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学专题课程学习报告

2024-08-02

民法学专题课程学习报告(10篇)

1.民法学专题课程学习报告 篇一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总则学习专题

1、(单选题)《民法总则》规定,未成年人的父母已经死亡或者没有监护能力的,由下列有监护能力的人按顺序担任监护人:

(一)祖父母、外祖父母,(二)兄、姐,(三)其他愿意担任监护人的(),但是须经未成年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同意。

o o o o A.个人或者组织 B.个人或者单位 C.法人或者单位 D.单位或者组织

正确答案:A

用户选择:

2、(单选题)《民法总则》明确规定,法人是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依法独立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组织。

o o o o A.民事法律能力 B.人格尊严 C.民事行为能力 D.民事责任能力

正确答案:C

用户选择:

3、(单选题)《民法总则》规定,对监护人的确定有争议的,由被监护人住所地的()指定监护人。

o o o o A.民政部门

B.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 C.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 D.民政部门和公益组织

正确答案:B

用户选择:

4、(单选题)根据《民法总则》的规定,以对话方式作出的意思表示,()时生效。以非对话方式作出的意思表示,()时生效。o o o o A.相对人听到,传递给相对人 B.相对人听清对话,相对人知道内容 C.到达相对人,相对人获悉 D.相对人知道其内容,到达相对人

正确答案:D 用户选择:

5、(单选题)《民法总则》规定,法人的清算程序和清算组职权,依照有关法律的规定,没有规定的,参照适用()的有关规定。

o o o o A.公司法 B.合伙企业法 C.合同法 D.债权法

正确答案:A

用户选择:

 o o o o

6、(单选题)根据《民法总则》的规定,社会团体法人应当设()等权力机构。

A.会员大会或者会员代表大会 B.法定代表人 C.理事会 D.股东大会

正确答案:A

用户选择:

7、(单选题)根据《民法总则》的有关规定,个体工商户的债务,个人经营的,以个人财产承担,家庭经营的,以家庭财产承担,无法区分的,以()承担。

o o o o A.家庭财产 B.集体财产 C.个人财产 D.部分成员财产

正确答案:A

用户选择: 

8、(单选题)《民法总则》规定,未设立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可以依法代行村集体经济组织的职能。

o o o o A.自发村民组织 B.村民委员会 C.乡级经济组织 D.乡镇企业

正确答案:B

用户选择:

9、(单选题)《民法总则》规定,依法设立的营利法人,由登记机关发给营利法人()。

o o o o A.营业执照 B.法人章程 C.出资审核证明 D.登记许可

正确答案:A

用户选择:

 o o o o

10、(单选题)《民法总则》规定,监护人应当按照()的原则履行监护职责。

A.权利义务对等 B.最有利于被监护人 C.尊重被监护人意愿 D.遵守法律法规

正确答案:B

用户选择:

11、(单选题)根据《民法总则》规定,自然人下落不明满()的,利害关系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该自然人为失踪人。

o o o A.四年 B.三年 C.五年 o D.二年

正确答案:D

用户选择:

12、(单选题)《民法总则》规定,没有法定的或者约定的义务,为避免他人利益受损失而进行管理的人,有权()。

o o o o A.获得其所保护的利益

B.请求受益人偿还由此支出的必要费用 C.请求相关人给予劳动报酬 D.请求加害人进行补偿

正确答案:B

用户选择:

13、(单选题)《民法总则》规定,滥用出资人权利给法人或者其他出资人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

o o o o A.没收出资财产 B.承担民事责任 C.承担行政责任 D.承担刑事责任

正确答案:B

用户选择:

14、(单选题)根据《民法总则》的规定,法人解散的,除合并或者分立的情形外,()应当及时组成清算组进行清算。

o o o o A.登记机关 B.清算义务人 C.利害关系人 D.主管单位

正确答案:B

用户选择:

15、(单选题)《民法总则》明确规定,()是民事主体通过意思表示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法律关系的行为。

o A.事实行为 o o o B.民事表示行为 C.民事法律行为 D.民事权利行为

正确答案:C 用户选择:

16、(单选题)《民法总则》明确规定,非法人组织是不具有法人资格,但是能够()的组织。

o o o o A.有独立的经费或者行政职能 B.进行专业服务

C.依法以自己的名义从事民事活动 D.设立权力机构和执行机构

正确答案:C

用户选择:

17、(单选题)《民法总则》规定,依法设立的宗教活动场所,具备法人条件的,可以申请法人登记,取得()资格。

o o o o A.事业单位法人 B.社会团体法人 C.捐助法人 D.特别法人

正确答案:C

用户选择:

18、(单选题)《民法总则》规定,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依照法律规定的权限和程序征收、征用不动产或者动产的,应当()。

o o o o A.进行产权变更登记 B.政府批准备案

C.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 D.提前通知

正确答案:C

用户选择: 

19、(单选题)《民法总则》规定,不能辨认或者不能完全辨认自己行为的成年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认定该成年人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

o o o o A.其利害关系人或者有关组织 B.其法定监护人或者有关组织 C.其近亲属或者有关组织 D.其法定代理人或者有关组织

正确答案:A

用户选择:

 20、(单选题)根据《民法总则》的规定,营利法人的权力机构、执行机构作出决议的会议召集程序、表决方式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法人章程,或者决议内容违反法人章程的,营利法人的出资人可以请求()撤销该决议。

o o o o A.董事会 B.行政机关 C.人民法院 D.登记机关

正确答案:C

用户选择:

 o o o o

21、(多选题)根据《民法总则》的规定,父母对未成年子女负有()的义务。

A.监护 B.保护 C.教育 D.抚养

正确答案:ABCD

用户选择:

22、(多选题)根据《民法总则》规定,自然人出现下列哪些情况,利害关系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该自然人死亡?()

o o A.丧失意识满五年

B.因意外事件,下落不明满二年 o o C.被宣告失踪满一年 D.下落不明满四年

正确答案:BCD

用户选择:

 o o o o

23、(多选题)根据《民法总则》的规定,成年子女对父母负有()的义务。

A.赡养 B.医疗 C.保护 D.扶助

正确答案:ACD

用户选择:

24、(多选题)《民法总则》明确规定,物权是权利人依法对特定的物享有直接支配和排他的权利,包括()。

o o o o A.占有权 B.担保物权 C.所有权 D.用益物权

正确答案:BCD

用户选择:

 o o o o

25、(多选题)《民法总则》规定,法人应当有自己的()。

A.组织机构 B.财产或者经费 C.名称 D.住所

正确答案:ABCD

用户选择:

 o o

26、(多选题)根据《民法总则》的有关法人的规定,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有()。

A.法人成立的具体条件和程序,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 B.法人可以依法设立分支机构 o o o C.设立人为设立法人从事的民事活动,其法律后果由法人承受 D.法人未成立的,其法律后果由设立人承受

E.设立法人,法律、行政法规规定须经有关机关批准的,依照其规定

正确答案:ABCE 用户选择:

 o o o o

27、(多选题)《民法总则》规定的监护关系终止的情形有()。

A.监护人丧失监护能力 B.被监护人或者监护人死亡

C.被监护人取得或者恢复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D.人民法院认定监护关系终止的其他情形

正确答案:ABCD

用户选择:

 o o o o

28、(多选题)《民法总则》规定,营利法人从事经营活动,应当()。

A.承担社会责任 B.遵守商业道德

C.接受政府和社会的监督 D.维护交易安全

正确答案:ABCD

用户选择:

29、(多选题)根据《民法总则》的规定,下列对法人的法定代表人的描述正确的有()。

o A.依照法律或者法人章程的规定,代表法人从事民事活动的负责人,为法人的法定代表人

o o o B.法人章程或者法人权力机构对法定代表人代表权的限制,不得对抗善意相对人 C.法定代表人因执行职务造成他人损害的,由法人承担民事责任 D.法定代表人以法人名义从事的民事活动,其法律后果由法定代表人承受

正确答案:ABC

用户选择:

 30、(多选题)根据《民法总则》的规定,监护人的职责包括以下哪些方面?()o o o o A.不得处理被监护人的财产

B.判断并报告监护人的年龄和智力状况 C.代理被监护人实施民事法律行为

D.保护被监护人的人身权利、财产权利以及其他合法权益等

正确答案:CD

用户选择:

31、(多选题)根据《民法总则》的规定,监护人出现了以下哪些情形,人民法院根据有关个人或者组织的申请,撤销其监护人资格,安排必要的临时监护措施,并按照最有利于被监护人的原则依法指定监护人?()

o o o A.实施严重损害被监护人身心健康行为的 B.实施严重侵害被监护人合法权益的其他行为的

C.怠于履行监护职责,或者无法履行监护职责并且拒绝将监护职责部分或者全部委托给他人,导致被监护人处于危困状态的

o D.因紧急情况,处分被监护人的财产

正确答案:ABCD

用户选择:

 o o o o

32、(多选题)《民法总则》规定,非法人组织包括()。

A.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 B.不具有法人资格的专业服务机构 C.个人独资企业 D.合伙企业

正确答案:BCD

用户选择:

33、(多选题)《民法总则》规定,出现下列哪些原因之一并依法完成去清算、注销登记的,法人终止?()

o o o A.法人解散 B.法人被宣告破产 C.法定代表人死亡 o D.法律规定的其他原因

正确答案:ABD 用户选择:

34、(多选题)根据《民法总则》的规定,下列关于自然人宣告死亡的规定正确的有()。

o o A.被撤销死亡宣告的人有权请求依照继承法取得其财产的民事主体返还财产 B.被宣告死亡的人重新出现,经本人或者利害关系人申请,人民法院应当撤销死亡宣告

o o C.因意外事件下落不明宣告死亡的,宣告判决作出之日视为其死亡的日期

D.自然人被宣告死亡但是并未死亡的,不影响该自然人在被宣告死亡期间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的效力

正确答案:ABD

用户选择:

35、(多选题)根据《民法总则》的规定,关于自然人民事权利的规定,任何组织和个人需要获取他人个人信息的,应当依法取得并确保信息安全,不得非法()他人个人信息,不得非法买卖、提供或者公开他人个人信息。

o o o o A.加工 B.传输 C.收集 D.使用

正确答案:ABCD

用户选择:

 o o o o

36、(多选题)《民法总则》规定,非营利法人包括()。

A.社会团体 B.社会服务机构 C.事业单位 D.基金会

正确答案:ABCD

用户选择: 

37、(多选题)根据《民法总则》的规定,关于营利法人权力机构的规定,以下说法中正确的是()。

o o o o A.监督机构依法行使检查法人财务

B.权力机构行使选举或者更换执行机构、监督机构成员的职权 C.权力机构行使修改法人章程的职权

D.权力机构行使召集权力机构会议,决定法人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正确答案:BC

用户选择:

 o o o o

38、(多选题)根据《民法总则》有关规定,以下属于特别法人的有()。

A.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人 B.机关法人

C.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法人 D.城镇农村的合作经济组织法人

正确答案:ABCD

用户选择:

39、(多选题)根据《民法总则》的规定,下列哪些属于无民事行为能力人?()

o o o o A.不能完全辨认自己行为的成年人

B.八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不能辨认自己行为的 C.不满八周岁的未成年人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 D.不能辨认自己行为的成年人

正确答案:BCD

用户选择:

 o o o o 40、(多选题)《民法总则》规定,出现下列哪些情形之一,法人解散?()

A.因法人合并或者分立需要解散

B.法人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登记证书,被责令关闭或者被撤销 C.法人章程规定的存续期间届满或者法人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 D.法人的权力机构决议解散 正确答案:ABCD 用户选择:

41、(判断题)《民法总则》规定,无效的或者被撤销的民事法律行为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

o o A.对 B.错

正确答案:对

用户选择:

42、(判断题)根据《民法总则》的规定,当事人可以约定民事法律行为采用特定形式。

o o A.对 B.错

正确答案:对

用户选择:

43、(判断题)根据《民法总则》的规定,民事法律行为自成立时生效,但是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o o A.对 B.错

正确答案:对

用户选择:

44、(判断题)《民法总则》规定,行为人与相对人以虚假的意思表示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o o A.对 B.错

正确答案:对

用户选择:

45、(判断题)根据《民法总则》的规定,民事法律行为既可以附生效条件,也可以附生效期限。

o o A.对 B.错

正确答案:对

用户选择:

 o

46、(判断题)《民法总则》规定,行为人可以明示或者默示作出意思表示。

A.对 o B.错

正确答案:对 用户选择:

47、(判断题)根据《民法总则》的规定,委托代理授权采用书面形式或者口头形式。

o o A.对 B.错

正确答案:错

用户选择:

48、(判断题)根据《民法总则》的规定,法人、非法人组织享有名称权、名誉权、荣誉权、生命权等权利。

o o A.对 B.错

正确答案:错

用户选择:

49、(判断题)《民法总则》规定,代理人需要转委托第三人代理的,应当取得被代理人的同意或者追认。

o o A.对 B.错

正确答案:对

用户选择:

 50、(判断题)《民法总则》规定,民事法律行为可以基于双方或者多方的意思表示一致成立,不可以基于单方的意思表示成立。

o o A.对 B.错

正确答案:错

用户选择:

2.法学院学习部总结报告 篇二

光阴荏苒,岁月如梭,法学院学习部从05年至今走过了一届又一届。从当初的不成熟到成熟,从充满激情到稳重冷静,从原始探索到开拓创新,几代学习部人见证了学习部的成长和成熟。无论遇到什么挫折与磨难,学习部全体成员都会保持学习部应有的战斗力,因为我们始终坚持我们的梦想,奉行当初我们入部不朽的誓言。

学生会是学生自己的群众性组织,是学校联系学生的桥梁和纽带。而学习部是法学院学生会的重要部门之一,主要负责传达教务处、学生处、团委的各种信息,组织全院同学参加学院组织的各种学习活动、学习竞赛,反馈同学们的意见、建议等工作。

每逢学习部的换届,在新一届成立之初,部员都会做好交接以及各项工作,并与老一届的干部进行了多次的交谈,从中吸取了宝贵的建议,为以后工作的开展打下了良好的基础。

从第一届的辩论会的创立开展到响应校团委、学生会开展的“我的专业我来秀”,从英语角活动的进行到各类学习方面事宜的安排,学习部彰显了它应有的职能,体现了它存在的价值。无论哪届成员在这个温暖的组织中,我们都感到无比的欣慰和自豪,因为我们曾经拥有,因为奉行了我们的诺言,完善了自我,丰富了校园生活。在此法学院学习部从以下几个方面对老师和同学们进行报告:

一、部门计划

每一届学习部成立之时,部长、副部长与干事都会商讨本学年的工作计划。从日常工作方面、传统工作开展方面、创新活动进行,活

动经费预算以及各部门配合上进行系统的安排。学习部全体成员在计划的同时,各抒己见,加深交流,为后来的工作开展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二、辩论赛的创立到发展

到今年为止,法学院学习部承办的辩论赛已经开展到了第六届,并且做成了校级的品牌活动。从05年第一届的创立,到现在的发展成熟,六年的时光,六年的历程,见证了多少位优秀辩手,磨炼了多少人的心身意志。

辩论赛活动的举办有利于培养学生的创新能力和团队合作精神,充分展示大学生的激情、睿智和青春风采,丰富校园文化生活,营造和谐向上的校园文化氛围。

每一届辩论赛都展示了其特有的风采,每一届辩论赛都呈现出语言的魅力。思辨与理智的配合造就了辩论赛特有的观赏性。法学院辩论赛风尘仆仆一路走来,不断的创新进步,不断的完善不足。学习部将不断成熟与各部门配合好,为大家办好精彩的辩论赛。

三、我的专业我来秀

响应校团委、校学生会的号召,打造我校精品活动“我的专业我来秀”,如今已成功举办了五届,五届学习部都在这个活动上奉献出了自己的汗水与经历。五届的活动,五届的付出,五届的倾情奉献。

从最初的剧本选择到部分演员的脱颖而出,从起初的中规中矩的排练到后来的创兴演出,学习部为这个活动投入了足够的精力与耐心,为活动推选出了优秀的作品,无论奖项的成败,都得到老师与同学的掌声与支持。

四、英语角活动

为贯彻我校国际化办学方针,加强对同学们英语的强化,提高学生说英语的积极性,使同学们喜欢说英语,主动说英语,学习部配合院部门加强英语角活动的开展。

英语角活动是学校在教学计划和教学大纲范围之外,对学生实施有计划、有组织的英语教育教学活动,是英语课堂的延伸,是别具特色的第二课堂,是培养与发展学生学习英语兴趣的兴趣小组,是让学生运用与巩固英语知识的特效方式。

法学院的英语角在这几年内开展的一直比较好,同学们得到很多的锻炼与启发。

无论哪一届,学习部尽可能多的提供锻炼的机会给我们的干事,培养下一批优秀干将是学习部从来不能忘记的使命。

学习部几届工作,道路虽然坎坷,但是我们坚信,迈过一个又一个坎时,我们的经验也会不断积累,心态也变的成熟稳重,学习部一定会在今后的工作中更加努力,做出更好的成绩,决不辜负老师和同学们的期望。

学习部的工作是快乐而又紧张的,全体人员在自我锻炼的同时,领会了不少人生的真谛。我们不抛弃不放弃,我们坚持我们的梦想。

最后祝愿学生会发展的越来越好!

法学院学习部

3.百名法学家百场报告会学习心得 篇三

新时代,人民美好生活需要日益广泛,不仅对物质文化生活提出了更高要求,而且在民主、法治、公平、正义、安全、环境等方面的要求日益增长。一个突出表现就是,人们对人格独立、人身自由、人格尊严的关注程度日益提高。为适应保护人格权的需要,民法典设立人格权编,对民事主体的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姓名权、名称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隐私权等权利,以及基于人身自由、人格尊严产生的其他人格权益进行确认和保障。民法典将人格权单独成编,具有重大意义,体现了我国对公民人格权的庄严确认与严格保护,也为世界各国有效应对人格权保护问题提供了中国智慧和中国方案。

农业农村农民问题是关系国计民生的根本问题。实现农业农村优先发展,加快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需要巩固和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深化农村土地制度改革,完善承包地“三权分置”制度。民法典物权编落实农村承包地“三权分置”改革的要求,明确规定土地承包经营权人依照法律规定,有权将土地承包经营权互换、转让,并对土地经营权的内容作了较为详细的规定,同时删除耕地使用权不得抵押的规定,以适应“三权分置”后土地经营权入市的需要。

住有所居一直是人民对美好生活向往的重要内容。为推动住有所居取得新进展,民法典设立居住权一章,明确居住权是按照合同约定,对他人的住宅享有占有、使用的用益物权。党的十九大报告指出:“加快建立多主体供给、多渠道保障、租购并举的住房制度,让全体人民住有所居。”基于我国国情和社会现状,实现住有所居并不意味着人人都拥有住房所有权,而是能有房屋用于居住并且能长期稳定利用。居住权制度能够推动完善我国的住房保障体系,提升房屋利用效率,体现物尽其用理念。

4.北航法学专题课感想 篇四

2011-2012学年 第1学期

学号姓名成绩

课程名称:《人文专题课:法学专题系列讲座》

论文题目:法学专题课感想

任课教师评语:

任课教师签字:考核日期:年月 日

法学专题课感想

一直对法律比较感兴趣,却一直没有静下心来读一些相关的书籍,也几乎没有选修过相关的课程,这学期的法学专题课算是小小的满足了一下内心的渴望。我们的法学专题课挑选了几个贴近学生生活、有吸引力的几个热点问题来进行分析,虽然每节课的时间都不是很长,但老师深入浅出的讲解让我们都入迷,也很受启发。在学习过程中,几乎每次课都给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在这里,根据老师的讲授内容和自己的一些思考,写一下对法学专题课这门课的一些感想。

第一次课是谭华霖老师的《网络时代的法律挑战与对策》。谭老师以躲猫猫等最近网上比较火的三个案例入手,给我们分析了网络时代出现的一些法律问题。现在,我们越来越能注意到,由网络发展引导的社会舆论越来越多的影响到了一些法律案件的发展,网民一边倒的支持或反对越来越多的使得案件向偏向大众意愿的方向倾斜。在学这堂课之前,我没有意识到这有什么问题,甚至反而认为这是网络时代舆论监督更为有效的一种体现。而通过这次课后我认识到,民意司法案件的影响远远没有当初我想象的那么简单。

首先,民意往往是倾向于弱势的一方,尤其是在社会发展现阶段,由于社会发展的一些不平衡因素以及发展中存在的一些问题,例如分配不公、贪污腐败等现象,使得公众仇官、仇富的心理十分严重。在民意的影响下,有可能使得一些司法案件的判决更加合理和公正;但于此同时,民意的作用也影响了司法的独立性。

另外我们不可忽略的是,民意是建立在大众感情上的,而民意可能是非理性的,尤其是在信息不充分的情形下,人们很容易把自己的感情和意愿强加在某件事情上。另外,民意也是非常容易受到煽动和误导的。尤其是在网络时代的今天,虽然对于绝大部分网民来说是站在公平和正义的一方的,但不可忽略的是,媒体、网络推手等力量,在民意的发展过程中往往起到了重要的作用。一部分细节被忽略、夸大或夸张,甚至是刻意篡改往往使得事实真相被扭曲。这样的民意是否是站立在公平和正义的一方就无法保证了。

由此分析,在司法判决中,我们虽然不能忽略民意的影响,但同时也不能奉民意于法律之上。民意可以在法律、规则的制定过程中起到重要的作用,但是在适用法律解决问题的时候,独立、严格的司法规范程序和理性的判决才能保证公平和公正的实现。另外,司法要做到公开透明,树立公正的形象,接受舆论的监督,才能赢得民众的信任。反之,司法越不独立、公平,就离人民越远,人们就越不相信司法,民意才会与司法形成对立。

第三次课付翠英老师的课《“婚姻法解释三”中的物权法思想》也给我留下了很深的印象。前一段时间,“婚姻法解释三”颁布后,曾一度引发了很大的反响,网络、报刊上也有很多的讨论质疑。很多人认为“解释三”的出台对婚姻中的弱势一方不公平,尤其是对于大多数没有工作的家庭主妇,离婚有可能意味着净身出门,是婚姻破裂受害最大的一方。而对于更加有利的强势一方,其离婚的代价更小,因此可能造成更高的离婚率,所以有人将这部法律戏称为“离婚法”。有评论称,“解释三”不应重视了权利却忽略了公平。

但“解释三”也不容置疑有其很大的进步性。首先,“解释三”体现了时代需求。对于在婚姻中越来越被重视的房产问题,“解释三”充分考虑了这个问题,规定了不同情况下的财产分配方法。其次,“解释三”对于结婚男女双方的独立性和自主性有促进作用。当前社会上流行着一句话,叫做“学得好不如嫁得好”,正是这种思想使得很多女性丧失了独立性,而把自己的未来寄托在一个“好老公”上。而根据“解释三”中婚前财产属于个人的的规定,无疑增加了这种行为的风险。第三,“解释三”中涉及小三主张补偿的条款被删,这虽然可能没有考虑到第三者当事人的利益,但在一定程度上也增加了充当“小三”的风险,对这一现象有遏制作用。

我认为,任何一部法律都有其局限性,往往不能考虑所有的情况,中国的法律体系还存在着很多不完善的地方。但是,“解释三”对于独立性的促进是其最具进步性的,这是“解释三”最值得肯定的地方。

在所有的课程中,陈巍老师的《证据与诉讼》、李亚梅老师的《大学生就业中的法律问题》、丁海俊老师的《人格权及其保护:侵权责任法》也给我留下了很深刻的印象,同时也在我们的实际生活、就业方面给了很大的指导。尤其是陈巍老师的《证据与诉讼》,陈老师贯穿于整个课堂的两个“魔术”不仅极大的引起了我们的兴趣,也给了我们证据使用过程中切身的体会,是非常好的教学方法。李亚梅老师的《大学生就业中的法律问题》分析了大学生就业过程中常见的各种

5.民法学专题课程学习报告 篇五

讨情况报告

根据自治区党委组织部《关于在“三严三实”专题教育第三专题学习研讨前开展调查研究的通知》(x组通字〔XX〕x号)和《关于扎实开展“三严三实”专题学习研讨的通知》(x组通〔XX〕x号)文件要求,进一步深入学习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深入学习刘云山同志在广西调研时的讲话精神。室领导班子高度重视,组织召开会议,并由办公室制订专题调研方案。在总结第一专题“严以修身”和第二专题“严以律己”的研讨学习的基础上,结合本室实际情况开展专题研讨学习前的调查研究,于10月26日,开展了以“严以用权,真抓实干,实实在在谋事创业做人,树立忠诚、干净、担当的新形象”为主题的研讨学习。

徐xx主任首先传达了市委副书记、市长林山青10月21日上午全市深化“三严三实”专题教育座谈会上的讲话精神,并结合我室开展“三严三实”专题教育情况进行总结,贯彻传达好上级专题教育精神。

其次,邓xx副主任分别传达学习总书记9月11日中共中央政治局就践行“三严三实”进行第二十六次集体学习上的讲话、刘云山同志9月21日在部分地方单位学习贯彻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深化“三严三实”专题教育工作座谈会上的讲话、彭清华在全区深化“三严三实”专题教育工作座谈会上的讲话。

研讨学习会上,副调研员李xx以“严以用权,真抓实干,实实在在谋事创业做人,树立忠诚、干净、担当的新形象”为主题作中心发言,室全体成员结合9-10月份专题调研情况,针对部分党员干部缺乏党性修养、工作责任感不强,缺乏钉子精神、安于现状,进取精神不足、以自我为中心缺乏大局观念、纪律松懈,组织纪律观念不强等存在问题,结合我室实际情况,制订相关工作责任制度,提出解决办法及措施。

6.奥鹏教师专题讲座学习报告 篇六

--如何认识教师职业倦怠的成因

一、教师职业倦怠的概念

所谓倦怠,一般是指“失败、精疲力竭,或因过度消耗精力、资源而变得耗竭”。教师职业倦怠是指教师在长期工作压力情境下,逐步形成的一种情绪耗竭、去人性化和成就感低落的现象。

首先,职业倦怠是长期工作压力作用的结果。倦怠是与压力、紧张密切相关的概念。职业心理学将压力看作个体对外界刺激的反应过程.包括对威胁的感知和相应的身心反应:紧张则是压力导致的消极后果之一,即对努力无效应付而导致的消极影响,如自我评价降低、挫折、肌肉紧张、血压升高、心不在焉、工作绩效降低等;而如果紧张状况持续发展,所产生的更严重的紧张状态就是倦怠。

其次.教师职业倦怠表现在情绪耗竭、去人性化和成就感低落这三个方面。情绪耗竭是倦怠最具代表性的指标。它的特征是缺乏活力,有一种情绪资源耗尽的感觉。此外,情绪耗竭经常伴随着挫折、紧张,因而教师会在心理层面上认为无法致力于工作。倦怠的第二个维度,去人性化的特征是视其服务对象(学生)为“物”,而不是“人”,倾向于采用冷漠的心态对待同事或学生。成就感低落的特征是教师倾向于对自身产生负面的评价.感觉无助以及自尊心消失。教师因此而工作能力下降,丧失工作成就感,以消极的态度来评价自己,对自己工作的满意度也随之降低。

二、教师职业倦怠的表现

资料显示教师的职业倦怠可引发如下问题:

1.挫折感。教师的工作期望无法达到,如果这种状态持续发展,无法突破,则导致教师对自身的职业能力产生怀疑,工作过程中无能、无助等消极感强度增加,进而对工作本身产生厌倦和不满。

2.退缩甚至产生敌视行为。教师对于教学及学生采取漠不关心的态度,表现为非人性化的特点,把学生视同为僵硬的“物”,漠视其“人”的生动鲜活的特征,采取退缩甚至敌视的态度。有时想逃避教学工作或与学生的交往,却又觉得不应该,因此产生负罪感。

3.人际关系紧张。教师因小事而情绪波动,表现失常。影响到师生之间、同事之间甚至家人之间的关系,人际关系紧张,人际交往障碍,自身也因此而自责、困惑却又无力自拔。

4.生理症状。表现出一系列生理耗竭的状态,如精力缺乏,容易疲劳,身体虚弱,对疾病抵抗力减弱,经常感冒或有各种生理上的小毛病,甚至出现偏头痛、紧张性头痛、胃肠不适、失眠等身心疾病。

5.忧虑感。教师由于职业倦怠而对自己和工作感到不满.感到无聊、空虚,甚至出现悲观厌世的倾向。

6.工作效率低落。由于工作压力大,以致经常迟到、请假,中断工作,即使身在教学岗位上,也往往心不在焉,教学质量下降。

三、教师职业倦怠的成因

1.社会变迁的影响。随着社会的变迁,教师个体所承担的压力也日渐加重。人类在近三十年的时间内创造了文明史上近70%的知识财富。社会发展对教师的知识结构和工作手段等方面提出了极高的要求,传统的教师职业特征无法适应社会的飞速发展。此外,在市场经济条件下,价值观的变化也给传统的教师职业观念带来极大的冲击。

2.外在期望与教师的内在迷惘。社会大众对于教师的过高期望,增加了教师的工作压力,也使教师产生一种内在迷惘。在快速变迁的社会里,价值日趋多元化,学校、家长、学生,以及社会各界对教师的期望也日渐增高,在多方的期望之下.教师的工作压力逐步增大。与此同时,教师为了强调其专业性,增强大众的信心,以致对自身产生不切实际的期望。他们倾向于隐藏自己的情绪以维持大众对教师的过高期望,他们不去认识自己的倦怠,相反却加以否认,这样使得倦怠之病魔日益侵蚀着自己的身心。

3.学校组织结构与气氛。在学校的组织结构方面,一些学校呈现科层制组织结构状态。在这种状态下,教师的专业角色时常面对挑战,工作过程中教师的自主性降低,工作任务中的行政色彩较浓,很大程度上加重了教师的工作负担,也使得整个学校的组织气氛更趋向于非人性化。研究显示,缺乏校长的支持是教师产生工作压力和倦怠的重要因素。由于各种原因,教师往往对所处的组织环境不满,抱怨学校领导过于缺乏同情心,官僚主义作风严重,无效能,并认为学校领导“坚守”在其办公室内,不了解教师的情况,不关心教师,对教师的评价不够公正。另外,由于教师本身的进修渠道非常有限.在相对刻板的科层体制下,教师自身职业发展的阶梯相对减少,久而久之,也会导致教师忙于应对学校的行政任务.进而产生倦怠。

4.教师人格因素。除了上述诸多外部因素以外,教师个体自身的人格特征对职业倦怠的产生也有直接影响。众所周知.世上不存在具有绝对完整人格的个体。教师人格特征中往往会存在一定的不良因素,所不同的是个体人格特征有所差异。教师若存有某种人格特征,如怯懦、自卑、孤僻、狭隘等,在面临同样的压力时,该类特征明显的教师往往不能采取适当的策略加以应付,更容易陷入倦怠状态。再比如有A型人格特质的个体较易产生倦怠。有A型人格特质的人通常表现为成就感强烈、竞争意识浓厚,动作行为急躁、紧迫.言语粗鲁等。心理学研究表明,具有A型个体特征的个体.其血液的激素成分比其他个体多得多,同样刺激条件下更容易受环境的影响,产生心理紧张反应。

四、预防与消除教师职业倦怠的应对策略

教师要认识自我,加强个性修养。心理学研究发现,尽管许多人认为对自己是了解的,但事实上他们并没有很好地了解自己。一个理智的教师尽量做到有自知之明,既不狂妄自大,也不过分自卑,从而改进自己的态度与行为,了解自己的能力、性格、兴趣及弱点,在教育教学工作中,注意扬长避短,克服不足。教师要树立正确的职业观念。教师的职业观念是指个人在教师职业中所体现出来的态度。教师的价值就是在教育教学中体现的。教师职业是光荣的,同时也是繁重的,生活清苦,但如果有高度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全心投入教育事业,那么这一职业许多困难都会逐步加以解决和克服。

善于调节心理状态,增强教师角色适应能力。在发展各种人际关系的过程中,教师的角色是多变的,需要不断转换。教师应该培养对人的兴趣,乐于合群,积极参加学校、教研室或学生的集体活动,与学生、同事、领导和家长友好交往,建立和保持协调的人际关系。

学校的帮助。首先,改革学校教育评价体系,明确评价目的,建立健全评价机制,使教师真正从以各种“率”来衡量其成绩的束缚中解放出来。其次,学校领导应带头树立良好的学校风气,在教师中形成高昂的士气,教师的工作动机和积极性只有靠领导有效激励,才能变成教师工作的动力,也才能使教师在身心愉悦的心情中成长与发展。再次,改进学校管理方式,增加对教师的精神支持和物质支持,如优化学校的人员配置,改善工作条件,通过管理机制为教师提供更多的时间,支持教师的教学及对教师的劳动予以认可和积极评价,它有助于帮助教师解决工作中的问题及后顾之忧。

7.网络社会实践专题学习报告 篇七

摘要

以人为镜,以史为鉴,中国近代史是一部灾难深重的屈辱史,又是一部民族奋发图强的奋斗史。“落后就有挨打”时刻提醒着我们“前进,前进,前进进!”

火烧圆明园叫中国人民心痛,心生对英法联军的痛恨,对战争的不满;上海一大的召开见证了伟大的中国共产党的诞生,从此中国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孙中山先生的故居记录着中华民国一代总统的点点滴滴;而黄埔军校的建立为中国培养了大批军事人才,是中共第一次合作的标志之一;然而让人惊讶的是蒋介石和汪精卫的叛变引发的广州起义断送了国共合作的佳话。

中国近代史的品读,发人深省,使我醍醐灌顶,恍然大悟,让我在思想上得到了一定水平的提高!让我知道发展经济,壮大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意义!

关键词:近代史发人深省重要意义

正文火烧圆明园后的残垣断壁刺痛心肺,重修重建抑或是保留原貌时时刻刻提醒中华人民这一无比深厚的民族仇恨。观看完圆明园的视频,对于以往圆明园的何等辉煌让我此刻不能释怀,对于英法两国的丑恶嘴脸我也深深铭记。我忍不住想要问问那些自诩文明高尚的欧洲人,对于美好的事物不该珍惜,不该将它完好的保存吗?尽管美好的事物人类都与占为己有的欲望,但是对于美好事物的占有,前提是保持事物的完整性与完美性。圆明园被烧是清政府昏庸腐朽也是帝国主义侵略中国的罪恶。清政府目空一切,视“科技”为玩物丧志的东西,开始了闭关锁国。然而此时西方国家正在如火如荼的进行着先进的工业革命,超越中国。因此,清政府注定要从受人挨打。纵观现代社会,中国扮演的角色不再是处处被欺负的人,但是依然时刻被其他国家觊觎着,比如最近的钓鱼岛事件,南海事件,这种对中国主权严重的损坏行为不正是因为同当年一样的原因吗?

中国共产党第一次全国代表大会在上海召开,宣告了中国共产党的成立,是开天辟地的大事变。从此,中国革命的面貌焕然一新。选择上海为一大召开的地方有以下原因:第一、当时政府对赤色分子是持打击态度的,所以主要是为了安全考虑

选在了上海租界里面举行。第二、上海是陈独秀创办新青年的地方,也是中国共产党的革命中心。第三、当时由于有共产国际的代表参加,上海是国际化比较高的地方,交通和接待方面都比较方便。没有共产党就没有新中国,正式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才走出了中国特色的伟大道路,全民奔小康,并逐步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和伟大的中华民族复兴。而孙中山的故居记录了这位民国总统的简朴生活的点点滴滴,他是我们的国父,他的勤俭节约也是中国的民族精神。

黄埔军校以孙中山的“创造革命军队,来挽救中国的危亡”为宗旨;以“亲爱精诚”为校训;以培养军事与政治人才,组成以黄埔学生为骨干的革命军,一方面积极进行孙中山的三民主义教育;一方面介绍马克思列宁主义的思想。军校采用军事与政治并重,理论与实践结合的教学方针,为中国革命培养了大批军事政治人才。广大黄埔师生在反帝反封建、争取国家统一与民族独立的斗争中立下了赫赫战功,为中国革命做出了重大贡献。黄埔军校是公共合作的见证,有在当今社会上,无论在职场或者生活上团结合作都是极为必要的,只有团结合作了,才能集众人之所长来弥补各自的不足,从而实现双赢的最满意的状态。再者我们也要考虑到当今我们的军队实践能力不足,更需要时刻准备着,磨刀擦掌,时刻准备着保护国家,增强我国的国防实力。

而国民党内蒋介石集团和汪精卫集团相继叛变革命后,广东省国民党当局亦在广州等地大肆屠杀共产党人和革命人民,实行白色恐怖,中国再度处于内乱之中,在广州市,有组织的工人纷纷驱逐国民党派到工会的改组委员,选举自己的工会委员,并为争取真正的民主权利和改善工人生活条件进行斗争。10月14日海员举行的罢工,得到各业工人的援助,2万多工人举着镰刀斧头红旗,向反动政府示威,显示了广州工人阶级的觉悟和力量。我不得不想到曹植的诗“本是同根生,相煎何太急。”

火烧圆明园提醒着我们“落后就要挨打”,而当我们用重金赎回十二生肖的头像时,我们是否会对当时的大清政府自卑呀,我们用自己的钱换回自己的东西,这是多大的自我讽刺呀。我们要不被其他国家欺负,我们必须自己强大起来,必须在精神层面上提升自己,大力宣传并学习弘扬中国特色主义文化,形成强大的软实力,以内心的强大来提升自己的能力。再者,仍旧要以经济建设为核心,大力发展经济,改革开放,不断创新,凭借逐年增长的GDP证实自己的实力,全面提高自己的国际地位,增强自己的综合国力。上海一大的召开,标志着中国共产的诞生,我们要始

终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持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的行为指南,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坚持改革开放,坚持和平共处的独立自主外交政策,以经济建设为中心,不断发展,艰苦奋斗,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伟大旗帜,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从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最终实现全体小康与共同富裕,实现共产主义,从而增强我国的硬实力。孙中山的故居并没有古代皇帝的豪华与奢靡,而是整洁简朴。在这个铺张浪费的时代,在LV与宝马盛行的时代,在宁可坐在宝马上苦也不坐在自行车上笑的拜金主义时代,提倡孙中山先生的勤俭节约的精神是有必要的。全民族适度节约可以节省一些不该浪费的资源,使资源得到合理的配置与运用,让消费者得到最大的效益与效用,从而使经济得到健康的发展。勤俭节约是中国的伟大民族精神之一,我们须知在中国的底层社会中还有很多人连温饱都没有解决,需要深知“锄禾日当午,汗滴禾下土”的艰辛,因此我们要勤俭节约。黄埔军校的建立与广州起义其实是国共合作与分裂的体现。可以见得,团结就是力量,它让中国人民击败了帝国主义,推翻了军阀统治,合作让一加一大于,让国共两党获得双赢。而广州起义只能使中国人民受害,让国民党丧失了群众的支持,只是国民党最终失败的原因。中国共产党执政的最大优势就是强大的群众基础,而如果背离群众也将使中国共产党处于危险之中。而后来中国共产党起义的失败源于领导的不及时与没有时间充分的分析情况的时间。而客观原因也可以追究到中国共产党当时的不成熟,与国民党相比很多条件上是处于劣势的。

作为一个理科生,本来有一点点抗拒心理的,但是经过这次思想政治课的网络自主练习,认真地对PPT与视频的研究,我懂得了很多,也收获的不少,感谢学校给我一次了解中国近代史的机会。每看一个视频或者PPT,我都会注意每一个细节,并作必要的记录以便于后续的答题,还有遇到不到的东西,不如社会背景,我都会通过百度或其他搜索引擎了解细致,这样又使我更加明白历史的始末与原委。对于PPT与视频我都是多次阅读知道完全懂得才进行下一步。对于时间的掌控,我也很好的把握。而在做题的时候,我很谨慎地阅读好题目,查回原来记的笔记,最终以5个网络自主课题平均分95分完成了课程。对于学校举办这样的网络实践活动我觉得是可以举行的,这样不仅解决了空间与实践的障碍,还使得学生操作更加的方便与可行。但是对于答题时间的规定还有待完善。我本人的第一个76分就是因为不知道

8.李红艳国培学习专题报告 篇八

学习情况专题报告

时 间:2012年12月27日 地 点: 主持人:

参加人:全校教职工

课 题:国培学习情况专题报告

汇报人: 内

容:

一、见闻和收获

2012年9月16日到贵州师范学院报到,第二天贵州师范学院在演播厅举行了隆重的开班典礼,省厅及学校领导热烈欢迎我们“国培”学员的到来,详细地为我们讲述了此次国培计划的活动安排,同时对我们提出了严格的要求和殷切的希望,并且预祝大家度过有意义、有收获的九十天。

第一个月的培训中,我们有幸聆听了一些博导、教授、专家、名师的精彩的 学术报告,得到专家引领,感受“国培”,理论得到提升。一个月的集中培训给我带来了丰厚的礼物:

1、培训内容丰富多彩:贵州师范学院教育资源非常丰富。此次培训结合学科的特点,聘请了许多知名专家和一线优秀教师,开设了一系列的课程。在这三十天天的培训当中,我们从教学团队的每一位教授那里,学习了精湛的教学理论,学习了有效的教学方法。每一位学员都心怀佩服,佩服西南大学冯维教授学富五车的知识涵养; 每一位学员都心怀尊敬,尊敬贵州省教育厅副厅级督学邹联克海纳百川的博大胸怀;每一位学员都心怀崇敬,崇敬贵阳市多位优秀教师那些体现新 课改新理念的课堂教学模式„„

2、培训方式灵活多样:本次培训不是局限于专家讲座与学员聆听而是采用了多种方式。让我们亲自看到了一些生动的语文课堂,这有利于学生的全面发展,有利于培养创新型人才,有利于教师的专业成长,有利于语文学科地位的巩固与发展。

通过学习我明白了在教育改革、课程改革以及教师体制改革风起云涌的今天,对学生的培养不能再循规蹈矩,必须通过教师创造性的工作去寻找适合自己教育对象的方式方法。在以后的教育教学工作中,在模仿、学习他人经验的基础上,不断总结、思考自己的经验,结合自己的特点及优势,加以创造性运用,逐

步形成自己独特的风格。要不断扩展自己的知识和兴趣爱好,以便从各种渠道获取的信息中得到启发。努力创新,在教育教学中,展示自己的创新成果,从而在潜移默化中培养学生的创新意识。

振兴民族的希望在教育,振兴教育的希望在教师,造就一支高素质的教师队伍,是实施科教兴国战略、实施可持续发展和全面实施素质教育及推进新课程改革的基本保证。在培训学习过程中,我认真听取了各位领导及专家的精彩讲演,认真观看了海西教育网专题培训平台初中数学的每一个视频课件,认真做好了笔记,并与学员一起互相交流、取长补短,共同学习。自己无论在思想认识及教育观念、教育理论和方法、教师业务素质及业务修养、新课程改革及教师的教学观等各方面都学到了很多东西,这对于改进我自身的教育教学工作有很大的帮助,也对推动我校的新一轮课程改革将起到很重要的作用。

传统的以传授知识为重点的教育模式已经不适应现代教育的发展要求,时代的发展、社会的进步对教师提出了新的挑战,教师要通过不断的学习、不断的发展逐步使自己成为专业性的人才,除了具备较强的专业知识和专业技能外,还要有有促进学生发展的教育观念,特别是在新课程下教师的角色将发生转变,将改变教师原先的拥有知识的权威者的形象,而侧重于对学习过程的组织、引导,并对自己的教学实践进行反思、研究,以取得更好的教育教学效果。具体的说应从以下几方面去改变自己的育人观。第一,教师要成为学生学习的促进者,促进以学习能力为重心的学生整个个性的和谐、健康发展。第二,教师要成为学生人生的引路人,在学生的成长道路上设置不同的路标,引导他们不断的向更高的目标前进。第三,教师要成为教育教学的研究者,教师在教学过程中要以研究者的心态置身于教学情景中,以研究者的眼光审视和分析教学理论与教学实践中的各种问题。第四教师要成为课程建设者和开发者,要改变以往的学科本位论和消极被动执行的做法,在课堂教学中使课程不断增值、不断丰富、不断完善。

要有一个健康的学生观,用发展的、变化的、全面的观点对待学生。学生是祖国未来的劳动者,学生是完整人格的人,不是装知识的容器。学生是有血有肉、有感情、有思想、多姿多彩的,教师的教学过程要成为与学生沟通感情的桥梁,教师要通过恰当的方式倾注对学生的爱心,批评、表扬总要让学生能够接受,才能形成一种融洽的师生感情。爱是面对学生的全体,不论成绩的好坏、表现的优

劣,教师的爱都应是平等而持久、博大而宽厚的。关于后进生,要认识到,有差别是客观的,学生的能力是多方面的,不能苛求学生都成为自己这一科的人才;先进和后进是相对的,成功的教育是使学生共同提高,在教学中不能以同一标准对待每一位学生,要实行分层教学。我们要认真探讨转化后进生的规律和方法,以发展的眼光看待后进生,只要他们进步了,教育就成功了。

在跟岗研修阶段我在兴义市红星路小学跟岗研修,该学校的教研活动形式多样,它具有可操作性、随意性、经常性等特点,由同级同科教师共同完成,可以是互相听课、也可以是争对某一知识点同级同科教师共同探讨。还可以是教学得失的交流。还可以是大教研课,这种课一般一个学期只举行一至二次,是学校推选优秀教师上课,也可以是推门课,给我们跟岗学员提供了丰富多彩的教研活动,我们除了可以听相关的专业课外,还可以其他学科的课,形式多样的课堂让我们学到了更多的方法技能与宝贵的教学实践经验。

在红星路小学跟岗学习的这段时间里,我听了30多节课,除了语文课外,我还听了数学、英语等学科的课,丰富了课堂知识。在指导老师的支持、帮助下,我领略到了先进的教学理念、教师专注的敬业精神、优质的教学质量以及有效活跃的课堂教学、和谐的师生关系。我们都听了很多节学校精心打造的教研优质课,老师们展现出无比的教学艺术,他们利用深刻的教学语言与多彩的教学方式,将学生引入到学习的殿堂,他们对教学的研究、语言的组织以及如何做好教师与学生的关系等方面的教学技巧,还有他们的听课、评课都能使一个初学者很快地进步。

听了这些老师的课,我感受到老师们非常重视在课堂上学生的参与。他们的观念认为知识是学生自己感悟出来的,老师只起引导和帮助作用。因此,学生的参与程度直接影响着教学的效果。真正有效的学习必须是在积极的参与下进行并达成的。在跟岗研修中,我发现,都司路小学的教师在上课时,都注重培养学生的动手能力和探索精神。为了集中学生的注意力,调动学生学习兴趣,课堂上还可以精心设计提问,引导学生时时处于主动学习,主动思考的状态。

听得最多的是指导老师肖老师的语文课,她很重视锤炼教她的教师的语言非常通俗易懂、非常的生动活泼,这样,在教学中,就能避免讲师课堂,使师生产

生共鸣,就紧紧吸引住学生的注意力,抓住进而打动学生的心。所以,教师在语言表达中既要注意准确性、又要使其富于艺术性、要有感召力,有激情、有鼓动性。

从她的课上,给我感受最深的就是“以学生成长为中心”、关注每一个学生,让他们都学有所获。在肖老师的课堂上,没有不认真听讲的学生,因为肖老师有着丰富的教学经验,能掌握学生的心理,对学生给予及时的表扬、鼓励,合理的评价是肖老师的一大亮点。总之,在肖老师的课堂中,我尝到了值得我们学习的东西,让我的思想受到启发,肖老师宝贵的教育教学实践经验对提高我教育教学专业技术水平起着不可低估的作用。

在跟进研修阶段我努力把所学的知识正确运用到教学当中,并努力动头脑、想方法,设计出有利于学生进步与发展的有效课堂教学。并向同事们去宣传自己的所学,让他们一起进步。让自己在学习中收获,在收获中提升,在磨练中拿出自己的成果。

9.北航_法学专题系列讲座听课感受 篇九

因为我不是法学专业的,对法律知识了解比较少,通过7周的课程学习后,对法律有了一个基础的认识,认识到我们日常生活的方方面面都涉及到法律的影子,也感受到以后进入社会中法律更是一门不得不修的必修课。

首先是了解了刑事诉讼与刑事证明的相关知识。要如何证明一个案件,还原一个按键的真相?我们得讲求证据,那么证据从哪里来?当然,很容易想到,咱们可以找证人、目击者提供言语证据;可以在案发现场进行仔细的搜索,寻找实物证据;现在视频监控几乎处处覆盖,因此还可以找到视频证据。老师上课举了还几个例子,我们发现,其中视频证据往往会对案件的侦破提供很大的帮助。就比如说前段时间,在里约奥运会期间,有新闻报道,有4名参赛美国游泳运动员在夜间外出时,涉嫌打砸一家加油站大门。此前,上述4人曾宣称自己在里约市中心遭遇伪装成警察的劫匪持枪抢劫,并被枪指着脑袋。但是,通过调查监控录像和询问目击者,警方发现,当晚,这四名运动员从酒吧狂欢之后驱车回到奥运村,在半路经停了一家加油站。在那里,他们砸坏了加油站厕所的一扇大门,当加油站保安要求他们赔偿损失时,四人还与其发生了冲突。在这其中,监控录像提供了非常重要的证据。同时,我们也认识到了,一个案件可以分为侦破的案件和无法侦破的案件。其中,侦破的案件可以分为两类,一类是正确还原了事实真相;另一类是没有正确还原,从而变成了错案。没有侦破的案件称之为悬案。如果事后在科技的发展下或者找到了新的证据,有可能将之前的错案悬案正确侦破。

福尔摩斯说过一句非常出名的话:“当排除了所有其它的可能性,还剩一个时,不管有多么的不可能,那都是真相”。这就是排除合理怀疑,在进行案件侦查时应该遵循的原则。此外,还认识到了实际认知应该是对应于客观真实,而诉讼认识却对应于法律真实。就像王宝强演的电影《唐人街探案》描述的一样,所有的证据全部指向王宝强,是他杀了人,在法律认知上这是无可辩驳的,这就是法律真实;而实际上他并没有杀人,而这才是客观真实,这才对应了实际认知。如果一个案子摆在法官面前,所有的判断全部依靠证据说话,也就是说只能从法律真实来判断,只要法律真实上说明他有罪,从法律角度讲就不是错案,但是从客观真实讲确实一个冤案。只要根据诉讼认知断定了案情,不是错案,法官就无需被追究责任。

所以,在诉讼认知和刑事证明中,最重要的是证据!

当然,除了刑法,还了解了更与我们日常生活相关的民法的一些知识。民法是一种私法,私法就是解决私人之间的问题的法律。而公法包含刑法、行政法等。民法与我们每个人的日常生活都息息相关。民事特别法(单行法)。如物权法,合同法,担保法,商标法,专利法,著作权法,婚姻法,继承法,收养法等。在民事特别法与民事基本法的基本精神和原则不冲突的前提下,具体适用中采特别法优先于普通法适用的原则。民事权利始于出生终于死亡。父母对子女的抚养义务到子女18岁结束,而子女对父母的赡养义务也是必须提供的。民法的调整对象是平等主体之间的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人身关系就是人格和身份发生的社会关系和法律关系。财产关系就是大陆法系的“物权”就是以财产为媒介的社会关系和法律关系。民法的调整方法分为事前调整和事后调整。

民法调整在于恢复正常的民事关系。民法的性质。首先民法为权利法,其次,民法为私法,是市民社会的法,是私人社会的宪法。民法的基本原则:当事人在民事活动中地位平等,意思自治的原则,诚实信用的原则,权利不得滥用原则。民事活动是日常的社会生活,民事社会活动在民法的范围内活动。而民事活动超出了它的范围才与行政法和刑法发生关系。民事活动是最基本的市民社会的活动,可以说民法具有领先性。

法律和每个公民都是息息相关的.学习法律基础对每个人有重大意义和实际用途: 学法有利于青年一代的健康成长。有的青年人因为不懂法,不知道哪些行为可以自由选择做与不做,哪些行为不能做,哪些行为必需做,遇上事情不能正确处理,稀里糊涂就违了法,造成“一失足成千古恨”。学法有利于公民维护合法权益。学生、农民、干部、工人亦是公民,拥有公民的合法权益,一旦遇上合法权益受到侵害,可以用法律武器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学法有利于大学生今后的工作和生活。大学生毕业时找工作要用上劳动法、申领办企业的证照要用上行政法,和他人做生意要用上合同法,将来成家立业也要用上婚姻法等等。通过学习经济法规,学习合同法,学习婚姻法,学习教育法。是我们深刻的理解到了我们的权利和义务,使我们能够在日后的学习工作生活过程中正确的行使我们的权利,正确的履行我们应尽的义务。在学习工作过程中,更能正确地遵守法律规定,使我们更能够在工作生活中免受困扰,保护自身生命财产安全。

法律知识是现代社会成员必备素质之一,我们必须通过它,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促进和规范人与人之间的关系,正确的处理人与人之间关系问题。公平交易,平等„„,在生活过程中,遵守法律,享受个人权利,履行义务。

10.安全专题学习研讨情况报告 篇十

党委中心组安全专题学习研讨情况报告

×××段(站)党委

×××××××××,认真组织开展党委中心组安全专题学习研讨,重点围绕“×××”主题深入学研,现将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

(此部分主要反映学习研讨开展的基本情况,其中,要明确重点学习的内容以及集中学习的时间、参学人数和党政主要领导是否参学等内容。)

二、主要做法

××××××××××××

(此部分主要反映开展学习研讨的主要做法和特色工作。)

三、学研收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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