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诉讼法期中考试试题

2025-02-06

民事诉讼法期中考试试题(7篇)

1.民事诉讼法期中考试试题 篇一

1试述对人民调解协议的司法确认制度人民调解,是指人民调解委员会通过说服、疏导等方法,促使当事人在平等协商基础上自愿达成调解协议,解决民间纠纷的活动。人民调解协议的司法确认制度:经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达成的调解协议,具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履行;人民调解委员会应当对调解协议的履行情况进行监督,督促当事人履行约定的义务;经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达成调解协议后,当事人之间就调解协议的履行或者调解协议的内容发生争议的,一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经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达成调解协议后,双方当事人认为有必要的,可以自调解协议生效之日起三十日内共同向人民法院申请司法确认,人民法院应当及时对调解协议进行审查,依法确认调解协议的效力。

2民事诉讼有哪些主要的程序?民事诉讼是指法院在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的参加下。以审理、判决、调解、执行等方式解决民事纠纷的活动以及由这些活动产生的各种诉讼关系的总和。主要的程序有:1诉讼程序:第一审程序(普通程序、简易程序);第二审程序;多数国家还设有第三审程序;审判监督程序。2特别程序;特别程序是指我国人民法院审理选民名单案件、宣告失踪人死亡案件、认定公民无行为能力案件和认定财产无主案件时所适用的程序。3督促程序:督促程序是债权人请求人民法院以一定的法律文书(也叫支付令)。督促债务人履行一定给付义务,要求债务人给付一定数量的金钱或者有价证券的义务的特别程序。主要范围仅限于给付金钱或有价证券的债务案件4公示催告程序:公示催告程序是法院根据当事人的申请,以公告的方法,告知并催促利害关系人在指定期限内,向人民法院申报权利,如不申报权利,依法作出宣告票据或其他事项无效的程序。5执行程序:是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以及刑事判决、裁定中的财产部分,由第一审人民法院或者与第一审人民法院同级的被执行的财产所在地人民法院执行。3诉可以分为哪几种?诉,是指当事人因民事权利义务关系发生争议,向法院提出的就特定的权利主张进行裁判的行为。依据原告请求法院保护民事权利的方式的不同,可把诉分为给付之诉,确认之诉和形成之诉三种类型。给付之诉:指原告向被告主张特定的给付请求权,要求法院判令被告作出给付的诉。确认之诉:指原告请求法院确认其与被告之间的法律关系存在或不存在的诉讼。确认之诉以法律关系和权利为确认的对象,单纯的事实,如标的物有无瑕疵,被告是否存在过失不得作为确认的对象。确认之诉具有预防权利受侵害的功能,它的客体,既可以是财产关系,也可以是人身权关系。形成之诉:指原告请求法院通过判决使法律关系发生变更或消灭的诉讼。形成之诉与实体法上的形成权存在一定的联系。形成权是指权利人依其单方面的意思表示,使民事法律关系变更或消灭的权利。

4什么是诉讼法说?一分肢说与二分肢说有何不同?诉讼法说相对于旧实体法说,又叫做新诉讼标的理论。该说将诉讼标的概念同民事实体法上的权利加以分离,纯粹从诉讼法的立场出发,利用原告在诉状中提出的诉的声明及事实理由,来构筑诉讼的概念与内容,将旧实体法中实体权利和法律关系的主张,作为当事人的攻击合防御的方法,或者法院作出裁判时的法律观点。诉讼法说的发展经历了一分肢说和二分肢说前后两个阶段。二者的区别如下:

1、一分肢说: 该说认为,诉讼标的的识别不必借助事实关系,而应单独依据诉的声明来决定。

2、二分肢说:该说将诉的声明与事实关系作为同等重要,具有同等价值的构成要素来定义和识别诉讼标的。任何一个分肢发生变动,就意味着诉讼标的变更。

5团体诉讼有何特点?适用哪些范围?

1、德国的团体诉讼制度是指有诉讼权利能力的公益团体及合格组织,依照法律的规定,就他人违反特定禁止或者无效的行为,向法院请求命令他人中止或者撤回其行为的一种民事诉讼。德国团体诉讼制度具有以下特征:一提起团体诉讼的原告,仅限于有权利能力的公益团体及合格组织,团体的成员无权提起此类诉讼。二团体诉讼的原告只能提起请求法院判令被告中止一定行为或者撤回一定的诉讼。三团体诉讼原告的起诉是基于团体法人自己的实体权利,并非代理成员或者基于诉讼担当的权利。四团体诉讼判决效力的扩张具有片面性。团体诉讼原告的胜诉判决,团体各成员可以引用,据以主张判决对其有拘束力;如果团体诉讼原告败诉的,则因其成员未受程序保障,因而不受判决的束。适用范围:反对不正当竞争团体诉讼、一般交易条件团体诉讼、自然环境保护团体诉讼、工商利益团体、消费者团体、环境保护团体等。

6试析人数不确定的代表人诉讼人数不确定的代表人诉讼,是指由人数不确定共同诉讼人中向法院登记权利的人推选出代表,由代表人以全体共同诉讼人的名义参加诉讼,实施诉讼行为。构成人数不确定的代表人诉讼须具备下列条件:1当事人一方人数众多且具体人数在起诉时尚未确定; 2诉讼标的为同一种类;3推选出诉讼代表人。产生的方式依次是:1)选定,即由向人民法院登记的那部分权利人选出诉讼代表人;

2)商定,在权利人推选不出代表人时,由人民法院与权利人通过协商方式产生代表人;3)指定,在协商不成的情况下,由人民法院在权利人中指定代表人。

7试析上诉制度的目的与功能目的:

1、上诉制度的私人目的(有利于己);

2、上诉制度的公共目的(统一法律适用,以上诉审纠正夏季法院裁判中的法律适用错误和违法的诉讼程序,以求正确适用法律;级别高的法院对案件实行上诉审,可以再较大范围内实现法律统一适用)功能:

1、提供释放不满的渠道;

2、实现程序制约;

3、保障司法公正;

4、促进法律适用的统一

8我国法院对上诉案件如何进行审理?

1、审理前的准备:原审人民法院收到上诉状,应当在五日内将上诉状副本送达对方当事人,对方当事人在收到之日起十五日内提出答辩状。人民法院应当在收到答辩状之日起五日内将副本送达上诉人。对方当事人不提出答辩状的,不影响人民法院审理。

2、案件的审理:原审人民法院收到上诉状、答辩状,应当在五日内连同全部案卷和证据,报送第二审人民法院。第二审人民法院应当对上诉请求的有关事实和适用法律进行审查。第二审人民法院对上诉案件,应当组成合议庭,开庭审理。经过阅卷、调查和询问当事人,对没有提出新的事实、证据或者理由,合议

庭认为不需要开庭审理的,可以不开庭审理。人民法院审理上诉案件,可以在本院进行,也可以到案件发生地或者原审人民法院所在地进行。

3、案件的裁判:第二审人民法院对上诉案件,经过审理,按照下列情形,分别处理:一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正确的,以判决、裁定方式驳回上诉,维持原判决、裁定;二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错误或者适用法律错误的,以判决、裁定方式依法改判、撤销或者变更;三原判决认定基本事实不清的,裁定撤销原判决,发回原审人民法院重审,或者查清事实后改判;四原判决遗漏当事人或者违法缺席判决等严重违反法定程序的,裁定撤销原判决,发回原审人民法院重审。原审人民法院对发回重审的案件作出判决后,当事人提起上诉的,第二审人民法院不得再次发回重审。第二审人民法院对不服第一审人民法院裁定的上诉案件的处理,一律使用裁定。

4、案件的调解:第二审人民法院审理上诉案件,可以进行调解。调解达成协议,应当制作调解书,由审判人员、书记员署名,加盖人民法院印章。调解书送达后,原审人民法院的判决即视为撤销。第二审人民法院判决宣告前,上诉人申请撤回上诉的,是否准许,由第二审人民法院裁定。第二审人民法院审理上诉案件,除依照本章规定外,适用第一审普通程序。第二审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是终审的判决、裁定。

人民法院审理对判决的上诉案件,应当在第二审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对裁定的上诉案件,应当在第二审立案之日起三十日内作出终审裁定。

9试析判决书程序上的再审事由答:再审程序,又称“审判监督程序”,是指对判决、裁定、调解书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案件再次进行审理的程序。再审事由在再审中的作用:

1、再审中两种相互矛盾的需求;

2、启动再审的钥匙。2013年民事诉讼法规定的再审事由:

1、有新的证据,足以推翻原判决、裁定的;

2、原判决、裁定认定的基本事实缺乏证据证明的;

3、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的主要证据是伪造的;

4、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的主要证据未经质证的;

5、对审理案件需要的主要证据,当事人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收集,书面申请人民法院调查收集,人民法院未调查收集的;

6、原判决、裁定适用法律确有错误的;

7、审判组织的组成不合法或者依法应当回避的审判人员没有回避的;

8、无诉讼行为能力人未经法定代理人代为诉讼或者应当参加诉讼的当事人,因不能归责于本人或者其诉讼代理人的事由,未参加诉讼的;

9、违反法律规定,剥夺当事人辩论权利的;

10、未经传票传唤,缺席判决的;

11、原判决、裁定遗漏或者超出诉讼请求的;

12、据以作出原判决、裁定的法律文书被撤销或者变更的;

13、审判人员审理该案件时有贪污受贿,徇私舞弊,枉法裁判行为的。

10试析检察机关的抗诉监督检察机关的抗诉是行使审判监督权的方式,我国实行的是“上抗下”的模式。

1、上级人民检察院对下级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发现有本法第200条规定情形之一的,应当提出抗诉。

2、地方各级人民检察院对同级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发现有本法第200条规定情形之一的,应当提请上级人民检察院向同级人民法院提出抗诉。

3、最高人民检察院对各级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均有权提出抗诉

4、人民检察院决定对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提出抗诉的,应当制作抗诉书。

5、人民检察院提出抗诉的案件,接受抗诉的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抗诉书之日起三十日内作出再审的裁定;

6、有本法第179条第1款第(一)项至第(五)项规定情形之一的,可以交下一级人民法院再审。

7、人民检察院提出抗诉的案件,人民法院再审时,应当通知人民检察院派员出席法庭。11执行程序与审判程序存在哪些区别?1.二者体现的权力不同,一是国家审判权;一是国家执行权。2.二者任务与作用不同。民事审判是法院解决当事人各方之间利益争端的活动。民事执行的任务和作用在于使法律文书确定的权利义务付诸实现。3.二者在是否是纠纷解决的必经程序方面不同。民事审判程序是诉讼解决纠纷的必经程序,而执行程序则不是纠纷解决的必经程序。4.二者在程序构成上不同。审判程序由多种程序构成,其中既有适用于审理民事争议案件的一审、二审、再审程序,也有适用于审理非讼案件的各种特别程序。而执行程序则是由一般规定、执行的开始、执行措施等组成的单一程序。

12我国法院采取哪些措施解决执行难问题?在我国的强制执行中,执行难是一个突出的问题,执行难被具体概括为四难。所谓“四难”,是指债务人难找、被执行财产难寻、协助执行难求、应执行财产难动。另一方面,也还存在着执行乱的问题。执行乱具体表现为任意变更或追加被执行人、随意执行案外人的财产、超标的扣押债务人财产、无法定事由暂缓执行、中止执行等。

我国法院采取以下措施来解决执行难问题:1增加可以立即执行的条款;2增设债务人报告财产制度,民事执行多数是针对债务人的财产实施的,在执行实务中发现债务人的财产极为重要。在很多案件中,只要发现了债务人的财产,执行就成功了一半。发现债务人的财产有多种渠道,包括债权人向执行法院提供,债务人向法院报告,法院依职权进行调查等。其中,由债务人向法院报告财产无疑是发现责任财产的有效途径之一。3增设新的执行措施,为了加大对拒不履行的债务人的威慑力,同时也使执行法院有更多的手段来促使债务人履行义务,法院在执行改革中采取了不少新的举措,如公告执行、限制高消费、审计执行。其中一些执行措施有些在实践中取得了积极的效果,被证明是行之有效的。在此次修订法律时,立法机关把那些已经成熟的新举措上升为法律。4加大对拒不履行的处罚力度,2012年修订把罚款的数额增加为对个人的罚款金额提高到10万元以下,对单位的金额提升至5万元以上100万元以下。2007年《修改决定》在罚款的基础上增加了法院有权责令单位得主要负责人或者直接责任人员改正。拒不改正的,予以拘留的规定。还规定可以向监察机关或者有关机关提出予以纪律处分的司法建议。

2.民事诉讼法期中考试试题 篇二

1.2015年4月20日,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发展众创空间推进大众创新创业的指导意见》,推动“大众创业、万众创新” 工作的开展,湖南省科技厅召开了“大众创业、 万众创新”专家座谈会和基层群众座谈会,听取各界对“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工作的意见建议。这说明,我国公民可以通过

1专家咨询制度参与民主决策2人大代表联系群众制度参与民主监督3社情民意反映制度参与民主决策4社会听证制度参与民主决策

A.12 B.13

C.34 D.24

2.2015年6月24日,国家信访局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联合接访工作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的通知。《意见》对整合资源力量,方便群众反映诉求,及时就地解决信访问题,进一步加强和规范联合接访工作提出了具体意见。有关部门联合做好信访接访工作有利于

1公民通过正常渠道向政府部门求助或投诉2保护公民的合法权益3公民直接参与国家管理4解决公民的一切困难

A.12 B.13

C.24 D.34

3.习近平同志指出:“凡属重大改革都要于法有据”。党的十八大以来,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治国理政的决策中,在推进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进程中,全面深化改革与全面依法治国,被视为“鸟之两翼”“车之双轮”,推动我们的事业滚滚向前。这就意味着必须

A.充分保证公民享有对国家管理者的质询权与监督权

B.保证城乡社区自治组织和社会组织的监督执法权力

C.不断减少政府行政权力的行使范围

D.确保在法治轨道上推进改革

4.2014年12月,南昌市出台的推进基层协商民主试点工作,各试点单位在“议题选择、 协商形式、议事规则、执行监督”各个环节建章立制,为群众讨论好、决策好公共事务打好制度基础。到2015年6月底,全市具备条件的社区(村)普遍建立起议事协商委员会(理事会)等协商民主议事机构。以下可以作为介绍南昌经验内容的是

1完善村民自治,保障村民行使管理国家的权利2坚持以法治思维和方式推进基层协商民主3探索基层协商民主新路,引导群众共创幸福美好生活4维护党的权威,增强对村民自治组织的渗透力度

A.12 B.23

C.34 D.14

5.2015年6月5日是世界环境日,这一天,在北京举办的“美丽中国环境论坛”上,65家环保组织共同发出“绿色生活倡议”。一些环保部门也主动邀请民间环保组织一起座谈,探讨如何推进环境信息公开和公众参与,向民间环保组织征求空气和水污染治理建议。环保组织和环保部门的做法

1有利于公民直接参与国家管理2保障了公民参与民主管理的权利3有利于扩大公民有序政治参与4拓宽了公民参与民主决策的渠道

A.12 B.34

C.13 D.24

6.古人曰:“吏不畏吾严而畏吾廉,民不畏吾能而畏吾公,公则民不敢慢,廉则吏不敢欺, 公生明,廉生威。”习近平进一步指出:“作为基层部门主要负责人,选拔干部、奖优罚劣,应公道、公正,标准一致,口径统一,切勿亲疏有别。”这告诫政府及其工作人员应该做到

1坚持求真务实的工作作风2依法执政3正确行使立法权4依法行使手中权力

A.12 B.14

C.13 D.34

7.国务院法制办于2015年6月10日公布了由财政部、税务总局、环境保护部起草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税法(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意见稿》),征求社会各界意见。《意见稿》对环保税的纳税人、税额、征税对象和征税范围、税收优惠、征收管理等作出了具体规定。这表明政府

1坚持以人为本的服务理念,切实解决群众关心的问题2积极参与社会事务的管理, 努力做到科学执政和民主执政3参与环保税的精细化设计,是公民政治素养提高的体现4认真踏实地践行群众路线,坚持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

A.12 B.24

C.34 D.14

8.2015年3月16日,安徽省政府办公厅在安徽省政府网站(“中国安徽”)开通“政府网站普查请您监督”专栏,详细公布政府网站普查工作要求和具体指标,充分发动广大网友的力量,查找政府网站在信息内容建设方面“不及时、不准确、不回应、不实用”的问题,对整改落实情况予以监督,对政府网站工作提出意见建议。这说明政府应该

1改革干部人事任免制度,扩大公民对政府的监督权2实行村民自治和城市居民自治,落实人民对社会事务的管理权3完善政府决策机制,落实公民对涉及公共利益的决策的知情权、参与权4创新民主监督形式,为公民行使对政府公务的监督权提供便利

A.13 B.24

C.23 D.34

9.2015年是《行政诉讼法》施行25周年。 《行政诉讼法》制定以后,当时有些部门对比有不同反应,前人大常委会委员长乔石说:“我认为行政审判是一件好事,应当支持把行政审判搞好。”乔石的话主要说明了政府应致力于

A.完善制度,建设威信政府

B.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

C.民主决策,完善执政方式

D.权责统一,强化政府职能

10.2015年6月,为方便广大考生查询2015年普通高考成绩和录取情况,四川省教育厅政务微信开通了“高考成绩查询”及“高考录取查询”功能。高考政务微信的开通

1为公民求助、投诉提供了便捷的渠道2表明政府的服务意识在增强3调动了群众参与民主管理的积极性4扩大了政府与公民的互动范围

A.12 B.34

C.14 D.23

11.“千万要记住政府前面的‘人民’两字” “群众在干部的心里有多重,干部在群众心中就有多重”“要始终与人民心心相印、与人民同甘共苦、与人民团结奋斗”。习近平在不同时期、 不同场合,用朴素的语言表达着他对人民的挚爱。上述材料蕴含的政治生活道理有

1我国是以工农联盟为领导的社会主义国家2人民民主专政的本质是人民当家作主3坚持对人民服务原则是有效制约和监督权力的关键4为官者更应坚持权利与义务统一的原则

A.23 B.13

C.34 D.24

12.2015年2月16日,经过了3年多的筹备建设,福建省首个“市民之家”在福州落地使用。“市民之家”集“方便市民的办事平台、政社和谐的互动平台、关注民生的资讯平台”三大功能于一体。这一举措有利于

1政府科学、民主执政2提高政府的行政效率3扩大政府公共服务职能4提升政府管理和服务水平

A.12 B.13

C.34 D.24

13.2015年7月1日,《温州市〈安全生产法〉行政处罚裁量暂行标准》(以下简称《标准》) 正式执行。该《标准》为温州市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建立起一个统一、适当的处罚自由裁量标准, 有效地保证了新《安全生产法》全面正确实施和行政处罚的公开、透明,从源头上防止滥用和乱用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提高了安全监察执法人员办案水平和效率。此举将

1缩减政府职能范围,规范权力运行机制2明确政府职责,提升权力运行效率3健全制约监督机制,有效防范廉政风险4强化权力制衡机制,削弱政府行政权力

A.13 B.24

C.23 D.14

14.在法制的保障下,2015年,浙江民政厅启动了《浙江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办法》修订工作,并全面落实《浙江省社会养老服务促进条例》。推动社会养老服务业的发展是政府

1坚持对人民负责原则的体现2履行社会建设职能的要求3扩大社会建设职能范围的表现4提升依法行政能力的措施

A.12 B.13

C.24 D.34

15.为了加强精神障碍的预防、治疗和康复工作,推动精神卫生事业全面发展,2015年6月4日,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了《全国精神卫生工作规划(2015—2020年)》的通知。 在此活动中,国务院履行了

A.推动精神卫生事业全面发展的经济职能

B.组织惠民文化活动的文化职能

C.维护精神卫生工作权利的政治职能

D.推动精神卫生工作的社会建设职能

16.2015年6月16日,贵州省人民政府第一次“省政府开放日”活动举行。30位公众代表来到贵州省政府,实地走、亲眼看、亲耳听,了解省政府运转、运行情况。这意味着

1政府的一切行为都要对人民负责2政府的一切权力都是人民赋予的3政府要把人民利益与谋求自身利益相统一4公民要认真履行自己的义务

A.13 B.12

C.24 D.34

17.漫画《政绩》启示我国政府机关公职人员要

A.坚持依法行政,增强政府威信

B.切实履行管理和服务职能,维护群众一切利益

C.树立求真务实工作作风,提高行政效率

D.坚持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提高行政效率

18.近年来,以大量用户为基础的政府微信公众平台的出现,为官民沟通提供了新的平台。 “微行政”已成为不少地方的政务微信公号定位选择。“微行政”的开通

1为公民求助、投诉提供了便捷的渠道2表明政府的服务意识在增强3调动了群众参与民主管理的积极性4扩大了政府社会管理的范围

A.12 B.34

C.14 D.23

19.2015年6月18日,国家卫生计生委、 公安部、质检总局等应对中东呼吸综合征疫情联防联控工作机制成员单位组织赴北京、上海、 辽宁、吉林、山东、广东、甘肃、新疆等8省区市, 对中东呼吸综合征疫情防控工作进行了联合督导。以下与上述材料体现的政府职能相同的是

A.中央纪委发布文件严禁公款买赠粽子等行为

B.国土资源部发布建立和完善地质环境监测管理制度

C.教育部出台正式文件,规范海外留学市场

D.国务院常务会议研究部署进一步加强雾霾治理

20.2015年6月11日,甘肃省政府办公厅公布了省级政府部门第十六批取消调整和下放行政审批项目等事项55项、中央在甘单位第十批取消和调整行政审批项目等事项24项,以及省级政府部门取消其他事项9项。取消和下放行政审批项目有利于

1规范政府行为,树立政府威信2制衡政府权力,打造有限政府3转变政府职能,提高行政效能4厘清政府与市场的边界,促进经济发展

A.12 B.13

C.24 D.34

21.2015年6月18日,中国气象局印发 《贯彻落实 〈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方案》。根据该方案,2015年,全国各地气象部门将形成人工影响天气改善空气质量作业能力, 在重污染天气条件下能够采取可行的气象干预措施,如人工催雨等以消减雾霾。通过“借风借雨”来驱除雾霾,要求政府部门

1领导立法工作,严格规范环境保护的行政执法行为2进行宏观调控,加快推进相关产业结构和布局调整3坚持依法行政,发挥社会主义事业领导核心的作用4优化社会公共服务,推进节能减排,建设生态文明

A.14 B.23

C.13 D.24

22.2015年6月7日,江西南昌十中考点高考替考事件遭媒体曝光后,引发社会广泛关注,此后多名犯罪嫌疑人被警方抓获。江西省教育厅表示,已成立联合调查组调查此事件。 当前,频繁发生的高考舞弊事件正在拷问政府教育部门的公信力。这说明

1必须重视政府教育部门的公信力建设2有威信的政府必须讲信誉,有令必行,有禁则止3转变职能,强化服务意识的政府才有威信4促进经济发展、文化繁荣和社会和谐的政府才有威信

A.12 B.34

C.13 D.24

23.2015年4月28日,北京网络安全反诈骗联盟发布了《2015年第一季度网络诈骗犯罪数据研究报告》,为警企民携手防范、打击网络诈骗案件提供了支撑。针对网络诈骗犯罪这一现象,政府应

A.树立法律意识,坚持权利与义务的统一

B.坚持依法行政,打击网络违法犯罪行为

C.依法履行监督权,维护网络公共安全

D.承担社会责任,提高网络管理水平

24.习近平曾经指出:权力是柄“双刃剑”。 领导干部必须主动接受监督、自觉接受监督、乐于接受监督。这要求公民

1扩大自己的监督权利2积极监督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工作3对一切违法犯罪行为进行刑事处罚4切实加强对政府权力的制约和监督

A.12 B.13

C.24 D.34

25.有专家认为:全面地、科学地反映舆情是媒体的社会责任。目前,如何认识媒体、对待媒体,已成为政府依法行政不可或缺的部分。为此,政府应该

1引导媒体,不是应付媒体2回避媒体, 不是依赖媒体3弱化媒体,不是夸大媒体4尊重媒体,不是强制媒体

A.13 B.14

C.24 D.23

二、非选择题(本大题共4小题,共50分)

26.(12分)微博,即微博客(Micro Blog)的简称,是一个基于用户关系信息分享、传播以及获取平台,用户可以通过电脑、手机以140字左右的文字更新信息,并实现即时分享。微博与传统博客相比,以“短、灵、快”为特点,其最大的优势是方便、快捷,从吃、穿、住、行到揭露时弊、 参政问政,已经涵盖了生活的方方面面。一方面,微博已成为加快传播、拓展文化空间的极好工具,为各项建设发挥着正能量,政府开始大胆尝试使用微博平台,用微博传递正能量,以期形成更好的社会风气;另一方面,微博也可能成为不良社会舆论的“放大器”。这就是“微博文化” 喜忧参半的原因。

结合材料,运用“我国公民的政治参与”的有关知识,阐述公民如何使“微博”在政治生活中发挥正能量。(12分)

27.(12分)阅读下列材料,回答问题。

材料一H市政府根据国家有关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管理的规定,出台了该市土地流转的实施细则,要求按照依法自愿有偿原则,引导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有序流转。鼓励和支持承包土地向专业大户、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流转,发展适度规模经营;杜绝强制流转等违法行为,保障农民的收益权利;把土地流转与促进农民就业和社会保障结合起来。实现了农民离土不离乡,进厂不进城。

材料二M村村委会多次组织村民召开村民会议,协商解决土地流转中存在的居住模式、 土地流转方式、收益方式、社区公共事务等问题。 经过各方努力,通过村委会协调流转的农户有405户,流转面积占流转总数的92.95%,使村民的收益有了保障。

结合上述材料,运用民主管理和政府职能的有关知识说明村委会和政府在土地流转中所扮演的角色。(12分)

28.(14分)阅读材料,回答下列问题。

材料一2015年1月20日,国家统计局发布2014年经济数据,2014年末中国的城镇化率达54.77%。但城镇化的推进并不是一帆风顺的,还面临着很多深层次的矛盾:在城乡二元体制下,限制农村人口向城市自由迁徙的户籍、社会保障等制度障碍仍未彻底破除,生产要素在城乡间自由双向流动的机制急需健全;城镇化过程中还要处理好保障国家粮食安全的问题。这些矛盾和问题的破解都必须依靠进一步的改革攻坚。

材料二南部某市政府在推进城乡一体化过程中,积极推动户籍制度改革。他们深入农村实际调研,听取群众意见,针对农民反映强烈的问题,提出具体解决措施。尊重城乡居民自主定居意愿,坚决防止把农民 “拉进城”“被落户”。建立对农民村委会成员的培训跟踪指导, 发挥基层党组织的模范带头作用。

(1)结合材料一,请运用政治学的相关知识,分析我国政府应如何破解我国城镇化发展过程中的矛盾和问题。(8分)

(2)结合材料二,运用《政治生活》的相关知识,说明南部某市政府是如何推动户籍制度改革的。(6分)

29.(12分)材料一前些年,某市在城镇化进程中,社会矛盾频发,引起群众对政府工作的不满。2015年,新一届政府班子上任后,下基层、进企业、到社区,了解人民群众所需,并有针对性地采取了多项措施,为群众做了大量实事。

材料二经过几年的努力,该市不仅解决了大量社会矛盾,而且经济实力不断增强,人民生活水平显著提高,群众对政府的满意度大幅提升。

结合材料,运用《政治生活》的相关知识,分析新一届政府班子能使群众满意度大幅提升的原因。(12分)

参考答案及解析

1.B “召开专家座谈会”,表明1正确。 通过“听取各界对‘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工作的意见建议”,可见3正确。2属于民主监督的途径,故排除。材料没有涉及社会听证制度,排除4。

2.A “公民直接参与国家管理”说法片面,3不选。“解决公民的一切困难”说法太绝对,排除4。有关部门联合做好信访接访工作有利于公民通过正常渠道各政府部门求助或投诉,有利于保护公民的合法权益。

3.D A说法错误,公民没有“质询权”。B中的“执法权力”说法有误,执法权力的主体应是行政机关。政府行政的权力是法律赋予的, C中“减少政府行政权力的行使范围”表述错误。材料强调确保在法治轨道上推进改革,故选D。

4.B 1中的“村民管理国家的权利”说法有误,应为“村民管理基层事务”,4中“增强对村民自治组织的渗透力度”说法错误,故排除1 4。23正确且符合题干主旨。

5.B本题考查公民民主参与的形式。公民只能间接参与国家管理,排除1。材料强调公民参与民主决策和民主监督,排除2。环保组织和环保部门为公民表达诉求提供了途径, 可见34正确。

6.B此题考查政府权力的运行。 通过 “公生明,廉生威”和习近平讲话,可知此题强调政府权力的运行和政府应如何维护群众利益, 故答案为B。2中的主体是党,3中的主体是人大,均应排除。

7.D科学执政是党的执政方式,排除2。 公民参与征求意见,是参与民主决策的体现,并不能表明其政治素养的高低,排除3。政府在决策中坚持以人为本,可见政府对人民负责的工作原则和以人为本的服务理念,故答案为D。

8.D监督权不能随意扩大,排除1。村民自治和城市居民自治属于基层民主自治事务,排除2。保障公民知情权,拓宽公民监督途径,可以促进对政府的监督,故答案为D。

9.B A不能全面体现材料主旨,故排除。 C中“执政方式”的主体是中国共产党,排除。 D不符合材料主旨,排除。

10.A通过政务微信,可以方便公民求助和诉求,故1正确。通过政务微信,提高政府服务水平,可见2正确。材料没有涉及民主管理, 排除3。材料体现政府与公民互动,4不符合题意。

11.D我国工农联盟是人民民主专政的社会主义国家的基础,而不是以工农联盟为领导的社会主义国家,故1错误。有效制约和监督权力的关键,是健全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体系,而不是对人民服务原则的坚持,故3错。 24说法正确且符合题意。

12.D “市民之家”让市民办事更便捷,有利于提高政府的行政效率,提升政府管理和服务水平,24符合题意;科学、民主执政的主体是中国共产党,1说法错误;材料只是体现了政府更好地履行公共服务职能和管理职能,3中 “扩大”的说法不符合题意。

13.C 1说法错误,题中所述举措只是规范政府权力运行,没有缩小政府权力,故排除。 明确政府职责,提高安全监察执法人员办案水平和效率,故2正确。从源头上防止政府滥用和乱用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可知3正确。4错在“削弱政府权力”的描述上,故答案选C。

14.A政府推动养老服务业的发展,有利于更好地维护老年人的权益,坚持了对人民负责的原则,履行了社会建设的职能,12符合题意。政府推动养老服务业的发展并没有扩大其社会建设职能范围,与提升政府依法行政能力无关,34不符合题意。

15.B推动精神卫生事业全面发展属于组织社会主义文化建设的职能,B项符合题意。 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了《全国精神卫生工作规划(2015—2020年)》的通知,既不是经济职能,也不是政治职能和社会建设职能,A、C、D不符合题意。

16.B我国是人民当家作主的国家,因此我国政府的权力是人民赋予的,人民批评政府、 监督政府可以保证政府对人民负责,这也是政府的工作原则,12正确。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是我国政府的工作宗旨,3中“谋求自身利益”的说法是错误的。材料体现的是公民行使政治权利,而不是公民履行义务,4排除。

17.C漫画中的政府机关公职人员只看政绩,回避问题的做法,启示政府机关公职人员要树立求真务实工作作风,提高行政效率,C入选。B说法太绝对。A、D两项不能体现漫画主旨。

18.A材料的行为主体是政府,而不是基层群众自治组织,3排除。政府社会管理的范围并没有扩大,4不选。

19.B对中东呼吸综合征疫情防控工作进行了联合督导,是政府履行加强社会建设职能的体现,B与材料所体现的相符,入选。中央纪委属于党的机构,并不能履行政府职能,A不选。C体现了政府履行的文化职能,与题意不符。D体现的是政府履行推进生态文明建设职能,与题意不符。

20.D 1与材料主旨不符。2“打造有限政府”说法错误。取消和下放行政审批项目,有利于转变政府职能,提高行政效能,厘清政府与市场的边界,促进经济发展,34符合题意。

21.D应是人大领导立法工作,而不是政府,1错误。中国共产党是社会主义事业的领导核心,3错误。24符合题意入选。

22.A材料强调的是树立政府威信的重要性,34是怎样树立政府威信,不符合题干考查角度。

23.B A项是公民应该做的。C项依法履行监督权的主体是公民。D项网络管理水平的提高是企业应该做的。

24.C 1中 “扩大”的说法错误。一般违法和犯罪不同,对刑事犯罪才进行刑事处罚,3说法不科学。公民应该充分行使监督权,监督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工作,故24正确。

25.B对于媒体,要有正确的态度,要引导媒体、善待媒体、尊重媒体;要理性对待媒体, 不回避、不依赖、不弱化媒体,14符合题意。

26.1公民积极参与民主决策,通过微博为政府决策提出建议,对科学决策发挥积极的作用。(4分)2公民通过舆论监督制度,进行民主监督。通过微博参与对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监管。(4分)3公民参与政治生活应坚持权利与义务相统一的原则,公民要负责地行使监督权利,必须采取合法方式,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不散播谣言,不传播虚假信息。(4分) (“在宪法和法律允许范围内”“遵守宪法和法律”等也可得2分。)

27.村民委员会是村民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的基层群众自治组织。(3分)居住模式、土地流转的方式、收益方式、社区公共事务等涉及村民利益的事,村委会应通过村民会议等形式,运用民主的办法进行管理、协调、 服务。(3分)我国政府是国家权力机关的执行机关。政府有组织社会主义经济建设的职能。 通过运用经济政策和法律法规进行宏观调控、 市场监管,提高土地资源配置的效率,保障村民收益。(3分)政府还通过履行加强社会建设的职能为土地流转提供公共服务,进一步完善了H市的农村社会保障和公共服务体系。(3分)

28.(1)1推进城镇化要坚持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和对人民负责的原则。(2分)2积极履行组织社会主义经济建设、加强社会建设、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职能。不断健全城乡社会保障体系,优化生态环境,合理进行户籍制度改革,不断完善市场经济体制等。(3分)3政府必须依法行政,有序推进经济和政治体制改革。(3分)

(2)1坚持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 不断提高依法行政水平。(2分)2坚持以人为本,切实维护群众利益。(2分)3坚持对人民负责原则和求真务实的工作作风。(2分)

3.期中测试题(一) 篇三

1. 分解因式的结果是(x-2)(x+3)的多项式是()

A. x2+5x-6B. x2-5x-6C. x2+x-6D. x2-x-6

2. 若关于x的不等式mx>5的解集为x<,则m的取值范围是()

A. m>5B. m<5C. m>0D. m<0

3. 如图1,一次函数y=mx+n的图象过点A(-3,0),则关于x的不等式mx+n>0的解集为()

A. x>-3B.x<-3

C.x≥0D.x≤0

4. 若n为整数,则(n+7)2-n2一定能够()

A. 被2整除B. 被7整除

C. 被n整除D. 被n+7整除

5. 三个连续自然数的和不大于14,这样的自然数组共有()

A. 1组B. 2组C. 3组D. 4组

6. 248-1可以被60至70之间的两个整数整除,则这两个数是()

A. 61,63B. 61,65C. 63,65D. 63,67

二、填空题(每题3分,共36分)

7. 分解因式:a3-a=_______.

8.若4与某数的7倍的和不小于6与该数的5倍的差,设此数为x,则x的取值范围是______.

9. 对多项式x2+x,再加上一个多项式,使它可以用完全平方公式分解因式,则分解后的结果为________.

10. 7002-1 400×698+6982=_______.

11. a是四位数,b是三位数,c是能被9整除的5位数,则a+b-c的最大值是_____.

12.若关于x的不等式组x-a>2,

b-2x>0的解集是-1<x<1,则(a+b)2 007=_____.

13.有红、白两种颜色的球各若干个.已知白球的个数比红球少,但白球的2倍比红球多.若把每一个白球都记作“2”,每一个红球都记作“3”,则总数为“60”.那么红球有____个,白球有______个.

14. 若关于x的方程(2-3a)x=1的解是负数,则a的取值范围为_______.

15. 如果-2a,1-a,a三个数在数轴上所对应的点从左到右依次排列,则a的取值范围是______.

16. 已知a+b=1,ab=-,则a(a+b)(a-b)-a (a+b)2=________.

17. 不等式组5x-1>3x-4

-x≥-

的全部整数解是________.

18. 有两个广告牌如图2所示.图2(1)是由两个等腰直角三角形构成的,面积为M;图2(2)是由一个矩形构成的,面积为N.这两个广告牌面积的大小关系是____.

三、解答题(19题4分,20~22题每题5分,23题8分,24题9分,25题10分,共46分)

19. 分解因式:xy3-4xy.

20. 求同时适合不等式3(x+1)>4x+2和≥的整数x.

21. 已知a+c=4,求(a+b)2-2(b-c)(a+b)+(b-c)2的值.

22.当k为何值时,关于x的方程5x-2k=-x+4的解在1和3之间?

23.已知A=a+2,B=a2-a+5,C=a2+5a+6,其中a>-2.

(1) 指出A与C哪个大,并说明理由.

(2) 求出B-A,并指出A与B的大小关系.

24.某工程队要招聘甲、乙两种工人共150人,甲、乙两种工人的月工资分别是600元和1 000元.现要求乙种工人的人数不少于甲种工人人数的2倍.问:甲、乙两种工人各招聘多少人时,每月所付的工资总额最少?

25.某公司要制订一种新产品明年的生产计划.公司各部门提供的信息与要求如下表.

4.法学研究生民事诉讼法考试答案 篇四

1.首先考虑是否存在专属管辖。因不动产纠纷提起的诉讼,由不动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因港口作业中发生纠纷提起的诉讼,由港口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因继承遗产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继承人死亡时住所地或者主要遗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因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履行中外合资经营企业合同、中外合作经营企业合同、中外合作勘探开发自然资源合同发生纠纷提起的诉讼,由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法院管辖。这是对外国法院管辖的排斥。

2.如果不存在专属管辖,有效的协议管辖约定优先于法定管辖适用。合同的双方当事人可以在书面合同中协议选择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签订地、原告住所地、标的物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但不得违反我国民诉法关于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的规定。

3如果不存在协议管辖,再考察是否存在特殊地域管辖。

4.如果不存在特殊地域管辖,则按照一般地域管辖处理。原则上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例外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A移送管辖

移送管辖是指法院受理民事案件后,发现自己对案件并没有管辖权,依法将案件移送给有管辖权的法院审理。移送管辖通常发生在同级法院之间,用来纠正地域管辖的错误,但有时也发生在上下级法院之间。

移送管辖的适用条件:(1)本院已经受理了案件;(2)本院对受理的案件没有管辖权或者其他有管辖权的法院已经先立案受理该案;(3)受移送法院对该案有管辖权。

不能适用移送管辖的情形

(1)受移送法院即使认为本院对移送来的案件没有管辖权,也不能自行将案件移送给其他法院,只能报请上级法院指定。(2)有管辖权的法院受理案件后,根据管辖恒定的原则,其管辖权不受当事人住所地、经常居住地的变更、案件起诉后行政区域(法院辖区)变更的影响,因此不得以上述理由移送案件。(3)两个以上法院都对案件有管辖权时,应当由先立案的法院行使管辖权,先立案的法院不得将案件移送另一有管辖权的法院。此外,在两个以上法院都对案件有管辖权时,法院如在立案之前发现其他有管辖权的法院已先立案的,应将案件移送到先立案的法院。B指定管辖

是指上级人民法院以裁定方式,指定下级人民法院对某一案件行使管辖权。

1.指定管辖的适用情形:(1)受移送的法院认为对受移送的案件没有管辖权。(2)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由于特殊原因不能行使管辖权的。(3)人民法院之间因管辖权发生争议,协商解决不了。

2.法院之间因管辖权发生争议(1)有关人民法院均应当立即停止进行实体审理,并协商解决。(2)协商不成,报请共同上级人民法院指定管辖的;(3)上级法院应当在收到下级法院报告之日起定,并书面通知报送的人民法院和被指定的人民法院。(4)法院均不得对案件作出判决。对抢先作出判决的,应当以违反程序为由撤销其判决,并将案件移送或者指定其他人民法院审理,或者由自己提审。

二、论管辖权异议制度 管辖权异议,是指当事人认为受诉法院或受诉法院向其移送案件的法院对案件无管辖权时,而向受诉法院或受移送案件的法院提出的不服管辖的意见或主张。管辖权异议的条件:

1.提出管辖权异议的主体只能是本案的当事人,其他诉讼参加人无权就管辖问题向法院提出意见,也不得以此为借口不参加诉讼。提出异议的当事人一般是被告和有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原告是提起诉讼的人,故而不会对管辖权提出异议;当然,在发生移送管辖后,原告有权向受移送法院提出管辖权异议;无独立请求权第三人,由于其在诉讼中居于辅助一方当事人的地位而不具有异议权。

2.管辖权异议的客体是第一审民事案件的管辖权。只要是第一审民事案件,当事人既可以对地域管辖权提出异议,也可以对级别管辖权提出异议。

3.管辖权异议的时间,必须在法院受理案件之后,并且在提交答辩状期间提出,即在被告收到起诉状副本起15日内提出。否则异议无效,超过法定期间,人民法院不再受理。当事人在此期间提出异议后又要求撤回的,法院应予允许。

对管辖权异议的处理:

受诉法院收到当事人提出的管辖权异议后,应当认真进行审查。经审查,异议成立的,受诉法院依照我国《民事诉讼法》第三十八条的规定,裁定将案件移送有管辖权的法院处理;异议不成立的,裁定驳回。当事人对裁定不服的,可以在裁定书送达之日起10日内向上一级法院提出上诉。当事人未提出上诉或者上诉被驳回的,受诉法院应通知双方当事人参加诉讼。当事人对管辖权问题申诉的,不影响受诉法院对该案件的审理。

三、如何理解本证与反证

根据证据与证明责任承担者的关系,可以将证据分为本证与反证。

本证,是负有证明责任的一方当事人,依照证明责任提出的证明自己主张的事实的证据。反证,是不负证明责任的当事人提出的证明对方主张的事实不真实的证据。本证和反证与与当事人在诉讼中是原告还是被告没有关系,而与证据是否由承担证明责任的人提出有直接关系。

本证的目的在于使法院对待证事实的存在与否予以确信,并加以认定,而反证的作用则在于使法官对本证的真实性产生怀疑,对其证明力的认识产生动摇。反证一般都是在本证对待事实进行证明之后才有提出的必要。基于本证和反证的称谓也也表明了两者之间的冲突关系和作用。理论上区分本证与反证的意义是:本证必须完成对案件真相的证明才算尽到举证责任;如果本证仅使案件事实处于真伪不明的状态,那么法院仍应认定该事实不存在,不利诉讼后果由应负举证责任的当事人承担。而反证的目的在于推翻或者削弱本证的证据力,使本证的待证事实陷于真伪不明的状态,即可达到提出反证的目的。在这种情况下,法院如果依职权不能调查收集到必要的证据查明案件真相,应依举证责任的分配原则,判定待证事实真伪不明,其不利后果仍应当由提出本证的一方当事人承担。

四、如何认识瑕疵证据的证明力

1瑕疵证据是因当事人收集证据的手段或证据表现形式有缺陷,导致证据能力待定或者证明力下降,使所提交证据处于真伪不明状态,若不能排除合理怀疑即不能采用。它不同于伪造的虚假证据。

2形式特征:取证方式的缺陷和证据形式的瑕疵。实质特征:证据证明力的瑕疵。诉讼中对瑕疵证据证明力的认定具有重要意义。这一项证据证明力评价主要从以下几方面衡量:(1)该证据本身是否可以单独证明案件事实;(2)是否需要当事人举证证明该证据的可采性,还是适用法官的自由心证,由法官依职权推定该证据为真实,并接受此项推定的约束;(3)对于法官的推定结论是否给予当事人质疑权,并提供反证加以推翻。如果允许反证,那么当事人反证要证明到什么程度,是达到合理怀疑即可,还是要有充分证据才能否定。

3瑕疵证据因其证明力有瑕疵,故一般不能单独作为定案的根据,只有在其他证据以佐证方式加以补强的情况下,才能作为定案根据。某种证据不能单独用于认定案件事实,必须用其他证据佐证补强方可作为定案根据的规则被称为“补强证据规则”。瑕疵证据必须适用补强证据规则。我国的民事诉讼法和相关司法解释都有补强证据规则。如民事诉讼法第69条规定:“人民法院对视听资料,应当辨别真伪,并结合本案的其他证据,审查确定能否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69条规定:“下列证据不能单独作为认定案件事实的依据:

(一)未成年人所作的与其年龄和智力状况不相当的证言;

(二)与一方当事人或者其代理人有利害关系的证人出具的证言;

(三)存有疑点的视听资料;

(四)无法与原件、原物核对的复印件、复制品;

(五)无正当理由未出庭作证的证人证言。”其实这些规定中就包含了瑕疵证据的补强规则(《证据规定》第69条第(二)

(三)(四)

(五)款),只是不够全面。

4对瑕疵证据证明力的认定,应当做到:一是在立法上用原则规定加列举的方式明确界定瑕疵证据的定义和表现形式。二是在瑕疵证据证明力方面确立补强证据规则,并明确当事人的举证责任。瑕疵证据的补强证据应当由提供瑕疵证据的一方当事人承担举证责任。法官应当根据当事人举证情况,综合案件全部证据,对瑕疵证据的证明力作出判断,并据此推定案件事实。对于法官的推定,对方当事人有权提出反证。当事人的反证只要使得法官的推定产生合理怀疑即可推翻此项推定。

五、论有独三

有独立请求权第三人是指对原、被告争议的诉讼标的认为有独立的请求权,因而起诉参加到已开始的诉讼中来的人。有独立请求权第三人在第三人参加之诉中的地位就是原告,是诉讼的当事人。在诉讼中,有独立请求权第三人既对抗本诉的原告,也对抗本诉的被告,诉讼请求的理由是,原被告的权利主张侵害了自己的权利,因此对他们提起独立的请求,将他们一同置于被告的地位。

有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参加诉讼,必须具备以下三个条件:

(一)他人之间的诉讼正在进行。如他人之间对民事权益、经济权益有争议没有形成诉讼的,属于诉讼外的争议,诉讼外的争议如果侵害了第三人的利益,第三人有权作为原告提起诉讼,但不是要求参加诉讼。因为诉讼尚未开始,谈不到参加诉讼的问题,只有在他人之间的民事权益、经济权益的争议已经形成诉讼,而诉讼程序又在进行中,第三人才能参加诉讼。

(二)对他人之间争议的诉讼标的全部或部分享有独立的实体权利。有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又有两种情况:一种是有全部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一种是有部分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至于第三人对于原诉当事人之间的诉讼标的,不否真正具有全部或者部分的独立请求权,则需在审理终结后才能确定。

(三)第三人参加诉讼,必须以本诉的双方当事人为共同被告。不以双方当事人共同被告,只以一方当事人为被告,而与另一方当事人利益一致的,则非有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因为第三人既然对双方当事人争议的诉讼标的享有独立请求权,那么本诉当事人之间的诉讼,实质上也就是和第三人的权益发生矛盾,不论原告一方胜诉或被告一方胜诉,都会损害第三人的利益。因此,第三人参加诉讼必须针对双方当事人。以他们为共同被告,自己则处于原告的地位,享有原告的一切诉讼权利,承担原告的一切诉讼义务。

对于有独立请求权第三人提出的与本案有关的诉讼请求,法院可以合并审理,也就是基于牵连管辖而享有管辖权。

六、论无独三

我国民诉法第五十六条第二款规定:“对当事人双方的诉讼标的,第三人虽然没有独立请求权,但案件处理结果同他有法律上的利害关系的,可以申请参加诉讼,或者由人民法院通知他参加诉讼。人民法院判决承担民事责任的第三人,有当事人的诉讼权利义务。”

据此可知,无独立请求权第三人是指在民事诉讼中,对原被告双方争议的诉讼标的没有独立的请求权,但案件处理的结果可能同他有法律上的利害关系,而参加到已经开始的诉讼中进行诉讼的人。无独立请求权第三人与有独立请求权第三人相对应。

无独立请求权第三人的法律地位:在诉讼中,无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有当事人的诉讼权利义务,判决承担民事责任的无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有权提出上诉。但该第三人在一审中无权对案件的管辖权提出异议,无权放弃、变更诉讼请求或者申请撤诉。

无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参加诉讼必须具备这样两个条件:一是对原告和被告双方所争议的诉讼标的没有独立请求权,二是案件处理结果同他有法律上的利害关系,三是其参加诉讼的方式书申请参加或人民法院依职权通知其参加,四是所参加的诉讼正在进行。

七、有独三与无独三的区别与联系 区别:

1前者在诉讼中的地位相当于原告;后者在诉讼中的地位依附于所支持的一方,2前者有独立的请求,既不同意原告也不同意被告的请求;后者无独立的请求,致使支持关系起利益的一方的主张,3前者与诉讼标得的关系比后者要紧密

4后者不具备摹写前者在诉讼中的权利,如管辖权异议,撤诉等,5前者其实是在本诉中又提出了新的诉;而后者没有增加新的诉。联系:

1是原被告双方当事人以外的第三方当事人。

2是同案件处理结果有法律上的利害关系,因而参加到他

人之间正在进行的诉讼的人。3属于广义上的当事人。

八、有独立请求权第三人 与必要共同诉讼人的区别 有独立请求权第三人对双方当事人的诉讼标的有独立请求权,因而,其与无独立请求权第三人显然不同,不易混淆。必要共同诉讼人对诉讼标的也无独立请求权,因而有时在确定无独立请求权第三人与必要共同诉讼人时出现错误。

无独立请求权第三人是对当事人双方的诉讼标的虽然没有独立请求权,但是案件的处理结果同他有法律上的利害关系。

必要共同诉讼人对诉讼标的是共同的,即对诉讼标的有共同主请求权,而无独立请求权第三人对诉讼标的不仅没有独立请求权,而且,也无共同请求权。因此,如果从诉讼标的角度界定无独立请求权第三人,准确地说是对诉讼标的没有请求权,包括既无独立请求权,也无共同请求权。所谓对双方当事人争议标的没有独立请求权是指,在双方争议的民事法律关系中,既不享有权利,也不承担义务,因而无权向法院对当事人提出诉讼请求。当事人也无权向法院对他提出诉讼请求。

据此,可将无独立请求权第三人与有独立请求权第三人、必要共同诉讼人区别开来。有独立请求权第三人一般对当事人争议的民事法律关系客体享有权利,因而有权向法院对当事人双方提出诉讼请求。

必要共同诉讼人在当事人争议的民事法律关系中共同享有权利或者共同承担义务,因而有权向法院对当事人一方提出诉讼请求,或者当事人一方向法院对他提出诉讼请求。

无独立请求权第三人的参诉方式,无独立请求权可以申请参加诉讼,或人民法院通知他参加诉讼。

在某些情况下不得通知无独立请求权第三人参加诉讼:⑴受诉人民法院对原被告双方争议的标的无直接牵连和不负返还或赔偿义务的人,以及与原告或被告约定仲裁或约定管辖的案外人,或者专属管辖案件的一方当事人,均不得作为无独立请求权第三人通知其参加诉讼。⑵人民法院在审理新产品质量纠纷案件中,对原告被告之间法律关系以外的人,证据证明其已经提供了合同约定或符合法律规定的产品的,或者案件中的当事人未在规定的质量异议期内提出异议的,或者作为收货方已经认可该产品质量的,不得作为无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通知其参加诉讼。⑶人民法院对已经履行了义务、或者依法取得了一方当事人的财产并支付了相应的对价的原被告之间法律关系以外的人,不得作为无 独立请求权第三人通知其参加诉讼。

而必要共同诉讼当事人,法院是必须通知其参加诉讼的。从通知的必要性上,两者是存在区别的。

九、当事人申请再审

当事人申请再审,是指民事诉讼的当事人,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调解书,认为有错误向原审人民法院或者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再行审理的行为。当事人申请再审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申请再审的主体必须合格 有权提出申请再审的,只能是原审中的当事人,即原审中的原告、被告、有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和判决其承担义务的无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以及上诉人和被上诉人。原当事人免诉讼行为能力的,由其法定代理人代为申请。

2.申请再审的对象必须是已经发生法律效力且准予提出再审申请的判决、裁定、调解书

当事人可以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和调解书申请再审。可以申请再审的裁判,包括地方各级人民法院作为一审法院作出的依法可以上诉,但当事人在法定期间内未提起上诉的裁判,第二审人民法院作出的终审裁判以及最高人民法院作出的一审裁判。可以申请再审的调解书包括一审法院和二审法院在当事人达成调解协议的基础上制作的调解书。

3.申请再审必须在法定期限内提出 :当事人申请再审,应当在判决、裁定、调解书发生法律效力后2年内提出。法律规定的2年为不变期间,不论当事人申请再审的理由如何,都必须在判决、裁定、调解书发生法律效力后2年内提出。超过2年期限的,即使申请再审的理由再充分,也不能引发再审程序。

4.申请再审必须符合法定的事实和理由当事人对人民法院裁判已经生效的案件,申请再审必须具备应当再审的法定事实和理由。:

(一)有新的证据,足以推翻原判决、裁定的;

(二)原判决、裁定认定的基本事实缺乏证据证明的;

(三)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的主要证据是伪造的;

(四)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的主要证据未经质证的;

(五)对审理案件需要的证据,当事人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收集,书面申请人民法院调查收集,人民法院未调查收集的;

(六)原判决、裁定适用法律确有错误的;

(七)违反法律规定,管辖错误的;

(八)审判组织的组成不合法或者依法应当回避的审判人员没有回避的;

(九)无诉讼行为能力人未经法定代理人代为诉讼或者应当参加诉讼的当事人,因不能归责于本人或者其诉讼代理人的事由,未参加诉讼的;

(十)违反法律规定,剥夺当事人辩论权利的;

(十一)未经传票传唤,缺席判决的;

(十二)原判决、裁定遗漏或者超出诉讼请求的;

(十三)据以作出原判决、裁定的法律文书被撤销或者变更的。

对违反法定程序可能影响案件正确判决、裁定的情形,或者审判人员在审理该案件时有贪污受贿,徇私舞弊,枉法裁判行为的,人民法院应当再审

十、人民检察院提起抗诉的法定条件

1、原判决、裁定认定的基本事实缺乏证据证明的;

2、原判决、裁定适用法律确有错误的;

3、对违反法定程序可能影响案件正确判决、裁定的情形;

5.民事诉讼法期中考试试题 篇五

责任试题

本卷共分为2大题60小题,作答时间为180分钟,总分120分,80分及格。

一、单项选择题(共30题,每题2分。每题的备选项中,只有一个最符合题意)

1.()是我国的基本国策。(1)十分珍惜、合理利用土地;(2)切实保护耕地;(3)严格保护基本农田;(4)严格控制耕地转为非耕地。

A. 1、3 B. 1、2 C . 2、3 D. 1、4

2.关于自诉案件,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法院都可以进行调解

B.当事人在宣告判决前,可以自行和解

C.被告人在诉讼过程中可以提起反诉

D.只能由被害人亲自告诉

3.德国甲公司与中国乙公司在中国共同设立了某合资有限责任公司,后甲公司以确认其在合资公司的股东权利为由向中国某法院提起诉讼。关于本案的法律适用,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因合资公司登记地在中国,故应适用中国法

B.因侵权行为地在中国,故应适用中国法

C.因争议与中国的联系更密切,故应适用中国法

D.当事人可协议选择纠纷应适用的法律

4.关于累犯,下列哪一判断是正确的?

A.甲因抢劫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十年,并被附加剥夺政治权利三年。甲在附加刑执行完毕之日起五年之内又犯罪。甲成立累犯

B.甲犯抢夺罪于2005年3月假释出狱,考验期为剩余的二年刑期。甲从假释考验期满之日起五年内再故意犯重罪。甲成立累犯

C.甲犯危害国家安全罪五年徒刑期满,六年后又犯杀人罪。甲成立累犯

D.对累犯可以从重处罚

5.某夜,甲酒后驾车撞倒乙,致其重伤,为防止被过往车辆司机发现,遂将乙抱至车上,当行驶到一片树林地时,将乙丢弃在树林里。乙因没有得到及时救助而死亡。对甲的行为应当()。

A.按交通肇事罪处理 B.按过失致人死亡罪处理

C.按故意杀人罪处理 D.以交通肇事罪和故意杀人罪数罪并罚 173.重大责任事故罪的客观方面要素之一是()。

A.必须发生在生产、作业活动中 B.在生产、作业中违反有关安全管理的规定

C.不服管理 D.强令他人违章冒险作业

6.甲诉乙人身损害赔偿一案,一审法院根据甲的申请,冻结了乙的银行账户,并由李法官独任审理。后甲胜诉,乙提出上诉。二审法院认为一审事实不清,裁定撤销原判,发回重审。

关于重审,下列哪一表述是正确的?

A.由于原判已被撤销,一审中的审判行为无效,保全措施也应解除

B.由于原判已被撤销,一审中的诉讼行为无效,法院必须重新指定举证时限

C.重审时不能再适用简易程序,应组成合议庭,李法官可作为合议庭成员参加重审

D.若重审法院判决甲胜诉,乙再次上诉,二审法院认为重审认定的事实依然错误,则只能在查清事实后改判

7.下列各项中,公证机构可以赋予强制执行效力的公证事项是()

A.追偿债款 B.解除收养关系 C.遗嘱 D.委托

8.1943年,马锡五任陕甘宁边区高等法院陇东分庭庭长,他深入基层,依靠群众,就地办案,形式灵活,手续简便,被总结为“马锡五审判方式”。关于“马锡五审判方式”体现的法治意义,下列哪一说法是准确的?

A.是不断提高依法行政能力和职业道德水平的典范

B.是努力树立司法权威及司法为民的典范

C.是从我国国情出发,借鉴国外法治经验的典范

D.是立足我国国情,坚持科学立法、维护法制统一的典范

9.关于死刑复核程序,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最高法院复核死刑案件,可以不讯问被告人

B.最高法院复核死刑案件,应当听取辩护律师的意见

C.在复核死刑案件过程中,最高检察院应当向最高法院提出意见

D.最高法院应当将死刑复核结果通报最高检察院

10.甲将一堆旧书信扔弃,没有发现其妻子在其中藏的珍贵邮票,乙发现后据为己有,甲妻得知后与甲一同找到乙索要其中的邮票,乙拒不归还,下列说法正确的是(A)

A.甲的抛弃行为使其对邮票丧失所有权 B.乙基于占有取得该邮票

C.乙因发现隐藏物取得所有权 D.乙应返还该邮票

11.郑贺为甲有限公司的经理,利用职务之便为其妻吴悠经营的乙公司谋取本来属于甲公司的商业机会,致甲公司损失50万元。甲公司小股东付冰欲通过诉讼维护公司利益。关于付冰的做法,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必须先书面请求甲公司董事会对郑贺提起诉讼

B.必须先书面请求甲公司监事会对郑贺提起诉讼

C.只有在董事会拒绝起诉情况下,才能请求监事会对郑贺提起诉讼

D.只有在其股权达到1%时,才能请求甲公司有关部门对郑贺提起诉讼

12.我国监狱工作的现行方针是()。

A.惩罚与教育相结合

B惩罚与改造相结合,以改造人为宗旨

C.改造第一.生产第二. D.惩罚管制与思想改造相结合,劳动生产与政治教育相结合13.2010年7月,甲公司不服A市B区法院对其与乙公司买卖合同纠纷的判决,上诉至A市中级法院,A市中级法院经审理维持原判决。2011年3月,甲公司与丙公司合并为丁公司。之后,丁公司法律顾问在复查原甲公司的相关材料时,发现上述案件具备申请再审的法定事由。关于该案件的再审,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

A.应由甲公司向法院申请再审

B.应由甲公司与丙公司共同向法院申请再审

C.应由丁公司向法院申请再审

D.应由丁公司以案外人身份向法院申请再审

14.某公司经营不善,现进行破产清算。关于本案的诉讼费用,下列哪一说法是错误的?

A.在破产申请人未预先交纳诉讼费用时,法院应裁定不予受理破产申请

B.该诉讼费用可由债务人财产随时清偿

C.债务人财产不足时,诉讼费用应先于共益费用受清偿

D.债务人财产不足以清偿诉讼费用等破产费用的,破产管理人应提请法院终结破产程序

15.我国中央军事委员会实行(C)A.委员会集体领导制 B.军委主席、副主席负责制

C.军委主席负责制 D.军委党委负责制

16.中国甲公司通过海运从某国进口一批服装,承运人为乙公司,提单收货人一栏写明“凭指示”。甲公司持正本提单到目的港提货时,发现货物已由丙公司以副本提单加保函提取。甲公司与丙公司达成了货款支付协议,但随后丙公司破产。甲公司无法获赔,转而向乙公司索赔。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关于本案,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本案中正本提单的转让无需背书

B.货物是由丙公司提走的,故甲公司不能向乙公司索赔

C.甲公司与丙公司虽已达成货款支付协议,但未得到赔付,不影响甲公司要求乙公司承担责任

D.乙公司应当在责任限制的范围内承担因无单放货造成的损失

17.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划定的基本农田应当占本行政区域内耕地的()以上。A. 80% B .85% C. 90% D. 95%

18.甲国人李某长期居住在乙国,并在乙国经营一家公司,在甲国则只有房屋出租。在确定纳税居民的身份上,甲国以国籍为标准,乙国以住所和居留时间为标准。根据相关规则,下列

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甲国只能对李某在甲国的房租收入行使征税权,而不能对其在乙国的收入行使征税权

B.甲乙两国可通过双边税收协定协调居民税收管辖权的冲突

C.如甲国和乙国对李某在乙国的收入同时征税,属于国际重叠征税

D.甲国对李某在乙国经营公司的收入行使的是所得来源地税收管辖权

19.关于附带民事诉讼案件诉讼程序中的保全措施,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 A.法院应当采取保全措施

B.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和检察院都可以申请法院采取保全措施

C.采取保全措施,不受《民事诉讼法》规定的限制

D.财产保全的范围不限于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财产或与本案有关的财产

20.征收耕地的补偿费用包括()。

(1)土地补偿费;(2)安置补助费;(3)地上附着物补偿费;(4)青苗补偿费 ;

A. 1、2 B. 1、2、4 C. 2、3、4 D .1、2、3、4

21.剥夺政治权利是一种附加刑,是指剥夺犯罪分子参加国家管理和政治活动权利的刑罚方法。下列哪一项权利不属于剥夺政治权利的内容()。

A.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B.言论、出版、集会、结社、游行、示威自由的权利

C.担任国家机关职务的权利和担任国有单位领导职务的权利

D.担任公司、企业领导职务的权利

22.非全日制用工小时计酬标准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人民政府规定的最低小时工资标

准。非全日制用工劳动报酬结算支付周期最长不得超过()日。

A、7 B、10 C、15 D、30

23.关于过失犯的论述,下列哪一选项是错误的?

A.只有实际发生危害结果时,才成立过失犯

B.认识到可能发生危害结果,但结果的发生违背行为人意志的,成立过失犯

C.过失犯罪,法律有规定的才负刑事责任。这里的“法律”不限于刑事法律

D.过失犯的刑事责任一般轻于与之对应的故意犯的刑事责任

24.未成年人郭某涉嫌犯罪被检察院批准逮捕。在审查起诉中,经羁押必要性审查,拟变更为取保候审并适用保证人保证。关于保证人,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可由郭某的父亲担任保证人,并由其交纳1000元保证金

B.可要求郭某的父亲和母亲同时担任保证人

C.如果保证人协助郭某逃匿,应当依法追究保证人的刑事责任,并要求其承担相应的民事连带赔偿责任

D.保证人未履行保证义务应处罚款的,由检察院决定

25.我国中央军事委员会实行(C)A.委员会集体领导制 B.军委主席、副主席负责制

C.军委主席负责制 D.军委党委负责制

26.{单选26}

27.{单选27}

28.{单选28} 29.{单选29}

30.{单选30}

二、多项选择题(共30题,每题2分。每题的备选项中,有多个符合题意)

1.张某系某基层法院陪审员,可以参与审判下列哪些案件?

A.所在区基层法院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案件

B.所在市中级法院审理的一审案件

C.所在市中级法院审理的二审案件

D.所在省高级法院审理的一审案件

2.因公司章程所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蒙玛有限公司进入清算程序。关于该公司的清算,下列哪些选项是错误的?

A.在公司逾期不成立清算组时,公司股东可直接申请法院指定组成清算组

B.公司在清算期间,由清算组代表公司参加诉讼

C.债权人未在规定期限内申报债权的,则不得补充申报

D.法院组织清算的,清算方案报法院备案后,清算组即可执行

3.关于询问被害人,下列选项正确的是:

A.侦查人员可以在现场进行询问

B.侦查人员可以在指定的地点进行询问

C.侦查人员可以通知被害人到侦查机关接受询问

D.询问笔录应当交被害人核对,如记载有遗漏或者差错,被害人可以提出补充或者改正

4.下列关于宽度和深度的解释,__是正确的。

A.宽度是指企业拥有的产品线的数量

B.深度是指各种产品线中不同规格、型号的产品项目的数量

C.宽度是指各种产品线中不同规格、型号的产品项目的数量

D.深度是指企业拥有的产品线的数量

5.投资银行在企业并购过程中起着非常重要的作用,这主要体现在:__。

A.降低信息成本

B.降低谈判成本

C.担当财务顾问角色

D.保障资本运营活动符合相关法律程序的规定

6.甲乙两国因边境冲突引发战争,甲国军队俘获数十名乙国战俘。依《日内瓦公约》,关于战俘待遇,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

A.乙国战俘应保有其被俘时所享有的民事权利

B.战事停止后甲国可依乙国战俘的情形决定遣返或关押

C.甲国不得将乙国战俘扣为人质

D.甲国为使本国某地区免受乙国军事攻击可在该地区安置乙国战俘

7.甲乙二国建有外交及领事关系,均为《维也纳外交关系公约》和《维也纳领事关系公约》缔约国。乙国为举办世界杯足球赛进行城市改建,将甲国使馆区域、大使官邸、领馆区域均纳入征用规划范围。对此,乙国作出了保障外国使馆、领馆执行职务的合理安排,并对搬迁使领馆给予及时、有效、充分的补偿。根据国际法相关规则,下列哪些判断是正确的?

A.如甲国使馆拒不搬迁,乙国可采取强制的征用搬迁措施

B.即使大使官邸不在使馆办公区域内,乙国也不可采取强制征用搬迁措施

C.在作出上述安排和补偿的情况下,乙国可征用甲国总领馆办公区域

D.甲国总领馆馆舍在任何情况下均应免受任何方式的征用

8.关于贿赂犯罪,下列哪些选项是错误的?

A.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便利,为请托人谋取利益并收受其财物而构成受贿罪的,请托人当然构成行贿罪

B.因被勒索给予国家工作人员以财物的,当然不构成行贿罪

C.行贿人在被追诉前主动交待行贿行为的,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D.某国家机关利用其职权或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通过其他国家机关的职务行为,为请托人谋取利益,索取请托人财物的,构成单位受贿罪

9.村民甲带领乙、丙等人,与造纸厂协商污染赔偿问题。因对提出的赔偿方案不满,甲、乙、丙等人阻止生产,将工人李某打伤。公安局接该厂厂长举报,经调查后决定对甲拘留15日、乙拘留5日,对其他人未作处罚。甲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法院受理。下列哪些人员不能成为本案的第三人?

A.丙

B.乙

C.李某

D.造纸厂厂长

10.关于本案的办理,下列选项正确的是:

A.在对黄某作出附条件不起诉决定、对吴某作出不起诉决定时,必须达成刑事和解

B.检察院对黄某作出附条件不起诉决定、对吴某作出不起诉决定时,可要求他们向赵某赔礼道歉、赔偿损失

C.在附条件不起诉考验期内,检察院可将黄某移交有关机构监督考察

D.检察院对黄某作出附条件不起诉决定,对吴某作出不起诉决定后,均应将相关材料装订成册,予以封存

11.《刑法》第246条规定:“以暴力或者其他方法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关于本条的理解,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

A.“以暴力或者其他方法”属于客观的构成要件要素

B.“他人”属于记述的构成要件要素

C.“侮辱”、“诽谤”属于规范的构成要件要素

D.“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属于相对确定的法定刑

12.关于小王将挖掘机卖给方某的行为,下列表述正确的是:

A.小王尚未取得对挖掘机的占有,不得将其出卖给方某 B.小王出卖挖掘机应当取得大王的同意

C.大王对小王出卖挖掘机的行为可以追认

D.小王是王某遗嘱的执行人,出卖挖掘机不需要大王的同意

13.下列有关外汇管制的说法正确的是:__。

A.数量性外汇管制是指国家外汇管理机构对外汇买卖的数量直接进行限制和分配

B.成本性外汇管制是指国家外汇管理机构对外汇买卖的成本进行限制

C.混合性外汇管制是指同时采用数量性和成本性的外汇管制,对外汇实行更为严格的控制,以影响控制商品进出口

D.指一国政府通过法令对国际结算和外汇买卖实行限制来平衡国际收支和维持本国、货币汇价的一种制度

14.关于辨认的程序,下列选项正确的是:

A.在辨认尸体时,只将李某尸体与另一尸体作为辨认对象

B.在2名侦查人员的主持下,将赵某混杂在9名具有类似特征的人员中,由王某、张某个别进行辨认

C.在对石某进行辨认时,9名被辨认人员中的4名民警因紧急任务离开,在2名侦查人员的主持下,将石某混杂在5名人员中,由王某、张某个别进行辨认

D.根据王某、张某的要求,辨认在不暴露他们身份的情况下进行

15.《建筑工程质量管理条例》要求施工单位在施工过程中,必须按照工程设计图纸和施工技术标准施工,不得()

A 偷工减料

B变更施工工艺C改变施工方法D改变混凝土设计配合比参数E擅自修改设计

答案:选A、E

16.犯罪构成的必备条件包括()

A犯罪对象

B犯罪客体

C犯罪的主观方面

D犯罪主体

E犯罪的客观方面

答案:选B、C、D、E

17.下列哪些地方性法规的规定违反《行政许可法》?

A.申请餐饮服务许可证,须到当地餐饮行业协会办理认证手续

B.申请娱乐场所表演许可证,文化主管部门收取的费用由财政部门按一定比例返还

C.外地人员到本地经营网吧,应当到本地电信管理部门注册并缴纳特别管理费

D.申请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需安装建设主管部门指定的节能设施

18.中国古代关于德与刑的关系理论,经历了一个长期的演变和发展过程。下列哪些说法是正确的?

A.西周时期确立了“以德配天,明德慎罚”的思想,以此为指导,道德教化与刑罚处罚结合,形成了当时“礼”、“刑”结合的宏观法制特色

B.秦朝推行法家主张,但并不排斥礼,也强调“德主刑辅,礼刑并用”

C.唐律“一准乎礼,而得古今之平”,实现了礼与律的有机统一,成为了中华法系的代表

D.宋朝以后,理学强调礼和律对治理国家具有同等重要的地位,二者“不可偏废”

19.甲的下列哪些行为属于盗窃(不考虑数额)?

A.某大学的学生进食堂吃饭时习惯于用手机、钱包等物占座后,再去购买饭菜。甲将学生乙用于占座的钱包拿走

B.乙进入面馆,将手机放在大厅6号桌的空位上,表示占座,然后到靠近窗户的地方看看有没有更合适的座位。在7号桌吃面的甲将手机拿走

C.乙将手提箱忘在出租车的后备箱。后甲搭乘该出租车时,将自己的手提箱也放进后备箱,并在下车时将乙的手提箱一并拿走

D.乙全家外出打工,委托邻居甲照看房屋。有人来村里购树,甲将乙家山头上的树谎称为自家的树,卖给购树人,得款3万元

20.关于张某、方某与乙公司签订的《合作协议二》,下列表述正确的是:

A.有效

B.无效

C.可变更

D.《合作协议一》被《合作协议二》取代

21.2008年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第五十条规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对残疾人搭乘公共交通工具,应当根据实际情况给予便利和优惠。残疾人可以免费携带随身必备的辅助器具。盲人持有效证件免费乘坐市内公共汽车、电车、地铁、渡船等公共交通工具。盲人读物邮件免费寄递。国家鼓励和支持提供电信、广播电视服务的单位对盲人、听力残疾人、言语残疾人给予优惠。”对此,下列说法错误的是:

A.该规定体现了立法者在残疾人搭乘公共交通工具问题上的价值判断和价值取向

B.从法的价值的角度分析,该规定的主要目的在于实现法的自由价值

C.该规定对于有关企业、政府及残疾人均具有指引作用

D.该规定在交通、邮政、电信方面给予残疾人的优待有悖于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原则

22.下列哪些选项属于不正当竞争行为?

A.甲灯具厂捏造乙灯具厂偷工减料的事实,私下告诉乙厂的几家重要客户

B.甲公司发布高薪招聘广告,乙公司数名高管集体辞职前往应聘,甲公司予以聘用

C.甲电器厂产品具有严重瑕疵,媒体误报道为乙电器厂产品,甲厂未主动澄清

D.甲厂使用与乙厂知名商品近似的名称、包装和装潢,消费者经仔细辨别方可区别二者差异

23.根据《宪法》和《组织法》的规定,下列选项正确的是:

A.地方各级人大代表非经本级人大主席团许可,在大会闭会期间非经本级人大常委会许可,不受逮捕或刑事审判

B.乡、民族乡、镇的人大主席、副主席不得担任国家行政机关的职务

C.审计机关依照法律独立行使审计权,不受行政机关、社会团体和个人的干涉

D.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根据全国人大常委会的决定,进行国事活动

24.具有特定情形的下列哪些证据不能作为定案的根据?

A.视听资料的制作时间、地点存有异议,不能作出合理解释,也没有提供必要证明的B.在做DNA检测时送检材料与比对样本属于同一个来源的C.证人在犯罪现场听到被告人喊“给他点厉害瞧瞧”的陈述 D.犯罪嫌疑人拒绝签名、盖章而由侦查人员在笔录上注明情况的讯问笔录

25.关于民族自治地方财政的说法,下列哪些选项符合《民族区域自治法》规定?

A.国家财政体制下属于民族自治地方的财政收入,由自治机关自主地安排使用

B.民族自治地方的财政预算支出,按国家规定设机动资金,但预备费在预算中不得高于一般地区

C.自治机关对本地方的各项开支标准、定员、定额,按照国家规定的原则,结合本地方的实际情况,可以制定补充规定和具体办法,并须分别报国务院、省、自治区、直辖市批准

D.民族自治地方在全国统一的财政体制下,通过国家实行的规范的财政转移支付制度,享受上级财政的照顾

25.《建筑工程质量管理条例》要求施工单位在施工过程中,必须按照工程设计图纸和施工技术标准施工,不得()

A 偷工减料

B变更施工工艺C改变施工方法D改变混凝土设计配合比参数E擅自修改设计

答案:选A、E

26.{多选26}

27.{多选27}

28.{多选28}

29.{多选29}

6.民事诉讼法期中考试试题 篇六

责任模拟试题

本卷共分为2大题60小题,作答时间为180分钟,总分120分,80分及格。

一、单项选择题(共30题,每题2分。每题的备选项中,只有一个最符合题意)

1.关于民事仲裁与民事诉讼的区别,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具有给付内容的生效判决书都具有执行力,具有给付内容的生效裁决书没有执行力

B.诉讼中当事人可以申请财产保全,在仲裁中不可以申请财产保全

C.仲裁不需对案件进行开庭审理,诉讼原则上要对案件进行开庭审理

D.仲裁机构是民间组织,法院是国家机关

2.国家为提高管理效能和科学化水平,对公务员实行()管理。

A.级别 B.行政 C.特殊 D.分类

3.《监狱法》明确规定:监狱的基本任务是对罪犯的()。

A.惩罚和改造 B.惩罚和教育

C.改造和教育 D.教育和矫正

4.以下不属于《安全生产法》中规定从业人员的义务是()。

A、消除事故隐患的义务

B、接受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的义务

C、发现事故隐患报告的义务

D、遵章守规,服从管理的义务

5.下列选项有关劳动争议仲裁的表述,哪一项是错误的?()A、劳动争议发生后,当事人就争议的解决有仲裁协议的,可以进行仲裁

B、仲裁是劳动争议解决的必经程序,未经仲裁不得诉讼

C、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解决劳动争议时可以依法进行调解,仲裁调解书具有法律效力

D、因签订集体合同发生的争议不能采用仲裁的方式解决,但履行集体合同发生的争议则可以仲裁

6.甲与乙书面约定甲向乙借款8万元,未约定利息与还款期限。对此,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应按银行一年期借款计算期限和利息

B.应按银行长期借款计算期限和利息

C.乙可随时要求甲还款并按此时期限计息

D.乙可催告,甲仍不还款的,乙有权主张逾期利息

7.某出版社出版了一本学术论文集,专门收集国内学者公开发表的关于如何认定和处理侵犯知识产权行为的有关论文或论文摘要。该论文集收录的论文受我国著作权法保护,其内容选择和编排具有独创性。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

A.被选编入论文集的论文已经发表,故出版社不需征得论文著作权人的同意

B.该论文集属于学术著作,具有公益性,故出版社不需向论文著作权人支付报酬

C.他人复制该论文集只需征得出版社同意并支付报酬

D.如出版社未经论文著作权人同意而将有关论文收录,出版社对该论文集仍享有著作权

8.甲、乙分别为某有限责任公司的自然人股东,后甲在乙知情但不同意的情况下,为帮助妹妹获取贷款,将自有股份质押给银行,乙以甲侵犯其股东权利为由向法院提起诉讼。关于本案,下列哪一判断是正确的?

A.担保关系是债权关系的保护性法律关系

B.债权关系是质押关系的第一性法律关系

C.诉讼关系是股权关系的隶属性法律关系

D.债权关系是质押关系的调整性法律关系

9.关于鉴定人与鉴定意见,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经法院通知,鉴定人无正当理由拒不出庭的,可由院长签发强制令强制其出庭

B.鉴定人有正当理由无法出庭的,法院可中止审理,另行聘请鉴定人重新鉴定

C.经辩护人申请而出庭的具有专门知识的人,可向鉴定人发问

D.对鉴定意见的审查和认定,受到意见证据规则的规制

10.甲路过偏僻路段,看到其友乙强奸丙的犯罪事实。甲的下列哪一行为构成包庇罪?

A.用手机向乙通报公安机关抓捕乙的消息

B.对侦查人员的询问沉默不语

C.对侦查人员声称乙、丙系恋人,因乙另有新欢遭丙报案诬陷

D.经法院通知,无正当理由,拒绝出庭作证

11.下列事实中,发生不当得利的事实有(D)

A.养子女给其生父母的赡养费

B.甲公司利用乙公司倒掉的废煤渣制作建筑材料

C.给付因赌博而欠的钱款

D.营业员找零时多找给顾客的钱

12.关于补强证据,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

A.应当具有证据能力

B.可以和被补强证据来源相同

C.对整个待证事实有证明作用

D.应当是物证或者书证

13.关于假释,下列哪一选项是错误的?

A.甲系被假释的犯罪分子,即便其在假释考验期内再犯新罪,也不构成累犯

B.乙系危害国家安全的犯罪分子,对乙不能假释

C.丙因犯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二年,缓刑三年。缓刑考验期满后,发现丙在缓刑考验期内的第七个月犯有抢劫罪,应当判处有期徒刑八年,数罪并罚决定执行九年。丙服刑六年时,因有悔罪表现而被裁定假释

D.丁犯抢劫罪被判有期徒刑九年,犯寻衅滋事罪被判有期徒刑五年,数罪并罚后,决定执行有期徒刑十三年,对丁可以假释

14.甲乙两国均为世界贸易组织成员,甲国对乙国出口商向甲国出口轮胎征收高额反倾销税,使乙国轮胎出口企业损失严重。乙国政府为此向世界贸易组织提出申诉,经专家组和上诉机构审理胜诉。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如甲国不履行世贸组织的裁决,乙国可申请强制执行

B.如甲国不履行世贸组织的裁决,乙国只可在轮胎的范围内实施报复

C.如甲国不履行世贸组织的裁决,乙国可向争端解决机构申请授权报复

D.上诉机构只有在对该案的法律和事实问题进行全面审查后才能作出裁决

15.关于公务员兼职,下列哪项说法是错误的?()

A.公务员可以兼职,但必须作出适当限制

B.公务员不得在企业或者其他营利性组织中兼职

C.为保证公务员廉洁勤政,公务员不得在机关外兼职

D.公务员因工作需要可以在机关外兼职

16.关于我国司法制度,下列哪一选项是错误的?

A.我国实行两审终审、人民陪审员、审判公开等审判制度,促进实现审判活动科学化、规范化

B.基层法院除审判案件外,还处理不需要开庭审判的民事纠纷和轻微的刑事案件,但不能指导人民调解委员会的工作

C.我国实行立案监督、侦查监督、审判监督等检察制度,实现对诉讼活动的法律监督

D.检察官独立不同于“除了法律没有上司”的法官独立,要受到“检察一体化”的限制

17.关于过失犯的论述,下列哪一选项是错误的?

A.只有实际发生危害结果时,才成立过失犯

B.认识到可能发生危害结果,但结果的发生违背行为人意志的,成立过失犯

C.过失犯罪,法律有规定的才负刑事责任。这里的“法律”不限于刑事法律

D.过失犯的刑事责任一般轻于与之对应的故意犯的刑事责任

18.对合肥市人民政府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申请复议时,由下列哪个机关管辖()A安徽省人民政府 B安徽省人民代表大会

C合肥市人民政府 D合肥市人民代表大会

19.合同履行费用的负担不明确的,由(C)分担

A.履行义务的一方 B.接受履行的一方

C.合同双方当事人 D.协商确定

20.某选区共有选民14000人,高先生是数位候选人之一。根据现行宪法和选举法律,在下列(B)下,高先生可以当选

A.参加投票的人数为6995人,高获得选票6990张

B.参加投票的人数为8200人,高获得选票4500张 C.参加投票的人数为13600人,高获得选票6500张

D.参加投票的人数为14500人,高获得选票13000张

21.关于民事诉讼法的性质,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

A.根据其调整的社会关系,民事诉讼法是程序法

B.根据其在法律体系中的地位,民事诉讼法是程序法

C.根据其规定的内容,民事诉讼法是程序法

D.根据公法与私法的划分标准,民事诉讼法是程序法

22.甲公司诉乙公司货款纠纷一案,A市B区法院在审理中查明甲公司的权利主张已超过诉讼时效(乙公司并未提出时效抗辩),遂判决驳回甲公司的诉讼请求。判决作出后上诉期间届满之前,B区法院发现其依职权适用诉讼时效规则是错误的。关于本案的处理,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

A.因判决尚未发生效力,B区法院可以将判决书予以收回,重新作出新的判决

B.B区法院可以将判决书予以收回,恢复庭审并向当事人释明时效问题,视具体情况重新作出判决

C.B区法院可以作出裁定,纠正原判决中的错误

D.如上诉期间届满当事人未上诉的,B区法院可以决定再审,纠正原判决中的错误

23.关于司法功能的表述,下列哪一选项是错误的?

A.司法具有解决纠纷、调整社会关系的直接功能和解释、补充法律及形成公共政策、秩序维持、文化支持等间接功能

B.司法要求司法活动的公开性、裁判人员的中立性、当事人地位的平等性、司法过程的参与性、司法活动的合法性、案件处理的正确性

C.我国晋代刘颂认为应该严格区分君臣在实现司法公正方面的职责

D.英国哲学家培根强调司法公正的重要性:“一次不公的判断比多次不平的举动为祸尤烈。因为这些不平的举动不过弄脏了水流,而不公的判断则把水源败坏了”

24.2010年7月,甲公司不服A市B区法院对其与乙公司买卖合同纠纷的判决,上诉至A市中级法院,A市中级法院经审理维持原判决。2011年3月,甲公司与丙公司合并为丁公司。之后,丁公司法律顾问在复查原甲公司的相关材料时,发现上述案件具备申请再审的法定事由。关于该案件的再审,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

A.应由甲公司向法院申请再审

B.应由甲公司与丙公司共同向法院申请再审

C.应由丁公司向法院申请再审

D.应由丁公司以案外人身份向法院申请再审

25.关于公务员兼职,下列哪项说法是错误的?()

A.公务员可以兼职,但必须作出适当限制

B.公务员不得在企业或者其他营利性组织中兼职

C.为保证公务员廉洁勤政,公务员不得在机关外兼职

D.公务员因工作需要可以在机关外兼职

26.{单选26}

27.{单选27}

28.{单选28}

29.{单选29}

30.{单选30}

二、多项选择题(共30题,每题2分。每题的备选项中,有多个符合题意)

1.关于技术侦查,下列哪些说法是正确的?

A.适用于严重危害社会的犯罪案件

B.必须在立案后实施

C.公安机关和检察院都有权决定并实施

D.获得的材料需要经过转化才能在法庭上使用

2.郑某因某厂欠缴其社会养老保险费,向区社保局投诉。2004年9月22日,该局向该厂送达《决定书》,要求为郑某缴纳养老保险费1万元。同月30日,该局向郑某送达告知书,称其举报一事属实,并要求他缴纳养老保险费(个人缴纳部分)2,000元。郑某不服区社保局的《决定书》向法院起诉,法院的生效判决未支持郑某的请求。2005年4月19日,郑某不服告知书向市社保局申请复议,后者作出不予受理决定,郑某不服提起诉讼。下列选项正确的是:

A.郑某向市社保局提出的复议申请已超过申请期限

B.区社保局所在地的法院和市社保局所在地的法院对本案均有管辖权

C.郑某的起诉属重复起诉

D.如郑某对告知书不服直接向法院起诉,法院可以被诉行为系重复处理行为为由不受理郑某的起诉

3.甲公司与乙公司签订商品房包销合同,约定甲公司将其开发的10套房屋交由乙公司包销。甲公司将其中1套房屋卖给丙,丙向甲公司支付了首付款20万元。后因国家出台房地产调控政策,丙不具备购房资格,甲公司与丙之间的房屋买卖合同不能继续履行。下列哪些表述是正确的?

A.甲公司将房屋出卖给丙的行为属于无权处分

B.乙公司有权请求甲公司承担违约责任

C.丙有权请求解除合同

D.甲公司只需将20万元本金返还给丙

4.下列关于国际贸易的支付与结算说法正确的是:()。

A.目前国际贸易结算中使用最广泛的支付工具是票据

B.票据是出票人签名于票据上,无条件约定由自己或另一个人支付一定金额的、不可以流通转让的证券

C.汇付、信用证是银行信用,托收是商业信用

D.目前最常见的国际贸易结算的方式有三种:汇付、托收、信用证

5.根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起诉状应当记明的是想不包括()

A当事人的姓名

B诉讼代理人的权限

C法定代表人的姓名

D诉讼请求

E政局的取得方式

答案:选B、E

6.根据《刑法》有关规定,下列哪些说法是正确的?

A.甲系某国企总经理之妻,甲让其夫借故辞退企业财务主管,而以好友陈某取而代之,陈某赠甲一辆价值12万元的轿车。甲构成犯罪

B.乙系已离职的国家工作人员,请接任处长为缺少资质条件的李某办理了公司登记,收取李某10万元。乙构成犯罪

C.丙系某国家机关官员之子,利用其父管理之便,请其父下属将不合条件的某企业列入政府采购范围,收受该企业5万元。丙构成犯罪

D.丁系国家工作人员,在主管土地拍卖工作时向一家房地产公司通报了重要情况,使其如愿获得黄金地块。丁退休后,该公司为表示感谢,自作主张送与丁价值5万元的按摩床。丁构成犯罪

7.梁某与甲旅游公司签订合同,约定梁某参加甲公司组织的旅游团赴某地旅游。旅游出发前15日,梁某因出差通知甲公司,由韩某替代跟团旅游。旅游行程一半,甲公司不顾韩某反对,将其旅游业务转给乙公司。乙公司组织游客参观某森林公园,该公园所属观光小火车司机操作失误致火车脱轨,韩某遭受重大损害。下列哪些表述是正确的?

A.即使甲公司不同意,梁某仍有权将旅游合同转让给韩某

B.韩某有权请求甲公司和乙公司承担连带责任

C.韩某有权请求某森林公园承担赔偿责任

D.韩某有权请求小火车司机承担赔偿责任

8.”乐安”号运送该货物的航行路线要经过丁国的领海和毗连区。根据《联合国海洋法公约》,下列选项正确的是:

A.“乐安”号可不经批准穿行丁国领海,并在其间停泊转运货物

B.“乐安”号在丁国毗连区走私货物,丁国海上执法船可行使紧追权

C.“乐安”号在丁国毗连区走私货物,丁国海上执法机关可出动飞机行使紧追权

D.丁国海上执法机关对“乐安”号的紧追权在其进入公海时立即终止

9.关于可以适用当事人和解的公诉案件诉讼程序的案件范围,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

A.交通肇事罪

B.暴力干涉婚姻自由罪

C.过失致人死亡罪

D.刑讯逼供罪

10.2013年2月1日,王某以一套房屋为张某设定了抵押,办理了抵押登记。同年3月1日,王某将该房屋无偿租给李某1年,以此抵王某欠李某的借款。房屋交付后,李某向王某出具了借款

还清的收据。同年4月1日,李某得知房屋上设有抵押后,与王某修订租赁合同,把起租日改为2013年1月1日。张某实现抵押权时,要求李某搬离房屋。下列哪些表述是正确的? A.王某、李某的借款之债消灭

B.李某的租赁权可对抗张某的抵押权

C.王某、李某修订租赁合同行为无效

D.李某可向王某主张违约责任

11.甲公司将建筑工程发包给乙公司,乙公司将其转包给丙公司,丙公司将部分工程包给由121个农民工组成的施工队。施工期间,丙公司拖欠施工队工程款达500万元之多,农民工因此踏上维权之路。丙公司以乙公司拖欠其工程款800万元为由、乙公司以甲公司拖欠其工程款1000万元为由均拒付欠款。施工队将甲公司诉至法院,要求甲公司支付500万元。根据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关于本案的处理,下列哪些说法是正确的?

A.法院应驳回施工队的诉讼请求,因甲公司与施工队无合同关系。法院不应以破坏合同相对性为代价,片面实现社会效果

B.法院应支持施工队的诉讼请求。法院不能简单以坚持合同的相对性为由否定甲公司的责任,从而造成农民工不断申诉,案结事不了

C.法院应当追加乙公司和丙公司为本案当事人。法院一并解决乙公司和丙公司的欠款纠纷,以避免机械执法,就案办案

D.法院可以追加乙公司和丙公司为本案当事人。法院加强保护农民工权益的力度,有利于推进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

12.根据法的渊源的知识,关于《保险法》上述二条规定之间的关系,下列理解正确的是:

A.“前法”与“后法”之间的关系

B.“一般法”与“特别法”之间的关系

C.“上位法”与“下位法”之间的关系

D.法的正式渊源与法的非正式渊源之间的关系

13.如李某放弃请求恢复工作而要求其他补救,下列选项正确的是:

A.李某可主张公司违法终止劳动合同,要求支付赔偿金

B.李某可主张公司规章制度违法损害劳动者权益,要求即时辞职及支付经济补偿金

C.李某可同时获得违法终止劳动合同的赔偿金和即时辞职的经济补偿金

D.违法终止劳动合同的赔偿金的数额多于即时辞职的经济补偿金

14.如货物运抵乙国后,乙国的E公司指控该批平板电脑侵犯其在乙国取得的专利权,致使货物遭乙国海关扣押,B公司向A公司索赔。在下列选项中,A公司无须承担责任的情形是:

A.A公司在订立合同时不知道这批货物可能依乙国法属侵权

B.B公司在订立合同时知道这批货物存在第三者权利

C.A公司是遵照B公司提供的技术图样和款式进行生产的

D.B公司在订立合同后知道这批货物侵权但未在合理时间内及时通知A公司

15.关于认识错误的判断,下列哪些选项是错误的?

A.甲为使被害人溺死而将被害人推入井中,但井中没有水,被害人被摔死。这是方法错误,甲行为成立故意杀人既遂

B.乙准备使被害人吃安眠药熟睡后将其勒死,但未待实施勒杀行为,被害人因吃了乙投放的安眠药死亡。这是构成要件提前实现,乙行为成立故意杀人既遂 C.丙打算将含有毒药的巧克力寄给王某,但因写错地址而寄给了汪某,汪某吃后死亡。这既不是对象错误,也不是方法错误,丙的行为成立过失致人死亡罪

D.丁误将生父当作仇人杀害。具体符合说与法定符合说都认为丁的行为成立故意杀人既遂

16.司法与行政都是国家权力的表现形式,但司法具有一系列区别于行政的特点。下列哪些选项体现了司法区别于行政的特点?

A.甲法院审理一起民事案件,未按照上级法院的指示作出裁判

B.乙法院审理一起刑事案件,发现被告人另有罪行并建议检察院补充起诉,在检察院补充起诉后对所有罪行一并作出判决

C.丙法院邀请人大代表对其审判活动进行监督

D.丁法院审理一起行政案件,经过多次开庭审理,在原告、被告及其他利害关系人充分举证、质证、辩论的基础上作出判决

17.程序正当是当代行政法的基本原则,遵守程序是行政行为合法的要求之一。下列哪些做法违背了这一要求?

A.某环保局对当事人的处罚听证,由本案的调查人员担任听证主持人

B.某县政府自行决定征收基本农田35公顷

C.某公安局拟给予甲拘留10日的治安处罚,告知其可以申请听证

D.乙违反治安管理的事实清楚,某公安派出所当场对其作出罚款500元的处罚决定

18.根据《反垄断法》规定,关于经营者集中的说法,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

A.经营者集中就是指企业合并

B.经营者集中实行事前申报制,但允许在实施集中后补充申报

C.经营者集中被审查时,参与集中者的市场份额及其市场控制力是一个重要的考虑因素

D.经营者集中如被确定为可能具有限制竞争的效果,将会被禁止

19.各国制定对外贸易政策的目的在于:__。

A.保护公平竞争

B.保护本国市场

C.扩大本国产品的出口市场

D.促进本国产业结构的改善

20.甲化工厂和乙造纸厂排放污水,造成某村农作物减产。当地环境主管部门检测认定,甲排污中的有机物超标3倍,是农作物减产的原因,乙排污未超标,但其中的悬浮物仍对农作物减产有一定影响。关于甲、乙厂应承担的法律责任,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

A.甲厂应对该村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B.乙厂应对该村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C.环境主管部门有权追究甲厂的行政责任

D.环境主管部门有权追究乙厂的行政责任

21.提起行政诉讼的条件包括__。

A.必须是针对具体行政行为起诉

B.原告必须是认为具体行政行为侵害其合法权益的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 C.必须有明确的被告

D.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法律根据

E.属于人民法院的受案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22.关于地方人大代表名额,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代表总名额不超过一千名

B.设区的市、自治州的代表总名额不得超过六百五十名

C.不设区的市、县、自治县人口不足五万的,代表总名额可以少于一百二十名

D.乡、镇、民族乡人口不足二千的,代表总名额可以少于四十名

2010年1月,高某与某房地产开发公司签订了一份《预售商品房认购书》。《认购书》约定,公司为高某预留所选房号,双方于公司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时正式签订商品房预售合同。《认购书》还约定,认购人于签订认购书时缴纳“保证金”一万元,该款于双方签订商品房预售合同时自动转为合同定金,如认购人接到公司通知后七日内不签订商品房预售合同,则该款不予退还。同年2月,高某接到公司已经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的通知,立即前往公司签订了商品房预售合同,并当场缴纳了首期购房款80万元。同年5月,高某接到公司通知:房屋预售合同解除。经了解,该套房屋已经被公司以更高价格出售给第三人。双方发生争议。请回答第95—97题。

23.丙实施抢劫犯罪后,分管公安工作的副县长甲滥用职权,让侦办此案的警察乙想办法使丙无罪。乙明知丙有罪,但为徇私情,采取毁灭证据的手段使丙未受追诉。关于本案的分析,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

A.因甲是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故甲是滥用职权罪的实行犯

B.因甲居于领导地位,故甲是徇私枉法罪的间接正犯

C.因甲实施了两个实行行为,故应实行数罪并罚

D.乙的行为同时触犯徇私枉法罪与帮助毁灭证据罪、滥用职权罪,但因只有一个行为,应以徇私枉法罪论处

24.某建筑构件公司由于安全资金投入不足造成两人受伤,()应当对此承担责任。

A企业法定代表人

B该公司经理

C该公司财务总监

D该公司的安全管理人员

E该公司的工会小组负责人

答案:选A、B

25.根据《宪法》规定,关于我国基本经济制度的说法,下列选项正确的是:

A.国家实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

B.国有企业在法律规定范围内和政府统一安排下,开展管理经营

C.集体经济组织实行家庭承包经营为基础、统分结合的双层经营体制

D.土地的使用权可以依照法律的规定转让

25.关于认识错误的判断,下列哪些选项是错误的?

A.甲为使被害人溺死而将被害人推入井中,但井中没有水,被害人被摔死。这是方法错误,甲行为成立故意杀人既遂

B.乙准备使被害人吃安眠药熟睡后将其勒死,但未待实施勒杀行为,被害人因吃了乙投放的安眠药死亡。这是构成要件提前实现,乙行为成立故意杀人既遂

C.丙打算将含有毒药的巧克力寄给王某,但因写错地址而寄给了汪某,汪某吃后死亡。这既不是对象错误,也不是方法错误,丙的行为成立过失致人死亡罪

D.丁误将生父当作仇人杀害。具体符合说与法定符合说都认为丁的行为成立故意杀人既遂

26.{多选26}

27.{多选27}

28.{多选28}

29.{多选29}

7.民事诉讼法期中考试试题 篇七

中期选举是美国历届政府的“期中考试”,是美国民众对当局执政表现的全民公决。对于要寻求连任的总统,一定程度上也可以看作判断未来政情和自己行隋的晴雨表。

在11月2日开锣的美国中期选举中,最值得一书的,除了花哨的竞选手法、近40亿美元的天价竞选花销以外,更重要的,是美国选民对奥巴马政府投出了自己的怀疑票和失望票。民主党政府面对未来强势的以共和党为主导的众议院,剩下的两年执政之路将更加艰难。“变革”大旗转到了共和党手中

美国首都华盛顿郊外的弗吉尼亚州阿灵顿县,中期选举投票站东部时间6时开门时,天上还高挂着一弯残月。和两年前相比,那种举国欢欣的节日般的气氛已经荡然无存,选民们“心绪黯淡”。

两年前的冬日,虽然全球范围的金融危机使美国经济雪上加霜,但凭借雄辩口才、特别是“变革”口号入主白宫的美国历史上第一位有色人种总统奥巴马,仍然让美国人燃起新的希望。如今,“是,我们能”的口号声犹在耳,美国民众却已经对乏善可陈的经济形势、高居不下的失业率非常不满。

洛杉矶40岁的丹尼尔·马丁内斯这次把票投给了共和党候选人。“他(奥巴马)不该做出没法兑现的承诺。”他说。来自密苏里的学校教师简·博斯韦尔则认为,还应该再给奥巴马个机会。

但美国媒体报道说,民调显示,这一次博斯韦尔这样的选民成了少数派。中期选举涉及美国国会参众两院中众议院435个议席、参议院100个议席中的37个,以及37个州的州长。众议院“易帜”已成定局,民主党勉强保住了参议院微弱多数。州长选举中,民主党候选人也没能抵挡住共和党的攻势。

这应该是个奥巴马已经预料到,而且不得不接受的结局——未来两年的政治“连环套”。众议院会变得更倾向保守,会依靠多数在压缩联邦政府开支和减税方面给现任政府出些难题,参议院则会叫停类似法案。

“新当选的共和党两院议员将承担这样的使命:不是对奥巴马总统的政策去进行折衷或者削减。而是干脆就毁掉他未完成的议程,并且不让他继续推进医疗和金融服务业的改革。”华盛顿智库分析师伊坦·斯格尔说。

众议院共和党党首约翰·博纳几乎已经确定明年要从南希·佩洛西手上接过行使议长权力的术槌。“我们希望奥巴马总统尊重人民的意志,改弦更张,承诺带来他们需要的改变。”他说。这大概是奥巴马没有想到的——这么快,“变革”的大旗就转到了对手手上。

在美国历史上,“期中考试”成绩不好而后来居上的,有过先例,奥巴马的同党前辈克林顿就是一个。但是留给奥巴马的时间已经不宽裕了。毕竟选举靠口才,执政靠能力,面对未来更为复杂的局面,他能否继续他的变革之路,特别是能否调和各方找到共同点,成了个大大的问号。

“茶党”为什么能够崛起

除了频繁的州际拉票,民主党在中期选举的竞选纲领上已经没有什么足够吸引选民注意力的政策主张了。能让人留下印象的,只有奥巴马给连锁店7一11做的免费“思乐冰”广告和民主党更改的党徽。

民主党本次更改了沿用逾百年的驴子党徽,改成了—个简单的大写英文字母“D”,代表民主党(Democratic)。奥巴马妙语调侃道:“驾车前进时,要把排挡放在D上;若放在R(共和党,Republican)上,就会后退(英文中“后退”Rear的首字母也是R)!”

奥巴马仍然妙语连珠,只是现实已经让他的雄辩和俏皮失去了当选之初对于选民的吸引力。选民现在更加关注关乎自己切身利益的问题:新的国会如何面对仍然脆弱的经济形势?为什么形势明明不好,选举费用还大幅攀升?代表右翼倾向的“茶党”到底有多大能量?谁可能成为共和党2012年选举的总统候选人?

与奥巴马乏力的调侃相比,目前在美国国内如火如荼的“茶党’’实实在在地动摇着传统政治的根基,重绘着美国的政治版图。

取名于独立战争之前的“波士顿倾茶运动”,“茶党”虽然没有统一党纲和组织,没有全国领导人,甚至不被看作是一个真正意义上的政党。但就是这群带有浓厚右翼色彩的“愤怒的美国人”,通过网络、广播等媒介聚集起来,不仅成为美国政治新闻中最时髦的语汇,而且成了民主共和两党都不敢忽视的政治力量。

“茶党”已经催生了一代政治新人。其代表人物之一就是高票击败了共和党大佬“钦定”人选,成功获选肯塔基州共和党参议员的兰德·保罗。在美国《时代》杂志上,47岁的保罗头发凌乱,身穿牛仔短袖上装,显得不修边幅,颠覆了传统共和党人“精英”的形象。但他张扬的个性和刻薄的发言影响力,如周立波的“海派清口”,很能打动右翼选民的心。

保罗反对“大政府”,反对增税,认为美国人靠政府不如靠个人;他强力抨击奥巴马遇到问题总喜欢找借口,是“非美国式”的做法。他的官方网站也极具特色,声称保罗是执业医生,不是政客,投身选举源自于他具有“诊断问题,提出可行方案的愿望”。

兰德这种极右的观点和犀利的讲话虽难免走极端,但在目前美国经济不景气、失业率高企的情形下,普通老百姓却通过他找到了发泄愤怒和不满的渠道。

据《纽约时报》统计,参众两院候选人中,138人声称获得了“茶党”的支持。当然,如果过度右倾化,在参与政治事务时党同伐异,为反对而反对,这样的一场运动,也许很快会烟消云散。但无论如何,“茶党”的崛起,将促使奥巴马政府认真思考所面临的新的、现实的政治挑战。正如《时代》专栏作家马克·霍尔勃林所言:真正的挑战将在选举后开始。

至少29位候选人发布了针对中国的广告

如果说,本次中期选举民主共和两党还有一个共同点,那就是他们都瞄上了同一个美国人最感到闹心的主题——就业。而一说就业,中国就不可避免地成了靶子。

民主党说,是共和党坚持自由贸易,把工作机会都给了中国t共和党说,你奥巴马政府不断推出经济刺激计划,用美国人的钱给中国人创造就业机会。

竞选期间,至少29个两党候选人直接或间接通过支持者发布了针对中国的广告,在各个议题上都争吵不休的同时表现出难得的“一致性”,所有的广告又具有足够的煽动性。

在俄亥俄州的一则广告上,民主党人扎克·斯贝斯的广告背景上出现了一条巨龙。播音员用讥讽的口吻叙述道:“中国人说:谢谢,吉布斯先生!”(Like they say in China,xie xie,Mr.Gibbs!)吉布斯就是斯贝斯的共和党竞选对手,被指责把本州的就业机.会都给了中国。

连篇累牍的攻击性言论,连美国媒体都有些看不下去了。《纽约时报》直接指出,指责中国是候选人“最轻而易举的策略”,中国成了“替罪羊”。美国前商务部副部长罗伯特·夏皮罗也认为,将金融危机的责任推到别人头上,这是很多候选人都愿意使用的办法。“10年或15年前,被指责的对象是日本,现在则是中国。”

有中国网友这样调侃美国选举政治中“中国牌”的角色:美国人本来反的“华”,是华盛顿与华尔街。现在,国会山的政客们把中国拉进来,从反本国的“华”转移到反大洋彼岸的“华”。

当然,值得指出的是,拿中国说事虽然是美国选举政治中的常态,但在实际的政府国际政治棋盘上,中国的重要性和中美关系的大方向,美国政府是非常清楚的。10月30日,选战正酣之时,美国国务卿希拉里·克林顿在出席东亚峰会后“闪电”访问海南,与中国国务委员戴秉国举行了会晤。此前一周,王岐山副总理和美国财长盖特纳举行了青岛机场会晤,中美双方都在最大化面对面沟通的渠道。

上一篇:怎样招到好员工下一篇:简述企业经营战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