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点工作推进实施方案

2024-12-01

重点工作推进实施方案(共8篇)(共8篇)

1.重点工作推进实施方案 篇一

实施目标倒逼管理重点工作推进方

实施目标倒逼管理重点工作推进方案

重点工作目标倒逼管理是通过详细分解重点工作目标任务,以目标倒逼进度、时间倒逼程序、任务倒逼责任人等方式,强化督促检查,促使各级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围绕目标任务充分发挥主观能动性,创造性地开展工作,推动执行力的提高。为提高我乡行政机关的效能,确保重点工作目标的全面实现,根据《市区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云南省行政机关推行效能政府四项制度实施办法的通知》及区人事局《关于印发〈区行政机关行政能力提升制度实施方案〉的通知》

等文件等要求,结合我乡实际和各自工作职能,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突出重点、注重实效、分级管理的原则,以制度创新为动力,提升效能为重点,效能监察为手段,进一步增强机关工作人员综合素质,改进机关工作作风,提高执行力,打造为民、务实、高效的机关形象,切实抓好重点工作目标倒逼管理制度建设。

二、工作任务

按照超常规、跨越式发展的要求,围绕全乡发展大局,以科学合理、适度超前为原则,将事关经济社会发展,事关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事关效能建设的经济、社会发展的各项指标,宏观统筹、科学分类、细化量化,形成实施工作成果倒逼法的硬性目标任务,并充分发挥机关干部的主观能动性,促进工作目标任务的落实,提高执行力。

三、实施范围

根据区人民政府下达的重点工作目标组织开展倒逼管理,实行目标倒逼进度、时间倒逼程序、任务倒逼责任人管理,我乡每年从重点工作中确定1项工作作为目标倒逼管理重点工作,按照分级管理负责和目标管理的要求,由各责任站所组织落实。,我乡目标倒逼管理重点工作为烤烟种植工作。

四、阶段目标和责任主体

阶段目标

1.形成目标倒逼管理重点工作选报表

认真研究分析烤烟种植重点工作的具体要求。明确责任主体、开始时间、总体完成时间、阶段目标及阶段完成时间等内容,形成目标倒逼管理重点工作选报表。

2.具体实施重点工作倒逼管理程序

在选报表的基础上细化起草推进方案。在确保工作完成质量的前提下,以总体目标的完成时限为起点,倒推完成各阶段目标的时限,并依次倒推开展各项具体任务的起止时间,同时落实具体经办人员,明确责任,以时间倒逼程序,确保重点工作的按时高效完成。

7月20日至10月20日完成烤烟烘烤工作。

4月10日至10月15日进行烤烟中耕管理工作。

4月9日至7月15日完成烤房建设工作。

4月8日至5月18日完成大田移栽工作。

4月1日至4月30日完成烤烟预整地工作。

2月25日至3月25日完成烤烟种植面积到户统计工作。

2月1日至2月25日完烤烟种植宣传发动工作。

责任主体

全乡烤烟种植目标倒逼管理工作,第一责任人杨正安副乡长,责任部门为

乡农业综合服务中心。涉及各村在任务分解范围内均为责任部门,具体责任人是村主任。

五、相关要求

各责任部门务必要高度重视此项工作,充分认识烤烟种植任务目标倒逼管理工作的必要性和重要性。部门联动、多措并举、形成合力,确保目标任务圆满完成。乡农业综合服务中心要指定专人,每周星期五负责阶段目标进度的收集上报。各站所要认真落实目标倒逼管理工作,按照序时进度完成目标,对未能按照序时进度完成工作目标的责任单位和责任人要给予行政问责处理。对推诿扯皮、敷衍了事未按时限要求完成阶段目标,致使目标倒逼管理工作无法按期、按质、按量完成的,将给予严肃问责。

2.重点工作推进实施方案 篇二

江苏联通农村信息化的发展思路是“以点带面、重点突破、分步实施、全面发展”。

以点带面:由于农村信息化真正运营起来要投入广泛的人力、物力、财力, 不可能所有市县都能全面开花, 因此江苏联通有选择性的在部分市、县重点推广农村信息化。

重点突破:可以有重点的有针对性的在部分市、县重点推广部分业务产品, 待发展模式完善后向全省推广, 重点发展发达型、城乡过渡型和适度发展型的农村通信市场。

分步实施:根据以下三个步骤逐步推广农村信息化, 从网络设施、信息平台、培养用户的消费习惯等入手逐渐推广信息化产品。

步骤一:逐步建设农村基础网络设施, 为农村信息化建设打基础。农村信息化必然导致农村网络业务量增多, 各类业务平台接入等需要增加资源。

步骤二:在已构建的省、市二级信息平台的基础上, 以村级虚拟网作为农户级信息平台, 搭建市-县-乡镇-村-村民五级信息平台。

步骤三:调动相关各部门、各行业为农村信息化提供服务内容。同时做好专职信息员、农村用户的培训和农村信息化的宣传、推广, 吸引用户。

全面发展:农村信息化的各项业务在江苏各地市进行全面推广。

农村信息化发展模式

江苏联通按照“企业主导、政府推动、农户参与、市场运作、规范管理”的模式发展农村信息化。

企业主导:江苏联通在农村信息化建设和运营中处于主导者的地位, 作为农村信息化总继承者应该主导农村信息化产业链的建设。

政府推动:农村信息化是一个系统工程, 单靠任何一家企业自身力量都很难完成。因此, 江苏联通需要广泛联合各级政府、相关涉农单位, 也需要依靠各级政府的支持和推动。

农户参与:发挥农户尤其是乡镇、行政村的工作人员、农技员的积极性, 为农村信息化提供涉农信息资源等。

市场运作:农村市场虽然广阔, 但是相比城市还处于一个不太成熟的阶段, 因此必须探索市场运营模式, 做到国家、农民、运营商三方多赢的局面, 实现农村信息化的持续健康发展。

规范管理:农村信息化涉及方方面面的因素, 涉及各方利益, 作为主导者的江苏联通须建立一个规范的管理体系。

农村信息化发展着力点

江苏联通时刻以满足农民需求为信息化发展的着力点, 以移动信息网络为支撑, 以移动终端为载体, 多种信息传递的服务方式兼用, 向农民提供实用、及时、丰富的信息服务。

让农民用的上:努力推进信息通村工程, 提高农村地区的网络覆盖规模, 构建农村信息化基础网络;让农民用的起:多种方式提高农村手机普及率, 实施优惠的农村通信服务资费;让农民用的好:搭建农村信息化服务平台, 设计符合农民需求的业务产品;构建“农村信息化产业链”, 发动社会力量为农村信息化服务;建立完善的农村信息化的组织构架, 为农村信息化做好服务保障工作。

农村信息化运营体系和合作模式

(一) 农村信息化运营体系建设

江苏联通农村信息化营销渠道职能是以多样的渠道形式实现对农村市场的覆盖。主要任务有:农村增量市场开发、存量市场维系、客户关系管理、市场调查和广告、消费者行为研究、新业务开发和推广。

江苏联通农村信息化营销渠道主要有:乡镇自有营业厅、合作营业厅、特大乡镇店、代办点、代办员等。农村信息化项目的渠道建设主要是加强农村自有渠道的建设和社会渠道的整合, 以营业厅为中心, 以信息站为支点, 以缴费站为神经末梢, 形成覆盖面广、渗透率高的渠道网络。

江苏联通农村信息化项目下一步营销工作的重点有:加快建设“江苏联通缴费站”, 完善农村地区渠道覆盖的深度和广度;取得各级政府的支持, 加快农村信息站的建设;协调农业部门, 在农业信息采集、整理、发布方面给与支持, 在项目实施、推进中给与帮助。

(二) 锻造农村信息化产业链

农村信息化产业链如下:

其中, 江苏联通起着主导作用。一方面引导终端商研发适合农村市场的手机终端, 并与涉农企事业单位、SP合作, 积极探索开发适合农村的新技术、新业务;另一方面与政府协商, 制定合理的资费政策, 吸引农村用户。

在整个产业链中, 江苏联通有着自己的优势, 如拥有基础的移动网络, 庞大的客户资源。但同时, 也有不足之处, 对涉农行业不了解, 缺乏涉农信息资源等。而这些方面恰恰是涉农单位和其他单位的优势。这就需要设备商、政府、涉农企事业单位、SP以及终端商携手合作, 优势互补, 为农村提供更好的信息服务。

今后江苏联通寻找市场并确定新业务开发思路, 搭建独立的业务平台, 与其他单位合作完成相关软件开发、信息资源整合、业务推广等工作。同时, 江苏联通起主导作用, 投入一定量的资源进行业务开发和业务运营, 并提供网络支撑、帐务处理等平台支撑。

(三) 合理设计农村信息化资费

农村信息化业务资费设计原则:

1.业务推广期优惠原则:在业务发展初期, 结合本地实际情况及用户消费能力, 可针对用户设计一些国家涉农政策、农业气象预警、病虫害防治等具有针对性的产品, 采取第一年内免收或少收信息费, 进行业务体验的方式。

2.捆绑定价原则:根据农村目标客户群的承受能力和消费特点, 将有关话音、数据和农村信息化产品进行捆绑定价, 提高用户的价格感知度, 促进用户使用。

3.区分定价原则:针对农村信息化的不同目标客户群, 设计不同的信息化产品, 采用不同的定价策略。

4.基础定价与促销分离原则:根据当地市场特点, 在基础定价的基础上, 结合节日和季节进行多种形式的促销活动, 促进新增用户的发展。

(四) 加强农村定制终端供应和售后服务

目前农村市场终端售后服务存在的问题主要有:1农村终端厂商售后服务网点较少, 且水平普遍较低;售后服务流程链条长, 中间环节多, 导致维修时间过长;对定制终端缺乏统一的售后服务流程和考核机制;终端供应不及时, 市场脱销情况时有发生;无线农话配件在市场上很难买到。

对此, 主要解决方案主要有:与各终端厂商统谈农村定制终端的售后服务流程, 形成各厂家终端售后服务指导书, 明确涉及用户售后服务的关键要素及相关流程;制定农村市场终端厂家售后考核评估办法, 建立终端厂商及终端产品的考核和退出机制, 实现终端厂商及产品的优胜劣汰;对各类型的终端及时刷新价格, 保持产品在市场上的价格优势;定期调整和新增所售机型, 使产品适合农村市场需求;要求各终端商加快县城维修点建设, 缩短维修流程;发展售后服务合作伙伴, 补充现有的终端代维渠道。

(五) 加强农村信息化培训

农村信息化是一个新生事物, 需要充分利用现代信息技术, 但其服务对象是文化水平低、接收新生事物慢的农村用户, 因此农村信息化培训工作相当重要。江苏联通应积极与当地政府部门合作, 在政府的主导下进行农村信息化培训。

根据培训对象的不同, 农村信息化培训主要分为三步。第一步:面向信息服务站、营业厅、农村信息员等。增强这部分人群的信息化意识, 熟悉农村信息化产品的应用方式, 提高面向农村市场的服务能力。第二步:面向乡镇政府、村委会、农村大户、农民经纪人、农业龙头企业、农村专业合作组织。提高他们对农村信息化业务的认知度, 使之快速掌握和应用农村信息化业务, 能够带动周围的农户认识农村信息化业务。第三步:面向普通农户。提高农户获取知识的能力、引导应用农村信息化服务。一个较好方式是在高年级小学生和中学生中开展农村信息化专题教育, 鼓励他们回到家中指导父母应用信息化业务。

3.重点工作推进实施方案 篇三

苟仲文:

1957年生,甘肃镇原人, 1981年西北电讯工程学院电子工程系毕业,1989年1月获西安电子科技大学工学硕士学位。历任机电部29研究所副所长,电子工业部29研究所副所长,电子工业部科技与质量监督司副司长,电子工业部计算机与微电子发展研究中心主任、党委书记。2000年10月任电子信息产业发展研究院院长。2002年2月任信产部副部长。

2006年5月发布的《2006~2020年国家信息化发展战略》,把信息化建设的重要性提到了新的高度,这为今后信息化工作的推进指明了方向。可以肯定,今后10~20年,信息化在社会发展中所起的作用会越发突出。作为信息化推进工作者,必须提高认识,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努力做好各项工作,最大限度地发挥好信息化在促进经济社会发展、促进和谐社会建设中的作用。

根据信息化建设的一系列指示精神和要求,结合行业实际,“十一五”期间在推进信息化方面要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完善信息基础设施,营造良好的网络环境。改革开放以来,我国信息网络取得了跨越式的发展,电话用户、网络规模已经跃居世界第1位,互联网用户和宽带用户居于世界第2位。但是,同时也还存在着一些问题,一是电话还没有在老少边穷地区完全普及;二是互联网的普及应用和宽带接入的普及率需进一步提高;三是随着NGN、3G等通信技术的发展,我国信息网络面临着转型的问题。为此,我们一方面要继续实施行政村通电话项目,增加边远、贫穷地区的电话普及率,并将村村通工程向自然村、互联网络延伸,争取实现 “村村通电话,乡乡能上网”。另一方面,要抓住网络技术转型的机遇,加快3G、NGN等建设,从业务、网络和终端等层面推进网络融合。

二、大力推进农村农业信息化,缩小数字鸿沟。农村农业信息化是国民经济信息化的重要方面,也是缩小数字鸿沟、解决“三农”问题和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重要手段。大力推进农村农业信息化,对于发展现代农业、促进农民持续增收、提高农民整体素质等方面,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支撑服务作用。2006年我们将进一步推动农村综合信息服务体系的建立和完善,引导建立农村综合信息服务平台,开发贴近农民需要、方便实用的涉农信息。

三、加快城市和社区信息化,营造现代宜居城市环境。在推进城市和社区信息化方面,我国已经有多年的探索尝试。目前,信产部已批准了39个城市信息化试点。这些城市在电子政务、教育、医疗卫生、社会保障体系建设等方面做了很多工作,积累了不少宝贵的经验。但是,城市和社区信息化中发展不均衡、信息资源不能共享等问题还普遍存在。为此,需要进一步加快城市和社区信息化建设。抓好城市信息化试点、示范,促进城市交通、市政建设、公共管理、应急联动、文化教育、劳动保障、医疗卫生等重点领域信息化快速发展。尤其要关注建立和完善应急通信保障机制,提高对重大危机、灾害或事故等突发事件的通信保护和恢复的快速反应能力,积极推进智能化社区建设,形成社区综合信息服务体系。

四、推进企业和物流信息化,提升企业竞争力。物流环节是企业管理的关键环节,该环节实现信息化,能有效降低企业的管理效率,提高企业竞争力。近年来我们在企业信息化和物流信息化方面做了大量的工作。一方面引导龙头企业推广电子商务应用、推进供应链管理信息化,加强对中小企业信息化工作的指导;另一方面,正在研究全国和区域性物流公共平台建设的指导意见。今后,我们将进一步引导大中型企业加快信息化步伐、发展电子商务,推动建设行业共用信息技术支持中心,为中小企业信息化和电子商务提供支撑服务。

五、推进网络信任体系建设,为信息化提供安全保障。网络信任体系是国家信息安全保障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我国信息化建设不可或缺的基础。而电子认证又是网络信任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最近几年,我们在网络信任体系建设方面做了一些研究,并且按照《电子签名法》的规定,加强了电子认证服务机构的许可监督管理。今后,我们将进一步加强网络信任体系建设,积极推广电子认证的应用,推动电子认证的社会化、专业化道路,推动电子认证服务机构的互通互认等方面的工作。

4.重点工作推进实施方案 篇四

为进一步加强重点青少年群体服务管理和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促进重点青少年群体健康成长,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根据教育局重点青少年群体服务管理和预防犯罪工作推进会精神,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成立学校重点青少年群体管理和预防犯罪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戴 峰

副组长:余晓华 成 员:岑江宁、邱祥命、刘国和、刘国栋、李永生、李新兴、徐进辉、李晓霞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保卫科,刘国栋兼办公室主任。办公室成员:许军海 章荣 章雪勇

二、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创新重点青少年群体服务管理和预防犯罪体制机制及方法手段。推动构建以班级为依托的重点青少年群体服务管理工作体制。切实提高重点青少年群体的服务管理工作水平、创新社会管理的能力。为促进重点青少年群体健康成长,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做出积极贡献。

三、服务对象

全校学生有不良行为的青少年、农村留守儿童。

四、目标任务

按照教育局重点青少年群体服务管理和预防犯罪工作推进会要求,余干四中将建立比较完善的工作格局和工作体系,在预防青少年犯罪和重点青少年群体服务管理方面取得新成效、新经验。

五、主要措施

(一)做好重点青少年群体信息的汇总和动态监测

1、重点青少年群体的管理纳入班级评估,班主任应及时对重点青少年群体进行排查摸底,并及时上报到相关部门。对于犯罪记录被封存的青少年,学校应依法办理其相关信息。

2、各班应动态掌握该群体的基本情况,特别注重对流动青少年群体的排查监测。

3、探索建设青少年法制教育方式方法、极积创建青少年服务工作站、青少年事务办公室等,实现对重点青少年群体的有效服务与管理。

(二)加强对有不良行为青少年的教育管理

1、针对青少年不良行为转化的边界抓好临界预防。重视普通青少年向有不良行为青少年转化的边界,重点关注青少年偷拿财物、逃学、打架斗殴、抽烟喝酒、夜不归宿等早期典型行为,及时采取有针对性的预防工作;防止青少年与家庭和学校关系紧张、联系断裂,避免青少年受外界不良行为影响产生不正常的社会化倾向;建立和完善学校、家庭、社会三位一体的青少年法制教育体系,加强对青少年尤其是有不良行为倾向青少年的法制教育。

2、保障符合升学、就学条件的有严重不良行为和违法犯罪行为青少年的受教育权利,对他们进行耐心、细致的教育和管理。准确掌握闲散青少年群体的底数,动员各种力量,分年龄段、分群体开展有针对性的法制宣传教育。

3、及时对重点留守青少年进行登记在案,分析造成重点留守青少年不良行为和严重不良行为的原因,召开相关部门的联系协商会议,加强学校心理室力量,研究制定不良行为和严重不良行为青少年群体的帮教机制。

(三)加强对辍学青少年的帮扶工作

1、班级存在辍学青少年的班主任应及相关老师与辍学青少年保持长期联系,了解辍学原因,帮助其克服困难,使辍学青少年感受到社会的关怀和温暖,教育引导其树立积极健康的生活态度。

2、根据辍学青少年的需求和特点开展分类管理和服务。对家庭经济困难的,开展社会救助;对缺少谋生技能的,动员社会力量提供就业创业扶持;对存在社会融入障碍的,提供专业的心理援助服务,搭建参与公益活动等有利于逐步适应和融入社会的平台。

3、努力解决辍学青少年的失学问题。学校要防止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失学或流失,确保适龄青少年接受并完成义务教育。各班主任要和辍学青少年家庭间发展有效衔接,从源头上控制辍学青少年的产生。

(四)加强对农村留守儿童的关爱服务

1、建立留守青少年档案信息库、跟踪服务。农村中小学为每位留守青少年建立学习与社会档案或成长袋,对留守青少年进行动态管理和跟踪服务。为每位留守青少年配发一份联系卡,用于实时记录教师与留守青少年父母及临时监护人的联系与沟通情况。

2、广泛推行“代理家长”制度。在班主任、学校领导、科任教师中征募留守青少年代理家长,负责监管留守青少年的学习与社会情况。建立留守青少年结对帮扶制度。

3、开展“五老”(教育系统的老干部、老教师、老党员、老专家、老模范)志愿者关爱“留守青少年”活动。广泛动员老教师义务“一帮一”关爱“留守青少年”工作。开展“五老”志愿者争当“义务家长”活动。

4、切实做好中小学生学籍信息化管理系统建设。实行一人一号,终身使用。规范学生学籍信息管理,全面掌握留守青少年学籍变动情况,保障留守青少年按时入学。

5、积极开展留守青少年阳光班教育活动。对由于缺少关爱、情感缺失、疏于监管、行为有不良倾向的留守青少年通过感恩教育、法制教育、心理疏导等形式,使他们的心理和行为得以矫正。

6、加强留守青少年安全法制教育。积极推行法制安全教育进教材、进课堂,通过开展形式多样法制宣传教育活动,不断增强留守儿童法制意识。每天放学前,学校严格落实“安全教育每日五分钟安全提示”,每次放假前,各班主任要提醒家长加强节假日对子女的看护和教育。

7、加强“留守青少年家长学校”建设。学校利用节假日等外出务工人员集中返乡之际,举办留守青少年家长培训班,帮助留守青少年监护人和家长更新观念,学习和掌握家教知识和方法,提高监护能力。要做到“八有”,即有教学计划、有规范教材、有授课老师、有备课笔记、有授课记录、有档案资料、有规章制度、有工作总结。

余干四中

5.全推进脱贫攻坚重点工作 篇五

电视电话会议材料

海南省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7年11月8日

目 录

1.省扶贫办在全省推进脱贫攻坚重点工作电视电话会议上的发 言…………………………………

2.省民政厅在全省推进脱贫攻坚重点工作电视电话会议上的发 言…………………………………

3.省教育厅在全省推进脱贫攻坚重点工作电视电话会议上的发 言…………………………………

4.省卫计委在全省推进脱贫攻坚重点工作电视电话会议上的发言…………………………………

5.省住建厅在全省推进脱贫攻坚重点工作电视电话会议上的发言…………………………………

在全省推进脱贫攻坚

重点工作电视电话会议上的发言

海南省扶贫工作办公室(2017年11月8日)

为扣好精准扶贫的第一粒扣子,打牢脱贫攻坚的坚实基础,根据国扶办工作部署,今年,我们下大力气开展了扶贫对象年中动态调整工作。为检验工作成效,国扶办于9月下旬组织了建档立卡动态调整工作省际交叉检查,我省万宁、琼中接受了国检;省办于10月中、下旬组织了全省扶贫对象动态调整工作集中检查,除万宁、琼中外的17个市县区接受了检查;各市县区也都组织了自查自纠。为认真总结我省年中动态调整工作,强化问题导向,加强第四季度整改提升工作针对性和实效性,确保按时保质完成年底动态调整工作,现就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我省年中动态调整工作开展情况

2017年6月以来,我省严格按照国扶办关于贫困人口动态调整工作部署和要求,按时按质完成了年中建档立卡动态调整工作任务,新增贫困人口2105户9570人,其中:新识别1749户7243人,返贫人口220户1050人,补录补登1363人。清退贫困人口3032户13893人,其中贫困户1762户7762人,脱贫户1270户5742人,清退贫困户家庭成员201人,脱贫户家庭成员188人。

经过年中动态调整,现有贫困人口68163户288604人。

(一)领导重视,高位推动。省委刘赐贵书记提出“五个突出”具体要求,首要突出精准。8月22日,省政府召开电视电话会议,细化方案措施,强力推进动态调整工作。8月23日至27日,专门组织9个督导组开展专项督导。

(二)精心组织,制定方案。省扶贫办先后转发国扶办一个通知、印发两个通知,组织召开3次会议(6月6日全省扶贫办主任会议、6月24日各市县分管领导和扶贫办主任会议、8月22日电视电话会议)详细部署工作。

(三)广泛动员,加强培训。省扶贫办组织两次170人次专项培训,各市县组织507场次培训,累计培训50908人次。全省共202个乡镇2691个行政村,组织33292人参与此项工作,累计投入经费378.9万元。

(四)严格标准程序,创新开展工作。一是对新申请农户开展“集中受理月”活动,做到“敞开收”,共受理贫困户申请1.89万户83321人,识别纳入1749户7243人。二是对已退出的贫困人口开展“回头看”,共标识返贫人口220户1050人。三是对贫困人口开展数据比对,组织协调公安、住建等部门进行数据比对,根据比对和实地核查结果,严格按民主评议、公示、公告等程序,清退3032户13893人。四是对在档贫困户家庭成员信息开展核实。截至8月底,全省补录贫困户144户583人,补登家庭成员780人。

二、我省开展扶贫对象动态调整工作集中检查情况 该部分详见《海南省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全省扶贫对象动态调整工作集中检查情况的通报》(琼开办发〔2017〕73号)。

三、2017扶贫对象动态管理工作部署

10月24日,国务院扶贫办下发了《关于做好2017扶贫对象动态管理工作的通知》(国开办司发﹝2017﹞36号)。11月28日至30日,又在南宁召开了2017年扶贫对象动态管理培训班,对这项工作专门进行了部署。这次动态管理工作,是我省能否顺利完成目标任务和是否能顺利通过国家考核的关键,容不得半点马虎和疏错。下面,我就做好2017扶贫对象动态管理工作做一个部署。一会,何省长还要做重要指示,最后以何省长的指示为准。何省长的指示,请大家会后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一)主要工作任务。今年年底的动态管理,主要工作有四项:

1.贫困人口和贫困村的脱贫退出。脱贫退出是这次动态管理的重点。贫困人口的退出,凡经过帮扶和自身努力,家庭人均纯收入稳定超过国家现行扶贫标准,“两不愁、三保障”已经解决的建档立卡贫困户,经过脱贫验收程序后,在全国扶贫开发信息系统中标注为“脱贫”。年中已完成脱贫退出程序的贫困人口,为了确保退出质量,需要再次核算家庭收入,核实“三保障”落实情况。贫困村的退出,各市县在做好贫困人口脱贫退出基础上,按照《中

共海南省委办公厅、海南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海南省建立贫困退出机制实施方案的通知》(琼办发〔2016〕56号)、《海南省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关于推进贫困村提升工程建设的实施意见》(琼扶发〔2017〕10号)规定的退出标准和程序,统筹组织做好贫困村的退出工作。对经验收评估认定符合退出条件的贫困村,在全国扶贫开发信息系统中标注“出列”。严禁为了脱贫出列而存在“应纳未纳”、规模控制等现象。

2.贫困人口的新识别和返贫工作。各市县要在做好脱贫退出工作的基础上,做好新增、返贫人口的识别工作。要将这次动态管理当成一次查缺补漏的机会,特别是5个国定贫困县,明年要摘帽,这就是最后一次机会了。要将所有符合我省现行农村贫困标准下的贫困人口,包括新识别和返贫,按程序纳入。

3.对动态调整检查发现问题的整改。各市县对9月份国家组织的建档立卡动态调整交叉检查,10月中下旬省扶贫办组织的建档立卡动态调整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切实做好核查整改工作。

4.扶贫对象信息采集和录入。信息采集范围包括所有贫困户、返贫户、标注脱贫户;所有贫困村和贫困村内的自然村,包括已标注“出列”的贫困村。未纳入全国信息系统管理,此次新识别纳入的贫困户。所有扶贫对象动态调整采集的信息及数据清洗必须于12月31日前在“全国扶贫开发信息系统业务管理子系统”上完成全部录入工作。

(二)工作步骤和时间节点

这次动态管理时间紧,任务重,各市县要把握时间节点,合理调配人员,确保按既定时间完成任务。

1.贫困户退出。在做好村一级民主评议、入户核实,公示后报乡镇检查、验收。再由市县协调住建、教育、卫计、水务等相关部门对退出名单核实“三保障”和饮水安全情况。核实无误的,反馈乡镇进行公告。全部线下工作必须在12月15日前完成。

2.贫困村退出。由村“两委”向乡镇提出退出申请。乡镇评估、审核符合退出标准的,公示并报市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市县审核验收,通过后公告。全部线下工作必须在12月22日前完成。

3.贫困户新增、返贫户识别。做好宣传发动、信息比对、民主评议,及二公示一公告等工作。全部工作必须在12月15日前完成。贫困户新识别和返贫工作,是全部工作中程序最多,时间最紧,一定要严格按照时间节点完成各分步工作,否则就会影响总的时序安排。

4.信息采集和线上数据录入工作。

信息采集包括贫困户、返贫户、标注脱贫户的信息采集、新识别贫困户的信息采集、贫困村和贫困村内自然村的信息采集。此项工作在各市县工作部署会议后即可开展,全部信息采集的工作在12月15日前完成。

信息采集完成后,由省办报请国扶办申请开通信息系统数据录入功能,开始数据录入工作。各市县要在12月24日前完成所有扶贫对象动态调整变化情况及采集的信息数据录入。

在数据录入的同时,也要对系统数据进行清洗。首先是对当前系统中存在的问题数据的清洗工作,结合信息采集工作同步进行。此项工作12月15日前完成。其次是省扶贫办对全年数据进行清洗。12月25日至31日,省办将组织各市、县、区一至二名建档立卡业务人员在省办集中进行调度数据清洗工作。

5.完善扶贫手册及相关档案资料。

一是脱贫户要及时完成签字认定工作。二是对新识别及返贫人口要及时完成扶贫手册的填写。对今年无法退出的巩固提升户统一更换为红本,重新分析致贫原因,制定帮扶措施。三是各市县在履行程序过程中,应注意收集整理好相关档案资料,并做好资料存档。此项工作应在国务院扶贫办开展检查前完成。

(三)工作要求

这次动态管理总的要求是,以史上最高的精准标准,史上最严的程序要求,史上最大的发动力度,竭尽全力做好工作,圆满完成全年的动态调整任务。

1.严把方案制定关。各市县要根据国务院扶贫办文件和省里的有关精神,制定本市县扶贫对象动态管理工作方案,工作方案要细化工作程序,明确时间节点,具有可操作性。市县的方案要与省里的方案对接好,省里有明确要求的,市县不得修改,全省必须统一步调。

2.严把宣传发动关。扶贫为群众,也少不了群众参与、监督。上周《党风政风行风热线》接听的热线电话,反映最多的还是怎

么申请贫困户,有的申请了贫困户就没了下文,通过不通过一概无音讯。国家交叉检查、省里检查也存在村干部不了解程序、村民不知情的情况发生。这次动态管理绝对不允许此类事件的再次发生。各村要召开村民大会,同时利用多种宣传方式,把动态管理工作宣传到每个村和每一户,真正做到家喻户晓,对村民提出的申请,村委会不得以任何借口不受理。每个村都要公开识别和退出的流程,民主评议规则也要公开,自觉接受群众监督。

3.严把组织培训关。10月28日至30日国家在南宁的培训班,我省经请示国扶办同意,也特意把市县扶贫办主任、或分管副主任、建档立卡业务骨带上,目的就是为了也让大家一起感受国家的决心,确保政策执行不走样。昨天下午和今天上午省办也已对市县分管建档立卡的副主任和业务骨干进行了培训。各市县要逐级培训,要培训到每个村,每一个建档立卡信息员,每一个帮扶责任人。

4.严把时间节点关。2017扶贫对象动态管理工作从11月1日开始,12月31日完成信息数据录入工作,同时关闭系统。这是一个硬任务,国家已经明确1月3日,从系统内抽取数据开展省级党委政府2017年扶贫开发成效考核工作。省里方案这次都细化了流程,各个阶段都明确了具体的时间节点。各市县要严格按照时间要求,倒排工期,统筹安排,确保按时完成任务。

5.严把精准识别关。贫困识别,要坚持国家现行扶贫标准,既不提高标准,也不降低标准。同时要严格按识别程序来,这次

制定的动态管理工作方案中,把比对环节提前,村委会把农户申请名单汇总后,由乡镇提交市县,先行比对家庭拥有城镇住房、车辆、经营实体、财政供养人员等方面的情况。在比对的同时进行农户基本信息的采集,比对结果和农户基本信息一并提交村民会议进行评议,目的就是为了防止翻烧饼,节省一次评议的时间。另外,还要解决漏评问题。动态调整国家交叉检查、我省组织的检查反应出最大的问题还是漏评问题,这次动态调整,一定要充分发动群众,做到“应纳尽纳”,彻底解决漏评问题。

6.严把脱贫质量关。贫困户的退出,收入是否稳定,“两不愁三保障” 是否解决是两个主要标准。去年底,动态管理工作与各有关部门信息不同步,我们是吃了亏的,全省3.9万人的回退,就是“三保障”部门信息更新不同步。各市县扶贫部门要和卫计、教育、住建、民政等部门沟通协商,搞好脱贫数据信息指标的核对更新。比如,危房改造的数据信息更新,国家以住建部门说了算,危改完成后抓紧与住建沟通,要求他们及时把危房改造数据信息进行录入。贫困人口的脱贫退出要和精准识别一样,坚持国家现行扶贫标准,凡存在饮水和住房安全未保障,易地扶贫搬迁未入住,帮扶成效不显著等情况的贫困户,不能退出。贫困村的退出,一是严格控制贫困发生率在2%以内,二是村集体经济要达到2万元以上。

7.严把数据质量关。我们的数据质量是直接反应到国家信息系统内的,国扶办每隔一段时间都会有一个数据质量分析报告,上面是可以直接分析出各地存在的问题的。我们不能辛辛苦苦干一年,一个数据填写错误被全否了。各市县要采取有力措施,对采集的信息和录入的数据要严格审核把关。增强数据录入人员责任意识,对疑似问题数据要能较真碰硬,尽量减少问题数据的数量。同时,要根据省扶贫办下发的《问题数据清单指出的问题,组织对以往系统数据质量进行同步核准和校正,以进一步提高全国扶贫开发信息系统数据的真实性和可靠性。确保系统数据与台账一致,台账与实际情况一致。

8.严把核查整改关。对9月份国家组织的建档立卡动态调整交叉检查,10月中下旬省扶贫办组织的建档立卡动态调整检查中发现的问题,以及五个国定贫困市县对省委督查室暗访中发现的问题,都要举一反三,自查自纠,认真分析问题根源,找出我们工作中在措施、方法等方面的不足和短板,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对核查属实的问题加以整改,避免在此次动态调整工作中,再次出现同样的问题。对核查发现的问题逐项建立问题台帐,明确整改责任和时限,确保整改到位。国家的核查和整改结果12月底是要报国扶办的,也明确2018年初开展的第三方评估,对此次交叉检查发现的问题进行一定比例的抽查和回访,如果对问题没有认真核查、如实报告、及时整改,将严肃从重处理。我省也将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进行回访了督查。

9.严把责任落实关。乡镇党委和政府一把手是乡镇脱贫攻坚工作第一责任人,村支部书记和村第一书记是村脱贫攻坚工作第 一责任人。要明确每个工作环节应由谁承担责任,完善痕迹可查的责任体系。村要向乡镇,乡镇要向市县,签订承诺书,承诺确保年底动态管理工作圆满完成。在考核、督查、巡查期间,对发现错评率、漏评率、错退率和群众满意度不达标的,将实行责任倒查,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帮扶责任人,作为贫困户脱贫退出的直接责任人,在考核、督查、巡查中发现自己的帮扶户存在错评、错退的,也将实行责任倒查、追责。

从12月10日至12月31日,省扶贫办将针对动态管理工作开展专项督查检查。15日前,重点检查线下工作完成情况。31日前,重点检查全部工作完成情况。

在全省推进脱贫攻坚

重点工作电视电话会议上的发言

海南省民政厅(2017年11月8日)

根据会议安排,下面我就农村低保制度与扶贫开发政策衔接工作做一个发言。

一、深刻理解、准确把握国务院和省政府有关政策的精神实质

2016年9月,国务院办公厅转发民政部、国务院扶贫办、中央农办、财政部、国家统计局、中国残联等6部委《关于做好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与扶贫开发政策有效衔接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6〕70号)。《意见》明确提出:坚持应扶尽扶、应保尽保的原则,对符合农村低保条件的建档立卡贫困户,按规定程序纳入低保范围;对符合扶贫条件的农村低保对象,按规定程序纳入建档立卡范围。此外,《意见》还特别指出:对未能纳

入建档立卡范围内的农村低保对象、特困人员,统筹使用扶贫开发政策,确保农村贫困人口如期脱贫。这个文件强调了两点:一是农村低保对象和建档立卡贫困户在符合条件的前提下,两者之间可相互纳入;二是对没有纳入建档立卡范围内的农村低保对象、特困人员,提出要统筹使用扶贫开发政策。

2017年9月,民政部、国务院扶贫办联合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与扶贫开发政策有效衔接的通知》(国办发〔2017〕152号),对两项制度的衔接提出了具体的考核标准和工作要求。特别需要指出的是,文件规定:在考核评估建档立卡的“漏评”对象时,建档立卡贫困户以外的农村低保对象、特困人员,在义务教育、基本医疗、住房安全“三保障”方面,如果存在保障不到位的问题,应确认为“漏评”对象。明确把农村低保对象、特困人员的“三保障”列入脱贫攻坚考核评估的范围。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以及民政部、国务院扶贫办的政策,推动农村低保制度与扶贫开发政策的有效衔接,我省先后以省政府办公厅名义出台了两个文件,分别是2016年12月出台的《海南省做好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与扶贫开发政策有效衔接的实施方案》(琼府办〔2016〕314号)、2017年7月出台的《海南省农村低保对象、特困人员教育医疗住房保障和产业扶持实施办法》(琼府办〔2017〕112号)。这两个文件,主要明确了4个方面的内容:一是明确救助、帮扶范围。要求市县按照农村低保和建档立卡贫困户各自识别认定的标准、程序等,分别把符合条

件的对象纳入救助或帮扶范围,实现双向衔接。二是明确政策待遇。要求对农村低保对象、特困人员实施“三保障”和产业扶持政策,即未纳入建档立卡贫困户范围的农村低保对象、特困人员在教育、医疗、住房保障方面享受与建档立卡贫困户相同的政策待遇;其中有劳动能力且有脱贫意愿的农村低保对象,还应享受与建档立卡贫困户相当的产业扶持政策待遇。三是明确资金来源。农村低保对象、特困人员“三保障”和产业扶持资金由市县政府优先从历年结余的低保专项资金、盘活困难群众基本生活救助补助资金等存量资金中安排,确有缺口的,从省级和市县财政专项扶贫资金中安排。四是明确责任主体。各级党委和政府是制度衔接的责任主体;市县政府要从机关事业单位、乡镇政府选派干部,担任农村低保对象、特困人员“三保障”和产业扶持的帮扶联系人,跟踪服务、推动落实。

二、目前我省两项制度衔接的进展情况

(一)省民政厅等相关部门落实衔接政策的情况

今年以来,省民政厅联合省住建厅、教育厅、卫生计生委等部门先后出台了《关于进一步核准农村低保家庭、分散供养特困人员危房情况的通知》(琼民通〔2017〕35号)、《关于进一步核准农村低保家庭学生、农村特困供养学生教育状况的通知》(琼民通〔2017〕35号)、《关于建立农村低保对象、特困人员重特大疾病和慢性病救治救助登记台账的通知》(琼民通〔2017〕35号)、《关于开展农村低保家庭劳动力状况摸底调查的通知》(琼

民通〔2017〕50号)、《关于进一步完善和规范我省教育扶贫政策资助工作流程的指导性意见》(琼教发〔2017〕319号)等5个文件,指导市县逐户建立农村低保对象、特困人员“三保障”方面的问题台账。省民政厅还先后举办3次农村低保制度与扶贫开发政策衔接培训班,培训市县和乡镇两级社会救助经办人员600多人次。设计、印制、下发了15万册《农村低保对象、特困人员“三保障”和产业扶持帮扶手册》,要求按照“一户一册”详细记录农村低保对象、特困人员“三保障”和产业扶持的帮扶情况。

(二)各市县农村低保对象、特困人员“三保障”和产业扶持工作的进展情况

1.方案出台及工作保障情况。截至目前,海口、三亚、五指山、儋州、琼中、文昌、临高、保亭、昌江、陵水、屯昌、白沙、东方、澄迈、定安15个市县和洋浦以政府名义出台了实施方案。万宁、琼海、乐东3个市县至今未出台实施方案。三亚、儋州、琼中、文昌、临高、屯昌、澄迈等7个市县从机关单位、乡镇以及村委会干部中选派9040人担任农村低保对象、特困人员的帮扶联系人,并组织开展了帮扶手册的填写工作。

2.教育保障情况。全省农村低保对象、特困人员教育保障明显滞后于建档立卡贫困户学生教育保障。据了解,建档立卡贫困户学生特惠性教育补助已于上月底发放完毕,而农村低保对象、特困人员的发放只有近半数的市县实施。海口、五指山、临高、昌江、定安、陵水、屯昌、澄迈8个市县已开展2017年(含春

季、秋季学期)特惠性教育补助的发放工作,共计发放10233人次,发放金额1114.2万元。三亚、儋州、琼海、琼中、文昌、保亭、万宁、白沙、东方、乐东10个市县和洋浦还处于就学信息核验阶段。多数市县未明确调查摸底、信息核验、补助发放几个环节的工作时限,并且未充分调动各方力量,导致教育补助发放一拖再拖。有的市县发放程序较为繁琐,影响了发放时效。

3.医疗保障。海口、三亚、儋州、琼中、文昌、临高、定安、陵水、屯昌、东方、澄迈11个市县农村低保对象、特困人员已享受建档立卡户同等的医疗保障待遇。五指山、琼海、保亭、昌江、万宁、白沙、乐东7个市县和洋浦还未落实。原因主要有两点:一是部分市县政府总体工作方案出台迟缓,相关职能部门推动落实也相应滞后;二是有些问题如保障结算的办理程序,需要由市县政府牵头,召集民政部门、卫生计生、合管办、保险公司多部门协商沟通和研究确定,但有些市县至今一直没有实质性推动。

4.住房保障。今年全省危改计划26947户,根据市县民政局的统计,其中只有3490户未纳入建档立卡的农村低保户和特困户列入今年的改造计划,占全省危改计划的13%。截至10月底,仅开工2881户,完工1354户。三亚、五指山、儋州、琼海、琼中、昌江、陵水、屯昌、白沙、东方、澄迈11个市县农村低保户已实行和建档立卡户同样的危改标准。同时,还有部分市县没有做到低保对象和特困人员的危改补贴与建档立卡贫困户同

等标准执行,政策执行发生偏差。根据摸底数据,全省还有1.5万户未纳入建档立卡的农村低保户和特困户的危房需要进行改造,任务还比较艰巨。目前,海口、五指山、万宁、定安、临高、乐东、陵水、白沙、琼中9个市县和洋浦,因住建部门人手不足、今年危改指标已下达等原因,至今还未完成农村低保对象、特困人员的危房认定,整体工作进程滞后。

5.产业扶持。仅有屯昌、东方2个市县对有劳动能力的农村低保对象进行了产业扶持,其余市县均未落实产业扶持政策。产业扶持总体滞后的原因主要有两个:一是部分市县资金不足,开展产业扶持的动力不够,有的市县将低保户的产业扶持工作延迟至明年。二是未明确产业扶持工作的牵头部门,有的市县直接交给乡镇组织,导致产业扶持工作难以推进,而且无法对扶持的资金、人数、项目进行有效的跟踪、评估。

总体来说,全省农村低保对象、特困人员“三保障”和产业扶持进展缓慢。究其原因,首先是思想认识不到位,理解政策有偏差,没有把农村低保对象、特困人员的“三保障”和产业扶持当作扶贫工作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予以统筹安排。其次是工作力量统筹不到位,有些地方仅仅依靠民政部门和乡镇民政助理开展这项工作。第三是政策执行不到位,如危房改造补贴差别对待;教育补贴有先有后;医疗救助也有不同,产业扶持迟迟没有落实等等。多数市县至今未对农村低保对象和特困人员指派专门帮扶联系人,帮扶手册也没有填写。

三、下一步的工作要求

(一)正确理解、坚决贯彻国务院和省政府关于制度衔接的政策要求

农村低保对象、特困人员是农村贫困人口中最困难、最脆弱的人群,解决他们的教育、医疗和住房安全问题,帮扶有劳动能力的脱贫致富,是扶贫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更是脱贫攻坚考核的重要内容。如果这项工作做的不扎实,做不到位,按照民政部、国务院扶贫办152号文的规定,未能解决“三保障”问题的农村低保对象、特困人员,将来都会认定为漏评对象,势必影响国务院对我省脱贫攻坚考核评估的成绩。我们一定要深刻领会、正确执行国务院、省政府关于两项制度的衔接政策,从国家脱贫攻坚的目标和大局出发,把这项工作抓紧抓实抓好。

(二)加强组织领导,层层压实责任

要建立各级政府定期研究两项制度衔接的工作机制。市县、乡镇政府要定期研究解决农村低保对象、特困人员“三保障”和产业扶持工作中出现的问题,特别是要及时研究和议定需要多部门协同解决的事项。要完善民政部门牵头,上下联通、部门协同的工作机制。各级民政部门要切实履行牵头职责,主动向政府汇报,积极与教育、住建、卫生计生、扶贫部门会商工作,形成合力。市县民政局要将农村低保对象、特困人员“三保障”和产业扶持工作摆上重要位置,在年末最后两个月的时间里,投入主要力量,全力以赴配合相关部门推动这项工作。

(三)把握节点,扎实做好各项工作

距离国务院的考核评估只有短短2个月的时间,时间很紧,任务艰巨。我们一定要把握关键,扎实高效地推进各项工作。在这里,我强调一下年底前要抓紧完成的4项工作:一是农村低保对象、特困人员特惠性教育补贴要在本月底前发放完毕,明年要实现和建档立卡贫困户学生同步发放;二是年底前要全部实现农村低保对象、特困人员与建档立卡贫困户同等医疗保障待遇;三是年底前要全部完成农村低保对象、特困人员的危房认定工作。省民政厅将联合住建厅编排和下达危房改造计划,确保在2019年改造完毕;四是年底前所有农村低保对象和特困人员都要确定帮扶联系人,并具体填写帮扶手册。

按照省政府的要求,省民政厅将在本月上旬组织督察组赴18个市县进行实地督查,形成报告上报省政府并在全省进行通报。

在全省推进脱贫攻坚

重点工作电视电话会议上的发言

海南省教育厅(2017年11月8日)

一、2017年我省教育脱贫攻坚工作基本情况

2017年我省坚决贯彻党中央教育脱贫攻坚战略决策,坚决落实省委省政府重要部署,省教育、扶贫、财政、民政等相关部门通力合作,各市县党委政府高度重视,加快推进教育脱贫攻坚工作。一是完善政策顶层设计。今年9月省教育、扶贫、民政、财政、残联五部门联合印发《关于进一步完善和规范我省教育扶贫资助工作流程的指导意见》,进一步规范了学生信息收集和学籍核查、资助发放程序和时限要求。《意见》也明确了扶贫与低保政策衔接工作程序,民政部门提供学生信息,教育部门核实学籍后发放资助。二是2017年春季学期发放教育扶贫资助1.75亿元,资助学生10.3万人,实现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全覆盖。2017年秋季学期计划资助学生10.1万人,目前已发资助1.22亿元,完成77.2%,琼中、三亚、定安、文昌及洋浦5个市县

(区)已完成,海口、琼海、保亭等10个市县超过90%,临高、白沙超过80%。资助发放比上学期明显加快。三是各市县党委政府认真落实义务教育控辍保学主体责任,积极开展劝返工作。据各市县上报,截止10月31日,秋季学期未按时报到的176名义务教育阶段建档立卡贫困学生,已成功劝回51 名。四是落实“扶贫先扶志”要求,在全省学校初步建立了全覆盖的教师学生结对关爱帮扶体系。推广中职扶贫励志班93个。

二、存在问题

10月18日至23日,我厅派6个工作组到18个市县开展教育扶贫专项督查,发现的主要问题有:一是部分市县教育扶贫资助发放进度较慢。按省扶贫开发领导小组要求,教育扶贫资助原则上9月30日前发放,学段变化的学生和中职学生资助10月31日前发完,儋州、陵水等市县发放进度要加快。二是建档立卡贫困家庭义务教育阶段适龄学生控辍保学工作还要加强。各市县报送目前尚有125人未劝返回校,并且大部分是情况特殊、难度大的,控辍保学任务还很艰巨。三是低保家庭学生和特困供养学生享受同等资助的政策落实较慢。除定安、临高、澄迈、琼海外,大部分市县教育部门尚未拿到资助学生名单或学生学籍核查尚未完成。四是对“扶贫先扶志”,建立贫困学生成长关爱体系工作重视不够,落实不够。以上督查发现的问题已反馈给各市县。

三、下一步工作要求

一是要高度重视,部门联动,细化措施,务求实效。各市县

对照教育扶贫自查自纠整改工作方案和我厅督查意见单,在11月20日前逐条对照整改完,我厅将在11月中下旬联合相关部门开展整改回头看。二是确保教育扶贫资助精准、高效发放。各市县要进一步加强贫困学生精准识别,多部门联合严格审核,确保资助名单无错漏。儋州、陵水要切实加快进度,最迟在11月20日前发放完。各市县在11月30日前进行最后的查漏补缺。同时,市县要统筹民政、教育、财政等部门,加快低保家庭、特困供养学生信息收集、学籍核查和资助发放。三是要全力以赴做好建档立卡义务教育阶段控辍保学工作。义务教育阶段有辍学的不能脱贫,这是硬任务。各市县要全面排查,摸清建档立卡义务教育阶段控辍学生底数,组建教育部门、乡镇政府、村委会、学校联合工作组,责任到人,除因身体重度残疾等原因没有学习能力的外,确保全部入学。四是要重视贫困家庭学生成长关爱体系建设,健全“一生一档”,持续开展励志教育。五是通过微信、海报、宣传单等多种方式加强教育扶贫宣传。同时各市县要尽快将秋季学期贫困学生信息录入教育精准扶贫管理系统,系统会自动为每个学生生成二维码,各市县要将二维码钉在贫困户家里明显位置,便于随时了解学生基本情况。

同志们,今年我省教育脱贫攻坚工作已经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问题也不少,任务依然艰巨,各市县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决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圆满完成教育脱贫攻坚各项任务,为我省接受国家脱贫攻坚

考核做出应有贡献。

在全省推进脱贫攻坚

重点工作电视电话会议上的发言

海南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2017年11月8日)

今年以来,我省健康扶贫聚焦构筑贫困人口医疗保障防线、全面落实“大病集中救治一批、慢病签约服务管理一批、重病兜底保障一批”行动计划,全力阻止因病致贫、因病返贫。今年各市县财政全额代缴建档立卡贫困人口新农合个人参合金共6641.49万元,受益442766万人。截至10月底,全省建档立卡贫困患者报销2.37亿元,受益112.57万人次(其中门诊报销2902.41万元,受益106.67万人次;住院报销2.08亿元,受益5.9万人次)。

一、主要工作进展

(一)构筑“四道防线”大幅减轻贫困人口医疗费用负担。一是市县政府财政全额代缴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参加新农合每人150元的个人缴费,并按规定提高了5%的报销比例,确保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基本医保全覆盖。二是将建档立卡贫困患者大病保

险起付线降低50%至4000元。13个市县(不含儋州、澄迈、东方、洋浦、乐东、白沙)政府为建档立卡贫困人口购买了商业补充保险。三是将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全部纳入医疗救助对象。四是市县政府财政出资设立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医疗兜底保障专项资金,保障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实际医疗费用报销比例达到90%以上或自付费用不超过1000元。截至10月底,除儋州市、定安县外,其它17个市县区已启动医疗兜底保障专项资金报销。

(二)大病集中救治取得阶段性成效。各市县按照省卫生计生委印发的《农村贫困人口大病专项救治工作实施方案》,将9个病种(国家划定7个病种“食管癌、胃癌、结肠癌、直肠癌、终末期肾病、儿童白血病、儿童先天性心脏病”,我省增加“重型地中海贫血、白内障”2个病种)纳入大病集中救治。截至10月底,全省筛查出9个病种贫困患者2572人,对1870名患者实施了救治,救治率72.71%。

(三)农村贫困人口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实现全覆盖。为农村贫困人口建立电子健康档案,组织乡镇卫生院医生和村医生与农村贫困人口全面签约。截至10月底,15166户贫困户全部签约,签约率达到100%。

(四)推进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先诊疗后付费”和“一站式”结算服务。定点医院全面落实农村贫困人口“先诊疗后付费”,贫困患者住院无需缴纳押金。全省所有市县的新农合、大病保险已实行“一站式”结算。截至10月底,18个市县(不含洋浦)的民政

医疗救助已借助新农合结算平台纳入县域内定点医院“一站式”结算;15个市县(不含海口、儋州、定安、洋浦)的医疗兜底保障资金已纳入县域内定点医院“一站式”结算。

二、存在主要问题

(一)部分市县贫困患者住院实际报销比没有达到90%以上。截至10月底,儋州、定安、白沙、保亭、洋浦5个市县区农村贫困患者住院费用实际报销比还没有达到90%以上,主要原因是有的市县未启用医疗兜底保障专项资金;有的市县虽启用了医疗兜底保障专项资金但未将新农合报销目录外费用纳入兜底保障范围,导致部分转诊至县域外住院的贫困重病患者医疗费用实际报销比达不到90%以上。

(二)部分市县大病集中救治进度较慢。截至10月底,患国家划定7个病种贫困患者的救治率不到40%的有万宁、保亭2个市县;患省增加2个病种贫困患者的救治率不60%的有三亚、万宁、五指山、昌江4个市县。

(三)“一站式”结算服务还需加快推进。截至10月底,洋浦的民政医疗救助,海口、儋州、定安、洋浦4个市县的医疗兜底保障资金未实现依托新农合系统实行“一站式”即时结算(其中海口正在签约中);有的市县虽已实现,但在各类保障资金的报销上运行还不是很顺畅,仍需各市县政府协调各部门共同推进。

(四)健康扶贫政策宣传还存在盲区。一些基层干部、新增贫困户、新增患者对健康扶贫政策还不了解、不清楚。

三、年底冲刺阶段的重点工作

(一)加大医疗兜底保障力度,确保贫困患者住院实际报销比达到90%以上。各市县要加快启用医疗兜底保障资金,切实将新农合报销目录外费用纳入兜底保障范围。卫生计生行政部门要督查定点医院落实控费规定,有效控制目录外费用。卫生计生与民政部门加强协调,做好“两项制度”医疗保障衔接,把农村低保对象、特困人员纳入各市县医疗兜底保障专项资金保障范围,确保农村贫困人口住院实际报销比达90%以上。

(二)加快大病集中救治进度,确保年底农村贫困患者救治率达100%。进一步摸清农村贫困人口患9个集中救治大病病种的底数,按“三定两加强”(确定定点医院、确定诊疗方案、确定单病种收费标准,加强医疗质量管理、加强责任落实)的要求组织专项救治,力争年内实现建档立卡贫困患者救治率达100%。

(三)做实家庭医生签约服务,确保农村贫困人口服务管理率达100%。家庭医生签约服务优先覆盖农村贫困人口,在前期全面落实签约的基础上,做实签约服务,确保农村贫困人口服务管理率达100%。

(四)完善便民措施,确保年内县域内定点医院依托新农合系统实现“一站式”结算全覆盖。各市县政府要协调卫生计生、农合办、民政、保险公司等部门,将贫困人口大病商业补充保险、民政医疗救助、医疗兜底保障专项资金纳入“一站式”即时结算,确保年内各类医疗保障资金在县域内定点医院依托新农合系统

实现“一站式”结算全覆盖。全面落实定点医院农村贫困患者“先诊疗后付费”,完善农村贫困患者就诊绿色通道。11月份完成省级健康扶贫信息系统试运行并与国家健康扶贫信息系统对接,12月份省级健康扶贫信息系统正式投入运行,实现健康扶贫数据信息化动态管理。

(五)加强健康扶贫政策宣传。以基层干部、帮扶责任人、新增贫困人口和新增贫困患者为重点,利用各种媒介、电视夜校,采取办班培训和一对一入户讲解的方式,发动基层干部和帮扶责任人积极主动参与,入户宣传讲清楚健康扶贫政策,将基层干部群众的健康扶贫政策知晓率提高到90%以上。

在全省推进脱贫攻坚

重点工作电视电话会议上的发言

海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2017年11月8日)

根据会议安排,下面我代表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就我省农村危房改造工作当前的推进情况、存在问题及下一步工作要求讲几点意见:

一、当前我省农村危改工作推进情况

2017年农村农村危房改造对象的重点是建档立卡贫困户、低保户、分散供养特困人员和贫困残疾人家庭等四类贫困农户危房。省计划安排农村危房改造任务2.5万户。国家、省财政先后下拨危房改造补助资金3.75亿元(其中国家1.4亿元、省级2.349亿元),市县配套9.48亿元。

截止目前,全省农村危房改造开工数35483户,其中建档立卡贫困户28207户、低保户2459户、农村分散供养特困人员798户、贫困残疾人家庭1055户,一般贫困户2963户(市县自筹改造),各市县开工率均达到100%;截至10月31日,竣工24749户(其中建档立卡贫困户20650户),全省平均竣工率

为99%,儋州、文昌、琼海、万宁、五指山、昌江、屯昌、白沙、琼中等九个市县已完成省级下达的危改任务数,竣工率均超过100%。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是部分市县危房改造施工进度滞后。截至10月31日,保亭(竣工率55%)、定安(竣工率56%)、三亚(竣工率60%)、陵水(竣工率66%)、临高(竣工率66%)五个市县的施工进度严重滞后。二是危房改造农户一户一档资料不完整,信息录入不及时。部分危房改造农户档案部分必要的材料没有及时收集、归拢和整理,建房前、建房中、建房后三张照片不齐全,材料中填写的时间环节错乱,危房改造信息录入滞后于危房改造进度,已录入信息与纸质档案信息不一致问题均不同程度存在。临高、屯昌、东方、乐东等4个市县2017年危房改造信息系统录入率低于60%。三是四类重点贫困户危房存量底数不清,核查进度慢,不精准,信息录入不及时。“全国农村住房信息系统”中信息的录入情况,是国家下达给我省改造指标和资金的主要依据。乐东、屯昌、东方、白沙、昌江、儋州、临高、定安等市县四类重点对象危房存量核查进度缓慢,底数不清,且信息系统录入率低,全国农房信息系统中危房存量不准确,更新不及时。四是部分危房改造施工质量存在隐患。

三、下一步工作要求

为确保今年所有脱贫户危房改造任务完满完成,我厅将会同

有关部门继续加大督建力度。请各市县重点抓好以下几项工作:

(一)动员各方力量,加快危改施工进度,确保完成任务。各市县政府要以高度负责的精神,组织发挥驻村工作队、责任帮扶单位等作用,克服材料短缺与涨价等困难,加快施工进度,确保在11月底前保质保量完成2017危房改造任务,让贫困户搬迁入住新房。我厅将派出督导组进行检查,特别对保亭、定安、三亚、陵水、临高等市县开展重点督查。同时,督导市县做好迎接打赢脱贫攻坚战国家第三方评估工作。各市县对脱贫对象危房改造,要一户一户检查,要通水、通电,完善厨房、厕所配套建设,清理施工现场,保证达到竣工入住条件。并进行绿化美化,做到环境整洁优美。

(二)抓紧补充完善危房改造一户一档资料,及时录入全国危房改造信息。各市县危改主管部门要督促乡镇政府补充完善今年农户危房改造档案,逐户逐档进行检查,包括贫困户基本信息材料、危房鉴定材料,以及建房前、建房中、建房后三张照片等,于11月底前将其档案信息准确录入“全国扩大农村危房改造试点农户档案管理信息系统”。

(三)加强施工监管,保障质量安全。各市县政府要把危房改造的质量安全纳入市县危房改造主管部门及乡镇政府的绩效评价指标,要充分发挥市县工程质量安全监督部门、乡镇规划建设管理所的职能作用,也可以通过政府购买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服务的方式,分片到户加强对危房改造质量安全的监管。

(四)加快四类贫困农户危房存量摸排核查工作,精准核定危房存量,及时录入全国农村住房信息系统。精准确定四类贫困户危房等级是落实两项制度有效衔接的基础和核心,各市县政府危改主管部门要与扶贫、民政、残联等部门通力协作,抓紧完成四类重点对象危房存量调查、鉴定、建档工作,于11月30日前将其全部录入“全国农村住房信息系统”,确保2018年中央危房改造补助资金和省级配套资金足额安排,确保2018年完成四类重点对象的危房改造任务。

(五)严格控制四类贫困户D级危房改造面积。原则上,1-3人户控制在60平方米以下,1人户控制在20-30平方米,2人户控制在30-40平方米,3人户控制在40-60平方米,3人以上控制在人均18平方米以内。对自筹资金和投工投劳能力极低的低保户、分散供养特困户,可通过建设农村集体公租房、利用闲置农房和集体公房转换、提高补助资金额度等方式,兜底解决其住房安全保障问题。鼓励对四类贫困户危房进行维修改造。

(六)加强协作配合,合力解决危改突出问题。市县危房改造行政主管部门要积极配合扶贫、民政等部门落实农村低保标准和扶贫标准“两线合一”政策,牵头组织开展对需要危房改造的贫困户住房进行房屋鉴定。由于危房改造对拨款进度有明确要求,动工时即拨付50%-80%,在实际操作中,因为建档立卡贫困户动态调整剔除引发的危改对象资格变动,许多乡镇害怕已拨付的钱追不回来,所以在资金拨付、材料审核审批上有许多顾忌。针

对以上情况,各市县政府要高度重视,统筹协调住建、扶贫、民政、残联、工商、公安等部门协作,加快对贫困户办公司、建房、购车等情况的核查,共同解决因对象资格变动引发的资金追缴问题。

6.重点工作推进实施方案 篇六

2013年我校以“培养新农民、服务新农村”为目标,扎实做好了学历教育和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开展工作,如期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按照局党委中心组会议要求,现将我校2014年工作思路和重点工作推进措施汇报如下:

总体工作思路:以“培养新农民、服务新农村”为办学目标,把农民科技教育、学历教育、农村劳动力培训、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和职业技能培训有机结合起来,突出抓好农民科技教育培训效果的提升,教育教学质量的提高,并以“实用、实际、实效”的科技教育培训主题,实现农业科技教育培训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同步发展。

(一)加强学历教育,培养造就专业人才队伍。

抓好大专、本科学历教育招生和教学管理工作,不断提高办学水平。2014年力争完成大专、本科招生20名以上,做到学籍档案管理完整,卡、表、册齐全。

(二)结合十八大精神,围绕区委、区政府“4301”强基富民工程,结合培训教师、媒体资源和人才培养“三进村”行动,采用集中办班、入户指导、现场培训、现场咨询等方式,对农民进行科技培训。2014年计划举办培训班25期,培训农民3000人。

(三)积极争取二项科技培训项目:一是申报2014年农村劳动力培训阳光工程项目,力争取得1000人的培训任 1

务。二是争取将我区列为省级新型职业农民培育试点县,努力争取100人的培训任务。

(四)开展继续教育培训:依托我校“凉州区继续教育培训基地”,争取培训涉农专业技术人员100人。

(五)扎实开展“联村联户,为民富民”行动。一是结合人才培养计划,动员符合中等职业学历教育条件的联系户家庭成员参加中职生学历教育,争取国家助学金和减免学费资助,将他们培养成具有专业知识的技术人才。并通过订单式培训,毕业后安置输送到与我校有良好合作关系的大中型企业工作。二是针对石岗村和樱桃沟村主导产业发展情况,继续聘请设施蔬菜专家和畜牧专家举办1—2期日光温室红提葡萄栽培和养殖培训班。通过阳光工程项目,培训符合条件的阳光工程学员100人,帮助联系村培养种植、养殖大户和致富能手50人。三是在具体活动中,要进一步在深入推进、创新方式、务求实效上下功夫,让教职工在深入基层、深入群众中经受锻炼、增长才干;让教职工和群众在结对帮扶、解决问题中密切关系、双向受益。真正使这项行动成为教育培训干部的能力工程、造福人民群众的德政民心工程。

(六)不断探索,创新新型职业农民教育培训方式方法。在深入农村与农民广泛交流的过程中,进一步了解农民、熟悉农民,了解农民的培训需求,弄清楚他们需要什么。研究成人学习规律和特点,按照其学习特点安排培训内容、培训时间和培训方法。不断总结形成农民培训的模式,推广适合农民学习的方式方法,引导和指导农民教育培训工作不断深

入。

(七)突出学用结合,建设一支高素质的农民教育培训师资队伍。加强队伍建设,突出学用结合,通过岗位练兵、组织培训、开展竞赛、考察学习等多种形式和途径提升教师的理论水平和实践技能,培养造就一支理论水平高、实践操作技能强的“双师型”农民教育培训师资队伍。

7.重点工作推进实施方案 篇七

在充分认识我院面临新形势、新要求、新课题的情况下, 在积极听取全院干警意见和建议的基础上, 2010年我院的总体工作思路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十七届四中全会、全国政法工作会议、市院和分院检察长会议精神, 深入实践科学发展观, 牢固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 紧紧围绕推进社会矛盾化解、社会管理创新、公正廉洁执法三项重点工作, 以深学理论、转变观念为先导, 以深化改革、转变身份为动力, 以“规范上质量、巩固抓提高、深化求发展”为着力点, 以确保办案质量、提高执法水平为根本目标, 努力推进铁检天津院的各项检察工作再上新水平。

加强社会矛盾化解, 力争服务和谐京铁建设再上新水平

要紧紧抓住影响铁路治安秩序、运输安全的主要问题, 充分发挥专门检察职能, 下大力气抓好矛盾化解工作, 努力为铁路发展创造良好法制环境。

一要灵活掌握运用宽严相济刑事政策。既要落实上级院对该政策的普遍要求, 同时也要结合管内治安形势, 确定切合实际的政策方针。一方面, 结合当前天津铁路地区的犯罪形势, 对危害铁路运输安全和铁路建设的刑事犯罪严打方针, 办案中坚持从严从快, 特别是对破坏铁路建设及运输设施、危害铁路公共安全和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犯罪, 要依法坚决及时批捕、起诉, 依法予以严厉打击。保持与公安、法院的密切配合, 继续对盗窃铁路运输物资犯罪和倒卖车票犯罪开展专项打击。另一方面, 在严厉打击严重刑事犯罪的同时, 坚持区别对待原则, 对于轻微刑事犯罪依法从宽处理, 积极推进量刑建议、轻微刑事案件快速办理、未成年人犯罪案件特殊办理等工作, 探索附条件不起诉办案方式。

二要积极参与铁路社会治安综合治理, 探索专门检察机关参与社会管理创新的新机制。要认真总结犯罪特点和规律, 掌握管内治安、安全问题突出的辖区、线路、列车、高铁分布情况, 坚持立体综合治理思路, 建立与铁路公安、法院、铁路综治部门、铁路沿线地方综治部门的联系制度, 面向铁路沿线村民、铁路职工、铁路沿线外来流动人员, 采取主动发起或积极配合的方式, 开展“法制宣传进沿线”和“法制宣传下基层”活动, 通过讲法制课、发放宣传材料、展示法制展板的方式, 会同有关部门对管内和铁路沿线开展集中整治。根据管内高速铁路、客运专线建设的规划、进展情况, 建立铁路工程建设治安防控机制, 力争做到高速铁路、客运专线建到哪里, 铁路护路联防和犯罪预防跟到哪里。

三要切实抓好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建立健全与铁路办事处、基层站段维稳部门的社会矛盾排查化解机制、检调对接机制, 形成与铁路局、基层站段的排查化解矛盾的外部合办;实行控告申诉部门与业务部门联合督办机制, 加强协作, 一同健全对重大敏感案件和作出不捕、不诉、不立案、不赔偿、不抗诉及撤案决定可能引发矛盾的案件的风险评估立体预警机制, 形成化解矛盾的内部合力;重视对信访人员的释法说理工作, 探索制定开展释法说理工作的意见和规范, 防止初信初访演变升级为重信重访;继续深入开展重信重访专项治理活动;探索在轻微刑事案件中开展刑事和解工作, 认真借鉴外部实践经验, 加强与人民调解机构、公益律师等专业调解组织的协调配合, 增强和解效果。

保障国有资产和铁路投资安全, 力争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取得新突破

要深层次理解查办预防职务犯罪与社会矛盾化解之间的逻辑关系, 认识到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既是纯洁党的肌体、巩固党的执政地位和实现党的执政使命的迫切需要, 也是深层次化解社会矛盾的重要途径。

一要突出查办重点。以当前开展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为契机, 重点查办发生在铁路工程建设管理、承发包、项目施工和物资采购等环节的职务犯罪案件, 确保国家大规模铁路建设资金安全, 确保铁路建设施工安全和工程质量。

二要加大办案力度。要着力提高攻坚克难的能力, 进一步整合办案力量, 突出抓好案件线索统一管理、侦查活动统一指挥、侦查资源统一配置, 努力提高初查成案率, 扭转成案率低的局面。

三要强化职务犯罪预防。围绕路局、路局党委“建设和谐京铁, 高标准、高质量完成大规模铁路建设”的目标, 将保障铁路专项的投资安全和工程建设质量作为预防工作的重中之重, 继续坚持“三树立、三增强”的预防工作基本思路, 把预防工作放在与查办案件同等重要的位置。

明确监督重点, 力争诉讼监督工作取得新成效

要提高思想认识, 增强责任感, 讲求艺术性, 正确处理好监督与配合的关系, 要敢于监督、善于监督、依法监督、规范监督, 在明确监督重点的基础上, 按照法定程序, 加强内部协作, 灵活运用查处职务犯罪、抗诉、纠正违法通知、检察建设、建议更换办案人等方式开展诉讼监督。

一要加强立案监督。深入开展站车交接刑事案件专项检查监督活动, 建立完善站车交接案件立案监督有效途径, 重点加强对以罚代刑、立而不侦、侦而不结、违法撤销案件等问题的专项监督, 建立对公安机关立案工作的动态监督长效机制。

二要加强侦查监督。重点监督违法采取强制性侦查措施和刑讯逼供以及漏捕、漏诉等问题, 建立对公安机关拘留后未报捕、批捕后另案处理、批捕后变更强制措施、侦查后未移送审查起诉等问题的跟踪监督机制。

三要加强审判监督。以深入开展铁路刑事审判法律监督专项活动为依托, 继续监督有罪判无罪、量刑畸重畸轻以及违反法定程序等问题, 重点加强对判决裁定的审查力度, 完善量刑建议工作机制, 建立类案判决前后差异的情况分析制度, 努力拓宽抗源渠道, 实现抗诉案件零突破。

四要加强刑罚执行和监管活动监督。继续坚持365天工作日满岗检察制度, 坚持重大节假日期间24小时驻所检察制度。

五要加强民事审判监督。重点是加强与法院、站段合同签订部门、多经企业等单位定期联系, 尝试通过权利告知、维权建议等形式建立铁检机关与民事案件当事人的联系, 畅通外部监督渠道;加强与自侦、控申等部门的协作配合, 落实会同公诉部门共同研究并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的工作联系制度, 努力拓宽内部监督渠道;积极探索对民事执行活动开展法律监督的新举措。

确保公正廉洁执法, 力争检察工作机制完善取得新进展

要保障检察工作持续健康发展, 必须注意对已有工作做法的分析总结和对内在规律的理性思考, 通过提炼经验完善检察工作机制, 确保公正廉洁执法。

一要结合《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对诉讼活动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和市院要求, 制定完善新形势下具有铁检特色的立案监督、侦查监督、刑事审判监督、刑罚执行和监管活动监督、民事审判监督等实施细则, 以提高监督效果和保证监督质量。

二要制定实施《案件质量动态监督、考评实施办法 (试行) 》, 以确保对案件办理进行全方位的立体保障和全过程的跟踪监督, 进一步提高办案质量和效率。建立院和各业务部门案件情况季度分析机制, 为院领导科学决策和上级机关指导办案提供参考和建议。

三要依据《人民检察院检察建议工作规定 (试行) 》的要求, 进一步规范检察建议管理办法, 以发挥检察建议在履行法律监督职能以及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方面的作用。

四要进一步完善检察委员会议事和工作规则, 规范检委会工作流程, 强化检委会办事机构的作用, 以保证检察委员会对检察业务工作的全面议事决策职能。

提升专业素质和职业道德, 力争队伍专业化水平得到新提升

全部检察工作中, 队伍建设是根本, 队伍建设中, 党的建设是根本, 要提升队伍专业化水平以适应形势对检察工作的要求, 必须坚持以党建带队建, 以道德建设促纪律作风建设。

一要切实抓好领导班子建设。要高度重视领导班子建设, 研究制定建设规划, 明确班子建设的目标和改进措施;加强和改进领导班子、领导干部考核管理工作, 建立科学考核评价机制, 强化对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监督制约, 严格执行党内议事规则和决策程序, 严格落实集体领导和个人分工相结合的制度, 提高民主决策、科学决策的水平;强化领导班子内部的相互监督, 强化群众对领导干部的监督;加强后备干部的选拔、培养、使用工作, 努力提高干部综合素质和能力。

二要切实抓好教育培训工作。以确保规范文明执法为目标, 落实我院2010年教育培训工作安排, 加大教育培训力度, 创新教育培训方式方法, 完善教育培训举措, 尝试“走出去、引进来”的交流模式, 采取邀请优秀检察人才讲课、聘请优秀法学专家讲学、积极参与市院在线学习的方式, 以优秀公诉人、优秀侦查员、优秀侦监能手等岗位的培养评选为平台, 推进业务学习、岗位练兵常态化, 着力解决影响和制约队伍建设的突出问题, 提升干警专业化水平和能力。

三要切实抓好思想道德建设。以“恪守检察职业道德, 提升执法公信力”主题教育活动为契机, 推动铁路检察机关深入学习贯彻《检察官职业道德基本准则 (试行) 》, 大力弘扬以忠诚、公正、清廉、文明为核心的检察职业道德, 狠抓铁检机关的纪律作风。

四要切实抓好党风廉政建设。认真贯彻落实中纪委五次全会精神, 落实开展党员干部作风年建设的部署, 以党性党风党纪教育为重点, 加强理想信念教育和廉洁从政教育, 引导领导干部讲党性、重品行、作表率;深入推进廉政风险防范管理, 建立廉政风险防范管理工作和内部执法监督相衔接的机制, 促进廉政风险防范管理工作取得实效;进一步加强检务督察工作力度, 确保各项职权规范运行;坚持从严治检, 严肃查处违法违纪案件, 树立公正、廉洁、文明的队伍形象。

瞄准创建“一流”检察院目标, 力争基层院建设水平再上新台阶

基层院建设是一项系统工程, 必须抓紧抓好, 才能抓出实效, 必须通过建立一流的考评管理机制、后勤服务机制确保执法规范化、保障现代化。

一要重点加强制度落实, 逐步建立以逐级负责、逐级考核为主要内容的科室队、内勤、干警“三位一体”的三级考评体系。首先要探索制定院对科室队、科室队对个人的考核与管理规范, 以《北京市人民检察院检察人员绩效考核与绩效管理暂行办法 (试行) 》为依据, 结合我院实际制定切合实际的规范, 以正确评价检察人员的德才表现和工作实绩, 以科学评价科室工作成果;其次落实完善我院的内勤工作考核办法, 在初次考核的基础上完善相关措施, 以内勤考核为手段, 规范科室基础管理, 夯实基层院建设的基础;通过建立内部三级考评机制, 推进基层院规范化建设, 提高基层院建设水平。

二要落实我院的调研、信息、通讯报道和检察建议四项工作考核奖励办法。通过考核奖励引导干警将重心放到多研究办案上来, 鼓励干警将精力放到勤思考执法上来, 力争有更多的调研文章发表, 为检察改革提供理论支持;力争有更多的信息被转发, 为领导科学决策服务;力争有更多的通讯报道被刊登, 扩大铁检机关影响力;力争有更多的检察建议被采纳, 帮助企业堵塞漏洞和整章建制。

三要按照“推进建设、突出应用、加强管理”的工作思路, 做好检察技术工作。围绕我院信息化建设的目标, 根据办公办案的实际需要, 千方百计增加投入, 及时增添更新设备;围绕我院办案重点工作, 配合自侦、刑俭部门做好证据调取、证据固定、证据出示等工作, 为检察工作科学发展提供强有力的科技支持。

四要继续坚持“全面服务、安全服务、精细服务”的工作作风, 做好警务保障工作。认真做好办案工作区的管理工作, 切实履行好维护秩序、安全警戒、看管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对涉案人员进行安全检查、对办案行为实施监督等工作职责, 确保办案工作区的办案安全;进一步规范和完善申请用警、派警、调警、用警等规章制度, 全力做好法警的检务保障工作。

8.重点工作推进实施方案 篇八

上午的会议由第一副会长陈昊苏主持。

朱文泉会长在会上作了《突出重点,加强协作,推进新四军研究宣传工作向纵深发展》报告。朱会长在报告中首先回顾了2015年的工作。他说,2015年我们坚持以党的十八届四中、五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一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为指导,以编纂《新四军全书》和抢救新四军老战士史料为重点,取得了一批重要成果;积极筹备组织纪念中国人民抗日战争暨世界反法西斯战争胜利70周年活动,产生了广泛的社会影响。主要表现在:学术研究工作不断细化;纪念抗战胜利70周年活动丰富多彩;老战士史料抢救再创佳绩;文化宣传工作积极有为;海洋与国防教育创新发展;铁军文化发展基金工作赢得赞誉;铁军杂志质量效益获得提升;研究会自身建设继续加强。

朱会长指出,2016年是全党和国家实施经济社会发展“十三五”规划的第一年,是全面深化改革的关键一年,也是中国新四军研究会常务理事会承前启后的重要一年。我们要认真学习贯彻五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坚持以学术研究为中心,以编纂《新四军全书》和完成新四军老战士史料抢救为重点,全面加强研究会自身建设,推进新四军和华中抗日根据地研究宣传向纵深发展。朱会长提出了2016年七项主要工作任务:一、围绕编纂《新四军全书》,深入开展新四军和根据地研究;二、按照三年计划目标,按期完成新四军老战士史料抢救任务;三、坚持资政育人宗旨,大力创新新四军文化宣传教育工作;四、服务建设海洋强国,不断推进海洋与国防教育向纵深发展;五、争取社会广泛支持,继续做好铁军文化发展基金工作;六、坚持正确舆论导向,进一步提升铁军杂志质量效益;七、规范研究工作管理,努力提高研究会自身建设水平。

会上,徐承云第一副会长宣读《关于宣传“弘扬铁军精神县委好书记”的通报》。2015年度县委好书记是:中共浙江省余姚市市委書记毛宏芳,中共安徽省泾县县委书记郭金友,中共江西省余江县县委书记张子建,中共湖北省孝昌县县委书记吴琼。张宝康常务副会长宣读了《关于表彰新四军老战士史料抢救工作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的通报》,上海、重庆、浙江、安徽、四川五个省市新四军研究会和中国新四军研究会影视中心等六个先进成员单位受表彰,余江如、魏仲云、边红月、杨海光、李蚌生、蒋维强、陈坚、王珊、王凤桐、林飞、王路奇、胡建新等12名先进个人受到表彰。

与会人员观看了中国新四军研究会影视中心拍摄的《新四军老战士话抗日》专题片。

会议审议通过了人事调整方案,增补江苏省纪委原常委、江苏省委巡视组原组长顾星为理事、常务理事、副会长;增补福建省泉州军分区原政治委员、中国新四军研究会海洋与国防教育委员会副主任刘卫国,广东省军区原副司令员、广州新四军研究会常务副会长兼秘书长倪善学为理事、常务理事。同意洪虎辞去中国新四军研究会高级顾问;同意崔广怀、陈家宝、刘华建辞去中国新四军研究会理事、常务理事、副会长。

下午的会议由第一副会长徐承云主持。2015年度“弘扬铁军精神县委好书记”在会上作了经验介绍。之后大会围绕朱文泉会长的工作报告进行了认真热烈的讨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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