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风险控制流程(精选8篇)
1.公司风险控制流程 篇一
一、公司各部门风险控制
按照公司《风险管理制度》要求,公司各部门应定期对本部 门的风险管理工作进行自查和检验,及时发现缺陷并改进,形成检查、检验报告,报送公司风险控制部门,风险控制部根据部门 报告进行监督评价,在5 个工作日内,向公司总经理(或财务总 监)报送监督评价报告。
二、贷款风险控制
1、贷前调查
接到客户申请后,要本着“小额、分散”或者大额低风险原则,及时地进行贷前尽职调查,在对借款人的收入情况、还款来源、担保等进行系统调查的同时, 还要对借款人的信用高低进行评估(财务分析),以确定借款人将来按照合约规定及时偿还贷款的意愿和能力,其内容包括:品德、才干、资本、担保品、经营环境,根据分析的结论,确定授信额度,评估还款能力,预测未来盈利趋势,形成贷前调查报告。
2、贷中审查
风险控制部接到客户经理调查报告及相关资料后,即进行贷时法律审查,其内容包括:(一)、借款人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明、法人代码证、贷款卡等法律文件,看是否在有效期内办理年检手续;是否发生内容、名称变更;是否已吊销注销、声明作废等。
(二)、借款人法定代表人的真实性。要审查其身份证原件,核实法定代表人与营业执照上所载明的法定代表人是否相符;该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所规定的有效日期能否保证其签署的与本贷款有关的一切文件具有法律效力。
(三)、法人及法定代表人委托授权的真实合法性,要审查法人及法定代表人印章是否使用合法;经办人是否超越职权使用法人公章及法定代表人印章,法人及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是否真实,授权内容、期限、事项是否清楚,授权是否有法律依据;审查法定代表人、经办人身份证号码,核对法人及法定代表人盖章与预留印鉴是否相符;审查有关合同、文件、授权书是否有法定代表人、经办人签字,合伙组织是否有各合伙人签字盖章,并审查其身份证。个人借款是否有个人签字盖章并审查其身份证。
(四)、企业产权是否明晰。审查借款人是否存在“一套人马,多块牌子”且产权不清、管理混乱的情况,重点审查借款人的财产是否产权清晰,是否存在产权界定不清的情形。
(五)、借款人注册资本是否足额到位及其真实性。要审查借款人由谁出资、所占份额、资本金是否到位,权利义务 是否明确,贷款偿还责任是由企业法人独立承担、合伙人连带承担、家庭承担还是个人承担。
(六)、借款人经营方式、范围是否与贷款用途相符。
(七)、借款人资产、负债的真实性。审查借款人全部账面资产与实际资产是否一致,固定资产中房产、地产应核对产权证。
(八)、承包、租赁经营形式企业的审查。审查借款人章程、合伙协议、承包协议、租赁协议等,了解其经营管理方式,审查其贷款偿还责任是独立承担、合伙人连带承担、家庭承担还是个人承担。
(九)、借款人资产抵押、担保情况。主要审查借款人资产是否已被其他金融机构(或其他债权人)抵押,如已设立抵押,看留下的是否足以保障贷款安全。
(十)借款人是否有其他违法行为或成为重大经济案件的被诉人,可能严重影响其正常经营活动。
通过以上审查后,提出审查意见交客户经理进行核实和完善后,上报审贷会进行审批。
3、贷后管理 贷款发放后,客户经理要负责贷后的检查管理,主要通过现场和非现场检查的方式进行,其主要内容为:(1)、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贷款卡等年检材料并及时更新档案资料;(2)、股东变动情况资料、公司章程修改资料、实收资本变动信息、对外重大投资信息及其他重要信息,(3)、客户在他行融资信息、担保方式、利率水平信息;(4)、财务报表要按月收集并分析器真实性;(5)、风险预警信号资料;(6)、其他认为需要的相关的资料。
如发现上述情况有异样或情况,要及时向风险控制部门报告,风险控制部门经核实后,及时向总经理和风险委员会报告,并积极采取相应对策,化解贷款风险。
贷后管理频度。(1)、贷款发放7各工作日后,贷款尚未全部使用的,应对未使用的贷款继续实行跟踪检查。(2)、贷后日常检查每三个月检查一次。客户所有业务全部属于低风险业务的6个月做一次检查;(3)、贷款到期前一个月,客户经理要向借款人发出还款提示通知,提醒借款人进行还款准备,如借款人因故不能按时还款,要求展期的,客户经理要按程序上报,如同意再进行展期调查、报批、办理有关展期手续;如不同意,要积极督促借款人按时还贷。(4)、客户经理在现场检查后,出具书面贷后检查报告,交部门负责人签字后报风险部备案;(5)、对贷后检查中发现的重大风险情况或预警信号,客户经理应撰写专题报告,业务部门负责人应在核实、分析的基础上提出针对性的处理措施,及时向总经理汇报并书面报告风险控制部;(6)、风险控制部根据预警情况,按照公司《风险预警及应急处理机制》及时提出针对性的处置方案进行处置。
三、融资性担保公司风险控制
(一)、保前调查立项
担保公司接到客户申保申请,经初审确定后,根据立项条件和客户提供的资料,进行保前项目评审立项,对已立项的项目,由项目经理报送风险控制部,风险部经理指定风险管理员A、B 两名进行初审,A负责《担保评审报告》,B负责提交《补充意见》,经审核对不符合条件的,退回业务部,建议补充材料;对符合条件的组织初审,进入初审程序(初审条件参照立项条件)。
(二)、保前初审
1、初审由风险管理员负责,有关联系、协调事宜由客户经理牵头;经进行现场考察的担保项目,初审过程必须由二人以上共同完成,风险管理员交《担保评审报告》,客户经理提交《补充意见》。
2、个人担保金额在30万元(含)以内,企业担保金额在50万元(含)以内的项目,由风险员负责现场考评;个人担保金额在30--100万元(含),企业担保金额在50--100万元(含)的项目由风险部经理负责现场考评;担保金额在100万元以上的项目或风险程度难确定的项目,应建议上级主管参与 现场考评。初审工作从立项开始要在2个工作日内完成。风险部经理根据《担保评审报告》及《补充意见》出具初审意见,将材料移送业务部。
3、项目审批
项目初审合格后,项目经理依照审批权限逐级上报审批,上级在2个工作日内提出审核意见;担保金额在30万元(含)以下的项目,由副总经理审批;金额在30—300(含)万元的项目,由总经理审批;300万元以上或有其他重大影响、复杂的担保项目,组织评审委员会集体评审。
2.公司风险控制流程 篇二
1明确护理风险管理流程
以护理风险管理流程为主线,依托信息化平台:护理风险管理平台、 护理质量指标平台、护理质量监管平台、护理事件报告平台、移动护理系统、灭菌物品追溯管理系统,通过对风险识别、风险评估、风险控制、风险追踪与反馈、风险管理效果评价五个环节的节点控制,实现护理风险管理,详见图1。
2护理风险管理框架
在医院医疗质量与安全管理委员会领导下,护理部设置专门办公室负责实施护理质量、安全与风险管理, 通过信息化平台识别、评估、控制、 追踪与反馈、评价各科室存在的质量问题与潜在风险,计划、督促、协调各科室完成质量持续改进工作,对于跨专业的风险管理问题进行协调沟通。每季度进行护理质量、安全与风险总结分析会议。
3发掘护理风险管理流程中的关键节点,实施针对性管控
3.1护理风险识别
护理风险识别环节的关键节点是有效、准确、迅速识别护理工作中各类型风险。运用信息化平台有效完成风险人群、风险项目、风险环节及特殊类型的风险识别。
3.1.1运用护理风险管理信息系统, 识别风险人群。一方面,对各类表单进行统一管理,提醒临床护士及时评估:对于各类风险,提供公认信效度较好的评估量表,如压疮Braden评分量表、跌倒Morse评分量表等[2,3]。 护士根据病人不同的风险等级及病情等实际情况进行不同频次评估,系统将准确筛选需要评估的患者,进行提示,确保动态、及时识别病人风险。 另一方面,实现对全院存在压疮、跌倒/坠床、疼痛、走失、自杀、自伤等风险病人的评估结果进行信息化管理,通过对数据、事件时间轴、趋势图等综合分析应用,对高风险患者提供个性化预防措施。
3.1.2构建信息化护理质量指标体系,识别质量风险项目。我院信息化护理质量指标体系从结构、过程、结果3个层面进行全面质量管理,共制定15项共性基础质量监测指标以及242项专科质量监测指标。基础护理质量评价指标包括给药错误、身份识别错误、高危药物外渗、院内压疮、管道滑脱、跌倒、坠床、输液反应、输血反应、深静脉血栓、走失、自杀、烫伤、窒息、护士发生锐器伤等。242条专科护理质量评价指标由各专科根据专科特点和临床实际护理工作提炼而来,包括呼吸机相关性肺炎发生率、 血管导管相关性血流感染发生率、深静脉血栓发生率、新生儿红臀发生率等,用于监控护理风险指标并客观反映专科护理水平。利用信息化管理平台,病区每日上报数据,利用指针图完成对指标的实时监测;每月运用宏、 微观数据、统计报表、指针图、管制图等及时发现异常质量波动事件,为专科护理项目的改进提供依据。
3.1.3信息化监控护理专业小组工作流程, 监测工作风险环节。 实现护理专业小组,如PICC小组、伤口/ 造口小组、疼痛小组等专科护士工作流程信息化管理,如会诊管理、预约管理、并发症管理、统计分析、满意度调查、知识库维护、查询提醒等。 全面、精确把控专业小组护理工作各个环节,实时监测病人相关工作所处的环节,如申请会诊、执行会诊、反馈完成等,同时可统计分析会诊执行率、会诊及时到诊率等监督各专业组工作的实施情况,及时发现流程执行过程中的潜在风险。
3.1.4临床质控,及时发现临时出现的、特殊的风险类型。护理部层面, 设置5个护理质控督查组,各司其职, 有效运行,从临床护理、护理管理、 常态护理、护士行为规范、绩效考核等方面进行督查及时发现护理风险事件:1临床护理服务质量督导组:从病人就医体验角度发现风险,注重评价实际临床护理服务效果。2护理管理质量督导组:以管理为核心,从病房管理效果、人力资源调配、消毒隔离、安全生产等方面进行检查,帮助护士长及时发现管理中的风险。3护士行为规范管理督导组:以护士为重心,对护士仪表行为、语言规范、工作要求等方面进行督查指导。4护士长绩效考核组:从护士长履行职责, 执行绩效挂钩等方面进行督查指导。 5常态质量检查督导组:以日常护理工作为主,依托节假日、夜查房、主管查房,侧重于各时段责任护士工作落实、弹性排班、病人安全等方面, 涉及各个角度、层面、方位进行全面护理质控。病房层面,总护士长、护士长根据临床科室的实际存在问题或薄弱环节, 识别信息平台中未涉及的、新发的、特殊的其他风险类型, 进行风险预警、评估、控制及监测。
3.2护理风险评估
护理风险评估环节最关键的节点是明确重点管理对象,如人群、项目、 环节等。风险评估从风险严重度和发生频率两方面进行判定,对识别出的风险做进一步的分析及权衡,及时判断护理风险程度,为风险控制提供依据。
3.2.1甄别需要重点干预人群。系统对全院护理风险的来源、影响及优先等级进行分析、处理,可以显示一定时段区间内高风险人群的科室分布、风险种类构成情况、护士制订护理防范措施的准确性、护士长点查到位情况等。 护理管理者通过护理风险管理信息系统实时了解相关情况,并对相关风险情况进行分析以及针对性干预。
3.2.2护理质量指标系统确定护理干预重点项目。系统中可查阅专科护理质量指标异常数据对应的所有事件, 由此可明确超限指标对应的护理质量的具体问题,便于管理者针对性对重点质量项目的具体问题给予关注、分析、 干预及控制, 持续提升护理质量。
3.2.3分析护理专业小组工作流程重点风险环节。一方面判定风险环节可能对患者造成的影响程度,另一方面判断工作流程未落实情况是否频繁, 综合评估工作流程设置是否合理,从而确定薄弱环节及风险控制重点。
3.2.4统计分析护理质控督查组检查结果,明确临床潜在风险。通过考核分、结果表、趋势图等多样形式,分析频发、危害程度较大的风险等,以便有针对性地优先进行处理。
3.3护理风险控制
护理风险控制环节的关键节点是事前防范,做到关口前移,防范于未然;在事前防范未到位或无法防范的情况下,采取事中控制和事后处理。3.3.1事前防范。(1)健全各项制度、规范及应急预案、流程。我院共修订护理管理制度144项,临床护理岗位实践指南438项,应知应会专题20项;完善基础护理技术操作规范21项,专科护理技术操作规范56项,常用仪器设备操作规程28个,为病房管理、临床护士工作提供规范依据。 制定住院病人紧急状态、专科急危重症病人、突发事件的护理应急预案与流程共105项,均进行全院培训、学习、考核,并将相关内容下发,人手一册,在系统中也可随时查阅相关内容,有利于提高医护人员风险防范意识,在第一时间对紧急情况作出正确处理,及时与相关应急部门协调、沟通,降低事故后果,保障应急处理有条不紊地进行。
(2)运用护理风险评估系统落实病人防范措施。病区护士在风险管理系统中,对各级风险病人制定并实施不同级别的预防措施,如给予相应的风险告知、防范措施宣教、挂床头警示标示、落实交接班等处理。病区护士长需要完成系统中每位风险病人评估及措施制定的审核工作,总护士长、护理部对评估结果实施点查,了解选择的护理措施是否合理、是否落实到位等,以便确保相关安全护理措施落实,保障危重病人安全。
(3)全面应用PDA,提高病人身份识别准确性。全院建立了PDA移动护士工作站,配备500余台PDA移动终端,实现了从入院到出院全程床旁病人二维码信息扫描、静脉输液、口服药发放、标本采集和输血核对等功能。PDA使用在优化责任护士工作流程的同时有效降低了临床输液、口服药、标本采集等环节的护理不良事件发生率,保障了病人安全。
(4)病区药品规范化管理,保障药品安全。药品分类储存,标识明显、标签规范、完整、清晰;每周对药柜进行清点、记录;实施病区药品基数管理;对相似药品进行管理,有特殊提示标识;规范麻醉药品、精神类药品、急救车内药品、高危药品管理等,有效降低药品质量问题、用药差错发生。
(5)“全生命周期”灭菌物品质量追溯管理, 有效降低院内感染发生。 使用灭菌物品全程质量追溯系统,消毒供应中心、手术室实现了灭菌物品的全程质量追溯和信息化管理。将条形码技术、信息技术与供应链管理结合,对每件灭菌物品、每个流程环节及每位操作人员进行编码、 扫码,完成全过程跟踪管理。实时监控可重复使用医疗器械回收、分类、 清洗、消毒、检查、灭菌、储存、发放到使用的每一步流程,对不合格灭菌物品进行追溯,系统可显示造成不合格灭菌物品的问题点,从而全面控制消毒供应链中问题环节,提高了灭菌物品供应的准确性和安全性。
3.3.2事中控制。结合护理质量管理体系与流程,完成护理质量信息化监管,采用i Pad进行现场督导检查和结果输入,信息系统自动分析检查结果,第一时间反应质量风险,及时发现风险隐患,及时控制风险发展的速度、损害范围与程度等。
3.3.3事后处理。积极组织,采取措施,将事件危害程度降至最低。建立无惩罚性护理不良事件网络上报系统,不良事件报告采用逐层上报,实行阶梯式管理。当不良事件发生时, 由当事人或护士长24小时内完成上报,或第三方采用匿名上报,运用根本原因分析法进行归因分析,制定改进措施并执行。
3.4护理风险追踪与反馈
护理风险追踪与反馈环节的关键节点是确定改进措施是否落实。进行现场查看,追踪效果;护理部每季度由护理安全委员会组织专家进行不良事件讨论,对同类事件进行汇总分析,针对同类事件的共性问题、突出问题建立各类不良事件警示单,营造人人关心病人安全、人人参与安全管理的氛围;达到信息共享,从他人过失中汲取经验教训,防范同类事件再次发生。
3.5护理风险管理效果评价
护理风险管理效果评价环节的关键节点是风险管理效果评价指标的确定。风险管理效果评价主要针对风险处理手段的适用性和效益性进行分析、检查、修正和评估,不断完善风险管理信息平台[1]。依托信息化平台, 通过客观数据确定风险干预的重点项目、关键环节、风险人群,为护理风险的精准管理提供依据,以护理工作流程与各环节的顺畅衔接、护理不良事件发生的有效预防、护理质量水平的平稳上升评价护理风险管理效果的评价指标。
3.公司风险控制流程 篇三
坚持统筹运营
目前,有些出版社搞项目制,部分图书搞编印发一条龙,以提高效益,确实行之有效。但笔者认为,这并不能取代普遍意义上的运作方式和管理模式,就一个相当规模的出版社而言,还是抓统筹运营比较好。从发展趋势看,内部的分而治之走向集约化的统筹运营,是一种进步,犹如小作坊的生产方式向现代化企业制度的发展;从总体效益看,当出版社达到一定的规模,内部再形成若干个相对独立的运作体系,容易出现打乱仗,最终成为一盘散沙。
目前,苏少社走的是一条加强统筹运营的路子,我们的做法是:
规范化运作。图书生产流程中有若干道工序,为提高效率,控制成本,最有效的方法就是实行制度化管理,通过规章制度的约束,达到集约化生产的目的。为此,我们制定了图书生产流程图,制定了各道生产工序的规范化管理制度,运行有序,效率提高。这是通过规范化运作来降低运营成本。
明确专业分工。术业有专攻,专业再形成合力,则会产生1+1>2的效果。为此,我们全面调整了内部的机构设置,明确每个员工的工作平台,激发各种人才的专业潜能,使其在各自的发展方向上有用武之地。这是通过提高劳动生产率来创造效益,从而相应降低运营成本。
抓好衔接与协调。图书生产流程中的运行效率,与各生产环节之间的衔接与协调密不可分。凡是能利用制度化予以明确的衔接关系,都要尽可能地加以明确,不能明确的就要加以协调。这是通过加强管理提高运行效率来控制运营成本。
掌握好生产节奏。掌握好图书的生产节奏不仅与完成图书的发稿计划和出版计划有关,更重要的是与市场的营销、发行和实现销售有关。图书生产的节奏把握得好,就能有效地提高资金使用率和周转率。这是通过加强对生产的计划性管理来提高效益。
狠抓关键环节
在图书生产流程中,要抓好对风险和成本的控制和管理,就必须狠抓一些关键环节:
三审制环节。对书稿实行三审制,是出版社保证图书内容质量、防范风险的中心环节,万万不可掉以轻心。三审之间必须各自明确工作重点,尤其要强化责任编辑的“责任”意识,不断完善质量控制体系,保证图书质量。对涉及到政治方面的重大、敏感选题,社长必须亲自把关,严格执行相关制度。
稿费环节。现行的稿酬支付方式形式多样,必须制定好规范的稿酬制度,灵活地掌握好各种支付标准。
印前审读环节。这是在图书开机前为内容质量把的最后一道关,必须形成工作制度,尤其对重点书,切不可因时间紧迫而仓促行事。
印前论证环节。主要是针对大众读物,在图书开机前,由社领导牵头,组织编印发等部门进行集中论证,对图书的定价、成本和市场表现等综合预测,把握印数。这样做,可使有关责任人员对即将形成批量生产图书的成本核算、市场前景、效益预期等经济表现做到心中有数。
图书印制环节。主要是加强印务管理和核算,统一和规范发排、发印流程,择优确定印制协作单位,积极探讨新工艺,调整印刷方式,合理控制纸张与工价等成本。这是出版社控制成本的重要关口。
图书签样入库环节。图书出厂前的样书查验,工厂和出版社的责任人员都比较重视,一般较少出现问题。但批量的商品书入库,往往发生许多问题,应引起高度重视。
人力成本环节。目前这一环节的问题是:传统体制下形成的大锅饭分配制度,此其一;编制内的老员工与聘用制的新员工收入差距过大,此其二;现有分配由工资总额作为控制的总阀门,而工资总额基数核定的办法是10年前制定的,此其三;改善和提高职工生活水平,是建立和谐社会的目标追求,收入若往下调,工作难度可想而知,此其四。对此,应在新一轮的体制改革中作为难点和重点,切实加以解决。
重视财务管理
在现代企业经营管理中,财务工作处于十分重要的地位。我们的做法是:统一全社的财务管理,理顺社内的财务关系;提高财务部门的话语权;实行预决算制度;建立分层次的审批监督制度;对图书生产流程中各个环节发生的成本与费用实施全程监控,及时提示预警,化解风险。
加强队伍建设
4.公司风险控制流程 篇四
1)相关法律风险提示;
2)调查抵押房产权属状况;
3)通过公安部全国公民身份证号码查询服务中心查询借款人及其配偶、抵押人及其配偶以及担保人等身份证明文件的真实性及有效性;
4)起草和准备房产抵押贷款合同及其他法律文件;
5)安排和见证上述合同及文件的签署;
6)办理公证(根据需要)及陪同办理抵押登记手续;
7)委托人要求的其他事项。
签约前请提供借款人、抵押人下述材料复印件或相关信息,签约时请带好相应原件:
1. 房地产权证或房屋所有权证,土地使用权证; 2. 借款人身份证,户口簿;
3. 还需下列证件(借款人根据自身情况准备相应证件)
a.单身证明 户籍所在地民政局出具至今未婚的证明 共1份
b.结婚证明 结婚证、配偶的身份证、户口簿 共3份
c.离婚证明 户籍所在地民政局出具离婚后至今未婚的证明 共1份
4、贷款主要条件;1
5、借款人、抵押人之通讯地址、联系电话、传真等;
关于个人住房抵押贷款主要风控点以及本人建议如下:
1、通过公安部全国公民身份证号码查询服务中心查询借款人、抵押人及配偶的身份证真实性;(采用)
2、调查抵押房产的权属状况;(采用,并调查其他名下住房权属状况)
3、抵押房地产评估;(建议省略,应保持5成以下的抵押率)
4、抵押房地产保险;(短期贷款可省略)
5、严控贷款用途;(合同中可增加借款人承诺借款用途合法之条款)
6、设立还款账户及授权按月划款;(应要求借款人提供放款账户复印件,签署放款账号确认文件)
7、对抵押房屋上有租赁权负担的,要求承租人签署放弃优先购买权的书面文件;(采用)
8、对抵押物财产共有人(即不在房产证上的房屋权利人之配偶)签署配偶同意书;(采用)
9、对境外人士、港澳台居民需办理强制执行公证;(鉴于民间借贷存在一定的法律风险,建议此项)
10、对还款能力差的借款人要求另行提供保证人对该金融债权承担连带责任保证;(建议)
11、通过人民银行征信系统调查借款人有无其他金融债权、逾期还款等资信瑕疵;(建议)
5.公司风险控制流程 篇五
一、业务目标 战略目标
1.1 规避税收风险,严格遵守国家税收法律、法规,保证企业合法经营。经营目标
2.1 公司在生产经营过程中进行纳税筹划,减轻税收负担,实现纳税最小化,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2.2 充分尊重税法,灵活运用税法,节约税收成本,或取得货币时间价值,筹集短期投资所需资金。财务目标
3.1 保证税金核算准确、完整,正确反映公司的纳税情况。合规目标
4.1 符合国家税收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和公司内部规章制度。
4.2 保证公司合理、合法地纳税,不交冤枉税,不偷漏税,实现涉税零风险。
二、风险评估 战略风险
1.1 不能通晓税法,违反税收规定,造成负面的社会影响。经营风险
2.1 税款核算错误,导致公司交冤枉税,损害公司的合法权益。
2.2 纳税核算出问题,导致公司遭受处罚,并引起税务机关时常税务检查,影响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财务风险
3.1 在项目的可行性研究过程中未考虑税收因素中,导致决策失误,资金被套,流转速度缓慢,经济效益低下。合规风险
4.1 违反国家税收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内部规章制度,受到处罚。
4.2 税种遗漏,导致公司漏税,受到税务机关处罚。
三、业务流程步骤与控制点 税务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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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设立登记
1.1.1 申请
1.1.1.1 公司设立分支机构由公司分管领导、财务总监书面委托办税人员进行税务登记。办税人员应当自领取工商营业执照之日起 30日内向生产、经营地或者纳税义务发生地的主管税务机关提出书面申请报告,领取税务登记表并按照规定内容逐项如实填写,并加盖单位公章,经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签字,同时准备税务机关要求需要提供的有关证件、资料。将税务登记表和相关资料报送主管国家税务机关;公司跨县(市)、区设立的分支机构和从事生产经营的场所,除公司向当地主管国家税务机关申报办理税务登记外,分支机构还应当向其所在地主管国家税务机关申报办理税务登记,并逐项如实填报有关总机构情况的资料等。
1.1.1.2 未办理工商营业执照但经有关部门批准设立的,办税人员应当自有关部门批准设立之日起30 日内申报办理税务登记;未办理工商营业执照也未经有关部门批准设立的,办税人员应当自纳税义务发生之日起30 日内申报办理税务登记。
1.1.1.3 扣缴义务的公司办税人员应当自扣缴义务发生之日起 30 日内,向所在地的主管税务机关申报办理扣缴税款登记,领取扣缴税款登记证件。
1.1.2 税务登记表和有关证件、资料,经主管国家税务机关审核登记后,办税人员应当按照规定的期限到主管国家税务机关领取税务登记证及其副本,并按规定缴付工本管理费。
1.1.3 办税人员应自领取税务登记证件之日起 15 日内持营业执照正本和税务登记证件到银行开立基本存款账户,开立其他存款账户无须提供税务登记证件。税务登记证件包括税务登记证及其副本、临时税务登记证及其副本。
1.1.4 办税人员应当自开立基本存款账户或者其他存款账户之日起 15日内,向主管税务机关书面报告其全部账号;发生变化的,应当自变化之日起 15 日内,向主管税务机关书面报告。
1.1.5 办税人员向公司分管领导、财务总监汇报并备案有关资料。
1.2
变更登记
1.2.1 公司及分支机构的税务登记内容发生变化,办税人员应当自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办理变更登记之日起30日内持有关资料向原税务机关申报办理变更登记。
1.2.2 公司及分支机构的税务登记内容发生变化,不需要到办理工商变更登记或者其变更内容与工商登记内容无关的,办税人员应当自税务登记内容实际发生变化之日起 30 日内,或者自有关机关批准或者宣布变更之日起 30日内,持有关资料到原税务登记机关申报办理变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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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务登记。
1.2.3 办税人员应如实填写税务登记变更表,报税务机关审核。
1.2.4 办税人员应当按照规定的期限到主管国家税务机关领取税务登记证及其副本,并按规定缴付工本管理费。
1.2.5 办税人员向分管领导、财务总监汇报并备案有关资料。
1.3
注销登记
1.3.1 分支机构发生解散、撤销以及其他情形,依法终止纳税义务的,计划财务部报公司财务总监、董事长审批后结清应纳税款、多退(免)税款、滞纳金和罚款,缴销发票、税务登记证件和其他税务证件。
1.3.2 办税人员应当在办理工商注销登记前,持有关证件向原税务登记机关申报办理注销税务登记;按照规定不需要办理工商注册登记的,应当自有关机关批准或者宣告终止之日起 15 日内,持有关证件向原税务登记机关申报办理注销税务登记。在清算前应当向其主管税务机关报告。
1.3.3 因住所、经营地点变动,涉及改变税务登记机关的,办税人员应当在向工商或者其他机关申请办理变更或者注销登记前或者住所、经营地点变动前,持有关证件和资料,向原税务登记机关申报办理注销税务登记,并在注销税务登记之日 30 日内向迁达地税务机关申报办理税务登记。
1.3.4 被吊销营业执照或者被其他机关予以撤销登记的,办税人员应当自营业执照被吊销或者被撤销登记之日起 15日内,向原税务登记机关申报办理注销税务登记。
1.3.5 在办理注销税务登记前,公司及分支机构应当向税务机关提交相关证明文件和资料,经税务机关核准后,办理注销税务登记手续。
1.3.6 办理注销税务登记后,办税人员应办理注销工商登记、注销开户银行。
1.3.7 办税人员向分管领导、财务总监汇报并备案有关资料。
1.4 外出经营报验登记
1.4.1 公司及分支机构到外县(市)临时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在同一地累计超过 180 天的,应当在外出生产经营以前,由临时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单位向分管领导、财务总监提出申请,办税人员持税务登记证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开具《外出经营活动税收管理证明》。
1.4.2 临时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单位应当持税务登记证副本和所在地税务机关填开的外出经营活动税收管理证明,在《外出经营活动税收管理证明》注明地进行生产经营前向营业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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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务机关报验登记,接受税务管理。在《外出经营活动税收管理证明》注明地销售货物的,除提交以上证件、资料外,应如实填写《外出经营货物报验单》,申报查验货物。
1.4.3 外出经营活动结束,临时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单位办税人员应当向经营地税务机关填报《外出经营活动情况申报表》,并结清税款、缴销发票。自其在同一县(市)实际经营或提供劳务之日起,在连续的12 个月内累计超过180 天的,应当自期满之日起 30日内,向生产、经营所在地税务机关申报办理税务登记,税务机关核发临时税务登记证及副本。
1.4.4 办税人员应当在《外出经营活动税收管理证明》有效期届满后10 日内,持《外出经营活动税收管理证明》回原税务登记地税务机关办理《外出经营活动税收管理证明》缴销手续。发票、证照、账簿、凭证管理
2.1 税务登记证件
2.1.1 公司及分支机构办税人员应当在规定的期限内持税务登记证件等有关证件到主管税务机关办理验证或者换证手续。
2.1.2 公司及分支机构应当将税务登记证件正本在其生产、经营场所或者办公场所公开悬挂,接受税务机关检查。
2.1.3 公司及分支机构遗失税务登记证件的,应当在自遗失之日起 15 日内书面报告主管税务机关,如实填写《税务登记证件遗失报告表》,并将有关情况在税务机关认可的报刊上作遗失声明,凭报刊上刊登的遗失声明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补办税务登记证件。并追究保管人员的责任。
2.1.4 公司及分支机构按照国务院税务主管部门的规定使用税务登记证件。税务登记证件不得转借、涂改、损毁、买卖或者伪造。
2.2
账簿、凭证
2.2.1 分支机构应当自领取营业执照或者发生纳税义务之日起 15 日内,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设置账簿。分支机构应当自扣缴义务发生之日起 10日内,按照所代扣、代收的税种,分别设置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账簿。账簿、记账凭证、报表、完税凭证、发票、出口凭证以及其他有关涉税资料应当保存 10 年;但是,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2.2.2 办税人员应当自领取税务登记证件之日起 15 日内,将其财务、会计制度或者财务、会计处理办法报送主管税务机关备案;使用计算机记账的,应当在使用前将会计电算化系统的会计核算软件、使用说明书及有关资料报送主管税务机关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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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3 分支机构应当按照税务机关的要求安装、使用税控装置,并按照税务机关的规定报送有关数据和资料。
2.2.4 公司及分支机构的财务、会计制度或者财务、会计处理办法与国务院或者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有关税收的规定抵触的,应当按会计准则、会计制度进行会计处理,按财政、税务主管部门有关税收的规定计算应纳税款、代扣代缴和代收代缴税款。
2.3
发票
2.3.1 领购
2.3.1.1 提出购票申请。用票单位在领取《税务登记证》后(或临时到本省、自治区、直辖市以外从事经营活动,凭所在地税务机关开具的《外出经营税收管理证明》,在办理纳税担保的前提下)经分管领导、财务总监审批后由办税人员向生产(或经营)地税务机关提出领购生产(或经营)地发票的申请报告。
2.3.1.2 持簿购买发票。购票申请报告经有权国家税务机关审查批准后,办税人员应当领取国家税务机关核发的《发票领购簿》或者《增值税专用发票购领簿》,根据核定的发票种类、数量以及购票方式,到指定的国家税务机关购领发票。购买专用发票的,还应当场在发票联和抵扣联上加盖发票专用章或财务印章等章戳。若对跨省、市、自治区从事临时经营活动,申请领购发票应按税务机关的要求提供保证人或缴纳保证金并限期缴销发票。
2.3.1.3 公司计划财务部应建立发票领用存的管理制度,按季度向主管税务机关报送《发票领用存情况季报表》。
2.3.2 自制发票
2.3.2.1 用票单位根据业务特点和经营需要,设计发票式样,预计使用数量,报分管领导、财务总监审批。自制发票仅限于普通发票。
2.3.2.2 分管领导审批后,办税人员持税务登记证件等有关资料到主管税务机关领取并如实填写《企业自制发票申请审批表》,写明所需发票的种类、名称、格式、联次和需求数量,连同发票式样一同提交税务机关审批。
2.3.2.3 办税人员取得税务机关核准的《发票印制通知书》后,到指定的印刷厂印制。未经规定的税务机关指定,不得印制发票。
2.3.2.4 发票印制完毕,公司计划财务部应建立发票领用存的管理制度,按季度向主管税务机关报送《发票领用存情况季报表》。自行印制的发票按前款规定办理领购手续。
2.3.3 使用发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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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3.1 开发票的工作准备:用票单位领用发票,应向计划财务部门申请并详细登记领用数量、编号。用票单位开发票前,必须对所领用的发票进行检查,如发现印刷质量问题,应停止使用所领用的发票,并将其及时送回计划财务部门处理。
2.3.3.2 填写发票时,必须完整无缺、真实无误地反映经济业务活动具体内容的填写规则;填列的项目全部填写,反映经济业务活动的本来面目,不得弄虚作假。
2.3.4 保存发票
2.3.4.1 公司应当建立发票使用登记制度,设置发票登记簿,并定期向主管国家税务机关报告发票使用情况。注意防止丢失被盗、防潮、防蛀、防火。
2.3.4.2 公司应当在办理变更或者注销税务登记的同时,办理发票和发票领购簿的变更、缴销手续。
2.3.4.3 使用发票的单位应当妥善保管发票,不得丢失。发票丢失,应当于丢失当日书面报告主管国家税务机关,并在报刊和电视等传播媒介上公开声明作废,并接受国家税务机关的处罚。
2.3.4.4 开具发票的单位应当按照国家税务机关的规定存放和保管发票,不得擅自损毁。已经开具的发票存根联和发票登记簿,应当保存五年。保存期满,报经主管国家税务机关查验后销毁。
税款缴纳
3.1 公司计划财务部全面管理公司的纳税事宜。
3.2 纳税申报
3.2.1 公司计划财务部根据当期的经营情况核算出当期的应纳税额,由办税人员认真如实填写纳税申报表,交会计主管审批后报审计监察室对纳税申报表进行专项审核。审计监察室专项审核并签字确认后报公司分管领导、财务总监审批,并加盖法人代表或其授权人员的名单、单位公章。
3.2.2 办税人员可采取直接申报、邮寄申报或电子申报方式办理。采取邮寄申报的,应当使用统一的纳税申报专用信封,并以邮政部门收据作为申报凭据,以寄出的邮戳日期为实际申报日期;采取电子申报的,应当按照税务机关规定的期限和要求保存有关资料,并定期书面报送主管税务机关。公司及分支机构在纳税期内没有应纳税款的,也应当按照规定办理纳税申报。公司及分支机构享受减税、免税待遇的,在减税、免税期间应当按照规定办理纳税申报。公司及分支机构申请减税、免税、退税及办理延期申报、延期缴纳税款应当持税务登记证件提出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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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申请报告,经主管税务机关审批。
3.2.3 办税人员办理纳税申报时,根据不同的情况相应报送财务会计报表及其说明材料、与纳税有关的合同、协议书及凭证、税控装置的电子报税资料、外出经营活动税收管理证明和异地完税凭证、境内或者境外公证机构出具的有关证明文件及其他有关证件、资料。办理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报告时,应当如实填写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报告表,并报送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的合法凭证以及税务机关规定的其他有关证件、资料。
3.2.4 因不可抗力,导致发生较大损失,正常生产经营活动受到较大影响或当期货币资金在扣除应付职工工资、社会保险费后,不足以缴纳税款的,公司及分支机构按照规定的期限办理纳税申报或者报送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报告表确有困难,需要延期的,应当在缴纳税款期限届满前向省、自治区、直辖市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提出书面延期申请,并按税务机关的要求报送有关材料。
3.2.5 办税人员应将纳税申报表报税务机关专管员审签后,到征税大厅交税,并取得税务机关开具的完税凭证。公司及分支机构原则上应采取转账的方式,若采取现金方式,应由公司派车,保证现金安全。
3.2.6 完税凭证经会计主管与申报表核对后,由会计人员记账,出纳转账。
3.3 计划财务部应就公司及分支机构与关联企业之间的业务往来,向当地税务机关报告定价原则、计算方法、价格、费用标准等资料并经其审核、批准后,公司及分支机构与关联企业应按预先约定有关定价事项进行交易,不得随意变更,若变更,应经公司审批并及时报告主管税务机关,以避免不必要的税收风险。
3.4 计划财务部门收到税务机关送达的税务文书,应当由法定代表人、财务总监、会计主管签收,不得拒收;签收人应及时向公司计划财务部反馈信息;计划财务部应视重要程度向财务总监或董事长报告,及时采取应对措施。
3.4 纳税担保
3.4.1 对外纳税担保
3.4.1.1 公司及分支机构对外进行纳税担保必须由计划财务部上报董事会审批。
3.4.1.2 公司对外提供纳税担保,应当经董事会全体成员签署同意;纳税担保见担保业务流程。
3.4.1.3 被担保人未按照规定的期限缴纳或者解缴税款的,公司及分支机构应按照规定的期限缴纳所担保的税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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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4.2 公司及分支机构以公司的财产对本公司的纳税情况进行担保,应由计划财务部门提出申请并附税务机关的处罚决定,经公司财务总监、总经理、董事长审批。
税务咨询与税务顾问
4.1 税务咨询。公司及分支机构可在税收法律规定、税收政策运用、办税实务、涉税会计处理、税务动态方面采取书面、电话、晤谈方式咨询会计师事务所、税务师事务所。
4.2 税务顾问。公司及分支机构可以请中介机构注册会计师、注册税务师担任税务顾问。包括在税收政策疑难问题的解答、运用税收政策的策略与方法、如何享有税收权益等进行税政指导,在纳税框架的设计、适用税种、税目、税率的认定、办税程序指南以及为避免纳税风险提示关注的涉税事项等进行办税指导,在提供财务、会计、法律以及国家政策、经济动态等提供信息。
4.3 税收筹划
4.3.1 公司及分支机构可以自己或聘请中介机构专业人员对各税种进行税收筹划。各税种均具有税收筹划的空间,税收筹划必须建立在不违法的前提下,筹划人员必须通晓会计、财务管理、税法和其他财经法纪。公司计划财务或审计监察部门应至少配备一名精通国家税法的注册会计师、注册税务师及时处理公司及分支机构的税务事项。
4.3.2 如果进行重大经营、投资、筹资活动,公司及分支机构应做到事前筹划。公司业务部门应将该活动的税收影响因素作为可行性研究报告的重要组成部分。税收筹划可能影响公司的决策,各部门应配合税收筹划工作的完成。
4.4 涉税鉴证。按规定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纳税申报、税前弥补亏损、财产损失以及国家税务总局和省税务局规定的其他涉税鉴证业务应由税务师事务所注册税务师承办,公司及分支机构聘请税务师事务所进行以上鉴证。
4.5 公司及分支机构应在考虑成本效益、可行性原则的前提下充分利用中介机构的专业知识进行税务咨询、税务顾问、税收筹划。如需聘请中介机构,应由公司计划财务部草拟合同,报法律顾问审核,财务总监、董事长审批后由董事长或书面授权的人员与中介机构签订书面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
解决税务纠纷
5.1 公司及分支机构认为税务机关作出的以下具体行政行为侵犯了公司的合法权益,计划财务部应上报财务总监、董事长审批:税务机关作出的征税行为;税务机关作出的税收保全措施;税务机关未及时解除保全措施,使公司及分支机构及其他当事人合法权益遭受损失的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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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税务机关作出的强制执行措施;税务机关作出的行政处罚行为;税务机关不予依法办理或者答复的行为;税务机关作出的取消增值税一般公司及分支机构资格的行为;收缴发票、停止发售发票;税务机关责令公司及分支机构提供纳税担保或者不依法确认纳税担保有效的行为;税务机关不依法给予举报奖励的行为;税务机关作出的通知出境管理机关阻止出境行为;税务机关作出的其他具体行政行为。同时公司及分支机构计划财务部门必须先依照税务机关根据法律、行政法规确定的税额、期限,缴纳或者解缴税款及滞纳金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
5.2 财务总监、董事长审批后,计划财务部应组织审计监察室、法律顾问、分支机构有关人员进行讨论、分析,必要时应咨询注册会计师、注册税务师或律师等中介专家。
5.3 经集体研究,认为税务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违反了税收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税收专业人员和财务总监应先与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税务机关进行协调。
5.4 不能协调解决的,由计划财务部牵头,审计监察室、法律顾问共同参加组成项目组,如要聘请中介机构协助的,计划财务部草拟合同,法律顾问审核合同,并经财务总监、董事长审批后由授权人员与中介机构签合同。项目组提出解决方案,并报财务总监、董事长审批。
5.5 财务总监、董事长审批决定采取税务行政复议或税务行政诉讼,项目组应按《行政复议法》或《行政诉讼法》的规定及时采取相应的措施。
5.6 在复议或诉讼的过程中,项目组应将进行情况及时反馈财务总监、董事长。
5.7 项目组收到复议机关或法院的复议决定或判决应及时上报财务总监、董事长。
5.7.1 公司胜诉的,项目组应及时要求税务机关按规定退还税款、滞纳金和罚款,解除对财产的扣押、查封等强制措施,或者赔偿相应的价款,并及时反馈税务机关的执行情况。税务机关不履行或者无正当理由拖延履行行政复议或诉讼决定的,项目组应提请复议机关、上级行政机关或人民法院关责令其限期履行。
5.7.2 公司败诉的,项目组应及时报告财务总监、董事长。若财务总监、董事长认为有起诉或上诉的需要,项目组应按规定时限人民法院起诉或上诉;若财务总监、董事长认为无起诉或上诉的需要,项目组应立即通知公司或分支机构履行行政复议或诉讼决定。税务检查
6.1 公司将不定期对税务管理情况进行专项检查,也可结合财务检查、审计等工作进行。各分支机构可根据本单位实际情况制定内部检查制度。
6.2 对税务管理情况进行专项检查的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6.2.1 税务管理业务相关岗位及人员的设置情况。重点检查是否存在不相容职务混岗的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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象和涉税人员的专业胜任能力。税务管理业务不相容岗位一般包括:税款金额的计算与审批;税款的支付与会计记录;税款支付的申请与审批。
6.2.2 税务管理业务授权批准制度的执行情况。重点检查重要业务的授权批准手续是否健全,是否存在越权审批行为。
6.2.3 税务管理决策责任制的建立及执行情况。重点检查责任制度是否健全,奖惩措施是否落实到位。
6.2.4 各类款项支付制度的执行情况。重点检查税款的支付是否符合相关法规、制度和合同的要求。
6.3 审计监察室应在税务管理的过程中进行不定期的检察,并将检察情况上报董事会。
6.4 董事会对审计监察室上报的检察情况通报公司各部门。对存在以下问题的单位,公司下达整改通知,有关单位应采取有效措施进行整改,对造成损失的单位,追究有关人员的经济责任,直至追究法律责任,确属财务人员工作不力的应及时调离岗位。
6.4.1 未按税收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进行涉税处理,指使涉税人员偷漏税款。
6.4.2 涉税人员专业胜任能力低下,不能及时、准确核算应纳税款。
6.4.3 不按期上报规定的有关计划、报表的。
6.4.4 未按规定程序执行,擅自为外单位提供纳税担保。
6.4.5 阻碍税务机关进行税务稽查。
6.5 公司及分支机构各部门应积极配合税务、审计、财政机关的审计、检查,不得拒绝、隐瞒。
6.5.1 计划财务部应将政府机关对公司及分支机构审计、检查情况及时上报财务总监、董事长,并组织审计监察室、法律顾问进行应对。如确属公司存在税收问题,应及时上缴所欠的税款、滞纳金、罚款。
6.5.2 公司及分支机构、各部门应配合当地税务机关税务检查工作,保证税务机关对公司的日常纳税评估和税源监控能够顺利进行,保证公司被评为 A 级纳税人,成为诚信纳税人。
四、相关制度目录
中国人民银行《支付结算办法》
财政部《企业会计制度》及《企业会计准则》
财政部《内部会计控制规范—货币资金(试行)》(财会[2001]41号)
XX公司资金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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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务登记管理办法(国家税务总局令第 7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主席令第 16号)
《税务行政复议规则(暂行)》(国家税务总局令 8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主席令第 16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国务院令第 362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国务院令第 362号)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规范税收执法和税务代理工作的通知》(国税函[2004]957号)《企业财产损失所得税前扣除管理办法》(国家税务总局[2005]第 13号令)
注册税务师管理暂行办法(国家税务总局令第 14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会计师法(主席令第十三号)
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印发《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的通知银发 [2005]16号)
五、主要控制点相关资料
涉税鉴证报告
有关纳税申报表的审批资料
可行性研究报告
纳税担保申批资料
涉税合同
涉税法律文书
6.公司风险控制流程 篇六
一、业务目标
1战略目标
1.1为公司经营、投资、筹资活动提供支持,保护公司无形资产的垄断性、共享性、高效性。
1.2保护公司品牌,产生稳定的品牌效益。
1.3保护公司的根本权益,防止无形资产流失和被盗用,保护公司无形资产的垄断性。
1.4加强无形资产有序管理,使无形资产与其它资源合理搭配、组合,促使无形资产产生其应有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
2经营目标
2.1充分利用现有无形资产,使其服务于生产经营活动,保证无形资产的有效利用。3财务目标
3.1正确反映无形资产的价值,合理摊销,保证财务报告的真实性、完整性。4合规目标
4.1遵守无形资产有关的国家法律、法规和公司内部规章制度。
二、风险评估
1战略风险
1.1不能有效使用、保护无形资产,造成无形资产使用效率低下,影响企业目标实现。2经营风险
2.1无形资产权属不清,发生经济纠纷造成损失。
2.2无形资产长期闲置或低效使用,失去其原有的使用价值。
2.3保密工作不到位,无形资产被盗用,公司经济利益受到损失。
3财务风险
3.1会计核算不规范,数据不实,摊销错误,资产、利润失真,导致财务报告不真实、不准确。
4合规风险
4.1不按照规定使用无形资产,导致处罚或索赔等。
4.2违反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内部规章制度,受到处罚。
三、业务流程步骤与控制点/ 6
1建立无形资产管理体系
1.1公司应建立由无形资产主管部门、归口管理部门、使用部门组成的无形资产管理体系,建立健全无形资产管理岗位责任制度。实行“统一领导、归口管理、责任到人”的管理体制。
1.1.1综合管理部作为无形资产主管部门,对无形资产实施统一监督管理。
1.1.2无形资产的归口管理部门,负责具体业务管理。计划财务部负责财务软件管理;技术质量部负责专有技术权、生产技术软件管理;市场销售部负责公司名誉、商标权的管理;综合管理部负责公司名称、特许经营权、土地使用权等其他无形资产管理。
1.1.3按照分级管理的原则,无形资产使用部门负责对其占有使用的无形资产实施日常管理。
2建立对外使用公司品牌管理制度
2.1拟使用本公司品牌的单位需向综合管理部提交使用申请单。申请应注明使用单位的名称、地址以及使用的资产名称、期限等。
2.2法律顾问对申请资料进行初步审核,并出具初步审核意见。
2.3综合管理部组织法律顾问、生产部、技术质量部、市场部采取实地调查等方式严格查证使用者的资信、财务状况等,提出详细审核意见,并将使用申请资料、审核意见交公司总经理、董事长审批。
2.4若涉及的使用品牌对公司意义重大,提交董事会进行集体决策。
2.5综合管理部根据经审批后的申请书与申请单位就使用无形资产的名称、地点、期限、价款及违约责任进行洽谈,共同确定品牌使用的收费标准。如在洽谈的过程中如价款、使用时间、使用者情况等发生变化应及时向总经理、董事长请示。
2.6综合管理部根据审批后的申请书与洽谈事项草拟使用合同,并交法律顾问审核。
2.7总经理、董事长审批使用合同,董事长或其书面委托人员与使用者签订使用合同和保密合同。
2.8综合管理部、市场部交付使用品牌的有关资料。
2.9综合管理部负责将使用单位的申请资料、使用证书等相关资料进行登记、存档,以备查询。
2.10建立品牌使用考核制度。
2.10.1综合管理部应组织各无形资产归口管理部门、使用单位定期或不定期对品牌的使用情况进行调查。法律顾问对有关质量、服务等问题做出快速反应,妥善处理,以增强企业的信誉。
2.10.2公司将品牌用于经营或对外服务的,综合管理部应定期检查,对损害公司权益的,应及时收回。对盗用我方专利技术、假冒我方产品品牌等行为,综合管理部要积极取证、法律顾问要主动运用法律手段有效地保护公司的利益。公司占有、使用的无形资产发生产权纠纷,应按规定程序予以调解,或请求有关部门予以仲裁。
3无形资产增加
3.1无形资产增加主要是自创、购置、受赠、受让等活动所引起的无形资产的增加。无形资产购置见无形资产外购业务流程。
3.2自行开发或研制的项目应依法及时申请并办理注册登记手续。明确产权关系,依法确定公司的所有者地位。
3.2.1公司应加强无形资产的研究与开发,从人力资本、品牌、企业文化、技术创新、业绩与资质、信誉等方面进行无形资产培育。
3.2.2技术质量部组织有关技术人员进行项目研究与开发,项目试验成功并达到国家标准,经总经理、董事长审批和法律顾问审核后,由综合管理部向政府有关部门及时申请并办理注册登记手续。
3.2.3项目申请并注册登记成功,由技术质量部保存研发资料,不得外泄。
4无形资产安全防范
4.1综合管理部制定无形资产安全防范措施,加强品牌、专利、专有技术等无形资产的管理。对于专利权、商标权、土地使用权等权利类无形资产,应及时申请,寻求法律保护;对于专有技术、商誉等属于非权利无形资产,应在内部设计合理的制度予以维护,如建立激励与约束机制、加强保密措施等。
4.2加强无形资产权证的保管。无形资产归口管理部门对有权证的无形资产,要明确管理责任,安全保管证明资料,防止遗失。在无形资产产权变动时,按照规定办理权证转移手续,部门负责人审核变动事项的有关资料。
4.2.1公司所有无形资产权证原件均由公司综合管理部保管。
4.2.2公司所有无形资产权证复印件及相关的技术资料由各归口管理部门保管。
4.3保密
4.3.1公司应建立保密制度。无形资产各归口管理部门对保密性质的无形资产,要执行安全保密的有关规定,严禁泄露商业机密。
4.3.1.1公司所有员工均承担有保密的义务,各部门负责保密工作的日常管理事项。对严格执行保密制度,保密工作做出贡献的员工要给予鼓励,对泄密造成公司损失的单位和个人将视其性质、情节给予相应的处理。
4.3.1.2按保密内容的重要程度、技术水平及一旦失密后造成的危害程度,公司密级划分为绝密、机密、秘密、内部事项四级。密级的确定,由编制、处理文件资料的具体承办人员按规定分类提出密级建议意见,经公司领导核准密级,同时确定保密时限和保密范围。密级调整和提前解密应由无形资产归口管理部门提出申请,综合管理部进行调查后上报总经理审批,及时通知有关单位执行。规定有保密期的,时限到后自动解密。
4.3.2对员工进行保密教育、签订《保密协议》。
5无形资产财务处理与分析
5.1计划财务部按照会计核算要求设置会计账簿,核算无形资产的增减变动以及摊销;每年12 月与使用单位、归口管理部门、综合管理部至少对账一次,确保账账、账实相符。
5.2无形资产应当按照成本进行初始计量。
5.3无形资产在未产生经济价值时,无形资产各归口管理部门应调查统计并登记在账。当取得无形资产发生支出或因投入资金产生成本和费用时,应进行会计核算。由无形资产各归口管理部门和计划财务部分别设立备查账。
5.4计划财务部要严格按照规定填报会计报告,反映无形资产的变动、摊余价值和使用效益,做到内容完整,数字准确。
6处理无形资产产权纠纷
6.1公司产权纠纷,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并将协商结果报公司领导审批,协商不成的可按司法程序处理。
7无形资产监督与考核
7.1建立健全无形资产清查制度。
7.1.1由综合管理部牵头,组织有关部门每年末进行一次无形资产资料、使用状况的全面清查,并根据需要不定期地进行局部清查,逐项与财务账表核对,出具无形资产清查报告,对已经失效但未摊销完毕的无形资产查明原因,提出处置意见。
7.1.2审计监察室、计划财务部定期对无形资产的账面价值进行检查。如发现无形资产发生减值情况的,应对无形资产的可收回金额进行重新评估并在相应账簿中登记,且在无形资产的报告中予以披露。根据多方面分析论证,认为无形资产预期不能为公司带来利益时,公司应
按规定的程序将无形资产的账面价值予以注销。
7.1.3综合管理部、审计监察室、计划财务部将清查报告上报公司总经理、董事长审批;若金额重大,报董事会审批后由计划财务部进行相应的财务处理。
7.2建立定期报告制度,及时掌握无形资产的使用和运营情况。无形资产各归口管理部门应严格按规定的格式和期限对其管理或占有使用的无形资产的存量、状态等做出报告。对造成无形资产损失的重大事件应及时报告公司总经理和董事长。
7.3建立无形资产的奖惩制度。有下列行为之一的,无形资产管理部门有权责令其改正,并按管理权限,报公司总经理、董事长审批后追究主要领导和直接责任人的责任:
7.3.1不如实进行产权登记、填报资产统计报表,隐瞒真实情况的;
7.3.1对用于投资经营的无形资产不认真进行监督管理,不维护投资者权益的;
7.3.3未履行职责,放松无形资产管理,造成严重损失的;
7.3.4不按规定权限使用无形资产的;
7.3.5对公司无形资产规定执行不力的;
7.3.6不按规定权限擅自处理、批准产权变动或用于经营投资的;
7.3.7弄虚作假,以各种名目侵占资产和利用职权谋取私利的。
7.4建立保密工作责任追究制度:事前明确保密责任和保密要求,一旦造成泄密,将追究相关领导和人员责任。
7.4.1若员工在职时泄密将视性质、情节的不同,给予通报批评、罚款、降职、降薪、解除劳动合同直至依法追究经济责任和法律责任。
7.4.2员工在与公司解除劳动合同后一年内,向其他人泄露自己掌握的商业机密,给公司造成严重后果或重大经济损失的,公司依法追究经济责任和法律责任。
7.5建立激励机制,加强无形资产管理。
四、相关制度目录
1财政部《企业会计制度》
2企业会计准则第6号---无形资产
3XX公司合同管理办法
4XX公司资金管理办法
5XX公司资产控制制度
6XX公司资产管理暂行办法
五、主要控制点相关资料1购买合同
2保密合同
3技术资料
4权属证书
5清查报告
6保密协议
7.公司风险控制流程 篇七
一、合同管理流程分析
(一) 合同起草及审批
合同的起草主要是由经营管理部根据合约规划, 负责编制各类合同标准模板, 并与物资供应部、财务部、人力资源部等各经办部门核实完成。之后再交上级审批, 待合同盖章批准后方可执行, 该环节的管理工作主要包括两个方面:第一, 管理人员应对中标结果和商务谈判结果进行科学分析, 并严格要求合同起草人员按照中标结果和谈判结果进行合同的编写。第二, 合同的相关资料必须交由物资供应部、财务部、人力资源部、工程技术部门以及监督审计部门等审批签字, 在合同上交审批的时候, 必须注意审批程序, 不能越级审批。
(二) 合同洽谈
合同洽谈是施工合同管理的重要流程之一, 合同洽谈前要明确谈判的目标、必要时可以做出让步的限度等, 并且在合同谈判中争取主动性。对标准合同中的专项条款都必须具体、明确、完整, 用词准确、责任清晰、不能含糊不清、模棱两可。与合作方洽谈一致后, 合同经办部门根据洽谈结果双方取得一致后, 对合同文本进行修改。修订后的合同交副总经理审核, 待审核通过之后, 再交给单位董事长审批, 只有经过董事长审批签字的合同, 才具有法律效益。
(三) 合同签订
合同签订是合同管理的关键环节, 合同审批完成后, 一般要双方同时签字盖章, 不能同时签字盖章的, 应尽量避免我方先行签字盖章。
在签订合同的过程中, 应详细查看合同内容是否与修订后的内容相同, 以免出现不必要的麻烦。
(四) 合同存档备案
建筑施工合同必须进行存档备案, 所有相关部门应将合同交到档案室存档, 有关负责人在进行备案的时候必须分门别类, 便于有需要的时候调档查询。
(五) 合同资料的分发
合同资料应由经营管理部分发到各有关部门, 分发资料之时必须严格按照资料清单执行。
(六) 组织合同交底工作
合同交底工作, 主要是为了让相关人员了解合同内容、明确自身工作而组织的, 参与部门主要包括物资供应部、项目部、工程技术部和财务部等。
(七) 组织合同履行工作
组织合同的履行, 对合同管理工作的质量来说具有重大影响, 要提升合同履行的效果, 管理人员必须做好以下工作:第一, 应交代清楚合同履行的注意事项, 以免在履行合同的过程中出现疏漏。第二, 应正确处理合同履行过程中出现的矛盾和纠纷, 以双方的责任和义务作为解决纠纷的基础。
二、合同管理的主要风险
(一) 主观性风险
1. 投标风险。
施工企业承包工程大多是通过投标的方式进行的, 而该方式给企业带来的风险是巨大的, 这种风险可分为两类情况。第一类是不中标风险, 若企业没有中标, 那么购买标书及组织投标的所有费用就白白浪费了同时还有可能出现工人没活干而出现窝工。第二类是中标风险, 指的是企业一旦中标, 就必须承担整个施工过程中的各类风险。当前, 我国建筑市场秩序不太完善, 存在许多资质不合格的业主, 如果企业在签订合同之前没有对业主的信誉、资金状况等进行考察, 而盲目签订合同的话, 就很可能出现工程款不能及时支付的问题, 对企业的施工进度造成严重影响, 同时影响企业的正常运营。
2. 合同条款风险。
合同条款对施工企业来说, 存在极大的潜在风险, 如果施工企业在签订合同的时候, 没有详细查阅合同内容, 尤其是一些内容不完整、语意不明确的地方, 就很容易在履行合同的过程中, 与业主发生纠纷, 此时再进行辩解往往于事无补。若矛盾和纠纷长时间得不到解决, 则工程的施工进度会大大耽搁, 给施工企业造成的损失更大。
3. 合同变更风险。
一般来说, 建筑工程的施工合同中都对工程变更作出了说明, 一旦在施工过程中出现工程变更, 必须按照合同中变更条款规定的要求执行。但是, 建筑工程在施工过程中本身就具有很多不确定的因素, 这些因素所导致的工程变更结果也是无法预料的。因此, 常常会出现一些合同变更条款范围之外的变更项目, 这些变更很可能给承包商造成施工成本的上升、工程量的大幅增加, 以及工期延长等问题。
4. 合同管理风险。
合同管理风险是一个泛指概念, 它包含建筑施工合同管理的全程中, 所面临的各种风险。造成合同管理风险的原因多种多样, 其中主要包括以下几点:第一, 管理人员自身的问题, 例如, 管理人员专业技能偏低、职业道德素质不高等;第二, 合同管理体系不完善, 导致合同管理缺乏有力的监督。
5. 索赔风险。
施工合同在履行的过程中, 经常出现索赔问题, 一般来说, 合同中对索赔问题都作出了一定的说明, 一旦其中一方的违约, 另一方就可以按照合同要求向对方提出索赔。站在施工承包单位的角度来看, 延误工期、工程竣工质量验收不过关等问题, 都可能导致反索赔。
(二) 客观性风险
1. 自然环境风险。
由于建筑工程施工地点所处的自然环境不同, 所面临的自然环境风险也各不相同。总的来说, 自然环境风险主要可分为暴雨风险、滑坡风险、泥石流风险、地震风险等。例如, 若工程项目的开工时间定在夏季, 且施工地点在南方, 则很可能出现持续的降雨或高温天气, 导致施工不能正常进行, 进而影响到合同的履行。
2. 社会环境风险。
社会环境风险是合同管理中面临的客观性风险之一, 它主要是指施工地点所处的社会环境, 对建设项目合同目标的实现所产生的影响。社会环境是一个广义的范畴, 包括当地的人口分布、风俗习惯及治安状况等。例如, 若施工当地的人口分布比较集中, 则很可能在施工过程中出现因占用土地或拆迁所导致的纠纷, 进而对合同的正常实施造成威胁。
3. 经济风险。
宏观经济环境对项目施工造成的影响, 称为经济风险。一旦出现经济风险, 施工单位的经济收益就很可能遭到严重损失。例如, 若出现通货膨胀的现象, 而国家又未及时调控, 则会导致建筑施工材料价格的上涨, 以及雇佣工人成本的提升。为了保证施工的正常开展, 施工单位就不得不注入资金来弥补工程款的不足。若企业没有足够的资金投入, 就会造成项目施工进度的延误, 最终不能按合同规定的时间交付工程。除了通货膨胀因素外, 利率、税率等的变化, 也会导致施工企业面临巨大的经济风险。
三、合同管理的风险控制策略
(一) 风险的降低
降低风险是风险发生之后的一种事后控制, 要将风险的影响程度降到最低, 应做到以下几点:第一, 应完善企业内部的合同管理制度, 企业的内控制度对合同管理风险的降低来说具有重大意义, 它能将风险控制在企业能够承受的范围之内。第二, 应制定科学的风险防控策略, 在制定策略之前, 可进行风险咨询, 根据专业的风险分析专家的意见, 来制定切实可行的降险方案。第三, 应对风险可能造成后果进行评估, 尽量将风险降到最低, 这样才能最大限度减轻企业的损失。
(二) 风险的规避
风险的规避, 一般是针对没有能力承受风险的企业所采取的控制策略, 它是一种事前控制的方法, 规避风险的措施有很多, 总的来说可分为以下两种:
1. 逐步试探承担风险策略。
逐步试探承担风险的策略, 在建筑工程施工企业合同风险管理中比较常见, 它是指根据对风险评估的结果, 采取分布实施合同的方法, 进而有效降低风险。一般来说, 该策略适用于以下两种情况:第一是经过评估之后, 发现尽管合同另一方的综合情况不太乐观, 但是签订合同也并不会给企业造成危害, 只是获得的利润会少一些而已, 此时采取逐步试探承担风险的策略, 对企业来说有利无害。第二是通过评估风险后, 发现签订合同的风险巨大, 但是对方企业能够满足本企业在产品、材料、设备等方面的一些需求, 此时也可采取逐步试探的风险规避策略。
2. 完全拒绝承担风险策略。
完全拒绝承担风险策略, 是在经过对风险评估之后, 发现存在无法降低的巨大风险, 而采取的完全拒绝签订合同的策略。通常情况下, 完全拒绝承担风险策略必须在科学、详细地分析和确认风险之后才能采用, 否则便会造成企业错失本应获得利润的机会。若施工企业在全面分析和评估风险之后, 发现对方企业信誉差、资金状况不佳、而且存在着内部管理体制的严重问题, 则应当严格取缔合同, 以免遭受不必要的损失。
(三) 风险的分担
风险分担主要是指企业借助外力, 将风险控制在能够承受的范围之内的策略。根据分担形式的不同, 主要可将风险分担策略分为请担保公司担保、合同风险分散两种策略。请担保公司担保, 是针对一些企业无法控制且预期会带来巨大损失的风险而采取的策略, 若采取该策略, 一旦企业遇到合同风险, 就可以得到担保公司承诺的补偿。风险分散, 则是采取拆分合同的方式, 来减少企业损失。
四、结语
总之, 建筑工程施工合同管理是一项专业性强的工作, 在管理过程中必须注重对管理流程的规范, 并采取风险规避、风险降低、风险分担等策略, 将企业的经济风险、政治风险、、索赔风险等控制在承受能力以内, 这样才能实现合同管理的目标, 保证企业的获利。
参考文献
[1]朱锦余.合同管理流程及其主要风险分析与控制研究[J].会计之友, 2009, (14) :4-7.
8.财产保险公司承保风险控制探析 篇八
【关键词】 財产保险 保险公司 风险管控
一、行业背景
財产保险公司是经营风险的具有浓厚商业色彩的企业,公司的每项商业活动和每个商业环节都面临着一定的风险问题。所以,如何加强针对財产保险公司所面临的风险和如何防范风险的相关研究,同时进一步注重风险管理也已经成为了財产保险公司在激烈的市场经济中生存发展的重要要求。我们有必要对財产保险公司所面临的各类风险有充分的认识。目前适逢保险业深化改革并且全面开放全新阶段,保险业服务于社会的方方面面也越来越广,所承担的相应的社会责任也越来越重,保险业自身也应该努力提高服务经济社会的诸多能力,争取在切实保障好国计民生方面取得新的成就。
我国正在成为世界上新兴的保险大国,这给財产保险行业带来了巨大的发展机遇。我国的財产保险市场拥有十分广阔的发展空间,伴随着经济增长的动力持续强盛,市场经济已经具备了实现平稳高速增长的优势条件,这都为保险业的进一步发展打下了坚实的经济基础。但是,保险业属于经营风险的行业,是以风险为其经营的对象,为客户提供风险安全保障的特殊的安全制度安排,也是一种转移风险的机制。因此,随着保险业务的不断发展,保险公司所承担的相应风险也不断加大,所以保险公司进行有效的风险承担控制非常必要。
二、財产保险公司风险控制内容及特点
財产保险公司进行风险控制要达到的目的是为了帮助其回避风险、规避损失,如在发生损失的时候要努力减少相关风险带来的负面影响。財产保险公司的内部经营风险也要根据不同的环节来采用不仅相同的控制风险方法,一般适用的方法是防范风险减少损失,此种方法的内容是財产保险公司的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財产保险公司的外部环境风险同样适用于损失防范与减少的风险控制办法,此种方法的内容是应用在保险合同相关限制性条款上。风险控制的承保指的是保险公司对其可进行的承保风险进行相应的评判和分类,之后决定是否可以承保,用何种条件承保的分析过程。确定承保仅仅是財产保险公司承保的开始环节,也是財产保险公司所做工作的核心,是保险公司进行风险控制的最重要内容之一。承保工作做的好坏也直接影响到保险合同是否可以顺利的履行,也关系到相关保险公司的盈亏以及財务稳定。所以规范的承保风险的控制是减少赔付率、提高保险公司盈利的重中之重,是衡量財产保险公司管理水平经营水平高低的最重要标志。保险公司进行风险控制的目标也是为了改善保险公司目前面临的风险状况,所以帮助財产保险公司规避风险、减少损失,在损失发生时尽量减少风险对损失带来的负面影响非常重要。財产保险公司的内部经营风险也要基于各环节的不同特点来采用不同的控制方法,目前的普适方法是损失防范的减少,此种方法的内容是財产保险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財产保险公司的外部风险同时也适用于损失的防范与减少的风险控制办法,此种方法的内容是使用保险合同的限制性条款。
同时,財产保险公司所具有的承保过程也隐含着许多潜在风险,而且其风险控制的总体水平也较低,风险控制的理念不强。承保风险控制作为管理职能也基本没有融入到保险公司的经营管理中,承保经营还是属于財务型控制的被动经营。承保风险控制的目的就是实现財产保险公司的盈利,所以,增加盈利也是財产保险公司综合目标,这不仅是財产保险公司的出发点和落脚点,也可以概括公司其他目标的具体实现程度,而且也有助于公司其他目标的实现。与此同时,和承保风险控制相关的经营性指标主要以保费收入的变化率为主要指标,并且以续保率以及二年保费收益率作为辅助的指标。于財产保险公司来说,续保率是財产保险公司能够实现有效益发展的重要因素,能有效反映其市场的占有率。续保率的相关指标同时涵盖了保费的续保率以及保单的续保率。財产保险公司在衡量其年度的绩效时,也需要将保单的续保率以及保费的续保率进行综合的分析。
三、財产保险公司的承保风险控制
1、提高保险意识。在力所能及的范围内,加强宣传力度,努力提高全员保险的意识,尤其是我国的保险业起步较晚,很久以来我们都是处于计划经济的大环境中,广大人民对保险几乎没有什么概念,除去少数的保险业务精英外,甚至从业人员的相关保险意识也普遍较差,“靠天吃饭”的小民意识在人们的脑海根深蒂固。因此,就保险市场的完善程度多少而言,保险业整体的规模都偏小,同时在国民经济中所占的比重也偏低,这些都与市场经济发展、社会的进步和广大人民的生活水平的提高非常不相适应,这也进一步说明了当前保险业的风险意识的宣传、保险观念的强化的力度还有待加强。同时,由于某些保险公司的恶性和无序的竞争以及部分財产保险从业入员“见利忘利”的思想,使得社会对整个保险业存在着一种错误的评价与认识,民众把保险业归为恶性营销的代表,保险业从业人员的社会地位以及社会认同感大大降低,这也增加了保险意识宣传教育和公民风险意识形成的难度。所以,当下应进一步采取切实可行的方法与措施,努力提高全社会全体公民的保险意识。首先,財产保险公司要以身作则,从自身做起,加强对从业人员的教育,能使得这些人能从自身作起,讲求诚信服务,从而彻底改变广大人民对保险行业的错误认识。其次,財产保险公司要提高宣传力度和强度,促进全民风险意识的提高。同时还要强化风险意识方面的教育,进而促进財产保险公司控制承保风险。加强財产保险公司的风险控制,需要切实加强財产保险运营者的风险意识,同时在財产保险公司的内部重视健全内部控制,切实强化保险监管水平。目前,很多財产保险业务的经营者都缺乏对风险控制具有何种重要性的正确认识,绝大多数是口头上表示重视,然而在行动中却忽视,根本没有落实到实处。同时还有一部分人认为,加强风险控制也会严重影响业务的持续发展。在管理上采取对内资与外资一视同仁的做法,这种做法不仅涵盖了財产保险业务范围一致,还包括財产保险管理法规一致性。財产保险的有关监管机构也应该积极保障保险信用评级制度的良好运行,要对从事財产保险信用的评级机构实行资格准入制度,还要允许并鼓励国际上著名的保险评级机构积极参与对于国内財产保险公司信用的评级,及时将財产保险公司的即时经营状况向公众公开,解决財产保险市场上存在的信息不对等情况,以利用市场经济上的优胜劣汰规律对財产保险公司进行有力监管。
2、树立科学承保风险的控制观念。对于財产保险公司而言,创建有效的良好的内部风险控制环境也应坚持“以人为本”的理念,从上而下地牢固树立科学承保风险的控制观念。首先,各级领导要充分重视并参与財产保险公司承保风险的内部控制的相关建设,努力提高公司的专业管理水平。其次,打造浓厚的内控先行文化,使得各级管理人员都能了解到承保风险控制对于公司的重要性以及其自身在財产保险公司进行风险控制过程的作用,进一步强化从业人员防范风险的意识,并且将承保风险的理念落实在各级管理人员的日常行动中。再次,建立起相关的奖罚制度并积极采取强化措施保证承保风险的控制能够得到切实执行,打造好良好的承保风险的控制环境。最后,建立健全行之有效的制度体系也是进一步强化承保风险控制以及防范承保风险所应具有的重要前提,这可以保证財产保险公司承保工作的安全和有序。同时我们还要根据保险公司的营销特点,建立详细的可操作的业务规范操作流程以及承保的管理制度,以便于从业人员规范操作,进而防范风险。还要确定重要的部位和主要的风险点的管理重点和责任重点。同时应加强市场环境的优化。金融体系是当代经济的核心体系,市场经济能否保持健康的发展也需要拥有一个相对安全稳定的金融体系,同时保险业作为目前金融体系中重要组成部分也对金融体系的改革、经济的保障、社会的稳定都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財产保险业也是一个高风险的特殊行业。一旦保险出现了较为严重的问题,一般都会对经济以及社会的稳定产生极其不良的影响。尤其是近年来,随着我国经济的高速发展,以及社会不断进步,財产保险的市场秩序也表现出了良好的运行态式,个人及组织如今面临的风险和对认识风险的意识都发生了非常大的改变。作为一种传统的风险控制手段的保险业,需要关注和承保的领域也在进一步扩展,同时其自身面临的风险也不断地发展变化。所以,应牢固树立全民的承保风险的意识,从而帮助財产保险公司加强承保风险控制。
3、优化管控。首先,財产保险公司要根据其自身的内部相互制约的要求,实行岗位分离,进行严格的岗位控制管理,进而实现相互牵制的目的。其次,相关公司要规范其在承保业务各个环节中的操作,实行分程度控制。同时在制定良好的承保业务的规范处理流程的基础上,控制財产保险公司的承保业务在处理环节中所面临的风险重点,绝不允许有关承保人员不按程序操作。公司的承保业务的有关处理也应在岗位和部门之间进行传递的时候,实现权责的对等,进而确保其程序控制有力有效。注重科学技术的有效生产力在承保风险控制过程中的运用,其能够针对当前的业务系统中存在的种种问题,完善系统的风险控制能力,进而有效地完善控制技术,使得承保风险控制可以向规范化流程不断发展。加快开发事后风险监督系统,将当前的事后监控形式变为一旦有业务发生,就能随时随地监督的方式,不断提高监督机制的时效性。最后,还要强化各个业务部门的自律责任。以业务的运作方式为主线,按照前台操作、后台控制、保障制度、内控评价这样的顺序,强化事后监督的机制。各个监督部门也要运用多样的方式进行强化监督,主要对承保的人为风险进行监督。財产保险公司的经营模式充满辨证的观点。不仅要加强组织承揽风险,还要防范风险的分散。因而,財产保险业的经营理念要不断创新,不断优化内部的监管体系,建立健全风险核保机制以及保险的内控预警体系。
【参考文献】
[1] 黄英君:保险和保险法理论与实际问题探索[M].西南財经大学出版社,2007.
[2] 孙蓉、兰虹:保险学原理[M].西南財经大学出版社,2006.
[3] 张承惠:我国保险业系统风险分析[R].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调查研究报告》,2005.
[4] 李建伟、杨琳:我国保险业的风险与对策[R].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调查研究报告》,20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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