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长讲坛实施方案(共3篇)
1.科长讲坛实施方案 篇一
“小小百家讲坛”活动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引导青少年大力弘扬和自觉传承中华传统优秀文化、不断继承和发扬中华传统美德、提升民族自豪感和自信心,在广大青少年中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不断提升当代青少年的精气神,根据区教育局、团区委的具体要求,我校决定开展中华优秀传统文化诵读和主题演讲活动,增强他们对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理解和认同。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为指导,认真学习贯彻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将“小小百家讲坛”活动作为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重要载体和弘扬中华民族优秀传统文化的有效方式,紧密结合当前青少年的思想实际,运用青少年喜闻乐见的方式,大力弘扬中华民族优秀传统文化,提高青少年的人文素养,激发广大青少年的爱国热情,培养青少年爱党、爱国、爱人民、爱社会主义的思想情感,进一步坚定青少年的理想信念,增强青少年对党、对祖国、对人民、对社会主义道路的信仰,引导广大青少年自觉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和接班人。
二、活动主题
“少年传承中华传统美德”之“小小百家讲坛”
三、活动对象
一至五年级全体学生。
四、活动形式
本次活动面向全体学生,通过“班级讲坛”——“年级讲坛”——“校级讲坛”三级平台,创设浓郁的阅读氛围,搭建广阔的读书平台,展示各年级学生的读书风采和阅读成果。学校将在1—8年级评选优秀演讲作品,由学校活动组委会评选,望班主任高度重视认真选拔优秀选手。
五、组织领导: 组
长:徐晓辉 副组长:张亚繁 康新蕾
组
员:张弘涛 边亚玲 田忠友各班主任
六、活动安排
1、宣传发动,自主报名、个人准备
2、审查推荐,班级海选,组织排练
3、公示阶段,以班级为单位进行校级讲坛展示评比。
七、其它相关事宜
1、本次评选按年级段进行。
一、二年级;
三、四年级;
五、六年级;
七、八年级。每个年级段评选一等奖1个,二等奖2个(初中部不设二等奖)。
2、本次的评委由李海荣、周社旺、刘锦越、储容、李红柱、学校所有中层干部及华晓婷老师担任,采用100分制,去掉一个最高分和最低分,算出总得分。
2.检察院“学习讲坛“方案 篇二
关于开展“学习讲坛”活动的实施方案
为推进机关文化建设和政务服务团队建设,丰富学习培训载体,提高窗口服务效能,市检察院决定从2010年起开展“学习讲坛”活动,特制定此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开展“学习讲坛”活动,坚持贴近实际,贴近工作,创新学习载体,营造学习氛围,提高中心干部职工自身素养,拓宽知识面,使“学习讲坛”成为学习的平台、交流的平台、展示的平台、成长的平台。
二、讲坛内容
(一)开展理想信念、形势政策与社会热点问题教育。以核心价值体系教育和学习《党章》为重点,开展理想信念、宗旨教育,树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宣传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决议,把党员干部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和省、市委决策上来,激励中心干部职工为推动南充经济发展和社会和谐而勤奋工作。
(二)组织法律法规、行政审批、网络技术、公文写作等专题培训,提高履行岗位职责的能力和水平。学习法律法规知识,提高依法审批、依法办事的能力;学习行政审批知识,提高业务办理能力;学习网络技术,提高电脑操作能力;学习基本公文写作,提高协作能力。
(三)开展历史文化、哲学知识、健康知识、生活理财等多方面知识的学习,提升文化素养,培养健康和谐的生活情趣,塑造积极向上的人生品格,实现全面发展。
(四)开展典型人物学习,激发中心干部总共争当先进、争创一流。
三、活动要求
一要明确责任。“学习讲坛”由中心党委牵头,妇联、团委和四个支部轮流组织实施。每年年初制定活动计划,原则上每季度组织一次活动,全年活动不少于4次。二要选好课题。针对机关工作和窗口工作的实际和干部职工的需求确定选题,提高“学习讲坛”的吸引力;认真做好课题准备,确保学习效果,逐步培育建立一支素质高、业务强,演讲才能好的讲座队伍。“学习讲坛”信息要提前发布。三要灵活方法。一要确立中心职工在“学习讲坛”中的主体地位,让他们在自我展示中不断提高自我学习能力、理论思维能力和语言表达能力。二是把“学习讲坛”与党课教育有机结合起来,与政务服务中心工作有机结合起来,全方位发挥“学习讲坛”的功能,做到一果多用。三是采取“请进来”与“走出去”的办法。除定期邀请专家学者和有关部门同志登坛,讲授政治、经济、文化、科技、法律知识外,还要带着课题组 织干部职工深入基层调研,提高服务实践,解决问题的能力,构建开放式“学习讲坛”。
(四)检查评比,促进开展。工委将定期、不定期对各单位活动开展情况进行检查。年底要组织人员对各单位“机关讲坛”活动开展情况进行检查评比。对活动开展好的单位进行表彰,并把“机关讲坛”活动开展情况作为各单位参评各类先进的重要条件。同时。工委将在机关党建网开设“机关讲坛”专栏,推动活动的开展。各单位要及时选送好的专题报告上报工委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办公室将选择优秀报告登在网站“机关讲坛”专栏。各单位的报送报告数量和选登数量,也将作为年底考核评比的依据之一。
建立支部“学习讲坛”的实施方案
2007年11月9日
【大 中 小】
浏览次数:次
为更好地学习、宣传、贯彻落实十七大精神,进一步加强发行司全体同志学习的自觉性和主动性,提高政治思想理论水平和业务水平,建设一支高素质干部队伍,推动我司 业务工作更好地开展,经司党支部研究,决定开设支部“学习讲坛”,切实创建学习型党支部。具体实施方案如下:
一、讲坛宗旨
1. 认真学习十七大精神,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围绕中心,服务大局。
2. 建立先进的学习理念,使建设学习型党支部成为全体党员人人关心和积极参与的自觉行为。
3.根据出版物发行管理工作的岗位职责和工作任务提出学习要求,树立“学用结合”的理念,做到工作学习化、学习工作化。
4.建立健全学习制度,坚持每周一全司学习日活动,做到学习经常化、制度化,确保学习效果。
5.营造互教互学,教学相长的良好氛围。在学习中倡导人人当学生,人人做老师的学习方式,建立一种时时、处处、人人学习的学习机制,把学习变成为每个党员的自觉行动和工作需要。
二、讲坛形式
原则上每月组织一期讲坛,每人每年轮流讲一次,每期讲坛安排1人主讲,邀请机关党委同志莅临指导。
三、讲坛内容及要求
1.学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和党的方针政策,掌握 马克思主义的科学体系和精神实质,用正确理论指导工作实践。
2.从本司工作和每名党员干部自身实际出发,努力学习专业知识,即学习反映当代世界科技、经济、文化发展的各种新知识,努力掌握市场经济、现代科技、法律和历史等方面的知识,洞悉出版物市场态势,不断提高出版物发行管理水平,创新管理工作的新思路和新举措。
3.做到学以致用。结合学习、工作体会,理论联系实际,谈思想,谈认识,把所学的知识应用到工作中去。
4.除按照总署党组、机关党委统一部署的学习安排制定发言内容外,每位党员可根据自己的工作或学习体会确定发言题目。
其形式主要以讲座为主,辅之以图展、座谈研讨、知识竞赛、实践考察等其它形式。其目的是为研究生党支部的全体党员和入党积极分子更好地了解我们的党,我们的国家,我们的民族等诸多方面搭建一个平台,以此来激发党员和入党积极分子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增强其理想信念。充分发挥党支部的战斗力和凝聚力,发挥学生党员和入党积极分子的先锋模范作用,服务于他人,服务于学校,共同营造文明、自强、求是、创新、和谐、共进的学习与生活氛围。
四、相关要求
1﹑认真组织,确保效果。名师准备材料要做到理论与实际相结合,具有一定的指导意义和推广价值;区教研室积极为名师讲坛提供方便,确保讲坛顺利举办。
2、精心准备,保证质量。名师要以高度负责的态度,一是认真准备,讲坛材料发言时间15分钟左右;二是活动结束后,讲受双方要结合这次名师讲坛活动,联系工作实际,作好总结,并于11月26日前报教研室邮箱;三是各作课教师作课以后还要积极与受教学校联系,深入学校听课、调研做好帮助、指导工作,充分发挥名师作用(听课调研次数不少于10节次)。
3、高中阶段名师讲坛由实验中学高中部自行安排,具体方案于11月23日前报区教研室邮箱。
4、各作课教师请务必将讲坛稿件于11月23日前报送电子邮件到教研室邮箱审阅(wjtjjys@163.com)。
关于设立“广州大学博学讲坛”的实施方案
为了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教育改革全面推进素质教育的决定》和《中共 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意见》的文件精神,营造良好的校园文化环境,切实推动我校学生综合素质的全面提高,使学校的工作更好地为大学生的成长成才服务,现决定组织开展面向全校学生的高品位、高层次的讲座活动,并命名为“广州大学博学讲坛”。开展“博学讲坛”活动,旨在创新思想政治教育和文化育人的理念、方式,创建新的品牌活动,通过更加科学、合理的规划,开展一系列具有时代特征、大学特色、青年特点的高品位、高水平讲座活动,切实加强学风建设,积极营造一流大学的校园学术文化氛围。
一、组织机构
成立“广州大学博学讲坛”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校党委书记担任,副组长由校党委副书记和分管学生工作的副校长担任,成员由组织部、宣传部、教务处、学生处、科技处、研究生处、招生就业处、社科处、校团委等职能部门负责人和教辅科研单位领导以及各学院分管学生工作的领导组成。讲坛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讲坛的统筹规划,每学期至少召开两次协调会议,学期末制订下一学期工作计划,学期初协调落实本学期讲坛工作。讲坛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校团委,主要负责讲坛的日常管理和服务工作,并协助有关主办单位做好组织实施工作。
二、讲坛开设时间 “广州大学博学讲坛”从2004年11月上旬开始实施,每周至少要举办一次面向全校的报告或讲座(时间约为2小时),时间安排原则上不得与正常教学时间冲突(建议安排在晚上或周末),其中每学期的第1周以及期末考试期间不开展讲坛活动。
三、讲坛地点
“广州大学博学讲坛”的主讲坛设在广园校区8号楼二楼学术报告厅,其他校区可以设置分讲坛,悬挂“广州大学博学讲坛”标识。如举办的活动规模较大、参加人数较多(400人以上)的可在广园校区大礼堂进行,每次活动需悬挂“广州大学博学讲坛”横幅。
四、有关要求和管理规定
1、校内各职能部门、各学院以及各教辅单位所举办的面向全校学生的报告、讲座均纳入广州大学“博学讲坛”管理。开展活动时,由有关主办单位(主要负责邀请主讲人,落实讲座内容、时间等)会同校团委(主要负责落实学生观众,讲座信息预告、宣传以及其他有关事项的协调落实)负责组织实施与管理。凡在各院、系、所进行的讲座和报告,由各院、系、所自行负责组织实施和管理。
2、讲坛内容主要为大学生的政治理论、思想道德、文化素质、心里素质以及现代科学技术知识等方面的教育,各部门、各单位分工举办相关的专题讲座。分工如下: 组织部负责党建和英模人物等方面专题,宣传部负责政治理论、思想道德教育和形势报告等方面专题,教务处负责教学改革和学习规律等方面专题,科技处负责自然科学类现代科技知识介绍专题,社科处负责人文、哲学社会科学类专题,研究生处负责研究生考试动员与辅导等方面专题,招生就业处负责就业形势、就业政策、就业指导等方面专题,学生处负责学风建设和大学生心里健康教育等方面专题,校团委负责校园精神文明建设和大学生成长成才等方面专题,学院和教辅单位负责与本单位工作内容关系密切的专题。校党委组织部、宣传部以及教务处、学生处、科技处、研究生处、招生就业处、社科处、校团委等职能部门每学年各自至少安排两次面向全校学生的报告或讲座,各学院和教辅单位每学年向“博学讲坛”至少推荐1次面向全校学生的报告或讲座。
3、明确讲坛登记制度。各有关单位在每学期的最后两周内初步制定本单位下一学期的活动计划(内容包括主讲人、讲座题目或提纲、讲座的大概时间),送到校团委备案,新学期第一、二周落实报告或讲座的具体计划,并填写讲坛活动登记表,以便统筹安排新学期“博学讲坛”的整体活动。未列入计划而临时增加的讲座、报告要及时到校团委补充备案、登记。
4、讲坛的主讲人可以是我校教师,也可以是各单位聘请的国内外专家学者及各级领导和英模人物,学术性的报告或讲座一般要求具有副高以上职称。
5、主讲人的报酬标准:院士1500元/次,其他人员600元/次,特殊情况视具体情况考虑是否增加。
6、讲坛的主题、内容和形式:各主办单位自定主题,内容要健康、科学、新颖,通俗易懂,学术报告主要介绍现代科学技术的特点、趋势和发展规律,或者介绍前沿科技知识,让学生感兴趣且对学生的成长成才有益。讲坛以提供新信息、新思想为主,主讲人应尽量做到思路开阔,形象生动,深入浅出。学术讲座形式要活泼、多样,鼓励使用计算机多媒体、录相、幻灯和投影等辅助手段,提倡多提问、多讨论。
7、讲坛办公室在每学期最后1周公布本学期讲坛的进行情况,包括各单位举办的次数、主讲人的身份、讲座名称、开展情况、效果及影响等,学校在考核学生工作时要将讲坛活动开展情况作为一项参考指标。
8、加大讲坛的宣传力度:规模和层次较高、主讲人知名度较大、有较大社会影响的报告和讲座,有条件要全程录像并邀请有关新闻单位予以报道;宣传部负责在校宣传廊设立讲坛宣传专栏,在校园网上设立讲坛网页,校团委在团刊上开设讲坛专题,定期预告讲坛的举办情况,及时发布讲坛信息;在本讲坛开讲的讲座和报告,主办单位必须做好收集讲稿或录音、整理工作,并由讲坛办公室定期编辑出版。9、2004年开展的讲坛活动的费用原则上由各主办单位自行解决,重大活动以及较大影响的宣传费用由讲坛工作领导小组协调解决。2005年学校划拨专项经费用于开展“广州大学博学讲坛”活动,由校团委代管。
关于在市直机关开展“机关讲坛”
活动的实施方案
中共秦皇岛市委市直机关工委
为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强和改进市直机关党员培训工作,推进学习型机关建设,丰富机关学习培训载体,提高机关工作效能,点燃创业创优激情与活力,市直机关工委决定在市直机关开展“机关讲坛”活动。为使“机关讲坛”活动健康开展,使其成为学习型机关建设的有效平台,特制定此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开展“机关讲坛”活动,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贴近实际,贴近生活,贴近群众,积极探索机关党员教育培训的新方法、新途径,创新学习载体,营造学习氛围,提高广大党员干部的政治理论素养,拓宽广大党员干部的知识面,切实满足党员干部群众日益提高的精神文化需求,使“机关讲坛”成为机关党员干部学习的平台、交流的平台、展示的平台、成长的平台,进一步促进广大党员全面发展,为建设富庶文明和谐、宜居宜业宜游新秦皇岛提供有力的思想保证、精神动力和智力支持。
二、讲坛内容
(一)深入开展科学发展观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教育活动。深入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围绕解读“六个为什么”等党员干部关心的重大问题开展教育,坚持不懈地用马克思主义中国化最新成果武装全体党员。
(二)深入开展核心价值体系和党的基本知识教育。以核心价值体系教育和学习《党章》为重点,开展理想信念、宗旨教育,树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强化党员权利、义务和组织纪律教育,加强道德品质教育,使党员干部成为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倡导者、实践者和示范者。
(三)开展形势政策与社会热点问题教育。宣传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决议,把党员干部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和省、市委决策上来;统一到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主题实践中来;激励广大党员干部为我市科学发展献计献策,及时破解我市科学发展和干部群众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为不断实现好、维护好和发展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而勤奋工作。
(四)深入开展现代科技、管理、法律等履行岗位职责所必备的能力教育。学习现代经济知识,提高驾驭市场经济能力;学习现代科技知识,提高推进创新能力;学习社会管理知识,提高社会管理能力;学习法律知识,提高依法行政能力;学习专业知识,提高岗位工作能力。
(五)全面开展健康知识教育。在市直机关广泛开展健康知识普及、健康心理培养、快乐工作方法等宣传教育工作,不断提高机关干部职工的健康意识,丰富健康知识,使追求健康成为市直机关党员干部的一种时尚,进一步提高健康素质,为做好工作打下良好基础。
此外,各单位要采取党员干部喜闻乐见的方式方法,组织党员干部以各种形式学习历史文化,艺术鉴赏等多方面知识,陶冶情操,拓展境界,提升品位,在培养健康和谐的生活情趣,塑造积极向上的人生品格中,促进实现党员的全面发展。
三、活动方式
(一)广泛发动,设置标识。各单位要及时动员广大干部党员充分认识开展“机关讲坛”活动的重要意义,成立领导机构,设置特色标识。“机关讲坛”既是机关开展宣传教育活动的重要阵地,也是机关文化建设的重要标识之一。要及时按照各单位个性特征,突出职能差异的要求,设置出彰显部门特色的“机关讲坛”标识。
(二)制定计划,定期活动。各单位要根据中央、省、市有关精神,制定活动计划要根据工作实际确定活动时间和讲坛内容。原则上各单位每季度组织一次活动,全年活动不少于4次。同时,要统筹安排,把“机关讲坛”与党课教育有机结合起来,与服务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有机结合起来,全方位发挥“机关讲坛”的功能,做到一果多用。市直机关工委也将适时有针对性地邀请有关专家、学者及有关部门领导走进“机关讲坛”,为广大党员干部做辅导报告。
(三)灵活方法,丰富形式。一是把专家、领导高端讲座与党员平等交流结合起来,构 建主体多元化的“机关讲坛”。要确立普通党员、典型人物在“机关讲坛”中的主体地位,让他们在自我展示中,不断提高自我学习能力、理论思维能力和语言表达能力。二是“请进来”与“走出去”、走下去结合起来,构建开放式“机关讲坛”。除定期邀请专家学者登坛,讲授政治、经济、文化、科技、法律知识外,还要积极鼓励党员干部带着课题深入基层和先进地区调研,提高服务实践,解决问题的能力。三是把场所活动与“在线讲坛”结合起来,宽领域构建“机关讲坛”。充分利用网络优势,在机关党建网上开辟“机关讲坛”专栏,拓展学习交流的时间、空间,让更多的干部群众,有更多的机会,以更加便捷的方式,充分享有“机关讲坛”的智慧成果。
(四)年终总结,上报情况。年底,各单位要对开展“机关讲坛”活动情况进行认真地回顾,总结经验,查找不足,提出改进措施,进一步促进“机关讲坛”活动的健康有序开展。同时,要将年终总结报工委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
四、组织领导
(一)健全机构,加强领导。要加强对“机关讲坛”活动的领导,切实把“机关讲坛”活动开展好,抓出成效。工委将成立活动领导小组,组长由主要领导担任,同时设立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工委办公室,具体负责活动的组织。各单位要把开展好“机关讲坛”活动作为加强党员干部思想理论教育,深入推进学习型机关建设的重要抓手,列入议事日程,健全组织,加强领导,确保机关讲坛活动取得实效。
(二)精心组织,保证质量。一是要建立制度。各单位要根据本单位实际,制定“机关讲坛”活动的方案和管理办法,使机关讲坛活动逐步走上规范化、制度化的轨道。二是要选好题。要针对机关工作实际和党员干部需求确定选题,提高“机关讲坛”的吸引力,并提前做好专题报告的信息发布。三是要保证受教育,各单位要组织好人员参加“机关讲坛”活动,建立考勤制度,要做到时间上保证,人员上保证,确保学习效果。四是充分挖掘资源,逐步培育建立一支素质高、业务强,演讲才能好的讲座队伍。
(三)大胆创新,力求实效。要及时分析总结“机关讲坛”活动取得的经验和做法,积极探索尝试办好“机关讲坛”的新途径新方式,把办好讲坛与促进干部勤奋学习、积极思考、自觉应用结合起来,力争把“机关讲坛”打造成为为广大群众提供思想上解惑、精神上解缚、文化上解渴、心理上解压、能力上解弱的品牌阵地。
3.科长领导职务竞争上岗实施方案 篇三
**科科长领导职务竞争上岗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创造有利于优秀人才脱颖而出的选人用人机制,提高选人用人的公信度,建设一支高素质的干部队伍,根据《公务员法》、《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市市直机关、参公事业单位科级领导职务竞争上岗暂行办法)》(*组通„2010‟*号)等有关规定,结合我局机关科级领导职位空缺情况,经研究决定,对空缺的**科科长职位实行竞争上岗。具体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和原则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党的十七大精神为指导,认真贯彻《公务员法》、《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市市直机关、参公事业单位科级领导职务竞争上岗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不断提高选人用人的公信度,建立完善一支精干、廉洁、高效的干部队伍,为做好**管理工作提供坚强的组织保证。
二、竞争上岗的职位
市**局**科科长1名。
三、竞争上岗的范围和对象
市**局在职在编公务员。
四、竞争上岗的资格和条件
竞争**科科长岗位的资格和条件
(一)政治素质好,坚决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具有履行职责所需的理论水平和政策水平。
(二)具有拟任岗位所需的组织领导能力,思想解放,实事求是,积极进取。
(三)善于团结同志、清正廉洁、作风正派、遵纪守法。
(四)近两年考核必须在称职(含称职)等次以上。
(五)大学专科以上文化程度,身体健康。
(六)担任副科级职务二年以上。
五、竞争上岗的程序和方法
(一)制定竞争上岗实施方案。
(二)组织动员。在市**局全体干部职工大会上组织学习有关文件,公布竞争实施方案,开展宣传发动工作,公开组织报名,报名时间3天。
(三)资格审查。严格按照竞争上岗实施方案的条件进行资格审查,认真核实有关材料、证书,对通过初审,取得正式报名资格的人员,张榜公布。
(四)面试和民主测评。
1、面试试题的命制。面试试题由竞争上岗考评领导小组组织命题,面试内容包括思想道德、法律意识和职位所在科室的业务知识等内容。
2、面试考官由考评领导小组成员组成(不少于7人),主考官由局长担任。
3、面试评分方法。面试实行百分制,面试总得分由现场综合考分(占面试总得分70%)和民主测评分(占面试总得分30%)两部分构成,现场综合考分采取考官进行现场综合打分的办法,每位考生去掉一个最高分,一个最低分后,剩下的有效分除以计评分的考官数所得的商即为该考生的面试综合考分。
4、面试的组织。面试由主考官主持,现场设计分组:计时组、监督组、联络员组和群众代表席。参加旁听的人员原则上为本局机关及二层机构在职的人员。面试邀请纪检、公务员主管部门同志全程进行监督指导。
5、组织民主测评。竞争上岗领导小组负责对竞岗人员在本局机关及二层机构在职在编人员中进行民主测评,参加测评的人数须达到应参加人数的80%以上。民主测评分优秀(100分)、称职(80分)、基本称职(60分)和不称职(0分)4个等次。面试和民主测评全部结束后当众公布面试总成绩。
(五)组织考察。组织考察组通过个别谈话形式,考察被考察人员德、能、勤、绩、廉等方面的现实表现,以及对考察对象的综合评价。组织考察的计分办法与民主测评相同。
(六)局领导班子讨论决定。考察组考察结束后写出综合考察材料,提交局领导班子, 由领导班子研究决定。
六、成立机构
由局长**同志担任组长,***副局长担任副组长,***、***等同志为成员,组成竞争上岗考评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同志兼任,成员从**科和其他科室抽调组成,负责本次竞争上岗的具体事务。
七、纪律要求
竞争上岗的各环节均要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不得违反《公务员法》、《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党政机关竞争上岗工作实施办法》和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印发的《市直机关、事业单位科级领导职务竞争上岗暂行办法》的规定,要做到公平、公开、公正,不得弄虚作假、暗箱操作。若有违反,即严肃查处。
八、其它事项
若上述竞争职位报名参加竞岗的人数分别不达2名以上,该职位报经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同意后,采取直接考核任命方式任命。
时间安排
具体的时间安排待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批复下文后再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