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尘治理专项方案-洒水、防尘网

2024-09-04

扬尘治理专项方案-洒水、防尘网(精选4篇)

1.扬尘治理专项方案-洒水、防尘网 篇一

中国燕山联合对外贸易有限公司劲松路

1#房产维修工程

扬尘治理专项方案

编制:

审核:

审批:

北京燕化天钲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第八项目经理部

施工现场扬尘治理专项方案

一、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中国燕山联合对外贸易有限公司劲松路1#房产维修工程 建筑面积:装修部分建筑面积1930.98㎡

建筑层数:地上三层,局部四层

建设单位:中国石化机关服务中心

业主单位:中国燕山联合对外贸易有限公司

监理单位:泛华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设计单位:中国中元国际工程公司

施工单位:北京燕化天钲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工程建设地点:北京市朝阳区劲松路1号,东二环光明桥东300米

为贯彻落实《2014年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扬尘治理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坚持施工生产与污染防治相结合,持续提升中国燕山联合对外贸易有限公司劲松路1#房产维修工程绿色环保施工水平,我项目部决定开展“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扬尘治理专项行动”。

二、扬尘治理工作目标

全面贯彻落实《北京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继续严格执行贯彻《北京市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管理办法》及扬尘治理有关标准、规范和文件,高标准、严要求的开展2014年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扬尘治理专项行动,确保我项目部在施工程施工现场扬尘治理达标率不低于92%。

三、扬尘治理工作小组及职责分工

1、组长:左丽岗、李泽宇

副组长:孙雷、孟燕军

组员:张道亮、张静轩、李全在、李经华、张绍玉、武木、徐陆、段洪刚、程永彬、李艳雷、秦江、王威、盛绍玉、王东东、杨文强、葛新鸟

办公室设在劲松八区803#楼708室,负责人由项目部执行经理李泽宇担任,负责我在施项目专项扬尘治理的统一部署落实。

2、专职安全员程永彬每日检查扬尘治理落实及实施情况并做好记录,负责组织对工人进行绿色施工方面的培训。

3、扬尘治理岗位职责

组长:负责制定各项目标,审批实施专项方案,建立管理组织机构,负责监控项目部的扬尘治理目标、指标及扬尘治理管理方案的落实和实施情况并主持领导小组会议。

副组长:协助组长开展工作,受组长委托主持领导小组例会,组织现场检查和整改,负责对现场扬尘治理的统一部署落实,扬尘治理专项小组的总协调工作,并协助组长对项目部扬尘治理目标、指标及扬尘治理方案的落实和实施情况进行监控。

组员:工长负责按经小组批准的扬尘治理工作方案的实施,督促分包单位执行实施方案、提供相关材料,在安全技术交底中明确防尘、降尘的要求,在施工过程中严格执行,并按要求保留相关记录。材料员在材料采购师,在满足设计要求前提下,首选用绿色建筑材料聊及积极推广的新材料;对分包队的采购提出相应要求。

四、开展宣传培训

组织学习、宣传和贯彻关于转发《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印发<2014年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扬尘治理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朝建发【2014】5号)、《北京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等上级文件,通过宣讲、班前喊话等方式将专项行动要求贯彻到所有作业人员,提高分包队各级人员绿色施工意识。通过悬挂空气污染等级标识牌,告知作业人员当前禁止施工内容,有效控制现场绿色施工,营造人人关心环保、参与环保、践行环保的良好氛围。

五、扬尘治理实施办法

1、工程施工阶段简介

我在施项目为改造装修项目,目前改造完成处于装修阶段。施工区域内无裸露土方,可能产生扬尘的主要为砌筑砂浆、建筑垃圾及剔凿渣土砖屑。

2、洒水降尘

室内施工前进行洒水降尘;施工区域围挡外至市政辅路区域,每日进行清扫并洒水降尘。

3、垃圾存放、运输

现场垃圾全部存放在固定区域,清运建筑垃圾和渣土时,车厢进行封闭,避免扬尘。

4、材料覆盖

易产生扬尘的砌筑用干拌砂浆,全部进行覆盖,有效防止扬尘。

5、施工围挡

施工现场实行封闭式管理,施工围挡坚固、严密,表面平整和清洁,高度不低于2.5米;现场围挡及大门每半年进行清洗一次。围挡材质使用钢围挡。

六、其他情况

正在使用或正在装卸的建筑材料,酌情采取防尘措施。

北京燕化天钲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第八项目经理部

2014年3月19日

2.扬尘治理专项方案(最终版) 篇二

扬 尘 治 理 专 项 方 案

2017年9月

扬尘治理专项方案

一、工程概况

桥梁维修内容:时林河桥(K3+551)、国香峪桥(K4+831)铣刨桥面沥青砼,重做防水层及6cm中粒式沥青砼+4cm细粒式改性沥青砼,安全防护。

横断面:1.5m土路肩+1m硬路肩+3.5m行车道+3.5m行车道+1m硬路肩+1.5m土路肩,路基全宽12m。

路拱横坡:维持原有路拱横坡不变,采用双向直线型路拱,行车道及硬路肩路拱采用2%横坡,土路肩采用3%,向路基外侧倾斜。

长高路段:K0+570-K1+500、K2+100-K3+400、K3+700-K4+700 三段3230m。对旧路路面结构表层10cm厚沥青面层铣刨,铣刨旧路基层18cm,总共下挖28cm。新建路面结构为20cm水泥稳定旧路结构+18cm水泥稳定级配碎石+6cm中粒式沥青砼+4cm细粒式改性沥青砼,总结构48cm。

一般路段:K0+000-K0+570、K1+500-K2+100、K3+400-K3+700、K4+700-K6+000 四段共2770m。对旧路路面结构表层10cm厚沥青面层和18cm水泥稳定级配碎石基层铣刨,挖除20cm碎石灰土,挖除路基土18cm,总共下挖66cm。新建路面结构为:20cm水泥稳定旧路结构+18cm水泥稳定级配碎石18cm水泥稳定级配碎石+6cm中粒式沥青砼+4cm细粒式改性沥青砼,总结构66cm。

土路肩:对于不加高段落和穿村段落,保持土路肩硬化现状;对于路面加高20cm段落,外侧端部采用20cm宽,10cm厚C30现浇砼挡块,内侧设10 cm厚砂砾垫层,之后上部设置1.5m宽,10cm厚现浇C30砼镶嵌鹅卵石硬化。

二、扬尘管理目标:

1、重视环保,严控扬尘,达到天津市扬尘控制标准。

2、杜绝出现轻度、重度型扬尘污染。

三、扬尘污染防治工作小组成员及职责

项目部成立扬尘治理工作小组,负责施工现场扬尘污染控制的组织和落实,并从财力、物力、人力上实施战略部署,将本工程的施工扬尘治理融入到整个管理中。扬尘治理工作小组成员如下:

组 长:项目经理 副组长: 副经理 苏爱国 组 员:质检部

工程部 安全环保部 测量队 综合办公室 后勤部

下设办公室在项目部会议室

1、治理范围

环保治理范围:

2、工作职责

组长:全面管理,与有关部门的协调,定期组织检查。

副组长:具体负责施工现场及料场的扬尘治理各项工作的协调,做好扬尘治理的落实、安排、指挥等各项管理工作。

安全环保部:负责扬尘治理的日常监督检查工作。

工程部:主要负责对现场扬尘治理情况进行监督,扬尘治理措施的制定。办公室:主要负责扬尘治理的相关资料的收集、整理。

后勤部:负责项目扬尘污染防治物资准备,确保现场材料存放规范,对扬尘治理措施费用的管理。

质检部:负责把关施工材料的质量标准,严禁使用不符合扬尘防治标准的材料。

四、控制点

1、施工现场及拌料场围挡及大门封闭控制;

2、现场材料进出扬尘控制;

3、混凝土使用;

4、土方施工扬尘控制;

5、砂浆的使用;

6、施工垃圾处理。

五、施工现场扬尘治理施工方案

1、严格高标准落实各项扬尘污染防治措施

施工过程中,严格按照天津市交通运输委制定的《天津市道路扬尘污染防治工作导则》、《天津市公路工程施工标准化技术指南》及相关扬尘污染防治标准,严格落实扬尘控制“五个百分之百”的工作要求。

(1)、建筑施工现场100%围挡

施工现场及项目部周围均设100%全封闭围挡。施工路段在起终点搭设围挡。所有围挡必须封堵严密,搭设牢固,无缝对接。

(2)、工地裸土100%覆盖

施工中采取边开挖边遮盖,对开挖面、土方、砂石料等裸露部分采用遮阳网100%覆盖,并采用雾泡车随时洒水抑尘,保持湿润无扬尘。

(3)、工地主要路面100%硬化

施工路段便道100%硬化,符合100%硬化的要求,施工过程中指派专人对路面清扫保洁,定期开启喷淋系统随时洒水保湿,防止产生扬尘。

(4)、出工地运输车辆100%冲净无撒漏

出口处洗车台。由工地驶出车辆必须用苫布对厢体所运渣土遮盖严实,并在洗车台对前后左右轮胎冲洗干净后,方能驶入道路。

(5)、裸露场地100%覆盖

施工现场裸露场地采用遮阳网进行100%覆盖,并随时洒水抑尘。工程建设过程中产生的建筑垃圾和生活垃圾,堆放时间不得超过三天,堆放期间应全遮盖,无污染。清运时按批准路线和时限,并采取相应抑尘和密闭措施。

2、现场运输道路畅通,做到无积水、无坑洼、无任何杂物,道边流水畅通,指定专人每天洒水、清扫,使现场保持干净、整洁,晴天把尘土降到最低限度,雨天保证路面没有泥浆。

3、施工范围及工地周边场地及运渣道路设置专人每天2~3次巡视、清扫,保持清洁。

4、施工材料分类堆放并苫盖,防止扬尘。

5、出现5级以上大风天气时,禁止进行容易产生扬尘污染的施工作业,并对堆放物采取防尘措施。

6、土石方铲运、卸等环节由专人撒水降尘,土石方及轻质材料采取覆盖和表面固化,即使淋水降尘等措施。装载土方、建筑渣土或其他散装材料不得超过 4 车厢上缘,采取覆盖措施。

7、施工现场的弃料、垃圾必须及时清运,运输车采取覆盖措施,防止风蚀起尘及水蚀迁移。

8、施工现场施工作业必须采用雾炮湿业作法,防止造成扬尘污染。

9、施工现场配备洒水车,每天对施工路面进行洒水降尘,确保路面清洁。

10、施工工人的操作地点和周围必须清洁、整齐、做到工完场清。

11、项目部成立防尘污染工作小组,定期对施工现场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六、扬尘防治管理制度及要求

扬尘防治管理工作的基本要求:建筑扬尘防治管理的基本要求归纳为四个方面:提高认识、健全机制、落实措施和严格管理。

1、提高认识:牢固树立“防控扬尘”思想,需要不断解决在环保生产工作中存在的认识不足、重视不够和推行不力的问题,即需要包括企业领导者、环保职能部门、项目和施工管理人员、技术人员、安全人员和工人一起高度重视并认真做好的工作。提高认识、深刻领会和认真贯彻“防控扬尘”的方针是搞好环保生产工作的前提和基础。

2、健全体制:建立完善的建筑施工环境保证体系。确保建筑环保的工作目标,就是杜绝重度的环境污染,最大限度地确保施工中人员及当地居民的身体健康。

3、落实措施:做到编制、实施、监督和处置四落实。确保施工环保的组织措施和技术措施落实,即落实实现组织保证体系和技术保证体系的措施要求,并做到在编制、实施、监督和处置等四个环节上的落实。

4、严格管理:做到“二严、三及时、四不放过”。

(1)二严:严肃认真、一丝不苟;严格按程序、规定、措施和制度办事;(2)三及时:及时检查、及时汇报、及时研究和处理;

(3)四不放过:不放过任何情况下的违章,不放过任何理由下的改变措施,不放过任何形式的影响环保状态和行为,不放过任何程度的异常情况。

七、控制扬尘生产管理制度:

1、生产经理是管理第一责任人,依法对扬尘治理工作全面负责。

2、建立以项目经理为首的领导组织,有组织、有领导地开展安全管理活动,承担组织、领导环保生产的责任。

3、建立各级人员环保生产责任制度,明确各级人员的环保责任。抓制度落实,抓责任落实,定期检查环保责任落实情况。

4、项目经理是施工项目扬尘管理第一责任人,在扬尘治理上对公司经理负责。

5、建立以项目经理为首的工地项目部扬尘治理领导小组,有组织、有领导地开展环保管理活动。

6、各级职能部门人员,在各自业务范围内,对实现扬尘治理要求负责。

7、项目负责人和各部门管理人员要认真履行上级环保生产责任制的规定,认真执行国家有关劳动保护标准。

八、防治扬尘管理制度

1、工程开工前,工程技术负责人要将工程概况、施工方法、防治扬尘措施等情况向全体职工进行交底。

2、两个以上施工队或工种配合施工时,施工队长、工长要按工程进度定期或不定期向有关班组长进行交叉作业的防治扬尘交底。

3、班组长每天要对工人进行施工要求,作业环境交底。

九、防治扬尘资料管理制度

1、建立防治扬尘资料档案室,指定专人负责管理。

3.搅拌站扬尘治理专项实施方案 篇三

一、前

为防治城市扬尘污染,有效改善城市环境和生态环境,保障搅拌站附近居民和施工人员的身体健康,促进城市建设的升级改造,必须做好搅拌站现场的环境保护工作。施工现场的环境保护是文明施工的具体体现,也是施工现场管理达标考评的一项重要指标。根据朔州市朔城区住房保障和城乡建设管理局文件朔区住建质发【2017】21号“关于加强朔城区商品混凝土生产企业环境整治工作”的通知精神要求,结合我公司的具体生产经营实际情况,特制定扬尘治理专项实施方案。

二、扬尘治理工作总目标

进一步贯彻落实国家环保部《大气污染防治措施》,继续严格贯彻执行《朔州市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方案》,建立有效的管理制度,并通过实施确保搅拌站达到朔州市扬尘治理的检查要求,使扬尘治理工作制度化、规范化。

三、扬尘治理组织机构的建立

为加强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和扬尘治理控制整治的要求,搅拌站成立扬尘治理管理领导小组:

长:石宝鸿(站 长)副组长:尹

华(材料主管)

员:赵文明

杨维民

尹新中

刘艳贵

张小成聂瑞捷

组长石宝鸿主要负责扬尘治理工作的总体部署。副组长尹华协助组长统筹安排部署,并负责具体实施。组员负责扬尘治理的重点地方、关键岗位等治理工作,并保障工作有序推进,保证工作有条不紊。

四、总体要求

广泛动员宣传,扩大文明施工安全工作覆盖面,不留死角。集中精力、集中时间,对重点部位、关键部门、关键岗位存在的扬尘控制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进行综合检查和整治,切实强化责任,稳定文明施工安全形势。通过制定、优化施工方案,合理布置施工现场,有效配置生产资源,严格施工管理,达到扬尘治理工作的目的。

五、扬尘治理的主要内容

(一)加大扬尘控制的宣传力度。在职工中开展教育活动,普及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广泛宣传《朔州市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方案》的通知精神。

(二)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各部门负责人担任相应的安全责任,落实从主管到岗位工人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加强管理,层层把关。使全体工作人员肩负起扬尘治理工作的责任,做到人人关心扬尘控制,人人负责扬尘控制。

(三)加强文明施工安全生产检查。开展以扬尘治理为主要内容的“降扬尘、抓整改”工作。对出入口道路、关键岗位存在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进行综合整治,对检查中发现的事故隐患和问题,要限期整改,协同相关部门做到时间、经费、措施、责任“四落实”。

(四)通过这次活动,标本兼治,既要解决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隐患,坚决遏制各种安全事故及扬尘等污染事故的发生,又要引导构建安全生产长效机制,夯实安全生产各项基础工作,促进文明施工安全生产有新的提高,确保以后安全生产形势的稳定。

六、扬尘治理具体实施措施

(一)、施工现场围挡、覆盖

对搅拌站骨料料场购买防尘抑尘网进行不留死角全覆盖,并对各类生产用骨料堆场进行了分类覆盖,且在施工现场采用封闭围挡。

在多风、劲风等恶劣天气里,必须加强对料场围挡巡视检查,必要时根据现场实际情况采取相应的加固措施。

(二)、硬化、绿化

对搅拌站进出口地面进行硬化处理。配备洒水车,进行喷淋作业,防止泥土随车辆、行人带出工地。

对搅拌站围墙四周、生产区、办公区未硬化的裸土空地进行绿化,通过增加绿化面积,保持水土不流失、不沙漠化,有效控制扬尘污染。

(三)、规范材料运输

规定对进出搅拌站运输砂、石子、水泥、土方、垃圾等易产生扬尘污染的车辆,要求车上必须覆盖苫布,严禁撒漏。设磅房过磅员对来料车辆进行仔细逐一检查,对违反搅拌站规定,不遵照执行的车辆制止其进站过磅。

搅拌车装料后或卸料后均应对车辆进行冲洗,保持外观清洁,严禁带泥上路、杜绝“跑、冒、滴、漏”现象的发生,杜绝影响市容环境卫生。

(四)、洒水、喷淋降尘

配备洗车设备,并备有充足水源,安排专人对进出搅拌站车辆进行冲洗,时刻保持搅拌站站内环境清洁。

对上料仓安装喷淋设备,进行不间断喷淋作业,防止扬尘污染。

(五)、污水处理

禁止废水随意排放,现场建造标准的污水沉淀池,对生产废水进行处理再利用。

(六)、现场保洁

设置两名保洁员负责现场的经常性的打扫施工现场内道路及公共区域。保洁员清扫现场地面时必须洒水,以免粉尘弥漫,污染环境。

(七)、滤芯维护

定期检查搅拌站储物罐罐顶的仓顶除尘滤芯是否使用状态正常,定期更换新的仓顶除尘滤芯,以有效防治水泥、粉煤灰等扬尘喷出对空气环境的污染。

(八)、垃圾清理

生活办公区垃圾清理次数每月5次以上,施工现场废弃料集中存放,清理次数每月5次以上。垃圾清理应采用封闭式容器,防止漏洒。

(九)、预警措施

为了确保重污染发生以后,我站能迅速、高效、有序地开展重大环境污染源的治理及善后工作,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及时控制污染源,及时制止重污染的继续发生,最大限度降低对环境的污染,特制定搅拌站环境保护应急准备:

当风力达到4级以上,空气三级以上重污染时,施工现场应当立即停止施工、来料运输、路面清扫等易产生扬尘的作业,施工现场、物料堆场清扫的洒水抑尘要增加频次。

当朔州市政府发布重污染天气红色(Ⅰ级)等级预警时,施工现场、物料堆场堆放的易产生扬尘物料100%覆盖,裸露场地保持湿化,禁止来料运输车。

(十)、治理检查

设置专人对搅拌站防尘治理工作开展定期检查,对在重点地方、关键岗位产生的问题隐患,将对相关责任人给予

4.扬尘治理专项方案-洒水、防尘网 篇四

为进一步改善城市空气质量和人居环境,提高建筑工地文明施工管理水平,有效防治和减少建筑施工扬尘污染,按照《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转发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建筑工地施工扬尘专项治理工作方案的通知》(粤建质函﹝2017﹞927号)要求,我局决定2017年在全市开展建筑工地施工扬尘专项治理,现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施工扬尘治理,严肃查处相关违法违规行为,有效解决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工地施工扬尘突出问题,提高建筑施工标准化水平;建立施工扬尘治理长效机制,形成“政府监管、企业负责、社会监督”的扬尘污染治理机制,有效遏制施工扬尘对城市空气质量的影响。

二、组织领导

为加强对专项治理工作的组织领导,成立惠州市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建筑工地施工扬尘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甘少权

副组长:陈训政、李畅舟

组 员:李建军、郑清高、颜昌荣、侯瑜、胡伟军

三、主要工作

各县、区住建局按照“预防为主,综合治理”原则,根据职责分工,采取切实有效措施,完善监督管理机制,做好施工扬尘治理工作。

(一)监督建筑工程各方主体主要责任落实情况。1.建设单位的主要责任。建设单位对施工扬尘治理负总责,应当将施工扬尘治理的费用列入工程造价,在工程承包合同中明确相关内容,并及时足额支付。

2.施工单位的主要责任。施工单位应当建立施工扬尘治理责任制,针对工程项目特点制定具体的施工扬尘治理实施方案,并严格实施。施工单位应当在建筑工地公示施工扬尘治理措施、责任人、主管部门等信息,并及时向当地主管部门报送施工扬尘治理措施落实情况。

3.渣土运输单位的主要责任。渣土运输单位应当建立工程渣土(建筑垃圾)运输扬尘污染防治管理制度和相关措施,使用合规车辆,加强对渣土运输车辆、人员管理。

(二)监督施工现场扬尘治理措施落实情况。

1.施工场地。施工单位应当在建筑工地设置围挡,并采取覆盖、分段作业、择时施工、洒水抑尘、冲洗地面和车辆等有效防尘降尘措施。施工现场的主要道路要进行硬化处理。裸露的场地和堆放的土方应采取覆盖、固化或绿化等防尘措施。施工现场出口处应设置车辆冲洗设施,对驶出的车辆进行清洗。

2.施工废弃物。建筑土方、建筑垃圾应当及时清运;在场地内堆存的,应当采用密闭式防尘网遮盖。建筑物内垃圾应采用容器或搭设专用封闭式垃圾道的方式清运,严禁凌空抛掷。施工现场严禁焚烧各类废弃物。土方和建筑垃圾的运输必须采用封闭式运输车辆或采取覆盖措施。

3.施工物料。在规定区域内的施工现场应使用预拌制混凝土

及预拌砂浆。采用现场搅拌混凝土或砂浆的场所应采取封闭、降尘、降噪措施。水泥和其他易飞扬的细颗粒建筑材料应密闭存放或采取覆盖等措施。

(三)监督其他扬尘治理措施落实情况。

1.建筑物或者构筑物拆除。拆除建筑物或者构筑物时,应采用隔离、洒水等降噪、降尘措施,并及时清理废弃物。

2.市政道路施工。当市政道路施工进行铣刨、切割等作业时,应采取有效的防扬尘措施。灰土和无机料应采用预拌进场,碾压过程中应洒水降尘。

3.空置建设用地。暂时不能开工的建设用地,建设单位应当对裸露地面进行覆盖;超过3个月的,应当进行绿化、铺装或者遮盖。

(四)严格落实整治标准和措施

按照《惠州市城市扬尘污染防治管理办法》和《防治城市扬尘污染技术规范(HJT393-2007)》等规定,认真落实好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工地文明施工各项工作措施。

1、建筑工地进出口必须设置高压冲洗设施(专人进行管理)。凡出工地车辆的轮胎、箱体必须经高压水冲洗干净后方可净车上路,杜绝出工地的车辆污染路面和城市环境,并保持出入口通道及道路两侧各50米范围内的整洁。建筑工地渣土外运时,建设、施工、监理等单位要派人在现场对渣土运输车辆进行旁站式跟踪检查。运输砂石、土方、水泥等建筑材料及土头、垃圾等废弃物的车辆必须严密、牢固覆盖或淋湿,严防途中洒漏、扬尘。

2、施工工地地面、车行道路应当进行硬化等降尘处理;施工

场地特别是施工道路要按规定浇注砼做硬地坪施工,对暂无条件实施硬地坪施工的,必须采取其他有效措施,保证道路平整、坚实、洁净、无扬尘。

3、施工现场内的垃圾、堆土必须及时清理,建筑垃圾、工程渣土等在48小时内未能清运的,应当在施工工地内设置临时堆放场,临时堆放场应当采取围挡、遮盖等防尘措施。装卸建筑垃圾、清扫施工现场时(特别是路面及场地)应先洒水压尘,然后再进行装卸、清扫作业。

4、对工程材料、砂石、土方等易产生扬尘的物料应当密闭处理。若在工地内堆放,应当采取覆盖防尘网或者防尘布,配合定期喷洒粉尘抑制剂、洒水等措施,防止风蚀起尘;在建筑物、构筑物上运送散装物料、建筑垃圾和渣土的,应当采用密闭方式清运,禁止高空抛掷、扬撒。

5、建筑工地现场搅拌砂浆、砼及其它易产生扬尘的作业,必须搭设操作防护棚罩和采取除、吸尘措施,严禁现场露天搅拌。除防护棚进出口外,其它各个立面必须用密目网或其它材料封闭,过滤降除施工作业扬起的水泥、粉尘。

6、建筑工地脚手架外侧搭设的密目式安全网应符合国家标准要求。工地脚手架、各种防护架及安全网上的建筑尘土、垃圾、废弃物必须及时清洗、整理,保持整洁。拆除安全网前应先行淋湿,再行拆除,防止刮风扬尘和工作扬尘。

7、遇到干燥、易起尘的土方工程作业时,应辅以洒水压尘,尽量缩短起尘操作时间。遇到四级或四级以上大风天气,应停止土方作业,同时作业处覆以防尘网。气象部门发布建筑施工扬尘

污染天气预警期间,应当停止土石方挖掘、爆破、房屋拆除等作业。

8、闲置3个月以上的施工工地,建设单位应当对其裸露泥地进行临时绿化或者铺装。工程竣工后,施工现场的临设、围挡、垃圾等必须及时清理完毕,清理时必须采取有效的降尘措施。

四、时间安排

(一)部署阶段(4月)。各县、区住建局要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方案,对辖区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建筑工地进行深入细致的排查摸底,建立建筑工地项目清单(见附件2)、台账(见附件3),确保全覆盖、无遗漏。市安监站做好市直建筑工地排查摸底工作。

(二)实施阶段(5月至11月)。各县、区住建局,市安监站要结合文明工地创建工作,全面开展施工扬尘治理,建立健全信息报送制度,并于每月23前将工作进展情况(见附件1)报市住建局建筑市场管理科。我局将对各县、区专项治理实施情况进行实地抽查督查。

(三)总结阶段(12月)。各县、区住建局要认真总结施工扬尘治理的经验、成效,于12月12日前将开展建筑工地施工扬尘专项治理工作情况总结材料报送我局建筑市场管理科。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县、区住建局要站在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高度,充分认识施工扬尘治理的重要性和迫切性,统筹部署,认真组织实施,切实将工作落到实处。

(二)加强监管执法。各县、区住要定期组织扬尘防治专项检查,加强重点区域、重点工程、重点环节的巡查。建立建筑工地

项目清单、台账,将建设工程扬尘防治列入日常监管范围,建立健全长效监管机制,保证监管工作常态化。积极推广远程视频监控系统使用,充分运用视频监控系统开展建设工程扬尘动态监管以及对违法行为的信息采集。

(三)积极开展宣传。建立施工扬尘污染投诉举报和信息公开制度,设立施工扬尘污染投诉举报渠道,完善重点督办和跟踪处理制度,及时宣传报道先进典型和经验,对施工扬尘治理不力的责任单位、治理黑点和跟踪处理情况及时通过新闻媒体或部门网站向社会公布。

(四)健全长效机制。要逐步建立执法联动机制,保证监管工作的常态化,将施工扬尘治理作为日常工作,常抓不懈,继续巩固治理成果。鼓励相关行业协会在开展安全文明、绿色施工示范工程评审时,将建设工程扬尘防治情况纳入评审保证项条件。

(五)强化责任追究。监督建筑工程各方主体责任落实和施工现场扬尘治理措施落实,对建筑工地文明施工管理措施不到位、整改不落实、工作不达标的项目责任主体和责任人将严格追究责任;对项目的建设、施工、监理企业和相关责任人员实施安全生产动态扣分处理,进行通报批评、计入不良行为信息记录并通过媒体向社会曝光;对负有主要监管责任的施工安全监督员给予通报批评;对整治工作履职不尽责、监管不到位的单位及相关负责人予以问责,并报省住建厅和市有关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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