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快农村公路建设的实施意见

2024-11-23

关于加快农村公路建设的实施意见(精选8篇)

1.关于加快农村公路建设的实施意见 篇一

关于“抓百村促千村”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实施意见

2006年是“十一五”规划的开局年,是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起步之年,为确保我市新农村建设开好局、起好步,不断向纵深推进,根据《中共安徽省委办公厅、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新农村建设“千村百镇示范工程”实施意见》(皖办发〔2006〕8号)和《中共xx市委、xx市人

民政府关于“抓百村促千村”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意见》(x字〔2006〕2号)文件精神,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目标任务

按照“全面启动、整体推进、突出重点、率先突破”的原则,以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市级“十有”标准为阶段性工作目标,重点围绕“七新一好”,全力组织实施“抓百村促千村”工程。力争2006年有10个村达到“十有”标准,30个村基本达到“十有”标准;2007年40个村达到“十有”标准,30个村基本达到“十有”标准;2008年100个村达到“十有”标准;2010年全市60以上的村基本实现“十有”标准。

二、组织领导

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事关农业和农村长远发展,事关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的大局,各级党委和政府要从战略和全局的高度,切实加强组织领导。

1、成立新农村建设工作领导组。各区县、乡镇、示范村要迅速成立新农村建设工作领导组,下设办公室,抽调精干力量做好新农村建设的组织、协调、宣传、督查工作;其他村也要成立相应组织。

2、组建新农村建设驻村指导组。组织、人事等部门要从市、区县、乡镇抽调人员组成驻村指导组,协助村两委抓好示范村建设,驻村指导组为期3年。驻村指导组由组织部、农委进行一次短期培训后,3月下旬进驻示范村。

3、建立新农村工作长效机制。各区县、乡镇要根据“市指导、县(区)组织、乡(镇)主抓、村实施”要求,结合新农村建设目标任务,尽快制定出新农村建设的具体实施方案、工作计划和措施。指导组要在当地党委政府的领导下,结合示范村的实际,尽快制定工作方案和规章制度。各区县的实施方案于4月上旬报市新农村领导组办公室备案。

三、宣传发动

农民是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主体,必须充分调动广大农民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引导和鼓励广大农民通过自己的双手,建设美好家园。各地新闻单位、主流媒体要紧紧围绕“抓百村促千村,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广泛宣传,全民发动,大造声势,努力营造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良好社会氛围。

1、加大新闻媒体宣传力度。在市“一报两台”要开辟专题专栏,深入宣传报道新农村建设的目的意义、目标任务、工作要求、政策措施和好思路、好经验、好典型。

2、召开村两委和村民代表动员大会。各乡镇要开好村民小组长以上的村两委班子新农村建设动员大会;开好示范村村民代表动员大会,最大限度地调动农民群众的积极性,自觉地投身到新农村的建设中来。

3、积极开展多形式多层次的宣传。组织农业、文化、教育、科技等部门,结合“三下乡”活动,采取文艺演出、出动宣传车辆等多种形式开展丰富多彩的宣传活动;在乡镇所在地及示范村悬挂宣传标语和制作户外宣传牌;在村务公开宣传栏、科普橱窗等进行动员宣传,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各区县新农村建设工作领导组办公室要统一编印简报,及时报道各地工作动态、典型经验;各乡镇要确定1-2名专职宣传员,负责本乡镇的宣传报道工作。

四、规划编制

新农村建设规划是一项宏大复杂的系统工程,要按照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二十字”的要求,尊重自然规律、经济规律和社会发展规律,充分尊重民意,广泛听取基层农民群众的意见和建议,通盘考虑农业产业布局、基础设施建设和农村社会事业发展规划;各区县要以行政村为单位,科学抓好新农村建设的发展规划编制工作。

1、新农村村庄建设规划编制。村庄建设规划要按照“因地制宜、突出特色、群众参与、科学编制、统一规划、逐步实施”的原则,突出徽派徽韵特色,以提高村民生活质量、促进农村现代文明为目标,统筹抓好农村科技、教育、文化、卫生、体育等社会事业发展规划,做到规划一步到位,建设分步实施。村庄建设规划编制由区县建设、规划行政主管部门牵头,以乡镇为单位将所属村庄的规划向规划编制部门申请委托编制;市建设规划部门做好村庄总体规划编制的指导工作,并负责规划人员的系统培训;交通、水利、电力、通讯、邮政、广播、文化、民政、卫生、农业、供销等部门要结合示范村的实际,提出相关的社会事业发展规划意见,协助建设、规划部门做好规划的编制工作。规划须经村民代表讨论通过后,并由区县新农村建设领导组牵头,组织建设、规划、农业等部门评审,批准后方可实施,并报市新农村领导组办公室备案。

2、新农村经济发展规划编制。经济发展规划要坚持发展农村经济,提高农民收入,壮大农村综合实力为重点和切入点,围绕示范村的资源特色和产业优

势,确定1-2个主导发展产业,促进农业资源整合,提高主导产业效益,提升产业发展水平。经济发展规划编制工作由区县农委牵头,组织农业、林业、科技等部门成立农业技术专家组,指导编制示范村产业发展规划;市直有关部门做好规划的协调和指导工作。规划由各乡镇政府报区县新农村领导组核批后执行,并报市新农村领导组办公室备案。

示范村的规划编制

工作要在6月底前完成;其他村的规划编制(参照示范村组织编制)工作在2007年上半年完成。

五、工作重点

新农村建设是一个系统工程,各地必须要结合实际,确定建设重点,各级各部门要相互配合,形成合力,搞好服务,强力推进新农村建设。

(一)抓好农村经济发展

加快农村经济发展,促进农民持续增收,是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基本出发点和根本目的。各地必须从本地资源情况出发,着力抓好农业产业化、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和乡村旅游三项重点工作,千方百计实现农民增收的新突破。

1、全面推进农业产业化经营。以产业化理念抓农业主导产业,重点围绕茶业、竹业、蚕桑业、果蔬业、药业和养殖业等六大主导产业,结合资源条件和市场要求,建立现代农业示范基地,要重点推进“一镇一品”、“一村一品”,抓住关键环节,采取综合措施,推动主导产业上规模、上水平。要着力加大农村专业合作组织建设,本着自愿互利和“民管、民办、民受益”的原则,积极引导和支持各类企业、农村能人和其他服务组织创办或领办农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大力发展农民经纪人队伍,逐步形成“基地 协会(专业合作组织)农户”的经营模式,提高农业组织化程度和产业化水平,力争示范村主导产业产值占农业产值的比重每年提高5个百分点以上,农民人均纯收入每年提高10个百分点以上。

2、扎实开展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农业、科技、教育、劳动保障等部门,要围绕农民科学文化素质和劳动技能提高,集中力量抓好农业适用技术和农民就业技能培训,突出对新毕业的初、高中生以及未参加过培训的劳动力的培训,提高农民整体素质,力争农村劳动力转移占农业人口比重达40以上。开展全民创业行动,培育造就新型农民,鼓励和支持外出务工农民返乡创业,发挥农村能人的辐射带动作用,为更多的农民就地转移、就地就业创造条件,为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广辟途径。

3、积极发展乡村旅游经济。充分利用丰富的乡村旅游资源和优美的生态环境条件,加快旅游农业、休闲农业、光观农业和森林生态旅游项目的开发,建设一批农家乐旅游示范户、专业村,拓宽农民增收渠道,提高农民来自旅游业的收入比重。

(二)抓好基础设施建设

要着力加强农村、农民最急需的基础设施建设,改善农村生产条件,提高农民生活质量。在村内道路、村庄环境、家庭生活、农田设施等方面加大工作力度,努力实现“四化”。

1、村内道路硬质化:通村及村内路网布局合理,主次分明,通行政村交通主干道硬质化,路宽不少于4.5米,村内路网及宅间道路硬化,配套建设路网排水系统;村内主要道路和公共场所安装路灯,并能正常使用。

2、村庄环境绿色化:要加强村内主要道路、河道两边的植树绿化,改善农村生态环境;鼓励农户发展庭院经济,广植竹木,注重村口、水口生态林和古树、名树的管护,提高绿化质量。

3、家庭生活现代化:农户使用卫生安全的自来水;电视、电话终端由村统一安装到户;扎实推进“一池三改”沼气建设项目,提倡使用沼气等清洁化能源,有条件的家庭率先建无害化卫生厕所。

4、农田设施建设标准化:实行山、水、田、林、路综合治理,保护和加固村域内、生产区域内现有的河道、水库、沟渠等基础设施;以小型水利设施建设为重点,对当家塘、水井、沟渠、蓄水池等水利灌溉设施进行清理和整修,改善农业生产条件;积极推广设施农业,发展节水灌溉,提高水资源利用率。

(三)抓好农村文明创建。

1、大力整治村容村貌。全面开展“三清”(清垃圾、清淤泥、清路障)和“三治”(治脏、治乱、治空)工作,切实改善农村“脏、乱、差”的环境面貌。

治脏:加大村内河道清障疏浚,对沟、渠、塘、库要综合整治,引导农民对房前屋后的沟渠清淤整修;示范村要建卫生公厕和垃圾集中处理场所,并配备专、兼职环卫保洁员,建立健全保洁制度。

治乱:坚决治理道路乱堆乱放杂物,违章乱搭乱建,严格执行“先规划后建房,未规划不批建”的原则;推进农村殡葬改革,治理乱埋乱葬,倡导建设生态型、环保型、公益型公墓。

治空:治理空壳村,建设村文化活动中心。以村委会为中心,集中建设规范的村务公开宣传栏1个,科普橱窗1个和相应休闲活动场所;村文化活动中心要配备党员干部学习室、图书阅览室,完善村文化广播室设施,并配备1名村文化干部具体负责。

2、积极开展“三户一星”评选活动。在示范村全面开展评选“优秀党员户”、“星级文明户”、“文明信用户”、“创业之星”活动。每年评比一次,实行动态管理,评优挂牌。同时,在全市100个示范村广泛开展“文明生态村”评选活动。通过典型引路、示范带动,树立一批立得住、传得开、叫得响的农村创建品牌。

(四)抓好农村公共事业发展

农村公共事业发展相对滞后,各地要按照公共服务均等化的原则,大力发展农村义务教育、卫生、文化、社会保障等公共事业,促进社会协调发展。着力普及和巩固农村九年制义务教育,积极改善农村办学条件,逐步扩大“两免一补”实施范围,促进城乡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建立和完善农村卫生服务体系、医疗救济体系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培育一支较高素质的农村卫生服务队伍。以乡镇卫生院为重点,加强农村卫生室建设,切实解决农民看病难、看病贵问题,使农民人人享有初级卫生保健。同时,要进一步建立和完善特困户、受灾户、五保户等弱势群体的救助保障体系,探索建立与农村经济发展水平相适应的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要进一步加大乡镇文化站和村文化活动中心(文化广播站)建设,实施广播电视“村村通”工程和送电影下乡活动,加大农村文物保护,着力开展丰富多彩的民间花会、灯会、农村文艺演出、劳动技能竞赛和体育活动等,提高广大农民群众的文化生活水平。

(五)抓好农村民主政治建设

1、加强基层组织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是一项长期的工作,各地要按照“五个好”的要求,切实加强乡村两级党组织建设,重点要结合第三批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抓好村级班子建设,要通过“两推一选”把“双带”能力突出的“双强”型农村能人充实到村级党组织中来,选准配强领路人,加大对村干部的培训力度,每年对村干部进行轮训,提高村干部的整体素质。

2、提高民主管理水平。按照“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的要求,抓好党务、政务和村务公开,各村委会要设立村务公开栏,对村里的各项重大决策、财务开支、征用土地审批、计划生育指标、村干部工作目标等重大村务问题,做到定期公布(六规范一满意),一般的村务事项至少每季度公开一次,涉及农民利益的重大问题以及群众关心的事项要及时公开,逐步将村务公开向事前、事中、事后全过程公开延伸。加强民主管理,建立健全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制度、村民议事制度、年终总结报告制度、评议党员干部制度、财务管理公开监督制度等,完善村民监督机制,促进民主管理。加强民主法制教育,制订和完善村民公约,增强农民群众的法律意识、诚信意识,加强农村社会综合治理,开展平安乡村建设,维护社会安定团结,创造安全详和的社会环境。

六、组织实施

新农村建设基础在村,关键在区县,各区县、各乡镇主要负责人为本地新农村建设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市直、区县直有关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本部门新农村建设工作的主要责任人。要切实加强对新农村建设工作的领导,按照“市指导、县(区)组织、乡(镇)主抓、村实施”要求,各地各部门要相互配合,明确职责,搞好服务,形成合力,精心组织实施“抓百村促千村”工程。通过典型引路、示范带动,全面加快我市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步伐。组织、人事和农委等有关部门,要严格按照“领导联村、部门包村、企业援村”的要求,明确和落实100个示范村的驻村指导组、联村领导干部、包村部门和援村企业,确保100个示范村如期实现建设目标。

市、区县两级财政安排专项资金用于新农村建设,每个示范村市、区县财政各安排1万元作为新农村建设启动资金,重点用于新农村建设规划的编制。各部门要整合扶贫、以工代赈、农业综合开发等专项资金支持新农村建设。各级金融机构特别是农村信用社,要调整信贷结构,扩大信贷规模,支持示范村的产业发展和项目建设。各地要注重统筹社会各方力量,整合包装村级建设项目,积极对上争取项目资金和对外招商引资,扩大乡村对外开放。各地要切实加强启动资金的管理,做到专款专用,对资金使用混乱的,视情节轻重,予以处理。

七、督促考核

1、市、区县两级新农村建设工作领导组采取定期(半年一检查、年终一考核)和不定期派督查组对各乡镇的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促检查,对工作抓得紧,成效明显的,给予通报表扬;对措施不力,进展缓慢,工作推诿的,给予通报批评。

2、市直、区县直有关部门要按照各自的职责,经常性深入到乡镇、村进行检查指导,帮助解决实施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

3、市新农村建设工作领导组办公室负责全市“抓百村促千村,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协调、指导和服务,及时掌握情况,客观反映工作成绩和存在的问题,为新农村建设工作和示范村建设考核评优提供依据。每年12月份市新农村建设工作领导组将对区县和100个示范村进行考评。对达到新农村建设市级“十有”标准的示范村,由示范村申报,区县审核后报市新农村建设工作领导组办公室,市里组织有关单位依据市级“十有”建设标准进行评定,对评优的村,由市委、市政府授予“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示范村”称号;对年度建设目标任务完成好的区县以及包村部门,由市委、市政府予以通报表彰。

2.关于加快农村公路建设的实施意见 篇二

加快淘汰落后产能是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促进产业转型升级的必然要求, 也是实现节能减排目标的重要举措。近年来, 我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 认真落实国家有关部署, 加大电力、钢铁、水泥、化工等行业落后产能淘汰力度, 取得了明显成效。但由于我省经济发展长期积累的结构性矛盾比较突出, 淘汰落后产能工作任务仍然十分繁重, 各地、各部门必须进一步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 采取更加有力的措施, 确保按期实现淘汰落后产能的各项目标。根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淘汰落后产能工作的通知》 (国发[2010]7号) 精神, 结合江苏实际, 现就我省加快淘汰落后产能工作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主要任务

(一) 全面完成重点行业淘汰落后产能工作任务。2010-2012年, 全省重点要淘汰电力、钢铁、水泥、化工、造纸、制革、印染等行业的落后产能。在确保完成国家下达我省的淘汰落后产能目标任务基础上, 根据我省钢铁、石化、纺织、轻工等重点产业调整和振兴规划纲要确定的淘汰落后产能范围及标准, 确定我省淘汰落后产能目标任务, 促进产业加快转型升级。

(二) 深入开展化工生产企业专项整治。按照《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全省深入开展化工生产企业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 (苏政办发[2010]9号) , 继续清理整顿各类化工生产企业, 对违法违规设立、不符合安全生产条件、不能稳定达标排放污染物的化工生产企业, 坚决予以关闭。对严重浪费资源、污染环境、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落后生产工艺、技术装备和产品, 坚决予以淘汰。同时推进化工集中区整治和化工企业入园进区。

(三) 继续推进太湖流域工业污染专项整治。重点整治化工、印染、造纸、电镀、食品 (酿造) 等行业的重污染企业, 坚决关闭不能稳定达标排放的企业。

二、分解落实目标责任

省经济和信息化委牵头, 会同省发展改革委 (能源局) 等有关部门制订三年淘汰落后产能目标任务计划, 按年度分解下达任务指标。省发展改革委 (能源局) 负责电力、煤炭行业淘汰落后产能工作, 省经济和信息化委负责除电力、煤炭以外其他各行业的淘汰落后产能工作。

各级政府对本地区淘汰落后产能工作负总责。各市要根据省下达的目标任务要求, 制订本地淘汰落后产能工作目标, 分解到县、市 (区) , 落实到具体企业。要切实担负起本行政区域内淘汰落后产能工作的职责, 严格执行相关法律、法规和各项政策措施, 组织督促企业按要求淘汰落后产能、拆除落后设施装置, 防止落后产能转移;对未按要求淘汰落后产能的企业, 要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责令停产或予以关闭。

有淘汰落后产能任务的企业要切实承担起主体责任, 制订淘汰落后产能的实施方案, 明确淘汰时间进度表, 确保按期完成淘汰落后产能任务。

三、强化政策激励约束

完善激励机制。对淘汰落后产能任务较重且完成较好的地区和企业, 各地、各部门要在财政专项资金、土地开发利用、融资担保支持等方面予以倾斜。2010年, 省财政初步安排3000万元, 对全面完成淘汰落后产能工作任务的市、县给予奖励, 同时节能减排等专项资金也将重点支持相关企业调整转产。各地也要安排财政资金, 对淘汰落后产能企业予以补助和奖励。鼓励支持优势企业兼并、收购、重组落后产能企业。完善企业职工安置政策, 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妥善安置职工, 做好职工社会保险关系转移与接续工作。职工再就业符合条件的, 可享受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的有关扶持政策。

强化约束机制。省各有关部门和单位按照职能分工切实履行职责, 严格执行国家和省关于企业、产品市场准入门槛, 严格执行节能降耗、安全生产、环境保护以及投资项目管理的有关规定。加强投资项目审核管理, 对产能过剩行业坚持新增产能与淘汰落后产能“等量置换”或“减量置换”原则, 严格环评、能评、土地和安全生产审批, 防止新增落后产能。强化经济、法律和必要的行政手段, 充分发挥差别电价、资源性产品价格机制、税收等政策的引导作用, 充分发挥质量标准、能耗限额标准、排放标准的硬约束作用, 采取综合性调控措施, 抑制高消耗、高排放产品的市场需求。各部门要加强沟通与衔接, 加大执法处罚力度, 政策联动, 合力推进, 形成淘汰落后产能的倒逼机制。

四、加大监督检查力度

建立监督检查和考核机制, 将淘汰落后产能目标任务完成情况纳入地方各级政府及相关部门的绩效考核范围, 并实行严格的问责制。省经济和信息化委会同省发展改革委 (能源局) 等有关部门、单位, 要组织有关方面的专家, 充分发挥行业协会作用, 做好淘汰落后产能进度的跟踪统计, 定期对各地淘汰落后产能工作进行监督检查, 并将督查情况向省政府报告。各部门要加强联系, 共享信息。各地要加强对基层和企业淘汰落后产能工作的协调指导, 开展监督检查, 组织考核验收, 定期向省有关部门报告工作进展情况。对未按要求及时完成淘汰落后产能任务的地区进行通报, 暂停项目环评、核准和审批, 限期整改;对未完成任务的企业, 不予审批和核准新的投资项目, 不予批准新增用地;对瞒报落后产能、谎报工作进展情况的地区, 实施行政问责。

五、切实加强组织领导

省政府成立淘汰落后产能工作协调小组, 由省经济和信息化委牵头, 成员单位有省发展改革委 (能源局) 、监察厅、财政厅、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国土资源厅、环保厅、商务厅、国资委、国税局、地税局、工商局、质监局、安监局、物价局、人行南京分行、江苏银监局、南京电监办、省电力公司等, 统筹协调全省淘汰落后产能工作和部门分工, 负责目标任务分解和组织落实, 研究解决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协调小组办公室设在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各地也要在政府的统一协调下, 建立相应的组织领导机制, 加快推进本地区淘汰落后产能工作。

3.关于加快发展农村电子商务的意见 篇三

近年来,随着互联网的普及和农村基础设施的完善,我国农村电子商务快速发展,农村商业模式不断创新,服务内容不断丰富,电子商务交易规模不断扩大。但总体上我国农村电子商务发展仍处于起步阶段,存在着市场主体发育不健全、物流配送等基础设施滞后、发展环境不完善和人才缺乏等问题。

加快发展农村电子商务,是创新商业模式、完善农村现代市场体系的必然选择,是转变农业发展方式、调整农业结构的重要抓手,是增加农民收入、释放农村消费潜力的重要举措,是统筹城乡发展、改善民生的客观要求,对于进一步深化农村改革、推进农业现代化具有重要意义。根据《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加大改革创新力度加快农业现代化建设的若干意见》(中发[2015]1号)和《国务院关于大力发展电子商务加快培育经济新动力的意见》(国发[2015]24号)的要求,为加快推进农村电子商务发展,现提出以下意见: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按照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目标和新型工业化、信息化、城镇化、农业现代化同步发展的要求,主动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加强基础设施建设,完善政策环境,深化农村流通体制改革,创新农村商业模式,培育和壮大农村电子商务市场主体,发展线上线下融合、覆盖全程、综合配套、安全高效、便捷实惠的现代农村商品流通和服务网络。

(二)基本原则。

1.市场为主、政府引导。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突出企业的主体地位。加快转变政府职能,完善政策、强化服务、搭建平台,加强事中事后监管,依法维护经营者、消费者合法权益。为农村电子商务发展营造平等参与、公平竞争的环境,激发各类市场主体的活力。

2.统筹规划、创新发展。将发展农村电子商务纳入区域发展战略和新型城镇化规划,作为农村发展的重要引擎和产业支撑,促进城乡互补、协调发展。以商业模式创新推动管理创新和体制创新,改造传统商业的业务流程,提升农村流通现代化水平,促进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

3.实事求是、因地制宜。结合本地区农村经济社会发展水平、人文环境和自然资源等基础条件,认真研究分析,着眼长远,理性推进。注重发挥基层自主性、积极性和创造性,因县而异,探索适合本地农村电子商务发展的路径和模式。

4.以点带面、重点突破。先行先试、集中力量解决农村电子商务发展中的突出矛盾和问题,务求实效,对老少边穷地区要重点扶持、优先试点;总结先行地区经验,不断提升示范效应,形成推广机制。

(三)发展目标。

争取到2020年,在全国培育一批具有典型带动作用的农村电子商务示范县。电子商务在降低农村流通成本、提高农产品商品化率和农民收入、推进新型城镇化、增加农村就业、带动扶贫开发等方面取得明显成效,农村流通现代化水平显著提高,推动农村经济社会健康快速发展。

二、提升农村电子商务应用水平

(四)建设新型农村日用消费品流通网络。

适应农村产业组织变化趋势,充分利用“万村千乡”、信息进村入户、交通、邮政、供销合作社和商贸企业等现有农村渠道资源,与电子商务平台实现优势互补,加强服务资源整合。推动传统生产、经营主体转型升级,创新商业模式,促进业务流程和组织结构的优化重组,增强产、供、销协同能力,实现线上线下融合发展。支持电子商务企业渠道下沉。加强县级电子商务运营中心、乡镇商贸中心和配送中心建设,鼓励“万村千乡”等企业向村级店提供B2B网上商品批发和配送服务。鼓励将具备条件的村级农家店、供销合作社基层网点、农村邮政局所、村邮站、快递网点、信息进村入户村级信息服务站等改造为农村电子商务服务点,加强与农村基层综合公共服务平台的共享共用,推动建立覆盖县、乡、村的电子商务运营网络。

(五)加快推进农村产品电子商务。

以农产品、农村制品等为重点,通过加强对互联网和大数据的应用,提升商品质量和服务水平,培育农村产品品牌,提高商品化率和电子商务交易比例,带动农民增收。与农村和农民特点相结合,研究发展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等个性化、体验式的农村电子商务。指导和支持种养大户、家庭农场、农民专业合作社、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和供销合作社、扶贫龙头企业、涉农残疾人扶贫基地等,对接电商平台,重点推动电商平台开设农业电商专区、降低平台使用费用和提供互联网金融服务等,实现“三品一标”、“名特优新”、“一村一品”农产品上网销售。鼓励有条件的农产品批发和零售市场进行网上分销,构建与实体市场互为支撑的电子商务平台,对标准化程度较高的农产品探索开展网上批发交易。鼓励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与城市邮政局所、快递网点和社区直接对接,开展生鲜农产品“基地+社区直供”电子商务业务。从大型生产基地和批发商等团体用户入手,发挥互联网和移动终端的优势,在农产品主产区和主销区之间探索形成线上线下高效衔接的农产品交易模式。

(六)鼓励发展农业生产资料电子商务。

组织相关企业、合作社,依托电商平台和“万村千乡”农资店、供销合作社农资连锁店、农村邮政局所、村邮站、乡村快递网点、信息进村入户村级信息服务站等,提供测土配方施肥服务,并开展化肥、种子、农药等生产资料电子商务,推动放心农资进农家,为农民提供优质、实惠、可追溯的农业生产资料。发挥农资企业和研究机构的技术优势,将农资研发、生产、销售与指导农业生产相结合,通过网络、手机等提供及时、专业、贴心的农业专家服务,与电子商务紧密结合,加强使用技术指导服务体系建设,宣传、应用和推广农业最新科研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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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大力发展农村服务业。

按照新型城镇化发展要求,逐步增加农村电子商务综合服务功能,实现一网多用,缩小城乡居民在商品和服务消费上的差距。鼓励与服务业企业、金融机构等加强合作,提高大数据分析能力,在不断完善农民网络购物功能的基础上,逐步叠加手机充值、票务代购、水电气费缴纳、农产品网络销售、小额取现、信用贷款、家电维修、养老、医疗、土地流转等功能,进一步提高农村生产、生活服务水平。与城市社区电子商务系统有机结合,实现城乡互补和融合发展。

(八)提高电子商务扶贫开发水平。

按照精准扶贫、精准脱贫的原则,创新扶贫开发工作机制,把电子商务纳入扶贫开发工作体系。积极推进电商扶贫工程,密切配合,形成合力,瞄准建档立卡贫困村,覆盖建档立卡贫困户。鼓励引导易地扶贫搬迁安置区和搬迁人口发展电子商务。提升贫困地区交通物流、网络通讯等发展水平,增强贫困地区利用电商创业、就业能力,推动贫困地区特色农副产品、旅游产品销售,增加贫困户收入。鼓励引导电商企业开辟贫困老区特色农产品网上销售平台,与合作社、种养大户建立直采直供关系。到2020年,对有条件的建档立卡贫困村实现电商扶贫全覆盖。

三、培育多元化农村电子商务市场主体

(九)鼓励各类资本发展农村电子商务。

支持电商、物流、商贸、金融、邮政、快递等各类社会资本加强合作,实现优势资源的对接与整合,参与农村电子商务发展。加快实施“快递下乡”工程,支持快递企业“向下”、“向西”发展。支持第三方电子商务平台创新和拓展涉农电商业务。引导涉农信息发布平台向在线交易和电商平台转型,提升服务功能。

(十)积极培育农村电子商务服务企业。

引导电子商务服务企业拓展农村业务,支持组建区域性农村电子商务协会等行业组织,成立专业服务机构等。为农村电子商务发展提供咨询、人员培训、技术支持、网店建设、品牌培育、品质控制、营销推广、物流解决、代理运营等专业化服务,引导市场主体规范有序发展,培育一批扎根农村的电子商务服务企业。

(十一)鼓励农民依托电子商务进行创业。

实施农村青年电商培育工程和巾帼电商创业行动。以返乡高校毕业生、返乡青年、大学生村官、农村青年、巾帼致富带头人、退伍军人等为重点,培养一批农村电子商务带头人和实用型人才,切实发挥他们在农村电子商务发展中的引领和示范作用。指导具有特色商品生产基础的乡村开展电子商务,吸引农民工返乡创业就业,引导农民立足农村、对接城市,探索农村创业新模式。各类农村电子商务运营网点要积极吸收农村妇女、残疾人士等就业。

四、加强农村电子商务基础设施建设

(十二)加强农村宽带、公路等设施建设。

完善电信普遍服务补偿机制,加快农村信息基础设施建设和宽带普及,推进“宽带中国”建设,促进宽带网络提速降费,积极推动4G和移动互联网技术应用。以建制村通硬化路为重点加快农村公路建设,推进城乡客运一体化,推动有条件的地区实施公交化改造。

(十三)提高农村物流配送能力。

加强交通运输、商贸流通、农业、供销、邮政各部门和单位及电商、快递企业等相关农村物流服务网络和设施的共享衔接,发挥好邮政点多面广和普遍服务的优势,逐步完善县乡村三级物流节点基础设施网络,鼓励多站合一、资源共享,共同推动农村物流体系建设,打通农村电子商务“最后一公里”。推动第三方配送、共同配送在农村的发展,建立完善农村公共仓储配送体系,重点支持老少边穷地区物流设施建设。

五、创建农村电子商务发展的有利环境

(十四)搭建多层次发展平台。

鼓励电商基础较好的地方积极协调落实项目用地、利用闲置厂房等建设农村特色电子商务产业基地、园区或综合运营服务中心,发挥孵化功能,为当地网商、创业青年和妇女等提供低成本的办公用房、网络通信、培训、摄影、仓储配送等公共服务,促进网商在农村的集聚发展。支持地方依托第三方综合电商平台,开设地方特色馆,搭建区域性电商服务平台。促进线下产业发展平台和线上电商交易平台的结合,推动网络经济与实体经济的融合。研究建立适合农村情况的电子商务标准、统计制度等。发挥各类农业信息资源优势,逐步覆盖农产品生产、流通、销售和消费全程,提高市场信息传导效应,引导农民开展订单生产。

(十五)加大金融支持力度。

鼓励有条件的地区通过拓宽社会融资渠道设立农村电子商务发展基金。鼓励村级电子商务服务点、助农取款服务点相互依托建设,实现优势互补、资源整合,提高利用效率。提高农村电商的大数据分析能力,支持银行业金融机构和支付机构研发适合农村特点、满足农村电子商务发展需求的网上支付、手机支付、供应链贷款等金融产品,加强有关风险控制,保障客户信息安全和资金安全。加大对电商创业农民的授信和贷款支持。充分利用各地设计开发的“青”字号专属金融产品,或依托金融机构现有产品,设计“青”字号电商创业金融服务项目,支持农村青年创业。协调各类农业信贷担保机构,简化农村网商小额短期贷款办理手续,对信誉良好、符合政策条件的农村网商,可按规定享受创业担保贷款及贴息政策。

(十六)加强培训和人才培养。

依托现有培训项目和资源,支持电子商务企业、各类培训机构、协会对机关、企业、农业经营主体和农民等,进行电子商务政策、理论、运营、操作等方面培训。有条件的地区可以建立专业的电商人才培训基地和师资队伍,努力培养一批既懂理论、又懂业务、会经营网店、能带头致富的复合型人才。引导具有实践经验的电商从业者返乡创业,鼓励电子商务职业经理人到农村发展。进一步降低农村电商人才就业保障等方面的门槛。

(十七)规范市场秩序。

加强网络市场监管,打击制售假冒伪劣商品、虚假宣传、不正当竞争和侵犯知识产权等违法行为,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促进守法诚信经营。督促第三方交易平台加强内部管理,规范主体准入,遏制“刷信用”等欺诈行为。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营造良好创业营商环境。推进农村电子商务诚信建设。加强农产品标准化、检验检测、安全监控、分级包装、冷链仓储、加工配送、追溯体系等技术、设施的研究、应用和建设,提高对农产品生产、加工和流通等环节的质量管控水平,建立完善质量保障体系。

(十八)开展示范和宣传推广。

开展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认真总结示范地区经验做法,梳理典型案例,对开展电商创业的农村青年、农村妇女、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和农村商业模式等进行总结推广。加大宣传力度,推动社会各界关注和支持农村电子商务发展。加强地区间沟通与交流,促进合作共赢发展。

电子商务进农村是三农工作的新领域。各地要加快转变政府职能,打破传统观念和模式,大胆探索创新,加强组织领导,加强部门沟通协调,改进工作方式方法,提升政府服务意识和水平,推动农村电子商务健康快速发展,促进农村现代市场体系建立完善,加快推进农业现代化进程。

4.关于加快项目建设的实施意见 篇四

一、加快项目建设的重大意义

项目是经济发展的载体。加快项目建设,是推动我乡经济发展的战略选择,是抢抓机遇、促进经济结构调整的客观需要,是实现率先崛起、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目标的重要保证。中央新疆工作座谈会的召开,为我们加快项目建设提供了千载难逢的新机遇。我们必须抢抓机遇,以项目建设的重大突破,带动全乡经济的跨越发展。

二、项目建设的总体要求和目标任务

全乡项目建设的总体要求是:坚持和落实科学发展观,突出以高新技术、高附加值、环保型项目为主,全方位、多层次、大力度推进项目建设,多储备,多争取,多引进,早立项,早实施,早投产,早见效,优化产业结构。全乡近期项目建设目标是:每年争取项目资金500万元以上。

三、全方位、宽领域、多层次推进项目建设

1、做好项目储备

加强项目库建设和项目前期工作,做好项目建议书和可行性研究报告等。各站所要将对口部门国家、自治区、州三级项目汇总,并筛选出适合我乡实施的项目做好项目储备工作。根据全乡经济和行业发展的需要,按照竣工投产一批、加快建设一批、争取开工一批和储备争取一批的要求,收集、整理和培育后续重点项目,1

认真抓好项目库建设。乡财政给予重点项目前期专项资金,专门用于立项、科研、设计、推介、开发等重点项目的前期工作,保证项目前期工作的顺利开展。

2、发挥站所优势,积极向上争取项目

各站所要认真研究国家、自治区、州相关产业政策,积极与对口部门沟通和联系,向上级争取资金支持我乡建设。加大项目跑办力度,杜绝“等、靠、要”现象。信用社要积极向上级银行推荐本地项目,要积极争取上级政策性资金,扶持一批项目开工建设。

3、项目建设的主攻方向

正确把握国家、自治区、州政策走向和投资重点,把握项目趋向和特点,充分发挥各种优势,选择重点,突出抓好能够拉动全乡经济发展的重大项目。围绕投资政策上项目。研究国家产业政策,瞄准国家鼓励类、扶持类产业,争上一批成长性强的优势项目,优化产业结构,抢占技术和市场前沿;抓住国家对农村基础设施倾斜的投资政策,积极争取一批交通道路、水利、农、林、牧、卫生、教育、通信、旅游等项目,争取国家、区、州支持,努力改善农村生产生活条件,促进城乡统筹发展。

4、围绕资源开发上项目。充分发挥我乡人文资源、农副产品资源,实施深度开发,发展一批特色资源项目,培植一批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变资源优势为经济优势,促进特色资源产业化。

5、强化宣传。要全方位、多渠道地为建设项目营造声势,扩

大影响。开展以商招商、专题招商,积极参加各类招商活动;不断拓宽招商引资渠道,通过电视台、政府网站发布招商引资信息,宣传庆阳湖,扩大影响;认真落实招商引资优惠政策,努力提高社会各界、广大干部群众关心和支持项目建设的积极性和参与度。

四、完善项目推进机制

1、成立项目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由乡长任组长,各相关分管领导为副组长,相关站所的主要负责人为成员,负责全乡项目的指导、协调和实施。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为项目建设领导小组的日常办事机构,承担统计项目数据,发布项目信息、帮助项目运作,协调项目选址,督导项目进度等职能。办公室设在乡政府。

2、继续落实乡领导包重点项目责任制。把全乡重点项目分解到乡班子领导,每名领导确定1—2个重点项目进行重点协调,形成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的良好氛围,落实好项目建设目标任务。

3、实行项目督办制度。每季度召开一次项目推进例会,通报最新产业政策和招商形势及当前项目建设进度;推进在谈项目进展;谋划下季度重点项目;安排重点项目争取等。

5.关于加快xx文化建设的实施意见 篇五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七届六中全会精神,全面落实《中共中央关于深化文化体制改革推动社会主义文化大发展大繁荣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中共江苏省委《关于实施文化建设工程的意见》和中共xx市委《关于加快文化建设,提升文化实力,打造独具魅力的人文都市和世界历史文化名城的决定》,全面落实区第三次党代会精神,现就加快xx文化建设,制定如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和十七届六中全会精神为指导,按照省市“文化事业强、文化产业强、文化人才队伍强”的要求,坚持“文化为魂”方针,紧紧抓住文化发展繁荣的重要战略机遇期,树立参与国际竞争、建设现代文化新城的气魄,积极探索具有时代特色、xx特点的文化建设新路子,将传统文化资源和现代产业元素有机融合,整体推进、重点突破、锻造品牌,高水准做好发展规划,强力构筑发展平台,着力推出形象品牌,大力做好公共文化服务,增强文化软实力,提升城市品质、产业形态和市民素质。

二、目标定位和基本原则

目标定位:彰显生态禀赋、人文底蕴、现代气质,打造有创新力、集聚力、感召力的休闲旅游目的地、传统文化集成地、动漫产业新高地,建设自然与人文交融、现代与传统辉映、事业与产业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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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的文化xx、创意高新、品质新城。

基本原则:

——坚持文化引领,弘扬核心价值。传承弘扬先进文化,凝聚xx区域精神,加强对干部群众的教育引导,选树典型,打造社会核心价值体系xx样本,锻造呼应时代主旋律、推动新城发展的xx文化,成为xx实现“基本现代化”的重要引擎。

——坚持文化惠民,提升群众幸福感。强化政府改善文化民生职责,面对xx城乡二元结构现状,大力实施文化惠民工程,持续提供更多更好的公共文化产品和服务,让文化活动“群众喜闻乐见、处处有声有色”,提升群众幸福指数。

——坚持特色发展,打造文化精品。植根本土文化,推动文化与科技、旅游等融合,高标准规划、强力度投入、高质量建设,着力体现温泉、书画、禅宗、创意等元素,打响休闲旅游、传统文化、创意高新品牌,塑造历史厚重感强、时代气息浓、富有原创力的文化形象。

——坚持改革创新,推动转型跨越发展。坚持政府主导、市场引导,充分发挥企业主体作用,推动文化改革发展。建立完善文化发展管理模式、考核导向机制等;着力创新文化人才培育、引进机制,“不求所有,但求所用”;鼓励自主创业,营造创业环境,激发全区文化创新活力。

三、主要任务

(一)高举先进文化旗帜,引领发展方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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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唱响主旋律,塑造xx社会价值样本。充分发挥“主战线”、“主阵地”、“主力军”作用,广泛开展学习型党组织创建工作,带动和营造“全社会学习”氛围。围绕实现“基本现代化”目标,开展“创业在xx”宣传引导活动,传播创业理念、激发创意思维、弘扬创业精神。推进“幸福家庭”建设,引导市民树立新风尚。用好“道德模范”、“身边好人”等专题活动载体,有针对性服务教育不同群体,促进社会和谐。深入开展革命文化、廉政文化教育,创新廉政文化阵地载体,建设王荷波纪念馆等,以先进思想文化武装全区党员干部。

2、创新宣传机制,提高“全媒体”舆论引导水平。强化新时期区委对宣传思想文化工作的领导,加大重大主题、重大成就、重大典型、重大活动的宣传报道力度,树立“全媒体”主动舆论引导理念,强化对外宣传影响力和对内宣传渗透力,打造集电台、电视台、《高新xx》报、手机报、新闻门户网站、政务微博、网络论坛于一体的综合传播平台,建成“覆盖广、形式多、互动强”的舆论引领新格局;健全党委、政府新闻发言人和网络发言人制度,完善新闻、网络新闻预案和突发应急引导机制,加强分析研判,增强与中央、省市媒体合作协调互动。

3、深化精神文明建设,建设和谐xx新城。健全文明城市创建长效机制,开展市容市貌整治等工作。建立健全社会志愿服务体系,建设专业志愿者队伍,为社会发展发挥服务引导作用。加强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发挥“行知教育基地”等各类阵地作用,丰富未成年人教育形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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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统筹战略布局规划,促进有序发展

1、注重资源保护,开发保护并重。健全文化遗产普查、登记、建档、认定制度,开展调查摸底,建立文化资源数据库,制定保护利用规划;开展非物质文化遗产整理、建库、申报工作,申报并入选一批国家级、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持历史文脉的延续性;编制四个历史风貌区(xx火车站、左所大街、龙虎巷、浦镇机厂)保护规划,加强历史文化风貌保护,合理开发利用。

2、注重规划引导,事业产业并进。根据全区资源分布特点,对接城乡发展总体规划,制定完善文化事业、产业总体规划,突出强化城市组团文化功能,预留文化发展空间,提升城市整体功能品质。根据产业功能区、园区、镇街发展阶段和水平,规划建设特色文化创意产业园,推进文化产业园区控详编制工作。

3、注重布局优化,满足多元需求。按照“先解决有与没有,再解决优与不优”的思路,完善全区文化基础设施布局体系。三大城市组团,做到文化设施功能齐全,档次较高,服务集中;镇街中心区,做到基本公共文化服务全覆盖,文化基础设施配备齐全;村、社区一级,因地制宜,打造“一村一品”,新建小区要超前规划、同步建设文化阵地,老小区要通过各种方式逐步建设文化场所。

(三)提高公共服务水平,满足群众需求

1、完善文化设施建设,促进城乡一体发展。根据全区城市功能布局和需求,重点规划建设桥北文体中心、市民中心、档案新馆等文化基础设施;加快青奥场馆建设,保障青奥会成功举办;实现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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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馆、求雨山名人纪念馆等公益性文化设施免费开放,推进机关、学校和各类企事业单位体育场地设施对公众开放;继续实施有线电视“户户通”工程,有线电视数字化率达到90%以上;推动基层文化阵地设施建设提档升级,突出品牌,打造一批市级示范文化广场和社区特色文化广场。到2015年,xx达到全国文化先进区县标准,万人拥有公共文化设施面积1200平方米,基本建成社区10分钟文化休闲娱乐圈,行政村十里路文化圈,公共文化服务网络覆盖率达90%以上,争创省级文化示范区。

2、开展多元文化服务,提高文化惠民水平。建立区、镇街、社区(村)三级各有侧重、特色分明、系统完善的公共文化服务模式,满足群众多元文化需求。建立政府主导、企业和高校融入、其他社会力量参与的文化服务运行机制,形成工作合力,提供各类文化服务,不断丰富群众文化生活;以镇街文化建设为载体,搭建公益性文化活动平台,依托重大节庆活动和民间文化资源,组织开展群众乐于参与、便于参与的文化活动;整合专业剧团、文艺工作者等资源,打造社区(村)文化广场,同时,推动送演出、送图书、送电影下基层常态化;着力塑造公益文化活动品牌,办好xx文化艺术节、书画摄影展、读书节等群众喜闻乐见的文化活动。

3、繁荣文化创作生产,培育特色地域文化。鼓励、扶持xx本地艺术精品生产,推出一批原创诗歌、小说、剧本等文学作品,“十二五”期间争取完成拍摄反映xx题材的电影、电视、专题片各一部。鼓励支持美术、书法、摄影等作品的创作生产。积极组织、承办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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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文化品牌赛事活动,筹办好全国性书法大赛、书法展。挖掘、推介楚汉文化、明清文化、民国文化、革命文化等具有地域特色的 “一镇一品”文化活动和项目,培育手狮舞、霸王鞭等文化品牌,展示优秀地方民俗文化魅力。制定文艺创作奖励办法,支持文艺工作者创作新作品、好作品,鼓励申报“五个一工程”奖等文化艺术奖项,并奖励获奖者。

(四)构建现代产业体系,壮大产业实力

1、挖掘培育特色产业,构建支柱产业。依托全区文化资源优势,未来重点发展休闲旅游、传统文化、动漫影视、体育、教育培训、会展等产业。“十二五”期间,优先发展休闲旅游、传统文化、动漫影视等核心产业,培育1-2个文化产业品牌,到2015年,全区文化产业增加值占GDP比重达到8%以上。

——休闲旅游产业。立足江河山泉资源,打造以老山为轴、长江和滁河为两翼的休闲旅游产业布局。开发“一山三泉”资源,建设老山现代文化休闲旅游度假区,形成串联老山、珍珠泉、琥珀泉、汤泉的生态轴;开发长江岸线景观,打造休闲娱乐、旅游观光等功能集聚的滨江风光带;加快滁河环境治理,展现湿地风光,建设集观光、休闲、郊游为一体的滁河风光带。加强旅游与文化、科技、现代农业融合,围绕建成“休闲旅游目的地”目标,打响“生态养生度假”旅游品牌,加快推进老山现代文化休闲旅游度假区建设。在规划引领下,推进五大组团基础设施一体化建设,开发老山国家森林公园、汤泉温泉小镇、琥珀泉等一批旅游功能性项目;提高整体策划推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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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力,将本土文化、历史文化、现代文化等资源进行整体品牌包装,统一对外宣传;运用现代科技手段,打造现代表现形式与本土文化元素相结合的旅游产品、场馆和线路;与国内知名旅行社(旅游公司)实施战略合作,增加新线路资源,拓展旅游消费市场;规范和提升旅游服务水平,制定老山景区保护和管理条例,加快旅游信息化建设,改善旅游业发展环境;提升完善全区文化休闲旅游功能,2012年珍珠泉旅游度假区力争创成4A级景区,到2014年,力争创成国家级旅游度假区。

——传统文化产业。充分利用中书协创作培训基地品牌优势,整体规划建设求雨山书画文化产业园,打造“xx名片、xx特色、江苏窗口、全国标准”。创新路径,采取“政府+市场”模式、滚动开发方式、快速启动策略等“组合拳”,平衡建设资金,精选投资主体,分步有序推进,使其成为知名的国家级书法培训考试中心、艺术品交易中心、文化艺术交流中心。紧扣“禅宗祖庭”定位,深入挖掘“一苇渡江”资源,推进定山寺文化园区建设,完善旅游休闲、佛教研究、禅修养生、文化交流等功能,培育“国际禅修文化中心”品牌。加强传统文化资源保护开发,分类梳理传统文化资源,挖掘特色亮点,促进文化遗产保护利用与区域发展、群众需求相结合,寻求产业化的支点和突破口,完善政策,逐步培育推动,使文化产业既有“顶天立地”,又有“铺天盖地”。

——动漫影视产业。利用“国家动画产业基地”品牌进行二次创业,增强动漫原创生产能力,实现动漫产业总体实力位居全省首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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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化空间载体,引导动漫游戏企业向动漫园区入驻,提高集聚水平。建设公共技术平台,按照园区扶持、市场化运作的模式,建设“3D网络渲染检测服务平台”,节约企业研发周期,降低开发成本。强化政策扶持,出台并落实好《关于促进动漫游戏产业发展的若干试行办法》,鼓励原创生产,支持重点企业。推进影视产业做大做强,引进有实力影视公司,创作制作,发挥前端效应。用好xx十八频道资源和平台,提高与市广电集团合作深度、广度,扩大宣传阵地并做大产业;增设xx电视台频道及相关栏目,以优质的服务及质量,提高其影响力和辐射力。

同时,“十二五”期间,加快体育事业、体育产业的发展,积极运用青奥体育公园等体育设施资源,办好体育赛事,推进体育场馆市场化运作、体育产品开发生产,增强体育产业的拉动作用。

2、加快重点项目(企业)建设,夯实产业基础。到2015年末,建成或基本建成一批重大文化产业项目,培育打造1-2家龙头上市文化企业。强势推进在建重大项目建设,完善跟踪服务联系制度,建立目标管理考核办法,力促项目早日建成达效;抓好在谈重大项目的跟踪推进,坚持例会推进制度,确保项目落实落地。推进重点园区(基地)建设,快速启动求雨山书法培训,推动四方2013年全面建成运营,增强茂庭、惠通等园区产业集聚能力,完善相关配套;坚持错位发展,引导文化企业向园区(基地)集聚,推动园区(基地)向集聚区发展;优化园区环境,围绕重点企业发展需求,构建科技金融、专业技术服务、公共服务平台。结合“退二进三”战略,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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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镇街要加快调整产业结构,新建1-2个特色文化创意产业园,逐步将文化产业培育成区域内优势产业。推进企业跨越升级,大力培育xx惠通展览有限公司、xx佛手湖建筑艺术发展有限公司等骨干企业,做好上市辅导和前期准备工作,推动企业早日上市。

3、保障市场要素供给,优化发展环境。研究制定相关政策,对重点文化项目、骨干文化企业给予重点扶持。充分用好省市文化集团等平台,适时建立区投融资平台;加强与银行的战略合作,积极运用新型融资方式,创新金融文化产品;推进投资主体多元化,引导非公有资本以多种形式参与发展文化产业,鼓励民营企业参与重大文化产业项目及集聚区建设,支持民间资本投资建设博物馆、展览馆等文化设施,发展各类文化市场主体。全面梳理高校、企业、机关事业单位等文化资产分布状况,实施资源整合战略,提升文化产业整体竞争力和抗风险能力。探索新型消费业态,推进居民消费合作社建设。提升农民文化消费能力,开拓农村文化市场。

(五)加强人才队伍建设,铸就人才优势

1、聚集各类人才,打造文化人才高地。围绕xx文化发展需求,建立xx文化人才队伍建设规划,构建一支门类齐全、梯次分明的文化人才队伍。加强高层次人才引进力度,到2015年,利用“国家动画产业基地”、“紫金科技创业特别社区”等创新平台,引进10名领军型文化创业人才和培养、引进35名青年文化创业带头人。加强文化专业人才队伍建设,以实用为原则,在不同领域不同门类造就一批文化名家、拔尖创新人才、懂经营善管理的人才、专业文化技术人才,— 9

到2015年,引进2名领军型文化专业人才,培养省333、“五个一批”和市“五个一批”本土领军型文化专业人才各1名。加强基层文化人才队伍建设,配齐基层紧缺型文化人才;加大对乡土文化能人、文化传承人的扶持力度,鼓励开展传承、创业活动,实现保护与利用双赢,到2015年,培养6名非遗项目代表性传承人。创新人才引进模式,采用合作、兼职、顾问等方式嫁接人才,实现人才资源共享;打破身份、地域、部门限制,促进文化人才自由流动。

2、强化人才培训,提升人才综合素质。建立健全分类培训的宣传思想文化人才培训体制机制,制定实施各类人才培训计划。实施高层次文化人才和专业人才培养计划,以需求为导向,提供菜单式服务培训内容;实施全区宣传思想文化系统干部素质能力提升工程,提升基层文化服务工作者水平。搭建文化人才培训平台,依托文化骨干企业、文化产业园区及创意产业集聚区,创建一批领军型文化创业人才和青年文化创业带头人培养基地;建立政府高校战略合作联盟,鼓励和扶持高校、职校与文化企事业单位共建文化专业人才培养基地;依托党校、高校、职校等阵地,加强基层文化人才素质教育。

3、强化激励保障,营造人才成长氛围。制定区优秀文化人才认定标准,建立健全人才培养开发、评价发现、选拔任用、流动配置、激励保障机制,明确用人导向。参照“科技九条”及“xx653人才引进计划”等人才政策,制定完善相关政策,设立文化人才工作专项资金,重点扶持带技术、项目、资金的创业人才,参与主持重大课题、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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担重点项目、领衔重要演出文化骨干,入选各级人才培养计划及国家级、省级协会的文化名人等人才。建立完善相关制度,发挥文联及其他各类协会作用,为文化人才提供教育培训、信息服务、职称评定等服务。

(六)深入推进改革创新,增强发展动力

1、培育市场主体,推进国有文化资产运营。推进文化领域国有资产管理及投融资体制改革,探索国有文化资产市场化运作模式,全面梳理、整合分散的文化资产,以资产为纽带,实行集团化运作,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发挥国有文化资本的控制力、影响力和带动力,完善文化国有资产管理体制,保障国有资产保值增值。

2、转变政府职能,加快文化管理体制改革。按照中央、省、市相关要求,继续推进“三台合一”,组建xx广播电视台,明确职责、机构规格和领导职数,核定编制数,科学设置内设机构;创新运行模式,对所属频道、频率资源等进行整合,推行品牌战略,促进新闻事业产业繁荣发展。按照上级文件精神,组建区文化综合执法大队,落实人员编制、工作经费、机构设置和职能任务等规定;理顺责任分工,调整xx区“扫黄打非”暨文化市场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置,加大文化市场管理力度。

3、激发内在活力,深化文化事业单位内部机制改革。以事业单位绩效工资改革为核心,强化事业单位工作责任目标考核机制,责、权、利明确清晰;转变事业单位用人机制,规范各类人员评定职称、参与培训等管理,充分调动各类人才的积极性、创造性;引入竞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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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激励机制,搞活内部用人、分配制度,逐步形成人员能进能出、职务能上能下、待遇能升能降,人才结构合理,优秀人才脱颖而出,充满生机与活力的内部运行管理机制。

四、保障措施

1、健全组织领导机制。成立全区文化建设领导小组,加强对文化工作的领导和督查。各镇街场、各部门、各有关单位都要就本意见精神做好贯彻落实,对照任务,制定实施细则和配套政策;各镇街场均要成立文化建设领导小组及工作班子,落实制度、资金、人员等工作条件,确保工作取得实效。各有关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发挥各自优势,提供强有力支持。区委宣传部及区文广局要做好牵头、组织、协调工作;区旅游局、老山旅游办、教育局、体育局、民宗局等部门要履行好文化建设任务职责;有关部门等要做好服务保障工作,制定落实财政、税收、金融、用地等方面的扶持政策、实施细则,建立健全管理服务机制;各镇街场、区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文化产业招商引资工作,将文化产业纳入本地本部门整体招商计划,统一安排、部署、督查、考核。

2、加大投入力度。建立公共财政投入稳定增长机制,保证财政文化支出增幅高于财政一般预算支出增幅,占财政总支出比重达2%。以文化事业政府资金主导,文化产业政府资金引导为原则,设立1000万元文化建设专项资金,出台《xx区文化建设专项资金管理和使用办法》,重点分解、落实到文化重点项目引导扶持上;各镇街、相关部门要加大投入,重点解决基层文化场地设施、文化节目质量、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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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人员必要演出条件等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驻区金融机构要落实和完善金融支持文化产业发展政策,加强和改善对文化的金融服务。

3、完善工作推进机制。将文化建设纳入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建立全区考核评价体系,制定绩效考核评价办法;对文化建设重点项目、主要指标进行分解,落实到具体单位及责任人,明确总体目标、阶段任务和时间节点要求,签订责任状,进行硬考核;加强和规范文化建设管理基础工作,建立文化建设工作管理责任制,形成管理工作网络体系,完善文化产业统计制度和统计体系,及时汇总分析基础数据,准确反映存在问题;建立与区内外联系、整合、协调机制,联动驻区高校、大单位、企业,实现资源优化配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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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词: 文化建设 实施 意见 中共xx市xx区委办公室

2012年4月25日印发

共印100 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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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关于加快农村公路建设的实施意见 篇六

中共无锡市委 无锡市人民政府

关于进一步加快创新创业创意载体建设的实施意见

(2009年6月20日)

锡委发〔2009〕56号

根据市委、市政府《关于加快科技创新创业创意载体建设的意见》(锡委发〔2006〕91号)和《关于推动科技创新创业促进经济转型的六大行动》(锡委发〔2008〕77号)文件精神,为深入推进国家火炬计划创新试验城市建设,加快创建创新型经济领军城市和科技创业家(企业)摇篮城市,现就进一步加快“三创载体”建设,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科技创新是第一驱动力不动摇,始终把握“政府引导、企业主体、市场运作”的基本导向,始终遵循政产学研合作的根本路径,持续释放改革开放的发展动力,努力将“三创载体”建设成为促进“两个融合”(即产业体系与城市体系融合、产业文明与生态文明融合),实现“三大转变”(即由投资拉动向创新驱动转变、生产制造向设计创造转变、资源依赖向科技依托转变),推进“四高联动”(即高新技术产业、高端服务业、高层次人才、高品质人居环境联动发展、互促并进)的重要支撑、基本节点和示范区域。

二、基本原则

(一)政府引导与市场需求相结合。政府在“三创载体”建设中发挥制度供给的核心作用,承担起系统设计、引导推动的重大责任,以制度创新为重点,构建起激励充分的共同参与“三创载体”建设的微观基础。同时必须以市场需求为准则,充分尊重企业基于市场需求的行为选择,充分体现企业在建设过程中的主体地位,充分发挥市场机制在创新资源配置中的基础性作用。

(二)规模集聚与质量内涵相结合。“三创载体”规模、形态、布局的多样性,对满足不同人才、不同产业、不同市场的不同需求,发挥集聚效应、低成本的商务效应和政策的倍增效应具有重要意义。为创新主体提供与科技创新活动直接相关的技术平台、公共服务等内涵建设,在“三创载体”建设中始终居于核心地位。因此,在建设与发展时序上,必须始终坚持规模数量与质量内涵的有机统一,突出重点,有序推进,以点的突破带动面的发展,以质量内涵的提升带动整体水平的提高。

(三)产业布局与城市形态相结合。“三创载体”主要是通过系统规划设计,将高科技的研发、设计、试验、孵化、产业化等科技产业集聚起来,形成创新型、智能型、生态型的科技地产,满足创新活动的共性服务需求。因此,“三创载体”在布局形态上具有人本化、集中化、绿色化的基本特征,必须服从于城市形态规划。尤其是随着轨道交通的启动建设,无锡城市空间结构形态将进一步优化,若干发展轴和中心区域带正在崛起,“三创载体”的建设与布局必须充分考虑以上因素,通过合理的形态规划布局和资源整合,使“三创载体”在营造富有活力的城市创新活动的同时,成为城市建筑群中最亮丽的风景带。

(四)硬件建设与软件建设相结合。“三创载体”硬环境建设的规划起点要高,突出前瞻性,留有充分而必要的发展空间;软环境建设要做到科技孵化与加速催化、共性服务与个性服务、基础性服务与专业性服务、公益性服务与增值性服务相结合,满足创新创业企业不断增长的共性需求和更高层次的个性化需求,为创新创业企业营造方便、快捷、高效、安全的服务环境。

三、发展目标

(一)总体目标

紧紧抓住和充分利用本世纪前20年发展的重要战略机遇期,坚持“自主创新、重点跨越、支撑发展、引领未来”的战略方针,面向未来,与时俱进,坚持不懈,到2020年,形成具有中国特色、时代特征、无锡特点的“三创载体”体系,为无锡率先攀登现代化建设的新高峰,实现全面进步的新跃升提供强大支撑。

(二)目标内涵

1.产业集聚。成为以新兴产业为支撑,科技研发为主导,发展定位清晰、载体内涵丰富、产业特色鲜明的引领全市产业结构升级与发展新兴产业的示范群体。

2.企业群体。以孵化、加速科技产业发展为核心,促进科技型中小企业快速成长、提升产业集群演化能力为重点,不同规模的企业有机融合,以研发孵化加速有机衔接,成为无锡最具创新能力、经济活力、市场竞争力和产业辐射力的创新源头。

3.形态布局。以城市发展轴和中心区域带为布局特征,形成专业集聚、功能耦合、高度关联、有序发展、各具特色的形态格局,开创产业发展与城市形态、生态优化相融合的新型模式。

4.资源配置。以建设科技基础设施和集聚人才为重点,形成公益性、基础性、战略性有机结合的科技基础设施体系,不同学科、不同专业、不同国籍相互交融的高层次人才体系。

5.制度体系。深化改革,不断探索,形成制度有效、体系完备、活力涌动、激励充分,促进原始创新、集成创新与引进消化吸收再创新有机衔接的组合性政策体系与制度框架。

(三)2020年发展目标

全市“三创载体”累计竣工面积3000万平方米;累计吸引硕士以上人才40000名以上,海外留学归国人员20000名以上;累计入驻企业20000家以上;累计建成市级以上科技基础设施项目2000个以上;技工贸总收入、利税规模分别超过4000亿元和1000亿元。

四、空间布局

根据各地资源禀赋,以城乡空间结构优化为原则,打破行政界限、统筹空间布局,推进市域城乡一体化,形成“三带九区”的“三创载体”总体布局结构。

(一)“三带”:是指沿江科技创业带、沿路创新创业带、环湖创新创意带。以“三带”为主要形态,形成“三创载体”的带状分布格局。

1.沿江科技创业带。依托沿江地区交通优化和战略地位,以临港新城和经济开发区为主要空间载体,以培育经济开发区的医药、软件、新材料等产业孵化八大平台和临港新城的七大中心为目标建设“三创载体”,形成无锡市域北部沿江地区的科技创业带。

2.沿路创新创业带。以锡宜高速、锡澄高速为依托,以宜兴、锡西、中心城、锡北、澄东等为重要空间载体,形成连接宜锡澄的创新创业带。宜兴地区和澄东地区,分别以环科园、宜兴经济开发区和江阴经济开发区为重要集聚区,通过“三创载体”建设,带动产业区转型升级、优化发展。锡西地区和锡北地区以新建创新创业载体为重点,提升地区发展水平。中心城区依托新(锡澄)运河沿线良好的产业基础、优良的区位条件,积极推进老城中心区外围的旧工业园区改造,建设为具有创新、创业、创意功能的“三创”载体。同时,老城中心区依托古运河沿线深厚的文化底蕴和良好的服务业基础,结合旧城改造和运河沿线更新,培育家居设计、工艺装饰、文化传媒等为市民生活服务的设计、创意产业。

3.环湖创新创意带。以沿太湖地区优美的景观资源和轨道4号线为依托,以马山、蠡湖新城、太湖新城和锡东新城为空间载体,以动漫、工业设计、生物医药、软件电子、创业孵化等为主要产业方向,以无锡生物医药研发服务外包区、无锡(国家)工业设计园、无锡太湖新城科教产业园、无锡(太湖)国际科技园、科技产业化和孵化金三角、锡山经济开发区等为主要载体,建设环湖创新创意带。

(二)“九区”:是指锡南国际创新集聚区、滨湖科教研发集聚区、澄东科技创业集聚区、澄西文化创意集聚区,城中创意设计集聚区、锡东转型升级集聚区、锡西科教创业集聚区、锡北信息能源集聚区和宜兴环保创新集聚区。以“九区”为主要形态,形成“三创载体”的点状分布格局。

1.锡南国际创新集聚区。以运河沿线的科技新城、太科园等大型综合性园区为依托,以电子信息、微纳、生命科技、软件、光伏、动漫、总部经济等为重要方向,以新建培育为主要方式,创新、创意、创业载体相互协调、相互促进,建设载体综合、分布密集的国际创新集聚区。

2.滨湖科教研发集聚区。以沿湖地区为空间载体,以科教研发、动漫软件、总部经济、创意设计等为主要方向,以太湖新城科教产业园、双新科技园、山水城科技园等为重点载体,建设滨湖科教研发集聚区。

3.澄东科技创业集聚区。以江阴经济开发区为主要空间载体,以生物医药化工、电子信息新产品、现代纺织包装新材料等为主要产业方向,以“扬子江”为品牌,以江阴高新技术创业园、扬子江盈智城、扬子江国际服务外包产业园、生物医药产业加速器等为重点,形成科技孵化载体、创新创业载体,逐步建成结构合理、功能健全、整体效能较好的澄东科技创意集聚区。

4.澄西文化创意集聚区。以临港新城为主要空间载体,以软件和文化创意、咨询等为重要产业方向,以中国(江阴)国际创意港、金一文化设计之都、江苏江阴软件园、风能产业加速器等载体建设为重点,形成“七大中心”(即大型呼叫中心、工业设计研发中心、中国文化艺术品交易中心、信息技术科研中心、江阴软件测试验证中心、电子设计自动化(EDA)中心、服务外包人才培训中心),优化发展环境,引导产业结构升级。

5.城中创意设计集聚区。以旧城中心区为主要空间载体,以艺术创作、文化传媒、服装设计、家居设计等提升生活质量的创意设计产业为方向,以广瑞路创意产业园、同济大学软件园、北创科技园等为重点载体,建设城中创意设计集聚区。

6.锡东转型升级集聚区。以无锡东部锡山经济开发区(东区、西区、高铁商务核心区)为依托,以锡东新城建设为契机,建设若干发动型“三创载体”,形成转型升级集聚区,促进锡山区传统产业更新升级;同时结合宛山荡景区资源,培育创新创意载体。

7.锡北信息能源集聚区。以惠山新城为主要空间载体,以电子信息、风能等新能源为主要方向,以江苏数字信息产业园、惠山科技创业园、风能产业园等为重点,以创新创业为主要特征,建设锡北信息能源集聚区。

8.锡西科技创业集聚区。以藕塘职教园为主要空间载体,以大学生创业、科技研发等为主要方向,以藕塘职教园科技创意社区、洛社科技社区、洛社高新技术创业园为主要载体,建设锡西科技创业集聚区。

9.宜兴环保创新集聚区。以宜兴经济开发区、环科园、陶都新城等为主要空间载体,以环保技术、非金属材料、电子信息等为主要方向,建设宜兴环保创新聚居区。

五、重点任务

(一)重点载体建设。重点建设一批“三创载体”,着重在产业集聚、人才集聚、管理服务、平台建设、形态布局、生态环境、载体文化等方面作出示范,以点带面,有序推进“三创载体”建设。重点建设的载体是:江阴市的经济开发区、临港新城和总部经济园,宜兴市的经济开发区、环科园,新区的太湖国际科技园、科技产业化和孵化金三角,滨湖区的无锡(国家)工业设计园、太湖新城科教产业园、无锡生物医药研发服务外包区、太湖科技中心,惠山区的惠山新城、藕塘职教园,锡山区的经济开发区S-PARK核心区、新世纪服务外包基地和鹅湖动漫基地,崇安区的广瑞路创意产业园、同济大学科技软件园,南长区的扬名科技创新服务外包集聚区,北塘区的北创科技创业园、金山北科技中心、锡北科技园、江南科技产业园等。

(二)主导产业集聚。以成长型与增值型、基础型与战略型、主导型与配套型为基本策略,培育与引进、孵化与加速为基本手段,加快推进“三创载体”特色产业体系建设。以市场为导向、应用为准则、产品为目标,在现有产业集聚的基础上,进一步突出技术研发的实效性与应用性,重点在电子信息领域、现代装备与先进制造、环境保护与新能源、生物医药等领域抢占制高点,形成未来新兴产业的增长点。

(三)公共技术平台。充分发挥已建公共技术平台的作用,并根据需要不断提升完善,使其通用性、共享性、服务性更强,最大限度发挥现有公共技术平台的潜能。与此同时,按照“统筹规划、整合集成、突出特色、共建共享”的原则,市、市(县)、区联动,重点建设涵盖“三创载体”体系中重点、关键技术的公共服务平台。到2010年,重点建设的“三创载体”内均必须建有1-2个主导产业的专业性公共技术服务平台。到2020年,形成“特色明显、布局合理、相互匹配”的专业性公共技术服务平台体系。在公共技术服务平台建设中,必须统一技术规范和标准,避免各自为政,推动平台建设和运行的规范化。

(四)重大研究机构。加快“三创载体”内各类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建设,进一步提高现有的国家、省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的重大共性技术的研发、工程化研究和科技成果转化能力,并努力发挥示范作用。提升我市现有的国家、省级重点实验室,解决与“三创载体”共性技术实验设备的系统性、配套性问题,提升国家、省级重点实验室的建设水平。发挥重大研发机构、公共服务平台和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建设专项资金的作用,依托“三创载体”,按照“优势互补,资源组合、产权共组、利益共享、风险共担”的原则,在集成电路、集成电路测试封装、微纳传感技术、生物医药、新材料、新能源、环保等领域,支持企业、高校、研究机构建设各具特色的重大研发机构、重点实验室和工程技术研究中心。

(五)营造产业生态。进一步强化“三创载体”特色功能建设。在加快建设、不断完善“三创载体”市政工程体系的同时,高水平地建设全覆盖、程序化的交换网,大容量、数字化的传输网,高性能、光纤化的接入网等计算机网络基础设施、多宽带通信设施。大力实施生态建设工程,形成有特色的“三创载体”绿地景观结构。以产业结构生态化为核心,以水、能源和资源的节约与再生为突破,开展循环经济关键技术攻关和集成应用示范,建设循环经济示范工程项目,形成“三创载体”循环经济产业链。大力实施集成节能、节水和绿色能源利用技术以及生活废弃物资源化、无害化、减量化技术,创建起点高、标准高的生态型示范工程,推进建设生态型“三创载体”。

六、支持措施

(一)支持内涵提升。一是加快公共技术服务平台的建设。鼓励以企业为主体,联合多方面力量在“三创载体”中建设专业性的公共技术服务平台。经批准建设的国家、省、市公共技术服务平台,按照规定分别给予一定额度的资助匹配。二是鼓励公共技术服务平台向社会开放。对在“三创载体”中每年为一定数量企业提供服务的公共技术服务平台,根据实际需要,对运行费用定期给予适当的补助。三是加强重大研发机构建设。以增强载体孵化、加速功能为重点,建设重大研发机构,不断提高对高成长性企业、“瞪羚企业”的承载支撑能力。市和各市(县)、区在科技发展资金中每年安排一定数量的财政专项支持“三创载体”在重点发展的新兴产业技术领域,建设一批国家级、省级重点实验室和工程技术研究中心。2009年建立用于市科技基础设施建设专项资金,重点支持建设重大研发机构、高技术实验室、公共技术服务平台和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各市(县)、区级财政按与市级财政的比例关系相应配套安排。四是强化孵化器与加速器的同步建设。大力推进以专业化、国际化为目标的各类科技企业孵化器建设,争创一批国家级、省级孵化器,使我市孵化器数量与水平位居全省、全国首位。同时,加快建设一批与孵化器相配套的专业化科技企业加速器,不断增强孵化毕业企业和高成长性“瞪羚企业”的承接能力,培育与发展创新型产业。

(二)促进产业优化。实行“升、降”结合,提高传统产业的准入要求,降低新兴产业的准入条件;实行“存量、增量”相结合,对产业增量提高进入门槛,对存量通过标准和技术改造进行优化提升;实行“进、退”结合,通过差异化资源价格体系引导形成有序的产业转移机制,发展“高端、高效、高辐射力”的科技产业。明确规定“三创载体”生态功能和生态环境保护的要求,以实现环境质量为目标,控制环境容量总量为手段,实行现有排污量与削减量、新增量的统筹规划、统一调配的管理制度。实施更加积极有效的土地政策,盘活存量、控制增量,优先保证主导产业、重大研发创意产业项目的土地供应,超前规划“三创载体”孵化毕业企业中试、产业化承接地,为未来产业功能拓展和重大产业项目建设预留充足的发展空间。

(三)鼓励风险投资集中。引导、鼓励风险投资存量与增量向“三创载体”集中,重点支持“三创载体”内的处于种子期、初创期且具有高成长性的科技型中小企业。市创业投资引导资金积极向“三创载体”内的创业投资企业进行阶段参股股权投资。对投资符合我市产业发展导向要求的项目而发生投资损失,按照《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无锡市创业投资风险补偿暂行办法的通知》(锡政办发〔2009〕55号)文件规定,满足申请风险补偿条件的创业投资企业,可获得不超过其已缴纳风险准备金余额200%的风险补偿金。推进科技保险创新的试点工作,有效规避科技创新风险,营造良好科技创新环境。

(四)健全融资体系。鼓励、支持金融机构按照有关规定,对“三创载体”内专利权转化成果明显的企业,作为专利权质押贷款支持的重点。进一步引导和激励社会资金建立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形成担保机构的资本金补充和多层次风险分担机制。探索创立多种担保方式,弥补中小企业担保抵押物的不足。建立科技企业贷款担保代偿金,在孵企业发生还贷风险时,可由有关部门给予部分风险代偿补贴。发挥中小企业板块的引导和示范作用,为高成长性的科技型中小企业提供上市培训辅导,加快上市进程。引导国内优秀的保荐、创业投资机构等为科技型中小企业提供优质的服务。

(五)优惠政策激励。“三创载体”自经认定为国家、省的科技孵化器之日起,一定期限内免征营业税、所得税、房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经省级科技行政主管部门认定为科技孵化器的“三创载体”,其公用服务设施如符合有关税收政策规定,可实行加速折旧。从事“四技”活动的“三创载体”可按国家有关政策免交营业税和所得税。“三创载体”被认定为国家科技孵化器的,在享受国家政策的同时,在市科技发展资金中安排一定额度的专项,作为奖励。

(六)加快人才集聚。实施“530”计划,以重大科研项目为依托,通过资助等方式支持与国内外著名高校、研究机构联合培养研究生,使海内外优秀人才提前介入“三创载体”的创新活动,有效储备高层次人才。鼓励以“种子资金”和“创业资金”等方式支持在载体内从事技术创新与创业活动,重点支持创业人才依托自主技术成果创办企业。加大“三创载体”专业性人才的培训力度。企业提取的职工教育经费在计税工资2.5%以内的,可以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

(七)探索新型模式。从实际出发探索不同功能的运作模式。在选址、规划、功能定位由政府主导的背景下,根据不同的特点,准确界定政府与市场的关系,分类指导,大力推广“官办民投”模式,实现建设投融资方式的多样化、开发主体的多元化,在发挥政府调控作用的同时,更好地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基础性作用,使“三创载体”的建设开发既具有集中统一、权威性高、规划性强的特点,又具有灵活性优、创造性好、竞争力强的特点。

七、组织保障

(一)组织领导。成立由市领导挂帅,政府各有关委办局、各市(县)、区政府主要负责同志参加的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科技局,统一组织和协调“三创载体”的建设。各市(县)、区政府实行一把手负责制,形成党委统一领导、政府统筹实施、部门分工负责、条块有效协同的工作体系。

(二)目标考核。根据“突出重点、职能定责、相互协同、形成合力”的原则,将“三创载体”建设的目标任务分解到各地区。以功能型、创新型、生态型的制度安排为指导,完善“三创载体”建设考核办法,突出自主创新、产业集聚、知识产权、科技孵化、公共服务、技术平台、人才引进、风险投资等指标,实行动态化、程序化、竞争化的管理模式,促进“三创载体”能级的提升。

(三)健全服务。加强“三创载体”间的联动,共享信息,分享经验,实现载体间的互动推进。建立行政审批电子监察、效能投诉、首长问责等制度,在项目、规划、土地、环保和发展科技服务业等方面,做到手续简便、贴心服务,形成完全意义上的快速简捷的“绿色通道”。

7.关于加快农村公路建设的实施意见 篇七

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坚定不移沿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前进,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而奋斗,必须固本强基,始终把解决好农业农村农民问题作为全党工作重中之重,把城乡发展一体化作为解决“三农”问题的根本途径;必须统筹协调,促进工业化、信息化、城镇化、农业现代化同步发展,着力强化现代农业基础支撑,深入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

党的十六大以来,我们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全面推进“三农”实践创新、理论创新、制度创新,全面确立重中之重、统筹城乡、“四化同步”等战略思想,全面制定一系列多予少取放活和工业反哺农业、城市支持农村的重大政策,全面构建农业生产经营、农业支持保护、农村社会保障、城乡协调发展的制度框架,农业生产得到很大发展、农村面貌得到很大改善、农民群众得到很大实惠,农业农村发展实现了历史性跨越,迎来了又一个黄金期,初步探索出一条中国特色农业现代化道路。粮食产量实现“九连增”,农业综合生产能力迈上新台阶。农民增收实现“九连快”,农村贫困人口生存和温饱问题基本解决。农村民生加速改善,办了许多深得民心的大事好事。农村综合改革和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取得重大进展,城乡分割的体制障碍加快破除。农村党群干群关系明显改善,农村社会保持和谐稳定。农业农村形势好,为我国综合国力在国际风云变幻中大幅提升,为现代化建设在重重风险挑战中昂首迈进,为党和国家事业在各种困难考验中兴旺发达,注入了强劲动力,增添了应对底气,赢得了战略主动。实践证明,中央推动农村改革发展的大政方针完全正确,出台的强农惠农富农政策卓有成效。

伴随工业化、城镇化深入推进,我国农业农村发展正在进入新的阶段,呈现出农业综合生产成本上升、农产品供求结构性矛盾突出、农村社会结构加速转型、城乡发展加快融合的态势。人多地少水缺的矛盾加剧,农产品需求总量刚性增长、消费结构快速升级,农业对外依存度明显提高,保障国家粮食安全和重要农产品有效供给任务艰巨;农村劳动力大量流动,农户兼业化、村庄空心化、人口老龄化趋势明显,农民利益诉求多元,加强和创新农村社会管理势在必行;国民经济与农村发展的关联度显著增强,农业资源要素流失加快,建立城乡要素平等交换机制的要求更为迫切,缩小城乡区域发展差距和居民收入分配差距任重道远。我们必须顺应阶段变化,遵循发展规律,增强忧患意识,举全党全国之力持之以恒强化农业、惠及农村、富裕农民。

2013年农业农村工作的总体要求是: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落实“四化同步”的战略部署,按照保供增收惠民生、改革创新添活力的工作目标,加大农村改革力度、政策扶持力度、科技驱动力度,围绕现代农业建设,充分发挥农村基本经营制度的优越性,着力构建集约化、专业化、组织化、社会化相结合的新型农业经营体系,进一步解放和发展农村社会生产力,巩固和发展农业农村大好形势。

一、建立重要农产品供给保障机制,努力夯实现代农业物质基础

确保国家粮食安全,保障重要农产品有效供给,始终是发展现代农业的首要任务。必须毫不放松粮食生产,加快构建现代农业产业体系,着力强化农业物质技术支撑。

1. 稳定发展农业生产。

粮食生产要坚持稳定面积、优化结构、主攻单产的总要求,确保丰产丰收。继续开展粮食稳定增产行动,着力加强800个产粮大县基础设施建设,推进东北四省区节水增粮行动、粮食丰产科技工程。支持优势产区棉花、油料、糖料生产基地建设。扩大粮棉油糖高产创建规模,在重点产区实行整建制推进,集成推广区域性、标准化高产高效模式。深入实施测土配方施肥,加强重大病虫害监测预警与联防联控能力建设。加大新一轮“菜篮子”工程实施力度,扩大园艺作物标准园和畜禽水产品标准化养殖示范场创建规模。以奖代补支持现代农业示范区建设试点。推进种养业良种工程,加快农作物制种基地和新品种引进示范场建设。加强渔船升级改造、渔政执法船艇建造和避风港建设,支持发展远洋渔业。

2. 强化农业物质技术装备。

落实和完善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加大力度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加快大中型灌区配套改造、灌排泵站更新改造、中小河流治理,扩大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覆盖范围,大力发展高效节水灌溉,加大雨水集蓄利用、堰塘整治等工程建设力度,提高防汛抗旱减灾能力。加大财政对小型水库建设和除险加固支持力度。及时足额计提并管好用好从土地出让收益中提取的农田水利建设资金。加快落实农业灌排工程运行管理费用由财政适当补助的政策。加强农业科技创新能力条件建设和知识产权保护,继续实施种业发展等重点科技专项,加快粮棉油糖等农机装备、高效安全肥料农药兽药研发。推进国家农业科技园区和高新技术产业示范区建设。

3. 提高农产品流通效率。

统筹规划农产品市场流通网络布局,重点支持重要农产品集散地、优势农产品产地市场建设,加强农产品期货市场建设,适时增加新的农产品期货品种,培育具有国内外影响力的农产品价格形成和交易中心。加快推进以城市标准化菜市场、生鲜超市、城乡集贸市场为主体的农产品零售市场建设。加强粮油仓储物流设施建设,发展农产品冷冻贮藏、分级包装、电子结算。健全覆盖农产品收集、加工、运输、销售各环节的冷链物流体系。大力培育现代流通方式和新型流通业态,发展农产品网上交易、连锁分销和农民网店。继续实施“北粮南运”、“南菜北运”、“西果东送”、万村千乡市场工程、新农村现代流通网络工程,启动农产品现代流通综合示范区创建。支持供销合作社、大型商贸集团、邮政系统开展农产品流通。深人实施商标富农工程,强化农产品地理标志和商标保护。

4. 完善农产品市场调控。

充分发挥价格对农业生产和农民增收的激励作用,按照生产成本加合理利润的原则,继续提高小麦、稻谷最低收购价,适时启动玉米、大豆、油菜籽、棉花、食糖等农产品临时收储。优化粮食等大宗农产品储备品种结构和区域布局,完善粮棉油糖进口转储制度。健全重要农产品市场监测预警机制,认真执行生猪市场价格调控预案,改善鲜活农产品调控办法。完善农产品进出口税收调控政策,加强进口关税配额管理,健全大宗品种进口报告制度,强化敏感品种进口监测。推动进口来源多元化,规范进出口秩序,打击走私行为。加强和完善农产品信息统计发布制度,建立市场调控效果评估制度。扩大农资产品储备品种。

5. 提升食品安全水平。

改革和健全食品安全监管体制,加强综合协调联动,落实从田头到餐桌的全程监管责任,加快形成符合国情、科学完善的食品安全体系。健全农产品质量安全和食品安全追溯体系。强化农业生产过程环境监测,严格农业投入品生产经营使用管理,积极开展农业面源污染和畜禽养殖污染防治。支持农产品批发市场食品安全检测室(站)建设,补助检验检测费用。健全基层食品安全工作体系,加大监管机构建设投入,全面提升监管能力和水平。

二、健全农业支持保护制度,不断加大强农惠农富农政策力度

适应农业进入高投入、高成本、高风险发展时期的客观要求,必须更加自觉、更加坚定地加强对农业的支持保护。要在稳定完善强化行之有效政策基础上,着力构建“三农”投入稳定增长长效机制,确保总量持续增加、比例稳步提高。

1. 加大农业补贴力度。

按照增加总量、优化存量、用好增量、加强监管的要求,不断强化农业补贴政策,完善主产区利益补偿、耕地保护补偿、生态补偿办法,加快让农业获得合理利润、让主产区财力逐步达到全国或全省平均水平。继续增加农业补贴资金规模,新增补贴向主产区和优势产区集中,向专业大户、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等新型生产经营主体倾斜。落实好对种粮农民直接补贴、良种补贴政策,扩大农机具购置补贴规模,推进农机以旧换新试点。完善农资综合补贴动态调整机制,逐步扩大种粮大户补贴试点范围。继续实施农业防灾减灾稳产增产关键技术补助和土壤有机质提升补助,支持开展农作物病虫害专业化统防统治,启动低毒低残留农药和高效缓释肥料使用补助试点。完善畜牧业生产扶持政策,支持发展肉牛肉羊,落实远洋渔业补贴及税收减免政策。增加产粮(油)大县奖励资金,实施生猪调出大县奖励政策,研究制定粮食作物制种大县奖励政策。增加农业综合开发财政资金投入。现代农业生产发展资金重点支持粮食及地方优势特色产业加快发展。

2. 改善农村金融服务。

加强国家对农村金融改革发展的扶持和引导,切实加大商业性金融支农力度,充分发挥政策性金融和合作性金融作用,确保持续加大涉农信贷投放。创新金融产品和服务,优先满足农户信贷需求,加大新型生产经营主体信贷支持力度。加强财税杠杆与金融政策的有效配合,落实县域金融机构涉农贷款增量奖励、农村金融机构定向费用补贴、农户贷款税收优惠、小额担保贷款贴息等政策。稳定县(市)农村信用社法人地位,继续深化农村信用社改革。探索农业银行服务“三农”新模式,强化农业发展银行政策性职能定位,鼓励国家开发银行推动现代农业和新农村建设。支持社会资本参与设立新型农村金融机构。改善农村支付服务条件,畅通支付结算渠道。加强涉农信贷与保险协作配合,创新符合农村特点的抵(质)押担保方式和融资工具,建立多层次、多形式的农业信用担保体系。扩大林权抵押贷款规模,完善林业贷款贴息政策。健全政策性农业保险制度,完善农业保险保费补贴政策,加大对中西部地区、生产大县农业保险保费补贴力度,适当提高部分险种的保费补贴比例。开展农作物制种、渔业、农机、农房保险和重点国有林区森林保险保费补贴试点。推进建立财政支持的农业保险大灾风险分散机制。支持符合条件的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和各类农业相关企业通过多层次资本市场筹集发展资金。

3. 鼓励社会资本投向新农村建设。

各行各业制定发展规划、安排项目、增加投资要主动向农村倾斜。引导国有企业参与和支持农业农村发展。鼓励企业和社会组织采取投资筹资、捐款捐助、人才和技术支持等方式在农村兴办医疗卫生、教育培训、社会福利、社会服务、文化旅游体育等各类事业,按规定享受税收优惠、管护费用补助等政策。落实公益性捐赠农村公益事业项目支出所得税前扣除政策。鼓励企业以多种投资方式建设农村生产生活基础设施。

三、创新农业生产经营体制,稳步提高农民组织化程度

农业生产经营组织创新是推进现代农业建设的核心和基础。要尊重和保障农户生产经营的主体地位,培育和壮大新型农业生产经营组织,充分激发农村生产要素潜能。

1. 稳定农村土地承包关系。

抓紧研究现有土地承包关系保持稳定并长久不变的具体实现形式,完善相关法律制度。坚持依法自愿有偿原则,引导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有序流转,鼓励和支持承包土地向专业大户、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流转,发展多种形式的适度规模经营。结合农田基本建设,鼓励农民采取互利互换方式,解决承包地块细碎化问题。土地流转不得搞强迫命令,确保不损害农民权益、不改变土地用途、不破坏农业综合生产能力。探索建立严格的工商企业租赁农户承包耕地(林地、草原)准入和监管制度。规范土地流转程序,逐步健全县乡村三级服务网络,强化信息沟通、政策咨询、合同签订、价格评估等流转服务。加强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调解仲裁体系建设。深化国有农垦管理体制改革,扩大国有农场办社会职能改革试点。稳步推进农村综合改革示范试点。

2. 努力提高农户集约经营水平。

按照规模化、专业化、标准化发展要求,引导农户采用先进适用技术和现代生产要素,加快转变农业生产经营方式。创造良好的政策和法律环境,采取奖励补助等多种办法,扶持联户经营、专业大户、家庭农场。大力培育新型农民和农村实用人才,着力加强农业职业教育和职业培训。充分利用各类培训资源,加大专业大户、家庭农场经营者培训力度,提高他们的生产技能和经营管理水平。制定专门计划,对符合条件的中高等学校毕业生、退役军人、返乡农民工务农创业给予补助和贷款支持。

3. 大力支持发展多种形式的新型农民合作组织。

农民合作社是带动农户进入市场的基本主体,是发展农村集体经济的新型实体,是创新农村社会管理的有效载体。按照积极发展、逐步规范、强化扶持、提升素质的要求,加大力度、加快步伐发展农民合作社,切实提高引领带动能力和市场竞争能力。鼓励农民兴办专业合作和股份合作等多元化、多类型合作社。实行部门联合评定示范社机制,分级建立示范社名录,把示范社作为政策扶持重点。安排部分财政投资项目直接投向符合条件的合作社,引导国家补助项目形成的资产移交合作社管护,指导合作社建立健全项目资产管护机制。增加农民合作社发展资金,支持合作社改善生产经营条件、增强发展能力。逐步扩大农村土地整理、农业综合开发、农田水利建设、农技推广等涉农项目由合作社承担的规模。对示范社建设鲜活农产品仓储物流设施、兴办农产品加工业给予补助。在信用评定基础上对示范社开展联合授信,有条件的地方予以贷款贴息,规范合作社开展信用合作。完善合作社税收优惠政策,把合作社纳入国民经济统计并作为单独纳税主体列入税务登记,做好合作社发票领用等工作。创新适合合作社生产经营特点的保险产品和服务。建立合作社带头人人才库和培训基地,广泛开展合作社带头人、经营管理人员和辅导员培训,引导高校毕业生到合作社工作。落实设施农用地政策,合作社生产设施用地和附属设施用地按农用地管理。引导农民合作社以产品和产业为纽带开展合作与联合,积极探索合作社联社登记管理办法。抓紧研究修订农民专业合作社法。

4. 培育壮大龙头企业。

支持龙头企业通过兼并、重组、收购、控股等方式组建大型企业集团。创建农业产业化示范基地,促进龙头企业集群发展。推动龙头企业与农户建立紧密型利益联结机制,采取保底收购、股份分红、利润返还等方式,让农户更多分享加工销售收益。鼓励和引导城市工商资本到农村发展适合企业化经营的种养业。增加扶持农业产业化资金,支持龙头企业建设原料基地、节能减排、培育品牌。逐步扩大农产品加工增值税进项税额核定扣除试点行业范围。适当扩大农产品产地初加工补助项目试点范围。

四、构建农业社会化服务新机制,大力培育发展多元服务主体

建设中国特色现代农业,必须建立完善的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要坚持主体多元化、服务专业化、运行市场化的方向,充分发挥公共服务机构作用,加快构建公益性服务与经营性服务相结合、专项服务与综合服务相协调的新型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

1. 强化农业公益性服务体系。

不断提升乡镇或区域性农业技术推广、动植物疫病防控、农产品质量监管等公共服务机构的服务能力。继续实施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项目,建立补助经费与服务绩效挂钩的激励机制。继续实施农业技术推广机构条件建设项目,不断改善推广条件。支持高等学校、职业院校、科研院所通过建设新农村发展研究院、农业综合服务示范基地等方式,面向农村开展农业技术推广。加强乡镇或小流域水利、基层林业公共服务机构和抗旱服务组织、防汛机动抢险队伍建设。充分发挥供销合作社在农业社会化服务中的重要作用。加快推进农村气象信息服务和人工影响天气工作体系与能力建设,提高农业气象服务和农村气象灾害防御水平。

2. 培育农业经营性服务组织。

支持农民合作社、专业服务公司、专业技术协会、农民用水合作组织、农民经纪人、涉农企业等为农业生产经营提供低成本、便利化、全方位的服务,发挥经营性服务组织的生力军作用。采取政府订购、定向委托、奖励补助、招投标等方式,引导经营性服务组织参与公益性服务,大力开展病虫害统防统治、动物疫病防控、农田灌排、地膜覆盖和回收等生产性服务。推进科技特派员农村科技创业行动。培育会计审计、资产评估、政策法律咨询等涉农中介服务组织。对符合条件的农业经营性服务业务免征营业税。

3. 创新服务方式和手段。

鼓励搭建区域性农业社会化服务综合平台。发展专家大院、院县共建、农村科技服务超市、庄稼医院、专业服务公司加合作社加农户、涉农企业加专家加农户等服务模式,积极推行技物结合、技术承包、全程托管服务,促进农业先进适用技术到田到户。开展农业社会化服务示范县创建。整合资源建设乡村综合服务社和服务中心。加快用信息化手段推进现代农业建设,启动金农工程二期,推动国家农村信息化试点省建设。发展农业信息服务,重点开发信息采集、精准作业、农村远程数字化和可视化、气象预测预报、灾害预警等技术。

五、改革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有效保障农民财产权利

建立归属清晰、权能完整、流转顺畅、保护严格的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是激发农业农村发展活力的内在要求。必须健全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资金资产资源管理制度,依法保障农民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宅基地使用权、集体收益分配权。

1. 全面开展农村土地确权登记颁证工作。

健全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制度,强化对农村耕地、林地等各类土地承包经营权的物权保护。用5年时间基本完成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妥善解决农户承包地块面积不准、四至不清等问题。加快包括农村宅基地在内的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和建设用地使用权地籍调查,尽快完成确权登记颁证工作。农村土地确权登记颁证工作经费纳入地方财政预算,中央财政予以补助。各级党委和政府要高度重视,有关部门要密切配合,确保按时完成农村土地确权登记颁证工作。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提高林权证发证率和到户率。推进国有林场改革试点,探索国有林区改革。加快推进牧区草原承包工作,启动牧区草原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试点。

2. 加快推进征地制度改革。

依法征收农民集体所有土地,要提高农民在土地增值收益中的分配比例,确保被征地农民生活水平有提高、长远生计有保障。加快修订土地管理法,尽快出台农民集体所有土地征收补偿条例。完善征地补偿办法,合理确定补偿标准,严格征地程序,约束征地行为,补偿资金不落实的不得批准和实施征地。改革和完善农村宅基地制度,加强管理,依法保障农户宅基地使用权。依法推进农村土地综合整治,严格规范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和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流转。农村集体非经营性建设用地不得进入市场。

3. 加强农村集体“三资”管理。

因地制宜探索集体经济多种有效实现形式,不断壮大集体经济实力。以清产核资、资产量化、股权管理为主要内容,加快推进农村集体“三资”管理的制度化、规范化、信息化。健全农村集体财务预决算、收入管理、开支审批、资产台账和资源登记等制度,严格农村集体资产承包、租赁、处置和资源开发利用的民主程序,支持建设农村集体“三资”信息化监管平台。鼓励具备条件的地方推进农村集体产权股份合作制改革。探索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界定的具体办法。

六、改进农村公共服务机制,积极推进城乡公共资源均衡配置

按照提高水平、完善机制、逐步并轨的要求,大力推动社会事业发展和基础设施建设向农村倾斜,努力缩小城乡差距,加快实现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

1. 加强农村基础设施建设。

加大公共财政对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的覆盖力度,逐步建立投入保障和运行管护机制。“十二五”期间基本解决农村饮水安全问题。农村电网升级改造要注重改善农村居民用电和农业生产经营供电设施,中央投资继续支持农村水电供电区电网改造和农村水电增效扩容改造。推进西部地区、连片特困地区乡镇、建制村通沥青(水泥)路建设和东中部地区县乡公路改造、连通工程建设,加大农村公路桥梁、安保工程建设和渡口改造力度,继续推进农村乡镇客运站网建设。加快宽带网络等农村信息基础设施建设。促进农村沼气可持续发展,优化项目结构,创新管理方式,鼓励新技术研发应用。加大力度推进农村危房改造和国有林区(场)棚户区、国有垦区危房改造,加快实施游牧民定居工程和以船为家渔民上岸安居工程。健全村级公益事业一事一议财政奖补机制,积极推进公益性乡村债务清理化解试点。科学规划村庄建设,严格规划管理,合理控制建设强度,注重方便农民生产生活,保持乡村功能和特色。制定专门规划,启动专项工程,加大力度保护有历史文化价值和民族、地域元素的传统村落和民居。农村居民点迁建和村庄撤并,必须尊重农民意愿,经村民会议同意。不提倡、不鼓励在城镇规划区外拆并村庄、建设大规模的农民集中居住区,不得强制农民搬迁和上楼居住。加强山洪、地质灾害防治,加大避灾移民搬迁投入。

2. 大力发展农村社会事业。

完善农村中小学校舍建设改造长效机制。办好村小学和教学点,改善办学条件,配强师资力量,方便农村学生就近上学。设立专项资金,对在连片特困地区乡、村学校和教学点工作的教师给予生活补助。深入实施农村重点文化惠民工程,建立农村文化投入保障机制。健全农村三级医疗卫生服务网络,加强乡村医生队伍建设。继续提高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政府补助标准,积极推进异地结算。健全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政策体系,建立科学合理的保障水平调整机制,研究探索与其他养老保险制度衔接整合的政策措施。加强农村最低生活保障的规范管理,有条件的地方研究制定城乡最低生活保障相对统一的标准。完善农村优抚制度,加快农村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加大扶贫开发投入,全面实施连片特困地区区域发展与扶贫攻坚规划。搞好农村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

3. 有序推进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

把推进人口城镇化特别是农民工在城镇落户作为城镇化的重要任务。加快改革户籍制度,落实放宽中小城市和小城镇落户条件的政策。加强农民工职业培训、社会保障、权益保护,推动农民工平等享有劳动报酬、子女教育、公共卫生、计划生育、住房租购、文化服务等基本权益,努力实现城镇基本公共服务常住人口全覆盖。各级党委、政府和社会各界要高度重视农村留守儿童、留守妇女、留守老人问题,加强生产扶持、社会救助、人文关怀,切实保障他们的基本权益和人身安全。

4. 推进农村生态文明建设。

加强农村生态建设、环境保护和综合整治,努力建设美丽乡村。加大三北防护林、天然林保护等重大生态修复工程实施力度,推进荒漠化、石漠化、水土流失综合治理。巩固退耕还林成果,统筹安排新的退耕还林任务。探索开展沙化土地封禁保护区建设试点工作。加强国家木材战略储备基地和林区基础设施建设,提高中央财政国家级公益林补偿标准,增加湿地保护投入,完善林木良种、造林、森林抚育等林业补贴政策,积极发展林下经济。继续实施草原生态保护补助奖励政策。加强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搞好农村垃圾、污水处理和土壤环境治理,实施乡村清洁工程,加快农村河道、水环境综合整治。发展乡村旅游和休闲农业。创建生态文明示范县和示范村镇。开展宜居村镇建设综合技术集成示范。

七、完善乡村治理机制,切实加强以党组织为核心的农村基层组织建设

顺应农村经济社会结构、城乡利益格局、农民思想观念的深刻变化,加强农村基层党建工作,不断推进农村基层民主政治建设,提高农村社会管理科学化水平,建立健全符合国情、规范有序、充满活力的乡村治理机制。

1. 强化农村基层党组织建设。

切实发挥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夯实党在农村的执政基础。扩大农村党组织和党的工作覆盖面,加强基层党组织带头人队伍建设。强化村干部“一定三有”政策,健全村级组织运转和基本公共服务经费保障机制,提升推动农村发展、服务农民群众能力。加强农民合作社党建工作,完善组织设置,理顺隶属关系,探索功能定位。加强农村党风廉政建设,强化农村基层干部教育、管理和监督,开展集中查办和预防涉农惠农领域贪污贿赂等职务犯罪专项工作,坚决查处发生在农民身边的腐败问题。

2. 加强农村基层民主管理。

进一步健全村党组织领导的充满活力的村民自治机制,继续推广“四议两公开”等工作法。充分发挥村务监督委员会作用,逐步建立责权明晰、衔接配套、运转有效的村级民主监督机制。不断完善村务公开民主管理,以县(市、区)为单位统一公开目录和时间,丰富公开内容,规范公开程序,实现村务公开由事后公开向事前、事中延伸。深入推进乡镇政务公开,推行乡镇财政预算、公共资源配置、重大建设项目、社会公益事业等领域的信息公开。有序发展民事调解、文化娱乐、红白喜事理事会等社区性社会组织,发挥农民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教育、自我监督的作用。

3. 维护农民群众合法权益。

坚持党和政府主导,依法维护、统筹兼顾广大农民群众多种利益,畅通和规范诉求表达、利益协调、权益保障渠道,加强农村信访工作,引导群众依法理性维护自身权益。通过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等有效途径,妥善处理农村各种矛盾纠纷。依法保障外出村民在本村、外来人口在居住村的民主权利和物质利益。推进和谐矿区建设。建立减轻农民负担长效机制。巩固乡镇机构改革成果,加强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推动乡镇干部直接联系服务群众。

4. 保障农村社会公共安全。

加强农村抗灾救灾、警务消防、疫病防控等设施建设,严格执行农村学校、医院等公共设施建筑质量标准,增强农村突发公共事件和自然灾害的应对处置能力。深化农村平安建设,完善立体化社会治安防控体系,落实在农村警务室连续工作一定年限人员的有关激励政策。加强农村交通安全管理,创建平安畅通县市。依法打击乡村黑恶势力、黄赌毒和各种刑事犯罪。切实加强农村精神文明建设,深入开展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全面提高农民思想道德素质和科学文化素质。加强农村法制宣传教育,落实党的民族和宗教政策,树立健康文明、遵纪守法的社会新风尚。

各级党委和政府要切实加强和改善对“三农”工作的领导,确保劲头不松懈、力度不减弱、力量有加强。各级党政领导干部要把熟悉党的“三农”政策和国情农情作为必修课,把善于做好新时期“三农”工作当作基本功,切实转变工作作风,深入基层调查研究,不断提高“三农”工作水平。要坚持从实际出发,因地制宜、分类指导各地推动“三农”工作。各地区各部门要明确职责分工,加强监督检查,实施绩效评价,开展强农惠农富农政策执行情况“回头看”,确保不折不扣落到实处。尊重农民首创精神,鼓励各地积极探索、勇于改革、大胆创新,做好农村改革试验区工作,及时总结推广各地成功经验。

8.关于加快农村公路建设的实施意见 篇八

我国是农作物病虫草鼠害等有害生物(以下简称病虫害)多发、重发、频发国家。防控好病虫害是植物保护工作的主要职责,植物保护是公益性、公共性、社会性防灾减灾事业,建设现代植保体系事关粮食安全、农产品质量安全、生态环境安全和农民增收。为提升我国植保防灾减灾水平,增强重大病虫疫情监测预警和防控处置能力,服务现代农业,现就加快推进现代植保体系建设提出如下意见。

一、充分认识建设现代植保体系的重要性和紧迫性

(一)建设现代植保体系是确保国家粮食安全及重要农产品有效供给的重大举措。确保国家粮食安全是建设现代农业的首要任务,也是植保防灾减灾的第一要务。随着全球气候变化、耕作制度变革,我国病虫害灾变规律发生新变化,一些跨国境、跨区域的迁飞性和流行性重大病虫暴发频率增加,一些地域性和偶发性病虫发生范围扩大、危害程度加重,严重制约我国粮食持续丰收。为保障国家粮食安全和重要农产品有效供给,需要加强现代植保体系建设,增强病虫害防控能力,挖掘减损增收潜力。

(二)建设现代植保体系是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的有效途径。近年来,随着经济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提高,农产品農药残留超标问题越来越受到广泛关注。当前和今后相当长一段时期,施用农药仍然是重要的植物保护措施。实现农药的科学、合理和安全使用,不仅关系到农产品数量安全,也与农产品质量密切相关。建设现代植保体系,尽快改善病虫害监测防控手段,转变传统的防控方式,大力推广绿色防控技术,从生产过程控制农药和有害生物毒素残留,是大力促进农产品质量安全和生态环境安全的有效途径。

(三)建设现代植保体系是发展现代农业的客观要求。病虫害防控是农业生产过程中用工最多、强度最大、技术要求最高的环节之一。随着工业化、信息化、城镇化和农业现代化的深入推进,大批农民外出务工,农村劳动力结构性短缺问题凸显,“谁来防病治虫”已成为制约农业生产稳定发展的重大难题。建设现代植保体系,有利于转变传统的一家一户病虫害分散防治方式,大力发展专业化统防统治;有利于集成应用病虫防控技术,提高防治效果、效率和效益;有利于促进农业生产经营方式转变,提高规模化、集约化、专业化和标准化生产水平。

(四)建设现代植保体系是促进农业可持续发展的必然选择。长期以来,一些地方过分依赖农药的使用,导致病虫抗药性上升,防治效果下降,害虫种群猖獗发生,农业面源污染加剧,生物多样性破坏。解决以上问题,迫切需要加快建设现代植保体系,提升现代植保的物质装备技术水平,走科学植保、绿色植保发展道路,促进生态文明和绿色田园建设,不断增强现代农业可持续发展能力。

二、指导思想和目标要求

(五)指导思想。贯彻“预防为主、综合防治”的方针,树立“科学植保、公共植保、绿色植保”的理念。整合项目资源,加大政策扶持,增加资金投入,加快构建运转高效、职责明晰、管理规范、执行有力的植保公共服务和经营性社会化服务体系,全面提升农作物病虫疫情监测预警、防控处置和执法监管能力。转变病虫防控方式,发展绿色植保技术,加强农田生态环境保护,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发展,为保障国家粮食安全和农产品质量安全提供强力支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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