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装厂长期合作协议

2024-11-05

服装厂长期合作协议(精选10篇)

1.服装厂长期合作协议 篇一

战略合作协议书

合同编号:_____________ 甲方(需方):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 乙方(供方):

签订时间:_____________

鉴于甲、乙双方均为享有良好声誉和具备重大市场影响力的大企业(经营实体),为了共同营建新型的购销经营管理模式,努力促成互惠互利的共赢局面,现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资源和诚实信用原则,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友好协商一致,特订立协议如下,以兹共同遵守执行:

一、合作内容

1.1基于战略合作的关系,乙方应按甲方需求和指示(包括但不限于采购订单或购货清单等形式)按时如数向甲方提供合格产品。乙方承诺:其提供的产品单价为单笔10000元以上,货到甲方指定地点甲方只负责组织下车卸货、已含运输及发票的单价(所含内容若与具体的采购合同不一致时以采购合同为准),且在同档次、同期(以一个季度为一个界定周期)、同规格、同型号和相同质量(或以甲方认可的样品为准)的基础上其提供的产品为贵州省最低价,并自愿接受甲方的合理核价结果(甲方提供价格依据)。如甲方经过对同档次、同期(以一个季度为一个界定周期)、同规格、同型号和相同质量(或以甲方认可的样品为准)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一批或一类产品)进行比价后得出乙方所提供产品单价高于甲方对比确认的最低单价,乙方自愿按自报单价与甲方对比确认的最低单价的差价结合高价产品供货总数计算出的总金额的贰倍承担违约金。

1.2乙方向甲方提供其代理销售的种类装饰材料报价明细表,作为甲方选购材料的依据。《具体品牌价格以乙方提供的产品价格表为准》执行本协议期间,因乙方货源出现紧缺因生产厂停止生产此类产品,需要用同类、同品质产品替代现供材料时,乙方需提前天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经甲方书面确认后,乙方方能供货。

1.3附件表格中的产品单价,在天 内不因市场价格的浮动而变动,双方同意

在后,根据市场变化作出调整。每次价格调整应提前以书面或邮件方式通知甲方。1.4甲方一次性向乙方购货达元以上,送货地点在内,则乙方免费送至甲方工地(只限一处),单次供货低于元货物,甲方自付运费,乙方可以为甲方安排运输车辆,运费甲方与车主协商。

二、甲方权利与义务

2.1 在法律和政策及政府有关部门、行业许可范围内,甲方确认凡属乙方报价单内的产品确定乙方为唯一供应商。甲方在各项目设计及选材时只推荐及使用乙方产品。甲方承诺自本合同签订后不推荐及不使用与乙方有直接竞争关系的产品。

2.2甲方有义务按本合同约定按时支付乙方货款。

2.3若甲方具体经办人及联系方式有变动的甲方有义务及时通知乙方。2.4若乙方交付的产品质量不符合本协议及相关合同约定的标准以及相关国家、地方与行业标准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退货并及时更换合格产品。

2.5原则上甲方给予乙方月计划用于乙方合理备库,但乙方有义务协助甲方辨识计划合理性,并充分备库,以充分保证及时供货,同时乙方仍需满足甲方非定制产品的临时计划的供货期要求。

三、乙方权利与义务

3.1 乙方有义务保证满足甲方施工项目的需要,对甲方所有施工项目都应按照本协议书约定进行供货;

3.2 乙方有义务在供货前向甲方提供乙方产品的详细资料,包括但不限于样品、产品性能介绍、检验报告、图片资料等;

3.3 乙方有义务确保交付的产品质量符合本协议及相关合同约定的标准以及相关国家、地方与行业标准,有关标准若有矛盾,按较高标准执行。

3.4乙方有义务提供施工的现场指导、施工验收等技术支持。

3.5乙方有义务保证为满足甲方材料需求的时间节点而进行相应的材料储备。3.6乙方有义务按照本协议和相关采购合同的要求履行其他双方约定义务; 3.7对于在乙方经营范围所有产品,乙方有义务向甲方提供本协议约定的贵州省最低市场价格并及时更新至甲方;

3.8乙方必须及时向甲方推荐乙方的新产品、新技术,以方便甲方对产品的选用;

3.9若乙方联系方式有变动的乙方有义务及时通知甲方;

四、供货及执行

4.1若甲方需求乙方配送材料至甲方工地时,则应将所购材料清单(提货单)以邮件方式发给乙方,乙方就产品数量、价格、供货期与甲方确认后予以配送。

运费按本协议

48小时内提出初步处理意见,超过此时间乙方应赔偿甲方损失,如因甲方造成的质量问题由甲方承担责任。

3、甲方施工人员不按产品说明要求施工造成的质量问题,乙方不承担任何 责任。若乙方提供的产品不符合检测报告指标并由国家正规质检部门检测为质量问题,乙方应承担责任。

七、退货、换货的处理

甲方所购材料在不影响乙方二次销售情况下(如缺角、断边磨损、污渍、生锈、开包等),甲方持乙方售货凭证或购货发票自购买之日起_____日内到乙方办理退、换货手续,超过_____日,乙方不予办理。下列情况之一,乙方不做退、换货处理:1、2、3、4、5、特价商品及五金配件类商品; 开启或已使用过的商品; 非质量问题的订制或专配商品; 非质量问题的特殊包装规格商品; 石膏及水泥基类板材;

八、违约责任

8.1 由于乙方原因不能按照双方订立的供货计划将产品及时供货,乙方应自约定供货期限3天后,按延迟应供货总额的每天千分之一_赔偿给甲方,作为甲方因乙方延迟供货导致的工期延误损失,停工待料损失等的补偿。

8.2乙方所交产品品种、型号、规格、质量不符合合同约定的,如甲方同意利用,按质论价。甲方不同意使用,乙方应包换并承担包换和退货的实际费用,更换后仍不符合规定,甲方有权退货并终止合同。

8.3 甲方如不能按时付款,甲方按应付款时间超期30天后,以未付货款总额每天千分之一支付给乙方资金占用费;并且乙方有权停止供货,由此产生的损失由甲方承担,与乙方无关。

8.4 如甲方订购产品到达乙方贵阳库房后,在合同约定的供货时间超过10天未提货,每延迟一天,甲方将付给乙方所订产品总货值的每天万分之五,做为乙方每天的库房占用费、保管费、资金占用费等赔偿金。如超过一个月未提货的,乙方可自行处理甲方所订购产品,定金不予退回,并仍可继续追究甲方赔偿金。

九、不可抗力

9.1由于不能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不可抗力导致本合同任何一方无法

履行全部或部分义务,则合同延期执行,双方可受因不可抗力影响部分或全部不承担履行本合同的责任,但应在随后的三天内及时通知对方,本合同允许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不履行合同,并根据情况部分免除或全部免除违约责任。9.2在按合同约定及时通知对方并提交有效证明以前,任何一方不得以不可抗力为由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本合同。

9.3本合同项下不可抗力指不能预见、不能克服、不能避免的客观事件,包括但不限于战争、自然灾害、罢工及双方认可的其他事件等。

十、保密条款

鉴于乙方所提供的产品系列价格为市场最低价,其中的单价只针对甲方单位。甲方不得将此单价提供给

甲方:(公章)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人):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人):___________ 经办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

经办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单位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单位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箱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箱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 账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账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

2.服装厂长期合作协议 篇二

网络科技论文是指通过网站发表和出版的科技论文。从与传统媒介的关系来看, 网络科技论文可分为两种:一种是与印刷型刊物同时出版, 并通过数字扫描、转换以提供网上服务的科技论文;一种是完全以数字化形式组稿、审稿、制作、出版、发布、并以计算机网络为传输工具, 没有相应纸质印刷版的纯网络科技论文。随着信息技术的迅速发展, 网络科技论文资源已成为人们获得科技动态、科研资料重要的途径之一, 并有着广阔的发展空间和巨大的发展潜力。但与此同时, 由于其载体具有不稳定、易破坏、更新快、格式不一的特点, 再加上缺少相应的保存制度和规范, 许多重要的网络科技论文随时面临受损和消失的危险。目前, 许多国际组织和机构都非常重视网络科技论文长期保存的问题, 并进行各种前瞻性的研究和试验。我国教育部科技发展中心也于2008年11月启动了专项基金予以研究。由于网络科技论文长期保存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 因此, 探讨其责任主体构成及其合作模式显得尤为重要。

1 网络科技论文长期保存的责任主体

1.1 网络科技论文的出版者

与传统印刷品文献不同, 在网络环境下, 科技论文的生产可以越过传统的出版环节, 论文的格式也更加灵活多样, 这样就使网络科技论文的保存必须从生成之初开始。数字资源只有在其生产的环境中加以保存才是最经济、最可行的, 这也是维护其长期存取的可靠方式。如果信息在形成伊始就不能得到有效保存, 那今后的存取将会更加困难。由此可见, 出版者在网络科技论文保存中应该负有最初的责任, 但是, 大多数出版者都没有长期保存作者知识产品的职能, 即使它们认识到这其中的重要意义也未必愿意承担这方面的责任。另外, 一旦出版者进行合并、停止了业务或由于技术更新, 决定不再将现有论文转换成新格式, 那么其它长期保存机构将失去获取论文的途径。随着网络科技论文的升值, 这种状况正在得到改变。目前有不少出版者提供若干年的回溯数据, 在合同期内他们必须要保证这些资源的可使用性, 如ELSEVIER、EI、IEEE都保证用户可以回溯检索其一定时期的论文资源, 这种保证是其商业运作的一部分, 具有一定的保存意义, 但还不能说是一种长期保存行为。保存网络科技论文最好的地方就是将其放入一开放的信息系统中, 并且这一系统的运行要以开放的标准为基础。但这种做法对许多出版者来说无疑是一种艰难的抉择。在订购方越来越重视网络科技论文长期存取的发展趋势面前, 一些出版者开始有条件地寻求可靠的第三方承担长期保存的责任, 如:英国JISC (Joint Information System Committee) 于2002年通过了科技期刊订购许可模式, 该模式确定出版商应当通过许可协议, 允许JISC建立本地服务的拷贝版, 并在双方停止订购商业活动后, 允许JISC对以前所购置的论文资源的永久使用[1]。

1.2 图书馆、档案馆等传统保存机构

在图书馆的社会功能中, 其最基本的职能就是保存包括人类科技文明在内的信息资源, 它不仅反映了图书馆在社会分工中的侧重点, 而且还是图书馆区别于其他信息服务部门的重要标志。在图书馆自身的发展过程中, 只要是人类社会每前进一步所留下的文化遗产, 都可以作为其保存对象。相对于图书馆等信息机构, 档案馆的收藏更能反映历史的完整性、原貌与发展轨迹。相比之下, 图书馆侧重于对公开出版的文献资源的收集和保存, 而档案馆因为有较完善的信息收集、移交制度, 因此在非公开出版的文献的收集与保存方面更显优势。在网络环境下, 图书馆、档案馆等传统保存机构仍须担负起网络科技论文长期保存的使命。瑞典国家图书馆的Johan Mannerheim提出:包括网络科技论文在内的数字资源保存应由那些能够“维持几百年以上的专门的长期保存机构, 如图书馆、档案馆”进行保存[2]。国际图联与国际出版协会在2002年6月发布的联合声明中也指出:“出版者应该担负短期保存的责任, 长期保存的责任由图书馆承担” [3]。

当然, 负责网络科技论文长期保存的机构并不一定局限于传统的图书馆、档案馆, 但是在保存过程中始终要有在其中起主导作用并担负主要责任的机构。这样做一方面可以鼓励个人、学术团体、商业机构及相关各方参与到保存行动中来, 另一方面可以在其他机构、团体及个人在对长期保存失去兴趣时, 肩负起把其收集到的网络科技论文融入到长期保存体系中去的责任。图书馆、档案馆由于自身的某些特性适应了这一需求, 因而它们比较适合担当这一重任。国外许多图书馆、档案馆已经积极开展网络科技论文长期保存问题的研究和实施, 如:美国麻省理工学院图书馆创建的DSpace (数字空间) —— 一个获取、传播和保存该校智力产出的系统[4]。该系统具备处理该校教师和研究人员每年完成的总计1万多份科技论文的能力。本校教师通过DSpace提供的提交页面或直接与图书馆工作人员联系, 将自己的成果长期存储在该系统中。澳大利亚早在1992年就组建了由国家图书信息管理委员会、国家档案馆、国家音像档案馆等组成的专题调查组 (TF2001调研组) 。该调研组的研究重点放在包括科技论文在内的数字资源的长期存取上, 并于1996年启动了网络文献资源保存项目PANDORA (Preserving and Accessing Networked Documentary Resources of Australia) , 已经建成了用户可以直接访问的国家联机出版物知识库[5]。另外, 有许多国家将网络科技论文保存费用预算计算到图书馆、档案馆的日常经费中, 这样使得网络科技论文资源的保存工作真正得以长期坚持, 并取得了较好的效果。

1.3 其它非营利性机构

并非所有图书馆、档案馆都提供长期保存服务, 许多出版商既不承诺进行长期保存, 也没有选择第三方实施或授权与订购方, 而目前社会上又没有一种提供这种服务的机制, 因而许多网络科技论文找不到长期保存的归宿。在这种背景下, 一些非营利机构承担起部分责任, 开始了有益的尝试。美国宇航局下属的天体物理学研究中心开发了一项天体物理学数据系统ADS (Astrophysics Data System) , 它是目前世界上最大的非商业性科学摘要及文章的数据库[6], 库内最早的论文可以追溯到1827年。目前, ADS已经在巴西、印度和中国等世界各国设有10处镜像网站。不少基金会也加入到保存网络科技论文的行列中来, 其中较为突出的是美国的安德鲁·W·梅隆基金会。该基金会数年来一直对数字信息的保存感兴趣, 目前已经建立起了用于保存网络科技期刊的项目, 并为7个科研图书馆提供资金来研究长期保存这些期刊的方法。此外, 还有一个比较特殊的机构———美国数字图书馆联合会 (DLF) , 一个不自己保存数字信息, 而是努力帮助其它机构保存数字信息的机构。DLF是一个非营利性的联盟。成员包括大型的研究图书馆、社会组织和政府代理机构。其中参加的有国会图书馆、国家档案纪录馆、哈佛大学、加利福尼亚大学、斯坦福大学等, 还有一些诸如图书馆和信息资源审议会等社会组织[7]。

1.4 技术服务机构

网络科技论文是信息时代的产物, 在其产生、管理、和保存的整个过程中, 信息技术都起着举足轻重的作用。因此, 网络科技论文的长期保存离不开信息技术部门的支持。比如前文所提到的DSpace系统, 就是通过与美国惠普公司的协作开发的。网络科技论文长期保存的一大障碍就是技术的过时, 在这方面更是需要信息技术部门出面解决, 对原有系统及时更新换代或设计新的信息系统。在服务方式上, 信息技术部门可以采用承包的形式向保存机构提供服务, 即保存机构支付一定的费用, 将某个环节的工作交由专门的技术服务机构来完成。一般来说, 所承包的内容主要包括系统更新、数据迁移、数据仿真以及满足保存需要的软硬件提供和维护方面。

1.5 政府机构

目前, 在开展的众多数字资源长期保存实践中, 以机构或组织内部的独立活动居多, 这很容易导致长期保存投入与管理的资源配置效率不佳。网络科技论文的长期保存作为国家数字信息保存系统的一个分支, 政府必然对此负有决策、组织和协调的责任, 主要包括: (1) 通过制定政策、颁布法令、财政预算等形式进行宏观调控。 (2) 设置专门组织机构, 协调各部门、各地区的关系, 调配和凝聚分散的人力、物力、财力资源。 (3) 除直接拨款外, 还可以通过政策法规和税收等经济杠杆作用, 吸引更多的机构、团体甚至个人进行投资。 (4) 组织有关力量将最经济、最有效、最先进的技术模式应用到网络科技论文长期保存实践中。 (5) 确定长期保存领域的发展目标, 明确主要任务, 提供保障措施, 全面有效地管理和协调各保存机构的工作, 并组织和负责开展国际间的相互合作。

2 网络科技论文长期保存责任主体的合作模式

2.1 同类型责任主体之间的合作

同类型责任主体之间合作的目的在于通过分工协作, 形成由国家级或地方级保存机构组成的行业内的论文归档系统。比如:英国的CEDARS项目由JISC资助, 有牛津大学图书馆、剑桥大学图书馆、利兹大学图书馆参加, 其目的是构建分布式长期存储系统[8]。又比如:荷兰的NEDLIB项目由国家图书馆牵头, 有欧洲7个国家图书馆 (荷兰、法国、挪威、德国、葡萄牙、瑞士、意大利) 参与, 以合作项目形式研究长期保存基础结构, 其目的是通过研究欧洲图书馆存储机制, 以保证电子出版物的长期获取[9]。还比如:澳大利亚的国家图书馆联合了很多图书馆以及其他相关机构, 力求创建一个全国分担保存网络出版物的模式, 其合作伙伴包括维多利亚州立图书馆、昆士兰州立图书馆、西澳大利亚州立图书馆、南澳大利亚州立图书馆、新南威尔士州立图书馆以及北方图书情报服务中心。国家图书馆负责收集具有全国意义的数字文献, 收集那些关于澳大利亚或由澳大利亚作者生产的、权威的、具有研究价值的数字文献, 各州公共图书馆和北部托管地区图书馆和信息服务中心负责各地政府的网络出版物以及具有地方意义的出版物[10]。

2.2 不同类型责任主体之间的合作

不同类型责任主体之间合作的目的, 一是通过合作弥补各自职能范围在网络科技论文收集、储存、利用方面的缺陷;二是协调不同类型主体之间的矛盾。比如:2003年, 荷兰国家图书馆与ELSEVIER公司签订了电子出版物长期保存协议, 约定荷兰国家图书馆可经由ELSEVIER网络平台获取并保存其出版的全部电子期刊 (涵盖科学、技术和医药领域约1, 500种) 和回溯性期刊的数字化产品, 其后, 该馆又先后与KLUWER、BIOMED等出版商签订了类似协议[11]。这种做法既可将大量有价值的数字资源尽数囊括于其馆藏中, 又有利于解决保存过程中所遇到的版权等法律问题。又比如:美国国会图书馆的MINERVA项目和很多部门进行合作, 其中相当一部分为该项目提供了技术支持。Internet Archive为国会图书馆的项目提供了收集技术, 使用Wayback Machine为收集到的网页建立索引, 同时为该项目提供临时的数据存储;archivist. org为该项目研发确认、收集、编目和分析大规模网络数据的系统, 同时为2002年的选举和“9—11”事件这两个主题保存系统进行编目;交流中心为保存的网络信息提供描述框架, 帮助建立一个可以检索的元数据数据库, 建立一个用户界面[10]。我国国家图书馆于2003年建立的网络资源长期保存项目——WICP和ODBN, 其技术支持则主要来自北京拓尔思信息技术有限公司、清华同方股份有限公司、浙江天宇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和中国数字图书馆有限责任公司。

2.3 不同国家和地区责任主体之间的合作

网络科技论文的共享性、涉及问题的复杂性以及需要经费的庞大性, 决定了对其长期保存必须走国际化合作道路。当然, 从目前来看, 建立一个统一的、有稳定收入来源的国际性组织还不现实。但是基于各种保存项目之间的国际合作却业已开展起来。比如:1998年启动的NEDIBL就是欧洲国家间的著名合作项目, 参加方包括8个国家图书馆、1个国家档案馆和3家出版商, 项目就国家间合作涉及的技术、设备、人员、法律、资金等问题达成了多项协议[12]。又比如:启动于2001年的ERPANET项目, 由来自英国、荷兰、意大利与瑞士的学术机构合作, 目的是建立一个可扩展并能自我持续发展的欧洲启动项目, 成为保存文化遗产和科学数字对象领域的虚拟数据交换中心与知识存储库。还比如:UKWAC项目是2004年6月由英国国家档案馆、大英图书馆、联合信息系统委员会等6家机构组织发起的, 该项目的顺利实施在很大程度上归功于澳大利亚PANDORA项目的先导工作, 一些UKWAC工作人员是带着先前在澳大利亚和新西兰获取的经验加入这个计划的, 而且此项目一直都与美国的网络资源保存项目保持着密切的合作[13]。上述模式都为我们开展国际间的合作树立了典范。

总之, 网络科技论文的长期保存是一项尚不成熟但又必不可少的工作。开展这项工作所需要的人力、资金和技术上的投入是巨大的, 超出了任何一个单独机构能够承担的能力。因此需要需要出版者、图书馆、档案馆以及更多的机构或个人积极合作, 共同面对这一挑战, 肩负起保存和延续人类科技文明的历史重任和神圣使命。

摘要:网络科技论文有着广阔的发展空间和巨大的发展潜力。但网络科技论文的长期保存是一项艰巨、复杂的系统工程, 超出了任何一个单独机构能够承担的能力, 需要出版者、图书馆、档案馆以及更多的机构或个人积极合作, 共同担负起这一历史重任。

3.惩罚机制促进长期合作 篇三

合作是人类社会的特征之一,但很难察觉个人为其利益是如何演变成利他行为的。利他行为因人而异,例如,在战争中死亡或交昂贵车税的这种可能性会诱使人们偷搭便车。人类社会制定了各种威胁——体罚或罚款,以鼓励合作。

为了检验这一假设,加士德及其团队进行了类似的实验,207名受试者被分成69组,每组3人。受试者被安排玩游戏,每人最初有20个代币,并决定将其中的多少投资于一个共同项目。每轮每组每贡献一个代币参与项目就能赚取0.5个代币,但不计个人贡献。当然,将货币保存不投资无疑是对个人最有利的。但如果每个组成员都慷慨奉献,该组将共同富裕。参与游戏的小组中,有一半可以在每轮结束后通过扣除代币的方式来“惩罚”不合作的组成员。另一半小组无此权利,不能惩罚任何人。

4.关于长期合作协议合同 篇四

甲方: (公司名称)

营业执照号: 地址:

法定代表人: 电话:

身份证号:

乙方: (公司名称)

营业执照号: 地址:

法定代表人: 电话:

身份证号:

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就乙方承接甲方的装饰工程业务达成如下协议:

一、协议执行期限:

本协议又甲乙双方自行商谈,执行期限为年 月 日 至 年 月 日

二、甲方权利:

1、甲方有权监督装饰工程的现场管理及文明施工。

2、甲方有权对乙方施工质量进行抽检与检验。

3、甲方有权对乙方施工材料进行封样及审核。

4、甲方有权对乙方的不规范行为提出相应的整改意见。

三、甲方责任:

1、甲方负责向乙方提供装饰工程项目。

2、开工前甲方负责向乙方提供经装饰工程项目单位简章确认后的施工图纸、工程报价 及施工工艺说明,并向乙方进行交底,须双方签字认可。

3、甲方负责按照本协议中规定的付款方式及时给乙方拨付工程款项。

四、乙方权利:

1、乙方有权要求甲方与施工队进行沟通,确保工程的顺利进行。

2、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按照协议及时拨付工程款,确保工程的顺利进行。

五、乙方责任:

1、乙方所派出人员须遵守合理的规章制度。

2、乙方所派出人员应能胜任施工中各个环节的工作任务。

3、乙方所对派出人员进行甲方企业文化的学习与教育。

4、乙方应遵守甲方现场施工管理中提出的各项合理要求。

六、工程变更:

在施工期间对合同约定的工程内容如需变更,双方应当协商一致。由同双方共同签订书面变更协议,同时调整相关工程费及工期。工程变更协议, 作为竣工结算和顺延工期的根据。

七、工期延误:

6.1对以下原因造成竣工的日期延误,经甲方确认,工期应当顺延:

(1)工程量变化或设计变更;(2) 根据现场实际施工情况或经业主单位 或甲方同意工期顺延及其它情况的;(3)不可抗力;

6.2对以下原因造成竣工的日期延误,工期应当顺延:

(1)甲方未按合同约定完成其应当负责的工作而影响工期的;

(2)甲方未按合同约定支付工程款影响正常施工的;

(3)甲方责任造成工期延误的其他情况。

6.3因乙方责任不能按期完工的,工期不顺延;因乙方原因造成工程质量 存在问题的返工费用由乙方承担,工期不顺延。

八、质量标准

工程施工质量按甲方与业主签署的相关协议及甲乙双方施工前认可的 相关标准执行。

九、工程验收

在施工过程中分下列阶段对工程质量进行联合验收:(1)材料验收;(2)隐蔽工程验收;(3)竣工验收。

十、工程支付款:

(1)合同签定后,发包人按约定直接向承包人支付工程款的40%预付款, 即 元;泥工完工后,发包人按约定直接向承包人支付工程款的40% 进度款,即 元;逢单项工程完工验收后, 发包人按约定直接向承 包人支付増加项目后的追加款,油漆工程完工后发包人按约定直接向承包人 支付工程款15%余额款,即 元。全部工程完工后三天内支付余款 5%,即 元

(2)签定合同后首付工程款的20%,即 元;以后按每期工程完工验收单签名后三天内付款,按第10.1条分多次(5%-20%)付款,水电改造定位完 工验收后付第二次款20%,即 元;泥工完工后付第三次款20%,即 元;木工程完工后付第四次款20%,即 元;油漆工程完工后 付第五次款15%,即 元,全部完工后三天付余款5%。变更追加款随验 收签名时同期付清,即每次支付5-20%工程款+变更项目差额。

(3)其他支付方式:11.2 工程验收合格后,承包人应向发包人提出工程 结算,并将有关资料送交发包人。发包人接到资料后三日内如未有异议,即 视为同意,双方应填写工程验收单(家庭居室装饰装修工程验收单)并签字,

发包人应在签字后三天内向承包人结清每期工程进度款。11.3 工程款全部 结清后,承包人应向发包人开具正式统一发票(税金另计)。

十一、违约责任:

1、合同双方当事人中的任何一方因未履行合同约定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 及有关政策规定,受到罚款或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均由责任方承担责任, 并赔偿给对方造成的经济损失。

2、未办理验收手续,发包人提前使用或擅自动用工程成品而造成损失的, 由发包人负责。

3、因一方原因,造成合同无法继续履行时,该方应及时通知另一方,办理 合同终止手续,并由责任方赔偿对方相应的经济损失。

4、发包人未按期支付每次工程进度款的(验收签字三日内),每延误一天向 对方支付违约金发包价2元,十五天后乙方可中止合约. 12.5 由于承 包人原因致使工期延误,每延误一天向对方支付违约金发包价2元。

十二、附则:

1、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合同履行完毕后终止。

2、本合同签订后工程不得转包。

3、本合同一式 份,双方各执 份。

4、合同附件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附件一:装饰施工内容报价单;

附件二:甲方提供材料、设备表;

附件三:甲方委托乙方购卖材料报价单;

附件四:工程项目变更单;

附件五:工程质量验收单;

附件六:工程结算单;

附件七:工程保修单;

甲方:(签字盖章)乙方:(签字盖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长期合作协议合同范文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本着自愿、平等、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友好协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签定本协议,由双方共同遵守。

第一条 协议范围内,双方的关系确定为合作关系。为拓展市场更好地、更规范地服务消费者,根据公司的规划,甲方根据乙方的申请和对乙方的经营能力的审核,同意乙方加入 公司的销售网络。同意乙方在 省(市、自治区) 市(地区) 县(区) 地点(商场建筑物)(代理、经销、专卖、批发、零售)专属性经营( )品牌 系列产品。

第二条 订立本协议的目的在于确保甲、乙双方忠实地履行本协议规定的双方的职责和权利。乙方作为单独的企业法人或经营者进行经济活动。因此,他必须遵守对所有企业法人或经营者共同的法律要求,特别是有关资格的规则以及社会的、财务的商业要求。作为一个企业法人或经营者,乙方应就其活动自负一切风险和从合法经营中获利。乙方不是甲方的代理人,也不是甲方的雇员和合伙人。乙方不是作为甲方委托代表,乙方无权以甲方的名义签定协议,使甲方在任何方面对第三人承担责任,或由甲方负担费用,承担任何义务。订立本协议并未授予乙方任何约束甲方或甲方有关企业之权利,甲方对本协议任何条款有最终的解释权。

第三条 有效期从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由签约日计。除非本协议提前终止,乙方可在协议有效期满前三个月向甲方提出延长协议合作的书面请求,经甲方同意,可以续签《 合作协议书》。

第四条 甲方为使乙方所辖区域更好运营,开发和提供适销产品,保证产品质量符合标准,合理定价,最大限度保证乙方的供应。在本协议期间,甲方承诺,积极协助承担市场物流、组织功能乙方按甲方规划进行市场设计和拓展市场网络。甲方承诺在乙方要求下,可为乙方代办货物托运及相应事项,用乙方要求的方式运输到乙方所指定的地点,其运输、保险等费用均由受益人乙方支付。甲方为乙方提供适当的培训和辅导。作为市场开发和业务拓展必备条件,以保证整个系统持续统一。甲方负责组织品牌宣传,并协同承担市场物流、组织功能的乙方开展区域性的促销活动,最大限度地支持乙方的经营。甲方在作出的广告及推广活动之前,须先将有关活动资料通知乙方,以使乙方能于活动前作出适当准备及加以响应。甲方的品牌和产品及相关的灯箱广告、POP广告、店铺内外之装潢设计及陈设,由甲方定出VIS形象设计,并为乙方提供相应辅导。

第五条 乙方保护甲方的商标等知识产权,规范地使用甲方商标标识。乙方有义务协助甲方打假、市场监管。举报、举证假冒伪劣产品、窜货以及其它不正当竞争行为。协同甲方与当地相关的执法部门进行协调、沟通。乙方只能在甲方授权的区域内开展业务,不得在其它区域销售商品,如未有其它分销商经营的区域,乙方如愿发展业务,必须向甲方申请。

乙方只能在甲方所指定的进货渠道进货,不得到其它地方进货。通过市场的细分、有序的管理、合理地分配,有效支持网点商品供应,不得经营其它品牌产品和销售假冒产品。协议有效期内,乙方所属区域内网点的零售价格,在甲方建议价格范围内保持统一,不得随意大幅度调价。乙方有义务为甲方收集所需要的市场信息,或根据甲方的要求进行市场调查,并在规定期限内汇总上报甲方。妥善保存乙方的经营业务记录,以备甲方的核查。

第六条 乙方有使用甲方授权范围内的商标、商标标识、VIS形象设计及甲方提供的适当范围的经营技术和商业秘密的权利。乙方具有从甲方指定进货渠道进货并在协议规定的范围内进行销售的权利。具有因甲方提供的产品本身质量问题可无条件退换的权利,但属乙方经营问题则由乙方自理。获得甲方所提供的培训和指导的权利。独立处理协议约定以外事项的权利。在协议约定的范围内行使甲方所赋予的权利。承担市场物流、组织功能的乙方有权推荐、考核所辖范围内分销商或零售商。但推荐的分销商、零售商必须向甲方申请,签定协议、由甲方颁发证书后方可运营。

第七条 在乙方违背本协议即违法经营、制假、售假、恶意窜货、侵犯甲方知识产权等严重侵害甲方合法权益等行为时,本协议视作立即终止。甲方有权采取对乙方的下列措施:

1.责令乙方自行承担费用拆除所有的灯箱及一切有关的装饰用具、店面装修、宣传品等。乙方自行承担软件和硬件设备投资的一切损失

2.向有关执法机关提出执法请求,封存乙方所有的带有甲方商标标识的商品。

3.依法提请司法和执法机关追索乙方的赔偿责任和法律责任。与此同时乙方必须

(1)结清与甲方(甲方指定的供货商)的财务往来关系。

(2)不得再进行销售甲方的商品。

(3)必须承担客户后续服务成本,包括退货、维修、索赔等。

第八条 甲方的商标,属甲方所有的知识产权,受国家法律保护。所有相关产品的标识,均属甲方所有。未经甲方事先书面专项授权,乙方不得使用甲方的名称、商标、公司司标等涉及公司知识产权内容、标识进行工商注册、招商、广告等;不得使用甲方提供的标识用于本协议以外的任何交易。乙方承诺不得擅自印刷有关商标、标识及促销广告发布;不得超越本协议所规定的权利范围,擅自制作总经销、总代理、代表处的证书、文件、名片、搁牌、铜牌等进行营业和运作;不得擅自改变统一的形象进行招牌、灯箱和有关标识物的制作和装潢。若乙方违反规定,甲方有权单方面终止协议,乙方除应按规定承担违约责任外,还应赔偿甲方遭受的一切损失。

第九条 如双方因不可抗力,或非双方所能控制或所能预见事件的发生,包括自然灾害、战争、政府行为、社会骚乱等情况而不能履行其业务,本协议的履行可以终止。如果发生不可抗力事件,援引不可抗力的当事人必须在15天内或通讯障碍消除之日起 天内以书面的方式,必要时以传真或电传的方式,立即通知另一方当事人该事件的发生。如果他在上述期限内未能这样做,他将不能继续从本条协议中获益。

本协议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的管辖。

第十条 如果产生有关本协议的存在、效力、履行、解释、终止的争议,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果争议发生之日起三个月内通过协商不能解决的,或者任何一方拒绝协商的,则任何一方均可诉请本协议签定地人民法院裁决。

第十一条 协议签署地为南京市。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双方各备案一份,复印件无效。乙方兹承认签署本协议,并已阅读及明白本协议所列条款所包含的规定,并同意受其约束。

如果某个条文认为是不适用或无效的,可以在本协议的附加协议中予以更改和修正,该条文不适用或无效不应影响整个协议的效力。同时签署的本协议的附加协议中的更改和修正,与本协议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公章:

委托人:

签定日期:

乙方:

公章:

委托人:

签定日期:

长期合作协议合同

甲方:

乙方:

签订时间: 年 月 日

因工需要, 甲方向乙方采购材料。为保障双方的权益,明确其责任与义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经双方友好、平等协商,达成条款如下,以兹共同遵守:

1. 协议主内容

2. 质量要求及技术标准:按国家行业标准组织生产,严格按照现场业主确认的样品和颜色送货。

3. 确认方法:按现场确认数量。货到甲乙双方约定的地点卸货,清点验收,数目以甲方签收回单为准(甲方的签收必须有现场主管或收货员的签字。)

4.所有权:标的物所有权自送到工地起转移,但甲方未履行支付货款义务的,标的物属于乙方所有。

5.交(提)货方式、地点和时间:乙方送货到 ,供货期由甲方提前通知乙方。

6.运输方式及费用承担:由乙方送货到 并承担运输费用,如果卸货产生吊卸机械费应由甲方承担。 甲方联系人: 乙方联系人:

7.结算方式:货到现场之日起十五日内结清所有货款。

8.本协议解除的条件:如一个月中无任何材料供应则在次月中协议解除,并结清所有余货款。

9.违约责任:乙方如不能按时,或以次充好,所造成的损失将全部由乙方承担;甲方若不能按时付款,每逾期一日应付给乙方货款总额的0.1%作为滞纳金,若逾期超过十五日仍未付清所有货款则甲方应支付给乙方资金占用总额的10%作为违约金,并一次性付清所有货款。

10.协议争议的解决方式: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或调解不成的,可依法向松江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11.其它约定事项:

1)所有的追加协议以及甲方现场管理人员与乙方签订的涉及到费用的增减的确认单、承诺书、协议书、白条等无公司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委托或亲自签字确认,一律视为无效!

2)货到现场,因乙方原田造成甲方或第三方人身安全及经济损失的,乙方负担一切责任。

12.本协议原件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壹份。双方签字,公司盖合同章即行生效。

5.服装厂长期合作协议 篇五

&公司

关于有机食品采购与供应的 长期战略合作协议书

长期战略合作协议书

甲方:上海浙商贸易发展有限公司

乙方:公司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就甲方长期采购乙方有机产品、乙方向甲方提供全面、优质有机产品的战略合作关系达成如下长期战略合作协议书(以下简称“协议书”),以资共同信守:

一、战略合作目标

1、甲乙双方通过有机产品的采购、定制,乙方根据甲方要求,及时向甲方推荐、定制、并提供最新、全面的有机产品。最终通过长期合作,双方形成稳定、高效的有机产品供求战略合作关系。

2、甲乙双方通过强强联手、信息分享、优势互补等方式推动双方的共同发展。

二、合作的基本途径

1、乙方不时向甲方提供最新的有机产品报价单,由甲方自行选择采购内容。乙方向甲方供应的有机产品时,应向甲方出示完整、齐全的有机产品认证文件,并提供该等认证文件的复印件供甲方备份。乙方向甲方供应的有机产品,必须符合标准及其他现行有机产品规范的要求。

2、针对每次采购,甲乙双方均需另行签订独立的产品采购协议书(以下简称“订单”)。甲方对于各次采购的运输、包装事宜有合理特殊需求的,可在每次签署订单时向乙方提出,乙方应予满足。

3、针对每次采购,甲方应在合同签订时将交货地址告知乙方,并写入订单中,乙方则根据甲方的交货地址送货上门;交货地址变更的,甲方应及时通知乙方。

4、甲方应根据订单的约定按时向乙方支付采购费用,乙方银行账号信息如下: 户名:

开户行:

账号:

三、产品规格信息及价格优惠

1、乙方应及时通过邮寄、递送或邮件方式向甲方提供有机产品的报价单及更新信息,以供甲方参考。

2、乙方向甲方提供的有机产品种类、规格及价格发生变化的,应及时通过书面方式通

知甲方,以便甲方更新产品采购内容。

3、前款书面通知调整后的价格高于生效订单签订时价格的,仍按订单生效时的原价格

执行;书面通知调整后的价格低于生效订单签订时价格的,生效订单中未履行部分

按调整后的价格执行。

4、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一致同意乙方向甲方有机产品的价格为最惠价格,不会高于

任何第三方在向乙方采购同类商品的最终实际价格。

四、包装与配送

1、乙方应以能够保证产品安全配送的方式对产品进行包装,产品的包装应足以保证产

品在运输、搬运及销售过程中保存完好。

2、乙方应根据甲方事先要求交货地址进行送货,但双方因实际履行需要达成新约定的除外。

五、日常联系

双方业务联系人及信息:

甲方:上海浙商贸易发展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上海市杨浦区宁国路503号四季广场C5二楼

联系人:何耀宗

电话:021-60409399

传真:021-60409393

邮箱:2605334898@qq.com

乙方:

联系地址:

联系人:

电话:

传真:

邮箱:

六、不可抗力

由于自然灾害、战争、罢工、政府禁令、法律、法规和规范性要求的变化以及其他不能预见并且对其发生和后果不能防止或避免的因素(“不可抗力”),致使影响本协议书有关条款的履行,双方同意免除对方的责任并按照不可抗力对影响履行本协议书的程度,协商决定是否解除本协议书、免除履行本协议书的部分义务、或者延期履行本协议书。

七、保密

1、在双方合作过程中,任何一方(包括其员工)应对相关资料和文件遵守保密义务,未经对方书面许可,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披露或者泄露。包括但不限于知识产权、专

有技术、客户、供应商资料、折扣率以及禁止外传的内部文件等。

2、在本协议书终止后,双方均应在对方要求时将含有保密信息的全部文件、资料或软

件返还、销毁或作其它相应处理,并停止使用该类信息。

八、有效期限

本协议书的有效期自年月日至年月日,具体订单的执行日期及付款期限以双方书面确认的生效订单为准。

九、法律适用及争议解决

1、本协议书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2、有关本协议书的争议、纠纷应通过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如果通过友好协商不能得到

解决的,双方均可将争议提交至甲方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

十、一般条款

1、双方同意本协议书是本次战略合作的框架性协议,实际采购与供应应以双方共同签

署的生效订单为准。

2、双方应根据本协议及生效订单之约定履行己方义务,如有违约,应向另一方承担相

应的违约责任。

3、本协议未尽事宜,由双方另行协商确定,双方共同签署的补充协议及生效订单与本

协议具有同等效力。

4、本协议书自双方共同签署之日起生效。本协议书一式两份,双方各持一份。

[以下无正文]

甲方:上海浙商贸易发展有限公司乙方:

公章: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何耀宗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

6.服装店合作协议 篇六

合伙人: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

甲乙合伙人本着公平、平等、互利的原则投资举办经营店铺,就有关服装类合作事宜协商达成一致,特订立本合伙协议如下:________________

第1条、甲乙双方合伙经营女装批发店,店名为8.8时尚女装。总投资为人民币_________________元整,甲出资________________元,乙出资_____________元,甲方占投资总额的__________%,乙方占投资总额的_______________%。按照各自的投资比例享有权利和承担责任(包括利润分成和亏损金额的承担)。(包括但不限于:________________房租、装修费、货款、雇员费用等),详细投资明细及所购固定及非固定资产明细见协议附件。如该投资金额不够,可追加投资。

第二条、合伙双方共同经营、共同劳动,共担风险,共负盈亏。

1、经营核算:________________由双方协商选聘财务人员按月进行经营核算,公开账目并出具财务核算报表,双方签字认可并留存。

2、企业盈余:________________按照各自的投资比例对每个月经营所获得的纯利润结算后,再投入作流动资金。待年底总结算后进行分红。

3、纯利润:________________每月盈利(总业绩)扣除所有应支出后,再扣除行政管理费,作为是为当月纯利润。

4、成本承担:________________在经营过程中所发生的一切相关费用,双方各按股份所占比例承担(如:________________包含但不限于雇员费用、水、电费、暖气费、营业税等)。

5、企业债务:________________按照各自投资比例负担。如投资额不抵亏损金额,其他投资人拥有追回其应承担金额的权利。任何一方对外偿还债务后,另一方应当按比例在十日内向对方清偿自己负担的部分。

7.服装厂长期合作协议 篇七

校企合作是高校谋求自身发展、实现与市场接轨、大力提高育人质量、有针对性地为企业培养一线实用型技术人才的重要举措, 其初衷是让学生在校所学与企业实践有机结合, 让学校和企业的设备、技术实现优势互补、资源共享, 以切实提高育人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提高技能型人才的培养质量。校企合作是高校和企业开展充分合作、互利共赢的一个有效途径。加强校企合作, 就是要充分利用学校和企业两种不同的文化资源和教育资源, 使其在人才培养方面发挥各自的优势。对于学校服装专业而言, 通过校企合作, 可以使学生第一时间监测到市场的需求和服装行业的发展方向, 还可以充分利用企业的先进技术、设备、管理、人才等优质资源, 为服装专业的实践教学—毕业实习和毕业设计、顶岗实践等环节提供有力的支撑和服务, 进一步缩短学生与市场之间的距离, 使学生毕业后能够更快的适应企业的工作需求。而对于服装企业而言, 通过校企合作, 可以充分利用学校的学术研究资源, 为企业的技术合作提供开放的窗口, 还可以结合学校优质的教育教学资源, 建立新型的服装人才培养体系, 为服装企业提供更多的优秀人才, 解决服装行业技术型人才短缺问题。

二、我院服装专业校企合作的现状及存在的问题

近年来, 我院服装专业对校企合作教学也进行了一些探索和实践, 如:与企业合作订单培养人才、校内外实训基地建设、聘请企业经验丰富的师傅来校授课、与企业共同建立教师流动工作站等方面取得了一定的成绩和经验, 但校企合作的形式尚处在浅层或中层次阶段, 在合作的过程中还存在一些有待解决的问题。具体归纳起来有如下几点:

(一) 校企合作的深度不够, 形式单一, 有些方面只停留在表面

我国高职校企合作的层次普遍偏低, 深度不够, 基本上都停留在表面。我院的服装专业在校企合作的过程中, 有的方面做的比较好, 比如:我院的服装表演与营销专业与常熟柒牌集团签订了“校企合作共同培养”协议, 双方共同制定专业人才培养计划, 签订用人订单, 利用双方的的教育资源在师资、技术、办学条件等方面进行合作共同培养人才, 学生毕业后可直接进入柒牌就业。通过该模式培养的学生, 企业的岗位针对性和适应能力强, 能够快速适应工作岗位的要求。但对于服装的其他专业的校企合作也是只停留在表面, 虽然都进行了教学改革, 也和企业共同制定了人才培养的方案, 但是在方案的具体实施过程中, 没有真正的做到深入, 教学内容没有真正参与实际生产, 学生接触到的也都是一些简单的服装生产环节, 没有真正的融入到实际的岗位当中, 校企合作的深度还有待进一步加强。而大多数服装企业与我校的合作亦都停留在项目支持、学生校外实习基地的提供、员工的培训等方面, 离真正意义上的校企合作目标还有一定的差距。

(二) 学校和企业的合作观念不同, 合作的热情不高

企业和学校分属两个不同的系统。学校的运作机制和企业的运作机制, 校园文化和企业的文化存在一定的差异, 还没有达到真正意义上的融合。提到教育, 培养人才, 人们总是认为那是学校的事, 却很少会提到企业也应在教育方面担负一定的责任。目前, 大多服装企业看重的是短期的即得的经济效益, 只注重选拔符合企业当前需求的人才, 不愿意投资出力培养专业人才, 把对学生的培养教育视为负担, 对参与校企合作的积极性主动性不高。而对于学校来说, 育人是主要目的, 合作的驱动力不足, 没有相应的激励机制, 使得教师参与校企合作的热情不高。

(三) 专业教师队伍自身的实践能力和科研水平还不够, 这给校企合作方面带来了一定的难度

我院服装专业教师队伍是一支相对年轻化的队伍, 大部分是研究生, 师资队伍具有良好的理论知识, 但在实践能力方面还有些欠缺, 自身的科研水平和能力方面还有限, 这给进一步加深校企合作也带来了一定的影响。

三、对策分析

(一) 通过多种途径, 加强与服装企业深层次的合作

通过多种途径, 加强我院服装专业与企业的沟通和交流, 定期举办一些学校和企业的交流活动, 不断在深度和广度上加强合作, 合作的内容可以不断的延伸, 具体包括:服装的新品的开发, 制版、样衣制作、生产流水线设计、工序设计等等。双方本着互利互惠的原则, 企业为学校提供实践的设备、场地, 而学校则为企业提供技术支持, 并优先考虑人才的供给。在深层次的合作下, 学校作为人才培养的机制要时时关注服装市场的走向和企业发展的动态, 及时的修订自己的人才培养计划和具体课程的设置。同时, 服装企业也会因为吸收更多的新生力量而不断的发展壮大。

(二) 制定切实可行的校企合作机制, 充分调动企业合作的热情

我院服装专业校企合作之所以没有得到更深层次的深入, 根本原因在于服装企业在参与校企合作中的权益缺乏保障。因此要想让企业真正、稳定、持续的参与到我院服装专业的校企合作中来, 就必须建立一种切实可行的校企合作机制, 使得校企合作在实现学校教育目的的同时, 也能保证企业利益的实现, 达到双方合作的共赢, 才能充分调动企业参与校企合作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三) 加强“双师型”师资队伍建设, 不断提高教师的科研能力

1) 对于专业教师特别是中青年教师, 学校和系部要有计划的分期分批的安排他们到服装企业进行专业实践和顶岗实训, 让他们参与到企业目前的经营管理、技术研发、产品生产环节中去, 通过专业实践锻炼, 使他们及时了解所从事的专业目前的生产、技术、工艺、设备等的现状和发展趋势, 并能在教学中及时的给学生进行新工艺、新技术、新方法的补充。通过专业实践, 培养一批高水平的专业教师队伍。2) 完善兼职教师队伍, 是建立“双师型”教师队伍的必要手段。聘请服装企业有丰富经验和工作能力的人员来校授课, 并鼓励他们参与到我们专业的建设和教学研究中来, 提高“双师型”教师队伍的综合能力。

总之, 服装专业选择走校企合作之路是实现高等职业教育良好发展的具体体现和必然选择, 它使得学校能够准确的把握市场需求的脉搏, 实现了教学内容和社会需求的零距离对接, 真正提高了服装专业人才培养的针对性和适应性, 提高了人才培养的质量, 同时也为服装企业减少了培训环节和降低了用工成本, 并促进企业更好更快地发展。相信在学院和服装专业全体教师的共同努力下, 我院的服装专业校企合作会越办越好。

摘要:随着现代纺织服装行业的快速发展, 服装企业对于各种人才的需求也越来越广泛, 对于人才自身的素质和能力的要求也越来越高。所以, 高职院校服装专业要独立完成符合服装企业要求的人才的培养是不可行的。因此通过校企合作, 是解决培养高技能应用型人才的有效途径之一。本文分析了我院服装专业校企合作的现状及在校企合作中过程中存在的突出问题, 提出解决问题的相应对策。

关键词:服装专业,校企合作,对策

参考文献

[1]崔鸿钧.高职校企合作的现状分析及对策[J].纺织教育, 2009.

[2]徐仂.关于服装专业校企合作的人才培养模式—以江西师范大学科技学院服装专业为例[J].职教论坛, 2011.

8.合作经营协议书(服装店项目) 篇八

甲 方: 乙 方

甲、乙双方经充分协商,在平等、互利的基础上,本着利益共享、风险共担的原则,双方一致同意合作经营郑州市黄河路建文商城4楼时尚服装店及网店。为顺利的开展合伙事务,特制订本协议书。

一、合伙项目

1、黄河路商城4楼“时尚服装店”(简称实体店)。

2、甲、乙双方自愿合伙开展淘宝、微信网上销售店(号)(简称网店)。

二、合伙内容

服装店主要经营销售女性的服饰、彩妆等。网店在服装店顺利开展后再筹备进行。

三、合作与分工

1、实体店合作:甲、乙双方按约定股份比例出资,共同经营;服装店经营所需店面以双方的名字共同租用,服装店营业执照负责人由甲方担任。

2、网店的合作:甲方出资收购信誉好的淘宝店及提供已有顾客群的微信号共同经营网店(淘宝店与微信号所有权归甲方,乙方对此无异议)。网店合作模式与服装店一致(按比例出资,共同经营、利润共享)。甲乙双方另行签订网店股份比例及利润分配协议。收购淘宝店所

需费用计入网店经营支出。

3、甲方负责服装店、网店的营销策划、服装选款及网店的销售;乙方负责实体服装店的日常销售管理;进货及财务共同负责。

四、投资及利损分配比例

服装店投资暂定30万元,用于服装店租金、装饰、进货,如有剩余作为流动资金。经营中如需要增加资金,甲乙双方可商量同意后按股份出资。

1、合伙人出资额、所占股份比例;

甲方出资: 万元,占股份比例: % 乙方出资: 万元,占股份比例: %

2、如某一方资金不能及时到位,按实际出资占30万元的比例计算股权比例并享有利润,剩余利润为另一方所有,亏损则按本协议约定的股权比例分担风险,剩余亏损部分由另一方承担。

3、合伙店铺正式营运后于每季度结束后计算出利润额(全部营业收入先预留开展业务所须的周转资金),营业获得的利润先用于各合伙人回收出资成本,甲、乙双方的利益分配比例、亏损风险承担比例按照各自所占股份的比例执行。

4、按乙方要求,乙方前期出资所占股份如果低于45%,甲方同意在适当时候转让部分股份给乙方,乙方最终所持有的该合伙店铺的股权比例不高于45%。乙方同意如果服装店(包含实体店和网店)亏损也按45%分担。

五、合伙期限、权利义务

1、合伙期限暂定2年。期满后双方同意可以自动顺延

2、双方协商一致可解除合伙关系。如果某一方想继续经营,需按市场价对该店铺计算转让费用,退出方按拥有的股权比例获得该转让费相应补偿;如对外转让或关店清算,清算的资金按股份分配。

3、如果合伙未满2年,某一方单方面提出解除合伙关系的,可立即解除合同,自解除合同之日起,提出方自愿放弃已投入的装修、设备、货款等投资款的回收及未分配利润的权利。

4、合伙人双方共同经营的服装店如出现破产、转让而本协议的合伙关系自动解除。

5、合伙期间,甲乙双方在营业额中每月可领取 元工资。

6、如果服装店解除合伙关系,网店同步结束合作关系,甲方兑现网店的股东权利与义务后,收回淘宝店及微信号。

六、合伙服装店、网店(简称企业)如出现下列情形之一,必须取得合伙人一致同意:

1、变更合伙店铺名称;

2、变更合伙店铺经营项目、经营范围、经营地点;

3、处置合伙店铺的不动产;

4、注消、出让合伙店铺;

5、转让或处分合伙店铺的知识产权(包括无形资产)或合伙的其他资产;

6、以合伙店铺名义贷款或为他人进行担保;

7、聘用、解聘合伙企业管理、销售人员;

8、转让合伙人自己的股份;

9、增加其他股东;

七、其他

1、本协议其他未尽事宜由合伙人共同协商决策,如有遗漏、修改之处由双方共同以书面形式增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同本协议不一致的,以补充协议为准。

2、在执行本协议中合伙人之间如出现争议,协商不成可提交协议书签订地(在哪)人民法院进行裁判。

3、本协议书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二份,合伙人签字后生效。

甲方: 乙方:

身份证号码: 身份证号码: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9.长期供货框架协议 篇九

供方:A(以下简称“甲方”)

需方:(以下简称“乙方”)宗旨

1.1 鉴于甲方具备向乙方提供锂离子电池隔膜的供货资格,乙方欲与甲方建立长期的购销合作关系,甲方亦同意向乙方提供符合本合同约定的货物。

1.2 甲乙双方本着诚实守信、互惠互利、共同发展的原则,就建立锂离子电池隔膜购销关系的有关事宜,经友好协商达成一致,签订此协议,供双方共同遵照执行。总则

2.1 完整合同:本合同为甲乙双方关于建立购销关系的基本合同,仅对双方商定的基本条款进行约定,为整个购销合同的主体部分。本合同签订之前,双方已经签订的相关合同、协议等与本合同相抵触的或未涉及到的条款均以本合同为准。

2.2 本合同的变更:本合同的变更必须按照本合同的签署程序签署书面补充协议。

2.3 本合同附件:在双方往来业务中,与履行本合同相关的协议、合同、传真、订单、图表、信函等均为本合同的有效附件,对双方具有约束力,但与本合同冲突部分除外。除非是按照以上2.2 条约定签署书面补充协议,即使本合同附件双方已经签字或盖章对本合同的修改部分也无效。2.4 订单:具体的合同以订单为准。甲方接受或被视为接受乙方订单之时具体合同成立。具体合同受本合同的约束。定义

3.1 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包括但不限于地震、台风、洪水等自然灾害,新法律的实施,政府颁布新政策、采取行政措施而导致合同不能履行的政府行为,罢工、战争等社会异常事件。

3.2 保密信息:一方向另一方直接或间接披露的任何其专有的技术成果和/或非技术信息或数据,这些信息在其本质上被认为是专有的和/或机密的,或在交付时以口头或书面告知或标示为机密信息的,包括但不限于技术秘密和经营秘密,其中技术秘密包括但不限于技术方案、工程设计、制造方法、配方、工艺流程、技术指标、数据库、研究开发记录、技术报告、测试报告、检测报告、实验数据、试验结果、图纸、样品、样机、模型、模具、操作手册、技术文档、相关的函电等。经营秘密包括但不限于双方洽谈的情况、签署的任何文件,包括合同、协议、备忘录、订单等文件中所包含的一切信息、客户名单、行销计划、采购资料、定价政策、财务资料、进货渠道、法律事务信息、人力资源信息等。业务关系

乙方确定甲方为其电池隔膜材料的指定供应商,除其客户指定使用其他品牌产品外,在同档次的隔膜产品中,乙方优先考虑甲方产品。甲方亦视乙方为长期合作伙伴,优先考虑乙方需求。需求预测

乙方依据其需求情况,按时向甲方提供后续阶段的需求计划,此需求预测提供最近一个季度(指合同生效当月起每三个自然月)需求计划量,并每月20日轮动更新一次,供甲方了解乙方后续需求之用。6 订单

6.1 甲方按照采购订单及本合同要求提供采购订单中的产品和服务。

6.2 乙方将根据其需求,提前五个工作日向甲方发出订单,并在订单上注明所需货物的品名、规格型号、数量、币种、价格、付款条件、交货期限和交货地点等,签字并加盖乙方公章后通过传真或电子邮件将扫描的订单发给甲方,订单为本协议的有效组成部分,受本协议条款的约束。6.3 订单发出后,甲方应在三个工作日(如该订单另有规定时效,则以订单规定时效为准)内向乙方确认接受订单。接受的形式为对订单内容不做任何修改,签字并加盖甲方公章后通过传真或电子邮件将扫描的订单发给乙方。如甲方不接受该订单,应在前述期间内提出异议;逾期则视为供方接受该订单。若供方对订单内容有异议,则经双方协商一致后由需方重新做出订单,原订单作废。6.4 采购订单传真件或扫描件具有法律效力,自双方签字盖章生效后,对方双方具有约束力,应遵照执行。价格

7.1 除非双方另有协议,订单中规定单价均为税前价格。订单中价格一旦确定,不得变更。7.2 双方可按季对货物价格进行定期磋商。当遇到原材料涨价、其他隔膜厂家涨价、乙方需求量减少至给予优惠价格的底线或以下等情况时,乙方应同意甲方提出的涨价要求,经双方确认后按新价格执行。7.3 7.4 7.5 付款

乙方收货后应按时足额向甲方支付货款。

付款方式:银行转账(或银行承兑汇票、支票)支付,除双方有明确约定或说明外,原则上乙方回款优先用于支付最先到期的货款。

7.6 付款期限:月结30天,具体方法为每月10号前结算上月货款,30号付清上月全部货款(遇节假日提前)。甲方于每月初向乙方发出上月货款的结算单(或对账单),乙方在收到甲方的结算单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必须对结算单进行核对,并将有关结果(须加盖公司印章)以邮件/传真或其他书面形式回复甲方,如乙方在上述期限对甲方的结算单无异议,则视为认可甲方的结算单。乙方应按照该结算单支付货款。

7.7 乙方以支票汇票方式支付的,其票据抬头必须注明:“A”或经公司书面指定的账户。在乙方的货款到账后三个工作日内甲方向乙方开具等额的正式发票并通过航空快递的方式邮寄给乙方,邮寄地址为本合同约定地址。

7.8 乙方若逾期付款,每日按照逾期款项金额的千分之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该违约金不以甲方同意延期付款为豁免,甲方可在乙方支付的往来货款中优先扣除。逾期超过5天时,甲方有权暂停未执行完毕的订单,超过30天,甲方有权解除本协议及未执行完毕订单,由此造成任何后果由乙方承担,同时甲方保留随时向乙方追究相关责任的权利。授信及返利奖励

8.1 甲方经过六个月的考察期决定是否给予乙方授信及额度,重点考察乙方的订货数及回款信用状况,兼顾考察乙方的资信状况。

8.2 授信及额度:乙方通过考察并确保月订单量不低于 万平方米的情况下,甲方同意给予乙方不高于价值人民币 万元的甲方产品的授信额度。

8.3 授信额度范围内的付款期限为:月结 天,即每月5号结算上月货款,结算后 55天内付清货款;超过授信额度要货时,现款提货。授信后乙方若延期付款超过三天,甲方有权取消乙方享受的授信资格,乙方须按授信前的付款期限付款并承担对应的逾期付款违约金。

8.4 如乙方无不良回款记录,确保每月订单量不低于 万平方米的情况下,甲方同意比照销售折扣的计算方式,给予乙方相当于每平米单价的百分之 的返利,该奖励每季度结算一次,在每季度第一个月的10号结算上个季度的返利奖励,并在当月从应付货款中扣除。乙方须在甲方结算扣除前,提供相应的合法票据于甲方,否则甲方有权据此拒付。双方均需按明折明扣入账。包装、仓储和运输 9.1 包装

9.1.1 甲方应当采用适当的、安全的包装。在订单未对包装做特别要求时,包装要求按照甲方

出厂包装标准为准。订单对包装有特别要求或更高要求的,还须遵照订单要求执行。

9.1.2 按照甲方标准包装时费用由甲方承担,对包装有特别要求或更高要求的,费用由甲、乙

双方协商确定。

9.2 仓储和运输

9.2.1 货物由甲方负责运输,送货至乙方指定的地点,所需运输费用有甲方承担。

9.2.2 货物在送货和装运时,必须按照订单中相关的运输条款规定进行。因乙方指定送货地址

错误,或中途变更送货路线导致运输费用增加部分由乙方承担。

9.2.3 货物按照相关订单中说明的交货条件进行发货和装运。货物的装运和交付应当附带产品

合格检测报告、客户回签单。

9.2.4 乙方应按甲方要求将相关资料进行及时传递,回签。交货

10.1 本合同的交货是指将甲方或甲方委托的物流公司将采购订单确定的产品交到乙方指定的交货地及人,办理交货手续,并同时交付有关产品的产品合格检测报告。交货地方地点若无特殊约定为乙方仓库,具体位置位于。10.2 甲方须满足采购订单中交货期的要求,按时交货。当乙方要求先于交货期交货时,乙方应提前两个工作日向甲方提出要求,甲方采取适当的措施,努力满足交货要求,若实在无法满足,在签返订单时,注明最早与最迟的交货时间和数量。

10.3 甲方如不能按照已经签返的采购订单的货期交货时,甲方应在三个工作日内通知乙方,经乙方同意,甲方优先组织调货。收货

11.1 甲方送货至乙方支付交货地点后,乙方应及时组织收货,因特殊原因不能及时收货的,应向甲方及甲方送货人员(或送货的物料公司)说明原因并最迟不超过6小时内安排收货。超时未收货的,甲方委托的物流公司的停运损失由乙方承担。

11.2 甲、乙双方确认以双方签字的《客户回签单》(该单由甲方统一印制)作为送收货凭证,该单据一式两份,一份交由送货物流公司带回转交甲方留存、一份乙方保留存底。

11.3 甲方按规定填写《客户回签单》后交乙方接受人员签收,乙方签收《客户回签单》人员须为乙方指定的专人,乙方指定收货人为 身份证号码为,该人在签收时须在《客户回签单》上加盖乙方公司采购印章或收货专用章,否则甲方有理由拒绝交货,由此发生的一切经济损失由乙方承担。若乙方指定收货人变更,须在变更当天的次日通知甲方,并指定新的收货人,出具加盖公章的收货授权委托书,否则甲方有权拒绝交货,并不承担迟延交货导致的责任;如乙方怠于通知的,甲方交由原收货人签收视为乙方签收。甲方按采购订单要求交货,乙方不得以任何借口拒收或延期收货,因乙方拒收或延期收货造成的甲方损失由乙方承担。11.4 乙方接受货物签收《客户回签单》后发生的损坏等由乙方负责(但甲方对由于其自损坏由甲方负责)。在产品交移乙方后,乙方享有产品的所有权。品质及验收

12.1 技术标准

乙方应通过书面形式将产品技术要求有效传给甲方,甲方经确认未提出异议的,则以乙方提供的产品技术要求作为交货产品的技术标准;甲方对乙方提供的产品技术要求有异议的,双方协商确定交货产品技术标准。甲方供货时每批随箱向乙方提供产品合格检测报告并注明检测方法。12.2 验收

12.2.1 合同规定的货物到达交货地点后,乙方应该与送货人员或甲方(如甲方有派人)进行现

场初步验收,清点数量,检查外观和表面毁损情况。如有数量问题或货物表面损坏情况,乙方应该立即与送货人员核对并做出记录,并于当天将有关现场验收结果以邮件/传真或其他书面方式传给甲方。甲方确认属实后视情况予以补货或接受退货换货。如乙方于接货当天没有就货物数量、表面损坏情况提出异议,视为货物数量和表损不存在异议。

12.2.2 乙方应在收货之日起四天内检验及验收。当货物验收不合格时,乙方应在自检验结果产

生日起三个工作日内将检验结果通知甲方。若甲方提供的产品在乙方接货后七个工作日内无异议,视为合格验收。质量异议

13.1 甲方产品的质量异议期为从乙方签收《客户回签单》之日起三十天,质量异议期内经双方确认为甲方质量问题的产品可以退换货;超过质量异议期的产品,不予退换货,甲方不承担任何退货、扣款及索赔责任。

13.2 质量异议期内,未经乙方任何加工或损坏的甲方不合格产品,属于甲方产品本身质量问题的,经甲方确认属实,可以接受退货或换货。经甲方同意后,如采用退货处理,乙方按照原产品采购价

格对相应退货产品扣款;如果采用换货处理,甲方在双方约定时间内用合格品按照1:1比例将不合格品换货处理,原采购合同不变。

13.3 质量异议期内,经乙方加工或试验过的甲方产品,属于以下情形之一的,甲方不接受针对该产品的任何退货和扣款:

13.3.1 产品本身使用性能正常的;

13.3.2 由于乙方加工过程中,乙方本身工艺、操作等原因或乙方试验导致产品外观变形、损伤、性能下降或失效等现象的;

13.3.3 产品在到达乙方后,由于乙方非正常使用或保管不当,导致产品性能或失效等现象的。(备

注:非正常使用:指产品使用或存储条件超出甲方样品规格书或行业标准要求,搬运、运输等违反国家相应法律要求等。)

13.4 乙方非从甲方直接采购的产品,出现任何质量问题,甲方均不承担任何责任。

13.5 产品使用:乙方必须严格依照产品使用说明书使用产品,如因乙方没有依照产品使用说明书使用产品或因乙方的不当使用导致产品出现质量问题的,由乙方自行承担,甲方不予承担,13.6 产品保存期:甲方产品按产品说明书上注明的贮存条件存放的最长期限为

天,自产品出厂之日计算。产品验收入库后乙方应尽快使用,超过保存期后使用的,出现任何质量问题甲方概不负责。质量保证条款

14.1 甲方提供的产品符合下列标准;

(1)《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2)国家行业强制性标准;

(3)甲方产品说明书上指示的标准及本合同的技术标准。14.2 甲方提供的产品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律、法规的要求。15 保密要求

15.1 甲方以及乙方,在履行本合同或个别合同时,得知对方或者对方的交易方的技术方面、营业方面以及其他的信息(包括各方的关联公司的信息。以下同)中,对方指明为秘密的,只能在履行本合同以及该个别合同为目的时使用,且不得向第三方提出或泄露。除非在事前得到对方的书面同意,否则本条不只在本合同以及该个别合同有效期间内有效,在终止后也同样有效。但是,如果符合以下各款之一的,不受此限制。

15.1.1 从对方接收到时,已经被周知或公用的; 15.1.2 从对方接收到时,已为自己拥有的;

15.1.3 从对方接收到后,非因自己的责任公开或者公用的; 15.1.4 从拥有正当权限的第三方处,不负保密义务、合法得到的 15.1.5 非根据对方秘密情报而独自开发的

15.2 尽管有第16.1款的规定,以履行本合同以及该个别合同为目的,在征得对方同意的情况下,甲方以及乙方可以将对方的秘密情报公开给各方的关联公司。此时,各方应要求该关联公司履行与本

条保密义务同等的义务。

15.3 任何一方从另一方得到的与本合同相关的保密信息,不得透露给任何人。乙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公布成交价格及数量。15.416 不可抗力

16.1 当一方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而不能履行合同时,应立即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有关详细情况,并尽合理的努力减少双方的损失。因其怠于采取相应措施致使损失扩大的,不得就扩大的损失主张免责。

16.2 受不可抗力影响的一方应在不可抗力结束后七日内,向另一方提交事故发生地的公证部门或政府机关对不可抗力发生时间、持续时间及影响力的证明文件,双方应积极协商有关协议继续履行或终止的有关事宜。超出规定时间未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将被视为未出现不可抗力。16.3 如不可抗力情形持续存在,致乙方认为继续履行合同已无意义,乙方有权终止本协议。17 责任与赔偿

17.1 保证责任:当甲方提供的产品达不到本合同保证条款的要求时,乙方可选择要求甲方更换、重做或退货。对于这类产品,甲方在收到乙方通知 个工作日内,向乙方派出售后服务人员进行解决。经验证后,符合条件的,在 个工作日内给予办理。若乙方在未告知甲方或不符合退换货标准的情况下擅自将产品退回,费用由乙方承担。

17.2 不合格品乙方负有保管责任,在甲方人员未办理前因丢失、坏损、减量、变质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在甲方人员办理后乙方才可将退货货款扣除,甲方对乙方擅自的扣款行为不予承认。17.3 处罚标准:甲方按照交货期交货,乙方须按照合同按期付款。若拖延付清货款按(8.5或9.3)条款处理。其他条款

18.1 本合同有效期:为两年,自

日至

日,在本协议有效期届满前的两个月内,一方未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本协议有效期届满之后协议效力终止的,本协议效力自动延长。

18.2 合同份数:本合同应以壹式贰份的形式签署,双方各执壹份,每份都被视为原件,具同等的法律效力。

18.3 合同终止后的有效条款:本合同中部分条款由于其性质在合同终止后自动延长,这些条款持续有效直至履行完,此规定还适用于双方的继任人和指定人。本合同以下条款在本合同终止后仍然有效:质量保证条款、违约责任条款、保密要求。

18.4 协议的可分性:如本协议的任何条款、规定、约定或者条件被有管辖权的法院认为是无效的、无用的或者不可实施的,其他的条款应当仍旧具有完全的效力而不受无效条款的影响。

18.5 协议的完整性:本协议和任何后续签订的文件如存在矛盾,应以后续签订文件为准。对本协议任何条款的放弃、变更和改正,只有在以书面形式做出并且由双方授权的代表人签字并盖章的情况下才有效。

18.6 送达:除非另有明确规定,本协议项下做出的任何通知、请求、要求或其他通讯应当以书面形式做出。供需双方均应当详细填写合同签章处信息,作为送达的依据,邮寄送达的,自交寄后五日视为送达,以邮寄凭证为准; 快递传送的,则为快递寄出之日后三天,以快递凭证为准;

传真送达的,自到达对方指定号码的传真机为送达,以发送传真的传真机记录之日为准; 电邮送达的,以邮件到达对方指定的邮箱为送达,以发送邮件的邮箱发送邮件成功为准。如合同开头处信息发生变更,变更方应当在变更后次日书面通知对方,否则对方按上述确认的地址送达的文书,无论是否收到,均视为已经正式送达,不利后果由变更方承担。19 纠纷解决

有关此合同的争议应通过双方的友好协商来解决。若通过友好协商不能得到解决,交由深圳仲裁委员会按照其当时的仲裁规则进行仲裁。20 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双方授权代表或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合同章或公章后生效,以后双方基于本合同签订的采购订单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并受本合同约束。(以下为双方签章)

单位名称:A(盖章)地址:

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人: 联系电话:传真: 邮编:

单位名称:(盖章)地址:

法定代表人: 授权代表人: 联系电话: 传真: 邮编:

10.长期定向采购协议_ 篇十

签订时间:2011年月日

签订地点:

甲方(买方):浙江金固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富阳市公园西路1181号

电话:传真:

乙方(卖方): 上海宝津贸易有限公司

地址:上海市宝山区友谊路1588弄3号楼807室电话: 021-51683692传真:021-51683647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规的规定,本着长期友好、诚信互惠的原则,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就甲方长期向乙方采购钢材原料事宜,签订本协议,双方共同遵守。

总则:甲方视乙方为其长期稳定的材料供应商之一,乙方视甲方为其长期稳定的材料购买方之一,在其他条件平等的前提下,彼此给予对方优先权。

一、货物名称、材质、规格、包装及产地:以甲方采购合同所列为准。

二、数量、价格、运输方式:由甲乙双方共同确认。

三、协议期限:签订之日起至20年月日。

四、交货期:如运输方式为甲方自提,则乙方在收到甲方签字盖章的合同以及全部货款后的一个工作日内办妥货物放行手续;若运输方式为乙方负责送货的,则乙方在收到甲方签字盖章的合同以及全部货款后的二个工作日内负责将货物送抵甲方自有仓库,货物出库费及运输相关费用由甲方承担。(具体付款方式可协商)

五、允许溢短装: 乙方已提供钢卷号及标签重量的,溢短装为+/-0.3%

以内(标签重量与实际磅重之差)。

六、验收及异议:乙方应对其销售的货物数量、质量负责。保证货物

按甲方要求严格执行,并附上质量保证书,以便甲方参照验收。存在异议的货物,甲方确实无法消化的,乙方应积极配合甲方尽快解决异议。

七、异议处理:验收不合格的货物,甲方应在验收报告中告知乙方具 1

体的数量、质量瑕疵情况,及相应处理方案,乙方根据甲方的书

面异议报告在二个工作日内给出处理意见,双方确认后遵照执行。

乙方预留2万元人民币作为给甲方提供的质量保证金。如产生质

量异议时,经双方协商过后,在乙方同意的情况下甲方有权从2

万元质量保证金中扣除所造成的损失费用,余下质量保证金由甲

方在协议到期时返还给乙方。

八、付款及结算:乙方必须严格遵守以上条款,当月乙方所供货发票

应当在月底25日前开具给甲方。

九、违约责任:如甲方无故未按合同规定的付款期限付款,乙方有权

保留追索损失的权利。

十、不可抗力:乙方因不可抗力不能如期交货或不能交货时,乙方不

负责任;但须在事故发生后尽快通知甲方并提供有关机构出具的证明。

十一、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凡因本合同或与本合同有关事项发生的一

切争执,由双方协商解决。如不能协商解决,可通过杭州仲裁委

员会仲裁解决。仲裁的结果是终局性的,仲裁费用由败诉方承担。

十二、本协议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传真

件有效)。

甲方:浙江金固股份有限公司

章:签字:

乙方: 上海宝津贸易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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