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鉴定工作现状调研报告(精选14篇)
1.司法鉴定工作现状调研报告 篇一
最新的司法局政法队伍建设现状调研报告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县委的部署要求,全面了解全县政法队伍现状,有针对性地研究解决在队伍建设中存在的突出问题,确保第二批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取得实效。根据上级要求,对我局政法队伍建设工作进行了调研,现将调研情况报告如下:
一、县司法局队伍现状
(一)机构设置:县司法局为县政府工作部门。下设六个职能股室,包括办公室、法规教育股、律师管理股、基层工作股、财务室、政工股,按照规定设立纪检组和党支部。下属三个事业单位,分别为公证处、普法依法治理办公室和法律援助中心。
(二)干部构成:司法局共有在职乡科级正职干部2名、乡科级副职干部7名。
(三)人员结构:司法局在编人员中30岁以下31人,31至40岁22人,41至50岁22人,50岁以上11人,队伍呈年轻化状态,中青年干部成为中流砥柱。干部队伍文化程度较高,研究生及以上学历2人,占总数2.3%;本科学历46人,占总数54.5%;专科及以下学历37人,占总数43.2%。司法局人员民族全部为汉族,女性干部为21人。
二、主要做法
近年来,县司法局在县委、县政府的领导下,始终坚持以内强素质、外树形象为主线,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加强政法队伍思想政治建设为抓手,大力加强领导班子建设和干警队伍建设,有力地维护了全县社会政治稳定,为全县经济社会实现又好又快发展做出了积极的贡献。主要做法是:
(一)坚持把加强领导班子建设放在政法干部队伍建设的首要位置。一是加强班子思想建设。司法局高度重视领导班子的思想政治建设,采取定期组织学习、召开民主生活会等形式加强思想政治教育,班子成员的政治观念和大局意识显著增强。二是加强班子作风建设。领导班子的工作作风直接关系到一支队伍的凝聚力和战斗力。近年来,司法局在加强领导班子建设工作中始终把作风建设摆在重要位置,在贯彻落实民主集中制,实行科学民主决策的同时,注重发挥班子成员的率先垂范作用,以此来激发广大政法干警敬业精神和奉献精神。三是加强班子廉政建设,把党风廉政建设作为班子建设的重中之重,在加强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教育,切实增强领导干部拒腐防变能力的同时,制定了一系列严格的规章制度,严格落实多方位的监督制约机制,着力从源头上预防腐朽现象的发生。
(二)坚持加强司法局队伍管理工作。近年来司法局司法行政队伍呈现年轻化和多元化的特点,多元化表现在人才素质和选拔方式上,分别通过省、政法干警试点班招录和省公务员公开招录的方式录用人员,充实司法行政队伍,更新了干部队伍血液。在多种选拔任用方式中,众多年轻人脱颖而出,加入司法行政干警队伍,使司法局司法行政干警呈现日益年轻化、多元化的特点。
(三)坚持把加强干警教育培训作为推动政法队伍发展的不竭动力。为适应新时期政法工作的需要,我局坚定不移地走强素质之路,大力实施科技强警战略,采取多种形式加强对政法干警的业务技能培训,不断更新知识结构,进一步提升他们的业务水平和综合素质。
(四)坚持狠抓思想、作风、廉政建设,始终把坚持“为民、务实、清廉”放在队伍建设的首要位置,开展经常性的思想教育和作风整顿。切实抓好思想政治工作,提升干警思想政治素质。把深入学习贯彻十八大精神、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作为思想政治建设的主线,同深化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培育良好的司法行政职业道德结合起来,不断创新教育载体,健全长效机制,引导干警牢固树立政治意识、大局意识、责任意识、法律意识和廉洁意识。
三、存在的主要问题
近年来,通过坚持不懈地狠抓队伍建设,司法局队伍整体素质不断提高,有力地保障了各项业务工作,促进了司法行政事业科学发展。但也要看到,与经济社会、法治进步的发展水平相比,我们在思想观念、工作方式、体制机制等方面都还存在着与新形势、新任务不相适应的地方。经过梳理,当前我局在队伍建设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一)干警队伍存在的问题。目前,司法局局机关共有在职人员30余人,肩负着六个职能科室以及三个下属事业单位重要职责,任务多、压力大,不能完全满足日常工作要求,尤其业务科室由于近年业务量增大,人员力量不能完全适应新形势新任务需要;人员学历、素质有待提高,全局本科以上学历人数占总人数53.5%,特别是法律专业本科以上学历人才较少,高学历人才匮乏;专业人才短缺,通过司法考试人员共7人,仅占全局人数8.3%,后备力量明显不足。
(二)教育培训的载体上形式过于陈旧。目前只着眼在思想教育主题实践活动、纪律作风整顿、简单培训、学历提升等活动上。思路不宽,眼光不远,致使队伍建设只围绕工作来开展,而不能用队伍建设的成果来指导工作的创新开展。同时,就基层政法部门而言,由于警力紧张,基层民警工作相当繁重,很难抽出专门时间进行集中学习培训。教育培训专项资金不能及时到位,在购置教学仪器、设备、教材,以及培训师资等方面存在欠缺。
(三)工作创新意识不够,存在因循守旧、求稳怕变的观念障碍。科学发展观的第一要义是发展,而创新是各项事业发展的不竭动力。因此,没有创新就没有发展。但在个别干警身上,改革创新精神不足,开拓进取意识不强,争先创优劲头不够,存在不敢监督、不愿监督、监督不到位等问题。工作中循规蹈矩,按部就班,求稳怕变,不求创新,导致工作机制落后,工作没有亮点,长期打不开局面,妨碍了司法工作深入发展。
四、在第二批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中征求到的队伍建设的意见建议
司法局党组书记、局长王博同志高度重视,以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为契机,把建设一支“政治坚定、业务精通、作风优良、执法公正”的司法行政队伍摆在各项工作的首位,全面推进司法行政队伍建设。并在局机关、14个乡镇司法所及各党支部征求收集到的意见建议共15条,经归纳主要有以下几方面:
(一)加强思想教育,不断提高干部队伍的政治素质。要在广大干警中深入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和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意识,从思想上解决好“为谁执法,为谁服务”的问题,增强事业心和工作责任感。自觉抵御“四风”等腐朽思想的侵蚀,做到爱岗敬业、无私奉献、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努力提高政法队伍的社会公信度。
(二)切实加强组织建设,造就高素质政法人才队伍。深化领导班子建设是加强政法队伍建设的前提条件,是提升政法队伍执行力的基础。在科、处之间形成讲团结、顾大局,相互信任,相互支持,相互配合的工作作风,形成整体合力,作出表率。
(三)切实加大教育培训力度,努力提高队伍业务素质和专业化水平。一要严把入口关,从源头上提升干警文化层次,进一步研究深化司法队伍管理机制改革的措施。二要开展岗位练兵,提高队伍专业化水平和胜任本职能力和执法水平。三要加大学历教育,努力培养高素质执法人才。鼓励干警参加各种形式的在职学历教育,不断提高司法干警的整体素质。
(四)坚持从严治警,建立加强政法队伍建设新机制。从工作实际出发,不断完善监督管理的各项工作制度,实行督察经常化,对督察中发现的.问题及时做出处理。要充分发挥社会监督的作用,不定期地组织开展行风评议活动,及时了解和掌握队伍的动态。
(五)坚持从优待警,努力解决干警实际问题,不断激发干警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坚持“以人为本”,尊重和满足广大干警的合理需要,切实保障工作人员合法权益。一要充分利用各种机会积极向县有关领导汇报,取得有关部门支持。二要进一步加大与组织部门的沟通协调,用足、用好现有政策,妥善解决干部职工各项福利待遇问题。三要深入群众调查了解,充分掌握干警工作、生活中的实际困难,切实为干警排忧解难,激发广大干警为司法行政事业奉献的激情和斗志。
五、下一步加强和改进队伍建设的思路、办法及工作对策
通过调研,我们进一步认识到队伍建设是司法行政工作的根本,是实现司法行政工作科学发展的重要基础。只有紧密结合我局实际,以业务规范化、队伍专业化、管理科学化为方向,全面加强队伍建设,才能从更高起点、更高层次、更高水平上实现司法行政队伍整体素质的提高。
(一)司法局按照“抓班子、带队伍、促发展”的思路,坚持从班子自身抓起,一是定期安排集中学习,把中心组理论学习和主题教育实践活动相结合,作为提高领导班子政治理论素养,提升领导能力和决策水平的重要抓手,不断增强领导班子的凝聚力、号召力和战斗力,充分发挥班子在队伍建设中的领导核心作用。二是坚持民主集中制,严格执行民主生活会有关规定,建立健全领导干部述职述廉制度、个人重要事项报告等相关制度,把班子建设成为团结、实干、廉洁的坚强集体。三是提高团结协作能力,积极完善集体领导和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的工作制度,增进班子成员之间的相互信任、相互支持、相互谅解,切实增强领导班子的整体合力。
(二)着重提升司法行政队伍的综合素质。县司法行局扎实开展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和中央“八项规定”、“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中国梦、道德讲堂等主题实践活动,进一步提升司法行政队伍的综合素质。
(三)坚持人性化管理,进一步激发司法行政队伍的活力。一是在政治上关心。认真落实“谈心谈话制度”,定期进行思想交流,摸清队伍成员的思想脉搏,对干警思想工作方面存在的问题,及时提醒,及时纠正。二是在工作中激励。注重用典型引路,以先进示范,通过学习典型、培养典型、弘扬典型,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的示范引导作用,激励每一名干警学有榜样、赶有目标。三是在生活上体贴。领导班子经常过问干警生活中的冷暖,对生活困难的干警给予尽可能的帮助,使全体人员切身体会到大家庭的温暖。
(四)抓教育立机制,大力加强队伍建设和反腐倡廉建设。围绕反腐倡廉工作任务,按照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以加强教育为基础,以制度建设为核心,深入开展实践活动;严格落实上级各项管理制度,对照自查,按照“为民、务实、清廉”要求,大力加强作风建设和反腐倡廉建设,建设一支信念坚定、执法为民、敢于担当、清正廉洁的高素质司法行政队伍。
2.司法鉴定工作现状调研报告 篇二
关键词:职业技能鉴定,湖南省,工作情况
1 湖南省职业技能鉴定工作现状
1.1 湖南省职业技能鉴定工作业绩情况
根据2013年湖南省职业技能鉴定统计分析上半年的报告, 全省组织鉴定共计30.9万人次,取证办结26.7万人次,比较去年同期增长幅度分别为0.4% 与3%,年度目标任务完成率分别为51.5% 与53.4%。其中,省厅检定中心直接组织检定人次为11万人次,取证办结8.4万人次,占据全省鉴定、取证办结总人数的比例分别为35.6% 与31.5%。
1.2 职业技能鉴定组织实施情况
从全省鉴定考试的类型来看,其类型主要为四类,其具体为:常规鉴定,鉴定人数为25万人次,占总鉴定人数比例为80%,相比去年同期增长0.5%;统一鉴定,鉴定人数为3.2万人次,占总鉴定人数比例为11%,相比去年同期增长6%;计算机信息高新技术考试, 鉴定人数为2.5万人次,占总鉴定人数比例为8%,相比去年同期增长 -8%;新职业试验性鉴定,鉴定人数为0.2万人次,占总鉴定人数比例为1%,相比去年同期增长31%。
1.3 职业技能鉴定各技能等级分布情况
2013年上半年,全省国家职业资格五级(初级技能)鉴定人数为15.6万人次,取证办结人数为14.5万人次;国家职业资格四级(中级技能)鉴定人数为9.34万人次,取证办结人数为7.88万人次;国家职业资格三级(高级技能)鉴定人数为4.79万人次,取证办结人数为3.6万人次;国家职业资格二级(技师)鉴定人数为0.72万人次, 取证办结人数为0.45万人次;国家职业资格一级(高级技师)鉴定人数为0.45万人次,取证办结人数为0.2万人次。
2 湖南省职业技能鉴定存在问题
2.1 劳动保障部门的指导与监管不到位
湖南省的职业技能鉴定站为442个,省管鉴定所142个,市州管鉴定所300个。142所省管鉴定所每年需要对3万余人进行职业技能鉴定,高职院校的在校生在其中占据了70%。当前省管鉴定所的工作人员主要的工作任务是建设职业技能考试题库、开发新职业鉴定市场等,缺乏对高职院校职业技能鉴定的指导工作。
2.2 鉴定过程较为随意
例如,有些考评人员并未达到国家规定的要求,未取得相应资格证件;考试没有使用国家职业技能鉴定的题库,甚至发生多次使用同一考卷,自行修改考试题的情况;在评分、证书审核、考务管理等也未有明确章程等。
2.3 鉴定机构发展不平衡,鉴定基础性工作薄弱
湖南省职业技能培训体系和鉴定考核体系还不很健全,不同鉴定机构的发展和基础工作差别较大,具体表现在:部分鉴定所由于会受到隶属关系或者体制改革的影响因素,缺少工作人员,鉴定能力较弱,长期未能进行鉴定工作,鉴定所未能够良好运转;部分鉴定所的办公以及鉴定场所未能达到相应标准,个人站所甚至缺少了自身专用的办公地点与合适的鉴定场所,尤其是部分面向社会的鉴定站所,只有少部分能够拥有自己的鉴定与检测设备。
3 提升湖南省职业技能鉴定工作质量对策
3.1 明确职责,独立运作,实现管办分离
第一,各级的劳动行政部门在对职业技能鉴定站所进行审批时,需要按照培训管理与鉴定管理的原则进行,根据地方劳动市场需求与经济情况进行合适的配置,参加了培训的人员不能够再进行组织管理或者考评的鉴定,杜绝让鉴定所与培训部门“合二为一”, 在进行鉴定的同时,又进行培训,出现以上情况的鉴定站所需要对其进行相应的整改措施;第二,鉴定与培训部门两者各自的职责与相互见的约束与协作关系需要进一步明确,两者需要建立自身的工作标准与运营体系;第三,鉴定站所需要保持自身的独立性,不能受到其他部门单位以及个人影响,导致考评结果失去了客观性,鉴定站所有权拒绝部门单位以及个人对于鉴定结果进行非正当修改的要求;第四,在鉴定的考试需要进行统一命题,也需要完善的考务管理,保证鉴定考试能够科学客观反应出职业人员的技能水平。
3.2 促进行业、企业的参与
由于各工种、各行业领域之间的差异巨大。各工种、各行业知识的不断更新变化,造成了国家职业技能鉴定部门在知识上的落后与管理上的困难。因此,政府亟待加快促进行业协会或行业组织的成长,明确分工,实现行业、企业的全过程参与,即参与职业标准的制定、参与职业教育的培训、参与职业资格的认证、参与资格质量的评估。
3.3 开发职业技能鉴定题库
题库对于职业技能鉴定工作而言是极为重要的。未来能够建立有效的职业技能鉴定题库,职业鉴定的管理部门最先需要做的便是“宏观调控”,成立相应的职业技能鉴定试题开发技术指导委员会,与院校、企业、行业专家合作,通过培训、开展研讨会等方式,对试题进行开发、编审以及推广、修订的工作;第二是与职业院校进行主动联系,与职业院校定期进行相应交流;第三是与企业进行主动联系,获取相关的优质内容,为国家的鉴定题库进行相应的补充,保证职业鉴定题库能够与实际情况相贴合。
4 结 语
随着我国职业技能鉴定质量管理体系的建立和鉴定质量的提高,职业技能鉴定必将成为我国实施高技能人才振兴计划和人才强国战略的重要举措。
参考文献
[1]石晶.浅谈我国职业资格证书制度[J].教育论坛,2005(17):29.
3.司法鉴定工作现状调研报告 篇三
【关键词】:纪检监察 企业 调研
【中图分类号】:C0 【文献标识码】:C
1 当前纪检监察工作背景、现状
党的十八大以来,反腐倡廉工作被提升到了一个新的高度,中纪委持续发力,密集出台了多项禁令,攥紧拳头狠狠打出去,一个个“老虎”、“苍蝇”纷纷现身、频频落马,制度的笼子越扎越紧,“不敢腐”已初见成效。
近年来,电网企业纪委突出关口前移,强化执纪问责,全面推进企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为促进电网发展、公司改革和队伍稳定,发挥了重要作用。十八大以来,中央对反腐败斗争提出了新的要求,对我们的工作提出了新的要求与挑战,工作还存在不少问题和薄弱环节,在重视力度、监督检查、队伍素质等方面还存在一些不可忽视的问题。
2 当前工作存在的问题
2.1 廉洁教育认识不足
(1)与安全教育相比,企业领导干部对党风廉政教育重视力度不足,缺少企业抓安全教育的那种深度、广度和力度。
(2)不少员工把党风廉政教育只单纯看作是一项思想政治工作,认为抓党风廉政教育是纪检和党群部门的事,自己是抓业务的,与己无关,不主动去做党风廉政教育工作。极个别员工认为党风廉政是领导和职能部室的事情,不要折腾基层员工,不如多干点实事。
2.2监察监督力度不够
企业重点领域和关键岗位依然存在薄弱环节,特别是招标投标、工程建设、选人用人、物资采购等重要环节的制度执行还不够规范、管理机制还不太到位的问题还有存在。在开展效能监察工作时缺乏目的性、针对性,发现的一般都是业务技术方面、施工建设方面的常规性问题,没有最大程度上发挥出效能监察工作的效益。协同监督工作的范围还不全面,各部门认识不到位,重视力度不够。
2.3机制体制不完善
在现有体制下,电网企业同其他国有企业一样,监督体制、机制不完善,存在着上级监督太远、同级监督太险、下级监督太浅、法律监督太晚,党风廉政建设的薄弱环节集中地凸显出来。纪检工作的隶属关系使各单位纪检监察部门缺乏权威性,纪检监察部门对上级不敢监督、对同级不愿监督、对下级不真监督。企业纪检监察部门“不愿办案、不敢办案、不会办案”问题比较突出,存在调查难、取证难、处理难“等问题。
2.4监察队伍力量薄弱
用人机制不合理。在选拔、选配、使用纪检干部时,过于单纯强调政治面貌、思想政治素质,忽略了专业知识。业务知识不足。当前企业纪检监察干部多是没有经过系统专业训练的正规军,都是靠实践经验投石问路。进取意识不强。纪检监察干部自觉去学习业务知识的意识不够,缺乏主动思考如何开展工作的精神和劲头。
3 改进措施探索
3.1 创新工作管理机制
改革国有企业纪检监察机构设置,切实解决当前国有企业普遍存在的内部监督机构泛散、虚设的问题,可采取省国资委纪委派驻企业纪委书记的做法,进行垂直管理,增强纪检部门的监督力、执行力和权威性。这样,企业纪委书记职位出现空缺时,不再由企业提名,省国资委纪委根据国企实际情况健全纪检机构,解决监督缺位的问题。除了提名权,国企纪委书记的考核方式、薪酬高低不再由企业自主确定,而由省国资委纪委实行统一考核、统一薪酬。
另外,体制机制创新,可以借鉴今年河北省国资委推进国有企业查办腐败案件和体制机制创新的路径:
(1)变逐级分别办案为提级集中办案。地市公司纪委可负责案件线索处置和部分初核工作,案件立案后的查办工作,省国资委纪委或省公司纪委统一组织、集中查办。
(2)变分散配置力量为统一调度力量。建立”办案人才库“,可按照政工师、经济师、律师、审计师、会计师等进行配置,定期培训,统一组织案件调查,从而强化全系统办案上下一体化联动。
3.2 提升廉洁教育效果
教育是基础,啥时候都不能丢掉。教育监督在企业是全方位的,不能存在监督盲点和死角,要形成严密的教育监督网络,充分发挥各监督主体的积极作用,建立完善有效监督机制。
(1)突出教育针对性
按照分层分类的原则,明确各级的教育对象、教育内容、教育责任,开展对领导人员、管理者和有业务处置权人员重点教育和对一般员工的普遍性教育。同时针对不同岗位的特点,将廉洁从业要求和岗位风险点纳入岗位规范,传递到员工岗位规范工作界面。
(2)灵活教育方式
巩固理论课堂,通过视频短片等形式增加学习的趣味性。开辟网络课堂,发挥网络优势,建立廉政微信平台、完善网络专栏,建立网上警示教育基地。丰富文化课堂,适时开展廉洁文化作品征集、开展廉政讲堂、演讲比赛等活动。另外,增加到监狱、基地参观等警示教育。
(3)提升教育品质
针对当前实际确定一个主题,如国企职务人员犯罪,抓住一个点把一个问题说透,而不是泛泛而谈。讲课质量是核心,一定要精心挑选优秀的教师资源,否则钱白花,还浪费了时间。
(4)统筹安排时间
举办廉洁文化活动或开展教育时与安全生产大忙季节错开尽可能错开,不要让基层人员左右为难。教育活动次数不宜过多,尽可能少地占用员工时间。
3.3 全面开展监督检查
监督权力运行是实施监督最实质、最重要、最经常、最有效的监督。要围绕中心工作,抓住有效载体,实行全过程监督,强化制度、措施、责任的贯彻落实。
(1)要抓重点,加强经营决策的监督
对决策监督,着重从“管钱、管人、管财”等环节的监控,严格“三重一大”制度的执行,防止决策权力向个人过分集中,严格程序,确保决策规范、公开透明。
(2)要抓关键,强化经济活动的监督
时刻跟踪招标制度落实情况,尤其加强对物资采购、工程项目的招标采购的监督。通过审计加强对企业财务管理的监督,通过对资金流动过程和企业帐户设置的监控,关注企业财务审批、大额资金流动等问题。
(3)要抓载体,深入开展效能监察工作
认真分析企业管理中存在的热点和突出问题,有针对性地进行选题立项,并同相关部门配合,制定严格周到的监察步骤和方法,查清问题产生的原因,以制度、措施为准绳,明确承担责任,落实整改措施,堵塞管理漏洞。
(4)要抓保障,完善信息公开机制
根据市场经济现代企业的特点,真正执行厂(企)务公开制度,在重大资金、重大决策、人事任免等方面都要公开,凡不涉及商业秘密的都应公开,让职工知道,做到“让群众明白、还领导清白”。
3.4 提高纪检监察干部自身素质
党风廉政建设监督检查工作开展得好不好,有没有创新,跟企业纪检监察干部的综合素质有很大的关系。
(1)对纪检监察工作要充满信心
纪检监察工作可能会面对来自方方面面的压力和困难,也容易被人误解。面对这些压力,克服畏惧心理,坦然面对外界干扰与压力,坚定工作信心、坚持原则。
(2)对相关业务知识要博闻强记
需要扎实学好学精纪检监察业务知识,除了参加上级单位组织的培训学习、交流外,主要方面还是靠自己自觉学习,下苦功夫学习与工作密切相关的经济、金融、财税、法律、科技、管理等方面的知识,不断调整和充实知识结构,提高业务能力。
(3)对工作开展要协作配合
在开展纪检监察工作中,不分工作彼此、不争职位高低、不扯责任你我,积极争取其他专业部门的配合,相互协调、相互配合,在工作中求团结,在团结中求合力,在合力中求成效。
(4)对自身言行要做好表率
4.司法行政工作调研报告 篇四
电大清水工作站2012秋法学本科班 刘军峰
随着司法行政工作的不断深入和“六五”普法的逐步推进。我作为一名乡镇普通干部通过帮忙参与处理司法所事务和阅览资料等方式,于2014年5-8月对贾川乡司法行政工作基本情况及发展中存在的问题进行调查,现将有关情况整理如下:
一、贾川乡司法行政工作的基本情况
贾川乡位于清水县西南部,距县城 27公里,乡镇行政区域面积48万亩,辖贾川、林河、董湾、梅江、崖湾、阳湾、上湾、韩沟、吊坪 9 个行政村,包括33个自然村,有人口13572人。
乡镇司法所是政法机关普法宣传、服务群众的基层单位,基层稳则全局稳,基层强则全局兴。基层司法所在维护社会稳定、构建和谐社会方面发挥着重要的作用。一是直接为基层人民群众服务直接面向基层、面向群众的窗口和服务平台;二是担负着人民调解、两劳安置帮教、社区矫正、普法宣传、依法治理、指导法律服务等重要职责;三是在推动基层民主与法制、维护公平正义、化解矛盾纠纷、实现社会和谐的过程中,发挥着基础性、预防性和超前性的作用。随着基层司法所规范化建设在构建和谐社会进程中的不断深入,司法所的社会价值也日益彰显。
司法所是最基层的司法行政机关,名义归司法局垂直管理,但是现实中仍存在司法局和乡党委政府的双重领导,即贾川司法所属于清水县司法局垂直管理机构,但是工作中又需要服从乡党委政府的安排,我乡司法所人员,受党委政府安排,既从事上述工作,又负责参与指导村务工作。
2013年以来,贾川司法所办公环境得到大步提升,很多硬件设施已经基本完善,有独立的综合办公室,内设档案柜、办工桌、相机等办公用品。另外设有独立调解室及办公电脑,配备了专
中有的是文盲,有的是小学或高中毕业;有的相对有一些固定收入;有的能积极配合社区矫正,参加各项政治学习和公益劳动,也有少部分人思想不够稳定,认识模糊,认为社区矫正管理比“派出所管的还要严”、参加矫正、让他“丢了人”“经常集合会耽误工作时间”等。
三、做好司法行政工作应采取的对策
1.强化服从意识,正确处理双重领导的关系。对司法所来说双重领导都要服从,由于双重领导所处的位置不同,双重领导的工作安排很容易发生冲突,就如六月初,司法所在完成县局下达的卷宗撰写任务的同时,还要负责乡党委政府安排的道路服务中心建设的协调工作,如何服从双重领导的工作安排,完成好领导交办的各项任务,尽可能做到让双重领导的安排不发生矛盾,我们在工作中做好与领导的交流沟通工作,及时向乡上的领导汇报,使其对司法所的工作进行情况做到心里有数,在工作再分配的时候能尽量协调处理。这样,既能很好的完成主管领导下达的任务,又能把工作冲突降到最小。
2.确立服务观念,正确处理部门工作和中心工作的关系。司法所确立服务观念,就是要在乡党委、政府的统一领导下,积极参与中心工作,服务于中心工作,并要根据本部门的工作职能,找出部门工作与中心工作的结合点,例如司法所在农忙建园期间,两位司法助理员都参与此项工作,吃住都在村委会以及农户家里,充分利用工作闲余和茶前饭后时间,给农户做法律宣传工作,在适当的时机扩大法律宣传面,既配合了农业建设工作又完成了普法宣传。
5.鉴定工作报告 篇五
工 作 报 告
任务来源:河北省中医药管理局 课题编号:2011170 研究起止时间:2011.1.1—2012.12.1 研究经过:我们致力于周围性面瘫的临床研究工作,迄今已20余年。我们以中医理论为前提,配合现代医学检查手段,如CT、MRI、X光、TCD等,逐步掌握了周围性面瘫的发生发展规律,形成了自己独特的治疗体系,临床也取得了令人满意的疗效。自2009年以来我们查阅了大量相关研究资料,基本掌握了周围性面瘫的国内外发展研究动态,结合临床确立了较完善的研究方案。临床观察人员,能熟练掌握该病的诊断、治疗及疗效评定。自2009年开始,在清河县中心医院进行临床观察,工作中各成员认真负责,实事求是的填写记录,出现问题及时在专家的指导下解决,于2012年12月完成了该课题的科研工作。
课题分工:
王梅英 主治医师 课题设计研究,撰写论文,负责总结完成 王艳梅 主治医师 临床观察病例,资料统计 冯晓朋 医师 临床观察病例
王宝利 副主任医师 临床观察病例,课题调查论证 马明祥 主治医师 临床观察病例,文献检索,栾英辉 主任医师 临床观察病例 经费使用情况:
6.司法局党建工作调研报告 篇六
一、党建工作基本情况
大学专科党员25人,高中(中专)党员2人。少数民族党员7人,占党员数的22%。妇女党员3人,占党员数9.4%。局机关建有党支部1个,司法所和法律服务所党员组织关系在各乡(镇)。
二、党建工作的主要做法及经验
(一)扎实加强党组织建设,提高队伍素质。党的建设,关系到党的生死存亡。局党支部高度重视组织建设工作,一是加强党支部建设,搞好领导班子团结,积极发挥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制定年初工作计划,与每位党员签订党建目标管理责任书,加强社会主义荣辱观教育和制度建设,认真组织学习《党章》和《江文选》,增强党性修养。加强党性教育,认真开展有质量的组织活动,采取“正确引导+自愿+重点培养对象”的模式发展党员,把工作能力强,政治觉悟高的优秀份子吸收进党组织。同时,加强对本单位工会等组织的领导并给予关心和支持,指导其各项工作的正常开展。二是转变观念,找准党支部工作的“切入点”,明确“围绕司法行政工作抓党建,抓好党建促司法行政工作”的思路。进一步增加了广大干部职工的服务意识和竟争意识,大力提高思想素质和岗位业务素质。三以教育、引导、激励、培养司法行政队伍为目标,围绕司法行政工作抓好队伍建设。四是拓宽工作思路,不断创新党建工作新途径。严格按照全县党建工作的目标要求,按时召开支委会和民主生活会,如实撰写和上报相关的材料和报表,按时做好党员的转接和入党积极分子培训工作,不断提高支部、行政领导班子的领导能力和组织管理水平。
(二)积极发展妇女党员干部,认真培养党的后备干部。一是认真组织优秀妇女干部参加种类政治学习、业务培训、演讲比赛等活动,把条件成熟的吸收进党组织,充分提高其政治觉悟、业务水平。积极向县直机关党委请示汇报,成熟一个,推荐一个。二是从德、能、勤、绩等方面进行全面考察,综合干部职工和群众意见,确定后备干部培养范围,在工作上压任务、压担子,锻炼干部职工工作能力、协调能力,提高其综合素质。
三、党建工作存在的突出问题及原因
(一)党支部书记同时是行政主要领导,很能做到抓党建和抓行政两手都硬。
(二)支委班子除支部书记任行政主要领导外,其余班子成员很难发挥核心政治作用。
四、党建工作的建议
(一)行政班子必须进支委班子,确保党建工作和行政工作两手都硬。
(二)支部配备1名党建指导员,具体负责党支部日常工作。
(三)认真执行制度和民主生活会制度,充分发挥支委班子的政治核心作用。
★ 司法局工作实习报告
★ 市司法局上半年工作总结
★ 市司法局建设和谐社会重点工程
★ 司法局工作日记参考
★ 市经贸委完成经济工作情况汇报
★ 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先进集体事迹材料
★ 司法局实习报告
★ 工作完成情况总结
★ 工作目标完成情况范文
7.司法鉴定工作现状调研报告 篇七
——杰罗德·思·奥尔巴克:《没有法律的公正?》
“调解与审判相结合, 法理与情理相交汇”是零陵区法院一以贯之的办案原则。今年年初, 我院特别探索设立了调解中心, 推行大调解“三筛”法, 即所有民商案件在预立案后, 先由法院调解中心进行案件调解“初筛”, 50%的简易案件得以有效拦截;另20%的重大案件、骨头案、疑难案进入“精细筛”, 由各审理庭的资深法官再次审理、调解化解;当案件进入执行程序, 开始案件“配合筛”, 由执行法官与审理法官协调配合调解, 共同促进案件和谐结案。1至9月份, 全院办结的877件民事案件中有542件是调撤结案, 调撤率达到61.8%, 而调解中心的184件民事案件均以调撤方式结案, 调撤率高达100%。
零陵区法院调解工作的辉煌成绩离不开诸多法律人的卓越的调解技术和锲而不舍的精神, 更离不开调解机制在纠纷解决上独有的魅力、优势与效果。
一、调解的运用彰显了对当事人法律权利主体地位的尊重
程序方面, 双方当事人自愿既是调解机制启动的基础, 又贯穿于调解程序的始终, 一旦有当事人不再自愿, 可即刻退出调解程序。实体方面, 调解协议能否达成及如何达成, 均取决于当事人的自由意愿, 调解人的提议或方案不构成任何强制力。
因此纠纷双方对纠纷解决的过程和结果都能够自主掌控, 对程序中的任意过程都有充分的话语权和决定权。这极大地满足了当事人自我决策的心理, 极大地尊重了当事人权利主体的地位。而相应的, 当事人也会更为尊重和理解调解程序和调解人的善意和愿景。
二、调解的目的旨在矛盾的深层次解决和双赢局面的达成
原告起诉后, 被告或自愿或不自愿地被强制卷入诉讼程序。而传统的中国文化素有“厌讼心理”, 被诉一方内心的屈辱和愤怒感更是明显, 进而形成了与起诉方人格上的强势对立, 而庭审过程中, 历经了法庭质证与辩论, 双方剑拔弩张的气氛更为明显, 更为加剧了庭审的困难程度。
事实上, “判决的法律意义在于纠纷主体或主体间的实体责任或权益确定化。”而“判决的做出 (乃至判决内容的强制执行) 并不完全等同于纠纷主体之间冲突的消弭。在某些情况下, 这些冲突还会因国家或社会的介入而进一步激化。”有些时候, 法院白纸黑字的生效判决未必能够真正消弭纠纷、驱散矛盾, 相反可能激化一方当事人的不服忤逆心理, 加剧了双方的对立和冲突, 造成执行上的困难。
另外, 相较与诉讼只针对标的的针对性与无关内容的排除性, 调解机制则更加的民主和开放, 它可以引入很多庭审没有的内容, 譬如反应双方深层次矛盾的新事实;同时还可以听取调解人从法律视角提出的建议和指导, 促使纠纷双方得以“面向未来”的姿态看待矛盾的根本, 以“理性经纪人”的思维计算自身得失, 明确取舍内容, 进而自愿做出符合各方利益的最适合的决定, 达成双赢的结局。
三、调解的过程具有速度快、效果好、费用低等明显优势
审判程序虽然可以完美地实现“看得见的正义”, 但各项环节之间的复杂衔接与转换明显地拉低了诉讼效率, 然而对程序与规则的按部就班却又是判决正当化的依据, 因为对效率的过高要求势必削弱程序上的保障, 进而降低审判质量。
法彦有云“迟到的正义是非正义”, 定纷止争的滞怠期越长, 对案件事实的调查和法律关系的认定难度就越高, 当事人的经济成本和心理压力就越大。然而, 调解的正当性是基于当事人的认可, 即只要双方同意, 调解人即可灵活地选择和组合程序, 简易化、便捷化地解决纠纷。
我国的民事诉讼案件受理费是由诉讼标的金额按比例分段递减累进征收的, 若当事人还支付鉴定费、财产保全费、执行费等则诉讼花销可能更大。而选择调解结案, 受理费用减半, 又不涉及执行费, 相较之下则极大地减轻了当事人的经济负担, 相当于为当事人节省了大笔开支。
四、调解的功能在于填补当事人关系裂痕, 维护社会道德根基
茅于轼曾论证, 人不但是斤斤计较的理性经济人, 又是易动感情的非理性宗教人。专业法律人的思维并不一定为普通百姓所了解, 因此严肃的法律判决也并不一定完全符合人们朴素的道德观, 二者一旦冲突, 可能会掀起一股巨大法律人城邦与草根舆论场之间的法理与情理的抗辩, 并引发不和谐的仇视因素与社会戾气。
调解过程更注重双方当事人的情绪变化和内心感受。所谓“情理即法理”, 调解人采取多方换位思考, 借助于同情、理解、安抚、宽慰等真情流露, “以情感人, 以理服人, 于情于理, 融理入法”, 促成当事人双方在相互体谅中达成共识, 进而解决纠纷。而这一过程其实质亦即法院及法律人通过借助社会公德、风俗习惯、法理情义等劝导, 在一定程度上对民众起到了教育、引导和示范的作用, 有利于维护社会道德的根基。
现代社会日新月异, 矛盾纠纷也日趋多样, 因而更需要我们法律人同心同德、广集智慧, 坚持和解、调解、仲裁、诉讼等多策并举。只有提供多层次、多途径、多渠道的权利救济模式, 才能够充分保障当事人的选择权和话语权, 才能更及时有效地定纷止争, 才能积蓄更多的法治正能量, 才能维护社会稳定发展, 促进社会繁荣和谐!
摘要:调解过程具有速度快、效果好、费用低等明显优势, 其目的在于从矛盾的深层次解决和双赢局面的达成, 其功能在于填补当事人关系裂痕, 维护社会道德根基彰显了对当事人法律权利主体地位的尊重。
关键词:纠纷解决,调解,公正,和谐,法治
参考文献
[1]苏力.关于能动司法与大调解[J].中国法学, 2010, (1) .
[2]李浩.调解的比较优势与法院调解制度的改革[J].南京师大学报 (社会科学版) , 2002, (4) .
8.司法鉴定工作现状调研报告 篇八
关键词:司法改革 现状 构思
中国现代化进程始终是世界现代化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中国作为一个后发国家,其发展始终受之于世界现代化潮流的裹胁。历史上我国虽然进行了二次法制的转型,但其成效却不那么的尽如人意,第三次法制转型现在仍然在进行当中,其道路复杂而且曲折。且不说现在的法律制度是否完善,就从如今的司法实践中就凸显出了很多的问题,因此,司法改革刻不容缓,需要通过立法设计、理念更新、强化监督等一系列配套措施予以完善。
一、中国司法改革的历程
中国传统的司法程序深深地打上了政府组织结构及其政务职能管理模式的烙印。在中国传统社会,首先,"每一个国家机关都有一些司法性职权,现实了诸权合一的体制性特点"显示了司法权和行政权、甚至立法权的合一,这就充分体现了传统司法职能分离的有限性;其次,由于"一切权利都集中于最高统治者--皇帝手中"决定了司法权的集权化,这就充分体现了传统司法缺乏独立性;第三,"历代法律与法治皆以刑法为重点,司法机关的设置、诉讼原则的确定、诉讼制度的完善无不以刑法顺畅实施为中心",这充分体现了传统司法功能的单一性;第四,"无法司法现象普遍存在,司法官员拥有很大的自由裁量权"。
新中国成立后,中国司法大致呈现出从革命司法、政治司法到和谐司法的发展脉络,从司法民主化到司法职业化的进步轨迹,从司法行政化到司法独立化演变路径。
在社会主义新民主主义时期,新的中国政府废除了国民党政府的"伪法统",当时的决策者既没有也不愿意继承古代中国法律制度,也废止了前政权的所有法律原则,进而也否定了在形式上通过引进西方法律制度业已建立起来的中国法律现代化的传统。
二、我国司法实践的现状
纵所周知,我国司法实践并不是这么的如人意,面对经济的发展,国家、社会、集体等交织利益的相互影响,我国的司法实践出现了诸多的问题。
(一)立法设计上的不协调
司法独立从人文主义时期开始就已经成为不证自明的制约权力和制衡权力的一个原则,而我国却并不存在纯粹的司法独立现象。我国《宪法》第126条规定:人民法院依照法律规定独立行使审判权,不受行政机关、社会团体和个人的干涉。但实际上法院在人、财、物方面受制于同级政府,其结果影響法院独立行使审判权。并且,检察院行使侦查权、批准逮捕权、控诉权等行政职能却被称为司法机关,容易造成人们对司法的误解。其次,我国《宪法》第127条第二款规定:上下级人民法院之间实行案件请示制度。据此在司法实践中,下级主审法官常常会与上级法官交换意见或向其事先请示,结果使我国的两审终审制失去了其应有的价值。最后,根据有关法律规定,法官的审判既受审判委员会的制约,又受法官选任制度和违法审判责任追究制度的制约,容易使法官不能完全按照自己的理性和良知审理案件,不能实现应有的独立和公平。
(二)理论在实践中缺失
随着我国司法制度的大量制定,各部门法的理论和原则、细则都在不断的完善;很多法官通过学习法律也有了扎实的知识功底,但是在实践中面对复杂的案件时却往往不能解决纠纷,特别是在法律深入较浅的乡村地区。我们可以看到这样一个问题,在我们的现实生活中,首先,是法律知识没有得到普及和深入人心,还是以传统的文化司法观念去处理纠纷,其次,法律理论虽然存在,却与实践的距离相隔甚远,两者没有达到真正的融合,我们只注重书面制度的创建,学习西方的理论体制,而忽略了社会变迁过程中的法律思维的断裂或地方性知识的断裂。
(三)法官的素质偏低,组织管理不健全
我国法院目前采用的是"双重领导,以地方为主"的管理体制,而地方人事管理部门配备的法官不注重专业性,通过各种各样的关系进入法院的法官不能适应严格执法的需要。尽管1995年《法官法》明确规定担任法官必须具有大学教育背景,但在许多情况下,不符合这一标准的人仍可以进入法院担任法官,使得法官素质参差不齐的状况长期延续,导致了法官在审理和判决案件时对法律的理解以及采纳的标准的混乱不堪。同时,由于社会经济的发展,面对当事人金钱的贿赂,很多法官经不起诱惑,收人钱财,徇私枉法,放纵犯罪,使很多案件的受害人得不到保护,罪犯得不到应有的惩罚,腐败现象十分的严重。
三、浅谈司法改革的构思
司法实践是我国第三次法制转型的关键所在,也是检验我国法制转型成功与否的关键,因此司法改革既不能急功近利,也不能固步自封。本人认为,司法改革的继续推进,可以从以下几点进行构思:
(一)继续促进思想观念的转变,使权利、义务意识根植于人心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就在提倡促进法制思想的转变,而成效似乎不那么的尽如人意。因此,思想的转变仍需继续提倡,加强普法教育,促进宣传法制,以实际行动来改变人们的思想,扎实的做到"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加强人们的权利、义务观,让人们切实的感受到权利的保护。
(二)完善法官管理制度,提升法官的整体素质
健全法官管理制度,以确保对法官滥权的制约。具体而言,一要完善法官选拔制度,把好入关口。必须经过专业的法学教育和取得司法资格之后才能进入法官系统,同时还要有一定的社会实践基层工作经验才能正式的独立的审判案件或进入中级、高级法院。二要取消法官等级制度。法院系统只有审级的不同,不应该以法官官衔的高低来判断案件结果的准确性。三要确立法官职务保障制度。如法官任期法定化、法官高薪制等,同时确立法官职务行为受保护制以及明确的法官惩戒制度,为法官独立审判提供保障,防止腐败和权力滥用。当然,也要加强心理素质的培养,不断的历练并引导自己通过合法、正当的程序作出公正的判决。
(三)合理使用监督机制
监督机制是我们保障法官合理公平的使用法律的一种有效手段,而新闻舆论在其中扮演着重要的角色。新闻舆论运用得好就能使案件及时发现和处理,若运用得不好则会干扰公平正义的实现,因此,我们要把握监督的尺度。首先,我们要在立法上明确规定新闻舆论的权利、义务范围;其次新闻舆论监督在使用时要保持客观、公正的报道,不能危言耸听,不能有民族或情绪色彩,保障法官独立公正的行使审判权,而不是受舆论的压力被迫的使用某一个不相关的法律。
总而言之,司法改革任重而道远,从改变、更新司法观念开始,确立科学、符合社会发展需要的法制理念,使静态的司法与动态的司法和谐的融合在一起;完善法官管理制度、提高法官的素质,做到制度与实践的有机结合,在法治的基础上,确立个体最基本的是非、正义观念,实现司法的公正。
参考文献:
[1]梁治平.寻找自然秩序中的和谐:中国传统法律文化研究[M].北京: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 1997.
[2]龙宗智,李长青.论司法独立和司法受制[M].北京:法律出版社, 2002. 5.
[3]波斯那.超越法律[M].北京: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 1997. 4.
[4]强世功."法律不入之地"的民事调解[J].2009.8.
9.县司法局党建工作调研报告 篇九
为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这一主线,深入研究和探索新形势下司法行政机关党的建设的理论与实践问题,推动和创新司法行政机关党建工作,垦利县司法局党支部深入基层针对司法行政系统党建工作的现状、困难和问题进行调研。
一、党建工作基本情况
司法行政机关党建工作是整个党的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在司法行政机关履行法治宣传、人民调解、法律服务、法律保障、社区矫正、安置帮教、维护社会稳定、保障经济建设等职责中具有举足轻重的作用。垦利县县司局现有党员39人,其中:在职党员30人,退休党员7人,挂靠党员2人。局机关建有党支部1个,司法所党员组织关系在各镇(街道)。
二、通过调研发现了一些亟待解决的问题
一是少数党员对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认识不足、党建工作与本职业务未能有机结合。二是司法所政府中心工作与本职工作处理不当等。三是支委班子除支部书记任行政主要领导外,其余班子成员很难发挥核心政治作用。司法局的党支部建设应该紧紧围绕全县的经济建设、构建和谐服务等,不断加强和稳步推进。当前,县司法局党建工作面临一些新情况、新问题,对党建工作提出了新的要求。因此,党建工作只有紧紧围绕服从和服务于司法行政工作的中心,充分体现司法行政系统特色,才能为全面、正确、充分地发挥职能起到保障和推动作用,以更好地为全县中心工作服务。
三、我局的党建工作必须以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为
指导,确保党建工作为司法行政工作服务
党建工作的指导思想,从总体上说,是要“围绕经济建设中心抓党建,抓好党建促中心”。对于司法行政机关来说,强化服务意识和发挥服务职能是决定党建工作的.指导思想。这也是我们开展党建工作的出发点和归宿。因此,要牢固树立大局意识,既要服从服务于党委政府的中心,又要尽力搞好本职工作。在司法行政机关党建工作中大力学习宣传、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充分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与司法行政机关的各项业务工作有机结合起来,协调发展。这样,司法行政机关的党建工作才会得到当地党委政府的重视与支持,才会得到全体干警的拥护与欢迎。党建工作就有其方向和依托,就不会造成为抓党建而抓党建的单调、独立、乏味的被动局面,党建工作就会开展得富有生机与活力。司法行政机关党建工作的健康、蓬勃发展,又会进一步激发党员的工作热情,提高工作的效率和质量,从而促进司法行政工作得到更好的完成,促进司法行政事业的进一步发展,最终形成党建工作与业务工作相互协调、相互促进的良性发展,从而不断开创司法行政机关党建工作的新局面。
四、找准党建工作与司法行政业务工作的结合点,使党建工作充满活力
一是要在服务业务工作上找准结合点 。司法行政机关的业务工作按照其职能要求,就是要强化法律服务,提供法律保障,司法行政机关党组织必须要围绕司法行政工作的中心和总体要求,围绕构建“和谐镇沅、平安镇沅”开展主题实践活动,调动广大党员干部的积极性,积极投身于司法行政职能发挥的主战场。把各项业务工作作为党建工作的中心内容,教育党员干警正确理解和处理坚持党的领导与服务广大群众、服务全县中心工作的关系,把法律服务工作提高到新水平。
10.医生工作自我鉴定报告 篇十
医生工作自我鉴定报告篇一
自私,让我们只看见自己却容不下别人。如果发 短信给你喜欢的人,他不回,不要再发。看着你的相片,我就特冲动的想 P 成黑白挂墙上!有时,不是世界太虚伪,只是,我们太天真。2 0 1 0 个人年终工作总结 2010 年即将过去,一年来,在医院首长的领导下,在同事的关 怀、支持和帮助下,本人注重提高政治修养,加强世界观改造,能够 遵纪守法、强化业务学习、不断提高业务能力,努力钻研、扎实工作,以勤勤恳恳、兢兢业业的态度对待本职工作,严格落实各项规章制度,在医疗工作上取得了一定的成绩,圆满完成了上级交给的各项工作任 务。
一、加强政治学习,坚定政治信念。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行动 指南,认真学习抗震救灾精神和载人航天精神,增强军人核心价值观 的养成。认清形式、与时俱进,在思想上、行动上努力与党中央保持 高度一致,不断加强政治理论学习,提高政治敏感性,坚持从自身做 起,从严要求自己,从端正思想认识入手,正确处理学习和工作关系,积极参加组织各种政治活动,做到:不缺课、不早退、认真学、认真 记、写体会、谈感受、说想法,不断提高自身修养和政治理论水平,为做好临床工作奠定了思想基础。
二、遵守规章制度,强化作风纪律 作为一名医务工作者,本人平时注重强化作风纪律观念,严于律 己,能够认真落实各项规章制度,以条令条例和规章制度为依据,用 正规有序的工作环境来促进个人行为素质养成和捉高,坚持从小事做 起、从我做起,持之以恒的把强制性的规定、被动式的服从转变为自 觉行为,坚决避免和克服工作中拖拉疲沓、浮躁松垮和差错误漏现象,做到工作之前有请示、完成工作有汇报,踏踏实实、一步一个脚印的 提高自控能力,做到坚持原则,按规章制度办事。
三、强化业务学习,增强服务意识 医学是门博大精深的科学,深知自己的不足,为此,我一方面加 强理论学习,一方面从其他途径了解和学习医学知识,积极参加院内 和院外组织的多种学术活动,不断吸取医学的新知识和新进展;在工 作学习期间,积极参与科室的业务学习并讨论发言,提出自己的见解;在科室主任、老师的指导下,积极参与外科病人的诊治工作。在各种 手术操作中,严格遵循医疗常规,认真仔细,从不违规操作。通过自 己的努力学习和科主任及老师们悉心教导,我更加熟练掌握了外科常 见病、多发病以及一些罕见病的诊断和治疗,手术中应急处理和围手 术期的处理方案。参加了医院组织的“三基”考试并顺利过关,多 次参加医院组织的“心肺复苏’’考核并取得成绩。参加了腹腔镜学术 会议,拓宽了视野。参加了医院组织的到沈阳军区陆军总医院急诊科 为期 1 个月的短期培训,收获颇丰,熟悉了急诊科的工作流程、人员 配置以及各类急性病的抢救拮施和流程,认识并熟练操作了新的急诊 设备。通过不断学习,我健全了自己理论水平,完善了自己的知识结 构,丰富了自己的临床经验,增强了自己的服务意识。
四、崇尚新技术,发展新业务 在外科周主任的领导下,积极尝试新的腹腔镜技术,三孔法腹腔镜下胆囊切除术、腹腔镜保胆取石术、腹腔镜下胆总管探查术等等,了解了经十二指肠镜乳头切开取石术,提高了手术质量,缩短了手术 时间和病人的住院时间。“金无足赤,人无完人’’。当然,我在工作和学习中还有一些不 足之处,须在今后的工作中向各位领导、老师和同事们学习,注重细 节,加以改正和提高,告别对于自己的骄傲自满一面,在工作和学习中要坚决改正,争取在以后的工作和学习中取得更优异的成绩。
医生工作自我鉴定报告篇二
本人于 XX 年 X 月起,在 XX 卫生院开始上班。这一年来,在医 院的领导带领和提携下,坚持以十七大精神以及“三个代表”重要思 想为指导,紧紧围绕全院的发展大局,认真开展各项医疗工作,全面 履行了临床医生的岗位职责。
一、爱岗敬业,诚信团结。在工作中,能够坚守岗位,尽责尽力的做好自己的工作。接待病 人时,能够及时与病人沟通,较快的完成简单的检查和详细的病史情 况,能及时的书写并完成病历。在自己有主管的病人时,我能够做到 全程监护,随时观察病人情况,能及时的向上级医师反馈病情,能较 快较好的遵医嘱执行病情,病人出院时能积极热心的帮其办理出院手 续,使病人顺利出院。在与病人交流沟通时,我能够做到真诚热心的交流,当然在医患 沟通交流时,我的不足是不耐心,如工作繁忙时、情绪差些时都会有 不耐心、嫌麻烦及态度不好等表现,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会在这方面 改进的,做到真诚、热心、耐心的与患者交流。在与同事的交流沟通方面,我能够做到真诚待人,工作团结。在 思想态度上,我能够做到尊敬老同志,热爱新同志,并能严格要求自 己不在背后指责他人的不是,少说多做,在这方面我将继续保持,努 力提高,做一个受大家欢迎的人。在生活上,我能够做到与新老同志坦荡真诚的交流,并一贯以能取的他人的信任为行事准则,尽力尽量 做到不妨碍他人的生活和工作。在工作上,我能够严谨细心积极的工 作,并能及时与同事们沟通交流,以弥补工作中的漏洞和不足,自己 有空闲时间也能帮他人做些事情,我的妇幼工作有时任务量大时,大 家也能热心积极地帮我分担,在今后的工作中,我将继续保持好的交 流习惯,继续发扬团结互助的精神。
二、努力提高个人业务水平。在这一年当中,我体会到作为一名基层医务工作者,其业务水平的要求是全方位的,不仅要求有全面扎实的理论功底,还更要求有过 硬的临床操作能力。我能够正确的检查诊断一些常见病,能做到简单 的用药处理。但我本人在业务水平方面,仍是有很多不足的。首先,理论知识不全面,这导致了面对许多病种,不能有效的做出检查和病 史搜集等工作。其次,临床操作水平较差,不能全面的熟练的帮助同 事们处理急诊病人。再次,理论知识不扎实,在临床的检查、诊断、用药、护理等方面不能较快较好的完成工作。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会 在理论和实践两方面努力提高,做到工作正确及时有效的完成。
三、儿童预防保健工作方面进一步提高。我在卫生院里兼职儿童预防保健工作。儿童预防保健工作项目 多,责任重大,其工作要求是细致、耐心、长期的做这方面的工作。我在这块工作上,能够较好的完成一部分工作任务,如儿童预防接种 信息微机录入的工作能较好的完成,常规计划免疫接种程序能基本掌 握以及国家一类、二类疫苗的区别及价格。健康教育的宣教能有条不紊的开展进行等做的较好的方面。但我仍有较多的预防保健工作方面 做的不足,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会改正不足,进一步提高办事能力,能 够较好全面的掌握儿童预防接种保健及金苗信息卡的办理工作。在 2011 年里,工作中的体会和总结就是这些。为了保持优点,改进不 足,下面再根据工作总结,把 2012 年里的个人工作计划制定如下: 1、2、继续保持发扬“爱岗敬业、诚信团结”的精神。在病历书写上,进一步提高自己的体格检查水平,完善病 史搜集的能力,改进书写时的用语和习惯。3、自己主管的病人,要全程监护到出院,做到不误诊;病人 的出院手续悉心指导办理,做到不漏交费用。4、5、出勤方面要向先进看齐,做到没大事没急事不请假。在医患沟通时,做到真诚、热心、耐心的与患者交流,并 能做到善于和患者沟通。6、在与同事的交流沟通上,做到真诚待人,互助友爱,关心 他人,要继续保持团队精神。7、8、努力提高个人业务水平,理论知识和临床操作都要加强。在儿童预防保健工作方面,要向前辈学习以提高自己的工 作能力,建立健全各种表册,及时准确上报各种报表和数 据,积极配合上级指派的临时任务。总之,我在这一年的工作当中,进步很大,不仅在业务上,还是 在待人接物上,都能有较好的表现;在这一年中,不足也很多,在医 患沟通上、病历书写上、临床操作上、儿童预防保健上等都有许多不足,这些都是我今后工作中努力完善和提高的重点。
医生工作自我鉴定报告篇三
作为一名医生,我的工作职责就是“竭尽全力除人类之病痛,助健康之完美,维系医术的圣洁和 荣誉,救死扶伤”。作为一名基层的医务工作者新手,我不辞艰辛,执着追求。乡镇医疗卫生工 作是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卫生机构,是农村三级卫生服务网的枢纽,是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 的重要服务载体。从 2010 年至 2010 年至今,三年来的的实践工作,我对自己工作有很多的思 考和感受,在这里我作一下简单的陈述:
一、: 努力学习,不断提高政治理论水平和业务素质 在实践的工作中,把“实践”作为检验理论的唯一标准,工作中的点点滴滴,使我越来越深刻地认识 到在当今残酷的社会竞争中,知识更新的必要性,现实驱使着我,只有抓紧一切可以利用的时间 努力学习,才能适应日趋激烈的竞争,胜任本职工作,否则,终究要被现实所淘汰。努力学习各 种科学理论知识,学习各种法律、法规和党政策,领会上级部门重大会议精神,在政治上、思想 上始终同党同组织保持一致,保证在实践工作上不偏离正确的轨道。同时,在实践中不断总结经 验教训并结合本职工作,我认真学习有关国家医疗卫生政策,医疗卫生理论及技能,不断武装自 己的头脑。并根据工作中实际情况,努力用理论指导实践,以客观事实为依据,解决自己在工作 中遇到的问题。希望,将来回首自己所做的工作时不因碌碌无为而后悔,不因虚度时光而羞愧。
二、恪尽职守,踏实工作当我们步入神圣的医学学府的时候起,我就谨庄严宣誓过:“我志愿献 身医学,热爱祖国,忠于人民,恪守医德,尊师守纪,刻苦钻研,孜孜不倦,精益求精,全面发 展。我决心竭尽全力除人类之病痛,助健康之完美,维系医术的圣洁和荣誉,救死扶伤,不辞艰 辛,执着追求。为祖国医药卫生事业的发展和人类身心健康奋斗终生”。今天,我不断的努力着。基层医疗工作,更使用我深深的体会到,作为一名基层医疗工作者,肩负的重任和应尽的职责。按照分工,摆正位置,做到不越位,不离任,严格遵守职责,完成本职工作。只有把位置任准,把职责搞清,团结同志、诚恳待人,脚踏实地,忠于职守、勤奋工作,一步一个脚印,认认真真 工作,才能完成好本职工作,做好我作为一名基层医疗报务工作者的本职工作。、在门诊,往院的诊疗工作中,我随时肩负着湖潮乡 4149 户,共 1 万 7 千多口人及处来人口的健康。360 天,天天随诊。那怕是节假日,休息日,时时应诊。不管是在任何时候,不耽误病人治疗,不推诿病 人,理智诊疗。平等待人,不欺贫爱富,关心,体贴,同情每一位就诊的患者。做到合理检查、合理治疗,合理收费。在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诊疗中,严格按照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就诊规则,开 展门诊,往院的诊疗工作。、相关政策宣传及居民健康教育方面,从 XX 年新合医在我乡开展以 来,本人认真学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政策及相关新型农村合医疗会议精神与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诊 疗制度,组织村医生及本院职工进行培训学习,并利用赶集、到卫生室督导检查和下村体验时间 及平时诊疗工作中,以发放宣传资料等方式宣传新合医工作。以电话、现场咨询及发放资料等方 式,开展居民健康教育工作。、安全生产维稳管理、新型农村合医疗管理。创造安全舒适的工作 环境,是日常工作正常开展的前提,2010 年的本院的安全生产维稳管理,本人通过职工的会议 培训,使全院职工安全意识有明显提高,通过组织安全生产隐患排查,使我院的事故发生率全年 为零,保证了我院日常工作正学开展。在日常的工作中注意搜集、汇总、反馈及时上报各新型农 村合医疗管理方面的意见和材料,为院领导班子更好地决策,并协助管理我院及我乡的新合医及 乡村一体化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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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文物科技鉴定的现状、问题与前景 篇十一
据中国收藏家协会统计,我国已有数千万收藏大军。2014年,全国拍卖企业共举办799场文物艺术品拍卖会,总成交额315.47亿元人民币,还不包括各种艺术品市场和私人交易的额度。我国艺术品市场的“繁荣”程度,由此可见一斑。
然而,透过艺术品市场的“繁荣”现象,不难发现其中潜伏的危机。由于各种忽悠,使价格原本不菲的文物太过昂贵,这一事实刺激了不法商人的贪欲。他们不顾国家的法纪,一方面更加疯狂地进行盗墓和走私活动,另一方面则利用现代科技手段仿制膺品,其高超的作旧水平,常常使一些著名文物专家难辨其真伪。据说,现今的文物商店,包括北京的潘家园旧货市场,早已真品难觅,“捡漏”的可能性几乎为零。即便从正规的渠道拍得的文物,也难保其为真品。频频发生的文物造假案例,造成极坏的社会影响,已给社会带来严重的经济损失。残酷的事实使人们认识到,文物鉴定已成为文物市场健康发展的“瓶颈”。尽快建立文物鉴定的可靠方法和有效体制,实为当务之急。
文物鉴定的生命线是信誉。尽管目前传统鉴定专家的知名度和信誉度明显高于科技鉴定专家,但部分传统鉴定专家坦言,面对现今的高仿精品,“打眼”已成常态,与科技相结合的文物鉴定势在必行。人们不禁要问:文物科技鉴定有何长处,能否担当起时代的重任?
顾名思义,文物科技鉴定即将自然科学的理论、技术和方法,用于鉴别文物的年代、产地和真伪等。与文物鉴定一样,文物科技鉴定本身并不涉及文物的价值。
当前,应用于文物鉴定的科技方法主要有:热释光测年;X射线荧光光谱、质子激发X射线荧光光谱、同步辐射X射线荧光光谱、激光剥蚀等离子体发射光谱等分析成分;激光剥蚀高分辨等离子体一质谱分析微量元素和同位素;X射线衍射、拉曼光谱、红外光谱等分析物相;光学显微镜、偏光显微镜、扫描电镜等观察微结构;超景深三维立体显微镜揭示文物表面的加工痕迹;X射线探伤机、X射线断层扫描(CT)揭示内部结构;计算机图像识别分析文物表面的图像。此外,诸如色度仪、厚度仪、硬度计等材料分析仪器都时有应用。
据我所知,目前我国还没有一家在文物科技鉴定领域形成全面权威的博物馆或科研机构。少数机构和私家公司或公开营业,或暗箱操作,但皆未成气候,甚至基本理念都不清楚,只知道挣点小钱。当然,也有一些高校和科研机构,在科学研究的同时,给出一些文物鉴定的相关信息,旨在积累经验和数据,一般不收取额外费用。
2005年5月,中国科学院大学(原中国科学院研究生院)在人文学院设立了科技史与科技考古系,主要致力于科技考古领域的前沿探索,与此同时,我们十分憧憬文物科技鉴定的诱人前程,不断将部分科研成果转化为文物科技鉴定的有效技术,逐步构建文物科技鉴定的完整体系。
我国文物科技鉴定的现状
现结合我们已取得的研究成果和开展文物科技鉴定的思路,尽可能全面地介绍我国文物科技鉴定的现状。
目前,国内开展文物科技鉴定的领域主要为古陶瓷和古字画,而我认为对于科技鉴定而言,相对成熟的应该是古代青铜器。人们知道,历经千年沧桑的青铜,其绝大多数表面都覆盖着数层斑驳的青铜锈。多年的研究指出,这种特定环境下历经千百年形成的青铜锈,明显不同于现代模拟仿制的青铜锈。尽管一些仿制高手甚至将电化学知识和高压釜设备应用其中,其模拟仿制青铜锈的外观形貌几可乱真,但它们的种类、成分和分层结构与古代锈蚀全然不同,一经测试分析,其原形势必毕露无遗。举例来说,研究证明,黑漆古铜镜表面为纳米Sn0,镶嵌层,而现代高仿的“黑漆古”虽然看上去惟妙惟肖,但其表层为硫化物,实非纳米Sn0,镶嵌层。再如,现代仿品常以黄铜替代青铜,若发现青铜器的锈蚀含有过高的锌元素,通常无疑属于伪锈。一般说来,先采用X射线探伤仪判断青铜器表层的锈蚀层是原生锈还是移植锈,倘若是原生锈,再采用上述方法判断其是否是现代仿制锈。一旦明确该青铜器不是移植锈,也不是现代仿制锈,该青铜器为真品应无疑义。需要指出的是,倘若所测青铜器的锈蚀既不是现代仿制锈,也不在已积累的古代锈蚀数据库范围内,切不可草率地下结论。毕竟不敢说现有的数据库已覆盖了全国不同地区所有环境产生的古代锈。不难理解,对于表面几乎没有锈蚀的青铜器,欲判定其真伪,尚有相当长的路要走。
如前所述,古陶瓷科技鉴定的有效捷径是热释光测年。该测年方法的原理是,黏土中的一些矿物(石英和长石)受到如α、β粒子或γ、X射线照射后,部分辐射能将储存在晶体中。一旦晶体加热,一些能量将以可见光形式释放,这种现象就是矿物晶体的热释光现象。古代烧制陶器时,曾经几百至一千度高温,这使陶胎中矿物晶体原初贮藏的辐射能,都以热释光形式释放出去,犹如将热释光时钟拨回至“零点”。陶器烧成后,其所含石英、长石将继续储存辐射能,该辐射能的强弱与陶器烧成后的年代成正比。于是,加热陶器,测定其发出的热释光,即可计算其烧成时的年代。目前,经验丰富的作伪者通过钴源辐照,人为增加陶器的辐照剂量,使高仿瓷器的热释光年龄基本等同于真品的年龄,若无经验,上当受骗颇难避免。不过,据上海博物馆夏君定先生告诉笔者,“魔高一尺,道高一丈”,经过认真分析和探讨,完全可以破解钴源辐照形成的假象。简要说来,即钴源没有α射线,仅考虑Gc射线的总剂量,便可拆穿其虚假年龄。当然,还有一种作伪方法也需引起关注,即利用古瓷器的底部,拼凑成整器。不过,这种作伪方法先天不足,其拼凑只能借助粘接,而不能重新烧制,因为一旦重新烧制,热释光年龄将归于零。既然是粘接,利用X射线探伤仪或全息照相,其粘接的痕迹便昭然若揭。由此可知,除去热释光测年必须取样令人稍感遗憾外,该方法用于古陶瓷的真伪鉴定还是可靠而有效的。尽管如此,当前国内采用热释光技术鉴定古陶瓷真伪,并享有声誉的仅为上海博物馆一家,此外,香港城市大学和香港中文大学也曾开展过有影响的工作,后因种种原因,未能持续至今。如此有效的方法未能大力推广,究其缘由,实因该技术的熟练掌握颇有难度之故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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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际上,相关文博机构和“鉴定公司”在古陶瓷科技鉴定方面最常采用的是X射线荧光光谱分析和所谓脱玻化方法。前者的依据是:不同窑口、不同时期的陶瓷皆具有特定的原料配方,从而决定了它们的胎、釉、彩具有特定的微量元素组成。原则上讲,微量元素组成是不可复制的,因此,根据成分分析,可望探明其窑口,而借助窑口不同时期的配方变化,又可归纳出年代信息。上述配方中,通常为一元配方的瓷胎信息最为重要,而瓷釉为多元配方,其元素组成的分布范围较为宽泛,拟作为参考。至于瓷彩,其元素组成更具特色,例如西北大学温睿副教授关于官窑明青花的蓝彩分析,其鉴定结论十分明晰。可惜不是所有的古陶瓷都能提供瓷彩的信息。不过,尽管成分分析方法具有坚实的科学依据,也有一些成功鉴定的例证,但我国古陶瓷万年以上的历史沿革,数不清的林立窑口,没有海量的数据库,欲借助这一方法准确判定所有古陶瓷的真伪,当前只能是柏拉图式的空想。欲使空想成真,需要一批从事古陶瓷测试的单位开展有计划、有分工的测试,逐步构建海量数据库,以奠定根据成分分析无损鉴定古陶瓷的基础。
关于后者的所谓脱玻化方法,其依据是:瓷釉的主体为非晶态,即玻璃态,属于亚稳定结构,随着时问的推移,它将向稳定的晶态过渡,其过渡程度是时间的函数,据此可估算瓷器的烧制年代。该原理貌似有理,然而实不可行。理由主要是,非品态向晶态的转换十分缓慢,数千年尺度上都难见端倪,何况对其初始状态毫不知情。
瓷釉裂隙,尤其是开片裂隙,其内部结构、成分以及污染物质极有可能是鉴别真伪的重要依据。现代仿品多经化学处理,其裂隙内部不可避免地残留化学试剂,应明显不同于环境的污染物。这一方法在国外早已作为辅助手段应用于古陶瓷的鉴定,而国内仅有个别专家给予切实的关注,尚未见诸于具体的鉴定报道。
总的说来,字画领域的科技鉴定尚处于初级阶段,目前主要依赖于专家的经验。与古代青铜器和古陶瓷领域不同,字画鉴定专家对字画科技鉴定似乎不太相信,多少有些排斥。7年前,笔者自己也深感无计可施,要知道现今尚有明清的纸、墨和印泥,若现代高手临摹,科技手段如何能有用武之地?庆幸的是,天无绝人之路。一次参观德国公司纸张测试的偶然机会,笔者骤生“灵感”,居然捋清了字画科技鉴定的思路,经几届研究生的不懈努力,业已确定,笔墨的浸润宽度、深度和梯度与着墨的时间相关,虽然数年之内的差异不易确定,但数十年,尤其是数百年之间的差异还是不难区分的。为此,重新确定了宣纸润墨性能的定量表征,即当一定浓度和数量的墨汁在单位时间内从一定高度自然滴落至某种宣纸上,以一定形状扩散开来,其扩散程度和特征经图像处理,以灰度值定量表征该类宣纸润墨性能。不过,考虑到古纸、古墨、古印泥多有不同,欲将此方法正式应用于古字面的鉴定,还需要基于我们建立的宣纸润墨性能定量测试装置和方法,开展…系列的模拟试验,建立相关数据库,始可望成行。顺便指出,近期有人将印刷品冒充真迹骗取巨额钱财,甚至一些知名拍卖公司也介入其间。事实上,采用现代数字印刷的赝品其实很容易鉴别,只要将字画放大200倍左右,其单色或三原色印刷油墨的点状分布便暴露无遗。至于采用传统模拟印刷的赝品,同样不难鉴别,北京印刷学院施继龙教授等做了大量工作,这里不再赘述。
玉器也是我国的文物大宗。“如果用一种文化来代表中华文化,那就是玉文化”。地球化学理论指出,矿物总是携带着其出处的特征信息,如微量与痕量元素、同位素比值及微结构等。它们决定于矿物的形成条件和年代,如同人的指纹一样,完全是“天”生的,后天是无法伪造的。按理说,玉器为玉石经机械加工而成,其成分结构完整如初。采用上述结构、成分分析技术,应能有效区分不同地区、不同时代的玉器。然而,偏偏天不遂人愿,研究发现,不同地区的玉石成分常常交叉重叠,使成分数据失去了判别玉石产地的功能,自然更谈不上鉴别其真伪。既然玉器为机械加工而成,人们便尝试采用Micro-CT、复模法和超景深三维数码显微镜观察古代玉器钻孔和表面刻划、打磨的痕迹,根据加工工艺来判别其真伪。尝试的结果表明,古今工艺确有显著不同,尽管如此,仍不能排除高仿专家为谋求暴利,不畏艰辛地采用古代工艺仿制古玉的可能性,何况不是所有的古代玉器都能观察到加工的痕迹。稍感安慰的是,仿照青铜器环境锈和人工锈的判别原理,完全可以鉴别受沁玉器的真伪。只是大多古代玉器保存状况甚佳,罕有凭借玉沁鉴定的机会。由此可见,古代玉器的科技鉴定绝非易事,必须另辟蹊径,探寻“济世良方”,这或许要走很长的路。
至于漆器、家具和杂项类文物,有关科技鉴定的实例更是凤毛麟角,拟于今后专门详述。我国文物科技鉴定的问题和前景
如前所言,文物科技鉴定势在必行,然而,目前我国还没有一家在文物科技鉴定领域形成权威的博物馆或科研机构。这一事实告诫我们,文物科技鉴定任重而道远,尚有许多科学的、非科学的问题需要切实地解决;一系列相当规模的数据库需要日积月累;而文物科技鉴定的信誉必缘自踏实的工作、名利的淡泊、谨慎的态度和超人的智慧。
文物科技鉴定的首要问题是保真。保真问题若不能妥善解决,则不论后期的科技鉴定多么出色、多么令人信服,都难免身败名裂、倾家荡产的下场。试想,若将一件文物鉴定为真,而其价值千万、甚至上亿,当该文物的持有人,将一件形似的赝品,配以鉴定机构为其真品签发的证书,通过拍卖公司或其他途径出了手,由此引起的法律诉讼,鉴定机构岂能脱得了干系?不过,也不必过分担心,实际上,采用高光谱技术对文物进行保真,即可保你无忧,而人们还可以各显神通,采用其他有效的保真技术。与此同时,除一些保密的保真手段外,还拟将最先进的纸币保真技术应用于鉴定证书的制作上,从而确保鉴定的文物不被调包,签发的证书不被伪造。
解除了保真的后顾之忧,确保文物科技鉴定的可靠性,自然是文物科技鉴定事业成败的关键。而文物科技鉴定可靠性的具体体现,即文物科技鉴定机构对鉴定结论必须承担法律责任,以解除送检者的后顾之忧。如何承担法律责任,应有多种途径,最简单的是鉴定机构与送检者之间签署具有法律效应的鉴定合同。不过,任何时候都应该清醒地认识到,科技不是万能的,何况我国的文物科技鉴定还基本未经过实战的考验。因此,这种具有法律效应的合同,鉴定机构必须胸有成竹,容不得一丝一毫的侥幸心理。必须牢记在心的是,任何时候都不说过头话,只要有一点拿不准,就要明确告诉客户,我们无法给出鉴定结论。唯如此,方能立于不败之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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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前所强调的,无论古代青铜器抑或古字画,特别是古陶瓷,相关数据库的有效性是科技鉴定的前提,而数据库的建立,实际上是科学研究的成果。从这一点讲,国家文物部门的统筹管理和指导是不可或缺和极为重要的。一方面,在国家文物部门的统筹管理和指导下,通过立项、研究和验收,使相关研究不断深入,数据库逐步健全。另一方面,一些标准样品不是一般高校、研究所和博物馆可轻易收集齐全的,特别是明清时期的官窑粉彩、斗一彩、五彩和珐琅彩等,唯有国家文物部门的支持,方可望如愿以偿。顺便指出,目前的文物科技鉴定成果,儿乎没有合适的刊物发表,这一事实也严重阻碍了研究人员和研究生的积极性,而这一类问题的解决,也需要仰仗国家文物部门的支持。
退一步讲,即便今后有了庞大的数据库,配备了完善的设备,积累了丰富的经验,也依然有许多解决不了的文物科技鉴定问题。不仅如此,即便一些已经解决了的文物科技鉴定问题,也仍可能再次落入高仿专家的陷阱。毕竟作伪和辨真是博弈的双方,而这种博弈将伴随着文物市场而存在,其问没有常胜将军。鉴定机构与作伪专家之问的斗智斗勇,是一个永无止境的过程,从这一点讲,文物科技鉴定是一项极富挑战性的工作,而其魅力也在于此。
其次,文物科技鉴定与传统的文物鉴定都有科学依据,应该互为补充、互为验证。科技鉴定专家应该虚心向传统鉴定专家学习,深刻理解传统鉴定专家的判别依据,协助传统鉴定专家,将这些判别依据定量化,以科学的语言表达之。
再有,文物鉴定忌讳取样分析,因而文物无损鉴定方法的建立、健全至关重要。目前,大样品室的XRF已十分普及,大样品室的XRD也已有应用,若能进一步改进,则可基本奠定文物无损科技鉴定的基础。除无损鉴定设备外,微损鉴定方法也应给予高度的重视,特别是激光剥蚀高分辨ICP-MS,其不仅取样微乎其微,而且可望给出微量元素成分和同位素比值的信息。无论如何,每一种无损和微损方法的问世,都将给文物科技鉴定带来福音。
前文曾强调,文物鉴定的生命线是信誉。不难理解,文物科技鉴定的信誉决定于鉴定实践的市场效应,而不是管理部门的“册封”,更不是唬人的“忽悠”。然而这并不是说,国家文物管理部门的肯定无足轻重。恰恰相反,国家文物管理部门根据市场的具体反映和合理的评审程序,颁发相关鉴定机构资质证书,必将有效提升相关鉴定机构的信誉,促进文物科技鉴定的健康发展。考虑到文物市场极大的诱惑力,建议这类资质证书具有明显的时效性,即这类资质证书数年一评,只要评审不合格,或日常的鉴定出现重大失误,立即终止该鉴定机构的资质。唯如此,方能在一定程度上保证相关文物科技鉴定机构保持高度的责任心,一丝小苟的敬业精神,逐步拓展鉴定业务的范围,不断提高业务水准。唯如此,才能真正克服“瓶颈”,使我国的文物市场兴旺发达。
结束语
阻碍文物市场健康发展的“瓶颈”是文物鉴定。勇于承担文物鉴定的法律责任,逐步树立文物鉴定的信誉是时代赋予我们的责任。与传统鉴定专家精诚合作,相互切磋、认真探讨,根据文物市场发展的需求,一类文物、一个品种的深入研究,逐步建立相关数据库。在国家文物管理部门的领导和指导下,有计划地设立研究课题,使相关数据库得以建立,文物科技鉴定水准小断得以提高。有国家文物部门的正确指导,有一批小为金钱所诱惑的、具有高度责任感的专家队伍,经过不懈之努力,我国的文物市场必将执世界文物市场之牛耳!
12.司法鉴定工作现状调研报告 篇十二
1教练、考试用机械及教练员、考试员的基本情况
目前,全市5所县级农机驾校共有教员27人, 其中具有理论教员资格的16人,具有操作实践教练员资格的16人。教员中具有大专以上学历的有21人,占教员总数的77.8%。农机驾校共有各类大小教练农机具26辆。2014年,全市5所农机驾校共举办农机驾驶人培训班59期,培训学员1 296人。
全市7家监理机所共有监理员68人,其中26人具有考试员资格。除广陵区外(广陵区未实际开展农机监理业务),其余6家监理所共拥有考试机14台,其中注册登记的13台。2014年全市共有1 472名拖拉机驾驶人、377名联合收割机驾驶人通过考试取得相应驾驶资格。
该市驾校的实践操作教练员、监理考试员均持有相应的驾驶证。
2教练培训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
2.1缺少实践操作考试场地
6个农机监理所中,3个自有监理办公场所, 另3个靠租房办公,只有高邮市、邗江区两个监理所有自有考试场地。没有考试场地的监理所在组织考试时往往流于形式。有的仅仅要求机手在道路上开一段;有的是临时在农民自家田间场院靠目测粗略划一块考场,草草考完了事。
2.2教练考试用机械证、机不符
全市在册的40台教练、考试农机,有33台是机、证相符的,其余7台发动机、底盘与现有行驶证不符。产生机、证不符的原因主要有两个:一是租用的教练考试机到期,重新租用的机械未及时更换证件;二是原有的旧机报废,机具更新后未及时办理注册登记,仍沿用旧牌旧证。
2.3对教练考试用机械的年检、保险不重视
部分驾校、监理机构总认为教练、考试用机械在道路上跑的不多,每次培训、考试时在场的人很少,发生事故的可能性不大,对这些机具在考培工作中发生事故的严重后果估计不足,不愿意在这类机械上投入太多,故很少把教考机具的年检、保险工作列入议事日程。
2.4校所合一,身份重叠
由于县级农机部门的培训、监理工作繁忙, 人手有限,有的县(市、区)是校所合一,还有的是监理所办驾校,存在教练员和考试员身份重叠的现象。全市27个教练员、26个考试员中,有4人既是教练员又是考试员。虽然这些培考人员在实际工作中会注意回避,做到“教练不考试,考试不教练”,但总会给人工作不规范的感觉。
2.5管理程序不统一,建档不规范
学员档案管理不够规范,有的缺少公章,有的培训通知单回执仍在档案里;驾校理论考试试卷批改不够规范,无阅卷人签名。部分培训、监理部门缺乏全面观念:农机监理机构只认培训记录,对学员在驾校的培训情况如何并不关心,有的甚至对存在明显错误的培训记录也照收不误, 认为培训的好坏与自己没有关系,责任在驾校; 而农机驾校则心存侥幸,认为只要学员考试过关拿到驾照,自己的责任风险就顺理成章地转移给监理部门了。
3解决问题的建议
3.1加大扶持力度,推动驾培工作规范化开展
结合购机补贴、秸秆还田、科技推广等工作的开展,同步推进农机驾驶培训、考试工作,解决“短板”问题。要积极争取上级和地方财政支持,逐步配齐教学、考试用各类机械,解决农机驾培、考试、检测缺人手、缺场地、缺办公场所等问题;同时,要与农机系统的“阳光工程”培训、职业技能鉴定工作相结合,争取财政补贴, 努力降低驾驶培训收费。
3.2重视收割机驾驶培训、考试工作
目前,拖拉机的驾驶培训机构需要资质认定。收割机培训不需要资质认定或条件认可,但是考试工作必须执行农业部的相关规定。由于收割机驾驶人培训工作不是拖拉机培训机构的职责,因而少数地区不重视收割机驾驶人的培训, 具体工作流于形式,档案资料不全;监理机构对收割机驾驶考试业务也不重视。近年来,收割机事故较多,与培训、考试不到位有一定的关系。 建议各地农机主管部门重视收割机的培训、考试工作,没有农机化学校的地区,可以责成推广站或相关农机部门组织开展培训。
3.3加强考核检查,实行优胜劣汰
少数地区没有固定的教练、考试用机械,只是为了应付检查而临时租用机具,培训单位和考试机构的人员职责不明确,工作流程混乱。各级农机主管部门要加强对农机驾培工作的检查督查,发现问题及时指出,限时整改;对整改不到位或屡次违规的,要取消其农机驾培资格。对考试工作要从严要求,不得走过场;对因工作不到位而引发事故的单位和相关人员,要追究责任。
3.4提高认识,增强忧患意识
农机驾培、考试机构要提高思想认识,带头执行法律法规规定,按要求对用于培训、考试的机具进行注册登记,按要求年检年审,按要求购买保险。要加大对机手的宣传力度,增强机手主动申领驾驶证的意识,让参加培训考试从政府部门的硬性要求转变成机手自觉自愿的主观需要。 有了机手的理解和主动配合,考培工作就可以取得事半功倍的效果。
3.5改革农机驾驶人培训方式
13.行政审判工作司法公信力调研报告 篇十三
党的十八大把“司法公信力不断提高”作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全面深化改革开放的重要目标之一。司法公信力是社会公众通过可以依赖的司法程序,对司法人员裁判案例产生的普遍信服和尊重而在受众心中建立起来的诚实、守信、公正、正派的信任度和影响力。现代社会,司法公信力是整个社会信用体系的根基,是维护社会秩序,保障社会公平正义的基础。就行政审判而言,行政审判的核心功能是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权益,维护和监督行政机关依法行使职权,引导人民群众通过合法的途径表达诉求,切实化解行政争议、理顺“官民”关系。因此,提升行政审判工作的司法公信力问题就成为建设公正、高效、权威的行政审判制度的基本要求,有力、有效回应人民群众所期待。笔者从法院自身原因影响司法公信力不高,行政审判制度、体制、机制的成因出发,探讨行政审判工作司法公信力的建立,促进行政审判工作有序开展。
一、目前行政审判制度、体制、机制的现状
现阶段,影响行政审判公信力最重要的是人民法院依法对行政案件独立行使审判权的制度和审判公开制度。就行政审判体制改革而言,影响行政审判公信力最重要的是司法管辖完全从属于行政地域管辖,特别是基层法院行政审判庭管辖同级或上级政府及政府主管部门的案件。如:县法院管辖县政府、县公安局(县公安局局长任副县长或县政法委书记兼任)为被告的案件。目前,只有最高法院才是全国的,其他所有法院都是地方“开”的,法官由地方产生、地方支付开支、受地方的监督、对地方而不对法律负责,法院实际承担很多地方政府所摊派的非司法任务。这标志司法无尊严,无公信力可言,这种体制显然难以保障法院行使完全独立公正审判。
二、目前法院司法公信力的现状
现阶段,在法院队伍中违纪违法问题和腐败现象时有发生,有极少数法院领导干部滥用职权、收受贿赂、徇私舞弊、腐化堕落、司法裁判不公,社会公众对法院的评价不高,对法院能否做到公正司法缺乏信心,司法公信力饱受质凝却是不争的事实。就当今现状而言,司法公信力离党和人民群众的司法要求还有很大的差距,主要表现在:司法公正性受质凝,司法权威不高,司法环境久佳,当事人对判决存疑,胜败有意见,不信任;审判、执行工作压力仍然存在,涉诉信访案件时有发生;当事人自觉履行法院生效裁判文书率并不高,“执行难”始终是社会广泛关注的热点等等。
三、推进行政审判制度改革,提升人民法院公信力
提升司法公信力是一个宏大的系统工程,需要加强全面建设和改革。就行政审判改革而言,可以撤销基层法院行政庭改由中级法院受理一审行政案件的体制。这有利于提高行政审判的公正性,又有利于行政审判的相对集中,提高行政审判效率,更有利于行政法官积累行政审判经验,提高办案质量。
党的十八大报告提出了“司法公信力不断提高”的新要求,人民法院以党的十八为指导,重新定位司法,重新认识司法的性质和司法的功能。司法权是由审判权、审判监督权、司法解释权组成。司法权不同于行政权及立法权的本质特征,司法权要从行政权中剥离,法官不能按照公务员法进行管理,应建立独立的法官管理体系。基层法官从优秀的法律本科毕业生中产生,中级以上法院法官从基层法院法官中遴选,不宜直接从法律本科毕业生中直接产生,逐步建立和完善从法院外部选任优秀法律人才制度。废除上下级法官之间就个案请示汇报制度,法院内部所有法官都是平等的,建立健全主审法官责任制,取消各种审批制度,让主审法官对案件负责。
四、加强行政法官自身建设,提升司法公信力
(一)树立审判权威性,必须树立法官道德的权威性。法官要有深厚的社会阅历和深厚的品德修养,陶冶法官道德情操,把法官职业道德基本准则、法官行为规范,变成法官内在的心理要求。树立法官高尚的道德素质就是树立自己无尚的道德权威,增强对正义的认知和识别能力,追寻“公正司法”永恒主题和价值追求,清除容易蒙受尘埃的良知。
(二)造就过硬的业务素质,树立法官的知识权威。打铁首先自己硬,这个道理人所共知。行政法学,博大精深,远不只是在书斋中就能弄懂弄深弄透的,熟知行政法学和具有行政执法经验,才能对行政程序和行政实质问题一目了然,才不能对行政机关看似正确的做法所遮蔽或迷惑,就容易对行政行为是否合法进行识别。
五、提高行政审判工作质量,促进司法公信力提升
提高行政审判质量要大力强化行政法官的质量意识。行政审判质量是法院行政审判工作的生命线,是衡量法院行政审判工作成效的最基本最重要的标准。每一位行政法官都应该把行政审判质量意识贯穿和体现在全部行政审判工作中,将行政审判质量视为生命,像爱护生命一样珍视行政审判质量。
(一)提高行政审判质量关键在于树立与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相适应,符合我国国情的审判质量观。行政审判质量,按照“保护合法权益、促进依法行政,优化司法环境、化解行政争议”总要求,积极受理、妥善处理各类行政争议,既充分保护行政相对人的合法权益,又有效地监督支持行政机关依法行政。
(二)提高行政审判质量,更重要的是建立健全审判质
量制度和工作机制。强化审判组织的职权和责任,在保证独立审判员和合议庭依法行使审判权的同时,充分发挥院领导、审委会对审判活动的监督和把关作用。扎实开展庭审评查、裁判文书评查及案件评查活动,着力加强行政法官的庭审驾驭能力,裁判文书制作能力,事实认定、审查判断能力,提高公正司法水平。
六、以公开促公正,提升司法公信力
贯彻落实司法公开原则促进司法公正,满足人民群众的司法需求,是提升司法公信力的重要途径,也是人民法院与时俱进,适应司法改革潮流,提升司法品质,树立能动司法理念的必然要求。
(一)推进立案公开,保障当事人诉权。
按照“公开、便民、周到”的原则,把立案大厅划分为立案、信访、诉讼服务和纠纷调解四大功能区域。
(二)推进立审公开,确保“阳光审判”。
一是庭审公告公开。通过立案大厅电子显示屏,公告案件的开庭时间、开庭地点、合议庭组成成员,方便群众旁听;二是审判过程公开。保障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必要的陈述和辩论时间,做到当庭举证、当庭质证,能够当庭认证的尽量当庭认证,努力提高当庭宣判率;三是裁判结果公开。强调裁判文书的说理性,用语规范、简洁清晰、易懂精练、运用逻辑、法理充分阐述对证据的分析认证、法律事实的认定、判决的理由进行论述。开展庭前指导,判后答疑,消除当事人的疑虑;四是向公众开放。对于有影响的案件,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群众代表等旁听,自觉接受监督,提升司法透明度。
(三)探索听证公开,有效化解行政争议。
司法公开能够唤起公众对法律的认同;司法公开能树立公众对法律的信仰;司法公开能引导公众找回“缺失”的诚信;司法公开能够有效地强化司法权威。在开庭前,组织行政相对人和行政机关到场听证,听取行政相对人对行政机关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的意见,归纳双方争议的焦点,以便引导行政相对人确定诉求,有效化解行政争议。
当前,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司法需求与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工作能力相对滞后的矛盾日益突出,人民群众对维护自身的合法利益的要求和期待不断提高,行政审判工作的内外环境发生根本性变化,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工作面临着新形势新任务,机遇与挑战并存,面临新形势和任务,把行政审判工作作为推进法治建设的一项工作来抓,就要注重搞好以下方面的工作:一是要深刻领会党的十八大对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部署和总书记关于法治建设的重要论述,切实增强做好行政审判工作的使命感,在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进程中发挥职能作用;二是要充分发挥司法审查监督职能,坚持合法性审查原则与合理性审查原则,依法支持行政机关依法行政,化解官民矛盾;三是要建立司法与行政良性互动机制,通过良好的沟通和有效的协调,形成司法与行政的良性互动机制,改善和优化行政审判司法环境,增进行政机关对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工作的理解和支持。
14.加强调研工作服务司法实践 篇十四
一、突出加强应用理论研究,为领导决策服务。为改变以往调研工作可有可无、与业务工
作“两张皮”的状况,院党组把调研工作纳入检察机关业务建设的总体盘子,摆上议程,明确目标,狠抓落实,强调紧紧围绕检察工作中的热点、难点问题,发挥自身优势,重视司法实务问题的理论总结和概括。提高检察机关决策水平和执法水平。(一)重视服务决策,加强专题研究。按照省院2002年提出的,在全省检察机关范围内开展课题制研究的要求,我们围绕服务检察工作决策的需要,采取课题制的方式开展调研,并在课题经费方面给予充分保障。有效推动理论研究向高质量、高层次发展。2002年确定“立案监督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等四个专题,2003年确定“严打中法律适用问题”等五个专题,组织干警有重点地开展专题研究,出了一批优秀理论研究成果。两年中,全院干警共撰写各类理论文章、研究报告150余篇,在《人民检察》、《检察业务指导》、《刑事司法指南》、《浙江检察》等国家级和省级刊物上发表论文和调研报告有30余篇。部分成果受到表彰奖励,反映了干警的研究质量和研究水平。调研报告《关于检委会专职委员工作的思考与实践》获最高人民检察院充分肯定,并作为唯一一家全国基层检察院代表,在全国检察机关研究室主任会议上做了主题发言,另有《人大个案监督的误区与重构》、《WTO条件下检察机关加强刑事诉讼被控方人权保障的思考》、《围绕检察职能,开展青少年维权工作的几点思考》等6篇研究文章获省人大、省检察院、团省委和其他省级单位表彰奖励。(二)领导带头,率先垂范。翁跃强检察长多次在全体干警大会上强调:检察干警不能只局限于掌握刑事法规知识,要立足大局、关注热点,提升自身素质,出一批有影响有深度的研究成果。2002年,翁检察长亲自选题研究,针对近年来永康农村以老年协会的名义集体上访、聚众闹事的事件不断,撰写了《我市农村老年协会问题的探究与对策》一文。该文经浙江省出版社《与时俱进》一书公开发表,引起了永康市委市府的高度重视,对老年协会问题的顺利解决起到了良好作用,当年所撰写的《WTO条件下检察机关加强刑事诉讼被控方人权保障的思考》也得到了省检察院的肯定,参加了全省“WTO与检察工作”研讨会。2003年又撰写了《构建我市反腐倡廉防范体系的现实意义》一文,对永康市构建反腐倡廉防范体系做了深入思考,引起广泛关注。其他党组成员每年也均撰写、发表一定数量的调研论文。领导带头示范,活跃了全院研究气氛,有效推进了调研工作。
三、加强研究成果的转化和利用,为执法办案服务。院党组针对刑法、刑事诉讼法修改后司法实践中产生的适用法律问题,坚持为执法办案服务的思想,突出把调研成果的转化利用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来抓。(一)围绕检察重点工作开展应用研究,指导司法实践。针对检察机关查处渎职犯罪线索少,预防职务犯罪信息有限的问题,我院提出了建立行政执法机关执法办案情况信息库的意见,并开展了《关于规范职务犯罪预防体系的思考》专题调研,发表于浙江省出版社《为了大厦不倒》一书中。根据省院开展此项工作的指示精神和我院调研成果,我们自行开发设计了“行政执法机关执法备案信息库”,与13家行政执法机关达成了案件信息移送意向并成功运作。信息库运行近一年来,在我院及时掌握案件线索,提高初查效率方面发挥了巨大作用。二00三年,我院反贪局查办了包括两名局长在内的11件贪污贿赂犯罪案件,其中91%属大案、要案,渎检科初查渎职犯罪16件,立案查处2件。反贪局和渎检科当年双双被市检察院荣记集体三等功。另外,针对检察机关在立案监督工作中处于被动地位,公安机关抵触情绪较大的现象,我院提出了围绕建立资料库、信息网加强立案监督工作的意见,并进行卓有成效的探索和实践。为了深入推进立案监督,我院专门组织力量对立案监督情况进行研究总结,从理论上予以充分论证,提出了在检察工作中加强立案监督的具体措施和完善立法的建议。在此基础上形成的《略论立案监督机制建立的报告》和《我院加强立案监督工作的做法》,得到了高检院和省院的充分肯定和支持,文章在高检院法律政策研究室主办的《检察业务指导》上发表,两次在省院《检察工作交流》刊物上予以推广,调研工作也推动了我院立案监督工作的开展,此项工作从2001年起连续三年均获得省级先进荣誉。(二)围绕科技强检开展应用研究,服务执法办案。围绕高检院提出的,要建立以规范执法办案活动为重点内容,以工作流程管理和绩效量化考核为基本方式,以信息化管理为重要手段,逐步建立和完善检察业务、队伍建设和信息化管理“三位一体”的检察工作长效机制。院党组专门
到全国先进检察院——上海虹口区检察院和江西吉安市检察院考察学习,对两家检察院的工作经验结合本院实际反复论证调研,形成了《构建我院办案流程机制的几点思考》,并迅速贯彻实施。斥资6万元,购入了上海超蓝办案流程管理软件,实现了网上办案流程管理,初步建立了符合我院实际的办案工作流程,极大提高了我院办案工作效率,缓解了案多人少的矛盾。
四、畅
通信息,营造气氛,培养、造就调研人才。突出加强法律政策和法学理论研究的信息综合工作,通过办好调研刊物,畅通研究信息,为干警提供研究载体,促进工作开展。(一)办好《永康检察研究》刊物。《永康检察研究》是内部月刊刊物,由院研究室负责编辑。两年来共编发26期95篇。2002年,为了进一步提高《永康检察研究》编辑质量,我们调整办刊思路,扩大版面,改进版面设计,调整栏目设置,丰富栏目内容,严格稿件选用,提高编校质量,并实现院局域网与书面刊物同时更新。《永康检察研究》以崭新的面貌和办刊风格获得了各级领导的好评,不少干警从《永康检察研究》起步,成为调研能手。(二)开展创学习型检察院活动。为使检察队伍在日新月异的时代背景下,永葆活力和朝气,我院在总结以往实践的基础上,围绕“六学”(学理论、学业务、学社会、学经济、学科技、学典型)系统制定了《创学习型检察院实施方案》,建立了“每周一学习、每月一讲座、每季一考试、半年一理论研讨”制度。从抓班子、抓骨干入手,每月安排一名中层以上干部做一次讲座,半年进行一次集中理论研讨,不仅促进了干部自身的学习和对工作中热点问题的研究和思考,促进了智力共享,还给我们中层以上骨干提供了一个展示才能的机会,促进了骨干自身综合素质的提高;每个季度组织全院干警对新法律知识和检察业务知识进行一次考试,促进了干警的学习,实现了干警法律知识结构的及时更新,特别是在侦查监督工作中,干警在考试中对新法律知识的及时把握在刑事案件的定性把关上发挥的较大作用。以上制度的推出在全院上下培育了浓厚的学习氛围,得到了省委十六大精神督查组和省、市两级院的充分肯定。并作为“三个代表”学习过程中涌现出来的经验做法被省检察院转发推广。(三)与中国政法大学诉讼法学研究中心建立合作研究关系。为借助高校理论优势,突破办案一线人员搞调研的理论瓶颈,培养检察调研人才。2003年,我院与中国政法大学诉讼法学研究中心草签建立了合作研究关系,主要内容是:
1、双方利用优势互补原则合作开展课题调研工作;
2、中心为永康检察院检察官进行专项培训和人才培养;永康检察院选派优秀检察官到中国政法大学听课进修以及培养研究生等高学位人才;
3、共同举办学术会议促进学术交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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