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准工时测定(精选12篇)
1.标准工时测定 篇一
综合计算工时是不同于标准工时的工时制度
内容仅供参考具体执行方案以各地规定为准
[案例]
赵某应聘至某食品公司制冰车间工作,他认为公司超时加班,违反了《劳动法》相关规定,于是向当地劳动保障监察机构举报。劳动保障监察机构马上深入公司调查情况,经调取公司考勤等证据后得知,该公司制冰车间每年在5、6、7、8月为生产旺季,工作时间为每天工作10小时,每周休息1天,另外8个月的淡季,制冰车间员工则每天工作5小时,有正常双休日。此外,该公司已经审批,实行了半年期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因此,该公司制冰车间的工时制度并未违法,劳动保障监察机构及时向赵某进行解释,对赵某的举报做出不予受理的决定。
[评析]
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是针对因工作性质特殊,需连续作业或受季节及自然条件限制的企业部分职工,采用以周、月、季、年等为周期综合计算工作时间的一种工时制度。根据《关于企业实行不定时工作制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审批办法》第五条规定:“企业对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职工,可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即分别以周、月、季、年等为周期,综合计算工作时间,但其平均日工作时间和平均周工作时间应与法定标准工作时间基本相同。
根据以上规定,该公司的工时制度并未违法。因为,该单位已经审批,实行了半年期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职工的工作时间应当以半年为单位综合计算,只要其职工的半年总工作时间不高于半年法定总标准时间,则公司的工时制度就不违法。需要注意的是,即使是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用人单位,在法定节假日工作的,仍应支付劳动者不低于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的3005的加班工资。
2.标准工时测定 篇二
关键词:工时测定,工时定额,标准化,标准工时
0 引言
工时定额是企业的一项基础数据,是企业高效、科学管理的基础,标准的工时定额更是对合理组织生产、科学定员、按劳分配、提高生产率等起到重要的作用,许多企业也从中得到了利润,尝到了甜头,但是由于某些企业,尤其是以手工业为主的生产(维修)型企业,由于其行业特殊性,生产(维修)程序的不规范性,作业内容较差的规律性导致企业难以制定标准的工时定额。本文在规范工时测定程序的基础上,就如何利用时间测定法对企业的工时定额标准化进行了研究。
1 工时与工时测定程序研究
1.1 工时测定与工时定额标准化
工时测定也称测时指在工作现场以工序为研究对象,对构成工序的作业要素进行周期性观察,并测定其工时消耗的一种方法[1]。测时法是生产(维修)型企业多用的一种得到工序时间的一种方法,采用测时法测定时间时多深入到车间一线对操作或者工序进行实地的测量,一方面可以确定与实际相符的工作时间,另一方面可以帮助操作者寻找操作时间长的原因,缩短产品的生产(维修)周期。通过测时得到的时间是一个简单的工序时间,其中还有若干会导致此时间可用性、可靠性不强的不确定性因素,因此必须将测试得到的时间进行标准化,即通过对实际的测量时间进行劳动技术水平,劳动态度等的评价后,再充分考虑各种宽放与异常值处理等后,把测定的时间转化为标准工时[1],即具有平均熟练程度的操作者,在标准作业条件下,以正常的作业速度和标准的程序方法,完成某一作业所需要的总时间。
1.2 工时测定程序
工时测定是一种能较真实掌握现场工作时间的一种方法,被广泛的应用于工时研究中,其主要程序如下:(1)明确测时的目的。(2)选择合适的操作对象并了解操作者的情况。(3)了解测定的产品情况。(4)划分操作单元。(5)确定观测次数。(6)进行工时实际测定。(7)正常时间的确定。(8)考虑排故情况后,单位合格产品正常时间的确定。(9)异常数据处理和标准时间的确定。在分析一般的工时测定程序的基础上,结合在企业内开展的实践经验,创造性的提出了“整合型”工时测定程序[2],其流程图如图1所示。
1.3 工时测定中应注意的问题
(1)要选择合适的测时对象。测时对象的选择一定要有代表性,要选择操作熟练程度中等偏上的操作者,同时了解操作者的技术等级,工作年限等情况,以便得到的测时时间有先进性与典型性。(2)要按照工艺规程中的工序开展测时工作。由于操作者的工作是按照既定的工艺规程进行,后期标准时间的应用也是以工序为单位开展的,因此要按照工艺规程中的工序开展测时工作。(3)测时过程中要注意观察、记录操作者的操作过程与动作。通过测时得到工作需要的时间不是最终目的,应用定额提高劳动效率才目标,因此测时过程中要注意观察操作者的工作流程、动作等,以便为后期通过方法研究提高工作效率提供依据。(4)测时过程中要注意记录工作环境,操作者劳动态度、工作效率等信息。因劳工作环境,动者的劳动态度、工作效率等信息是后期进行定额宽放的参考依据,因此在测时的过程中要及时记录这些信息。
2 基于时间测定法的工时定额标准化
2.1 正常时间的确定
正常时间,指以实测的作业平均延续时间为基础通过工时评定后所得的结果[1],其计算方法见公式1:
式中:Ts为工序的正常时间,min或s;Tc为工序的实测时间,min或s;K为工序的工时评定系数。
2.1.1 实测时间Tc的确定要
实测时间Tc主要通过马表测时的方法得到,测时前要做好资料的收集、测时单元的划分和作业测定表格表头的填写,测时的过程中要注意按照时间消耗分类对测定的时间进行分类记录,根据工时定额的消耗分类,可以通过公式2,3,4得到实测时间Tc的计算公式5:
式中:Tc为工序的测定的工时,min或s;Tz为工序的作业时间,min或s;Tzj为准结时间,min或s;Tf为辅助时间,min或s;Tj为基本时间,min或s;Tfd为机动时间,min或s;Tsd为手动时间,min或s;Tjs机手并动时间,min或s。在得到实测时间Tc后,结合工时评定系数综合确定该工作的正常工作时间。
2.1.2 工时时评定系数K的确定
工时评定时主要考虑影响操作者正常工作的因素,对其工作速度和效率进行的评定,评定时考虑的因素主要有操作者的工作态度、工作速度、工作时的注意力等。能否给与操作者科学合理的工时的评定系数,对于能否准确地确定正常工作时间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在深入一线进行工时测定时,把工时评定等级分为A、B、C、D四个等级,工时评定等级系数取值范围如表1所示。在实际的测定过程中,测定人员的主观判断是影响工时评定系数很重要的因素,因此测时人员要有相同的评定标准,以能保证工时评定的一致性。
注:某些情况下被测定者的工作速度与效率明显高于一般情况,在这种情况下可以根据具体情况给予大于1的一个适当系数.
2.1.3 正常工时Ts的确定
在考虑了工时评定系数后,结合公式1和5得到正常时间的算法(公式6所示):
式中:Tss为工作的总的正常时间,min或s;Tsi为第i工序的正常时间,min或s;Ki工序的工时评定系数,min或s;Tci为第i项工序的测定的工时,min或s;Tzji为第i项工序的准结时间,min或s;Tfi为第i项工序的辅助时间,min或s;Tji为第i项工序的基本时间,min或s;Tfdi为第i项工序的机动时间,min或s;Tsdi—第i项工序的手动时间,min或s;Tjsi为第i项工序的机手并动时间,min或s;n生产单位产品需要的工序数,次。
2.2 单位合格产品正常时间的确定
由于很多情况下,对于以手工操作为主的同一产品的生产(维修)存在着很多的不确定性,这种不确定性集中体现在,不同产品生产(维修)后出现的排故率不一,因此仅仅用通常意义上的正常时间不能完全反映这个问题,而单位合格产品的的正常时间能体现这一问题。由公式7和8可以得到在考虑产品排故情况下的单位合格产品的正常工作时间公式9。
式中:Tzz为生产(维修)单位合格产品的正常时间,min或s;Tzi为第i工序的正常时间,min或s;Tsi为第i工序的正常工作时间,min或s;T′pi为第i工序的平均排故时间,min或s;Tpi为第i工序的平均排故率;n为生产(维修)单位产品需要的工序数,次。
如果产品工序中不出现排故,只是产品出现排故的情况则用:
式中:T′p为此产品的平均排故时间,min或s;Tp为产品排故时间,min或s;K′p为产品的平均排故率,min或s
2.3 宽放时间的确定
通过上面方法最终可以得到单位合格产品的正常时间,而此时间并不是我们最终需要使用的时间,正常时间反映的是操作者以正常速度并能保证连续劳动,完成工作所需时间,但是不得不承认,人在进行操作过程中要进行适当的休息;同时也可能出现由于组织不当或机器设备,人为因素造成停工、等待等情况,因此要考虑对单位合格产品的正常时间进行宽放。宽放时间从大类上说主要包括:生理宽放、休息宽放、组织性宽放、技术性宽放、政策性宽放,宽放类别和宽放项目见表2所示。综合考虑宽放的种类、宽放项目、作业的姿势后,目前一般常用的宽放系数见表3[3]。
2.4 异常数据的处理
异常数据是指超出规定误差极限而不能真实地反映实际时间的数据。当异常数据严重超出规定的误差范围或者异常值较多时,会使得的最终得到的时间数据不准确,因此在进行工时数据的分析过程中对于异常数据要及时的去除。在测时过程中异常时间的产生原因主要有:工时测定人员测时标准不同,操作者的工作的态度、劳动技术水平有差异,选取测定工序不够典型,外界的条件(例如设备更新,工艺改进等)发生变化等。要想去除工时测定数据中的异常值,首先需要根据异常值判定标准寻找到异常值,目前常用的异常值判断标准主要有3σ准则,格洛布斯(Grubbs)准则,罗曼诺夫斯基准则和狄克松(Dixon)准则等。对于手工作业为主的生产型企业,确定异常值最简便的做法就是用考虑宽放时间后的单位合格产品的正常时间与生产(维修)若干件同一产品的该时间的平均值进行比较,如果所消耗时间过长、返工次数比较多,则可作为异常数据进行处理。
2.5 标准时间的确定
标准工时[1]是具有平均熟练程度的操作者,在标准作业条件下,以正常的作业速度和标准的程序方法,完成某一作业所需要的总时间,它等于正常作业时间与各类宽放时间的总和。通过实际测量可以得到实际的测量时间,对实际的测量时间进行劳动技术水平,劳动态度等的评价后得到正常工作时间,在考虑到排故问题后,可以得到单位合格产品的正常时间,在考虑到生理需要,客观条件导致的停工等情况后又加上了宽放时间后便可以得到标准工时了,标准时间的确定如公式12所示:
式中:Tbz为工作的标准时间,min或s;Tpi为第i工序排故时间,min或s;kpi为第i工序的排故率,min或s;Tci为第i项工序所测得的时间,min或s;Ki为第i项工序的工时评定系数,min或s;Tkf为宽放时间,min或s。
3 总结与展望
通过本研究能有效规范了工时测定与评定程序并得到了Tc,Ts,Tbz的计算标准与工时。相信通过本文所提出的程序与方法,定能科学核定产品的标准工时,为提高生产型企业尤其是以手工业为主生产型企业的工时定额准确度,提升工时定额管理的水平,降低生产(维修)成本起到有益的作用;相信本研究对企业的资源优化配置、合理组织生产(维修)计划、缩短生产(维修)周期、均衡生产(维修),提高企业的综合管理能力起到一定的促进作用。目前,流程再造在我国逐步发展起来,流程再造能够实现企业管理的扁平化,但是真正获得较大成功的企业为数不多,流程作为企业为完成目标而进行的一系列逻辑相关活动的有序集合,它的优劣直接决定了企业的盈亏和成败。在掌握了企业工序的标准工时后,可使企业的流程再造,向着更规范、更健康的方向发展。
参考文献
[1]孙义敏,安鸿章等:GB/T14002-1992劳动定额术语[M].全国劳动定额标准化技术委员会,1993.
[2]任永昌.某型航发滑油附件系统修理工时定额研究[D].南京航空航天大学硕士学位论文,2008.
[3]刘晓红.以工时研究提高企业的生产效率.http://www.cnfblog.com/articles.php.2008.
[4]Ralph H.Bavier.the Key to Productivity Effective Work Measurement[J].Industrial Management,1980.
3.非标准工时制度申报须知 篇三
一、申报材料
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及复印件(加盖公章)。
2、企业实行非标准工时制度的请示(注明:生产性质及特点、申报非标准工时制理由)。
3、企业实行非标准工时制度审批表一式两份(见附件)。
4、企业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工会组织对实行非标准工时制度实施方案的会议记录。
5、劳动保障书面审查报告原件及复印件。
6、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根据审查情况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材料。
二、法律依据
1、劳动部《关于企业实行不定时工作制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审批办法》(劳部发[1994]503号)。
4.标准工时测定 篇四
受理部门:芜湖经济技术开发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办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39条;
《关于企业实行不定时工时工作制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审批办法》(劳部发[1994]503号);
申报条件:符合《关于企业实行不定时工时工作制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审批办法》(劳部发[1994]503号)规定的企业和单位。
所需材料:申请实行非标准工时制度的企业,应提交以下材料:
一、初次审批(1)《非标准工时制审批表》(一式三份);(2)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一份);(3)职工代表大会或职工大会表决执行非标准工时的表决决议、公示反馈意见(各一份);(4)实施方案(包括:实行非标准工时的工种、人员名单、岗位、实行时间、综合计算工时的计算周期)(一份);(5)单位管理制度(包括:考勤制度、职工休息休假制度、工资支付制度)(一份);(6)集体合同(综合性集体合同、工资集体协商集体合同)(一份)(上述表决决议、实施方案需向本单位职工公示6个工作日)(7)企业实行非标准工时制人员花名册(一份);
二、复审(1)《非标准工时制复审登记表》(一式三份);(2)上一非标准工时制执行情况书面报告(一份);
(3)集体合同(综合性集体合同、工资集体协商集体)(一份)(第一次复审用);(4)实行非标准工时职工的全年考勤表、工资发放表复印件(一份)。
(5)实施方案(包括:实行非标准工时的工种、人员名单、岗位、实行时间、综合计算工时的计算周期)(一份)(第一次复审用);
5.标准工时测定 篇五
编制说明
1、工作简况
1.1 任务来源及提出背景
《滤棒中水分的测定 气相色谱法》行业标准,是《国家烟草专卖局关于印发2016烟草行业标准制修订项目计划的通知》(国烟科[2016]149号)下达的标准制定项目。
通过文献查阅,现有的滤棒辅材水分测定方法,有烘箱法(二醋酸纤维丝束,成形纸和内衬纸)和卡尔费休法(三乙酸甘油酯)两种。
滤棒由二醋酸纤维丝束(少部分产品使用聚丙烯丝束)、胶水、纤维素纸(仅沟槽滤棒)和成形纸以及用于固化的三乙酸甘油酯组成。烘箱法的缺点是在高温环境下导致滤棒一些挥发性半挥发性物质或热分解产物释放,从而使滤棒水分的测定值高于实际值。比如:滤棒中的热熔胶、中线胶和二醋酸纤维丝束在高温下可能会分解释放乙酸;用于丝束固化的三乙酸甘油酯可能会在高温环境中直接释放出来;项目组通过前期研究发现。烘箱法测定的滤棒含水率中约有一半来源于三乙酸甘油酯的挥发。
卡尔费休法作为经典的水分定量方法,能够准确测定样品真实的水分含量,但其大批量样品的检测效率不高;最为关键是其只能测量液体或可溶解固体。滤棒是由丝束、胶和纸张组成的多元复合物,并不能完全溶解在有机溶剂中,因此无法通过卡尔费休法测定。
气相色谱法测定水分已经在行业内得到广泛推广和应用,例如卷烟总粒相物中水分的测定和烟草及烟草制品中水分的测定均采用气相色谱法。基于以上原因,项目组选择以气相色谱法测定滤棒中的含水率。项目组参考卷烟总粒相物中水分测定和烟草及烟草制品水分测定标准,根据滤棒的独有特性,对方法的各个细节进行调整和验证(如:取样规则、前处理方法、萃取溶剂、萃取时间、进样量、色谱柱类型和分离条件、内标物、检测限和定量限等),使检测结果真实反 1 应滤棒含水率。
1.2 项目承担单位、协作单位及主要分工
项目承担单位有浙江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和南通烟滤嘴有限责任公司,协作单位为国家烟草质量监督检验中心,江苏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中国烟草标准化研究中心,广西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福建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云南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其中中国烟草标准化研究中心,广西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福建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云南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为项目开展过程中根据项目工作需要,申请增加的协作单位。
浙江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承担标准的方法研究及文本起草工作;南通烟滤嘴有限责任公司,国家烟草质量监督检验中心,江苏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中国烟草标准化研究中心,广西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福建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云南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负责辅助方法开发和方法的验证工作;南通烟滤嘴有限责任公司提供共同实验样品。1.3 主要工作过程
截至目前为止,本标准的主要工作有文献调研、方法研究、实验比对、形成征求意见稿等几个步骤。1.3.1 文献调研
项目组对滤棒的性质、特点及水分检测方法进行了资料收集整理。滤棒是构成卷烟的重要组成部分,对卷烟烟气和感官质量有较大影响。滤棒水分(含水率)本身也是其物理性能的一个重要指标,国标《烟草及烟草制品 醋酸纤维滤棒》和《烟草及烟草制品 聚丙烯丝束滤棒》对滤棒含水率的限量要求分别是<8%和<2%;这是因为滤棒水分含量过高会在储存过程中易发生霉变,并可能影响搭口处热熔胶性能,导致爆口。
国标(GB/T 22838.8-2009)《卷烟和滤棒物理性能的测定 第8部分:含水率》规定了卷烟滤棒水分测定方法,通过检测 10支滤棒在100±2 ℃的烘箱中干燥2 h后的失重百分比来确定滤棒的含水率,属于物理性检测方法。这种检测方法易于操作,但从任务提出背景中可以看出,由于滤棒中其它物质的分解或挥发,烘箱法可能存在以下问题:即无法真实反映滤棒含水率,检测值高于实际值,从而无法反应滤棒的真实质量水平;甚至在检验工作中造成误判。
早在20世纪70年代,就有气相色谱法测定有机溶剂苯、甲苯中的微量水分的报道,经过研究发展,被广泛应用于有机溶剂、涂料等基质中水分的测定。
GB 18582-2008《室内装饰装修材料 内墙涂料中有害物质限量》的研究过程中提出采用气相色谱法检测水性涂料的水分,方便、快捷、干扰因素少,准确性高,能满足生产监控和新产品开发研究的要求。
气相色谱法测定水分含量已广泛应用于烟草行业,已发布的国际标准ISO 16632:2003 《Tobacco and tobacco products-Determination of water content-Gas-chromatographic method》、CORESTA推荐的方法(NO.57:2002)《Determination of water in tobacco and tobacco products by Gas chromatographic analysis》国家标准GB/T 23203.1-2013《卷烟 总粒相物中水分的测定 第1部分:气相色谱法》、烟草行业标准YC/T 345-2010《烟草及烟草制品 水分的测定 气相色谱法》均推荐使用气相色谱分析方法。1.3.2 方法研究
根据文献调研,项目组决定参考各个烟草行业水分测量方法,根据滤棒样品独有特点,研究滤棒中水分含量气相色谱测定的行业标准方法,实现对GB/T 22838.8-2009烘箱法的有效补充。
在检测方法的研究过程中,项目组根据滤棒的样品特点,对取样规则、前处理方法、萃取溶剂、萃取时间、进样量、色谱柱类型和分离条件、内标物进行了详细的实验,根据实验结果确定了关键参数,并通过回收率、重现性等实验数据建立了滤棒含水率的气相色谱初步检测方法。1.3.3 方法初稿起草
在大量试验的基础上撰写了项目试验研究报告,完成了标准方法初稿的起草工作,将标准方法初稿及项目试验研究报告提交给项目协作单位的相关成员进行审阅,根据反馈意见对标准方法初稿进行进一步的修改和完善。1.3.4 共同实验
2017年6月23月,项目组在浙江杭州召开了项目组讨论会以及共同实验会议,对方法初稿以及项目试验报告进行了讨论;会议结束后,分别在浙江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国家烟草质量监督检验中心,中国烟草标准化研究中心,南通烟滤嘴有限责任公司,江苏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广西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3 福建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云南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等8个实验室进行了方法的验证比对实验,数据比对良好。1.3.5 征求意见
项目组根据项目组成员反馈的意见及实验比对情况,于2017年8月完成了标准征求意见初稿,同时在行业内进行意见征集。1.4 标准主要起草人员及其所做工作
主要起草人有:朱书秀、王雨凝、盛培秀、边照阳、夏骏、陆明华、蒋锦锋、蒋佳磊、许高燕、斯文、朱怀远、刘泽春、曹传华、范忠、张建平、段海波、朱鲜艳、陈晓水、陆扬等。
朱书秀:项目负责人,负责总体技术工作,主持所有环节的工作。包括试验方案制定,试验过程观察讨论,试验结果审阅,标准及说明编制,征求意见及项目审查答辩,标准材料修改等。
边照阳、盛培秀、陆明华:主要实施项目指导、方案确定和标准征求意见初稿的审阅。
王雨凝、许高燕、蒋佳磊、斯文、陆扬、夏骏、陈晓水:参与试验及结果讨论。
朱书秀、王雨凝、盛培秀、边照阳、夏骏、陆明华、蒋锦锋、蒋佳磊、许高燕、斯文、朱怀远、刘泽春、曹传华、范忠、张建平、段海波、朱鲜艳、陈晓水、陆扬等等人参与了实验比对工作。
2、相关领域国、内外标准研究和制修订情况
经检索目前未见滤棒中水分的气相色谱检测方法的报道。
3、标准编制原则及主要内容确定依据 3.1 标准适用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滤棒含水率的气相色谱测定方法。本标准适用于滤棒含水率的测定。
3.2 标准编制原则
达到国际标准先进水平,同时考虑国内实际情况,在不影响方法准确性和先进性前提下,简化操作,提高效率。3.3 标准主要内容确定依据
标准主要内容包括:1 范围;2 规范性引用文件;3 原理;4 试剂和材料;5 仪器;6 抽样及样品保存;7分析步骤,8 结果表述;9 回收率、检出限、定量限;10 试验报告。
标准参考了国际及国内相关方面最新文献,按照《化学类标准制修订方法补充规定》要求,结合烟草目前实际情况进行编制。主要内容为滤棒中水分的测定方法—气相色谱法,适用于滤棒中水分测定。项目组根据选定的检测方法,按预定实验方案,对检测方法中涉及的各相关条件实验及方法回收率、精密度、检出限等指标进行了严谨细致的试验,并在多家烟草行业实验室考察了方法再现性。数据表明,该方法稳定性和重复性好、准确性和精确性高,且简便、快捷,可应用于烟草行业内滤棒中水分的测定。
具体情况详见项目试验研究报告。
4、标准预期产生的社会、经济效益
本标准的制定为滤棒中水分测定提供技术支撑,对滤棒质量的判别提供准确依据,提高滤棒质量控制水平,减少供需双方矛盾。同时,可延伸使用至抽吸后卷烟滤嘴中水分测定,为相关技术研究提供数据支撑。
5、采用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的情况
经文献查询,目前无滤棒中含水率的气相色谱测定方法相关标准。
6、与有关现行法律、法规和强制性标准关系
本标准符合现行有关法律、法规和强制性标准要求。
7、重大分歧意见的处理经过和依据
本标准在制定过程中未出现重大意见分歧。
8、作为强制性标准或推荐性标准的建议及主要依据
鉴于目前烟草行业内检测手段、仪器设备以及相关技术现实情况,本标准方法较烘箱法更为准确可靠,且所需设备较为常见,同时操作简便,建议作为推荐性行业标准,提供给滤棒生产企业、卷烟企业、烟草质检系统及相关研究部门。
9、标准宣贯的要求和措施建议
本标准发布后,建议由国家烟草专卖局牵头组织标准宣贯,在烟草企业、烟草质检系统进行标准宣贯培训,要求具备一定理论基础的技术人员或检验人员参 5 加,以授课形式即可推广。
10、废止现行有关标准的建议
本标准是烟草行业标准制订项目,不涉及废止现行有关标准的问题。
11、其他应予以说明的事项
项目组在讨论中发现国标GB/T5605《醋酸纤维滤棒》中滤棒水分含量是以含水率来命名,为了和国家标准配套一致,项目组把原标准项目合同中的标准名称《滤棒中水分的测定 气相色谱法》修改为《滤棒 含水率的测定 气相色谱法》。
《滤棒中水分的测定 气相色谱法》项目组
6.标准工时测定 篇六
在散热器产品质量检验中,难度最大的是散热量的测试,而关于采暖散热器的散热量测定方法,我国早在1986年就参照国际标准ISO 3147,ISO 3148,ISO 3149,ISO 3150-1975,制定了部颁标准JGJ 32-86采用闭式小室测试采暖散热器的热工性能,并于1987年5月1日实施。1992年对该标准重新修订后,上升为国家标准GB/T 13754-92采暖散热器散热量测定方法,于1993年4月1日实施。2008年,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再次修订,由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和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联合发布GB/T 13754-2008采暖散热器散热量测定方法(以下简称新标准),于2009年6月1日实施。这次修订,与欧洲标准有了进一步的接轨,与GB/T 13754-92(以下简称旧标准)相比有如下主要技术内容变化:1)检测对象扩展到整个散热器类,特征公式中引入特征尺寸和流量;2)规定各个检测实验室应配置自己的标准散热器;3)与原标准相比,对检测过程的稳态条件做了更严格的规定;4)增加了金属热强度术语及计算方法。
采暖散热器的欧洲标准:《辐射器和对流器》EN442分为三个部分,第一部分,技术说明和要求,EN442-1,1995;第二部分:测试方法和等级评定,EN442-2,1996;第三部分:一致性评价,EN442-3,1997。与采暖散热器散热量测定方法相关的内容,是在第二部分中提出的,它是1996年7月颁布并于1997年1月实施的。欧洲标准EN442是由欧洲标准化委员会/技术委员会CEN所编制,按照CEN内部条例,以下国家必须执行本标准,这些国家是:澳大利亚、比利时、丹麦、芬兰、法国、德国、意大利、葆兰、西班牙、瑞典、英国等18个国家。欧洲标准来源于这样的认识,所应用的散热器都是按其散热量来进行贸易的。
下面就国家标准GB/T 13754-2008和GB/T 13754-92以及EN442在主要技术内容变化方面的差异进行详细的分析比较。
1 检测对象扩展到整个散热器类,特征公式中引入特征尺寸和流量
新标准:本标准规定了采暖散热器散热量测定的术语与定义、符号与单位、测试对象的选择、测试原理、测试装置布置、测试方法和测试报告内容。对流散热器类的特征公式:
Q=KT·Hb·G
其中,Gm为通过散热器的水的质量流量;Hb为该散热器特征尺寸。
旧标准:本标准规定了在闭式小室内,测试采暖散热器单位时间散热量的原理、方法要求和数据的整理。散热量与温差关系式为:
Q=A(tpj-tn)B=A(ΔT)B。
欧洲标准特征方程:
ΦL=KT×Hb×q
其中,qm为流量;Hb为特征尺寸。
2 规定各个检测实验室应配置自己的标准散热器
新标准:为验证测试装置测试结果是否在本标准规定的范围内,各检测实验室应至少规定一组辐射散热器和一组对流散热器作为本实验室标准散热器。任何散热器的测试都应具有符合本标准要求的试验环境和条件。检测实验室验收时应使用自己的标准散热器组进行散热量测试,连续五次测试结果的相对偏差不应超过2%。实验室至少每6个月应使用自己的标准散热器组进行散热量测试。测试结果与实验室初始时连续五次测试结果的相对偏差不应超过2%。
旧标准:无此项规定。
欧洲标准:EN442中测试装置的校核做出了明确的规定,至少每3个月进行一次重复性测试并定期进行再现性测试来对实验台装置校核。实验测试所获得的重复性标准差S0和再现性标准差SM都应保证在1%。
3 与原标准相比,对检测过程的稳态条件做了更严格的规定
1)稳态条件要求不同:稳态条件下测试参数与平均值的最大偏差见表1。2)稳态条件所要求的保持时间不同:稳态工况要求的保持时间见表2。
4 增加了金属热强度术语及计算方法
新标准:散热器金属热强度应按下式确定:
散热器金属热强度
旧标准与欧洲标准均无此条款。
金属热强度是散热量测试中的一项重要参数,由此可以判断该散热器的性价比。新标准增加此条,无疑给消费者选择散热器提供了一条重要参考依据。
由以上可以看出,新标准在检测对象方面比旧标准有了扩展,能够适应如今市场上五花八门的散热器检测要求;检测参数有了更加详细、具体的规定和解释,使得测试数据更加完善、精确;稳态条件数据采集更加密集、严格,进一步减小了测量误差;尤其是增加了标准散热器的规定,使得多年来一直困扰散热器行业测试装置无法校核的难题也迎刃而解了。
时代在发展,科技在进步。此次新标准的颁布,将使我国散热器热工测试装置再上一个新的台阶,也是相关部门越来越重视散热器主要性能———散热量测试的有力举措,使得我国散热器标准与国外标准有了更进一步的接轨,为我国散热器走出国门,走向世界起到了牵线搭桥的重要作用。
摘要:在简述散热量测定方法相关标准的基础上,着重从检测对象、检测参数、稳态数据的采集和标准散热器的规定等几方面对国家现行标准、旧标准以及欧洲标准进行了简单的分析和比较,以期给散热量测试人员提供指导。
关键词:采暖散热器,测定方法,国家新旧标准
参考文献
[1]GB/T 13754-2008,采暖散热器散热量测定方法[S].
[2]GB/T 13754-92,采暖散热器散热量测定方法[S].
7.标准工时测定 篇七
基本信息
【英文名称】暂无 【标准状态】现行 【全文语种】中文简体 【发布日期】2016/8/31 【实施日期】2017/3/1 【修订日期】2016/8/31 【中国标准分类号】X09 【国际标准分类号】暂无
关联标准
【代替标准】GB/T 5009.37-2003,GB/T 5009.44-2003,GB/T 5009.56-2003,GB/T 5009.77-2003,GB/T 15689-2008,GB/T 14489.3-1993,GB/T 5530-2005 【被代替标准】暂无
【引用标准】暂无
适用范围&文摘
8.特殊工时制度申请 篇八
某某某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一、申请原因:
(此段主要阐述单位的经营内容,不能实行标准工时工作制的具体原因和所要采取的计算周期,其中计算周期可根据自身的特点从周、月、季、年四类之中任选其一,以下以年作为周期举例。)
例如1:我公司是一家以市政公用工程施工为主,兼营装修、机电安装及技术开发等项目的综合施工企业。主要承包城市道路、给排水、污水处理、热力管线道路照明等。由于我公司属施工单位,受季节和工期进度等外界因素影响较大,施工工程需连续集中作业,集中休息,为确保各工程工期的顺利完成,现就我公司拟申报部分岗位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以年为计算周期。
例如2:我公司是一家物业公司,因行业性质,部分岗位需___小时不间断的为业务提供服务,周六日通常也无法正常休息,故部分岗位职工的工作时间无法按标准工时制进行衡量,现就我公司拟申报部分岗位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以年为计算周期(。以上内容仅作为参考,申报单位可根据自身特点各自阐述,不可生搬硬套)
二、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岗位及人数:项目经理___人、主任工程师___人、质检员___人、试验员___人、测量工___人、工长___人、安全员___人、电工___人,共计___人。
三、上述各岗位的工作和休息安排:(此段主要阐述所要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岗位的工作和休息方式)
(1)以下举轮班作业方式工作的单位为例,可大致按以下方式进行描述:根据我公司的经营特点和工作的特殊性,每天分为早晚两班,每班___小时,其中早班8:00-20:00,晚班20:00-8:00,(如果吃饭休息期间职工不带有任何工作任务或没有监控任务的,请在申请中说明,可将吃饭休息时间从工作时间中减去,例如可以这样描述:每班遇___个正餐,中午用餐时间为几点到几点共___个小时,晚餐用餐时间为几点到几点共___个小时,去掉用餐时间,每班实际工作___小时),每人每天上其中一班。具体轮班方式为:每三天一循环,三天里每人上一天早班,上一天晚班,休息一天,以此往复。在一个循环期内工作___小时,休息___小时,平均每月工作___小时左右
如遇特殊情况,超出标准工时工作的部分,在一个计算周期内给予同等时间的倒休、调休,保证计算周期内实际工作时间不超过国家规定的标准工时。
特此申请
望予以批准
___公司
___年___月___日
特殊工时制度申请范文(二)
___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一、申请原因:(此段主要详细阐述所要申报岗位的工作内容以及不能实行标准工时工作制的具体原因。
)二、申请不定时工作制的岗位及人数:
例如:客户经理___人、业务经理___人、市场经理___人、市场总监___人。
三、上述岗位工作及休息安排:(此段主要阐述所要实行特殊工时岗位的工作和休息方式)
例如:
实行不定时工作制的岗位在完成公司交给的工作任务的前提下,员工完全可以自主安排工作和休息时间,企业只对其工作业绩进行考核,不要求其坐班,不对其考勤作任何限制,参加公司例会和到公司汇报工作的情况除外。企业将合理确定劳动定额,保障职工的休息权力。
特此申请
望予以批准
___公司
___年___月___日
特殊工时制度申请范文(三)
北京市丰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我单位是一家生产制作模型的企业,注册地址:北京市丰台区沙岗甲___号,现有员工
人。我公司主要以加工制作为主,因客户加工订单不稳定,生产任务不均衡,需采取集中工作、集中休息、轮换调休等方式安排生产和员工休息,导致部分岗位员工无法实行标准工时工作制,需申请实行特殊工时工作制。
一、申请不定时工作制所涉及的岗位及人数:市场专员人、司机人,共计___人。
因公司有大量销售业务,需不定期派出市场专员进行市场调研,拜访客户,业务洽谈。因司机不定时需要在本市及外埠范围运送产品、加工材料及现场安装维护人员。工作时间不确定,机动性大。职工在完成公司下达工作任务的情况下,工作和休息时间自行安排。
二、申请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所涉及的岗位及人数:模型制作员人、工程绘图员人、喷漆工刻员人、电工人、车间主任人,共计___人。
具体工作方式、休息休假安排如下:在生产旺季订单较多时采取集中或轮班工作(其中雕刻员岗位实行三班倒工作方式,其余岗位人员因模型制作、安装、调试及维修地点和时间不固定,采取集中或轮班工作方式),每周工作一般不超过六天,每日工作一般不超过___小时,基本保证员工每周休息一天;在生产淡季订单较少时采取集中休息,轮换调休,确保职工在计算周期内实际工作时间不超过法定工作时间,即平均每周不超过___小时,平均每月不超过___小时,全年不超过___.___小时,遇特殊情况,职工的工作时间超过法定工作时间的,在法律法规规定范围内,依法支付加班工资。
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和不定时工作制以年为计算周期,执行限期为一年。
现依据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特向贵局申请特殊工时审批。
北京东凯建业模型设计有限公司
9.工时制度 篇九
实行计件工作时间的劳动者,如果在8小时工作时间内完成了当日的劳动定额,则剩余时间可为休息时间,也可以多做定额以取得更多的劳动报酬;相反,如果劳动者在8小时内未完成定额,则可以在8小时外用以完成定额。实行计件工作时间的单位应在标准工作时间的工时制度的前提下,合理确定每日或每周定额,适当考虑调整劳动者计件单价,以保证劳动者在享受法定工时制度的同时,工资总量不会减少.1、计件工资单价如何确定? 之前在家服装厂,他们的计件单价不是HR定的,是由专门负责工艺的师傅根据难易程度订的。如果HR定的话,其实也是参照计时工资,比如某产品一天8小时人均生产100件,如果按时薪估算,8小时工资为60元的话,那么计件就是0.6元/件
2、人员请病假、事假、带薪假(婚、丧、产、年休假)期间工资如何计算? 如果纯计件的话休假期间没有计件工资,但全月工资不能低于最低工资标准。
3、如果有加班,计件人员加班工资如何计算? 加班的计件工资,一个可以规定正常一天产多少件,订一个计件价格,超过的按更高的计件价格。或者是全部按一样的价格计件,加班的按小时给予一定的补助。
作者: peerless时间: 2010-5-27 14:43:00标题: 回复:关于计件工资几个计算问题的讨论
在实行计件工资制下,需明确几个问题:
1、在实行计件工资制的情况下,用人单位也要遵守法定的标准工时制度,即每周40小时、每日8小时的工时制度。
2、用人单位需依法合理确定劳动定额和计件报酬标准,即用人单位应在标准工时制度下科学合理地确定劳动者的劳动定额和计件报酬标准。
3、劳动者完成计件定额任务后,用人单位安排延长工作时间的,应依法定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加班报酬。因此,在计件工资制下,关键是合理确定劳动定额和计件报酬标准。但在实践中,很多用人单位只与劳动者约定了计件单价,而没有确定劳动定额,这样就无法确定加班工作量,也无法确定劳动者的加班工资。在司法实践中,如果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实行计件工资制,但根据现有证据无法查明正常工作时间工作定额的,通常根据劳动者的工资、工作时间和法定加班倍数折算出的时薪不低于最低于工资标准,则可认定用人单位支付的工资中已包含了加班工资。这种做法实际上是推翻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的所有约定,以当地的最低工资标准来审查加班的支付问题,即以劳动者所得的工资按计时工资制算出正常工作时间内的小时工资,如果该小时工资不低于当地最低小时工资标准,则劳动者要求用人单位支付加班工资就不会得到法院支持。司法实践中的这种做法应当说有利于用人单位,不利于动者,不合理,但属无奈之举。《劳动法》第三十七条规定:“对实行计件工作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应当根据本法第三十六条的工时制度合理确定其劳动定额和计件报酬标准。” 用人单位有义务依法合理确定劳动定额和计件报酬标准。由于用人单位未依法确定劳动定额,而在劳动者要求支付加班工资时,司法部门却推翻双方约定,且以当地最低工资标准对是否支付加班工资进行审查,这明显损害了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出现这种情况的原因主要是由于我国并没有关于如何确定劳动定额的相关法律法规或规范,使得确定劳动定额没有可操作性和强制性,致使很多用人单位特别是中小型企业都没有确定劳动定额,只是与劳动者约定计件单价。故在无法确定劳动定额时,对劳动者提出的按计件单价标准支付加班工资也难于确定,因此,司法部门只能采取折算成标准工时工资制这种处理方式。
国家规定员工正常上班时间为一天八小时,平均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十四小时。每小时最低多少钱得根据地方最低工资标准确定,每个地方都不一样。计件的标准主要是根据计时工资标准计算,国家或地方都有相关工作的定额,根据这个定额和计时工资计算。加班主要有三种,每天延时加班、休息日加班、法定休假日加班,加班工资分别是原工资的150%、200%、300%。相关条款如下: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第三十六条
国家实行劳动者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八小时、平均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十四小时的工时制度。
第三十七条
对实行计件工作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应当根据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的工时制度合理确定其劳动定额和计件报酬标准。
第三十九条
企业因生产特点不能实行本法第三十六条、第三十八条规定的,经劳动行政部门批准,可以实行其他工作和休息办法。
第四十一条
用人单位由于生产经营需要,经与工会和劳动者协商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一般每日不得超过一小时;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在保障劳动者身体健康的条件下延长工作时间每日不得超过三小时,但是每月不得超过三十六小时。第四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下列标准支付高于劳动者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的工资报酬:
(一)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资报酬;
(二)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资报酬;
(三)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资报酬。第四十八条
国家实行最低工资保障制度。最低工资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报国务院备案。
用人单位支付劳动者的工资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
工时是指劳动者根据劳动合同的规定,为履行劳动义务而从事劳动的时间。我国为保护劳动者的身心健康,通过立法的形式规定劳动者为履行劳动义务而从事劳动时间的最长限度。
根据劳动法的规定,我国的工时制度存在以下几种形式。
一、标准工时制
劳动法规定国家实行劳动者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八小时、平均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十小时的工时制度,这就是标准工时制度。标准工时制度是实际生活中存在最广泛的工时制度,是实行其他特殊工时制度的计算依据和参照标准。
二、特殊工时制
特殊工时制是相对标准工时制而言。指因工作性质或者生产特点的限制,不能实行标准工时制度的,按照法律规定,可以实行其他工作和休息办法的工时制度。我国规定因工作性质或者生产特点的限制,不能实行每日工作8小时、每周工作40小时标准工时制度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可以实行其他工作和休息办法。中国已实行的特殊工时制主要有:缩短工时制、综合计算工时制、不定时工时制、计件工时制。
(一)缩短工时制
即劳动者每日工作时间少于八小时、平均每周工作时间少于四十小时的工时制度。在特殊条件下从事劳动和有特殊情况,需要在每周工作40小时的基础上再适当缩短工作时间的,应在保证完成生产和工作任务的前提下,由企业根据实际情况自行决定。
(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
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是指单位以标准工作时间为基础,以一定的期限为周期,综合计算工作时间的工时制度。企业因生产特点不能实行标准工时制的,可以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即分别以周、月、季、年等为周期,综合计算工作时间,但其平均日工作时间和平均周工作时间应与法定标准工作时间基本相同。用人单位在保障职工身体健康并充分听取职工意见的基础上,采用集中工作、集中休息、轮休轮调等适当方式,确保职工的休息休假权利和生产、工作任务的完成。
(三)不定时工作制
不定时工作制是一种因工作性质和工作职责的限制,劳动者的工作时间不能受固定时数限制,而直接确定职工劳动量的工作制度。对于实行不定时工作制的职工,用人单位应按劳动法的规定,参照标准工时制核定工作量并采用弹性工作时间等适当方式,确保职工的休息休假权利和生产、工作任务的完成。
(四)计件工作制
计件工作制是指以工人完成一定数量的合格产品或一定的作业量来确定劳动报酬的一
种劳动形式。按现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的规定,对实行计件工作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应当根据标准工时的规定,合理确定劳动定额和计件报酬标准。
劳动定额是指为完成一定的工作任务而预先规定的劳动消耗标准,或是预先规定单位时间内完成合格产品的数量。劳动定额要合理制定,保证大多数人在正常情况下,按标准时间劳动能够完成定额.标准工时制度,也称为标准工作制度,是由立法确定一昼夜中工作时间长度,一周中工作日天数,并要求各用人单位和一般职工普遍实行的基本工时制度。标准工时制是标准和基础,是其它特殊工时制度的计算依据和参照标准。因此标准工时制具有至关重要的意义,也是各国劳动立法中的重要内容。
标准工时制中的标准并不是一成不变的,随着社会的发展,标准也在不断发展和提高。根据《国务院关于职工工作时间的规定》,我国目前实行的是每日工作8小时、每周工作40小时的标准工时制。任何单位和个人都不得擅自延长职工的工作时间。
细心的读者会发现,这一制度与劳动法的规定并不相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国家实行劳动者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八小时,平均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十四小时的工时制度。” 显然在这里每周工作时间的上限多了四个小时。如何看待这多出来的四小时呢?根据劳动部的有关规定,如果用人单位安排的工作时间每周超出40小时但不足44小时,不作为延长工作时间处理,但是劳动行政部门有权要求用人单位改正。因此,虽然这在四个小时内用人单位不须向员工支付加班工资,但这只能作为特殊或偶然的情况对待,用人单位不应将每周工作四十四小时作为计算加班工资的基础,如果这样做了,劳动部门有权要求用人单位改正并按每周工作四十小时的标准执行。
特殊工时制是相对标准工时制而言的,《国务院关于职工工作时间的规定》
第五条规定“因工作性质或者生产特点的限制,不能实行每日工作8小时、每周工作 40小时标准工时制度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可以实行其他工作和休息办法。”这里的 “其他工作时间和休息方法”指的就是特殊工时制。作为一项制度,特殊工时制包括许多种具体的工时制度,我国已实行的主要有:缩短工时制、综合计算工时制、不定时工时制、计件工时制。
缩短工时制,也称为缩短工作制。它是规定劳动者每个工作日的工作时间少于标准工作日长度或每周工作天数少于标准工作天数的工作时间制度。适用这种制度的主要是从事特别艰苦、繁重、有毒有害、过度紧张的劳动者以及在哺乳期的女员工。如我国法律规定,有不满1周岁婴儿的女职工,每日可在工作时间内有1小时哺乳时间。
综合计算工时制也称为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它是以标准工作时间为基础,以一定的期限为周期,综合计算工作时间的工时制度。实行这种工时制度的用人单位,计算工作时间的周期可以是周、月、季、年,但其平均日工作时间和平均周工作时间应与法定标准工作时间基本相同。用人单位在保障职工身体健康并充分听取职工意见的基础上,采用集中工作、集中休息、轮休轮调等适当方式,确保职工的休息休假权利和生产、工作任务的完成。上海市劳动局规定,除个别确系情况特殊的企业,允许以年或季为综合计算工时的周期外,一般均掌握在以周或月为计算周期。
不定时工时制也称为不定时工作制。它是指因工作性质和工作职责的限制,劳动者的工作时间不能受固定时数限制的工时制度。标准工时制、缩短工时制、综合计算工时制都是一种定时工作制,是依据工作时间来计算劳动量,不定时工作制是一种直接确定职工劳动量的工作制度。对于实行不定时工作制的职工,用人单位应按劳动法的规定,参照标准工时制核定工作量并采用弹性工作时间等适当方式,确保职工的休息休假权利和生产、工作任务的完成。企业中的高级管理
人员、外勤人员、推销人员、部分值班人员和其他因工作无法按标准工作时间衡量的职工可以实行不定时工作制。
计件工时制也称为计件工作制,是以工人完成一定数量的合格产品或一定的作业量来确定劳动报酬的一种劳动形式。从某种意义上说,计件工作的劳动者实行的是一种特殊类型的不定时工作制。《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三十七条要求:对实行计件工作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应当根据标准工时的规定,合理确定劳动定额和计件报酬标准。
10.工时定额总结 篇十
XX公司2010年完成销售收入XXX万,利润XXX余万元。2010年是XXX公司基础管理提升较快的一年,也是公司劳动定额细化落实的一年,目前我公司工时分配由XXX和XXX两部分组成。XXX部分:
一、劳动定额现状:
XXXX公司现有XXX设备机型分5大类28种,细分近40余个品种,每个机型均有定额,延续09年工时定额标准,从2010年一月份全部进行建账管理。截至2010年12月31日我单位产生的总工时为XXXXX小时,执行定额的5个班组总人数为32人,工序由XXX半成品自制,XXX,整机组装组成,员工月平均完成工时数约为XXX9h,今年的工时值为XXX元,月人均XXX元。目前公司机型的工时定额是经过多年的生产逐渐总结出来的,多为经验数据,基本与实际相符。故没什么压缩空间。单位每月个人的完成工时情况是公布的,班组协作,全部工时汇总后,由各班班长根据考勤等情况进行分配,是公开的。现场工人每天上班10~12小时,长期加班,星期天基本不休息,工时时值较低,工时数较高,但实际获得效益并不理想,报酬与工作时间不成比例,与工人期望值有一定差距。
二、2011年计划
2011年准确提升工时时值,降低工时数,按人均每天8小时和10小时制定,参照其他单位和市场标准,结合XXX公司及本单位实际情况,运用科学有效的方法,参照劳动定额管理的标准,进行具体实际的工时改制试运行。具体方案再行细化,通过考察研究决定后再行上报。XXX部分:
自2010年1月份3月份实施工时细化分配。建立了XX00、XXX00和XXXX的工时台帐,截至12月份底共完成XXX万工时,执行工时人数25人,月人均工时XX小时,工时时值XX元/小时。由于XXX机型种类分别为机型大小,因此在XX机和XXXX00机器的基础上其他大型机型和小型机型与其工时类同,增加难度系数工时。临时零散工时是根据实际工作量进行核定并分配给操作员工。因为XXX机的装配时属于班组协调作业,因此每月的钳工和电工工时统计完成并汇总后,由各班班长根据考勤和工作量等情况进行分配,是公开,公平的。
员工工资构成情况如下:管辅人员:标准工作(档案工资)+效益工资(比重大)+加班费+津贴+考勤扣款;一线员工:工时工资(比重大)+加班+津贴+岗位工资+考勤扣款。销售人员每月工资为基础工资。
XXX机的生产装配,在结构和配置上每台客户要求都不一样,因此在工时分配完成后,由主管生产领导进行批示,主管领导拥有10%工时调整权利。由于2010年上半年订单不饱满,下半年工作到11~12月订单不饱满,所以全年工时较低,工人在订单不饱满时工资水平较低。
2011年将进一步以工序工艺为依托,完善和调整工时。以增加工人工资水平,提高员工的工作积极性,进而为公司创造更多利润。
2011年1月12
XXXXX公司
11.百万工时统计方法 篇十一
百万工时统计系指每百万工时发生的事故(事件)、造成的人员伤亡、损失工时的频率。主要包括百万工时总可记录事件率、百万工时损失工时率、百万工时损失工时伤害事故率、百万工时死亡事故率、百万工时事故死亡率等。
计算方法如下:
百万工时总可记录事件率=
百万工时损失工时率=
百万工时损失工时伤害事故率=
百万工时死亡事故率=
百万工时事故死亡率=
时、总可记录事件和损失工时。
总可记录事件包括员工可记录事件、交通事故、火灾事故和非计划误工事件。
第二条
员工可记录事件包括损失工时伤害事故、限制性工作日事件和医疗处理事件。损失工时伤害事故系指造成人员伤亡,导致脱岗一个工作日以上(含一个工作日)的事故。包括死亡事故、损失工时的重伤和轻伤事故。
限制性工作日事件系指造成人员伤害,虽暂不能从事原岗位工作,但经过治疗后(一个工作日以内)可从事其它岗位工作的事件。
医疗处理事件系指造成员工生病或受到伤害,经过医疗处理(一个工作日以内),还能从事原岗位工作的事件。
总工时 损失工时 总工时
损失工时伤害事故起数
总工时 死亡事故起数 总工时 事故死亡人数 总工时 总可记录事件起数
×106
×106
×10
6×106
×106
第一条
12.标准工时测定 篇十二
基本信息
【英文名称】暂无 【标准状态】现行 【全文语种】中文简体 【发布日期】2016/8/31 【实施日期】2017/3/1 【修订日期】2016/8/31 【中国标准分类号】X09 【国际标准分类号】暂无
关联标准
【代替标准】GB 5413.34-2010,GB/T 22427.9-2008,GB/T 5517-2010 【被代替标准】暂无
【引用标准】暂无
适用范围&文摘
本标准规定了生乳及乳制品、淀粉及其衍生物酸度和粮食及制品酸度的测定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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