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学基础知识重点:医学心理学及其应用范围-医学心理学

2025-02-17|版权声明|我要投稿

医学基础知识重点:医学心理学及其应用范围-医学心理学(精选8篇)

1.医学基础知识重点:医学心理学及其应用范围-医学心理学 篇一

医学伦理学重点知识

第一章 医学伦理学绪论

1.医德:医务人员在医疗卫生服务的职业生活中应具备的品德,是在医疗卫生工作中形成的,并依靠社会舆论,内心信念指导的,用以调整医疗卫生人员与服务对象之间、医疗卫生人员之间相互关系的行为规范的总和,是人类追求健康利益的产物和反映。

2.医学伦理学:运用一般伦理学道德原则,来解决医疗实践和医学科学发展中人与人之间、医学与社会之间的关系问题而形成的一门科学。它是研究医学道德的科学,它属于应用伦理学范畴。

3.医学人文精神:对人的生命神圣、生命质量、生命价值和人类未来的健康与幸福的关注,是对人类身心健康和自然、社会与人之间的和谐互动及可持续发展的关注。

第二章 医学伦理学的历史发展

1祖国医德的优良传统:

忠于医业,仁爱救人。淡泊名利,清廉正直。虚心好学,精益求精。著述为民,勇于创新。2.杏林佳话、杏林春暖---三国(董奉)

第三章 医学伦理学的基本概论

1.生命神圣论:人的生命不可侵犯和具有至高无上的道德价值。

2.医学人道论内容:1)尊重病人生命。2)尊重病人人格。3)尊重病人平等的医疗权利。4)尊重患者的生命价值。

3.医学美德:医务人员在长期的医德行为中形成和表现出来的稳定的心理状态。医学美德的构成要素:1)医德认识 2)医德情感 3)医德意志 4)医德认识、医德情感和医德意志之间的关系。

5医患和谐论:医患双方在医学交往中合理地认识和处理相互之间的权利和义务之间的关系,从而做到和谐相处。医患和谐论的主要内容:

(1)以人为本是构建和谐医患关系的伦理基石。(2)诚信是构建和谐医患关系的伦理纽带。

(3)建立健全法制是是构建和谐医患关系的保障机制。(4)医患双方的沟通是是构建和谐医患关系的重要途径。

6现代生命道德主张生命神圣、生命质量及生命价值有机统一,故又可称为生命统一论。

第四章 现行医德规范体系

1我国社会主义医德的基本原则:

防病治病;救死扶伤;实行社会主义人道主义; 全心全意为人民的身心健康服务

2医德的具体原则:(书64页熟悉其内容)有利原则;尊重原则:不伤害原则;公正原则 3.医德基本规范的内容:

(一)总纲准则:救死扶伤,忠于职守

(二)待患准则:平等交往,一视同仁;举止端庄,讲究礼仪;

廉洁行医,遵纪守法;诚实守信,保守医密。

(三)协作准则:互尊互学,团结协作

(四)求精准则:钻研医术,精益求精

4医务人员在医疗过程中享有的权利: 1)维护病人身心健康的权利;2)诊断治疗的决定权;3)必要的医疗干涉权 4)人体实验权 5)追求正当利益的权利。5.医务人员的义务:

(1)为病人治病,消除病痛的义务;

(2)向病人如实告知病情、医疗措施和医疗风险的义务;(3)主动接受病人监督的义务;(4)医疗保密的义务。

(5)进行卫生宣传与健康咨询的义务。(6)钻研医疗技术,提高技术水平的义务。

6.病人的权利:病人在患病就医期间所拥有的而且能够实行的权力和应该享受的利益。

<1>病人的法律权利:生命权、健康权、身体所有权、平等医疗权、疾病认知权、知情同意权、保护隐私权、因病免除相应社会责任权、诉讼索偿权。<2>病人的道德权利:1)平等的医疗保健权2)自主权3)知情同意权

4)保密和隐私权

5.病人的义务:1)如实提供病情信息 2)认真配合治疗护理 3)尊重医务人员 4)避免将疾病传播他人 医德良心的作用:1)在行为之前,医德良心具有选择作用。

2)在行为过程中,医德良心具有监督作用。3)在行为之后,医德良心具有评价作用。

7.慎独:一个人在没有任何人监督的情况下,天不知地不知之时能操守道德准则,不做任何损害他人的事情。

第五章 医患关系伦理

1.医患关系: 一个个体(患者)与另一个个体(医生)在诊疗或缓解疾病的医疗实践过程中所形成的相互之间的关系。

2.医患关系的内容:特殊的伦理关系;行为关系;利益关系;价值关系;法律关系

3医患关系的模型: 1)萨斯—何伦德模式

<1>主动-被动模式(含义:医方是主动的,患方是被动的。适用人群:休克昏迷患者、精神病患者、急性创伤者或其他难以表达主观意识的患者。)<2>指导-合作模式(含义:医生下命令,病人来执行。适用人群:各类感染病人,包括病情较重,神智清醒的病人。)

<3>共同参与模式(含义:医生与患者共同参与医疗活动。适用人群:成熟的、有知识的患者。)

第六章 临床诊疗伦理

1临床诊疗伦理基本准则:整体性原则;最优化原则(疗效最佳;安全无害;痛苦最少;耗费最低);知情同意原则。2.药物治疗中的伦理要求:

极端负责,安全有效;对症下药,因人施治; 合理配伍,适时调整;严守法规,接受监督。

第七章 临床护理伦理

1护理道德基本规范:

爱岗敬业,敬职献身;尊重病人,一视同仁; 钻研业务,全面提高;团结协作,顾全大局; 举止端庄,讲究礼仪。

第八章 生殖医学伦理

1.生育控制伦理:避孕(最主要手段)、绝育、人工流产。1)避孕的目的:有节制的生育,更好的生育。2)绝育的目的:治疗;避孕;优生;惩罚。2助生技术:人工受精、体外受精、无性繁殖。3.代理孕母是体外受精的产物。孩子的父母是养育父母。

第九章 死亡医学伦理

1.目前判断死亡标准有两个:传统心肺死亡标准(呼吸停止、心脏停跳、瞳孔散大和对光反射消失)和脑死亡。

2脑死亡诊断标准:1)不可逆性深度昏迷。2)自发性呼吸停止。3)脑干反射消失。4)脑电波平坦。凡符合上述标准,并在24或72小时内反复测试,多次检查,结果无变化,即可宣布死亡。但需排除体温过低(<32.2℃)或刚服用过巴比妥类及其他中枢神经系统抑制剂两种情况。

3.安乐死:医务人员应濒死病人或其家属的自愿请求,通过作为或不作为,消除病人的痛苦或缩短痛苦时间,使其安详地度过死亡阶段,结束生命。4安乐死的分类:1)自愿安乐死和非自愿安乐死。2)主动安乐死和被动安乐死。

5..临终关怀运动始于英国。临终关怀的目的:提高临终生命质量。

第十章 生命科技伦理

1.供体来源:活体供体、尸体供体、胎儿供体、异种供体、人工供体。2.受体选择伦理: 受体选择标准:

(一)临床标准:

(1)器官功能衰竭而又无其他疗法可以治愈,短期内不进行器官移植将死亡者。(2)受者健康状态和整体功能良好,无禁忌症。(3)免疫相容性较好,术后有良好的生存质量。

(二)大医学标准(1)预期寿命(2)个人行为(3)生命质量

(三)社会标准

(1)社会价值。(2)应付能力:病人配合治疗的能力,社会应付能力,经济支付能力。

第十一章 医学科研伦理

1.医学科研一般伦理准则:热爱科学、实事求是、献身事业、团结协作、勇于创新。2.人体实验: 1)分类;

按用途划分可以分为:临床人体实验和非临床人体实验。按可控情况划分可以分为:实验室人体实验和自然人体实验。按自我意愿划分可以分为:自愿人体实验和强迫人体实验。2)人体实验的伦理准则:

符合医学目的准则;保护受试者准则;受试者知情同意准则;伦理审查准则。3.《赫尔辛基宣言》成为人们开展人体医学研究的行为准则。

2.医学基础知识重点:医学心理学及其应用范围-医学心理学 篇二

教学改革是高等职业 (以下简称高职) 医学教育教学中永恒的主题。高职医学教育基于工作过程的范式和“教、学、做 (用) 合一”教学素求, 沉思高职医学教育中基础医学与临床结合的结点, 考虑基础结合临床之整体医学教育模式的问题和各门基础医学课程如何结合临床的问题, 在模块教学模式上实行“以问题为中心”, 在教学内容上推行“以系统和器官为核心”教学方式, 这是高职医学教育教学教改的必然。然而, 经过一段时间的教学实践, 高职基础医学课程“以系统和器官为核心”教学方式实行并不顺利, 诸多教学环节衔接不良, 并没有显示出所期待的教学成果, 其效果有待考证。这说明当今高职基础医学课程推行“以系统和器官为核心”教学方式中存在某些问题, 认识和解决这些问题, 并从中得到某些启示方可进一步验证该教学方式的优越性。这里面一个突出的节点, 就是高职基础医学课程具体教学理念清晰的轮廓。

推导高职基础医学课程具体教学理念的依据, 笔者认为主要有6点: (1) 基于医学高职应用性人才培养计划、转变办学指导思想、以“就业导向、能力本位”大主线理念、树立全新的教学观念的出发点; (2) 基于姜大源倡导的“工作过程”的课程开发体系, 对专业基础课“必需、够用、活学、活用”原则的积极思考[1]; (3) “教、学、做 (用) 合一”教学诉求; (4) 高职医学基础医学课程教学内容体系的优化、组合、兼容和整合现状的盘点和考证; (5) “以问题为中心”、“以系统和器官为中心”和“以活学活用为要素”的教学原则的坚持和体现; (6) 基础医学课程课时的较大比例的压缩和课时补偿机制缺陷。这些就是体现高职医学基础医学课程教学改革全新理念的因素, 其昭示基础医学课程教改的具体理念应该定位于:“以问题为中心”、“以系统和器官为核心”和“以活学活用为要素”。

2 对具体教学理念的模糊认识

高职医学教育是医学学科服务体系的专项教育, 是选择性的未来教育, 其对具体教学理念应该有清醒的认识, 不能生搬硬套工科高职教育的某些简单层次的理念, 以免犯技术主义和功利主义的错误[2]。具体来讲, 高职医学教育可以向传统的医学教育模式提出挑战, 但不能打破基础医学、桥梁医学和临床医学课程先后衔接的教学层次和教学规律, 所以其具体教学理念应该紧紧围绕医学学科服务体系的专项教育的本色、医学与哲学的对立统一法则, 进而推出全新的“以问题为中心”、“以系统和器官为核心”和“以活学活用为要素”的具体理念。若不切实考证高职医学教育的教学特色, 生搬硬套工科高职教育的某些简单层次的理念, 就会禁锢于不切实际的主观因素当中, 对具体教学理念产生模糊认识, 就会出现脱节的、偏离基础医学、桥梁医学和临床医学先后衔接的教学层次和教学规律的所谓“教、学、做 (用) 合一”的教学套路, 使起着重要基垫和支撑作用的基础医学课程群教学规程出现偏离 (课时大减, 尤其是实验课颇受冲击) , 不能保障高职医学生基本知识、基本理论和基本技能的知识体系的有效吸收和积累, 进而冲击桥梁医学和临床医学课程实效教学, 出现“打补丁”教学现象。这也是高职医学生没有真正享有所谓“教、学、做 (用) 合一”的教学套路教益的一个现实因素。

3 具体教学理念内化的不到位

笔者认为, “教、学、做 (用) 合一”是高职医学教育教学改革的基本要求, 是基于姜大源的“工作过程”的教学范式被提出来的[1], 它不是一种教学模式。由于我国的高职医学教育改革起步较晚, 国外高职医学教育改革的经验观摩和引进尚不成熟, 只是模仿国内、外工科高职教育改革的一些教学形式, 盲目推行所谓“必需、够用”的具体教学理念, 使高职医学教育的教学特色, 特别是基础医学课程教学体系的运行受到了较大的冲击, 加之政府行为所致的高职医学院校纷纷并入综合高职院校的现状, 对高职医学教育改革的束缚和“共振”效应, 使高职医学教育改革尚未走出一条独立改革的路子。针对该现状和“教、学、做 (用) 合一”的基本诉求, 高职基础医学课程的具体教学理念必须转变为“以问题为中心”、“以系统和器官为核心”和“以活学活用为要素”。

美国哈佛大学医学院从20世纪80年代试行“以问题为中心的教学 (Problem Based Learning, PBL) ”, 试行10年后有一个总结:参加的教师增加, 学校投入加大, 非常昂贵;教学效果与传统的教学方式没有明显差别;学生喜欢, 为了保证生源, 可以试行[3]。这说明一个问题, 就是理念内化的问题, 其可能决定一种教学方式试行的始终。现在北京大学基础医学院正在实行PBL教学模式, 在教学内容上提出“以系统和器官为核心”的教学方式。我国有一些医学高职院校和综合院校高职学院的基础医学学科也推出了“以问题为中心”、“以系统和器官为核心”和“以活学活用为要素”的具体理念, 以对应“教、学、做 (用) 合一”的高职医学教育教学改革的基本要求。

目前该观念只是围绕着生理学、病理生理学等课程运行, 并没有形成基础医学课程的整体优势理念, 该理念指导精品课程的建设也是围绕着这几门课程打转;院校推行该观念的补偿机制没有完善和到位, 使基础医学课程实验课的“教、学、做 (用) 合一”大多停留在形式上, 更令人失望的是动物实验的规模渐趋减少或受到限制 (基于节约型) ;基于该观念的具体思路没有形成或没有调整到该观念上来, 主观理想化和形式现象较为突出。上述均说明:当今在高职基础医学课程教学改革树立和推行“以问题为中心”、“以系统和器官为核心”和“以活学活用为要素”的具体理念, 尚停留在形式阶段, 并没有内化到位或是内化不完善, 致使“以问题为中心”、“以系统和器官为核心”和“以活学活用为要素”的教学规范并没有完全形成, 容基础医学课程教学体系“教、学、做 (用) 合一”的教学诉求尚不能达成, 故容专业, 进而专业群的“教、学、做 (用) 合一”教学诉求只是停留在雏形阶段, 还有很多的路要走。

4 高职医学生的学习挫折产生的对具体教学理念的困惑

当今高职医学教育改革的一大特点就是大规模压缩基础医学课程的学时, 这是照搬姜大源“必需、够用”的教学思想的一大焦点。经过2~3年的试行, 已给基础医学课程的教学过程产生了突出的影响: (1) 课时过少难以应付对医学专业起重要支撑作用的诸基础医学课程的实效教学, 师生教、学窘迫感突出, 学生的知识容量有限, 出现学习困难和挫折, 并没有真正体验到教改的教益; (2) 学时过少严重阻碍了基础医学课程“以系统和器官为核心”教学方式的运行, 不能充分保证“教、学、做 (用) 合一”的教学诉求展现于教学过程。上述2点足以使学生对“以问题为中心”、“以系统和器官为核心”和“以活学活用为要素”的具体教学理念产生困惑, 对大规模压缩基础医学课程产生了合理的怀疑, 甚至怀疑明显影响了自己的学习能力。这已经印证了在高职医学基础医学课程教改中生搬硬套工科高职教育简单层次具体教育理念的技术主义和功利主义的弊病[2], 是基础医学课程教改不能有效优化、包容、整合的症结所在。

5 对策

高职医学教育之基础医学课程教学改革必须树立和推行“以问题为中心”、“以系统和器官为核心”和“以活学活用为要素”的具体理念是毫无疑问的, 其事关基于工作过程的高职医学教育之“教、学、做 (用) 合一”教学诉求的实现。高职医学教育院校应着力考察行业需求, 遵循人才培养计划和高职医学教学规律, 咨询医学专家、医学教育专家良好建议, 贮备优秀的双师型教学团队, 考虑生源实际、考证和配备完善的教学设施 (特别是实验教学中心设施) , 实事求是, 不搞形式主义;同时完善整体高职医学教学体系, 不生搬硬套工科高职教育的固定模式, 基础医学课程课时压缩要有节有度, 不能师生产生合理的怀疑, 全面体现高职医学教育的教学特色。只有这样, 才能将“以问题为中心”、“以系统和器官为核心”和“以活学活用为要素”的具体理念真正内化到基础医学课程教学改革中, 才不会对该具体产生模糊认识, 学生也不会对其产生困惑, 使基础医学学科教学体系的“教、学、做 (用) 合一”的教学诉求落到实处, 全面实施“以问题为中心”、“以系统和器官为核心”教学方式。

摘要:笔者认为高职基础医学课程具体教学理念是以问题为中心”、“以器官和系统为核心”和“活学活用为要素”。目前, 在此理念上存在着模糊认识、内化不到位等较为突出的问题, 同时也存有高职医学生的学习挫折产生的对具体教学理念的困惑的问题。

关键词:高等职业医学教育,基础医学课程,教学理念

参考文献

[1]姜大源.论高等职业教育课程的系统化设计——关于工作过程系统化课程开发的解读[J].中国高教研究, 2009, 4:70~74.

[2]朱芝州.高职教育的职业化倾向与反思[J].中国高教研究, 2009, 4:77~79.

3.医学基础知识重点:医学心理学及其应用范围-医学心理学 篇三

关键词:基础医学实验;教学;要求;准备

基础医学实验在医学教育教学中具有非常重要的作用,也是医学教育教学中的一个重要内容。基础医学实验的良好实施对学生学习好后续的课程具有非常重要的作用,因此,不断地探索提高基础医学实验教学意义重大。笔者结合多年的解剖基础实验教学经验,对基础医学实验教学的重要性及其要求和准备进行了总结和分析,以期为不断提高基础医学实验质量和教学效果提供参考。

1基础医学实验的实施意义和基本要求

1.1基础医学实验教学实施的意义

基础医学实验教学实施的重要作用主要是由于生物医学的实证性所决定的,通过基础医学实验教学的实施,能够使生命科学的发现过程、研究模式及基本程序进行逐一的呈现,从而使学生更加深刻的体会所学的医学知识与内容。同时,通过基础医学实验教学的实施能够培养学生科学思维方法,培养学生发现问题、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提高学生创新思维能力和创造力,不断提高学生的实践能力[1]。

1.2基础医学实验教学实施的基本要求

基础医学实验教学的实施主要有以下几点基本要求:①通过实验教学对已知的基本理论进行验证,并且在实验教学中进一步的巩固学生所学习、掌握的知识和理论。②通过实验教学使学生掌握获得基础医学知识的科学方法,并且使其初步掌握基础医学实验的设计方法。③培养学生科学、严谨的治学态度,实事求是的作风。④通过基础医学实验教学提高学生的创新思维能力和创造力,为日后进行临床实践和科学研究培养基本技能。

2基础医学实验教学的要求和准备

2.1教师的要求和准备

2.1.1教师的课前要求和准备。教师在实施基础医学实验教学之前,首先要端正教学态度,以认真、严谨的态度全身心的投入到基础医学实验教学中,积极提高基础医学实验教学质量。其次教师要认真听理论授课,积极掌握学科的前瞻性知识,丰富自身知识储备,认真的研究实验教学项目,争取独立、高质量的完成学科的实验教学。教师还要掌握各种实验仪器的性能、操作方法及简单故障的维修和保养。在此教师要以谦虚谨慎的态度多项学科内的前辈请教,不断地精益求精,争取做到高质高效的完成本学科的基础医学实验教学任务,不断提升自己的授课水平。最后教师要做好预实验,以此来提前发现问題、温习技术操作。并在实施教学之前,检查所有的仪器试剂[2]。

2.1.2教师的课中要求和准备。教师在实施基础医学实验教学的过程中,首先要提前到达实验室,按照布置要求安排学生入座,并且做好实验教学前的各项准备。其次教师要以生动、精炼的语言讲解整个实验,引导学生思考,进行示教时教师要以稳定的心理进行,要以提高学生技巧性操作能力为目的。再次教师要以专业性的术语描述实验过程和实验结果,并作出相应的示范,及时纠正学生的不规范和不正确行为,随时向学生讲解试验的基本原则。最后在实验结束前对整个实验教学进行小结,以学生中优秀的实验报告为例进行讲解,使学生掌握论文写作的基本技巧。同时在实验教学过程中,教师还要积极地加强实验室的卫生防护[3]。

2.2科室的要求和准备

在实施基础医学实验教学之前,科室首先要有充足的时间根据实际的教学情况制定出完整的实验课教学计划,制定教学人选和教学教材。同时要安排相应的教学培训,由学科内的高资历、经验丰富的前辈对教师进行整个实验项目的培训,并且对所有实验教学人员进行培训考核。其次科室要及时的检查、维修、更新基础医学实验教学所需的仪器设备、实际,并且提前制定实验室仪器、试剂及所需物品的采购计划,保证基础医学实验教学的供给。再次科室要制定出一套完善的奖惩制度,以此来对整个基础医学实验教学的实施与开展进行监督检查,保证保质保量的完成基础医学实验教学任务。最后科室要对基础医学实验教学工作进行及时的总结和调整,使其不断地发展、进步,能够符合科技发展的需求[4]。

2.3学生的要求和准备

实施基础医学实验教学,首先要求学生要对本章节的实验教学内容进行课前预习,并准备好实验所需的大白卦、纸笔等需自备的物品。其次学生要在实验教学过程中,认真听课、积极思考、发问,以认真的态度进行实验操作。再次要求学生组成实验小组,并且组内进行合理明确的分工,且要积极调动组内全员进行积极参与。同时在观看示教的过程,要考虑别人,不能够只顾自己。学生在进行实验的过程中,严禁嬉戏打闹,保持实验室纪律。最后学生要及时的记录实验结果,并整理实验数据、按照规范书写实验报告,认真独立完成,不得抄袭、敷衍。同时要求学生不得损坏实验室的仪器、物品,也不得偷到实验室的用品及实验用动物[5]。

结语:综上所述,只有清楚的认识到基础医学实验教学实施的重要性及其要求和准备,才能够更好地开展实施基础医学实验教学,才能够通过基础医学实验教学培养学生的独立观察、发现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促使学生的思维能力和逻辑能力得以提升,动手操作能力得到提高,才能够为其今后进行临床实践和科学研究奠定坚实的基础。

参考文献

[1]王艳梅,刘生梅.对基础医学实验课教学重要性认识度的调查分析[J].医学理论与实践,2007,20(7):858-859.

[2]张尊活.加强解剖实验室和实验教学的管理提高实验教学水平[J].齐齐哈尔医学院学报,2012,33(17):2386-2387.

[3]张浪千,隋建峰,赵红梅,等.基础医学综合实验与实验设计教学体会[J].山西医科大学学报:基础医学教育版,2009,11(5):584-585.

[4]张宏颖,邹原,张嘉宁,等.构建培养创新实践能力的医学形态学立体化教学体系[J]中国高等医学教育,2012(11):81-83.

[5]徐静,孙艺平,邹原,等.优化精品课程建设提升医学机能实验教学质量[J].实验室科学,2011,14(4):26-28.

4.医学影像检查“危急值”报告范围 篇四

一、中枢神经系统

1、严重的颅内血肿、挫裂伤、蛛网膜下腔出血的急性期。

2、硬膜下、外血肿急性期。

3、脑疝、急性脑积水。

4、颅脑CT或MRI扫描诊断为颅内急性大面积脑梗死(范围达到一个脑叶或全脑干范围或以上)。

二、脊柱、脊髓疾病

X线检查诊断为脊柱骨折,脊柱长轴成角畸形,椎体粉碎性骨折压迫硬膜囊。

三、呼吸系统

1、气管、支气管异物。

2、液气胸、尤其是张力性气胸。

3、肺栓塞、肺梗死。

四、循环系统

1、心包填塞、纵隔摆动。

2、急性主动脉夹层动脉瘤、肠系膜动静脉血栓、急性假性动脉瘤、大的真性动脉瘤。

五、消化系统

1、消化道穿孔、急性肠梗阻。

2、急性出血坏死性胰腺炎。

3、急性胆道梗阻。

4、肝脾胰肾等腹腔脏器出血。

六、颌面五官急症

1、眼眶内异物。

2、眼眶及内容物破裂、骨折。

3、颌面部、颅底骨折。

“危急值”管理及报告制度

一、门、急诊病人“危急值”报告程序

医技科室工人作人员发现门、急诊患者出现“危急值”情况,应及时通知门、急诊医生,由门、急诊医生及时通知病人或家属取报告并及时就诊;一时无法通知病人时,应及时向门诊部、医务科报告,值班期间应向总值班报告。必要时门诊部应帮助寻找该病人,并负责跟踪落实,做好相应记录。医生须将诊治措记录在门诊病历中。

二、住院病人“危急值”报告程序

医技人员发现“危急值”情况时,检查者首先要确认检查设备是否正常,操作时否正确,在确认临床及检查过程各环节无异常的情况下,才可以将检查结果发出,立即电话通知病区医护人员“危急值”结果,同时报告本科室负责人或相关人员,并做好“危急值”详细登记。

三、登记制度

“危急值”报告与接收均遵循“谁报告,谁记录”原则,医技科室应建立检查“危急值”报告登记本,以“危急值”处理的过程和相关信息做详细记录。

五、质控与考核

1、医技科室要认真组织学习“危急值”报告制度,人人掌握“危急值”报告项目与“危急值”范围和报告程序。科室要有专人负责本科室“危急值”报告制度实施情况的督察,确保制度落实到位。

5.mtDNA异质性及其法医学应用 篇五

【中图分类号】d919.

2【文献标识码】b

【文章编号】1007—9297(2006)02—0140—0

4线粒体dna(mitochondrial dna,mtdna)是惟一的细胞核外dna。人类mtdna为一裸露的环状双链

结构,长16569 bp,由富含嘌

呤的重链(h链)和富含

嘧啶的轻链(l链)组成。mtdna编码区的序列相对保

守,其非编码区长1 122 bp,又称为控制区。控制区的碱基变异相对集中分布在15996~16401nt和29~408

nt两个区段,分别称为hv i和hvli。后来,lutz等【l】

发现在438~574nt间也存在较多的碱基变异,称为

hvⅲ。mtdna呈母系遗传特征,加之其拷贝数多、突

变率高、抗腐败能力强,具有极高的法医学应用价值。

个体发育源于一个受精卵,理论上同一个体所有的mtdna序列应是一致的。但实际却发现有少数同

一个体的mtdna碱基序列并不完全相同。这种同一

个体mtdna出现两种或两种以上的碱基序列的现象

称为异质性(heteroplasmy)。121其在人体的存在表现为

同一个体不同组织、同一组织不同细胞或同一细胞不

同线粒体之间存在不同的mtdna序列。

一、mtdna异质性形成的可能机理

mtdna异质性发生机制至今还不是很清楚

hauswi~h和laipis(1982)在研究牛线粒体dna多态

性时发现异质性线粒体dna在卵母细胞和胚胎早期

发育阶段发生快速分离的现象,从而提出线粒体dna

遗传的瓶颈理论。[31后来人们多用该理论来解释

mtdna异质性的形成原理。

mtdna异质性的本质是突变.即突变型和野生型

mtdna以不同比例共存,其发生与mtdna拷贝数多、不对称复制及缺乏校正修复机制等密切相关。瓶颈理

论认为:卵母细胞在分化成卵细胞及形成受精卵的过

程中,卵母细胞和受精卵中数千个mtdna子集合群

体(不同序列mtdna混合),似通过瓶颈一样的阻塞

作用而使各个mtdna子集合群体数量明显减少,只

有少数mtdna进行选择性复制,故一种突变基因型

可以占优势并固定出现在下一代中。ashley等[41发现

该“瓶颈理论”结果与人类mtdna相似,即在单个个

体中异质性的大小可以改变,子代可以有不同的基因

型,仅仅两三代异质性就可以转为同质性。

共存的突变型和野生型mtdna通过减数分裂或

有丝分裂随机分布到子代细胞中,由此细胞中突变型

和野生型mtdna比例随之发生随机增减,也称遗传

渐变,最终,再分裂的子代细胞有向全部为突变型或

野生型mtdna。即同质体的方向发展的趋势,该过程

称为“复制分离”。随着复制分离和遗传渐变的发生,一些mtdna中选择作用不明显的突变建立起同质

体.并以一定的频率保留于人群中.形成mtdna某些

区段的多态性。然而,一些重度突变因复制分离造成的同质体个体极易因自然选择而淘汰。因而,多数重

度突变无法建立起同质体,表现为异质体,异质体在人群中往往只能建立较低频度的多态性。

遗传瓶颈出现在卵细胞形成过程中的推测后来

得到了证实。bendall等【5i研究了180对双胞胎,其中

发现4例有异质性。采用遗传渐变理论模式推算,估

计减数分裂的代间瓶颈大约有2至,100个分子.对于

特定的母子间传递的mtdna估计有3~2o个分子

作者计算人mtdna—hvi的突变和固定的率在1.2x

1o ~2.7×10-5/每代、每位点之间,相当于1个转位

突变/2500年至1转位突变/55000年的范围。调查结

果与其他文献报告基本相符,说明遗传瓶颈相对比较

狭窄,形成了一种制约因素。调查结果也证实,不同的母系间的瓶颈大小确有差异。

一个成年人体内mtdna估计有一兆,mtdna复

制聚合酶缺乏忠实性,受精后的细胞发育过程中出现

变异,形成组织间mtdna型别差异的可能性的确存

在。有研究发现原胚层组织异质性是一致的,胎儿各

组织型别一致,但到了成人,不同组织的异质性分布

【作者简介】翟仙敦(1977一),女,山西临汾人,硕士研究生,助教,主要从事法医遗传学研究。tel:+86—027—83692645;e—mail:san—

mao506@ 163.corn。

法律与医学杂

志2006年第l3卷(第2期)

出现差异。tully等(1998)用dgge方法检测21名成年人不同组织如血、骨、毛发、肝、肌肉,发现异质性出

现的程度有差异,有的容易检出 有的不能检测。研究

资料显示,在细胞分化、发育过程中,也可有mtdna

控制区碱基变异。实验观察组织问异质性的发生存在与

卵细胞形成过程中类似的瓶颈,ciafaloni等发现同

一个体不同组织变异型与野生型mtdna出现率有差

异,证实了组织问存在异质性的分离。例如某妇女,经

过多次提取口腔拭子和血样,检测出异质性,同个体

头发材料,5根是16355t,3根是16355c,2根是两种

型的混合物。提示在细胞分化、发育过程中也可能存

在另一种瓶颈。

二、mtdna异质性的类型及好发位置

异质性按其存在形式分为点异质性和长度异质

性两类,它既可发生在代问也可发生于代内。正常人

mtdna异质性高发于控制区,而编码区几乎没有。[6

1通常,异质性序列之间差异仅限于某一个碱基,称

为点异质性。同时出现两个位置碱基序列不同的概率

虽小,但仍有报道:而同时出现3个或者3个以上的情况至今尚未见报道。mtdna序列变异主要是复制过

程中碱基错配,其中转换占90%以上。少数是颠换。点

异质性主要集中于hvi和hvii。hvi碱基转换类型

多发生在嘧啶之间,约为80%。hvii的转换碱基中,嘧啶与嘌呤约各占一半。颠换多发生于c和a之间.

并几乎都集中在hvi。人群中点异质性的发生率因检

测方法的灵敏度不同而差异很大。hvi 16 189nt碱基

替换的发生率很高,其中t—c转换高达l5%。

长度异质性主要发生于hvi 16184 16193 nt

和hvii 303—315 nt的c—stretch区,表现为c数目的差异。在序列测定时可观察到16 189 nt和310 nt

后多个信号峰交叠形成的模糊序列,即“手指样结

构”。[71根据anderson序列,c—stretch分别于16 189 nt

和310nt被t阻断,可能由于复制滑动引起的相同碱

基单调连续趋势,该区被认为是突变的热点 而这一

趋势产生了长度异质性。bendall等[8】也认为长度异质

性形成原因主要是dna 复制滑动。无关个体问

mtdna长度异质性差异较大,根据hvii 303 309

nt碱基c数目的多少,可分为单纯同质性(c7)、轻度

异质性(c8为主)、明显异质性(c8和c9为主)和t—c

转换后序列失控(c10一c14)4种。hvi 16 189nt约

l5%的t—c转换中又有66%形成长度异质性。[91与

hvi不同,hvii的t很少缺失。由此认为hvii的长度

异质性机制是c在303—309 nt区域内的插入和复制

滑动,形成3lont p c的转换。同一母系中,与16 189

· l4l ·

突变相关的长度异质性,分布和变化相对稳定,但无

关个体问差异很大。bini等[1ol研究发现异质性长度c的个数与c—stretch上游的a碱基数目呈负相关,相

对于c数目的不稳定性,同一个体a数目恒定,这一

发现对家系分析和法医学领域中包括单根毛发在内的组织比较有较大意义。一般而言,如果c—stetch区的c多于8个,就会增加长度异质性的几率。⋯

1通常.骨骼肌和神经组织的异质性水平相似,毛

发中相对较高.外周血的异质性最低。[121

三、mtdna异质性检测方法

(一)测序

序列测定是检测mtdna多态性和异质性最常用的方法。尽管一直以来测序被认为是检测突变的金标

准,但若异质性水平低于20%该方法即很难检出,这

也是先前普遍认为异质性发生率很低的原因。克隆后

测序又比pcr产物直接测序更可靠,因其可排除因

pcr过程中taq dna聚合酶滑脱造成的序列改变。

对hvii轻链测序发现,由于临近c—stretch区产生的长度异质性使3lont的异质性比率达50%,这是一种

普通的人为假象,通过对重链的测序可消除该假象。[1

31因此为避免可能存在的影响,mtdna高变区序列测定

要求对重链和轻链进行双向测序,并至少重复一次。

(二)序列特异性寡核苷酸(aso)探针杂交

pcr—aso分析技术先用pcr扩增得到靶dna

片段,再用aso探针与目的dna扩增片段杂交.阳性

结果说明靶dna含有与探针相应的等位基因。尽管

pcr—aso分析技术有操作简单、灵敏度高、特异性好

等优点,但目前所用特异性探针较少,系统的个人识

别能力有限是其局限性之一。多重pcr特异性寡核苷

酸片段用于检测突变链,可以发现小于l%的异质性,然而等位特异性扩增很容易受pcr初始熔链温度的影响,易发生错误的扩增,且无法估计异质性的数量。

(三)限制性片段长度多态性(restriction 哪ent

length polymorphism,rflp)分析

在mtdna高变区,大约有2/3的碱基变异涉及限

制酶识别位点,故可用rflp检测点异质性。与直接测

序相比,荧光rflp分析较低程度的异质性更灵敏一

些。但应注意避免因不完全消化而导致错误的结论。

(四)单链构象多态性(single strand conformation

polymorphism,sscp)分析

pcr—sscp技术可灵敏地检测到单一碱基的突

变,且具有操作简单、快速、成本低、灵敏度高、无假阳

性等特点,适用于大样本dna突变的筛查。但存在影

响因素较多、条件不易掌握及带型难以解释等问题。

· 142 ·

基于毛细管电泳技术发展起来的荧光sscp(f—sscp)

技术,其灵敏度非常高,特异性好,但技术要求及成本

均很高。

(五)变性梯度凝胶电泳(denaturing gradient gel

electrophoresis,dgge)

dgge是基于待测dna片段双螺旋的解链温度

(tm)来进行突变检测的,它具有灵敏度高、分离片段

可回收测序、一次可检测大量样本等优势。1999年,steighner等㈣在评估pcr—dgge技术检测mtdna

hv1序列多态性的可靠性时。所有设计的49对配对

序列(每对仅存在1bp差异)用该技术可全部有效加

以区分。pcr—dgge技术检测异质性的灵敏度高达

l%,远远高于序列测定。但该技术存在实验之初需进

行计算机分析或预试验以确定最佳的分离条件、需使

用带gc—clamp的引物增加了实验费用、gc含量较高的片段不易分析、制备精确的梯度凝胶需要熟练的操

作技巧及复杂的仪器设备、仅能检测突变的存在不能

确定突变的类型等不足

(六)变性高效液相色谱(denaturing high—performance

liquid chromatography,dhplc)技术

dhplc是一种可自动检测单碱基替代及小片段

核苷酸插入或缺失的一种高性价比分离技术.具有自

动化、快速、经济、检出率高、检出dna片段大小范围

广、既可分析已知突变也能筛查未知变异等优点.成为目前分析已知或未知基因突变及单核苷酸多态性的最佳技术平台。目前只有f—sscp技术在敏感性和

特异性方面能与dhplc相媲美。其不足是不能检测

纯合突变(要检测纯合变异一定要预混等量的野生型

样品以产生异源杂合双链),只能提示突变的存在.无

法确定具体的错配类型及位置,尚需测序进一步确

定;许多片段有多个主要解链温度.需要筛查的温度

点较多,增加了工作量。

dhplc可直接通过异源双链的形成来检测异质

性的存在。如有必要,还可根据保留时间的差异将不

同的片段各自收集后测序

(七)其他检测方法

融解曲线分析、基质辅助激光吸附电离飞行时间

质谱(matrix assisted laser desorption lonization time

of flight mass spectrometry,maldy—tof—ms).dna

芯片(dna chip)等技术,都可以用于mtdna异质性的检测

四、mtdna异质性的法医学应用及展望

mtdna因其母系遗传特征、进化速率快、拷贝数

多等特点,使其在法医学鉴定中,尤其是对毛干、指甲

法律与医学杂志2006年第13卷(第2期)

等无核生物检材或核dna分型失败的样本具有特殊的应用价值。一方面,由于mtdna异质性的存在,使

其在进行常规个体识别和亲子鉴定等应用时使鉴定

结果产生不确定性;另一方面,mtdna异质性又可作

为个体的特殊标记,增加个体的认定或排除的确定

性。

法医个体识别鉴定中第一次遇到异质性问题是

末代沙皇尼古拉二世的遗骸鉴定案。l15】此后,mtdna

异质性问题逐渐引起法医学界的重视。早期研究认

为.mtdna的异质性在正常人群中很少见,可能与当

时的检测技术缺乏敏感性有关。随着相关技术的发

展.越来越多的文献报道在非编码区检出异质性,并

且以一定的频率存在于正常人群中。2o0o年,tully等

用dgge技术对253个随机个体血样的mtdna

hv1进行了分析.发现35个个体(13.8%)存在异质

性.其中33个为单核苷酸异质.2个为二核苷酸异质,这些异质性共涉及16个不同的核苷酸.进一步证实

了mtdna异质性存在的普遍性。salas等(20o1)报

告1例强奸案的头发.在同一根被害人头发的2个不

同部位取材.竟然发现序列有差异.一个结果是16 09

3t.16 189t:另一个结果是16093c/t.16 189c/t 由于

序列测定检测mtdna异质性灵敏度较低. 因而

mtdna异质性的出现对测序这种在法医学实践中应

用最广泛的mtdna鉴定手段是一种挑战

当比对两份mtdna的序列时.若dna序列相同

则表明这两份检材有可能来自同一个人或同一个母

系亲属,尤其是它们之间还具有相同的异质性时.这

种概率更大。国际法医遗传学会规定.在遇到两个样

本出现一个碱基不同,而且这个碱基位置被公认为是

异质性热点,则不能排除:当遇到两个碱基位置不同

时,如果两个位置都是异质性热点,则不能排除.否则

为不能判断。当出现3个位置的不同时.目前还没有

群体数据显示同一个体异质性同时在3个位置出现的情况,在排除污染、细胞核假基因扩增产物的情况

下,并按照国际法医遗传学会mtdna标准操作方法

执行的,可以做出排除结论。为避免错排.尤其是比较

来自毛发mtdna样品时,建议尽可能多的分析样品.

需要再取其他的材料如多根头发、唾液或血样进行复

查,以减少因异质性存在而被错排的可能性.如果多

份检材的异质性出现在同一位置的同一碱基处.反而

对认定同一个体检材有利

mtdna的异质性发生机制及在人群中、个体内不

同组织中的发生频率究竟有多高. 目前还未明了.有

待于进一步研究。由于异质性的存在.对于个体识别

法律与医学杂志2006年第l3卷(第2期)的鉴定,必须正确评估mtdna在法医常规检案工作的重要性。因此,要对样本做出相应准确可靠的判断,首先要了解群体中异质性的分布情况.熟悉各种异质

性出现的概率和相应位置。这就要求对群体进行异质

性调查,建立相应的异质性数据库,从而为线粒体

dna在法医学上的应用提供有效保证。异质性的检出

在很大程度上依赖检测方法的灵敏度.但目前尚未有

标准化的方法来检测mtdna异质性.需要开发一种

标准化的检测方法作为金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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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稿:2005—1 1—22;修回:2006—03—02)、!|、(上接第s4页)

良后果承担完全责任。建议我国借鉴美国的相关规定

来立法。

4.智能障碍(痴呆)和遗忘综合征:这类吸毒者的脑病理改变程度相当严重,恢复正常的可能性不大,即使评定有刑事责任能力,也无受审能力和服刑能

力,为节省办案成本和发扬人道主义精神,建议对他

们评定为部分或者无刑事责任能力。

5.残留性或迟发性精神障碍

其中的痴呆和遗忘综合征按“智能障碍(痴呆)和

遗忘综合征”处理,其他的均评定为有刑事责任能力。

为缩减控制吸毒人数,有法学人士主张我国刑法

应规定吸毒为犯罪行为。事实上,吸毒人群的确是犯

罪的高危人群,吸毒者成瘾后一般都有人格改变,变

得缺乏责任心、喜欢说谎、自制力差和懒散等,加上作

为下临床诊断的主要症状之一,也就是意识障碍,它

不同于别的精神症状.即医生鉴定时往往不能当场直

接发现该症状,确定有无意识障碍主要依靠警方收集的材料和被鉴定人案发后的积极配合,能指望爱说谎的吸毒者积极配合查证吗?有鉴于此,鉴定医生诊断其

精神障碍的准确性和法庭对部分刑事责任能力结论的采信度不无疑问。所以,笔者仍继续主张对精神异常的吸毒者犯罪一般以完全刑事责任能力评定为最优。如

果吸毒诱发了自身原有的精神病,且本人对作案行为

丧失或减弱辨认或者控制能力,则评定为部分刑事责

任能力。不评定无刑事责任能力是因为吸毒本身为法

律所禁止,行为人未尽戒毒义务有一定的主观过错,对

6.法医学考试重点 篇六

法医学(forensic medicine, legal medicine)是一门医学科学,是研究并解决司法实践中涉及医学专门问题的学科。

法医学的任务:1.为治安、刑事和民事案件提供科学证据 2.为处理医疗纠纷和非法行医提供科学证据 3.为抚恤、保险提供科学依据

4.发现传染病、职业病或食物中毒 5.为国家立法提供技术咨询 6.促进医学科学的全面发展

物证:是指对案件的真实情况有证明作用的物品和痕迹。

鉴定人:被指派、聘请、委托进行检验和鉴定的专门人员。

暴力死:是指非自然方式,蓄意的过失或意外的施加与人体的各种因素引起的死亡,中毒也是暴力死。

非暴力死:又称自然死,主要是一些外貌似乎健康的人,出人意外的发生急速死亡,即所谓的猝死,被怀疑暴力死而需要进行法医学尸体检验。

安乐死:既不是暴力死亡又不是自然死亡的特殊类型的死亡。

角膜混油:人死后角膜透明度逐渐降低,浑浊呈灰白色,最后不能透视瞳孔。

尸冷:死后人体产热基本停止,而体表散热仍在继续,因此,尸体温度随死亡世间的推移逐渐下降,直至与周围环境的温度一致。

自溶:死后组织细胞失去生活功能,受细胞本身酶的作用而溶解,使组织变软和液化。

腐败:死后机体组织蛋白质因腐败细菌的作用而分解的过程。

尸臭:人死后,肠道内的细菌使蛋白质分解产生以硫化氢和氨为主的腐败气体,并从口、鼻、肛门排出,具有尸体的特殊腐败气味。

木乃伊:尸体因水分快速蒸发而发生腐败,以干枯状态保存下来,有称干尸。

尸蜡:尸体长期浸在空气不足的水中或在空气不足的湿土中,腐败进行很慢而停止,尸体的脂肪组织因皂化或氧化作用,形成污黄白色的蜡样物质,使部分或全部尸体得以保存。

尸绿:腐败气体硫化氢和血白蛋白结合成硫化血红蛋白,透过皮肤呈绿色。

浸软:指8周以上的胎儿,在子宫内死亡后,不能被完全溶解吸收,浸泡于无菌的羊水中发生自溶改变,或称浸软儿。

骨折:由机械性暴力造成骨组织解剖结构的完整性和连续性的破坏。

神经源性休克:是指机体某些部位的神经末梢对机械性暴力的作用非常敏感,受到打击时,可引起严重的反射性自主神经功能紊乱,出现休克并可迅速死亡。

窒息(asphyxia):内呼息、外呼息、血液的运输这三个过程是互相密切联系着的,任何一个过程发生障碍,都能影响气体交换过程的正常进行,势必导致体内缺氧和二氧化碳的潴留,引起组织细胞代谢和生理功能的紊乱。

死亡(de a t h)

指个体的生命活动的整体性的永久性停止,表现为呼吸、循环等生命功能的停止。

生命器官(Vital organ)

维持生命不可缺少的器官,主要是心、肺、脑、肾、肝和胰腺。其中心、脑、肺功能停止则生命活动在短期内永久性停止,而肝、肾、胰功能停止后则生命功能也仅能维持几天或十几天。

死亡机制:死因引起的危及生命的病理生理功能紊乱,即原发疾病或损伤引起的,最终导致死亡的病理生理过程。主要是指诸如循环衰竭、休克、多器官功能衰竭等。

1.死亡原因(cause of death)导致或促进死亡的疾病、病态情况或损伤以及造成任何这类损伤的事故或暴力的情况。

2.根本死因(underlying cause of death)直接导致死亡的最早(原发)的疾病或损伤。

3.直接死因(immediate cause of death)由根本死因引起的直接导致死亡的并发症或继发症。4.中介因素(intervening cause)在根本死因与直接死因的转归过程中发生的各种病理情况,或者外部介入的不利因素。

5.辅助死因(contributory cause of death)促进死亡但与导致死亡的疾病或损伤无关的其他情况。

6.死亡诱因(inductive cause of death)因轻微外伤、体力劳动或精神因素等诱导身体原有潜在病变恶化而死亡,单独存在时不足以致死的因素。

7.协同死因(synergism cause of death)两种或两种以上的损伤或疾病相互影响和共同作用导致死亡,其中任何一种损伤或疾病单独都不足以导致死亡。

8.联合死因(conjunctive cause of death)在死者身上,同时存在二种或二种以上均可单独致死的死亡原因。

9.伴发因素(unrelated condition)与死亡后果无关的其他孤立的损伤或疾病。1.致命伤(fatal injury)

直接导致死亡或与死亡有直接因果关系的损伤。

2.绝对致命伤(absolutely fatal injury)以目前医疗水平,在任何条件下、对任何人都足以直接致死的损伤。3.条件致命伤(conditional fatal injury)只有在某种不利条件下才能导致死亡的损伤。根据条件不同分为个体致命伤和偶然致命伤。

4.非致命伤

一般条件下不至于导致死亡的损伤。非致命伤分为重伤、轻伤和轻微伤。

机械性损伤的直接死因 1.出血 2.休克 3.震荡 4.栓塞 5.窒息 6.感染

7.重要生命器官功能障碍

生活反应(vital reaction): 活体对各种致病因子或损伤所产生的反应。类型

①出血;②组织收缩;③创口周围红肿;④创口感染;⑤痂皮形成;⑥吸入、咽入;⑦炎症反应;⑧止血反应;⑨栓塞;⑩吸收。

损伤时间的推断:如果说可以依据生活反应的有无来推测生前死后伤的话,那么损伤时间的推断则主要是依据生活反应的具体程度进行推断。所谓损伤时间是指损伤距离法医检验的时间(活体);损伤距离死亡的时间(尸体)。

在各种生活反应中,细胞、炎性介质、酶、细胞因子等的出现、出现的高峰、下降都有一定的时间顺序。可惜由于个体差异、损伤的差异以及各项指标检测的其他差异导致一些研究成果只能停留在研究阶段,很难或很少在实际检案中应用。

致伤物的推断:

(一)根据损伤的形态推断

(二)根据组织中残留物推断

(三)根据致伤物附着痕迹推断

(四)根据衣服上的痕迹推断

(五)模拟损伤实验

1法医学(forensic medicine)概念:应用医学及相关学科的理论知识和技术,研究和解决与法律有关的医学问题的一门学科。意义:为侦察提供线索,为审判提供证据(医学证据)。研究的对象:尸体、活体、生物源物证、现场勘验、文证审查 法医学分支学科:法医病理学、法医临床学、法医物证学、法医毒理学、法医毒物分析、法医人类学、法医精神病学3《洗冤集录》出版于南宋(公元1247年)伟大的法医学家宋慈所撰写

1、损伤(injury):机体受到外界因素作用引起人体组织结构破坏和/或功能障碍

2、机械性损伤(mechanical injury)分为钝器伤、锐器伤、射击伤、爆炸伤、交通损伤。损伤的基本形态学改变:形态学变化为主的损伤(擦伤 挫伤 创 内脏创伤 骨折 肢体断碎)功能改变为主的损伤(震荡伤 神经源性休克)

组织间桥(tissue bridge):(钝器创所特有)创壁之间未完全断裂的血管、神经和结缔组织。、竹打中空:若棍棒打击在躯干、肢体等皮下组织较厚的部位,常形成中间苍白,两边平行的条状镶边的挫伤带。国外称为铁轨样挫伤(railway line bruise)

5、高坠伤(falling injury):躯体从高处坠落撞击地面或者其它物体上造成的损伤。坠落伤的严重程度与坠落高度、体重、人体着地姿势、空中有无物体阻隔及地面情况等有关。

特点:(1).广泛而严重,多种损伤并成;(2.)体表损伤相对较轻,而内脏损伤重;(3).损伤多集中在躯体的一侧,各种损伤均可一次性暴力所为。(4).损伤分布有一定的特征,如身体的某一侧、头顶或腰骶部损伤。(5).四肢长骨骨折处或肝脾破裂出血较少,易被怀疑为为死后形成。

射击伤

分为:贯通枪弹创、盲管枪弹创、沟状枪弹创、回旋枪弹创。

典型的枪弹创由射入口(组织缺损、擦伤轮、污垢轮、火药烟晕、枪口印痕)射创管、射出口组成。

钝器创与锐器创的鉴别

创口 不规则,无定形 规则,有一定的形态特征创缘 锯齿状,伴擦伤和挫伤平直,擦伤和挫伤不明显创角 无规则,多个,呈撕裂状较锐,与凶器刃缘相应创腔 浅 而宽,有组织间桥 深而窄,无组织间桥,出血少 出血多 创壁粗糙,不易对合平整,对合良好创底 不平,较浅,多止于浅筋膜平整,可深达骨组织或内脏、切创、砍创、刺创的鉴别

部位多见于大血管 多见于头部及上肢 多见于躯干 创口长梭形窄条形或窄三角形态与凶器截面相似

创角尖细,有划痕钝或一钝一锐 与凶器刃缘相似

创腔细而浅,呈舟形短而深,多达骨组织 小,很深,多达内脏

其他外出血多,无骨折

有外出血,可伴骨折 内出血多,常伤及内脏

1、弥漫性轴索损伤(diffuse axonal injury DAI)亦称弥漫性白质损伤。可单独发生,也可伴发于各种颅脑损伤,特别是急剧的加速或减速性损伤。

假死(apparent death):处于濒死期的人,有时生命活动处于极度微弱状态,未作仔细的检查难以察觉生命指征的存在,外表似乎已死亡。

超生反应(supravital reaction): 从临床死亡期以后,在一定时间内组织细胞仍保持着生命功能和对外界刺激发生的低级、原始性的反应。意义:推断死亡时间。死因分析:分析确定与死亡相关的各种因素的责任关系的过程。

死因分析:主要是通过案情、病史分析、尸体检验、实验室检查等综合判断、辨别各种疾病、损伤、或暴力及其与死亡的关系,明确死因。

死亡原因 : WHO《国际疾病分类》:所有直接导致或间接促进死亡的疾病或损伤,以及任何造成这类损伤的事故或暴力的情况。不包括症状和临死前的表现。

根本死因(underlying cause of death):引起死亡的初始原因。原发性疾病、暴力性损伤、窒息、高低温损伤、电击、中毒等。

直接死因(immediate cause of death):直接导致死亡的疾病或损伤,是来自主要死因(或根本死因)致命性的并发症。

死亡性质

:分为暴力死亡与非暴力死亡两类

死亡方式:包括疾病或衰老、自杀、他杀、意外事故或灾害、死亡方式不能确定五类

脑死亡(brain death):指大脑、小脑和脑干等全脑功能不可逆转的永久性停止。

诊断标准:(1)确切的不可救治的脑损害(2)意识丧失:呈不可逆的深昏迷;排除其他可逆转的昏迷(3)自主呼吸消失 4)脑干反射消失(5)其他:EEG/ABR、血管造影。

植物人(vegetative patient):指脑中枢的高级部位(大脑皮质)功能丧失,而脑中枢的中心部位(皮质下核和脑干)的功能依然存在 脑死亡与植物状态的区别

概念全脑功能丧失脑的认知功能丧失

病理改变全脑或脑干损伤广泛的大脑皮质损伤 自主呼吸无

意识状态深昏迷样意识丧失无意识的觉醒状态 脑干反射无有

维持心肺功能短,平均短于72h 长、平均超过3个月

尸体现象(postmortem phenomena):死后变化在尸体上表现的现象称尸体现象。早期尸体现象(24小时以内):包括:肌肉松弛、尸僵、尸冷、尸斑、尸体痉挛、皮革样变、角膜混浊、自溶等

2晚期尸体现象(24小时以后):包括:毁坏型尸体现象(腐败)、保存型尸体现象(干尸、尸腊、霉尸、泥炭鞣尸等)。、侵软(maceration):指四月以上的胎儿死于宫内,并在羊水中发生无菌性自溶 性的改变。表现为胎儿皮肤水泡形成、破裂,内含黄褐色浆液、脏器肿大、松软等。

1、根据发生的原因可将窒息分为5类:

①机械性窒息:②空气中缺氧所致的窒息 ③电击所致的窒息 ④中毒性窒息:CO、硝酸盐等 ⑤疾病性

2、根据暴力作用的方式和部位不同(1)压迫性窒息: ①压迫颈部:缢死、勒死与扼死 ②压迫胸腹部:活埋、挤压死(2)堵塞性窒息:口鼻腔或呼吸道内固体或液体等异物阻塞。

3、Tardieu, s斑:心外膜和肺胸膜点状出血,对窒息的鉴定有一定的价值。

4、缢死(hanging):以索状物缠绕颈部,利用全部或部分自身体重使颈部受压窒息死亡。

5、勒死(ligature strangulation):通过外力使环绕颈部的绳索压迫颈部而引起的窒息。勒死多见于他杀案件,自勒和意外少见。勒索环绕颈部可为一匝或多匝,勒颈后往往绾结固定以防松开。

6、扼死(manual strangulation):用手直接压迫颈部造成的窒息死亡,俗称“掐死(throttling)”扼死均为他杀。、闷死(smothering):用手掌或柔软物体同时堵塞口部和鼻部,致通气障碍而窒息死

闷死以多为他杀,意外也较多见。

勒死与缢死鉴别

索沟形成为颈部压迫缢索形成的皮肤印痕为勒索压迫颈部形成的皮肤印痕

索沟外表

多在舌骨与甲状软骨之间两侧斜行向上提起多不闭锁,有中断着力部分最深,两侧逐渐变浅消失缢沟处出血少见 多在甲状软骨或其下基本上呈环形水平状一般呈闭锁状态深度基本均匀,结扣处有压痕缢沟多出血,颜色较深

索沟深部 肌肉多无断裂出血舌骨大角、甲状软骨上角可有骨折

肌肉处常有断裂出血甲状软骨、环状软骨骨折

其他 典型着脑组织、脑膜淤血不明显舌尖课外露典型着颜面苍白,非典型着颜面淤血水肿

脑组织和脑膜淤血明显、伴点状出血舌尖多外露颜面青紫肿胀 溺死(drowning):指液体吸入呼吸道和/或肺脏引起的堵塞性窒息死亡。也称淹死。硅藻检验的特性:在骨髓、牙髓、肾脏、肝脏、脑、心腔血液中检出硅藻有助于诊断。也有人认为在肺的边缘找到硅藻具同样的意义。硅藻检查应取现场水作对照。溺死与死后入水鉴别(书P204)猝死或称为急死(sudden death):指貌似健康的人因潜在性疾病(器质性或非器质性)而发生急速的、意外的死亡。

2、猝死的特点:貌似健康、死亡急速、意外性、自然性(非暴力性)、可有或无诱因

3、冠心病猝死的特点(1)、发病年龄一般较轻,国内发病年龄多为30-40岁,比国外低10岁左右。(2)、冠状动脉病变一般较轻(3)、临床表现多为即刻死。烧伤/死(burn/death from burn):火焰引起的损伤/死亡。

烧死的形态学改变(体表征象)

①皮肤烧伤②斗拳姿势

③外眼角皱褶 ④皲裂创⑤尸体质量减轻,身长缩短 ⑥衣着残片

呼吸道损伤:热作用呼吸道综合征(respiratory complex caused by heat):火焰及高温气体致呼吸道损伤的急性喉水肿、急性坏死性咽炎、急性喉、气管、支气管炎、和支气管周围炎,是生前烧死的证据。

火场尸体死亡原因 ①窒息 ②急性一氧化碳或其他有毒气体中毒 ③休克 ④自身中毒 ⑤烧伤并发症

烧伤与死后焚尸鉴别皮肤红斑有无水泡特征泡内充满含纤维蛋白和白细胞的液体,泡底与泡周充血白细胞浸润

泡内含气体和少量液体,泡底和泡周不充血,无炎症反应痂皮其下充血水肿、有白细胞浸润,血管内有血栓形成组织呈凝固性坏死,无炎症反应与血栓形成外眼角皱褶有无呼吸道

气管、支气管内有烟灰炭末,有热作用呼吸道综合征及休克肺改变

仅口、鼻部有烟灰炭末,无热作用呼吸道综合征及休克肺改变血液

心血内含较多氧血红蛋白

仅外周血含碳氧血红蛋白消化道

胃肠道可见烟灰炭末 无烟灰炭末其他脏器 有充血或出血,可见退行性变 无充血或出血其他致命伤 无 常有

电损伤(electrical injury):电流通过人体所导致皮肤和其他组织器官损伤。电击死(electrical death):电流通过人体所致死亡。

形态学改变:电流入口(1)电流斑(current mark)(2)皮肤金属化(3)电烧伤

3.内部器官改变:(1)心血管系统:血管内皮细胞拉长,栅栏样排列(2)神经系统:(3)肌肉:(4)肾:肾小管变性坏死,肌球蛋白管型形成。(5)骨关节:形成骨珍珠(6)其它:肺,耳,眼,胰腺

1、检材的采取原则:

(1)、在现场勘查或侦查中,必须全面、仔细寻找一切可疑 的物证。(2)、详细记录检材的名称、数量、形状、大小和发现地点,并进行绘图、照相和记录后,根据检材的具体情况,用适当的方法采取和包装。(3)、取材时应尽量保持其原形状不受损坏。(4)、提取现场的检材时,应同时提取受害人的血液、唾液或毛发等。(5)、提取尸体血时,最好提取末梢血。(6)、提取检材时应用镊子或戴手套提取,不能直接用手触摸。(7)、提取检材宁多勿少,足量以供重复使用。(8)、提取检材时应遵守相关法律的规定。血痕检验步骤:(1)肉眼观察 :血痕的形状、血痕的颜色(推断出血时间)、血痕的大小(2)预实验 与确证实验(3)种属试验

(4)血型级DNA分析检验(5)根据需要尚可进行性别、出血部位等检验,协助分析或重建作案情况

3、物证的概念:凡对查明案件有证明作用的物品和痕迹。

十二、亲权鉴定(disputed parentage testing):应用遗传标记,根据遗传规律对被控父母与子女间的血缘关系进行鉴定称 损伤程度鉴定:(1)重伤(grave injury)我国《刑法》第95条所规定的下列情形之一的伤害:①使人肢体残废或者毁人容貌的;②使人丧失听觉、视觉或者其他器官功能的;③其他对于人身健康有重大伤害的。(2)轻伤:(flesh injury)根据《刑法》第234条的规定,轻伤已是法律上确定故意伤害罪的客体要件的最低要求,因此在伤害案件中评定轻伤即成为确定罪与非罪的重要依据。

(3)轻微伤(slight injury)指各种外界因素作用下,造成人体局部组织结构的轻微损害,或者轻微短暂的功能障碍,恢复后不遗留明显后遗症,达不到轻伤标准的损伤。

2、法医临床学(forensic clinical medicine)运用现代法医学和临床医学的理论和技术,研究并解决法律上有关活体的医学问题的一门应用学科。对被鉴定人进行检验,从而确定被鉴定人是否存在损伤,并按国家或行业颁布的标准评价其损伤程度和/或伤残程度

1、强奸(?rape):指违背妇女意志,采用暴力、胁迫、欺骗、药物或其他手段强行非法的性交行为。

奸淫不满14周岁幼女,以强奸论,从重处罚。

强奸的后果:(1)暴力损伤

(2)精神创伤

(3)妊娠

(4)性病感染

个人识别:应用科学的方法对尸体和活体进行个人同一认定。个人识别的对象:尸体和活体。性别鉴定

对比观察法:性别差异最大的是骨盆,其次是颅骨,其他如胸骨、锁骨、肩胛骨及四肢长骨也有一定差异。

法医精神病学(forensic psychiatry)应用现代精神病学的理论和方法,研究并解决精神疾病与法律之间有关问题的学科

目的:依法正确处理案件,保护精神疾病患者的合法权益。医疗事故 是指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在医疗活动中,违反医疗卫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诊疗护理规范、常规,过失造成患者人身损害的事故.1、法医毒理学(Forensic toxicology):主要研究以自杀、他杀为目的和意外、灾害事故引起中毒的一门学科,也研究药物滥用、环境污染和医疗过程中发生的引起法律纠纷的中毒。

2、毒物(poison):在一定条件下,较小剂量进入机体即可引起机体功能障碍和/或器质性损害的物质。毒物的概念是相对的。

3、中毒(poisoning):生物体因毒物作用而发生的组织器官病理改变或功能紊乱。由此造成的死亡称中毒死。

4、中毒案件的流行病学特点:(1)、毒物种类随不同年代而变化:(2)、毒物中毒因不同国家、地区而不同:(3)、毒物种类爆炸式增多:如美国:化学物已有60万种,平均增加700-1000种/年(4)、投毒方式多样化、隐蔽性(5)、中毒案件性质:自杀、他杀、意外灾害事故外,滥用药物、吸毒成瘾、环境污染日益多见

药物滥用(drug abuse):指违背公认的医疗用途和社会规范而使用任何一种药物

药物成瘾(addiction)或药物依赖(Drug dependence): 指习惯摄入某种药物而产生的依赖状态,且撤去药物后出现特殊症状(戒断症状)。毒品:是指阿片(鸦片)、海洛因、吗啡、大麻、可卡因、苯丙胺类等200余种、国际公约明令禁止的、够使人形成瘾癖的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

C 超生反应(supravital reaction.):从临床死亡期以后,在一定时间内组织细胞仍保持着生命功能和对外界刺激发生的低级、原始性的反应,这种现象称超生反应

擦伤(abrasion):为表面粗糙的致伤物与体表摩擦造成的以表皮剥脱为主要改变的损伤。擦痕(graze):指表面粗糙的物体与皮肤摩擦造成的斑片状表皮剥脱,多位于体表突出部位。挫伤:由致伤物体作用于皮肤造成皮内或皮下血管破裂引起皮内或皮下出血为主要改变的闭合性损伤。

创(wound):较强大的暴力造成皮肤全层和皮下组织,甚至肌肉、内脏器官破裂的损伤。猝死(sudden death):指貌似健康的人因潜在性疾病(器质性或非器质性)而发生急速意外的死亡。

D 钝器创(blunt instrument injury):致伤物接触面无锐利刃缘或尖端,所造成人体损伤称钝器创 毒物(poision):指小剂量进入机体即可通过其化学和物理化学作用造成机体功能性或器质性损害的物质。

电流斑(current mark):电流通过皮肤时产生热能,在皮肤上造成的具有诊断价值的特殊性损伤称电流斑

E 扼死(manual strangulation):用单手或者双手,上肢等扼压颈部引起的窒息死亡,称扼死。扼死均属他杀

扼痕(throttling marks):扼压颈部时,凶手的手指,指甲,虎门,手掌,肘部等压迫被害人颈部所形成的特征性的损伤,称为扼痕。

F 法医学(forensic medicine):应用医学理论知识和技术研究和解决 法律方面涉及的医学问题的科学。

法医学研究范围:死亡和死亡学说,各种暴力引起的人体损伤、死亡的机制、依据,猝死及机制,劳动能力的丧失程度、损伤程度的评定,性犯罪、性功能障碍,个人识别、亲权鉴定,生物物证的检验鉴定,法医精神病的鉴定,灾害事故、交通事故或其他群体死亡的鉴定与赔偿,医疗纠纷的鉴定,虐待儿童与老人,卫生立法,其它。

G 梗死(choking):异物阻塞呼吸道,阻碍气体交换所引起的窒息性死亡,称为梗死。根本死因:引起死亡的初始原因。原发性疾病、暴力性损伤、窒息、高低温损伤、电击、中毒等。

硅藻(diatom)是一种单细胞浮游生物,大小因种类不同而差别较大,为3um~20um,其外壳中含有大量硅酸盐类化合物,故不易被高温和强酸所破坏。

J 机械性窒息(mechanical asphyxia):因机械性暴力引起的呼吸障碍所导致的窒息。

机械性损伤(mechanical injury):机械性暴力引起的机体组织结构破坏或功能障碍。法医学将机械性损伤分为:钝器伤、锐器伤、射击伤、爆炸伤和道路交通损伤。假死(apparent death):处于频死期的人,有时生命活动处于极度微弱状态,未作仔细的检查,难以察觉生命指征的存在,外表似乎已死亡,而实际上活着,这种状态称假死,又称近似死亡状态

L 勒死(ligature strangulation):用绳索类物缠绕颈部,通过某种机械力作用,可是自身或自身以外的力量,使绳索类物勒紧并压迫颈部而导致死亡。M 弥漫性轴索损伤(diffuse axonal injury DAI):亦称弥漫性白质损伤。可单独发生,也可伴发于各种颅脑损伤,特别是急剧的加速或减速性损伤。

民事行为能力:简称行为能力,是指通过自己的行为,取得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从而使法律关系发生变更和消除的资格,亦即一个人的行为能否发生法律效力的资格 N 脑死亡(brain death):指大脑、小脑和脑干在内的全脑功能完全地、不可逆转地停止。Q 强奸:(rape)是指男子违背妇女的意志,使用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行与妇女发生性关系的行为

亲权鉴定parentage testing:应用医学与生物学的知识与技能判断不同个体间是否有血缘关系,包括鉴定有争议父母与子女、隔代与隔数代个体间的血缘关系等,其中,判断有争议父母与子女间的血缘关系称为亲子鉴定

R 热作用呼吸道综合症:呼吸道损伤所致的急性喉水肿,急性坏死性咽炎,急性喉气管支气管炎,支气管周围炎等,称为热作用呼吸道综合症

锐器创(sharp instrument injury):由锐利尖端或刃缘的致伤物通过切、砍、刺、剪方式造成的创。

肉眼检查:主要目的是寻找可疑斑痕存在部位、形状、颜色,以便进一步检验并分析案情

S 尸僵(rigor mortis):死后各肌群发生僵硬,使关节固定,尸体呈僵直 状态。

死亡(death):个体 的生命功能的永久终止。是生命的必然结果。

尸斑(livor mortis):人死后血液循环停止,血液受重力的影响下 沉到尸体的底下部位,坠积在未受压部位的血管中,并透过皮肤 显示出边缘不清的有色斑痕称(hypostasis)。水性肺气肿(emphysema aquosum)表现为肺体积增大,重量增加(600g~900g),前缘可掩盖心脏,表面有肋骨压痕,指压凹陷,捻之有捻发感,肺叶边缘钝圆,肺表面湿润,颜色较正常为浅,呈浅灰红色,夹杂淡红色的充血区,胸膜表面可见面积较大,边缘不清的浅红色斑,称之为Paltauf斑,亦称“溺死斑”

射击创:由枪射击造成的创。T Tardieu氏斑:机械性窒息死者,淤点性出血最常见于脏胸膜和新报脏层下。瘀点性出血由法国学者Tardieu于1986年首先描述,故称Tardieu氏斑

W 捂死(smothering):用手或其他柔软物体同时压迫阻塞口,鼻孔,阻碍呼吸运动,影响气体交换而引起的窒息性死亡,称为捂死。X 性窒息(sexual asphyxia):指性心理和性行为变态者,独自在极为隐蔽的场所采用各种奇特的方式,使自己处于一定程度的缺氧状态以刺激其性欲,增加性快感而进行的一种性行为活动。《洗冤集录》是指导尸体外表检验的法医学。比西方国家第一部法医学著作(意大利、fortunato fedele 1598 年)早350余年。是世界最早的、最系统的法医学著作。

刑事责任能力:简称责任能力,是指一个人具有了解自己行为的性质,意义和后果,并自觉地控制自己的行为和对自己的行为负责的能力。Y 药物成瘾(addiction):滥用药物的后果,指习惯于摄入某种药物而产生的一种依赖状态,且撤去药物可引起的一些特殊的症状,即戒断症状。医疗纠纷(medical tangle):泛指医患双方对诊疗行为及结果认识差异而引发的纠纷 医疗事故是指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在医疗活动中,违反医疗卫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以及诊疗护理规范、常规,过失造成病人人身损害的事故

缢死(hanging);用条索状物体缠绕颈部,以自身全部或部分体重,使其压迫颈部而引起的死亡。诱因:诱发身体原有潜在疾病致死的因素。常见的诱因有:情绪激动、剧烈体力活动、洗澡、吸烟、饮酒等

缢沟(hanging groove,furrow):是颈部压迫缢索,在颈部皮肤上所形成的缢索印痕,是缢死者的重要外部所见。Z 直接死因:直接引起死亡的原因,是来自主要死因(或根本死因)致命性的并发症。抓痕(scratch):常为指甲等尖刺状物体划破皮肤造成的条状表皮剥脱。

中毒(poisioning):指人体因毒物作用发生组织,器官病理改变或功能紊乱。中毒量(toxic dose):引起机体发生中毒的剂量 致死量(lethal dose):引起机体中毒死亡的剂量

中毒血液浓度(toxic blood level):出现中毒时血液中的毒物浓度 致死血液浓度(fatal blood level):引起死亡时血液中的毒物浓度

重伤(grave bodily injury):指以下情形之一的伤害:A.使人肢体残废或者毁人容貌的,B.使人丧失听觉,视觉或者其他器官功能的C.其他对于人身健康又重大伤害的。

填空:

法医学意义:为侦察提供线索,为审判提供证据(医学证据)

法医学研究对象:尸体,活体,生物源性物证,其它:现场勘验、文证审查 死亡方式:非暴力性死亡,暴力性死亡 早期尸体现象(24小时以内):肌肉松弛、尸僵、尸冷、尸斑、尸体痉挛、皮革样变、角膜混浊、自溶等。

晚期尸体现象(24小时以后):毁坏型尸体现象(腐败)、保存型尸体现象(干尸、尸腊、霉尸、泥炭鞣尸等)

机械性损伤的基本改变:形态改变为主的损伤(挫伤,创,骨折,内脏损伤,肢体断离)功能改变为主的损伤

射入口特征:组织缺损,擦伤轮,污垢轮,火药烟晕,枪口印痕

颅骨骨折包括:线状骨折,凹线性骨折,孔状骨折,粉碎性骨折

机械性窒息的类型:压迫颈部所致的窒息,闭塞呼吸道入口所致的窒息,异物阻塞呼吸道所致的窒息,压迫胸腹部所致的窒息,液体吸入呼吸器官所致的窒息,体位性窒息 缢索包括:软缢索,硬缢索,半坚硬缢索 缢套分为:固定型和滑动型

结扣有活结和死结,打结方式有收帆结,瓶口结,牛桩结,领带结,外科结等各式各样的形式。

缢死的体位:悬位缢颈者颈部承受体重100%的压力,立位和蹲位者为体重的70-80%,坐位者为体重的15-20%,卧位者为体重的15-40% 缢型根据绳套压迫的部位不同,将缢型分为前位缢型,侧位缢型,后位缢型。前位缢型着力部位在颈前部,多位于舌骨和甲状软骨之间。

侧位缢型着力部位在颈部左侧和右侧,相当于甲状软骨水平线的下额骨角下,耳部,乳突等部位。

后位缢型着力部位主要是在颈后部。

猝死的特点:死亡的急骤性,死亡的意外性,死因系潜在的进行性疾病或功能障碍,可有或无诱因。

冠心病可以通过哪些方式引起猝死:冠状动脉官腔狭窄和心电紊乱,并发症,血栓,心脏破裂,心肌纤维化,乳头肌梗死或断裂使二尖瓣部分脱垂,引起猝死 药物可通过口服,注射,呼吸道,接触皮肤或粘膜等途径进入人体。法医学遇到的中毒案件,以口服为只要途径

在我国常见的法医毒物依次是:农药,一氧化碳,催眠镇静剂,杀鼠药,氰化物,有毒动植物,金属毒物等。

毒品与毒物(毒药)的区别:前者是指那些吸食后易产生依赖性的麻醉药品和精神药物,通常在医生的严格指导下,适当的剂量可用来治病,而毒药则是较小剂量就能立即致人死亡的物质。

容易产生依赖性的药物品种繁多,常见的有麻醉药品(以阿片为主)和精神药品。

血痕检验的程序:肉眼检查,预试验和确证试验,种属试验,血型和DNA分析检验,根据需要尚可进行性别,出血部位等检验。

法医学(forensic medicine):法医学是应用医学、生物学和其他自然科学理论和技术,研究并解决法律问题的科学,用于侦察犯罪和审理民事或刑事案件提供证据。

鉴定:接受司法或行政机关的委托,对交付的有关资料,依据专门的知识与技能进行检验、认定,就某些专门性问题作出结论并以鉴定书的形式报告委托机关的过程称为鉴定。

鉴定人:被指派、聘请、委托进行检验和鉴定的专门人员。从事法医学鉴定的专门人才称为法医鉴定人。在有些情况下,专业性比较强的鉴定问题,或在某些特定的环境下,也可委托具有一定法医学知识的医师进行检验鉴定,称作医师鉴定人。

补充鉴定:对于提出新的问题或提供新的资料,要求原鉴定人复验、修正内容或补充意见者,称为补充鉴定

重新/再鉴定:如委托机关或当事人和辩护人对鉴定结论不满意,或出现意见不同的鉴定结论时,将原案另行委托他人鉴定者,称作重新鉴定。法医学鉴定:应用法医学的知识和技能对诉讼案件涉及的活体或尸体及其生物源物质等进行检验并作出判断,称为法医学鉴定,是最常见的具法律效力的特殊证据。

死亡(death):指个体生命现象永远停止,人体代谢的终止。经过濒死期、临床死亡期、生物学死亡期三个阶段。可分为心脏死亡、肺脏死亡及脑死亡。

死亡学:研究从生到死演变规律的科学。

尸体现象(postmortem phenomena):人个体死亡后,各器官、组织和细胞的生命活动停止,尸体在内外各种物理、化学及生物学因素作用下,发生的一系列特殊征象的死后变化。在自然环境下,以24小时为界分为早期尸体现象和晚期尸体现象。尸体现象的发生发展是多个系列持续的过程。

尸斑(livor mortis/hypostasis):死后血液循环停止,血管内的血液因其本身的重力而下沉到尸体低下部位,坠积于尸体未受压处的血管内,这种现象称为血液坠积,因死后血液坠积使坠积处皮肤呈现边缘不清的有色斑痕,即为尸斑。可分为坠积期、浸润期、固定期。用于确证死亡、推测死亡经过时间、判断有无移尸及推断死因。尸僵(rigor mortis/cadaveric rigidity):指死后肌群经短时间的松弛后变僵硬,使关节固定、尸体呈强硬状态的现象,表现为口不能开、颈不能弯、四肢不能伸曲。可分为上行型、下行型。一般于死后1-3小时开始出现,24小时达到高峰。36-48小时后开始缓解,冬季可持续72小时或更久,完全缓解多发生在死后3-7天。可用于推测死后时间。残存的ATP决定形成尸僵早晚而肌动蛋白、肌球蛋白的量决定尸僵现象。再僵直(restiffeness):在死后4~6小时内,人为地将已形成的尸僵破坏,不久可重新形成尸僵,这种现象称为再僵直。

腐败静脉网:死后体腔内脏血管中血液受腐败气体的压迫,流向体表,使皮下静脉扩张,充满腐败血液,在体表呈现暗红色或青绿色树枝状血管网,死后2-4日出现。机械性损伤(mechanical injury):即由于致伤物机械力的作用而使人体产生的器官组织结构的破坏和(或)功能障碍。它不包括高温、低温、电流、雷击、放射线和中毒所导致的损伤。创(wound):是由强大的暴力致皮肤全层和皮下组织森之肌肉直至内脏器官破裂的开放性损伤。由创口、创缘、创角、创腔、创壁、创底等组成,钝器创可有组织间桥。根据形成原因不同,可分为钝器创(撕裂创、挫裂创)、锐器创(切创、砍创、刺创、剪创)、火器创(枪弹创、爆炸伤)。其法医学意义为:推断致伤物类型;创内异物可确定致伤物;特定部位的创可反映事件性质;常是致命伤。

挫裂创:(contusion-laceration)具有钝器创的典型特征,以头部最常见。头皮挫裂创的形状能较好地反映致伤物作用面地形状和大小。

枪弹创:子弹射入机体所形成的损伤,由射入口、射创管和射出口三部分组成,可分为贯通创、盲管创、回旋创、擦过创(即沟装缺损)。

挥鞭样损伤:(whiplash injury):多见于高速行驶车辆因突然刹车,或撞击到相对静止的车辆尾部使其突然减速,车上的乘客因惯性作用,头部在很短的时间内过屈和过伸,是颈椎和颈髓及脑组织遭受牵拉、扭转断离及压迫发生的损伤,造成颈椎半脱位,颈髓受压或挫伤。常见第1~2、5~6颈椎骨折或脱位,以及其内的颈髓损伤和邻近软组织的挫伤出血。

机械性窒息(mechanical asphyxia):由机械性暴力作用引起的呼吸障碍,如压迫颈部胸腹部,阻塞呼吸道等,妨碍了呼吸而发生的窒息其主要阻碍外呼吸。肋间肌及膈肌运动受阻等也可引起窒息。

溺死(drowning):俗称淹死。指因大量液体进入呼吸道,影响气体交换而引起的死亡。

蕈样泡沫(mushroom-like froth):溺液刺激呼吸道,粘液分泌增加,同时剧烈的呼吸运动,使肺水肿时的溺液、呼吸道粘膜分泌的粘液及空气互相混合搅拌形成口鼻部泡沫性液体。多为细小均匀的白色泡沫,因富含粘液而较为稳定,不易破灭,附着在口鼻孔及其周围。有时呈蘑菇状,称之为蕈状泡沫。为一种生活反应,对确认是否为溺死具有一定的意义。

水性肺气肿(aqueous emphysema)溺水者强烈的死前呼吸运动,导致溺液、粘液、空气三者在气道内混合成为泡沫,而吸气力量大于呼气力量,使泡沫样溺液被吸入肺泡而不易呼出,导致大量溺液储集于肺中,导致水性肺气肿。两肺体积膨大,充满胸腔,可见肋骨的压痕,边缘钝圆。触之有揉面感,指压有凹痕,重量增加。切开肺可见大量泡沫状溺液流出。是溺死的重要征象之一。

热作用呼吸道综合征:为烧伤尸体内部征象之一。呼吸道损伤所致的急性喉水肿、急性坏死性咽炎、急性喉气管支气管炎和支气管周围炎等,统称为热作用呼吸道综合征。是生前烧死的确切证据。

反常脱衣现象(paradoxical undressing):冻死尸体表征之一。冻死者死前反而脱去衣服、鞋袜,全身裸露,或将衣服翻起,暴露胸腹部,或仅穿内衣裤,称为反常脱衣现象。可能原因为体温调节中枢麻痹,有幻觉热感即“反常热感觉”。注意与抢劫或强奸杀人案相鉴别。

电流斑(electric mark):又称电流印记,是电流作用于局部接触皮肤,由于电流的作用所形成的一种特殊皮肤损伤。一般见于电流入口,有时也可见于电流出口。形成机理是皮肤的高电阻性,电流在穿透皮肤通过人体产生高热及电解作用所致。电流斑常为1~2个,也可多个。多发生在电极接触面较小的情况下。典型的电流斑为圆形或椭圆形,灰白或灰黄色,质坚硬,口小底大,中央凹陷,形似前火山口状。外周可有充血环,与周围组织分界清晰。有的电流斑周围可见水泡形成,易破裂,以致表皮松解、起皱或呈片状剥离。又称电流印记,系电流入口,其形成是由于带电导体与皮肤接触,电流通过完整皮肤时,在接触处产生的焦耳热及电解作用所造成的一种特殊皮肤损伤。

电击纹:高压电击时,由于皮下血管扩张、麻痹、充血或出血,有的皮肤表面可出现树枝状花纹,称电击纹。

猝死(sudden death / sudden and unexpected death):指平时貌似健康的人,因潜在的自然疾病突然发作或恶化,而发生的急骤死亡。由于机体潜在的疾病或重要器官急性功能障碍导致的意外的突然死亡。其特点有三,①死亡急骤,②死亡出人意料,③自然死亡或非暴力死亡。

临床法医学鉴定:临床法医学鉴定人根据司法机关或有关部门的委托鉴定要求,运用临床医学、法医学和其他学科的理论和技术,对被鉴定人进行检查,再根据我国现行公布实施的法律条款按鉴定事项讨论分析,作出相应的临床法医学鉴定结论的过程。

重伤(grave bodily injury):是指有危及生命、或者并发症危及生命的损伤,损伤造成重要器官的破损或严重的功能障碍。①直接危及生命②直接引起危及生命严重并发症③直接引起严重后遗症④引起重要器官严重丧失功能的⑤引起肢体残废⑥引起毁容

诈病(simulation):为了达到某种目的,身体健康的人假装患有某种疾病。

造作伤(artificial injury):为达到某种目的,自己或授意他人对自己身体造成伤害的,或故意夸大、改变原有伤情,称为造作伤。

血痕(bloodstrain):血液在体外干燥后形成的斑迹称为血痕。是最常见的检材。在凶杀、斗殴、抢劫、盗窃、碎尸、灾害事故等现场、致伤物、受害人与嫌疑人的衣物上常能发现血痕。

医疗纠纷(medical tangle):指医患双方因对诊疗护理过程中发生得不良医疗后果及其产生得原因认识不一致而发生纠纷,并且要求追究责任和赔偿,而向卫生行政管理部门提出处理或向司法机关提请司法诉讼的案件。分为医疗事故和非医疗事故。在事实真相未查明之前统称位医疗纠纷。

医疗事故(medical malpractice):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在医疗活动中,违反了医疗卫生管理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诊疗护理规范、常规,过失造成患者人身损伤的事故。

法医学:是应用医学,生物学,及其其他自然科学理论与技术,研究并解决法律实践中有关医学问题的一门医学科学。

现场堪检:为了发现与案件相关线索,查明案件性质,证实并揭露犯罪行为而在现场实施的一系列侦查行为。

鉴定:将司法或行政机关交付的有关材料一句专门的知识与技能进行检验,认定,就某些专门性问题做出结论,报告委托机关的过程,称为鉴定。

假死:指人的生命功能(如心跳,呼吸等)处于极其微弱状态,以致被误认为死亡的状态,从外表看来似乎已经死亡,但如积极救治,就暂时地或长期地复苏的状态。

心脏死:是指心跳先于呼吸停止所引起的死亡。

呼吸死:又称肺死亡,是指呼吸先于心跳停止所引起的死亡。

脑死亡:指包括大脑,小脑和脑干在内的脑功能不可逆的完全丧失。

生物学死亡:指全体死亡,细胞死亡或分子死亡,是死亡过程的最后阶段。

尸斑:死亡后血液循环停止,心血管血液因其本身的重力,而坠积于尸体低下部位的血管内,并透过该处皮肤显示出边缘不清的斑痕。

尸体痉挛:死亡发生的瞬间,肌肉未经过松弛阶段直接进入僵硬状态,保持死亡时的姿势和动作。

尸僵:死后肌群发生僵硬将关节固定,而使尸体呈僵硬状态。

猝死:外表似乎健康的人因内在病变而发生急速,出人意料的自然性死亡。

机械性损伤:由机械性暴力造成的机体组织结构破坏或功能损伤。

创:指由较大暴力致皮肤全层和皮下组织甚至肌肉直至内脏器官破裂的开放性损伤。生活反应:又称活体反应,是指当暴力作用于活体时,损伤局部及全身出现的组织反应,是鉴别生前伤的经典依据。

Tardieu氏斑:机械性窒息死者,于肺胸膜和心包脏层下出现的淤血性出血点。

罩形泡沫:在溺水过程中,溺液刺激呼吸道黏膜分泌出大量粘液,由于剧烈的呼吸运动,粘液。空气及水相互混合搅拌,形成细小而均匀的白色泡沫。

医疗事故:医疗机构及其医务工作人员在医疗活动中,违反医疗卫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诊疗护理规范,常规,过失造成患者人身损害的事故。

医疗纠纷:在医疗护理过程中,由于某种原因,病人和家属或其工作单位对医院的工作不满意,并发生争执,投诉,要求追究责任,在事实真相尚未调查清楚之前,称为医疗纠纷。

诈病:为了达到某种目的,身体 健康的人假装患病。

造作伤:为达到某种目的,自己或受意他人对自己身体造成伤害的,或故意夸大,改变原有伤情,称为造作伤。

挥鞭样损伤:车祸时,由于车体和车内人员的骤然加速或减速以及头部的惯性作用,使颈部前后过屈或过伸,导致颈椎,颈髓以及脑组织遭受牵拉、扭转、断离及压迫,造成颈椎半脱位、颈髓受压或挫伤。多发生于第5~6颈椎,其次为第1颈椎。

挤压综合征:肌间隔综合征进一步恶化而导致的,以高血钾、高血磷、肌红蛋白血症及肌红蛋白尿为主要表现的急性肾功能衰竭。

超生反应:指机体死亡后组织器官细胞仍保持生命功能,对刺激仍有一定反应。

皮革样化(尸体的局部干燥):指尸体局部表面,尤其在皮肤较薄的部位及湿润的创面和黏膜面水分迅速蒸发,以致局部干燥变硬,称羊皮纸样或皮革样外观,同时局部颜色加深呈黄褐色或深褐色的现象,又称尸体局部干燥。

泥炭鞣尸:浸于富含多种腐植酸的酸性泥炭沼泽中的尸体,因酸性物质的作用,腐败停止发展,皮肤鞣化,肌肉与其它组织脱水,蛋白逐渐溶解,骨骼和牙齿脱钙,而使尸体显著缩小,重量减轻,变软易曲,这种保存型尸体称为泥炭鞣尸。

竹打中空:又叫铁轨样挫伤或中空性挫伤,用棍棒状致伤物垂直打击在软组织丰富部位形成的一种特征性挫伤。表现为两条平行的带状出血,中间夹一条苍白出血区。能清楚地反映致伤棍棒的宽窄、直径或形态特征。

维斯涅夫斯基斑:冻死者胃粘膜下有弥漫性斑点状出血,沿血管排列,呈暗红、红褐或深褐色。这种为粘膜下出血斑称为维斯涅夫斯基斑。是冻死尸体有价值的征象。

性窒息:指性心理和性行为变态者在隐蔽处以某种方式使自己产生一定缺氧状态,获得某种性快感而进行的一种变态的性活动,有时由于措施过度或自我解救的措施过度,而意外导致死亡。

体位性窒息:指因身体长时间限制在某种异常体位,使呼吸运动和静脉回流受阻而引起的窒息死亡。

热作用呼吸道综合症:为烧伤尸体内部征象之一,呼吸道损伤所致的急性喉水肿,急性坏死性咽炎,急性喉气管炎和支气管炎等。

雷击综合症:如果受害人不即刻死于雷击,可能会产生雷击综合症,变现为意识丧失,外周或脑神经功能暂时障碍,闪电性麻痹,皮肤烧伤等。

枪口印痕:接触射击或半接触射击时,创口周围皮肤或者衣着上可以见到圆形或半月形的枪口印痕。

烟晕:近距离射击时,射入口周围皮肤可见烟灰和火药颗粒沉积形成的黑色烟晕。

婴儿猝死综合症:是一种多见于一岁以内婴儿意外急性死亡,经检查未能找到适当的死因。

青壮年猝死综合症:是一种多见于青壮年,至今原因不明的猝死。

性侵害:指加害者以权威、暴力、金钱或甜言蜜语,引诱胁迫他人与其发生性关系,并在性方面造成对受害人的伤害的行为。此类性关系的活动包括:猥亵、乱伦、强暴、性交易、媒介卖淫等。

简答题:

【脑死亡诊断标准】

(1)确切的不可救治的脑损害;

(2)意识丧失:呈不可逆转的深昏迷;排除其他昏迷;(3)无自主呼吸;

(4)脑干反射消失;

(5)其他:EEG/ABR、血管造影。

【缢死的尸体形态学改变】 缢沟:

1、缢沟的位置和数目:缢沟的位置和方向因缢型的不同而有差异。缢型的数目反映缢绳绕颈后牵引着力时直接压迫皮肤的绳圈数。

2、缢沟的宽度和深度:缢沟的宽度一般与缢绳的粗细相仿,其深度与缢绳的性状,压力强度和悬吊时受压着力的时间长短有关。宽而浅的缢沟,一般由宽而软的缢索所形成,不一定有表皮剥落,称软缢沟。深而窄的缢沟常由细而硬的缢索而形成,常发生表皮剥落,称硬缢沟

3、缢沟的颜色与印痕:缢沟的颜色与颈部皮肤悬吊时间和受损程度密切相关

4、缢沟缘水疱的形成:缘沟间的皮肤,受绳索的挤压,血液向上下两缘或俩侧排挤,血浆从毛细血管渗出而聚集在表皮下,形成许多水疱

5、缢沟组织学变化:缢沟处的皮肤可被擦伤,其角质层缺损,其他表皮各层细胞因压力作用而致密变薄,细胞紧密,并于表面平行排列。

6、缢沟深部组织的变化:颈部肌肉因缢绳压迫可出现压陷痕迹,也称内部缢沟,肌肉有局限性挫伤出血,并可出现玻璃样变性,罕见肌肉裂痕,缢沟附近组织中血管和神经周围可见灶性出血。

颈动脉改变:劲总动脉在颈内和颈外动脉分支处近端的内膜,因缢绳的牵拉作用可发生1条或2条横向断裂,并伴有内膜下出血,约有5%的缢死者出现横断裂纹 舌骨骨折:位于颈部舌结上方的缢绳,可将舌骨大角和甲状软骨舌骨角推压至颈椎前面而发生骨折,并有出血。

【勒死的尸体形态学改变】

1.勒沟的数目和位置:勒沟可位于颈部的任何位置,但以甲状软骨下方居多。勒沟呈水平状绕颈,呈闭锁状态。

2.勒沟的宽度和深度:勒沟的宽和深度与缢索形成的缢沟情况相似,取决于勒索的宽窄,软硬和施力的大小

3.勒沟的印痕和损伤:勒沟的表面的花纹印痕,可以反映出压迫颈部的勒索的纹理结构 4.勒沟深部组织的改变:勒沟深部的组织的改变与缢沟相仿,但皮下脂肪组织,筋膜和肌层常有出血,甲状腺,喉头黏膜,扁桃体,舌根部可有明显的淤血和灶性出血。

5.颜面部改变:由于勒颈时静脉回流受阻,而颈静脉未完全闭锁,且窒息过程较长,故颜面淤血,肿胀明显,呈青紫色。

6.体表及手足损伤:在他杀勒颈的案件中,由于受害者自卫挣扎,抵抗和抽搐,往往在肩胛部,手,脚,肘后及其他突出部位形成机械性损伤

7.内部器官的改变:气管,支气管,喉头及声门等处的水肿,出血较缢死者为甚 【溺死尸体外表征象】 1.溺死征象:

覃状泡沫:溺死者呼吸道常溢出粘稠,细小的泡沫,堆积在口鼻并呈覃状。一般呈白色,若呼吸道毛细血管破裂出血,可呈淡红色或白色夹带红色,较稳定,不易消散,抹去后亦可溢出。发绀。手中握物。“鸡皮样”皮肤及局部收缩。眼部出血。尸斑浅淡且出现迟缓。2.水中浸泡征象:“漂妇样变”,尸体腐败,其他改变 3.尸体上的损伤

【目前毒物的分类】

1.按毒理作用分为腐蚀毒,实质毒,酶系毒,血液毒和神经毒

2.按化学性质分为挥发性和非挥发性毒物,金属毒物,阴离子毒物和需特殊方法分离的毒物

3.按毒物的来源,用途和毒理作用综合分为腐蚀性毒物,金属毁坏性毒物,功能障碍性毒物,农药,杀鼠类,有毒物质,有毒动物,细菌和真菌性毒素。

进行法医毒物分析时多采用第二种分类,法医病理学则多采用第一种或第三种分类。【中国的法医学鉴定】

1.案情调查

中毒案件的案件调查,应着重了解有无服毒自杀,投毒谋害或意外中毒的线索或可能性。通过现场勘查,寻找线索并收集现场残留的可疑检材。

2.调查内容包括:中毒者生活或工作中可能接触到何种毒物,有滥用药物的习惯,有误服或过量服药的可能;中毒和死亡时间地点及当时情况,抢救经过和有关人和事;中毒者近期有无异常情绪,言行行为及其他因果关系等。现场勘查应寻找和收集可疑的毒物载体 3.临床表现

A.发生突然而急剧,多无前驱症状,亦无感染体征

B.一环境中的多人,甚至家畜或禽类等均可同时出现类似的症状或死亡 C.症状的发生往往与特定的人,事和物有关

4.尸体解剖

中毒尸体的剖验和组织学检查,除遵循法医学尸体解剖的一般原则和方法外,还应注意以下几个方面:

A.死者衣着上的呕吐物,分泌物和排泄物,毒物流注及腐蚀的斑迹

B.口腔有无特殊气味和腐蚀痕迹,瞳孔大小,皮肤和尸斑颜色有无异常,皮肤有无非治疗性异常针孔,阴道内有无可疑的物质。5.毒物检验与结果 评价

A.检材的提取与送检。B.毒物分析结果评价。毒物分析是指主要运用分析化学的原理和方法对生态环境和侵入生物体内的有毒物质及其代谢产物进行定性和定量分析。阳性结果已达致死量或致死浓度时,一般可肯定为中毒死。

【常见的药物与药物中毒】 【CO中毒】

毒理作用:一氧化碳经呼吸道进入人体,与血红蛋白结合,形成碳氧血红蛋白,造成组织细胞缺氧。

临床表现:闪电型:中毒者突然倒地,昏迷,痉挛,呼吸麻痹,迅速死亡。

急性型临床表现:除感头沉重和额颞部发紧,继而出现剧烈头痛,眩晕,烦躁,呕吐,出汗,四肢无力与共济失调。

慢性型临床表现:可出现心动过速,心绞痛,神经衰弱,红细胞增多症,多汗,肝大等 尸检所见:一氧化碳中毒死亡者,尸斑,肌肉,血液和器官均称特征性的樱桃红,以肌肉最为明显,全身各器官呈窒息改变。最佳检材为心腔血液,其次为胸大肌。【氰化物中毒】

毒理作用:氰化物进入机体后分解出具有毒性的氰离子

临床表现:大剂量中毒常发生闪电式昏迷和死亡。摄入后几秒钟即可发出尖叫,发绀,全身痉挛,立即停止呼吸。

尸检所见:由于血液中有氰化正铁血红素形成,故尸斑,肌肉及血液均称鲜红色,死亡迅速者,全身各器官有明显的窒息征象。口服中毒者,消化道各段均可见出血,水肿,胃及十二指肠粘膜出血,糜烂,坏死,胃及体腔内有苦杏仁味。吸入氰化物中毒死亡者,大脑,海马,纹状体,黑质充血水肿,神经细胞变性坏死,胶质细胞增生,心肝肾实质细胞变性。尸检应争取在腐败前进行。检材以胃内容物,心腔血液,肝肾肺及脑为佳。【酒精中毒】

毒理作用:80%的乙醇由十二指肠和空肠吸收。乙醇对人体的作用主要是抑制中枢神经系统 临床表现:急性酒精中毒可分为单纯性醉酒,复杂性醉酒和病理性醉酒,以前2者为多见。慢性酒精中毒者可出现器质性神经精神异常。

尸检所见:急性酒精中毒死亡者,消化道有刺激征象,如咽喉及胃黏膜充血,水肿,胃底及空肠黏膜点状出血,小肠黏膜面有大量不易洗去的粘液粘附,其他器官充血,水肿,点状出血,肝脂肪变性,胆囊呈胶冻样水肿,肾细胞水肿,尿潴留,胃内容物,呕吐物及体腔中均可闻到酒的气味。检材以外周血,脑,肝,肺为最好,尿和内容物亦可。【甲醇中毒】

毒理作用:甲醇局部作用刺激作用较强,而麻醉作用较弱,对血管有麻痹作用

临床表现:以视力障碍及神经系统症状较为突出,胃肠症状和酸中毒也较常见,常有呕吐,腹痛等消化道症状。

尸检所见:检材主要提取脑肝肾尿及血液。眼房水和玻璃体也是最好的检材,检材应密封并及早送检。

【巴比妥类药物中毒】

毒理作用:巴比妥类药物通过抑制丙酮酸氧化酶系统,对中枢神经有广泛的抑制作用,特别是阻断脑干网状结构上行激活系统的传导,使大脑皮质由兴奋转入抑制

临床症状:急性中毒者有嗜睡,昏睡或意识不清,反应迟钝,言语不清,动作不协调,判断力与定向力障碍。慢性中毒者有皮疹,失眠,健忘,言语不清,情绪不稳,共济失调,食欲减退,便秘等。

尸检所见:检材提取以胃内容物,血液,尿液,肝脑肾为宜。【有机磷酸中毒】

毒理作用:有机磷主要通过抑制胆碱酯酶而产生毒理作用

临床症状:轻度中毒时,以M样作用为主,中毒中毒时,既有M样作用,又有N作用,重度中毒时,除出现M样和N样作用外,还出现严重的中枢神经系统功能障碍。

尸检所见:尸斑显著,呈暗紫红色,口唇及指甲青紫,瞳孔缩小,口周可见白色泡沫,尸僵早而强。

【海洛因】

毒理作用:海洛因与吗啡相同,主要作用于中枢神经系统及平滑肌吗,对中枢神经系统有抑制和兴奋两种作用,其中以抑制大脑皮质和脑干占优势。

临床表现:急性中毒者,症状发生快,表现为中枢神经系统深度抑制,意识朦胧,昏迷,反射消失,恶心,呕吐,体温和血压下降,发绀,脉弱而不规则,呼吸浅慢或呈潮式呼吸,瞳孔缩小似针尖状,死前则散大,多在服毒后6-8h内因呼吸停止而死亡。慢性中毒表现为消瘦,贫血,精神萎靡,情绪低落,步履不稳定,震颤,口齿不清,瞳孔缩小,呼吸困难,心动过速,血压低,食欲不振,便秘,阳痿及多汗,常为精神和人格异常,易并发感染。停药后出现戒断症状。

尸检所见:海洛因中毒死亡者呈一般窒息征象,检材提取以血液,尿液,胆汁为最好,肝脑肺肾也可,注射中毒者,还应取注射部位组织。【大麻 】

主要以四氢大麻酚的精神作用最强

毒理作用:大麻的毒理作用尚未完全明了,一般将其归属于中枢神经系统抑制剂,能引起明显的情绪与行为反常,表现为定向力障碍,有离奇幻觉,类偏执狂表现,注意力不集中,思维迟钝,自发行为减少,不能意识到危险行为的后果。

尸检所见:检材提取,口服中毒者取胃及其内容物或呕吐物,亦可取血液,肝,肾和小肠,尿中可检测其代谢物四氢大麻酚酸,长期吸食者的毛发也是最好的。【苯丙胺类】 毒理作用:一方面刺激神经系统释放单胺类神经递质多巴胺和去甲肾上腺素,另一方面,通过抑制儿茶酚胺的降解,使中枢和外周神经兴奋。

临床表现:急性中毒者表现为兴奋,精神,体力均显活跃,不眠,不感饥饿,性欲亢进,动作快而不准,焦虑,紧张,震颤,眩晕和意识紊乱。慢性中毒者表现为低氧血症。

尸检所见:检材提取以尿液,血液为佳,肝肾脑亦可,肝中可检查出代谢产物苯丙酮,注射用药者可取局部组织送检。

药物滥用:指违背公认的医疗用途和社会规范而使用任何一种药物 【强奸的后果】 1.精神创伤

2.性传播疾病的传染与传播 3.会阴损伤

4.被害妇女常因抵抗暴力而导致身体各部位损伤 5.妊娠

【联苯胺实验】

试验原理:血痕中的血红蛋白或正铁血红素,具有过氧化物酶活性,能使过氧化氢分解而释放出新生态氧,将无色的联苯胺氧化成联苯胺蓝

操作方法:将滤纸折成角状,用角端在可疑斑痕处轻轻檫试,然后将滤纸展开。依次滴加冰乙酸、联苯胺无水乙醇饱和液各滴1滴,此时不应出现蓝色。再加3%过氧化氢1滴,立即出现翠蓝色为阳性反应

此方法灵敏度很高,简便,特异性差,稀释30万倍的血液仍可呈现阳性反应 【医疗纠纷四个要件特征】 1.特定在医疗服务领域

2.当事人都是合法民事主体 3.争议事实是过失行为 4 .过错责任处于待定状态 【医疗事故的特征:】

1.主体是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 2.行为的违法性

3.过失造成病人人身损害

4.过失行为和后果之间存在因果关系

【检材提取、包装和送检的一般规则】

1.检材均应直接提取,易携带物品整体采取,不易携带物品提取附着检材的部位。2.根据检材附着的不同载体,应用擦拭、剪切、刮削、吸附、浸泡、锯凿、挖取等方法提取。

3.不同部位的各种检材应分别提取,单独包装,使用标准的物证袋或物证标签贴封,做好标记和编号。

4.提取的检材必须详细登记案件名称,提取地点及时间,提取方法,检材名称、数量、形状、颜色、提取人,保存方法。

5.检材提取者必须戴手套、持洁净器具(如刀、剪、镊子或竹木类工具等),禁止赤手触摸检材。

6.凡是从各种载体上提取的检材,均应提取检材附近的空白材料。

7.提取的新鲜体液保留部分并尽快检验,其余部分应在阴凉通风处自然干燥,制成纱布斑迹,禁止加热烘干;人体组织应干燥或冷冻保存。提取的检材在包装盒携带运送过程中应避免相互摩擦、冲撞及失落,易碎检材应防止挤压和振动,易散失的检材要严密包装

(一)名词解释

1、重伤:是指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伤害:

(一)使人肢体残废或者毁人面貌的;

(二)使人丧失听觉、视觉或者其他器官机能的;

(三)其他对于人身健康有重大伤害的。

2、轻伤:轻伤是指各种外界因素作用于人体,造成人体组织、器官结构发生一定程度的损害或者部分功能障碍,但尚未危及生命或未遗留器官功能严重障碍的损伤(尚未达重伤)。

3、轻微伤:轻微伤是指造成人体局部组织器官的轻微损伤或功能障碍,恢复后不留明显的后遗症,尚未构成轻伤的损伤。

4、劳动能力:劳动能力是人类进行生产劳动的能力。包括体力劳动能力和脑力劳动能力。又可分为一般性和职业性劳动能力。

5、残疾:残疾指身体某部位或器官缺损或功能障碍而丧失部分或全部劳动能力的状态。

6、造作伤:采用物理的、化学的或生物学的方法,自己或授意他人在自己身上造成损伤。

7、虐待:凡经常受到家庭成员或照顾人故意造成的精神或肉体上的折磨、摧残和迫害称为虐待。

8、临床法医学鉴定:是根据司法机关或有关部门的委托鉴定要求,运用临床医学、法医学和其它学科的理论和技术,对被鉴定人进行检查,再根据我国现行公布实施的法律条款做出的临床法医学鉴定结论的过程。

9、损伤程度鉴定:法医工作者受有关部门委托对被鉴定人的非致命伤进行检验,再根据我国现行公布的人体损伤程度鉴定标准进行评定,做出此非致命伤是重伤、轻伤或者轻微伤的判断过程。

二、填空题

1、临床法医学鉴定程序:(案件受理、案情了解、活体检查、现场勘查、制作鉴定书)。

2、临床法医学鉴定的种类有:(临床法医学鉴定、补充鉴定、再鉴定、联合鉴定)。

3、临床法医学检查和鉴定的对象是(活体)。

4、临床法医学检查和鉴定要具备三性原则:(合法性、相关性、可信性)。

5、。人体损伤程度分为(重伤、轻伤、轻微伤)三级。

6、重伤是指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伤害:(使人肢体残废或者毁人面貌的、使人丧失听觉、视觉或者其他器官机能的、其他对于人身健康有重大伤害的)。

7、劳动能力是人类进行生产劳动的能力。包括(体力劳动能力)和(脑力劳动能力),又可分为(一般性)和(职业性劳动能力)

8、劳动能力丧失的分类:按持续时间分为(暂时性和永久性),按程度分为(完全性、大部分、部分)。

9、精神状态法医学鉴定中最多见、最重要的是(民事行为能力和刑事责任能力)。

10、造作伤主观上是(故意),损害的对象是(自己的身体)。

11、造作伤的特点:(明确的目的、病变和体征明显易查、造作的方法和手段常不危及生命)。

12、按致虐者的行为方式的不同可将虐待分为下列两种类型:(积极虐待和消极虐待)。

三、简答题

1、简述损伤程度鉴定的原则及注意事项。

答: ①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具体伤情,具体分析。②坚持以致伤因素对人体直接造成的原发性损伤及由损伤引起的并发症或后遗症为依据,全面分析,综合评定。③活体的损伤必须由法医鉴定人亲自检查,明确是否有损伤,确定是真伤、诈伤或造作伤。④切忌不加分析的引用疾病证明书或病历记载等资料做出损伤程度的评定。⑤鉴定时间应根据不同情况在伤后立即进行或在临床治疗终结后进行。⑥对标准未作出具体规定的损伤,遵循损伤程度划分原则参照标准相近的条文做出相应的损伤程度鉴定。⑦认真核对X光片⑧临床特殊仪器检查中应以客观检查为主要诊断依据⑨慎重鉴定损伤的并发症和后遗症。:

2、简述损伤与疾病的关系。

答:损伤与疾病的关系:①损伤是疾病的直接原因? 外伤性癫痫、外伤性视网膜脱离。②损伤与疾病无关? 损伤当时发现被害人有肝硬化、恶性肿瘤等;③损伤与疾病有一定的关系? 损伤为原有疾病发作或加重的诱因或辅助因素。

3、简述诈病的特点。

答:①有明确的目的 ②同一人群中常常伪装相同的疾病③伪装用一般手段不易检查出来的疾病 ④过分夸大病情或症状 ⑤症状混乱而矛盾⑥病程反常⑦体检不合作。

4、简述诈病的鉴定要点。

答:①认真审查案情及病史材料。②详细询问病情。③全面进行体格检查及必要的医技检查。④聘请有关专家会诊。⑤慎重做出鉴定结论。

5、简述造作病与造作伤的共同特点。

答:①有明确的目的;②病变和体征明显易查;③造作的方法和手段常不危及生命。

6、简述造作伤的部位特点。

答:①暴露和容易被人发现的部位;②手可及处;③无生命危险的部位;④不毁容的部位;⑤与目的相关的部位。

7、简述造作伤的形态特征。

答:常集中在同一部位,伤数多,大小一致;密度大、间距小;排列整齐、方向一致;浅表均匀、程度轻;创口随体表生理弯曲而弯曲;有试刀痕。

8、简述造作伤的特征。

答:部位特征:①暴露和容易被人发现的部位;②手可及处;③无生命危险的部位;④不毁容的部位;⑤与目的相关的部位。

形态特征:常集中在同一部位,伤数多,大小一致;密度大、间距小;排列整齐、方向一致;浅表均匀、程度轻;创口随体表生理弯曲而弯曲;有试刀痕。

三、衣着特征:在衣服相应部位多无破损,无血迹。

四、现场特征:现场多整齐不乱,没有搏斗痕迹。

9、简述虐待的法医学检查。

答:①注意检查一般外貌特征;②仔细检查身体各个部位;③注意检查精神和情绪状态,观察有无害怕及胆怯;④体表检查从头到脚;⑤注意有无新旧损伤并存;⑥应用现代临床医学检测手段对受虐者体内情况进行检查;⑦对受虐死者的尸体,应尽早进行全面系统的尸检。

(一)、简答题

1、法医学主要内容包括哪五方面? 现场勘验,尸体检验,活体检查,物证检验,文证审查五个方面。

2、法医学尸体检验的主要任务是什么?(1)确定死因;(2)判断死亡方式;(3)推测死亡时间;(4)对死者进行个人识别;(5)其他问题.3、法医学鉴定书一般包括哪四部分?绪论,检验,论证,结论四部分。

4、死亡过程一般分为哪三期?濒死期 临床死亡期 生物学死亡期

5、尸斑发展过程中分哪三期?坠积期,扩散期,浸润期。

6、什么叫勒死?以条索状物环绕颈部、交叉勒紧、压迫呼吸道,引起机械性窒息死亡,称为勒死或绞死。

5、什么叫扼死?用手扼压颈部引起窒息死亡称扼死,又称掐死。

8、什么叫溺死?溺死是指因液体阻塞呼吸道而引起的死亡叫溺死,又称淹死。

9、什么叫冻死?因低温而引起的人体死亡统称为冻死。

10、什么叫高坠伤?高坠伤又称坠落伤,一般是指从高处坠落形成的损伤。

11、损伤致视力减退,两眼矫正视力减退至多少以下为轻伤?单眼矫正视力减退至多少以下为轻伤?答:两眼矫正视力减退至0.7以下,•单眼矫正视力减退到0.5以下为轻伤。

12、髌骨骨折应定什么伤?答:轻伤。

13、肩关节脱位定什么伤?答:轻伤。

14、半月板损伤应定什么伤?答:轻伤。

15、一处单纯性肋骨线形骨折定什么伤?答:轻微伤。

16、外伤性血尿持续时间超过多少周定轻伤?答:二周。

17、损伤致孕妇难免流产定重伤对不对?答:不对,应定轻伤。早产定重伤。

18、呼吸道烧烫伤定重伤是否正确?答:不正确,应定轻伤,只有严重的呼吸道烧伤定重伤。

19、有一异物存留在某人大腿部,其下肢功能无影响,此损伤定轻微伤正确与否?答:不正确,应定轻伤。20、一拇指缺失超过什么部位定重伤?答:超过指间关节。

21、除拇指外任何两指完全缺失是什么伤?答:轻伤。

22、除拇指外任何三指缺失均超过近侧指间关节定重伤对不对?答:对。23.一足第一趾完全缺失定什么伤?答:定轻伤。24.两足缺失五个以上足趾定什么伤?答:定重伤。25.股骨干骨折并发假关节定什么伤答:定重伤。26.长骨骨折并发慢性骨髓炎定重伤对不对?答:对。27.损伤后一侧眼睑下垂未完全覆盖瞳孔定什么伤?答:定轻伤。

28、盲目指最好矫正视力低于多少?答:0.05(三米指数)。

29、女性单侧乳头缺损,丧失哺乳功能定重伤对否?答:不对,应定轻伤(双侧定重伤)。30.胸导管损伤属什么伤?答:重伤。

31、膀胱破裂定什么伤?答:重伤。

32、听力级单位是什么?答:分贝(dB)。33.某人外伤后致左肩关节后伸功能完全丧失,其它方向活动正常,应定什么伤?答:应定轻伤。34.某人伤前右眼视力0.05,伤后视力减退至0.02。问应定什么伤?答:轻伤。35.某人左膝关节外伤致胫骨平台骨折,骨折愈合后(伤后五个月)进行鉴定,查左膝活动度0°-70°。问应定什么伤?为什么?答:定轻伤。(因为膝活动度为0°-135°,而0°-70°未达到50%)。36.某人伤前右眼视力0.05,伤后视力减退至0.02,问应定什么伤?答:轻伤。

37、何为DNA?DNA即为脱氧核糖核酸。

38、请举出四种无核细胞的检材?指(趾)甲、毛干、烟蒂、脱落细胞。

39、开展DNA检验的最好组织脏器是什么?脑、肺、肌肉等。40、血痕开展DNA鉴定的最长时限是多少?3-5年。

41、什么是遗传?在遗传学上,指遗传物质从上代传给后代的现象。

42、什么是基因?是储存遗传信息的具有碱基序列的DNA片段。

43、什么是染色体DNA?染色体是由DNA和蛋白质组成,染色体中的DNA称为染色体DNA。

44、机械性暴力对人体的作用机理主要表现为:拉力、压力、摩擦力和剪应力。

45、什么叫致伤物?使人体发生机械性损伤的物体,称致伤物。

46、尸僵的定义?死后各肌群发生僵硬将关节固定,而使尸体呈强直状态,称为尸僵。

47、依据创与致伤物的关系创常被分为几类?,钝器创、锐器创和枪弹创。

48、什么叫枪弹创?由枪支发射弹丸形成的创称枪弹创。

49、硬膜下血肿的概念是什么?硬脑膜下血肿是在硬脑膜与蛛网膜之间形成的血肿。50、硬膜下出血的发生原因?急性硬脑膜下血肿的主要原因是头部外伤,但极少数也发生于大脑皮层血管的自发性出血。

51、根据缢索压迫颈部的位置不同,缢死常分哪些类型?可划分为典型缢死和非典型缢死等。

民事行为能力: 1.法律性质 民事性质,用于依照《民法》调整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2.法律作用 在民事活动中行驶权力和承担义务 3.开始年龄 10岁开始,18岁为完全行为能力,以自己劳动收入维持生活的从16岁开始为完全行为能力4.无能力的法律标准 不能辨认自己的行为,不能独立进行民事活动 5.无能力时限 一般较长

6.无能力的确定 经过司法鉴定,法院宣告 7.能力的恢复 经过司法鉴定,法院宣告 8.评定的目的 侧重保护个人利益

刑事责任能力

1.法律性质 刑事性质,用于依照《刑法》对犯罪行为承担刑事责任 2.法律作用 确定有罪和量刑 3.开始年龄 16岁确定,严重罪行从14岁开始,18岁为完全责任能力 4.无能力的法律标准 不能辨认自己的行为或不能控制自己的行为 5.无能力时限 指危害行为当时是否处于精神病发病状态 6.无能力的确定 经过司法鉴定,法院采纳 7.能力的恢复 精神症状消失 8.评定的目的 作为是否犯罪的依据

尸斑

1.部位: 低下部位 2.表皮剥脱: 无 3.按压: 褪色

4.切开 皮肤: 无凝血,可 擦去 5.边界: 不清

6.显微镜下: 无炎症反应

皮下出血

1.部位: 损伤部位

2.表皮剥脱: 可有 3.按压: 不褪色

4.切开 皮肤: 有凝血块,不能擦去 5.边界: 清楚

6.显微镜下: 有炎症反应,出血、水肿等

挫裂创

1.创口: 不规则,无定形

2.创缘: 锯齿状,伴擦伤和挫伤 3.创角: 无规则,多个,呈撕裂状 4.创腔: 浅 而宽,有组织间桥出血少 5.创壁: 粗糙,不易对合

6.创底: 不平,较浅,多止于浅筋膜

锐器创 1.创口: 规则,有一定的形态特征 2.创缘:平直,擦伤和挫伤不明显 3.创角: 较锐,与凶器刃缘相应

4.创腔: 深而窄,无组织间桥,出血多 5.创壁:平整,对合良好

6.创底:平整,可深达骨组织或内脏

烧死

1.皮肤红斑: 有

2.水疱特征: 疱内充满含纤维蛋白和白细胞的液体,疱底与疱围充血,白细胞浸润 3.痂皮:

其下充血水肿,有白细胞浸润,血管内与血栓形成 4.外眼角褶皱: 有 5.呼吸道: 气管,支气管内有烟灰炭末,有热作用呼吸道综合症及休克肺改变 6.血液: 心腔血液内含较多碳氧血红蛋白 7.消化道: 胃肠内可见烟灰碳末

8.其他器官组织: 有充血或出血,可见退行性改变 9.其他致命伤: 无

死后焚尸 1.皮肤红斑: 无

2.水疱特征: 疱内含气体和少量液体,疱底和疱内无充血,无炎症反应 3.痂皮:

组织成凝固性坏死,无炎症反应

内有血栓形成 4.外眼角褶皱: 无 5.呼吸道: 仅口鼻有烟灰炭末,无热作用呼吸道综合症及休克肺的改变 6.血液: 仅外周血液含碳氧血红蛋白 7.消化道: 胃肠内烟灰碳末

常有 8.其他器官组织: 无充血或出血 9.其他致命伤:

缢死

1.索沟形成: 为颈部压迫缢索形成的皮肤印痕

2.索沟外表: 多在舌骨和甲状软骨之间;着力处水平,俩侧斜行向上提空,多不闭锁,有中断现象;着力部位最深,向俩侧逐渐变浅消失;缢沟出血少见,上下缘和缢沟间隆起处有出血点

3.索沟深部: 肌肉多无断裂,出血,颈动脉分叉下内膜可有横向裂伤;舌骨大角,甲状软骨上角可有骨折

4.其他: 典型缢死者脑组织,脑膜淤血不明显,非典型缢死者较明显;舌尖可外露;典型缢死者颜面苍白,非典型缢死者颜面淤血,肿胀,眼结膜可有出血点

勒死

1.索沟形成: 为勒索压迫颈部所形成的皮肤印痕

2.索沟外表: 多在甲状软骨或其下方;基本上呈环形水平线;一般呈闭锁状态;深部基本均匀,结扣处有压痕;勒沟多出血,颜色较深

3.索沟深部: 肌肉常有断裂,出血,颈动脉内膜多无裂伤;甲状软骨,环状软骨骨折

4.其他: 脑组织和脑膜淤血明显,伴点状出血;舌尖多外露;颜面青紫,肿胀,勒沟以上颈部,面部皮肤及眼结膜常可见出血点

溺死

1.口鼻部: 有覃状泡沫

2.手中: 可握有泥沙,水草等物

3.眼部: 眼结膜常有出血点 4.呼吸道: 气管,支气管,肺泡内有溺液,泡沫状液和溺液中的异物 5.消化道: 胃和小肠内有咽下的溺液和溺液中的异物

6.肺脏: 出现水性肺气肿,肺膨大,表面有肋骨压痕和淡红色出血斑,切面有泡沫状溺液流出

7.硅藻检验: 肝肾脾脑,心腔血液,骨髓,牙髓中可检查出硅藻 8.左右心腔: 左右心腔血液成分有异常

9.微量元素: 溺液中含量较高的微量元素在血清中会增高 10.死因: 只有溺死死因 死后入水

1.口鼻部: 无覃状泡沫

2.手中: 不握泥沙,水草等物 3.眼部: 除窒息外,无此现象 4.呼吸道: 上呼吸道可见溺液和溺液中异物,水压大时可达肺部,但无泡沫状液体 5.消化道: 少数可在胃内见到少量溺液 6.肺脏: 无此改变

7.硅藻检验: 检不出硅藻

7.医学基础知识重点:医学心理学及其应用范围-医学心理学 篇七

关键词:信息融合技术,结构模型,传感器,医学图像融合

0前言

现代信息具有形式的多样性、信息数量的巨大性、信息关系的复杂性以及信息处理的及时性等特征。信息融合的概念正是在基于这种信息综合处理的需求中产生的。

信息融合技术开始于20世纪70年代,早期称为多源相关、多传感器混合和数据融合,并最早应用于军事领域[1]。目前,信息融合的应用领域已经从军事渗透到其他各个领域。主要应用领域有移动机器人、医疗监护与诊断、智能交通、智能制造、智能检测、目标识别、现代化管理以及刑侦等。可以说信息融合技术已经渗透到现代信息社会的各个角落,它的重要性越来越突出。

1 信息融合的概念和原理

1.1 信息融合的定义

目前,信息融合的定义有多种,可以从两方面来理解,即从军事应用角度的信息融合和非军事角度的信息融合。其实质就是针对多维信息进行关联或综合分析,进而选取适当的融合模式和处理算法,用以提高信息的质量,为知识提取奠定基础。

1.2 信息融合的原理

多传感器信息融合的基本思想源于人类的多源信息综合处理系统。对人类而言,人类利用多种感觉器官(眼、耳、鼻、舌、身等)来认识外界的事物,并且本能地具有将多种感官所获得的信息综合起来的能力,以准确地识别环境或物体的状态,并进而引导下一步的动作。即使人体处于复杂多变的环境下,各种感觉信息含有一定的不确定性、矛盾或错误的成份,人类也可以将各种信息综合起来,并使这些信息相互补充、印证,从而完整而及时地处理具有不同功能的多种感觉器官所获得的信息[2,3]。

在多传感器信息融合系统中,融合由传感(Sense)、通信(Communication)和融合(Fusion)3个过程来完成,其基本原理是对人类的多源信息综合处理功能的一种模拟和扩充。

2 信息融合的结构模型和算法

2.1 信息融合的结构模型

按照各传感器信息处理的程度,信息融合的结构模型分为集中式、分布式、混合式;按照数据抽象层次可以分为数据层融合、特征层融合、决策层融合。

2.2 数据融合的主要算法

信息融合的研究内容极其丰富,涉及的基础理论也非常广泛,其算法种类繁多,可以分为经典方法和现代方法。经典方法中有两种:估计方法和统计方法。现代方法也可分为两种:信息论方法和人工智能方法。聚类分析、模版法和熵理论等属于前者;模糊逻辑、产生式规则、神经网络、遗传算法、模糊积分理论和支持向量机等属于后者。其中,贝叶斯估计、D-S证据推理、模糊理论、神经网络占整个信息融合算法的85%[4]。

3 信息融合在医学领域中的应用

信息融合在医学领域的应用有两个方面:一是利用多种医疗设备,如CT、MRI、监护仪等,通过传感器采集人体图像和生物电信号,经过信息融合提高探测效果;另一方面是根据病人状况变化的各种基本信息,决定护理、诊断、治疗的方案[3]。

3.1 医学图像融合的应用

随着医学影像工程的不断发展,出现了很多先进的成像设备,这为临床诊断提供了多种模态的医学图像,如X射线、超声、CT、MRI、数字减影等。这些图像提供了关于病变组织或器官的解剖或功能信息,但由于成像设备和成像原理不同,各类图像又具有其各自的特点,如CT图像具有较强的空间分辨率和几何特性,对骨骼成像非常清晰,可为病灶定位提供良好的参照,但对软组织的对比度则较低;MRI可清晰反映软组织、器官、血管等的解剖结构,有利于病灶范围确定,但对钙化点不敏感,且受到磁干扰会发生几何失真。由此可见,不同成像技术对人体同一解剖结构所得到的形态和功能信息是互为差异、互为补充的,因此,对不同影像信息进行适当的集成便成为临床医生诊断和治疗疾病的迫切需要[5]。

3.2 医疗监护系统中的应用

医学信息的多模式监护技术开始在临床中得到更多的重视。它将两种以上的监测参量结合起来,利用各自的优点,弥补相互的不足,以计算机联合时频分析的方法代替医生人工综合方式,克服了医生人工推理和综合判定带来的主观性影响,可以提高诊断效率和可靠性。目前,信息融合技术在医疗监护方面的应用有:神经手术监护、重症监护病房、创伤评估与监护、社区医疗服务等[6]。

4 信息融合未来发展方向

信息融合技术涉及传感器技术、数据处理、网络通信、人工智能等相关技术,作为一门新兴的技术,虽然在技术理论上还需不断完善,但是其应用能力已经受了实践的考验。未来主要的研究方向应包括以下几方面:(1)多传感器信息融合统一理论模型建立;(2)信息融合中数据库和知识库技术研究;(3)多传感器信息融合系统的工程实现;(4)信息融合系统的性能测试与评估。

5 小结

信息融合技术作为一种新的现代信息处理技术,综合了多门学科的理论和方法,尚处在不断的发展和完善过程中,正在得到越来越多的关注。随着工业大系统的蓬勃发展和未来信息战的需求,以及相关学科的不断发展,信息融合技术将会得到更深入的理论研究,它将拥有更广阔的应用前景。

参考文献

[1]李娟,李甦,李斯娜,等.多传感器数据融合技术综述[J].云南大学学报(自然科学版),2008,30(2):241-246.

[2]哈铁军,陈昌海,孙晋科.多源信息融合在医学领域的应用研究[J].医学信息,2007,20(5):706-709.

[3]Hall DL.AN INTRODUCTION TO MULTI-SENSORDATA FUSION[J].IEEE,1997,85(1):6-23.

[4]吕漫丽,孙灵芳.多传感器信息融合技术[J].自动化技术与应用,2008,27(2):79-82.

[5]王梦倩,邵波,岳建华.医学图像融合的应用与展望[J].医疗设备信息,2007,22(5):48-50.

8.医学基础知识重点:医学心理学及其应用范围-医学心理学 篇八

关键词 以团队为基础的学习 医学教学 应用

以团队为基础的学习(Team-Based Learning,TBL)是2002年美国教育学家Michaelsen在以问题为基础的学习(Problem-Based Learning,PBL)基础上提出的新模式。①与通常所说的任务型教学(Task-Based Learning,TBL)不同,TBL是以一个小型组织化的学习环境为条件,以引导学生自主探究、合作学习为抓手,以教师的有效教学和管理方式为手段,以提高学生的学习能力和综合素质为目标的一种学习模式。②该模式在医学教学中正逐渐被推广应用。

1 TBL模式简介

TBL模式主要以团队协作为基础,采取教师讲授与学生讨论相结合的形式。

它通过构建学习团队,充分挖掘每名学生的潜力,使学生在认知、心理、情感上都与学习联系起来,提高学习效率。③其基本教学过程是:组建团队(人数3~7人,做到组内异质、组间同质。成员一般固定不变,利于建立互信与默契,使最初的“小组”变成有战斗力的“团队”)、教师布置任务(教师提前发布与教学内容相关的病例、问题等资料,确定学习目标和范围)、学生课前阅读和准备(主要由学生在课外独立完成,可与他人讨论,可组内分工合作)、个人测试(上课时首先进行有关基础知识的个人小测验,为选择题,学生闭卷独立完成)、团队测试(小组讨论完成与个人测试相同的问题,也可另外布置选择题)、应用性练习(对提前发布的病例、问题进行讨论,各组选派代表陈述,组间辩论,教师总结,最后对小组和个人表现作出评价)。

TBL 以设计好的问题为导向,避免了PBL中的问题过于分散,且相对于PBL而言,既注重学生临床思维能力的培养,又注重基础理论知识的学习,促进基础和临床的衔接。④而PBL由临床病例或问题引出基础理论知识的学习,使基础理论知识的系统性、全面性缺失。与PBL相比,TBL对学生的能力要求降低,学生教师比高,团队合作加强,课外用时减少,实施难度相对较小。⑤尽管PBL克服了传统讲授法(Lecture-Based Learning,LBL)的弊端,强调调动学生的主观能动性,可有效地促进学生自学,提高学生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但PBL的上述缺陷是至今难以在我国医学院校普及的重要原因。

2 TBL在医学教学中的应用

TBL模式在国外商业领域的应用已有多年,效果满意。近年来,该模式在西方发达国家的大学医学教学中的应用逐年增多,它在提高学生学习效率和综合素质上的作用已被初步证实。⑥如美国的贝勒医学院、亚利桑那大学医学院等10所医学院校主要在解剖学等医学基础课程中开展TBL教学,取得较好效果;怀特大学在180名医学生一、二年级课程中开展TBL教学的学生问卷调查显示:满意度高、利于培养临床思维和提高学习质量;加拿大不列颠哥伦比亚大学积极推行TBL模式,已有94门课程采用了TBL教学。

由于TBL这种崭新的教学模式在教学的组织形式、学生的学习方式,以及评价体系等方面都与传统教学模式有较大差别,故到目前为止,我国各个领域的TBL教学尚处于起步阶段。就医学教学而言,我国部分大学(北京大学、中山大学、兰州大学、哈尔滨医科大学、蚌埠医学院等)本科的部分基础医学课程(解剖学、组织胚胎学、病理学)及临床医学课程(耳鼻咽喉科学、内科护理学)已开展了TBL教学。

研究认为,TBL教学能够加强师生互动,激发学生的学习兴趣和热情,培养学生的主动探究精神和团队意识,提高学生的自主学习能力、分析问题能力、语言表达能力等综合能力。该模式在医学基础课程的教学中,还能较好地解决基础与临床教学脱节的问题,培养学生的临床思维。不仅如此,TBL还有助于提高教师的业务素质。

3 TBL存在的问题与展望

TBL在应用过程中,也发现了一些问题。如师生课前准备不充分、团队组建不合理、课堂时间限制、学生讨论参与度不够、没有发言机会的学生得分偏低等将影响教学效果和对学生的正确评价。此外,教师通过TBL传授的内容往往较LBL为少,造成学习能力及知识储备欠佳的学生对一些最基础的内容和较难的知识点仍然存在着理解上的不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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