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支部公推直选经验总结

2024-10-06

党支部公推直选经验总结(精选10篇)

1.党支部公推直选经验总结 篇一

县xx局党支部换届公推直选工作总结

丰县xx局党支部作为机关党组织“公推直选”试点单位,在县委组织部、县直机关工委的指导下,在全体党员群众的支持和参与下,精心组织,周密部署,规范操作,于7月7日召开全体党员大会,顺利选举产生了新一届党支部领导班子。现就“公推直选”试点工作总结汇报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精心筹划准备

我局党支部接到换届选举实行“公推直选”任务之后,党支部立即向局党组做了汇报。局党组高度重视,按照上级党组织要求,立即行动,成立了丰县xx局党支部换届公推直选工作领导小组,党组书记任组长、局长和其他党员副局长,以及综合、法制、监察等股室的同志任成员。领导小组主要负责公推直选工作的组织领导,研究和解决公推直选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工作领导小组根据《党章》和“公推直选”工作要求,及时向上级党组织上报了党支部换届请示,确定了新一届支部委员任职条件,制定了《县xx局党支部换届选举实行“公推直选”实施方案》。同时,工作领导小组借鉴审计项目流程卡规范项目管理的经验,分解换届过程,明确时间节点,突出重点环节,落实责任到人,创造性的制定了“公推直选”工作流程。整个流程共分四个关键环节:一是上报换届请示。包括拟实行公推直选的方式、讨论“公推直选”初步思路、制订党支部“公推直选”方案等步骤。二是召开动员大会。包括公示批准的方案、党员填报自荐表和推荐表、群众填报推荐表等步骤。三是召开公推大会。包括公示“公推直选”公告、召开支委会进行组织推荐、公推大会、资格审查、党组会确定预备人选等步骤。四是召开直选大会。包括预备人选进行演讲、直选、上报机关工委直选结果等步骤。“流程卡”不仅规定了每个节段甚至每一天的工作内容,更加明确了要达到的目标要求,使整个换届过程更规范、更具操作性、更容易达到预期目标。

二、加大宣传力度,统一思想认识

此次换届选举实行“公推直选”的方式是扩大民主的重要举措,意义重大,需要让广大群众和党员充分知晓和参与。为此,我局公推直选工作领导小组除了通过召开党员大会、全体职工大会、张贴公告等方式进行宣传以外,还充分运用丰县审计内网平台,开设“换届选举”专栏,公开包括“公推直选”方案、请示、批复、民主推荐与测评情况等事项,做到了党员群众知晓率100%,使全体人员深刻认识到实行“公推直选”是进一步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届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推进基层党组织建设和基层民主政治建设,完善基层党组织换届选举制度,保障党员主体地位和民主权利的落实的重要措施。通过“公推直选”,既能加强机关基层党组织领导班子和党员干部队伍建设,又可扩大选举工作中的民主,真正体现选举人的意志,最大限度地调动广大党员参与党内事务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同时,进一步扩大基层党组织领导班子的群众基础,确保选出真正让组织满意、党员公认、群众拥护的机关基层党组织领导班子。

三、强化群众参与,全程体现民主

一是自荐参与踊跃。经过前期的宣传发动,在6月25日召开县xx局党支部换届“公推直选”动员大会上,就有5名年轻党员同志填报了自荐表。通过在全局范围内进行党员自荐、党员推荐、群众推荐、组织推荐,扩大了群众参与面,经公推直选工作领导小组资格审查后,确定了9名候选人初步人选。二是民主推荐广泛。6月29日召开了xx局党支部换届公推大会,xx局全体党员、群众代表,本局县以上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等,共约60人参加大会。党员和群众代表分别填写了候选人初步人选推荐票和信任票。三是考察客观公正。对候选人初步人选的考察测评,局党组书记亲自参与,由公推直选工作领导小组挑选平时工作中严谨细致的同志参与考核,广泛征求听取大多数党员、群众的意见建议,确保考核材料的客观公正。

四、充分反映意愿,选举确保公平

选举工作领导小组从实际情况出发,经过反复研究论证,科学制定了《县xx局党支部换届公推直选选举办法》,由全体党员在候选人中直接选举书记、委员,充分反映全体党员的意愿,最大化体现民主。工作领导小组周全考虑,起草了严密的选举办法,制定了选举工作预案。直选大会于7月7日召开,34名正式党员参加大会,参与率达到92%,20多名群众代表列席大会。选举大会按照既定议程和大会通过的《选举办法》,经过投票,成功选出了党员、群众公认程度高且文化素质较高的年轻党员进入了新一届支部领导班子,党组织领导班子的威信、公认程度得到进一步提升。

五、突出重点环节,换届稳步推进

“公推直选”环节多、程序多、需召集的各种会议多,我局重点抓好“三个大会、一个党组会”,统领整个换届选举工作的全过程。“三个大会”即动员大会、公推大会、直选大会;“一个党组会”即党组票决会。开好动员大会,让党员、群众对“公推直选”有深刻全面的认识与理解,增强参与的积极性。开好公推大会,广泛听取党员、群众的意见,在最广泛的民主基础上,为党组确定候选人预备人选提供可靠依据。开好直选大会,真正选举出群众公认、党员信任、组织满意的支部书记与支部委员。开好党组票决会,充分体现党管干部的原则,有利于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在基层得以全面贯彻落实。

此次“公推直选”换届工作,我局始终坚持依法选举和“公开、公正、民主、透明”的原则,实现了由上级党组织“伯乐相马”到党员群众“赛场选马”的转变,取得了“群众满意、党员满意、组织满意”的效果,激发了广大党员干部干事创业、创先争优的热情,有力促进了各项审计工作顺利开展。

2.寺台乡村党支部公推直选工作方案 篇二

为了加快后进村转化提升,增强村级班子活力,按照《寺台乡袁山村后进班子转化提升实施方案》,我村将于2012年7月中旬前采取“公推直选”方式开展村党支部书记选举工作。为确保这次选举工作顺利进行,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中国共产党农村基层组织工作条例》,经研究,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贯彻党的十七大、十七届五中、六中全会精神,以党章和法律法规为依据,以增强村级班子整体功能、提高领导科学发展能力、夯实基层基础、推进基层民主为目标,坚持加强党的领导、扩大基层民主、严格依法办事,坚持党管干部原则,选出素质优良干部创业能力强、群众公认的新一届村支部书记。

二、基本原则

坚持党管干部原则、充分发扬民主原则、按章依法办事原则。

三、任职资格条件

1、拥护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政治立场坚定。

2、自觉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模范执行党纪,遵守选举工作纪律;

3、积极上进,有较强事业心和责任感,工作认真负责,办事公道,廉洁自律,热心公益事业,热心为村民服务;

4、有较强的组织管理能力,能密切联系群众,团结群众,有较高威望,敢于负责,主持正义,敢于同不正之风作斗争;

5、年富力强,有一定科学文化知识,原则上年龄应在45周岁左右,高中以上文化程度。

6、身体健康,能够履行村务管理工作,现任村干部自荐连任的,须有一定工作实绩;

7、必须是中共正式党员。

正式选举之前要进行资格条件审查并公示3天。正式选举之后,若出现未经任职资格条件审查的党员当选的,须通过任职资格条件审查并公示3天党员群众无异议的,才能公布当选。出现不符合选举办法规定的资格条件人员当选的,当选无效。

四、时间安排和方法步骤

(一)前期准备阶段(7月1日—7月4日)

召开村支委会研究召开党员大会进行选举的有关事宜,确定召开党员大的会时间、指导思想、议程,确定书记名额及选举办法,通过召开党员大会的决定。会后,村党支部委员会以书面报告形式向乡党委提出呈报关于召开党员大会进行换届选举的请示。党委批复后,召开委员会全体会议研究党员大会筹备事项。

(二)发动报名和资格审查阶段(7月5日—10日)

1、公布选举方案(7月5日)。在村务公开栏上公布“公推直选”方案。

2、公开报名推荐(7月6日-7月8日)。可采取个人自荐、党员和群众推荐、组织推荐的办法,发动广大党员参与竞选。

3、进行资格审查(7月9日-7月10日)。乡党委资格审查小组要对竞选人进行资格审查,确定具备参选资格的人选。

4、考察公示(7月11日-7月13日)。由上届村党支部委员会与乡指导组对下届村党支部班子报名人选进行考察并公示,广泛征求党员、群众意见。

5、召开支委会(7月14日)。村支委会召开委员会全体会议,介绍党员大会准备情况和报名人选考察公示情况,确定党员大会日程、召开时间和地点,确定召开大会的其他事项。会后,发出召开党员大会的通知。

(三)民主推荐和组织选举阶段(7月15日-7月17日)

1、民主推荐。召开党员和村民代表大会,参选人在全体党员和村民代表大会上发表演说,就党员和村民代表提出的有关问题进行答辩,然后党员和村民代表进行投票推荐。

2、确定初步人选。召开支委会研究确定村党支部书记候选人预备人选,上报乡党委。

3、党内选举。收到乡党委批复后,按照党章和《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的有关规定,以无记名投票方式,直接等额选举产生村党支部第一书记。

4、上报选举结果。选举结束后,村级党组织将选举产生新一届村党支部书记名单上报乡党委审批。

3.党支部公推直选经验总结 篇三

长江师范学院

基层团支部“公推直选”工作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激发基层共青团组织活力,加强基层民主法治建设,保障团员民主权利,根据《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章程》、《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基层组织选举规则(暂行)》的有关要求,结合《中共重庆市委关于加强民主法治建设有关问题的决定》和《团市委关于加强基层团内民主建设推行团内“公推直选”的通知》精神。经研究,决定在我校基层团支部开展“公推直选”试点工作(以下简称“公推直选”工作)。为切实做好此项工作,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团内“公推直选”是指在基层团组织中通过团员个人自我推荐、团员青年联名推荐、团组织推荐等形式产生候选人,由全体团员直接选举产生团组织班子。

第三条 “公推直选”工作的范围:以班级为单位的基层团支部、以学生社团、公寓社区、学生组织、网络等建团的基层团支部或临时团支部,都应实行“公推直选”工作。

第二章 委员、书记候选人的推荐

第四条 团的委员会委员候选人(含书记)应采取公开推荐的办法产生。第五条 公开推荐包括三种方式:一是组织推荐,由同级党组织、上级团组织、本届团组织推荐;二是联名推荐,3名以上团员或青年可联名推荐委员候选人(含书记);三是个人自荐。

第六条 委员候选人(含书记)在团内有被选举权的共青团员、保留团籍的中共党员中公开推荐产生。

第七条 开展公开推荐,要事先公告推荐人选的名额及任职资格条件。团的支部委员会一般由三人组成,设书记、组织委员、宣传委员各一人。

第八条 团组织推荐候选人应召开委员会全体会议确定,填写《推荐表》,并由全体委员签名。团员青年联名推荐应填写《推荐表》并由全体推荐人签名。

团员个人自荐应填写《推荐表》并由本人签名。党团组织推荐、团员青年联名推荐应征得被推荐人同意。

第三章 委员、书记候选人初步人选的确定

第九条 团组织对被推荐人选进行资格审查,通过资格审查的被推荐人选均应确定为委员、书记候选人初步人选。推荐人选的基本要求是:(1)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团员(受留团察看处分尚未恢复团员权利的除外)以及从事团的业务工作的中国共产党党员(受留党察看处分尚未恢复团员权利的除外);(2)思想政治素质好,有着较强的政治敏锐性;(3)学习、行为表现佳,模范遵守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4)带头能力强,有一定的群众基础和较高的威信。

第十条 委员、书记候选人初步人选应向团员青年公示,公示时间一般为3至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发现问题,经团组织调查核实并认定影响任职资格条件的,取消该人选的初步人选资格,通知其本人并向推荐人说明情况。

第四章 委员、书记候选人预备人选的确定

第十一条 组织单位团员对公示合格的委员、书记候选人初步人选进行民主票选。采取召开团员大会以无记名投票方式统一进行,统一计票,参加民主票选的团员不得低于基层团支部团员人数的五分之四。票选结果必须向团员公布。

第十二条 委员候选人预备人选及书记候选人建议人选需报上级团组织审批。

第十三条 应安排委员候选人预备人选、书记候选人建议人选与团员见面交流,了解团员对团组织工作的意见和建议,使团员熟悉、了解候选人。见面交流活动应利用组织生活的时间进行,方式方法可结合实际、灵活多样、注重实效。

第十四条 委员候选人预备人选和书记候选人建议人选报上级团组织后,上级团组织应根据有关规定进行考察,并予批复。委员候选人预备人选经上级团组织批复同意即成为委员正式候选人,提交大会选举。经上级团组织批复同意的书记候选人建议人选,经大会选举为新一届委员会委员后,经新当选的委

员会研究同意,方可作为书记的正式候选人,提交大会进行选举。

第五章 委员、书记的选举

第十五条 基层团支部的委员会委员、书记应由团员大会直接选举产生。投票前,正式候选人应发表竞职演讲或公开亮相。团支部采用一轮选举方式。团员根据委员设置人数等额投票选举,按得票多少进行排序,其中得票数最多者拟定为书记,次之者取足应选名额拟定为委员。

第十六条 团员大会选举新一届委员会时,由上届委员会主持。为保证竞职演讲的顺利开展,会议主持人由不是委员或书记候选人的团员担任。

第十七条 为扩大选举的公开性,提高透明度,团员大会或团员代表大会可设列席旁听席。

第十八条 委员、书记选举的主要程序如下:(1)宣读上级团组织关于委员、书记候选人的批复。(2)大会表决通过《大会选举办法(草案)》。(3)大会表决通过总监票人、监票人建议名单。(4)以适当的形式向选举人介绍委员、书记候选人的简历、工作实绩和主要优缺点等情况。(5)委员、书记候选人进行竞职演讲答辩,对选举人或列席群众提出的询问,候选人应作出答复。演讲答辩的时间根据大会的议程和内容安排确定,演讲顺序以姓氏笔划或抽签为序。(6)清点到会团员(团员代表)人数,实到人数超过应到会团员(团员代表)人数的五分之四,方可进行选举,选举以无记名投票方式进行。(7)监票人、计票人清点选票,确认选举是否有效,计票人在监票人监督下计票,总监票人向大会报告被选举人得票情况。(8)主持人向大会宣布当选委员、书记名单。

选举产生的委员、书记,需报上级团组织批准,并由上级团组织发文公布。

第六章 纪律和监督

第十九条 在“公推直选”中,必须严格执行团章和团内有关规定。团组织应采取措施有效防范各种违规违纪行为的发生。对党团组织和团员青年反映的问题,应当认真处理。在“公推直选”中,可邀请其他基层团支部或上级团组织有关人员全程介入或参与被推荐人选资格审查等重要环节,确保公开、公

正、公平。

第二十条 团组织发现违规违纪行为或接到检举、控告,认为需要查明事实、纠正错误、追究责任的,按照职责和权限,及时调查处理。经过调查,需要追究团组织责任的,由同级党组织和上级团组织责令其纠正错误或给予通报批评,情节严重的依照有关规定处理;需要追究团员责任的,依照有关规定给予批评教育、组织处理或纪律处分;没有发现被调查的团组织或团员有违规违纪行为的,应当作出书面结论,消除影响。

第七章 附 则

第二十一条 各团总支可在部分基础较好的基层团支部开展试点工作,并针对试点工作中出现的问题,进行适当调整,依次全面推行基层团支部“公推直选”工作。

4.2013年公推直选总结 篇四

基层分会主席换届选举、公推直选工作总结

根据XXX〔2013〕04号文件关于《公司工会公推直选分会主席及分会委员工作实施方案》,公司下属8个分会分别于2013年3-4月进行换届选举工作,选举方式全部采取 “公推直选”。选举工作主要由组织发动、提名推荐、资格审查、考察公示、直接选举和报请审批六个内容组成,部署安排周密细致,会员参与率高,候选人推荐面广,使基层分会民主建设得到有力推进。现将公司分会主席 “公推直选”工作总结如下: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党的十八大精神为指导,着眼于扩大企业民主、保障员工权利,不断创新选举方式,规范选举程序,提升选举质量,把那些政治素质好、大局意识强、思想解放、有开拓创新精神、群众公信度和满意度高的优秀人才担任基层分会工作,夯实组织基础,提高基层分会的组织能力和整体功能,为公司又好又快发展提供坚强有力的组织保证。公推直选工作做到“三个坚持”:始终坚持接受党的领导原则;始终坚持依法、依规办事的原则;始终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二、公推直选具体部署

1、准备发动阶段

(1)召开两委班子会议,统一思想,明确职责。公司召开了党委、工会委员会两委班子人员会议,通过了《公司工会公推直选分会主席及 1

分会委员工作实施方案》,并提交会员代表大会审议通过。成立了公司分会主席公推直选工作领导小组,由党委书记、工会主席任组长。经公司工会委员会研究,报公司党委同意,确定了公推直选职位和人数,新一届分会委员会设委员3名(其中分会主席1人,分会委员2人),女同志不少于1名。

(2)广泛宣传发动,形成氛围。利用公司局域网及各种会议等形式,加大公推直选工作的宣传力度,形成氛围,确保会员知晓率达100%。

(3)各基层党支部组织召开公推直选动员大会,进一步广泛发动。使全体与会人员认识“公推直选”工作是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提出的加强基层民主建设的要求,是保障职工权利,推进基层组织建设的重要措施。并明确“公推直选”工作的主要步骤和重要环节,明确了公推直选的主要内容、基本程序和方法。

2、提名推荐和资格审查阶段

(1)公开推荐分会主席候选人。分会主席候选人产生办法:采取“三荐一审一选”即会员自荐、群众推荐、党支部推荐、组织审察、正式选举等必要流程。分会主席候选人不少于2名。

(2)资格审查。公司党委对分会主席候选人进行了资格审查和初步考察,确定了候选人初步人选。并进行公示。

3、选举阶段

3月15日,首先在生产采购分会召开了由全体会员参加的正式选举大会进行试点工作。会员到会率达86%,并邀请了公司所有党支部书记、前分会主席现场观摩。会议由所在单位党支部书记主持,大会

分为两个阶段进行:第一阶段由上届分会主席向会员大会作工作报告;

第二阶段,由全体会员选举产生新一届分会委员会主席。在选举前,通过了选举办法,听取酝酿、推荐候选人情况,3名新一届分会主席候选人分别进行竞职演讲,通过无记名投票直接差额选举生产采购分会新一届分会主席,并由新当选的分会主席现场提名,推荐新一届分会委员建议名单,提交大会表决。由此产生了生产采购分会新一届分会委员会。选举大会程序清晰,选举过程公开透明,公平公正。并以此次试点取得的经验向全公司其它分会推广。至4月11日公司下属8个分会全部完成公推直选工作。,4、总结阶段

(1)所有经公推直选产生的新一届分会委员会分别召开了新班子成员会议,明确分工,落实责任。

(2)由所在单位党支部负责,进行了分会主席公推直选工作总结,并建立了相关台帐及记录。

三、分会委员会换届选举公推直选工作取得的成效

1、拓宽了选人视野,提高了班子素质。公推直选分会主席实行公开参选、平等竞争,由过去上级组织“伯乐相马”改为组织会员共同“赛场选马”,拓宽了选人视野,拓宽了用人渠道,克服了过去选举“少数人选人、少数人中选人”的问题。通过公推直选,使会员中文化高、见识广、素质好、威信高的优秀人才脱颖而出,班子的整体素质有了明显提高。

2、进一步发扬民主,推进了工会民主建设。公推直选,把党内民主与

党外民主有机结合起来,不仅使全体会员的选举权、被选举权得到充分的尊重,使每个符合条件的会员都有竞选分会主席、分会委员的权利和机会,每个会员又有推选分会主席、分会委员的权利,切实保障了全体会员的民主权利,让广大会员积极参与,让他们提名推荐“当家人”,提高了会员的公认度,落实了会员群众对工会工作的知情权、参与权、推选权、监督权,增强了会员及广大职工参政议政的意识,分会主席的产生,不是代表长官意识,而是全体会员满意的结果,也是当选的分会主席其号召力的突显。公司广大职工认为:“公推直选出来的工会干部,让会员满意,使职工放心”。

3、调动了新当选班子成员的工作积极性,密切了干部职工的关系。通过公推直选,使当选的新一届班子成员真正代表会员及职工的利益,把以人为本、情系职工作为工会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把拓展服务、为职工排忧解难作为工会工作的目标,强化了他们的责任意识,激发了他们工作的积极性和主动性。新当选的分会主席在表态发言时说:“这次当选,职工群众这么信任我,我一定要立足本职、尽心尽职、高标准、高起点抓好各项工作,以清晰的工作思路、高效的工作作风接受全体职工对我工作的检验"。

四、公推直选工作体会

1、加强领导,精心组织是搞好选举工作的前提。公推直选工作意义重大,法律性、政策性、时间性强,必须在公司党委的统一领导,精心组织,周密安排,才能保证依法有序进行。

2、广泛宣传,深入发动是工作的关键。广大职工对公推直选工作的认

识程度如何,能否积极参与并大力支持,是搞好选举工作的关键。我们将调查摸底、宣传动员作为工作的重中之重来抓,利用各种方式,宣传公推直选的目的、意义、原则及程序,提高了广大会员对公推直选工作的认识。在选举大会期间,广大会员参与热情非常之高,会员的参会率达87%。

3、公开透明,公平公正是搞好选举工作的核心。公开、公平、公正不仅是每一个参加竞选的会员所关注的,也是全体会员、职工所关注的,因此,在选举之前,我们向全体会员群众公开承诺,这次选举没有任何组织意图,所有程序和细节都向会员群众公开,由公司纪委全程监控,并在具体工作中注意把握三个公开:一是所有程序公开;二是任职条件公开;三是唱票、计票环节公开。

4、提高了广大会员的学习热情。通过开展公推直选工作,激发了广大会员对工会法及工会章程的了解与掌握的欲望,无论是参加竞选的候选人,还是参加选举的会员,均能认真学习相关文件,对普及工会知识起到了较好的作用。

5.党支部公推直选经验总结 篇五

为了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进一步扩大党内基层民主、遵守党员主体地位,保障党员民主权利,规范基层党支部换届选举工作,根据党章和党的基层组织委员会选举工作有关规定和《窑街煤电集团公司基层党支部“公推直选”工作实施意见(试行)的通知,供应公司党委制定下发了《供应公司基层党支部“公推直选”工作实施方案(试行)》。为保证“公推直选”换届选举工作顺利进行,公司党委成立“公推直选”换届选举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公推直选”换届选举工作的具体指导、资格审查和组织工作,确保“公推直选”的顺利实施。2011年先行在任届期满的金河供应站党支部、机关第三党支部、保卫部党支部进行试点。现就“公推直选”试点工作总结如下:

金河供应站党支部现有职工28人,党员8人;机关第三党支部现有职工30人,党员19人;保卫部党支部现有职工24人,党员10人。

一、学习动员,宣传到位

公司各党支部、尤其是被列为“公推直选”试点的党支部及时召开动员大会,组织学习《党章》、公司党委关于印发《供应公司基层党支部“公推直选”工作的实施方案(试行)》,使全体党员和职工群众充分认识基层党支部“公推直选”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基本内涵,了解基层党支部委员会委员任职的基本条件和基本程序,充分调动广大党员、群众支持和参与“公推直选”工作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做到组织到位、学习到位、宣传到位,为顺利开展基层党支部“公推直选”工作奠定良好的思想和组织 保证。

二、充分准备,规范运作

公司被列为“公推直选”试点的党支部,及时召开支委会集体讨论作出换届选举的决定,向公司党委提出书面请示,公司党委在对书面请示进行审议后,提出是否同意的意见,并发文批复。试点党支部在收到批复后,着手筹备工作,制定工作计划和日程安排,包括下届委员会委员、书记候选人的产生办法和党员大会选举办法(草案);组织党员学习《党章》及有关文件,进行换届选举前的思想动员和部署,审定本支部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的党员名单。

三、精心组织,扎实推进

1、公开推荐,产生公开推荐人选。本届党支部委员会在向党员群众公布下届委员会委员、书记的任职资格条件,职数和结构要求的基础上,采取组织推荐、党员推荐、职工代表推荐和个人自荐相结合的办法进行公开推荐党支部委员候选人。组织推荐由现任党支部委员会集体研究确定推荐人选,报公司党委审查;党员推荐召开党员大会,发出《党员公开推荐表》,由党员(含预备党员)进行无记名投票推荐;职工代表推荐由党支部向职工代表发放推荐表,进行无记名投票推荐;个人自荐由本人亲自填写自荐表向所在党支部报名。公司党群工作部(组织)对组织推荐、党员推荐、职工代表推荐和个人自荐中提出的所有人选进行统计,并根据任职资格条件,提出初步资格审查意见,公司党委“公推直选”换届选举工作领导小组,对试点党支部通过四种形式产生的候选人进行资格审查,对符合条件的候选人在单位内部进行不少7个工作日的公示,接受党员和群众的监督,确保公开透明。

2、民主推荐,提出候选人初步人选。由公司党委负责召开试点党支部党员代表、职工代表参加的会议,对公开推荐的候选人初步提名人选进行信任投票,参加信任投票的人数不少于本支部范围内在岗职工人数的70%。公司党委综合试点党支部信任投票结果,按照同一职位职数规定的比例提出下一届支部委员、书记候选人初步人选。对候选人初步提名人选从德、能、勤、绩、廉等方面考察的基础上,以党委会议票决的形式,按照党支部书记比应选人数多1人,委员候选人差额1人的比例,确定下一届党支部候选人预备人选,并进行为期7个工作日的公示。经公司党委会议和领导小组研究确定为正式候选人,由公司党委批复,党支部提交党员大会进行直接选举。

3、直接选举阶段。采取一次性直接选举方法。书记、委员按姓氏笔画排序由全体党员以无记名投票方式一次性直接选举产生,有选举权的到会党员人数超过应到会的4/5。由上届支委会主持召开党员选举大会,主要包括表决通过大会议程,审议通过选举办法,推荐监票人、计票人,宣读公司党委批复,审议通过委员、书记候选人建议名单,并介绍候选人概况。由有选举权的党员以无记名投票方式直接投票选举产生书记和委员。选举时,由公司“公推直选”工作领导小组现场监督指导。

四、几点体会

“公推直选”工作在公司党委的监督指导下,已圆满结束。我们在工作有以下几点体会。

1、“公推直选”工作要严格遵守《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基层党组织选举工作条例》,按照党的十七大精神,创新工作思路,创新工作方法和创新工作形式。党委要加强领导,并要具体指导,同时要充分发挥党支部的作用,充分调动党员和群众的积极性,认真扎实的做好“公推直选”,有利于更好地保障和落实党员在党内生活中的主体地位和民主权利,增进基层党组织领导班子在党员群众中的合法性基础,实质性推动党内民主的发展。

2、“公推直选”要坚持工作原则,严格工作标准,严肃工作纪律,执行工作程序,真正做到公平、公开、公正、择优的原则,保证整个“公推直选”试点工作的公正性、严肃性。才能确保整个试点工作的顺利开展,才能激发和保护党员、群众积极参与的热情。

6.“公推直选”方案 篇六

为深入学习实践开展深入实施西部大开发战略大学习活动,把大学习活动与正在开展的创先争优活动和学习型党组织建设结合起来,进一步发扬党内民主,增强学生党支部的创造力、凝聚力和战斗力,根据我校党支部工作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指导思想: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学习实践开展深入实施西部大开发战略大学习活动,把大学习活动与正在开展的创先争优活动和学习型党组织建设结合起来,以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为目标,发展党内民主,尊重和发挥学生党员的民主权利,巩固和扩大党在基层支部的群众基础和执政基础,改进基层党支部领导班子成员的选拔方式,不断提高基层党支部的创造力、凝聚力和战斗力。

基本原则:

(一)严格按章办事。

(二)党内外公认。

(三)公开、公平、公正。

(四)党内民主选举。

(五)坚持民主集中制。

二、主要程序

(一)宣传发动(4月15日)

召开党员大会,进行动员,使支部党员和群众了解“公推直选”的目的、意义、方法、步骤,动员全体党员和群众积极参与和支持基层党支部的换届工作。

(二)民主推荐(4月16日-4月25日)

1、党支部委员会主持召开全体人员大会,作任期内的工作报告,同时征求对现届党支部委员会工作报告的意见,向全体党员和群众代 表宣布新一届党支部委员会组成人数、委员会委员、书记的任职条件及候选人的推荐范围。

2、向全体党员和群众代表发新一届支部委员会党内民主推荐表、党外群众建议表。

3、组织候选人进行竞选演讲。

4、由现届党支部委员会以党内民主推荐表为主要依据,党外群众推荐结果为参考依据,讨论并提出组织推荐意见,按正式候选人的1.5倍确定候选人数,报校“公推直选”领导小组审查。

其任职条件是:

1、党龄在一年以上,年龄在35周岁以下的中共正式党员。

2、符合党章中关于党的干部的基本条件,热爱党务工作,具有一定的党务工作,群众威信高。

(三)考察测评(4月26日-5月15日)

1、校“公推直选”领导小组对初步候选人进行资格审查后由校党总支派出考察组。

2、由现届党支部委员会召开全体党员会议,考察组负责对确定的初步候选人进行民主测评,并进行组织考察。

3、现届党支部委员会根据民主测评和考察情况,按多于应选名额的20%以上的比例研究提出新一届党支部委员会候选人预备人选建议名单,公示5天。公示期间,如有举报,要及时调查核实。公示结束后,报院党总支审批。

(四)正式选举(5月16日)

1、宣布大会开幕,全体起立,奏《国歌》。

2、介绍参加会议人员。

3、校党总支书记讲话。

4、宣读院党总支对新一届党支部委员会候选人预备人选的批复。

5、直接投票选出新一届党支部委员会书记、委员(书记1人,2 委员2人)。

6、宣布选举结果。

7、校党总支书记讲话。

8、宣布大会闭幕,全体起立,奏《国际歌》。

(五)报请批准(5月17日)

按照《中国共产党章程》和《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的有关规定,换届选举会议后,现届党支部委员会及时将党员大会选举结果按程序上报院党总支批复。

三、领导小组

学院成立“公推直选”领导小组。其主要职责是在校党委组织部的领导下,具体负责学生党支部“公推直选”试点工作的领导、研究和实施。

学校“公推直选”试点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欧秉凯

组员:虎志俊

韩玉文

我校“公推直选”推选出的支部委员会由3人组成(其中书记1人,委员2人)。

四、具体要求

(一)要高度重视。严格落实工作责任制,要把此项工作作为一项政治任务来完成。

(二)要坚持原则。要严格按照“公推直选”的原则,坚持标准、原则,尊重和发挥党员的民主权利。

(三)要按程序办事。要不打折扣地按主要程序进行,边实施、边总结、边完善。

(四)要加大宣传力度。突出利用网络、媒体等就此项工作加强宣传。

小岔乡九年制学校党总支

7.公推直选选举程序 篇七

一、宣传发动。采取多种途径和形式进行宣传发动,使机关全体党员了解“公推直选”的意义、方法、步骤,动员全体党员积极支持和参与,营造良好的民主选举工作氛围。

二、制定方案。结合工作实际,研究制定具体的实施方案,将实施方案提交党员大会通过,报本部门单位党组织批复后,在一定范围内公布新任党支部委员的职数、任职条件、候选人推荐的范围、工作步骤和具体日程安排等。

三、民主推荐。要认真组织好“公推”,采取个人自荐、党员群众举荐和组织推荐相结合的方法。公推直选领导小组组长主持召开民主推荐会议,按100%的差额比例推荐初步候选人,当场开箱计票。要根据推荐票数由高到低确定初步候选人人选名单,报本部门单位党组织。

四、资格审查。部门单位党组织对初步候选人按任职条件进行资格审查。审查的主要内容包括:是否正式党员、是否有被选举权、是否符合任职条件、本人真实意愿等事项。如有不符合任职条件的应采取其他形式推荐补充候选人。

五、上榜公示。将资格审查后符合任职条件的正式候选人的基本情况通过公开栏向广大党员群众公示3天。公示期间,如有举报,部门单位党组织及时进行调查核实。公示期满,符合任职条件的即为候选人。

8.公推直选实施方案 篇八

二零一零年十二月

村党支部换届“公推直选”实施方案

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届四中、五中全会精神,进一步扩大基

层党内民主,加强村级班子建设,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的有关规定,结合创先争优活动的开展,现就村党支部换届“公推直选”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落实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创先争优活动为契机,以选好配强

班子、提高领导能力、推进农村发展、促进社会和谐为目标,严格遵守《党章》、《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和党内有关规定,坚持党的领导,充分发扬民主,严格依法办事,扩大选人用人视野,在集中广大党员群众意志和智慧的基础上,建设适应新形势新任务要求的素质优良、结构合理、群众公认的新一届村党组织班子,为推进石羊河流域重点治理,加快新农村建设步伐提高加强的组织保证。

二、工作原则、1、坚持党管干部;

2、坚持民主、公开、竞争、择优;

3、坚持依法按章办事;

4、坚持实事求是、分类领导。

三、职数设置和资格条件

职数设置:村党支部委员会名额原则上为5名。鼓励大学生村官

报名参选。党组织班子中要有1名35岁左右的成员和1名女性成员。

资格条件:组织关系在本村的中共正式党员;思想素质好;依靠

科技带头致富意识强,带领党员群众发展致富能力强,带头建设新农村,率先发展以日光温室和规模养殖为主的设施农业,家庭收入高;有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群众威信高;原则上年龄在55周岁以下,初中以上文化程度,无违纪违法行为。村党支部书记年龄在55周岁以下,高中以上文化程度。

四、实施步骤

(一)准备阶段

1、宣传发动。广泛宣传动员,使广大党员群众充分了解“公推

直选”的形式及意义。

2、成立机构。成立本村党支部换届选举“公推直选”领导小组,由党支部书记任组长,切实加强对“公推直选”工作的领导和指

导。

3、制定方案。根据换届工作有关要求,结合本村实际,广泛听

取党员群众意见,制定本村党支部委员会换届“公推直选”实施

方案,明确村新一届村级党组织委员会职数、结构要求、报名资

格、报名人员范围、实施方法步骤和相关纪律要求等。

(二)选举阶段

1、上届村党支部委员会负责村党支部书记公开报名工作。报名

采取党组织推荐、党员联名推荐和个人自荐 方式进行,时间不

少于7天。党组织推荐由村党组织和镇党委进行书面推荐;党员

群众联名推荐,原则上应有10名以上党员群众共同书面举荐;

党员个人自荐由本人直接到报名点报名。报名人数达到1:3的比

例,方可进入公推直选程序。

2、资格审查。将已报名人员材料报镇党委进行资格审查,并征

求被推荐人意见,对审查合格报名人员名单进行公布,同时对不

符合条件的要作出说明。

3、召开公开推荐大会。参加推荐大会人员范围为:村全体党员,本村的镇以上人大代表、政协委员,非中共党员的村组干部和村

民代表,其他需要参加的人员。村民代表的推选以本村常住户为

基数,10户户代表推选产生1名村民代表,全村村民代表总数

不少于25人。参加公推大会的实到会人数达到应到会人数三分

之二以上方可开会。民主推荐会由镇党委派员主持。大会按竞选

演讲、无记名投票、当场公布得票结果等程序进行。按得票多少

依次确定候选人初步人选2名。

4、组织考察。将新一届村党支部书记候选人初步人选材料报镇

党委进行组织考察确定书记候选人预备人选,将结果在本村公示

3天以上。上届村党组织委员会向镇党委提出新一届村党组织委

员会书记候选人预备人选的请示,请镇党委批复。

5、党内选举。召开全体党员大会进行党内选举,党员大会在实

到会党员人数超过应到会党员人数的五分之四以上情况下方可

召开。有选举权的党员因特殊情况不能参加会议的,经上级党组

织同意,可以不计入应到会人数。选举大会按竞选演讲、当场投

票、当场计票、公布选举结果等程序进行。实行差额选举,候选人得赞成票数达到实到会人数的半数以上,始得当选。

6、报送审批。党组织书记选举结果报镇党委审批,下发任职文件。

7、产生委员。选举工作结束后,由“公推直选”产生的村党支部书记主持召开本村全体党员大会,按照不少于委员职数20%的差额比例,确定新一届村党支部委员候选人预备人选,按程序选举产生党组织委员会委员。

(三)总结阶段

换届选举工作结束后,当选的新一届村党支部委员会书记,其简历报镇党委备案,并建立个人档案。并将“公推直选”工作的开展情况、存在问题、经验和做法、工作交接情况、制度建设情况以及对加强村党组织班子建设的建议和计划等形成总结材料,报镇党委。

五、加强组织领导

9.“公推直选”工作实施方案 篇九

“公推直选”是基层党内民主建设中一种新的选举民主模式。公推直选严格落实十七大会议精神,是发展党内民主、体现“党管干部,群众公认”、强化支部班子建设、从制度上保证群众利益的需要的一种选举方式。

“公推”是指党员和群众公开推荐基层党组织领导班子成员,是一个初始提名的问题,目的是增进基层党组织领导班子成立的合法性基础;而“直选”是指党员通过一次性投票直接选举基层党组织书记、副书记,目的是更好地体现选举人的意志。

二、“公推直选”的基本办法和步骤

(一)准备阶段

在任期届满前,现任支委要召开支委会议研究公推直选的方案:

1、大家一致认为应请示上级党委。请示的主要内容有:确定换届选举工作内容、提出党员大会召开的时间、注明新一届委员会组成人员名额和选举方式(公推直选)等。

名额如何确定呢?党支部有党员15名,按照《中国共产党章程》有关规定,凡有正式党员3人以上又不足50人的基层单位,经上级党组织批准,可设立党支部委员会;支部委员会一般由3-5人组成,最多不超过7人。每届任期2年至3年。

2、确定换届选举的初步计划。确定党组织换届选举工作流程(包括前期宣传动员、组织公推、报党委审定、召开党员大会选举等)。

(二)宣传动员阶段

1、现任支委首先拟定“公推直选”工作小组名单,确定工作小组的责任人,一般书记为

“公推直选”工作的责任人。

2、同时制定“公推直选”工作实施方案(草案),并经全体党员讨论通过。

3、待上级党组织批准同意召开党员大会进行换届选举工作后,支委通知召开党员大会,通

报上级党组织的批复;向全体党员和群众代表作“公推直选”工作动员的报告,进一步明确“公推直选”工作的意义、目的、程序和方法,主要还是拉拢群众积极参与到“公推”的工作中,同时公布下届支委班子成员结构和候选人推荐范围和产生条件。因为是直选,所以将委员、正、副书记的任职条件都要说明。

(三)公推产生候选人阶段

通过组织公推产生候选人(预备人选),可以通过党员推荐、群众推荐、个人自荐和组织推荐四种做法。

1、党员推荐。由全体党员用无记名推荐的方式,按支部委员和书记、副书记应选人数推荐产生候选人初步人选。

2、群众推荐。由与会群众用无记名推荐的方式,按支部委员和书记、副书记应选人数,对委员和书记、副书记进行民意推荐初步人选。

3、个人自荐。党员根据支部委员和书记、副书记的任职条件进行自荐。

4、组织推荐。由现任支委根据委员和书记、副书记的任职条件,并结合党员、群众的推荐和党员的自荐情况,按应选人数对委员和书记、副书记初步人选进行推荐。

5、“公推直选”工作小组将所有推荐情况进行汇总分析后报现任支委会审查;综合推荐情况和任职条件,确定多于应选人数40%(即7名)的候选人初步人选;

6、根据对初步人选的考察结果,召开支委扩大会议研究候选人预备人选,预备人选的人数应多于应选人数的2O%(即6名),报上级党组织审批。

(根据基层组织选举条例暂行规定,20%是指支部委员候选人的差额为应选人数的20%。)

7、党委审批后将候选人预备人选的基本情况进行公示,时间为7天(5个工作日)。

(四)直接选举阶段

1、召开全体党员大会。由现任支委作本届支委任期工作报告,全体党员对工作报告进行审议、通过;通报“公推”情况报告;通过《本支部换届选举“公推直选”办法》;宣布正式候选人名单并介绍候选人基本情况;推荐监票人,表决通过监票、计票人员;选举前,清点到会人数,有选举权的到会人数超过应到会人数的五分之四,会议有效,开始选举。直接以无记名方式投票选举新一届支委委员和书记、副书记。直选是在一张选票上完成的。最后被选举人获得的赞成票超过实到会有选举权的人数的一半,始得当选。

2、选举结果报上级党委审批。经审批同意后,张贴新一届党委委员、副书记、书记名单的公告。

3、根据基层组织选举条例,选举人不能写选票的,可由本人委托非候选人按选举人的意志代写。因故未出席会议的党员或党员代表不能委托他人代为投票。

(五)新届支委成立

10.党支部公推直选经验总结 篇十

委员会领导班子成员的实施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十七届四中全会精神,进一步扩大党内民主,完善党内选举制度,推进基层民主建设,根据《中共XX市委市直机关工委关于在市直党政机关、人民团体基层党组织换届选举中全面推行“公推直选”的实施意见》,局党总支决定,在局机关党委及所属支部选举中全面推行“公推直选”。现制定“公推直选”实施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中央、省委和市委关于进一步推进党内基层民主建设的部署和要求,以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和先进性建设为主线,积极推进党内民主建设,尊重党员主体地位,保障党员民主权利,活跃党的组织生活,真正把政治上靠得住、工作上有本事、党员群众信得过的优秀党员选入机关党委及所属支部领导班子,不断增强XX局党组织的创造力、凝聚力和战斗力。

二、总体要求和基本原则

按照市直机关工委有关要求、规定和程序进行。一是实行“公推”,即采取党员推荐、群众推荐相结合的方式,民主推荐机关党委及所属支部的委员、书记和副书记候选人人选。3-

性、主动性和创造性。

3.准备材料。根据“公推直选”工作的有关要求,做好相关材料的准备工作。主要包括:会议材料、推荐票样、选举票样以及有关通知、预告等。

(二)公推阶段:2011年9月中旬

1.发布预告。向全体党员和群众发布以“公推直选”方式选举产生机关党委及所属支部委员的预告,公布新一届机关党委及所属支部委员的结构要求、任职条件、职数、候选人推荐的范围以及工作程序、时间安排等。

2.组织公推。组织党员、群众民主推荐机关党委及所属支部委员大会,产生公开推荐人选。一是党员推荐工作。所有组织关系在本单位各支部的党员,以无记名投票方式推荐委员、书记和副书记人选,参与投票推荐的党员人数不少于党员总数的80%。因工作连续性强、推荐期间无法脱岗等特殊情况不能参加选举的,可以委托投票。二是群众推荐工作。组织群众代表以无记名投票方式推荐产生委员、书记和副书记人选,参与投票推荐的群众人数不少于群众总数的40%。

3.资格审查。对推荐情况进行汇总,根据“公推直选”的职位要求和条件,进行推荐人选资格审查。按照《中国共产党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的有关规定,资格审查主要包括以下方面:机关党委书记候选人必须是市局党员行政领导,机关党委副书记候选人必须是市局中层正职以上-4-

党员干部,所属党支部书记必须是市局中层正职以上党员干部;女性委员一般不少于1人或不低于20%的比例;委员、书记和副书记必须有2年以上党龄且年龄至少任满一届,3年内公务员考核称职以上。

4.确定人选。对机关党委及所属支部委员候选人推荐人选进行资格审查以后,在得推荐票过半的基础上,以得票多少为序,按多于应选名额20%的比例差额确定委员候选人预备人选,等额确定书记、副书记候选人预备人选。

(三)选举阶段:2011年9月中旬

1.进行公示。在确定候选人预备人选名单以后,在一定范围内,对候选人预备人选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3—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如有举报,及时进行调查核实。公示期满,符合任职条件的候选人预备人选即确定为正式候选人。如正式候选人达不到20%左右的差额比例,应该采取组织推荐形式进行补充。

2.直接选举。召开党员大会,差额直接选举机关党委及所属支部委员,等额直接选举书记、副书记。按照《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的有关规定,积极做到有选举权的到会党员数超过应到会党员数的五分之四,方进行选举;被选举人获得的赞成票超过实到会有选举权的党员数的一半,始得当选。因工作连续性强、会议期间无法脱岗等特殊情况不能参加选举的,可以委托投票。下列情形,选举-5-

前报经党总支同意,可以不计入党员大会的应到会党员人数:因病确实无法参加选举或无法准确表达个人意愿的;外出学习或工作时间较长,确实无法回单位参加选举的。

选举时间:拟定于2011年9月中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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