锻压机械安全(10篇)
1.锻压机械安全 篇一
()电力建设工程机械租赁安全协议
承租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以下简称 甲方 出租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以下简称 乙方
为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明确租赁双方的安全责任,提高施工现场安全文明施工管理水平,保障工程项目的安全和施工人员的安全与健康,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国家电网公司的有关安全文明施工规定,结合本工程特点,双方在签订机械租赁合同的同时,经协商一致,签订本协议。
一、工程项目
1、工程项目名称:
2、工程地址:
3、租赁机械名称型号:
4、租赁合同编号:
5、租赁期限: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二、协议内容
1、安全文明施工目标
1)不发生轻伤及以上人身事故。
2)不发生机械、设备、火灾事故和同等及以上责任交通事故以及环境影响事件。3)不发生因租赁机械原因造成的电网、设备事故。4)达到甲方提出的现场安全文明施工要求。
2、本租赁项目执行的主要法律法规、规程规范及标准制度,包括但不限于: 1)《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2)国务院《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
3)国务院《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 4)建设部《建筑施工机械租赁行业管理办法》 5)《起重机械安全规程》(GB6067-85)6)国家部委办相关安全的规定
7)国家电网公司《电力建设安全健康与环境管理工作规定》 8)国家电网公司《电力建设起重机械安全监督管理办法》
9)国家电网公司《电力建设起重机械安全管理重点措施(试行)》 10)国家电网公司《电力建设安全工作规程》 11)国家电网公司《电力安全工作规程》
12)国家电网公司相关安全文明施工的规定和规程 13)建设工程所属的地方安全、环境法规
14)建设单位、总包单位有关安全文明施工的规章制度
3、甲乙双方的安全文明施工权利和义务
1)认真贯彻国家、地方、国家电网公司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规程规范及标准制度,执行建设单位和甲方(总承包单位或专业承包单位)有关安全生产的管理制度和规定,切实履行本协议相关的安全文明施工、环境保护管理责任。
2)双方在未签订机械租赁合同和安全协议前,不得提前进场及作业。
3)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或约定,为各自的员工配备必要的劳动防护用品及合格有效的 4)双方应相互协作,并按照各自的责任处理租赁机械使用过程中有关安全工作以及安全问题、事件,应认真组织原因分析,提出预防措施,共同预防事故的发生。5)租赁机械使用过程中发生人身伤亡、火灾、机械设备、环境污染、场内交通等事故,双方应尽力组织抢救伤员和保护现场,启动应急预案,按照有关事故报告规定,及时向各自的上级单位、地方安全生产监督和管理部门报告事故情况,协助事故调查,吸取事故教训,做到“四不放过”。
6)因违反本协议造成的安全事故或环境影响事件,由违约方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和经济责任。
4、甲方的安全文明施工权利和义务
1)按照规定在现场建立和完善安全生产责任制和现场安全(包括防火)、文明施工、环境保护管理制度,设置安全管理机构或安全员负责现场安全管理和监督。
2)负责对乙方的机械租赁资质进行核查;进场机械的安装或拆除单位必须具备相应的资质。
3)对进场的租赁机械进行资质核查,检查其制造许可证、监督检验证书、产品合格证、自检合格证、安全检验合格证等各项证书和技术资料是否与实物相符。
4)组织对租赁机械的安装拆除方案的审查,并对乙方的交底和实施过程进行监督。5)负责对入场的起重机械管理、检验等人员证件的核查,对入场操作人员、起重指挥、司索人员、安装拆卸等特种作业人员的特种作业证书进行核查,并对入场的全体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和交底。
6)根据合同约定,督促相关责任方负责现场道路、基础平整和承压符合起重机械作业的要求。
7)将租赁机械纳入机械安全管理体系,按照现场机械管理制度加强对租赁机械的安全监督、检查。
8)对使用租赁机械进行作业前,编制相应的起重施工方案,办理安全施工作业票,并对机械操作人员进行交底,落实相关安全措施。
9)临近带电设备作业,应保持安全距离,采取安全措施,必须指定专人监护。10)按相关规定对乙方进行安全考核,作为安全保证金的考核依据。
5、乙方的安全文明施工权利和义务
1)遵守现场安全文明施工管理制度,服从甲方以及建设单位、监理对现场安全文明施工的管理,配合安全检查(包括建设单位、总包单位的上级单位和主管部门对工程项目的检查),对存在问题组织整改。
2)按规定提供租赁机械的制造许可证、监督检验证书、产品合格证、自检合格证、安全检验合格证等各项证书和技术资料,并对其真实性负责。
3)负责制定租赁机械的保养、使用、维修管理制度以及机械安全操作规程。
4)按约定由乙方操作租赁机械的,指派有证书的操作人员,定人、定机进行操作。5)按约定由甲方操作租赁机械的,负责对甲方操作人员进行指导。6)负责租赁机械的进场运输安全。
7)提供租赁机械基本尺寸以及额定工况起重量表和载荷曲线图等相关技术参数。8)负责编制租赁机械的安装和拆除施工方案和相关安全措施,经本方技术主管领导审批并报甲方审查后,办理安全施工作业票,方可组织安装或拆除(安装或拆除单位必须具备相应的资质)。
9)参加安装或拆除人员必须经过专业培训考核合格,持有效的操作证;安装或拆除前,必须向全体作业人员进行安装或拆除方案和安全操作技术的交底、双方签字确认。
10)租赁机械安装或拆除过程中,应严格按照工序、工艺要求进行控制,高空作业要采取防止高处坠落、高空落物的安全措施。
11)负责委托专业机构对租赁机械进行安全检测,确保机械的安全性能符合要求,并向甲方提供具备相应检测资质的单位出具的检测合格证和起重机安装质量检测报告。12)确保租赁机械的安全保护装置完好和符合安全技术标准;按规定对租赁机械的防雷装置进行检测,确保防雷装置的可靠;按规定在租赁机械明显位置悬挂相关的安全标志。
13)按约定负责租赁机械在非工作状况下的各种安全防范措施。14)按约定负责租赁机械的例行保养、检查、维护。
15)随机配备操作人员______,操作人员的特种作业操作证应在有效期内。16)操作人员应服从现场甲方指定的起重指挥人员的指挥。但对不符合安全起吊的要求,有权拒绝执行。
17)因租赁机械故障等原因,需临时使用替代机械时,应确保替代机械符合本协议要求。18)租赁机械使用过程中因设备本身原因,发生人身伤亡事故、机械事故以及吊运设备材料损坏事故,承担事故责任和经济损失,并及时向甲方报告事故情况,协助事故调查,吸取事故教训。
6、安全文明施工考核标准
甲方按照分包合同价款,预留 5%或______万元的安全保证金,并在租赁项目结算时按照安全文明施工的考核结果对乙方进行结算。
三、附则
1、本协议约定的各项条款,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作为合同附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并可独立于主合同存在,甲乙双方应严格按照本协议规定的各项条款,承担相应的安全文明施工管理责任。因违反本协议造成的安全事故,由违约方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和经济责任。
2、本协议内容如与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定不一致,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3、协议有效期按照租赁合同期限。租赁期限变更,本协议有效期相应变更;合同内容、范围有变动时,应及时签订补充协议。
4、安全保证金的扣款标准按照《国家电网公司电力建设工程分包安全协议范本》附录(《安全保证金扣款标准》)的规定执行。
5、因不可抗力造成的双方设备损坏、人员伤亡,各自承担相应的损失。
6、其他未尽事宜可另行约定。
7、本协议一式六份,甲乙双方各执三份。
甲方: 乙方:
单位名称(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_ 单位名称(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_ 单位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单位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__________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2.锻压机械安全 篇二
2008年1月28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颁布了《建筑起重机械安全监督管理规定》 (166号令) , 明确了起重机械的安全管理职责, 建立了起重机械的备案管理制度, 规范了起重机械的安全使用管理。
2009年1月24日国务院做出关于修改《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的决定, 修订《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第三款修改为“房屋建筑工地和市政工程工地用起重机械、场 (厂) 内专用机动车辆的安装、使用的监督管理, 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 进一步明确了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对建筑起重机械安全管理的职责范围, 对减少建筑起重机械安全事故起到了积极的作用。
《塔式起重机》GB/T5031-2008、《建筑起重机械安全评估技术规程》JGJ/T189—2009等一批新的标准、规范相继出台, 为建筑起重机械设计、制造、安装、使用管理和安全检测提供了技术指导和依据。2009年2月1日开始实施国家新标准GB/T5031-2008《塔式起重机》, 新标准针对我国塔式起重机事故多发的情况, 提高了制造、安全的要求, 新增加了“安装及爬升”、“使用检查”两章关键内容。为确保建筑起重机械安全使用, 减少事故, 规定建筑起重机械使用年限的呼声已有多年。2008年, 河北省建设厅发布了省市标准《建筑起重机械报废规程》DB13 (J) 73-2008, 以地方标准的形式规定了建筑起重机械使用年限。2009年11月24日,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发布第446号公告, 批准《建筑起重机械安全评估技术规程》为行业标准, 自2010年8月1日起实施。《建筑起重机械安全评估技术规程》对目前大量存在的老旧建筑起重机械设备如何处理提出了明确的指导意见, 明确了不同设备的使用年限, 规范了评估方法, 统一了评价标准。
毫无疑问, 以上的规定、条例、标准初步构建了建筑起重机械的安全管理法规体系, 对减少事故, 保障建筑起重机械安全使用必将起到积极地作用。但是, 近几年我国建筑起重机械安全事故频发, 重大事故时有发生, 造成了重大的人员伤亡。2008年10月30日, 福建霞浦“10.30”施工升降机坠落事故死亡12人;2008年12月27日, 湖南省长沙市施工升降机坠落事故死亡18人。此外, 据不完全统计, 2009年我国死亡3人以上的建筑起重机械较大事故有以下几起:
2009年1月14日, 山西吕梁市柳林县发生一起龙门架拆除过程中钢丝绳断裂事故, 造成4人当场死亡, 主要原因是无资质施工, 无证上岗, 违章作业。
2009年4月2日, 山东青岛发生一起塔机拆除过程中上部结构失稳坠落事故, 造成5人死亡。
2009年4月9日, 江苏省苏州塔机拆卸中, 发生失稳坠落, 造成4人死亡。
2009年7月4日, 山西晋城市阳城县一工地在拆卸塔机过程中发生吊臂坠落事故, 5名作业人员从高处坠落, 造成4人死亡, 主要原因是无拆除方案, 违章指挥作业。
2009年12月4日, 广东省东莞台商大厦发生一起大型动臂塔机坠落事故, 造成3人死亡, 5人重伤。
2009年12月28日, 广东省深圳一工地塔机进行顶升加节时, 现场工作人员操作不当, 塔机上部结构严重失衡, 造成上部结构坠落, 造成6人死亡、1人受伤。
分析以上事故, 多数事故发生在建筑起重机械拆卸、顶升加节环节, 违章操作, 反映出施工现场建筑起重机械设备管理缺位, 深层次原因何在?我国建筑行业安全事故接连不断, 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发布的事故快报, 坍塌和建筑起重机械安全事故是事故多发领域。如何减少建筑起重机械事故, 行业内人士也在不断探索。在跨入2010年之际, 我们约请部分行业领导、专家发表感言, 讲述自己对起重机械安全方面的观点和感受。
行政管理与科技管理相结合减少塔机事故
塔式起重机是建筑施工必不可少的关键设备, 目前我国在用塔式起重机总量已多达20多万台, 并且每年以2万多台的增量在增加。本世纪初我国已成为塔式起重机在用量大国, 但令业内人士痛心疾首的是事故频发, 伤亡不断, 事故率是世界发达国家的10倍之多, 我国又无可奈何地成为了全球事故大国。每年数百条宝贵的生命被事故吞噬, 造成的财产直接损失多达4亿多。虽然政府高度重视, 多次进行专项治理, 但收效甚微, 其恶性发展势头难以遏制。塔式起重机事故已成为多年久治不愈的顽疾!
原因何在?业界人士苦苦探索, 总结出的原因很多。笔者认为最重要的是我国对建筑起重机械安全管理一直是单一的行政管理, 缺乏实时的科技管理手段, 这是被国际起重机安全管理先进国家的实践所证实的。上世纪90年代初以前, 欧美等国家塔机事故率也是一直居高不下, 但到了1996年, 德国首先推出了先进的监控管理系统, 2年后, 事故率下降了88%;到了1998年, 欧洲、美国、日本、俄罗斯等国家将此项装置列为强制性标准, 使事故率得到有效的遏制和降低。我国在2008年修订的《塔式起重机》GB/T 5031-2008中列入了此项条款, 但目前执行力度不够。所以, 我认为必须采用行政管理与科技管理相结合的方式取代目前单一的行政管理, 是彻底解决此问题的关键。
减少机械事故须从重视设备管理工作做起
近几年来起重机械伤亡事故频发, 2008年四季度连续发生几起建筑起重机械的伤亡事故, 包括塔机、施工升降机、吊篮, 仅湖南长沙发生的一起施工升降机坠落事故, 就造成18死1伤;2009年12月又连续发生几起塔机倒塌事故, 造成多人伤亡……。这些事故的发生造成生命财产的巨大损失, 也给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造成巨大压力。为此, 这些年来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下了很大功夫, 从安全管理的角度采取了若干措施, 并颁布了《建筑起重机械安全监督管理规定》 (166号令) , 对减少建筑起重机械伤亡事故起到至关重要的作用。
但我认为, 这远远不够。要减少建筑起重机械伤亡事故的发生, 必须从加强设备管理这一基础性工作抓起;必须从加强设备管理这一技术性工作抓起;必须从培养懂机械、懂技术的专业技术人才抓起;必须从加强日常对机械设备的保养维修抓起。才能从根本上解决这个问题。
上世纪90年代中, 我国政府体制改革, 实行政企分开, 政府管理职能着眼于宏观管理, 把更多的职能下放给企业, 让企业有更多的自主权, 政府主管部门不再设置诸如材料、设备等管理职能的部门, 这是无可厚非的。但施工企业“上行下效”, 将机械设备管理职能随之再“下放”, 以各省市建工集团及下属的建筑公司为例, 原来的动力处、机械科现在基本撤消了, 有的还有一个人, 有的连一个人也没有了, 原有的一套完整的、行之有效的设备管理制度也随之消失。工程项目“以包代管”、“只租不管”的现象严重。不得不说, 这是造成施工机械伤亡事故的重要原因之一。
建筑起重机械施工是建筑施工行业内相对技术含量较高的作业, 建筑起重机械又是特种作业、高危作业, 稍有忽视, 就会发生意外。各级部门都要重视设备管理工作。
重视设备管理工作, 政府主管部门可不干涉企业的经营和机构设置, 但可积极引导企业加强机械设备管理工作, 建立一套科学、行之有效的设备管理机制。
重视设备管理工作, 施工企业、机械租赁企业责无旁贷。政府职能的转变, 不再“管设备”, 并不说明“设备管理工作”不重要, 恰恰相反, 企业的责任应该是更重了!企业要有健全的设备管理机构;要培养懂行的技术管理人员和技术工人;要对机械设备实行定期的保养和维修;要建立科学的管理制度和机制。
重视设备管理工作, 施工现场是重中之重。一定要配备懂机械、懂技术的施工管理人员和施工监理人员, 严格遵守机械操作规程。
加强起重机械租赁企业监管减少安全隐患
2008年1月28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颁布了《建筑起重机械安全监督管理规定》 (166号令) , 这是关于建筑起重机械管理的首部专业法规, 具有极其重要的现实意义。《规定》明确了起重机械使用单位、总承包单位、拆装单位以及建设单位的安全管理职责, 建立了起重机械的备案管理制度, 规范了起重机械的安全使用管理工作, 为加强起重机械的安全使用发挥了重要的作用。但是, 近几年我国建筑工地起重机械安全事故频发, 重大事故时有发生, 造成了重大的人员伤亡, 已经引起有关领导的高度重视。究其原因, 有多年的管理欠债累积的问题, 同时也存在产品质量差、操作人员素质偏低以及违章操作、违章指挥等问题, 这些方面需要我们加强管理和教育, 但我个人认为当务之急是政府部门应加强对租赁企业的监管。
首先对“起重机械租赁企业”的认识上存在误区。目前把“起重机械租赁企业”等同于“汽车租赁企业”, 将其划归服务性企业, 这是个严重的误区。“起重机械租赁”与“汽车租赁”有着本质的区别:起重机械使用时受力复杂、危险性较大;起重机械的安全涉及到制造、租赁、安装、使用等多个环节;起重机械安装、使用频繁。由于塔机等起重机械专业性很强, “起重机械租赁企业”理应划归建筑业“专业承包企业”。
其次对起重机械租赁企业缺乏有效的监管。目前北京共有塔式起重机、施工升降机、物料提升机等起重机械12162台, 租赁企业500多家, 80%以上的起重机械均实行了专业化管理、市场化租赁, 这对加强起重机械安全使用管理是个好事。但管理上存在两个问题: (1) 对租赁企业没有设置相应的“门槛”, 近几年随着建筑业的迅猛发展, 租赁企业的数量猛增, 导致企业间互相压价, 恶性竞争严重, 租赁费回收困难, 企业管理投入严重不足; (2) 在这些租赁企业中存在大量的小型企业, 例如仅有1台起重机械的就有50多家, 仅有5台以下起重机械的有100多家, 这些小型租赁企业规模小、实力差, 专业人员缺乏, 维修保养不到位, 设备带病运转。租赁企业是设备的提供单位, 具有相应的专业人员, 理应负责设备的日常检查和维修保养, 若想保证设备的安全运行, 必须加强对租赁企业的监管, 才能从源头上减少起重机械的安全隐患。
建议将建筑起重机械租赁企业纳入建筑业“专业承包企业”资质管理, 或设立租赁企业备案管理制度, 设置相应的“门槛”, 严格市场准入制度, 确保人员、设备、管理制度等条件都要达到相关标准要求, 逐步引导企业走向规范化、标准化管理。
加强从业人员职业素养建设确保安全生产
当前建筑起重机械事故特别是造成多人伤亡的机械毁损事故时有发生, 各级管理部门和广大企业都针对事故可能发生的环节做了大量的工作, 虽取得不少成效, 但从总体上来看, 还看不到从根本上扭转事故高发势头的效果, 我们不得不思考长期以来所不断加强的一系列管理措施的实际效能和节症所在。
我们把毛泽东说过的一句话“政治路线确定以后, 干部是决定因素”套用为“管理措施确定以后, 员工是决定因素”来说明员工素质的提高对于起重机械的有效管理是何其重要!这里说的员工既包含了制定和执行规章制度的管理人员, 也包含了在第一线实际操作维修起重机械的技术工人。要使管理层的政策法规、规章制度落实到实处, 切实减少事故的发生, 加强建筑起重机械从业人员队伍建设是安全生产管理体系中的组成部分。
起重机械事故多发生在安装、拆卸环节, 使用阶段事故也占有相当的比例。前者涉及到安装、拆卸方案的制定适当与否, 并涉及到承担安装拆卸的工人是否具备了相应的技术积累。后者则涉及操作工人的遵章守纪意识和技术的熟练程度, 也涉及到使用环境中外界迫使违章操作的压力。因而建筑起重机械从业人员的职业素养的培养提高是安全生产防护体系中应当长期坚持的任务。
近十年内组建的民营资产背景的中小型建筑机械租赁公司技术力量相对薄弱。其管理表现为二少一低, 即专业人员少, 中高级技术管理人员少, 管理水准低。在操作员工队伍中也存在二少一低现象, 即自有固定操作员工人少, 合格持证上岗工人少, 文化程度低。员工队伍不稳定, 文化低, 就很难有效理解起重机械种种管理规定并贯彻。这是许多针对性的措施最终仍不能避免事故发生的原因之一。中小型建筑机械租赁公司出租的起重机械大约占全部在用建筑起重机械使用量的七成以上, 以上问题解决的迫切性自不待言。以上问题的解决途径有以下几点粗浅的考虑。
1) 大力发展和组建大型建筑起重机械租赁公司, 以提升租赁公司的市场能级。大型国企、外资背景组建的大型租赁公司, 特别是外资背景的租赁公司, 管理水准起点高, 重视技术队伍的建设和培养, 遵纪守法理念强, 在机械技术管理、制度安排、员工培训教育上都领先于中小型企业。这样的企业往往成为行业龙头标杆或旗帜, 成为众多同类企业的榜样, 对规范租赁市场行为有深远意义。行业主管部门和社会各方都要积极推动大型国企通过资产重组、并购、分立、改制等途径把企业集团内部的机械设备单位组建为独立的大型建筑起重机械租赁公司, 实行专业化管理、对外积极参与市场竞争, 建立和塑造品牌形象。
2) 规范建筑起重机械租赁企业的用工制度, 特别督促企业与机械管理、操作员工建立长期劳动关系。要按劳动法规定与从业者签订劳动合同以利稳定队伍, 引导租赁企业合法用工, 合理用工, 善待员工, 创造文明、健康、向上的企业文化氛围。
3) 提倡和推行大型租赁企业输出管理, 托管、代管小型建筑起重机械租赁公司。小企业抗风险能力较弱, 在建筑起重机械管理上往往达不到要求, 而大型企业正好相反。因而, 在市场化原则下大型企业输出管理有了可能, 其内涵是小企业与大企业订立委托管理合同, 依托大公司管理优势提高自身管理。也可以由若干个小公司成立联合管理机构, 集中各公司分散的弱小的管理力量为集中的相对较强的管理力量, 对所属起重机械进行有效管理。这是针对众多“微型”租赁公司采取的措施, 因情况各异, 需按个案制定管理办法, 其管理效能需要在市场上探索实践。
4) 引导企业加强员工队伍建设, 切实提高从业人员的职业素养。在这方面, 各级政府和行业协会已经做了大量工作, 也取得了不小的效果, 如设立了多种荣誉奖项, 对激励企业加强队伍建设起到了很好的效果, 这些措施应加以扩展。在培养教育上要有针对性措施, 要改变操作员工中初中以下文化占大部分的队伍结构现状, 政府部门应支持和帮助行业协会等各类社会团体以及职业技能培训教育机构, 招收高中文化程度的人员进行中长期培训, 通过系统培训使其掌握一定机械理论知识和操作技能, 成为建筑起重机械管理、操作的骨干人员。如能坚持数年必然会有令人一振的成效。
起重设备安装资质挂靠贻害无穷
起重设备安装工程资质挂靠是司空见惯的现象。塔式起重机安装拆卸是高危作业, 不同作业环境、气候条件、不同机型带来很多危险因素, 特别是作业队伍, 其组织、方案、人员是特种作业的决定因素。而资质挂靠, 造成作业队伍组织的不确定性、作业人员素质技能的不确定性, 进而造成安装工程的巨大风险。根据近年200余起塔式起重机事故案例的统计, 仅顶升作业事故就达40起, 死亡126人, 平均每起3.15人;某大城市由安装资质挂靠造成死亡人数达8成, 在全国范围也占很高比例。
“挂靠”是起重设备安装工程重要危险源, 行政主管部门、相关单位应堵住监管漏洞。另一方面, 主管部门应加强政策引导, 鼓励有条件的企业取得“安装资质”, 尤其应鼓励有产权、有规模的设备租赁公司取得“安装资质”, 只要满足实际安装能力要求, 就应该及时发放相应的资质证。《起重设备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企业资质等级标准》应根据新时期起重设备和建筑工程的现状进行调整, 引导企业加大资本投入、加大设备专业管理人员、特种设备作业人员的投入, 培育一批满足建筑市场急需的专业队伍。只有这样, 才能够把起重设备安装工程“挂靠”挤出市场, 清除建筑工程的重要危险源。
建筑起重机械管理的喜与忧
喜:回顾2009年金融危机下的中国经济独领风骚, 建筑市场一片繁荣, 全世界建筑施工量的50%在中国, 我看到我们的建筑施工机械在这宏伟的建筑工程中起到了决定性的作用, 作为机务系统的一员, 深感自豪和骄傲!我看到《塔式起重机混凝土基础技术规程》J G J/T187-2009、《建筑起重机械安全评估技术规程》JGJ/T189-2009等一批新的标准、规范相继出台, 建筑施工机械使用更加科学、高效;安全保障更有希望;我还看到我们天津市成立了“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管理总队”, 其下设立了专职设备管理部门, 将建筑起重机械及大型施工机械纳入管理范畴, 并正在起草全国首个省级《建筑施工机械管理规定》, 不久的将来, 将形成以设备管理为基础、以安全管理为目标、以网络应用为手段的全新的设备安全监督管理新模式。
忧:建筑起重机械事故还时常发生, 工人的鲜血还时有流淌, 机械作业人员的低素质与技术含量不断增高的机械设备和高速、高难度机械化施工的矛盾日显突出, 机械管理人员的短缺、作业人员的不稳定, 以及机械设备管理基础还不扎实, 时常让人忐忑不安。
盼:有关部门应对建筑施工机械管理进一步加强, 探索出一条适合国家现行建筑体制的设备安全使用与管理新路子。
安全控制关口前移
春回地暖, 万象更新, 我们怀着激动的心情即将迎来新的一年。回眸2009, 全行业在抵御经济危机的同时也面临着“安全”这个更为严峻的事实。教训和损失应当让我们警醒, 总结经验、提高从业人员素质、强化质量管理、将安全的重点从处理安全事故转移到如何防范安全事故上, 把安全控制从解决安全问题变为控制安全隐患;同时, 不断引入有效的、科学的技术手段, 用科学的方法来提高安全控制水平也是全行业努力的方向。
3.舞台机械的安全使用 篇三
【关键词】舞台机械;安全使用;工艺配置;第三方监督;操作维护;风险评估
文章编号:10.3969/j.issn.1674-8239.2015.06.008
【Abstract】This paper elaborated the ecurity issues must pay attention to during the process of using stage machinery, including the aspects of process configurations, third party monitoring, operation and maintenance, stage equipment and risk assessment.
【Key Words】stage machinery; safety; process configuration; third party monitoring; operation and maintenance; risk assessment
十几年来,中国的舞台机械通过同行的共同努力走到了今天,安装舞台机械设备的剧场越来越多,设备投资规模越来越大,设备的国产化程度也大幅度提高,具有一、二、三级工程资质的舞台机械生产企业从无到有,舞台机械从业人员数量也相应增多。与此同时,舞台机械行业标准与国际接轨,逐渐自成体系,已经颁布了5项行业标准,目前还有1项国家标准、2项行业标准已制订完毕即将颁布。
然而,正当舞台机械行业发展欣欣向荣的时候,2015年5月9日,贵州省毕节大剧院突发舞台升降台坠落的事故,现场拍摄的视频和照片让人触目惊心。这起舞台事故在行业内引起了激烈的讨论,特别是从事舞台机械行业的人员,大家从建设过程、设备设计、使用管理等多个角度各抒己见,感慨颇多。演艺科技传媒微信平台在第一时间发布了“向舞台事故说不——段慧文老师谈舞台机械的安全保障”,并连续发布舞台机械相关的行业标准和专业论文。在此,作为长期从事舞台机械一线工作的人员,笔者也有感而发:“舞台机械,你怎么了?”。
总体来看,不同历史时期、不同剧场的整体建设水平,无不折射出当时的文化背景、科技发展水平,特别是剧场设置的舞台机械设备,更是体现了同时代的工业基础和舞台技术水平。舞台机械设备的合理配置以及设计、制造、安装的质量,是每个剧场建设的关键所在,而正确使用、严格管理、定期维护则更是每个剧场日后演出运营管理的重中之重。尽管各个剧场的演出使用功能不同,配置各有特点,但是,保证舞台机械设备长期稳定使用、安全可靠的目标都是一致的。
如果说一场好的演出中,舞台灯光的极致是简洁、舞台扩声的极致是让人察觉不到,那么舞台机械的极致则是安全使用,这与其设置理念、资金投入、设计加工、安装调试、测试验收、人员培训、演出使用、操作维修等环节密切相关。以下从使用者的角度就舞台机械的安全使用谈谈个人的观点。
1 舞台机械安全与工艺配置
作为演出场所的舞台,其台上的吊挂设备是必须和必保的。以常规剧场为例,在资金有限的前提下,投资的顺序必定是首先台上设备,其次乐池升降台、主升降台,再次侧台和后台的设备。配置的这些设備必须按照相应的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制作,特别是涉及到安全的装置,须确保设备运营的安全可靠。在剧场配置的最基本固定设备本体上,功能越简单可靠越好,应给使用者留有足够的空间、荷载、用电量,甚至上下水、锚固点等基本条件,也给舞美装置设计以宽泛的自由创作空间。
中国剧场的演出形式多为接团演出,因此,巡演项目要适应不同的剧场。尽管配置舞台机械设备的剧场较多,但作为巡演项目,其灯光、音响、道具、舞美等技术人员,从项目建组到排练、直至上台前都跟着排练。从对剧情内容的熟悉程度、音乐节奏的把握、以及与演员的磨合程度方面考虑,舞美人员更愿意使用自己能够掌控的手动或电动换景方式。常规的舞美布景换景方式包括移动景片和使用剧场车台,对巡演剧团来说,两者相比较前者的优势是无疑的;而大型的、有特点的布景,制作成电动或手动移动的车台,并在舞台上敷设简易导轨,也比较容易实现。可见,这也是剧场台下舞台机械设备使用率不高的原因所在。所以,适宜的舞台工艺配置与投资,是舞台机械安全的第一道屏障,应当删繁就简、有所侧重。
2 舞台机械安全与第三方的监督
舞台机械的设计、建设和使用都需要有资质的第三方监督,要严格按照要求执行,安全必保。就舞台机械这一行业而言,机械本体的设计、制造、加工、安装与其他机械行业相比并没有太多的差异,遵循机械行业发展的一般规律;但在剧场这一特殊应用领域,则具有其固有的行业特点和使用习惯。中国演艺设备技术协会大力推进实施了演艺设备工程企业综合技术能力等级评定,对舞台机械的生产厂家也有资质评定与审核。在舞台机械产品生产过程中,设计无疑是源头,行业协会相继出台了WH/T 28-2007《舞台机械台上设备安全》、WH/T 36-2009《舞台机械台下设备安全》两项标准,对涉及到舞台机械安全方面的要求尤其明确。
以台下设备的制动装置为例,WH/T 36-2009规定如下:
“4.5.4.5 制动装置
4.5.4.5.1 补偿升降台、辅助升降台、升降栏杆、水平移动设备和旋转设备可以采用单制动器,但其制动力矩应不小于2倍的额定传递扭矩;其他升降设备应设置双制动装置,每个制动装置的制动力矩应不小于1.25倍的额定传递扭矩。
注:双制动装置可以是:1)两套各自独立控制的制动器;2)一套自锁机构和一套制动器;3)液压系统中两个独立的(液控)单向阀等。
4.5.4.5.2在双制动器中应有一个制动器是延时动作的。
4.5.4.5.3应采用失电制动器,断电时,制动器因弹簧压力的作用而产生制动力矩。”
在段慧文老师等编著的《舞台机械工程与舞台机械设计》一书中,对台下设备制动装置还强调:
“除我国标准外,也应参照国外有关标准的规定,主要是德国标准DIN56950和奥地利标准ONORM M9630-1、ONORM M9630-2、ONORM M9630-3等。如禁止使用反馈制动;传动装置断开时制动器的电源必须立即中断;制动器的制动力只能由重力或有导向的压缩弹簧组产生;每个制动器都能使试验载荷停止并保持;对每个制动器有效性可以进行单独的测试等。
对制动器应进行载荷状态下的紧急停机功能测试,用额定载荷以额定速度下降时,按动紧急停机按钮,制动器应能在一定的制动距离内对设备快速有效的制动并保持静止。”
图1展示了由链条驱动的歌剧院主升降台的基本传动部件。由图中可以清晰地看出,在升降台承载的静止状态,锁紧插销是第一道防线,制动器1和制动器2分别是第二、三道防线,按照规范要求,制动器的制动力矩分别为1.25倍以上的静载荷。设计中,安全插销的位置通常设置在几个固定位置,如舞台面、升降台的最高和最低点、有车台的位置、有车转台的位置等。但演出中使用升降台的位置是不确定的,歌剧院的主升降台虽然设有18个插销点,但仍然还有演出使用的平面插不了安全插销的情况出现。从舞台机械安全的角度,解决上述问题的办法主要有:(1)在满足刚度的前提下,尽可能多地设置插销位置;(2)舞美设计应多了解设备情况,尽量将升降台有插销的位置作为使用面来设计装置的升高或降低;(3)舞台机械操作人员必须严格按照操作规程使用设备。
目前,在舞台机械设计阶段缺少有资质的第三方来审查确认设计文件,多是靠生产厂家的自检自查自律。一般情况下,舞台机械项目实施阶段都有监理,有的是土建机电监理兼顾舞台机械项目,也有的是专业咨询监理公司。在项目的最重要环节——验收测试阶段,普遍存在仅限于设备演示的形式而缺少试验检测数据的现象,如设备的带载荷测试。段慧文老师主编的WH/T 27-2007《舞台机械验收检测程序》已经颁布8年了,中国艺术科技研究所、中国特种设备检测研究院也已经拥有含舞台机械检测的专业机构,目前急需的是将舞台机械纳入国家特种设备检测项目中,按照电梯、起重设备管理方式,在人员上岗资质、设备年检频率、检测内容等方面加大监管力度。
3 舞台机械安全与操作维护
不言而喻,舞台机械安全与正确的操作使用、合理的维护保养密不可分。在演出项目中,灯光、音响操作人员可使用移动性较好的操作台参与排练,提前熟悉剧情和音乐。而舞台机械的操作台固定在剧场中,即使大量使用舞台机械设备参与演出项目,也只能在舞台上实现技术和动作合成,再加上各剧场的舞台机械操作系统各不相同,剧团舞台机械人员虽然对剧情熟悉,但在短时间内不易掌握舞台机械操作系统,导致多数演出项目的舞台机械编CUE和操作者是剧场人员;也有部分演出项目是剧团人员根据剧情操作设备,剧场人员只负责编CUE。由剧场人员操作舞台机械最重要、最直接的原因是舞台机械的动作涉及到舞台安全,有许多无法预测的因素,需要熟悉舞台情况,并实施持续不断的监测。
于是经常出现这样的情况:舞台机械刚把位置标记上,导演就急于走CUE;这边刚编好CUE,还没试运行就上演员或装置了;导演不停地修改动作,舞台机械不停地修改CUE,甚至还没有完整走一遍最终版本的CUE,就开始正式演出了,舞台机械人员只能提心吊胆地完成首场演出的操作。
为了更好地服务于演出,规范舞台机械的工作流程,我们也尝试编制了一些舞台剧场舞台机械专业的制度,如《舞台机械演出程序编制规范》、《舞台机械口令规范》、《舞台机械班前会、交接班规范》等制度。在演出項目中剧团和剧场各专业分工见表1。然而,规范化工作的路程还很漫长,需要同行的共同努力。
笔者所在的国家大剧院,从建院伊始领导们就非常重视剧院舞台机械设备的维护保养。在平均每个剧场200场/年演出任务的情况下,保证安排每年两次舞台设备维护,并从在剧院每年的资金预算方面全力保证舞台设备的备件供应和维护维修计划实施。剧院每年的上半年安排2~3周时间为全剧院休整期,下半年安排1周左右时间专用于舞台和工程物业设备维护保养。
歌剧院由于演出任务量大、设备数量多,将舞台机械操作和维护分为两个团队实施,10人的团队负责舞台机械设备操作,为演出提供服务;另10人的队伍专攻歌剧院的舞台机械维护保障工作。而戏剧场采用另外一种模式,7人组成的舞台机械团队,分别负责机械、电气、液压3个专业,他们除保证230场/年演出任务、1~2次/年的巡演任务外,还承担剧场的设备维护保养工作;重大演出活动中,他们会在舞台面、控制室、电气柜室、液压站及设备附近等场所担任舞台机械设备的操作和应急保驾。为了使参与演出操作的人员更加全面系统地了解和快速应对演出中的突发故障,提高整个团队的技术保障水平,大剧院建立了戏剧场舞台机械电气系统实验室,搭建了轴控制器、液压设备仿真、电源管理、变频器专项实验台,使大家“心中有数”地操作设备,“有的放矢”地维护保养设备。参加设备维护使操作和维护人员角色互换;参加外出巡演使剧场和剧团人员角色互换。以上工作得益于剧院领导对舞台机械工作性质深刻的理解和投入。
除此以外,大剧院还开展多维度、不同方式的技术交流和培训。除了剧场开业时期常规的厂家现场技术培训外,在每年下半年的设备维护时间,特地邀请当时建设期间驻场的机械、电气、液压现场项目经理参加设备维护维修工作,一是厂家技术人员熟悉现场情况,可以很快处理和解决累积的设备故障;二是通过厂家人员和我方技术人员的共同维护设备和处理故障,提升我方人员的技术能力;三是加大同行之间的技术交流和学习,如参观上海大剧院、杭州大剧院、广州大剧院、保利院线等剧院;参加国内舞台机械技术培训讲座;主持制订行业协会WH/T 37-2009《舞台机械操作与维修导则》标准。
舞台机械安全与准确操作和及时维护保养舞台机械设备密切相关,有条件的剧场应加大与设备厂家的合作,培养剧场自己的“急诊大夫”和“全科大夫”。
4 舞台机械安全与舞美装置
演出中,舞台机械是实现舞美动作的剧场固定设备;装拆台中,舞台机械是服务于舞美、灯光等专业的起重运输设备。而在剧场演出项目中,通常灯光、音响都是剧团的技术人员操作,而唯独舞台机械是剧场的技术人员操作,从舞美装置、灯具的吊装到舞台的搭建,很多项目是剧团人员到剧场开始工作后才知道舞美布景吊装使用的方式。舞台机械的工作处于演出项目实施的末端,项目前期很难有机会与使用方充分沟通,当舞台上出现演出使用和舞台机械设备安全的矛盾时,已是“生米煮成熟饭”,最有效的办法是在保证设备安全的前提下满足演出的顺利进行,可惜不是每次都有美好的结局。
作为舞美装置专业,除需要了解剧场舞台机械设备的基本配置外,还应对设备的基本结构、技术参数、安全装置原理有所了解,才能合理地应用舞台机械设备配合演出使用。以舞台上常用的吊杆为例,不同载荷的吊杆,因吊挂荷载的性质不同,如点荷载、线荷载,吊挂的位置不同,其允许吊挂的荷载分布也不一样,一般专业的舞台机械设备厂家会在舞台醒目位置明示上述内容,见图2、图3。舞美布景的不当吊装使得杆体变形,有时会造成吊挂布景和灯具在运行中碰撞的现象发生。
对此,文化部科技司、中国艺术科技研究所、国家大剧院联合启动《艺术表演场所安全技术标准研究》工作,其中有关舞美装置安全标准的思路和主要内容见表2、表3。所以,舞台机械安全需要知己,还要对所服务的对象知彼,更要预估风险。
5 舞台机械安全与风险评估
与剧院其他系统相比较,舞台机械影响的范围、空间、人员数量是最多的,音响系统出问题只会影响到听觉;灯光系统出问题也只能对视觉造成干扰,但舞台机械却能使舞台出现坑或者台阶。一方面所有在舞台上的人员,包括演员、技术人员都必须时刻注意到舞台上的潜在危险;另一方面,舞台有变化时,舞台机械人员要关注到设备运行轨迹范围内的情况。
预估风险即提前了解演出装台信息,甚至在舞美模型出现阶段就开始了解,从舞美设计图纸和演出信息中了解所有装置部件、舞台上移动的机械设备和装置,以及这些设施与演员的关联关系,核心是风险评估。越早开始评估作业,越有利于在方案设计阶段着手修正危险因素,如:场景的变换需要使用多台舞台机械设备的支持;移动设备上有演员表演,经过风险评估,会注意在移动舞台机械设备上的装置固定放置方式;演员在设备上行走路线、站位点等风险点。
在欧美剧场管理中,风险评估是一份特别的书面文件,是剧场安全制度中不可或缺的重要文件,描述演出中每个潜在的风险,要说明降低或消除这些风险、保证演出安全的措施,是舞台上发生紧急情况时的指导性文件。根据这份评估报告,演出制作团队可以精确地了解到项目实施过程中的潜在风险,并提高重视,甚至调整方案。风险评估主要依靠剧场舞台管理和舞台机械团队,确保舞台机械设备有必需的安全措施是设备厂家的责任,而系统的安全操作则是剧场操作者的责任。随着科学技术的发展,剧场投入的舞台机械自动化程度提高,风险评估需要掌握的各项专业知识越来越多,必须不断提升安全标准的要求。
6 结语
舞台机械的安全与其建设过程、验收、使用和后期维护保养密不可分,切不可在安全与使用出现矛盾时,总是以安全制度的妥协为代价。所以,舞台机械的安全使用应当植根于从业人员的心中,在实施每一项工作的过程中都要把安全放在首位,从而保证舞台机械设备的长期稳定使用和安全可靠。
参考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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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刘玉群、苏志斌. 国家大剧院歌剧院舞台机械最终验收程序[J]. 演艺科技,2011(1).
4.机械安全培训总结 篇四
安全部主管滕跃东在培训开始前对此次培训的重要意义做了介绍。他指出,安全工作时非常重要的,近期发生的交通事故、煤炭事故、住房倒塌事故等,这些都是安全意识不高造成的。一个事故出现后,一个家庭每一个人都会收到不同程度的伤害。并结合今年来发生的一些真实案例,讲解了安全生产的必要性和重要性。同时他对装卸班以及生产线多发性事故点逐一进行了说明和要求。
此次培训为期一周的时间,通过讲座,录像等方式主要学习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方针、政策、标准、制度、安全管理、安全技术知识和安全生产工作经验教训等内容。
5.起重机械安全常识 篇五
1.起重机械、起重机
起重机械是被广泛地应用于各种物料的起重、运输、装卸、安装和人员输送等作业中现代工业生产不可缺少的设备。
起重机是以间歇、重复的工作方式 , 通过起重吊钩或其它吊具起升、下降 , 或升降与运移物料的机械设备。
2.起重机械分类(见表一)
3.起重机械的主要参数
额定起重量Gn、跨度S、幅度L、起升高度H、运行速度V、起重力矩M、轨距k、基距B、轮压p、工作级别等。
4.起重机构造标准用语
(1).钢结构:主梁、端梁(横梁)、小车架、支腿、下横梁、起重臂、平衡臂、立柱、门架、拉杆、塔身、走台和司机室 等。
(2).传动机构:起升机构、运行机构、回转机构、变幅机构和顶升机构等。
(3).电气系统:手持控制器、主令控制器、导电装置、电缆卷筒、电阻箱、变频器和控制柜等。
(4).主要零部件: 吊钧、抓斗、起重电磁铁、钢丝绳、环链、滑轮、卷筒、制动器、车轮和轨道等。
5.起重机安全装置
上升高度限位器、运行极限限位器、缓冲器、锚定装置、夹轨器或防风铁鞋、安全钧、防后倾装置、起重量限制器、力矩限制器和防碰撞装置等。
二.起重机械工作特点及存在危险因素
1.起重机械通常具在庞大的结构和比较复杂的机构,作业过程中常常是几个不同方向的运动同时操作, 技术难度较大。
2.能吊运的重物多种多样,载荷是变化的。有的重物重达上百吨,体积大且不规则,还有散粒、热融和易燃易爆危险品等,使吊运过程复杂而危险。
3.需要在较大的范围内运行,活动空间较大,一旦造成事故,影响的面积也较大。
4.有些起重机械(仅指施工升降机等),需要直接载运人员做升降运动,其可靠性直接影响人身安全。
5.暴露的活动的各部件较多,且常与作业人员直接接触,潜在许多偶发的危险因素。
6.作业环境复杂,如涉及企业、港口、工地等场所,涉及高温、高压、易燃易爆等环境危险因素,对设备和作业人员形成威胁。
7.作业中常常需要多人协同配合 , 对指挥者、操作者和起重工等要求较高。
根据有关资料统计,我国每年起重伤害事故的因工死亡人数占全部工业企业因工死亡总人数的 15% 左右。为了保证起重机械的安全运行,国家将它列为特种设备加以管理,许多企业都把管好起重设备作为安全生产工作的关键环节。
三.起重机械使用安全要求
1.安全操作一般要求
a.司机接班时,应对制动器、吊钧、钢丝绳和安全装置进行检查,发现性能不正常时,应在操作前排除;
b.开车前,必须鸣铃或报警,操作中接近人时,亦应给以断续铃或报警;
C.操作应按指挥信号进行,对紧急停车信号,不论何人发出都应立即执行;
d.当起重机上或其周围确认无人时,才可以闭合主电源,如电源断路装置上加锁或有标牌时,应由有关人员除掉后才可闭合主电源。
e.闭合主电源前,应使所有的拉制器手柄置于零位;
f.工作中突然断电时,应将所有的控制器手柄扳回零位,在重新工作前,应检查起重机动作是否都正常;
g.在轨道上露天作业的起重机,当工作结束时,应将起重机锚定。当风力大于6 级时,一般应停止工作,并将起重机锚定。对于门座起重机等在沿海工作的起重机,当风力大于7级时,应停止工作,并将起重机锚定;
h.司机进行维护保养时,应切断主电源并挂上警示牌或加锁,如有未消除的故障,应通知接班司机。
2.安全技术要求
(1).有下述情况之一时 , 司机不应进行操作 :
a.超载或物体重量不清,如吊拔起重量或拉力不清的埋直物体,及斜拉斜吊等;
b.结构或零部件有影响安全工作的缺陷或损伤,如制动器安全装置失灵,吊钩螺母防松装置损坏、钢丝绳损伤达到报废标准等;
c.捆绑吊挂不牢或不平衡而可能滑动,重物棱角处与钢丝绳之间未加衬垫等;
d.被吊物体上有人或浮置物;
e.工作场地昏暗,无法看清场地、被吊物情况和指挥信号等。
(2).司机操作时,应遵守下述要求:
a.不得利用极限位置限住器停车;
b.不得在有载荷的情况下调整起升、变幅机构的制动器;
c.吊运时,不得从人的上空通过,吊臂下不得有人;
d.起重机工作时,不得进行检查和维修;
e.所吊重物接近或达到额定起重能力时,吊运前应检查制动器,并用小高度、短行程起吊后,再平稳地吊运;
f.无下降极限位置限位器的起重机 , 吊钩在最低工作位置时 , 卷筒上的钢丝绳必须保持有设计规定的安全圈数;
g.起重机工作时,臂架、吊具辅具、钢丝绳、缆风绳及重物等与输电线的最小距离不应小于表二的规定;
h.流动式起重机 , 工作前应按说明书的要求平整停机场地、牢固可靠地打好支腿;
I.对无反接制动性能地起重机,除特殊紧急情况外,不得利用打反车进行制动。
(3).用两台或多台起重机吊运同一重物时,钢丝绳应保持垂直,各台起重机的升降、运行应保持同步;各台起重机所承受的载荷均不得超过各自的额定起重能力。达不到上述要求,应降低额定起重能力至80%;也可由总工程师根据实际情况降低额定起重能力使用。吊运时,总工程师应在场指导。
(4).有主、副两套起升机构的起重机,主副钩不应同时开动,对于设计允许同时使用的专用起重机除外。
3.起重工一般安全要求
a.指挥信号应明确 , 并符合规定;
b.吊挂时,吊挂绳之间的夹角宜小于120度,以免吊挂绳受力过大;
C.绳、链所经过的棱角处应加衬垫;
d.指挥物体翻转时,应使其重心平稳变化,不应产生指挥意图之外的动作;
e.进入悬吊重物下方时,应先与司机联系并设直支承装置;
f.多人绑挂时 , 应由一人负责指挥。
4.安全检验和检查周期要求
(1).下列情况应对起重机按有关标准检验合格:
a.正常工作的起重机,每两年进行一次;
b.经过大修、新安装及改造过的起重机,在交付使用前;
c.闲置时间超过一年的起重机,在重新使用前;
d.经过暴风、地震和重大事故后,可能使强度、刚度、构件的稳定性和机构的重要性等受到损害的起重机。
(2).工作繁重、环境恶劣时,经常性检查周期每月不得少于一次,定期检查周期每年不得少于一次。
四.起重机的事故起因、预防及处理
1.起重机事故的发生原因主要包括人的因素和设备因素两个方面,其中人的因素主要是由于管理者或使用者心存侥幸、省事和逆反等心理原因从而产生非理智行 为,物的因素主要是由于设备未按要求进行设计、制造、安装、维修和保养,特别是未按要求进行检验,带 “病”运行,从而埋下安全隐患。
占比例较大的起重机事故起因主要有 :
a.违反安全操作规程,如超载或未确认吊运物品重量,斜拉斜吊,吊重下站人、吊重捆扎不可靠 , 吊钩挂钩不可靠和操作人员不具备资格等;
b.设备安全保护装置未装或失效。如起升高度限位器、起重量限制器、力矩限制器、吊钩防脱钩装置、运行极限限位器等未装或失效,设备接地或接零不可靠,漏电保护不可靠等;
C.检查、检验工作未按要求进行。如未建立并执行定期检查制度(班前检、周检和月检等), 未按要求报监督检验机构进行验收检验和定期检验,导致设备带 “ 病 ”;
d.检修作业时无安全监护人员或无警示牌。如相邻设备运行未监护,地面供电开关未挂警示牌等;
e.使用维修等作业人员未按规定穿戴防护劳保用品;
f.塔式起重机安装或拆卸未按规定程序进行;
g.汽车起重机作业时未能保证设备及吊运物品与作业环境中电线的安全距离。
2.针对起重机事故的各种起因,使用单位应与制造、安装和维修单位以及起重机械监察部门、监督检验机构密切配合,加强管理工作,贯彻各项检验制度,消除安全隐患,最大限度减少事故发生的可能性,使用单位必须至少做好以下工作:
a.切实加强安全思想工作,从安全工作人员到操作、维修和检查人员都要培养安全意识,自觉避免不安全行为;
b.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程 , 杜绝违章操作;
C.制定完善的检查、检验制度并严格执行;
d.对操作人员进行培训、考核。
3.起重伤害事故的处理
起重伤害事故的处理,一般可分为事故现场处理、事故详情调查、事故原因分析、事故处理结案等五个阶段 , 事故所在单位应注意:
1).发生起重伤害事故后,所在单位必须尽一切可能组织抢救受伤人员和国家财产,采取有效措施制止事故蔓延扩大,并应认真保护事故现场,凡可能与事故有关 的物体、痕迹、状态等,均不得人为地破坏,如果为抢救受伤者需要移动现场某些物体,必须做好标志、照相和详细记录。
2).在处理现场的同时,所在单位应立即将事故概况,用电话、电报或其他快速办法报告当地安全监督部门和有关主管部门。
3).对事故原因及责任分析清楚后,即应按有关法律规定进行严肃处理:
(1).应追究有关领导责任的事故,包括 :
a.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不健全,使职工无幸可循;
b.未对职工进行安全技术培训, 职工未取得合格证,即令上岗作业;
C.起重设备未进行定期检修,未经安全检验合格,或设备存在缺陷仍允许使用;
d.明知设备在不安全环境中作业,而不采取防护措施。
(2).追究肇事者或有关人员责任的事故,包括 :
a.违章指挥 , 违章作业 , 玩忽职守;
b.发现紧急情况未报告 , 未采取紧急措施;
6.机械安全管理制度 篇六
(1)钢筋加工机械中的电动机、液压装置、卷扬机的使用,应执行本规程第3.4、第4.7节及附录c的规定。
(2)机械的安装应坚实稳固,保持水平位置。固定式机械应有可靠的基础;移动式机械作业时应楔紧行走轮。
(3)室外作业应设置机棚,机旁应有堆放原料、半成品的场地。
(4)加工较长的钢筋时,应有专人帮扶,并听从操作人员指挥,不得任意推拉。
7.锻压机械安全 篇七
2011年6月17日,中国建筑业协会机械管理与租赁分会在京举办全国建筑起重机械安全管理论坛。论坛以“责任”为主题,采取台上嘉宾主谈,台上台下互动讨论形式,总结和回顾了住建部166号令颁布3年来对于建筑起重机械安全管理所起到的作用、存在的问题和改进建议进行了互动讨论,场面热烈。论坛嘉宾分别由行业协会、检测单位、租赁公司和制造企业代表组成。
以下摘录部分精彩发言。
积极作用值得肯定
住建部166号令自2008年6月正式施行以来,对于加强和规范建筑起重机械的安全管理起到了重要的作用,影响深远。
赵华中:住建部166号令是在工程建设大发展的背景下出台的,其主要目的就是加强安全管理,规范市场行为。建筑业的发展与建筑机械的发展息息相关,加强建筑施工安全管理,必须加强施工现场设备管理,尤其是起重机械管理,降低安全事故率,最大限度规范市场行为,保护从业人员安全。建设部166号令吸纳了各地建筑安全管理的一些经验,促进了建筑安全管理,促进了建筑起重机械管理工作开展。
高颂:166号令的最大亮点是实行了产权备案管理制度, 通过产权登记, 厘清了责任主体。另外通过产权登记为企业大规模资产融资打破了瓶颈。只有产权分清了, 才能把安全责任划清, 相关各方才能把各自工作做好。
袁正:2007年9月租赁分会在山东威海召开年会期间, 建设部质量安全司负责人带来即将出台的166号令征求意见稿, 分会组织了副会长单位、与会代表等20多位代表讨论, 提出了20多条修改意见, 最终采纳18条。应该说166号令不是闭门造车的结果, 是与地方协会、用户、施工企业、租赁企业、检测机构等广泛交流基础上出台的。法规对主管部门、施工单位、租赁企业、检测机构等各方责任划分也比较清晰, 对设备安全管理起到了非常明显的作用, 产权备案登记对租赁业发展具有积极意义, 总体上看肯定是功大于过。
刘忠礼:166号令对起重机械租赁行业的发展起到了积极作用。对减少起重机械事故起到一定作用, 3年来, 塔机市场保有量急剧增长, 但事故率逐年下降。同时起重机械用户大幅增多, 实力增强, 施工现场安全得到改善, 所以166号令没有限制行业发展, 而是推进了行业发展。
存在问题不容忽视
166号令实施过程中也出现了一些问题,出现了弄虚作假、投机取巧、权力寻租、监管失灵等问题,比如安装资质挂靠、只盖章收费不实施监督管理、塔机安装方案千篇一律、塔机司机持假证上岗、保养维修只填表不按期保养以及监管部门收红包等,对行业健康发展产生了负面作用。
高颂:166号令实施3年来,也发现了一些问题,我认为目前主要存在以下4方面的问题:
(1) 有的条款比较模糊,比如对“使用方”的描述不明确,有时指总包,有时指出租方,有时不清楚所指,这样就容易造成责任的模糊; (2) 缺乏一些细则性的规定,比如备案手续如何备,没有统一规定,各地都不一样,有些地区备案制变成审批制,阻碍了市场流通和发展; (3) 产权登记缺乏全国统一性的版本,各地版本都不同,应该全国统一,并且能够全国联网查询; (4) 规定了特种操作证,但在操作证颁发中存在收费高、取证难问题,在塔机需求急剧增长的市场环境下,阻碍了足够数量的工人持证上岗,造成起重机械操作工人缺乏。
郑军:166号令施行以来确实起到了很大的积极作用, 但也存在一些问题, 比如: (1) 规定所称“建筑起重机械是指纳入特种设备目录, 在房屋建筑工地和市政工程工地使用的起重机械”, 但流动式起重机并不适于纳入范围, 流动式起重机应该按特种设备条例实行年检; (2) 《规定》对检测机构没有具体要求, 造成各地检测机构差别很大, 其检测标准、收费差别都较大; (3) 《规定》要求标准节、附着装置必须使用原厂制造, 实行起来也比较难, 但如果标准节随意互换、附着装置任其自制又存在很大危险性。
袁正:166号令的积极作用值得肯定,但在执行过程中也出现了一些问题,致使执行操作未能完全达到《规定》的初衷。负面影响有两条:
1)一些条款的不合理逼着大家作假 166号令规定产权备案登记应在企业登记注册所在地,但是当起重机械不在企业所在地时,例如租赁企业在广州注册而塔机在江西使用,设备理应在广州备案登记,但是主管部门却不愿去江西拍照,租赁企业只好把塔机挂靠在江西的其他租赁公司,本来备案目的是要明确责任人,但随着产权单位的转移责任人也发生了旁移,目前这种不一致现象普遍存在。另外,租赁企业的塔机安装资质在异地不被承认;塔机司机持假证上岗普遍。施工现场塔机的安装、使用、保养、维修、检测以及验收过程都存在造假行为。法规执行过程中普遍出现弄虚作假现象不仅是个人问题,而是牵扯到整个国家诚信体系的构建。这一现象应引起立法部门的重视。
2)权力寻租、收红包现象比较普遍 产权备案登记部门和检测部门收红包现象比较普遍。比如:产权备案登记时夹带二三百元钱就立即受理,容易通过,不送钱就会被挑出很多问题责令修改,甚至是一些标点符号问题,申报几次也不一定完成登记。验收、检测过程费用高、收红包现象也较严重。
权力寻租是指握有公权者以权力为筹码谋求获取自身经济利益的一种非生产性活动。权力寻租是把权力商品化,或曰以权力为资本,避开各种控制、法规、审查,去参与商品交换和市场竞争,谋取金钱和物质利益,即通常所说的权物交易、权钱交易、权权交易、权色交易等等。—编者注
刘忠礼:我认为作为租赁企业,在自律前提下要习惯接受监管,监管部门也要根据国内塔机市场各地实际情况制定相应的监管细则。目前塔机制造企业差异大,建议对制造企业实行信用分级管理;租赁企业的差异也很大,有些租赁企业使用的塔机经常超载,给监管带来了难度。
赵华中:1) 166号令存在的问题是客观的,但有些问题并不完全是166号令的错,而是社会问题。166号令初衷是规范市场行为、加强监督管理、防止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166号令不完善之处应引起立法机关和政府主管部门的反思和检讨,并加以完善。
2)社会风气不正不仅存在于租赁行业,而是存在于整个建筑行业。此现象应该引起大家足够的重视,同时立法机关、执法部门、群众监督、社会监管等方应采取多方面的措施以改变这种现象。
3)在166号令颁布实施3周年之际,在肯定该法规的同时我们也要正视问题,这才是正确的选择,也只有认真研究才能加以完善。比如检测问题,166号令指出有资格的单位人员才可以进行检测。但检测资格谁来确认?检测行为如何规范?这些新问题的出现我们要正视,要加以研究。
《规定》亟待修改完善
3年前制定166号令是根据当时的认识和行业情况,经过3年实践,我们的认识在提高,而3年前的阶段性成果也应随着社会的发展不断丰富和升华!
赵华中:我认为166号法令应该修改了。第一,上位法《特种设备管理条例》已经修改,政府部门的规章也该相应改变。其二,随着建筑业的发展和建筑技术的进步,《规定》需要根据科技进步而不断完善提高,体现科技进步成果。第三,要强化从业人员个人责任,把个人职业资格和市场行为挂钩。我们要加大个人责任,国外都是这么做的。我主张建筑业内由政府部门颁发的许可应该大量的减少,将相关事务转到行业协会。政府部门的权利过大不是好事,政府要加大服务减少权力。修改我们的条例,完善我们的规章,构建一个新的和谐的行业是有希望的。
浙江宏基代表:我欣赏赵会长说的一句话,要加强个人责任的追究,这也是166号令需要改进的问题之一。现在很多安全事故都是人造成的,但是人为事故发生后个人几乎都能避开所有的法令约束。个人责任的增加必将减少安全事故的隐患。另外租赁企业到异地开展业务被要求在当地注册分公司,166号令没有规定需要异地注册分公司,各地这样要求是否会造成地方保护主义,希望解决这一问题。
深圳海邻代表:起重机械跨省租赁,被当地政府要求成立分公司,有的设备只在某地租几个月却被要求要设立公司,对场地、注册资金、人员都有要求,我想问为什么要设分公司?租赁资质到底起不起作用?有时两台100tm塔机在某些地方安装检测费用就要收7万多元(租赁费才几万元),这些费用有没有明文规定?乱收费现象需要得到制止。
高颂:随着市场形势的变化产生新的问题很正常,目前需要细化政策适应新的发展要求,以推进建筑起重机械管理水平更上台阶。修订完善法规应该有改革和创新的思想,可以吸取一些国外相关经验。
1)能否制定一个比较详细的起重机械检测管理标准,各部门必须按照标准进行评定工作。制定标准是制约各部门行为和减少权力寻租的有效手段;检测机构也应引入竞争机制。
2)在制度设计、政策实施方面应吸纳国外成功管理经验,制度设计的要有自律性。比如江苏省协会对检测机构进行行业确认、评级,这样很有必要。实践证明各地检测水平存在很大差异,一些偏僻地区检测水平比较低。所以制度设计要有创新性,能否把检测机构按照实力强弱分为全国性、省级、县市级,全国性的检测机构就可以在全国范围进行检测并有效,这样对一些人的权力寻租行为也将有所制约。
袁正:绝对的权力带来绝对的腐败,政府颁布法律赋予某些部门以权力,但却没有约束这些部门的相关配套法令,所以我觉得政府应该对相关部门进行约束,同时要引进竞争机制。没有竞争的绝对的权力就会带来腐败。国外对特种设备从业人员有严格的要求,比如说检测,他们有专门注册的检验师,要经过严格的考试符合法律法规才能取得检验师执照,有执照就有检测资格。比如在迪拜施工,塔机安装完成后找有执照的检测师检测,检测后签字是要负法律责任的。他们的安装人员也是如此,机械安装工、电气安装工都要有牌照,有牌照才能操作。只有把责任真正分解到执行的个人头上他才能真正的去履行和承担这个责任。这就是我的建议。
8.冶金机械设备安全提高问题探究 篇八
【关键词】冶金设备;安全性;冶金机械
0.引言
当前我国经济的高速发展对钢铁需求的强劲拉动,促使冶金行业发展迅速,目前我国冶金行业年产钢铁 5 亿多吨,从业人员达到 260 多万。在如此大规模的钢铁行业中,生产安全是不容忽视的问题。为此本文对冶金机械设备的安全提高问题进行了探讨。
1.基于计算机知识的现代设计理论和方法
近年来,随着计算机系统的飞速发展,现代设计理论和方法的发展进入更为广阔的空间和越来越多的设计领域。对于冶金设备的设计来说,设计人员应使用 CAD 计算机辅助设计系统,应用相应的现代设计理论和方法,在最初的设计阶段考虑最大限度地提高冶金行业生产设备的安全和效益。以下阐述计算机辅助设计和有限元方法如何在实际中用于冶金设备。
1.1计算机辅助设计技术
CAD(计算机辅助设计)是一种利用计算机系统辅助人们对产品或工程进行设计的方法与技术。对于相对成熟的冶金设备,在设计中应用 CAD 技术可实现模块化设计以及 CAD/CAPP/CAM 一体化设计。诸多的CAD 软件为我们提供了广阔的设计平台,我们可以使用 AutoCAD 进行平面和三维设计,利用 UG 强大的造型功能来设计复杂的机械结构曲面,使设备各零件在受力、磨损、平衡等方面更合理,以增加其寿命,减少不安全因素;我们也能够利用 ProE 或SOLIDWORKS 灵活的装配功能,对设备进行整体装配并观察各部分的运动、协调以及干涉情况,以进行动态设计,减少设计周期。利用 CAD 软件不仅可以对设备进行模块化设计、标准化设计,在提高设计效率的同时也提高了产品的安全性能。
1.2有限元法设计技术
有限元法是一种现代数值计算方法,它是将复杂的研究对象简化为有限数量单元组成的集合体,分别对每个单元体进行求解后,再将各单元拼合起来,以代替原来的整体进行分析的方法。使用有限元方法既可分析工程中复杂非线性问题、非稳态问题的,又可用于工程中复杂结构的力学分析。目前已有许多成熟的大型有限元分析软件如A N S Y S 、 M S C . M a r c 、 A D I N A 、 A B Q U S等。冶金设备工况条件的复杂性正好适用于有限元法来分析。例如,轧钢机的轧辊和轴承的结构和受载在设计中一直采用工程计算法,即将其作为承受弯曲变形的梁来处理。这种方法只能确定危险截面处的应力,而不能确定组成轧机关键部件每块钢板的应力分布。但是使用有限元分析方法则可以很好的解决此类问题,并在冶金设备在最初设计环节减少不稳定因素,从而提高设备的可靠性 。
2.测控系统冶金设备
自动化装备水平的提高,势必要求提高其计算机控制系统的可靠性和可用性。这除了提高软硬件自身的可靠性外,还可以通过控制系统的软硬件冗余和先进的测试技术来提高整个系统的安全性。
2.1控制系统软硬件冗余技术
典型的自动化系统按功能层次可分为基础自动化、过程自动化、制造执行系统、企业资源计划 4 个层面。除了基础自动化使用PLC 外,其余三级系统均使用计算机作为系统控制中心。
因此计算机的平稳运行对整个控制系统来说非常重要。计算机热备冗余系统是一种通过使用计算机集群技术来实现的双机热备系统。集群计算机技术是指将一组独立的计算机通过特定的硬件和软件连接起来,它可以在短时间内检测到故障的发生及时并启用备用设备以保证设备的平稳运行。
对于使用 PLC 的基础自动化来说,它的工作原理与计算机操作系统工作原理不同,PLC内嵌的应用程序是按照顺序执行,循环扫描的方式工作来运行的。扫描周期对于既定的应用有着严格的执行时间。为保证设备正常运行,可将核心部件做备份,并使冗余的CPU 与正常工作 CPU 保证相同的时钟和执行速度,使之同时工作,通过准确的时钟同步以及程序断点同步,时刻保持程序运行的一致性。当发生故障时,通过无忧切换,备用 CPU 的启用在一个扫描周期(一般为几十望毫秒)内完成切换工作。
2.2测控系统的软件抗干扰技术
在工业环境中,对于实际应用的微机测控系统,有很多强烈的干扰来自系统内设备的运行,例如,大型感性负载的通断,大型设备的关停启动时产生的干扰可以作用到测控系统的微机电路上。这些干扰虽然危害严重,但往往是可以预知及避免的,通常的作法是在硬件上采取一定的措施抑止干扰或者屏蔽传输途径以达到防干扰的目的。在设计和开发冶金设备的测控系统时,一般很难考虑到在实际应用过程中可能发生的各种干扰和设备自身的随机性故障,尤其是現场恶劣的环境很有可能使计算机系统在运行过程中发生异常。此类问题需要借助于特殊软件措施使计算机摆脱困境,当出现故障时及时使用修复或启用备用系统。软件“看门狗技术”、指令冗余技术、数据冗余技术以及软件陷阱技术均可解决此类问题。
3.结论
冶金设备平稳高效的运行是确保冶金行业的生产效益和安全的重要因素。根据笔者多年的现场经验和众多科研院校的研究,基于计算机知识的现代设计理念和方法的应用,以及测控系统软硬件冗余技术和防干扰措施的实施,使得冶金设备性能大大提高,安全性和可靠性得以保证,从而减少了冶金产业的事故发生率,提高了其有效生产。■
【参考文献】
[1]王海军,卜焰山,黄志坚.冶金设备液控单向阀的使用与维修[J].冶金丛刊,2009,(04).
[2]于德录,邵玲.冶金设备安装项目质量控制的研究[J].项目管理技术, 2008,(S1).
9.起重机械安全检查规定 篇九
一、为加强起重机械的安全使用和管理,预防起重机械事故,保障在施工生产过程中的人身和设备安全,制定本规定。
二、本规定适用于集团公司所属各类起重机械。
三、起重机械购置单位必须检查设备的生产许可证、安全认可证、操作规程(或说明书)、图纸资料、特种设备监督检验机构检验报告等是否齐全,并应建立档案妥善保管。
四、所有起衙机械在投入使用前,使用单位应持特种设备监督检验机构出具的检验报告和安全检验合格标志,到所在地区的地、市级以上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机构登记。
五、使用起重机械的单位必须依照国家有关规定,建立健全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包括安全操作规程;岗位责任制;安全技术档案;管理、维护、保养、检查等制度,并严格执行。
六、起重机械遇可能影响其安全技术性能的自然灾害或发生设备事故后,或停用一年以上,再次使用前,使用单位应当对其进行全面检查,及时消除安全隐患,确保运行条件良好。
七、起重机械的安装、大修及改造工作,应由具备资质的起重机械专业安装、大修及改造队伍进行。起重机械安装、大修及改造竣工后,必须对该起重机械进行全面自检和运行试验,自检合格后,应申请法定特种设备监督检验机进行检验。使用单位要将安装、大修、改造和检验报告及有关资料和文件等一并归入安全技术档案。
起重机械自检应包括以下主要内容:
1、起重机械金属结构是否达到安全技术要求;
2、机械及主要零部件是否达到安全技术要求;
3、液压系统是否达到安全技术要求;
4、电气及控制系统是否达到安全技术要求;
5、安全防护装置是否配齐。
八、起重机械的使用单位应根据工作的频繁程度、使用环境恶劣程度及使用维修情况,在法定检验周期内,对起重机械开展定期检查。定期检查包括月度检查和检查。
1、月度检查主要内容:
(1)安全防护装置、制动器、离合器等有无异常;(2)钢丝绳、滑轮组、索道、吊链等有无损伤;(3)吊钩、抓斗等吊具有无损伤;
(4)配线、集电装置配电、开关和控制器等有无异常;(5)液压保护装置、管道连接是否正常。
2、检查主要内容:(1)上述月度检查的各项内容;
(2)金属结构的变形、裂纹、腐蚀连接情况;(3)机械部分主要零部件的磨损、裂纹、变形情况;(4)指示装置的可靠性和精度;(5)动力系统和控制系统等;
(6)载荷试验,可空载和结合吊运相当于额定起重量的重物进行。
九、起重机械使用单位的操作人员在每日作业前应坚持经常性作业检查,检查前先断开电源,不允许带电检查,主要检查内容包括:
1、各类极限位置限制器、离合器、控制器、报警装置的功能、升降机的安全钩或其它联断装置的安全性能等;
2、起重机(或小车)导轨的安全状况;
3、钢丝绳的安全装况。
十、使用单位必须严格执行起重机械定期检验的规定,在法定的定期检验周期内,向特种设备监督检验机构申报检验,并做好整改工作,检验报告应存入档案。
十一、使用单位必须建立隐患登记和整改记录,发现起重机械有异情况时,应采取切实可行措施及时处理,消除隐患,严禁带病运行。
十二、各单位应配备起重机械管理人员,负责起重机械安全检查和日常管理,其人员必须是经专业技术培训,熟悉本专业业务,掌握起重机检验技术,具有初级以上技术职称的技术人员担任。
十三、对违反本规定者,机电部及安全管理部门可责令限期整改,逾期不改者,按集团公司有关规定给予经济处罚。
10.特殊机械安全管理制度 篇十
为了防止和减少起重机械在行驶使用中的安全运行特制定本,规章制度。
一、安全管理机构的职责:
1、、掌握相关特种设备安全知识,满足国家有关安全技术规范对其任职资格的要求;并经特种设备安全监察部门考核合格,持证上岗。
2、具体组织制定、修改、落实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安全操作规程等,并检查执行情况。
3、传达、贯彻上级有关特种设备安全的指示以及法律、法规、标准;
4、定期、不定期检查特种设备;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5、具体负责特种设备应急预案的制、修订,具体负责应急预案的演练;具体负责突发事件或事故的响应、处理、调查和报告等。
二、单位负责人、起重机械安全管理人员和作业人员岗位责任制:
1、组织实施日常维修保养和自行检查、全面检查;
2、组织起重机械作业人员及相关人员的安全教育和安全技术培训工作;
3、按照有关规定办理起重机械使用登记、变更手续;
4、编制定期检验计划并且落实定期检验的报检工作;
5、检查和纠正起重机械使用中的违章行为,发现问题立即进行处理,情况紧急时,可以决定停止使用起重机械并且及时报告单位有关负责人;
6、组织制定起重机械事故应急救援预案,一旦发生事故按照预案要求及时报告和进行救援;
7、对安全技术档案的完整性、正确性、统一性负责。
8、严格执行起重机械操作规程和有关安全管理制度;
9、填写运行记录、交接班等记录;
10、进行日常维护保养和自行检查,并且进行记录;
11、参加安全教育和安全技术培训;
12、严禁违章作业,拒绝违章指挥;
13、发现事故隐患或者其他不安全因素立即向现场管理人员和单位有关负责人报告,当事故隐患或者其他不安全因素直接危及人身安全时,停止作业并且在采取可能的应急措施后撤离作业现场。
14、参加应急救援演练,掌握相应的基本救援技能。
15、起重机械作业人员作业时应当随身携带《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并且自觉接受使用单位的安全管理和质监部门的监督检查。
三、起重机械操作规程,包括操作技术要求、安全要求、操作程序、禁止行为等:
1、必须熟悉起吊工器具的基本性能,最大允许负荷,报废标准和工件的捆绑、吊挂要求及指挥信号,严格执行本工种的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2、工作前应认真检查并确认所需用的一切工器具、设备处于完好状态,若发现链条、钢丝绳、麻绳、工夹吊具已经达到报废程度,严禁使用。c、起重物体必须根据物体重量体积、形状、种类采用合适的起重捆绑和吊运方法。多人作业时必须指定专人负责指挥。d、吊运物件时,必须保持物体重心平稳,各种物体起吊前应先进行试吊,确认可靠后方可进行指挥吊运。e、使用三脚架应帮扎牢固,杆距相等,杆脚固定牢靠,不可斜吊;使用千斤顶必须垂直,上下填牢,随起随填,随落随抽填木。
四、索具和备品备件采购、保管和使用要求;
1、要采购正规厂家的索具和备品备件。
2、保管和使用要有专人管,应该报废的坚决报废。
五、日常维护保养和自行检查要求:
设备的日常保养可归纳为八个字----整齐、清洁、润滑、安全。
1、整齐:工具、工件、附件放置整齐;安全防护用品齐全;线路管道安全完整。
2、清洁:设备内外清洁干净;各滑动面、丝杆、齿条、齿轮、手柄手轮等油垢、无损伤;各部位不漏油、漏水,铁屑垃圾清扫干净。
3、润滑:定时定量加油换油,油质符合要求,油壶、油枪、油杯齐全;油标、油线、油刮保持清洁,油路畅通。
4、安全:实行定人、定机、凭证操作和交接班制度;熟悉设备结构,遵守操规程,合理使用,精心保养,安全无事故。设备检查是及时掌握设备技术状况,实行设备状态监测维修的有效手段,是维修的基础工作,通过检查及时发现和消除设备隐患,防止突发故障和事故,是保存证设备正常运转的一项重在作。日常检查(日常点检)
5、日常检查是操作工人按规定标准,以五官感觉为主,以设备各部位进行技术状况检查,以便及时发现陷患,采取对策,尽量减少故障停机损失。对重点设备,每班或一定时间由操作者按设备点检卡逐项进行检查记录。维修人员在巡检时,根据点检卡记录的异常进行及时有效的排除,保证设备处于完好工作状态。
6、定期检查 <>按规定的检查周期,由维修工对设备性能和业余度进行全面检 查和测量,发现问题除当时能调解决之外,将检查结果认真做好记录,作为日后决策该设备维修方案的依据。
7、精度检查
这是对设备的几何精度、加工精度及安装水平的测定、分析、调整。此项工作由专职
检查员按计划进行,其目的是为确定设备的实际精芳,为设备调整、修理、验收和报废提供参考依据。h、对设备进行各项检查、准确地记录设备的状态信息,能为日后维修提供可靠的依据及维修成本。
六、使用登记和定期报检要求:
1、、业务大厅实行“首问负责制”,对到访的办事人员,接待人员应首先询问其到访目的,如需要联系院内人员,采用内部电话联系相关人员并指引办事人员到该部门,如相关人员不在,可请办事人员留下口讯。
2、各检验室根据检验区域划分将各检验人员负责区域报总师室便于联系。
3、客户办理报检手续时,如提出需要了解检验具体事宜,接待人员应立即与业务科室主任(或其交办人员)取得联系,如相关人员不在,接待人员应将其联系方式告诉客户便于联系沟通。
4、对于固定收费的检验项目,由业务大厅办事人员按照“收费标准”开具“交款单”,交财务部门开票收费。
5、检验结束后,由业务大厅统一打印报告及使用注册登记,发放检验报告(或证书),如由于检验费用问题需要暂缓检验报告(或证书)发放的,由业务科室提出书面申请,经分管院长批准后方可。
6、业务大厅每月25日汇总统计,并将超过一个月未办理报检手续的单位信息上报监察部门。
七、安全管理人员、起重机械作业人员教育培训和持证上岗要求:
1、安全管理人员起重作业人员要持有关证件。
2、安全管理人员和起重作业人员要进行定期和不定期的教育培训。
八、安全技术档案管理要求:
使用单位购置的起重机械应当由具备相应制造许可资格的单位制造,产品应当符合有关安全技术规范及其相关标准的要求,随机的产品技术资料应当齐全。
产品技术资料至少包括以下内容;
1、设计文件,包括总图、主要受力结构件图、机械传动图、电气和液压(气动)系统原理图;
2、产品质量合格证明;
3、安装使用维修说明;
4、制造监督检验证书(适用于实施制造监督检验的);
5、整机和安全保护装置的型式试验合格证明(制造单位盖章的复印件,按覆盖原则提供);f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制造单位盖章的复印件,取证的样机除外)。起重机械使用前,使用单位应当监督施工单位依法履行安装告知、监督检验等义务,并且在施工结束后要求施工单位及时提供以下施工技术资料,存入安全技术档案:
6、施工告知证明;
7、隐蔽工程及其施工过程记录、重大技术问题处理文件;
8、施工质量证明。
9、定期检验报告;
10、在用安全保护装置的型式试
验合格证明;
11、日常使用状况、运行故障和事故记录;
九、事故报告处理制度:
8、特种设备发生事故时,必须按国家《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特种设备事故处理规定》进行处理。
9、特种事故发生后,应立即向上级部门上报,按《特种设备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开展救援,严格保护事故现场,采取措施抢救伤员和防止事故扩大。
10、事故报告应包括以下内容。
11、事故发生单位、联系人、联系电话。
12、事故发生地点。
13、事故发生时间。
14、事故设备名称。
15、事故类别。
16、人员伤亡、经济损失以及事故概况。
十、应急救援预案和救援演练要求:
1、开展应急预案演练是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内容,是检验应急预案实用性、应急机制科学性、应急体制合理性、应急法制适用性的必要途径,是提高政府和企业保障生产安全和处置突发生产安全事故能力、保障人员生命财产的重要手段。各成员单位要站在落实“以人为本”的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高度,充分认识加强应急管理工作的重要性、必要性,把预案演练工作作为一项重点工作抓好,加强领导、周密计划,科学制订应急预案演练计划,认真督促、指导和组织开展好安全生产应急救援预案演练工作。
2、安全生产应急救援演练预案,并积极组织预案演练,同时督促和指导所属企业认真开展各类应急预案演练工作,演练要结合实际,突出重点,注重实效。通过演练,检验应急预案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提高应急救援能力。
3、演练结束后,演练组织单位要及时进行总结,注重总结演练工作的成功经验,通过演练,达到检验预案、锻炼队伍、教育公众的目的,提高应急救援的协调配合和处置能力。同时,也要认真总结演练工作的教训,针对应急预案演练中暴露的不足和问题,及时制定整改措施,适时修订完善相关预案,不断增强预案的实用性。
十一、执行相关规定及有关安全技术规范和接受安全监察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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