可是从1999年开始村里又有其他几户承包土地,由于史某不交承包费,因此这几户也学他的样子不交承包费。这事是由史某开的头,于是大队找到史某,要求交上拖欠的承包費。这时,史某却说自己的合同丢了,不知道应该交多少。大队也因村干部更换,合同不慎丢失。因此史某欠费一拖再拖,在村里造成极坏影响。

档案部门经过查询拿出了史某与大队签订的土地承包合同书。大队拿着档案部门出具的证明再次找到史某,这时的史某就无话可说了,一个月后交上了拖欠的全部承包费。村里其他几户承包者看到史某拖欠几年的承包费都已交清,也都主动把本年度的承包费交上了。

3.厨务工作承包合同书 篇三

洛阳**煤业有限公司

**煤矿2003工作面岩中巷注浆堵水

工程施工承包合同

发包方: 洛阳**煤业有限公司

承包方: ***煤田地质局三队

合同签订时间: 2016年 8月 日

LMMY--GC2016--01 洛阳**煤业有限公司

**煤矿2003工作面岩中巷注浆堵水工程施工承包合同

发包方: 洛阳**煤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承包方: ***煤田地质局三队(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原则,结合本工程具体情况,为明确在施工过程中甲乙双方的权利和义务,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 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煤矿2003工作面岩中巷注浆堵水工程 2.工程地点: 洛阳市伊滨区

3.承包工程内容:在地面采用静水注浆方式,封堵2003工作面岩中巷的突水点,达到止水的目的;施工方承担钻探及注浆所需的工程费、占地费、材料费等所有费用。4.工程质量:合格

5.工程工期:总工期 160天(日历天数),开工日期以甲方批准开工报告为准。

6.承包方式:本工程实行包工包料、包工期、包质量、包安全,包中标价的总承包方式。

7.合同价款及结算原则:中标价607.80万元(陆佰零柒万捌仟元整)。在施工结算时,除合同明确的设计变更等调整条件外,其它不予调整。发生设计变更所增减工程量按中标原则计算价款增减量编制预算。

8、履约保证金:30.39万元(叁拾万零叁仟玖佰元整),工程经竣工验收合格,即无息退还履约保证金。

第二条 合同书的组成及解释顺序

1.合同及协议条款。

2.洽谈、变更等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纪要协议。

3.招标承包工程中的中标通知书、投标文件、招标文件、招标答疑文件。4.施工图纸和工程量表。

LMMY--GC2016--01 5.标准、规范和其它有关技术资料、技术要求。当合同文件出现含糊不清或不一致时,在不影响工程进度的情况下,由双方协商解决。双方意见不一致的,报请合同签约地人民法院裁决。

第三条 合同文件使用的标准和适用的法律

1.适用法律、法规:国家、部门的法律、法规、规章都适用于本合同文本。如对同一问题要求不一致时,则按下列顺序优先执行:国家法律、法规,部门规章。

2.适用标准、规范:乙方必须使用国家统一标准、规范,若国家没有统一标准规范时,可以使用专业标准规范,各种标准规范不一致时,则按以下顺序优先执行:国家标准、规范,专业标准、规范。

第四条 施工图及设计资料

l.乙方的施工依据是:甲方提供的施工图和施工中所采用的标准构件图或设计变更通知,其它来源图纸不作为施工依据。

2.施工图或施工图变更必须经原设计单位负责人和甲方指定的负责人签字后生效,乙方指定专人负责签收图纸文件。

3.甲方在招标时,向乙方提供施工资料一套,开工前向乙方提供施工图三套。

第五条 双方责任

一、甲方责任:

1.对本注浆堵水工程进行全过程监督。2.向乙方提供工程施工所需的水源。3.向乙方提供现场测量基准点。

4.负责组织有关单位参加设计图纸的会审及单位工程的竣工验收,组织有关单位和人员参加月末工程验收、质量检查、隐蔽工程检查、文明施工检查。

5.负责审查乙方编制的施工组织设计并向乙方提供施工图纸设计资料。6.根据工程进度负责办理进度拨款和结算手续。

二、乙方责任:

1.负责施工场地内设备堆放、地下管网线路设施及周围建筑物保护工作。2.负责编制注浆工程设计、施工方案和安全技术措施。

3.及时向甲方提交开工报告、施工进度计划、隐蔽工程验收通知以及根据 LMMY--GC2016--01 工程需要应提供的其它技术资料;及时向甲方提供工程进展的有关信息资料和工程事故报告。

4.按工程需要负责和维护施工使用的照明、看守围栏和警卫等,工程结束后,乙方必须在限定期限内,将施工场地清理干净。

5.按时参加图纸会审,严格按国家颁布的现行施工及验收规范、质量检验评定标准以及施工图的技术要求进行施工,接受甲方、监理等有关单位的监督检查和协调。

6.乙方施工按规定填写施工日志,如实记载施工情况,并对工程进度、质量、安全负全部责任。

7.按照规定提出工程竣工资料和工程竣工结算资料,参加竣工验收。8.乙方遵守并执行甲方制定的各项工程管理制度。

9.负责协调工农关系,包括占地、进出设备、注浆材料等;如因甲方原因产生的工农关系,甲方负责解决。

10.如乙方不能履行上述各项义务,造成工期延误和经济损失,应给甲方予以赔偿。

第六条 工程期限

1.合同工期: 160 天,开工日期以甲方批准开工报告为准。2.对以下造成竣工日期推迟,经甲方确认,工期应顺延。1)工程量增加; 2)人力不可抗拒的灾害;

3.乙方在以上情况发生后,5日内就延误的原因、内容向甲方提出书面报告,甲方在5日内予以书面答复。甲方在乙方提出书面报告5日内未给予答复,即视为甲方同意乙方的顺延工期,非上述原因,工程不能按合同工期竣工,乙方承担违约责任。

4.因乙方施工管理不善或由乙方责任造成的工程质量返工,事故处理等导致工期时,工期不予顺延。

第七条 材料供应

1.本工程所用材料由施工单位采购。

2.乙方所采购材料应符合设计要求和国家规定的技术质量标准,所购材料必须有出厂合格证,乙方应按要求进行检验或试验,并经甲方验收合格后方可 LMMY--GC2016--01 用于工程,材料出厂合格证在工程竣工时作为技术资料移交给甲方,否则,视为资料不全。

第八条 设计变更

l.甲方变更设计时,应提前书面通知乙方,并办理变更手续,乙方应予执行,由此引起的费用增减由甲方负责调整。

2.乙方由于自身施工方便等原因提出的变更之处,需经甲方批准后方可执行,由此增加的费用由乙方自负。

3.确定变更价款:发生设计变更后,在15日内乙方应按确定合同价款的计价原则提出变更价款,报甲方认可后调整合同价款。若乙方不按时提出变更价款,增加费用甲方不予调整,减少费用是以甲方直接核算为准。

第九条 工程质量全面检查及验收

1.乙方对工程质量全面负责,乙方必须严格按照国家现行标准、规范和设计的要求以及甲方发出的指令施工,随时接受甲方的检查、检验。若达不到设计要求时,乙方应承担责任和所发生的费用,并赔偿甲方的有关损失,工期不得顺延。

2.工程质量符合相关规定要求,突水点及周围区域100米范围寒武系灰岩含水层得到有效加固,总体要求堵水率95%以上,治理后突水点水量不大于65m3/h。

3.双方对工程质量有争议,且难以统一意见时,报请工程质量鉴定部门鉴定,其费用及因此造成的损失,由责任方承担。

第十条 财务拨款与结算

1.进场完成“四通一平”工作,具备开始打钻施工的条件,付款20%; 2.注浆堵水工程结束并经初步验收,付款30%; 3.矿井恢复生产,并组织专家验收合格,付款30%; 4.复工后一年,付款20%;

5.以上付款前乙方先开具合规发票,并在甲方财务挂帐后进行。

第十一条 违约及奖罚

1.乙方应对承包工程实行网络计划管理,并及时向甲方提供进度控制和网络计划,甲方根据双方认可的网络计划进行考核。

2.乙方若因自身原因不能按合同工期完工移交,乙方应偿付逾期违约金,LMMY--GC2016--01 拖延一天乙方向甲方支付违约金3000元。

3.甲方不按约定向乙方付款,甲方应从约定应付之日起向乙方偿付逾期违约金。

4.乙方施工质量未达到合同要求的标准时,乙方向甲方支付合同价款5%的质量违约金,并无条件返修至合同要求的质量标准。

第十二条 其 它

1.乙方对所承担的工程在安全上全面负责,要按有关规定采取严格的安全措施,承担造成事故的责任和因此发生的费用。

2.乙方应接受甲方、监理单位对安全方面的监督、检查、因乙方原因造成的损失应由乙方支付赔偿费用。

3.因人力不可抗拒的灾害发生的费用,由双方协商。

4.本合同由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加盖单位公章(或合同专用章)后生效,合同生效后要求双方必须严格执行,如有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能解决的,由工程所在地人民法院裁决。

5.本合同正本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副本六份,分送有关部门。

发包方(盖章)承包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合同签订地点:

4.承包合同书 篇四

乙方:身份证

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本着自愿、公平合理的原则。甲方将片区派送件和揽收件承包给乙方,各片区实行承包责任制,双方就快件承包责任一事订立合同如下:

(一)双方权利和义务:

一、甲方将第一区域()承包给乙方,承包合同期为一年,从2011年3月日起至2012年3月日止,合同期满后,双方自愿可续签合同,但承包合同必须一年一签订。

二、甲方每月支付乙方派送员工资=底工资800元+计件工资0.5元/件+收件提成10%,当月派送员工资在下月15日前发放。

三、乙方每月上缴甲方管理费50元,此管理费发放工资时在乙方当月工资中扣除。

四、乙方承包片区的派送费实行计件工资制,甲方以0.5元/件(大小件)的派送费付给乙方,乙方当月派送费经甲方财务统计报公司领导签字确认后,在下月15日前发放上月的派送费。

五、乙方承包区负责人,必须服从甲方的管理,坚持以高标准、严要求做好片区派件工作。从签订合同之日起,乙方负责下车提货到分拨中心,甲方负责到件扫描和派送扫描。昆明公司发往我司的快件提货后必须配合甲方及时扫描派送,扫描派送应控制在1小时内完成,如遇停电不能扫描由甲方清点到件票数登记单号后交给乙方派送,当日派件经甲方扫描在乙方片区派送,已扫描在乙方片区的件如出现延误、丢失等情况由乙方片区承担责任。当天片区派送件必须在当天20点前派送处理完毕,放门卫处签收的件必须通知客户,造成延误被客户投诉的,否则每件处罚50至100元,乙方应将签收回单交话务员及时扫描上传。未因何原因产生的问题件,按10元/件处罚,带有欺骗行为的问题件,一经查实按延误件处罚,每件罚款50元,坚决杜绝一切压误延误等不良行为。

六、乙方在送件过程中,必须严格遵守交通规则,安全责任自负。送件当中由于工作上的失误,给甲方造成快件或签收单丢失和快件被别人冒领走的,一律按遗失件处理。

七、乙方负责承担承包区揽件(收取件)工作。乙方取件,甲方按该件物品资费的10%提成给乙方。甲方接到客户取件电话,应及时将电话通知乙方,乙方应在10-15分钟之内到指定地点取件,不服从安排和未及时到指定地点取件者,造成其它公司把件取走或指使其它公司到该客户处将件取走的,给甲方公司造成损失和影响的,甲方将处以乙方该件物品标准资费的两倍以上五倍以下罚款。

八、乙方片区派件和取件工作实行承包责任制,经甲乙双方签订承包合同之日起,此承包区的一切派件和取件工作由乙方负责处理。

(二)双方违约责任:

一、甲方无故提前解除乙方合同,给乙方造成经济损失,甲方应赔偿乙方5000元违约金,乙方可终止合同。

二、甲方解除乙方合同,需经乙方同意,且必须提前30天通知乙方,否则视为违约。

三、乙方未认真履行职责,不服从甲方的管理,出现工作失误,被上级公司罚款等给甲方造成的经济损失的,由乙方承担责任,甲方视情况有权终止合同。

四、乙方合同期未满自动辞职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的,乙方应赔偿甲方5000元违约金,甲方有权终止合同。

五、乙方解除甲方合同,须经甲方同意,且必须提前30天通知甲方,否则视为违约。

此快件承包合同书一式二份,经甲乙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并具法律效力。

甲方:

5.承包合同书 篇五

乙方(承包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规定,为明确双方权利,义务和责任关系,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签订合同。

一、工程项目:乙方承包甲方开发建设的瑞成万方园小区14#、15#、16#、18#、19#电气工程(包括强电、弱电消防等预埋管),临时电部分由乙方免费安装和维护。

二、工程期限和交工日期:电气工程部分开工日期是按甲方的实际开工日期,交工日期由土建合同定。总的平方米是按照图纸的实际面积计算。

三、工程质量标准和验收方法:此电气工程按国家优级质量标准验收,争取创杯工程,经甲方,工程监理和工程师,质检站验收合格后,此电气工程方为竣工。

四、工程量和价格:工程量按实际发生和完成工作量计算,砖混结构为每平方米7元,框架剪力墙结构为每平方米9元。

五、付款方式:乙方施工进度每个月25号将上个月的实际工程量如实上报给甲方,监理核实后按工程量的75%付给乙方工程款。待工程全部验收合格后扣除全部工程款5%作为质量保证金的交付和保修期,工程保修期为两年,两年内电气工程无任何漏电和故障,甲方将工程质量保证金退还乙方。

六、甲方责任

1、甲方负责供应电气工程所需的各种材料,机器设备除外。

2、工程在进行中和验收合格后,甲方会按时支付给乙方工程款,特殊情况除外(可以延长3—5天)。

七、乙方责任

1、乙方负责电气部分预埋、通管、穿线、开关、插座、灯具、配电箱、柜安装以及调试。在预埋、穿线、开关、插座及灯具的安装过程中,省材省料,避免出现浪费现象,否则甲方有权采取相应的处罚措施。

2、乙方组织人员认真按图纸施工,保证质量按时按质完成。

3、在质量保修期内电气工程出现的问题,乙方要及时维修和承担所发生的相关费用,如乙方维修不够及时,甲方有权用质保金请他人维修并扣除乙方所有质保金,并按违约责任处理。

八、奖罚措施:乙方在施工过程结束后,经甲方,工程监理和质监站验收认为该工程电器部分完成的优良,避免重复施工,给予5%的奖励,相反则罚5%。

九、违约责任和解决纠纷的方式

1、未尽事宜,双方另行协商,协商不成按《合同法》相关规定执行。

2、向当地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十、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签字后生效。

甲方(发包方):

代理人:

乙方(承包方):

代理人:

6.浅谈农村林业承包合同纠纷 篇六

[关键词]林业;合同纠纷

农村林业承包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纠纷,虽然数量较少,但涉及村民众多,诉讼标的额较大,矛盾复杂尖锐,处理难度大。如处理稍有不慎,必将影响农村的稳定和发展。现笔者结合我院审判工作实际,谈谈林业承包合同纠纷案件难办的原因及其对策。

1林业承包合同纠纷案件难办的原因

1.1林业发包、承包不够规范。大部分乡镇的村组都拥有一定数量的林木、毛竹,有的山场分给村民做自留山,有的归村民组集体所有,有的归村委会所有。长期以来部分山场上的林木因管理不力或无人管护,导致部分山场变成荒山。因此,林业主管部门等建议个乡镇对不属于村民自留山的山场可通过发包的形式来加强对山场林、竹的发展和管理。然而,在林业发包承包的过程中,有的没有召开全体村民大会或未经三分之二以上村民代表同意,草草签订承包合同,即发包出去;有的还强行承包,签定了一些霸王条款,承包人仅交少量的保证金即获得了大面积的山场林业承包权;还有的虽然召开了村民代表大会,但尚未超过半数,亦无会议记录,仅凭一纸合同,就决定承包人取得了数十年的林业承包权,并以此抗辩所有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上山砍柴等项权利。

1.2承包合同未能反映各方的合同利益。林业承包不象目前土地承包那样数量相对较少。在林业承包中,其山场亩数之多,面积之广,承包期限之长。发包方与承包方于签订林业承包合同时,几乎都没有对发包的数百亩甚至上千亩的山场林木的价值进行评估或测算,就这样简单地发包给承包人承包经营。承包期一般规定在30年以上,有的甚至更长。数百亩乃至上千亩的林木、毛竹等,其价值逐年递增。承包人承包山场后,主要是对现有的山场进行管护,将荒废的地方进行补植,对部分林竹予以间伐。在绝大部分的林业承包合同中,只是简单地约定按比例交纳承包金,按比例分成等。虽然承包林业山场砍伐林木有严格的政策限制,但仍有滥坎乱伐现象以及管理上的漏洞,以致承包各方利益上的失衡和山林竹木的毁坏。

1.3双方履行承包合同均有过错。发包方与承包方在林业承包合同的履行过程中,缺乏合同约束力,承包方在没有报请县级以上林业主管部门批准并颁发采伐许可证的情况下,擅自上山砍伐、间伐林木出售。有的承包人违反合同的约定,届期不向发包方上交承包金。发包方发现承包方间伐的不是次品竹木,也不是不能成林的竹木,而是以“疏山”、间伐为名,进行滥伐或盗伐林木。大部山区的村民日常生活缺乏燃料,即上山砍柴烧,却受到承包方的严厉阻止或拒绝,发包方不是采取与承包方进行充分协商的方法予以解决,而是以自已的想当然之观念去擅自作出处理决定,导致纠纷发生。

1.4承包双方极易矛盾激化。承包人依据合同承包大面积的山场后,由于严格管护,严禁村民上山砍柴,并用“武力”阻止偷盗行为。使幼林不继成长,荒山逐渐变成绿林。承包人在承包数年后,误认为满山遍野的林木归其所有,即擅自任意砍伐出售,导致发包方的村民有意见,他们认为这都是全体村民的集体财产,却让少数人长期占有任意处分,极不合理。

2关于处理林业承包合同纠纷的对策

2.1宣传政策、维护农村的稳定。在党的富民政策的指引下,广大村民采取各种经营方式发展经济。但是随着农村形势不断变化,部分林业承包合同纠纷时有发生。鉴于农村村民的实际情况,通过林业发生经营,有力促进山区林业的改善和发展。增长集体经济组织和村民的财富。林业承包合同产生纠纷后,我们应大力宣传党在农村的优惠政策,调查了解纠纷原因,充分考虑承包双方的利益,建议合同当事人对有争议的合同条款进行变更或签定补充协议,尽最大努力使承包合同有效继续履行,避免造成经济损失,维护农村发展经济的大好形势。

2.2及时调解,把矛盾化解在基层。村民小组或村委会所有的几百亩甚至千余亩的山区,在有关领导的参与下进行发包经营,目的是发展农村经济。承包方系家庭或若干户合伙承包,他们投资修路、架设电线和建房,在非常困难的情况还拿出一定数额的资金,常年支付雇请人员的工资,帮助购买农药防止病虫害,日夜管护所承包的山场,避免山上的林木,毛竹等受到偷盗或破坏。若干年后承包合同发生纠纷,承包方投入的资金、人力、物力很难计算,承包后的增长部分也无法计算,故应先由乡镇村及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把调解工作做为诉前的一个前提程序。乡镇村对农村山区的情况非常熟悉,直接参与发包承包会议及合同的签订,对承包双方履行合同、投入管护、产生纠纷之原因及纠纷双方的思想动态等情况,知悉并有所了解,有针对性地做工作,耐心地说服教育,竭力消除对抗情绪,将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这样,即避免承包方受损失,又不使发包方即全体村民因承包合同解除而背上赔偿损失的沉重经济袍袱,促进双方团结协作,共同发展。

2.3慎重引导,让当事人自己选择救济途径。林业承包合同与其他合同不同,承包期限较长,投入资金较大,承包前后的价值很难界定和分清。解决这类纠纷应慎重思考,当事人绝不能以过激的方法“强迫”对方接受自己的意见,更不能集体越级上访。综上,应采取以下方式予以妥善处理:

2.3.1自行和解。发包方与承包方都是本村委会或同一个村民小组的村民,相互之间非常了解,当林业承包合同发生纠纷后,双方应平等协商,各自都要为对方着想,均应认真检讨自己的过错或违约行为,如有不符合一方或双方真实意思表示的合同条款,可以协商变更或达成新的补充约定。双方在平等协商的过程中自行和解,澄清是非,钝化矛盾。

2.3.2缩短承包期。从审判实际来看,林业承包合同中约定的承包期一般都在30年以上,有的长达50年到70年。中央关于发展林业方面的政策,是从农村农民的根本利益出发,家庭承包期可长达50年至70年,但对招标方式承包的期限没有作出此规定,双方协商,在合同有效的前提下变更承包期限,将较长的承包期缩短为20年以内,只要收回成本略有获利即可。集体财产不能数十年为少数村民受益和占有,否则不利于维护全体农民的合法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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