森林防火档案管理制度

2024-07-07

森林防火档案管理制度(共11篇)

1.森林防火档案管理制度 篇一

档案管理“六防”之防火篇

为了确保档案材料的万无一失,在档案管理工作中必须要做好档案管理“六防”,即防火、防潮、防蛀、防盗、防光、防高温。将防火放在“六防”之首,说明防火在档案管理工作中的作用至关重要。为什么至关重要?这就需要从档案的载体说起。

档案的最新定义是:“档案是组织或个人在以往的社会实践活动中直接形成的清晰的、确定的、具有完整记录作用的固化信息。”(冯惠玲《档案学概论》第二版)这个定义的最后着重点在于“固化信息”,说明档案都是以现实中真实存在的物质为载体的。在我国漫长的历史长河中,档案载体一直在不断变化发展,先后出现了甲骨档案、金文档案、缣帛档案、简牍档案、纸质档案以及进入工业社会后出现的电子档案。现在现实生活中使用的档案载体主要是纸张、磁带、磁盘、光盘、硬盘等,而这些载体都是可燃物质,尤其是纸张,一旦遇火将灰飞烟灭,造成无法弥补、不可挽救的损失,所以说防火在档案管理工作中的作用至关重要。

那么如何做好档案管理中的防火工作?需要从以下三个方面着手:

第一,基础设施建设,档案库房应远离食堂、锅炉房、汽车库、材料库等消防重点目标,规模较大的高层库房,应安装避雷针。档案柜应选择铁皮防火档案柜。

第二,消防灭火器材配备,库房中常见的灭火设备有二氧化碳、干粉、水喷淋、细水雾、七氟丙烷等各种灭火系统,即使没有安装自动灭火系统的库房,也应该配备手提式干粉灭火器,并按设备要求定期对消防系统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解决,确保消防系统正常运行。

第三,建立严密的防火制度,如库房内不准吸烟、生火,不得存放易燃物品和其他杂物;库房内不得使用破旧电线,每天下班前必须切断电源,闭合档案柜;档案管理人员要熟悉有关消防知识,能正确使用灭火器材等。

成都人才作为我市最大的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的专业机构,管理着近15万卷流动人员人事档案,为了确保档案材料的安全,制订了严格的档案库房管理制度,并配备了较为先进的柜式七氟丙烷气体灭火系统。万一有火警发生,七氟丙烷从罐的出气口排出,迅速把火警发生场所的氧气排走中断燃烧链、并冷却火警发生处,其灭火效能高、速度快、毒性低、对设备无污损,灭火装置性能优良,其控制部分可与消防控制中心相衔接,可进行自动灭火与手动灭火的选择而且还可以将灭火后对档案的二次损失降到最小。

2.森林防火档案管理制度 篇二

1 森林资源档案管理的任务与内容

森林资源档案管理工作的主要任务是:掌握森林资源的现状及变化情况,评定森林经营利用效果,为编制林业规划、设计、计划,确定森林经营措施和安排各项经营活动,提供可靠的依据[3]。森林资源档案管理的内容包括:基本图、林相图、经营规划图及资源变化图;森林资源变化分析说明;森林资源消长变化表;林地林权证明资料;森林资源统计表;森林资源档案管理卡片、簿册;森林资源各项调查、科研、经营的文件和经营总结资料等[4]。

2 存在的问题

各山区林场均设有资源林政科,科室有3人以上编制,有相应的资源档案室。但多年来各场对森林资源档案管理工作仅限资料存入档案室,基本上未对林班的台账进行有效更新,资源数据较陈旧。不同程度地存在着“一年清、二年变、三年乱”的现象,未能充分反映该区森林资源的消长情况。

3 建议

3.1 充分利用新二类调查成果,及时更新森林资源档案数据

2009年起,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林业厅委托国家林业局西北林业规划设计院、新疆林业规划设计院等具有乙级以上林业调查设计资质的林业勘察设计院,全面完成了新疆天山西部国有林管理局、天山东部国有林管理局、阿尔泰山国有林管理局所辖25个国有山区林场森林资源二类调查,摸清了新疆国有林区森林资源家底。各项数据都已更新到2009年度资源数据,数据资料已交付各场,为各场的森林资源档案管理带来了有利条件。以此为契机,及时更新资源数据是比较容易进行的。

3.2 开发适合新疆山区森林资源档案管理的计算机软件系统

与财务管理一样,森林资源档案管理应具有适合自身特点的管理软件,应保证其可操作性较强。应对适合新疆山区森林资源档案管理特点的计算机软件系统进行开发,如编制森林资源蓄积消长变化程序,将各场森林资源以林班为单位,将二类成果中提供的各树种林木按幼龄林、中龄林、近熟林、成熟林、过熟林龄的年平均生长率或年公顷生长量等森林资源蓄积消长变化因子编入程序,操作上较为简便,保证每年均可进行数据的更新。这样,不但保证了各林场资源数据计算的迅速、准确,实现了全疆山区森林资源数据共享,还方便查阅[5,6]。

3.3 各项林业工程建设都要抓好工程档案建设和管理工作

根据国家林业局抓好林业六大工程、推进林业五大历史性转变、实现林业跨越式发展的要求[7]。2008年,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林业厅为全力推进以防沙治沙为主的林业生态体系建设,结合新疆当地实际,通过对正在实施的国家林业重点工程的细化、具体化,提出了十大林业生态工程。新疆十大林业生态工程涵盖了新疆山区、平原绿洲及绿洲边缘荒漠的广阔区域,通过十大林业工程的实施和推进,能够有效保护和增加新疆的森林资源,进一步提升森林的生态功能,更加有效地为各族群众提供良好的生产生活环境,更加显著地发挥林业在自治区新农村建设、新型工业化和城市化发展进程中的积极作用。

参考文献

[1]王帮霞.仁怀市森林资源档案管理与更新存在问题及对策[J].科技创新导报,2010(9):201.

[2]郑洪军.浅谈国有林场森林资源档案的管理工作[J].辽宁林业科技,2006(2):48.

[3]郭丽岩,夏鸿喜.森林资源监督档案管理面临的问题及对策[J].中国林业企业,2005(2):51-52.

[4]金昌仙.信息时代的森林资源档案管理[J].内蒙古林业调查设计,2003(S1):69-70.

[5]李彤,王江,郑焰峰.河北省森林资源档案管理现状及对策探讨[J].河北林业科技,2011(5):44-46.

[6]李彤,王江,王林.内蒙古自治区森林资源档案管理情况调研及对策建议[J].内蒙古林业科技,2011,37(2):62-64.

3.森林防火档案管理制度 篇三

关键词:森林资源;档案;作用

科技档案分类很多,就林业科技档案来说,它是属于生产记录型和林业自然科学形式、科学技术的范畴。林业科技档案的专业性强、具有真实性,完整性、数量庞大,它是理论和实践的统一,具有内在联系的有机体,同生产建设、科学研究有着非常密切联系的统一的有机体。因此,要求管理科技档案的人员要掌握科技档案的技术和科学研究的专业技术理论知识。否则管理科技档案将无法把森林资源科技档案材料、文件分类进行科学归档和系统立卷。

森林资源档案作为林业信息资源的重要组成部分之一,如何加强森林资源档案的储备和开发,使其为林业科技工作提供科研信息,是森林资源档案工作者应尽的职责。

1.森林资源档案是林业科技档案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开展、规划和完成林业规划与生产管理的重要依据。

森林资源档案是用十几年时间(乃至更长时间)把实地调查出来的材料(包括林业系统定期进行的一、二类资源调查和天然林保护工程、生态效益补偿基金工程规划等材料)经过分析、归类和筛选,把调查材料按森林类型分为:天然林、针阔混交林、人工林等分别统计,计算其蓄积量、生长量、枯损量、盗伐量及病虫鼠害损失量等有关数据,以及其它方面的分析。根据这些调查数据为依据,编写林业局的抚育限额及造林方案,同时制定各林场的经营方案,根据经营方案来制定作业方案。依据作业方案具体指导抚育及营林生产,同时要根据方案规定的技术标准对抚育生产各个环节进行检查验收。其结果所得出的数据与材料又反馈到资源档案中来,进行对比、分析、总结上一年的抚育生产的经验、教训,重新编制和调整下一年度的抚育和造林经营方案。由于森林资源档案来源于生产实践,所以它真实地记录了营林生产和科学研究的全过程,以前段林业工作的考核与经济效益分析对比,对今后继续进行营造林生产、完成各项林业工作任务都有重要的价值,是珍贵的第一手基础性资料。

2. 充分发挥林业科技档案的作用,发掘森林资源档案的社会化服务功能。

随着时代的发展,已经进行了信息数字化时代,作为储存并提供利用的林业科技档案工作,其重要性越来越明显。档案工作内部的重要性也已经从“档案保管”转向“档案综合利用”这个中心上来了。

森林资源档案的重要性,确定了它的任务主要是收集、整理、保管和统计本单位、本系统的生产、科研等项材料和文件的立卷、装订、编目及归档。为今后的林业生产、管理与科研开发起到承上启下的作用。因此,我们要认真细致、全面地整理林业生产、建设和科研规划等方面的技术材料及文件,为林业科技档案的社会化服务打好坚实的基础。

2.1  森林资源档案为林业科研课题提供档案资料及科研信息。

2.2  为领导规划、总结工作、制定工作计划和实施重大战略决策时提供档案资料和文件信息。

2.3  为生产经营的财务预决算提供必要的凭证材料。

2.4  为基本建设、基建规划统筹管理等提供必要的依据材料和技术资料。

2.5  为编写单位年志或行业志提供档案资料。

森林资源档案必须与营林生产密切联系。森林资源档案中,档案是利用,建档是基础,修档是关键,利用是目的。就是用森林资源档案指导营林生产,这是森林资源档案的核心作用。森林资源档案被人们高度重视,就会推动营林生产和林业科学研究。因此,森林资源档案其实质上就是林业各级领导及技术人员的文字及原始数据参谋,科技档案室是参谋室。因此,开发森林科技档案的作用,首要问题是要规范化,建立健全科技档案室,天然次生林的经营和抚育设计是依据森林资源档案,为其科学设计和生产而提供了可靠的材料。无论是搞天然林的抚育、人工林的营造及间伐作业设计,都要依据森林资源档案提供的历史真实的材料和有关数据来完成。

3.变被动收集资料为主动服务,提高森林资源档案的利用效率。

在实际生产工作中,要开拓思想,更新观念,变被动收集资料的粗犷服务为主动服务与参谋,才能更好地提供档案的利用率。对于大量的森林资源档案信息和资料,档案员要做到心中有数。如何拓展这些资料的综合价值,提高档案的利用率,档案员是关键。逐步将各类森林资源档案资料录入微机,进行科学系统化科学管理,以便快捷地为各有关单位及部门提供更为完整准确的信息资料。在领导制定工作战略规划时,在单位工作出现问题和难点时,在部门和个人需要提供多种信息时,档案员要主动服务,及时准确提供档案信息,不仅提高了档案的综合作用,而且能够进一步推动档案工作的科学化管理。

参考文献:

4.安全管理制度(森林防火) 篇四

一、森林防火领导组织机构

1、森林防火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 副组长: 组 员:

森林防火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项目部安全环保部,办公室成员组成如下: 主任: 成员:

2、森林火灾消防队

本项目设两个消防队,第一消防队组长为森林防火工作领导小组副组长,第二消防队组长为森林防火工作领导小组副组长,每队各15人,共30人。

二、防火期值班制度

1、防火期内,带班领导负总责,负责火情的上报及组织人员扑火。

2、值班期间,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值班领导要带领值班干部坚守岗位,认真负责。

3、负责和县防火办的沟通和联系,及时把防火工作中出现的问题、情况向县防火办进行报告,使县防火办及时掌握防火信息,及时上报防火信息、文件。

4、认真做好交接班记录,值班记录,做到准确详实,认真履行值班手续。

5、值班期间各工作人员不得离岗,确实有事的要各带班领导请假,说明请假理由,批准后方可离岗,对无故缺岗人员由局领导对其进行处罚,对在值班期间由值班人员造成的员失防追究带班领导的责任外,相应工作人员要承担主要责任。

6、防火期内各带班领导及相关人员的手机要24小时开通确保通讯畅通,如因此造成延误火情扑救和其他损失的,相关人员要承担相应责任。

三、防火联防制度

1、项目部与所辖各班组形成防火巡逻队,经营性的对重点防火区域进行巡查,发现隐患及时排除。

2、加强野外用火管理,坚决杜绝野外用火,对在林区生活的要及时制止。

3、一旦发现火情要及时上报防火领导小组,并尽力组织现有力量扑火,协助防火领导小组积极组织人员、车辆进行灭火。

4、广泛开展防火宣传教育活动,从我做起,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

5、组织力量进行经常性的防火大检查,加强防范。

四、防火检查制度

1、防火责任人要经常性对负责区域进行巡回检查,对乱丢烟头、焚烧垃圾等火灾隐患,要及时坚决的制止。

2、经常性地对负责区域内的小孩进行管控,防止引发火灾。

3、严格火源管理,消除一切火情隐患、避免发生火灾。

4、项目部森林防火领导小组要不定期进行防火工作检查,对达不到防火要求和防火工作不重视的部门和个人提出限期改正外还要进行通报批评,直至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五、防火期车辆待命制度

1、防火期内任何人不准私自动用待命车辆。

2、待命车辆的司机负责车辆的日常检查和维修,确保发现火情待命车辆能及时出动。

3、必须保障待命车辆的燃油充足,能圆满完成灭火任务。

4、待命车辆必须完全服从调度。

5、待命车辆司机在待命期间要坚守岗位,随时准备出发。

六、森林防火领导小组办公室防火期工作职责

1、办公室值班人员实行昼夜值班制度,确保防火期火情通讯联络通畅。

2、认真做好施工区的防火宣传工作,要在重要地段张贴永久性防火宣传标语,防火宣传要形式灵活多样,做到家喻户晓。

3、制定防火期内至少两次检查日程安排,要全面细致。

4、负责组建本项目扑火队并将花名册报业主及监理部。

5、负责制定有关森林防火的各项制度。

6、完成防火指挥部交办的其他任务。

七、火情报告制度

1、各部门及施工人员发现火情必须及时上报,不许拖延时间。

2、准确掌握火情动态,及时上报防火领导小组办公室,为扑火灭火提供可靠信息。

3、详实记录火情发生的经过和原因。

4、火情控制后,继续对火情发生地进行看护,并且随时报告情况。

5、发现火情后要按照《森林火灾事故应急救援预案》行动。

6、火情监控人员实行24小时值班,坚守岗位。

7、如果发现火情没有及时上报而造成严格后果追究责任人的责任。

八、防火公约

1、森林防火是每个公民应尽的义务和责任。

2、人人有防火、打火、检查、被检查的的责任。

3、不得在林区吸烟,不许往车外扔烟头。

4、严禁倒灰带火,杜绝灯、灶、烟等失火。

5、严禁儿童玩火,儿童玩火直接追究监护人责任。

6、严禁野外用火、不准在林区焚烧垃圾。

7、发现火情,及时上报、扑救。

5.森林防火责任制度 篇五

经理部所属各单位:

根据国家《森林防火条例》、《贵州省森林条例》结合本项目地处中亚热带湿润气候并具有明显季节风的特点,为了有效地预防森林火灾发生,保护国家、项目部全体人身和公共财产的安全,确保森林资源安全,特制定本制度。请各单位认真组织学习,严格执行!

一、项目部成立森林防火领导小组

组长:谢念平

副组长:智绪金、杨自刚、王真强

组员:沈武、罗亮、杨辉军、胡一山、李武龙、詹立新、陈钊、王艳

办公室设在项目部安质环保部,电话:***。

二、总体要求

1、项目经理全面组织、领导、负责本项目部的森林防火工作,是项目部森林防火工作的第一责任人。

2、项目部配备森林防火兼职人员,由安质环保部派人兼职,负责与所属各施工点签订责任书,加强对施工人员森林防火的管理等日常工作。

3、森林防火期为每年一月一日至五月三十日。

4、做好各作业队人员的森林防火宣传教育工作,5、组织定期与不定期的安全质量大检查时,同时对森林防火安全进行检查,发现火险隐患要及时进行整改,不留后患。

6、森林防火期内,林区及其附近禁止各作业队人员野外吸烟、取暖、野炊、烧烤食物、燃放烟花爆竹、祭祀烧纸等所有非生产性用火。对本项目施工区内不遵守该条的作业队和个人,项目部森林防火兼职人员负责制止和教育,并根据具体情况给予经济处罚。

7、进行爆破、焊接施工等活动的,须采取严格的防火措施,开辟防火带,做好灭火准备工作。

8、制订处置森林火灾应急预案,建立扑火队伍,做到组织落实并加强训练。

9、对本合同施工区发生的难以控制的森林火灾,要及时向铜仁市万山特区人民政府及其护林防火指挥部报告,不得迟报、瞒报和谎报,并积极配合当地政府全力做好对森林火灾的扑救。

10、建立森林防火领导值班制度,多方防范可能发生的森林火灾。

11、对森林防火安全工作作出贡献者,项目部给予表彰奖励。对违反防火安全规定,玩忽职守,造成后果的,项目部将给予严肃处理。

三、各项管理制度

(一)、森林防火制度

1、人人有防火、扑火、检查和被检查的责任。

2、防火期内,外出人员,必须持有防火通行证或路条。

3、防火期内,野外集体行动人员,严禁吸烟弄火。

4、防火期内,严禁野外用火,不准上坟烧纸、烧茬、烧荒,生产用火必须经县级防火职能部门批准,并做好防范措施。

5、防火期内,野外施工单位,临时性宿舍周围必须采取清理草场或开打防火线,并到当地防火职能部门签定防火合同,预交防火保证金,方可施工。

6、汽车、拖位机等机动车辆进入林区必须安装防火罩,办理车辆通行证,否则不得进入。

7、禁止一切野外用火。

8、四级以上大风严禁野外用火。不得在野外吸烟,严禁倒灰带火和小孩玩火。

9、护林防火人人有责,发现火情迅速报告并采取有效措施积极扑救。

10、凡违反本制度,根据有关规定予以处罚。

(二)、森林防火期值班制度

1、防火期内,带班领导负总责,负责火情的上报即组织人员扑火。

2、值班期间,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值班领导要带领值班干部坚守岗位,认真负责。

3、负责和县防火办的沟通和联系,及时把防火工作中出现的问

题、情况向县防火办进行报告,使县防火办及时掌握防火信息,及时上报防火信息、文件。

4、认真做好交接班记录,值班记录,做到准确详实,认真履行值班手续。

5、值班期间各工作人员不得离岗,确实有事的要各带班领导请假,说明证假理由,批准后方可离岗,对无故缺岗人员由局领导对其进行处罚,对在值班期间由值班人员造成的损失防追究带班领导的责任外,相应工作人员要承担主要责任。

6、防火期内各带班领导及相关人员的手机要24小时开通确保通讯畅通,如因此造成延误火情扑救和其他损失的,相关人员要承担相应责任。

(三)、森林防火联防制度

1、各有关单位人与辖区内和周边地区的工矿、企事业单位组成防火巡逻防、经营性的对重点防火区域进行巡查,发现隐患及时排除。

2、加强野外用火管理,坚决杜绝野外用火。

3、一旦发现火情要及时上报林业防火领导小组,并尽力组织现有力量扑火,协助防火领导小组积极组织人员、车辆进行灭火。

4、广泛开展防火宣传教育活动,从我做起,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

5、组织力量进行经常性的防火大检查,加强防范。

(四)、森林防火检查制度

1、防火责任人要经常性对负责区域进行巡回检查,乱丢烟头、乱到灰等火灾隐患,要及时坚决的制止。

2、经经常性地对负责区域内的痴、呆、傻、精神病患者及小孩进行管控,防止引发火灾。

3、各防火工作人员要不定期对防火区域进行检查,发现火灾隐患及时制定措施消除。

4、积极组织人员对外出车辆进行检查,并对行人进行防止野外用火警造告、宣传。

5、严格火源管理,消除一切火情隐患、避免发生火灾。

6、场领导小组不定期进行防火工作检查,对达不到防火要求和

防火工作不重视的人提出限期改正外还要进行通报批评,直至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五)、防火公约

1、森林防火是每个公民应尽的义务和责任。

2、人人有防火、打火、检查被检查的的责任。

3、防火期内,野外集体行动人员,确需用火必须有专人管理,三人以下一律不得带火种。

4、严防使用农机具、交通车辆引起火灾,机动车辆防火期外出必须安装防火罩,办理防火通行证。

5、不得在野外吸烟,不许往车外扔烟头。

6、严禁倒灰带火,杜绝灯、灶、烟等筒失火。

7、严禁儿童玩火,儿童玩火直接追究监护人一责任。

8、学校、家长要对中、小学生做好防火管护教育工作。

9、严禁野外用火、不准烧茬、烧荒、上坟烧纸。

10、发现火情,及时上报、扑救,报警电话:***6。

6.森林防火责任追究制度 篇六

一、责任追究范围:

镇分管领导为第一责任人,各驻村领导、工作组和各村党支部书记、主任为直接责任人,对森林防火工作和火灾扑救全面负责。镇森林防火指挥部成员单位对所挂钩村森林防火工作负有指导、检查、监督的职责。

各村各单位要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森林防火法规,开展经常性森林防火宣传教育;在重点防火期和高火险期,适时发布戒严令;根据情况定期或不定期召开森林防火工作会议,研究、布置、督促、检查本辖区森林防火工作;签订森林防火责任状,检查生物防火林带建设;制订本辖区森林火灾应急预案;实行24小时值班、领导带班制度,确保通信联络畅通。镇林业站应积极当好镇党委、政府参谋,发挥职能作用,协助各村对森林防火工作落实情况实施监督检查,凡工作不力,要严肃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二、责任追究办法:

在森林防火工作中,对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由镇森林防火指挥

部调查核实,由镇党委、政府通报批评,并追究第一责任人和直接责任人党纪、政纪责任:

1、与农户未签订森林防火责任状、责任制未落实到人,森林防火重点期未召开专门会议,对本辖区的森林防火工作未进行研究、布置、检查,未按标准储备和购置扑火物资的;

2、森林防火宣传教育工作不到位,未制订本辖区扑救森林火灾预案的;

3、高火险期,未发布粘贴森林防火通告或防火戒严令、禁止一切野外用火的;

4、未按规划建造生物防火林带或在林区主要道路两侧及林缘山边未开辟防火线,在进入林区主要道口和林区道口未树立永久性防火警示牌和自然村未张贴宣传标语的;

5、火场信息与指挥信息联络不畅通,森林火灾受害率超过森林防火责任状目标的;

6、对野外火源管理不力,擅自炼山造林、炼山搞生产作业,引发火情热点、森林火灾的。

在森林防火的火灾扑救工作中,有下列情况之一的,追究第一责任人和直接责任人及相关责任人的纪律责任:

1、发生重大森林火灾或过火面积达30亩以上2小时尚未扑灭的;

2、森林火灾发生后隐瞒不报、谎报、拖延报告的;

3、发生森林火灾后,组织老弱病残、孕妇、未成年人上山扑火的;

4、森林防火险期未安排专人值班或值班离岗,未组织护林员进行巡山护林的;

5、未及时组织扑救或者组织指挥不力的,发生森林火灾造成人员伤亡的(重、特大安全事故依照国家规定执行);

6、镇森林防火指挥部成员单位未按镇防火指挥部的安排履行职责,发生森林火灾后,接到通知未及时赶往参与扑救的。

森林派出所、林业站应加大对森林火灾案件的查处力度,做到发生一起,查处一起,并根据案件的性质、情节

和后果依法处理。在查处森林火灾案件中失职、渎职的,将追究有关领导和办案人员的党纪、政纪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有关部门要密切配合,通力合作,对森林火灾案件及肇事者要从严、从快予以惩处。

7.森林防火档案管理制度 篇七

一、档案馆网络系统危机的表现形式

档案信息安全面临的最主要问题是网络的不安全性。由于网络的互联互通及网络系统和软件本身的缺点和漏洞, 使得档案信息网络安全问题成为档案安全管理中的一道题。网络系统不安全性的主要形式表现为:一是病毒入侵。病毒是一些可以自我复制到可执行文件中的代码段。新的拷贝病毒可以在这些被传染的文件执行时被执行。这些病毒可以在一定条件下发作, 有可能删除硬盘上的重要档案信息, 严重破坏计算机系统。二是黑客入侵。黑客首先窃取档案信息系统中网络管理员的用户口令、用户账户等信息, 再以网络管理员的身份通过网络对档案信息系统的有关信息删除、修改, 从而破坏档案信息系统。因此, 网络安全技术已经成为解决档案馆网络安全问题的关键。而防火墙技术是保护网络安全最主要的手段之一。

二、档案馆网络安全管理常用的防火墙技术

防火墙是由软件和硬件设备组合而成的一种装置, 是提供信息安全服务、实现网络和信息安全的基础设施。它位于内部网络和外部网络之间, 并且对两个网络之间的通信进行控制, 通过强制实施统一的安全策略, 防止外部网络用户通过非法手段对内部网络的访问以及管理内部网络用户访问外界网络的权限, 防止对重要信息资源的非法存取和访问, 以达到保护系统安全的目的.目前, 在档案馆网络中最常用的防火墙技术有包过滤技术、代理服务技术、状态检测技术。包过滤技术是指防火墙在网络层中对通过网络的数据包进行选择。依据防火墙事先设定的信息过滤规则进行限制, 通过检查网络数据包中每一个数据包的源地址、目的地址、协议类型、源端口号以及数据包头中的各种标志位等因素来确定是否允许数据包通过。对满足信息过滤规则的数据包允许通过, 其他的数据包则拒绝通过。包过滤技术防火墙不但可以用于禁止外部未经授权的用户对内部网络的访问, 而且可以禁止一些不安全的服务, 具有使用方便、过滤速度快、成本低等优点。代理服务技术实际上是运行在防火墙主机上的专门应用程序或者称为服务器程序, 它位于内部网络和外部网络之间。对于用户来说, 代理服务器是一台直接使用的真正的服务器;对于真正的服务器来说, 代理服务器又是一台客户端。由于代理服务的行为是作用于网络应用层的一个网关, 因此代理服务器也被称为“应用级网关”。代理服务防火墙可以将外部网络和内部网络进行隔离, 外部网络用户只能看到代理服务器而看不到任何内部网络资源。由于外部网络用户和内部网络用户之间没有进行直接的连接通信, 从而达到了保护内部网络安全的目的。状态检测技术是在传统包过滤技术的基础上发展起来的新一代的防火墙技术。状态检测技术采用的是会话连接的状态检测, 将属于同一连接的所有状态包看成一个整体的数据流, 组成动态连接状态表, 不仅可以对数据包进行简单的包过滤, 还可以识别状态表中的各个连接状态, 检测此次会话连接的每个数据包是否符合此次会话的状态。状态检测防火墙保持了传统包过滤防火墙的优点, 摒弃了传统的包过滤防火墙只检查通过网络的数据包, 而忽略了数据包状态。这种防火墙不但具有良好的扩展性, 安全性也有了大幅度的提升。

三、档案馆网络防火墙的选购

选购防火墙需要考虑的因素很多, 档案馆要根据自身网络的特点和安全需要选择最适合的防火墙。重点考虑以下几个方面:

1. 安装与设置。

应尽量选购一些安装和设置起来比较简单和方便的防火墙。如果防火墙的安装和配置比较麻烦, 就会给档案工作人员日后的维护带来很多的不便, 从而增加档案工作人员的工作难度。

2. 管理和培训。

在购买防火墙的时候, 不能只计算防火墙的购买成本, 还要考虑防火墙购买以后的管理以及对人员的培训。一个好的防火墙公司必须要提供良好的售后服务, 对档案工作人员进行培训, 并及时解决档案工作人员在使用中遇到的技术问题。

3. 扩展性和兼容性。

一款好的防火墙一定要具有可扩展性, 以适应网络规模和安全策略的变化。由于网络技术的不断发展和黑客攻击手段的变化, 防火墙必须不断升级, 才能更加有效地抵御黑客的攻击。防火墙必须具有良好的兼容性, 它的加入应以不影响档案管理的业务软件为前提, 以免与档案管理业务软件提供的服务产生冲突。

参考文献

[1].步山岳.张有东.计算机信息安全技术[M].北京:高等教育出版社, 2005

[2].张红旗.王鲁.北京:高等教育出版社[M], 2008

[3].陈懋.高校校园网络建设中防火墙技术的应用[J].福建教育学院学报, 2010.1

8.森林防火档案管理制度 篇八

关键词:森林资源 监督管理 可持续经营

一、全国第六次森林资源清查统计结果

森林资源是一个复杂的生态系统,指一个国家或地区森林、林木的数量和质量,林地面积、依托森林、林木、林地生存的野生动物、植物和微生物的数量和种类的总称。据全国第六次森林资源清查统计,森林面积增加1596.83公顷,森林覆盖率由16.55%增加到18.21%,增加了1.66个百分点,继续出现长大于消的趋势。森林蓄积量净增8.89亿立方米,年均净增1.78亿立方米。林分每公顷株数增加了72株,蓄积量增加了2.59立方米,林木平均生长速度加快。阔叶林和针阔混交林面积比例增加了3个百分点。龄组结构、树种结构发生可喜变化。

但从清查结果看,森林资源保护和发展的问题依然十分突出。一是总量不足:我国森林覆盖率仅相当于世界平均水平的61.52%,居世界第130位。人均森林面积0.132公顷,不到世界平均水平繁荣1/4,居世界第134位。人均森林蓄积量9.421立方米,不到世界平均水平的1/6,居世界第122位。二是分布不均:东部地区森林覆盖率为34.27%。中部地区为27.12%,西部地区只有12.54%,而占国土面积32.19%的西北5省(区)森林覆盖率只有5.86%。三是质量不高:全国林分平均每公顷蓄积量只有84.73立方米,相当于世界平均水平的84.86%,居世界第84位。林分平均胸径只有13.8厘米,林木龄组结果不尽合理。人工林经营水平不高,树种单一现象还比较严重。四是林地流失依然严峻:清查间隔期内有1010.68万公顷林地被改变用途或征占改变为非林业用地,全国有林地转变为非林地面积达369.69万公顷,年均达73.94万公顷。五是林木过量采伐仍相当严重:一方面可采资源严重不足,另一方面超限额采伐问题依然十分严重,全国年均超限额采伐量达7554.21万立方米。

二、透析森林资源管理体制中的制约因素

公布的数据表明,我国森林资源状况呈出现总量持续增长、质量不断提高、结构渐趋合理的良好态势。从总体上说,我国生态状况已进入治理与破坏相持的关键阶段,这是一个对峙更加激烈、拉锯更加显著、任务更加艰巨的阶段。在这样一个特殊的历史时期,认清森林资源面临的形势,透析森林资源管理体制中的制约因素将具有重大意义。

1、在森林资源管理上,我们不可回避执行不坚决、不能抓住主要矛盾和矛盾的主要方面等现象。很多时候我们好象是做了大量的工作,但更多是以木材生产经营管理为主的服务性参与。纵观我国五十多年的林业发展历程,从计划经济年代的无度采伐、“文革”期间的超产、现实中所形成的木材售价竞疮新高现象等都是管理体制“惹的祸”在实际工作中、森林的采伐利用經营管理和森林资源培育、保护的管理与监督,在某国有森工企业内部属截然不同的两种理念。前者是木材生产上的经营性管理,是有形的,追求的是即得利益。好材卖好价,多采多赚钱。而后者则不同,追求的是森林自然恢复的能力和生态效益上的最佳化,是无形的。把两个不同理念的矛盾交叉行为人为的硬性捏在一起,让一个人去管和执行或照办,决不是用“觉悟”能实现的。需要的是分管和制约,否则,在利用中保护、在保护中利用将永远是一个空洞的口号。

2、森林资源的管理机构和部门还没有真正的发挥应有作用。当前,还有一些森林资源处、林政处、质检处、调查设计队和森林保护部门等,被作为一种上行下效的部门而设置在企业内部,隶属于企业中的科部室,“吃的是一锅饭,睡的是一铺炕,喊着相同的口号,干着彼此不分的工作”。不利于发挥作用,执法也难于到位,随着企业的缩编、瘦身,从事资源管理工作的部门和人员已愈加显得势单力薄。

3、伐区管理的检查验收还存在许多无奈。伐区管理的检查验收不同于其他行业以终端产品为对象。其他行业终端产品不合格可以不出厂,质量差可以返工重来。在实际工作中,伐区作业质量的好坏,在其采伐、集采过程中就已形成,而检查验收所体现的结果只是一种无奈的认可。通报、批评、下不为例也只是检查验收中的一种公事。不该采的采了就无法挽回的(这类木材恰是市场最为赚钱的),而能够进行返工的项目无非是应伐木未伐而再伐、清理不净而在清,导致的是二次破坏所造成的剩余物增加、幼树幼苗的损伤。

4、从事森林资源监督工作的机构还无法肩负起森林资源管理上的更高层次的监督工作。上级派驻各森工企业局的专员办事处以及各森工局派驻基层林场的资源监督站硬件条件虽然有所改善,但这一机构的工资仍由企业局支付,人员的调配仍由企业掌管,福利仍在“讨要”之中,遇有大事仍需沟通、协调、甚至于请示,但欲禁不忍的工作局面始终束缚着工作的正常开展。

5、森林资源管理上的规程、规定还没有得到有效的监督执行。如《森林法》、《森林法实施细则》、《森林采伐更新规程》等,经五十多年实践,这些规定已达到了日臻完善的程度,只是在其运作当中,有时还得不到有效的监督执行,而且,一旦涉及到国家的任务、企业内部的利益关系时,有时还有措不施、有措难施。

三、新形势下森林资源管理监督工作的基本措施

事实上,没有森林资源就没有林业,解决森林资源的管理问题,关系到森林可持续、关系到长久的“吃饭”、关系到其他任何一项林业改革工作的成败。新形势下,做好森林资源监督管理工作,必须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林权管理为核心、利用管理为重点、综合监测为基础、监督执法为保障,坚持依法治林,科技兴林,深化改革,创新机制,突破重点,狠抓落实

1、大力推进森林资源可持续经营。制定《编制森林资源可持续经营方案纲要》,启动编制和实施森林经营方案的试点工作,逐步把林木采伐指标管理转移到推进森林资源可持续经营方案的编制和监督实施上来。采取有效措施,有计划、有步骤地推动各地开展森林资源二类调查工作,为编制森林经营方案打牢基础。进一步抓好农田保护林、森林可持续经营实验示范等改革试点工作,认真总结试点成果,出台《森林采伐更新管理办法》,规范不同林种、不同区域的经营方式。

2、依法严格保护和管理森林资源。制定出台《落实国务院批准的“十一五”期间年森林采伐限额的分解和实施意见》等相关配套措施,加大采伐限额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力度,确保采伐限额的严格执行。进一步强化林木采伐的源头管理,严格执行林木凭证采伐和伐区设计、拨交、验收制度。坚持木材凭证运输和木材经营加工审批制度,制定出台《木材运输监督检查办法》和《加强木材经营加工监督管理的意见》。

3、强化林地保护管理。进一步加强征用占用林地管理,实行征占用林地年度总量控制,推进建立林地用途管理制度;逐步建立专家评审制度和林业部门预审制度;积极推行占用林地公示制,提高征用占用林地审核审批率。开展打击毁林开荒等破坏林地违法犯罪行为的专项行动。

4、积极推动森林资源与生态状况综合监测体系建设。按照第七次全国森林资源清查技术规定和实施方案的要求,抓好全国森林资源管理信息系统试点和全国森林资源和生态状况综合监测体系建设工作,整合现有监测资源,不断提高我国森林资源信息管理的现代化水平。

5、加强森林资源监督工作。出台《森林资源监督办法》,进一步严格规范监督行为,把监督工作全面纳入制度化、规范化、法制化轨道。积极理顺重点国有林区森工企业监督机构的管理体制;积极引导、支持有条件的重点省区逐级派驻森林资源监督机构,逐步健全森林资源监督体系。建立健全重大林业生态破坏事故应急体系网络,积极推进重大林业生态破坏事故应急体系建设工作。

6、扎实抓好年度各项核查、检查。开展重点公益林管护核查,完成天保区新增人工林的核定,客观评价各地重点公益林管护状况;认真组织森林采伐管理情况监督检查,督促采伐限额制度落实到实处;组织全国征占用林地检查,突出检查植被恢复费征收使用情况等。各项核查检查要加强工作质量和廉政纪律的监督管理,确保核查工作廉洁、高效、高质的完成。

9.镇森林防火工作制度 篇九

为加强我镇森林防火工作,有效的防止森林火灾的发生,保护好现有的森林资源,做到“群众广泛参与,社会积极支持、部门齐抓共管、政府全面负责”的森林防火制度。结合我镇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一、明确森林防火总体目标

各村、各有关单位要认真贯彻执行森林防火“预防为主、积极消灭”的方针,切实做好辖区内森林防火工作,确保森林火灾受害率不突破市下达的控制指标,做到无发生重大以上的森林火灾,无发生人员伤亡事故,无发生山火烧毁民房的森林防火工作总体目标。

二、森林防火期

根据我镇情况,森林防火期从当年1月1日至6月30日为止。其中2月1日至5月30日为森林高火险期,其中:春节、清明节及高温干旱时段确定为森林防火戒严期。

三、森林防火责任

1、森林防火工作实行各级人民政府行政领导负责制和林业岗位职能负责制。各村的村主任是本村的第一防火责任人。

2、防火第一责任人的职责。(1)贯彻执行国家和地方森林防火工作的法律、法规及方针、政策。(2)组织开展森林防火的宣传教育工作,制定本辖区的森林防火措施,组织群众预防森林火灾。(3)组织开展森林防火安全检查,及时消除火灾隐患。(4)掌握火情动态,制定森林扑火预案,组织指挥扑救森林火灾。(5)配合森林公安机关调查处理森林火灾案件。

3、镇林业单位承担组织、协调、指导、监督全镇森林防火工作的责任及全镇的森林防火指挥部工作;负责制定全镇森林防火基础设施建设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全镇森林扑火专业队伍和护林员的组织、管理和培训;组织森林防火科学研究,推广森科防火先进技术;组织开展安全检查和宣传教育,消除火灾隐患;保障森林火灾扑救工具和器材的供应调配;侦破和查处森林火灾案件。

四、强化森林火灾预防措施

1、开展经常性森林防火宣传活动。各村、镇林业单位及镇森防办要认真制定《森林防火预案》,在春季和冬季森林防火期内个组织一次森林防火宣传月活动,镇林单位及镇森防办在宣传上要采取各种方式进行宣传,在森林防火期内利用宣传车到各村、集市巡回宣传《森林法》、《森林防火条例》及镇政府有关防火通告,印发有关防、扑火知识到各村,并张贴省、市、县有关森林防火公告,在各村社刷写森林防火标语。各村要利用宣传车到集市、村社进行宣传有关林业法规、法律及方针、政策,发放镇政府森林防火公告及有关宣传资料到农户手中。各成员单位及有关帮扶单位分别到各自责任区开展宣传活动。各旅游景区和重点林区要制作醒目的宣传牌、宣传标语或者对宣传设施进行一次刷新,进入林区的主要路口要设置或补齐森林防火固定标志,刷新森林防火标语。新闻、宣传部门要利用广播、电视等宣传媒体,开辟森林防火专题节目和栏目,播放森林防火公益广告。加大对火灾肇事者的处罚案件和典型火灾案宣传报道力度,对重大火灾事故及时公开曝光。教育部门要加强中小学生、职业教育学校学生等防火安全教育,在防火期间每月至少要上一课时的防火宣传课。

2、建立联防机制。在相邻的村、村组、农户之间层层建立防火联防机制,加强毗邻交界处的森林火灾预防工作,划定联防区域,明确联防责任,制定联防制度和措施,一旦发生山火,不论是谁的区域,都要共同积极组织扑救。

3、加强队伍建设。组建护林护火网络和扑火网络队伍,镇级层面组建20人的半专业扑火队,每村组建10人义务扑火队,镇专业扑火队由XX镇消防救援中队负责组建,各村扑火队由村委会负责组建。同时,要加大对扑火队伍的培训力度,组织扑火队员学习防火扑火知识和安全避险知识,提高防火队员的科学扑救能力。

4、确保防火基础设施建设和经费落实。镇、村两级财政要把森林火灾预防和扑救经费纳入财政预算,镇及各村要加大对森林防火工作资金、物质和劳力投入,配备好防火器材,力所能及地改善防火条件,确保防火工作实际需要。

5、进入森林防火期内,各村、成员责任单位要落实专人设卡和巡查,严防火种上山,特别是重点林区。

6、各村主要领导、镇林业单位及成员单位要加大对森林防火工作的督促检查和指导。

7、镇森林防火指挥部要不定期的组织开展森林防火安全检查,及时消除火灾隐患。

五、防火扑火预案

1、各级防火指挥部均要制定防火预案。内容包括:本辖区的基本情况、指挥部成员名单及分工、护林员的分布情况及职责、扑火队人员组成及发生山火后的扑救指挥程序、通讯情况及联络方式等。

2、各村的防火扑火预案于下一个防火前上报镇森防办。

3、各级森科防火指挥部要严格按照扑火预案落实各项防火工作。镇森防办将对扑火预案的制度情况进行检查,并将检查情况与防火的考核评比挂钩。

六、防火值班

1、进入森林防火期,各村、镇林业单位及镇森防办必须实行24小时值班核领导带班制度。各成员单位及帮扶单位领导应保证24小时开机,保证信息畅通。

2、公示带班人员、时间、责任,将值班表报镇森防办备案。

3、值班人员应熟悉本地区的防火情况,能够熟悉使用通讯设备,保证信息上传下达畅通。

4、值班期间不准脱岗、不准饮酒、不准搞娱乐活动,按规定做好值班记录。同时,要对本辖区值班情况进行不定期的抽查,避免脱岗、漏岗现象的发生。

5、遇有火情要及时向森防办报告。

6、备有防火专用值班车,随时准备应付突发火情。

七、森林防火巡护管理

1、建立镇?、村两级护林防护网络,加强对全镇森林资源的管护工作。

2、村级按照村民小组的情况毎组不低于1名的标准,配备兼职护林员。

3、护林员的职责是:巡护山林。管理好野外用火,及时制止火种上山和报告火情,协助森林公安查处火灾案件,负责责任区内的防火隔离带清理,承包山地防火隔离带由业主负责,护林员督查,并向村政府、村级组织汇报,各村政府负责落实。

4、镇林业单位负责对全镇防火隔离带的清理进行检查验收。

5、防火戒严期,各村应设卡并派专人在岗检查,根据森林防火的实际需要配足护林员。

八、加强野外用火管理

1、在森林防火期内,在林区及林区的边缘禁止一切野外用火。

2、各村要对林中空地及林区边缘田、地进行登记造册,做好动员工作,签订责任书,严禁烧灰积肥、烧田土坎。

3、在防火戒严期内及高火险天气,各村森林消防巡逻队及护林员要加强巡逻检查,及时发现事故苗头,消除火灾隐患,做到戒烟就查,见火就罚,违法就抓。在火灾多发区、重点林区路口、主要交通道两旁的林区设置防火检查站,检查站人员有权对林区车辆和人员进行防火检查,有权扣留不准携带的火种和易燃物品。

4、各村、各组要做好智障人员的管理,并做好登记造册,逐人落实监护人和监控措施,防止发生意外。

5、防火期内确需生产用火,必须经过林业部门批准,经批准后,由专人负责,远离林区边缘,开好防火隔离带,准备好扑火工具,有组织地在三级风以下的天气用火,严防失火。

九、火情检测及火灾报告

1、火情检测及火灾报告主体是镇、村两级护林员及主管单位。其他单位和个人也有报告火情的责任。

2、发生火情要立即将火情发生或发现的时间、地点、地被物的状况、火势的大小、蔓延方向及扑救情况报告镇森防办。

3、镇、村要立即组织扑火队伍开展扑火。

4、保护好起火点,发现可疑人员,应于截流并主动协助森林公安破案。

5、对重、特大森林火灾及有特别重大森林火灾影响的森林火灾事故的火情发展趋势、人身伤亡和经济损失等信息,由镇森防办核实后交由镇森林防火指挥部副指挥长以上领导签署意见后方可上报及发布。

6、各村发生火灾后,应立即报告镇党委、镇政府及镇森防办,不得越级上报。每月25日前各村必须向镇森防办统计上报该村发生的森林火灾。

7、镇森防办、防火值班电话:028-23260115、对于及时报告火情,挽回重大损失的,镇森林防火指挥部给予表彰和奖励。

十、扑火指挥调度

1、村区域内的林区发生火灾后,应立即成立前线扑火指挥部,火场指挥由所在的村的负责人或村森防办指挥部指挥长担任。

2、发生在各村交界处的森林火灾,任何一方发现火情的,应及时通知屁毗邻村,应立前线指挥部,镇林业主管部门主要负责人第一时间内必须亲临现场进行指挥。

3、森林时间燃烧超过2小时或受灾森林面积5公顷以上且继续蔓延的森林火灾,镇林业主管部门主要负责人第一时间必须到现场指挥扑火,包片成员单位积极到现场给予援助,组织人员或经费支持工作。超过6小时忍没扑灭火灾或发生受害森林面积10公顷以上或可能酿成重大火灾副指挥长必须靠前亲自指挥扑救,超过12小时,镇森林防火指挥部指挥长必须靠前指挥,也可指定专人担任火场指挥。需要镇级专业队援助时,由现场最高指挥长统一调度指挥。

4、火场指挥根据火场地形、森林类别、风力、温度等因素,正确判断扑火人员到岗、物质到位情况,不得因指挥不当引起人员伤亡事故。火场指挥做出的增员人员,交通运输和物质调运的决定,有关单位必须执行,不得有误。

5、指挥长在指挥扑火的同时,及时安排追截火灾肇事者或嫌疑人员,进行调查取证。

6、镇专业扑火队应服从镇政府和镇森林防火指挥部调度,接到火情报告后,立即开扑火场参加扑火工作,服从前线指挥部指挥。

7、火场明火扑灭后,要安排足够人员看护火场,防止死灰复燃。

8、严禁老人,不满16周岁以下儿童、残疾人、孕妇进入火场。

十一、防火设施物质管理

1、镇防火指挥部应要有充足的防火物质,明确管理物质责任人。

2、防火设施设备进行分类造册登记,一个防火清理一次,掌握增减情况,并及时进行补充更新。

3、每个村应配备10把以上二号扑火工具。村主任、分管村主任、林业单位站长及专职护林员在有条件的情况下都要配备手机对讲机。

4、防火物质必须保证性能良好,随时能用,并做好防潮、防虫、防雨的工作。

5、遇到重大火情,全镇防火物质统一调动使用。

十二、后勤保障

镇林业部门要组织保障扑火所需机具物质的需要。镇属其它部门要做好粮食、食品、衣物、等救灾物质的调配和供应;后勤部门要为运送扑火人员、救援物质和灾民等优先提供运输工具,确保交通畅通;卫生院要做好医疗队伍组织、医疗物质储备、调度等工作,组织医疗队赶扑火场做好医疗救治工作。

十三、培训演练

镇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每年不少于一次要有计划地组织扑火指挥员、扑火队员以及村社护林员、群众进行扑火指挥、扑火及战术和安全知识的培训,加强实战技术的培训,加强实战训练和扑火演习,提高扑火队的综合素质和扑火作战能力,普及避火安全知识。

十四、整合资源、合力推进森林防火工作

建立镇级领导、森林防火成员单位联系帮扶村森林防火责任制度,镇级领导督导检查所联系的村森林防火防患措施,并督促联系村的部门帮助解决森林防火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困难,抓好森林防火工作的落实。

各成员单位要认真按照森林防火指挥部及其成员单位的职责认真履行职责,每年春季和冬季森林防火期内要在责任区内组织开展森林防火安全检查和戒严期内设卡检查,对检查结果进行通报,并督促落实整改,消除火险隐患。

成员单位和帮扶单位在森林防火期内,需经常深入责任区督促检查,并帮助解决实际问题,在防火戒严期和高火险天气,各单位须派人到责任区参加巡逻设卡,不能派人巡查的单位,可出资聘请当地人员巡查。

联系村发生火灾后,各单位在接到命令后,立即奔扑现场参加扑火,做到“打早、打小、打了”的原则。若单位不能及时参加扑救,可出资给各村作为请人扑火及扑火人员生活补助费用。

十五、森防火灾案件查处

1、森林火灾发生后,所在村、林业单位及护林员应当及时查明起火原因。

2、发生火情后,当地公安派出所及林业部门应立即赶赴现场,查明起火原因、起火地点、查清肇事者,及时调查取证立案查处。

3、镇林业部门成立火灾损失专业调查组,主要调查火灾失火面积、森林受害面积,林木损失等。每次火灾发生后,专业调查组应到实地调查,写出书面报告,报镇森防办。

4、发生重大火灾后,镇森林防火指挥部应迅速组织镇安全、林业等部门成立联合调查组对案件进行调查。

5、加大打击力度,森林火灾案件应从快、从严处理,并及时曝光,起到警示教育的目的,减少火灾发生。

十六、森林防火责任追责

1、严格执行森林防火行政领导负责制。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按有关规定追究第一责任人行政责任:

(1)在森林防火工作中,未落实各项责任制及防火扑火措施,在本辖区内每月发生2起以上火灾的或森林火灾受害率超过责任指标的。

(2)在森林防火期内,未设卡、隐瞒火情、值班不到岗或贻误扑火战机,造成森林受害面积15亩以上灾害的。

(3)发生森林火情,组织指挥不得力、不到位’造成森林受害面积15亩以上灾害的。

或有人受伤,给国家、集体、人民生命财产安全造成严重损失的。

各帮扶单位帮扶不到位,在该责任区内发生一般森林受害面积15亩以上灾害的。

各单位、各部门在接到镇?政府或镇?森防指挥部电话后,不及时组织单位应急专业队到达指定地点参加扑救森林火灾的。

3、其他情况的追究:按《国家公务员法》及《森林防火行政责任追究制度》规定执行。

10.森林防火管理与应急预案制定 篇十

1总则

1.1编制目的。为贯彻落实“预防为主、积极消灭”的森林防火工作方针,有效预防和控制森林火灾,确保在处置重、特大森林火灾时准备充分、决策科学、反应迅速、措施得力,把损失降到最低程度,维护我市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和国土生态安全,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管理方案。

1.2工作原则。坚持统一领导、分级负责的原则;坚持以人为本、安全第一的原则;坚持密切协作、快速反应的原则;坚持预防为主、预防应急相结合的原则。

1.3编制依据。本管理方案编制依据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森林防火条例》、《**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办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国务院关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规定》、《省森林防火责任追究办法》、《**省森林火灾应急管理方案》、《市人民政府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管理方案》和《**市森林火灾应急管理方案》等。

1.4适用范围。发生下列森林火灾时,可启动本管理方案:

(1)受害森林面积30公顷以上的森林火灾;

(2)威胁居民地、重要设施和林场或者位于乡(镇、区)交界地区,危险性较大的森林火灾;

(3)连续燃烧6小时没有得到控制的森林火灾;

(4)发生在森林公园、风景名胜区、旅游区、天然林区及其它重点林区,受害森林面积20公顷以上的森林火灾;

(5)造成人员伤亡事故,以及其它造成重大影响和财产损失的森林火灾。

2组织指挥机构及职责

2.1市护林防火指挥部及其办事机构的组成与职责

我市成立以市长为指挥长,市委、市政府分管领导、市武装部部长为副指挥长,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市公安局、市林业局、市发展改革委、市监察局、市安全监管局、市教育局、市财政局、市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市司法局、市气象局、市交通局、市民政局、市商务局、市卫生局、市广电局、市农业局、市文化旅游局、市联通公司、市移动公司等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市护林防火指挥部。市护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设在市林业局。

市护林防火指挥部主要职责:贯彻落实上级森林防火工作的法律、法规和上级森林防火指挥部的指示、决定和工作部署;制订和修订市森林火灾应急管理方案;宣布启动或结束本应急管理方案;组织、指挥应急处置工作,决定成立前线指挥部,协调、解决应急处置中遇到的资金、物资、交通等问题;审查批准指挥部办公室或专家组提交的工作报告或评估报告;承担**市护林防火指挥部安排的其它应急工作。

市护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主要职责:及时掌握、分析重、特大森林火灾发生信息,并提出处理建议报市护林防火指挥部;贯彻落实市护林防火指挥部指示和工作部署,组织协调森林火灾预防和应急处置工作;指导并监督检查有关乡(镇、区)和单位开展应急处置工作,协调解决应急处置中出现的有关问题;指导应急扑火专业队伍建设和人员培训;落实市森林火灾应急管理方案的编制修订和组织演练工作;向**市政府护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市护林防火指挥部成员单位报告、通报森林火灾发生情况及应急处置工作有关情况;根据市护林防火指挥部授权发布有关信息等。

2.2森林火灾扑救前线指挥部及其各工作组的职责。根据森林火灾扑救需要,市护林防火指挥部临时成立前线指挥部,主要职责是迅速落实市护林防火指挥部关于森林火灾扑救的各项部署,现场统一组织指挥火灾的处置和扑救。各工作组组成和主要职责:

综合调度组:全面掌握并及时报告火情信息、火场天气状况和扑救情况;协调组织各部门落实扑火力量调动、物资调配、通信联络、火场监测、火灾案件查处等具体处置措施。

后勤保障组:做好火灾处置扑救中的食品、饮水、燃油、电力、被褥等物资供应和通讯联络工作;协调相关部门快速运输扑火人员、扑火设备及救援物资、药品等。

医疗救护组:协调有关部门和单位做好火灾处置扑救中的医疗救护以及灾后卫生防疫等工作。

宣传报道组:按照上级对森林火灾宣传报道的有关规定,根据火灾扑救工作需要,确定火灾扑救新闻发言人,适时发布火情信息,组织好宣传报道工作。

专家咨询组:负责扑火环境、火情分析,并对火灾态势进行科学评估,提出火灾扑救方案;根据市护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授权,开展火灾调查、火灾损失评估,做好处置扑救绩效评价。

现场督导组:深入火场一线,对各部门、各单位和有关人员在火灾扑救中的职责履行情况实施跟踪监督检查,及时将有关情况报告前线指挥部和市护林防火指挥部。

2.3市护林防火指挥部成员单位及其职责:

市武装部:根据火灾扑救需要,组织驻**部队、人武部和广大民兵、预备役人员投入火灾扑救工作。

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负责组织召开森林防火会议及火灾扑救中的紧急会议,审核上报**市的有关资料和文件。

市公安局:负责组织公安机关搞好灾区治安管理和安全保卫工作,维持火场治安秩序,做好受灾群众的疏散和安全管理工作,及时查处森林火灾肇事者;必要时协调市公安消防大队参与灭火。

市林业局:负责指导森林公园、国有林场等国家所有的林地森林火灾预防和森林火灾扑救工作,监督检查各有关乡(镇、区)和林区各单位森林防火和森林火灾扑救工作,组织实施森林火灾应急管理方案演练,履行市护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职责。

市发展改革委:负责涉及市森林防火和森林火灾扑救和基础建设项目审批,并将其纳入基本建设计划;协调应急物资的储存、调拨和紧急供应工作。

市监察局:负责对不落实地方政府行政首长负责制、市护林防火指挥部成员单位责任制和在火灾扑救中有失职渎职行为的单位和个人实施责任追究。

市安全监管局:配合有关部门做好火灾成因及火灾案件的调查处理工作。

市教育局:负责做好学校师生预防和扑救森林火灾的安全教育和管理工作。

市财政局:负责筹措解决森林火灾扑救工作经费,将森林防火基础设施、扑火队伍装备、扑火物资储备(供应)以及灾后重建等所需资金列入同级财政预算。

市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负责参与对各部门、各单位人员火灾扑救职责履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奖励火灾扑救有功人员。

市司法局:负责配合有关部门做好火灾案件的调查处理。

市气象局:负责加强中长期天气预报,建立森林火险形势会商机制;及时提供火情监测信息,随时掌握和提供火场及周边天气情况;必要时制定人工影响天气方案,适时实施人工增雨作业。

市交通局:负责修建通往灾区临时公路和运输扑救物资、人员,配合市公安部门做好交通管制工作。

市民政局:负责灾民安置与社会救济和灾后重建工作,按规定做好扑火伤亡人员的抚恤事宜;教育和引导公民文明祭祀,做好陵园、公墓和坟地的火源管理工作,协助做好痴呆等智障人员的用火安全管理。

市商务局:负责组织火灾扑救生活必需品的应急供应。

市卫生局:负责组织医务人员赶赴火场实施现场医疗救护,做好灾区卫生防疫;遇有大批重危伤员时,组织、协调现场急救和转诊救治工作。

市广电局:通过播放森林防火公益广告等形式开展森林防火安全教育;遇到三级以上火险天气时,在市电视台、广播电台播报火险等级预报。

市农业局:负责协调做好农村居民、牲畜和农业生产物资的疏散与转移工作,搞好灾后农业生产。

市文化旅游局:负责组织指导旅游区和旅行社开展森林防火安全知识教育,将森林防火安全知识纳入导游提示游客内容;发生森林火灾时,督促旅游区组织人员疏散。

市联通公司、移动公司:负责组织通信联络,确保火灾现场的通信网络畅通。

3预防和应急准备

3.1加强森林防火宣传教育,提高公民森林防火意识。

3.1.1各乡(镇、区)要按照“政府主导、媒体联动、教育渗透、全民参与”的要求,突出宣传重点,丰富宣传形式,拓宽宣传渠道,扩大宣传教育覆盖面。

3.1.2建立全方位、社会化的森林防火宣传教育网络体系。强化市、乡(镇、区)两级护林防火指挥部的宣传教育职能,协调广电、教育、文化旅游等部门及村民委员会组成宣传教育网络。从各个层面开展森林防火宣传教育活动,构建全方位、社会化的森林防火宣传教育格局。

3.1.3深入开展“进林区、进村宅、进单位、进学校、进风景旅游区”的森林防火宣传教育活动;结合普法教育,组织开展森林防火法律、法规的教育培训;充分利用每年11月份的“森林防火宣传月”,集中开展多种形式的森林防火科普知识、森林火灾扑救和安全避险知识教育,开展先进典型宣传和森林火灾警示教育。

3.2有关乡(镇、区)、山张林场和虎头山森林公园应当组织实施下列森林防火设施建设:

(1)建设火险预警、火情监测瞭望设施;

(2)在林内、林缘以及村庄、工矿企业、仓库、学校、部队营房、重要设施、名胜古迹和革命纪念地等周围,建设蓄水池、开设防火隔离带或者营造防火林带,设置醒目的森林防火宣传标识;

(3)配备森林防火交通运输车辆、森林防火物资和通信器材等;

(4)修筑森林防火道路;

(5)建立森林防火指挥调度和信息处置系统等。

3.3林区的机关、企业事业单位以及农村集体经济组织、非公有制林业经营者要建立相应的森林防火组织,负责本系统、本单位范围内的森林防火工作。建立森林防火责任制,确定森林防火责任人和责任区,配备相应的森林防火设施装备。

3.4市护林防火指挥部各成员单位和有关乡(镇、区)护林防火指挥部应当开展森林火灾隐患排查,及时采取措施消除隐患。

3.5森林火灾扑救工作坚持以专业队伍为主,专业队伍与发动群众相结合的原则。有关乡(镇、区)负责本辖区各类森林消防队伍的建设、监督和管理。国有山张林场要建立专业森林消防队,沿山乡(镇、区)要建立森林消防突击队和民兵应急分队,沿山各村和包山大户要建立群众扑火队。加强后备扑火力量准备,保证有足够的扑火力量。

3.6完善森林防火物资储备的监管、储备、调拨和更新管理体系,确保扑救重、特大森林火灾的物资准备需要。市、乡(镇、区)护林防火指挥部根据各自辖区的森林防火任务,储备与之相适应的森林防火物资。

3.7各乡(镇、区)要按照《国家突发事件财政应急保障管理方案》的要求,保证扑救森林火灾所需的应急准备和救援工作资金。

3.8各乡(镇、区)、各林场及火场要建立森林防火通信网络和火场应急通信保障体系,配备与扑火需要相适应的通信设备。要充分利用现代通信手段,发挥社会基础设施的作用,为扑火指挥决策提供信息支持。

3.9市气象部门要为扑火工作提供火场气象服务,包括火场天气实况、天气预报、高火险预报、人工增雨等。市护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要建立森林防火专家信息库,汇集各个领域能够为森林防火提供技术支持的专家学者信息,为森林防扑火工作提供技术智力支持。

3.10市、乡(镇、区)护林防火指挥机构要加强岗位技术培训,组织实战训练和扑火演练,不断提高扑火队伍的综合素质和扑火作战能力。加强专业(半专业)森林消防队、乡(镇、区)森林消防突击队、民兵应急分队和群众扑火队的联合培训、联合演练,提高合作应急、协同应急的能力。

4监测与预警

4.1森林防火常规信息的监测与收集。

4.1.1市护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要建立健全森林火灾常规信息监测和收集体系。切实加强对可能影响森林火灾发生、发展和应急处置的常规信息的监测和收集工作。

4.1.2市护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要建立森林火灾常规信息数据库,各有关部门要无偿提供有关数据和信息,支持、配合常规信息数据库的建设。常规信息数据库内容包括:

(1)区域内森林资源的种类、数量及分布;主要危险源的种类、数量及分布。

(2)区域内重点防护林、天然次生林及森林公园、风景旅游区的面积及分布;林区重要基础设施、居民点、学校的数量及分布;林区人口数量、结构及分布。

(3)林区地形地貌、交通和基础设施情况;季节性的风向、风速、气温、雨量等气象信息。

(4)森林扑火力量的组成、分布,森林消防物资的种类、数量、特性和分布,上级护林防火指挥部和相邻地区可用的火灾处置应急物资。

(5)可能影响火灾扑救的不利因素。

4.2森林火险预测预报。在重点防火期,市气象部门要分析森林火险形势,向市护林防火指挥部报送火险趋势报告,并制作全市24小时森林火险天气预报,全天不间断通过电视台向全市发布;冬春高火险季节,市广电局要在市电视台天气预报等栏目中向全市发布森林火险等级预报和预警警报;重、特大森林火灾发生后,市气象部门要全面监测火场天气实况,提供火场天气形势预报。

4.3森林火险天气等级。依据国家有关规定,森林火险天气等级分为五级:

一级:没有危险,林内可燃物不能燃烧;

二级:低度危险,林内可燃物难以燃烧;

三级:中度危险,林内可燃物较易燃烧;

四级:高度危险,林内可燃物容易燃烧;

五级:极度危险,林内可燃物极易燃烧。

4.4预警标志设置、预警公告发布及防范措施。

一级和二级火险天气,可不设标志。

三级火险天气,林区悬挂淡绿旗预警标志。市气象部门及时向市政府和市护林防火指挥部报告天气信息,市、乡(镇、区)护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严格昼夜值班制度;各监控站(点)、防火瞭望台、检查站和护林员加强林火监测和巡护,扑火队伍做好扑火准备。

四级火险天气,林区悬挂黄旗预警标志。除三级防火措施外,市电台、电视台要公开发布森林火险天气预报;市、乡(镇、区)护林防火指挥部主要领导要值班、带班,检查落实防范措施;停止野外生产生活用火;风景旅游区等重点区段要层层设岗,严防死守。

五级火险天气,林区悬挂红旗预警标志。除四级防火措施外,市电台、电视台要公开发布高火险天气警报,当高火险等级面积指数(高火险等级出现的范围占所在林区的面积比例)超过50%时要发布森林火险天气紧急警报。同时,经市政府批准,以市政府名义向全市或有关地区发布预警公告。

4.5火情监测。在森林火灾高发期,各监控站(点)、防火瞭望台、检查站和巡护人员切实加强火情监测。

4.6火情报告。

4.6.1报告的责任主体、时限和程序要求:市护林防火指挥部对接到气象卫星林火监测系统发现的热点,要立即通知有关乡(镇、区)护林防火指挥部核查。各监控站(点)、防火瞭望台、检查站、巡护人员及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发现火情后,应立即向当地护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报告。市护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对收集到的火灾信息要迅速核实、整理和分析,并及时上报。一般森林火灾由市护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按照灾情日报、月报的规定进行统计、上报;重、特大森林火灾,应在40分钟内逐级上报至市护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市护林防火指挥部和**市护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

4.6.2报告内容:包括起火时间、地点、面积、火势、发展趋势分析、火场附近环境情况及已经采取的扑救措施,并根据火灾发展和扑救情况及时续报动态信息。

4.6.3我市建立森林火灾有奖报告制度,设立报警电话(**)和电子信箱(***********)。

4.6.4有关单位和人员报送、报告森林火情应当做到及时、客观、真实,不得迟报、谎报、瞒报、漏报。

5应急响应

5.1分级响应。

5.1.1事发地乡(镇、区)护林防火指挥部应急反应。发现火情后,当地乡(镇、区)护林防火指挥机构要立即组织力量扑救,到火场时要及时向市护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反馈火场情况,及时组织力量扑救。

5.1.2市护林防火指挥部应急反应。火灾发生后2个小时内仍未能控制的,或发生跨乡(镇、区)森林火灾时,应立即启动本管理方案,迅速在火场设立扑火前线指挥部,全力组织扑救。

5.1.3启动相应级别的应急管理方案时,乡(镇、区)及其护林防火指挥部应当按照规定向市政府及市护林防火指挥部报告。

5.2管理方案实施。本管理方案启动后,市护林防火指挥部指挥长应迅速召集事发地乡(镇、区)和市护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市政府各有关部门和单位研究部署行动方案,责成各成员单位负责人及工作人员按照职责分工,立即开展应急处置、应急保障等各项工作,保证组织到位、应急扑火队伍到位、应急保障物资到位。

5.3扑火指挥。扑救重、特大森林火灾时,应成立前线指挥部,下设若干工作组。在火场范围较大且分散的情况下,可将火场划分若干战区,成立分区指挥部。需调动军队(武警部队)执行灭火任务时,可设立专门指挥机构,具体负责军队(武警部队)的组织指挥工作。前线指挥部是扑火现场的最高指挥机关,可依据实际情况制定和修改应急处置方案,发布有关命令,全面组织各项紧急处置工作。事发地乡(镇、区)、市护林防火指挥部各成员单位和指挥部各工作组、各分区指挥部和军队(武警部队)专门指挥机构以及参加扑火的所有单位与个人,必须服从前线指挥部的统一指挥。

5.4扑火力量组织与调动。

5.4.1扑火力量的组成。扑救森林火灾以当地专业(半专业)森林消防突击队为主、其他经过训练的或有组织的非专业力量为辅。如当地扑火力量不足时,由火灾发生区域的护林防火指挥部提出申请,经市护林防火指挥部审批实施跨区增援计划。

5.4.2扑火力量梯队安排。分三个梯队:

第一梯队为森林消防应急分队。由乡(镇、区)护林防火指挥部调动当地的森林消防应急分队和干部、群众组织扑救。必要时,由市护林防火指挥部就近调集其他乡(镇、区)森林消防应急分队进行增援。

第二梯队为群众义务扑火队和民兵消防应急分队、公安消防大队。由市护林防火指挥部组织进行支援。

第三梯队为驻**部队。根据扑火需要,由市护林防火指挥部就近组织驻军支援。

5.4.3兵力调动程序。需增援扑救的,由发生火灾的乡(镇、区)护林防火指挥部向市护林防火指挥部提出申请,由市护林防火指挥部组织有关单位和部门实施增援。专业森林消防队的调动由市护林防火指挥部向调出乡(镇、区)的护林防火指挥部下达调动命令,由调出乡(镇、区)护林防火指挥部组织实施。军队(武警)的调动由市护林防火指挥部商驻**部队,按有关规定组织实施。

5.5现场处置。

5.5.1扑火方法选择。要采取整体围控、分段歼灭,重兵扑救、彻底清除,阻隔为主、正面扑救为辅等多种方式和手段,做到快速出击、科学扑火,“阻、打、清”相结合。

5.5.2重点部位保护。对重要设施、居民地、军事管理区等重点部位和风景名胜区、森林公园、生态防护林、原始森林等重点林区,要集中优势力量,实施重点保护。

5.5.3扑火安全防范。在扑火过程中始终坚持“以人为本、安全第一”,现场指挥员必须认真分析地形地貌、风力风向、气温等因素,时刻注意观察火势的变化,确保扑火人员的安全。

5.5.4人员疏散安置。各乡(镇、区)应在林区居民地周围开设防火隔离带,预先制定紧急疏散方案,明确安全撤离路线。当居民地受到火灾威胁时,要及时果断地采取阻火措施,有组织、有秩序地疏散居民,确保群众生命安全。必要时可采取强制疏散措施,并保证被疏散人员的基本生活。

5.5.5医疗救护。由医疗救护组协调当地卫生部门,对因森林火灾造成的受伤人员开展医疗救治工作。必要时由市卫生部门组织力量予以支援。

5.5.6物资使用。扑火抢险所需物资由前线指挥部及其后勤保障组协调市发改委、商务等部门负责调集。根据火灾扑救需要,前线指挥部可使用、征用、调用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机构的物资、设备、房屋、场地等。

5.5.7应急通信。在充分利用当地森林防火通信网络的基础上,市联通公司、移动公司要建立火场应急通信系统,采用卫星通信和短波、超短波通信,确保信息通畅。

5.5.8生活保障。由火灾发生地乡(镇、区)负责应急扑救人员必需的食宿等生活保障工作。

5.6火灾案件查处。市公安局、森林公安分局负责进行火灾案件的查处工作。

5.7新闻报道。市护林防火指挥部适时召开新闻发布会,向媒体发布火灾发生、发展和处置情况。重、特大森林火灾的新闻稿件(包括视频新闻)由市护林防火指挥部宣传报道组研究提出意见,报市护林防火指挥部审定后发布。

新闻记者到火灾现场采访,需征得前线指挥部的批准。记者在采访中要严格遵守宣传纪律,服从指挥,不得妨碍火灾扑救工作。

5.8扩大应急。重、特大森林火灾有扩大、发展趋势,现有力量难以控制时,由前线指挥部报请市护林防火指挥部研究采取相应的扩大应急措施。

5.9应急结束。

森林火灾扑灭后,由当地乡(镇、区)护林防火指挥部组织火场看守,及时清除余火,消除隐患。经市护林防火指挥部组织办公室人员现场查实后,报请市护林防火指挥部宣布解除应急状态。

6后期处置

6.1火场看守。明火扑灭后,要保留不少于总扑火力量10%的人员看守火场,看守时间不少于36小时,防止死灰复燃。

6.2火灾评估。森林火灾扑灭后,由市护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组织专家组对火灾损失进行调查评估,撰写调查评估报告,经市护林防火指挥部审核后报**市护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

6.3灾民安置、灾区防疫及灾后重建。受灾乡(镇、区)要根据有关规定妥善处理灾民安置、灾区防疫和灾后重建工作,保证灾民不受冻、不挨饿、情绪稳定,不发生人、畜疫情。灾情特别严重的,可向市政府提出赈灾申请。市财政、民政等有关部门要对灾区重建给予重点支持。对在森林火灾应急处置中致病、致残、死亡的人员,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相应的补助和抚恤。

灾区乡(镇、区)应当依法对扑救火灾使用、征用、占用的房屋、场地、应急物资和设备等予以归还;不能归还或者造成损失的,应依法予以补偿。市财政部门根据情况,制定具体补偿标准和办法。

6.4工作总结。应急结束后,市护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要对应急管理方案实施情况进行全面总结,重点总结分析火灾发生的原因、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及应汲取的教训,并提出整改建议。

7附则

7.1管理方案管理。本管理方案既是市政府处置重、特大森林火灾的整体计划、程序规范,也是指导乡(镇、区)制定当地森林火灾应急管理方案的依据。市护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对本管理方案每三年修订一次,经市护林防火指挥部审定后报市政府审核、批准、发布,并报**市政府森林防火指挥部备案。

7.2奖励与责任追究。对在扑火工作中贡献突出的单位和个人,依据《森林防火条例》等相关规定进行表彰奖励;扑火工作中牺牲人员需追认烈士的,依据国家相关规定由市民政部门和部队系统办理。对火灾肇事者,由司法部门依法进行责任追究;对火灾事故负有行政领导责任的追究,依据《**省森林防火责任追究办法》及相关规定执行。有关单位和个人未依照本管理方案的规定履行职责的,依法给予行政处分和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7.3本管理方案具体内容由市护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负责解释。

11.森林防火档案管理制度 篇十一

关键词:国有林区;森林经营;资源管理;体制改革;现状;对策

中图分类号: F326.2 文献标识码: A DOI编号: 10.14025/j.cnki.jlny.2015.02.065

现阶段,我国国有森林资源经过长时间的开发利用,已经逐渐出现资源枯竭、生态急剧恶化等问题,极大地影响了我国林区可持续发展目标的实现。因此,必须进行体制改革,加强重点国有林区森林经营与森林资源管理,提高我国林区管理工作的效率,将科学经营和持续利用作为目标,严格保护重点国有林区,为我国生态体系的安全提供保障。

1 我国重点国有林区森林经营与森林资源管理体制改革的现状

1.1 林业管理与社会管理体制合一

现阶段,我国重点国有林区的管理体制实行的是林业管理与社会管理合一的体制,这种体制有一定的优越性,但也存在一些问题。林业管理要承担一部分社会性工作,增加了林业管理工作负担,由林区承担社会性支出,会对林业产生财力负担,不利于林业的发展,林业管理工作量大,难以将精力集中到森林资源和资源管理中去,管理质量难以得到保障;森林经营与资源管理工作没有落到实处,管理体制的重要性没有得到充分发挥,森林经营与资源管理质量差。

1.2 我国重点国有林区企业内部结构不合理

重点国有林区企业内部结构不合理,也对林业发展造成了极为不利的影响。林区开发过程中,需求专业水平比较高的财务队伍,并具备采伐设备,为了保证采伐工作顺利进行,通常都会在林区建设机械修理厂,及时处理采伐中出现的设备问题,重点国有林区具有季节性生产的特点,在采伐淡季,设备、机械修理厂就会空置下来,空置率比较高,一定程度上造成了资金浪费,为林区经济增加了负担,对森林经营与森林资源管理产生了不利的影响。

1.3 林区森林经营和资源管理与企业经营和管理体制合一

林区林业机构可以控制森林资源的消耗,也是林区开发利用的企业单位。企业要提高经济效益,实现快速发展的目标,就必须加大林区开发利用,从林区开发中获得的巨大的利润,为企业单位建设提供动力;为了提高利用率,实现生态和谐与可持续发展战略,企业单位要对林区进行管理,两者之间相互矛盾,林区管理质量难以提高,进一步加大了林业负担。

1.4 计划经济体制的局限性

目前,我国国有林区森林经营管理体制中还存在计划经济体制的延续,计划经济体制和市场经济体制的矛盾日渐凸显出来。计划经济体制改革进程中,森林资源管理体制改革进程比较慢,森林资源的产权关系不明,基层林业主管部门的职能转变不到位,限制了森林资源管理体制改革的进展;计划经济体制与市场经济体制资源配置以及激励机制存在问题,无法充分调动森林经营保护和管理者工作积极性,不利于市场资源和森林建设的有效结合。

2 我国重点国有林区森林经营与森林资源管理体制改革的对策

2.1 划分林业管理与社会管理

将森林经营和资源管理作为工作重点,调整林业管理部门的职能结构,明确林业管理的工作内容和职责,使每一个人都能明确自身的责任,充分调动林业管理部门工作积极性和热情,将重心放在森林经营和资源管理中,提高管理质量;政府主要承担社会责任,为林业管理部门的工作提供保障,减轻林业管理部门的工作负担和财力负担,促进重点国有林区森林经营与资源管理体制改革。

2.2 划分林业管理与林业企业管理职能

将林业管理和林业企业管理划分开,明确两者的职能和主要工作内容,在林区范围内重组林业企业,并对其进行制度改革,林业企业自主经营,盈亏自负,完全与林业管理部门分离开来;为保证林业企业正常经营发展,林业管理可以在管理林区的基础上,为林业企业提供帮助,控制林业企业的森林资源开采量;林业企业及时优化营销模式,提高森林经营质量和林业企业的经营质量。林业企业和林业管理部门通力合作,从而改革我国重点国有林区的森林经营和资源管理体制,实现可持续发展战略目标。

2.3 优化林区企业内部结构

我国重点国有林区森林经营与森林资源管理要实现体制改革的目标,必须优化林业企业的内部结构,为体制改革工作提供动力;林业企业提高采伐队伍专业水平,提高采伐质量;为了降低设备空置率,林业企业可以优化采伐技术,或者以其他形式降低企业成本,例如采用设备租赁的形式,可以降低设备成本,提高企业经济效益。

2.4 充分发挥森林资源监督机构职能

监督机构在森林经营和资源管理中占有重要地位,通过严格的监督管理,可以规范经营、管理工作,提高管理队伍的整体素质,使林业管理人员依据相关制度规范进行工作,进一步提高管理工作质量,为管理体制改革提供充分的保障,促使新体制能够在森林管理中充分发挥作用。

3 结语

综上所述,体制改革在我国重点国有林区的森林经营和森林资源管理中具有至关重要的作用,可以提高林业部门管理工作的质量,实现林业可持续发展战略目标,为我国经济和社会发展提供动力支持,增强我国的综合国力。

参考文献

[1]孔思静,王鹏.谈国有林区森林资源管理体制新框架的构建[J].活力,2012,(18):83-83.

[2]姚爱丽.我国森林资源优化管理的动态经济模型研究[D].北京林业大学,2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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