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中级法院述职报告

2024-08-02

市中级法院述职报告(共6篇)

1.市中级法院述职报告 篇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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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市中级人民法院向大会报告2004年的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市政协委员和列席会议的同志提出意见。

二00四年,市中级法院在市委、市人大和省高院的领导、监督与指导下,在市政府、市政协和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下,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十六大和十六届三、四中全会精神,紧扣市委“优化投资环境,主攻民营经济“重大工作部署,坚持“多办案、快办案、办好案、强执行、严管理”的工作思路,围绕构建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和公正高效的司法环境两大目标,突出维护社会政治稳定、为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提供司法保障、切实保障人民群众合法权益三个重点,全面加强审判执行工作、队伍建设、内部管理和对基层人民法院的监督指导,较好地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

一、充分发挥审判职能,努力营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

牢固树立大局意识、稳定意识和服务意识,依法履行审判职责,公正高效审理各类案件。市中级法院受理一审案件*件,审结*件,同比分别上升*%和*%;受理二审案件*件,审结*件,同比分别上升*%和*%。全市各基层法院受理一审案件*件,审结*件,同比分别上升*%和*%。

依法严惩严重刑事犯罪和经济犯罪,维护社会政治稳定。坚持集中“严打”与经常性工作相结合,严厉打击与保障人权相结合。市中级法院受理一审刑事案件52件,审结51件,同比上升1%和2%,判处罪犯89人,其中判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死刑75人。受理二审刑事案件159件,审结157件,同比下降2%和上升1%。全市基层法院受理一审刑事案件1202件?熏审结1144件,同比上升8%和4%,判处罪犯1627人,其中判处三年以上有期徒刑343人。依法宣告无罪6人。去年6月,根据市委统一部署,认真落实刘书记、蔡市长“一封信”精神,深入开展“严打”整治专项斗争。始终把打击的锋芒对准严重暴力犯罪、涉黑涉毒犯罪和多发性犯罪,共审结故意杀人、抢劫、绑架、强奸、爆炸、故意伤害、抢夺、盗窃、诈骗、毒品等犯罪案件813件,判处罪犯1237人。审结金融票据诈骗、合同诈骗、生产销售伪劣商品等案件14件,判处罪犯22人。对犯罪集团的首要分子和共同犯罪的主犯予以重点打击,舅舅绑架外甥案的主犯王刚、陈刚,“太子油饭”故意伤害案的主犯伍敏、龚震均被依法判处死刑。7月14日、12月14日先后两次召开了宣判大会,壮大了“严打”声威。加大惩处职务犯罪的力度,审结贪污、贿赂、滥用职权等案件75件,判处95人,其中副处以上干部7人。原副市长吕明犯受贿罪,被依法判处有期徒刑11年。

依法审理各类民事案件,优化经济社会秩序。市中级法院受理一审民事案件191件,审结181件,同比上升38%和37%;受理二审民事案件381件,审结379件,同比上升12%和9%。全市基层法院受理一审民事案件9031件,审结8333件,同比上升14%和15%。依法维护正常的市场交易和市场诚信,平等保护各类市场主体合法权益。审结涉国有企业和民营企业案件528件,诉讼标的额达3.8亿元。**钢铁公司和宝钢集团人民机械厂两件破产案的顺利审结?熏有力推动了国有企业的改制。依法维护妇女、老人、儿童和农民、知识产权合法所(持)有者、劳动者的正当权益,弘扬健康文明的社会主义道德风尚。审结离婚、继承等婚姻家庭纠纷案件2992件,知识产权案件6件,劳动争议案件42件,涉农民事案件223件。高度重视调解工作,坚持“能调则调、当判则判、判调结合”的原则,有效化解矛盾,促进社会和谐稳定。以调解方式结案或通过调解原告撤诉的4486件,调解率达53%,同比上升13%。

依法处理行政争议,支持、监督和促进依法行政。结合《行政许可法》的颁布实施,认真履行司法审查职责,耐心做好工作,协调公共权力与公民权利的关系。市中级法院受理一审行政诉讼案件4件,审结3件;受理二审行政诉讼案件25件,审结25件,同比上升14%。办理国家赔偿案件2件。全市基层法院受理一审行政诉讼案件78件,审结79件(含旧存),同比上升44%和98%。

规范诉讼秩序,提高审判质量和效率。加强立案管理,依法撤销6件基层法院违反级别管辖审理的案件,有效规范管辖秩序。坚持司法为民,推行诉讼、执行风险告知制度,落实各项便民措施,对经济确有困难的当事人,依法缓交、减交或免交诉讼费182万元。认真执行民事、行政诉讼证据规则,强化当事人和行政机关的举证责任,确立法官居中裁判的中立地位。高度重视涉诉信访工作,形成了源头预防、联动接访、领导督办的信访工作机制,集中排查涉诉上访122件次,办结117件,取得涉诉信访数、进京上访数、越级上访数、上访老户数下降的良好效果。切实加强对基层法院的监督指导。采取召开业务会议、进行案例讨论、专题调研等形式,统一两级法院适用法律尺度。在审理再审和二审案件中注重疏导,及时化解矛盾。审结再审案件49件,原判确有错误依法改判11件。进一步规范审判管理,完善审判方式,强化合议庭和审委会职能,加大案件质量评查力度,成立案件评查室,已评查案件568件。进一步完善审限跟踪、超审限通报和案件督办催办等制度,确保公正高效地审理各类案件。精选裁判文书,《**裁判》(2004卷)即将出版发行,着力提高裁判文书质量。审判工作呈现了上诉率、发回改判率、申诉率下降的良好态势。省高院对市中院发回改判的案件仅为10件,改判发回率为4%,比前两年均有下降。市中级法院对基层法院发回改判的案件为62件,改判发回率为11%,同比下降5%。

二、切实加大执行力度,努力化解“执行难”

坚持集中执行与常规执行相结合,充分发挥对执行工作的统一领导、管理、指挥、协调作用,改革执行方式,注重执行方法和策略,提高执行工作质量和效率。案件执结率、执行标的额、执结到位现金额明显上升,执行积案数进一步下降。市中级法院共执结案件154件,执结标的额2.4亿元,执结率62.3%,执结标的额和案件执结率同比上升9%和6%。审查与执行非诉行政案件26件。全市基层法院执结各类案件5490件,同比上升57%,执结标的额3.3亿元,同比持平,执结率64%,审查与执行非诉行政案件1040件。

创建执行大格局。主动向市委、市人大常委会汇报执行工作,争取支持。市委书记、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刘积福同志就执行工作作出重要批示,市人大常委会作出了《关于进一步加强人民法院执行工作的决定》。市中级法院与市检察院、市公安局联合发文,加大对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犯罪的打击力度。朱长春、吴定风因拒不执行人民法院判决,被彭泽县、瑞昌市人民法院依法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和一年。各地先后成立了以党委、人大、政府领导为组长,检察、监察、公安等相关部门为成员的执行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协调组织推动执行工作,营造了全社会重视支持执行工作的氛围,推动了执行工作深入开展。

扎实开展清理未结执行案件、执行案卷和执行款物活动。共清理历年未结执行案件6560件,未执标的额8.6亿元,执结案件1949件,执结标的1.9亿元。10月20日至11月20日,市中级法院采取集中人力、集中财力、集中时间、集中物质装备的超常规方式,集中执行基层法院报送的40件执行难案,已执结33件,部分执行4件,执结标的348.46万元,社会反映良好。

稳妥执行涉企涉农案件。加大涉国有企业和民营企业案件的执行力度,共执行该类案件433件,执结标的额达6731万元,为我市国有企业和民营经济发展创造良好的环境。安徽星火有机硅厂申请执行上海卡朋罗兰化工设备有限公司成套设备买卖安装技术服务合同纠纷案,执行标的额878余万元,及时全部执行到位。加大涉农涉弱势群体案件的执行力度,全市法院共执结涉及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案件179件,执结标的806.1万元,市中级法院召开兑现大会,一次性将执行到位的141.7万元工资及时发放到民工手中。

三、大力加强法院建设,努力提高司法能力

紧紧抓住队伍建设这个关键,坚持在思想政治建设、党风廉政建设、基层基础建设等方面求实效,全市有3个基层法院评为五星单位,1个基层法院荣立集体三等功,1个合议庭荣立集体三等功,18个部门评为五星部门,39位同志评为五星干警,18名同志荣立个人三等功。全市法院违纪信访举报下降20%,违纪人数下降28%,市中级法院荣获全市纪检监察工作先进单位和市级文明单位,在全省法院系统开展的5项工作评比中,市中级法院执行、立案、宣传等工作名列前三名。

思想政治教育系统深入。采取多种方式,组织干警学习“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学习十六届三、四中全会精神,学习市委八届四、五次全会精神;在领导班子中开展“树立正确的政绩观”主题教育,进一步提高了领导班子的决策能力和领导水平;深入开展“星级创优”、“司法公正树形象”和向“任长霞、蒋庆同志学习”等活动,掀起学习先进、赶超先进、争当先进的热潮;充分利用节假日,开展健康向上的文体活动,努力营造爱岗敬业的氛围。

审判业务学习蔚然成风。采取走出去、请进来等方式,在学习时间和经费上给予大力支持。选送法官参加法律业务培训230人次,考察学习150人次,设立了中青年法官论坛,邀请北京大学知名法学教授和省院审判业务骨干到法院讲课,已举办了4期。市中院司法考试通过率达到了43%,是全国平均通过率的4倍。

党风廉政建设抓紧抓实。狠抓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形成党组统一领导、分管领导具体负责、纪检组织协调、各部门齐抓共管的机制,制定和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学习教育制度、廉政谈话制度、检查考核制度、廉政建设例会制度、廉政档案、重大事项报告等制度及加强对诉讼费管理的监督、对奖励经费使用的监督、对司法鉴定、评估、拍卖、变卖的监督、对院建设项目、重大经费开支的监督、对人事任免的监督、对违法违纪审判的监督等专项监察规定,认真开展专项清理“红包”、“小金库”和干部拖欠公款活动,严格规范法官与律师的相互关系,狠抓预防法官职务犯罪工作,从严处理利用职权的违法违纪行为。全市法院共有8人被查处,其中2人被追究刑事责任。加强对基层法院纪检监察的监督指导,最大限度地预防违法违纪行为的发生。

基层基础建设扎实推进。市中级法院切实加大对基层法院的“两庭”建设、思想政治建设、组织建设等方面的督导帮助力度,对全市“两庭”建设进行了一次全面细致的普查,制定了三年规划,向中央及省财政争取“两庭”建设资金和政法补助经费。中院综合审判大楼正在设计之中。基层人民法庭建设今年开始全面启动,34个无房法庭争取在三年内建成。

四、强化监督意识,认真接受人大和社会各界监督

牢固树立自觉接受人大监督的意识,正确认识和处理好依法独立审判与依法接受监督的关系,自觉把法院各项工作置于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之下。坚持重大案件、重大事项报告制度,认真向人大常委会述职及专题汇报审判执行等工作,健全接受人大监督的工作机制,完善各项制度,建立人大代表来信来访专办制度,认真办理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的提案、建议。不断拓宽接受人大及社会监督渠道,通过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视察法院工作、旁听开庭、担任陪审员、赠阅《人民法院报》等形式,进一步加强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联络,努力改进工作,确保人大及社会监督落到实处。办结人大要求答复、督办的个案49件,书面答复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来信51件,接待来访45人次。全市法院共聘请87名人大代表担任廉政、执法监督员,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视察法院工作150人次,旁听开庭355人次,切实增强了法院工作的透明度,有力推动了法院各项工作顺利开展。在此,我代表全市法院向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社会各界表示诚挚的谢意。

回顾过去一年的工作,我们深深体会到:紧紧依靠党委领导、人大监督、政府、政协和社会各界支持是做好法院工作的政治、组织、环境保证;坚持依法多办案、快办案、办好案、强执行,落实司法为民各项措施是法院工作的神圣职责和核心要求;从严治院、科学管理是法院工作的关键抓手。我们也清醒地看到,工作中仍然存在许多亟待解决的问题和困难,离党和人民的要求还有一定的差距。法官队伍选任制度不健全,人才断层,队伍建设的整体水平还不能完全适应新形势的要求;对基层法院指导水平还有待于进一步提高;少数案件审判质量效率不高,“执行难”问题仍然比较突出;物质装备建设滞后,市中院及基层法院的审判综合大楼建设和基层人民法庭建设迫在眉睫,建设资金严重缺乏,等等。我们将进一步采取有力措施,争取多方理解和支持,竭力逐步解决。

五、扎实做好2005年工作,努力开创法院工作新局面

2005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十六届四中全会精神、实现**在安徽率先崛起的重要一年,市中级法院决心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六届四中全会精神,深入开展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牢固树立科学的发展观,紧紧围绕市委提出的“狠抓重大项目,谋求科学发展”的工作思路,以司法为民为宗旨,以司法改革为动力,扎实抓好审判执行工作、队伍建设、内部管理和对基层法院的监督指导等四项工作,进一步增强司法能力,提高司法水平,为建设和谐平安**,实现**在安徽率先崛起提供更加有力的司法保障。

———坚持司法为民宗旨,进一步增强司法能力,提高司法水平。深入开展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以增强司法能力、提高司法水平为目标,重点抓好思想政治建设、党风廉政建设、领导班子建设,争创“学习型、创新型、服务型、廉洁型、文明型”五型法院。坚持司法为民,全面贯彻执行最高院司法为民23条措施和省高院40条实施意见,紧密结合工作实际,在法院职责范围内,注重解决群众的具体困难和问题。加大司法救助力度,保障社会弱势群体依法行使诉讼权利。改革现行法官选任机制,中院可从基层法院选调优秀法官,中院的年轻法官也可以到基层法院锻炼。完善法院各类人员的考核、激励、约束制度,充分利用补充编制,缓解审判力量不足 ———忠实履行司法职能,依法保障经济社会健康和谐发展。加强刑事审判工作,继续贯彻“严打” 方针,维护**平安稳定。依法严惩危害国家安全的犯罪、涉“法轮功”邪教组织犯罪、暴力犯罪、毒品犯罪等严重刑事犯罪,依法审理各类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的犯罪和贪污贿赂等职务犯罪,保障国家安全,增强群众安全感,推进反腐败斗争的深入。全面加强民事审判工作,妥善审理各类民商事案件,促进社会经济和谐有序发展。全面加强行政审判工作,认真履行司法审查职责,促进依法行政。全面加强执行工作,进一步加大清理未结执行积案的力度,为打赢官司的当事人及时兑现权利,积极主动参与国家信用体系建设,努力破解执行难。加大诉讼调解力度,尽量通过诉讼调解达到平息纠纷的目的。加大案件质量评查力度,建立健全评查组织机构,制定科学、合理的评查制度,提高案件质量和效率。

———抓住机遇,大力推进人民法院基层建设。认真执行最高法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人民法院基层建设的决定》,在“两庭”建设、思想政治建设、组织建设等方面下功夫。最近,国家发改委和最高人民法院决定从2005年至2007年加强中西部地区乡镇人民法庭建设。我们将抓住机遇,科学规划,依靠党政部门及社会各界的支持,力争配套措施、配套土地和资金落实到位,积极帮助基层法院解决实际困难和问题,开创我市法院基层建设工作新局面。

各位代表:在新的一年里,市中级法院将在市委、市人大和上级法院的领导、监督与指导下,在市政府、市政协和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下,进一步解放思想,求真务实,与时俱进,开拓创新,充分发挥司法职能,增强司法能力,提高司法水平,维护司法公正,践行司法为民,为建设和谐平安**,实现**在安徽率先崛起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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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市中级法院述职报告 篇二

现在,我代表市中级人民法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查,并请各位政协委员提出意见。

2010年工作回顾

过去的一年,市中级人民法院在市委领导、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监督和市政府、市政协及社会各界的支持下,认真执行市五届人大三次会议批准法院工作报告的决议,深入学习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三

个至上”为指导思想,按照“五个一流工程”建设整体部署,突出“创先争优”和“形象建设年”工作重心,深入推进“三项重点工作”,认真履行审判职能,为促进全市经济又好又快发展、社会稳定和谐提供了有力的司法保障。

过去的一年,法院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

——积极推行司法公开工作,市中院被最高法院评为全国“司法公开示范法院”。

——加强案件质量管理,市中院司法质量位居全省市州中院前列;社会公众评价排全省市州中院第2位,排全市政法单位第1位;执法考评工作经验被中央政法委推介。

——开展涉军维权工作,市中院被省委政法委、省军区政治部评为全省维护国防利益和军人军属合法权益工作先进单位。

——积极创先争优,石门、桃源法院被评为全省优秀法院,石门法院被评为全国法院宣传工作先进单位、全省法院文化建设示范单位,桃源、安乡法院被省委政法委、省高院评为全省集中清理执行积案先进集体,武陵区法院被评为全省法院人民陪审工作先进单位;市中院文晓桃被评为全国法院办案标兵,市中院梅建华、鼎城区法院鲁爱龙被评为全省优秀法官。

一、发挥审判职能,服务稳定发展大局

坚持维护稳定、服务发展的办案原则,积极稳妥开展审判执行工作。市中院审结一审、二审、再审案件1481件,结案率86%;执结案件106件,执结率86.18%,标的额2.17亿元;办理减刑、假释案件4410件。全市基层法院共审结各类一审、再审案件13664件,结案率91.62%;共执结案件3036件,执结率91.81%,标的额2.81亿元。

民事审判着力化解社会矛盾,努力保民生、促发展。市中院审结各类民商事案件1030件,各基层法院共审结11734件。为推进全市“项目建设年”积极开展审判服务,依法审理涉及中联重科等重大工业项目招商引资、土地征收补偿、合同纠纷案件,促进重点项目建设。稳妥审理涉及县域经济发展及重大群体性纠纷案件,维护地方稳定发展。审理企业破产案件61件,审理知识产权案件28件,规范市场秩序。审理涉及婚姻家庭、损害赔偿等民间纠纷案件5580件,化解社会矛盾。开展涉金融审判执行专项活动,审理涉金融案件648件,执行571件,标的额5780万元,促进了金融生态建设。审理涉农案件2689件,促进了新农村建设。审理劳动争议纠纷案件376件,保障了劳动者合法权益。加强涉军维权保护,依法审理涉军案件62件,维护了军人军属合法权益。经最高法院批准,市中院获得涉外、涉港澳台民商事案件管辖权,为常德涉外贸易和投资环境改善提供司法服务。

刑事审判依法严惩犯罪,积极保稳定、护平安。坚持“严打”方针,市中院审结各类刑事犯罪案件180件,判处罪犯387人;各基层法院共审结1713件,判处罪犯2467人。判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和死刑(含死缓)136人。组织集中执行死刑活动3次。积极参与全市“五打三禁一建”专项整治行动,审理抢劫、故意杀人、伤害等暴力犯罪案件443件645人,“6.26”国际禁毒日前对丁泽海等23名被告人走私、贩卖毒品案,吴淇华等14名被告人走私、贩卖毒品案集中宣判,两案共判处死缓3人,无期徒刑3人,10年以上有期徒刑18人。审理了陈学军等37名被告人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案。积极参与反腐败斗争,审理职务犯罪案件58件83人,商业贿赂案件5件24人,对市水利局原局长周栋民以受贿罪依法判处有期徒刑11年6个月。审理涉金融犯罪案件14件20人,对涉案金额达4亿余元的湘西自治州徐自吉等4被告人集资诈骗、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和湘西自治州原副州长黄秀兰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依法进行了审理。积极参与烟草打假、打击非法传销等专项行动,有效维护市场秩序。坚持惩戒与挽救相结合,对175名未成年被告人酌情从轻、减轻处罚,依法适用缓刑,落实帮教措施,参与社区矫正,社会效果明显。

行政审判坚持监督支持并重,妥善解争议、促和谐。充分发挥监督支持依法行政的职能作用,加强行政审判和国家赔偿工作,保护行政管理相对人合法权益,促进社会和谐。市中院审结各类行政诉讼案件234件,各基层法院共审结214件,维持具体行政行为18件,撤销或变更29件,以和解等方式结案276件。执结城市房屋拆迁等非诉行政执行案件702件。执结市城区征地拆迁案件50件,促进了207国道改造、沅江三桥、三闾路等重点工程建设。积极参与“全省计划生育

模范市”创建工作,执结社会抚养费征收案件290件,执兑金额475.3万元。认真开展《国家赔偿法》(修正案)宣传活动,审结国家赔偿案件10件,最大限度维护赔偿申请人合法权益。

执行工作强化有效措施,大力清积案、破难题。贯彻执行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加强和改进人民法院执行工作的决议》,市人大交办的72件案件,已结案68件,法院

执行环境得到改善。开展委托执行积案清理行动,共执结积案73件。市中院实行执行裁判权和实施权分立,强化监督制约。加强对拒不执行生效裁判及暴力抗法行为的打击力度,司法拘留85人,罚款26次,向公安机关移送刑事立案2人,依法查封、扣押、冻结被执行人财产2875万元。对10件案件被执行人发出限制高消费令,限制其乘飞机、住酒店、购买不动产等9类高消费行为。部分法院成立执行“110”指挥中心,建立快速反应机制,扩大执行效果。

二、践行司法为民,维护群众合法权益

坚持为人民司法的工作宗旨,尽力为群众办实事、解难题。全面推进司法公开。实行立案、庭审、执行、听证、文书、审务六公开,以公开促公正。

一、二审案件公开开庭率分别达到100%和49.4%,再审申诉听证率81.8%,人民陪审员参审案件3467件,裁判文书上网率68.97%。召开新闻发布会6场,开展法官进社区等活动28场次,编发《常法舆情》关注网络民意。积极开展司法调解。将司法调解作为化解矛盾纠纷的首选方式,努力实现“案结事了人和”。落实诉前、审前调解、诉中委托调解、人民陪审员参与调解等制度,民事案件调解撤诉率56.81%。参与“三调联动”调处纠纷800件。市中院审理的李舟诉建设银行常德分行不当得利一案,通过做大量细致的工作,以调解方式结案,达到了双方满意的效果。稳妥处理涉诉信访。处理群众来信395件,接待来访2800人次,到省进京上访数同比下降10.85%,信访工作排全省法院第3位。开展清理信访积案专项行动,排查信访积案204件,已化解188件。院领导工作日轮流坐班接访,每月参与市人大主任信访接待。积极争取上级法院、地方党委、人大、政府支持,联合处访,成功化解21件涉诉上访老案。协助申请解决12名困难当事人的低保等问题,促进息诉罢访。大力实施司法救助。完善司法救助基金制度,积极争取党委政府支持,落实市人大常委会决议,市县两级共设立司法救助基金258万元,实际发放224万元,解决了212名当事人的实际困难。为当事人减、免、缓交诉讼费用420余万元,让群众打得起官司。

三、狠抓审判管理,确保司法公正高效

以实现司法公正高效为目标,狠抓审判管理。严格质效监管。落实逐案评查、季度通报、讲评指导、考核奖惩制度,对重点司法绩效指标动态监控,实行责任捆绑、问责到人。绝大部分绩效指标达到或超过省高院考核标准,其中,案件发回改判率全省最低。规范权力运行。规范案件合议制,限制法官个人权力。加强集体把关,市中院审判委员会全年研究重大疑难案件76件,重大有影响案件邀请同级检察长列席。规范对外委托鉴定、评估、拍卖和指定破产清算管理人工作,实行网上公布和摇号,防止暗箱操作。全面推进量刑规范化试点工作,增加量刑透明度,规范法官自由裁量权,形成公、检、法量刑规范化整体联动工作机制,在全省刑事审判工作会上介绍经验。坚持依法纠错。加强审级监督,及时纠正确有错误的裁判。市中院审结二审案件1150件,依法改判168件,发回基层法院重审35件。完善申诉复查和再审工作,共立案再审34件,审结33件,依法改判16件。强化业务指导。市中院认真履行基层业务指导职能,以会代训开展业务指导授课5场。对法庭建设、机关安全保卫等工作进行专项督导8次。加强职务犯罪审判指导,完善改判和发回重审案件定期分析通报制度,下发业务指导文件,依法统一裁判标准。

四、围绕形象提升,全面加强队伍建设

以“形象建设年”活动为抓手,从严管理队伍,提升法院形象。队伍管理经验在全省法院院长会上进行了推介。狠抓教育活动。深入开展“创先争优”、“人民法官为人民”主题实践活动、“我当公信政法干警”、“争十佳、创百优”等活动,增强党性意识、司法公正意识,强化对司法工作人民性的“三个认同”,确保法院工作的正确方向。强化能力建设。加强领导班子建设,提高班子决策能力、管理能力和实践能力。组织中层骨干封闭式培训,部门负责人年度述职述廉,对考评未达标的予以黄牌警告,中层骨干谋事、管事、干事能力明显增强。开展业务集中培训300人次,通过岗位练兵评选优秀合议庭、优秀审判长、优秀裁判文书。鼓励干警参加国家司法考试。全市法院新增编制33个,公开招录工作人员50名,市中院从基层法院遴选干警7名。推进廉政建设。严格落实“五个严禁”和“十条禁令”,遵守《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加强对领导干部、审判执行岗位人员的监督管理。召开市律协理事、各律师事务所主任、基层法官座谈会,规范法官与律师关系。加强廉政警示教育,市中院在每个庭室设置廉政监督员,召开家属助廉座谈会,邀请代表委员参与个案回访88件,收集各类意见建议31条,多渠道督促法官公正办案。积极参与“四违”专项整治行动。全年调查违纪线索16条,追究责任3人。

五、夯实基层基础,提升司法保障水平

坚持“固本强基”理念,大力加强基层基础建设。“两庭”建设稳步推进。第二轮“两庭”建设22个人民法庭已建成20个,共计投资2950余万元。7个审判法庭、19个人民法庭建设列入“十二五”规划。市中院、武陵区法院新审判大楼即将投入使用。各项保障得到改善。积极争取党委、人大、政府、政协支持,法院装备、经费保障水平进一步改善。办公经费基本实现财政全额保障,人民法庭“三审一书”力量基本配齐,审判一线力量得到充实。机关安全不断强化。全市法院普遍设立安检门,启用门禁系统,改善法警装备,坚持值班备勤,加强立案大厅、审判法庭等重点部位安保措施。法警值庭1900余次,押解3286人次,未发生安全责任事故。信息化建设继续加强。全市法院增加经费投入,提升审判、队伍管理信息化应用水平,建成数字法庭2个,协助最高法院、省高院远程提审6次。加强全市法院门户网站建设,常德法院网点击率排全国中级法院前列。

六、坚持根本制度,主动接受人大监督

以人民满意为目标,主动接受人大及其常委会监督,接受政协民主监督,不断改进法院工作。认真办理交办案件和代表建议。对市人大常委会交办案件、人大代表建议,实行领导负责、专人督办、限期办结、及时回复,办结市人大常委会交办案件7件,办结代表建议4件。及时报告工作情况。定期报告重大工作部署、重要法律法规的贯彻实施、人事任免以及重大案件审判执行情况。向市人大常委会上报备案审查重大案件和规范性文件等160余件。向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报送《汇报专刊》4期3800余份,及时报告工作情况。年底向市人大常委会专题报告了代表建议办理情况。主动配合执法检查。按照市人大常委会开展《民事诉讼法》执法检查的要求,主动自查自纠,对抽查的300余件重点案件,逐案接受评议,落实整改措施。6月份,向市人大常委会专题汇报了贯彻执行民诉法情况,年底专题报告了贯彻执行加强和改进法院执行工作决议情况。积极配合代表旁听庭审活动。认真配合市、县两级人大常委会组织的“人大代表听庭评庭”活动,邀请1200余名人大代表旁听庭审60场,旁听减刑假释听证1场。邀请市政协委员开展旁听庭审活动。

各位代表,过去的一年,是全市法院负重奋进的一年,更是开拓进取的一年。我们深切体会到:党委的领导、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政府、政协的支持,是我们维护公平正义的坚强后盾;全市人大代表的监督与关心,是我们攻坚克难的不竭动力;全市人民的理解、支持与期盼,是我们创新发展的力量源泉。在此,我代表全市法院和全体法院干警,向各位领导、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以及全市人民表示衷心的感谢!

同时,我们也清醒地看到,法院工作还存在不少问题和困难,审判工作面临着前所未有的压力和挑战。一是促进发展的责任更加重大。随着“十二五”规划的出台,国家进入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关键时期,经济纠纷呈现多发性、复杂化趋势,对法院司法能力提出了严峻挑战。二是维护稳定的任务日益繁重。社会矛盾纠纷复杂多变,不稳定因素增多,涉诉信访居高不下,暴力抗法等事件时有发生。法院预防打击犯罪、化解矛盾纠纷、维护社会稳定的任务异常艰巨。三是司法不公等问题依然存在。司法环境不优,司法不公、不廉、效率不高、执行难等问题尚未根本解决,离法院自身的目标和人民群众的期望仍有不小差距。四是队伍建设的压力越来越大。法官职业风险升高,职业尊荣感下降,工作畏难情绪比较普遍;人员结构老化、素质参差不齐、案多人少等问题比较突出。我们将正视以上困难和问题,不断改进工作,满足人民期待。

2011年工作安排

2011年是“十二五”规划的开局之年,也是法院工作实现全省一流目标的关键一年。全市法院工作的指导思想是: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五中全会精神为指针,以“五个一流工程”建设为主线,紧紧围绕全市工作大局,深入推进“三项重点工作”,推进法院工作机制改革,以“公正、廉洁、为民”为核心,积极开展法院“文化建设年”活动,争创全省优秀法院,为建设“现代常德、幸福家园”提供强有力的司法保障。

一、紧扣大局,保稳定促发展

坚持为大局服务的理念,加强能动司法,为推进“工业强市”战略、加快经济发展方式转变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和服务。促进经济发展。妥善审理投资纠纷、金融纠纷等案件,开展“送法进企业”活动,主动走访服务,优化投资环境。严厉打击非法集资、商业贿赂、贪污受贿等经济犯罪,维护市场经济秩序。加大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力度,推进自主创新。妥善审理环保案件,严厉打击破坏土地、森林等自然资源犯罪,促进绿色、循环经济发展。依法保障民生。积极稳妥审理劳动就业、社会保障、教育医疗、住房消费等涉民生案件,审理土地承包经营权转让、出租、互换等引发的纠纷,审理房屋拆迁、土地征收等案件,依法保障群众安居乐业。维护社会稳定。严厉打击危害国家安全、危害社会治安、侵害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等犯罪,打击黑恶势力犯罪,增强群众安全感。打击涉赌、涉毒等犯罪,净化社会风气。坚持打击犯罪与保障人权并重,推进量刑规范化。加大未成年人保护力度,积极参与特殊人群帮教管理,开展送法进乡村、进社区、进学校等活动,预防犯罪,减少社会对立面。推进矛盾化解。稳妥审理婚姻家庭、相邻纠纷、损害赔偿等案件,化解社会矛盾。坚持监督与支持并重,尽量运用协调手段化解行政争议,促进依法行政。继续认真执行市人大常委会决议,加大执行力度。积极争创全省“无执行积案先进法院”。发挥法律赋予的21种执行威慑机制作用,扩大执行效果,最大限度实现群众诉讼利益。

二、牢记宗旨,护民利解民难

创新民生司法的方式和手段,努力实现“公正司法、一心为民”工作宗旨。推进司法公开。充分发挥全国“司法公开示范法院”的示范作用,切实落实“六公开”。加大裁判文书上网力度,尝试庭审网络视频直播,开展法院公众开放日活动,加强人民陪审员工作,积极拓宽司法公开渠道。调解矛盾纠纷。坚持“调解优先、调判结合”,积极参与“三调联动”,借助第三方参与调解,构建诉讼和非诉讼资源共享机制,形成纠纷化解合力。加大巡回审判力度,到纠纷发生地开庭,就地调处矛盾。化解涉诉信访。完善便民利民服务体系,创建全省信访文明窗口。落实领导坐班接访、带案下访、预约接访、包案息访等制度,切实解决群众合理诉求。加大信访积案清理力度,全面完成清积任务。依法打击无理非法上访,维护信访工作秩序。加强司法救助。坚持司法救助与法律援助、社会救助相结合,依法缓、减、免交诉讼费用,尽量减轻当事人的诉讼负担。积极推动完善司法救助机制,扩大救助范围,提高救助效益。

三、突出主题,促公正提质效

以公平正义为价值目标,完善审判管理长效机制。实行全程监管。加强对案件质量的事前、事中、事后全方位监督,全面实行审判流程管理,对立案、审理、结案、归档全程监管,依照法定时限设置监控节点,临近节点自动预警,防止案件超审限。突出监管重点。严管死刑案件、重大疑难案件、群体性纠纷案件、上诉申诉案件、上级交办、检察机关抗诉等重点案件,确保案件质量。严管案件审结率、执结率、发回改判率、调解率等核心指标,提高司法质效。严管审判执行、委托拍卖、执行款物管理等重点岗位和环节,规范自由裁量权,堵塞管理漏洞。强化监管措施。强化审管部门指导职能,加强案件质量分析、通报、讲评和督导。强化质评员评查职能,做到程序评查和实体评查相结合,对全部案件实行评查。强化院、庭领导、合议庭、审委会把关职能,加强领导审核和集体把关。强化综合管理部门的考核奖惩职能,司法绩效考核结果与评先评优、晋职晋级、提拔任用挂钩,让案件质量经得起时间和历史的检验。

四、严管队伍,提素质强能力

坚持“严管队伍”理念,加强教育、管理和监督,为公正廉洁司法提供保障。加强思想政治建设。深入学习党的十七届五中全会精神,用全会精神指导法院工作。深化“创先争优”活动,开展“发扬传统、坚定信念、执法为民”主题教育,以党建带队建,以队建促审判,迎接建党90周年。加强法官职业道德建设,端正价值追求,明辨荣辱界限,改进司法作风。加强法院文化建设。全面加强法院精神文化、制度文化、行为文化、物质文化建设,大力弘扬“公正、廉洁、为民”的司法核心价值观。加强司法宣传,树立正面典型,注重司法礼仪,改善司法形象。加强司法能力建设。积极创建学习型法院、学习型法庭、学习型党支部,推广法官夜校、法官论坛,加强教育培训,开展业务比武,着力提升法官把握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能力、正确适用法律的能力、化解社会矛盾的能力和做群众工作的能力。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坚决贯彻执行中央政法委提出的“四个一律”,严格规范法官与律师关系,严格错案追究,严禁办“人情案、关系案、金钱案”,严肃查处违法违纪行为。

五、心系基层,强基础重保障

按照“面向基层、服务基层、建设基层”的工作思路,不断强化对基层基础工作的指导、服务和保障。加强监督指导。加大协管力度,加强基层法院领导班子建设。加大业务指导力度,提升基层司法水平。发挥二审、再审监督作用,提高办案质量。推进法庭建设。全面完成第二轮“两庭”建设任务,积极推进“十二五”法庭建设规划的落实。市中院、武陵区法院整体搬迁。加强庭审安保工作,营造安全的诉讼环境。配齐配强法庭人员,充分发挥人民法庭在化解基层矛盾纠纷中的作用。提升信息化水平。扩大数字化法庭建设规模,实行庭审全程录音录像,推广远程电子签章,提升信息化办案水平。推行办公自动化,全面实行审判流程信息化管理,加强法院专网在视频会议、业务培训中的应用,提升审判和司法政务管理效率。

六、接受监督,重民意创满意

坚决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将法院工作自觉置于党委领导之下。增强接受监督意识,主动接受人大及其常委会监督,接受政协民主监督。遵照人民代表大会批准法院工作报告的决议履行职责,按照市人大常委会的要求报告专项工作和有关法律执行情况。认真办理市人大常委会交办案件和代表建议、批评、意见。继续办好《汇报专刊》,及时汇报工作情况。主动邀请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视察法院工作。落实代表听庭评庭制度,接受对审判活动的监督指导。接受检察机关法律监督、新闻舆论监督和社会各界监督,推动法院工作不断取得新的进步和发展。

3.市中级法院述职报告 篇三

全面推动法院机关党的建设更上一个新台阶

——在市直部门党组指导机关党组织工作座谈会上

中共XX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

多年来,市中级法院在市委、市直机关工委的领导下,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加强队伍建设、提高队伍思想政治素质为宗旨,以促进审判工作、维护社会稳定为目标,通过组织实施“党员先锋工程”、“司法公正树形象”、“规范司法行为、促进司法公正”等一系列主题教育,全面加强机关党的建设,提高了党组织的战斗力和凝聚力,充分发挥了党员队伍的先锋模范作用,为审判工作、队伍建设和法院改革提供了人才支持和组织保障。

一、剖析队伍现状,进一步认识抓好法院机关党建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

人民法院是中国共产党员领导下的国家审判机关,党员法官在人民法院的法官队伍中占有举足轻重的地位,是维护社会稳定、促进改革发展、保障人民群众合法权益的重要力量,也是法院队伍建设的重点和难点。

从市中级法院的人员构成来看,党员人数多,素质高,比重大,是法官队伍的主体。全院共有干部196人,其中在职干部134人,退休干部62人;党员干部176人,其中在职党员122人,占在职干部的91%;退休党员54人,占退休干部87%。机关设有党组一个,党组成员共6人。2003年,市中级法院召开了第一次机关党员大会,选举产生了第一届机关委员会委员11人,正式成立了机关党委。为方便机关党支部的组织建设和强化党员的教育管理,结合党员的分布状况,机关党委及时报经市直机关工委同意后,将原来的6个党支部改建为10个,其中在职支部8个,分为政工支部、党办支部、民庭支部、刑庭支部、执行支部、法警支部、行政庭支部、审监支部,退休支部2个,每个支部均有支部委员3人。

从一定意义上讲,党员法官队伍素质的高低、能力的强弱对法院队伍建设起着决定性的作用。可以说,只要抓好了党员法官队伍,就抓住了法院队伍建设的根本和关键,就找到了法院队伍建设的切入点和突破口。只有高度重视党员的教育管理,全面加强机关党的建设,提高党员队伍的整体素质,法院的发展才会有源头活水,才能形成推动法院工作前进的强大动力。否则,法院工作就不可能取得大的成绩,也不可能赢得人民群众的信赖。

二、总结经验教训,进一步增强抓好法院机关党建工作的信心和决心

多年以来,市中级法院党组高度重视机关党的建设,始终坚持把党员队伍的教育放在突出位置,采取一系列措施加强机关党建工作,摸索出了一套符合审判机关特点的党建工作机制,有力地推动了法院队伍建设,形成了“以党建带队建,以队建促发展”的良好格局。

(一)创新学习形式:推行党课学习机制,开展集中党课学习活动。几年来,院党组成员及资深法官就结合自身学习实际为全院党员干部讲了20多次党课,比较系统、全面地向全体党员干部讲解了党的理论,激发了全体党员干部的学习热情;推行周五学习机制,开展支部学习讨论活动。打破传统的以部门为主要单位的学习形式,实行支部集体学习讨论,扩大学习范围,让不同部门的党员相互交流,形成相融互促的良好学习氛围;选送党员参加省法官学院、市委党校举办的各类培训班学习,提高理论素养和政策水平;灵活党组中心组学习形式,分不同层次扩大到副县级干部、中层部门负责人、中层干部及全体党员,将学习的辐射面最大化,实现了学习效果的最优化;举办了学党章知识竞赛、文艺汇演、理论征文等特色鲜明的主题活动,创新了学习的形式,取得了良好的效果。

(二)丰富学习内容:针对党员法官审判任务重、时间紧、脱产学习机会较少等情况,党组采取“请进来”的方式邀请理论专家为全院党员干部作时事报告,使党员对当前的国际国内形势有了清晰的认识;专题学习中国共产党党史、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十六大、十六届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及《党章》、《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实施纲要》等一系列政治理论,举办了多次辅导讲座,加深了广大党员干部对“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等政治理论的理解;及时传达贯彻上级会议精神,使全体党员干部能够紧紧团结在党中央周围,自觉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增强为民司法的自觉性。

(三)建立激励机制。制定了《关于在职干部学习和培训的规定》,鼓励在职干部参加各类学历培训、专业培训,使大家学习上有了动力;建立了考试考核制度,党课学习后,根据学习内容专门制作了试题,全面考查党员干部的学习情况;随时抽查学习笔记,及时在全院通报,使大家学习上有了压力;对积极参加各类学习,学历较高,工作能力较强,成绩突出的党员大胆委以重任;每年“七一”和考核时,分别由机关党委和院党组表彰先进党组织、优秀共产党员和优秀党务工作者,全面激发机关党员干部的工作积极性和主动性,努力营造机关党员和党组织争先创优的良好氛围。

(四)健全组织生活。为丰富组织生活内容,组织了党员代表前往烈士陵园、赵一曼纪念馆和李硕勋故居及纪念馆扫墓,深切缅怀革命先烈,进行革命传统教育;开展了“我为党旗添光彩、共产党员献爱心”、“冬衣暖人心”等主题捐赠活动,为市社会福利院、儿童福利院及屏山县夏溪乡红椿村捐资1万多元和衣物近500件;组建了法官篮球队、羽毛球队、健身队、钓鱼协会等业余队伍,不定期开展文体活动,强健了体魄,增进了友谊,增进了团结。

应该说,通过大力加强机关党建工作,促进了党员的思想政治素质的提高,党组织的凝聚力、战斗力得到了增强,为加强队伍建设、深化法院改革、推动审判工作、维护司法公正提供了精神动力和思想保障。当然,我们也认识到,由于班子原主要负责人对自身的约束不够,在很大程度上影响了机关党的建设,给市中级法院造成了难以弥补的损失。但是,面对困难,我们有决心、有信心正视问题,迎难而上,一如既往地抓好法院机关党的建设,切实履行好工作职责。

三、履行指导职责,进一步推动法院机关党的建设全面发展

关于今后的工作,市中级法院党组将认真履行职责,切实加强指导,从组织、思想、作风等方面全力推动机关党的建设。

(一)认真抓好组织建设:一是严格贯彻落实市委3号、4号文件精神,配强机关党委、机关党支部领导班子,营造环境、创造条件支持机关党委开展工作,充分发挥机关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二是严格遵守民主集中制,完善工作机制,增强机关内部各级班子的凝聚力;三是严格规范党的组织生活,增强组织生活的透明度,提高党员参与组织活动的积极性;四是定期研究机关党建工作,解决好机关党组织的工作机构设置、人员编制、经费等问题。

(二)认真抓好思想建设:一是深入学习“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坚持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统领法院工作;二是深入开展社会主义荣辱观和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坚持以正确的荣辱观和先进的法治理念规范法官行为;三是继续深入开展“规范司法行为、促进司法公正”专项整改教育活动,加强制度建设,促进司法公正。

(三)认真抓好作风建设:一是强化审判纪律作风建设,确保司法活动的公正性、廉洁性;二是强化生活作风建设,提升法官队伍的公众形象;三是强化学风建设,倡导理论联系实际、注重调查研究的务实风气,提高法官队伍的学习能力。

4.市中级法院述职报告 篇四

【发布日期】1993-05-22 【生效日期】1993-05-22 【失效日期】 【所属类别】地方法规 【文件来源】中国法院网

兰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监督市

中级人民法院和市人民检察院工作的暂行办法

(1992年11月23日甘肃省兰州市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通过1993年5月22日甘肃省

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批准)

第一条 第一条 为保障市人大常务会依法行使监督市中级人民法院和市人民检察院工作的职权,保证宪法、法律、法规和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的决议、决定的遵守和执行,根据 宪法、地方组织法和有关法律,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第二条 在市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市中级人民法院、市人民检察院要依照法律和本办法,向市人大常委会负责并报告工作,接受监督。

第三条 第三条 市人大常委会监督市中级人民法院和市人民检察院工作的内容是:

(一)执行宪法、法律、行政法规和地方性法规的情况;

(二)执行上级或者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决议、决定的情况;

(三)所制定的指导审判、检察工作的规定、办法等规范性文件是否与宪法、法律、行政法规和地方性法规相抵触;

(四)法院院长、检察院检察长和常务委员会任命的审判、检察人员执法和遵纪守法、履行职务的情况;

(五)其他应当由市人大常委会依法监督的事项。

第四条 第四条 市人大常委会监督市中级人民法院和市人民检察院的方式:

(一)听取和审议工作报告及有关情况的汇报;

(二)组织人民代表或常务委员会组成人员对有关问题进行视察、调查、检查;

(三)组织特定问题的调查;

(四)对有关重大问题作出决议、决定;

(五)参加有关重要会议;

(六)审查规范性文件;

(七)查阅有关案件的卷宗;

(八)必要时可以对重大和典型违法案件进行调查;

(九)依法提出议案或质询案;

(十)受理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来信来访;

(十一)组织法院院长、检察院检察长或常务委员会任命的审判、检察人员述职,并对他们进行评议;

(十二)检查、督促市人民代表和常务委员会组成人员提出的建议和意见的办理情况。

第五条 第五条 市人大常委会听取和审议市中级人民法院和市人民检察院的议题,可以由常务委员会有法院和市人民检察院的议题,可以由常务委员会有关部门提出,也可以由市中级人民法院、市人民检察院提出,经主任会议提请常务委员会会议决定。

凡列入常务委员会会议的议题,应在会议举行前三十日内以书面形式通知市中级人民法院和市人民检察院,市中级人民法院和市人民检察院应在会议举行前十五日内将报告(汇报)文本及有关资料报送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厅。

临时列入常务委员会会议的议题,可按通知要求报送材料。常务委员会会议结束后,办公厅应于七日内将会议提出的有关意见、建议以书面形式转送市中级人民法院和市人民检察院办理,要求报告办理结果的,承办单位应于三十日内以书面形式报办公厅。

第六条 第六条 市人大常委会组织人民代表、常务委员会组成人员对市中级人民法院、市人民检察院的审判、检察工作进行视察、调查、检查的时间、内容、范围,由常务委员会有关部门提出,由主任会议决定。

在视察、调查、检查时,市中级人民法院和市人民检察院应如实反映情况、提供资料、回答问题。

在视察、调查、检查工作结束后,常务委员会有关部门应将发现的问题及意见、建议转交中级人民法院和市人民检察院,要求报告办理结果的,承办单位应于三十日内报送办理结果。

第七条 第七条 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可以听取市中级人民法院、市人民检察院及其所属部门关于审判、检察及其他方面的汇报。也可以就有关问题提出询问。

第八条 第八条 市人大常委会根据法律规定和实际需要,可以成立有关特定问题的调查委员会或调查小组。调查委员会或调查小组应当由本届人民代表大会的代表、常务委员会组成人员组成;也可以邀请有关专业人员参加。

特定问题调查委员会或调查小组在依法进行调查时,被调查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有义务如实提供情况和资料。

调查结束后,调查委员会或调查小组应当向常务委员会提出书面报告,并由常务委员会作出相应的决定或决议。

第九条 第九条 对市人大常委会作出的决议、决定,市中级人民法院、市人民检察院应当认真执行,并向常务委员会汇报执行情况。汇报材料应当在会议举行前十五日报常务委员会办公厅。

第十条 第十条 市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和有关部门负责人可以参加市中级人民法院和市人民检察院召开的重要工作会议。

第十一条 第十一条 市中级人民法院和市人民检察院制定的工作计划、工作总结、情况反映等有关文件,以及上级业务机关下发的司法解释或者规定,应当及时抄送市人大常委会。

第十二条 第十二条 市人大常委会对市中级人民法院和市人民检察院报送的由其制定、发布的指导审判、检察工作规范性文件,可以责成常务委员会有关部门进行审查,如发现与宪法、法律、行政法规和地方性法规相抵触时,应当提出书面报告,由主任会议提请常务委员会会议决定责成其予以纠正。

第十三条 第十三条 市人大常委会根据监督工作的需要,可以调阅市中级人民法院和市人民检察院已结案件的卷宗。

第十四条 第十四条 在市人大常委会举行会议期间,常务委员会组成人员五人以上联名,可以提出对市中级人民法院和市人民检察院的议案或质询案。

议案由主任会议决定是否提请常务委员会会议审议。

质询案由主任会议决定交受质询机关向本次常务委员会会议答复。

质询案必须写明质询的对象和内容。

第十五条 第十五条 对市人民代表和市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提出的有关市中级人民法院和市人民检察院工作建议和意见,由常委会办公厅及时转交市中级人民法院或市人民检察院办理。承办单位应于一个月内向办公厅报送办理结果。

第十六条 第十六条 市人大常委会受理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市中级人民法院和市人民检察院作出的已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决定不服的申诉,应按以下程序办理:

(一)一般的申诉信件,由市人大常委会转交市中级人民法院、市人民检察院负责办理,并将处理结果答复申诉人。

(二)市人大常委会认为案情重大、情节严重的申诉案件,要求报告办理结果的,市中级人民法院、市人民检察院应当在三个月内报告办理结果。确因案情复杂,不能如期办结的,应当向交办部门说明情况,交办部门可视情况适当延期。

(三)市人大常委会对市中级人民法院、市人民检察院报送查处结果的案件,认为处理不当的,可以要求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重新调查处理,并于六十日内报送重新调查处理的结果。

(四)对重新调查处理的案件,应当由市人大常委会有关部门向主任会议汇报,主任会议对重新调查处理结果认为不当的,可以组成调查委员会或调查小组进行调查。调查结果应当向常务委员会汇报。

第十七条 第十七条 市人大常委会受理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市中级人民法院和市人民检察院审判、检察人员违法犯罪的控告或检举,应按下列程序办理:

(一)一般的控告或检举,由市人大常委会有关部门转交市中级人民法院和市人民检察院处理;

(二)对法院院长、检察院检察长的控告或检举,由常务委员会决定处理办法;

(三)对市人大常委会任命的审判、检察人员的控告或检举,由主任会议研究处理办法;

(四)对审判、检察人员违法犯罪问题的控告或检举,应责成司法机关调查处理;主任会议认为有必要组织调查委员会或调查小组的,可组成调查委员会或调查小组进行调查;调查结束后,向常务委员会汇报,并将调查结果转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第十八条 第十八条 市人大常委会对法院院长、检察院检察长或常务委员会任命的审判、检察人员进行评议的事项由常务委员会有关部门提出,由主任会议研究决定。

第十九条 第十九条 市中级人民法院和市人民检察院及其审判、检察人员拒绝或者妨碍市人大常委会依法监督的,对上级或本级人大及其常委会的决议、决定拒不执行的,或有其他违法行为的,由市人大常委会分别情况作以下处理:

(一)责成在限期内对其行为依法予以纠正;

(二)责成有关责任人写出书面检查报告;

(三)责成对其违法人员给予必要处分;

(四)依照法定程序提请罢免或者撤换法院院长、检察院检察长;

(五)依照法定程序撤销由本级人大常委会任命的审判、检察人员的职务;

(六)构成犯罪的,责成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二十条 第二十条 市中级人民法院、市人民检察院认为市人大常委会的某项监督不当时,可以提出变更请求。

市人大常委会应在六十日内作出变更或不予变更的决定。

第二十一条 第二十一条 本办法由市人大常委会解释。

第二十二条 第二十二条 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施行。过去的有关规定,凡与本办法有抵触的,均按本办法执行。

5.定西中级法院工作报告 篇五

(一)在全国法院率先推出“人民调解协议诉前司法确认机制”。中院在充分调研的基础上,为建立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促进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和诉讼调解的有效衔接,构建大调解格局,最大程度地把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于20xx年3月份决定在渭源县法院2个法庭试点“人民调解协议诉前司法确认机制”,于5月份下发了《关于在全市法院开展人民调解协议确认机制试点工作的通知》,确定了1个法院和8个法庭进行扩大试点,至20xx年底,共对173件人民调解协议进行了诉前司法确认。这项改革,先后被《法制日报》、《甘肃法制报》作了长篇报道,搜狐网、中国平安网等30多家网站亦进行了。中院总结试点经验,正式制定了《定西市中级人民法院人民调解协议诉前司法确认机制实施意见(试行)》,与市司法局联合下发,已于20xx年1月1日在全市法院实施。

(二)在全国法院率先建立了审判委员会特别列席制度。为进一步增强审判委员会讨论案件的透明度,提高审判委员会工作质量,统一司法尺度,消除合理怀疑,树立司法权威,完善审委会工作方式、方法,主动接受检察院的法律监督和社会各界的监督,中院制定了《审判委员会特别列席制度》,对社会普遍关注和社会影响较大的案件及时启动该制度,实现了审判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法制日报》头版作了报道。

(三)增强人大意识,主动接受人大及其会监督。中院成立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联络办公室,负责人大、政协及其代表、委员的联络工作。20xx年,中院走访了120多名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听取和征求他们对法院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向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发出征求意见书240份,对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提出的意见和建议,中院党组、审判委员会均分别进行研究解决;先后邀请26名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旁听了案件审判并进行了座谈;邀请人大代表视察了法院“两庭”建设;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召开专门座谈会7次,征求了他们对法院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四)合理配置资源,规范法院管理。定西法院收结案位居全省法院第四位,审判、执行压力都很大。全市法院加强审判管理,基本解决了压案不结和审判工作前松后紧的问题。中院制定了《岗位目标责任制补充规定》、《审判管理办法》等七项制度,定岗、定责、定量,精干审判队伍,合理配置审判、执行、保障力量,深挖人的潜力,充分调动了工作积极性、创造性。平均办案天数民商事案件由38天缩短为28天、刑事案件由34天缩短为26天,彻底解决了压案不结和审判工作前松后紧的问题。

6.中级人民法院实习报告3000字 篇六

参与实习,不仅仅是对于自己专业的实际检验和实地应用,使得书本的知识真正转化为自己的能力,真正的活学活用,而且可以根据工作内容和工作的情况对所学的知识进行检验,实现知识的不断更新。实习报告栏目小编为你提供以下人民法院实习报告范文3000字参考,欢迎阅读。

为检验自己的兴趣爱好,对自己所选择的专业和将来的职业进行重新审视,为自己将来的职业发展方向提前做好前提,为尽快调整好职业发展道路,实现自己从校园到社会的无缝衔接。以下是我在法院参加实习的情况:

一、实习时间:6月28日----12月12日

二、实习地点:****人民法院

三、实习目的:

从三月份准备司考以来,对法律知识的学习日益深入,法律基础知识进一步扎实、理论水平也有明显提高,但是对于实务接触甚少,所学理论知识无法在实践中得到验证,也就不能发现不足,反过来影响了理论水平的进一步提高。徐新意老师一直教导我们要理论实践相结合,对任何理论知识,终究都要通过实践的检验。此次在武进法院的实习让我们开阔眼界,学会处理好学校教育与社会实践的关系,以理

论为基础,通过实践加深对法学理论的理解。力求实践内容与理论知识相结合,以期达到提高法律素养和实务水平的目的。

四、实习内容

此次实习,主要在诉讼服务中心展开,小组五个人分工不同,作为组长,我的主要任务是听庭审以及协助其他组员的工作,也有幸接触更多,学到更多。首先,翻阅和整理案卷。案卷整理工作具有重要意义,每个审结的案件都要及时订卷归档,以备日后查阅。刚开始整理的时候比较生疏,时有差错,后来通过向书记员请教,我很好地掌握了整个卷宗整理和装订过程,能够独立完成案卷装订工作。整理案卷也为我提供了接触各类案件的机会,当我认真查阅和整理浓缩了多方工作流程的卷宗之后,我逐步了解到一个案件从公安机关立案侦查到检察院审查起诉再到一审法院审理判决的具体工作程序,并从中体会到案件审理的基本思路。每个案件审理终结后的退卷工作和向最高人民法院寄送关于死刑复核的案件材料,又让我对二审案件的整个审理过程有了清楚的认知。

其次,参加案件旁听。在实习期间,每天早上我都旁听两到三场庭审,从简易程序到普通程序简化审,从民事合同纠纷到刑事犯罪,我都认真旁听、记录。在旁听过程中,我感受到了审判人员公正、中立的审案态度,以及公诉人和辩

护人激烈的辩论。庄严的法庭、严格的程序,无不折射出法律的严肃和公正。从审判人员对被告的发问中,能体会到审判人员对于整个案件审理思路的把握,更好地了解案件事实。而在公诉人和辩护人的争论中,我又能了解到案件争议的焦点。

观摩法庭庭审还让我对刑事案件庭审的整个过程有了更加直观生动的了解,比起书本上枯燥的文字表述,庭审让诉讼程序更形象具体,记忆深刻。

最后,书写法律文书。这几天,我们还接待了武进区横林镇的几位当事人,帮助他们书写起诉状、申请执行书、恢复申请执行书等。法律文书不仅格式要规范,内容更要合法、合理、合情。虽然在校期间已经学习了法律文书的写作,对法律文书也有了一定的了解,但是在实际写法律文书的的过程中,我深切地感受到法律要想运用的好、有说服力,光靠书本上的知识是不够的,一定要多进行实务锻炼。事后,当事人因为我们绵薄的帮助而连连感谢,更让我们坚定了走法律之路,用法来捍卫公民的权益。

五、实习感悟:

(一)对法院工作有了更加直观深入的了解。实习之前,对法院及法官的认识仅限于书本知识和一些影视作品中的形象,印象比较模糊而且带有明显的模式性。真正接触之后才发现实际的法院工作跟想象的相差巨大。

1.法院工作的重要性。法院工作直接关系社会公平正义的实现。在刑庭实习,接触到的都是一些恶性刑事案件,每一个案件的处理都关系到诸多人的切身利益,所以每个案件都需要以公正客观的心态对待,确保受害人利益得到切实保障,被告人得到应有惩罚,正义得到伸张。

2.法院工作的复杂性和严谨性。在实习过程中,接触到的案件跟书本上学的案例相差悬殊。教材中的案例都是经过反复推敲筛选、确定没有争议之后才被选入的。但是实践中的案例很少具有这样的典型性,案件事实具有诸多模糊之处,而且还有许多其他的因素需要考虑,每个案件都需要法官耗费大量的心血反复推敲、斟酌,有的甚至通过数次合议仍不能达成统一意见。在这种情况下,并不是简单的以少数服从多数,而是允许保留少数人意见,并随合议笔录一共提交审判委员会定夺。

3.法官工作的艰辛。真实的法官工作远没有电视上写的那样轻松惬意。恰恰相反,法官工作实属不易。不仅要面对案件双方的双重压力,还还要抵御来自不同方面的拉拢诱惑。每个案件,法官们都会尽心调解,以求被害人能够得到最大限度的补偿,被告人能够得到一定的宽恕;每个案件,法官们都会反复斟酌,以求客观公正;每次二审开庭,法官们都是周密安排、紧凑高效。但是法官们的努力却常常得不到理解。实习期间,经常遇到群众上访、静坐,甚至冲击法院,法官的工作环境需要更加切实的保障。(二)法律普及的重要性。****大学

本科毕业实习报告

系 别 人文社会科学学院

专业年级 法 学 200级

学生姓名

学 号

关于 岗位的实习报告

指导教师 教务办制表

二ο一一年 月 日

关于在岗位的实习报告

一、实习目的

非常感谢***大学的介绍和福州中级人民法院的支持,让我顺利完成十周的实习。虽然实习的日子不长,但是却让我更深刻地懂得如何让把学校学到的理论知识应用到现实实践中。可以说,毕业实习是每个大学生必须拥有的一段经历,我们可以在实践中了解社会,去学习很多在课堂上根本就学不到的知识,由此打开视野,增长见识,将所学的知识具体应用到工作中去,为以后进一步走向社会打下坚实的基础。同时这次实习,也让自己对未来的工作更有发展的方向。

二、实习单位及岗位介绍

作为福州中级法院的实习生,我被分配到少年庭,少年庭属于综合类法庭,分管涉少的刑事和民事案件。我在庭里的工作就是协助少年庭书记员,处理日常事务。

三、实习内容及过程

最初到中院的时候,我和法官、书记员都有一个熟悉的过程。有时候相视而笑却不知说什么好,弄的大家都有些尴尬,但很快,工作使我们有了共同的话题。虽然许多书记员和我们同龄,但三人行必有我师,他们的工作经验还是让我了解了许多以前不知道的东西。还有法官,他们对自己的工作很认真,对我们提出的问题更是耐心解答。在法院最大的感受就是像在学校一样,有人手把手的教你做人,做事,做学问。在中院实习十周,大致可以把工作内容分为六部分:

1、当法官把判决书或调解书等文件起草打印好了以后,对于那些需要拿去装订,我主要负责整理装订。

2、在法院实习,最大的方便就是可以经常去旁听庭审。刑事案件审判中,庄严的法庭、神圣的气氛、严格的程序、激烈的辩论,身处其中,至少可以让人感觉到程序的正义在这里是一种淋漓尽致的体现。在旁听的过程中,审判人员和

公诉人对整个案件的驾驭能力、清晰的思路、逻辑严谨的语言着实令我羡慕和惊叹。虽然已经学习了两年法律,但在旁听的过程中,我真真切切的感到了我们仅有的专业知识是远远不够的。在加强理论修养的同时,我们更需要积累实际操作的办案经验和社会阅历。

3、有时和书记员一起外出送达回证。这也是我最喜欢的一个工作,不仅可以和法官们一起看守所、基层法院等地方,同时也能外出呼吸下新鲜空气。

4、翻阅和整理卷宗。这两个月来做的最多的就是整理卷宗,虽然很繁琐很枯燥,但是也很考验一个人的细心和耐心。通过阅读卷宗,我从大体上把握一个案件的办案流程,看的越多,就把握的越详细。刚开始时觉得有些无聊,很没意思。而后来慢慢地了解和认识到查看和整理卷宗是一件非常重要的事情,这是了解每个案子案情的关键,也是接触各类案件的最好机会,当我以仔细认真的查阅和整理过一本一本浓缩了法院工作流程的卷宗之后,我逐步地了解了法院的具体工作,以及法官的办案思路。

5、法官和书记员交代的其他日常事务。我们这批实习生都是从各种琐碎的事情做起,但在完成这些工作的过程中,彻底改变了我之前认为的“打杂”没用的看法,只要你用心,就会从中学到很多。比如,在整理案卷的过程中,会发现,一个案卷就是一个案件从发生到审结、罪犯被送到监狱的全过程。检察院会将案件的起诉书及相关材料提交到法院。公安机关关于各种案件的刑事侦查,一个案子并不是简单的几个物证或口供,而是非常详细完整的环环相扣的证据链,从被告人供述、被害人陈述、证人证言、人体损伤鉴定、价格鉴定、勘验笔录、工作记录、辨认笔录,到电话清单、各种物证图片,确可证明一个案件的始末。律师的委托书、辩护词,还有民事材料、调解书,虽不是每个案件都涉及,却也是一个刑事案件的组成部分。立案登记表、收案笔录是法院的工作。开庭公告、庭审笔录、宣判公告、判决书还有送达判决书回证、执行书及回证、提票,我们目睹的这些,其实已经是一个刑事案件从公安局到检察院再到法院的最后的程序。这让我真正把课本上的接受了两年的的法学专业的学习,其中大多是理论方面的知识之后终于又有了一次真刀真枪检验我的学习成果的机会.与以前只是看看法制节目、听听讲座、观摩一下模拟庭审不同的是,这次在法院的实习是实实在在,真真切切地进入司法机关跟上人家的上班、下班的工作节奏来进行实战演练。经过实习,我感觉收获非常大,在实践工作中加深了对司法体系个部门工作流程的了解,增强了实际操作能力,尤其是司法文书的写作,进一步促进了理论知识向实际工作能力的转化,学到了很多平时在课本上没有的知识。

四、实习总结及体会

在少年庭中我发现绝大部分案件属于涉及青少年的刑事案件,民事案件很少。案中被告人的共同点均为未成年人,案子的案由要么是因为钱财,要么是因为哥们义气。他们的共同点都是均系初犯,对法律认识不多虽然有一定的是非观念,并没有认识到自己行为的严重性,这也是他们在上诉中共同提到的理由。未成年人不仅是吃了法盲的亏,还吃了刑法中“转化罪”的亏。我很想知道的是为什么有那么多的青少年走上犯罪道路,责任在谁身上,应该如何预防。是什么原因导致年级轻轻的青少年过早地丧失童心与单纯而铸造一双充满罪恶与血腥的双手最终走向违法犯罪?我认为,青少年犯罪是多方面原因造成的。

首先是社会原因。目前社会上很多不和谐因素给中小学生犯罪提供了土壤,经常发生的各种暴力行为在他们并不成熟的心里留下了难以磨灭的阴影。网络、视频技术的飞速发展,在给社会带来巨大社会效应与经济效应、给人民群众提供诸多方便的同时也把一系列暴力、黄色等负面的东西过早地传给了中小学生。加上现实中确实存在的许多不公平情况,在人们心中形成了一种普遍的意识:“打得赢的为强,什么法制都是空谈”,这种意识也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中小学生。

其次是家庭原因。家庭教育对孩子的成长关系很大,个别父母没有以身做责,更没有好好的关心孩子的学习与生活。很多家长面对孩子犯错,往往不是采取耐心的教育方式而是简单粗暴地打骂,这些行为都造成了他们的逆反心理和报复心理,长年累月,郁积在孩子心里的种种报复心理越来越强烈而又找不到合适的宣泄手段至使他们心理变态达到仇视社会、违法犯罪的程度。

再次是教育的原因。当前,很多学校对学生的道德、法制教育并没落实,基本留于形式。很多学生根本不知道自己有什么权利、怎么样去维护自己的权利,甚至碰到人身财产被伤害了还不敢报告老师与父母,更谈不上向公安政法部门报案。个别老师的教育教学方法也欠佳,面对一些后进生,不是耐心引导与适当批评相结合帮助其转化,而是采取原始的体罚。在社会上又遭某些别用用心的坏势力所怂恿与诱惑,学生本来就脆弱的心理将造成多大的扭曲?他能坚持得住吗?也许一不小心他就顺理成张的与各种不法分子走到了一块。

最后,特殊的年龄阶段使中小学生容易走进误区。根据现代生理学和心理学研究表明,人的中小学阶段是其身心两方面快速成长期,其心理上有焦虑、不稳定的特点。这个时期人的那种与生俱有但沉睡了多年的自我意识开始觉醒,并且强烈希望得到表现。他们渴望脱离学校、家庭以及社会的种种束缚,独立自主。但事实上,这个时期他们并不成熟。尤其是随着物质生活条件的不断改善和营养的不断丰富,很多中小学生在身体方面的发育可能与心理发育并不同步,发育比较完备的身体给了他们参与社会活动的物质载体,但并没因此而增加了各种社会知识与人生经历,所以心理承受和辨别能力并没有相应地成熟,这种矛盾使他们企图根据自己的潜意识通过仿照社会的某种操作方式去实现目标任务,但自身没有也不可能加以深层次的思考与辨别,最终误入歧途。

而面对这样的现状,现简单提点意见,希望能对青少年犯罪的预防有点益处。首先,向青少年开展法制宣传,家长自觉改进家庭教育的方法。家庭是社会的基本细胞,家长的言传身教对孩子的健康成长至关重要,应加大法制宣传力度,要多宣传依法维权的手段及方法。培养家长的法制意识,这样若形成良性循环,可以影响几代人。家长要注重孩子的交友的情况,及时与学校的沟通。据不少犯罪的青少年讲:父母外出打工,他们有过被遗弃的感觉,有困难、困惑不知向谁倾诉,建议农村中外出打工的父母应尽可能多地回家看望孩子,加强与子女感情的交流,共青团成员、村妇女主任、村治保主任可组织成立学生学习小组,召集村里的“留守孩”参加,相互间进行生活帮助及感情交流,必要时请班主任对“留守孩”倾注更多的关爱,尽量使其融入学校大集体。

再者,学校应采用多种方式教育陶冶青少年的德行。学校是向青少年传授知识的场所,无论在教育的力量上、教育内容上、教育形式和教育时间上,都优越于其他场所,学校教育加强德育教育,把德育教育放在与文化教育同等重要的位子。教师要与时俱进,改善育人方法,多奖励美德,荣誉的奖金总是用之不竭,一本万利的,而教师惩戒学生的手段也不可少(不是指体罚),但要合理而适度。教师善于以身作则,通过个人良好的人格魅力影响学生。学校开设法制课程,加强对中小学生和教师的法制培训教育。通过走出去(旁听审判、听取少年犯的反 思)请进来(开法制讲座、模拟法庭)等法制学习方式,增强学生法制意识。进一步整治学校周边环境,有关部门严格管理全市网吧和电子游戏室经营场所,取缔危害青少年身心健康的“黑网吧”;推广一批内容健康的网站,净化青少年网上空间。

最后,加强和改善职业化、技能化教育方式,拓宽青少年就业渠道。开辟青少年教育新领域,提供培训和就业信息,建立健全青少年就业培训服务网络,切身服务于青少年的需求。创造条件,多筹建新型职教学校,大力发展适合农村生存发展环境的青少年职业教育,并可聘请能工巧匠作为师傅,学校学费不宜过高,学校也可举办假期职业技能培训班,充分利用假期让青少年学会一门谋生的技能,使他们真正成为引导经济发展的生力军,最终改善整体经济结构。

相信学校、家庭、社会共同关心青少年的健康成长。采取多种有效措施,通过全社会的共同努力,进一步净化社会风气,创造积极健康的社会环境,把在校青少年的思想引导到积极向上的轨道上来,并让他们学有所成,就业时有一技之长。

在福州市中级法院为期十周的实习,我收获很大,能够把大学四年以来所学的部分法学理论知识运用于实务工作中,并在实践中学习到很多课本上学不到的知识。我觉得这次实习不仅是把理论运用于实践,而且是积累工作经验,为以后的就业打好基础。本次实习开阔了我的视野,使我对法律在现实中运作有所了解,也对专业技能有了进一步的掌握,更加坚定了我要在法律这条路继续走下去的信心。篇三:法院实习报告

兰州大学法学院

2013暑期本科生专业实习报告

姓名:李 宏 强

专业:法 学

班级:2012级法学班

学号: 320120903971 指导教师:夏祎晖

实习日期:2013年7月15日至2013年8月1日

关于2013年暑期在平凉市中级人民法院政治部(与民二庭)的实习认知报告

一、实习目的:

兰州大学法学院鼓励我们本科生利用暑期时间进入法院、检察院、政法委、法工委以及律师事务所,深入司法实践的第一线,了解司法机关的主要职能部门以及日常事务,了解司法审判的全过程,熟悉案件从起诉到审结的法律程序和工作流程,在熟悉审判程序的同时,发现其间存在的各种问题与缺陷,开拓视野。“实践是检验真的唯一标准”,为了积极响应学院号召,努力将自己在学校所学的专业法学理论知识向实践方面转化,学以致用,尽量做到理论与实践相结合,并在实践的基础上加深对理论知识的深度与高度认识,尽力用一个法律人的身份和思维去思考问题,并学会解决问题之道,我利用假期的时间到平凉市中级人民法院进行实习。

同时利用本次机会,找到从法律学习者到法律工作者身份转变的现实途径,了解法学理论与法律实务的不契合之处,现实法庭状况与模拟法庭的差距,从而在背离与差距中找到平衡点,增长见识,丰富经验,给自己的专业修养和现实能力给一个准确的定位。同时尽早进入法律工作环境,为以后的法律理论学校寻找方向,奠定基石,是自己成为真正的优秀的合格的法科学生。

二、实习单位及岗位介绍

平凉市位于陕甘宁三省(区)交汇处,312国道横贯全境,是古“丝绸之路”北线东端重镇、欧亚大陆桥第二通道的重要中转站,素有陇上“旱码头”之称。现辖崆峒区和泾川、灵台、崇信、华亭、庄浪、静宁6县1区,总面积1.1 万平方公里,总人口229.7万人,其中少数民族人口16.3万人,占7.1%。

平凉市中级法院现辖7个县(区)法院、25个人民法庭;设有立案庭、刑事审判庭、民事审判第一、二、三庭、行政审判庭、赔偿办、审判监督庭、执行庭(局)、政治部、研究室、办公室、监察室、信访督查室、法警队等内设机构,均为副县级建制。

我实习的部门是平凉市中级人民法院政治部,后在民二庭进行了为期三天的见习,我的指导老师是平凉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二庭副庭长夏祎晖,她也是民二庭的主审法官,审判长,具有丰富的法律实务经验和工作经历。

平凉市中级人民法院政治部内设干部科、宣传科、教育科、离退休干部工作科四个科级机构 是属于科级的科室,政治部主要负责院内机构人员考录、调配、任免、工资福利和考核、奖励工作;负责法院干部人事档案管理;负责全市法院系统机构、编制、人事信息统计、法官等级、司法警察警衔评定、法职任免呈报工作;按干部管理权限协助地方党委搞好法院领导班子建设;负责市法院离退休干部管理服务工作;负责全市法院系统思想政治工作和精神文明建设;组织实施目标责任制考评、检查、进行评先创优及表及表彰奖励工作;负责全市法院法制宣传、新闻报道工作,选树先进典型,总结推广法院队伍建设经验;研究并提出提高法院队伍素质的意见,指导全市干部教育培训工作,制定培训规划,负责组织选送人员到法官学院的其他院校培训学习。内设干部科、宣传科、教育科、离退休干部工作科四个科级机构 是属于科级的。

平凉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二庭审理有关婚姻家庭、劳动争议、不当得利、无因管理等民事案件及农村承包合同案件;自然人之间、自然人与法人、其他组织之间的合同纠纷、侵权纠纷案件;不动产相邻关系案件;适用特别程序审理的案件;审理法人之间、法人与其他组织之间的合同纠纷、侵权纠纷案件;证券、期货、票据、股权等经济纠纷案件;审理房地产案件,建设工程承包案件。

三、实习内容及过程

由于我是大一本科生,掌握的法律理论和法学知识非常浅薄,我们只学习了《法理学》、《宪法》、《民法(通则)》、《刑法(总论)》和《行政法与

行政诉讼法》,诉讼法以及《商法》还未涉及,我的导师夏祎晖说我是零基础,或者说只是法律初学者,所以只能进行一些日常辅助性,在此基础上对法院一般基础日常事务有所了解,而不可能涉及做笔录、参与案件讨论、起草判决书等实

质上的内容。满怀好奇,激动和学习的心情,我在实习做的工作大致如下所述: 打印复印文件等内勤工作。在政治部实习的前两天,由于对法院从来没有了解,我只能做一些简单的打印复印工作,然后跑跑办公室、送送文件什么的,再就是陪同书记员一起去送达传票、裁判文书等,而大多数时间就是在办公室呆着聊天、上网或是看看报纸之类。似乎觉得工作很单调,但我知道面临一个全新的环境总得有一个慢慢适应的过程,况且法院工作不是简单的国家机关,专业性要求特别强。

学习法院有关的规章制度以及工作纪律。在政治部实习的前几天,夏祎晖老师和院里一些领导要求我学习法院有关的规章制度以及工作纪律。法院是不同于其他国家机关的司法机关,专业性要求非常强,牵扯当事人的切身利益,所以有很多的规章制度,要求内部成员必须遵守,比如法律工作人员个人的职业道德,监督制度,与当事人以及律师的关系制度,尤其法院的保密制度,以前只在电视上看过,如今却亲身经历,带我的夏祎晖副厅长说实习期间所见所闻要烂在肚子里,不然会造成不良的后果。

帮助民二庭的法官和书记员整理卷宗。整理卷宗是一项看似很简单却操作性很强的工作,在打页码、装订、盖章的同时,仔细阅读一整套卷宗。在这些已经审结的案件中有很多典型案例,其中涉及到事实的认定,证据的采信,责任的认定等等。这是都是些最基本的工作,却有着非常细致的要求,书记员的工作总是体现在这些微小精致的细节当中。如果页码打错、装订有误或者盖章的质量不合格,之前的所有工作重新推倒重来。这让我在这些“体力劳动”中精神丝毫不敢松懈,更让我体会到了法律文书材料的严谨是对每一位当事人的尊重,更体现了法律精神的威严与正义。另一个重要收获是在整理卷宗过程中,我对民事案件从立案到审结的程序,各种该归档的文书的分类有了详细的了解。通过书记员耐心的指导,我已经可以独立整理一个完整的卷宗,即我知道了审判的基本流程,正副卷的分类,这是在课本上无从得来的弥足珍贵的知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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