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安全员培训-法律法规知识(共17篇)
1.网络安全员培训-法律法规知识 篇一
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及安全基础知识培训
一、安全基础知识
1、为什么要进行新员工安全教育 1)、对员工进行安全教育是国家法律法规的要求 2)、对员工进行安全教育是企业生存发展的需求 3)、对员工进行安全教育是员工自我保护的需要
2、安全的定义:
安:无危(危险、危害)为安。
全:无损(损伤、损害、损坏、损失)为全。安全(safety),顾名思义.“无危则安,尤缺则全”,即安全意味着没有危险民尽善尽美,这是与人的传统的安全观念相吻合的。
其一,安全是指客观事物的危险程度能够为人们普遍接受的状态。
其二,安全是指没有引起死亡、伤害、职业病或财产、设备的损坏或损失或环境危害的条件。
其三,安全是指不因人、机、媒介的相互作用而导致系统损失、人员伤害、任务受影响或造成时间的损失。
3、安全生产
是指在生产过程中保障人身安全和设备安全。就是说:既要消除危害人身安全与健康的一切有害因素,同时也要消除损害产品、设备或原材料的一切危险因素,保证生产正常进行。
4、我国安全生产的方针 安全第一、预防为主
5、什么是安全生产责任制
安全生产责任制是根据安全生产法规建立的各级领导、职能部门、工程技术人员、岗位操作人员在劳动生产过程中对安全生产层层负责的制度。
6、安全生产责任制的作用:
1)明确了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及其他负责人、各有关部门和员工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应负的责任。
2)在各部门及员工间,建立一种分工明确、运行有效、责任落实的制度,有利于把安全工作落到实处。
3)使安全工作层层有人负责。
7、什么是特种作业?
特种作业是指容易发生人员伤亡事故,对操作者本人、他人及周围设施的安全可能造成重大危害的作业。直接从事特种作业的人员称为特种作业人员。(1)电气作业。(2)金属焊接、切割作业。(3)起重机械(含电梯)作业。(4)企业内机动车辆驾驶。(5)登高架设作业。(6)锅炉作业(含水质化验)。(7)压力容器作业。(8)制冷作业。(9)爆破作业。(10)矿山通风作业。(11)矿山排水作业。(12)矿山安全检查作业。(13)矿山提升运输作业(14)采掘(剥)作业。(15)矿山救护作业。(16)危险物品作业。(17)经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批准的其它作业。
8、三级安全教育
企业安全生产教育的3种形式是指新(工人三级安全教育、特种作业人员安全培训和经常性安全教育)。三级安全教育是指新入厂职员、工人的(厂)级安全教育、(车间)级安全教育和(岗位(工段、班组))安全教育,它是厂矿企业安全生产教育制度的基本形式。
9、哪些属于不安全行为?
A、操作错误、忽视安全、忽视警告:未经许可开动、关停设备等。B、造成安全装臵失效:撤除安全装臵,或安全装臵堵塞。C、使用不安全设备 D、手代替工具操作 E、冒险进入危险场所 F、攀坐不安全位臵
G、在必须使用个人防护用品用具的作业或场合忽视其作用:不按规定配戴护目镜、不戴防护手套、不穿安全鞋、不戴安全帽、在受限空间不戴呼吸器等。H、不安全装束:操纵旋转设备时带手套等。
10、职工的安全职责
(1)自觉遵守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劳动纪律,不违章作业,并随时制止他人违章作业;
(2)遵守有关设备维修保养制度的规定;
(3)爱护和正确使用机器设备、工具,正确佩戴防护用品;(4)关心安全生产情况,向有关领导或部门提出合理化建议;(5)发现事故隐患和不安全因素要及时向组长或有关部门汇报;
(6)发生工伤事故,要及时抢救伤员、保护现场,报告领导,并协助调查工作;(7)努力学习和掌握安全知识和技能、熟练掌握本工种操作程序和安全操作规程;
(8)积极参加各种安全活动,牢固树立“安全第一”思想和自我保护意识;(9)有权拒绝违章指挥和强令冒险作业,对个人安全生产负责。
11、员工的权利
①知情权,即有权了解其作业场所和工作岗位存在的危险因素、防范措施和事故应急措施;
②建议权,即有权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提出建议;
③批评权、检举、控告权,即有权对本单位安全生产管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提出批评、检举、控告;
④拒绝权,即有权拒绝违章作业指挥和强令冒险作业;
⑤紧急避险权,即发现直接危及人身安全的紧急情况时,有权停止作业或者在采取可能的应急措施后撤离作业场所;
⑥依法向本单位提出损害赔偿要求的权利;
⑦获得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劳动防护用品的权利; ⑧获得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的权利等。
12、员工的义务
① 遵章守纪,服从管理的义务,佩带劳动防护用品的义务(第49条、第90条)
② 接受培训,掌握安全生产的义务(第50条)③ 发现事故隐患及时报告的义务(第51条)
13、安全帽的防护作用:
防止物体打击伤害 防止高处坠落伤害头部
防止机械性损伤
防止污染毛发伤害
14、安全帽使用注意事项:
1)要有下额带和后帽箍,并拴系牢固,以防帽子滑落与碰掉;
2)热塑性安全帽可用清水冲洗,不得用热水浸泡,不能放在暖气片上、火炉上烘烤,以防帽体变形;
3)安全帽使用超过规定限值,或者受过较严重的冲击后,虽然肉眼看不到裂纹,也应予以更换。一般塑料安全帽使用期限为三年;
4)佩戴安全帽前,应检查各配件有无损坏,装配是否牢固,帽衬调节部分是否卡紧,绳带是否系紧等,确信各部件完好后方可使用。
15、防护眼镜和面罩的作用: 1)防止异物进入眼睛
2)防止化学性物品的伤害
3)防止强光、紫外线和红外线的伤害 4)防止微波、激光和电离辐射的伤害
16、防护眼镜和面罩使用注意事项:
1)选用的护目镜要选用经产品检验机构检验合格的产品; 2)护目镜的宽窄和大小要适合使用者的脸型;
3)镜片磨损粗糙、镜架损坏,会影响操作人员的视力,应及时调换; 4)护目镜要专人使用,防止传染眼病;
5)焊接护目镜的滤光片和保护片要按规定作业需要选用和更换; 6)防止重摔重压,防止坚硬的物体磨擦镜片和面罩
17、防尘防毒用品的作用:
1)防止生产性粉尘的危害。由于固体物质的粉碎、筛选等作业会产生粉尘,这些粉尘进入肺组织可引起肺组织的纤维化病变,也就是尘肺病。使用防尘防毒用品将会防止、减少尘肺病的发生。
2)防止生产过程中有害化学物质的伤害。生产过程中的毒物如一氧化碳、苯等侵入人体会引起职业性中毒。使用防尘防毒用品将会防止、减少职业性中毒的发生。
18、耳塞、耳罩的作用 :
1)防止机械噪声的危害。由机械的撞击、摩擦、固体的振动和转动而产生的噪声。
2)防止空气动力噪声的危害。如通风机、空气压缩机等产生的噪声。3)防止电磁噪声的危害。如发电机、变压器发出的声音。
19、耳塞的使用和注意事项 :
1)各种耳塞在佩戴时.要先将耳廓向上提拉,使耳甲腔呈平直状态,然后手持耳塞柄,将耳塞帽体部分轻轻推向外耳道内,并尽可能地使耳塞体与耳甲腔相贴合。但不要用劲过猛过急或插得太深,以自我感觉适度为宜。
2)戴后感到隔声不良时,可将耳塞稍事缓慢转动,调整到效果最佳位臵为止。如果经反复调整仍然效果不佳时,应考虑改用其他型号规格的耳塞反复试用,以选择最佳者定型使用。
3)佩戴泡沫塑料耳塞时,应将圆柱体援成锥形体后再塞入耳道,让塞体自行回弹,充满耳道。4)佩戴硅橡胶自行成型的耳塞,应分清左右塞,不能弄错;插入耳道时,要稍事转动放正位臵,使之紧贴耳甲腔内。20、防护手套的作用:
1)防止火与高温、低温的伤害。2)防止电磁与电离辐射的伤害。3)防止电、化学物质的伤害。
4)防止撞击、切割、擦伤、微生物侵害以及感染。
21、防护手套使用注意事项 :
1)防护手套的品种很多,根据防护功能来选用。首先应明确防护对象,然后再仔细选用。如耐酸碱手套,有耐强酸(碱)的、有耐低浓度酸(碱),而耐低浓度酸(碱)手套不能用于接触高浓度酸(碱)。切记勿误用,以免发生意外。2)防水、耐酸碱手套使用前应仔细检查,观察表面是否有破损,采取简易办法是向手套内吹口气,用手捏紧套口,观察是否漏气。漏气则不能使用。3)绝缘手套应定期检验电绝缘性能,不符合规定的不能使用。
4)橡胶、塑料等类防护手套用后应冲洗干净、凉干,保存时避免高温,并在制品上撒上滑石粉以防粘连。
5)操作旋转机床禁止戴手套作业。
22、绝缘鞋(靴)的使用及注意事项 :
1)应根据作业场所电压高低正确选用绝缘鞋,低压绝缘鞋禁止在高压电气设备上作为安全辅助用具使用,高压绝缘鞋(靴)可以作为高压和低压电气设备上辅助安全用具使用。但不论是穿低压或高压绝缘鞋(靴),均不得直接用手接触电气设备。
2)布面绝缘鞋只能在干燥环境下使用,避免布面潮湿。
3)穿用绝缘靴时,应将裤管套入靴简内。穿用绝缘鞋时,裤管不宜长及鞋底外沿条高度,更不能长及地面,保持布帮干燥。
4)非耐酸碱油的橡胶底,不可与酸碱油类物物质接触,并应防止尖锐物刺伤。低压绝缘鞋若底花纹磨光,露出内部颜色时则不能作为绝缘鞋使用。
5)在购买绝缘鞋(靴)时,应查验鞋上是否有绝缘永久标记,如红色闪电符号,鞋底有耐电压多少优,等表示;鞋内有否合格证,安全鉴定证,生产许可证编号等。
23、防静电鞋、导电鞋的使用注意事项 :
1)在使用时,不应同时穿绝缘的毛料厚袜及绝缘的鞋垫。
2)使用防静电鞋的场所应是防静电的地面,使用导电鞋的场所应是能导电的地面。
3)禁止防静电鞋当绝缘鞋使用。
4)防静电鞋应与防静电服配套使用。
5)穿用过程中,要按规定进行电阻测试,符合规定才可使用。
24、安全带的作用:预防作业人员从高处坠落
25、安全带使用注意事项 :
1)在使用安全带时,应检查安全带的部件是否完整,有无损伤,金属配件的各种环不得是焊接件,边缘光滑,产品上应有“安鉴证”。
2)使用围杆安全带时,围杆绳上有保护套,不允许在地面上随意拖着绳走,以免损伤绳套,影响主绳。
3)悬挂安全带不得低挂高用,因为低挂高用在坠落时受到的冲击力大,对人体伤害也大。
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
1、健康安全基本法规
1、《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2002年11月1日施行,目的是为了加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防止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促进经济发展,明确了安全责任制并规定了从业人员的权利和义务。
2、安全生产法简介
《安全生产法》确立的我国安全生产基本法律制度:
• 企业负责——企业是安全生产的责任主体,即“管生产,必须管安全”; • 国家监察——政府依法对企业的安全生产实施监督管理,即安全监察、安全审查;
• 行业管理——由政府相关行政主管部门或授权的资产经营管理机构或公司,实施直管、专项监管;
• 社会监督——工会、群众、媒体舆论;
• 中介服务——国家推行安全生产技术中介服务制度。
3、主要内容
(一)七项基本法律制度 1.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制度
2.生产经营单位安全保障制度
3.从业人员安全生产权利义务制度 4.生产经营单位负责人安全责任制度 5.安全中介服务制度
6.安全生产责任追究制度 7.事故应急救援和处理制度
4、从业人员八大权利
①知情权,即有权了解其作业场所和工作岗位存在的危险因素、防范措 施和事故应急措施;
②建议权,即有权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提出建议;
③批评权、检举、控告权,即有权对本单位安全生产管理工作中存在的 问题提出批评、检举、控告;
④拒绝权,即有权拒绝违章作业指挥和强令冒险作业;
⑤紧急避险权,即发现直接危及人身安全的紧急情况时,有权停止作业 或者在采取可能的应急措施后撤离作业场所; ⑥依法向本单位提出损害赔偿要求的权利;
⑦获得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劳动防护用品的权利; ⑧获得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的权利等。
5、《安全生产法》赋予从业人员有关安全生产和人身安全的基本权利,可以概括为以下五项:
(一)享有工伤保险和伤亡的求偿权。
(二)危险因素和应急措施的知情权。
(三)安全管理的批评检控权。
(四)拒绝违章指挥和强令冒险作业权。
(五)紧急情况下的停止作业和紧急撤离权。
6、生产经营单位负责人安全责任制度 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具备的安全生产条件所必需的资金投入,由生产经营单位的决策机构、主要负责人或者个人经营的投资人予以保证,并对由于安全生产所必需的资金投入不足导致的后果承担责任。
资金投入主要包括:安全技术措施、安全教育、劳动防护用品、保健、防暑降温等
7、安全生产培训与考核
特种作业人员的培训:
关于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工作的意见(安监管人字„2002‟124号)特种作业及人员范围包括:
(一)电工作业。含发电、送电、变电、配电工,电气设备的安装、运行、检修(维修)、试验工,矿山井下电钳工;
(二)金属焊接、切割作业。含焊接工,切割工;
(三)起重机械(含电梯)作业。含起重机械(含电梯)司机,司索工,信号指挥工,安装与维修工;
(四)企业内机动车辆驾驶。含在企业内及码头、货场等生产作业区域和施工现场行驶的各类机动车辆的驾驶人员;
(五)登高架设作业。含2米以上登高架设、拆除、维修工,高层建(构)筑物表面清洗工;
(六)锅炉作业(含水质化验)。含承压锅炉的操作工,锅炉水质化验工;
(七)压力容器作业。含压力容器罐装工、检验工、运输押运工,大型空气压缩机操作工;
(八)制冷作业。含制冷设备安装工、操作工、维修工;
(九)爆破作业。含地面工程爆破、井下爆破工。
(十)矿山通风作业。含主扇风机操作工,瓦斯抽放工,通风安全监测工,测风测尘工;
(十一)矿山排水作业。含矿井主排水泵工,尾矿坝作业工;
(十二)矿山安全检查作业。含安全检查工,瓦斯检验工,电器设备防爆检查工;
(十三)矿山提升运输作业。含主提升机操作工,(上、下山)绞车操作工,固定胶带输送机操作工,信号工,拥罐(把钩)工;
(十四)采掘(剥)作业。含采煤机司机,掘进机司机,耙岩机司机,凿岩机司机;
(十五)矿山救护作业;
(十六)危险物品作业。含危险化学品、民用爆炸品、放射性物品的操作工、运输押运工、储存保管员;
(十七)经国家局批准的其它的作业。
8、从业人员的权利
知情权、建议权、批评权、检举权、控告权、拒绝权、安全保障权、社会保障权、赔偿请求权
9、三违:违章作业、违章指挥、违反劳动纪律。
10、三基:基础工作、基层建设、基本功训练。
11、三清、四无、五不漏:三清是指:厂房清、设备清、场地清;四无指:无油污、无杂草、无明火、无易燃物;五不漏指:不漏油、不漏气、不漏水、不漏电、不漏火。
12、三同时:新建、改建、扩建项目的安全、职业卫生、环保设施应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简称“三同时”),对未通过“三同时”审查的建设项目,有关部门不予办理行政许可手续,企业不准开工投产。
13、三不伤害:不伤害自己、不伤害他人、不被他人伤害。
14、三不动火:无合格的火票不动火、安全措施不落实不动火、监火人不在场不动火。
15、四不放过:事故原因未查清不放过、责任人员未处理不放过、整改措施未落实不放过、有关人员未受到教育不放过。
16、三级安全教育:厂级安全教育、车间级安全教育、班组级安全教育。
17、集团公司安全生产方针: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全员动手、综合治理。
18、一般员工安全职责
1、安全生产人人有责,公司的每个员工都应在自己的岗位上,认真履行各自的安全职责,对本岗位的安全生产负直接责任。
2、针对天然气分公司管理的区域点多、面广、线长,具有易燃易爆、低温、高压、生产连续性强等特殊的生产性质和特点,公司每个员工都应提高安全生产意识,严细认真地做好各项工作。
3、认真学习和遵守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严格遵守人身安全十大禁令,防火、防爆十大禁令等安全生产的各项禁令和规定。
4、严格遵守本岗位的安全生产操作规程,严格遵守劳动、操作、工艺、施工和工作纪律。
5、认真学习并执行用火作业、安全检修、进受限空间等直接作业环节的安全管理制度和规定,不违章作业。
6、正确分析、判断和处理各种事故苗头,把事故消灭在萌芽状态。在发生事故时,及时地如实向上级报告,按事故预案正确处理,并保护现场,做好详细记录。
7、正确操作、精心维护设备、妥善保管、正确使用各种防护器具和消防器材,保持作业环境整洁,搞好文明生产。
8、积极参加各种安全活动、岗位技术练兵和事故预案演练。
9、有权拒绝违章作业的指令,对他人违章作业加以劝阻和制止。
19、用火作业动土作业要求
1、动土作业应完成以下作业危险分析:所有地下管道、电缆、光缆应确定方位;地面堆土、堆物应加以控制,进行必要的支撑以防滑坡。
2、埋地管线用火施工,操作坑大小应根据实际情况(如管径、埋深等)来确定,操作坑的深度,坡度应方便施工和用火作业人员逃生。
3、在埋地管线操作坑内进行用火作业的人员应系不燃材料的安全绳。用火作业带压不臵换用火要求
带压不臵换用火作业中,由管道内泄漏出的可燃气体遇明火后形成的火焰,如无特殊危险,不宜将其扑灭。
“用火作业许可证”一式四联,一联存放在签发部门,一联由用火作业人持有,一联由用火监护人持有,一联存放在用火点所在的操作室或岗位。
一级“用火作业许可证”由公司安全环保部备案;二级 “用火作业许可证”由二级单位(管理处)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存档;三级 “用火作业许可证”由二级单位(管理处)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备案;四级 “用火作业许可证”由基层单位安全管理人员存档。
“用火作业许可证”保存期限为一年。
20、受限空间:指生产区域内炉、塔、釜、罐、仓、槽车以及管道、烟道、下水道、隧道、沟、坑、井、池、涵洞等封闭、半封闭设施及场所。
21、三不作业:没有经批准的进入受限空间作业许可证不作业,安全措施不落实不作业,监护人不在场不作业。
22、临时用电安全管理规定
在正式运行的电源上所接的一切临时用电,应办理“临时用电作业许可证” 在运行的生产装臵、LNG罐区和具有火灾爆炸危险场所内一般不允许接临时电源。确属装臵生产、检修施工需要时,在办理“临时用电作业许可证”的同时,按规定办理“用火作业许可证”。、高处作业,是指在坠落高度基准面2米以上(含2米)有坠落可能的位臵进行的作业,高处作业分为四级。
一级:2~5米高处作业 二级:5米以上至15米高处作业 三级:15米以上至30米高处作业 四级:30米以上高处作业
进行15米(含15米)以上的高处作业,应办理“高处作业许可证”。
24、消防工作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坚持“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实行防火安全责任制。
25、消防设施包括:小型灭火器、地上式消火栓、室内消火栓、消防水炮、消防水喷淋、泡沫灭火系统、火灾报警系统、气体灭火系统等。
26、消防水系统包括:站内自备消防水系统和依托消防水管网系统。
27、义务消防队的主要职责是:
1、学习宣传消防法规,定期参加消防训练,参加实地消防演习。
2、落实消防安全制度,进行经常性的防火检查。
3、熟悉本岗位的火灾危险性,明确危险点和控制点,维护本单位消防设施和消防器材,熟练掌握灭火器材的使用方法。
4、扑救初起火灾,协助专职消防队扑救火灾。
2.网络安全员培训-法律法规知识 篇二
我在学校连续多年承担着对新教师进行法律法规知识的岗前培训任务, 这门课程内容广泛, 讲什么, 讲到什么程度, 需要认真取舍, 而且学员对这门课不重视, 以上这些情况, 给教学造成了一系列困难。为了克服这些困难, 提升学员学习教育法律法规的意识, 圆满完成教学任务, 我积极动脑, 与时俱进, 从备课、上课等环节入手, 做了大量的工作。根据以往的教育教学实践, 加上自己的一些教学思想, 设计教学内容, 设计教学原则, 在教学中取得了很好的效果。
一、搜集材料、认真学习、仔细筛选、确定内容
我现在搜集的材料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等48种法律法规。面对如此多的法律文本, 光读一遍文本名称也得一二十分钟, 可新教师培训只分给我八个课时, 促使我不得不深入思考和认真取舍:
1. 教师需要什么?
他们想了解什么内容?以己推人, 我明白:教师需要最实用的知识, 必须从实际出发, 以实用为主导。
2. 什么是实用的?
上面列举的都是和教育教学密切相关的法律文本, 但课时有限, 我必须根据我们地区的学情教情进行筛选, 选择重点内容, 锁定某一些条文进行研读。比如, 新教师中如果没有幼儿教师, 幼儿园法规条例则可以删去;如果没有行政管理人员, 就删去教育行政法律内容。
二、整理材料、研究内容、设计教案、备战课堂
内容确定了, 但如果按正常的授课方式去教学, 课时是根本不够的。我一贯坚持, 无论学时长短, 都要让学员有所收获, 所以, 常规的案例堆砌式、教师讲授式授课方法, 根本行不通。我得考虑如何让学员参与进来, 一起活动、思考, 继而在思想上能把这门课重视起来。于是, 我在设计教案时, 牢牢把握住自己的原则, 并依据这个原则, 精心设计教学方案:“为什么要学教育法律法规?”“学什么教育法律法规?”“怎么学教育法律法规?”在这三个模块中, 以“为什么学”为导引, 解决学员的思想问题, 让学员重视起来。
1. 为什么学教育法律法规?
学什么教育法律法规?这两个模块的内容是备课中举足轻重的部分, 开好了这个头, 就可以驾轻就熟, 四两拨千斤, 取得事半功倍的效果。我用了一个和教育教学密切相关的案例来说明问题, 这个案例中, 含有多个法律条文的内容, 其大致情节如下:
某地某校六年级的一名学生, 性格较为顽劣, 一日该生带色情书入班, 被教英语的李老师收缴, 并告诉校长, 校长请来家长。在了解情况的过程中, 其父又得知该生偷了他的钱, 于是怒火中烧, 对该生大打出手。该生不满之意积于心中, 一日恰逢李老师上课, 该生故意扰乱周围学生, 被李老师批评。结果该生对李老师进行报复性殴打, 致使老师受伤。处理事件过程中, 李老师与家长之间矛盾升级, 诉至法院, 由法院判决。
这个案例用一句话来概括就是学生打老师, 它和学员息息相关, 不经意间就可能发生。我们和学生朝夕相处, 教育、管理学生是我们每日必做的工作, 怎样才能做好这一份工作呢?怎样用法律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呢?
这个案例涉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第8条、第35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第11条, 《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第28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第28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16条、第133条等法律条文。原来, 这个看似简单的案例中蕴涵了许许多多的法律法规知识呀!它们与学员教学生活的联系又是何等的密切呀!
2. 怎么学教育法律法规?
上述案例准备好了, 为了出效果, 我借鉴了一些电视栏目的风格, 精心打造课堂语言, 融进文学、评书等元素, 将此案例解构成一篇栩栩如生的文学故事, 我是这样写的:“话说小校园大社会, 我们生活在其中, 什么事都可能遇到, 话说, 某校园六年级一班学生达劲刚, 此生生性顽皮……”先从语言上打破传统授课模式, 力争做到课堂气氛不枯燥、不呆板。
在讲授的过程中, 我还设计了很多富有启发性的问题。比如, 当讲到李老师发现达劲刚和一群学生围看色情书时, 我停下来提问:“如果碰到这种情况, 你会怎么做?”学员马上进入热烈的讨论状态。又比如, 讲到李老师和家长没有达成和解协议, 李老师的男友气愤不已, 到学校找达劲刚, 想揍他时, 我又停下来问:“这么做行吗?为什么?有什么法律依据吗?”再比如, 讲到校长发现李老师男友的行为之后, 试图制止他、教育他的时候, 我又问:“如何说服他, 需要用什么法律?”
在授课过程中, 我始终将法律条文贯穿在案例中, 打破了一个案例只反映一个法律条文的授课方式。
再说备课。因为只有八个课时, 每个课时我都用了一个吸引人的课题名字。比如第一课时, 我用了“让我爱上你”做课题, 课时内容是案例讲述, 主要目的是打消学员的消极思想, 提高学员对教育法律知识学习的关注程度, 解决学员学习的态度问题, 让学员爱上教育法律法规知识这门课程。
3.网络安全员培训-法律法规知识 篇三
一、现实中创业培训法律知识教学中的误区
1.简单问题复杂化
SYB(创办你的企业)作为SIYB创业培训中的培训模块之一,就是告诉创业者在创办企业的过程中应该考虑哪些问题,让创业者在未来创办企业前能对未来企业有一个整体的了解与把控。在教学中,要求创业培训讲师充分引导学员,让其去领会知识点,并对未来企业的有关法律部分内容做出决定。实际的创业培训教学中,部分讲师总以为多讲、深讲可以帮助学员更好地了解法律内容,将创业培训讲成了学历教育,结果适得其反,学员越听越糊涂。
2.“简单”问题简单化
个别讲师认为法律知识枯燥难懂,自己本身对法律知识也不太明白,教学中出现照本宣科。出现一个人讲,全体学员看教材听,整个教学部分死气沉沉,且不说与创业培训教学的宗旨相悖,就教学效果来说也很不理想。
二、创业培训法律教学有效调动思考
创业是所有领域中最活跃的一门学问。创业不仅是靠学习书本知识得来的,它还要靠一个最重要的字“悟”,所以就要求创业讲师在教学中充分调动学员的积极性,使其参与到教学中,去领悟知识点,去想怎么有效地运用知识点。同样,创业培训的法律知识教学中,讲师也应该做到有效地“引”,让学员“能去悟”,激发其学习的积极主动性。
1.“引”
“引”就是“有效引导”。在创业培训法律知识教学中,讲师要根据成人学习功利性强的特点,教学设计时,开始由法律教学案例引导出相关的法律后果,吸引其去关注引起法律后果的成因,让其“自迫”去了解相关的法律规定。
2.“能去悟”
“能去悟”就是学员在明白“简单”的法律知识后,“自迫”去了解相关的法律内容,积极思考法律的每一个规定对自己未来企业的影响,从而对未来企业作出判断,并做出合适的决定。“能去悟”的前提是让学员明白“简单”的法律知识哪些对自己未来企业有用。所谓的“简单”法律知识就是教材与教学中引导学员了解到的、简单的、可能是其未来企业需要的法律知识。
3.“精”与“简”
“精”就是要求创业培训讲师对相关创办微小企业所涉及到的法律知识做到“精通”。“简”就是要求创业培训讲师在法律知识的讲解过程中,做到简明扼要,变讲解的角色为主持人的角色。创业培训中只有讲师做到对法律知识的“精”与教学中的“简”相结合,做好主持人,“引导”学员参与教学其中,才能促使学员“能去悟”,才能使教学取得一个好的效果,做到事半功倍。
三、创业培训中法律知识部分教学设计
创业培训中涉及的法律知识主要分为两个内容:选择企业法律形态和企业法律责任。笔者根据自己多年来从事创业培训法律教学的经验,对创业培训中法律知识部分教学进行了一些有益的尝试:
1.选择企业法律形态部分教学设计
(1)介绍法律剧本,学员角色扮演。剧本:三个企业:个体工商户、合伙企业、有限责任公司。由于经营不善,都已经倒闭。有三个人分别是三个企业的债权人,这些企业分别欠他们每个人10000元钱,诉讼时效没过,三人多次到原业主家中催款未果,今天又分别登门催钱。个体户老板家中没有钱;合伙企业老板家中没有钱,但是其他合伙人家中很有钱;有限责任公司原老板家中很有钱。作为债权人你应该怎么去要账,你认为结果会怎么样?
(2)每组结束后,讲师让所有学员对结果进行选择,并告诉他们正确的法律后果。
(3)最后结束时,问全体学员为什么会出现那样的后果,引导他们对照教材,分析法律后果,寻找法律后果的成因。
(4)简单介绍我国法律规定的企业法律形态类型,引导学员讨论选择时应该考虑的因素。
(5)总结課程内容并告诉学员每种法律形态都有利有弊,他人给出你的只是建议,最终你要结合自身条件进行判断,作出选择。
2.企业法律责任部分教学设计
(1)创业讲师“引导”学员思考并说出企业如果成立,应该承担什么责任。
(2)创业讲师将所有学员的思考结果汇总并补充完善。
(3)创业讲师“引导”学员思考如何去承担每种责任。
(4)让学员思考,自己未来企业如何承担相关的法律责任。
(5)总结课程内容并告诉学员将自己未来企业承担的相关法律责任记录在企业计划中。
将枯燥的法律知识通过创业讲师精心的教学设计,“引导”并激发学员的学习兴趣,让其积极参与到教学之中去,使其“能去悟”。把教材知识点转化为学员对法律知识的实际运用能力是每一个创业讲师的责任和义务。
4.网络安全员培训-法律法规知识 篇四
黑客判刑多久是法律上怎么规定的?
一、黑客判刑多久是法律上怎么规定的?
中国是世界上较早规定黑客有罪应当予以刑事处罚的国家。近几年世界发生的事件,证明了中国法律打击黑客是正确的。在国外,由于黑客攻击日益频繁,许多国家反对黑客,要求立法制裁黑客的呼声一日高过一日。
据报道,国际互联网中公开宣称是黑客站点的约有20万个,每20秒钟就发生一次黑客的入侵攻击;据《人民公安报》称,美国宇航局,每63秒就受到一次黑客入侵攻击。如果不打击黑客入侵,就等于听任其攻击。
新刑法明确规定黑客有罪
《刑法》285条规定:“违反国家规定,侵入国家事务、国防建设、尖端科学技术领域的计算机信息系统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最高人民法院于1912月确定上述罪行的罪名为“非法侵入计算机信息系统罪”。
我国新刑法的颁布,对打击黑客、保护网络安全产生了很大的作用。原先我国也曾出现过自称黑客的站点,但新刑法颁布后即逐渐销声匿迹。一些原先打算自称黑客从而在计算机安全领域扬名谋利的人,有些已改变思路,与公安机关联系,申明要改做计算机安全服务工作。
二、黑客通常发起大型的攻击行为出于什么理由
黑客发起这一类型的攻击的主要理由就是获取金钱。现在,个人信息能够在黑市中兜售。举例来说,用户的信用卡卡号每个可以卖到5美元至50美元,而一个用户的记录(姓名、手机号、邮件、地址)能够卖到3美元。所以,如果黑客成功攻击了大型的消费产品类公司,他们能够获得大量的金钱利益。
举例来说,去年,美国的分销连锁巨头Target遭到黑客的攻击,而黑客因此也从中获得了高达5000万美元的高额利益。
除此之外,有些黑客发起攻击仅仅与黑客行动主义或是其意识形态相关。例如,有些黑客会窃取一些公司的数据,并公开攻击公司的名字,仅仅是因为黑客本身并不认同该公司的一些做法。
5.网络安全员培训-法律法规知识 篇五
A.违反政策 B.违反法规 C.违反规章 D.违反劳动纪律
2.《安全生产法》规定,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在有较大危险因素的生产经营场所和有关设施、设备上,设置明显的 。( B )
A.安全合格标志 B.安全警示标志
C.安全检测检验标志 D.安全使用标志
3.汽油火灾可选用下列哪些灭火剂 。( B )
①水 ②泡沫 ③干粉 ④二氧化碳。
A.①②③④ B.②③④ C.①②③ D.①②④
4.企业生产现场带班人员、班组长和调度人员在遇到险情第一时间有下达 命令的直接决策权和指挥权。( B )
A.停产 B.停产撤人 C.坚守岗位 D.就地排查
5.《工会法》规定:工会发现企业违章指挥、强令工人冒险作业,或者生产过程中发现明显重大事故隐患和职业危害,有权提出 ,企业应当及时研究答复;发现危及职工生命安全的情况时,工会有权向企业建议组织职工撤离危险现场,企业必须及时作出处理决定。( C )
A、批评 B、检举 C、解决的建议 D、控告
6.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 个月。( B )
A.6 B.12 C.18 D.24
7.施工现场拆除作业中,要严格按照 的顺序逐层拆除。( B )
A.从外到内,从下到上 B.从外到内,从上到下
C.从内到外,从上到下 D.从内到外,从下到上
8.火灾使人致命的最主要的原因是 。( B )
A.被人践踏 B.窒息 C.烧伤 D.高温
9.安全帽内缓冲衬垫的带子要结牢,人的头顶与帽内顶部的间隔不能小于 毫米。( B )
A.30 B.32 C.35 D.40
10.生产经营单位从业人员工伤社会保险费由 缴纳。( C )
A.生产经营单位与从业人员共同 B.从业人员
C.生产经营单位 D.工会
11.为避免人的不安全行为,应对班组成员的工作行为严格要求,及时纠正工人的每一个误操作, 养成遵规守纪的工作习惯。( B )
A.教育 B.强制 C.自觉 D.督促
12.灭火器应 年检查一次。( B )
A.半年 B.一年 C.一年半 D.两年
13.统计表明,习惯性违章作业、违章指挥是造成人身伤亡事故和误操作事故的 原因。( B )
A.间接 B.直接 C.通常 D.次要
14.发现人员触电时,应 ,使之脱离电源。( B )
A.立即用手拉开触电人员 B.用绝缘物体拨开电源或触电者
C.用铁棍拨开电源线 D.用棉布或棉被将触电人员与电源隔开
15.在具有粉尘类物质环境中作业的人员必须佩戴 。 ( B )
A.棉纱口罩 B.防尘口罩 C.湿毛巾 D.防毒面具
16.从业人员在作业过程中,应当严格遵守本单位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服从管理,正确佩戴和使用 。( A )
A.劳动防护用品 B.生产工具 C.生产设施 D.生产材料
17.安全生产责任制是根据我国的 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建立的各级领导、职能部门、工程技术人员、岗位操作人员在劳动生产过程中对安全生产层层负责的制度。( A )
A.安全生产方针 B.安全生产标准
C.职业卫生标准 D.安全生产文件
18. 是指作业场所、设备或设施的不安全状态,人的不安全行为和管理上的缺陷。( B )
A.事故 B.事故隐患 C.危险源 D.重大危险源
19.下列化学品中属于腐蚀品的是 。 ( D )
A.氯化钠 B.小苏打 C.天然气 D.盐酸
20.下列不属于生产经营单位义务的是: 。 ( C )
A.生产经营单位必须依法参加工伤社会保险,为从业人员缴纳保险费
B.安排用于配备劳动防护用品,进行安全生产培训的经费
C.为从业人员的家属购买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6.传染病法律、法规知识培训制度 篇六
按照《卫生部关于开展在职卫生人员传染病防治知识全员培训的通知》的要求,更好地规范我院传染病管理工作,使全院医务人员树立并增强医院传染病的管理及报卡意识,主动参加传染病报卡,控制传染病的感染发生,正确执行各项规定,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治疗、早隔离,因此,开展有关传染病方面的培训是我院一项长期而重要的工作。
预防保健科每年有计划地对全院职工,包括进修、实习人员进行以下内容的培训:
1、职业道德规范,国家有关传染病的法律、法规、规章、制度、标准等培训。
2、重点传染病知识培训。
3、对新发传染病及各类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培训。
4、疫情报告管理知识的培训。
5、控制传染病的感染发生及消毒隔离知识培训。
7.网络安全员培训-法律法规知识 篇七
近日, 为进一步规范档案行政执法行为, 提升档案行政执法人员的理论素养和执法能力, 加强档案行政执法人员资格管理, 省档案局举办档案系统行政执法人员法律知识培训班, 来自哈尔滨、齐齐哈尔等地共75名档案行政执法人员参加了培训。
省档案局高度重视此项工作, 统筹部署, 精心组织, 在授课教师的聘请、课程内容的设计等方面做了细致的安排。专门邀请了省法制办、省委党校和省档案局的优秀专家和教师, 课程内容结合全面推进依法治国重大方略, 瞄准档案行政执法工作实际, 以案释法, 以法论事, 重点讲解了依法行政、行政执法和档案执法工作中的热点、难点问题及对策等内容, 既有宏观法规政策解读, 又有具体实践操作, 对于档案行政执法工作具有很强的针对性和指导性。参训人员纷纷表示, 通过集中学习, 对相关法律法规知识有了更加深入的理解, 进一步增强了做好档案行政执法工作的信心和热情。培训结束后, 执法人员统一参加了考试, 考试成绩合格者将换发新的执法证。
8.简谈我国网络信息安全的法律保护 篇八
网络信息安全对我国至关重要
首先,网络信息安全影响着国家安全、社会稳定和人们日常生活。网络信息技术的发展,对世界政治、经济、军事、科技、文化和社会生活领域带来了深刻变化,网络的开放性、传播的交互性和技术的渗透性影响着人们学习、工作、生活的各个方面。网络信息对国家经济社会发展起着基础性的作用,社会对其依赖性越来越深。但同时,网络攻击、病毒传播、网络犯罪、不良信息泛滥等严重危胁着网络信息的安全。在进入网络社会的今天,网络信息的安全保障能力,也直接体现着执政能力和水平,关系着国家和百姓的共同利益。
其次,我国特殊的国情和发展阶段要求高度重视网络信息安全。我国是一个13亿人口的大国,目前上网人数已达3.38亿人,而且人数正在迅速上升,是拥有互联网人数最多的国家。我国正处于工业化、信息化的关键时期,与发达国家相比,我们还处于相对较低发展水平阶段,在资金投入、技术条件、人员素质等方面还有不少差距,信息化发展对我国而言,是一个十分难得的战略机遇期,抓好网络安全,利用好这一机会,我们就能趁机而上,实现跨跃式发展,增强综合国力和国际竞争力。但同时,我国还面临着境内违法行为的干扰和境外反华势力的破坏。国内有人利用网络进行经济诈骗、贩卖毒品、传播病毒,干扰网络正常秩序;国外各类反华势力进行鼓动宣传、技术攻击、情报窃取等活动,必须保持高度警惕。
再次,中国网络信息安全与各国密切关联。随着中国经济的发展,中国在国际上的地位逐渐上升,占世界四分之一人口的中国通过网络提供大量政府、媒体、企业、社会组织、个人等资讯, 若中国网络信息发生安全问题,不仅对自身造成难以挽回的损失,还会给其他国家带来极大的影响。
我国网络信息安全立法情况和问题
网络技术在我国的快速发展,也加快了国家网络信息安全的立法保护步伐。我国目前虽然没有专门制定保障信息安全的一般法律,但有关法律规定的条款包含了对网络信息安全危害的行为,从一般法上保障网络信息的安全。如《宪法》、《刑法》、《国家安全法》、《反不正当法》、《国家保密法》、《著作权法》、《专利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等。专门的法律、法规和部门规章主要有: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的《关于维护互联网安全的决定》、《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签名法》,国务院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保护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软件保护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管理暂行规定》、《电信条例》、《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商用密码管理条例》,以及相关部委颁布的《计算机信息系统保密管理暂行规定》、《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安全保护管理办法》、《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专用产品检测和销售许可证管理办法》、《计算机病毒防治管理办法》、《电子出版物管理规定》等。
我国网络信息安全立法虽然发展很快,但由于网络自身发展的快速性、交互性、技术性、国际性等特点,网络信息安全保护上仍存在着急需解决的问题:
一是网络信息安全组织管理体系力量不足。国家信息化建设发展十分迅速,但在重发展的基础上,网络信息安全的管理相对滞后,至少与社会的需求还不相适应。人们在网络上没有安全感,缺乏信任感,单位信息、公民信息没有有效安全保护,政府在网络安全、秩序管理方面还缺乏统一有效的协调和监管。网络病毒、网络攻击、网络犯罪时有发生;自主研发的网络信息安全防控核心技术未能广泛运用。网络技术、网络管理和网络法制有机协调的作用还未充分显现出来。
二是网络信息安全法律规范分散。涉及网络信息安全的有关法律、法规和部门规章在数量上已经有了一定规模,但显得比较分散,有各个部门立法的烙印,未形成条理清楚的系统化的网络信息安全保障体系。有的立法及时,反映了网络迅速发展的变化,而有的表现得滞后,没有对发生的变化进行及时调整。有的法律条款过于原则,缺乏具体性和操作性。
三是网络信息安全监管没有到位。现在网络实际上已经构成一个无边界的社会,网络活动的主体主要还是人(包括法人),因而,在网上的活动也应按人们通用的规则进行,对反动言论、反面宣传,甚至违法犯罪行为要加强监控,依法治理;对网上无序的市场秩序工商等部门也要加强管理,如对贩卖假商品、非法行医、盗窃他人信息者等等都要经网上执法机关依法处理。
加强网络信息安全立法建议
第一,从法律上明确网络信息安全的管理体制。制定专门的网络信息安全法,对网络信息安全进行专门规定。规定网络信息安全的目标、原则、协调管理机构及其职责、与相关部门关系、各相关部门的职责和分工。在该法中,对网络信息安全的重大制度等内容作出规定,如信息安全等级保护制度、网络信任体系制度、信息安全监控体系制度、信息安全应急处理制度、标准化建设制度以及信息安全技术研发、人才培养、信息安全宣传教育、资金保障等方面。
第二、加快网络信息安全配套法律体系建设。目前,我国涉及网络信息安全的法律、法规、规章及地方性规定已有60多项,但随着发展,相关的法律规范要根据实际变化进行制定、补充、修改,以适应新的实际情况。既要对传统法律分类作出补充,又要对网络信息安全特有的新情况进行规定。要打破部门界限对各类规定进行梳理,要在信息保护、信用管理、电子交易、市场准入、隐私权保护等方面重点加强规范。
第三、加快技术标准体系立法。网络信息安全保护不能脱离信息技术本身。网络信息安全应以技术防范为基础和关键,以法律保护为手段。要加强技术标准层面立法,把技术标准规范上升为法律规范,把技术手段和管理手段相结合。通过信息安全标准体系和信息安全风险评估规范标准体系确保信息系统和数据的机密性、完整性和可用性。
9.网络安全员培训-法律法规知识 篇九
所属部门:姓名:分数:
一、填空题(每空1分)
1.主管全国药品监督管理工作。
2.药品经营企业必须按照国务院药品监督管理部门依据本法制定的经营药品。
3.国务院药品监督管理部门颁布的和药品标准为国家药品标准。
4.国家对药品实行分类管理制度。
5.药品包装必须按照规定印有或者贴有并附有。
6.药品广告须经企业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批准,并发给药品广告;未取得药品广告批准文号的,不得发布。
7.、使用和监督管理的单位或者个人,必须遵守本法。
8.企业应当定期以及在质量管理体系关键要素发生重大变化时,组织开展。
9.企业应当对岗位的人员进行岗前及健康检查,并建立健康档案。10.是药品质量的主要责任人,全面负责企业日常管理。11.、工作的人员应当在职在岗,不得兼职其他业务工作。
12.记录及相关凭证应当至少保存年。特殊管理的药品的记录及凭证按相关规定保存。
13.通过计算机系统记录数据时,相关岗位人员应当按照操作规程,通过权限及登录计算机系统,进行数据的录入,保证数据原始、真实、准确、安全和可追溯。
14.电子记录数据应当以安全、可靠方式定期。
15.企业应当建立能够符合经营和质量管理要求的计算机系统,并满足监管的实施条件。
16.企业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对、监测设备等定期进行校准或者检定。17.药品到货时,收货人员应当按采购记录,对照供货单位的随货同行单(票)核实药品实物,做到相符。
18.企业应当按规定的程序和要求对到货药品进行验收,并按照本规范第八十条规定做好验收记录。
19.电子数据的更改应当经部门审核并在监督下进行,更改过程应当留有记录。1
20.验收合格的药品应当及时入库或者上架,实施电子监管的药品,还应当按照本规范第八十一条、第八十二条的规定进行和上传,验收不合格的,不得入库或者上架,并报告质量管理人员处理。
21.企业销售药品应当开具凭证,内容包括药品名称、生产厂商、数量、价格、批号、规格等,并做好销售记录。22.配制的制剂,不得在市场销售。
23.药品出库时,应加盖企业药品原印章的随货通行单。
24.运输过程中,药品不得冰袋、冰排等蓄冷剂。
25.运输药品过程中,运输工具应当保持。
26.企业应当对、系统以及运输等设施设备进行使用前验证、定期验证及停用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验证。
27.冷藏、冷冻药品到货时,应当对其运输方式及运输过程的记录、等质量控制状况进行重点检查并记录。不符合温度要求的应当。
28.验收药品应当按照药品批号查验同批号的。供货单位为药品批发企业的,检验报告应当加盖其专用章原印章(可采用电子形式保存)
29.储存药品相对湿度。
30.药品按批号堆码,不同批号的药品不得,垛间距不小于5厘米。
二、单项选择题(每题1分)
1、药品标签上必须印有()
A.化学名称B.英文名称C.拉丁文名称D.通用名称
2、直接接触药品的包装材料和容器,必须由谁审批()
A.国务院B.卫生厅C.药品监督管理部门D.全国人大常委会
3、《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认证书》有效期为()
A.5年B.4年C.3年D.2年
4、药品广告的审查批准机关是()
A.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B.省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C.省级工商行政管理部门
D.省级卫生行政管理部门
5、药品广告的内容规定必须真实、合法,必须以()
A.该药品的外包装的资料为准B.该药品的宣传资料为准C.以广告公司策划的内容为准D.该药品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批准的说明书为准
6、药品广告可以()
A.说明治愈率或有效率B.含有不科学地表示功效的断言或保证C.与其他药品、医疗器械的功效和安全性比较D.注明“按医生处方购买和使用”
7、在药品监督管理中,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负责的是()
A.监督管理城乡集贸市场出售的中药材B.监督管理药品广告C.监督管理药品商标
D.追查假药、劣药
8、零售药店不能销售的药物是()
A.抗生素B.二类精神药C.麻醉药品D.解热镇痛药
9、《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实施办法》规定,非处方药的专有标识为()
A.白底蓝字B.椭圆形背景下的“OTC”C.黑底白字D.白底绿字
10、处方药是()
A.不需医师处方可自行在药房选购使用的药品B.凭医师处方才能从医院药房或药店购买的药品C.消费者按说明上的介绍就可安全使用的药品D.凭医师处方只能从医院药房购买的药品
11、药品经营企业对什么处方应当拒绝调配?()
A.处方价格超过1万元的B.超出医疗保险范围的C.有配伍禁忌或者超剂量的D.患者不满意医师所开处方的12、生产药品所需的原料、辅料,必须符合什么要求?()
A.国家药品标准B.药用要求C.客户要求D.行业要求有下列哪种情形的药品为假药?(假药定义)()
A.药品所含成分与国家药品标准规定的成分不符B.以药品冒充非药品或者以他种药品冒充此种药品C.变质的药品D.非药品广告涉及药品宣传的14、有下列哪种情形的药品为假药?(假药定义)()
A.未经国务院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批准生产的药品B.国务院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规定禁
止使用的C.以其他药品冒充此种药品的D.变质的药品
15、有下列哪种情形的药品不是按假药论处?()
A.被污染的B.使用依照《药品管理法》必须取得批准文号而未取得批准文号的原料药生产的C.所标明的适应症或者功能主治超出规定范围的D.超过有效期的16、有下列哪种情形的药品为劣药?(劣药定义)()
A.被污染的B.药品成分的含量不符合国家药品标准的C.所标明的适应症或者功能主治超出规定范围的D.未标明有效期的17、下列哪种情形的药品不是按劣药论处?()
A.药品成分的含量不符合国家药品标准的B.未标明有效期的C.更改有效期的D.被污染的18、下列哪种情形的药品不是按劣药论处?()
A.不注明生产批号的B.未标明有效期的C.更改有效期的D.更改生产日期的19、有下列哪种情形的药品按劣药论处?()
A.依照的《药品管理法》必须检验而未经检验即销售的B.某注射剂使用的安瓿未经批准的C.变质的药品D.非药品冒充药品的20、药品生产、经营企业和医疗机构中,患有什么疾病的人不得从事直接接触药品的工作?()
A.心脏病B.风湿关节炎C.乙型肝炎D.高血压
21、下列哪类药品的标签上无须印有规定的标志?()
A.麻醉药品B.抗生素C.外用药品D.非处方药
22、发布药品广告的法定批准证明文件是什么?()
A.药品广告审查证明B.药品广告备案登记表C.药品广告注册证D.药品广告批准文号
23、特殊管理的药品是指()
A.麻醉药品、放射性药品、毒性药品、抗肿瘤药品B.麻醉药品、戒毒药品、精神药品、毒性药品C.麻醉药品、放射性药品、毒性药品、精神药品D.麻醉药品、生物制品、放射性药品、戒毒药品
24、从事生产、销售假药的企业,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和其他直接负责人多长时间内不得从事
药品生产、经营活动()
A.10年B.8年C.5年内D.终身
25.对实施()的药品,在售出时,应当进行扫码和数据上传。
A.批号B.效期C.商品条码D.电子监管码
26.除药品()原因外,药品一经售出,不得退换。
A.失效B.近效期C.质量D.冷藏
27.企业发现已售出药品有严重质量问题,应当及时采取措施()药品并做好记录,同时向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报告。
A.停售B.追回C.采购退出D.召回
28.企业应当协助药品生产企业履行召回义务,控制和收回存在安全隐患的药品,并建立药品
()记录。
A.追回B.召回C.退回D.退出
29.()人员应当具有药学或者医学、生物、化学等相关专业学历或者具有药学专业技术职称。从事中药饮片的以上人员应当具有中药学中专以上学历或者具有中药学初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
A.质量管理、验收、养护B.质量管理、验收、采购C.采购、验收、养护
D.质量管理、采购、营业
30.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是药品管理和质量控制的()。
A.基本准则B.保证C.保障D.原则
三、多项选择题(每题1.5分)
1.国家对()药品,施行特殊管理。管理办法由国务院制定。
A.精神药品B.医疗用毒性药品C.放射性药品D.含特殊药品复方制剂
2.国家实行()制度。
A.药品不良反应报告B.药品储备C.中药品种保护D.处方药、非处方药分类管理
3.药品经营企业(批发)必须制定和执行()制度。
A.设施设备验证和校准的管理制度B.药品电子监管的规定制C.计算机系统的管理D.药品召回的管理
4.企业应当设置质量管理部门或者配备质量管理人员,履行以下职责:()
A.负责药品的验收,指导并监督药品采购、储存、陈列、销售等环节的质量管理工作
B.负责药品召回的管理
C.负责计算机系统操作权限的审核、控制及质量管理基础数据的建立及更新
D.组织对被委托运输的承运方运输条件和质量保障能力的审查。
5.经营冷藏、冷冻药品的,应当配备一下设施、设备()
A.与其经营规模和品种相适应的冷库,经营疫苗的应当配备一个以上独立冷库
B.用于冷库温度自动检测、显示、记录、控制、报警的设备
C.冷库制冷设备的备用发电机组或者双回路供电系统
D.冷藏车及车载冷藏箱或者保温箱等设备。
6.企业应当根据药品的质量特性对药品进行合理储存,并符合以下要求:()
A.储存药品相对湿度为45%—75%
B.药品垛与库房内墙、顶、温度调控设备及管道等设施间距不小于20厘米,与地面间距不小于10厘米
C.药品储存作业区内不得存放与储存管理无关的物品
D.未经批准的人员不得进入储存作业区,储存作业区内的人员不得有影响药品质量和安全的行为
7.冷藏、冷冻药品的装箱、装车等项作业,应由专人负责并符合以下要求:()
A.车载冷藏箱或保温箱在使用前应当达到相应温度要求
B.不必在冷藏环境下完成冷藏、冷冻药品的装箱、封箱工作
C.装车前应当检查冷藏车的启动、运行状态,达到规定温度后方可装车
D.启运时应当做好运输记录,内容包括运输工具和启运时间
8.企业的采购活动应当符合以下要求:()
A.确定供货单位的合法资格
B.确定所购药品的合法性
C.核实供货单位销售人员的合法性
D.与供货单位签订质量保证协议
9.仓库应配备以下设施设备()
A.特殊管理药品专区
B.自动监测、记录库房温湿度的设备
C.避光、通风、防潮、防虫、防鼠等设备
D.用于零货拣选、拼箱发货操作及复核的作业区域和设备
10.从事中药饮片验收、养护工作的,应当具有()学历或相应职称。
A.药学中专或药师;中药学中专或中药师
B.中药学中专;主管中药师
C.药学中专;主管药师
10.2009年法律知识培训教案 篇十
一、组卷基本要求
1、填写文书应当使用钢笔或者签字笔和能够长期保持字迹的墨水,要做到字迹清楚、文字规范、文面整洁。
2、文书设定的栏目,要逐项填写。无法填写和不需要填写的用斜线或者直线划去。
3、文书文号填写齐全,()内填写公安机关具体办案单位的简称,[ ]内用阿拉伯数字填写年号,第号中间填写文书的顺序编号。
4、法律文书中涉及的条、款、项序号和处罚额度以及成文日期均使用汉字小写。
5、清单类文书中“编号”用阿拉伯数字,“数量”用汉字大写,“名称”填写物品的名称,“规格”填写物品的品牌和型号,“特征”填写物品的颜色、新旧、质地等特点。
6、文书中的“年龄”和“出生日期”,以公历(阳历)周岁为准,出生日期应当到具体的年月日。
7、文书中“现住址”,填写现在的经常居住地。
8、文书中注明签名的地方应由本人签名,不能签名的,可以捺指印,属于单位的,由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签名,必要时可以盖公章;文书中注明加盖公安机关印章的地方要加盖有关公安机关的印章。
9、文书中“/”表示前后内容可供选择,在使用中要将不用的部分划去。
10、案卷目录中所列项目要填写齐全。(1)顺序号:用阿拉伯数字。(2)责任者:即形成法律文书的主体。如综合材料、询问材料、勘察检验材料的责任者是办案人;鉴定材料的责任者是技术人员;登记保存、传唤、处罚决定书、送达等需加盖公章的文书的责任者是公章所代表的单位;呈请报告、受理立案、处罚审批表、处罚意见书等文书的责任者是负责审核、审批的领导。(3)文号:有则填,没有则不填。(4)题名:文书名称。(5)日期:文书制作的日期。(6)页号:阿拉伯数字。
11、卷宗封面各项内容要填写齐全,注意“案件名称”要准确,装订一律用线绳沿装订线装订。
12、卷内文书编页一律用铅笔。
二、公安行政案卷装订顺序及注意事项
(一)目录
(二)综合材料
首先写清接、报警(发现)情况,出警情况。其次按下列一、二、三顺序,分别叙写:
一、违法人员基本情况:写明自然情况、简历、家庭成员情况、受打击处理的前科等。
二、违法事实和证据:写清事实及有何证据予以证明。
三、处理结果。
最后注明承办人(二人以上),年月日,承办单位盖章。
(三)法律文书
1、受案登记表
受案意见栏:意见填写建议调查处理,承办人要填二人。受案审批栏:由股、所队长签批,意见为同意受理。
2、传唤证及传唤审批表
传唤需经股、所、队长审批,暂定为在传唤证上签批,传唤证上讯问改成询问,传唤证上注明通知家属情况。
3、勘验/检查笔录 要有照片。
4、扣押物品清单、登记保存物品清单、抽样取证物品清单、没收违法所得、非法财物清单、收缴/追缴物品清单。
5、公安行政处罚审批表
(1)引用法律条文到条、款、项,且汉字小写。(2)承办人二人以上。
(3)承办单位意见栏要盖单位公章。
6、行政处罚告知书(笔录)、听证告知书、听证笔录、听证报告、鉴定通知等
公安行政处罚罚款数额公民2000元以上,单位10000元以上的告知听证权利,行政拘留处罚不必告知听证权力。
7、公安行政处罚决定书 给予行政拘留处罚的,要注明通知家属情况,包括时间、方式等。
8、行政复议类文书
9、暂缓执行行政拘留类文书,包括暂缓执行行政拘留申请;暂缓执行行政拘留审批表、通知书;担保人保证书;收取保证金审批表、通知书;退还保证金审批表、决定书、通知书;没收保证金审批表、决定书等。
10、送达回执、执行回执。处罚决定书一律要求有送达回执。
(四)笔录材料
1、询问笔录
(1)笔录头各项内容填写齐全,询问人二人以上,笔录结束语要规范,被询问人遂页签名,末页签名后还要注明时间,询问人、记录人在笔录末页各自签名。
(2)违法行为人的询问笔录中,若是口头传唤的,注明被询问人到达、离开时间,本人签名确认。口头传唤的,让其提供家属的联糸方式,以便通知家属,通知家属情况,应在笔录中注明。
(3)违法行为人的询问笔录,第一次要问清简历、家庭成员、前科等情况。
(4)同一个人的询问笔录,应注明页码,按时间先后顺序装订。
2、询问被侵害人、证人笔录,查获经过等
3、调解笔录
4、宣告笔录
主要是指给予拘留处罚的告知暂缓执行拘留条件。
(五)证据材料
1、当事人身份证明材料(户籍证明或身份证复印件)、前科劣迹材料。
2、鉴定材料、医院诊断证明。
3、鉴定结论复印件交被处罚人和被侵害人记录。
4、代缴罚款申请、没收财物收据、罚款收据、销毁物品证明文件等。
(六)其他材料
二、林业行政案卷装订顺序及注意事项
(一)目录
(二)综合材料
要求同上述公安行政处罚卷
(三)法律文书
1、林业行政处罚立案登记表(必备)
受案人意见栏:填写根据《林业行政处罚程序规定》第二十四条,拟报请立林业行政案件查处。受案人签名,要求二人。行政机关负责人批示栏,由局领导签批。
2、林业行政处罚意见书(必备)(1)简要案情栏:林木必须有蓄积、有价值。
(2)执法人意见栏:引用法律用全称,条、款、项用汉字小写,处罚内容按法定顺序1、2、3、、、、排列,罚款数额为整数倍的注明倍数,不到整倍的不写倍数,但处罚必须到位。
3、行政处罚告知笔录(必备)
注意:告知听证机关要准确,处罚主体就是举办听证的单位,不要求听证的由本人签字注明。
4、林业行政处罚决定书(必备)七日内送达。
5、林业行政处罚送达回证(必备)
送达单位(盖章)要与做出处罚决定的主体一致,违法改变林地用途、违法运输木材等案,要用盖有林业局公章的送达回证,送达人要二人签名。
6、林业行政处罚登记保存通知单
依据《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七条第二款、《林业行政处罚程序规定》第二十六条使用,使用之前须经审批。
7、听证申请书
8、举行听证通知
9、听证报告书
10、林业行政处罚加处罚款,分期、暂缓缴纳,申请强制执行等文书
11、代为缴纳罚款申请(必备)
12、林业行政处罚实物收据
13、财政罚没现金专用收据
先行收缴罚款的,注意罚款单日期不能提前于处罚决定书日期及处罚决定书送达回证的日期。
14、银行罚没专用现金进帐单
15、鉴定人聘请书
16、登记保存呈报书 17其他法律文书
(四)证据材料部分
1、当事人陈述
多次询问按时间先后顺序排列,问明简历、家庭成员、受打击处理的前科等,笔录中不能体现传唤的内容,其他要求与上述公安行政卷询问笔录要求一致。
2、证人证言
3、收取书证笔录及收取的书证原件或者其复印件、抄录件、摘录件
4、收取物证笔录及收取的物证原物或者其照片和文字说明
5、收取视听资料笔录和制作或者复制视听资料的文字说明
6、林业行政处罚勘验、检查笔录及其现场图、现场照片
7、鉴定结论及鉴定人的资质证明
8、听取当事人的陈述与申辩笔录或者听证笔录和当事人的申辩材料以及复核材料
9、林业行政处罚强制执行笔录
10、林业行政处罚案件的来源材料(包括受案笔录和举报、控告、移送、交办、主动交待及执法人员发现材料)
11、其他证据材料
11.浅析网络信息安全的法律保障 篇十一
互联网是一个开放的网络, 任何团体或个人都可以在网上方便地传送和获取各种各样的信息。由于网络的迅速发展而自身的安全防护能力很弱, 许多应用系统处于不设防状态, 存在着极大的安全风险和隐患。网络在为人们提供便利、带来效益的同时, 也使人类面临着信息安全方面的巨大挑战。近年来, 因网络信息安全而造成的突出事件, 如“艳照门事件”、“熊猫烧香事件”等引起了人们的广泛关注, 也使我们认识到建立网络信息安全的紧迫性与必要性。网络信息不安全可以毁人一辈子, 会带来严重的、恶劣的社会影响和巨大的经济损失。有人言:电脑不可靠!网络更不可靠!在互联网时代是否真的无安全可言?除了本身技术手段之外, 我们的法律体系对网络信息安全还要去如何加强?这都是我们需要继续努力的方向和思考的问题。从法律的角度来探求网络信息安全的保障, 到底有什么样的规范和措施呢?
首先, 要明确法律责任的责任主体。法律责任就是由特定法律事实所引起的对损害予以赔偿、补偿或接受惩罚的特殊义务。责任主体是指因违反法律、违约或法律规定的事由而承担法律责任的人, 包括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社会组织。责任主体对于法律责任的有无、种类、大小有着密切的关系。
目前, 我国法制体系中就网络信息安全问责中主要是针对违法犯罪的自然人, 而忽略了网站的法律责任。本文认为要建立网络信息安全的保障, 需要强化个人与网站双方的法律责任。在网络违法犯罪过程中, 人是主谋, 网站则是主要帮凶。日前, 闹得沸沸扬扬的“艳照门事件”中, 我们追究了原始投放者的法律责任和传播者的法律责任。而且在我国《刑法》中第三百六十四条明确规定:传播淫秽的书刊、影片、音像、图片或者其他淫秽物品, 情节严重的, 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其中特别强调了非牟利的传播也可以构罪。但对于网站传媒仅仅从道德上予以回击, 而缺乏法律约束及相关法律责任的追究。
按照引起责任的法律事实与责任人的关系的不同, 法律责任可以分为直接责任、连带责任和替代责任。根据法律责任的类型可把法律责任分为民事法律责任、行政法律责任、刑事法律责任和违宪责任。在危害网络信息安全的法律问责中, 原始违法犯罪人所造成的不利后果是直接的、明显的、严重的, 应承担直接法律责任与刑事法律责任。后承违法犯罪人 (传播者等) 所造成的不利后果是直接的、有一定危害性的, 应承担直接法律责任与民事法律责任, 情节特别严重的也应追究其刑事责任, 这在我国现有法律体系中已有明确规定。网站传媒作为社会组织, 理应具有职业操守与社会责任感, 是公民权利的代言人, 是网络信息安全的管理者与执行者, 如在维护网络信息安全的过程中成为了公民私权的侵犯者, 除了予以道德谴责之外, 还要承担一定的法律责任, 即相应的连带法律责任与民事法律责任。
其次, 要以法律手段强化网络监管。俗话说:三分技术, 七分管理。这在网络信息安全领域也同样适用。据有关部门统计, 在所有的网络安全事件中, 约有52%是人为因素造成的, 25%由火灾、水灾等自然灾害引起, 技术错误占10%, 组织内部人员作案占10%, 仅有3%左右是由外部不法人员的攻击造成。属于管理方面的原因比重高达7 0%以上, 而这些安全问题中的95%是可以通过科学的信息安全管理来避免。因此, 在维护网络信息安全过程中, 网络监管是关键, 并且应由一定的法律来强制保障实行。
以法律强制手段推行网络实名制。网络实名制指在网络环境中传递信息时应使用真实身份资料认证的制度。网络以计算机为依托, 借助一定的计算机符号来承载信息, 带有很强的虚拟性。在这个虚拟性高的空间来实现非虚拟的信息安全管理具有一定的难度, 因此就需要用法律的强制手段来推行。比如:上传网络信息的法律约束与管理。无论是个人还是集体要在网络中上传信息应受到一定的法律约束。不能是任何人任何时候都可以在任何网站上传任何信息, 如要上传, 应有特定的监管程序通过网络实名制的信息库检验其身份资格的合法性才能进行。当然这其中涉及到一个公民私权 (个人隐私权等) 的规避问题, 但是我们的法律可以先在部分网站、部分领域实行网络实名制, 等到条件成熟之后再全面推行。
进一步推广与完善电子签名及相关法律。电子签名也称作“数字签名”, 是指用符号及代码组成电子密码进行“签名”来代替书写签名或印章, 它采用规范化的程序和科学化的方法, 用于鉴定签名人的身份以及对一项数据电文内容信息的认可。2004年8月, 我国正式颁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签名法》, 并于2005年4月1日起正式施行。这是我国首部真正意义上的信息法律化, 它明确了可靠的电子签名与手写签名或者盖章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通过应用电子签名认证证书实现网上身份识别认证, 并确保信息在网络中传输的保密性、完整性、以及行为的不可否认性。针对目前“电子认证”等实践中的具体问题, 应加快相关法律的建设与完善。
落实网络信息安全等级评价。网络信息系统的安全等级是指国家信息安全监督管理部门根据计算机网络处理信息的敏感程度、业务应用性质和部门重要程度所确认的信息网络安全保护能力的级别。信息系统安全等级评价是指评价机构根据国家信息安全等级技术标准和管理标准, 对使用单位的信息网络进行安全等级检测、评价和监督的活动。对于网络信息安全等级评价不合格的单位部门应由法律强制撤消其处理网络信息等相关职能或给予一定期限进行整改。
加强网络实名制、电子签名、网络信息安全等级评价等一系列法律的建立与完善, 是强化网络信息安全监管的保障。
最后, 要进一步制定完善信息安全法律法规, 加强网络信息安全的法律宣传与教育。国外的信息安全立法活动进行较早, 尤其是美国的信息安全法律体系较完备。我国的信息安全立法仍处在起步阶段, 还没有形成一个具有完整性、适用性、针对性的法律体系。这个法律体系的形成一方面要依赖我国信息化进程的深化, 另一方面要依赖对信息化和信息安全的深刻认识和技术、法学意义上的超前研究。我国已有的法律法规从不同的层次对信息安全问题做出了规范, 如《国家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签名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互联网络安全保护管理办法》等使我们初步有了处罚网络信息安全违法犯罪的法律依据, 但还有很多领域缺乏对信息犯罪进行定罪处罚的法律依据, 有待进一步完善。
安全意味着受到保护, 免受那些有意或以其他方式产生危害的人的攻击。网络安全是对网络组件、连接和内容的保护。信息安全是对信息、系统以及使用、存储和传输信息的硬件的保护。网络信息安全的法律法规教育是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教育的重要内容。不管是作为一名计算机工作人员, 还是普通计算机用户, 都应该接受相关法律法规的教育。尤其是那些使用网络机会多而且很活跃的群体, 更应该熟悉和掌握我国的信息安全方面的法律法规。法律法规是保证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准则, 法律法规教育是遵守法律法规的必由之路。
总之, 建立网络信息安全问题日益紧迫, 为保障公民的合法权益, 健全我国的法制建设, 在提高网络技术的同时, 我们也要重视相关法律的完善, 使网络信息安全切实得到法律的保障。
参考文献
[1]郭明瑞:民法[M].高等教育出版社, 2005.6
[2]张文显:法理学[M].高等教育出版社, 2004.5
[3]田文英符秋艳:论网络信息安全法的调整对象[J].情报杂志, 2005; (4)
[4]周磊刘可静:我国网络信息安全问题及其立法探讨[J].图书情报工作, 2006; (5)
[5]薛兴华:网络信息安全亟待法律保护[J].行管论坛;2006; (5)
12.银行员工必备法律知识培训大纲 篇十二
主讲人:冯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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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讲 商业银行法
一、商业银行与商业银行法概述
1、商业银行制度的建立与发展
2、商业银行的概念
(1)定义(企业、金融企业、企业法人)
(2)职能
3、商业银行法的概念
二、商业银行的主体法律制度
1、组织体制
2、组织形式
3、组织机构
(1)公司机关机构
(2)分支机构
4、组织变动
设立、变更、接管和终止
三、商业银行的业务法律制度
1、业务范围
(1)允许经营业务
(2)禁止经营业务
2、基本业务规则
(1)存款业务
(2)贷款业务
3、资产负债比例
四、具体的法律纠纷案例解析
(一)关于储蓄关系是否成立的法律问题
1、储户诉银行存款差错赔偿案
2、储户存折记载与银行底单记载不符纠纷案
(二)关于储蓄存款挂失的法律问题
1、电话挂失后,存款被冒领诉银行赔偿案
2、未及时办理挂失止付引起的索赔案
3、关于挂失是否有效纠纷案
(三)关于查询、冻结、扣划储蓄存款的法律问题
1、非法查询储户存款要求赔偿纠纷案
2、其他案例
第二讲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
一、概述
1、消费者以及消费者的法律特征
2、经营者
3、消费者权益
4、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基本原则
(1)特别保护原则
(2)国家支持原则
(3)社会监督原则
(4)补偿性与惩罚性相结合的原则
5、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特征
(1)是一系列法律规范的综合体
(2)具有突出的综合性
(3)是事先预防和事后补救相统一的法律
(4)保护的对象是消费者的权益
二、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具体内容
1、保障安全权: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案例:在储蓄所现金被抢案;
2、知情权。案例:
3、自主选择权
4、公平交易权
5、获得赔偿权
6、结社权
7、求知获教权,案例:
8、维护尊严权,案例:
9、监督批评权
三、经营者基本义务
1、依法或依约定履行义务
2、听取意见和接受监督义务
3、提保障人身和财产安全的义务;案例:“小心地滑”
4、提供真实情况义务
5、标明和标记义务
6、出具单据和凭据义务
7、保证质量义务
8、履行“三包”义务
9、不得从事不公平、不合理交易义务
10、尊重消费者人格权义务
四、消费者合法权益的保护
1、国家对消费者合法权益的保护
2、消费者组织对消费者合法权益的保护
五、争议的解决和求偿对象
1、争议解决途径:协商→调解→申诉→仲裁→诉讼
2、求偿对象
六、侵犯消费者合法权益的法律责任
1、民事责任
2、行政责任
3、刑事责任
第三讲 竞争法与商业秘密保护
一、反不正当竞争法
(一)反不正当竞争法的法律地位
(二)不正当竞争行为的界定
(三)反不正当竞争法的基本原则
1、自愿
2、平等
3、公平
4、诚实信用
5、遵守公认的商业道德
6、不滥用竞争权利
7、不限制竞争
(四)不正当竞争行为
1、欺骗性交易行为。案例:假冒或者仿冒行为
2、用特权限定他人公平竞争的行为。
(1)滥用市场支配地位限制竞争行为——经济垄断
a.没有正当理由,限定交易相对人只能与其进行交易或者只能与其指定的经营者进行交易;
b.没有正当理由搭售商品,或者在交易时附加其他不合理的交易条件;
c.没有正当理由,对条件相同的交易相对人在交易价格等交
易条件上实行差别待遇;
(2)滥用行政权力限制竞争的行为——行政垄断
(3)案例:
3、商业贿赂行为
案例:给对方折扣、回扣、佣金是否是违法行为?
4、虚假宣传行为。案例:今年
二十、明年十八
5、侵犯商业秘密。案例
6、倾销行为。案例
7、巨奖销售行为
8、商业诋毁行为:
9、串标行为
(五)、监督检查与法律责任
二、商业秘密保护
(一)、商业秘密及其泄密的途径
(二)、侵犯商业秘密行为的表现形式
(三)、商业秘密的分类
(四)、商业秘密权的法律特征
(五)商业秘密的保护方法
1、技术方法
2、法律方法:依法建立企业商业秘密保护制度
3、依据劳动合同建立保护制度
13.网络安全员培训-法律法规知识 篇十三
二〇一一年法律知识培训计划
为规范城管行政执法队伍建设,增强全体执法人员法制意识,提高行政执法水平,树立执法队伍的良好形象,创造以人为本的执法环境,结合城管执法工作实际,特制定2011年法律知识培训计划:
一、意义和目的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十六届五中全会精神,统一思想、齐心协力,努力塑造城管执法新形象,以服务全市经济发展大局、让人民满意目标,树立以人为本的思想,坚持思路创新、方法创新,不断提高全体执法人员的政治素质、业务素质和依法行政水平,为我市的改革开发、跨越发展和构建和谐社会作出积极贡献。通过培训,培养全体行政执法人员依法行政的意识,使其知法、懂法、守法、用法,不断提高行政执法水平,造
就一批高素质行政执法人才,能够适应依法治市的要求,进一步促进城管执法队伍规范化建设,用所学的法律知识规范执法行为,完善执法程序,提高管理效能,做到执法为民。
二、培训时间
从2011年1月10日起至2011年12月6日止,每月安排一日为学习日(具体见学习安排表),各中队根据工作情况,合理安排工作,确保该日四个小时的学习时间。
三、《江苏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赔偿法》等法规、规章。
四、培训方式
以大队为单位组织实施,由大队安排法律知识丰富的人员授课。坚持集中学习与自学相结合,每月学习日下午为集中学习,业余时间以自学为主。要求参训人员熟知所执行的法律法规条文,做到融会贯通;以案说法,从报纸、杂志、电视、网络上寻找典型案例,特别是城管行政执法案例,根据典型案例,结合学习的内容进行细致的研究、分析,不断提高断案水平;加强自学,要边工作边学习,针对执法过程出现的问题,找出好的解决方法,进行总结提高。
五、考核办法
为培训工作落到实处,真正提高学习效果,各中队结合考核制度,对培训进行严格考核。培训期间,中队队员必须积极参加,确保参训率100%。要求参训人员自觉遵守课堂纪律,认真听讲,做好笔记,不得无故缺席、迟到、早退、擅离课堂。分管副大队长和督察科加强管理和督察,及时纠正培训期间存在的问题。每堂课结束,由授课老师布臵作业,参训人员利用业余时间完成作业,作业做完后应及时上交,由授课老师批改。各中队授课人员将作业题及答案整理后上交办公室,由办公室根据授课作业编制总复习题下发,参训人员利用业余时间进行复习。试题由办公室在总复习题中结合执法案件命题,12月底,由大队统一组织考试,大队领导监考,试卷由办公室组织批改。成绩按考试和平时作业计算,考试满分为100分,平时作业满分为50分,合计150分,及格为90分。
六、奖励与处罚
(一)奖励。培训期间,对积极参加培训、遵守课堂纪律、认真听讲、做好笔记、按时完成作业、无缺席、无迟到、无早退、无擅离课堂现象的,总成绩在前三名的,大队给予一定的现金奖励。
(二)处罚。
(1)对不遵守课堂纪、不认真听讲、不做笔记的,发现一次扣考核分1分。
(2)对迟到、早退、擅离课堂的,发现一次扣考核分2
分;有特殊情况须向大队请假。对无故缺席的,发现一次扣考核分5分。
(3)不能按时完成作业的,发现一次扣考核分2分;
(4)培训结束后不来参加考试的,考试成绩为0分,并扣考核分10分,请人代考的,代考人和被代考人考试成绩均为0分,并扣考核分10分。
(5)考试不及格的,可补考一次,并扣考核分2分,补考不及格的,学岗,并扣考核分10分。
(6)培训结束后,对所有参训人员的扣分情况进行统计,并按每扣一分就从其当月工资中扣除10元的标准进行处罚。
同时与年终奖金挂钩。
14.物联网网络信息安全法律体系浅析 篇十四
物联网 (The Internet of Things) 是将所有物品通过射频识、红外感应装置、全球定位系统、激光扫描器等信息传感设备与互联网连接起来, 进行信息交换和通讯, 实现智能化识别、定位、跟踪、监控和管理的网络系统。孙林认为:物联网的广泛应用, 在管理 (商业模式、业务平台) 、技术 (标准统一、安全体系、应用开发) 和法律 (国家安全、个人隐私) 上对现有体制形成了挑战。
物联网网络信息安全法律问题的提出及意义
2010年3月, 全国人大代表、南京邮电大学校长杨震提出物联网发展不能依靠某个企业, 还需要国家介入, 并制定相应的法律法规。目前, 在物联网的法律问题中, 存在两个重要的问题。首先是如何在我国法律体系中明确物联网发展的指导思想、应遵循的基本准则和发展方向。其次是如何在我国法律体系明确物联网网络信息安全法律在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组织信息安全 (商业秘密) 、金融安全、知识产权和个人隐私等方面的法律保护。
健全物联网网络信息安全法律体系是国家安全和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物联网应用范围广阔, 除现阶段的直接影响经济社会发展外, 由于物联网与全球互联网、卫星定位系统和视频、音频、成像系统的实时监控相互联网, 网络中的“物”被实时跟踪, 因此, 还隐藏着对国家安全的威胁 (孙林, 2011) 。这些威胁, 随着物联网运用的扩张和深入而显得更加激烈, 物联网网络信息安全法律体系的建立迫在眉睫。
完善物联网网络信息安全法律体系是物联网自身发展的需要。物联网通过标识电子标签、条形码、红外感应器、激光扫描器等信息传输体系形成庞大的无线信息网络, 加之之前的数据信息采集与整理, 以及之后的智能化识别、定位、跟踪和监控, 需要强大的管理和技术手段的支持, 其中之一就是网络信息安全法律法规的支持 (顾香芳等, 2010) 。具体体现在以法律法规形式统一管理机制和技术应用, 确保物联网感知、传输、应用过程中的有效性准确性、时效性。
建立物联网网络信息安全法律体系是法律体系发展的需要。物联网应用过程中组织信息安全、金融安全、知识产权和个人隐私等物联网活动与完整的法律体系建立息息相关 (魏方, 2010) 。同时, 法律制度与物联网管理过程中的“债权和物权”, “电子证人”、“电子标签”等等的运用, 在信息处理和传输、信息运营和整台应用, 已对现行的法律法规体系构成了法律上的挑战, 并丞待得到解决。
物联网网络信息安全法律体系的构成
物联网网络信息安全法律体系是网络信息安全法律体系的有机组成部分 (黄凌, 2010) 。《物联网“十二五”发展规划》强调要建立信息安全保障体系, 做好物联网信息安全顶层设计, 加强物联网信息安全技术的研究开发, 有效保障信息采集、传输、处理等各个环节的安全可靠。按照我国现有法律体系, 其可分为三个层次:一是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制定的物联网网络信息安全法律法规, 其目标是从国家层面明确物联网网络安全的指导思想和发展方向。二是国务院及其部委制定的物联网网络信息安全法律法规, 其重点是根据我国物联网发展趋势, 结合各行各业发展基础, 制定出适合全国范畴的法律法规。三是地方人大及其常委会制定的物联网网络信息安全法律法规, 其主要内容是各地方针对自身物联网建设实际, 对物联网网络信息安全制定相关管理条件和实施细则。
我国的网络信息安全法律法规已初步建立, 执法过程中也取得明显实效。但到目前为止, 我国的物联网网络信息安全法律法规仍在探讨中, 物联网发展需要国家的产业政策和立法上要走在前面, 制定出适合行业发展的政策法规, 保证行业的正常发展 (顾香芳等, 2010) 。
《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和《国务院关于加快培育和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的决定》 (国发[2010]32号) 提出:物联网是战略性新兴产业的重要组成部分, 对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具有重要推动作用。物联网网络信息安全法律法规的制定必须有助于这一发展。
体系特点。不论是哪个层次的物联网网络信息安全法律法规, 其主要特点包括:明确法律法律制定的基本原则, 如信息安全保护和预防原则, 确定法律法规的属性和目标。明确保障物联网健康发展的制度和条例, 如安全等级、备案、许可、检测、评估、认证和监督管理制度等, 使法律法规制度化和长效化。物联网应用面广, 涉及诸多管理部门, 法律法规的制定要明确责任与义务、奖励与惩处, 从而保证各司其职。
体系内容。主要包括以下几方面:保障网络安全, 建立国家经济安全和企业信息网络防御体系, 提高预警能力和应急处置能力, 将物联网成为一个开放、安全、可信任的网络。知识产权保护, 物联网的发展, 其应用软件技术是基础, 且涉及不同领域, 必须明确对知识产权所有者的保护措施。信息保护, 包括信息采集合法性、传输安全、及时和信息权的法律保护, 个人隐私权的保护。相对互联网而言, 物联网在此方面的要求更高, 其管理是一个动态和实时管理过程, 对监控对象 (人) 进行了定位和监控, 并实时收集和传输相关信息数据。为此, 需要法律对相应的行为作出规范。
完善物联网网络信息安全法律法规的建议
物联网网络信息安全法律法规的制定要充分考虑国家安全、政府机密、企业商业秘密、知识产权和个人隐私的法律保护问题, 要从国家、国务院及部委、地方等三个层次上明确其发展方向、保护条例和措施, 加强政府、行业和企业对物联网法律法规制定的紧迫感和使命感, 结合国内外物联网发展, 制定促进物联网健康有序发展的政策法规, 建立以政府和行业主管部门为主导, 第三方测试机构参与的物联网信息安全保障体系, 构建有效的预警和管理机制 (魏方, 2010;焦泉, 2010) 。
缘于物联网的特性, 物联网网络信息安全法律法规的制定涉及诸多层次不同管理部门 (刘晓纯等, 2011) , 在制定法律法规时, 一是要有全局观念, 从国内外环境去思考和制定法律法规。二是保障法律法规的实效性, 相关部分制定的法律法规要协调一致, 对实施细则、部门规章、地方法规和行业规范要有系统性。三是要完善立法程序, 广泛听取有关组织、产业、企业和公民意见, 使制定的法律法规具有强大的权威性。
物联网的发展, 离不开政府的推动和宏观调控, 物联网网络信息安全法律法规的制定更需要政府的支持和主导 (吕波, 2010) 。政府要具有长远的战略眼光, 尽快完善物联网物联网信息安全保障体系, 建立以政府为主导, 行业主管部门和第三方测试机构参与的物联网信息安全保障体系, 避免各部门之间职责不清和权力冲突, 构建有效的预警和管理机制 (顾香芳等, 2010) 。
物联网是一个开放的庞大系统, 其最重要的特点是突破了地域和空间界线, 因此, 在信息安全制度、安全标准、安全策略、安全机制等一系列问题上有自身的考量。李振汕 (2010) 指出:在加快相关立法的同时, 依靠法律、国务院行政法规调整相应的法律关系, 坚持全国统一性, 并与国际接轨, 确保新的立法能够使网络信息安全立法与网络技术发展相衔接, 减少信息网络发展的障碍。
15.网络安全员培训-法律法规知识 篇十五
2015年是个旧市组织实施“六五”普法和“四五”依法治市规划的最后一年,市委党校作为个旧市干部教育培训的主阵地和党性锻炼的大熔炉,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和总书记关于社会主义民主法治建设系列重要论述,组织开展好全年的普法依法治市工作,根据《关于个旧市2015年法制宣传教育和依法治市的工作意见》(个发〔2015〕20号)文件要求,结合《中共个旧市委党校关于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的第六个五年规划(2011-2015年)》,制定本计划。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学习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和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认真贯彻落实云南考察时的重要讲话精神,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坚持创新形式、注重实效,坚持贴近基层、服务群众,适应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新常态,大力加强法治宣传教育和依法治市工作,确保“六五”普法和“四五”依法治市规划目标任务的全面落实,努力开创我校法治宣传教育新局面。
二、突出普法重点,结合党校实际,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
按照“通知”中“市委党校要加大干部法治培训力度,把宪法、法律列为干部培训必修课”的要求,我校认真组织研讨和布置。在2015年将与相关部门协调,重点加大在各主体班次中的法制宣传课程所占比例。
1、深入学习宣传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及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深入学习宣传党的十八大和
— 1 — 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大力宣传党的十八大确定的“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全面深刻理解和把握其基本内涵、重大意义和主要任务;深入学习宣传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确定的全面深化改革目标任务,全面深刻理解和把握全面深化改革的指导思想、总体目标、基本原则、重大任务和重大举措,为实现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确定的奋斗目标营造良好氛围;学习宣传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提出的一系列新思想、新观点和新要求,深刻理解和把握总书记关于社会主义民主法治建设系列重要论述的精髓以及对加强法制宣传教育作出的重要指示,进一步增强责任感、使命感,推进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取得新成效。
2、突出抓好宪法的学习宣传。精心组织开展好“学习宪法 尊法守法”主题活动。把主题活动作为重要载体,突出宣传宪法,系统宣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大力宣传宪法法律至上、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权由法定、权依法使等基本法治观念,通过自学、培训、讲座、考试等多种形式推动“六五”普法各项任务落到实处,推动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提出的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各项政策措施落到实处。利用“12·4”全国法制宣传日这一平台,广泛开展以“一学三讲”即“学法律、讲权利、讲义务、讲责任”为主题的宪法大宣讲活动,不断提高全校教职工宪法意识、法律素质。
3、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相关法律法规的学习宣传。围绕 “加强法制宣传教育,服务全面深化改革”、“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法制宣传教育”主题活动。组织全校教职工进行有针对性的专项法制宣传教育学习,推动法制宣传教育更好地服务全面深化改革、服务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4、加强重点普法对象的法制教育。以“深化‘法律六进’,服务科学发展”为主题,着力推进领导干部、公务员、党员、教职工等重点对象的法制教育工作。坚持和完善校党委中心组学法、— 2 — 法制讲座制度,坚持抓好全校教职工学法用法,举办预防职务犯罪法制讲座活动,全校教职工每年学法时间应不少于40个小时。
5、把法治教育纳入精神文明创建内容。在文明校园创建中,把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情况作为精神文明创建的重要内容。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以法治体现道德理念,强化法律对道德建设的促进作用,以道德滋养法治精神,强化道德对法治文化的支撑作用。
三、丰富形式,健全机制,增强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的实效性
1、加强普法队伍建设。党校充分发挥理论和科研优势,已组织教师参加“六五”普法讲师团,及以党校教师为主要力量组织市委的各种理论宣讲团,积极开展社会普法和“依法治市”工作。适时组织参加普法骨干培训班,提高自身业务能力和工作水平。加强我校基层法制宣传员队伍、法律志愿者队伍建设,加强培训指导,推动工作开展。
2、开辟法制宣传栏。加强公共场所法制宣传设施建设,建立宣传栏等宣传阵地,宣传法律知识,进行安全提示,促进校园治安稳定和谐。
3、开展好各类专项法制宣传活动。11-12月份,组织参加 “12·4”全国法制宣传日宣传活动。充分发挥宣传栏、展板、网络等大众传媒作用,扩大法制宣传教育覆盖面和影响力。
4、建立健全示范点制度。推进“依法治校示范单位”建设,建立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示范点,通过以点带面、典型引路,召开现场会、座谈会等形式,促进工作全面开展。
5、我校在开展“送学上门”的培训工作中,也要把普法工作纳入其中,积极探索农村村民、社区居民、流动人口的法制宣传教育形式,建立和完善其学法用法制度,切合实际地组织开展与其生产生活相关的民事纠纷、婚姻家庭、交通安全、禁毒
— 3 — 防艾、环保计生、劳动维权、反邪教等法律法规的培训宣传教育活动,提高他们遵纪守法和依法维权意识。
四、加强组织领导,强化监督检查,确保各项任务得到落实
1、健全领导体制。充分发挥党校“六五”普法和“依法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的作用,以加强对全校法制宣传教育和依法治校工作的领导。
2、确保工作落实到位。各科室要充分认识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重要性,把普法工作作为重要的教学任务和建设和谐校园的重要内容抓紧抓好。党校普法依法治理领导小组负责工作规划的具体组织实施,并及时将法治建设规划、情况、总结等信息资料上报,每年都要结合工作考核,检查法制宣传教育和依法治理工作计划落实情况。
3、开展多种形式的教育活动。在发挥好培训课主渠道作用的同时,积极开辟法制教育第二课堂,加强对教师和学员的法制教育。培训科和成教科要根据授课对象的不同,分别制订法制宣传教育的相关活动要求,每学期至少组织一次法制教育活动,可以班会、外出宣讲、社会实践、报告会、看录像等多种形式进行。
4、建立专兼结合的法制宣传教育队伍。充分发挥党校的人才优势,加强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研究,加强普法讲师团队伍的建设,同时利用各种社会资源,充实党校法制课的教师队伍。
5、强化法制宣传教育的经费保障制度。落实专项经费,主要用于订阅书籍、开展活动、进行宣传等工作,以确保我校“六五”普法和“依法治理”工作的顺利进行。
中共个旧市委党校
16.妇女法律知识培训 篇十六
在新时期如何更好地发挥妇女的作用,和平社区妇女工作所面临的一个新课题。为了更好关注辖区妇女,切实开展好文化教育行动,提高妇女的法律素质,社区妇联专干带领辖区10余名妇女代表参加了街道妇联举办的妇女儿童法律知识培训班。各社区妇代会班子成员和妇女代表共100余人参加了培训。
培训班邀请谷律师为大家讲解有关涉及妇女儿童的相关法律知识,对妇女的政治权利、受教育权利、财产权、人身权等内容进行了通俗易懂的讲解,谷律师通过提问式的方法和参会妇女进行了交流,面对面解答了有关问题,还每人发放了一份法律宣传资料,提高了培训的效果。
17.计算机网络安全知识 篇十七
2009年4月微软官方网站宣布, 将正式停止对Windows XP的免费主流支持服务, 不再提供免费更新和修复安全漏洞。尽管在民意所趋下, Windows XP一次次地延长生命后终于进入半退休状态, Windows XP退出历史舞台必将成为事实, Windows Vista或者是Windows7系统也终于将会成为主流操作系统, 尤其是Windows7操作系统的应用将会更为广泛。因此, 这里以Windows7操作系统为例, 介绍如何做好网络安全工作。
操作系统要经常更新。微软Windows 7操作系统2009年10月23日正式在美发售, 尽管微软公司专业技术人员呕心沥血, 精心钻研, 使系统的安装速度更快, 对于一般计算机系统安装加硬件安装不到20分钟, 开机关机速度更快, 网页预览、文档预览、音频视频预览更方便, 智能化的控制面板, 超强的自我修复能力, 新增抓图软件, 光盘制作软件, 智能而优化的内存管理 (根据内存大小调整常驻内存的程序和线程) , 稳定性、安全性和更少的资源占用方面都有很大提高, 但是对于庞大的操作系统, 难免会出现漏洞, 使用带有严重漏洞的计算机上网, 安全风险很大, 因此, 要经常检查系统更新, 及时下载安装安全补丁, 保持系统处于微软公司最新更新状态。做法:点击“开始”图标, 打开“Windows Update”, 点击“检查更新”, 系统显示“正在查找更新”, 当找到“更新项目”时选择“安装更新”, 然后按照系统提示进行操作, 有的时候需要重新启动电脑才能完成更新。
安装杀毒软件。经过几十年开发、研究, 目前计算机杀毒软件技术日臻成熟, 根据中央电视台报道, 作为加强信息安全管理的重要举措, 公安部公共网络信息安全监察局, 首次采取等级评分的方法, 对国内的杀毒软件进行统一检测。并公布了最新的检查结果。检测对象包括了目前国内市场上主要的进口和国产杀毒软件产品, 有关部门通过专门用来检测杀毒软件的病毒库, 对送检产品的查毒、杀毒、技术升级的6项指标进行了长达几个月的综合评估, 并采取逐项打分的办法, 在此次检测中, 所有杀毒软件最后都通过检测, 被评定为合格产品, 随着电脑和互联网的日益普及, 如何保障信息安全正越来越受到人们的重视, 在由此引发的技术和市场竞争中, 我国自主开发的信息安全产品并没有处于下风。最可贵之处是许多国产软件都实行免费服务, 并且服务质量都很好。无论安装哪款杀毒软件, 建议到其官方网站下载最新版本, 并要经常升级, 养成良好的杀毒习惯, 每隔一定时间就要进行一次杀毒操作, 避免病毒入侵。值得一提的是杀毒软件并不是多多益善, 一台电脑只能安装一款杀毒软件, 如果安装多了就会造成电脑运行速度下降甚至死机, 如果电脑配置低的话还会造成无法开机等故障。
采用物理隔离技术, 实现一机两用。利用隔离卡采用物理隔离技术, 实现内外网分离是政府、金融、运营商、能源、教育、大中型企业等广泛采用的, 国内专业的隔离卡生产厂商很多, 不同厂商生产的隔离卡尽管技术不同, 工作原理大同小异, 通过物理隔离卡在一台电脑上安装两块硬盘, 计算机工作过程中通过隔离卡只启动其中一块硬盘, 另外一块硬盘不通电, 不工作, 电脑操作者可以根据需要分别启动这两块硬盘, 一个硬盘接入外网, 也就是互联网, 另外一块硬盘接入局域网, 也就是办公用的局域网。内外网均需安装专业隔离卡的驱动程序, 计算机工作时桌面显示电脑工作状态“内网”或者“外网”, 需要切换时从“开始”“程序”找到“双硬盘隔离卡切换程序”, 根据需要启动内网或者外网。这里需要注意的是内外网网线接入不能混淆, 内网网线绝对不能接入外网插口, 一旦接错就容易发生网络安全问题, 因此, 不懂专业隔离卡安装技术者尽量不要私自动网线, 要找专业技术人员安装。
安装防火墙软件。针对互联网上大量出现的恶意病毒、挂马网站和钓鱼网站等, 许多杀毒厂商均采用“智能云安全”技术, 实现可自动收集、分析、处理, 完美阻截木马攻击、黑客入侵及网络诈骗, 为用户上网提供智能化的整体上网安全解决方案, 用户可以根据需要选择安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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