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买卖委托公证书(精选12篇)
1.房屋买卖委托公证书 篇一
委托书
委托人:,年月日出生,身份证住址:,身份证号码:。受托人:,年月日出生,身份证住址:,身份证号码:。
我房地产一处,位于,房产证编号:京房权证号,权属人:。现委托为我的合法代理人,并以我的名义全权办理上述房屋的下列事项,受托人均可单独办理以下事项:
一. 到档案部门查询、打印档案单(即查册)。
二. 到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办理上述房产的过户、赠与、转移登记等相关手续(包含网签),代为签署房地产买卖、赠与合同等相关文件,向税务部门、房管局部门申请办理减免税费手续并在有关文件上签字,并领取相关文件。到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开具家庭唯一住房证明,办理缴纳土地出让金等相关证明。到税务部门办理缴纳税费、签字等相关事项。
三. 代表委托人协助买家申请银行按揭贷款,开立银行帐户,并代为签署银行相关资料及担保公司文件。签署资金监管协议、解除资金监管协议、资金划转申请书等相关手续。
四. 与买家到住房公积金中心办理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签字、按奈指模、提供资料,代理收取买家银行贷款所得款项等相关事项;到商业银行办理申请贷款,签字、按奈指模、提供资料,办理相关申请贷款,代理收取买家银行贷款所得款项等相关事项。
五. 办理上述房产的水、电、煤气、天然气、电话、有线电视、数字电视等过户手续及物业和供暖交接手续。
六. 接受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和税务部门的询问,并在询问笔录及有关表格、文件上签名。
代理人在其权限范围及代理期限内签署的一切有关文件,我均予承认。
代理期限自本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上述事项办妥之日止。
代理人有转委托权。
委托人:(签名)
年月日
2.房屋买卖委托公证书 篇二
一、房产委托公证的定义
随着经济的逐步增长, 人们的购买力也在逐步加强, 房地产的购置交易成为主流趋势。这几年, 最常用的房产交易方式就是委托公证的方法, 即通过房产委托方采用书面的形式按照国家的有关规定进行公证的过程。而相应的委托方则成为了一个特定的机构, 专门负责房产委托公证的业务。
房产委托公证主要是在房产委托、继承、出售, 以及赠予等方面进行公证处理, 作为一项重要的民事行为活动, 具有相应的法律效力。委托公证机关由国家进行授权, 向委托人申请提出的带公证对象进行依法有效委托的行为。所有与房产委托公证相关的委托证书, 以及委托协议都要遵循相关立法, 不得越过法律范围进行活动。
二、房产委托公证兴起的背景和原因
房产委托公证具有一定的法律效应, 故对大部分来说, 这是一项相对较为安全的委托, 由国家权威机构进行制定和认证, 一旦出现纠纷也可以通过法律来进行诉讼, 相对于委托人的房产所有权安全问题做了一个较为全面的保障。近年来, 房产交易的数量也在呈现递增趋势, 私人机构或私人的交易安全隐患较大, 而房产委托公证体现了房产交易的公平公正和安全, 成为主流的选择。
三、房产委托公证的风险剖析
1. 日渐增长的交易量
房产交易火热造成供不应求的状态, 日渐增长的交易量让委托人急于找到可以服务的第三方进行安全的交易。而委托公证就是一项十分便民的措施, 它能使得房产委托人节省了交易的寻找时间, 无需复杂的房产交易手续, 在房产的交易过程中更加省时省力, 节省成本。另外一方面, 它还可以满足一些社会上无法正常交易的房产进行交易的需求, 比如说有些因为一些法律或者历史遗留问题无法第一时间拿到房产证, 但是想进行房屋买卖的委托人, 还有一些是因为没有产权只有使用权的房屋买卖;另外一些就是经济适用房, 小产权房等, 交易手续较为复杂且不便利。这些无法在正常渠道中进行房产交易的委托人通过委托公证的方式进行房屋买卖, 符合法律要求, 同时也满足了自己卖房的需求。然而, 这些无法通过正常交易来实现房产交易的房子在安全或者之后的房产问题上可能存在这样那样的问题, 买方需要承担一定的风险。
2. 房屋税的逃避
有一些房产交易委托人通过钻法律漏洞, 达到自己偷税漏税的目的也是屡见不鲜。有些经营者拿到房屋产权证的时间未满五年, 需要交纳营业税, 而经营者为了逃避这一税收, 往往通过做委托公证, 买卖双方约定房产证等到满五年之后或者达到相应的交易条件之后再办理过户, 如此便可少去一笔营业税的缴纳。
3. 房屋受限交易问题
当交易的房屋存在法律缘由无法进行交易时, 由于委托公证的单方行使交易权利, 所以单方面未告知买方房屋受限问题, 比如房屋被有关部门查封, 抵押, 或者房子内部有人居住且不同意搬离等, 这些都欺骗了买方, 损害了买方的权益, 买卖双方进行房产交易最重要的是信任, 对房屋的实际情况进行隐瞒, 欺诈, 致使最终对买方的财产或其他造成损失, 是触犯法律的行为。在实际情况中, 把公证作为违规交易的手段, 侵犯买方的合法权益, 也是房产委托公证存在风险的原因之一。
4. 中间商为牟利损害买卖双方权益
委托公证是一项复杂的过程, 其中委托公证的顺利进行需要多个方面共同协作完成。房产交易涉及的金额大, 且手续复杂, 需要中间商进行配合操作, 买卖双方一同办理委托公证, 签署相关合同, 并告知相关委托公证的注意事项。有些中间商为了牟利, 协助买方提前将产权过户到其名下, 在卖方不知情的情况下损害卖方的利益。有些当事人对法律不甚了解, 法律意识淡薄, 经中间商不停的诱导劝说, 在不知缘由的情况下帮助中间商达到目的, 为事后的法律诉讼埋下了风险隐患。
四、委托公证的风险表现形式
委托公证的风险多种多样, 在委托公证的法律漏洞中钻空子谋取私利是一些不法分子常用的手法之一, 比如说假冒中介公司或者假冒房产所有者进行虚假的房产委托公证;中介公司与委托人故意签订不可撤销委托的协议, 限制委托人的权益;国家政策发生变化时风险相应的变化程度等。只有了解了委托公证的风险表现形式, 才能更好地利用委托公证进行房产交易活动。
1. 假冒相关中介公司或者当事人进行委托公证
当有关委托人或者买方的意思表达不够明确时, 房产中间商为了自己的利益而引导当事人往不符合自己真实意图的方向上走, 造成最终的交易不利于当事人。另一方面, 存在有些人假冒当事人, 持有假冒的伪造的身份证明文件来到中间商公司, 对中间商提出与当事人表示意思完全相反或者附加条款, 造成真实当事人的利益受到损害。
2. 中间公司为牟利损耗当事人利益
(1) 私自滥用权力不按标准寻找买方。由于委托公证的将买方的权利全权委托给中间公司, 所以当事人在真实交易操作中, 只负责最后的交易事项, 在中间过程中对买方的情况可能不甚了解, 这就加大的买卖的风险。若受托人有意违背业主的意思, 未按照业主的标准寻找买方, 到最后可能无法使得业主满意的, 而受到利益的损害。
(2) 与委托人签订不平等协议。在实际情况中, 经常出现委托人为了某种原因而放弃继续委托公证的现象, 这在法律上叫作委托人行使撤销权, 我国民法学界将其统称为形成权。即委托当事人单方面的意思表示, 由于委托方在卖方, 中间商无权强行要求当事人继续委托。而在实际房产委托中, 有一些中间商仗着当事人法律意识淡薄, 刻意让双方签订不平等条约规定当事人不可行使撤销权, 约定双方的协议委托不可撤销, 否则当事人须根据法律进行相应的赔偿。而这样的事项在法律上是不存在法律效力的, 且这种做法损害了委托人的合法权益。
3. 国家政策导向发生变化
目前我国对房产交易委托公证行为的公证中书写有“代收房款”的注意事项, 这一事项主要是为了对房产投机者能够通过行使代理权收取相应的佣金, 如果后期政策导向发生变化, 即这一条款被取消, 这时房产中间商将面临承担较大的风险和成本等问题, 对于市场的运营可能也会带来不利影响。
五、委托公证的风险防范措施和相关建议
1. 确保当事人身份的真实性
由于之前风险的表现形式中存在假冒身份当事人来进行房产委托公证, 故在进行委托公证之前需要对当事人的身份进行确认, 确认无误方可办理委托公证。在确认身份的时候, 首先要询问委托人的婚姻状况, 上述买卖房产是否是夫妻双方共同财产, 且是否已经经过居住者的同意进行售卖, 如果是则要证明该房产是否有抵押、担保、查封等情况, 应向房产委托中介如实汇报。而进行身份婚姻状况的确认, 则需要对公证人员进行相应的培训, 能够鉴别证件的真伪性, 防止当事人提供虚假的离婚证明或者身份证明等。
2. 确保中介公司的合法性和规范性
公证委托书具有法律效应, 中介公司不能只根据自己的利益进行设计和修改, 而是要对当事双方做一个公平的协议, 委托公证书虽然具有法律效力, 但是互相签订协议是基于双方互相信任的前提, 所以在实际过程中, 中介公司需要符合一定的规范和条件, 对前来办理公证委托的当事人进行风险的提示和注意事项, 全程应配合录音保存, 充分维护当事委托人的权益。
3. 委托过程中签订公证委托协议内容的有效性
公证委托协议是当事人和房产中介签订的委托合同, 是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签订的合同, 具有法律效力, 中介公司在与当事人签订合同时, 应该将相关的法律权利和意义以及后果统一告知当事人, 并做好记录工作, 若以后出现纠纷可以作为依据之一。
4. 关于委托公证撤销时的相关措施
一经公证的委托若要进行撤销, 是需要进行法定程序的完成, 而不能由委托人随意撤销即可。但是同时, 中介公司不能与委托人签订协议, 约定委托人不能撤销合同。若委托人因为其他原因无法进行继续房产公证委托时, 需要将公证书全部予以返还, 并要求受托人即中介公司一同办理。撤销公证时, 委托人必须出具房产证明, 证明该房产没有进行更名或者过户, 房产产权仍属于当事人自己。若在签署协议时, 做好对话录音, 应根据录音的规范要求行使权力, 委托人承担违约责任并进行相应的经济赔偿, 且受托人至此不再代理委托书中任何委托内容。
六、结束语
房产的交易涉及的金额巨大, 对一个家庭或个人来说都是一笔巨大的收入或者支出, 关系到整个家庭的稳定性。因此, 在办理委托公证协议时, 当事委托人应该明确相应的法律责任, 以严谨细致的态度在对待这项委托, 委托中介公司以后并不是一了百了, 仍然需要防范风险, 防止中介公司为了自身的利益谋害自己的利益。而公证机构要公平公证对待房屋委托者, 严格运用法律知识保护房屋所有人的利益, 只有在实践中不断进行完善和不断进步, 这是对国家, 对社会, 对人民的考验, 也是国富民强的前提和保障。
参考文献
[1]李飞跃.浅谈房产委托公证的风险及防范措施[J].工程与建设, 2013, 05, (23) :703~704+707.
[2]王金萍.房产委托公证的潜在风险及防范策略探讨[J].法制与社会, 2013, 20, (19) :167+170.
[3]钱世遥.房产委托公证的风险及防范探讨[J].法制与社会, 2014, 30, (24) :256~257.
[4]宋艳会.房产委托公证风险分析及防范[J].商, 2016, 22, (23) :244+236.
[5]钟延新.浅谈房产委托公证的风险防范[J].法制博览, 2015, 30, (09) :192~193.
[6]谢京杰.涉房产委托书异化为公证提出新要求[J].中国公证, 2013, (1) :37~39.
3.浅谈委托公证 篇三
关键词 委托公证 便民利民 依法审查
委托,是指将自己的事务嘱托他人代为处理。委托人是指委托他人为自己办理事务的人。办理委托书,可以节约委托人的时间,或者获得专业人士的帮助等。委托人工作繁忙,抽不出时间;路程太远,往返花费太大;缺乏法律知识或者专业知识,本人无法办妥委托书涉及的事项等等,通过委托亲朋好友、律师及其他专业人员,克服上述困难,以较小的成本付出实现委托人的愿望,是十分可行的办法。
在办理公证委托书时,委托人为了保护自身合法权益、保证委托行为的安全,通常会采取一些保护措施,如:(1)指定委托人信任的人员担任代理人,如委托人的近亲属、委托人熟悉的同事和朋友、委托人信赖的律师或者其他专业人员等;(2)讲明委托原因,指定委托范围,限定委托权限,缩短委托期限;(3)涉及钱财数额较大的,指定由委托人本人亲自领取或者在委托书中注明所涉钱财必须转入委托人名义开立的银行账户。
委托人自书的、未经公证机构公证的委托书在提交主管部门审查时,因无法确认该份委托书是否委托人亲笔书写,是否是委托人的真实意思表示,往往被拒绝采用。而经过公证机构公证的委托书具有客观性、真实性和法律赋予的证据效力,在发往主管部门使用时,可以得到认可,顺利的发挥其作用。即使遇到少数机构因为无法确认公证书的真实性,或者涉及的委托事项风险较大不敢立即接受采用,该机构也可以通过致电公证处或者以发函公证处核查的方式核实公证书的真伪,在得到明确答复、确认之后再予以采用,而这一点是自书委托书无法做到的。
根据我国《公证法》第十一条第2项的规定,公证机关根据法律赋予的权力,依法办理委托公证事项。
公民办理公证委托事项的范围很广,内容十分丰富,涉及到社会生活的很多领域,现就笔者经常遇到的公证委托事项列举几则:
1、办理婚姻证明。
案例1:小王今年25岁,离开四川老家,在我市的一家外资公司工作。小王最近打算以银行按揭的方式购买一套商品房。根据按揭银行的要求,小王需要提交一份其户口所在地的民政部门出具的无婚姻登记记录证明。因为家乡路途遥远,往返路费多,花费时间长,于是她来到公证处申请办理委托公证书,委托家乡的亲人代其办理。
2、提取住房公积金。
案例2:小赵在本市的一家电力公司工作了七年,单位福利不错,但是小赵的全部亲人都在云南,闲时思念亲人,无法克制。最近,他向总公司提出申请,希望将自己调往家乡的子公司工作。小赵的申请最终获得批准,他和亲人团聚的愿望终于可以实现了。回家乡前,他来到公证处,委托公司同事代为办理住房公积金提取手续。
3、办理退休手续。
案例3:张女士多年前离开国企单位,下海自谋职业。后来,她申请出国,目前在万里之外的南美洲生活居住。张女士这次回国以后,按照政策规定向其户口所在地的主管部门递交了申请资料,申请办理早期下海人员养老待遇手续。由于回国签证即将到期,张女士无法继续留在国内,等待审批结果,她持主管部门发放的受理回执来到公证处,委托妹妹代其办理后续手续。
4、出庭诉讼。
案例4:香港居民钱某十多年前在本市购置一套商品房,签署了购房合同,全额缴纳了购房款、契税及其它费用。该房屋收楼入住多年,但因为开发商破产,一直没有为其办理房产证,在房管局的房屋档案登记资料里面查找不到钱某的名字。钱某身为房屋所有权人,其合法权益一直无法得到保护,因此一怒之下他向人民法院提出诉讼,请求法院依法判决其为房屋合法产权人,再凭该份判决书及法院发出的强制执行裁判文书,向房管部门申请单方办理房产证。因为不熟悉相关法律、政策以及法院的诉讼程序,钱某需委托专业律师代其出庭诉讼,办理房屋登记等事项,钱某于是就此事办理了一份公证委托书。
5、监护未成年子女。
案例5:曹某夫妇在秘鲁开餐馆,生意不错,不能够分身照顾尚在襁褓之中的孩子。为了不影响生意,曹某夫婦遂决定带孩子回国,临行前托当地的朋友代为照看餐馆。回国后,曹某夫妇很快找到了公证处,提出申请办理一份委托书,委托曹某父亲抚养监护他们的宝宝。该份委托书确保曹某父亲的国内监护人身份,凭借委托书,曹某的父亲可以在曹某夫妇回到秘鲁之后,直接办理曹某孩子在本市的入托、入学、居留登记及护照延期签证等事项。曹某夫妇放心地返回秘鲁继续工作。
以上委托事项听起来每一件都是小事,涉及到的都是小老百姓,但每一件都会影响到他们的生活和工作。办得好,就起到了方便群众,便民利民的作用,所以,在公证处久了,会经常看到一些熟悉的群众面孔,他们不时到访,根据需要,办理各种公证事项。他们觉得好,还会写表扬信表扬。但是,如果办得不好,亦会导致返工,听到群众的抱怨投诉。因此,为了预防发生此类情况,保证公证委托书的效力,采取有效的措施十分必要,如代书时仔细核对公证文书打印内容;询问委托人时,问明委托人、代理人的基本情况、委托原因、委托范围、委托事项、委托期限,给申请人必要的提醒,向申请人提出必要的法律意见,提供必要的法律咨询;审查证明材料时,要求提交材料充分、完备;打印成文后,需交委托人核对,签名确认等等。
办理公证委托书时遇到的最大问题,即涉及财产,尤其是涉及房屋的委托。
因为这一类的委托书涉及金额大,增大了办证的风险。
举个例子:小金夫妇勤快能干,婚后日子过得红火,非但在本市购有住房,还在家乡购置了一套大房子。但是因为常年在外,家乡的那套住房一直空置,小金夫妇经过商量,一致同意出售该房屋。小金妻因为带孩子,无法回到家乡办理相关事宜,于是委托小金代为办理。像这种委托公证事项,就存在较大的风险了。因为此乃异地委托,审查房屋权属、委托人身份及婚姻都有一定的难度,而且涉及房屋金额大,办得好,解决了当事人的不便,办得不好,给公证处带来了风险。故此一些公证员不愿意做此类公证委托。
笔者认为,办理公证委托书时,可以视具体情况,对于各类委托行为进行适当的分类,按照风险等级进行一般审查或者严格审查。
一、对于风险等级低的公证事项,可以进行一般审查。如根据我国《民法通则》第五十五条的规定,做如下的审查:
(一)委托人是否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1、法定年龄。委托人应当是年满十八周岁的公民;或者年满十六周岁不满十八周岁的,以自己的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公民; 可以核实委托人的身份证件,如身份证、户口簿等。2、精神状况条件。委托人应当精神状况良好,能够完全辨认自己的委托行为及法律后果。可以询问委托人的基本情况,如姓名、性别、年龄、居住地址;委托人与代理人的关系;代理人的基本情况,如姓名、性别、年龄、居住地址;委托人的身体健康状况,如思维、语言表达、阅读、书写等。
(二)委托人的意思表示是否真实。1、询问委托书详细内容。如委托原因、委托范围和种类、委托事项、委托期限、代理人有无转委托权,是否知道委托行为产生的法律后果以及应当承担的法律责任;2、询问委托行为是否自愿作出。是否代表委托人的真实意思表示,是否出于本人真实意愿,有无受到他人的胁迫、干涉;3、必要时,可以请求委托人提供一份亲笔书写的委托书,由委托人在该份委托书上面签名确认。
(三)委托行为是否违反法律或者社会公共利益。对于以下情形不得为委托人办理公证:1、委托人虚构、隐瞒事实,或者提供虚假证明材料的;2、委托人提供的证明材料不充分或者拒绝补充证明材料的;3、申请公证的事项不真实、不合法的;4、申请公证的事项违背社会公德的;5、其他违反法律或者社会公共利益的委托行为。
(四)其他审查。如,提取住房公积金的,需提交住房公积金对账簿;办理退休手续的,需提交档案保管单位出具的工作期限证明、退休主管部门的收件回执等;出庭诉讼的,需提交人民法院发出的立案回执等等。
二、对于涉及财产内容,尤其是涉及房屋转让的非一般委托行为,除进行上述一般审查之外,应当进行相对严格的审查。
(一)审查委托人身份。
1、委托人提交的身份证是否真实、有效。可以采取视读方式、机读方式;视读方式可采取核实身份证花纹、字体、数字、颜色、图案是否符合其特点;机读方式可通过公安部门发放的身份证验证系统验证,打印验证结果;对于不符合上述特征、无法验证的身份证件,以及超过有效期限的身份证件责令委托人前往公安机关换发;
2、委托人外貌长相与身份证是否一致。对于领取身份证时间较长,容貌变化较大的,要求其提交近期取得的其他证件,如驾驶证、社会保障卡、居住证等,如果无法提供,要求其提交单位证明,或者居住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的证明,证明上面应当粘贴委托人近期照片,照片上面加盖公章。
3、委托人的户口簿登记资料是否真实、有效。(1)委托人结婚多年,居民户口簿上面登记的婚姻状况仍然是未婚;(2)委托人离婚或者再婚,居民户口簿上面登记的婚姻状况仍然是前配偶的名字;(3)委托人结婚证上面记载的名字与居民户口簿上面记载的名字不一致,或者虽然一致,但提交的结婚证因为年代久远,保管不善,变得残缺破损,辨认困难。
对于以上情况,几个证件记载的信息不一致的,应当问明原因,要求其予以改正;对于证件残损严重的,应当要求其补办新的证件。直到几个证件记载的信息一致时,方予办理;
(二)审查委托人的权属证明。
1、涉及存款、股票的,应当提交银行存折、股东卡和经证券公司盖章的资金对账单;涉及银行保管箱的,应当提交租用银行保管箱协议、租用银行保管箱的缴费单据。2、涉及房屋的,应当提交房产证、购房发票等。如委托出售房屋,为审查该房屋是否存在查封、抵押及其他限制处分的情形,应当要求委托人提交经房屋管理部门盖章的房屋权属查册表;属于异地委托的,如果无法确认房产证是否真实,可以要求委托人提交房屋所在地的公证机构出具的房产证公证书。
(三)审查措施。
为防止日后利害关系人质疑,对于风险大的委托书,在办理时还应当采取以下措施:1、拍照方式。每个受理窗口配置摄像头,即时拍照,打印相片存档;每位公证人员配置照相设备、身份证识别设备,对于拍照、身份证识别结果打印存档;2、錄像方式。可以视具体情况,对于涉及金额较大的委托行为,公证人员对其全过程或者部分过程予以录像存档;3、提取委托人手指指纹印存档。4、要求委托人限定较短的委托期限、设定较小的委托范围等;5、提醒委托人在委托书中注明出售房款由委托人亲自领取或者转入以委托人名义开立的银行账户,注明该银行账户及账号。
为民办事是公证机构的宗旨,公证质量是公证机构生存发展的保障。将便民利民和风险防范有效的结合,让公证渗透到人民群众生活的各个方面,充分发挥公证委托的法律服务作用,是我们的使命和责任所在。
参考文献: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1987年1月1日起施行).
4.房屋公证委托书 篇四
受托人:
委托人购买的位于包头市稀土高新区黄河大街86号包头时代广场G区C座18层1802号写字楼。因工作原因,不能亲自到包头时代广场营销中心办理房屋交接事宜,故委托人自愿立此委托书:
高新区包头时代广场营销中心办理验收房屋、领取房屋钥匙、缴费、及领取交房资料和所发物品的所有交房相关事宜。代理人在其代理范围内所签署的相关文件,委托人均承认,并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法律后果。
委托人:
受托人:
5.委托公证书 篇五
XXXX共 和公 证
国中民处
委 托 书
委托人:
受托人:
本人(本公司)准备购买挂牌交易的资产,为了保障交易双方以及重庆联合产权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的合法的利益,特委托为我的唯一合法代理人全权代表我办理如
下事项:
1、代为签订房屋购买合同;
2、代签有关银行按揭需要的借款合同、抵押合同等相关文书;
3、代为办理产权、国土过户至名下的登记手续;
4、代为领取房产证,办理房地产抵押登记手续;
对受托人在办理上述事项过程中所签署的有关文件,我均予以认
可,并承担相应的经济、法律责任。
委托期限:自签字之日起至上述事项办完为止。
委 托 人 :
年月日
公证书
(2011)渝证字第XXXX号
兹证明XXX于年月日来到我处,在我面前,在前面的《委托书》上签名。
中华人民共和国XXX公证处
公证员
6.委托公证书范本 篇六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受托人:____,性别:____,____ 年____月____日出生,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我们夫妻共同拥有位于____________________(房产证编号:____字第____号),现因我们夫妻工作繁忙,特委托____以我们的名义负责办理如下事宜:
1、代为租赁上述房屋与承租人签订《防区租赁合同》;
2、代收租赁费。
受托人在其权限范围内签署的一切有关文件均予以认可。
委托期限自办理完上述房地产过户手续后终止。 受托人无转委托权。
委托人:____________
日期:X年X月X日
更多热门文章推荐:
1.公证委托书范本(最新版)
2.卖房公证委托书范本
3.公证处委托书范本
4.个人授权委托书样本
5.厂家授权委托书范本
6.经纪人授权委托书范本(最新)
7.项款托收委托书范本
8.涉外离婚授权委托书
7.巧用调解代替公证办理房屋登记 篇七
《物权法》第30条规定,因合法建造、拆除房屋等事实行为设立或者消灭物权的,自事实行为成就时发生效力。实际被继承人的房屋不登记,在建成时就取得了物权。在实际操作中,尽管很多登记部门与公证部门进行了沟通,并告知了此规定,但出于对自身的保护,仍有不少公证部门对第二种方法不采信,坚持不给无证的房屋出具继承公证。而第一种办法,申请人又很难做通其他继承人的工作, 导致申请人处于两难境地,无法提供相关手续申请登记。《物权法》第29条规定,因继承或者受遗赠取得物权的,自继承或者受遗赠开始时发生效力。即使继承人不登记,也已经取得了物权,只是进行处分受该法第31条规定限制而已。
综合《调解法》第28、29、31、33条规定,经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达成调解协议的,可以制作调解协议书。调解协议书自各方当事人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 人民调解员签名并加盖人民调解委员会印章之日起生效。经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达成的调解协议,具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履行。经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达成调解协议后,双方当事人认为有必要的,可以自调解协议生效之日起30日内共同向人民法院申请司法确认,人民法院应当及时对调解协议进行审查,依法确认调解协议的效力。人民法院依法确认调解协议有效,一方当事人拒绝履行或者未全部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人民法院依法确认调解协议无效的,当事人可以通过人民调解方式变更原调解协议或者达成新的调解协议,也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房地产登记技术规程》B.0.15规定,用于申请房地产登记的人民法院、仲裁委员会法律文书应为已生效法律文书。已生效的一审人民法院法律文书, 除民事调解书、不予受理民事裁定书、驳回起诉民事裁定书和管辖权异议民事裁定书外,尚应提交一审人民法院出具的法律文书生效确认证明材料或协助执行通知书。B.0.16规定用于申请房地产登记的下列材料应经公证:因继承、受遗赠事实申请相关房地产登记的继承文书、受遗赠文书,但人民法院的生效法律文书确认相关房地产的继承、受遗赠事实的除外。可以看出民事调解书不需要生效证明,直接在登记中使用,人民法院确认的生效法律文书牵扯继承的,不需要公证。
8.城市房屋拆迁过程中公证业务初探 篇八
一、房屋拆迁补偿中,房屋拆迁补偿主体变化表现在以下方面
1.新的补偿主体不明
有原登记的产权人死亡现无明确的继承人;有分家析产后,原房屋所有权和使用权发生转移;有证件齐全,原产权人现已把房屋卖出,购买者又未办理过户手续。
针对上述三种情况,首先要坚持“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的原则,依法确定新的拆迁房屋补偿主体,并对其进行公证。
(1)对原房屋产权人死亡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第二十六条的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有的共同财产,除有约定的以外,如果分割遗产,应当先将共同所有的一半分出为配偶所有。其余的为被继承人的遗产。”根据这一规定房屋补偿金额的一半应由其配偶所有,房屋的另一半补偿金额为被继承人的遗产。如被继承人无遗嘱,就依据法定继承办理公证,由继承法规定的顺序继承,所以另一半的房屋补偿金额应由配偶、子女、父母共同所有;如产权人夫妻双亡,父母也先于他们死亡,则应由其子女共同继承,并按其房屋份额依法平均分摊,达成协议,经社区证明,在意思表示真实,事实清楚合法的基础上,先办理分家析产公证,然后子女成为合法的补偿主体。
(2)对房屋所有权证、土地使用权证齐全,而买卖房屋致使产权发生变更,但又未办理变更登记过户手续的。要求其当事人到有关部门完善手续后才能成为补偿主体。如动迁急迫,经有关部门同意可由原房屋所有权人全权委托房屋买受人为代理人办理拆迁补偿事宜,为其办理委托书公证。
(3)对自行分家析产的房屋,有子女推荐代表人领取房屋拆迁补偿金,为子女达成的协议办理公证,所推荐代表为新的补偿主体。
2.“两证”证件户主不相符的
如房屋所有权证和土地使用权证不符,经一方申请,有街道办事处出具证明,交有关部门或在有关部门更改,使“两证统一”补偿主体明确。
3.拆迁户的房屋在与银行贷款行为中设定了抵押
针对这种情况,被拆迁户的房屋在银行贷款行为中作了抵押,而贷款又未偿还,其补偿费用领取的主体如何界定,按照移民建设中的规定,大部分的移民房屋拆迁补偿费是用于移民新建房屋,而只有少数不建房。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第五十八条的规定:“抵押权因抵押物灭失而消灭,因灭失所得的赔偿金应当作为抵押财产”由此,原抵押的房屋因搬迁已灭失,而补偿的费用应该返还银行贷款,作为抵押财产。但事实上,房屋拆迁补偿费大部分用于新建房,只有少数移民因有住房而不需新建房。
鉴于上述规定和情况,我认为可以从两个方面给予解决并确认主体:
第一、房屋拆迁补偿金确系用于建房的,借款方与贷款方可在原借款抵押合同基础上,重新签定新建房屋继续抵押的协议书并办理公证,确保债权的实现。该抵押房屋的补偿金可由被拆迁户领取,被拆迁户就为补偿主体。
第二、补偿金不用于建房的,经借款双方协商可以用作返还借款。但上述行为的前提是既要保障债权债务的实现,又不能影响移民安置,确保工程建设的顺利进行。
综上所述,房屋拆迁补偿主体的确定虽然复杂,但只要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其补偿主体是能够得到准确确定,不会因为房屋拆迁补偿主体的变化而使国家的利益受到损失。
二、房屋拆迁证据保全公证应注意的问题
《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第十七条规定:“被拆迁人或者房屋承租人在裁决规定的搬迁期限内未搬迁的,由房屋所在地的市、县人民政府责成有关部门强制拆迁,或者由房屋拆迁管理部门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拆迁。实施强制拆迁前,拆迁人应当就被拆除房屋的有关事项,向公证机关办理证据保全”。
在办证之前,公证人员应先对此类公证从法规适用及其实际作用方面进行探讨,认为它既符合证据保全公证的基本特征,也符合房屋拆迁证据保全公证的受理条件和办证要求,同时也有利于推进居民搬迁进程,保护移民的合法权益,预防纠纷,减少诉讼,是应该办理的。
首先要选派经验丰富,业务能力强的专业人员执行现场勘测任务,同时做好记录,力求实物丈量的准确无误。其次要有被拆迁物各个方位拍摄的照片。再次必须有被拆迁人或邻居一道组成证据保全见证人。在具体办证时,公证人员要亲自参加对被拆迁户的丈量、登记、照片拍摄和调查取证的整个过程。要逐家逐户就搬迁法规以及公证职能、证据保全的性质作耐心的宣传,引导群众利用法律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从而,群众消除了顾虑,积极支持有公证人员参加的实物丈量工作。
综上所述,由于公证机构介入房屋拆迁中,能保证不动产转移的准确性,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减少了一些不安定因素,从而减少诉讼。
我们相信,随着我国公证制度的进一步健全和完善,我国公证事必将得到进一步的发展。房屋拆迁公证在在社会经济生活中也将发挥越来越大的作用。
作者简介:
9.房产证更名委托公证书 篇九
房屋过户委托书公证流程
【房产过户流程】
1、签订合同交付定金;
2、去银行申请购房贷款;
3、银行指定律师与申请人谈话,审核贷款申请人的相关资料(包括身份证件、收入证明等等);
4、银行指定阿评估师对出售房产进行评估,确定评估价值;
5、律师出具《法律意见书》、评估师出具《评估报告》,连同申请人提交的相关资料一起送交银行进行审核;
6、银行确定申请人具备贷款条件之后,发放贷款承诺书(银行按照评估价格确定贷款金额,所发放的贷款额度一般是评估价格的70%);
7、银行发放贷款承诺书之后通知买卖双方办理过户手续;
8、买卖双方同时到房地局办理过户,递交相关资料,大多数情况下最迟应该在办理产权过户当日由买方向产权人支付首付款,也可以按照约定在签订合同之日支付首付款,部分银行要求贷款申请提交后几个工作日内将首付款交给银行由银行暂时冻结;
9、过户后银行会在几个工作日之内将贷款部分的钱款转交原业主;
10、新产权人(贷款申请人)房产证下发后将产权证留存于银行或者是银行办理抵押登记之后将盖有抵押登记章的产权证书原件交给新产权人。
由于各个地区以及各个银行的规定会有所差异,所以建议还是详细咨询贷款银行。
【房产过户提交的资料】
一、送件→评估(12个工作日)到房管机关办理房屋产权过户送件,需提供以下材料;
1、房产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2、房地产买卖契约一份及复印件一份;
3、房地产买卖申请审批表一份;
4、房屋产权登记申请书一份;
5、卖方身份证原件核对及复印件一份;
6、买方身份证原件核对及复印件二份。
如委托他人代办、需提供委托代理公证书及被委托人身份证。
二、申请减免税(21个工作日)经房管机关评定房屋价格后,到地税局申请减免税,需提供以下材料:
1、填写减免税申请审批表(一式三份);
2、房产证复印件二份;
3、房地产买卖契约复印件二份;
4、评估表复印件二份;
5、原买卖发票(或合同)复印件二份;
6、买卖双方身份证复印件各二份。
三、领证(12个工作日)篇二:2015房屋过户委托书公证流程
2015房屋过户委托书公证流程
【房产过户流程】
1、签订合同交付定金;
2、去银行申请购房贷款;
3、银行指定律师与申请人谈话,审核贷款申请人的相关资料(包括身份证件、收入证明等等);
4、银行指定阿评估师对出售房产进行评估,确定评估价值;
5、律师出具《法律意见书》、评估师出具《评估报告》,连同申请人提交的相关资料一起送交银行进行审核;
6、银行确定申请人具备贷款条件之后,发放贷款承诺书(银行按照评估价格确定贷款金额,所发放的贷款额度一般是评估价格的70%);
7、银行发放贷款承诺书之后通知买卖双方办理过户手续;
8、买卖双方同时到房地局办理过户,递交相关资料,大多数情况下最迟应该在办理产权过户当日由买方向产权人支付首付款,也可以按照约定在签订合同之日支付首付款,部分银行要求贷款申请提交后几个工作日内将首付款交给银行由银行暂时冻结;
9、过户后银行会在几个工作日之内将贷款部分的钱款转交原业主;
10、新产权人(贷款申请人)房产证下发后将产权证留存于银行或者是银行办理抵押登记之后将盖有抵押登记章的产权证书原件交给新产权人。
由于各个地区以及各个银行的规定会有所差异,所以建议还是详细咨询贷款银行。资料】
评估(12个工作日)屋产权过户送件,需提供以下材料;1印件一份;2一份及复印件一份;3审批表一份;4请书一份;5核对及复印件一份;6核对及复印件二份。
需提供委托代理公证书及被委托人身份证。
个工作日)屋价格后,到地税局申请减免税,需提供以下材料:
1审批表(一式三份);2份;3复印件二份;4份;5合同)复印件二份;
【房产过户提交的一、送件→到房管机关办理房、房产证原件及复、房地产买卖契约、房地产买卖申请、房屋产权登记申、卖方身份证原件、买方身份证原件如委托他人代办、二、申请减免税(21经房管机关评定房、填写减免税申请、房产证复印件
二、房地产买卖契约、评估表复印件
二、原买卖发票(或
6、买卖双方身份证复印件各二份。
三、领证(12个工作日)篇三:房屋过户委托书
中国最大的在线法律咨询平台
房屋过户委托书
委托人:
受托人: 身份证编号:
委托人就 房屋,特委托
全权代表我公司执行和处理下列委托事项。
一、代为办理上述房屋产权过户手续,交纳相关费用;
二、代为办理上述房屋产权转移登记过程中税、费的申报,提供一切相关的资料,缴纳房屋契税等税费及一切有关手续;
四、代为办理与该房屋相关地证的领取、过户手续;
五、委托期限至办妥为止。
受托人在执行和处理上述委托事项的过程中,在权限范围内,依法签署的有关文件、合同,委托方均予以认可和接受,委托人确认上述委托的效力,并当然地承担此委托引起的法律责任。受托人自愿接受委托。
委托人: 受托人:
年 月 日 篇四:房产委托书 公证书样板
委 托 书
委托人:
1姓名:xxxx 性别:男 份额:100% 身份证号码:xxxx 受托人:
1姓名:张xxx 性别:男 身份证号码:xxxx 2姓名:毛xxx 性别:男 身份证号码:xxxx 的房产,现委托上述人员为我的代理人,任何一人均可单独以我的名义在代理期限: 20xx年0x 月 0x日至 20xx年08月07日内,办理如下事项:
1. 到银行开立账户,申请转按揭贷款(又称赎楼贷款),开立账户、领取和保管存折,办理所开立账户的存取款及转帐业务,签署借款申请书、借款借据、划款委托书、贷款合同、房地产买卖补充协议等办理转按揭贷款所需签署的相关文件,并将上述贷款放在业主或受托人指定的账户上。2. 到银行办理赎楼(还清银行借款)、终止授信额度及办理关闭随借随还系统等相关手续,在有关文件上签名,并领取《 房地产证 》、《 房地产买卖合同 》、购房发票、保险单、贷款借据、还款凭证、付清楼款证明书等相关资料。到保险公司申请办理退保手续,并在保单遗失证明等相关关文件上签字领取退保费用。
3. 到银行或土地房产交易中心办理上述房产的资金监管手续,收取或者指定账户收取监管资金,并签署办理资金监管手续所需要签署的申请、资金监管协议及相关文件资料。
4. 到银行或土地房产交易中心办理上述房产的房款解除资金监管手续,签署办理解除资金监管手续所需要签署的申请及相关文件资料。
5. 到担保公司办理与赎楼贷款或赎楼贷款担保相关的事项并签署相关文件,包括但不限于:《申请表》、《服务协议》、《反担保保证书》、《借款借据》、《委托贷款合同》、《委托贷款担保保证书》等相关法律文件。
6. 到国土局办理上述房产注销抵押登记手续及领取《房地产证 》、《 房地产买卖合同 》等相关事宜;申请办理商品房《 房地产证 》及签署相关资料、办理相关手续并领取《 房地产证 》。7. 转卖上述房产、签署《 房地产买卖合同 》、领取《 房地产证 》、办理公证、办理房产过户等。8.收取上述房产售楼款全部或部分放在受托方或业主帐上,偿还上述向银行赎楼借款并在有关文件上签名。到保险公司申请办理退保手续,并在保单遗失证明等相关文件上签字领取退保费用。9.向银行申请个人住房抵押贷款,办理该房产的抵押贷款和保险手续,签署相关文件及贷款合同、抵押合同、借款借据等;并将该笔贷款放在受托人_2_账户上。
10.到国土局办理房产抵押登记手续并签署抵押物价值确认书等相关资料及领取《 房地产证 》等相关事宜。11.办理上述房产的物业管理、水电、煤气、电话、有线电视、有线数字电视、网络等过户以及变更的相关手续。
12.到银行办理申请提前还清楼款、打印上述房产的还款记录欠款清单,复印《 房地产证 》及《 借款合同 》以及领取相关资料。
13.到产权登记部门办理产权数据变更及领取修改记录单,到国土局办理撤件、退文、变更手续及领取《房地产证 》,并签署相关文件。
代理人在其权限范围及代理期限内签署的一切有关合法文件及办理相关手续,我均予承认。受托人有转委托权,并均可独立办理以上事项。
委托人:
20xx年xx 月0x日 我(们)(50%)、(50%)拥有位于深圳市 龙岗区横岗镇xxxxx,房产证号:深房地字
篇五:房屋公证委托书大全
委托人: 性别: 出生日期: 身份证件号码:
受托人: 性别: 出生日期:
身份证件号码:
项(共计 项)事项,受托人有/无转委托权。
受托人在上述代理权限内就上述房地产所实施的法律行为及所产生的法律后果,委托人均予以认可。
上述委托的期限自委托人签署本委托书之日起至受托人完成委托事项之日止。
委托人:
年 月 日
附录:
壹、代为签订定金协议
贰、代为签订房地产预售合同/房屋交接书/预售合同权益转让书/出售合同/买卖合同 叁、代为办理预购商品房预告登记、房地产转移登记
肆、代为签订房地产借款合同/抵押合同/办理转按揭相关手续 伍、代为办理预购商品房抵押预告登记/房地产抵押登记手续 陆、办理有关合同公证,领取公证书 柒、代为领取上述有关房地产登记证明、《房地产权证》 捌、代为支付房价款
玖、代为支付上述房地产买卖过程中应付之相关税费(包括向物业管理部门支付物业管理 费、维修基金等费用)拾、代为收楼
拾壹、代为办理购买上述房地产过程中的其他相关事宜 拾贰、维修并管理房屋
拾叁、代为进行房地产出租、签订出租合同、收取租金、办理与出租有关的文件登记备案 手续,并领取《备案证明》
拾肆、代为办理还贷手续、代为办理退保手续
委 托 书
委托人: 性别: 出生日期: 身份证件号码: 受托人: 性别: 出生日期:
身份证件号码:
项(共计 项)事项,受托人有/无转委托权。
受托人在上述代理权限内就购买/出售/出租本人名下房屋所实施的法律行为及所产生的法律后果,委托人均予以认可。
上述委托的期限自200 年 月 日至200 年 月 日止。
委托人:
年 月 日
附录:
壹、代为签订定金协议
贰、代为签订房地产预售合同/房屋交接书/预售合同权益转让书/出售合同/买卖合同 叁、办理有关合同公证、领取公证书
肆、代为办理房地产转移登记、预购商品房预告登记
伍、代为签订有关房地产借款合同、抵押合同、办理还贷、退保、办理转按揭相关手续 陆、代办预购商品房抵押预告登记、房地产抵押登记及其变更、注销登记 柒、代为领取《房地产权证》、《房地产登记证明》 捌、代为支付房价款
玖、代为收取房价款
拾、代为支付上述房地产买卖过程中应付之相关税费 拾壹、代为交房 拾贰、代为收楼
拾叁、代为办理房地产买卖过程中的其他相关事宜
拾肆、维修并管理房屋
拾伍、代为进行房地产出租、签订出租合同、收取租金、办理与出租有关的文件登记备案 手续,并领取《备案证明》
委托人: 性别: 出生日期: 身份证件号码:
受托人: 性别: 出生日期:
身份证件号码:
项(共计 项)事项,受托人有/无转委托权。
受托人在上述代理权限内就上述房地产所实施的法律行为及所产生的法律后果,委托人均予以认可。上述委托的期限自委托人签署本委托书之日起至受托人完成委托事项之日止。
委托人:
年 月 日
附录:
壹、代为签订定金协议
贰、代为签订房地产买卖合同/预售合同权益转让书
叁、代为办理买卖合同/预售合同权益转让书公证、领取公证书 肆、代为办理房地产转移登记/预购商品房转让预告登记
伍、代为办理还贷、退保手续、代为办理转按揭相关手续(包括签署有关合同、文件并办理公证)
陆、代为办理变更或注销房地产抵押登记 柒、代为收取房价款、承兑银行票据 捌、代为交房
玖、代为支付上述房地产买卖过程中应付之相关税费 拾、代为办理房地产买卖过程中的其他相关事宜 拾壹、代为办理上述房屋水、电、煤及物业过户手续
委托人: 性别: 出生日期: 身份证件号码:
受托人: 性别: 出生日期:
身份证件号码:
项(共计 项)事项,受托人有/无转委托权。
受托人在上述代理权限内就购买上述房屋所实施的法律行为及所产生的法律后果,委托人均予以认可。
10.房屋买卖委托公证书 篇十
金绍达:由一方持另一方的委托书来申请登记, 或是房屋买卖双方共同委托同一代理人到登记机构申请登记, 这从表面上看有些类似于民法中的“自己代理”或“双方代理”, 但两者完全不同:自己代理行为是指代理人以被代理人的名义与自己实施民事法律行为。自己代理订立合同, 是指代理人以被代理人的名义与自己订立合同。双方代理订立合同, 是指代理人一人同时担任双方的代理人订立合同。
依民法原理, 代理中的“自己代理”或“双方代理”是不允许的。因为在这种情况下, 代理人同时作为合同关系中的代理人和相对人, 或同时作为合同关系中的双方代理人, 交易双方的交易行为实际上只是由代理人一个人来实施。多数国家及地区的法律对自己代理与双方代理订立的合同效力均予以否认。但与此同时, 又视代理行为是否可能损害被代理人的利益而作出一些例外的规定 (如履行债务、完全是让被代理人受益等) 。我国台湾地区“民法”第一百零六条的要旨就是“自己代理及双方代理之禁止”, 但同时也规定了如专为履行债务 (因为无冲突) 为例外。
理论界认为:虽然我国法律至今未对此作出直接的规定, 但“自己代理”明显地滥用代理权, 易于损害被代理人的利益, 有悖于代理的本质特征和诚实信用原则;而在“双方代理”时, 一旦有利益冲突, 代理人不可能完全正常地履行代理职能, 因此都应当被禁止。
一方持另一方的委托书来办理权属登记申请、或是买卖双方共同委托同一代理人到登记机构办理登记, 这与“自己代理”或“双方代理”不同, 因为这并不是代理订立合同。提出登记申请并不是实施实体的交易行为, 代理人只是依照委托人已经建立的债权关系, 向登记机构提出物权登记的申请。而并不代理订立合同。因此, 登记机构可以受理。
登记机构在受理时应当注意两个方面:一是委托书的真实性 (特别是卖方的委托书) ;二是在有些城市登记机构的操作流程中, 有一项是由登记机构向申请人提供二手房交易的示范合同, 由买卖双方再行填写一份合同, 并将之作为登记机构收取的登记文件。如果这一份合同由代理人签订, 就会产生“自己代理”或是“双方代理”。
11.公证委托书 篇十一
性别:男,
出生:__年__月__日
串词:幼儿园的生活是多姿多彩的,孩子的生活是无比快乐的,我们老师把课室变成了演奏厅,现由我们的老师和孩子共同演奏一曲《快乐的课室》。
现住______。
除非本协议另有约定,各方应尽最大努力,对其因履行本协议而取得的所有有关对方的各种形式的任何商业信息、资料及/或文件内容等保密,包括本协议的任何内容及各方可能有的其他合作事项等。任何一方应限制其雇员、代理人、供应商等仅枯为履行本协议义务所必需时方可获得上述信息。
公民身份号码:______。
受托人:___,
性别:男,
出生:__年__月__日
现住______。
公民身份号码:______。
委托人:___(签名)
12.卖房委托公证书(模版) 篇十二
委托人:xxx,男,19xx年04月xx日出生,公民身份证号码:22x0319xx042821x 委托人:xxx,女,1955年03月xx日出生,公民身份证号码:220x03195xx315x29 受托人:xxx,男,1988年09年xx日出生,公民身份证号码:41x105198x092x01x7 委托事项:
我们,李强、杨玉环夫妻拥有一套坐落在北京市海淀区泉宗路2号万柳xx家园x号楼xxx号的房屋,该房屋建筑面积137平方米,该房屋房产证号码为:京房权证海私成字第xxxxx号。现就出售该房屋事宜,我们夫妇委托xxx为我们的合法代理人代表本人办理以下事项:
一、代为签署有关本人出售该房屋的房屋买卖合同、代为签订定金协议;
二、代为支付一切上述房屋应支付的费用;
三、代为办理产权过户手续及交纳相关税费、资金监管,交易过程所涉及的一切相关手续;
四、购房人如贷款购房,代为协助买方办理银行贷款手续;代为收取售房款等、签署一切相关文件;
五、代为办理水、电、煤、电话、有线电视更名手续;
六、代为在物业管理处办理相关物业更名手续;
七、代为办理该房屋出售的其它相关的一切事宜。受托人在委托权限范围内所从事的一切法律行为及所签署的一切文件及所造成的法律结果,我们均予以承认。受托人在办理上述委托事项时无转委托权。本授权委托书自签发之日起至上述事宜办完为止。
委托人: 2013年11月12日篇二:房屋买卖委托公证书
1、房屋产权过户根据地方各有不同,有些只需要登记产权证人签名,有些同时需要审查产权人的婚姻状况,若是夫妻共同财产需要产权人配偶共同签字。目前,后者情况较为普遍。
2、委托书的内容各地产权处的要求也不完全一致,但大致包括以下内容(仅供参考)委托书
委托人:?申请人a?,性别:?a性别?,身份证编号:?a身份证号? 受托人:?申请人b?,性别:?b性别?,身份证编号:?b身份证号? ?申请人a?与?申请人b?系夫妻关系,二人共同拥有坐落于?房屋地址(?《房屋所有权证》号:?房产证号?)的房屋,经二人协商一致,欲出售该房。因委托人?申请人a?工作繁忙,特委托受托人代为出售上述房屋的相关事宜:
第一条 委托事项:
1、提前归还银行贷款;
2、代为领取该房屋的《他项权证》和《房屋所有权证》;
3、与买方签订《房屋买卖合同》;
4、办理房屋买卖合同公证;
5、代为向派出所申请该房的户籍关系核查情况证明;
6、查档、办理房屋产权过户手续;
7、代收房款及协助买方办理银行按揭贷款等相关手续;
8、办理交房等相关事宜;
9、到产权处(或税局)交纳相关税费及手续费;
10、代为办理上述房屋的土地使用权证过户相关手续、交纳相关费用;
11、若上述房屋出现无法买卖交易的情形,受托人有权代表委托人办理撤销上述房屋买卖交易的相关手续并领取产权证及相关退费。
第二条 委托期限:?委托时间?。第三条 受托人?有无转委托?转委托权。
第四条 在委托权限内,受托人所实施的一切法律行为委托人均以予承认,委托人对委托的法律行为及产生的后果已充分了解,并自愿承担相应的责任。
第五条 本委托书经签字后生效,并向******公证处申请公证。
第六条 本合同一式?合同份数?份,公证处保留一份。
委托人(签字):
签订时间:
3、房产证号及地址通常还是要写明确的,对于房产的处理办理公证具有一定的严格性。
4、建议在办理委托公证的同时,要将你父亲的身份证、户口册等原件寄回,如果原件无法寄回的,可以同时办理一个原件与复印件相符的公证,否则即便办理了委托书公证在办理产权过户时也可能因没有你父亲的身份证而被拒绝(这是《房屋登记管理办法》上产权变更登记需要的材料的要求)
欢迎参阅:hi.baidu.index_jsp 公证委托:公证委托是具有法律认证效力的,所以必须委托人和受托人手持身份证原件在公证处公证人员在场的前提下,而且我们的是房屋买卖效力授权公证委托,是必须持有房产原件的。有些苛刻的省份还必须持有贷款合同原件。
公证授权委托和一般委托区别在于,一般的委托可以是手写的,可以是没有第三在场的。何为公证呢!是指国家公证机关,何为授权呢!是指必须有授权对象的证明或是证明材料(当然公证机关还会保存证明材料的复印件)。
你在公证授权委托办理完成之后,要通过正规快递公司把公证授权原件快递你的母亲。复印件无效的(因为复印件的伪造性太高了,房屋买卖是不予采用的)。
最后,你再做公证授权的时候,要指明:一下项目。
壹、代为签订房地产买卖合同。
贰、代为支付/收取房价款;支付房价款时,将境外汇如之美金兑换成人民币。叁、代为支付一切涉及上述房地产转让应支付的各项费用。
肆、代为签订抵押借款合同并办理抵押登记或注销手续。
伍、代为办理相关文件公证手续。
陆、代为办理房地产产权过户登记手续。
柒、代为办理房地产买卖及抵押的其他相关一切事宜。
捌、代为签订《上海市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
玖、代为收楼/交房、管理及维修房屋。
拾、代为签订租赁合同、代为办理租赁登记手续、收取租金。
拾壹、在委托人子女成年之前,代其子女办理房地产买卖手续。
不然授权项目不全的话,后续还是会很麻烦的。
公证费大约小于300元/次。篇三:国内外卖房委托书公证认证如何办理 国内外卖房委托书公证认证如何办理
越来越多中国人加入外国国籍,那么在他们卖房过程中,如不方便到场,就需要委托他人办理,这是就需要办理委托书公证认证手续了。
很多情况下,有些业主是外国人,可能买完房屋后又回到自己的国家工作。也有是中国人在外国买了房子,那么当他们想要出售手中的房屋时,要怎样理解卖房委托书,都需要注意什么?
假设业主为美国人,曾在中国买房,那么,当他想要出售在中国的房屋时,他可以委托在中国的朋友帮忙来做。业主需要参考卖房委托书样本,撰写卖房委托书,并携带原件和委托书到中国驻美国大使馆,当然这其中的费用并不高。另外,完成之后,可以到房屋所在地的公证处做一份变六份委托书。之后,变可以用来交易。在其后的每个环节,都可以让被委托人签字,业主无需到场。
另外一个方式是,可以让业主携带房屋所在地的公证
处做委托书,委托人(即业主)和被委托人都要到场签字,由于很多地方需要用到签字,所以在场的情况下,相对比较方便。就资金而言,大概需要三百元人民币即可。
如果是中国人到外国购房后,想出售手中的房屋,首先,如果仍然保留着中国国籍,那么办理委托书公证时,需要到中国驻美国大使馆办理。需要的材料包括:身份证、户口本,结婚照,房产证,夫人的身份证复印件以及大使馆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另外,如果已经加入美国国籍,那么,只需要在美国当地的公证机构处办理既可,公证书办理结束后,需要进行双认证后邮寄给业主,具体材料,只有咨询当地的公证机构。
委 托 书 委托人:xxx,女,xxxx年xx月xx日出生,身份证住址: xxxxxxxxxxxxxxxxxxxx,身份证编号:xxxxxxxxxxxxxxxxxx。
委托人:xxx,男,xxxx年xx月xx日出生,身份证住址:xxxxxxxxxxxxxxxxxxxx,身份证编号:xxxxxxxxxxxxxxxxxx。
受托人:xxx,男,xxxx年xx月xx日出生,身份证住址:xxxxxxxxxxxxxxxxxxxx,身份证号码:xxxxxxxxxxxxxxxxxx。
我们委托人系夫妻关系,位于xx市xx区xxxxxxxxxxxxxxxxxx号(权xxxxxxx)房屋属我们委托人共同所有。现因我们事务繁忙无法亲自到成都市相关部门办理手续,特全权委托xxx办理如下事项:
一、出售或出租上述房屋,与买方签订上述房屋的买卖
合同、查档,并代收售房款、按揭款或租金。如果买方以按揭的方式购买此房,协助买方办理有关按揭的一切事宜。
二、到xx市房产管理部门及相关部门协助买方办理上述房屋的买卖、产权过户、领取产权证、办理国有土地使用证、国有土地使用证的转移登记及领取国有土地使用证等相关事宜。
三、缴纳维修基金,并办理维修基金的转移登记等相关
事宜。
四、办理上述房屋抵押担保借款的一切相关事宜(包括
签订借款合同、抵押合同、抵押登记、公证保险、注销抵押登记等)。
五、如果此房拆迁,受托人有权办理拆迁的一切事宜(包
括领取终结房款、拆迁安置等)。
受托人在办理上述委托事项时有权向有关部门提供我们的个人资料,签署相关文件我们均予以承认。
受托人有转委托权。
委托期限: 自本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委托事项办结之日止。
委托人:
二○○六年九月二十五日
成都蜀都公证处谈话笔录
谈话时间:二○○六年九月二十五日
谈话地点:成都市成捷房产投资服务有限公司
谈话人: 记录人:贺文君
当事人:胡绍珍,女,一九六三年十二月十五日出生,身份证住址:成都市武侯区晋阳路422号83栋1单元1楼1号,身份证编号:***566。
陈生高,男,一九六五年十二月二十日出生,身份证住址:四川省泸县 石桥镇红山村五社2号,身份证编号:***159。问:你们申办何种公证? 答:申办委托书公证。
问:你们为什么办理上述公证? 答:我们要出售房屋。
问:你们是否签署有上述委托书?
答:我们于2006年9月25日签署了上述委托书。
问:你们现在神志是否清醒?是否自愿?有无欺诈、胁迫等违背意愿的情形? 答:清醒,自愿,无欺诈、胁迫等违背意愿的情形。问: 你们的婚姻状况? 答: 已婚。
问:委托原因?
答:因我们事情较多,无法亲自办理位于成都市武侯区晋阳街道中央花园三期83幢1单元1楼a号(权0882042)房屋的相关手续,特申办上述公证。问:委托事项?
答:出售或出租上述房屋,与买方签订上述房屋的买卖合同、查档,并代收售房款、按揭款或租金。如果买方以按揭的方式购买此房,协助买方办理有关按揭的一切事宜。到成都市房产管理部门及相关部门协助买方办理上述房屋的买卖、产权过户、领取产权证、办理国有土地使用证、国有土地使用证的转移登记及领取国有土地使用证等相关事宜。缴纳维修基金,并办理维修基金的转移登记等相关事宜。办理上述房屋抵押担保借款的一切相关事宜(包括签订借款合同、抵押合同、抵押登记、公证保险、注销抵押登记等)。如果此房拆迁,受托人有权办理拆迁的一切事宜(包括领取终结房款、拆迁安置等)。问:委托谁去办理? 答:委托何小平办理。
问:上述房屋是否被查封、赠与、转让或存在其他权属纠纷?
答:无上述情况,如有虚假我们愿意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法律责任和经济损失.问:上述房屋如何取得的?
答:上述房屋是我们委托人共同购买所得。
问:对于受托方办理委托事项所签署的文件如何约定?
答:对于受托方办理委托事项所签署的文件,我们均予以承认。问:受托人有无转委托权? 答:受托人有转委托权。问:委托期限为多久?
答:自本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委托事项办结之日止。
问:公证处证明在你们在委托书上签名的真实性,你们应保证委托事项的真实性
和自愿性,你们是否清楚明确其法律意义? 答:清楚、明确。
问:你们提供的上述陈述及提供的材料是否属实? 答:完全属实。
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第四十四条的相关规定,当事人提供虚假证
明材料,骗取公证书的,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民事责任;违反治安管理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你们是否清楚其法律意义?
答:我们完全清楚其法律意义。
问:请仔细核对以上笔录,有无补充? 答:已核对,无补充。
当事人:
委 托 书
委托人:谢大芬,女,一九六五年八月五日出生,身份证住址:成都市金牛区星河路89号10栋2单元 12号,身份证编号:***729。
受托人:何小平,男,一九七九年八月二十三日出生,身份证住址:四川省南部县盘龙镇兴盛街19号,身份证号码:51***31011。
因我事务繁忙无法亲自办理位于成都市金牛区九里堤交大智能小区五期10幢2单元6楼b号(权0813347)房屋的结按手续,特全权委托何小平为我的代理人,到银行代为办理上述房屋的结按手续,注销抵押登记,领取产权证和国土证及办理上述房屋的退保手续并代收保险费。受托人在办理上述委托事项时,有权向有关部门提供我的资料,签署的相关文件及缴纳的合法实际的费用我均予以承认。
受托人有转委托权。
委托期限:至上述委托事项办结之日止。
委托人:
二○○六年九月二十五日
成都蜀都公证处谈话笔录
谈话时间:二○○六年九月二十五日
谈话地点:成都市成捷房产投资服务有限公司 谈话人: 记录人:贺文君
当事人:谢大芬,女,一九六五年八月五日出生,身份证住址:成都市金牛区星河路89号10栋2单元 12号,身份证编号:***729。问:你申办何种公证? 答:申办委托书公证。
问:你是否签署有上述委托书?
答:我于2006年9月25日在成都市签署了上述委托书。
问:你现在神志是否清醒?是否自愿?有无欺诈、胁迫等违背意愿的情形? 答:清醒,自愿,无欺诈、胁迫等违背意愿的情形。问:委托原因?
答:我欲办理位于成都市金牛区九里堤交大智能小区五期10幢2单元6楼b号(权0813347)房屋的结按手续,因为工作较多没有时间办理,特申办上述委托书公证。
问:委托事项?
答:到银行代为办理上述房屋的结按手续,注销抵押登记,领取产权证和国土证及办理上述房屋的退保手续并代收保险费。问:委托谁去办理? 答:委托何小平办理。
问:上述房屋如何取得的? 答:上述房屋是我购买所得。
问:受托人在办理上述事宜时所签署的文件及缴纳的费用如何约定? 答:受托人在办理上述委托事项时,有权向有关部门提供我的资料,签署的相关文件及缴纳的合法实际的费用我均予以承认。问:受托人有无转委托权? 答:有转委托权。
问:委托期限为多久?
答:至上述委托事项办结之日止。
问:公证处证明在是你在委托书上签名的真实性,你应保证委托事项的真实性和
自愿性,你是否清楚明确其法律意义? 答:清楚、明确。
问:你提供的上述陈述及提供的材料是否属实? 答:完全属实。
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第四十四条的相关规定,当事人提供虚假证 明材料,骗取公证书的,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民事责任;违反治安管理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你是否清楚其法律意义?
答:我完全清楚其法律意义。问:公证书如何交付?
答:我已委托受托人办理委托事项,你处在出具公证书后交予受托人即可。问:以上记录,请你认真阅读,有无修改、补充? 答:无。篇五:售房委托书(公证用)委托书
委托人: xxx,男,x年x月x日出生,公民身份号码:xxxxxxxxxxxxxxxxxx。
受托人: xxx,女,x年x月x日出生,公民身份号码:xxxxxxxxxxxxxxxxxx。
我本人(委托人:xxx)名下拥有一套坐落在北京市xx区xx小区x号楼x单元xxx室的房产(房产证编号:京房权证x私字第xxxxxxx号),该房产是我的个人财产。现在我准备出售该房产,因我本人工作繁忙,特委托xxx作为我的合法代理人,并全权代表我办理如下事项:
1、代为办理提前还款手续,领取银行出具的解除抵押证明材料,办理解除抵押登记及与之有关的一切手续,领取还款证明、房产证和土地证等手续;
2、到房管部门查阅与该房产相关的一切档案资料;
3、代办房屋的立契过户、权属登记等相关一切手续;
4、代办上市申请、税务登记等一切手续;
5、签订房屋买卖合同等文件;
6、转让房产过程中,有权代为接受询问并签署文件;
7、协助购房人办理其购买上述房产的贷款手续;
8、代收售房款、带缴纳相关税费,并签署相关文件;
9、代为办理房产交易资金监管手续并签署资金监管协议及相关文件;
10、代为办理房产交易涉及的监管资金解冻手续;
11、代为办理房产交易资金从解冻账户中的转出并签署相关文件;
12、办理上述房产的产权过户登记手续;
13、办理物业(水、电、天然气、有线电视、供暖设备等)的过户手续;
14、代为办理交易过程中的其他有关事项并签署与转让上述房产的相关文件。
受托人在上述委托权限内所签署的一切相关文件,委托人均予以承认,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受托人有转委托权。
【房屋买卖委托公证书】推荐阅读:
房屋买卖委托书10-03
房屋买卖合同11006-21
临时房屋买卖合同09-15
房屋买卖合同示例09-28
农村房屋土地买卖合同11-11
安置小区房屋买卖合同08-17
通用小产权房屋买卖合同07-13
私人房屋买卖协议书07-25
房屋买卖担保合同范本09-03
商业用房房屋买卖合同09-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