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务派遣补充协议(精选11篇)
1.劳务派遣补充协议 篇一
合[2014]
编号:
******工程施工合同的补充协议
发包人(甲方):
承包人(乙方):
签约地点: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工程施工合同的补充协议
发包人(全称):(下称:甲方)承包人(全称):(下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 文澜雅筑项目灯具采购 承包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承包工作地点及内容
工作地点:
工作内容:
第二条 工期
合同工期从 2014 年 月 日至 2014 年 月 日,工期为 天。第三条 合同价款
合同价款计算方式:。第四条 合同价款的支付方式
每月按照已完形象进度支付至已完工程总造价的60%,工程竣工验收后付至已完工程量的85%,工程结算且经外审审计后付至审定价款的90%,剩余10%为质保金,质保期为两年,第一年无质量问题付至审定价款的95%,第二年无质量问题付至审定价款的100%。第五条 安全操作、重大伤亡及其他安全事故处理
5.1乙方必须贯彻、执行国家和政府、行业主管部门颁布实施的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及各项规定,严格按安全标准实施。
5.2在实施承包劳务工作过程中发生的一切安全责任事故及人身伤亡由乙方全部自行承担。因此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应当予以赔偿。
5.3发生重大伤亡及其他安全事故,乙方应采取紧急措施防止事态扩大并全力组织抢救伤者,保护事故现场,如因抢救伤者必须移动现场设备,须作出书面记录双方签字确认。
5.4乙方应对其在工作场地的工作人员进行安全教育、检查,并对他们的安全负责。乙方不得要求其工人违反安全管理规定进行施工。乙方人员在甲方现场发生的任何安全责任事故或人身伤害,均由乙方负责处理,与甲方无关。5.5对有特殊要求的劳务工作,乙方应当配备由具有相关从业资质证的人员从事作业。第六条 工程质量、验收
乙方承包的劳务工作必须达到甲方要求的标准,以甲方验收合格为准。达不到要求标准的,乙方应当无条件返工。
特别要求: 第七条 违约责任
7.1工期每延误一天,乙方应当向甲方支付合同总价款0.2%的违约金; 7.2乙方人员在工作过程中给甲方财产造成损害的,应当予以赔偿;
7.3乙方人员发生工伤事故或乙方人员造成第三人人身、财产损害,乙方拖延赔偿的,给甲方造成的任何损失,乙方应当予以赔偿。
7.4上述违约金、赔偿款,甲方有权直接从乙方承包费中扣除。
7.5在合同履行过程中,甲乙双方应当自觉遵守国家、地方法律法规以及本协议的约定,保持廉洁自律,如甲方工作人员故意刁难、索取财物(或回扣)或提出其他不正当要求的,乙方应向甲方举报,与甲方主要负责人沟通。甲方不得以任何借口对乙方进行报复。甲方对举报属实的乙方,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与乙方继续合作。如甲方发现乙方采用不正当的手段行贿甲方工作人员时,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同时有权扣除乙方全部剩余款项作为乙方违反廉洁自律的违约金。
第八条 材料机具供应
乙方工作过程中使用的材料、机具全部由乙方自备。第九条 合同争议的解决
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发生争议,双方首先进行协商,协商不成可向有关部门申请调解。当事人不愿和解、调解或和解、调解不成的,由合同签订地人民法院管辖。第十条 本合同自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后生效。
第十一条 本合同正本一式 五 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方持 三 份,乙方持 一 份。
第十三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达成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第十四条 甲乙双方承诺本合同中所确认通讯地址全部可以送达,任何一项通知送达下面地址的视为送达,尽到通知义务。如任何一方地址变更的应当书面通知对方。任何一项通知及书面材料在送达时接收方应当配合送达方签字确认,否则送达方有权申请公证送达,由此产生的费用由接收方承担。[以下无正文]
发包人(盖章): 承包人(盖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或授权签约人):(或授权签约人): 投诉监督电话: 投诉监督电话: 发包人地址: 电子邮箱:
邮编: 传真: 联系电话: 联系人:
承包人地址:
电子邮箱:
邮编: 传真: 联系电话: 联系人:
合同签订时间: 年 月 日 合同签订地点:
2.和IE再签一个补充协议 篇二
2007年第11期《跟IE签订一个协议》介绍了怎样让IE启动一些程序,感觉内容很新颖。但美中不足的是,利用这个协议,不能打开一些绿色软件,也不能打开各种类型的文件,看来这个协议有点不完整,让我们和IE再签一个补充协议吧!
问题分析
按照原文作者的方法,在run.vbs文件中添加两行代码(见图1):
Case "tool"
WshShell.Run "TweakNT.exe"
在IE浏览器的地址栏中输入run:tool,就会出现一个错误提示窗口(如图2)。经过实验,原文介绍的方法不能打开一些绿色软件,也不能打开个别类型的文件,如MP3文件,RM文件等。
小提示:TweakNT是笔者的一款系统优化软件。
图1
图2
解决方案
只要给要打开的程序或者文件加上一个绝对路径(程序、文件存放的位置)就可以了,还是以打开TweakNT为例说一下。将上文run.vbs文件中的“WshShell.Run "TweakNT.exe"”替换为“WshShell.Run "C:TweakNTTweakNT.exe"”,并保存。
在IE浏览器的地址栏中输入run:tool,TweakNT就打开了。
有了这个补充协议,IE才真正做到了言出必行,无论是各种程序抑或是各种文件,它都能打开,从不违约。还犹豫什么,赶快签下这个补充协议吧!
程序下载:http://work.newhua.com/cfan/200719/19hyb1.rar
创新度:★★☆实用度:★★☆分类:新型方案
小编手记:绝对路径不能包含空格,否则就会出现错误,这是因为run在运行解析时,遇到空格会停止,解决的方法是使用三个"号,例如:让IE运行QQ,代码为“run """C:Program FilesQQ2007QQ.exe"""”,当有三个"号,就能解决空格的问题了。
3.施工劳务承包补充合同 篇三
发包方:钦州市建设总公司(以下称甲方)
承包方:广西南宁湘赣川劳务有限公司(以下称乙方)
甲乙方于2009年6月11日签订《劳务承包合同》对原合同部份内容进行修改和补充,达成补充合同如下:
一、5#楼由乙方负责施工,甲方于2010年12 月30日前把5#楼的工作面交给乙方,施工期为:5#楼于2011年9月15日前5#楼主体框架封顶,2011年11 月15日前完成外墙普通抺灰,交付给甲方施工外墙涂料。
二、双方原约定的包干单价不变,即266元/m2,但如果乙方不能按上述约定工期完成,甲方按255元/m2给乙方结付包工款,若乙方延误工期造成主体结构封顶日期延后一个月以上,甲方有权中止合同,乙方无条件退场。
三、工程进度款计量与支付,工程进度款支付条件如下:
1、完成主体砼框架进度款按包干价的40%支付;
2、基础竣工验收按包干价1.5%支付。
3、完成填充墙按包干价10%支付;
4、全部完成构造柱时按2%支付;
5、全部完成飘窗按时包干价3%支付;
6、主体竣工验收按包干价2.5%支付。
7、完成后浇带后按包干价2%支付;
8、完成内墙抺灰按包干价的10%支付;
9、完成外墙抺灰按包干价的10%支付;
10、拆除外脚手架按包干价5%支付;
11、清理建筑物内各层的建筑垃圾按包干价的1.5%支付;
12、清理建筑物周边建筑垃圾按包干价的1.5%支付;
13、具备工程竣工验收时支付1%。
四、水电费包干:电
水
电:(579134.982kw.h*0.59元、kw.h=341689.64元
参照考1#楼E、F、G、H单元招标价)
水:(20360.712m3*2.53元/m3=51512.6元
参照1#楼E、F、G、H单元招标价)
七、工人不得住在建的建筑物内。
八、临时工棚重新搭设,工棚室内地面硬化、屋顶不得使用石棉瓦(使用铁皮泡沬板)、室外做混凝土散水坡,外墙用砖砌筑,每3.6米做一个开间,并用砖砌筑隔离,建造三十位以上的卫生间,专用的厨房。
九、劳务公司驻工地项目部必须配备项目经理一人(持二级建造师证)、施工员三人(持施工员上岗证)、安全员一人(持安全员上岗证)。
十、按田阳消防支队的要求配备临时住宿、在建楼层安装消防管道及设备。
十一、双方其他权利义务遵照2009年6 月11日的《劳务合同》执行。
十二、本合同双方签字之日生效,与2009年6月11日签订的《劳务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代表:
乙方代表:
身份证号码:
身份证号码:
日期:
4.劳务派遣补充协议 篇四
甲、乙双方在签订的“嘉裕.财富中心”项目《商品房购销合同》的基础上,双方就购买车位的具体细节达成一致意向,特签订此补充协议:
第一条 关于车位的约定
1、甲方所售的车位依法按停车场规划的编号发售,乙方以现场的标示选择合适的车位(已知悉车位现状并同意以现状购买该车位)并与甲方签定购买该车位的《商品房买卖合同》(下称原合同),同意甲方除按原合同约定外,以本协议为主要成交依据,双方就该协议达成一致并同意按该协议执行。
2、因本合同项下出售的车位属于现货销售,地下场车设计存在公共设施、消防等设施实属正常范围,购买车位前,买受人确认已对本车位进行考察,确保所停车辆须适度小于该停车位面积,所停车辆型号、高度(限高2.1M)、宽度符合该停车场规定及车位使用要求,不影响相邻车位的使用,且确保其他业主的正常使用,因乙方购买车位不符合上述规定的,乙方自行承担由此造成的损失。
3、本合同项下的停车位按个计价,地下停车位面积差异对地下停车位购买总价款不构成任何影响;对出现的地下停车位面积差异,双方互不找补。
4、乙方所购的上述车位仅作为车辆停泊专用,不得另作他用,不得任意改变该汽车位的性质、外观、结构和各类设施,若有损坏或由此产生事故,乙方除应负担恢复原状费用外,还应赔偿造成他人的损失并承担后果。日常使用应遵守物业管理规定及车位管理制度,且交纳相应管理费用。
5、买受人没有按照合同及本协议之约定付清购房总价款或其他应付款项之前,出卖人有权禁止业主使用车位及享受相关服务。
第二条 关于违约责任的补充约定:
出卖人如遇下列特殊原因,除双方协商同意解除合同或变更合同外,出卖人可据实予以延期交付该车位,且无须为此承担违约责任:
1、政府行为或法律法规的变动;
2、施工中遇到的异常困难或重大技术问题而不能及时解决;
3、自然灾害(如:火灾、水灾、风灾、地震等)、社会异常事件(如战争、罢工等)等不可抗力情况;
4、市政配套建设导致的延误;
5、买受人未付清应付房款和违约金;
6、其他非出卖人主观所能控制因素导致的交房延误。
第三条 关于交付车位的补充约定:
1、无论乙方选择何种方式支付房款,如乙方未能按合同约定的时间付款,则甲方有权延迟交付该车位,且甲方该行为不视为逾期交付车位,甲方不承担延迟交付车位的违约责任。
2、甲方通知乙方交接车位,乙方应按通知规定到甲方车位所在地办理车位验收和交接手续。乙方在甲方通知期限内仍未接收车位的,则视为甲方已将本合同项下的车位交付于乙方,自视为交付之日起,该车位的风险责任转由乙方承担,此后有关该车位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管理费、服务费等)全部由乙方承担。
3、由于公共原因(包括但不限于上下水、煤气、烟道、电路设施的检查、维修等),甲方或甲方委托的物业管理公司有权临时占用本合同下约定的车位,乙方有义务配合甲方进行包括但不限于检查、维修等活动。若由于乙方不配合而导致甲方或第三方产生的损失及相关责任均由乙方承担。
4、买受人应在约定的交付时间内办理完毕该车位的交付手续,否则视同为出卖人己经按期交付,该车位的毁损、灭失风险以及管理服务等费用等自该交付日起均由买受人承担。
第四条 关于车位标准的补充约定:
1、出卖人和买受人对工程质量、公共设施、设备发生争议的,由甲方给予解释和说明,非因甲方原因导致,乙方可委托经双方认可的有资质的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检测工程质量为合格的,因此发生的检测费用由买受人承担,反之,则由出卖人承担。。
2、为确保小区整体防火安全,部分住宅、商铺内部或车位周围可能设置或预埋公共设施、消防设施、公用管线、公用设备,非经有关部门批准或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对此部分设施进行损坏或移动,乙方亦不得以此为由拒绝接收该车位。否则,视为甲方已经完成交付义务,如该部分设施需进行必要的维护、检修等,买受人同意并予以配合。
3、《商品房购销合同》所附图纸作为乙方购买该车位的参考,是依据该项目的总平面图的设计图纸简化绘制,平面图纸与设计图纸不一致的以经政府批准的设计图纸为准,乙方不得以车位的实际状况与附图不一致而提出任何异议、或者要求甲方赔偿,亦不得以此为由拒绝接收该车为。否则,视为甲方已经完成交付义务。
第五条 关于办理登记手续补充约定
1、买受人须在出卖人要求的时限内(出卖人可选择以电话/传真/报纸公告/信件/电子邮件等形式的通知均视为有效)向出卖人提交相关资料,同时按政府规定支付应由买受人承担的专项维修资金和办理车位权属转移所需的各种税费并提供全部代办资料。否则,出卖人有权拒绝买受人提出的交付车位请求,同时由此导致的不能及时办理该车位权属转移登记的后果亦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2、该车位交付时,如果买受人就其权属办理事项未能完善委托出卖人代办的相关手续,且未及时提供相关代办费用、资料的,买受人应自买卖合同约定的该车位交付之日起每日向出卖人支付相当于总购房款万分之一的违约金,且出卖人不承担逾期办理该商品房权属转移登记的违约责任。
第六条 关于停车位的补充约定:
1、“嘉裕.财富中心项目”项目内未经出售的地下停车场及地面规划的停车位的所有权益归出卖人拥有,买受人不得侵犯出卖人对上述车位的占有、使用、收益、处分的权利。买受人应根据物业服务企业制定的收费标准(该标准需符合市政府职能部门的相关规定)向物业服务企业交纳使用的地下停车场车位管理服务费或地面租车位租金,具体收费标准由甲方聘请的物业管理公司制定。
2、在买卖合同签订之前,出卖人已向买受人明示《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城市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商品房买卖合同示范文本》、出卖人的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等相关证件。买受人已了解并知悉上述法律法规、示范文本和证件所表明的内容。出卖人还在签订买卖合同前,向买受人明示了《临时管理规约》和《前期物业服务合同》,买受人在此承诺遵守该《临时管理规约》和《前期物业服务合同》。
第七条 其他事项约定
一、关于修改合同的特别约定
1、本合同登记备案后,如乙方产权人或共有人需要增减或变更的,由乙方提出书面申请,经甲方认可后协助乙方办理,由此产生的办理合同登记备案及相关手续所产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二、关于广告及其他事项效力的约定
买卖双方均同意以《商品房购销合同》及本补充协议(包括相关附件)之约定为确定双方权利义务的最终有效依据,除此之外的任何要约邀请(如甲方在签署本合同及协议之前或之后,通过报纸、电视、广播、杂志、户外路牌等各种媒体发布的广告中所描述的内容),仅作为要约邀请,不作为甲乙双方协定各自权利、义务的依据,均不对双方具有约束力。
三、关于景观、建筑外立面材质及其色彩、相关设施的约定
1、甲方所有广告模型及宣传资料中的景观效果、建筑外立面及其效果与实际建成后的景观效果、建筑外立面机器色彩效果可能会有差别或局部发生调整,以实际为准。
2、甲方为社区整体综合需要,有权在社区场地中选址绿化环境和建设相关配套设施。如植物、消防栓等。
四、办证依据
以房屋主管部门批准的相关资料及认可的有测绘资质的单位测绘的实测面积结果,作为最后办理房屋产权的有效依据。
五、关于物业管理、维修基金、配套设施费的约定
依据现行《物业管理条例》及国家相关规定,在所购商品房交付后两年内至业主通过选举产生业主委员会之前。由甲方约定的物业管理公司进行全面管理,在此期间乙方必须遵守甲方委托的物业管理公司制订的物业管理规定,缴纳物业管理费及履行业主公约义务。
根据《公共维修基金使用管理办法》的规定,乙方接房时由甲方代收维修基金,该维修基金为¥60元/㎡(按所购房屋建筑面积计算)。
甲方设计图纸以外对该项目新增的配套设施,向乙方另行收取适当费用。
六、乙方承诺,在《商品房购销合同》中填写的联系方式(包括电话、地址等)均真实有效,并同意甲方以此作为通知依据。书面文件送达的唯一联系方式,因联系方式错误导致延误或未收到的责任由乙方自行承担。乙方联系方式有变动,应当及时以书面方式通知甲方,否则甲方不承担责任。
七、乙方声明,已经充分阅读和理解《商品房购销合同》及本协议,对该两份合同的内容完全明白和同意。
八、本补充协议作为《商品房购销合同》的补充,与《商品房购销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内容有抵触的,以本协议为准。
5.离婚协议书的补充协议 篇五
乙方:×××,女,××××年××月××日出生,身份证号码:××××××××××××××××××。
甲乙双方于××××年××月××日签订了《离婚协议书》并于××××年××月××日在××市××区登记离婚,现经双方在自愿、平等、协商一致的前提下,依法就有关问题达成如下协议:
一、《离婚协议书》第一条规定的“共同住房(××××××××××××××××)”,系指座落于××市××区××××××号的房屋。
二、该房屋产权归乙方所有,该房产在办理房改或过户登记到乙方名下过程中,若需补交地价,所需费用由甲方负担。
三、《离婚协议书》的`其他条款仍然有效。 本协议书经甲乙双方签字后生效。
本协议书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公证处存档一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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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方:女方:
××××年××月××日
自愿离婚协议书范本【标准版】
男方:____,男,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生,住址: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
女方:____,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生,住址: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
男方与女方于____年月认识,于____年月日在登记结婚,婚后于____年____月____日生育一女儿,名____.因致使夫妻感情破裂,已无和好可能,现经夫妻双方自愿协商达成一致意见,订立离婚协议如下:
一、男女双方自愿离婚。
二、子女抚养、抚养费及探望权:
女儿由____方抚养,随同____方生活,抚养费(含托养费、教育费、医疗费)由____方全部负责,____方应于年月日前一次性支付元给女方作为女儿的抚养费(/男方每月支付抚养费____元,男方应于每月的1-5日前将女儿的抚养费交到____方手中或指定的____银行帐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在不影响孩子学习、生活的情况下,____方可随时探望____方抚养的孩子。(____方每星期休息日可探望女儿一次或带女儿外出游玩,但应提前通知____方,____方应保证____方每周探望的时间不少于一天。)
三、夫妻共同财产的处理:
⑴存款:双方名下现有银行存款共____元,双方各分一半,为____元。分配方式:各自名下的存款保持不变,但____方应于____年月____日前一次性支付元给女方/男方。
⑵房屋:夫妻共同所有的位于____的房地产所有权归女方所有,房地产权证的业主姓名变更的手续自离婚后一个月内办理,____方必须协助____方办理变更的一切手续,过户费用由____方负责。____方应于年月日前一次性补偿房屋差价元给男方。
⑶其他财产:婚前双方各自的财产归各自所有,男女双方各自的私人生活用品及首饰归各自所有(附清单)
四、债务的处理:
双方确认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没有发生任何共同债务,任何一方如对外负有债务的,由负债方自行承担。(____方于____年____月____日向____所借债务由____方自行承担____)
五、一方隐瞒或转移夫妻共同财产的责任:
双方确认夫妻共同财产在上述第三条已作出明确列明。除上述房屋、家具、家电及银行存款外,并无其他财产,任何一方应保证以上所列婚内全部共同财产的真实性。
本协议书财产分割基于上列财产为基矗任何一方不得隐瞒、虚报、转移婚内共同财产或婚前财产。如任何一方有隐瞒、虚报除上述所列财产外的财产,或在签订本协议之前二年内有转移、抽逃财产的,另一方发现后有权取得对方所隐瞒、虚报、转移的财产的全部份额,并追究其隐瞒、虚报、转移财产的法律责任,虚报、转移、隐瞒方无权分割该财产。
六、违约责任的约定:
任何一方不按本协议约定期限履行支付款项义务的,应付违约金____元给对方(/按支付违约金)
七、协议生效时间的约定:
本协议一式三份,自婚姻登记机关颁发《离婚证》之日起生效,男、女双方各执一份,婚姻登记机关存档一份。
八、如本协议生效后在执行中发生争议的,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向____人民法院起诉。
男方:_______ 女方:________
6.劳务派遣协议 篇六
用工单位:(以下简称“甲方”)
用人单位:(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本着诚实信用、平等互利的原则,经友好协商,达成本协议。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乙方根据甲方用工需求,派遣符合甲方要求的乙方员工(以下简称被派
遣劳动者)到甲方工作的相关事宜,适用本协议。
第二条甲、乙双方应按照本协议有关约定,另行签订《业务操作备忘》,以明
确甲方使用被派遣劳动者的岗位、数量、用工期限及劳务费等具体内容,作为本协议的附件,与本协议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三条 乙方在向甲方派遣劳动者时,应依据法律、法规,根据不同的就业状态,与被派遣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或签订《劳务合同》,建立劳动关系
或劳务关系,并告知被派遣劳动者将被派遣至甲方工作。
第四条 定义
本协议中下列专用名词的含义解释如下:
1、“协议附件”系指甲、乙双方另行签订的所有关于本协议的补充协议或
相关约定等。
2、“被派遣劳动者”系指劳动或劳务关系在乙方,与乙方签订《劳动合同》
或《劳务合同》并被乙方派遣到甲方工作的劳动者。
3、“劳务费”系指每月甲方应向乙方支付的,由乙方派遣每位被派遣劳动
者至甲方工作的用工期间而发生的各项费用的总和。包括:
1)社会保险:按月为被派遣劳动者依法缴纳的由单位支付的社会保
险费和住房公积金(但被派遣劳动者为外省市户籍并不具备缴纳上海市
城镇社会保险条件的人员,则按规定由单位缴纳综合保险费);
2)劳动报酬:被派遣劳动者按照法律和与甲、乙三方约定标准应得的工资收入,包括月工资、绩效奖金和加班费等;
3)残疾人保障金:按月因使用被派遣劳动者而由单位依法缴纳的残
疾人保障金;
4)档案管理费;
5)派遣服务费:每月按被派遣劳动者的人数支付给乙方的费用;
6)按约定甲方需支付的其它费用;
7)风险金(适用范围详见协议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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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条本协议及其相关附件,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法规及地方的相关
规定。本协议在履行过程中,条款内容与国家新颁布的法律、法规相悖
时,以新的法律、法规为准,并由甲、乙双方协商予以变更。
第二章 权利和义务
第六条甲方享有下列权利:
1、根据经营需要和用工要求,对乙方选送的人员有选择权,亦可自行选定
合适派遣的人员,由乙方依法办理有关用人手续。
2、自被派遣劳动者至甲方报到之日起,对被派遣劳动者实施用工管理。
3、可以根据确定的用工期限,要求乙方依法与首次被派遣劳动者约定试用
期。
4、对试用期内被证明不符合甲方招聘条件和工作要求的被派遣劳动者,甲
方有权在向被派遣劳动者说明理由并书面通知退回乙方。
5、对派遣期间严重违反法律、法规,或者甲方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的被派
遣劳动者,甲方有权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后,将其退回乙方。
6、对被派遣劳动者,甲方可以支付除劳动报酬以外的其它费用,给予享受
政策规定以外的福利待遇,具体方式由甲方按规定自行决定,并承担由
此而增加的社会保险和经济补偿金等费用支付的责任。
第七条甲方承担下列义务:
1、在确定拟被派遣劳动者名单后,应于5日内,将名单交由乙方审核办理
录用以及派遣手续。
2、对被派遣劳动者的用工期限(包括续延期限)不得少于二年。
3、提供被派遣劳动者符合国家劳动安全卫生标准的工作环境和劳动保护,负责对被派遣劳动者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安全生产管理。安排被派遣劳
动者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应在其离岗前进行职业健康检查。
4、对被派遣劳动者进行工作岗位所必需的培训。
5、对同一被派遣劳动者连续用工的,实行正常的工资调整机制。
6、执行国家劳动标准,保证被派遣劳动者依法享受休假,被派遣劳动者具
体工作时间和休息日,按甲方规定执行。甲方因工作需要延长工作时间
时,应征得被派遣劳动者同意,但延长工作时间不得超过《劳动法》规
定的时限。延时工资报酬由甲方按规定支付。
7、派遣期间,对在孕期、产期、哺乳期内,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在规定医疗
期以及有《劳动合同法》规定的其他不得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情形的被
派遣劳动者,不得退回乙方。
8、派遣期间,提供被派遣劳动者享受国家规定的病假、产假、婚假、丧假
等待遇。
9、派遣期间,甲方不得将被派遣劳动者再派遣到其他用人单位。
10、派遣期间,甲方需要提前终止本协议的,应按本协议第十七条规定
提前通知乙方,并承担乙方可以依法解除或终止与被派遣劳动者劳动合同而须支付的经济补偿金,或者承担乙方不得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存续
期内,须按照乙方所在地政府规定的月最低工资标准支付的工资报酬和
按本协议规定缴纳的社会保险费及住房公积金。并根据被派遣劳动者在甲方的实际工作年限依法作经济补偿。
11、派遣期满,甲方不续用被派遣劳动者的,应承担乙方依法终止与被
派遣劳动者须支付的经济补偿金。
第八条 乙方享有的权利:
1、按甲方的要求招聘被派遣劳动者,经甲方书面确认后派往甲方工作。甲
方自行选定的拟派遣劳动者不符合劳动法律规定的用人条件,乙方有权
拒绝接收。
2、对甲方违法、违约侵犯被派遣劳动者合法权益的行为,有权提出书面意
见,进行交涉。甲方应在收到乙方书面意见的5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
式回复乙方。
3、被派遣劳动者由于甲方原因而与乙方发生劳动争议、仲裁或法院诉讼时,乙方有权要求甲方予以配合,提供相关证据。
4、对被派遣劳动者有解除劳动合同或劳务合同的权利。
第九条 乙方承担的义务:
1、根据本协议和附件的约定,为被派遣劳动者办理合法的录用、派遣以及
退工等手续。由于乙方原因未及时与被派遣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劳
务合同》而引起经济赔偿的,由乙方负责。
2、接受处理甲方依据本协议约定可退回情形而退回的被派遣劳动者,并及
时补充符合甲方要求的被派遣劳动者。
3、教育被派遣劳动者遵守甲方依法制订的规章制度,服从用工管理,保守
甲方商业秘密,按照操作规范要求安全生产,努力工作。
4、解除或终止被派遣劳动者《劳动合同》,符合经济补偿条件的,及时支付
相应的补偿金。
5、当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等缴费比例和缴费基数调整,以及被派遣劳动
者个人资料等发生变更,应及时通知甲方。
6、根据协议附件中约定的项目和标准,在收到甲方支付的劳务费后,按照
与被派遣劳动者签订的《劳动合同》中约定的时间,每月以货币形式向
被派遣劳动者发放劳动报酬,缴纳相应的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
9、依法代扣代缴被派遣劳动者的个人部分社会保险费以及个人所得税。
10、在乙方权限范围内,为被派遣劳动者出具人事档案方面的相关证明。
11、根据相关约定为甲方提供劳动法律法规的咨询服务,以及劳动资讯信息。
第三章 共同处理的事项
第十条告知被派遣劳动者有关在甲方的工作内容、工作条件、工作地点、职业
危害、安全生产状况、劳动报酬,以及劳动者要求了解的其他情况,以及应遵守的规章制度等。
第十一条被派遣劳动者派遣期间发生工伤亡或患职业病,甲方须及时通知乙
方,由甲、乙双方共同处理。工伤申报、鉴定、理赔等手续由乙方负责办理。有关工伤保险待遇,按照《上海市工伤保险实施办法》执行。甲方在收到被派遣劳动者的工伤赔偿书面凭证后,支付相应的工伤津贴,并承担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以外的经济责任。
第十二条被派遣劳动者与甲方或乙方发生劳动争议,引起仲裁或诉讼,甲、乙
双方均应相互配合,提供相应的证据。若由于应当承担举证责任的一方举证不能或举证不充分有效,致使另一方败诉的,则由责任方承担另一方败诉所发生的全部经济费用。
第十三条甲、乙任何一方因业务需要,调整联系人或搬迁新办公地址,均应提
前15天以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如因未及时通知而造成对方损失的,应承担相应的责任。
第四章 费用及结算
第十四条派遣劳动者的服务费每人每月元,由甲方每月连同应划的社会保
险费和住房公积金、商业保险等一并足额划入乙方指定的银行账户。
乙方应出具等额正式票据给甲方。
第十五条甲、乙双方协商确定被派遣劳动者的其它劳务费用,具体支付、承担
及结算方式等在双方签订的附件《业务操作备忘》中约定。
第五章违约责任与争议
第十六条本协议签订生效后,对甲、乙双方即具有约束力,任何一方未履行本
协议约定义务,即构成违约,并承担由此给对方造成的经济损失。
第十七条甲、乙双方在履行本协议的过程中,如发生争议,应由争议方书面告
知对方争议内容,由双方友好协商解决,达成互谅协议的,可作书面
记录,经双方签章后,作为本协议附件;如协商不成,争议方可向乙
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协议条款在诉讼期内,除争议部分外,其余条款应继续履行。
第六章附则
第十八条甲、乙任何一方需要终止本协议的,应提前90天书面通知对方,并
协助对方妥善处理好相关事宜,造成对方经济损失的,承担相应的赔
偿责任。
第十九条本协议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以协议附件的形式另行约
定。
第二十条本协议期限以被派遣劳动者最终合同截止日为限。本协议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二十一条本协议一旦解除或终止,本协议的附件也随之解除或终止。
甲方(单位盖章):乙方(单位盖章):
甲方代表签字:乙方代表签字:
签订日期:年月日签订日期:年月日
签订地点:签订地点:
公司注册地点:公司注册地点:
工商登记号:工商登记号:
组织机构代码:组织机构代码:
人民币开户银行:人民币开户银行:
帐号:帐号:
公司办公地点:公司办公地点:
邮政编号:邮政编号:
电话:电话:
传真:传真:
7.劳务派遣合作协议 篇七
甲方:
住所:
法定代表人:
联系电话:
乙方:北京华夏先驱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东城区崇文门外大街90号京发大厦817室
法定代表人:周宇
联系电话:***
鉴于:
甲乙双方经过平等协商,建立劳务派遣合作关系,乙方根据甲方要求向甲方派遣劳务人员,甲方根据生产工作需要安排劳务人员的工作。现就有关问题签订本合同:
一、劳务人员的数量、条件、派遣期提供劳务的方式
乙方按照甲方要求从 年 月 日起派遣 名客房服务员和 名餐饮小时工到甲方工作,由甲方向乙方支付劳务费。派遣期为12个月。
以上人员需具备的条件: 符合酒店用人标准及相关业务技能(见附件)。
二、劳务人员的招录与变更
劳务人员由乙方负责按照合同条款条件组织招录,也可由甲方进行推荐,按照择优的原则确定派遣劳务人员。派遣的劳务人员一经确定,甲乙双方应拟定《劳务派遣人员清单》并签字、盖章,作为本合同的附件。甲乙双方按照本合同约定对被派遣的劳务人员进行变更的,要相应修改《劳务派遣人员清单》,并须经双方签字、盖章认可。
三、劳务派遣合同的期限
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并盖章之日起生效,至 年 月 日终止。
四、费用的支付
(一)甲方向乙方支付的劳务费包括:
1.劳务人员公休日的加班费及法定节假日加班费;
2、各项社会保险费用;
3、乙方劳务人员工资、管理费、税收等。
(二)劳务费的标准:
1、客房服务员劳务费用为包月形式,每人每月工作26天,日做房数为13间,劳务费标准:每人 元/月。日做房数超过13间的甲方按照住店房每间 元/间,离店房每间 元/间的标准进行费用统计,在每月的劳务费中向乙方进行支付,如遇法定节假日按 2倍计算费用。
2、餐饮小时工 元/小时,国家法节定假日按1.5倍计算费用。
3、当月实际使用的劳务人员数以双方签字盖章的《劳务派遣人员清单》人数为基础并结合劳务人员考勤记录确定,如考勤记录与《劳务派遣人员清单》不一致的以考勤记录为准。
4、劳务人员的工服、员工卡、更衣柜及钥匙、名牌等由甲方提供,若有丢失及损坏,相关费用由乙方承担。
(三)支付方式和支付时间:
劳务费按月支付,乙方每月5日前将上月人员考勤与甲方核对,并提供合法劳务费全额发票,由甲方当月15日之前将上月费用以支票方式支付给乙方。
五、甲方权利
(一)安排劳务人员在甲方的具体工作岗位,监督、检查、考核劳务人员完成工作的情况,并负责根据甲方的各项规章制度和劳动纪律等规定对乙方劳务派遣人员进行日常管理,提供乙方劳务人员工作餐(一正一副两餐);
(二)劳务人员有以下情形之一的,甲方可随时将该劳务人员退回乙方,并有权要求乙方在3日内重新派遣符合条件的劳务人员:
1.在试用期内不能胜任甲方工作要求;
2.不服从甲方工作安排;
3.严重违反甲方劳动纪律、规章制度和工作定额任务管理,未达到工作标准的;
4.工作失职、营私舞弊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的;
5.被依法采用行政拘留、刑事拘留等限制人身自由的强制措施的;
6.被依法追究行政责任、刑事责任的; 7.劳务派遣人员从事的工作岗位被撤销的; 8.法定医疗期后已不符合原岗位工作要求的; 9.甲方因客观情况变化需要裁员的;
10.派遣期未满,被派遣劳务人员提出停止派遣或擅自离岗。
11.乙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甲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合同的情形致使协议无效的。
甲方在上述情形之外停止派遣或更换劳务人员的,可提前7日书面通知乙方,乙方接到该通知后应根据甲方要求的时间和要求向甲方提供新的人员供甲方挑选。
(三)确定和调整劳务人员的劳务报酬标准;
(四)对劳务人员给甲方造成的经济损失,甲方有权向劳务人员或乙方索赔;
(五)甲方有权随时查询乙方派遣的劳务人员的各种信息,乙方应按甲方要 求及时提供相关资料并积极配合;
(六)对乙方不履行合同的,甲方有权追究违约责任。
六、甲方义务和责任
(一)对劳务人员的职业道德规范、工作任务、技能培训、应达到的工作 要求、应注意的安全事项、应遵守的各项纪律等履行告知、教育、管理督查的义务;
(二)为劳务人员提供必需的劳动条件,劳动工具和业务用品,以及符合国家规定的劳动安全设施和必要的劳动防护用品;
(三)负责登记统计劳务派遣人员的考勤、奖惩等情况,并按月提供给乙方,作为劳务费用支付的依据。如有相关缺勤、违纪等扣款情况,甲方有权在劳务费中扣除;
(四)劳务人员发生工伤事故时,甲方应立即通知乙方,并负责做好现场处理工作和协助乙方按《工伤保险条例》规定处理;
(五)乙方劳务人员发生的意外、工伤等一切事故,均由乙方承担。
(六)每月按实际出勤人员核定费用,按合同约定时限足额支付乙方劳务费。
七、乙方的权利
(一)对甲方不履行合同的,有权追究违约责任;
(二)依法维护劳务人员的合法权益;
(三)乙方指定专人协助甲方管理劳务派遣人员;
(四)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
八、乙方的义务和责任
(一)负责按甲方的岗位要求、人数、到岗日期和工作期限派遣符合条件的劳务人员到甲方工作。乙方应保证所派遣人员在规定时限内(15天)达到甲方的工作标准,质量要求及每日清洁房间数量(13间/人/天)。
(二)负责根据甲方的要求组织劳务派遣人员进行岗前体检,办理健康证,并向甲方派遣身体健康并已获取健康证的服务人员。
(三)负责与劳务人员依法建立劳动关系,签订劳动合同,并负责劳动合同的管理工作。
(四)对于甲方按本合同
九、合同的变更、解除、终止和续订
(一)甲乙双方应共同遵守本合同的各项条款。在合同履行期间,未经对方同意,任何一方不得变更或解除;若一方因国家重大政策改变或不可抗力等因素不能履行合同,应及时通知对方,双方通过协商,对合同进行变更或解除。
(二)本合同期满前30日,甲乙双方应就本合同是否终止或续订进行协商,并按协商结果办理终止或续订合同手续。
十、其他
(一)未尽事宜,法律、法规有规定的,按照相关规定办理;无规定的,由双方协商解决。经双方协商一致对本合同进行修改、补充达成的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二)双方在履行合同时发生争议,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三)本合同正本一式两份,甲方一份,乙方一份,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四)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 乙方:
(盖章)(盖章)
法定代表人/授权人签字:_______ 法定代表人/授权人签字:_______
8.劳务派遣协议2017 篇八
单位:
劳务派遣协议
签订协议须知
一、签订本协议应当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诚实守信的原则。
二、签订本协议同应当用黑色钢笔清晰填写或打印,协议内容涂改无效,未经合法授权代签无效。
三、本协议签订后具有约束力,甲乙双方应当按照本协议的约定,全面履行各自的义务。
四、本协议条款发生变更或者协议期满需要续订的,甲乙双方再行协商。
甲方: 地 址: 电 话: 传 真:
乙方:
地 址: 电 话: 传 真:
乙方因工作需要,与甲方本着平等自愿、协商一致、公正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签订本协议,并承诺共同遵守。
第一条 协议期限
本协议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协议到期双方无书面异议则协议同期顺延有效。
第二条 派遣岗位、人数和期限
1.乙方需要接受派遣人员(以下简称员工)的岗位和人员数量如下: 岗位,人数 人;工作地点,派遣期限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派遣期限到期双方无书面异议则期限同期顺延有效。
2.甲方按照乙方用工需求,负责推荐符合条件的劳务人员供乙方择优使用。甲方承担对员工的用人单位义务,乙方承担员工的用工单位义务。
3.岗位人员增减变动:人员变动以双方确认盖章的人员名单为准。乙方承诺,以上岗位工种符合国家关于劳务派遣一般在临时性、辅助性或者替代性的工作岗位上实施的要求,并保证没有将延续用工期限分割订立数个短期劳务派遣协议的情形。
第三条 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1.工作时间:员工在乙方实行标准工时工作制。其中,标准工时工作制度为每天工作 小时,每周休息 天。
2.休息、休假:按国家和乙方的规定执行。
3.乙方负责保障员工享有法定休息休假权利。乙方因工作需要安排员工延长工作时间或在节假日加班的,应当征得员工同意,并直接依法支付加班工资。
第四条 劳动报酬
1.员工享有与乙方相同或相近岗位劳动者同工同酬和福利待遇的权利。甲方不得克扣乙方支付给员工的劳动报酬。
2.甲方与乙方商定的员工工资发放日为,工资由甲方发放。员工当月收入超过国家个税起征点时,由甲方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
3.甲方与乙方协商确定,员工的工资标准采用下列第()种方式:(1)员工实行月薪制,代扣除个人承担保险后每月为 元,具体办法按照乙方规定执行。其标准不得低于当地政府规定现行最低工资。
(2)员工实行基本工资和绩效奖金相结合的工资分配办法,员工的基本工资为每月 元;绩效奖金考核发放办法根据乙方规定执行。
(3)员工实行计件工资制,计件工资的劳动定额管理按照乙的规定执行,定额单价为。乙方确定、调整劳动定额应当保证员工与本单位同岗位90%以上的劳动者在法定工作时间内能够完成。超过法定工作时间以外劳动定额,应当按照法定加班工资的标准计算计件工资。员工在乙方连续工作的,乙方应当按照同工同酬的规定,为员工实行工资调整。
第五条 社会保险
1.员工的社会保险费用由乙方按时支付给甲方,其标准按照甲方所属地统筹区最新规定执行。
2.员工的社会保险费由甲方负责按时足额缴纳,其中员工应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由甲方代扣代缴。
3.每年因社保基数调整所产生的上调差额部分费用需由乙方支付给甲方,由甲方代为缴纳。实际产生上调金额由甲方根据统筹区实际标准核算。
第六条 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
1.乙方保证执行国家劳动标准,提供相应的劳动条件和劳动保护。甲乙双方共同负责教育员工遵守国家和乙方规定的劳动安全规程。
2.乙方安排员工的工作不属于国家规定的有毒、有害、特别繁重或者其他特种作业。员工从事有职业危害作业的,乙方负责定期为员工进行健康检查,并按行业标准向员工支付岗位津贴(补贴)。
3.派遣期间员工有权拒绝乙方管理人员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并不视为违反本协议。员工对危害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的行为,有权提出批评、检举和控告。
4.员工发生工伤事故或患职业病,乙方应按照“及时就近”的原则,将其送往具备资质及医疗条件的医疗机构救治,并在12小时内电话及短信通知甲方指定负责人;甲方必须在规定时间内对派遣员工的工伤进行申报,因甲方申报不及时产生的法律后果,由甲方承担,申报所需材料由乙方配合甲方完成。甲方负责为其办理工伤申报、认定、补偿申领等手续。乙方按照《工伤保险条例》、地方政府关于实施《工伤保险条例》的相关规定承担派遣员工因工伤所发生的相关费用。有关工伤事故的其他事项,由甲乙双方协商处理。
5.员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其医疗期和相应的医疗待遇由乙方按国家相关规定执行。
第七条 劳动合同的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
1.甲乙双方共同负责教育员工,按照本协议和劳动合同的约定,三方全面履行各自的义务。
2.员工按约定在乙方工作期限届满,乙方需要留用的,应当与甲方及员工协商续延工作期限;乙方不留用的,员工由甲方安排。
3.乙方未按本协议约定承担对员工义务,或者出现《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的情形,致使员工行使单方解除权的,由乙方承担对员工的相关义务。
4.员工因违反《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及乙方依法制定的劳动规章,乙方有权退回甲方,且乙方需提前30天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由甲方按规定处理;员工因出现《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有关情形,乙方需退回的,应提前30天与甲方协商妥善处理办法。
5.员工有《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二条情形之一的,派遣期间,乙方不得退回甲方,派遣期满的,应当续延至相应的情形消失时终止。
6.在协议期内因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产生的符合法律法规所规定的经济补偿或赔偿金由乙方支付。
第八条 本协议履行中相关问题的处理
1.本协议履行过程中,若甲乙双方或一方变更名称、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投资人等事项,不影响本协议履行;若甲乙双方或一方发生合并或分立等情况,本协议继续有效,由承继单位继续履行。
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条款内容变更时,双方应当协商一致,以书面方式变更本协议。
2.本协议的解除或终止,应当在妥善处理好员工合法权益的基础上进行。双方或一方违反法律规定解除或终止本协议,给员工造成损失的,应当按《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八条的规定处理。
第九条 劳务费用结算
1.劳务费用的构成:劳务工工资费用、社会保险费、劳务派遣服务费、工会费等相关费用。即:
(1)劳务工工资费用(见第四条);(2)社会保险费(见第五条);
(3)劳务派遣服务费:甲方按照派遣员工总数每人每月 元标准或劳务派遣人员工资总额的 / %收取劳务派遣服务费;
(4)工会费:甲方按照派遣员工应发工资总额的2%收取工会费;(5)其它相关费用:甲方按照实际产生时向乙方收取。
2.费用结算标准:
(1)费用乙方按 支付,于 前支付给甲方,甲方出具正规发票给乙方。
(2)乙方应按时向甲方指定账户汇入本合同约定的需缴纳的各种社会保险费用及相关费用,否则,由此引起的责任,由乙方承担;若乙方超过合同约定时间5天以上(含5天)未汇入上述费用,同时应支付滞纳金5‰每天。
第十条 其他约定
1.乙方出现下列违约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提前解除本合同,由违约方承担一切违约责任,并赔偿守约方人民币2万元违约金。
(1)乙方未按本合同约定向甲方支付服务费及其他应由乙方支付的费用,致使合同无法履行的;
(2)法律法规规定的侵害劳动者合法权益的情形。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提前解除本合同,由违约方承担一切违约责任,并赔偿守约方人民币2万元违约金。
(1)甲方未能按照双方协商确定的时间内,派遣员工到乙方的;
(2)因甲方原因未按时、足额发放派遣员工薪资,经乙方催告无效的;
(3)因甲方原因未按约定为派遣员工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用,经乙方催告无效的。
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乙双方均可终止本合同,但应提前三十天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
(1)本合同到期双方或其中一方不愿续签合同的;
(2)甲乙双方其中一方遭遇不可抗力的重大变化,需要终止合同的,但因解除而产生的派遣员工经济补偿金由提出终止方承担。
4.甲方将每年为乙方派遣员工提供两次免费培训(所需项目每年一次,因乙方未安排的,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职业道德□ 拓展训练□ 公务行政礼仪□
5.为提升派遣员工自身的素质,提高员工工作的效率及质量,需进行成人教育、或参加各种国家职业资格考试、职业技能培训的,甲方均为其提供优先机会,具体费用及相关报考条件以甲方通知为准。
6.本协议未尽事宜,法律法规有规定的,按法律法规规定执行;法律法规没有规定的,由双方协商解决;双方协商一致,可以变更本合同。若双方协商不成或者发生争议,应当依法处理。若因员工问题发生劳动争议,甲乙双方应当积极协调解决,并依法承担连带责任。
7.本协议一式肆份,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甲方贰份,乙方壹份,送相关部门备案一份。甲方应按规定建立职工名册备查,向劳动部门办理备案手续,并依法将本协议内容告知员工。
附件:《劳务派遣协议》附表
甲方(盖章)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或委托代理人(签章): 或委托代理人(签章):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
9.采购补充协议 篇九
合约方 甲方: 地址: 乙方: 地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企业信用管理暂行办法》中的《海关认证企业标准》,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就双方签署的《物料采购合同》特补充说明如下:
一、乙方作为甲方商业伙伴,所提供货物、设备、运输及仓储等服务必须遵守以下贸易安全标准的要求。1.场所安全
乙方必须保证经营场所的安全,防范货物、资讯被盗窃(含乙方司机或员工自窃)、丢失、损坏等安全性威胁。
1.1保证经营场所的安全设施必须符合公安、消防等部门的要求,并已获取相关批准或许可,车辆存放、装卸、货物存储、人员办公必须区分隔离;
1.2 必须确保经营场所有足够照明,聘请安保人员做到24小时值勤,人员进出有识别名牌管制,经营仓储保管必须做到全程闭路监管,装配报警系统和视频监控摄像机。
2.进入安全:行门禁管理;实施员工和访客进出、保护公司资产的书面制度和程序商业安全。
3.人员安全:审查拟聘员工和定期审查现有员工的书面制度和程序,提供动态的员工清单,包含姓名、出生日期、身份证号码、担任职位。对员工进行供应链安全意识的日常培训,员工要了解企业应对某种状况以及进行报告的程序。4.商业伙伴安全:或者检查商业伙伴遵守贸易安全要求情况,并有面制度和程序。5.货物安全
5.1 必须保证从事货物配送或仓管的司机或员工无违法记录,并为其在为甲方提供服务期间之职务或非职务行为负连带保证责任,如在为甲方提供服务期间从事
夹带、走私等任何违法活动,甲方有权扣留乙方应付帐款并追究应付责任; 5.2 乙方必须保证运输车辆营业安全,提供车辆服务前必须进行安全点检,若因乙方的安全设备不足造成甲方的货物损坏,乙方承担全部损害赔偿责任。对于不符合甲方要求的车辆,甲方有权拒绝装货;
6.集装箱管理:装货前检查集装箱结构完整性和可靠性,已装货集装箱要施加高安全的封条,所有集装箱要保存在安全区域,以防止未经许可的进入或者改装。7.运输工具安全
7.1有专门程序或制度检查出入运输工具,防止藏匿可疑物品;运输工具要停放在安全区域;在货物被接收或发放前,应对装运或接收货物驾驶人进行身份认定。8.危机管理
8.1 必须保证运输过程发生险情有规定程序处理,并采取有效措施进行补救; 8.2 应严格管理为甲方提供服务的司机及其他员工,并对经营场所含仓库定期进行消防训练。减少乙方在为甲方服务时发生危机导致甲方货物损失。
二、乙方自签署之日起应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认证企业标准》的要求,按照标准要求优化和完善贸易安全管理现状。
三、同意本补充协议之效力可追溯到《物料采购合同》生效之日。
四、协议一式 2 份,甲方执__1__份,乙方执__1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0.工程补充协议 篇十
协议书
发包人(全称):(以下简称甲方)承包人(全称):(以下简称乙方)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信的原则,双方就本建设工程的具体施工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协议书,在履行中标合同的基础上,凡与本协议条款不一致的条款,均以本协议书为准。本协议与备案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一、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工程地点:工程范围: “资金来源:自筹
二、工程承包范围 承包范围:施工图纸列明范围。具体总承包施工范围为土建、装饰、安装
工程(水、电、弱电)的施工。
承包形式:包工、包料、包质量、包工期、包安全、包文明施工。
三、专业分包工程
1、门窗工程。(包括进户门、铝合金门窗等)。
2、外墙装饰工程(外墙保温及装饰面层)乙方做一度刮糙,二度粉平。
3、室外总体工程(包括上下水、道路、绿化等),出墙管按施工图由乙方施工。
4、燃气室内外管道(外墙以内的预埋套管由乙方施工),强电的户外管线。
5、弱电(包括电话、智能化、有线电视)系统(外墙以内的预埋套管由乙方施工)。
6、电梯工程。
7、消防系统。
8、住户配电箱,弱电信息箱等。
四、合同工期
1、开工日期:计划开工日期20年月日(实际开工日期按施工许
可证和发包方的开工审批报告)
2、竣工日期:20年月日
工期总日历天数天。
3、若达不到合同中所约定的工期按每延误一天按合同造价的3‰(施 工单位自行承诺)支付违约金。(非承包方原因造成延误的除外)
4、本合同通用条款第15.1款约定承包人违约应承担的违约责任;
1)承包人必须对达不到约定质量标准的工程无条件进行返工,直至达到验收合格标准。
2)工程质量一次验收合格,确保区优质结构工程,争创市优质结构,如达不到罚合同造价的5元/m2。达到区优质结构工程,奖励5元/m2。
3)由于承包方直接原因造成的整改或返工造成的工期延误仍按每延误一天罚合同造价的3‰执行。
4)若返工后工程仍达不到合格标准,承包人除支付上述规定的工期延误违约金外,还应向发包人支付工程质量违约罚金,即合同总价的2%。并且发包人有权选择第三方完成剩余工程,所需费用由承包人承担。
5)确保文明工地,如达不到罚5元/㎡(建筑面积)。达到奖5元/㎡(建筑面积)。
6)、出于对小区品牌的追求,如今后要求创白玉兰工程;则要增加的费用日后待议。
五、工程分包
1、本工程发包人同意由具备相应资质和相应技术能力的分包人来承担非主体工程,分包人的确定必须经过本工程发包人书面确认。
2、本工程发包人同意承包人分包的工程:三方协议
对于发包人指定分包单位的付款,如承包人无正当理由不按时付给分包单位工程款的,经发包人确认后,发包人有权直接支付分包单位工程款,并在支付给承包人的工程款中扣除,并对承包人酌情采取经济惩罚。
六、承包人采购材料设备
承包人采购材料设备的约定:
承包人采购的各种材料设备、规格、性能必须符合设计要求,在进场前向甲方及监理方工程师提供质保书、出厂检验合格证、进沪许可证、上海市建设工程材料准用证,得到甲方及监理方工程师同意后进货,进货后立即向甲方及监理方工程师提交报验单,经甲方及监理方工程师验收签字后进场使用。不按上述顺序办理,甲方及监理方工程师认为所进材料不能使用,需要退场,由此引起的一切损失由承包方负责。根据见证取样的有关规定,部分材料必须在见证员监督下取样送试,检验合格后才能用于工程上,费用由发包人承担。
七、工程结算
1、本工程的项目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按直接费的3.2%(3~3.4,含临时设施费)取定;
2、本工程结算参照沪建交〔2009〕995号、沪建市管〔2010〕29号规定按上海市2000定额,土建综合费率取定为 6 %(3-8),安装综合费率为 36 %(31-41);人工工资按实际施工期间的《上海建设工程造价与交易信息》(中准价)的平均价计算;主要材料按实际施工期间的算术平均价计算(成型钢筋不下浮;水泥、商品混凝土、砌块、木材、砂石料、商品砂浆等按中准价下浮3%结算),其他材料和饰面材料由甲方核定的价格为结算依据。
3、混凝土的模板和脚手架及垂直运输计入直接费。
4、工程总承包配合服务费按专业分包工程总造价的 4%(3-5%)计取,并不得再向分包单位收取任何费用。
5、工程施工期间的水电费由甲方代缴代扣;其中生活用水用电按实际发生费用纳入工程造价内,作为税前补差项目进行结算。
八、工程结算审价
本工程竣工验收后,乙方应在双方配合下在一个月内将完整的竣工结算资料完成并交送甲方委托的结算审核单位。结算审核单位应在双方配合下,叁个月完成结算审核的初稿。在双方配合下,一个月内完成终稿。依据审价收费规定,送审价超出审价定价的5%部分审价费由乙方支付。
九、总包配合服务范围
l、甲方指定专业分包项目由乙方与专业分包签订合同,并全面负责其施工质量、进度及提供技术支持(如水准,标高等基准)、大临设施(包括生活和生产设施)、供水供电及排水、登高(含脚手架)和垂直运输,即招标文件中说明的由总承包承担的管理(包括工程款支付、质量、安全、工期)等诸方面的内容。(含施工临水临电费等)
2、乙方与专业分包合同中有关质量标准及规格、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结算与付款方式、材料供应方式、双方责任、中间验收和竣工验收等相关条款,同等于甲方约束乙方的条款。
十、工程款支付
1、本工程预付款合同造价30%。
2、承包人向甲方及监理方工程师提交己完工程量报告的时间: 承包方每月月报本月完成工程量。
3、双方约定的工程款(进度款)支付的方式和时间:
支付的方式:主体结构验收后30 天内支付核定的实际完成工作量的70%拨付;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30 天内支付至全部核定的实际完成工作量的80%拨付;工程竣工审核结算后实际支付结算造价的97%;审价通过的工程竣工结算价的3%作为保修金,发包人在质量保修期满后30天内无息将保修金分期支付承包人。
十一、质量保修
1、承包人应按法律、行政法规或国家关于工程质量保修的有关规定,在工程竣工验收之前,与发包人签订质量保修合同,并对交付发包人使用的工程,在质量保修期内承担质量保修责任。
2、质量保修期
双方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及有关规定,约定本工程的质量保修期如下:
(1)地基基础工程和主体结构工程为设计文件规定的该工程合理使用年限;
(2)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的防渗漏为5 年;
(3)装修工程为2年;
(4)电气管线、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工程为2年;
(5)供热与供冷系统为2个采暖期、供冷期;
(6)住宅小区内的给排水设施、道路等配套工程为2年;
十二、竣工后工地的清理
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15天内,将工程范围内的所有临时设施全部清场,若乙方在规定的时间内不及时清场,甲方有权委托第三方清楚,所发生的费用在最后支付的安全文明施工费内扣除。
十三、保修金的支付
保修期达二年后:30天内无息支付预留保修金的50%;保修期结束后30天内无息支付预留保修金的余额。
十四、争议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或邀请第三方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双方约定:
由施工所在地人民法院诉讼解决。
十五、其他未尽事宜双另行协商。
本合同正本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副本六份,双方各执三份。
十六、合同生效
合同订立时间:年月日
合同订立地点:本合同双方约定双方签字或加盖公章后生效。
发包人:(公章)承包人:(公章)
住所:住所: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
电话:电话:
传真:传真:
开户银行:开户银行:
账号:账号:
11.劳务派遣协议 篇十一
甲方(发包单位):
(以下简称甲方)乙方(承包单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就乙方为甲方提供劳务派遣服务事宜达成本协议(以下简称“本协议”)。
一、总则
第一条 劳务派遣关系
甲方与乙方签订本协议建立劳务关系;甲方与派遣员工的关系为有偿使用关系;乙方与派遣员工签订劳动合同,建立劳动关系。
第二条 协议期限
本协议期限与主合同期限一致。第三条 派遣员工数量
本协议签订时,由乙方派往甲方的派遣员工共
人。在本协议履行期间派遣员工数量变更的,以实际人员数量为准。
第四条 用工条件
乙方给甲方派遣的员工必须符合甲方要求,不满足要求的员工在甲方向乙方书面通知两日内更换。
第五条 用工规则
(一)乙方派遣员工应符合甲方的用工条件,必须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遵守甲方的各项规章制度,忠于职守,诚实守信,作风正派,服从甲方的管理和工作安排,积极完成甲方分配的各项任务。乙方应按照国家和地方的法律、法规及政策规定,及时为被派遣员工办理录用备案、劳动合同签订等各项用工手续。处理涉及被派遣员工劳动关系的有关事宜,负责建立、接转被派遣员工档案。
(二)甲方应为派遣员工提供符合国家规定的劳动保护措施及符合国家标准的卫生和安全条件,并提供派遣员工工作所必须的设备(工具)。
(三)乙方应派专人协调甲方与派遣员工之间的关系,负责派遣员工的日常管理,处理劳动争议及其他与务工有关的事宜。
二、劳务费用结算 第六条 劳务费用构成
劳务派遣费用包含派遣员工的劳动报酬、社会保险费、住房公积金等所有费用,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向甲方再收取任何费用。
第七条
结算方式及取费标准
本项目根据预算工作量包干计费,金额为
元,价款通过银行转账方式支付。
三、劳务派遣工作程序
第八条 甲乙双方约定,按以下程序进行劳务派遣:
(一)甲方提供人员需求数量,已方在五个工作日内向甲方派遣满足条件的人员。
(二)乙方需与劳务人员签订劳务协议
四、派遣员工的退回
第九条 对于乙方派出的派遣员工,有下例情形之一的,甲方可随时退回乙方且不需支付经济补偿金。其中,甲方以第(一)、(二)、(三)条所述情形为由退回乙方派遣员工,须提供相应证据。
(一)被证明不符合派遣员工用工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甲方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甲方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被治安处罚、劳动教养等严厉行政处罚的或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五)从事兼职工作,对完成甲方工作任务造成影响的;
(六)不服从甲方工作安排的;
(七)不胜任工作的;
五、违约责任
第十条
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当派遣员工与乙方解除劳动合同时,甲方应当承担相应的经济补偿和赔偿责任:
(一)未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政策规定向派遣员工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不予乙方结算或不按时足额向乙方支付应承担的社会保险而导致乙方未能依法为派遣员工缴纳社会保险的;
(三)未及时向乙方支付派遣员工工资费用,导致乙方不能及时支付派遣员工工资的;
(四)甲方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派遣员工权益的;
(五)甲方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派遣员工劳动的,或者甲方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派遣员工人身安全的。
第十一条
乙方有下列行为之一,应当承担违约责任;给甲方生产经营工作造成严重影响的,甲方有权通知乙方解除本协议,并向乙方要求不超过损失金额两倍的赔偿:
乙方不能按本协议约定派遣员工;
克扣劳务人员薪酬福利,影响到甲方生产经营工作的; 对甲方的派遣员工同时又安排其它公司工作的; 在派遣期间擅自将派遣员工从甲方抽走的。
六、争议解决
第十二条 甲、乙双方对本协议若有争议,应本着友好协商和妥善处理派遣员工利益的原则加以解决,如协商不成,则由本协议履行地的人民法院裁决。
第十三条 甲方与派遣员工发生劳务争议或纠纷,应先由甲方与派遣员工协商;如果双方协商不成,由甲方、乙方、派遣员工三方协商;如果三方协商不成,乙方负责处理与劳动、司法等部门的相关事宜。
七、其他
第十四条
本协议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一致后,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不一致处,以补充协议为准。
第十五条
本协议一式二份,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
法定代理人或 委托代理人签章:
委托代理人签章: 住
所:
住
所: 联系人:
联系人: 日
期: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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