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援助中心个人工作总结

2024-10-15

法律援助中心个人工作总结(精选3篇)

1.法律援助中心个人工作总结 篇一

二00五年,我在局党委、部门负责人的正确领导下和指导下,坚持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认真学习贯彻十六大全会精神和省司法厅(局长)会议精神,全面落实《法律援助条例》,用江泽民同志“三个代表”的重要思想严格要求自己,脚踏实地、兢兢业业、刻苦专研、廉洁自律、勤奋工作,圆满的完成了年初制定的工作计划和局领导交办的各项工作,现将一年的重要工作成绩和不足之处终结如下:

一、加强思想政治学习,不断提高和修正自己的行为思想。

本在认真完成各项工作的同时,把加强思想政治学习,提高自身思想政治素质作为工作的重点,一是全面认真系统的学习十六大报告和党的章程,以十六大精神武装自己的头脑,用“三个代表”严格要求自己,用各种典型反腐材料警示自己,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使自己做到自重、自省、自警、自励,做一个党的好干部,人民的好公仆;二是积极参加局里组织的各种思想政治学习,不断提高自身的政治理论水平,切实做(本文权属文秘之音所有,更多文章请登陆查看)到理论学习与党性锻炼相结合;理论学习与研究解决现实问题相结合,真正学会用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基本立场和观点分析问题,处理问题,增强自身在实际工作中的原则性,系统性和驾驭复杂局面,解决复杂问题的能力。今年通过一系列思想政治学习使自己做到了“三个强化”即:一是强话了党性教育,提高了思想政治素质;二是强化了廉洁自律意识,树立了为政清廉,勤政为民的观念;三是强化了职业道德,树立了公仆意识,为今后的工作打下了坚实的思想政治基础。

二、是立足本职,充分履行法律援助职责。

一是积极认真搞好民事法律援助工作。今年我把维护弱势群体的合法权益作为实践“三个代表”的一项重要工作,牢固树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认真贯彻执行《法律援助条例》和《司法部关于进一步加强法律援助工作的意见》,切实转变工作作风,改变“门难进、脸难看、话难听、事难办”的四难现象,按照“一问就清楚法律援助中心、一听就服气、一办就满意”的标准,认真开展民事法律援助工作,使当事人“抱着希望而来,带着满意而归”。一年来共办理民事法律援助案件13件,为当事人挽回经济损失30余万元,及时有效地维护了弱势群体的合法权利,受到了受援人的一致好评;二是认真履行刑事辩护职责,严格按照《刑事法律援助联合通知》的规定,以高度负责的责任心积极投入到“严打”整治斗争中,切实保障刑事被告人的合法权益,一年来共办理刑事法律援助案件15件,其中10条辩护意见被法院予以采纳。

三、发挥法律服务作用,做好外商投诉工作。

一是牢固树立服务于服务从于经济建设的意思,坚持以经济健身为中心,认真贯彻全市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发挥法律服务的优势,为我市经济实现五年翻一番作出积极的贡献;二是认真调处每件外商投诉案件,做到“四心”即:接待热心、解答耐心、办案尽心、投资放心。一年来共办理外商投诉案件4件,接待外商咨询30余人次,为我市招商引资工作创造了良好的软环境。

四、强化业务知识学习,提高自身的综合素质。

今年我在搞好各项工作的同时,还不断加强新知识,新法律、法规的学习,扩大自身的知识面,加快知识的更新速度,并把法律理知识同实践结合起来,积极参加各种法制宣传活动,在宣传活动中深入浅出、以案说法、认真细致的解答群众提出的法律问题共70余人次,发放法制宣传资料300余份。同时今年还配合“中心”主任在弱势群体法律援助中心较为集中的部门作为切入口相继在市委、市政府信访办、市残联、市妇联、市总工会、共青团市委成立了法律援助工作站。一年来,通过加强自身业务知识学习,积极参加各种大型的社会实践活动,有效地提高了自身的协调能力,社会实践经验和综合素质。

一年来,我在局领导和同事们的支持,帮助下通过自己的刻苦努力,勤奋工作,不但丰富了自身的实践工作经验,还增强了工作责任心和主动性,提高了正确执行党的路线、方针的坚定性和防腐拒变的自觉性,为自己在今后的工作中打下了坚实的基础。但在取得以上成绩的同时,也看到了自身的一些不足之处:知识面还有待进一步扩大法律援助中心,知识更新速度还有待进一步加快,处理复杂问题的能力还有待进一步提高。2003年将是全面贯彻落实十六大精神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第一年,也是我市经济总量五年翻番奋斗目标的第一年,面对新的形式、新的任务、新的挑战,我将迎难而上,自加压力,在领导和同事们的指导下、支持下,克服以上不足之处,以崭新的工作面貌和工作作风为司法行政工作做出新的贡献和成绩。

2.法律援助中心学期工作总结 篇二

在马栏街道办事处我们荣幸的得到了工作人员的热情接待,并在大连市沙河口区马栏街道办事处武装部吕部长的主持下召开了社区人员见面会。同学们3人一组被分到马栏街道所辖的10个社区工作,在各自社区负责人的带领下我们来到了各自的社区,开始我们的社区援助工作。同学们都兴致勃勃,信心百倍!并且在工作中,同学们时刻以服务为中心、以援助为宗旨,为社区和人民贡献自己的一份力量。

校广播台、校报以及《师大学生》对本次活动进行了报道。

2009年11月17日,法律援助中心在文科楼501教室举行了“法律援助中心08级会员见面会”,在会上宣读了《法律援助中心章程》和法律服务志愿者承诺,并对前段活动情况进行了总结。法律援助中心的会员们均表示在以后的活动中积极参与,热情服务社会,服务人民。

2009年12月4日,辽宁师范大学法学院师生组织了以“弘扬法制精神,服务科学发展”为主题的法制宣传活动,活动地点位于沙河口区马栏广场。本次活动由辽宁师范大学法学院团委主办,法学院社团联合会法律援助中心和法学会策划协办。法学院党总支副书记鲍艳春老师、团委书记耿树丰老师、徐大泰、韩秀义、姚玉杰、四位具有资深实务经验的老师以及法学院研究生和06级本科生一同参加了该活动。本次活动也受到了大连市沙河口区马栏街道的顶力支持和帮助。

活动下午一点准时开始,同学们以大学生法律服务志愿者的身份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劳动合同法》等不同主题散发法制宣传传单,向路人讲解新颁布的法律。徐大太老师和韩秀义老师负责对咨询者的疑难问题进行现场解答。广大群众们响应积极,活动效果也是十分明显,前来咨询的群众都带着满意的答复而归。

活动当天,正值大连天气骤然降温,天气寒冷,寒风凛冽,但是,参加活动的老师和同学们仍然热情洋溢的为前来咨询的人民朋友解答法律问题和向群众进行普法宣传,老师和同学们丝毫没有因为天气的原因而降低活动的激情。同时,群众们也非常珍惜这次机会,络绎不绝的来到咨询台对生活中的问题进行法律咨询。整个场面透露出一种法律的温馨和法律疑难得到解决后的轻松。

【范文网】

在今天全国第八个法制宣传日中,我们法学院的师生通过本次实践性的服务和宣传,一方面让更多的人重视法,了解法,遵守法;另一方面提高大众的维权意识,并且为群众解决法律疑难问题,给他们提供了具体的帮助。本次活动取得了理想的效果,突出了辽宁师范大学法法学院 “厚德济世,博学明法”的院训和 “探讨理论、立足实践、学以致用、服务社会”的宗旨,也体现出辽宁师范大学法学院学生理论联系实践的优秀学品,关注社会,关注民生的社会责任感。

2009年12月5日,我带领法学院07级4名同学到辽师附属第二中学,为初一的学生讲授《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在我们同学的精心准备和认真讲授中,初一的同学们收获颇丰。附二中的老师也给予了一致的好评和莫大的感谢。

3.法律援助中心工作计划 篇三

在过去的一年里,我们始终遵循“以我所学,回报社会,为公平正义而奋斗”的宗旨,积极的伸出法律援助之手,参与法律援助实践,取得了较为圆满的成果。每次活动都凝聚着中心成员的热情和心血,付出的是辛勤和汗水,收获的却是宝贵的经验和思想层次的提高,新成员得到了锻炼和提高,而老成员收获了新思想,但这一切仅仅是一个开始,所有的胜利和辉煌都成为过去,未来任重道远。为此,结合我中心的实际情况,特拟定以下近期计划:

(一)招纳新成员,积极吸纳有志于参加法律援助工作的优秀同学,完成中心内部人员的更新换代,以补充新鲜血液,以便以后更多活动的开展和机构内部的有效运行。

(二)理顺内部机制,明确责任权限,规范法律援助业务活动,增强成员的责任感、纪律性和奉献精神;完善值班制度,成员不迟到,不早退,不无故不到。在值班过程中,不可干闲杂之事,热心接待来访人员,对于所咨询的案件一定尽力做到给与圆满答复,真正做好法律援助服务工作。

(三)建立健全法律援助人员奖惩激励机制。考虑每学期进行一次评定,根据会员平时表现、活动参与程度,并适当考虑学习成绩。在测评中,对优秀者给予一定的物质及精神奖励,对不称职者由中心给予批评、警告、严重警告、开出中心等处分,坚持实行“末位淘汰”制,以在本中心内部

形成良好的工作与学习氛围。

(四)为了更好的提高我院学生法律知识的实践应用能力,鉴于我院已经存在模拟法庭的实践课程,本中心本学期计划带动促进模拟仲裁庭的成立。希望通过此活动让同学在参与的过程中更多的了解仲裁程序,掌握更多的纠纷解决途径,提高司法实践能力,为以后从事司法工作做好知识积累与能力培养。

(五)每周末制作了以增强大学生法律意识和法律素质、减少青少年违法犯罪行为、维护学生合法权益等为主题的海报及宣传板。在学校内做好面向在校生的法律宣传服务工作,同时提升法援的校内影响力。

(六)为促进成员水平提高,老师定期对成员进行培训:初步训练,一般法律知识的培训及重点训练。特别是进行法制宣传活动之前,老师对有关知识进行讲解。必要时对老师培训内容进行阶段性测试,测试成绩加入学期末本中心测评成绩,以督促法院内部成员的学习积极性,为更好的提供法律服务做好理论积累。

(七)驻济高校开展联谊活动,筹办组织“法律援助论坛”。由大学生法律援助中心的指导老师带领学生与山东大学大学生法律援助中心进行业务交流,积极学习其先进经验。同时,与其它驻济高校的大学生法律援助中心积极协作,交流活动经验,加强理论研究,积极探讨具有重大社会影响

力的案件,建立良好稳定持久的合作关系。

(八)面向学校、社会举办一系列法制宣传活动,以于 12月4日为起点的“法制宣传周”为重点。

1、下乡、进社区重新启用旧实践基地

(1)、制作海报张贴,提前报道宣传。

(2)、向小区居民发放印制宣传资料,包括房地产法、物业管理条例及其他资料等。

(3)、现场解答法律咨询。

2、走访女子监狱对监狱在押罪犯开展结对帮教活动,对其进行法制教育(主要采取书信的方式),减少刑满释放人员再犯罪率。

3、紧紧围绕“树立法律权威,弘扬法治精神,共建和谐校园”这一主题,采用墙报、海报、板块等形式开辟法制宣传园地,制作普法标语。

(1)、开展法律援助图片展、法制电影放映,让学生在娱乐中学习法律。

(2)、法律进宿舍,以宣传画的形式展现。

(3)、开展丰富多彩的校园法制文化活动,如举办法律知识竞赛、现场咨询。为了让广大学生更加透彻的理解国家颁布的法律法规,帮助学生正确利用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权益,每学期我校法学院都要组织优秀的法学专业学生,在校园里开展多次法律知识现场咨询活动。

(4)开展法律援助有奖征文活动:开展以“加强和改进法律援助工作,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等为主题的有奖征文活动,征文可分“我看法援”“法援实践”“法援人心得”等篇目。

(5)争取和山东经济学院校报合作,针对当前与大学生相关的法律问题和最新动态做专栏发表。

(6)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在校园主干道、学生宿舍区、学生食堂等地悬挂其他法制宣传标语,以起到了良好的舆论导向作用。

(九)加强与校内其他公益社团的交流与合作,如:法学社、“齐鲁情”大学生支农促进会、青年助残协会等。特别是进一步加强与“齐鲁情”大学生支农促进会的协作,每周末由我中心成员协同“齐鲁情”成员前往实践基地开展普法、支教、调研等活动。着重加强与“法学社”的理论研究工作,同时,应用所学理论就实际案例进行分析,以增强成员处理事务能力,做到学以致用。鉴于和其它各协会没有合作历史,眼前主要是加强与他们的交流,争取更进一步的合作,促进各方的发展,取得良好的效果。

(十)发挥学生主动性,建立一支高素质学生法制宣传员队伍,尽量争取在08级各班选取一名法制宣传员,最好由各班的优秀学生干部担任。这样,既保证每个班级至少有一名法制宣传员,也保证法制宣传工作做实做细。除了各个

班级有法制宣传员以外,还要建立了一支以法律援助中心成员及法学专业学生法制宣传员队伍。而且,要重视对学生法制宣传员的培训,不断提高宣传员队伍的宣传水平,切实发挥法制宣传作用。开展“权益进宿舍”以及不定期法制宣传等多种活动,在活动中,学生干部走访各学生宿舍,向同学们宣讲维权常识,通过发放问卷调查的形式,了解同学们知法、懂法程度。同时,对于同学们提出的问题进行及时处理,做到人人知法懂法。

上一篇:我的发现植物作文下一篇:环境引领幼儿走进科学天地的大门论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