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商局2010年烟花爆竹安全监管责任状(精选11篇)
1.工商局2010年烟花爆竹安全监管责任状 篇一
2010年春节将至,为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确保两节市场安定有序,积极营造欢乐、祥和、安全的节日市场气氛,我局特制定加强烟花爆竹市场监管工作实施方案。
一、成立领导小组
成立××市工商局进一步加强烟花爆竹市场监管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
副组长:××、××、××、××
成员由各工商所、公平交易局、机关相关股(室)负责人组成。
二、工作内容及责任单位
(一)提高思想认识。各单位要深刻认识进一步加强烟花爆竹市场监管工作的重要性。加强烟花爆竹市场监管,规范经营行为,维护市场秩序,确保节日消费安全,是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努力做到监管与发展、监管与服务、监管与维权、监管与执法相统一的具体要求。进一步加强烟花爆竹市场监管力度,将确保烟花爆竹市场安全当作当前一项重要而紧张的任务,加强组织领导,认真抓好落实。
(二)严格烟花爆竹市场准入,进一步规范市场经营主体。各工商所要把好烟花爆竹经营登记准入,对申请从事烟花爆竹批发和零售企业、经营者,必须取得安全监督管理部门核发的经营许可证后,才能够核发有相应经营范围的营业执照。对已被取消许可证的经营者,应根据有关部门的信息通报,及时责令其办理变更登记或注销登记,逾期不办理的,要依法吊销其营业执照。要依法查处超范围经营烟花爆竹的行为,坚决取缔无照经营,进一步规范市场经营主体。
(三)认真组织开展烟花爆竹市场专项检查。各单位要迅速部署开展一次烟花爆竹市场专项检查工作,对本辖区烟花爆竹经营者进行调查摸底,做到底数清、情况明,在专项检查中要重点查处下列行为:无照或超范围经营;销售不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的烟花爆竹;销售包装标志不全的烟花爆竹;销售国家明令淘汰并停止销售的烟花爆竹;以假充真,以次充好;假冒或仿冒他人注册商标;擅自使用他人的企业名称,引人误以为是他人的产品;伪造、涂改、出租、出借、出卖、转让营业执照等。
(四)加大对烟花爆竹违法经营案件的查处力度。各单位要通过市场巡查、投诉举报等多种途径发现案件线索,严厉打击违法行为,对涉嫌犯罪的案件及时移送司法机关。
(五)加大宣传力度,认真做好协调配合工作。各单位及相关的职能职室要通过广播、电视、横幅、宣传资料等方式,深入、广泛地宣传非法生产经营烟花爆竹造成的严重危害,提高群众安全意识,为加强烟花爆竹市场监管创造良好的舆论氛围,鼓励社会举报,畅通信息渠道,增强共同打击取缔非法制售假冒伪劣烟花爆竹的监管合力,提高执法效能。
三、做好信息反馈
各单位在实际工作遇到重大或疑难问题要及时向分管领导汇报,同时要做好该项专项整治工作的总结,并请于2月20日前将烟花爆竹市场检查小结及报表上报市管股。
2.工商局2010年烟花爆竹安全监管责任状 篇二
王浩水在讲话中指出, 今年以来, 各地、各有关企业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安全生产系列工作部署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系列讲话精神, 按照“五级五覆盖”“五落实五到位”的工作要求, 积极推动危化品、烟花爆竹、油气输送管道安全生产和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监管重点工作落实。扎实做好油气管道隐患治理、危化品各项专项整治, 重点治理烟花爆竹分包转包、“三超一改”问题, 推进烟花爆竹机械化工作和完善“三库四防”设施, 进一步加强易制毒化学品监管等工作, 有力促进安全生产形势的稳定好转。
王浩水强调, 今年上半年危化品和烟花爆竹行业领域安全生产虽然取得积极进展, 但所面临的安全生产形势依然非常严峻。化工、危化品较大事故多发的势头还没有得到有效遏制, 烟花爆竹分包转包、“三超一改”非法违法事故时有发生, 危化品领域和烟花爆竹行业安全生产基础依然薄弱, 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不落实和政府安全监管不到位的情况还普遍存在。必须时刻保持清醒的认识, 增强做好危化品、烟花爆竹、油气输送管道和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安全生产工作的紧迫感、责任感和使命感, 不断改进和强化安全监管工作, 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落实。
王浩水要求, 下半年要继续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系列重要讲话精神, 积极推进政府“五级五覆盖”和企业“五落实五到位”, 牢固树立“零死亡”理念, 坚决打好油气输送管道隐患整治攻坚战和重点县攻坚战, 深入整治烟花爆竹许可证过期生产、分包转包和“三超一改”等违法违规行为, 强化烟花爆竹“三库四防”和机械化建设, 加强石油化工和精细化工行业安全管理, 开展特殊作业安全管理专项治理和安全仪表系统仪表功能安全管理试点, 进一步加强易制毒化学品监管。同时要联合有关高校, 重点做好化工安全生产人才培养。王浩水还针对季节特点就如何做好当前危化品、烟花爆竹安全生产工作做了部署。
3.工商局2010年烟花爆竹安全监管责任状 篇三
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以“服务提升管理落实年”为主线,以“强监管、促发展,强素质、抓落实”为重点,以确保“主体合法、经营规范”为工作目标,认真落实总局“四个只有”和省局“效能提升年”及市局“六个明显增强”的工作要求,切实履行监管职责,提高辖区经济秩序的控制力。
一、强化年检验照监管力度,净化市场经济发展环境
企业年检和个体工商户验照,已经成为对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日常监管的一项重要工作,要严格依据《企业检验办法》和《个体工商户验照办法》,不断改进工作程序和方法,提高服务质量和工作效率,完善网络监管职能,强化监管执法手段。2010年全系统企业年检仍实行滚动年检,市局和城六区各工商分局、各开发区工商分局、双生工商分局全面实行网上年检。其他有条件的分县局都要开通网上年检通道,尽可能动员企业在网上申报年检。网上年检预审逐步实行自动化。全系统企业年检率要达到*%以上,个体户验照率要达到*%以上,企业网上年检率要达到*%以上。通过企业年检和个体工商户验照,逐步建立健全网络行政监管的体系,做到年检与日常监管相协调,强化年检验照发现问题和搜集信息的功能,着力解决经营者擅自变更登记事项,经营过程中的违法违规行为,基层工商所属地监管与登记机关衔接不紧密及“死户”多等现实问题,使企业个体统计数据更为准确,监管底数更清,基础更实,有力打击违法经营,保护合法经营,营造良好的市场经济发展环境。
二、强化网上企业认领工作,建立完善经济户口管理系统
网上企业认领是建立企业经济户口管理系统的基础。近年来,经过全系统上下共同努力和不断探索,我局建立经济户口管理系统工作已基本完成。经济户口管理系统的建立,对落实属地监管、建立上下联动监管机制、防范监管风险点等方面起到了积极的促进作用。2010年,全系统要严格按照市局《关于进一步加强网上企业认领建立完善经济户口管理工作的通知》(*工商处发〔2009〕180号)规定,认真抓好网上企业认领工作的落实。通过加强网上企业认领,对多年来网上积存的未认领企业进行一次彻底清理,清除监管的“空白”和“盲区”,降低监管风险度,进一步建立和完善经济户口管理系统。
三、强化以工商所属地监管为核心的日常监管,完善信用分类监管体系
信用分类监管,是对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监管方式的探索和创新,信用分类监管体系的建立,对落实以工商所属地监管为核心的日常监管工作起到了积极的促进作用。2010年在总结经验的基础上,要加强基础数据、监管数据的归集,解决监管数据缺失,各项业务信息关联度低等问题,推进我局与全国、全省监管信息的联网应用。完善企业“黑牌数据库”,强化企业信用信息系统的奖惩机制。加强以工商所属地监管为核心的日常监管工作,把日常监管同信用分类监管有机结合起来,按照信用分类实施日常监管,建立长效监管机制。
四、强化案件查处力度,规范市场主体行为
2010年,各级企业个体监管部门,要组织力量重点查处企业提交虚假材料或隐瞒重要事实骗取企业登记的行为和虚报注册资本、虚假出资、抽逃出资的行为;加大对未按规定接受年检企业的查处;加强对已吊销而未进行注销登记企业退出行为的监管,严厉打击其违法经营活动。查处案件结案率达到*%以上。
五、强化查处取缔无照经营工作,形成联动机制和监管合力
查处取缔无照经营,是工商部门规范市场经济秩序的一项重要工作。要坚持查处与教育相结合,查处与引导相结合,宽严相济,重在规范的原则。对下岗失业人员、残疾人等弱势群体所经营无重大危害行业以及经营条件、经营范围、经营项目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应当督促、引导其依法办理相应手续,合法经营;对轻微的、初次从事无照经营违法行为的,以说服教育为主,免予行政处罚;对那些涉及危害人身安全,威胁公共安全,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破坏环境资源的无照经营违法行为,要从严、从重处罚。
要明确查处取缔无照经营的执法主体。《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管理条例》、《娱乐场所管理条例》规定查处取缔黑网吧,娱乐场所的无照经营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牵头。除此以外,要严格按照《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关于推进查处取缔无照经营工作规范化建设的意见》和《××市人民政府关于开展无照经营查处取缔工作的通知》规定执行。要争取当地政府的支持,将无照经营查处取缔工作纳入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考核体系,强化这项工作在党委政府工作中的地位。建立“政府统一领导,工商积极协调,相关部门各司其职,齐抓共管”的长效工作机制。要加强部门之间的沟通,建立抄告和信息反馈制度。牵头工作要发挥主力军作用,配合工作要积极主动,形成查处取缔无照经营的联动机制和监管合力。
六、强化服务市场主体公平竞争健康发展意识,做好各专项整治工作
按照××市政府和政府部门环境保护目标责任书的要求,严格执行国家环境保护法律、法规,严把市场主体准入关。以保护饮用水源安全,遏制“两高一资
”行业污染反弹为重点,加大执法力度,配合有关部门解决危害群众健康,影响可持续发展的突出环境问题,做好依据政府关闭决定吊销企业个体执照或者责令变更经营范围工作。进一步加大查处取缔黑网吧力度,强化重点行业监管,坚决杜绝重点行业主体不合法经营,有效遏制重特大安全事故发生。积极主动配合各级政府和相关部门做好各专项整治工作。
七、强化监管干部教育培训,促进依法行政能力提高
4.工商局2010年烟花爆竹安全监管责任状 篇四
一、我市开展市场信用分类监管工作的基本情况
3月4-5日,在xx市召开的全省工商系统市场信用分类监管工作现场会上,省局要求市场信用分类监管工作是今年全省工商系统市场监管工作的重点工作,必须把这项工作全面铺开,全面实施。为认真贯彻省局会议精神,把市场信用分类监管工作落到实处,市局领导高度重视,成立了以局长庞晓龙任组长、副局长曹刚为副组长的商品交易市场信用分类监管工作领导小组,市场科、信息中心、企业、个体、商广、消保等相关科室负责人为成员。办公室设在市场科,负责组织、落实商品交易市场信用分类监管工作的目标、任务,推行商品交易市场信用分类监管工作。
3月22、23日,市局召开了xx市商品交易市场信用分类监管工作会议,会议组织参观了xx区大山坪工商所开展市场信用分类监管的工作进展情况,现场观摩了xx区百子图农贸市场市场信用分类工作从指标采集、信息录入、市场信用类别和经营者信用等级上报初步认定的整个工作流程。在市局视频室对区、县具体从事市场信用分类工作的同志开展培训,对市场信用分类电脑操作流程、22个指标的内容,以及在实际操作中要注意的事项进行了讲解,讨论了相关的具体问题,进一步加深了对市场信用分类监管工作的认识,增强了大家搞好这项工作的信心和决心,收到了较好的效果。紧接着市局出台了《xx市工商系统商品交易市场信用分类监管工作实施方案》(川工商泸办〔2010〕53号),对全市开展市场信用分类监管工作制定了实施方案,提出了工作要求,明确了具体任务。明确了今年必须完成市场信用分类监管的四类市场:一是省、市级“三化”市场;二是城区商品交易市场;三是正在进行升级改造的农贸市场;四是乡镇人民政府所在地的市场。区、县60%的市场今年要完成市场信用分类工作。
全市有139个市场开展市场信用分类监管工作,已核准认定市场116个。在核准认定的116个市场中,农副产品综合市场67个,消费品综合市场38个,工业品市场7个,生产资料综合市场4个。市场信用类别分别为a类市场73个、b类市场18个、c类市场24个、d类市场1个,分别占62.93%、15.52%、20.69%、0.86%,已通过核准认定的市场占市场数的83.45%。
各区、县完成市场信用分类监管工作情况如下:
xx区市场数33个,上报核准认定市场26个,已认定26个,其中a类市场22个,b类市场4个,完成市场数的78.79%;
xx区市场数35个,上报核准认定市场26个,已认定25个,其中a类市场9个,b类市场8个,c类市场8个,完成市场数的71.43% xx区市场数20个,上报核准认定市场14个,已认定13个,其中a类市场11个,b类市场2个,完成市场数的65%
xx县市场数31个,上报核准认定市场26个,已认定26个,其中a类市场22个,c类市场3个,d类市场1个,完成市场数的83.88%; 合江市场数20个,上报核准认定市场15个,已认定12个,其中a类市场6个,b类市场2个,c类市场4个,完成市场数的60%; 叙永市场数12个,上报核准认定市场10个,已认定2个,其中a类市场1个,c类市场1个,完成市场数的16.67%;
古蔺市场数5个,上报核准认定市场4个,a类市场1个,由于市场没有办理营业执照,另外3个市场都是c类市场。
开展市场信用分类监管工作较好的是xx区、合江、xx县、xx区。
二、主要作法
(一)加强组织领导,完善制度建设,把信用分类监管工作作为今年上半年的重点工作来抓。
一是健全组织,明确工作目标。各区县都成立了由局长任组长,分管副局长任副组长,相关科室负责人和所长为成员的领导小组。下发了《商品交易市场信用分类监管信息化建设工作方案》,明确工作目标、内容、措施和工作要求,细化了工作任务、工作要求和完成时限。形成了局长亲自抓,分管局长具体抓,相关股室和工商所共同抓的工作格局面,做到了城乡环境综合整治、国卫迎复审、市场信用分类工作紧密联系,互为补充,重点工作和中心工作两不误。
二是明确工作人员和工作责任。由市场股工作人员和工商所市场监管人员共同指导各个市场开展市场信用分类工作,做到分工明确、责任到人。
三是完善信用分类监管制度,制定了商品交易市场信用分类监管巡查制度、信用信息征集制度、信用评定实施办法、经营户信用评定结果公示制度,形成了从信用信息采集、信用类别评定、分类监管到综合信息反馈的一整套市场信用分类监管操作规程,为建立全方位、多层次的分类监管长效机制打下了良好基础。
四是指导帮助市场开办方开展信用分类监管工作。根据市场情况,分别指导市场开办方制订了具体可行的信用分类管理方案,形成了市场准入、商品准入管理和质量管理责任、市场退出、市场检查、消费者权益保护、信息公示、市场服务监督等制度和措施,有力保证了市场信用分类监管工作的全面开展。
各区、县按照《xx市工商系统商品交易市场信用分类监管工作实施方案》中的工作任务和时间安排,认真对市场进行了排查摸底工作,掌握底数,摸清情况,填写《商品交易市场信用分类监管市场基本信息登记表》、《商品交易市场信用分类监管市场内经营户基本信息登记表》,对市场内经营户的信息予以采集,完善了市场登记台账。根据企业、个体信用分类标准和办法,对各个市场内企业和场内经营户的经营主体资格、日常经营活动情况和违法违规行为等多项指标进行逐户采集认定,并对市场开办者和场内经营者的日常经营活动情况、信用状况、市场管理制度建设等内容进行了进一步规范和完善,使市场开办单位和场内经营者从市场准入、经营行为、市场退出等三个方面都按市场分类的标进行规范。
(二)加强宣传,落实市场开办方职责,提升商品市场的整体信用水平。
一是多次组织市场开办者及部分经营者召开座谈会,强调市场信用建设的重要性,增强市场开办者和全体经营户的质量意识、售后服务意识、自律意识、诚信经营意识和参与意识,促使市场开办者及经营者完成了从“要我做”到“我要做”的思想转变。xx区在市场信用分类工作中广泛印发市场信用分类监管宣传材料,利用市场内广播、专栏等多种形式大力宣扬开展市场信用分类监管的意义和作用,为开展市场信用分类监管工作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二是明确市场开办单位作为市场管理第一责任人的义务,指导市场开办单位明确管理机构和责任人,落实市场管理职责。帮助市场开办者建立经营者商品质量承诺制度、重要商品索票索证制度、商品入市备案制度等自律制度。
三是帮助市场开办者加强对场内经营者管理。主要是要求市场业主配合工商部门对场内经营者的资格审查,督促经营者依法登记,具备合法的经营主体资格,做到有照、亮照经营;督促市场开办者加强对场内商品质量检查及公示。落实经营户品牌代理制度,保护品牌商品标志,加强对经营者诚信经营的规范。
四是明确开办者与场内经营者在信用管理方面的权利和义务,引导开办者对场内经营者实施信用管理,建立《商品交易市场场内经营者信用奖惩制度》和《场内经营者信用奖惩评分标准》,按照“谁监管、谁负责、谁检查、谁录入”的原则,将经营户的22项信用分类指标录入综合系统,监管人员可随时掌握查询经营者的基本情况和信用等级,及时、动态地调整监管方式和监管重点,增强了分类监管的针对性和有效性,进一步提高了市场的自我管理能力,提高了市场的信用管理水平。
(四)开展场内经营户信用等级评定活动。
按照《xx市农贸市场场内经营者信用奖惩制度》和《xx市农贸市场经营户信用管理考评表》的要求,由经营者主动申报信用等级,工商部门联合市场主办方进行信用采集,其他部门提供市场经营者信息,对场内经营者进行信用等级认定,以考评表中上四大项(34小项)为经营户考评项目,总分100分。考评人按实际对经营户不足情况予以相应减分,总分85分以上为a级,75分-84分为b级,65分-74分为c级,65分以下为d级。通过评比,进一步促进了场内经营者的质量意识、售后服务意识、自律意识和诚信经营意识,对市场整体信用水平的提高起到了积极地推动作用。
(五)落实区域巡查责任制,强化对市场和场内经营者的分类监管对商品交易市场实施监管分为两个方面。一方面是对市场整体情况的监管,主要是对市场开办者管理制度是否健全、管理行为是否规范、管理措施是否落实进行检查。另一方面是直接检查场内经营者经营行为和重点商品。我局认真落实区域巡查责任制,以企业信用分类监管和个体经营户信用分类监管为基础,明确巡查责任人员的管理区域、监管任务、巡查效能,在市场信用等级评定过程中,加强了对场内经营户的经营主体规范。规范了品牌商品代理行为、加强了商标管理、广告管理、重要商品的索证索票管理等。对评定出的b级经营户实行了重点监管,将其列为帮助扶持对象,通过加强服务,促使其达到a级信用等级,并可适当减少日常监督检查,实现市场的长效监管,保障商品交易市场信用体系建设的有效进行。
为创新我市市场监管机制,提高市场监管效能,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根据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关于建立商品交易市场信用分类监管制度的指导意见》(工商市字〔2007〕208号)和《xx省工商系统商品交易市场信用分类监管信息化建设试点方案》(川工商办〔2008〕229号)的有关规定,以及省局2010年工作要求,现将我市开展商品交易市场信用分类监管工作的有关情况汇报如下:
一、我市开展市场信用分类监管工作的基本情况
3月4-5日,在xx市召开的全省工商系统市场信用分类监管工作现场会上,省局要求市场信用分类监管工作是今年全省工商系统市场监管工作的重点工作,必须把这项工作全面铺开,全面实施。为认真贯彻省局会议精神,把市场信用分类监管工作落到实处,市局领导高度重视,成立了以局长庞晓龙任组长、副局长曹刚为副组长的商品交易市场信用分类监管工作领导小组,市场科、信息中心、企业、个体、商广、消保等相关科室负责人为成员。办公室设在市场科,负责组织、落实商品交易市场信用分类监管工作的目标、任务,推行商品交易市场信用分类监管工作。
3月22、23日,市局召开了xx市商品交易市场信用分类监管工作会议,会议组织参观了xx区大山坪工商所开展市场信用分类监管的工作进展情况,现场观摩了xx区百子图农贸市场市场信用分类工作从指标采集、信息录入、市场信用类别和经营者信用等级上报初步认定的整个工作流程。在市局视频室对区、县具体从事市场信用分类工作的同志开展培训,对市场信用分类电脑操作流程、22个指标的内容,以及在实际操作中要注意的事项进行了讲解,讨论了相关的具体问题,进一步加深了对市场信用分类监管工作的认识,增强了大家搞好这项工作的信心和决心,收到了较好的效果。紧接着市局出台了《xx市工商系统商品交易市场信用分类监管工作实施方案》(川工商泸办〔2010〕53号),对全市开展市场信用分类监管工作制定了实施方案,提出了工作要求,明确了具体任务。明确了今年必须完成市场信用分类监管的四类市场:一是省、市级“三化”市场;二是城区商品交易市场;三是正在进行升级改造的农贸市场;四是乡镇人民政府所在地的市场。区、县60%的市场今年要完成市场信用分类工作。
全市有139个市场开展市场信用分类监管工作,已核准认定市场116个。在核准认定的116个市场中,农副产品综合市场67个,消费品综合市场38个,工业品市场7个,生产资料综合市场4个。市场信用类别分别为a类市场73个、b类市场18个、c类市场24个、d类市场1个,分别占62.93%、15.52%、20.69%、0.86%,已通过核准认定的市场占市场数的83.45%。
各区、县完成市场信用分类监管工作情况如下:
xx区市场数33个,上报核准认定市场26个,已认定26个,其中a类市场22个,b类市场4个,完成市场数的78.79%;
xx区市场数35个,上报核准认定市场26个,已认定25个,其中a类市场9个,b类市场8个,c类市场8个,完成市场数的71.43% xx区市场数20个,上报核准认定市场14个,已认定13个,其中a类市场11个,b类市场2个,完成市场数的65%
xx县市场数31个,上报核准认定市场26个,已认定26个,其中a类市场22个,c类市场3个,d类市场1个,完成市场数的83.88%; 合江市场数20个,上报核准认定市场15个,已认定12个,其中a类市场6个,b类市场2个,c类市场4个,完成市场数的60%; 叙永市场数12个,上报核准认定市场10个,已认定2个,其中a类市场1个,c类市场1个,完成市场数的16.67%;
古蔺市场数5个,上报核准认定市场4个,a类市场1个,由于市场没有办理营业执照,另外3个市场都是c类市场。
开展市场信用分类监管工作较好的是xx区、合江、xx县、xx区。
二、主要作法
(一)加强组织领导,完善制度建设,把信用分类监管工作作为今年上半年的重点工作来抓。
一是健全组织,明确工作目标。各区县都成立了由局长任组长,分管副局长任副组长,相关科室负责人和所长为成员的领导小组。下发了《商品交易市场信用分类监管信息化建设工作方案》,明确工作目标、内容、措施和工作要求,细化了工作任务、工作要求和完成时限。形成了局长亲自抓,分管局长具体抓,相关股室和工商所共同抓的工作格局面,做到了城乡环境综合整治、国卫迎复审、市场信用分类工作紧密联系,互为补充,重点工作和中心工作两不误。
二是明确工作人员和工作责任。由市场股工作人员和工商所市场监管人员共同指导各个市场开展市场信用分类工作,做到分工明确、责任到人。
三是完善信用分类监管制度,制定了商品交易市场信用分类监管巡查制度、信用信息征集制度、信用评定实施办法、经营户信用评定结果公示制度,形成了从信用信息采集、信用类别评定、分类监管到综合信息反馈的一整套市场信用分类监管操作规程,为建立全方位、多层次的分类监管长效机制打下了良好基础。
四是指导帮助市场开办方开展信用分类监管工作。根据市场情况,分别指导市场开办方制订了具体可行的信用分类管理方案,形成了市场准入、商品准入管理和质量管理责任、市场退出、市场检查、消费者权益保护、信息公示、市场服务监督等制度和措施,有力保证了市场信用分类监管工作的全面开展。
各区、县按照《xx市工商系统商品交易市场信用分类监管工作实施方案》中的工作任务和时间安排,认真对市场进行了排查摸底工作,掌握底数,摸清情况,填写《商品交易市场信用分类监管市场基本信息登记表》、《商品交易市场信用分类监管市场内经营户基本信息登记表》,对市场内经营户的信息予以采集,完善了市场登记台账。根据企业、个体信用分类标准和办法,对各个市场内企业和场内经营户的经营主体资格、日常经营活动情况和违法违规行为等多项指标进行逐户采集认定,并对市场开办者和场内经营者的日常经营活动情况、信用状况、市场管理制度建设等内容进行了进一步规范和完善,使市场开办单位和场内经营者从市场准入、经营行为、市场退出等三个方面都按市场分类的标进行规范。
(二)加强宣传,落实市场开办方职责,提升商品市场的整体信用水平。
一是多次组织市场开办者及部分经营者召开座谈会,强调市场信用建设的重要性,增强市场开办者和全体经营户的质量意识、售后服务意识、自律意识、诚信经营意识和参与意识,促使市场开办者及经营者完成了从“要我做”到“我要做”的思想转变。xx区在市场信用分类工作中广泛印发市场信用分类监管宣传材料,利用市场内广播、专栏等多种形式大力宣扬开展市场信用分类监管的意义和作用,为开展市场信用分类监管工作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二是明确市场开办单位作为市场管理第一责任人的义务,指导市场开办单位明确管理机构和责任人,落实市场管理职责。帮助市场开办者建立经营者商品质量承诺制度、重要商品索票索证制度、商品入市备案制度等自律制度。
三是帮助市场开办者加强对场内经营者管理。主要是要求市场业主配合工商部门对场内经营者的资格审查,督促经营者依法登记,具备合法的经营主体资格,做到有照、亮照经营;督促市场开办者加强对场内商品质量检查及公示。落实经营户品牌代理制度,保护品牌商品标志,加强对经营者诚信经营的规范。
四是明确开办者与场内经营者在信用管理方面的权利和义务,引导开办者对场内经营者实施信用管理,建立《商品交易市场场内经营者信用奖惩制度》和《场内经营者信用奖惩评分标准》,按照“谁监管、谁负责、谁检查、谁录入”的原则,将经营户的22项信用分类指标录入综合系统,监管人员可随时掌握查询经营者的基本情况和信用等级,及时、动态地调整监管方式和监管重点,增强了分类监管的针对性和有效性,进一步提高了市场的自我管理能力,提高了市场的信用管理水平。
(四)开展场内经营户信用等级评定活动。
按照《xx市农贸市场场内经营者信用奖惩制度》和《xx市农贸市场经营户信用管理考评表》的要求,由经营者主动申报信用等级,工商部门联合市场主办方进行信用采集,其他部门提供市场经营者信息,对场内经营者进行信用等级认定,以考评表中上四大项(34小项)为经营户考评项目,总分100分。考评人按实际对经营户不足情况予以相应减分,总分85分以上为a级,75分-84分为b级,65分-74分为c级,65分以下为d级。通过评比,进一步促进了场内经营者的质量意识、售后服务意识、自律意识和诚信经营意识,对市场整体信用水平的提高起到了积极地推动作用。
(五)落实区域巡查责任制,强化对市场和场内经营者的分类监管对商品交易市场实施监管分为两个方面。一方面是对市场整体情况的监管,主要是对市场开办者管理制度是否健全、管理行为是否规范、管理措施是否落实进行检查。另一方面是直接检查场内经营者经营行为和重点商品。我局认真落实区域巡查责任制,以企业信用分类监管和个体经营户信用分类监管为基础,明确巡查责任人员的管理区域、监管任务、巡查效能,在市场信用等级评定过程中,加强了对场内经营户的经营主体规范。规范了品牌商品代理行为、加强了商标管理、广告管理、重要商品的索证索票管理等。对评定出的b级经营户实行了重点监管,将其列为帮助扶持对象,通过加强服务,促使其达到a级信用等级,并可适当减少日常监督检查,实现市场的长效监管,保障商品交易市场信用体系建设的有效进行。
三、严格督导督查,确保工作出成效 为开展好市场信用分类监管工作,各区、县局不断加强对市场信用分类监管工作的督查。xx县工商局在市场信用分类监管工作中,措施有力,督查到位,专门下发了《关于开展市场信用分类监管工作检查考核的通知》(泸工商合办〔2010〕70号),成立了以局长刘孝成、分管局长刘锋为组长的两个考核组,分别率市场股、消保股、注册股等相关股室人员,对全县7个工商所涉及的22个市场开展市场信用分类监管工作进行检查,专门制订了《xx县工商局市场信用分类监管工作考核表》,该考核表包含了7大项27个小项内容,公正、客观、全面地反映了各工商所开展该项工作情况,并将考核结果作为今年市场监管工作年终绩效考核的重要依据,如因履职不到位,被市工商局考核验收扣分的,县局将严格问责追责。
按照商品交易市场信用分类监管工作的要求,督促市场开办单位建立完善了12项信用管理制度,切实履行了市场管理的职责,做到了定期对市场内的商品进行检查、登记,落实索证索票和台帐建立等制度,并督促场内经营者自觉遵守质量管理、诚信经营、售后服务等制度;充分调动了市场主办单位和入场经营者两方面的积极性,增强了责任意识和诚信意识,加强了对市场内各项经营设施的建设和维护;使市场开办方、场内经营者、基层干部深刻认识到了开展商品交易市场信用分类监管工作的重要意义和必要性,自觉增强了监管、服务市场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四、积极探索建立长效监管机制的途径 商品交易市场信用分类监管工作的推行,对提升市场开办方的管理水平和市场信用程度,加强自律能力,规范市场秩序,提升市场服务档次,必将发挥积极的作用。但在开展中还需进一步完善市场管理各项制度,对各市场开办单位加强宣传动员。由于市场开办方管理市场职责发挥不够,主动性没有充分调动起来和许多制度流于形式,不能持久坚持,造成开展市场信用分类监管工作由工商部门督促才去进行,不督促不进行。在今后的工作中,还将继续探索,深入研究,不断完善市场信用管理体系,运用市场信用信息提高信用监管效能,运用信息化手段加强市场动态监控,使全市商品交易市场向标准化、科学化、制度化迈进。
五、存在问题
1、相当一部分市场没有办理营业执照,无主体资格。主要原因:一是一部分老市场,土地使用产权不明晰,无市场业主,大多是政府交给所在社区代管。二是一部分市场面积过小,经营状况差,无经济效益,因此市场业主不愿办理营业执照。三是一部分市场设施简陋,安全不达标,建设和消防等部门不予以验收,市场无法取得产权证明和消防证明,因而给办理营业执照带来困难。
2、宣传力度不够。对市场开办单位进行市场信用分类宣传不够,市场开办单位对市场分类监管意识淡薄,甚至有的工商干部都认为开展市场信用分类是多此一举的工作,工商所未对场内经营者发放信用分类自评表,也未如实对场内经营者作出信用等次的考评建立和完善市场及场内经营者信用档案上不规范、不齐全,与场内经营者签订进场经营合同不规范,信息录入、指标采集不认真、不真实,实际操作不熟练。
3、市场管理制度不完善。市场及场内经营者信用档案上不规范、不齐全,开办单位未及时补充完善各项管理制度,制度未上墙。
4、由于人员变动,负责市场信用分类的同志业务不熟悉。市场及场内经营者基本信息录入不准确,部分不齐有缺失,场内经营者基本信息数据与现场采集信息数据相差甚远,很难统一。
5、有的县上报的市场,核准认定情况都是a类市场,对市场信用分类类别评定不准确,不真实,不能达到对不同市场信用分类等级实施不同的监管方式的目的。
六、下一年工作安排
为确保全市市场信用分类监管工作任务的完成,各区县局务必在7月底以前全面完成“四类”市场的信用分类工作,要继续做好以下几方面的工作:
1、继续抓好查漏补缺工作。确立今年应完成市场信用分类监管的市场,一定要督促市场业主、所在工商所必须完成。凡是有市场固定设施、摊位、门市、经营户缴纳了租金的市场,没有办理营业执照的,各区县要逐一研究,落实解决的办法,办理营业执照;
2、进一步核实市场信息录入和指标采集的准确性。在检查市场基本信息、开办单位信息、经营者信息的录入情况有误的地方要及时纠正过来,22个指标的采集要真实,否则反映的市场信用类别不科学、不客观。
3、完善市场管理制度。市场内12项制度不全、不规范的,要进一步完善,必须有商品交易市场信用分类监管的痕迹。
5.工商局2010年烟花爆竹安全监管责任状 篇五
根据县安委会“关于印发《丰县2010年烟花爆竹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丰安办„2010‟14号)的安排和部署,为认真做好今年全镇烟花爆竹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坚持安全发展的指导原则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工作方针,深入开展安全生产“三项行动”和“三项建设”,按照“强化基础、完善制度、改造提升、依法监管”的总体要求,紧密结合烟花爆竹生产经营企业安全标准化达标活动,大力整治烟花爆竹行业中存在的突出问题,不断完善烟花爆竹安全管理的长效机制,提升企业的安全管理水平。
二、总体目标
通过整治,进一步落实烟花爆竹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不断规范以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安全管理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为主要内容的企业安全管理制度;深入开展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按照新标准规范不断改善安全生产条件;严格执行各项安全管理制度,杜绝“三违、三超、一改”违法行为,努力实现年度无爆炸和死亡事故的目标。
三、整治重点
以整治违法、违规、违章和打击非法生产经营活动为重
点,落实企业安全主体责任,不断规范以《烟花爆竹流向登记通用规范》(AQ4102-2008)为主要内容的企业安全管理台帐。生产企业重点整治“三违、三超、一改”和习惯性违章行为,认真落实国家新出台的标准和规范,积极推行烟花爆竹生产企业特别是涉药工序的机械化作业,最大限度地保障操作人员的生命安全;批发企业重点整治未按规定程序,私自新、改、扩建基础设施,未建立或未严格执行产品采购、销售流向登记制度和采购市外产品不进行备案的行为;零售经营点重点整治布点不合理、总量突破、超量储存及私自非法采购等情况。严肃查处生产、批发企业产品无包装或包装不规范储存的现象;严肃查处生产企业违规采购、使用氯酸钾和批发企业违规购进含氯酸钾产品的行为;严厉打击非法从事烟花爆竹生产经营的行为,不断提升烟花爆竹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保障水平。
四、阶段划分及主要任务
(一)宣传发动阶段(2月至5月)。各村依据镇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结合本地实际,制定整治方案,明确整治重点,落实整治内容。加大对《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烟花爆竹安全生产许可证实施办法》、《烟花爆竹经营许可实施办法》等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的宣传贯彻力度,进一步推进企业安全主体责任的落实,强化做好安全生产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增强做好安全生产工作的积极性、主动性。
(二)集中整治阶段(6月至10月)。重点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1、全和完善企业规章制度及资料台帐。利用夏季高温,组织企业结合单位实际,对以安全生产责任制度、管理制度、操作规程为主要内容的规章制度进行一次全面修订,并根据市安监局关于烟花爆竹生产、批发企业软件资料的规范内容,组织企业进行软件台帐规范化建设,进一步规范企业的软件资料。
2、国家新标准、新规范的宣贯工作。针对国家《烟花爆竹工程设计规范》、《烟花爆竹劳动技术安全规程》等新标准规范的出台,组织进行宣贯,并督促企业针对存在的问题进行整改。
3、开展以查“三违、三超、一改”为主要内容的安全督查。按照行政执法计划,针对企业日常生产经营及产销旺季的不同特点,加大对烟花爆竹生产、批发企业安全检查的力度,督促企业认真执行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采取定期检查与突击抽查相结合,监管督查与专家安全检查相结合,明查与暗访相结合等多种形式组织开展安全检查活动,不断规范企业的安全生产经营行为。对排查中发现的“三违、三超、一改”行为,应当责令立即停产整改,依法从严处罚,对违规情节严重或者反复出现违规行为的企业,依法暂扣或吊销其相关许可证。
4、进一步强化零售经营点的安全监管。依法整治布点不合理、总量突破、超量储存、私设储存仓库及私自非法采购烟花爆竹零售经营行为。
5、认真执行企业高温停产规定及企业复工的安全审查
要求。督促烟花爆竹生产企业严格执行夏季高温有药工序停产规定,高感度工房室温超过32℃时,一般工房室温超过35℃时,必须停产。高温过后,必须由当地安监部门组织进行复工条件的审查,审查合格后方可复工。同时,要督促各烟花爆竹生产经营单位充分利用梅雨季节、夏季高温停产等时机加强职工的安全教育和技能培训,不断提高职工的安全生产意识和安全操作技能。
6、严格执行企业新、改、扩建项目“三同时”制度。鼓励企业为改善安全生产条件和提高产品质量而进行基础设施改造,严禁简单扩大再生产的投资。对新、改、扩建设项目,要按照新的设计安全规范的规定和要求,严格实行“三同时”审查,特别是要把好设计审查和竣工验收关,防止出现设计先天不足,低水平建设和新建设施存在严重安全缺陷等问题。进一步加大“三同时”监察执法力度,坚决杜绝未经审查许可擅自开工建设和投入使用现象的发生。
7、不断强化从业人员的安全教育培训。严格对从业人员的岗前教育和岗位技术培训,切实提高从业人员安全生产意识和安全生产技能,从事危险工序的作业人员必须经市级安监部门培训考核合格,方可上岗。严格落实“三级教育”制度,特别是要加强生产经营旺季企业临时用工人员的岗前教育,使其了解和掌握所从事工种的危险性质和安全注意事项。定期组织开展事故预防和应急预案演练,提高从业人员的防范意识和事故应急处理能力。
8、严厉打击非法生产经营烟花爆竹违法行为。突出生
产经营旺季的重点时段,主动会同公安、工商、质检、交通等相关部门,开展联合执法。
9、将安全专项整治与日常安全监管有机结合。要将专项整治工作与企业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安全标准化达标、经营单位安全许可等工作有机结合。督促和指导企业按照市安监局《关于加强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建设的通知》精神,完善隐患排查治理管理制度,健全隐患排查治理台帐资料,按期填报隐患排查治理报表,定期开展隐患排查治理情况分析,建立隐患排查治理长效工作机制。认真组织开展行政许可工作,按照统一规划、保障安全、合理布局、总量控制的原则,严格换证审查,确保安全条件,坚决关闭不符合安全生产条件的经营单位。
(三)总结提高阶段(12月)各地要对烟花爆竹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情况进行认真梳理,总结经验,查找不足,及时整理专项整治工作台帐,镇安监办将对各地专项整治工作开展情况适时进行督查。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在镇政府的统一领导下,镇安监办牵头,会同公安、工商、质监、交通等部门共同抓好烟花爆竹专项整治工作。各地要充分发挥联席会议作用,形成合力,联合执法,加强专项整治工作的组织领导,研究解决突出问题,深入推进专项整治各项工作,要全面落实烟花爆竹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主体责任,特别是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的责任,确保将各项整治措施落到实处。
(二)突出重点,依法整治。要把安全标准化达标和改善企业安全生产条件作为专项整治工作的重点,增强企业安全标准化达标意识,督促企业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出台和即将出台的新标准和规范,改善企业安全生产条件。把安全专项整治与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相结合,不断提高企业本质安全度。突出夏季高温和产销旺季两个重点时段,坚决落实高温停产和复产验收措施,加大产销旺季的安全监督,通过整治,推动烟花爆竹安全监管工作走上制度化、规范化的轨道。
(三)联合执法,严厉打非。充分发挥烟花爆竹联席会议作用,定期召开联席会议,联合执法,严肃查处、依法取缔私产、私销、私储、私运烟花爆竹的行为,把依法打击非法生产经营活动与日常安全监管相结合,把打击非法生产经营行动贯穿专项整治全过程,及时汇总和上报“打私”成果。采用突击检查、明查暗访、群众举报、舆论监督等方法,形成打击非法生产经营活动的社会氛围,有效防范烟花爆竹“四私”行为的发生。
6.工商局2010年烟花爆竹安全监管责任状 篇六
2016年元旦、春节烟花爆竹安全责任书
为做好2016年元旦、春节期间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落实《北京铁路局关于加强2016年元旦春节期间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京铁安监〔2015〕673号)有关规定,确保2016年“两节”期间我段不因燃放烟花爆竹引发各类事故特制定本责任书,内容如下:
一、各部门要高度重视,由部门负责人亲自负责2016年元旦、春节期间本部门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
二、各部门要加强宣传。2016年,北京市燃放宣传主题是:“依法、文明、安全燃放”,提倡“少燃放一组烟花爆竹,多呼吸一口新鲜空气”的环保理念,宣传中要从环保角度出发,呼吁职工勤俭节约,少放、不放烟花爆竹;要重点宣贯《北京市空气重度污染应急预案》,当北京启动空气质量预警相应等级时,引导职工自觉遵守市政府要求,停止燃放烟花爆竹。路局禁放宣传主题是:“自觉遵守禁放法规规定,对自己和他人生命财产负责”。教育和引导干部职工自觉遵守禁放法规规定,不在工作场所和禁放区内携带、储存和燃放烟花爆竹,并做好同班组、同岗位间的禁放互控联防工作。各部门要组织一次专题宣传、召开一次专题动员部署会议,禁放宣传要做到多角度、全覆盖,确保干部职工“知禁放部位、知责任领导、知落实部门、知看护力量、知看护措施”。
三、各部门要逐级明责。一要逐一明确各级主管干部的禁放责任区域、职责范围和责任追究,并对禁放履责效果实施考核;二要明确各岗位特别是重点岗位职工严禁利用工作之便携带或在工作场所存放、藏匿和燃放烟花爆竹,不在北京市政府明确规定的十六类禁放点燃放烟花爆竹,以及对违反禁放规定造成后果的责任追究;三要明确班组、岗位间的禁放互控责任,并在禁放点安全距离内设立禁放标识,及时清理禁放点周边杂草垃圾和烟花爆竹残屑,防止引发火情。
四、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各部门要在各节日前,组织人员对安全重点区域进行拉网式排查,发现问题及时解决、消除隐患。要做到“五个坚决”,即:发现隐患要坚决,整改措施要坚决,复查结果要坚决,逐级反映要坚决,盯住进展要坚决。坚决防止存在隐患没有发现,发现隐患不整改,整改不了不上报,上报以后没跟进,一定要将隐患消灭在萌芽状态。落实本部门可燃物的清理、覆盖、浇湿阻燃工作,组织好禁放看护和应急值守工作等。配和相关部门做好本部门烟花爆竹安全检查工作。
五、加强对本部门内及其周边禁放范围内的巡查看护,落实应急值守制度,严防因外围烟花爆竹燃放而引发本部门火灾事故,本着谁主管、谁负责,落实实名制管理,确保禁放区域的安全。
责任部门:(盖章)负责人:
7.工商局2010年烟花爆竹安全监管责任状 篇七
为深入贯彻落实《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以及《国务院关于加强食品等产品安全监督管理的特别规定》,按照国家工商局“四个转变”“四高目标”的要求,为有效提高流通环节食品质量和安全监管效能,切实广大人民群众的身心健康和生命安全,分局特与各网格片签订本责任状:
一、分局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继续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增强大局意识、服务意识和
法制意识,扎实履行法定职责,确保辖区内流通环节不发生因工商部门监管不力导致的致人死亡或中毒等商品质量和食品安全事故;否则,将县局依照有关规定追究有关领导和责任人的责任。
二、分局要加强对商品质量和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组织领导。做到组织领导、工作任务、工作措施、工作责任、工作经费、人员力量“六落实”。全分局人员形成合力,齐抓共管,切实履行好工商部门流通环节商品质量和食品安全监管职能。
三、分局主要负责人是本辖区流通环节商品质量和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第一责任、要亲
自抓,分管副局长为主要负责任人、要具体抓。分局要进一步严格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将商品质量和食品安全监管工作责任层层分解落实,即分局与网格片区负责人、责任人、基层分局与辖区食品经营户均要签订本商品质量和食品安全监管工作责任状,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食品质量和食品安全监管网络。
四、分局将要深入贯彻落实《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进一步加大食品安全整治工作
力度,深入开展六项食品安全专项执法检查,深入开展家用电器,建材,儿童玩具等商品市场专项执法检查,逐步推进“食品经营示范店”创建工作,积极推进流通环节十大类商品进、销货台帐等制度建设,努力健全商品质量和食品安全长效监管机制,切实规范流通环节食品经营行为和市场秩序。
五、第一网格和第二网格要认真落实《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管八项制度》,依法加大对
食品经营者履行法定责任义务情况的检查力度,依法监管食品经营者建立健全进货查验制度和记录制度,严格落实食品经营者对食品安全质量管理的责任制度,促进食品经营者提高自查自律管理水平。要突出加强农村市场监管,加大对分散在社区、城乡结合部和村镇的各类食品批发市场、集贸市场、个体商贩、小食杂店及学校周边食品经销店的监管力度。
分局负责人(签字)第一网格片负责任人(签字)
8.工商局2010年烟花爆竹安全监管责任状 篇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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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工商局 二〇一〇年食品安全工作总结
市食安委: 2010 年我局食品安全工作在××市局的指导下,在××市 委、政府的高度重视和正确领导下,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 和党的十七大精神为指针,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全力服 务经济建设,尽力整顿规范市场秩序,竭力维护消费者合法权 益。按照达州市局的安排部署,结合 2009 年 6 月 1 日实施的 《中 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在强化流通领域食品安全监管,严 厉打击扰乱食品市场秩序等方面,切实担负起食品市场安全责 任,努力营造放心消费环境,为维护我市正常的经济秩序做出 新的贡献。强流通领域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确保食品市场消费
一、加强流通领域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确保食品市场消费 安全
1、开展食品市场整治工作。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 开展食品市场整治工作。全法》《国务院关于加强食品等产品安全监督管理的特别规定》、及省、市局食品安全工作部署,立足“五个重点、五个确保”,结合食品专项整治成果和本地食品安全状况,针对食品的季节 性、节日性特点,我局确定食品整治重点对象、重点品种、重 点区域进行检查,首先查经营户的主体经营资格是否合法;其 次查食品经营户是否建立食品进销台账、履行索证索票制度。今年我局对节日食品市场、夏季食品市场等进行了检查;第二 1 对辖区食用油、酱油、果冻、一次性餐具进行了检查;第三对 农村食品市场开展清理排查,主要有农家乐、餐馆、副食店等 专项整治行动,对平时未查到的食品卫生死角进行重点项目整 治,确保食品安全专项整治的质量。根据举报,我局查处了× ×件假茅台案件,没收假冒茅台××瓶,案值××万元,处罚 款××万元,从而有力地打击了假冒伪劣行为。各项检查行动累计共出动执法人员××××人次,检查经 营户××××户,取缔无照经营户××户,销毁有毒有害等违 法食品××公斤,罚款××××余元。
2、加强校园及周边食品监管,确保师生消费安全。今年以 加强校园及周边食品监管,确保师生消费安全。师生消费安全 来,为了保障校园内广大师生的身体健康及生命安全,我局印 发了《关于开展学校、幼儿园及周边整治措施》,同时根据不同 季节和阶段性食品销售热点,组织力量对校园及周边的食品安 全进行了重点整治,主要检查全市中、小学校内外食堂、食品 经营户,共检查××所学校,要求各食品经营户必须建立食品 进销台账,履行索证索票,其中学校在校园内为无照经营提供 经营场所××所学校,立案××件,结案××件,处罚款×× ××元,责令整改的学校有××所。同时对群众反映的××所 学校及周边食品安全进行了重点整改,当地党委、政府表示将 全力支持工商部门狠抓校园内及校园周边环境的食品安全工 作。
3、积极开展食品流通许可证的发放工作。为加强对流通领 积极开展食品流通许可证的发放工作。开展食品流通许可证的发放工作 域食品经营户的管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的 要求,我局对流通领域的食品户进行了统计,全市共计×××
×户,已为食品户办理食品流通许可证××××户(含换卫生 许可证)。深化食品安全监管力度 食品安全监管力度,二、深化食品安全监管力度,督促食品经营户建立粘贴式 台账 为了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等法律 法规,严格监督流通环节食品经营者、食品添加剂经营者、柜 台出租者、展销会举办者等市场主体,切实履行保障食品安全 的法定义务,建立健全流通环节食品安全可追溯机制,同时方 便对食品经营户的监管,按照达州市工商局关于转发《××省 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监督流通环节食品相关市场主体建立并执行 食品安全保障制度的实施意见的通知》(××××[2010] ×× 号)的通知要求,结合我市辖区实际,我局于 2010 年×月×日 组织全市从事食品批发(含酒水、奶制品总代理)、超市、规模 较大的食品经营者召开启动流通领域购销粘贴式台账会议,以 全面推行流通领域购销粘贴式台账,参会人员×××人,工商 局分管食品安全的领导在会上作了重要讲话,讲了建立粘贴式 台账的重要性及必要性,督促到会的食品经营户积极行动,确 保流通环节食品安全;其次,食品安全监管人员讲了建立销粘 贴式台账的具体方法。会后大家主动咨询我局统一提供的台账 模式,并表示愿意建立粘贴式台便于执法部门的监管,又方便 自己管理。我局目前已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查 处××起因未建立粘贴式台账案件,处罚款××××元。
三、确立年重点监管对象,实施重点监管 确立年重点监管对象,每年我局对某一种食品实施重点监管,今年我局按照年初
计划安排对桶装水进行重点监管。上半年,我局按照年初计划 对全市的桶装水进行了抽检,共抽检了××个批次,有××个 批次不合格,我局对这××个不合格批次的桶装水进行了立案 查处,处罚款××万元,从而净化了食品市场,确保市民食品 消费安全。
9.工商局2010年烟花爆竹安全监管责任状 篇九
北京市2012年建设工程施工现场元旦春节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责任书
为做好2012年全市建设工程施工现场元旦春节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按照《北京市烟花爆竹安全管理规定》、《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烟花爆竹安全管理的通告》等有关规定,制定本责任书,各区、县住房城乡(市)建设委和各集团、总公司要按下述职责做好相关工作。
各区、县住房城乡(市)建设委和各集团、总公司要成立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领导小组,负责2012年元旦、春节期间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
各区、县住房城乡(市)建设委负责对本辖区各工程项目开展“施工现场内禁止存放、燃放烟花爆竹”、“建筑工地及其周边30米范围内严禁燃放烟花爆竹”等宣传教育工作;负责与本辖区各在监工程项目参建单位签订《2012年建设工程施工现场元旦春节烟花爆竹安全管理责任书》;督促项目部通过在施工现场开展农民工夜校授课、发放宣传材料、张贴宣传画和警示标语、设置宣传专栏、悬挂宣传横幅等形式广泛宣传消防安全和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各项规定和常识;督促工程参建单位加强宣传教育,开展隐患排查治理,落实施工现场内可燃物的清理、覆盖、浇湿阻燃工作,组织好禁放看护和应急值守工作等。配合相关部门做好施工现场烟花爆竹安全检查工作。
各集团、总公司要与下属二级公司和工程项目签订《2012年建设工程施工现场元旦春节烟花爆竹安全管理责任书》;负责对下属二级公司和工程项目开展在施工现场内禁止存放、燃放烟花爆竹的宣传教育工作,在施工现场以外燃放烟花爆竹时,做到“依法、文明、安全燃放”,禁止酒后燃放烟花爆竹;要对周边居民宣传“建筑工地为法定禁放区域”、“建筑工地及其周边30米范围内严禁燃放烟花爆竹”等。督促本企业及下属二级公司各工程项目认真开展隐患自查自纠,全面组织开展可燃物清理、覆盖、浇湿阻燃工作,加强对建筑工地内及其周边30米范围内的巡查看护,落实应急值守工作,严防因外围烟花爆竹燃放而引发施工现场火灾事故,确保施工现场安全。
本责任书一式两份,签订双方各留一份。
市住房城乡建设委主管领导签字:
区(县)住房城乡(市)建设委或集团、总公司主管领导签字:
10.工商局2010年烟花爆竹安全监管责任状 篇十
信息化监管工作的通知
安监总管三„2010‟128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公安厅(局):
烟花爆竹属于易燃易爆的危险物品,做好烟花爆竹安全生产工作,事关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近年来,随着烟花爆竹市场需求量日益增加,受经济利益驱动,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储存、运输、燃放烟花爆竹的现象明显增多,特别是礼花弹等A级产品,通过非法渠道流入消费者手中,对社会公共安全构成严重威胁,由此引起的事故时有发生。中央领导同志对此高度重视并多次作出重要批示,要求加强相关安全管理措施。为贯彻落实中央领导同志的重要批示精神,切实加强对烟花爆竹(礼花弹)的安全监管,经研究,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公安部决定采用信息化手段,进一步加强烟花爆竹(礼花弹)流向信息监管工作。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烟花爆竹(礼花弹)流向信息化监管工作。各级安全监管部门和公安机关要以对人民群众生命财产高度负责的态度,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切实加强对烟花爆竹(礼花弹)流向信息化监管工作的组织领导,根据本通知精神认真制定加强烟花爆竹(礼花弹)流向信息化监管的工作方案、计划。通过建立全国统一的烟花爆竹(礼花弹)流向监管信息系统,强化对礼花弹生产、销售、运输、出口、燃放及销毁等各环节的安全监管,实现部门之间、地区之间的信息共享和工作紧密衔接,有效预防事故发生,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维护社会稳定。
二、积极建设并使用烟花爆竹(礼花弹)流向监管信息系统。经研究论证,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会同公安部委托北京创新京安丹灵科技股份公司,根据《烟花爆竹流向登记通用规范》(AQ4102-2008)的要求,研发全国统一的烟花爆竹(礼花弹)流向监管信息系统(以下简称系统)。该系统的礼花弹安全监管功能将于2010年10月在“金安”和“金盾”工程上运行使用。今后,该系统应用还将逐步扩大到对各类烟花爆竹产品和黑火药、烟火药、引火线以及重点原材料的流向监管。各级安全监管部门和公安机关要积极配合受委托单位开展系统研发中的调研、试用等工作,并根据系统开发的进度适时组织开展系统安装、调试及使用业务培训等工作。同时,要及早做好系统应用所需经费的预算、申请以及相关软、硬件设备的配备等前期准备工作,督促相关烟花爆竹(礼花弹)生产、经营企业和燃放作业单位配备必要的器材、设备和操作人员,确保系统按时投入使用。
三、通过相关行政许可实现礼花弹各环节信息化安全监管。自2010年10月1日起,相关各级安全监管部门和公安机关一律将涉及礼花弹的安全生产、经营(出口)、道路运输、燃放等相关许可工作信息纳入系统进行管理。各省级安全监管局要将本地区按照《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开展礼花弹专项治理工作的通知》(安监总管三„2010‟99号)要求通过审查并报国家安全监管总局统一编号的礼花弹生产企业,以及礼花弹进出口企业的相关基本信息录入系统备案。公安机关审批《焰火燃放许可证》以及开具礼花弹的《烟花爆竹道路运输许可证》时,要通过系统查询审核该批次礼花弹生产企业和出口该批次产品企业的相关信息,并将相关燃放和运输许可情况、承运单位和燃放或出口企业情况以及所许可燃放、运输的批次产品来源信息录入系统备案;对产品来源或去向渠道不明的,不得批准相关燃放或运输许可证;核销涉及礼花弹的《烟花爆竹道路运输许可证》时,要通过系统核查该批次产品运达情况。
四、以系统管理和规范相关企业的礼花弹生产、运输、燃放、出口行为及废弃礼花弹销毁工作。自2010年10月1日起,礼花弹生产企业生产礼花弹时,要按照系统技术要求在单个礼花弹上张贴图形标签,在礼花弹包装箱上分别张贴图形标签和电子标签,并将相关产品信息写入电子标签并录入系统;销售礼花弹产品时,要将购买该批次产品的企业及其获得相关燃放和运输许可的信息录入系统和电子标签。燃放、出口礼花弹的企业在每批次礼花弹产品运达后,应将该批次产品运达信息录入系统和电子标签,作为到公安机关核销运输许可证的依据;将每批次产品燃放或出口信息逐一录入系统,作为核查礼花弹产品合法去向的依据。对过期礼花弹产品进行销毁时,由负责组织销毁的公安机关将该产品销毁信息录入系统备案。
五、通过信息化技术手段强化相关环节的监督执法。各级安全监管、公安部门要配备必要的系统终端和电子标签读写设备,用于对礼花弹生产、销售、运输、出口、燃放及销毁等各环节的日常安全检查;必要时,通过系统对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线索进行核实、追查。对各环节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以及未按本通知要求将礼花弹生产、运输、燃放、出口行为纳入系统进行管理的,根据各自的职责依法进行查处,并通过信息管理系统通报相关地区、相关部门。
六、做好烟花爆竹(礼花弹)流向信息化监管过渡阶段礼花弹各环节的安全监管工作。2010年10月1日后生产的礼花弹,必须按照规定张贴标签。2010年10月1日前生产的礼花弹,在生产企业尚未销售的须补贴标签登记;在经营(出口)企业的未销售(出境)的礼花弹,在2011年6月30日前销售(出境)的可免于补贴标签;不再从事礼花弹生产、经营企业的剩余礼花弹产品,允许在2011年6月30日前销售给燃放单位或出口,逾期仍未妥善处理的,由企业所在地公安机关统一集中组织销毁。
待系统建成后,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会同公安部将对系统技术要求另行布置。请将本通知精神传达至县级安全监管部门、公安机关及各烟花爆竹生产、经营(出口)、燃放企业。烟花爆竹(礼花弹)流向信息化监管工作中遇到的问题,请及时报告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和公安部。
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
公安部
11.工商局2010年烟花爆竹安全监管责任状 篇十一
根据湖北省工商局《工商所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工作规范(试行)》第15条、第29条的规定和省工商局“一季一考评”的要求,制定本考核办法。
一、食品安全主要监管指标及考核标准
(一)食品经营者主体资格情况
1、发现食品经营者无证无照经营的,发现一户已开业半个月以上不到一个月的扣2分,已开业一个月以上不到半年的扣3分,已开业半年以上的扣5分。证、照过期失效的视同无证无照经营。
2、食品经营者不按规定悬挂《食品安全监管公示栏》的,发现一户扣10分。
3、食品经营者悬挂的《食品安全监管公示栏》内的内容不全的,发现一处扣2分。
4、食品经营者实际经营范围与许可的经营范围不一致的,发现一户扣2分。
(二)食品经营者自律制度落实情况
5、食品经营者未按规定查验供货者的许可证和食品合格的证明文件的,发现一次扣2分。
6、食品经营者进货票据未粘贴或未按月装订成册的,不合 —1—
格食品退市未记录的,发现一次扣2分。
7、食品批发经营者未建立购销台账的,发现一户扣2分;购销台账记录不全的,发现一次扣1分。
8、食品现场制售从业人员的《健康证》和使用食品添加剂未公示的发现一次扣2分。
9、食品现场制售经营者未按规定建立食品原料进货、使用台账的发现一次扣2分;未建立食品加工、销售、库存台账的发现一次扣2分;未建立食品添加剂购进、使用台账的发现一次扣2分。
10、食品现场制售经营者未现场张贴食品安全管理制度的发现一户扣1分。
(三)食品经营者经营情况
11、食品经营者销售过期食品的,发现一种商品扣2分。
12、食品经营者销售“三无”食品的,发现一种商品扣2分。
13、食品经营者销售无“QS”标志食品的,发现一种商品扣2分。
14、食品经营者销售的进口食品无中文标签、中文说明书的,发现一种商品扣2分。
15、食品经营者销售的散装食品在储存位置、容器、外包装上未标明食品的名称、生产日期、保质期、生产经营者名称及联系方式的,发现一次扣2分。
16、食品经营者销售“早产”食品、虚假标注保质期食品的,—2—
发现一种商品扣2分。
17、食品经营者销售标签不合格食品的,发现一种商品扣1分。
18、食品经营者应当下架而未下架的,发现一种商品扣2分。
19、食品经营场所的食品广告有明显虚假违法内容的,发现一次扣1分。
20、食品从业人员不具有有效的健康证明的,发现一人扣2分。
(四)食品安全监管人员履责情况
21、建立食品经营主体经济户口总台账和分台账,未按要求建立的,发现一次扣5分。
22、对城区和镇政府所在地集镇食品经营户日常巡查每月不少于2次,其他食品经营户每月不少于1次,对乳品、散装食品(白酒)和地产品经营户每周不少于1次,达不到巡查频次的,发现一户扣2分。
23、认真开展专项检查和市场清查,未按要求进行的,发现一次扣5分;工商所未安排实施的或者没有督办落实的,所长扣发10分。
24、认真填写市场巡查记录,填写不全的,发现一户扣1分。
25、各所要指定食品安全快速检测责任人,工商所每周要开展3个以上品种5个以上批次的食品快速检测。少一个品种扣2分;少一个批次扣2分;不开展的,发现一次扣5分。工商所未 —3—
指定快速检测责任人的或者没有督办落实的,所长扣发10分。
二、考核对象及责任比例。食品安全监管实行“谁监管、谁负责;谁分管、谁负责”的原则,具体考核对象:具体监管责任人、监管执法队长、分管所长,其责任比例分别为7:2:1。在“一季一考核”中扣分的,扣考核对象的相应分数,上级机关在检查和考核中发现问题的,加重一倍扣分。造成恶劣影响和后果的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行政责任。
三、考核主体及时间安排。根据食品安全监管实行辖区责任制和绩效考核的要求,工商所是食品安全监管考核的主体单位,分局人事监察科、消保科是督办单位。工商所每月25日前必须组织考核一次,月底前将考核资料分别报分局人事监察科和消保科。分局人事监察科和消保科每季组织对工商所抽查一次,并将抽查及考核结果公示后在全分局通报。
四、考核的奖惩兑现。本考核实行扣分制,总分100分,每扣一分扣10元。工商所按绩效考核的要求,每月从被考核人员的岗位目标考核奖中扣除。如考核未扣分的,岗位目标考核奖全额发放。如应扣发岗位目标考核奖的,经分管督查工作的局长审批后,由人事监察科通知办公室当月执行。工商所在经费允许的情况下,报经分局同意后,可将相关经费作为奖励基金另行奖励。分局将根据消保科、人事监察科抽查的情况,对在食品安全监管方面有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给予一定奖励。
五、本办法自二〇一二年三月一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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