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垃圾资源再生利用(14篇)
1.建筑垃圾资源再生利用 篇一
24日, 在陕西省政协十一届三次会议上, 九三学社陕西省委员会集体提案建议, 促进建筑垃圾资源化, 搭建建筑垃圾综合治理平台, 鼓励对建筑垃圾进行回收再利用。
调研数据显示, 陕西省现有建筑垃圾5亿多吨, 每年新增约6000万吨, 陕西省对建筑垃圾处理都是直接采用露天堆放或填埋的方式, 这种处理方式占用了大量宝贵的土地资源, 建筑垃圾填埋后也危害生态环境。陕西省的建筑垃圾分类收集工作刚刚起步, 建筑垃圾回收尚处在原始的粗放阶段, 大部分建筑垃圾没有充分回收利用。
陕西省建筑垃圾处理要从实际出发, 采取“筑路、造景、再生建材”的技术手段, 尽可能采取效果好、成本低的建筑垃圾资源化处理措施。目前, 陕西省多家建筑垃圾回收再利用企业通过收集建筑垃圾, 生产出绿色环保的建筑材料, 也为建筑垃圾资源化开辟了新途径。
2.再生资源利用行业突破僵局 篇二
为了解答这个疑问,2016年5月29日,中国再生资源回收利用协会在武汉举办主题为“资本助力与跨界融合,拨开企业布局迷雾”的会议。中国再生资源回收利用协会会长蒋省三说:“再生资源回收行业一直在过严冬,不过,这次会议带来的是初春的信息。”
资本来袭
据《中国再生资源行业发展研究报告2016》,2015年,再生资源回收利用行业再度遭遇艰难时刻,国内再生资源市场平均价格下跌20%,回收总量2.34亿吨,同比下降3.96%。
2016年两会通过的“十三五”规划纲要明确提出了绿色发展的理念和大力发展循环经济、再生资源,发展循环经济实现绿色发展理念等重要内容。蒋省三表示,在此契机下,行业以重视环境为主,兼顾资源再生利用战略性新兴产业的模式已逐步形成,金融资本闻讯涌入。
兴业银行武汉分行环境金融中心产品经理虞毅表示,再生资源利用行业属于节能环保领域最重要的分支之一,银行将有更多的资金和其他的资源配置,用于相关企业向银行申请的绿色信贷。
有鉴于此,兴业银行已经将绿色金融上升到了集团化核心业务高度,旗下的子公司和华福证券兴业信托和租赁,都将绿色金融作为核心战略。
启迪桑德环境资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文一波认为,通过金融创新,股权、债券、基金的涌入会带来许多具有活力的新鲜血液进入产业,促进产业链的整体升级和整合。
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资源与环境政策研究所所长助理程会强表示,再生资源行业也需要借助于金融创新的帮助,从而谋求更大发展,不少园区在这一方面已经有了很多实践。例如河南长葛建立了中原再生资源国际交易中心、大连成立再生资源交易所、天津开展互联网金融的相关实践等等,资本涌入无疑对整个行业的发展起到了极大促进作用。
跨界融合
目前再生资源行业已经进入了新时代,不同企业不同技术跨界融合创新的模式正在逐渐成为主流。
在广州,实现垃圾减量化和资源化利用已经是迫在眉睫的事情。2016年1月,广州召开城市垃圾处理会议,搭建平台促进再生资源利用行业与垃圾焚烧企业的融合。不仅如此,发电、环卫、供销社等行业一并纳入融合范畴。
根据并购市场咨询数据统计,2015年我国环保企业并购交易规模比上年增长4.75倍,国内企业并购交易规模增长4.3倍,开启了国内企业并购外国环保企业的先河。在这中间能够发现一个突出特点,跨行并购多以构建产业链为目标,牵手上下游并购综合。
为此华为公司与再生资源协会签订云计算合作协议,依托华为公司在云服务领域的平台技术服务等网络覆盖优势,通过战略合作共同打造智慧城市中的再生资源回收利用解决方案,提升城市能力,助力城市智慧转型。
华为公司企业云业务部解决方案销售部总监欧阳定恒说:“通过云计算、大数据和物联网等先进技术构筑一个再生资源云,这是行业基础的云,同时把该平台一端连接到再生资源行业里面的各个中小企业,为各个企业构建一个基础平台,同时构建APP应用为企业提供基础IT支撑。”
程会强说:“再生资源产业是以第三产业为主体,并涵盖了第一和第二产业的很多领域,在这个时期第三产业可以形成反哺第一第二产业的新趋势,形成一二三产共生发展。”
就在华为与再生资源跨界融合的同时,再生资源回收利用协会与中再融再生资源互联网金融服务签订战略合作协议,通过合作进行优势资源互补,将金融服务与行业资源有机结合,深耕再生资源行业,降低企业融资成本,为绿色经济开辟一条新路。
“互联网+”趋势
毫无疑问,“互联网+再生资源”已经成为行业的发展大趋势。在文一波的描述中,充分利用“互联网+”进行生态整合成为行业飞速发展的突破口。
2015年百度、阿里迅速布局再生行业,建立百度回收创新再生资源回收模式,回收哥、爱回收、易回收等50多家回收企业应运而生,线上交易进入快车道。
蒋省三说:“过去很少听到再生资源企业会有并购的想法和要求,互联网、物联网的信息技术供应链金融资本的并购跨界发展,将会加速行业的未来发展,恐怕在今后五年当中会非常迅速,而且企业的重组并购新企业新业态新模式会不断涌现。”
3.建筑垃圾资源再生利用 篇三
关键词:建筑垃圾处理可行性报告,废弃混凝土再生利用
随着中意建筑垃圾处理设备在国内昆明、杭州、深圳、天津等各大城市亮相后,建筑垃圾回收利用项目越来越受到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但郑州中意矿机作为建筑垃圾处理设备的专业研发生产厂家对当前的发展形势并不满意,因为,大多数的投资商对建筑垃圾回收利用项目多是处于观望状态,对该项目信心并不充足,如何将该设备实现普及,是中意矿机未来发展中面临的重大难题。
当前该设备面临的难点之一是设备价格问题。很多投资商来电询问建筑垃圾处理设备的应用领域以及市场效应,但昂贵的价格,就将客户制止千里之外,如何保障设备质量的同时降低设备的造价,是中意当前研究的课题。但结合设备的投入来说,虽然高额的设备造价让投资商头痛不已,但该设备投放市场之后其创造的利润是可喜的,以设备价格为100万元来说,投产使用后,每天可消纳1200吨的建筑垃圾,回收利用率可达90%,制成的再生骨料价格按30元/吨计算,每天可赚取3000元钱左右,减去电费、人工费、运输费以及其他杂费1000元,净利润可保持2000元左右,一年运营300天,创造的利润在60万元左右,并且剔除后的钢筋、铁丝等金属物质变卖后又是一笔利润,不到两年的时间,就可收回成本,并且投产该设备还是一项利国利民之举。
4.建筑垃圾资源再生利用 篇四
2014金华公务员面试时事热点:金华市研究建筑垃圾如何做到资
源化回收利用
金华市研究建筑垃圾如何做到资源化回收利用
最近,不时有市民反映,金华市区330国道部分路段建筑垃圾成灾,影响市容。记者发现,在金华市区330国道、二环路、环城北路等部分路段,以及城乡接合部的道路两边、河边空地,甚至在市区一些较为偏僻的路段和河道,常有夜间偷倒渣土、建筑垃圾的现象。而且,偷盗者和执法者打起了“游击战”。由于实施了“三改一拆”,使得建筑垃圾大量出现。
在越来越多的城市通过焚烧发电等无害化方式有效处理生活垃圾的时候,建筑垃圾的处理似乎尚未引起足够的重视。
非法倾倒危害多
目前,建筑垃圾大部分送填埋场填埋,有的用来回填工地、路基等。虽然有相关部门管理,但还是有部分市民和建筑企业存在非法倾倒等问题。从市区的情况看,城乡接合部的空旷地带以及城乡交通干道两侧是建筑垃圾非法倾倒的主要场所。
记者从市建设监察支队获悉,我市密闭式运输管理推行将近一年,建筑垃圾乱堆乱倒的现象已大大改观,但并没有完全杜绝。在这些非法倾倒中,主要是装修建筑垃圾,建筑工地以及拆迁工地上的建筑垃圾由于有比较严格的监管措施,所以情况相对较好。
“建筑垃圾非法倾倒,不仅影响市容市貌,还存在很多危害:一是占用大量土地资源,破坏了农村的生态环境;二是污染水体、大气和土壤,并且很难消解;三是对于已倾倒建筑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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圾的土地,如果将来用作建设用地重新开挖,则需要更大的资金投入;四是在转运途中,如果不注意管理,会严重影响环境卫生。”婺城区政协委员陈趋源一直很关心建筑垃圾处理,已撰写了关于治理建筑垃圾的提案。
市建设监察支队工作人员介绍,建筑垃圾和渣土产生主要有3个源头:建筑工地上的基础开挖、道路管道工程开挖、房屋装饰装修。根据相关规定,产生建筑垃圾和工程渣土(统称渣土)的建设、施工单位和个人,在工程开工前必须办理渣土处置手续。建筑垃圾应当由市政府招投标中标的企业负责运到指定地点,清运费则是谁产生谁付费。现在那么多建筑垃圾非法倾倒,一是由于相关责任人不清楚政策规定,不知道如何处置建筑垃圾,只能一扔了事,还有一些相关责任人为了省钱省事,抱着侥幸心理故意随意倾倒。
市建设监察支队渣土大队负责人告诉记者,目前市区的生活垃圾处理费用已经包含在物管费里了,虽然钱不多,但处理起来比较方便。目前市区装修建筑垃圾实行委托清运模式,由业主通过物业公司向市建设监察支队办理装修登记申报手续,实行委托清运。不少业主认为,自己掏钱来处理,还不如叫三轮车拉出去随便扔掉。渣土大队负责人说,建筑垃圾“谁产生,谁负责”是原则问题,业主有付费处理建筑垃圾的义务。2013年,市建设监察支队共清理无主建筑垃圾7500吨,花费财政资金30多万元。虽然业主个人省钱了,但财政要掏出更多的钱来处理这些建筑垃圾。
建筑垃圾回收难
目前,我市的建筑垃圾主要采取填埋处理,在金兰中线有一个建筑垃圾临时处置场所。虽然建筑垃圾可以填埋处理,但垃圾填埋场的容量有限,而建筑垃圾日益增多,这么填下去,总有一天我们会遭遇建筑垃圾围城的困局。因此,想要彻底解决建筑垃圾的问题,还得走回收利用的路子,让建筑垃圾变成对我们有用的资源。
有关专家估计,按到2020年我国新产生建筑垃圾50亿吨估算,这些建筑垃圾经处理如果能够转化为生态建材,创造的价值可达数千亿元。随着政府部门对环境保护日益重视,建筑垃圾处理将迎来国家更多政策支持和广阔的市场空间。
虽然这是个功在当代、利国利民的行业,其公益性超过经济性,但对处理企业来说,建筑垃圾来源与处理成本是个大问题,再生产品的销路也需要进一步开拓,“变废为宝”之路仍需不断攻坚克难。
“建筑垃圾的来源要充足,才能保证机器有足够的原材料进行循环利用再生产,维持企业正常运作。”永康市红卫铸造炉渣处理有限公司负责人李慧慧向记者抱怨说,她经常看到媒体上刊登的有关建筑垃圾非法倾倒的报道,但她的厂子出钱都收不到建筑垃圾。
据介绍,她的厂子位于永康市石柱镇姚塘村,配有建筑垃圾破碎机,一个月能加工上万吨建筑垃圾,但现实情况是机器经常吃不饱,她也总为缺乏原料发愁。她希望能够通过媒体呼吁一下,让大家都意识到建筑垃圾其实有一个好出路,这个出路就是回收利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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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介绍,建筑垃圾运到厂里后,先进行破碎分筛,可以将建筑垃圾粉碎再利用,加工出多种一级再生产品,比如石砖粉、粗骨料、细骨料以及混凝土再生材料等。这也是下一步加工再生产品比如空心砖、实心砖的前期必备原料。李慧慧说,其实建筑垃圾浑身都是宝,在欧盟许多国家,建筑垃圾被称为放错了地方的黄金,利用率超过70%,有的甚至达到90%。这么高的数据,不能不让人眼红。
“制定有效的管理政策,对收纳建筑垃圾的企业实行扶持政策,通过政策手段为建筑垃圾处理找到好的出口,是治理建筑垃圾的根本措施和有效途径。”陈趋源建议政府出台相应政策,对收纳建筑垃圾的企业实行优惠政策。“经过资源化处置,95%以上的建筑垃圾可作为工程建设的原材料加以利用。”陈趋源说,政府投资或与民间资本合作,开办建筑垃圾制砖或加工其他新型墙体材料的企业,以彻底改变建筑垃圾处置难的现状,实现建筑垃圾的资源化循环利用。
变废为宝打造产业链
目前,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已成为世界各国的研究课题。发达国家大多实行建筑垃圾源头削减策略,即在建筑垃圾形成之前,就通过科学管理和有效控制将其减量化。对于产生的建筑垃圾则采用科学手段,使之变为再生资源。美国、德国、日本等发达国家经过长期努力,基本实现了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在这些国家,建筑垃圾是一种资源,造就了一个新兴产业,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率已高达95%甚至100%。
将建筑垃圾源头削减策略与建筑垃圾产生后的处理利用结合起来,可形成综合处理利用体系:将建筑淤泥利用、建筑废弃木材利用、建筑废玻璃利用等列入利用方案;运用新技术制造免烧青砖、红砖等各类工艺砖制品,解决工艺砖制品的供求缺口;建立混凝建材骨料搅拌站和引进其他新型建筑机械设备,同时在工程中运用一系列新措施解决粉尘污染问题,例如PM2.5问题。
永康启永水泥砖厂的杜启永还开办了一家建筑垃圾处理厂。与李慧慧一样,他的主要工作也是购买建筑垃圾。“两年前建筑垃圾都需要购买,价位最高时要200元一车(大概20吨),慢慢便宜下来变成了80元一车,后来就免费了。”杜启永说,因为费用太高的话,会导致建筑垃圾处理成本居高不下。
李慧慧说,目前建筑垃圾处理方式以填埋和露天堆放为主,已形成习惯。“对拆迁出的固体废弃物,人们普遍缺少初步分筛意识,钢铁等较为值钱的东西会留下,剩下‘没用的’建筑垃圾可能被运到指定的填埋场填埋,也可能被随意抛撒、堆放,很少有人会意识到建筑垃圾也是有再利用价值的”。正因为如此,增加了建筑垃圾进入企业再生利用的难度。
运输成本高也是制约建筑垃圾进入企业再生利用的一个重要原因。要实行建筑垃圾再生利用,首先需要较大的场地去堆放建筑垃圾,因此,很多建筑垃圾处理企业设在了较偏远的郊区,距离城区远,运费高,城区一些工地就不愿意把建筑垃圾送到企业来,可能就近找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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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方把建筑垃圾处理了。李慧慧说,她会给运来建筑垃圾的人一点费用,可是如果费用太高了,她也吃不消。
另外,不少单位和个人对利用建筑垃圾生产的产品认识不够,也影响了相关产品的推广应用。
记者了解到,广东等地正在对建筑垃圾再生利用如何走政企共谋产业化的路子进行探索,要做到处理补贴、宣传教育和严格执法三管齐下。比如说,由政府免费提供场地,支付项目建设启动资金,并给予运营商管理费扶持。营运商则要主动与新开发楼盘、道路改建或其他大型工程联系,商讨建筑垃圾处置事项,接到要处理建筑垃圾的单位或个人电话后,要派出车辆前往收集处置,对集镇、城区范围内乱堆放的建筑垃圾要及时清理。这种政府引导、社会参与、市场运作的模式,能有效解决建筑垃圾围城问题,将建筑垃圾的收集、分拣、回收、储运、处理、再生利用、产品经营等一体化,形成一个产业链,真正实现建筑垃圾变废为宝。
5.建筑垃圾的资源化利用研究 篇五
关键词:建筑垃圾,拆迁,综合利用,资源化
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加快, 城市改造和新改建项目增多, 加之一些旧建筑物、构筑物、城市基础设施的老化和服务年限的到期, 使得越来越多的土木工程建设项目报废拆除, 产生了大量的建筑拆除废料和垃圾。据统计, 国内目前建筑垃圾堆放总量已达70亿t, 并以每年产生约3亿t的速度在增加, 排放量占城市垃圾总量的30%以上[1]。全国每年仅新建的住宅建筑垃圾排放量就达4000万t以上, 旧建筑物的拆除或改造也产生数亿吨的垃圾[1,2]。建筑垃圾侵占土地, 污染水体、大气和土壤, 影响市容和环境卫生, 威胁着人类生存的自然环境, 已经成为城市发展不容忽视的问题。如何处理这些越来越多的建筑垃圾, 是我国各大城市棘手的问题之一。将建筑废料经过回收处理后再重新利用, 既能保护天然资源, 又能降低建筑垃圾对环境的影响。
1 建筑垃圾综合利用的意义
随着我国城市化进程的快速推进, 我国的建筑行业得到了迅猛发展, 基础设施建设、房地产开发、旧城区改造过程中大批旧有建筑的拆除产生了许多建筑垃圾。建筑物的建造、使用和拆除过程中产生的建筑垃圾与日剧增, 其中较大部分来自废弃混凝土。我国混凝土垃圾2010年达到2.39×109t, 预计2020年将达到6.38×109t, 平均以每年8%的量增长。如此巨量的废弃混凝土, 如不进行合理处置, 将会引发极大的环境和经济问题。将废弃的建筑垃圾经加工来制备新型墙体材料, 代替目前传统的烧结黏土砖, 既达到减少生态资源破坏的目的, 又达到建筑垃圾资源化循环利用、减少环境污染的目的, 具有良好的社会、经济、环保效益。我国资源短缺问题日益严重, 优质的天然骨料在有些地区已趋枯竭, 许多地方大规模开山采石, 自然景观和生态环境遭到严重破坏, 严重背离了我国经济和环境的可持续发展战略。在严峻形势下, 建筑垃圾的资源化利用日益引起我国建筑建材界的重视。对废弃建筑垃圾进行回收利用不仅是时代所需, 而且对于保护环境、节约资源、发展生态建筑具有重要意义。
2 建筑垃圾的构成
建筑垃圾一般都是在建设过程中或旧建筑物维修、拆除过程中产生的, 大多为固体废弃物。不同结构类型的建筑所产生的垃圾成分主要包括泥土、石块、混凝土块、散落的砂浆、砂石、碎石、废弃砖瓦、玻璃、木料、金属、管道及电器等废料。其中, 无污染的无机物 (包括泥土、石块、混凝土块、碎砖) 占90%以上。无机材料, 具有耐酸、耐碱、耐水性, 化学性质比较稳定, 同时具有稳定的物理性质的特点。建筑垃圾的这些性质决定其经过处理是一种很好的再生建筑材料。废品 (包括金属、竹木材、各种包装材料、木料、塑料、玻璃等) 可能具有污染物的废弃物分拣后可作为再生资源利用。建筑垃圾对土质、水质、大气等具有持久的危害性, 建筑垃圾如果不经过任何处理直接运往堆放场或填埋场, 一般需要数十年才能趋于稳定。因此在充分认识建筑垃圾特性的基础上, 相关主体对建筑垃圾实施资源化、减量化和无害化的综合管理显得尤为关键。
3 建筑垃圾的应用及利用途径
将建筑废料经过回收处理后再重新利用, 既能保护天然资源, 又能降低建筑垃圾对环境的影响。纵观世界上建筑废料利用较好的国家的使用情况, 建筑废料的再利用大致可以分为三个级别: (1) 低级利用, 如一般性回填; (2) 中级利用, 如用作建筑物或道路的基础材料; (3) 高级利用, 如作为粗细骨料配制混凝土用于建筑结构构件 (如砌块) 、道路面层、制造水泥等。目前世界上各国建筑废料的回收利用率不同, 发达国家的利用率较高, 发展中国家利用率较低或没有利用。近年来国内外对建筑垃圾的再利用进行了大量的研究和探索, 总的来看, 建筑垃圾的再利用是以分选分类为前提和基础的, 主要途径有以下几种:
(1) 完整的粘土砖瓦经清理后, 可直接用于一些临时建筑或建筑工程非承重部位的砌筑。
(2) 废砖、瓦、混凝土经破碎筛分分级、清洗后制成不同粒径的骨料, 替代石子、沙子等资源, 作为再生骨料混凝土, 用于地基加固、道路工程垫层、室内地坪及地坪垫层和非承重混凝土空心砌块、混凝土空心隔墙板、蒸压粉煤灰砖等生产。
(3) 废钢筋、钢门窗、铸铁管、铁钉、黑白铁皮等经分拣后送钢铁厂或有色金属冶炼厂回炼, 作为原料, 生产相应的产品。
(4) 废玻璃分拣后送玻璃厂或微晶玻璃厂做生产原料。
(5) 木门窗、木屋架可重复利用或经加工再利用, 或用于制造中密度纤维扳。
(6) 经分拣出的废油毡、沥青等目前不能再利用的少量建筑垃圾, 或送水泥厂、电厂焚烧, 或选址临时堆放或填埋, 堆放或填埋前要严格消毒, 场地远离住户饮用水源等环境敏感点。
(7) 基坑土及边坡土可以送烧结砖厂生产烧结砖, 碎石经破碎、筛分、清洗后做混凝土骨料。
4 建筑垃圾回收利用的建议
4.1 提高认识加强宣传
加强对节约能源、环境保护的可持续发展的宣传, 改变人们对建筑垃圾循环利用的传统观念。要让与建筑垃圾打交道的每一个人都知道建筑垃圾是一种可再利用的资源, 同时提高建筑工人的环保意识, 提高全社会的责任意识。要大力宣传和推广建筑垃圾再利用的最新技术和工艺方法, 鼓励大家积极采用建筑垃圾再生材料或产品。
4.2 加强建筑垃圾再利用的立法工作
加强对建筑垃圾回收利用的科学研究, 制定相应的配套政策、技术规范和技术标准, 如政府制定一些强制性和鼓励性的专项法规, 如禁止填埋具有再生价值的建筑垃圾, 相应的规定建筑垃圾分类回收和堆放。研究和制定鼓励建筑业回收和利用垃圾废料的政策、法规和行业标准, 从产业政策和法规制度上引导建筑垃圾再利用的健康发展。
4.3 加强建筑垃圾再利用的研究开发工作
研发先进的实用技术是实现建筑垃圾再利用的基础和前提, 这就要求加大科研投入, 重点研究建筑垃圾减量化的方法、建筑垃圾科学回收和利用的方法, 加强建筑垃圾再生产品的性能研究, 为科学合理处理建筑垃圾提供技术保障。
4.4 减少建筑垃圾的产生
规划部门应严格落实有关城市规划法规, 提高科学规划城市发展的水平, 减少城市不必要的重复拆除建设;建设管理部门要加强对建筑材料的使用和建筑设计、施工、监理等环节的监督管理, 确保建筑工程质量;建设单位要定期加强对既有建筑的保养与维护, 从而提高建筑物的使用寿命, 从源头上减少建筑垃圾的产生。
参考文献
[1]傅梦, 张智慧.建筑垃圾制免烧免蒸砖的环境影响评价[J].工程管理学报, 2010 (5) :485-487.
6.基于循环经济的再生资源回收利用 篇六
基于循环经济的再生资源回收利用
循环经济是以资源的反复利用为核心,再生资源回收利用是实现资源宏观循环的主要环节.本文分析了目前我国再生资源回收利用面临的`困难,探讨了循环经济理念下的再生资源行业体系构成,并提出了相应的对策.
作 者:黄少鹏 作者单位:安徽财经大学研究生部刊 名:技术经济英文刊名:TECHNICAL ECONOMY年,卷(期):“”(10)分类号:F0关键词:循环经济 再生资源 回收利用 再生资源行业
7.建筑材料的再生循环与利用 篇七
建筑材料作为一种产业,节约资源、能源也是为了本身能够持续发展的需要。例如,利用煤矸石制作砖和水泥;利用粉煤灰和煤渣制作蒸养砖和烧结砖,生产陶粒硅酸盐砌块,作混凝土和水泥砂浆的掺合料;利用高炉渣制作水泥和湿碾矿渣混凝土;利用钢渣制作砖和水泥等。
一般来说,传统材料主要追求材料的使用性能。而可持续发展的材料追求的不仅是良好的使用性能,而且从材料的制造、使用、废弃直至再生利用的整个寿命周期中,必须具备与生态环境的协调共存性、舒适性,对资源、能源消耗少,生态环境影响小,再生资源利用率高,或可降解使用的具有优异使用性能的新型材料。
统计表明,我国单位数量产品的能耗与资源消耗比工业先进国家高得多,资源再生利用率低,最终产品只是原料投入的30%,大部分原料变成了废弃物。既消耗了宝贵的资源、能源,又污染了环境。
20世纪90年代以来,我国的主要建材产品(如水泥、玻璃、建筑陶瓷、粘土砖、石灰)的产量,均达到世界第一。然而,另一方面的严重问题是:资源与环境的沉重负荷制约着建材工业的可持续发展。
目前,我国每年生产各种建筑材料要消耗资源50亿t以上,消耗能源达2.3亿t标准煤,保温不良的墙体材料造成的热损失达1.2亿t标准煤,破坏农田6700多万ha.同时还排放大量的二氧化碳、二氧化硫和二氧化氮等有害气体和粉尘。如每生产1t水泥熟料要排放1t二氧化碳、0.74 kg二氧化硫、130妇粉尘,每生产1t石灰排放1.8t二氧化碳,仅此两种产品每年排放二氧化碳多达6亿t。又如粘土砖全国每年毁掉约6000多ha土地来烧制,这使本来缺少耕地的我国雪上加霜,所以国家规定要淘汰实心粘土砖,代之以其他再生制品(如利用废渣制砖等)。并从结构上强调逐步取消砖混结构。
我国每年工业固体废弃物的排放量很大,例如火力发电厂产生粉煤灰渣1995年为1.02亿t,到2000年已达到1.53亿t,有6亿t粉煤灰要排入灰场,需占地4000 ha;金属矿山尾矿每年3.5亿t,占地2000-3400ha,每年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高达300亿元。据中国环境公报统计,1995年工业固态废弃物累计堆积达66.41亿t,占地5.5万ha,而且问题越来越严重;另外还有大量的建筑废弃物、城市垃圾等。因此,要保持建筑材料的可持续发展,就应寻求新的发展道路,提高生产技术水平,开展建材的再生循环与利用,提高能源、资源的综合利用率。同时进行环境保护,减少环境污染。
最近,日本研究成功利用垃圾焚烧灰和下水道污泥生产特种水泥的技术。他们把这种水泥称为生态水泥.现已建成了日产50t生态水泥的实验生产线。其烧成温度仅为1000℃左右.使能耗大大降低。目前,我国一些单位也正在开展用城市垃圾生产水泥的研究试验工作。
由于在设计上偏重结构性方面的考虑。大多数建材及其构件废弃后。几乎都变成了难以处理的残留物。拆卸和再生利用都很困难。因此,在进行建材及其构件设计时必须有新的设计思想。例如,设想一种像毛衣那样的、当拔出一根线就一下子破坏了整个结构,使之在有效使用期限届满之后能够迅速解体,进行再生循环。因此,要建立新型增强混凝土构件长寿命与再生循环相互兼容的总体寿命设计及其相关技术。还必须从兼顾材料科学和建筑工程学的观点。选用合理的建筑材料及构件,并采用新的建筑技术。
这种可再生循环建筑复合结构及其材料构件的设计概念可用如下实例说明。采用现场整体灌筑方式,一半利用工厂生产的预制构件,只将结合部在现场施工。如柱体是钢筋混凝土构件,梁体是新型增强混凝土构件,结合部由钢制接头做成混合结构形式,这样解体时就比较容易。从建筑材料的再生利用这一观点来讲,混合结构形式是今后建筑技术开发的方向之一。
建筑物解体时,不仅会产生大量的砖头和混凝土废块、木材及金属废料等废弃物,而且无论新建还是拆毁时都会留下建筑残土、污泥等建筑废物。如果能将其大部分作为建材使用,就意味着“建筑废弃物”是“建筑副产品”,这将是认识上的一次飞跃。
建筑污泥的再利用及高质量混凝土骨料的开发。是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目前.国外处理建筑废土、建筑污泥和混凝土副产物的工作正在进行,例如,将建筑污泥作为混凝土骨料和农业培土:混凝土块作为填筑材料、路基材料、混凝土骨料等。而曾大量排放的废旧沥青。由于再生技术的进步与完善。大部分已通过工地和工厂再生,作为沥青铺设材料被广泛再生利用。
我国的现状是幅员辽阔,人口众多,纯天然材料的资源有限。结构材料不能像日本及西欧国家那样过分强调纯天然制品。对传统的量大面广的建筑材料。应主要强调进行生态环境化的替代和改造。如加强二次资源综合利用,提高材料的再生循环利用率,有必要禁止采用瓷砖对大型建筑物进行外表面装修等。
未来建材工业总的发展原则应该是:具有健康、安全、环保的基本特征,具有轻质、高强、耐用、多功能的优良技术性能和美学功能。还必须符合节能、节地、利废三个条件。
建筑材料的再生利用还涉及处理成本、机械设备、工艺流程等技术经济问题。目前,与新材料相比,再生材料有价格高、现场通用性差等问题,综合利用时有一些不足之处。但是,一定要从环境保护及资源利用效率的角度出发,来进行成本效益的综合分析,并确定再生利用经济效益的评价方法。
8.建筑垃圾资源再生利用 篇八
1 重庆市建筑垃圾现状及存在问题
随着城市化进程加快和旧城改造的推进, 近年来重庆市建筑垃圾产量急剧增加。目前重庆市主城区绝大多数建筑垃圾都被施工单位以随意倾倒、露天堆放或者简单填埋等粗放式的方式处置, 不仅侵占大量土地, 而且在运输和装卸过程中的粉尘飞扬、遗撒等问题也对市区环境造成了严重的二次污染。现阶段重庆市在建筑垃圾治理方面主要存在以下几个问题。
1.1 建筑垃圾综合利用率偏低
重庆市建筑垃圾大多采用自然堆放, 资源化利用率不足5%。回收利用对象也主要集中在钢筋、铝合金等旧金属, 而对含量最大的废弃混凝土块则很少进行回收处理, 造成资源极大地浪费, 增加环境压力。
1.2 建筑垃圾处理设施不完备
建筑垃圾消纳场缺乏统一的建设标准, 大多数消纳场所没有经过正规设计, 项目建设基本程序不完善, 处置没有达到“无害化”处理要求
1.3 相关性政策法规待完善
我国至今尚无一部关于建筑垃圾管理的国家法律文件, 虽然这些年有关部门和重庆地方政府在该领域也相继出台了一些法规规章, 以期填补我国在建筑垃圾的法律空白, 但是普遍都存在内容不完善、惩罚力度不够的问题, 从而给具体的管理工作造成相当大的困难。
1.4 缺乏建筑垃圾再利用的成熟技术
由于建筑垃圾在强度、力学、化学等许多性能方面都较原始材料有不同程度的改变或者降低, 因此需要相关研究机构按照“收集、加工和实验”的程序进行质量检测之后, 给定具体的适用范围和标准, 才可以放心地再次投入使用。
2 重庆市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的思路
2.1 建筑垃圾综合利用的技术原则
建筑垃圾资源化的技术原则应遵循“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多元化”的原则。
建筑垃圾的资源化是指通过采用科学的管理模式和有效的技术措施将建筑垃圾中的这些有用物质和能量提取回收并且加以循环再利用, 包括物质回收、物质转换和能量转换。
2.2 建筑垃圾综合利用的经济原则
(1) “排污收费”原则
(2) “谁生产谁负责”原则
(3) “税收、信贷优惠”原则
2.3 重庆市建筑垃圾综合利用产业化对策分析
在当前全新的形势下, 推行城市建筑垃圾产业化发展亟需一改以往传统的建筑垃圾处理思路, 具体而言, 至少要保证对以下三个方面进行改革创新:
第一, 产业属性需要转变
第二, 管理体制需要转变
第三, 经营主体需要转变
因此, 现阶段重庆市建筑垃圾产业化的发展必须重点专注于改革传统的建筑垃圾处理体制, 使企业在政府监督管理之下能进行自主化的独立经营运作, 而政府也要实行政企分家, 通过制定一些优惠的政策来协助建筑垃圾加工企业的健康发展, 如构建合理完善的建筑垃圾产业链模型。
3 重庆市建筑垃圾综合处理利用方案
建筑垃圾综合处理利用系统分为预处理系统、分选回收加工系统、再生骨料生产系统、园林产品生产系统、路基材料生产系统和再生建材生产系统等几部分。
4 结论
(1) 重庆市建筑垃圾的危害日益突出, 已成为当前城市建设中亟待解决的问题, 探寻城市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对策是非常关键和重要的。
(2) 积极、持续、有序地推进城市建筑垃圾产业化发展, 建立起从“资源———产品———再生资源”和从“生产———消费———再循环的以建筑垃圾生产新型建材的产业链条和良性循环发展模式, 保持政府在产业链中的核心主导地位, 制定相关的直接扶持政策, 推行PPP市场化融资模式, 促进重庆市整个建筑垃圾产业链的顺利运作。
(3) 按多元化分级原则, 将建筑垃圾进行性能分类, 根据性能的好坏将建筑垃圾资源化对应的产品分为高附加值类, 普通类和回填类。
参考文献
[1]王琼, 於林锋, 方倩倩, 等.国内外建筑垃圾综合利用现状和国内发展建议[J].粉煤灰, 2014, 4:19-21.
[2]隋玉武.德国建筑垃圾高回收率原因简析[J].再生资源与循环经济, 2010, 3 (12) :38-41.
9.合肥市再生资源回收利用管理办法 篇九
第四条 市供销合作社负责全市再生资源回收管理工作。县、区供销社或者县、区人民政府确定的有关部门负责本辖区再生资源回收管理工作(以下统称主管部门)。
市发展改革部门负责全市再生资源综合利用管理工作。县、区发展改革部门负责本辖区再生资源综合利用管理工作。
规划、公安、工商、商务、环保、市容、财政、房产、国土、税务、经贸、科技、城市管理行政执法等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共同做好再生资源回收利用管理的相关工作。
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和社居委、村委会应当配合主管部门做好本辖区内的再生资源回收利用管理工作。
第五条 再生资源行业协会应当制定行业自律规范,配合主管部门研究制定行业发展规划、产业政策和相关技术规范。
再生资源行业协会应当接受主管部门的业务指导,并协助相关行政管理部门对再生资源回收利用行业实施监督管理。
第六条 鼓励单位和个人减少浪费、厉行节约,保护、积攒和交售再生资源,促进再生资源的充分利用。
第七条 鼓励企业和个人投资再生资源回收利用体系建设。支持、鼓励企业整合行业资源,实现规模化经营。
第二章 回收管理
第八条 本市再生资源回收管理,建立以社区绿色分类回收、环保流动回收为基础,以集散交易市场为载体的回收网络体系,实现再生资源产业化、资源化和无害化。
第九条 市主管部门应当会同发展改革、规划、环保、工商、国土等有关部门及县、区人民政府根据城市总体规划和再生资源回收行业的发展状况,编制再生资源回收行业产业发展规划和再生资源回收体系建设规划,经市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
县、区主管部门应当根据再生资源回收体系建设规划,确定本辖区再生资源社区回收网点的设置。
第十条 市主管部门应当会同环保、工商、公安、质监、市容等相关部门,制定再生资源回收网点建设规范。
第十一条 制定再生资源回收行业产业发展规划、再生资源回收体系建设规划以及再生资源回收网点建设规范,应当征求行业协会、科研机构以及社会公众的意见。
第十二条 铁路、港口、机场、军事禁区和金属冶炼企业周围200米范围内及市区主次干道两侧,不得设立再生资源回收站点;已经设立的,应当逐步迁出。
第十三条 新建住宅区应当按照再生资源回收体系建设规划要求预留建设社区回收站点所需场地。
已建成的住宅区,由业主大会或者业主委托的物业服务企业按照再生资源回收体系建设规划提供建设社区回收站点所需场地;不能提供回收站点所需场地的,县、区主管部门应当和业主协商,设立流动回收站点。
第十四条 申请设立再生资源回收企业和个体经营者,其场所及选址应当符合再生资源回收体系建设规划,其场地建设和设施配备应当符合再生资源回收网点建设规范。
申请设立再生资源回收企业和个体经营者,在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工商登记前,应当征求主管部门的意见。主管部门应当在7个工作日内,就其选址、场所和场地建设是否符合再生资源回收体系建设规划和网点建设规范提出意见。
再生资源回收体系建设规划确定的社区回收体系以及重要的废旧物资集散市场、再生资源加工中心应当通过招标投标方式确定投资经营者;符合条件的投标人不足3人的,可以采取谈判方式确定投资经营者。
第十五条 从事再生资源回收的单位和个人,应当符合工商行政管理登记条件,依法办理营业执照。
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在办理企业营业执照时,应当在经营范围中注明是否包含生产性废旧金属的回收。
个体工商户以及经营范围不包括生产性废旧金属的企业不得回收生产性废旧金属。
第十六条 政府部门之间应当建立再生资源管理的电子数据平台,实现再生资源行业管理信息共享。
第十七条 再生资源回收站点、回收人员及其运输工具实行统一标识管理,具体办法由市主管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制定。
第十八条 再生资源的分拣、处理、集散、储存,应当在按照规划建设的集中分拣处理场所内进行。
再生资源社区回收站点内只能对再生资源进行简单分类,不得从事再生资源拆解、清洗等可能产生环境污染的加工业务。
第十九条 再生资源回收经营者在收购、储存、运输、处理再生资源过程中,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一)加强火源、电源安全管理;
(二)22时至次日6时不得在居民区内从事收购、装卸、金属拆解活动;
(三)不得占道经营;
(四)保持周边环境卫生整洁并定期消毒,严格控制噪声、粉尘、污水、异味等污染,不影响周边居民工作和生活环境;
(五)法律、法规、规章的其他相关规定。
再生资源回收行业及经营者的经营规范由市主管部门制定,制定规范应当征求行业协会的意见。
第二十条 再生资源回收经营者不得回收下列物品:
(一)公安机关通报寻查的赃物或者有赃物嫌疑的物品;
(二)无合法来源证明的特殊行业专用器材和市政公用设施及其零部件;
(三)枪支、弹药、爆炸物品、剧毒、放射性物品及其容器;
(四)法律、法规规定禁止回收的其他物品。
第二十一条 再生资源回收企业回收生产性废旧金属时,应当对物品的名称、数量、规格、新旧程度等如实进行登记。
出售人为单位的,应当查验出售单位开具的证明,并如实登记出售单位名称、经办人姓名、住址、身份证号码;出售人为个人的,应当如实登记出售人的姓名、住址、身份证号码。
登记资料保存期限不得少于两年。
第二十二条 市政公用设施建设、维修、管理单位需要处理废旧市政公用设施的,或者特殊行业单位需要处理废旧专用器材的,应当出售给指定的再生资源回收企业。从事废旧市政公用设施及特殊行业专用器材回收的企业名录,由市主管部门会同市公安、环保、工商等部门从生产性废旧金属回收企业中公开招标选定。
通过拍卖方式出售再生资源的,拍卖人应当查验竞买人的营业执照。未办理工商登记或者登记的经营范围与所拍卖的再生资源不符的,不得参加竞买。
第二十三条 再生资源回收经营者在经营活动中发现有公安机关通报寻查的赃物或者有赃物嫌疑的物品时,应当立即报告公安机关。
公安机关对再生资源回收经营者在经营活动中发现的赃物或者有赃物嫌疑的物品应当依法予以扣押,并开列扣押清单。有赃物嫌疑的物品经查明不是赃物的,应当依法及时退还;经查明确属赃物的,依照国家有关规定处理。
第二十四条 再生资源回收可以采取上门回收、流动回收、固定地点回收等方式。
再生资源回收经营者可以通过电话、互联网等形式与居民、企业建立信息互动,实现便民、快捷的回收服务。
第二十五条 再生资源回收企业运输或者委托他人运输废旧市政公用设施或者特殊行业专用器材的,应当提供相应的证明文件。证明文件应当列明运输物品的品种、数量、运输目的地等事项。公安机关应当依法对运载废旧市政公用设施或者特殊行业专用器材的车辆、船舶进行查验。
交通主管部门在管理过程中发现违法运输废旧市政公用设施或者特殊行业专用器材的,应当及时通报所在地公安机关。
第二十六条 企事业单位产生的再生资源,应当出售给再生资源回收经营者。其中生产性废旧金属只能出售给具有生产性废旧金属回收资格的再生资源回收企业。
生产企业需要以再生资源为生产原料的,应当向经工商登记注册的再生资源回收经营者采购,不得向未经工商登记或者超出核准经营范围的经营者采购或者非法自行收购。
第二十七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发现违法收购、处置生产性废旧金属或者市政公用设施的,应当及时向主管部门、公安机关和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举报。
第二十八条 主管部门应当组织再生资源从业人员进行培训,逐步实现持证上岗。培训工作可以委托行业协会实施。
第三章 综合利用管理
第二十九条 市发展改革部门应当会同市供销合作社编制再生资源综合利用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和计划。
第三十条 鼓励单位和个人投资建设技术含量高、工艺先进的再生资源综合利用项目。符合有关规定的,可以享受高新技术企业、项目和技术改造项目的相关优惠政策。
政府每年安排专项资金支持再生资源利用科研与技术开发项目。
第三十一条 建设再生资源综合利用项目,应当按照规定进行环境影响评价。
第三十二条 鼓励企业在可回收利用的产品及零部件的包装物上标注可再生标识。
提倡企业利用自身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可以利用的再生资源;不能自行利用的,应当及时向回收经营者交售。
第三十三条 鼓励优先购买再生资源利用产品。
在性能、技术、服务等指标相等条件下,政府采购应当优先采购再生资源利用产品。
第四章 法律责任
第三十四条 未依法取得营业执照擅自从事再生资源回收经营业务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对有固定场所的经营者、城市管理行政执法部门对流动经营者依照《无照经营查处取缔办法》等相关规定予以查处。
凡超出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准的经营范围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按照有关规定予以处罚。
第三十五条 再生资源回收企业违反本办法第二十一条第一、二款规定,收购生产性废旧金属未如实进行登记的,由公安机关依照《废旧金属收购业治安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予以处罚。
违反本办法第二十一条第三款规定,登记材料保存少于两年的,由公安机关责令改正,并处以5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的罚款。
第三十六条 违反本办法第二十三条规定,发现赃物或者有赃物嫌疑的物品未向公安机关报告的,由公安机关给予警告,处以5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的罚款;造成严重后果或者屡教不改的,处以1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的罚款。
第三十七条 违反本办法第二十条规定收购禁止收购的物品,或者违反第二十二条的规定收购废旧市政公用设施或者特殊行业专用器材的,由公安机关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九条的规定予以处罚。
第三十八条 再生资源回收经营者违反本办法有关环境保护、市容环境卫生、市政设施管理等有关规定的,由相关部门依法予以处罚。
第五章 附则
第三十九条 本办法所称“生产性废旧金属”,是指生产经营过程中产生的,已失去原有全部或部分使用价值的金属材料和金属制品。
本办法所称“特殊行业专用器材”,是指铁路、油田、供电、电信、矿山、水利、测量等行业的专用器材。
第四十条 本办法实施前已办理工商营业执照从事再生资源回收的经营者,应当在规定的期限内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营业执照换发登记。
本办法实施前已设立的再生资源回收站点,不符合环境保护、消防或者再生资源回收网点建设规范要求的,应当按照要求予以整改。
10.回收利用建筑垃圾,发展循环经济 篇十
分析我国建筑垃圾的现状和组成,介绍建筑垃圾对发展建筑业循环经济的`作用,借鉴美日等国家处理建筑垃圾的一些方针政策、先进经验和处理方法,对我国建筑垃圾的处理提出相应的思考.
作 者:崔德芹 杨中青 作者单位:吉林农业科技学院,吉林,132101 刊 名:工业技术经济 PKU英文刊名:INDUSTRIAL TECHNOLOGY & ECONOMY 年,卷(期): 25(10) 分类号:X3 关键词:建筑垃圾 循环经济 再生资源
11.建筑垃圾资源再生利用 篇十一
当前, 哈尔滨市正在积极申报海绵城市试点, 大力推进地下综合管廊建设。《哈尔滨市“十三五”期间开展绿色建筑实施方案》 (哈政办综[2016]20号) (以下简称《实施方案》) 也明确提出, 到“十三五”期末, 装配式建筑占新建建筑的比例达到20%, 新建建筑中绿色建材应用比例达到30%;大力发展安全耐用、节能环保、施工便利的绿色建材;推行建筑废弃物集中处理和分级利用, 推进建筑废弃物资源化利用。
目前, 哈尔滨市尚无专业正规的建筑垃圾综合处理场所, 大部分建筑垃圾被运往郊外露天堆放、铺垫道路, 或在临时填埋场简易填埋, 甚至随意丢弃。这些方法不仅今后将难以持续, 更给城市道路运输、市容环境及城市文明建设造成极大的负面影响, 对生态环境造成严重破坏。
为贯彻落实《实施方案》, 促进哈尔滨市建筑垃圾资源化综合利用, 以此进一步推动哈尔滨市散装水泥“三位一体”健康快速发展, 在进行广泛调研的基础上, 哈市散办撰写了《调研报告》。《调研报告》详细阐述了哈尔滨市建筑垃圾处理现状及国内外的经验做法, 对建立哈尔滨市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项目进行了可行性分析, 并结合哈尔滨市实际提出了相应的对策建议。
12.建筑垃圾资源再生利用 篇十二
如今,建筑垃圾已经不再是城市环境污染源,并且处理后的建筑垃圾还可为城市经济建设发展提供优质的再生建材,在我国,建筑垃圾资源再生技术已经相当成熟,中意移动式建筑垃圾破碎站在国内市场建筑垃圾处理领域得到了广泛使用,目前已经为十多个城市实现了建筑垃圾资源化、减量化发展,解决了城市建筑垃圾围城之困。据郑州中意矿机刘总介绍:“国内建材市场已经为再生资源让出了位置,未来发展中,环保建材将占据市场的绝大空间,成为引领建筑行业的顶梁!并且随着人们对环境的重视,建筑垃圾回收利用行业未来发展前景是相当广阔的”
移动式建筑垃圾破碎站是实现建筑垃圾资源化、创造新资源、保护生态环境的有效途径。据了解,当前我国的建筑垃圾回收利用率还不足30%,远远低于发达国家水平,一方面告诫我们建筑垃圾处理问题刻不容缓,另一方面也预示了国内建筑垃圾处理行业暗藏巨大商机!研究表明,建筑垃圾经过处理后生产的再生骨料制成的各种墙体材料具有多方优势,在国内建材市场相当抢手,这样的发展局面,无疑是给建筑垃圾回收利用行业创造有利条件!
在国内,建筑垃圾资源再再生墙体材料技术已经相当成熟,如建筑垃圾制成的环保免烧砖砖,抗压强度可达13Mpa,甚至超过传统粘土砖的两倍,而组成材质的95%以上都是采用建筑垃圾再生骨料,未来发展中若将建筑垃圾制成的再生砖作为主要的建筑材料,将可有效的为过节省大量的土地资源,而如今这一政策也在逐渐落实中。那么建筑垃圾制成砖的性能有保证吗?事实上,这主要取决于所用原材料的性能以及成型机器的工艺。该制品经过国家墙体屋面材料质检中心检验,生产的标砖和多孔砖均符合要求,没有放射性污染,容重和吸水率优于普通混凝土多孔砖,介于烧结砖和非烧结砖之间,生产方式原料的结构性能未发生变化,其干缩性、导热系数比一般混凝土制品要小对建筑施工有非常有利的作用。
13.建筑垃圾资源再生利用 篇十三
关键词:建筑垃圾破碎筛选设备,城市建筑垃圾回收再利用
随着中国城市化进程的不断加快,使本来就日益严峻的建筑垃圾处理问题显得更为突出。一方面,有城市环境保护方面的考虑,还要符合国家关于城市建筑垃圾处理方面的条例;另一方面,推进城镇化进程的步伐还在不断加快。加之国外的发展经验,国内建筑垃圾处理市场情况等诸多因素,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的呼声越来越响,建筑垃圾处理问题也逐步成为城镇化推进过程中的主旋律。
建筑垃圾可谓是城市环境的最大污染源,不仅仅是在我国,国外发达国家对建筑垃圾同样痛心疾首,但建筑垃圾在国外同样有着“城市矿藏”的美称,随着科学技术的快速发展,我国郑州中意矿山机械有限公司摸索出了一条建筑垃圾资源化回收利用之路,其研发生产的系列建筑垃圾处理设备受到人们的认可,我们知道,建筑垃圾主要是由混凝土、砖瓦、碎石等物料组成,这些物料经该设备处理后被破碎成不同粒度的砂石骨料,从而实现再利用价值。砖、石、混凝土等废料经细碎机破碎后,可以代砂,用于砌筑砂浆、抹灰砂浆、打混凝土垫层等,还可以用于制作砌块、铺道砖、花格砖、彩色砖等建材制品。在我国昆明、杭州等城市建筑垃圾处理中,其引进的中意移动式建筑垃圾破碎站实现了建筑垃圾回收利用率达95%以上,在一定程度上还为国家节省了自然资源。就拿利用建筑垃圾制作再生砖来说,与实心黏土砖相比,同样是生产1.5亿块标砖,可减少取土24万立方米,消纳建筑垃圾40多万吨,节约土地340亩。此外,在制砖过程中,还可消纳粉煤灰4万吨,节约标准煤1.5万吨,减少烧砖排放的二氧化硫360吨。
14.建筑垃圾资源再生利用 篇十四
目前, 国内外墙体板材 (以下简称“墙板”) 品种很多, 有工业废渣隔墙板、轻质隔墙板、GRC板、陶粒轻质隔墙板和各类石膏轻质隔墙板, 还有我们现在已开发的建筑垃圾再生混凝土墙体板材 (以下简称“再生混凝土墙板”) 等。墙板作为优良的建筑墙体材料, 已在欧洲发达国家得到广泛应用, 但是, 在我国由于墙板普遍存在墙体墙板接缝开裂 (以下简称“墙体裂缝”) 的问题, 始终未能得到很好的解决, 掩盖了墙板的其他优势, 使得墙板始终迟迟不能得到推广和应用。因此, 本文通过对建筑垃圾再生混凝土墙体裂缝问题的研究探讨, 并提出了解决方案, 为其他板材的墙体裂缝问题的解决提供借鉴和帮助。
2 再生混凝土墙体裂缝及产生原因
由于再生混凝土墙板的面密度较低, 密实程度较差, 再加上墙板的成型过程属于干硬性混凝土的强制挤压成型, 内部结构中含有大量微小空隙, 经28 d自然养护后, 墙板中仍具有一定的含水率, 在自然条件下, 随着时间的推移, 空隙中的水分逐渐丧失, 墙板本身就形成了一定的收缩, 尤其是墙板安装一段时间之后, 大气温度、湿度突变的情况下, 收缩最为明显。如图1和2所示。
为了对建筑垃圾再生混凝土墙体裂缝问题得到彻底的解决, 并提高再生混凝土墙板的应用率, 我们对建筑垃圾再生混凝土墙板及其原料进行了大量的研究, 发现再生混凝土墙体裂缝是由原材料、生产、安装、工程质量管理等各方面因素造成的, 究其再生混凝土板材墙体裂缝产生的主要因素, 可归纳为再生混凝土墙板及其生产工艺、接缝材料和安装工艺等方面。这也是其他板材产生裂缝的主要原因。
3 生产工艺对再生混凝土墙体裂缝的影响
为了进一步了解再生混凝土墙体裂缝问题与生产工艺的关系, 需要对再生混凝土墙板的整个工艺过程进行研究和探讨。
3.1 原材料的选择与配合比的确定
首先是原材料的选择。胶结材料需选用质量稳定的大厂水泥, 确保水泥的稳定性和均一性;多孔粗骨料需选用密度低、强度高的物料;细集料需选用烧失量低、品质稳定的物料;其他集料要求颗粒分布均匀, 品质稳定。其次, 是配合比的设计与校正。在配合比设计中, 首先确定胶结材料的种类及掺量, 然后根据墙板的技术指标及原料的颗粒分布, 调整集料的掺量, 以达到颗粒的最佳堆积状态, 使产品获得较高的密实度。
3.1.1 水泥种类
我们使用过的水泥有PO32.5, PO32.5R, PO42.5R, PC32.5R。生产相同规格的再生混凝土墙板, 水泥掺量相同时, 其部分实验结果如表1所示。
以上实验显示, 水泥的种类对再生混凝土墙板力学性能影响较大。另外, 通过进一步大量的实验数据分析, 水泥标号增大时, 再生混凝土墙板的抗压强度有所提高, 然而, 墙板的韧性明显降低。根据实验所得的再生混凝土墙板的各项技术参数, 来调整水泥的种类及掺量, 可以使其物理性能达到最好的综合指标状态。
3.1.2 压缩比
压缩比是影响墙板密实度的主要因素, 而影响压缩比的因素又是多种多样的。
实验中使用的集料主要有建筑垃圾再生粗细骨料、页岩陶粒、粉煤灰、砂、其他保温材料等, 最大粒径不超过5 mm。在各种集料掺量不变的条件下, 改变粗骨料的形状 (球型与碎石型) , 其部分实验结果如表2所示。
从上表中可以看出, 碎石型骨料与其他原料能更好的结合在一起, 并具有更高的密实度及抗压强度。
3.2 企口尺寸及外型的改变对再生混凝土墙体裂缝的影响
加大企口的外观尺寸, 改变企口的形式, 以增大企口的胶结面, 达到增强墙板胶结面拉伸力的目的, 降低再生混凝土墙板自身收缩时对胶结材料的影响。
3.3 养护制度对再生混凝土墙体裂缝的影响
实践证明, 单纯采用高温或高压蒸养技术处理后的再生混凝土墙板, 硬度高及脆性大, 韧性较差。若再生混凝土墙板先在50℃的饱和蒸汽中进行预养, 然后再进行高湿或高压蒸养处理, 则能达较高的综合指标。因为再生混凝土属于干硬性混凝土, 含水率较低, 在自然条件下预养, 有可能产生水泥水化不完全的现象。而在50℃条件下进行预养, 可以降低再生混凝土墙板集中应力, 并且可以加快混凝土的水合反应, 大大缩短了养护周期和生产周期。因此, 采用适当的养护制度, 对改善再生混凝土墙板的收缩性将会起到较大的作用。
4 接缝材料对再生混凝土墙体裂缝的影响
在工程应用中, 若再生混凝土墙板材料与接缝材料不匹配, 接缝材料本身的收缩与内外应力的释放, 接缝处就可能出现裂缝。另外, 从应用现场观察发现, 同一种胶结砂浆出现不同的胶结效果, 说明现场拌和不均匀导致的。因此, 选用配套干混砂浆是保证墙板安装质量的重要措施。配套干混砂浆作为再生混凝土墙板专用接缝材料, 必须与墙板具有相当的抗拉强度和粘结强度, 并且要有足够的断裂伸长率。另外, 根据安装施工的季节不同, 配套砂浆的性能也应随之有所改变。
由于再生混凝土墙板属于混凝土预制品, 与接缝砂浆始终存在差别, 应力释放不均匀, 我们认为, 可以利用界面剂的原理解决此类的问题。另外, 从大量的工程应用中, 我们发现再生混凝土墙板自身收缩引起的裂缝程度, 远远小于接缝砂浆收缩及安装施工的手段引起的裂缝程度。因此, 解决墙体裂缝的关键环节, 要着重考虑接缝材料的性能与质量因素。
5 安装工艺对再生混凝土墙体裂缝的影响
安装是影响工程出现裂缝的一个重要原因, 安装工艺选择不当, 现场施工未严格执行安装规范, 各交叉作业未遵守必要的养护期, 或在养护期内未得到适当养护, 其接缝处也可能产生裂缝。因此, 为控制和避免这些裂缝, 在施工过程中, 应该注意和采取如下必要的施工措施:
a.清理现场垃圾、杂物及积水。运到现场的再生混凝土墙板首先侧立静置1 d~2 d, 使再生混凝土墙板适应施工现场的大气环境, 现场的再生混凝土墙板必须防止雨淋和水浸, 严禁湿板安装。
b.再生混凝土墙板安装前应用钢丝刷将条板两侧清理干净, 剪力墙、结构柱与再生混凝土墙板连接处应作打毛处理。
c.再生混凝土墙板与梁、柱、剪力墙、墙板的接缝材料要保持饱满, 板间缝宽必须控制在5 mm~8 mm, 墙板安装后1 h内必须进行压缝处理, 将接缝材料压实 (该工序完成后, 尽可能长时间地放置) , 待工程刮腻子前, 再用接缝材料抹平。
d.与梁连接的再生混凝土墙板顶孔需做砂浆预填处理, 待有一定凝结强度后立板安装, 以保证砂浆不会从孔中掉落, 使砂浆满缝, 减少板梁裂缝的产生。
e.严禁安装好的再生混凝土墙板在4 d之内进行其他施工, 禁止因施工振动可能给再生混凝土墙板接缝带来裂缝, 所有开槽、开洞均使用切割机作业, 严禁锤击敲打, 以避免施工振动留下裂缝隐患。
f.施工检验。每天对墙板安装及接缝做到100%检验, 对接缝材料的满浆程度进行抽检。
6 结束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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