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大换届选举方案

2024-07-09

人大换届选举方案(共13篇)

1.人大换届选举方案 篇一

县镇两级人大换届选举工作实施方案 按照宪法、地方组织法规定及县人大常委会决定,我镇县镇两级人大换届选举工作将于7月全面展开,8月25日结束。根据《**县县乡两级人大换届选举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这次县镇人大换届选举工作,正值“十二五”规划开局之年,是选举法、代表法修改后首次实行城乡按相同人口比例选举人大代表,更好地体现人人平等、地区平等、民族平等,推进我们党科学执政、民主执政、依法执政的一次重要实践。对于进一步保障人民当家作主,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巩固党的领导地位,加强基层政权建设,推动全县经济社会科学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指导思想是:在镇党委的统一领导下,全面贯彻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五中全会精神,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扩大社会主义民主,进一步巩固基层政权、推动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

二、基本原则

这次县镇两级人大换届选举工作必须遵循以下原则:

(一)坚持党的领导。换届选举工作的全过程都由镇党委统一领导,保证换届选举的正确方向。

(二)坚持发扬民主。要扩大公民有序政治参与,保障人民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调动选民积极性,最广泛地动员广大选民参加选举。

(三)坚持严格依法办事。要认真学习贯彻选举法及甘肃省实施选举法细则,精心组织,周密安排,做好换届选举各项工作,确保换届选举严格依法进行。

三、时间安排及主要任务

按照省、市、县统一安排部署,我镇县镇人大换届选举工作时间在镇党委换届之后开始,于8月25日前结束。按照有关要求,这次县镇两级人大代表换届的选举日定于2011年8月21日(星期日)。选举工作分五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准备阶段(7月25日-7月30日)。主要任务是制定县镇两级人大换届选举工作实施方案;成立换届选举工作领导小组和选举委员会;召开县镇两级人大换届选举工作动员及培训会议。

第二阶段:划分选区,登记选民,分配代表名额(7月31日-8月1日)。主要任务是通过召开会议、印发宣传资料等方式,做好宣传动员工作;发布选举日公告;划分选区;分配代表名额;各选区成立选举领导小组;各选区对选民进行宣传动员;对选民进行复核登记;在7月31日公布选民名单;填发选民证。

第三阶段:提名推荐,酝酿讨论,确定初步代表候选人和正式代表候选人(8月2日-8月14日)。主要任务是提名推荐、酝酿讨论初步代表候选人,县、镇人大代表名单汇总后,分别由县、镇选举委员会组织相关部门进行考察和审查,并在8月6日以前公布初步候选人名单及基本情况;根据较多数选民意见确定正式代表候选人,在8月14日以前公布其名单、基本情况和具体投票选举的时间、地点和投票方式。

第四阶段:投票选举阶段(8月15日-8月21日)。主要

任务是应选民的要求组织正式代表候选人与选民见面活动,各选区在选举日召开选举大会,设立投票站,辅助设立流动票箱;组织投票、计票;宣布选举结果;代表资格的审查确认。

第五阶段:召开新一届镇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总结人大换届选举工作(8月22日-8月25日)。主要任务是在8月25日以前筹备并召开镇新一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全面总结人大换届选举工作。

这次县镇两级人大换届选举时,要重点抓好三个环节的工作:一是县镇两级人大代表候选人在同一时间内分别提名,并在同一时间内分别选举。县镇两级人大代表候选人的提名推荐、酝酿讨论、协商确定要同步进行,正式代表候选人确定后,应当在投票地点、选举方式等方面统一安排,同时同地分别投票选举。二是选举产生县镇两级人大代表后,按照自下而上换届选举的精神,组织召开镇新一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完成新一届镇人大、政府的选举任务。三是党委提名推荐的政府领导候选人要尽量提前到位,以便让选民熟知了解,有利于人大代表的选举。

四、依法成立选举工作机构

(一)根据法律规定,镇人大换届选举设立选举委员会,主持镇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选举。镇选举委员会下设选举办公室,负责办理选举工作的具体事务。各村也要成立由7-9人组成的换届选举工作领导小组,人选由各村党支部提名,提交各选区酝酿讨论确定后,报镇人大备案。各村选举领导小组在镇选举委员会指导下,主持办理本村县、镇两级人大代表的选举。

选举委员会的职责是:划分镇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选区,分配各选区应选代表的名额;进行选民登记,审查选民资格,公布选民名单;受理对于选民名单不同意见的申诉,并作出决定;确定选举日期;了解核实并组织介绍代表候选人的情况;根据较多数选民的意见,确定和公布正式代表候选人名单;主持投票选举;确定选举结果是否有效,公布当选代表名单;法律规定的其他职责。

(二)各选区分别成立选区选举领导小组,负责并主持本选区的代表选举工作。各选区的选举领导小组成员由镇选举委员会与该选区的村民委员会及有关单位民主协商产生,报镇选举委员会备案。

选区选举领导小组的职责是:组织本选区选民小组学习、贯彻选举法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承办本选区选民登记、选民资格审查、选民名单公布和对于选民名单不同意见的申诉受理等具体工作;组织本选区选民小组提名推荐和酝酿、讨论、协商代表候选人;协助选举委员会了解核实并组织介绍本选区代表候选人的情况;根据较多数选民的意见和选举委员会审查确定的意见,公布初步代表候选人名单;组织投票选举;根据选举委员会的审查意见,公布选举结果;办理上级选举机构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各选区按照便于召开会议、讨论协商问题的原则,各村以村民小组为单位,机关、企事业单位以办、站、所、厂、公司等为单位,划分若干选民小组。由选民推荐正、副组长,主持选民小组会议。

(四))经镇党委同意,此次换届选举各选区指导工作,以镇村干部为主,每个选区安排1名科级干部、2-3名一般干部组织指导县、镇人大代表换届选举工作。

(五)选举工作结束后,选举工作机构自行消失。有关选

举的各种表册、印章、选票、会议记录等全部资料,由镇选举委员会分别统一收集整理后,按照档案管理的规定分别保存。

五、宣传动员

(一)召开全镇县镇两级人大换届选举工作会议,进行全面动员和具体安排部署。

(二)各村、各单位也要召开群众或群众代表会议,传达学习县、镇两级人大换届选举工作会议精神,学习宪法及有关法律法规和选举工作实施方案,明确换届选举工作的步骤、方法和要求。

(三)各选区选举委员会要大力宣传换届选举的法律依据、指导思想、目的意义、方法步骤;要充分利用信息网络、板报、专栏、横幅、标语等多种工具和手段,广泛深入地开展宣传发动工作,并以此为契机,对广大干部群众进行一次广泛的民主与法制教育,切实增强广大选民的民主法制意识,激发他们的民主政治热情,调动选民参选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广泛动员和正确引导选民依法参加民主选举。

(四)加强对县镇两级人大换届选举工作的宣传报道,制定宣传计划,明确工作任务,精心组织稿件,分阶段、有重点地宣传县镇两级人大换届选举工作的指导思想、重大意义、法律依据、基本原则、方法步骤、注意事项及宪法、选举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宣传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优越性,宣传换届选举工作中的好做法、好经验、好典型,使这次换届选举工作家喻户晓,人人皆知,为县镇两级人大代表同步换届选举工作营造良好的舆论环境。

六、代表名额的确定和分配

根据法律规定,县镇两级人大代表应当具有广泛的代表性,代表结构要不断优化。按照中央“两升一降一保证一适

当”的要求,基层代表特别是一线工人、农民和专业技术人员代表的比例要比上一届有所上升;妇女代表的比例要有所上升;党政干部担任人大代表的比例要比上一届有所下降;对少数民族代表和归侨代表要按照法律规定予以保证;对民主党派成员、无党派人士和非公有制经济代表人士等其他社会阶层人士担任代表,要统筹兼顾,注重质量,比例适当;连任代表要占30%左右。在县人大代表候选人的提名推荐上,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原则上不交叉,各级人大代表尽量不要交叉,同一公民不得同时担任两个以上无隶属关系的行政区域的人大代表。

依照县人大常委会的决定,我镇分配的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的代表总名额为21名,镇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的代表总名额为54名。县、镇人大代表名额由镇选举委员会根据各选区的人口数,按照每一代表所代表的人口数相同的原则,以及保证各选区、各民族、各方面都有适当数量代表的要求进行分配。

要注重县镇两级人大代表的政治素质、议政能力、文化水平、身体素质。基本条件是:拥护中国共产党,热爱社会主义祖国,努力践行科学发展观,模范遵守宪法和法律;能密切联系群众,反映人民的意愿,自觉遵守社会公德,廉洁自律,公道正派,勤勉尽责,有较强的执行代表职务的责任感和能力;有一定的文化知识,县镇两级人大代表一般应具备初中及其以上文化程度,能起草代表议案和意见建议;身体健康,能积极出席会议并参加闭会期间的代表活动。

七、选区划分

(一)县、镇两级人大代表选区分别由镇选举委员会负责划

分,代表名额分配到选区,按选区进行选举。

(二)选区的划分按照便于换届选举工作、便于选民参加选举活动、便于选民了解代表侯选人、便于代表联系选民、开展活动、接受监督和每一选区应选代表最多不超过3名的原则,采取下列办法划分:

1、尽量使县人大代表选区套若干个镇人大代表选区,以便换届选举工作共享选民登记信息、降低选举成本、方便选举的组织工作。

2、划分县人大代表选区时一般以村为单位划分,镇人大代表选区可以几个村民小组联合划为一个选区,人口少的村民委员会或者人口多的村民小组也可以单独划分选区。

3、镇机关单位或派出机构,划入所在选区参加选举。(三)选区的大小,按照每一选区选1名至3名代表划分。各选区每一代表所代表的人口数大体相等。

(四)全镇共划分县人大代表选区10个。镇人大代表选区21个。

八、选民登记

(一)选民必须是到公历2011年8月21日年满十八周岁,即公历1993年8月21日前出生的公民。选民出生日期的确认,以身份证为准;未办理身份证的,以户口薄登记为准。

(二)选民登记坚持以户口所在地和工作单位为主,由各选区选举领导小组负责组织进行。在进行选民登记工作时,除认真做好选民登记的宣传发动工作外,各选区选举领导小组要通过入户调查、到选民住所或工作单位动员选民登记等多种途径,积极主动地搞好选民登记工作。也可以在选区设立若干登记站,动员选民主动到选民登记站登记。在此基础上,可组织选区选

举工作人员对因老、弱、病、残以及其它原因没有到站登记的选民进行上门登记。各选区选举领导小组对选民登记的结果进行认真审查、核对,防止漏登、重登、错登。

(三)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的职工,在所在单位登记。临泽一中、职教中心等学校学生中年满18周岁的公民,一律在户口所在地登记。

(四)居民、农民和个体工商户,在户口所在地的村民委员会登记。

(五)离休、退休人员行政关系在原工作单位的,在所在单位登记,本人要求在户口所在地参加选举的,由单位出具证明,在户口所在地登记。

(六)流动人口原则应在户口所在地登记。现在本镇居住3年以上,但户口没有迁入的选民,在取得原选区选民资格的证明后,可在现居住地登记。对户口在本地但长期在外的选民,其所在地的选举机构要为他们开具选民资格证明提供便利。

(七)镇属企业由选区选举领导小组按照便于选民参加投票的原则,就近登记,组织参加选举。

(八)正在取保候审或被监视居住的,正在受拘留处罚的人员和被判处管制、有期徒刑缓刑而没有附加剥夺政治权利的罪犯,有工作单位的,在工作单位登记;没有工作单位的,在户口所在地登记;被判处拘役、有期徒刑而没有附加剥夺政治权利的罪犯和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没有决定停止行使选举权利的被羁押正在受侦查、起诉、审判的人员以及正在被劳动教养的人员,在监狱、看守所或者劳教场所登记。

(九)下落不明两年以上的,不予登记,在选举日前返回的,应予以补办登记手续。

(十)精神病患者,痴、呆、傻人员以及盲、聋、哑人员并有精神病或严重痴呆,失去表达自己意志的能力,不能行使选举权利的,经选区选举领导小组报镇选举委员会确认,不列入选民名单。

(十一)因危害国家安全罪或者其它严重刑事犯罪案,被羁押正在受侦查、起诉、审判的人,经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决定,在被羁押期间停止行使选举权利的人不予登记。

(十二)选民登记按选区进行,在原来的选民名单的基础上进行增减,即增加上次选民登记以后新满18周岁的、被剥夺政治权利期满后恢复政治权利的以及新迁入本选区的选民;同时减去死亡和依照法律被剥夺政治权利以及迁出本选区的人员,经登记确认的选民资格长期有效。

(十三)选民登记和选民资格审查结束后,由各选区选举领导小组,于选举日前20日前张榜公布选民的姓名、性别、年龄,并发给统一的县镇两级人大换届选举选民证。

(十四)对公布的选民名单有不同意见的,可以在选民名单公布之日起5日内向选举委员会提出申诉。选举委员会对申诉意见应在3日内作出处理决定。申诉人如果对处理决定不服,可以在选举日的5日以前向县人民法院起诉,县人民法院应在选举日以前作出判决,县人民法院的判决为最后决定。

(十五)选民登记总的要求是把工作做细、做实,对于流动人口和生活困难的群众,在选举工作中要多宣传、多发动,切实维护他们的民主权利,坚决避免发生错登、漏登、重登现象。要特别注意三点:一是要注意做好流动人口的选民登记工作;二是要注意做好生活困难群众的选民登记工作;三是要注意做好未剥夺政治权利的罪犯和恢复行使政治权利的人的选民登记

工作。

九、代表候选人的提出

(一)2011年8月2日至14日为同时提名推荐确定县镇两级人大代表候选人时间。

(二)县镇两级人大代表候选人按选区提名产生。凡本行政区域内的选民都可以被提名为本级人民代表大会的代表候选人。镇选举委员会可以分别就县镇两级各选区推荐哪些方面的代表候选人提出建议,选民、人民团体经过充分讨论、酝酿,可以按照所提建议推荐代表候选人,也可以推荐其他方面的选民作为代表候选人。选民十人以上联名也可以推荐代表候选人。

(三)推荐代表候选人,必须经过充分酝酿讨论,既要考虑代表的广泛性,又要考虑代表的先进性。要按照“两升一降一保证一适当”的要求,优化人大代表结构,体现各阶层、各方面的愿望和要求。要注重代表候选人素质,推荐的代表候选人,应模范遵守宪法和法律、与人民群众保持密切联系、自觉遵守社会公德、廉洁自律、公道正派、具有一定履职能力。要坚决防止有涉黑涉恶、参与邪教活动等违法行为、违反基本国策或者不讲诚信、偷税漏税、品行恶劣的人被推荐为代表候选人,如被提名为代表候选人,必须依法妥善处理,由推荐者及时撤回提名。

(四)选民联名推荐的代表候选人的人数,均不得超过本选区应选代表的名额。

(五)推荐县镇两级人大代表候选人应当以书面方式提出。推荐者应当向选举委员会负责介绍所推荐代表候选人的情况。接受推荐的代表候选人应当及时向选举委员会如实提供个人身份、简历等基本情况。提供的基本情况不实的,选举委员会应

当向选民通报。

(六)推荐者所提侯选人列入初步侯选人名单后,经镇选举委员会同意,在选区选举领导小组统一安排下,推荐者可向选区选民介绍所推荐候选人的个人经历、基本表现等情况。

(七)各选区选举领导小组认为有必要时,也可以要求代表候选人的推荐者向选民补充介绍所推荐代表候选人的情况。

(八)依法推荐的县、镇两级人大代表候选人经镇选举委员会汇总后,征求意见,审查各方面情况,形成初步代表侯选人名单,由各选区选举领导小组在选举日的15日以前,以选区为单位向选民公告。公告的内容包括:代表候选人姓名、性别、出生年月(年龄)、民族、文化程度、党派关系、工作生产单位、职务职称等基本情况。凡按法律规定方式推荐的候选人,都具有同等的法律地位,要同等对待,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随意调换或者增减各方面所提代表候选人名单。

(九)初步代表候选人名单公告后,由各选区选举领导小组组织选民反复酝酿、讨论、协商,根据较多数选民的意见,确定县、镇正式代表候选人名单,报镇选举委员会审查,由各选区选举领导小组在选举日的7日前,并同时公告投票选举的时间和地点。确定正式代表侯选人可以采取下列三种办法:

1.直接确定法。如果提名的初步代表侯选人人数在规定的差额比例之内,经各选民小组讨论后,可以直接确定正式代表候选人。

2.“三上三下、三榜定案”确定法。如果初步代表候选人人数超出应选代表名额的一倍以上,首先,将全部侯选人名单及其基本情况予以公布(一上一榜),然后交各选民小组讨论(一下);其次,汇总选民小组讨论情况,召开选民小组长或选民代表会议,介绍各选民小组讨论情况,并进行协商,缩小侯选人范围,同时予以公布(二上二榜),然后向选民介绍各小组讨论情况和协商会议情况,听取选民对二榜公布的侯选人的意见(二下);再次,汇总各选民小组讨论的情况(三上),然后根据较多数选民的意见确定正式代表候选人名单,并予以公布(三下三榜)。

3.预选确定法。通过“三上三下”,如果选民仍然对确定正式代表候选人分歧较大,不能形成较为一致意见的,可以依法进行预选,根据预选时得票多少的顺序,确定正式代表候选人名单。预选一般采用无记名投票的方式,预选程序可以参照选举程序适当简化。

(十)县镇两级各选区确定的正式代表候选人名额,应多于应选代表名额的三分之一至一倍,实行差额选举。

(十一)县镇两级各选区公布初步代表候选人名单,一律按姓名笔划顺序排列。公布正式代表候选人名单,没有经过预选确定的,按姓名笔划顺序排列;经过预选确定的,按预选时得票多少的顺序排列。

(十二)县镇两级各选区正式代表候选人名单公布后,经选举委员会同意,各选区选举领导小组要向选民介绍正式代表候选人的情况。介绍的方式,既可以在选民小组或选民代表会议上介绍,也可以在选民全体会议上介绍;既可以口头介绍,也可以书面介绍。介绍的内容包括:基本情况、个人简历、政治表现、议政能力等。介绍情况时应实事求是,一视同仁。

(十三)在选举日前,正式代表候选人确定后,选举委员会根据选民的要求,应当组织代表候选人与选民见面,由代表候选人介绍本人情况,回答选民的问题。与选民见面活动要在选举委员会统一组织下进行,不能由个人自行安排进行。如何具

体组织代表候选人与选民见面,可结合实际情况把握。但是,在选举日当天必须一律停止对代表候选人的介绍。

十、选举程序

(一)选举日正式投票选举前要做好以下几项工作: 1.要组织好投票选举活动。根据选举法的规定,选民投票的方式主要有投票站和选举大会。要以设立投票站方式为主组织投票选举。投票站的设臵,应当以方便选民为原则,以村或村民小组(选民小组)为单位合理设臵投票站点。选民居住比较集中的,可以召开选举大会进行选举。选举大会要注意选择好会场,简化不必要的程序。各选区选举大会、投票站由选举委员会委托各选区选举领导小组成员主持。

此外,还可以辅助设立流动票箱。每个流动票箱至少配备两名以上监票人员负责。设立流动票箱须经选举委员会批准,其范围和比例要适当减少。防止大量使用流动票箱,尽量动员选民到选举大会、投票站参加投票。要加强对流动票箱的管理使用,并依照法律程序严格组织投票选举,防止漏填、私填现象的发生。

2.选举一律采用无记名投票的方式进行。选举时应当设有秘密写票处。选票上的正式代表候选人一律按姓名笔划顺序排列;如果是经过预选的,以得票多少的顺序排列。县人大代表选举的选票须加盖临泽县选举委员会印章,镇人大代表选举的选票须加盖镇选举委员会印章。

3.各选区选举领导小组、选民小组要广泛动员选民尽可能到会、到站参加投票选举,努力做到选举一次成功。

4.各选区选举领导小组对参加选举的选民,要做好摸底工作,哪些选民能到会投票,哪些选民委托投票,哪些选民因老

弱病残不能到会投票,识字的有多少,不识字的有多少,要做到心中有数。

5.在选举代表时,选民一律凭选民证领取选票,也可凭身份证领取选票,要严格统计选民人数,严格核发选票。

6.选举主持人应当向到站、到会的选民报告或者公布本选区或者本次会议应选代表的名额和正式代表候选人名单,说明写票方法和注意事项。

7.各选区投票选举前,经酝酿讨论,分别以举手表决的方式推荐本选区若干名监票人和计票人(包括各投票站、流动票箱监票人和计票人),负责本选区的监票和计票工作。代表候选人的近亲属不得担任监票人、计票人。

8.正式代表候选人不得主持本选区选举大会和投票站工作,不得参与本选区代表选举的监票、计票工作。

9.流动人口原则上应在户口所在地参加选举。选民如果在选举期间外出,经选区选举领导小组同意,可以书面委托有选举权的亲属或者其他选民在原选区代为投票。每一选民接受的委托不得超过三人,并应当按照委托人的意愿代为投票。选民如果是文盲或者因残疾不能书写选票时,可以委托他信任的人代写选票。

10.对于因患有疾病等原因行动不便或者居住分散并且交通不便的选民,可以在流动票箱投票。

11.在看守所羁押的选民、在监狱关押的选民和被劳动教养的选民,可以在流动票箱投票。也可以在执行机关驻地单独设立投票站进行投票。

12.投票选举前,监票人应当众检查票箱,检查委托投票人所持委托票数是否超过三张。流动票箱应由选区选举领导小

组成员和监票人检查加封。投票选举时,选区选举领导小组成员或者监票人不得示意选谁与不选谁,必须充分尊重选民的意见,保证选民按照自己的意愿填写选票。

13.选民对于正式代表候选人可以投赞成票,可以投反对票,可以另选其他任何选民,也可以弃权。

(二)投票结束后,还应注意以下事项:

1.由监票人、计票人在选举大会会场当众打开票箱,包括各投票站票箱、流动票箱,清点选票,严防作弊。各投票站票箱和各流动票箱必须由监票人、计票人统一送至选举大会会场当众打开票箱,清点选票。

2.由监票人、计票人和选区选举领导小组成员将投票人数和票数加以核对,作出记录,并由监票人签字。

3.每次选举所投票数,多于投票人数的无效,必须重新投票。等于或少于投票人数的有效,可以进行计票。

4.每一选票所选的人数,多于规定应选代表人数的作废,等于或者少于规定应选代表人数的有效。

5.选区全体选民的过半数参加投票,选举有效。代表候选人获得参加投票的选民过半数的选票时,始得当选。获得过半数选票的代表候选人的人数超过应选代表名额时,以得票多的当选。如遇票数相等不能确定当选人时,应当就票数相等的候选人再次投票,以得票多的当选。获得过半数选票的当选代表的人数少于应选代表名额时,不足名额另行选举。另行选举时,根据在第一次投票时得票多少的顺序,按照选举法规定的差额比例,确定候选人名单。如果只选一人,候选人应为二人。另行选举时,代表候选人以得票多的当选,但是得票数不得少于选票的三分之一。

6.县镇两级人大代表各选区选举结果的记录、选票,必须一律由监票人、计票人签名封存,妥善保管。

7.县镇两级人大代表各选区的投票选举结束后,应立即将选举结果材料报送镇选举委员会,镇选举委员会根据选举法、《甘肃省实施选举法细则》的有关规定,分别对县、镇人大代表选举结果进行审核,确定选举结果,并由各选区在投票选举结束的三日内公布当选代表名单。县人大代表代表资格由县人大常委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进行审查,由县人大常委会确认和公告;镇人大代表代表资格由镇人大主席团设立的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审查后,报镇人大第一次会议确认和公告。

(三)因特殊情况在选举日未能进行选举的,或者因选举无效需要另行选举的,应当在选举日后七日内完成选举工作。

十一、对破坏选举的制裁

(一)为保障选民自由行使选举权和被选举权,对有下列行为之一,破坏选举,违反治安管理规定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1.以金钱或者其他财物贿赂选民,妨害选民自由行使选举权和被选举权的;

2.以暴力、威胁、欺骗或者其他非法手段妨害选民自由行使选举权和被选举权的;

3.伪造选举文件、虚报选举票数或者有其他违法行为的; 4.对于控告、检举选举中违法行为的人,或者对于提出要求罢免代表的人进行压制、报复的。

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有上述所列行为的,还应当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以本条第一款所列违法行为当选的,其当选无效。

(二)对破坏选举的违法行为,任何公民或者单位都有权向县、镇选举委员会和有关机关提出控告和检举;主持选举的机构发现有破坏选举的行为或者收到对破坏选举行为的举报,应立即启动突发事件应对处臵预案,及时依法调查处理;需要追究法律责任的,及时移送有关机关予以处理。

(三)对于破坏选举的刑事案件,县、镇选举委员会可以直接向县人民检察院提出控告。

十二、其他

(一)选举中的其他未尽事宜按《选举法》、《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县级以下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直接选举的若干规定》、《甘肃省实施选举法细则》的有关规定办理。

(二)镇选举委员会要根据《选举法》、《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县级以下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直接选举的若干规定》、《甘肃省实施选举法细则》及本实施方案,制定镇人大代表换届选举工作的实施方案及日程安排表,印发各选区组织实施。

(三)为保障换届选举工作的严肃性,本次县镇两级人大代表换届选举工作的选民登记表、选民证、选票、代表登记表、代表当选证等由县选举委员会办公室统一印制,由县选举委员会、镇选举委员会盖章使用。

2.人大换届选举方案 篇二

(一) 传统政治文化中存在着消极因素

“政治文化是政治关系心理和精神的反映。它是人们在社会政治生活中形成的对于政治的感受、认识和道德习俗规范等的复杂综合。 (1) ”目前, 我国正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 消极的政治意识在许多农民头脑中仍然根深蒂固, “选举是官方安排, 选不选、谁当选, 都无所谓。”正是抱着这种心态, 许多农民不愿得罪人, 被动地配合着农村人大代表选举, 这就使农村人大代表选举异常艰难。

(二) 市场经济不发达, 农民民主意识觉醒迟缓

一般来说, 民主意识的觉醒程度与市场经济的发育程度是成正比的。目前, 我国农村许多地方市场经济不发达, 相当部分农民仍然在土地上为生计操劳。在这样的经济条件下, 怎么还有精力顾及诸如“该投谁的票”之类的事, 因此他们对选举的冷漠也是自然的事情。另一方面, 农村商品经济不成熟导致农民民主意识觉醒迟缓, 因为民主总是与商品经济相伴随, “民主政治过程不外乎是商品经济的过程在政治领域中的反映和投射。”民主政治的基本原则和规则, 不过是商品经济的原则, 规则在政治权力实现方式中的运用 (2) 。从根本上讲, 农民的权利观念和政治参与意识最终要靠农村市场经济的充分发展来推动。

(三) 现行选举制度存在着设计缺陷

目前, 随着各地方城镇化进程加快, 越来越多的农民涌入城市谋生, 无形中增加了选举工作的难度。按照现行选举法规定, 农民工和失地农民由于没有城市户口, 无法就近参加选举, 必须回乡参加选举, 这意味着相关的费用只得由他们自行承担, 反而要因选举而损失金钱。他们对选举的冷漠也在预料之中, 毕竟人都是趋利避害的。因此, 在农村人大代表选举时, 大量的外出农民基本上是放弃, 或者请别人随便乱投。现行选举制度中的设计缺陷使他们原本不多的选举热情逐渐消减。

(四) 农村人大代表自身素质与作风存在问题

农村人大代表同样是国家权力机关的组成人员, 代表自身素质的高低, 是能否有效行使宪法和法律赋予的各项职权和重要保证。目前, 农村人大代表自身素质离农民的期待还有差距。这主要体现在两个方面:第一, 农村人大代表文化偏低, 理解能力弱。他们对新农村建设中事关村民切身利益的政策法规懂得不多, 理解不透, 难以在村民中间及时有效地宣讲, 因此村民对这样的代表往往颇感失望。第二, 农村人大代表参政议政能力弱, 推动农村产业发展和社会事业建设的作用小。目前, 许多农村人大代表往往只是机械的参加会议, 也提不出有价值的议案。在闭会期间他们又忙于自己家庭生产经营, 无法经常性的反馈村民的意见和要求, 无法充分发挥桥梁纽带作用。

同时, 一些农村人大代表作风使群众反感。与农村群众打成一片是农村基层人大代表的基本道德操守。然而, 不少农村人大代表往往把人大代表身份当成光宗耀祖或跻身上层社会的手段。在农民群众面前摆架子玩特权, 一些农村人大代表甚至与乡村帮派势力勾结起来非法聚财, 农民群众为之深恶痛绝, 在选举时他们往往弃权或乱填选票以示抗议。

二、对策思考

(一) 人大发展农村商品经济, 促进农民政治民主意识的觉醒和高涨。

民主的基础是经济利益和经济关系, 从经济民主走向政治民主是民主政治发展的必由之路。决定农民正确行驶民主权利的关键还在于发展经济。大力发展农村商品经济, 促进农民民主权利意识的觉醒, 这是破解农民对人大代表选举冷漠的关键环节。发展农村商品经济, 关键要把农业产业市场化并加强农村土地使用权流转, 使农民的一切生产经营行为都面向市场, 让农民逐渐树立市场观念, 逐渐告别自然经济状态下自给自足的生产方式。

(二) 加强对农民民主政治教育

毛泽东曾说过, “对于农民而言, 政治知识主要靠灌输 (3) 。加强对农民民主政治教育强化他们的政治参与意识, 是改变农民对选举的冷漠现状的必须途径。首先, 要深入宣传人民代表大会制度, 完全选举对保障人民当家作主的重要意义, 增强参与选举的责任感和紧迫感。其次, 要注重选举知识的宣传, 用农民朋友喜闻乐见的方式进行持久的灌输, 使农民产生基本的民主意识。最后, 还要对农民进行必要的政治知识、法令、制度等教育, 使他们熟悉政治生活, 知道如何参与选举, 敢于揭发选举中的舞弊行为。

(三) 规范现行的选举制度

目前, 外出农民由于经济成本的考虑不愿意花费时间和精力返回原籍参加选举, 而选举制度的硬性规定使外出农民难以行使民主权利。因此, 让外出农民在日常工作地和生活地获得选民资格, 为他们参与选举提供便利, 这已是经济社会发展的客观要求。现行选举制度应根据社会形势变化, 为外出农民方便参加选举提供制度保障。

(四) 不断提高农村人大代表自身素质, 转变工作作风。

首先, 各地方要加强对农村人大代表的学习教育, 提高他们参政议政的能力。当前, 针对三农问题, 主要着力提高人大代表知民情懂民意的能力和调整农村产业结构带领村民共同致富的能力以及化解村民矛盾纠纷, 协调农民利益关系的能力。通过培训, 把农村人大代表逐渐变成基层党委和政府联系群众的得力助手和农民中的主心骨, 成为新农村建设的排头兵和带头人。

其次, 要不断转变农村人大代表的工作作风。要通过思想教育和法制等措施促使农村人大代表恪尽职守, 自觉履行法定义务。对那些作风漂浮群众不满意的人大代表要敢于问责, 在必要时依法罢免。

参考文献

①《政治学基础》王浦劬主编, 北大出版社2005年5月版第261页。

②《政治学基础》王浦劬主编, 北大出版社2005年5月版第307页。

3.人大换届选举方案 篇三

要加强党的领导,严把政治关

做好县(区)、乡(镇)人大换届选举工作,党的领导是关键。一要坚持党委的统一领导。要充分发挥党委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作用,使人大换届选举工作始终置于党委的领导之下,牢牢把握正确的政治方向。二要尊重选民的民主权利。要把民主贯穿于换届选举的全过程和各个方面,切实尊重和保障他们依法行使民主权利,保证他们的意愿和要求得到充分的体现和表达。在发扬民主方面,我们决不能怕麻烦、图省事、简单化,也不能出现个人说了算、少数人包办代替,或者妨碍、限制选民和代表依法行使民主权利的现象。一定要充分相信群众、依靠群众,以便在民主的基础上进行正确的集中,使党的意图变成选民和代表的自觉行动。三要严肃纪律。要按照各级党委的要求,坚决避免和及时纠正可能出现的各种错误倾向和腐败现象。对不顾全大局、不守纪律、搞各种非组织活动的,对通过不正当手段当选的,一经发现,坚决查处。政法部门要采取得力措施,坚决防止家族势力、涉黑涉恶团伙、法轮功等邪教组织利用非法手段干扰选举,切实保证正常的换届选举秩序。纪检、监察部门要加强对换届工作全过程的监督,严格执行和维护党的纪律,坚决杜绝换届过程中的不正之风和违纪违法行为,努力创造一个风清气正的换届环境。

要依法办事,严把程序关

人大换届选举的法律性和程序性非常强,这些法律和程序也是确保人大换届选举工作成功的前提。我们的各级党组织一定要严格依法办事,确保工作不出现差错。一是要严格按法律和法规办。在这次换届选举过程中,要认真贯彻落实有关选举方面的法律法规,如果对换届工作中的有些问题一时拿不准,决不能凭经验办事,更不能凭主观臆断办事,要不厌其繁,拿不准的就查法条、查规定、查文件,再搞不准的就逐级向上级组织和部门请示,决不可随意操作。尤其在代表推荐和提名环节,一定要依法指导好选民联名提名和介绍候选人,各级组织和人民团体推荐和介绍候选人也要按照法定程序进行,任何组织和个人都不得违反这一规定。二是要严格履行工作程序,要制定切实可行的换届工作方案,明确工作任务和日程安排,把工作进度和任务落实到天,落实到人。要力戒图省事、怕麻烦思想,越是时间紧、任务重、程序繁杂,越是要把工作做到、把程序走到,做到环环相扣、一步不落,确保换届在紧张而有序的环境下运行。

要坚持标准,严把代表质量关

一要把思想政治素质关。选出的代表,要从思想上、组织上、行动上与党保持高度一致,能认真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自觉遵守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能代表人民利益和意志,努力为人民服务。对于那些谋取私利的人,无论其他的条件如何优越,都不能放宽尺度。二要把好履职能力关。要把文化水平相对较高,能够代表选区人民利益和心声,积极主动为区域发展出谋划策、建言出力的同志推选上来,把人大代表队伍建设成推动区域政治进步和经济发展的一支重要力量。三要把好代表业绩关。要把贡献和业绩作为推选代表的重要标准。四要把好代表结构关。要严格按照上级要求推选好代表,严格控制各级领导代表比例。要科学把握代表年龄、知识和组成结构,尤其注重发现和物色各行业优秀成功人士进入代表层,使代表的整个结构组成更加科学合理。五要把好廉洁关。各级纪检、监察部门要采取有力措施,全力做好配合,绝不允许选出的代表出现问题。同时,对于那些因身体条件、工作情况等限制,无法履行代表职务的,一般不要提名为代表候选人。

总之,各推荐单位和相关部门要严把推荐关,绝不能把人大代表当作荣誉职务照顾任何人,更不能把它作为平衡各种利益关系的砝码。如果因把关不严、审查不细,出现像展文波、桑粤春等问题的,应严肃追究推荐单位主要领导和有关人员的责任。

4.乡镇人大换届工作方案 篇四

一、指导思想和原则

这次换届选举工作的指导思想是: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坚持党的领导,充分发扬民-主,严格依法办事,按照宪法和有关法律的规定,圆满完成华容县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换届选举和万庾镇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换届选举工作任务。

二、组织领导

我镇人大换届选举工作在县人大常委会的具体指导和镇党委的领导下进行,成立万庾镇选举委员会,由蔡智同志任主任,罗轶钢、沈发金任副主任,吴永格、郑碧云、陈再坤、龙桂华、黎松柏、王全军为成员。下设一室四组,即:换届选举办公室,秘书会务组,组织监察组,宣传后勤组,安全保卫组,规划方案《乡镇人大换届工作方案》。换届选举办公室由罗轶钢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吴永格、王全军为成员;秘书会务组由吴永格任组长,姚志新、王全军、郝毅、刘友红为成员;组织监察组由郑碧云任组长,肖永清、王全军为成员;宣传后勤组由陈再坤任组长,刘友红、贺兰为成员;安全保卫组由罗轶钢任组长,沈星炜、高加松、李恒锐为成员。每一选区安排一名党政负责人或机关干部负责各选区的选举工作。各选区要成立由3-5人组成的换届选举工作领导小组,由支部书记任组长,根据本选区的工作任务,安排一至二名工作人员,负责选举的具体事宜。

三、时间步骤

第一阶段:制定方案,划分选区,确定代表名额。时间从9月25日开始至10月8日结束,主要工作任务是召开党政负责人会和人大主席团会议,研究制定换届选举方案,划分选区,确定代表名额。选区按村(场)、居委会以行政区域,部门单位按系统就近、规模人口基本相当的原则划分,选区的大小以每一选区能选举1-3名代表为宜。其中镇人大代表选举全镇共分30个选区。代表名额分配根据《选举法》第九条规定,乡镇人大代表名额由县人大常委会确定,我镇共68名,我们如实分配到各选区。其中按规定妇女代表应有16名,非中共-党员代表应有24名,镇党委书记、镇长、人大正副主席、党委组织委员应为代表候选人。县人大代表选举全镇共分7个选区,县人大常委会分配我镇代表名额13名,其中按规定应有妇女代表3名,非党代表4名,书记、镇长、人大主席应作为代表候选人。同时要注意保留一部分符合条件的上届人大代表,以保持人大工作的连续性,代表的构成以选举结果为准。

第二阶段:宣传发动,培训骨干,搞好选民登记。时间从10月9日至10月25日前结束。

这个阶段主要工作是:

5.人大换届选举方案 篇五

关于做好县乡两级人民代表大会换届选举工作的实施方案

根据中央、省委、市委、县人大常委会关于县乡人大换届选举工作的精神,按照《宪法》、《地方组织法》、《选举法、《代表法》等法律规定和县乡两级同步的原则,我乡将从7月份开始进行换届选举,依法直接选举产生新一届县、乡两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这次换届选举是在《选举法》修改后,我乡围绕县委、政府“123”核心富民强县战略和打造西部幸福县的总体目标,结合自身实际,立足安全,抢抓机遇;夯基础,调结构;三化联动,统筹兼顾,打造幸福天峨乡的关键时期进行的第一次县乡人大换届选举,依法做好这次换届选举工作意义十分重大。为确保这次换届选举工作顺利开展,结合我乡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选举工作的指导思想和必须坚持的原则

指导思想:全面贯彻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和省委九届七次、八次全会精神,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宪法》、《地方组织法》、《选举法》、《代表法》等法律为依据,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的有机统一,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不断扩大社会主义民主,加快社

会主义法制建设,顺利实现干部队伍新老交替,进一步巩固基层政权,团结和带领全乡人民,站在新起点、把握新阶段、实现新跨越,坚持围绕“123”核心富民强县战略,为打造和谐幸福天峨和仁寿“十二五”目标任务、打造西部幸福县奠定坚实基础。

必须坚持的原则:一是坚持党的领导。换届选举国内工作的全过程由党委统一领导,保证换届选举的正确方向。二是坚持党管干部的原则。把中央、省委、市委和县委关于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的要求和规定,贯彻到换届选举工作中来,保证组织人事安排大格局依法实现。三是坚持发扬民主。扩大公民有序政治参与,保障人民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调动选民积极性,广泛动员人民群众参加选举。四是坚持严格依法办事。认真学习贯彻《选举法》,按照有关法律规定开展换届选举工作,确保换届选举严格依法进行。

二、选举各阶段的时间安排、方法、步骤和要求

根据仁委【2011】140号文件要求,县乡两级新一届人大代表应在2011年9月上旬选举,9月底前完成乡镇人大换届,10月中旬召开区、县人代会。因此,我乡人大代表选举日定为2011年9月10日。具体分为5个阶段:

(一)准备阶段。时间:2011年7月下旬至8月16日

1、开展调查摸底。根据乡人大换届工作领导小组安排,组

成调研组深入村社,结合《选举法》新规定开展调研,广泛听取基层对换届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2、成立选举机构。根据法律规定,县乡人大代表换届选举

6.人大换届选举方案 篇六

左选发(2011)1号

朝阳区选举委员会左家庄地区分会

关于区人大代表大会换届选举工作实施方案

朝阳区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的任期于2011年底届满,将依法进行换届选举。根据选举法、地方组织法以及市、区人大常委会《关于人民代表大会换届选举的决定》、《区人大换届选举工作实施方案》,结合我地区实际情况,制定实施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和原则

这次区人大换届选举工作的指导思想是:在区委的领导下,全面贯彻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贯彻落实区委关于做好换届选举工作的各项要求,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扩大社会主义民主,全面落实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进一步巩固国家基层政权、推动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

这次区人大换届选举工作必须坚持以下原则:一是坚持党的 领导。换届选举工作的全过程都要在党委统一领导下进行,善于运用法律实现对换届选举工作的领导权和主动权,保证换届选举的正确方向。二是充分发扬民主。扩大公民有序政治参与,保障人民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调动选民积极性,最广泛地动员人民群众参加选举。三是严格依法办事。认真学习贯彻选举法和本市区县、乡镇人大代表选举实施细则,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做好换届选举的各项工作,确保换届选举严格依法有序进行。

二、组织机构

成立区人大换届选举委员会左家庄分会,组成人员如下: 主 席:王玉华(街道工委书记)副主席:郑金路(办事处主任)

袁 敏(街道工委副书记)

干春英(办事处副主任)

委 员:邢 震(新源里派出所所长)

付 坤(人大工委办公室主任)

李 伟(办事处组织科科长)

刘长青(办事处两办主任)

孙 伟(办事处社区办主任)

赵向东(办事处综治办主任)

苏敬梅(办事处监察科负责人)下设人大换届选举办公室。主 任:袁敏 干春英 常务副主任:付 坤

办公地点:办事处办公楼二层216房间

电 话:64610586 64674226 64673210—6217、6228 传 真:64606930

三、工作步骤和时间安排

根据区人大常委会的有关要求,此次人大换届选举工作,于2011年8月中旬开始至2011年11月底完成,共分为四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准备工作 时间:8月中旬至9月上旬 主要任务

1、组建人大换届选举左家庄地区分会成员,报区选举委员会审批;

2、进行地区人口摸底调查;

3、制定选举工作实施方案;

4、召开地区选举工作动员大会;

5、开展地区宣传月活动;

6、划分选区,组建选区工作组;

7、培训选举干部。第二阶段:选民登记 时间:9月上旬至10月中旬 主要任务:

1、各选区进行选民登记;

2、选民资格审查;

3、制定代表名额分配方案;

4、张榜公布选民名单,颁发选民证;

5、编好选民小组;

6、组织选民看选民榜。

第三阶段:提名、推荐、协商、确定代表候选人 时间:10月中旬至11月初 主要任务:

1、党派、团体联合推荐代表候选人,选民十人以上联名推荐候选人;

2、报区选举委员会依法审查,按选区公布代表候选人初步名单;

3、各选区组织选民酝酿、讨论、民主协商代表候选人初步名单;

1、确定正式代表候选人名单;

2、各选区公布正式代表候选人名单。第四阶段:投票选举和总结工作 时间:11月初至11月底 主要任务:

1、各选区工作组认真做好投票选举的各项准备工作;

2、做好选票、证件等各种材料的印发工作;

3、组织投票选举;

4、将选举结果报区选举委员会,区选举委员会依法确立后,按选区分别宣布;

5、召开选民大会,颁发代表证书;

6、新当选的代表填写《代表登记表》;

7、选举工作总结。

目前,随着城乡建设速度加快,人口总数急剧增加,人户分离情况严重,非公经济企业大量涌现,人员流动性大,给换届选举工作带来一定的难度。因此,要根据实际,切实加强领导,统筹安排,精心组织,周密部署,做好工作。同时希望地区各单位、各社区居委会要派政治素质较高、政策水平较强,精干得力人员进入选举队伍,从而依法、高效、圆满地完成换届选举工作。

主题词:人大 选举 实施方案

报:朝阳区选举委员会

送:街道书记、主任、副书记、副主任、武装部长、地区选举分会成员 发:机关各部室、地区单位、社区党委、社区居委会

朝阳区选举委员会左家庄地区分会办公室 2011年9月14日印发

7.人大换届选举方案 篇七

胡锦涛总书记在党的十七大报告中提出要“坚定不移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并“建议逐步实行城乡按相同人口比例选举人大代表”。十七大的表态意示着我国民主政治发展的前进。人大是我国的权力机关,是中国人民当家作主的机关,代表着中国最高的民主形态。城乡按相同人口比例选举人大代表,显示着中国人民真正平等地行使民主权力。那么这种平等的权力迟到了吗?

一、城乡人大代表所代表的人口数的差异

从1953年2月11日,由中央人民政府委员会第二十二次会议通过的《选举法》开始,即规定了城乡人大代表可以代表不同的选民人数——自治州、县、自治县为4∶1,省、自治区为5∶1,全国为8∶1。《选举法》随后虽然经过了5次修改,但最终于2004年修改时,维持了1995年2月28日由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修改的《选举法》所确定的城乡人大代表比例制,即农村选民的选举权被统一规定为城市选民选举权的四分之一;也就是说,要选举一名同级的人大代表,农村人口要4倍于城市的人口。选举是平等的,不管是农村的还是城市的选民,每个选民的选票是同等的,即每人在数量上都平等地拥有一票,没有谁有特权比他人拥有的更多;但是,事实是,这些选票等票不等值:同样选举一个同级人大代表,如果在城市需要100张选票那么在农村则需要400张选票。

二、 原先不能实行城乡按相同人口比例选举人大代表的解释

对不能实行城乡按相同人口比例选举人大代表的解释主要表现在这两方面:一是,我国农村的选民素质低,不适合搞民主。这种论调遵循的是密尔所提倡的观点:“尽管每个人应当有发言权,然而每个人应当有同等的发言权则是完全不同的命题”[1]。因此,密尔建议给那些在知识和才智上有能力的人以复数投票权,使其意见有较大的分量。如今平等的民主选举反对复数投票,人大代表的选举虽然信仰平等投票,却也相信“完全排除对共同事物的发言是一回事,根据其对共同利益的管理的较大能力让别人有较大分量的发言权则是另外一回事”[2]。等票选举似乎掩盖了复数投票的表象,但是却难于隐藏不等值的事实——这也正是复数投票所追求的较大发言权的本质。农村与城市4∶1的规定,直接地表明农村的4票值等于城市的1票值,如果同是一票,则城市选民的发言权是农村选民的4倍。

农村选民素质低,不适合搞民主。这种解释在早些年代似乎还具有相当的说服力,原因是民主当时刚刚扎根于中国,大众特别是农村的群众还缺乏普遍的民主认识;同时,当时农村的整体文化水平确实比较低。但是随着我国教育事业的普及和发展,随着民主思想的传播和民主实践的进行,这种解释已是不攻自破。

另一种解释则是,“我国是一个农业大国,农村人口占大多数。城镇相对农村来说,人口较少,而城镇在我国各地又往往是政治、经济、文化中心,是工人以及各界代表人物居住比较集中的地区。如果人大代表实行城乡按相同人口比例选举,人大代表的成分就会是大多数来自农村,工人以及其他各界的代表比例就会是很小,从而影响到人民代表大会的广泛性,不利于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3]。毫无疑问,这是很有说服力的。以1953年为例,我国当时的城镇人口只占全国人口总数的10.6%,如果农村与城市的代表所代表的人口数相等则人大会议就是农民代表的天下,既无法体现工人阶级的领导性质又排挤其他各界的代表在人大的名额。但是此种解释忽视了这样的问题:如果说因城镇是“中心”而其选民能够享有较大的票值的话,那么农业(农村)是国民经济的“基础”,农民理应更该拥有同等的权力。如果说城镇是工人和各界代表集中居住地而享有4倍于农民的票权的话,则意味着人大代表的选举权是依附于选民的特定身份。毫无疑问,这是与平等的选举原则相背离的。

显然,上述两种解释是从中国社会的现实条件来解释中国的民主政治,是实事求是的表现,具有难于否认的合理性;但是,如果单从民主理论来看,这种解释有悖于人大选举的平等性,难于用来解释为什么不能实行城乡按相同人口比例选举人大代表。

三、难于自洽的民主:城乡人大代表代表不同的选民人数

民主是什么?“从字面上看,民主是指‘人民的权力’,权力属于人民”[4],在词源学上则表现为人民的统治;所以科恩把民主看成是一种社会管理体制,在该体制中社会成员能够直接或间接地参与影响成员的决策。在当今以领土为标志的民族国家中,民主最基本的条件之一就是平等的投票,以达到每个公民所表达的偏好都应当在决定最终方案中得到同等的重视。我国当前农村与城市的人大代表所代表的不同人口数使得我国人大代表的选举在民主理论面前难于自洽。民主是以正常人都有资格进行自我统治为前提的[5],达尔称之为强势的平等原则。每个具有公民资格的正常成年人都具有平等的民主权利,它不因人与人之间的能力差别或是素质差异而否认或者剥夺他平等的民主权利,也不因为了某种功利的目的或是彰显某种特性而牺牲这种权利。所以,只要符合我国宪法第三十四条规定的人都具有平等的选举权,即“中华人民共和国年满18周岁的公民,不分民族、种族、性别、职业、家庭出身、宗教信仰、教育程度、财产状况、居住期限,都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但是依照法律被剥夺政治权利的人除外”。所以,在我国只要符合民主资格的公民都具有平等的一票选举自己的人大代表,而且这一票必须要得到同等的考虑,等票等值才是真正的平等;可事实就在于农村与城市的人大代表所代表的人口数之差别,人大民主等票不等值。

四、另一种解释

城乡人大代表代表着不同的选民人数是否就说明了我国人大选举是不民主的呢?答案是否定的。民主总是在理想和现实之间存在差距的,不应以“差距”来否认现实的民主性,只能用不断成熟的民主基础来填补这个差距。

1.民主的实现是一个过程

民主不是一蹴而就的成绩,而是在历史的单行道中缓慢地前进。古希腊城邦开启了民主的大门,但是整个希腊的城邦制度的生长过程就如顾准在《希腊城邦制度》中所说的那样,是遵循着“神授王权——贵族阶级寡头专政——僭主政体或立法者和民选调解官——民主政体”这样一个发展脉络。海外殖民打破了原有的血族关系转向契约形式造就城邦。虽然古雅典是民主的代名词,但是雅典的民主是奴隶主的民主,具有强烈的排他性:奴隶、外邦人、妇女和儿童都被拒绝在民主的门外,只有成年男性公民是基于能力上的平等按照社会阶层的比例实行公平统治。民主在它发展的开源就表现了强烈的排他性,但是它是在发展的过程中不断地得到完善。妇女的选举权,平等的普选权,都是一个逐渐的发展过程。英国议员的选举是在花费近200年的时间从贵族的游戏迈向平民的权利,从城市的特权普及到农村的选举权。

8.人大换届选举工作表态 篇八

夏广兴

这次市、镇两级人大同步换届选举,是我镇人民政治生活中的一件大事,我片将切实加强领导,充分发扬民主,严格依法办事,精心组织,周密安排,确保这次换届代表选举任务按时圆满完成。着重抓好以下几点:

一、加强领导,提高思想认识

全片区成立选举工作领导小组,片长任组长,各村主要负责人为成员,分阶段召开片选举工作会议,布置选举工作内容和任务。坚持党的领导,紧密结合换届工作实际,正确认识和准确把握这次换届工作的指导思想、主要任务、基本要求和政策规定,把思想统一到兴化市委、镇党委的精神上来。

二、周密部署,扎实有序推进

我片将根据换届选举工作序时进度,周密部署,统筹安排,制定本片选区选举实施方案,确保这次代表选举工作健康有序进行。

三、发扬民主,严格依法办事

9.社区人大换届选举简报 篇九

为让居民群众了解人大换届选举工作的全过程,充分参政议政,发挥主人翁的作用,佳德社区全体工作人员以高度的责任感开展了人大换届选举宣传工作,积极全面动员辖区各单位、居民行驶选举与被选举权。

在本次人大换届选举宣传工作,佳德社区深入小区、辖区单位大力宣传换届选举的重要意义、法律法规、工作程序、方法步骤等。通过社区办事大厅、橱窗、宣传板报社区小喇叭、QQ群、微信群等工作动态宣传阵地积极宣传此次换届选举和此次选举的相关法律、法规知识,在辖区主要街道、路口悬挂宣传横幅,积极动员辖区具有LED商户宣传换届工作。

佳德社区通过系列宣传手段营造了人大换届选举工作浓厚的氛围,有效地提高了居民群众对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认识,提高了广大选民参选的积极性。

10.县乡人大换届选举宣传标语 篇十

1.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

2.县乡(镇)两级人大换届选举是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体现

3.县乡(镇)两级人大换届选举是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一次重要实践

4.搞好县、乡镇两级人民代表大会换届选举,构建社会主义和谐波密

5.加强社会主义民主与法制建设,巩固和发展安定团结的政治局面

6.坚持党的领导是搞好县、乡镇两级人大换届选举的根本保证

7.坚持党的领导,充分发挥民主,严格依法办事

8.搞好县、乡镇两级人大换届选举,加强县、乡镇基层政权建设

二、选民登记、划分选区、代表名额分配阶段

1.搞好换届选举是我县人民政治生活中的一件大事

2.选举权与被选举权是公民的基本权利

3.人民代表人民选,人民代表为人民

4.人民当家作主是我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本质和核心

5.依法主动进行选民登记,积极行使自己选举权利

6.认真做好选民登记工作,切实保障选民的民主权利

三、确定代表候选人、投票选举阶段

1.参加选举是人民当家作主、管理国家事务的主要途径

2.依法行使民主权利,选好人大代表

3.人民代表要模范遵守宪法和法律、与人民群众保持密切联系、努力为人民服务

4.切实防止和及时处理干扰、破坏选举的违法行为

5.珍惜民主权利,踊跃参加县、乡镇两级人大换届选举

6.人民选我当代表,我当代表为人民

7.维护法律的权威性,严厉制裁破坏选举的行为

一、紧密团结以胡锦涛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周围,坚定不移的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道路!

二、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夺取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新胜利!

三、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切实搞好人大换届选举工作!

四、坚持党的领导是搞好人大换届选举的根本保证!

五、坚持科学执政、民主执政、依法执政!

六、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一切权利属于人民!

七、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我国的根本政治制度!

八、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

九、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

十、充分发扬民主,严格依法办事!

十一、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制国家!

十二、认真搞好人大代表换届选举,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

十三、认真搞好人大代表换届选举,加强基层民主政治建设!

十四、认真搞好人大代表换届选举,切实加强基层政权建设!

十五、搞好人大换届选举,实现人民当家作主!

十六、搞好人大换届选举,加快推进两个率先!

十七、人大选举是人民政治生活中的一件大事!

十八、参加选举活动是选民行使民主权利的体现!

十九、发展基层民主,扩大公民有序政治参与!

二十、坚持依法办事,维护选民权利!

二十一、认真贯彻执行选举法,搞好人大代表换届选举!

二十二、积极参与选举活动,认真行驶民主权利!

二十三、珍惜民主权利,投好庄严一票!

二十四、对破坏选举的行为要依法进行制裁!

二十五、人大代表人民选,人大代表为人民!

二十六、人民政府人民选,人民政府为人民!

二十七、以优异的成绩迎接区、镇新一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的召开!

二十八、依法开好我区或镇新一届人大一次会议,加快实现“全面达小康、建设新浦口”的奋斗目标!

1、人大换届选举必须坚持党的领导、充分发挥民主、严格依法办事。

2、人民代表人民选,人民代表为人民!

3、人大换届选举要进一步提高素质、优化结构、改进作风、增强活力。

4、人大换届选举要严格依法办事,维护宪法和法律权威。

5、珍惜民主权利,投好庄严一票。

6、依法进行选民登记,行使自己选举权利。

7、积极参加选举活动,保证选举依法进行!

8、11月20日为区人大换届选举的选举日。

9、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

10、依法行使当家作主权利,积极投身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

11、坚持以人为本,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群众根本利益!

11.人大换届选举工作总结 篇十一

一、夯实基础,加强协调,常规性工作有新进步。

(一)扎实做好市十三届人大四次会议的有关工作。

按照大会秘书处的安排,我委具体承办人代会组织组和议案组的有关基础性工作。我们与组织部门的同志配合,提前入手,共起草和提出人代会各类名单 个,协助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完成了代表资格审查等相关工作。议案组在大会议开会时间间收集和初审了代表提出的议事原案件,提请议案审查委员会审核后确定了 件议案。

(二)完善代表履职登记,协调安排代表有序参与会各项活动。

代表联络站的同志严格按照《市人大代表履职登记暂行办法》的规定,对市人大代表参加人代会和闭会议开会时间间各项活动的情况进行了日常登记管理,为评选优秀人大代表和代表履职通报提供了详实客观的依据。另外,我委还主动协调省、市人大代表主动参加会及相关部门组织的视察调研、执法检查、听证会、座谈会等活动,代表的履职途径更加顺畅、内容更加丰富、发挥作用更加全面。

(三)严格按照法律程序,做好人事任免工作。

201x年,市人大会共任命 人,免职 人,罢免 人,接受辞职 人,采取强制措施 人,补选市人大代表 人。随着反腐工作逐步深入,人事任免工作呈现出一些新的特点,如罢免省人大代表的情况增多,拟罢免的市人大代表同时担任市人大职务等,我们对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认真全面查找法律规定,及时请示省人大及有关部门,严格按照法律规定和法定程序,圆满的完成了任免工作。

二、围绕中心,突出重点,代表工作有新举措。

今年,紧紧围绕市人大会年初确定的工作安排,集中主要精力,突出工作重心,重点完成了三项主要工作。

(一)组织市人大代表赴深圳学习培训。

为进一步提高人大代表的履职素质和能力,激发人大代表的工作动力,真正推动地方人大工作与时俱进、创新发展,

按照市人大会年初确定的201x年重点工作安排,结合机关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整改计划,经市人大会研究并请示市委同意,决定于201x年10月下旬和11月下旬在全国人大深圳培训基地举办两期人大代表学习培训班。我委与办公厅共同负责承办培训工作的具体事宜,经与深圳市人大多次沟通协商,制定了详细的培训方案,敲定了培训的内容及日程,先后组织了两批共100名人大代表和20名机关干部赴深圳培训。培训内容紧跟新形势,具有很强的针对性和实用性,包括《如何审议工作报告》、《后中央治党理政战略》、《社会转型期危机事件的应对与处置》、《深圳全口径计划预算经验介绍》等。授课教师均为业内资深学者,具有丰富的理论和实践经验,授课方法采用现代先进信息手段,采纳国内外相关领域的研究成果,令人耳目一新。现场教学环节,代表们参观了在全国具有示范意义的深圳市月亮湾人大代表社区工作站。深圳市月亮湾片区“人大代表工作站”的创立与发展,是深圳经济特区基层党和政府与人民群众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推动社区基层民主和公共治理的发展所做的新探索。通过这次学习,代表们开拓了视野,看到了差距,增强了信心,明确了目标,培训工作取得了优良的效果.

(二)组织开展省人大代表集中视察和专题调研活动。

根据省人大会的要求,经市人大会主任会议研究决定,市人大会于11月12日至14日组织我市选举的省十二届人大代表开展了专题调研和集中视察活动。主任会议专门就视察工作进行了讨论研究和部署,决定重点围绕我市城镇群建设、重点项目建设、社会治理三项内容,用两天时间视察市区、城区和长治县的有关工作。市委对这次视察十分重视,市委马天荣书记作出批示:“希望各位代表在促进长治市经济社会发展、推进依法治市上发挥更主动的作用。”我市共有省人大代表45名,其中省下派8名,本行政区域37名。参加本次活动的代表共28名,由省人大代表、市人大会主任李年善同志亲自带队。整个视察调研活动,代表们带着感情、带着责任、带着题目、带着思考,就长治经济社会发展的重点问题和群众关切的热点、难点问题,深入到市区、城区和长治县,视察了我市今年重点建设的道路桥梁、保障性住房、垃圾中转站和污水处理厂,城区的网格化管理工作、三河一渠工程、背街小巷改造工程、燃煤锅炉治理项目和新建公办幼儿园项目,长治县的基层社会治理中心、工业园区转型项目、小城镇建设项目和农业物流园区等。代表们不辞辛苦,轻车简从,以高度的责任感和务实的作风,认真调查研究,密切联系群众,广泛听取意见,活动取得了实实在在的效果。视察活动结束后,人大会还专门召开了半天的座谈会,代表们结合实际,各抒己见畅谈了视察调研的切身感受和体会,直言不讳地提出了很多中肯的意见和建议。市委、市人民政府副市长王玉圣,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市住建局、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市环保局等部门的负责同志出席了会议并介绍各方面的工作,解答代表们提出的问题。市委副书记卢建明同志代表市委听取了省人大代表提出的意见和建议,并就新形势下如何加强党对人大工作的领导、充分发挥人大代表在促进市委科学决策方面的作用作了重要讲话。李年善主任作了总结讲话,希望代表们认真汇总视察感悟和调研心得,选准角度,凝聚共识,提出有深度、有见地的议案、建议和意见,为即将召开的省人代会作准备,助推长治市的经济社会发展。

(三)协调督办市十三届人大四次会议重点建议。

市十三届人大四次会议期间,市人大代表共提出建议、批评和意见256件。按照市人大会年初确定的《201x年工作要点》,结合政府工作报告确定的今年全市重点工作和群众反映的热点问题,7月15日,市人大会召开主任会议,确定了16件重点建议,由市人大会副主任牵头、对口工委重点督办,同时明确要求市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对16件重点建议,由副市长领办、市人民政府有关部门重点办理。我委及时与市人民政府有关部门沟通,对重点建议进行重点关注,明确每一件重点建议的办理时限,承办部门和领办领导,并协调市人大各工作委员会对口督办重点建议的办理情况。截至201x年底,市人民政府督查室对12件重点建议的承办部门进行了专项督查,市人大各工作委员会也通过座谈、实地调研和视察等方法对重点建议进行了督办。

三、创新思路,力求实效,在亮点工作上有新突破。

(一)重点建议办理“面对面”

市十三届人大三次会议后,市人大会经过认真研究、慎重筛选,确定了12件重点建议,交市人民政府重点办理。2月17日,我委特别邀请领衔提出重点建议的10名市人大代表,列席了市十三届人大会第十四次会议会议,听取了市人民政府秘书长于川所作的12件重点建议办理情况的报告,并向参会的重点建议承办单位负责人提出疑问和意见,相关承办部门负责人现场解答了代表的问题。这种人大代表与重点建议办理单位面对面沟通的方法,有效提高了代表提出建议的主动性,增强了市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办理代表建议的责任感,增加了代表对建议办理工作的赞誉度。

(二)评选“优秀人大代表”,通报代表履职“成绩单”

12.古城村人大换届选举总结 篇十二

2006年8月初,在上级党委、政府的正确领导和市、镇人大换届选举委员会的指导下。古城村换届选举委员会以保障群众的民主选举权利为出发点,以维护好实现好群众的民主权利为目标,突出抓好关键环节,依法依规办事,扎实开展市、镇两级人大代表换届选举工作。9月20日,我村各选区的市、镇两级人大代表换届选举工作结束,选出合山市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3名、岭南镇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6名。实现了预期的目标。

一、成立换届选举委员会,统一思想,深入宣传发动。为了让人民群众充分行使自己的民主选举权利,我村成立了以村党总支干部和村老党员为主的村换届选举委员会,抓好抓实宣传发动工作,千方百计调动广大群众参与换届选举的积极性。我村通过广播、印发宣传材料、横幅、标语、板报等方式,广泛宣传《选举法》和《地方组织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宣传搞好人大换届选举工作的意义、法定程序等。把宣传工作贯穿于换届选举的整个过程。在这次换届选举中,全村共有3787名选民参加投票选举,参选率达到97%。

二、精心组织实施,充分尊重群众的选择权

为了确保工作有序开展,我村精心组织,统筹安排,周密部署,认真抓好人员培训、选民登记、提名推荐、投票选举等工作,使换届选举工作取得了良好的成效。

(一)强化人员培训

市、镇两级人大代表换届选举工作责任大、任务重、环节多。为了让所有的工作人员了解、熟悉换届选举工作的各种程序和方法,在换届选举的每个阶段和环节,我村采取了相应培训的办法,分别对驻村工作人员、村“两委”班子成员、村民小组长进行全面深入地培训,重点对“三员”即计票员、唱票员、监票员进行培训。通过加强培训,进一步提高了对人大换届选举工作重要性的认识,掌握了各个阶段的工作步骤和具体操作方法,确保了整个选举过程有条不紊地进行。

(二)、依法做好选民登记,充分保证每个选民的选举权 选民登记是保障群众享有选举权的前提,是搞好换届选举工作的基础。为做好选民登记工作,我村重点抓好了三个方面的工作。一是进行严格核查。我村通过对照户口簿逐户对全村选民进行登记。二是公布选民名单,接受群众监督。三是查漏补缺,及时纠正。为避免出现错登、重登、漏登现象,选民名单公布后,我村安排了村民小组长收集群众反馈的意见,认真核实群众反映的问题,及时纠正,做到有错必纠、无一缺漏,切实维护每一个选民的选举权。

(三)做好提名推荐

在召开村民代表会确定正式候选人前,镇、村工作人员分别深入到各个村民小组中,与群众进行座谈和交流,鼓励选民物色好、推荐好本选区代表人选。经过具体地工作,顺利召开了村民代表会议,确定了市人大代表正式候选人6名,镇人大代表正式候选人14名。

(四)精心组织投票,切实提高投票率

(1)认真做好投票选举前的各项准备工作。;

1、制作票箱、印制选票,选票上的代表候选人名次按姓氏笔划为序;

2、核实参选人数,复查选民登记情况,确认外出选民的委托投票人

3、布置投票站及选举中心会场,安排主持人。

(2)依法组织好投票选举。投票选举工作是换届选举工作的最关键环节。为了确保投票选举工作有序进行,切实提高群众投票率,我们重点抓了以下几方面工作:一是设立村委中心会场。二是设立19个“流动投票箱”。对居住分散、行动不便的选民,我们采取 “送、约、守”等方式进行投票。由于整个投票工作组织严密有序,我村各选区参选率都达到95%以上。最后顺利地选出了3名市人大代表和6名镇人代表。

在这次换届选举工作过程中,由于我村严格依照《选举法》和《地方组织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做到执行法律法规规定动作不走样,依法办事的程序一项不少,该给选民的权利一点不漏,该遵循的原则一个不变,使选举工作收到了实际成效。进一步激发了广大群众的参与热情,满足了广大群众的民主政治愿望;进一步增强了群众的民主法制意识;密切了干群关系。依法选举、依规办事,增加了选举工作的透明度,进一步扩大了基层民主权利。

古城村换届选举委员会

13.人大换届选举总结 篇十三

一、成立了换届选举工作机构。为保证对人大换届选举的领导,镇党委高度重视,成立了以党委书记为主任,人大主席、镇长为副主任,党委副书记、组织委员、宣传委员,武装部长、团委书记、妇联主任、派出所所长等为成员的镇人大选举委员会,并成立了选举办公室,具体负责日常业务工作。各村、各单位成立了以党支部书记为组长的选举领导小组,同时也配备了业务素质高的镇干部加强对各村、各单位的选举工作进行指导和督促。

二、划分选区,分配代表名额。根据x人办[2006]22号文件精神,我镇人大主席团7月上旬组织人员,奔赴各村、各单位就人大换届选举开展了专题调研。结合我镇的实际,因供销、粮站、蛇纹石矿、采购站等部门的解体,人员流散,选民无法直接投票,针对这种情况,我们对各镇代表选区进行调整,确定为33个,比上届精减了3个。县代表选区仍同上届一样,保持着5个。

在代表名额分配上,我们按照广泛性和代表性的要求,进一步优化代表结构,注意妇女代表不低于20%,非党代表不低于35%的标准,认真分配代表名额。我镇镇代表名额共47名,经过分配,各类镇代表的比例是:党员代表29名,占61.7%,非党代表18名,占38.3%,女性代表11名,占23.4%,少数民族代表3名,占6.4%。县代表名额8名,其中一名为县寄选人员,各类县代表比例是:党员代表4名,占50%,非党代表4名,占50%,女性代表2名,占25%,少数民族代表1名,占12.5%,代表名额分配符合结构比例要求。

三、加大宣传力度,为选举工作创造良好的氛围。县镇人大换届选举工作是全民参加的直接选举,是动员全民参与,进行普法教育,推进社会主义民主法制建设的伟大社会实践活动。广大选民参与程度如何,直接关系到选举工作成败。为此,我们始终坚持把宣传发动作为搞换届选举的重要环节来抓:

一是认真组织培训,提高队伍的素质。镇党委、镇人大先后分阶段多次召开会议,对人大换届选举工作进行研究、部署和业务培训。会后,各村、各单位相继通过村两委、选民会议等形式,贯彻县镇人大换届选举工作会议精神,并广泛组织工作人员和选民学习《xx镇2006年县、镇两级人大换届选举实施方案》及有关法律、法规、选举程序。通过以会代训的形式,提高了选举工作人员和选民的素质及选民的参选意识,明确了选举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为各选区顺利完成任务打下良好的基础。

二是进行广泛宣传,做到家喻户晓。各村、各单位采取多形式、全方位、有力度地进行宣传,结合各自实际,通过张贴宣传标语、《选民须知》、出版墙报等形式,广泛宣传换届选举工作。同时各村、各单位指定一名素质较高的宣传员,负责本单位、本村的宣传工作,把宣传工作做到户,做到人,以致家喻户晓,人人皆知,重点宣传了我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换届选举的重大意义,指导思想,选举工作的日程安排和具体要求,为换届选举创造了良好的氛围。

四、认真开展选民登记工作。10月下旬,我镇的选民登记工作全面铺开。首先,经镇选举委员会调查,全镇总人口数9695人,18周岁以上人口总数7672人,占全镇总人口数的79.13%,其中男性3964人,女性3708 人。其次,各选区在上次选民登记的基础上,按“三增三减”的原则,对全镇的选民按选区逐户调查,彻底摸清选民变动情况,落实外出选民数,并发出致外出选民公开信240多封。在调查摸底的基础上,从11月4日至10日,各选区开展选民登记,按逐户逐人进行,确保登记不错、不漏、不重,共登记选民7416人,占全镇总人口数76.49%,其中外出选民1515人,另外造册256人。

五、依法提名推荐,严把代表质量关。在提名推荐初步代表候选人阶段,镇选举委员会、各选区工作组、各村、各单位宣传员都反复宣传代表的作用和条件,重点宣传代表的素质,要求把那些具有先进性和代表性,并具有一定执行代表职务能力和社会活动能力的人推荐为代表候选人。从各选区反馈的情况来看,各选区在坚持代表的广泛性和先进性的原则和注重代表结构要求的基础上,召开了各选民小组会议,反复征求各选民的意愿,依法推荐出县代表初步候选人21名,为应选名额的(县代表应选名额8名)2.6倍,其中:政党、人民团体推荐4名,占19.04%;选民10人以上联名推荐17名,占80.95%;女性4名,占19%;非党9名,占42.86%。推荐出镇代表初步候选人82名,为应选名额的(镇代表应选名额47名)1.7 倍,其中:政党、人民团体推荐22名,占26.82%;选民10人以上联名推荐60名,占73.17%;女性15名,占18.29%;非党47名,占57.32%。

六、广泛协商酝酿,确定正式代表候选人。11月19日-28日为协商酝酿阶段,镇选举委员会提交代表初步候选人名单给各选区,要求各选区召开选民小组会议,进行民主协商,根据大多数选民的意见,并严格按照差额比例和代表结构,确定县代表正式候选人13名,为应选名额的1.6倍,其中政党和人民团体推荐的 3 名,占23.07%;选民10以上联名推荐的10 名,占76.92%;女性3 名,占23.1 %;非党6 名,占46.15 %。镇代表正式候选人80名,为应选名额的1.7倍,其中政党和人民团体推荐的22 名,占27.5%;选民10以上联名推荐的58 名,占72.5%;女性15 名,占18.75 %;非党6 名,占46.15 %。

七、精心精织,周密安排,依法搞好投票选举工作。为确保全镇12月7日、8日投票选举工作顺利进行,镇换届选举委员会充分做好投票选举前的各项准备工作:如准备票箱、选票,确定投票方式,动员选民要积极参与投票选举等。同时,还专门召开培训会议,就有关投票选举程序和注意事项进行培训。

投票选举结束后,经统计,全镇参加县人大代表投票选举的选民6847人,参选率为92.13% ,选举产生县人大代表8 名,其中其中:政党、人民团体推荐3 名,占37.5 %;选民10人以上联名推荐 5 名,占62.5 %;女性2 名,占25 %;非党3 名,占37.5 %;少数民族1名,占12.5 %;35岁以下1名,占12.5 %;36岁至55岁7 名,占87.5 %;56岁以上的没有;大学本科及以上3名,占37.5%;大专(高职)1名,占12.5%;高中(中专)1名,占12.5%;初中以下3名,占37.5%。参加镇人大代表投票选举的选民6723人,参选率为90.65%,选举产生镇人大代表47名,其中:政党、人民团体推荐14名,占29.79 %;选民10人以上联名推荐33 名,占70.21%;女性8 名,占17.1%;非党25名,占53.2 %;少数民族2名,占4.3%;35岁以下10名,占21.3%;36岁至55岁36名,占76.6%;56岁以上1名,占2.1% ;大学本科及以上8名,占17%;大专(高职)7名,占14.9% ;高中(中专)6 名,占12.8% ;初中以下26名,占55.3%。

上一篇:餐饮店长工作计划及安排-工作计划下一篇:宜居环境建设简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