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季度安徽省法院司法警察工作情况统计表

2024-12-10

第四季度安徽省法院司法警察工作情况统计表(共6篇)

1.第四季度安徽省法院司法警察工作情况统计表 篇一

法院司法警察大队工作总结

来源:考试吧(Exam8.com)2009-4-5 【考试吧:中国教育培训第一门户】 模拟考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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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年来,*旗人民法院司法警察大队在市中院法警支队的指导帮助下,在院党组的领导关心下,始终坚持“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届四中全会精神,紧紧围绕法院工作的大局,把服务审判作为司法警察工作的中心任务,严肃执法,热情服务,扎扎实实的做好本职工作,较好地发挥了司法警察的职能作用,为保障审判工作顺利进行,维护社会稳定发挥了重要作用,圆满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现将*旗法院司法警察大队工作总结

一、得到领导的高度重视

在法警正规化建设工作中,我院党组始终给予了高度重视和切切实实的关心、支持,始终把法警队伍正规化建设置于法院全局工作和整体改革的大局之中进行统筹规划,并提出要做到认识、http:// 措施和投入的“三到位”,使法警队伍正规化建设更好服务于全院审判工作。为此,在院里经费极其紧张的情况下,多方筹措资金,为法警队专门配备了213型指挥车一辆和训练专用面包车一辆、电脑一台。在原有装备的基础上,今年又新购置了对讲机2部,头盔12顶,腰带10条,手铐10付,警棍2根,胶皮棍10根,捆绑训练绳10条及各种袖标20个,靶场红旗20面,靶牌标志近20个。为法警队正规化建设打下了坚实的物质基础。

二、加强了教育管理工作

一年来,我队坚持“政治建警,从严治警”的方针,严格管理、严格要求,加强纪律建设,不让违法违纪现象在我队出现。首先加强教育学习,全年大队组织政治学习24次,业务学习30次,党风廉政教育8次。在政治学习上,认真开展十六(请登陆政法秘书网)大主题教育,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教育内容,认真学习******在“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理论研讨会上的讲话和肖扬院长讲话精神,通过学习教育,提高法警的政治素质。在廉政教育上,结合开展“司法警察职务行为检查”活动,认真落实法警“六条禁令”,以及重大事项报告制度和八小时外的行为规范。通过党风廉政教育,不断增强法警服务意识、群众意识、责任意识和纪律意识。其次严格管理。大队从落实各项管理制度入手,按照院岗位责任制的考核内容对大队出勤、纪律情况,做到月有检查,季有讲评,通过队务会、民主生活会、作风纪律整顿等形式,增强法警的组织纪律观念,全年大队没有发生违法违纪问题。

三、建立健全了各项制度

(一)科学管理,制度治警,做到“四到位”

法警大队自年初以来,一直致力于建设一直正规化的战斗队伍。法警大队在院党组的领导下,坚持科学的发展观,以制度治警,先后制定了《莫旗人民法院司法警察操行评分办法》、《莫旗人民法院司法警察教育训练制度》、《莫旗人民法院司法警察内务制度》、《莫旗人民法院调警制度》、《法警工作流程管理办法》等规章制度,狠抓学习和贯彻落实,坚持用制度治警,做到管理、责任、落实、警力“四到位”。

(二)尽职尽责,恪尽职守,做到“四严”

法警的日常工作中,最主要的工作任务是押解、看守人犯,值勤、值庭,这些工作单调乏味且繁重劳累,但又是一项责任心强和警惕性高的工作,大队要求严格遵守“四严”:提押被告人突出一个“手续严”、押解途中突出一个“监视严”、维护法庭安全突出一个“值庭严”、羁押候审突出一个“看守严”。为杜绝意外情况,确保押解安全,除制定处置突发事件的预案外,每次押解均由一名队长带队,出发前认真核查被押解人犯的基本情况,做到心中有数;法警大队始终坚持“一犯二管”制度,为避免一次押解人犯过多,大队领导与刑庭协调,合理安排开庭时间,保证警力充足。如遇一案多人,法警队宁愿多提押几次,也不能使押解警力减少。一年来,我队没有发生过一起人犯脱逃等各类事故。

(三)刻苦训练,增强体能,做到“四落实”

根据《人民法院司法警察的训练大纲》和《教育训练计划》等要求,法警队干警们每天完成开庭任务以后,都要进行常规擒敌术或体能等项目的训练。每周安排一天重点进行队列、警械具使用等共同科目的训练。每次训练做到有讲评、有记录,确保了全年训练计划的内容、时间、人数、效果的“四落实”。提出了“四要”方针:即向训练要警力,向训练要效率,向训练要质量,向训练要战

斗力。从六月下旬开始,全体司法警察在武警中队开始封闭式准军事化训练,不但保证了时间上的要求,而且更加注重的是实际效果,做到了高标准、严要求、齐努力,全队干警主动放弃双休日,进行刻苦训练,为了增强干警的体能,每天早晨5:30出早操,练习长跑。在射击训练场上,为了练腕力,据枪挂砖,每星期实弹射击两次,今年训练共消耗子弹4000余发。“流血流汗不流泪、掉皮掉肉不掉队”成了干警们训练场上的口号,“比、学、赶、帮、超”的业务训练蔚然成风。“功夫不负有心人,一分耕耘一分收获”,在今年射击科目考核中,全体法警射击成绩都在40环以上,平均成绩45环以上。在捆绑科目上,虽然我们大队是强项,但全体司法警察不以强项自居,每天还一遍又一遍的坚持练,在时间上力争做到最快。通过不懈的努力,使全体干警在政治、体能、单兵技能和战术等综合素质方面得到全面提高,倾力锤炼了一支群众信赖、作风优良、技能过硬的法警队伍,进一步提高了我院司法警察队伍保障审判工作,依法履行职能的能力。

四、强化了档案管理工作

我院司法警察大队根据工作安排,要求在今年内将档案管理工作列为法警队建设的重中之重,决心在档案管理工作上迈入全市司法警察大队的前列。为完成此项工作计划,自年初开始,大队就设专人负责档管理工作,主要是对档案进行归口管理,做到分门别类、登记造册、统分划一、一目了然。为了学习兄弟法院司法警察大队先进档案管理经验,吴院长亲自带队前往扎兰屯法院学习取经,并邀请旗档案局专业人员到法警队进行档案管理业务现场指导,http:// 以期全面提高法警队档案管理水平,决定采取具体措施完成档案管理升级工作,要求明确责任,落实到人,并在管理上严格按照档案管理的相关规定和要求执行。具体做法是:

(一)、警务档案。

1、文件阅后及时归档、立卷,做到了及时准确,没有出现过积压、突击订卷现象。

2、按照档案机密级别,严格管理,并由指定领导审批,并按时归档。

3、档案装订、裁剪认真细致,做到卷宗目录明了、页号规整、字体统一、并打印清晰,装订裁剪整齐,用专用卷宗盒、柜存放,并用电脑编排了查找目录。

2.第四季度安徽省法院司法警察工作情况统计表 篇二

规范化建设执行情况工作报告

惠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司法警察警务工作规范化建设等级评定领导小组:

我院自收到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制定并印发的《广东省法院司法警察警务工作规范化建设等级评定办法(试行)》的通知后,院领导高度重视,从组织保障、警务实施、教育培训和日常管理等方面提出了规范化建设的标准和要求,并组织我们围绕这个标准,大力开展司法警察工作的规范化建设,并取得了一定的成效。现对我院的司法警务工作规范化建设做如下简单报告:

一、组织机构

我院党组对于司法警察工作一直以来比较重视,正所谓一个好的队伍必有一个好的火车头,队领导班子坚强有力、团结一致,有很强的凝聚力和战斗力。在院党组、院领导关心重视下,法警队的建设取得长足的进展,法警队的设立已有十多年的历史,在不段成长的过程中,为审判工作的顺利开展作出了不可磨灭的贡献。我院司法警察大队已是副科级建制的大队(大队于2000年12月28日挂牌成立);现有队员共13名。男12名,女1名。班子成员主要由教导员1名,副大队长2名组成,我院党组将在近期把班子成员配备整齐。13名队员中,已授警衔的9人、待授衔的4人、已归队编队管理的9人、兼职的4人,其中执行局,财务室,办公室各有1名法警队员工作,还安排了1名法警队员长期驻扎基层法庭便于开展工作。我院司法警察大队在院党组的领导下,充分履行法警职责,积极做好各项警务工作,圆满地完成了院党组交给的各项任务。

(一)、我大队有独立的办公室约70平方米,配备电脑1台、囚车1辆、手铐20副、电警棍10支、脚镣4副、警械专用柜2组、网枪1支、盾牌5个、防弹头盔9顶、防暴头盔9顶、防弹背心3件、防刺背心5件、防割手套2件、消毒柜1个、手持探测器1个等装备、基本上能满足工作的需要。我院法警大队在院 1

二、装备建设

党组和上级法警部门的正确领导下,严格按照《人民法院司法警察警用装备标准》的规定和数量配备装备。办公设备比较齐全、装备配置也比较到位,为司法警察依法执行警务提供了有力保障。

(二)、我院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枪支管理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警察使用警械和武器的条例》的规定,对枪支进行管理和使用:

1、我院设有独立的武器、警械库,武器、弹药、警械分别在不同的保管柜保管。该库设置了红外线防盗报警器,并与110报警中心联接。同时安排两位责任心强的干警负责管理枪库,分开配带钥匙,必须两人同时到场才能打开枪库取出枪支。做到人防械防双重保险,确保枪支的安全管理。

2、我队在实践中不段完善枪支的管理和使用制度,规定一般干警因公务借用枪支一天的,由队负责人审批,超过一天由院长审批;队负责人因公务借用枪支的,由院长审批,并进行登记,检查。每月队负责人和枪管员对枪库及枪支、弹药检查两次,并对枪支擦拭上油一次,使枪支等得到良好的保养和正常的使用。同时,组织新干警认真学习了警械和武器使用的有关规定,严格要求干警在执行公务中正确使用枪支,坚决杜绝滥用、乱用、乱携带枪支现象。

(三)、根据我院刑事案件较少的实际情况,我院只设立羁押室一个,基本上满足了工作的需要,同时设置了押解专用通道,实行押解人犯通道和审判人员通道分开。严格执行按人犯与法警的比例1:2或1:3的规定进行押解,对于重刑犯在庭审时还派专人到外围进行巡视看守,坚决杜绝不安全隐患,充分保障了庭审的安全。

三、教育训练

我院历来比较重视法警的教育培训工作,采取了多种形式:一是进行思想政治教育,要求每个干警认真学习“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党的第十六届三中全会精神,树立从警为公,执法为民的思想;二是参加“增强法律知识,强化专业知识”教育活动;三是按照《人民法院司法警察训练大纲》的规定,进行有计划的专业技能训练,并在每年年底定期召开训练工作会议和对训练成绩进行考核,在院长的关怀以及有关庭室负责人的大力支持下,今年的教育训练工作也即将结束;四是拿出专门经费送新干警到省里进行全方位培训。在法院党组的正确领导下,我院司法警察队伍纯洁,精神饱满,热爱本职,严守法纪,精通业务,从未发生违法违纪现象,综合素质有了明显提高。

四、职能履行

我院建立了司法警察工作运行管理制度。制定了司法警察出警规定,严格规范用警,从申请出警、派警、用警反馈等各个环节规范司法警察执行警务的种种行为;同时针对警察具体执行职务作出细则规定,其中有对安全检查、值庭、执行死刑的规定;参与搜查、协助执行拘留、逮捕的规定;提押、押解、看管的规定;送达法律文书、案卷的规定;处理突发性事项预案以及派专人管理警衔等,其内容涵盖了司法警察工作的各个方面,有很强的操作性,形成了比较完整的警务工作制度体系。

五、制度建设

(一)、司法警察大队成立后,我队细抓制度建设,对每名法警进行了明确分工,确定了各自责任,明确了法警队负责人领导班子成员及其他司法警察的工作目标,根据警力做好警务保障、安全保卫、内勤服务、看管和押解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保护审判机关审判场所、协助执行等工作,将工作职责确定到位,明确到人。并先后建立并完善了《大队长职责》、《法警职责》等多项规章制度,并将部分制度高标准装订上墙。坚持以人为本,以制度管人,实现法警工作规范化、制度化、科学化管理。按照“职责明确,分工合理,协作配合”的要求,形成“谁的职责谁履行,谁的工作谁负责,谁的问题追究谁”的工作格局。同时,对法警工作实行目标考核,落实岗位责任制,确保各项工作责任明确,落实到人,有章可循,有责可究。

(二)、严格执行警、械具的管理规定,认真履行借还手续,形成保管、使用、借用、保养等一系列的规范化管理,做到安全保管、正确使用,防止和杜绝发生丢失或违章操作等问题。完善着装规定,严格按照要求佩戴标志,自觉维护司法警察良好形象。加强对办公区域的管理,室内办公用具摆放、衣物鞋帽放置统一、整洁;柜内文件资料种类齐全,放置有序,统一规范。

六、纪律作风建设

依照中政委、上级法院及我院党组作出的各项勤政、廉政规定,严格要求警务人员,不断增强警务人员拒腐防变能力,树立公正执法

意识。制定了司法警察内务管理规定,把司法警察的着装配戴、警容风貌、出警、请假等作为执行纪律的大事来抓,增强组织纪律观念,树立良好形象。并把《五条禁令》、《政法干警三条禁令》《法警干警守则》等多项规章制度装订在办公室最显眼处,以告警示。

七、惩奖情况

2000年以来,我院法警大队在院党组和上级法警部门的正确领导下,全队干警同心同德、团结奋进、圆满完成了每年的押解、值庭、协助执行、应付突发事件等工作任务,无发生过人犯逃脱、涉枪等事故,无发生过违纪事件。2000年至2002年连续三年都被评为全县的严打先进单位、被评为2000年度法院先进单位、2001年全县综合工作先进单位、2004年法院特别贡献奖、2005年法院先进集体,并在处理各项突发事件中,受到法院党组及县委县政府的一致好评。

八、存在问题和今后目标

我队自收到高级法院关于《广东省法院司法警察警务工作规范化建设等级评定办法(试行)》的文件后,认真领会文件精神,全面展开自我检查,在领导的重视和关怀下,警务规范化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我们也看到了自己的不足,主要表现在:一是规章制度建设还不够健全,如:还没有建立教育档案、登记管理制度等。二是同志们的法律知识水平还参差不齐,有待日后逐步提高。三是部分干警没有编队管理,由于工作需要分布在其他庭室,造成战斗力分散,发挥不了应有的作用。我们会在今后的工作中健全组织,加强法警归队管理,严格按照上级“统一协调、统一使用、统一管理”的编队管理要求,实行法警编队统一管理。司法警察工作标准化、规范化建设的实施和开展,为我院的警务工作提出了更高、更新的要求,我们在现有的机制上,与时俱进,创造性的开展工作,使标准化、规范化达到一个新的高度。二十一世纪的司法事业面临新的机遇和挑战,法警工作还有广阔的发展空间,我们将以这次开展警务规范化建设活动为契机,不断总结提高,推动我院的司法警察警务工作不断前进。

3.第四季度安徽省法院司法警察工作情况统计表 篇三

法院司法警察大队加强“四化”建设规范司法水平好范文版权所有,全国文秘工作者的114!

xx法院法警大队以开展“规范司法行为,促进司法公正”专项整改活动为契机,本着“政治建警,人才兴警,规范用警,科技强警”的整体思路,牢固树立法警司法为民意识,不断创新

法警规范管理机制,在主管副院长xx的带领下,从规范管理入手,狠抓法警工作“四化”建设,取得了良好效果。一是日常管理制度化。进一步健全完善警卫、着装、械具、人员档案等十项制度,大处着眼,点滴入手,以制管人、管事、管物,并对执行情况实行定期考评与随机抽查相结合,严格奖惩。二是警务训练规范化。按照中院法警支队的统一部署,通过开展集中训练与岗位训练相结合、普遍训练与重点训练相结合的形式,促使法警队员之间相互学习,相互促进,认真搞好训练工作,不断(请登陆政法秘书网)提高训练质量和业务水平。三是职能工作规范化。坚持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结合自身特点,充分发挥优势,认真履行送达、值庭、刑事押解及案件执行等工作职责,严格执行规范标准,切实做到程序合法,态度认真,力度得当。四是警务管理数字化。走科技强警之路,以数字化、信息化来规范法警的执法行为,我院设计研发的“xx区法院司法警察网络管理系统”,目前正在前期测试之中,用数字化管理来提高工作效率和规范执法水平。好范文版权所有,全国文秘工作者的114!

4.法院司法警察考核复习题库及答案 篇四

---整理者:郭信主

一、单项选择:下列每题表述只有一个正确选项,请选出正确答案

1.人民法院司法警察条例是自()年12月1日起施行。

A 2010 B 2011 C 2012 D 2013 2.()领导地方各级人民法院和专门人民法院司法警察工作。

A 最高人民法院 B地方同级政府 C 地方上一级政府 D 国务院 3.人民法院司法警察依法执行职务,受()保护。

A 法官 B地方政府 C 法律 D 群众 4.人民法院司法警察在()的指令下履行职责。

A 法官 B院长 C 大队领导 D 书记员 5.人民法院司法警察的编制、建制,由()规定。

A 最高人民法院 B同级人民政府 C 地方上一级政府 D 公安部 6.新录用的司法警察试用期为()年。

A 1 B 2 C 18个月 D 6个月 7.人民法院司法警察在执行职务时,必须携带()。

A 警官证 B枪支 C 办案资料 D 手铐 8.人民法院司法警察的奖惩按照()和最高人民法院的有关规定办理。A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警察法》 B《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 C 《中华人民共和国组织法》 D 《人民法院司法警察条例》

9.人民法院司法警察的警用标志、制式服装和警械,由()统一监制。A 最高人民法院警务部 B公安部 C 地方同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 D 上级人民法院

10.《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警察使用警械和武器条例》于1996年1月16日由()颁布。A 国务院办公厅 B公安部 C最高人民法院 D 全国人大常务委员会 11.《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法院法庭规则》由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次会议通过。A 208 B 558 C 368 D 617 12.人民法院开庭审理案件时,合议庭的审判长或者独任审判的审判员主持法庭的审判活动,指挥()维持法庭秩序。

A 司法警察 B书记员 C人民陪审员 D 保安

13.人民法院开庭审理案件时,对违反法庭规则的人采取强制措施,由()执行。A法官 B 司法警察 C人民陪审员 D 书记员 14.值庭的司法警察,应当依照()的规定,配备、使用警械和武器。A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警察法》 B《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 C 《人民警察使用警械和武器条例》D 《人民法院司法警察条例》

15.司法警察执行押解时,对重大案件的被告人,由()司法警察押解。A 5名 B 2名 C4名 D 3名 16.《人民法院司法警察看管规则》中规定,对女性被告人应由()执行看管。A 女司法警察 B 男司法警察 C男女司法警察各一名 D 警长 17.《人民法院司法警察看管规则》中规定,对同案被告人,应保证()室。A 两人一室 B 一人一室 C三人一室 D 四人一室

18.《人民法院司法警察看管规则》中规定,被告人需要上厕所时,每名被告人应由()监控。A 5人 B 2人 C4人 D 3人

19.各级法院审判法庭应配备安全检查门、手持金属探测器、物品柜等必要的安全检查设备,有条件的法院可配()设备。

A X射线探测检查 B 红射线探测检查 C ƛ射线探测检查 D 摄像检查 20.值庭司法警察在法庭审判活动中,根据()的指令,依法履行职责。A 审判长 B 书记员 C大队长 D 院长

21.审判活动结束后,司法警察应及时将被告人还押(),一般不得在法庭和羁押室让被告人阅读庭审笔录。

A 看守所 B 监狱 C派出所 D 医院

22.担任人民法院司法警察必须具备的条件,下列合适的一项是:()。

A曾被开除公职的公民 B 年满18周岁的中国公民 C曾被国家机关辞退的工作人员 D 外国人 23.人民警察按照规定所使用的武器,是指()等致命性警用武器。A 警棍 B催泪弹 C高压水枪 D 手枪 24.人民警察遇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可以使用武器。

A抢劫枪支弹药 B放火 C破坏军事重要设施 D 犯罪嫌疑人是儿童 25.公开审理的案件,()可以旁听。A 经法院批准的未成年人 B精神病人 C醉酒的人 D 与案件无关的成年公民 26.公诉人起诉书宣读完毕之前和法庭宣判时,司法警察采用站姿,站立于被告人(),单手抓住被告人肘部。

A侧后方 B侧前方 C后方 D 前方

27.司法警察在执行安全检查时,必须按规定着装,高度警惕,警容严整,一般情况下不少于()个人,安全检查工作量大时应适当增加人员。A 3 B 4 C 2 D 5 28.在警务保障工作中,遇有警力不足情况时,按照()执行。

A 《人民法院调动使用司法警察暂行规则》 B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警察法》 C 《人民法院司法警察看管规则》 D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法院法庭规则》

29.对于被告人人数较多或其他重大刑事案件的警务保障,申请使用司法警察提供警务保障的刑事审判部门,应当在用警前()工作日向司法警察部门提出用警申请。A2 B 4 C 3 D 5 30.对被告人必须使用戒具。对有可能判处无期徒刑、死刑等较重刑罚的被告人,在押解时应当使用()。

A 脚镣 B 枪支 C 电击 D 前铐

31.对于严重扰乱法庭秩序的人员,值庭司法警察应当依法采取强制措施予以控制,经()批准予以罚款、拘留的,由司法警察执行。

A 警队领导 B 法官 C 院长 D 警长

32.法庭、羁押室设施和设备不符合警务保障工作要求,没有采取措施进行完善和改造的,依法追究相关人民法院()责任

A 警队领导 B主管院领导 C刑庭领导 D 院长 33.审判法庭的安全防范设施应符合的()要求 A 《人民法院建设标准》 B《人民法院庭办建设标准》 C 《人民法院法庭建设标准》 D《人民法院法庭规范建设标准》

34.应按照()的要求,建立能够用于枪决和注射执行所需的固定刑场。A 《人民法院建设标准》 B 《人民法院刑场建设标准》 C 《人民法院法庭建设标准》 D《人民法院庭办建设标准》

35.法院的重要区域、重点部门应安装监控系统,实行全天候的监控;应实行()小时值班制和执勤制,发现问题及时报告,及时解决。A 12 B 8 C 24 D 48 36.今年全国法院司法警察扎实开展了()活动。

A党员教育 B 主题教育实践 C 警务安全教育 D 警示教育

37.发生卷宗材料、涉密文件、载体丢失或被盗事件时,案发部门应保护好现场并立即向应急领导小组报告,同时做好如下工作()。

A向上级法院报告 B 自行组织破案 C 向公安机关报案 D 向院党组汇报

38.被告人在看管期间有检举、揭发的要求时,应立即报告部门领导和(),及时制作笔录和处理。

A本案法官

B主管院长

C 办公室主任

D警长

39.值庭司法警察在法庭审判活动中,根据审判长或()的指令,依法履行职责。A主管副院长

B警队领导

D书记员

D独任审判员

40.对于违反法庭规则的人员,值庭司法警察应当予以劝阻和制止,对不服从劝阻和制止的人员,值庭司法警察在()或独任审判员的指令下,依法采取强制措施制止其违法行为或强制将其带出法庭。

A主管副院长

B审判长

C书记员

D警队领导

二、多项选择题:下列每题中至少有两个或两个以上的选项是正确的,请选出你认为正确的选项,多选、少选、错选均不得分

1.人民法院工作指导思想是()。

A党的事业至上

B人民利益至上

C宪法法律至上

D法院利益至上 2.党的十八大提出,倡导(),倡导(),倡导(),积极培育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A自由、平等、公正、法治 B爱国、敬业、诚信、友善 C团结、进步、公平、公正 D富强、民主、文明、和谐 3.人民法院司法警察的职责()。

A警卫法庭,维护审判秩序 B值庭时负责传带证人、鉴定人,传递证据材料

C 执行传唤、拘传、拘留

D参与对判决、裁定的财产查封、扣押、冻结或没收活动 4.中级人民法院司法警察支队的主要职责()。A组织落实司法警察工作的条例、规定、办法 B组织落实司法警察管理的规章制度和细则 C制定、实施司法警察工作计划 D组织司法警察履行职责

5.基层人民法院司法警察大队的主要职责()。A组织落实司法警察管理的规章制度和细则 B制定、实施司法警察工作计划 C组织司法警察履行职责 D组织司法警察的教育培训

6.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担任司法警察()。A曾受过刑事处罚的 B 有精神病史的 C曾被开除公职的 D曾被国家机关辞退的

7.人民法院司法警察必须按照规定着装,佩带(),保持警容严整,举止端庄。A警衔标志

B臂章

C警号

D枪支 8.人民警察按照规定装备的警用器械有()。

A警棍 B催泪弹 C高压水枪 D手铐

9.人民警察判明有下列暴力犯罪行为的紧急情形之一,经警告无效的,可以使用武器()。A放火、决水、爆炸等严重危害公共安全的

B劫持航空器、船舰、火车、机动车或者驾驶车、船等机动交通工具,故意危害公共安全的 C以暴力方法抗拒或者阻碍人民警察依法履行职责或者暴力袭击人民警察,危及人民警察生命安全的

D犯罪分子携带枪支、爆炸、剧毒等危险物品拒捕、逃跑的 10.公开审理的案件,下列人员不得旁听()。A未成年人(经法院批准的除外)B精神病人和醉酒的人 C 有过刑罚的人 D未亮身份的记者

11.人民法院司法警察的值庭活动中,司法警察值庭职责()。A警卫法庭,维护法庭秩序 B保障参与审判活动人员的安全 C传唤证人、鉴定人 D传递、展示证据

12.对旁听人员违反下列法庭纪律的,值庭的司法警察应当予以劝阻、制止()。A未经允许录音、摄影和录像 B随意走动或擅自进入审判区 C鼓掌、喧哗、哄闹 D使用通讯工具

13.司法警察在执行押解时,应注意以下问题()。A必须持有效凭证及证明本人身份的相关证件 B按规定着装,保持警容严整,举止端庄。

C根据《 人民警察使用警械和武器条例》配备警械和武器 D一名被告人应当由一名司法警察押解

14.司法警察执行法庭押解时,有关司法警察正确的做法是()。A不得让无关人员接触被告人 B可以与被告人交谈或询问案情 C不得侮辱或变相体罚被告人 D不得有催促审判人员缩短庭审时间 15.下列人员不得进入审判场所()。A无证件、伪造、冒用他人证件的

B拒绝接受安全检查或不听从安全检查人员安排的C未成年的(经法院批准的除外)

D被剥夺政治权利、正在监外服刑和被监视居住、取保候审的16.下列物品不得携带进入审判场所()。A经法院允许的各种录音、录像、摄影器材等限制物品

B禁止私人携带的枪支、刀具和其它具有类似功能的器械或棍棒等管制物品 C易燃易爆物品、强腐蚀性物品等危险物品 D其它可能妨害法庭审判秩序的物品

17.司法警察对人身的安全检查包括:()。

A引导员提示受检者取下随身携带物品,放置于设在安全检查门边的工作台上 B 对老人小孩可以免去安全检查

C对通过安全检查门报警的受检者,检测员应当令其重新过门检查或采用人工安全检查的方法进行复检 D采用人工检查时,对女性受检者的人身安全检查应由女司法警察执行 E人工检查分手持探测器检查和手工检查两种方式

18.司法警察对进法院人员随身携带物品的安全检查正确的是()。

A配有X射线探测设备的法院,应对所有箱包进行安全探测检查,对有疑点的箱包还应用手工方式进行当面开包检查

B开包检查时应注意箱包的底部、角部和外侧小兜,注意发现夹层

C对包(袋)等被检查物检查时应轻拿轻放,防止损坏或弄脏,涉及个人隐私物品应注意妥善放置; D对有疑点的物品,要进行询问,对管制物品和危险物品应先行控制再询问;

19.开庭时,对()等严重扰乱法庭秩序的人,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情节较轻的,予以罚款、拘留。

A 哄闹 B冲击法庭 C侮辱、诽谤、威胁审判人员 D殴打审判人员 20.值庭的司法警察在法庭审判活动中,根据()指令,依法履行职责。A审判长 B 院长 C 警察领导 D独任审判员 21.司法警察执行提押时应注意以下事项()。

A严格遵守看守所或其他羁押场所的有关规章制度,逐个核对被告人的姓名、年龄、案由等身份要件,并对被告人进行人身检查,防止携带危险物品

B同案被告人,成年被告人、未成年被告人,男性被告人、女性被告人以及其他不宜同车乘坐的被告人均应分车提押

C重大案件的被告人保证一人一车

D周密制定行车路线,数辆囚车担任提押任务时,应编队行进

22.司法警察执行看管时,对被告人一般不使用械具,但对以下()迹象经批准可以使用。A可能行凶 B脱逃 C自杀 D自残的被告人 23.司法警察执行看管时,司法警察正确的行为有()。A 不得询问案情

B 不得辱骂、体罚、虐待或变相体罚被告人 C 不得谈论国家秘密和审判工作秘密 D可以谈论案情

24.为保障人民法院审判活动的正常进行,规范人民法院司法警察的安全检查工作,根据以下()法律制定、法规制定《人民法院司法警察安全检查规则》。A《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警察法》 B《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条例》 C《 人民警察使用警械和武器条例》 D《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法院法庭规则》

25.《人民法院司法警察安全检查规则》规定,在对对证件的查验和登记时注意的事项为()。A是否超过有效期

B照片、姓名、年龄、性别等相关要素是否与持证人相符 C准予旁听的证件是否与旁听的案件和法庭相符 D设立专用登记本,对受检者进行证件登记

26.在警务保障工作中,发生审判秩序受到严重干扰、造成恶劣影响和被告人脱逃等事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依法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A擅离职守的

B玩忽职守,不认真履行职责的

C与被告人或其家属相互串通,为被告人传递信件、物品,通风报信,致使发生严重后果的 D对于发生在警务保障工作中的突发紧急情况,采取措施及时予以处置,未造成严重后果 27.在警务保障工作中,发生审判秩序受到严重干扰、造成恶劣影响和被告人脱逃等事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依法追究相关人民法院司法警察部门领导责任。

A执行警务保障任务的武器、车辆和警械具不符合警务保障工作的需要,但已及时向相关领导报告 B没有按照规定制定“警务保障实施方案”的

C 司法警察的警力不足以完成警务保障任务,而又不向相关领导报告,违反规定强行命令司法警察执行警务保障任务的

D对于发生在警务保障工作中的突发紧急情况,应对不及时,指挥不正确,致使造成严重后果的 28.人民法院司法警察预防和处置的突发事件包括()。A刑事、民事和行政审判工作中的突发事件 B执行死刑工作中的突发事件

C民事、行政案件执行工作中的突发事件 D涉诉信访工作中的突发事件

29.下列关于调警制度表述正确的选项是()。

A在执行重大保障任务中遇警力不足情形时,上一级法院可向所辖法院发出调警令 B基层法院法警队可向上一级法院法警队申请调用警力 C 调警时需要经过当地公安部门批准同意

D调警的程序和调警令按照《人民法院调动使用司法警察暂行规则》的要求执行

30.民事、行政案件开庭审判过程中遇下列突发情况时,司法警察应依法采取措施()。A对违反法庭纪律、扰乱法庭秩序的,经警告、制止无效后,可强行带离法庭或采取其他强制措施 B对情绪激动、行为失控,谩骂或污辱审判人员、诉讼参与人的,经警告无效后可采取强制措施 C遇双方当事人厮打的情形,应迅速采取措施制止,经警告和制止无效后,可采取强制措 D遇一方当事人行凶、挟持人质等情形,应保护人质安全,并迅速采取措施将其制服,收缴其凶器和其他危险物品

31.“三个确保”的基本内容是()A确保不发生重大安保事件; B确保不发生押解对象脱逃; C确保司法警务工作安全无事故; D确保不发生武器弹药丢失。

32.装备建设“四专两室”指的是()A专用囚车、专用囚车库;

B押解专用通道、刑事被告人专用座椅; C羁押室、会议室; D羁押室、警用装备室。

33.枪弹库建设要求的“三铁一器”指的是()A铁门、铁锁; B铁门、铁窗、铁柜; C监视器;

D铁门、铁窗、铁柜、报警器。

34.人民法院司法警察单警基本装备包括()A警棍、手铐、催泪喷射器; B强光手电、防割手套、对讲机; C橡胶警棍 警绳 警戒带; D急救包、多功能腰带。

35.2014全省法院司法警察警务工作规范化建设等级评定评分细则规定:公务员法警占法警实力人数达不到()、公务员法警占本院公务员实力人数达不到()的各扣2分,两项都 不达标者不予参评一级警队。

A.60% B.80% C.8% D.10% 36.“一个中心、两个确保、三个提高”的基本内容是()A以审判执行工作为中心;

B确保工作和服务到位,确保队伍和财产的安全; C提高理论水平,提高业务能力,提高安全意识。D提高理论水平,提高业务能力,提高自律意识。37.“四风”的基本内容是指()

A形式主义 B官僚主义 C享乐主义 D奢靡之风 38.司法警察应享受的各类津贴、补贴是什么()A警衔津贴; B加班补贴; C审判津贴; D执勤岗位津贴。

三、判断题:请在正确的表述后打√,错误的表述后打Х。

1.人民法院工作主题是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

2.人民法院工作指导思想是党的事业至上、法院利益至上、宪法法律至上。

3.根据人民法院司法警察的性质、任务和特点,从其他部门调任不同职务司法警察的最高年龄中规定,办事员、科员级不超过二十八周岁。

4.根据人民法院司法警察的性质、任务和特点,从其他部门调任不同职务司法警察的最高年龄中规定,科级不超过三十五周岁。

5.司法警察执行安全检查时,对公诉人、律师等依法出庭履行职务的人员,可以不进行登记。6.人民法院司法警察实行国家公务员工资制度,只享受国家规定的警衔津贴和其他津贴,不享受补贴以及保险福利待遇。

7.人民警察遇有犯罪分子停止实施犯罪,服从人民警察命令的,应当立即停止使用武器。8.人民警察使用武器的,应当将使用武器的情况如实向所属机关口头报告。

9.新闻记者旁听应遵守本规则,未经值庭司法警察许可,不得在庭审过程中录音、录像、摄影。10.司法警察在执行警务保障任务中,配备、使用警械和武器,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警 10 察使用警械和武器条例》的有关规定。

11.对于被告人人数较多或其他重大刑事案件的警务保障工作,司法警察部门应当制定“警务保障演习方案”。

12.执行押解任务的司法警察到达看守所或被告人羁押场所后,应当由职务最高领导按照规定办理提押手续。

13.执行押解任务的囚车在车位多余的情况下可以顺便搭乘其他工作人员。

14.对于严重扰乱法庭秩序的人员,值庭司法警察应当依法采取强制措施予以控制或进行罚款、拘留。

15.开庭时,受害人或受害人亲属、被告人的亲属可以接近被告人。

16.各业务庭(局)对即将开庭或执行的案件应进行事故苗头分析,发现问题提前向法警队通报。17.对突发疾病的刑事被告人,应根据刑事被告人发病的情况及其症状,请医护人员积极进行检查和救治。

18.刑场内应设立除执行人员以外无关人员不允许靠近的警戒线。

19.遇死刑犯家属或其他人员哄闹、冲击执行现场时,应加强现场警戒,对带头闹事者只能采取说服和疏导方法。

20.在执行过程中遇死刑犯抵抗执行时,现场指挥员应果断指挥司法警察将其制服,并采取措施将死刑犯迅速执行。

21.庭审时基安全检查工作中遇重大突发事件,司法警察可在必要时依法使用警械。

22.司法警察使用武器时,如遇有特殊情况,可不用参考《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警察使用警械和武器条例》规定。

23.值庭司法警察应当在法庭审判活动开始前进人法庭,确定警卫法庭的位置。

24.在警务保障工作中,司法警察部门应当根据案件性质、被告人数量和审理方式等情况,安排部署警力,配备车辆和武器、警械具。

25.安全检查设备由法院保安部门派专人保管,使用之前要开机检测,确保其处于良好工作状态。26.发现未成年人、精神病人、醉酒的人和其他不宜旁听的人员,应当阻止或者劝其退出审判法庭。27.法警察值庭时,应当站立于审判台侧面,面向审判台,背向旁听席。

28.人民法院开庭审理案件时,合议庭的审判长或者独任审判的审判员主持法庭的审判活动,指挥司法警察维持法庭秩序。

29.人民警察依法使用警械和武器的行为,受法律保护,而司法警察使用武器则不受保护。30.新录用的司法警察试用期为2年,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正式任职并评定、授予相应警衔。

理论考核答案

一、单选题答案 1—5 CACAA 6-10 AAABA 11-15 DABCD 16-20 ABBAA 21-25 ABDDD 26-30 ACACA 31-35 CBCBC 36-40 CCADB

二、多项题答案

1、ABC

2、DAB

3、ABCD

4、ABCD

5、ABCD

6、ABCD

7、ABC

8、ABCD

9、ABCD

10、AB

11、ABCD

12、ABCD

13、ABC

14、ACD

15、ABCD

16、BCD

17、ACDE

18、ABCD

19、ABCD 20、AD

21、ABCD

22、ABCD

23、ABC

24、ABD

25、ABD

26、ABC

27、BCD

28、BCD

29、ABD 30、ABCD、31、ABD、32、ABC、33、ABD?、34、ABCD?、35、AC、36、ABD、37、ABCD、38、ABD

三、判断题答案

1、√

2、Х

3、Х

4、√

5、Х

6、Х

7、√

8、Х

9、Х

10、√

11、Х

12、Х

13、Х

14、Х

15、Х

16、√

17、√

18、√

19、Х 20、√

21、√

22、Х

23、√

24、√

25、Х

26、√

27、Х

28、√

5.第四季度安徽省法院司法警察工作情况统计表 篇五

(2006年4月3日 法发[2006]8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解放军军事法院,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生产建设兵团分院:

现将《人民法院司法警察警用装备配备标准》(以下简称《标准》)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警用装备建设是人民法院司法警察队伍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各级人民法院要将此事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切实抓紧抓好。各主管部门要根据《标准》所列的项目、数量,将警用装备建设列入每年的工作计划,与司法警察部门密切配合,保证此项工作的顺利进行。

附:

人民法院司法警察警用装备配备标准

为保障人民法院审判工作的顺利进行,保证审判人员和诉讼参与人的人身安全,提高司法警察依法履行职责的能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警察法》、《人民法院司法警察暂行条例》等有关规定,参照公安部《人民警察装备配备标准》,依据人民法院司法警察所担负的任务和职责,从司法警察的工作实际需要出发,制定本标准。

一、各级人民法院负责本院警用装备的经费、购置及配备;

二、警用装备是人民法院司法警察依法履行职责的必要条件,各级人民法院应当按照规定的项目和数量

配备齐全,保障司法警察能够顺利完成各项工作任务和处置各类突发事件,保护司法警察的人身安全;

三、警用装备的配备应当坚持保障必需、不断完善、实用高效、安全可靠的原则。案件数量较多和任务较重的人民法院应当根据实际情况商有关部门同意后,在装备配备的项目和数量上可高于本标准;

四、各级人民法院应当根据警用装备的配备计划,积极与有关部门进行协调,设立警用装备专项资金,并做到专款专用,按照标准配齐、配全警用装备,并根据相关规定和使用情况,对警用装备及时进行更新;

五、各级人民法院对警用装备要严格管理,建立、健全管理及使用制度,防止警用装备丢失、损毁,严格禁止非警务人员使用警械具,严格禁止司法警察违法使用警械具;

六、武器的配备依照《人民法院司法警察公务用枪配备标准》执行,司法警察部门配备的枪支,只由司法警察部门使用,司法警察部门不具备保管条件而由其他部门保管的,要保证司法警察公务用枪;

七、各级人民法院应当根据案件数量和工作的需要,结合本院车辆的实际情况,配备足够的专用囚车和指挥车,以保证押解、执行、送达等项任务的顺利完成,不得私自对囚车等警用车辆进行改装,以保证工作安全;

八、本标准自下发之日起执行;

九、各级人民法院在执行过程中如有问题,应及时层报最高人民法院主管部门。

附件:

人民法院司法警察警用装备配备标准表

┌─────────┬───┬────┬────┬─────┬────┐ │

│ 法警 │ 法警 │ 法警

│ 配备 │ │

配备项目

│单 位│

│ │

│ 总队 │ 支队 │ 大队

│ 类型 │ ├─────────┼───┼────┼────┼─────┼────┤ │

一、警械

│ ├─────────┼───┼────┼────┼─────┼────┤ │1.手铐

│副/人│ 2/1 │ 2/1 │ 1/1 │ 必配 │ ├─────────┼───┼────┼────┼─────┼────┤ │2.电警棍

│支/人│

1/1│

1/1│

1/1 │

必配│ ├─────────┼───┼────┼────┼─────┼────┤ │3.橡胶警棍

│支/人│

1/1│

1/1│

1/1 │

必配│ ├─────────┼───┼────┼────┼─────┼────┤ │4.T型警棍

│支/人│ 1/2 │ 1/2 │ 1/2 │ 可配 │ ├─────────┼───┼────┼────┼─────┼────┤ │5.警绳

│条/人│

1/2│

1/1│

1/2 │

必配│ ├─────────┼───┼────┼────┼─────┼────┤ │6.警戒带

│ 套 │ 5

│ 5

│ 3

│ 必配 │ ├─────────┼───┼────┼────┼─────┼────┤ │7.强光手电

│支/人│

1/2│

1/2│

1/3 │

必配│ ├─────────┼───┼────┼────┼─────┼────┤ │8.脚镣

│ 副 │ 5

│ 10 │ 5

│ 可配 │ ├─────────┼───┼────┼────┼─────┼────┤ │9.电子脚镣

│ 副 │ 10 │ 15 │ 10

│ 可配 │ ├─────────┼───┼────┼────┼─────┼────┤ │10.警械专用柜

│ 组 │ │ │

│ 必配 │ ├─────────┼───┼────┼────┼─────┼────┤ │

二、通讯工具

│ ├─────────┼───┼────┼────┼─────┼────┤ │1.车载电台

│台/车│

1/1│

1/1│

1/1 │

可配│ ├─────────┼───┼────┼────┼─────┼────┤ │2.对讲机

│台/人│

1/1│

1/1│

1/1 │

必配│ ├─────────┼───┼────┼────┼─────┼────┤ │

三、防暴器材

│ ├─────────┼───┼────┼────┼─────┼────┤ │1.防爆枪

│ 支 │ │ │

│ 可配 │ ├─────────┼───┼────┼────┼─────┼────┤ │2.网枪

│ 支 │ 2

│ 4

│ 2

│ 必配 │ ├─────────┼───┼────┼────┼─────┼────┤ │3.防暴桶

│ 个 │ 1

│ 1

│ 1

│ 可配 │ ├─────────┼───┼────┼────┼─────┼────┤ │4.盾牌

│个/人│ 1/4 │ 1/2 │ 1/2 │ 必配 │ ├─────────┼───┼────┼────┼─────┼────┤ │5.排爆服

│ 套 │ 1

│ 1

│ 1

│ 可配 │ ├─────────┼───┼────┼────┼─────┼────┤ │6.搜爆服

│ 套 │ │ │

│ 可配 │ ├─────────┼───┼────┼────┼─────┼────┤ │7.防火服

│ 套 │ 3

│ 3

│ 2

│ 可配 │ ├─────────┼───┼────┼────┼─────┼────┤ │8.防火毯

│ 个 │ │ │

│ 必配 │ ├─────────┼───┼────┼────┼─────┼────┤ │

四、防护器材

│ ├─────────┼───┼────┼────┼─────┼────┤ │1.防弹头盔

│顶/人│ 1/3 │ 1/1 │ 1/3 │ 必配 │ ├─────────┼───┼────┼────┼─────┼────┤ │2.防暴头盔

│顶/人│

1/1│

1/1│

1/1 │

必配│ ├─────────┼───┼────┼────┼─────┼────┤ │3.防弹背心

│件/人│

1/5│

1/5│

1/5 │

必配│ ├─────────┼───┼────┼────┼─────┼────┤ │4.防刺背心

│件/人│

1/1│

1/1│

1/1 │必配

│ ├─────────┼───┼────┼────┼─────┼────┤ │5.防割手套

│件/人│

1/1│

1/1│

1/1 │

必配│ ├─────────┼───┼────┼────┼─────┼────┤ │6.防沾染隔离服

│件/人│ 1/5 │ 1/5 │ 1/5 │ 可配 │ ├─────────┼───┼────┼────┼─────┼────┤ │7.消毒柜

│ 个 │ │ │

│ 必配 │ ├─────────┼───┼────┼────┼─────┼────┤ │8.消毒灯

│ 个 │ 2

│ 4

│ 2

│ 必配 │ ├─────────┼───┼────┼────┼─────┼────┤ │

五、安检设备

│ ├─────────┼───┼────┼────┼─────┼────┤ │1.安检门

│ 个 │ 1

│ 1

│ 1

│ 必配 │ ├─────────┼───┼────┼────┼─────┼────┤ │2.X光射线监测仪 │

台│ │ │

│ 可配 │ ├─────────┼───┼────┼────┼─────┼────┤ │3.手持金属探测器 │ 个 │ 3

│ 4

│ 2

│ 必配 │ ├─────────┼───┼────┼────┼─────┼────┤ │4.存包柜

│ 组 │ 2

│ 2

│ 1

│ 可配 │ ├─────────┼───┼────┼────┼─────┼────┤ │

六、监控设备

│ ├─────────┼───┼────┼────┼─────┼────┤ │1.羁押室监控

│ 套 │ │ │

│ 必配 │ ├─────────┼───┼────┼────┼─────┼────┤ │2.摄像机

台│ │ │

│ 可配 │ ├─────────┼───┼────┼────┼─────┼────┤ │3.照相机

台│ │ │

│ 可配 │ ├─────────┼───┼────┼────┼─────┼────┤ │4.电脑

│台/人│ 1/2 │ 1/2 │ 1/3 │ 可配 │ ├─────────┼───┼────┼────┼─────┼────┤ │5.录音笔

│ 支 │ 2

│ 2

│ 1

6.第四季度安徽省法院司法警察工作情况统计表 篇六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和河北省高级人民法院的统一部署和具体要求,经市中院党组研究,在全市法院系统开展为期一年的司法警察“素质大培训、技能大练兵、作风大转变”为主题的岗位大练兵活动,现结合全市法院司法警察实际情况提出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三个至上”工作指导思想和“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工作主题,认真贯彻落实全国政法工作会议、全国高级法院院长会议和全国法院司法警务工作会议精神,深入开展“发扬传统、坚定信念、执法为民”主题教育实践活动、“创先争优”和“人民法官为人民”主题实践活动,以提高执法能力和水平为目标,以提高政治、业务、体能素质为重点,以《人民法院司法警察训练大纲》为依据,扎扎实实打基础,认认真真抓训练,通过立足岗位、全警参训的岗位大练兵活动,向训练要体能,向训练要技能,向训练要素质,为推进“三项重点工作”和人民法院审判执行工作顺利开展提供坚强有力的警务保障。

二、基本原则

(一)全警参与。要求人人参加练兵、人人受到教育、人人得到提高。参训人员为全省法院司法警察(含在其他岗位的司法警察)和从事警务工作的人员。

(二)立足岗位。严格按照“干什么、练什么、缺什么、补什么”的原则。

(三)突出重点。以基本体能、基本技能、专业技能为重点,整体推进岗位大练兵工作。

(四)注重实效。以提高司法警务工作能力为目标,全面提高综合素质。

三、组织领导

市法院成立岗位大练兵活动领导小组,市法院党组副书记、常务副院长常荣才任组长,市法院党组成员、副调研员高贵州,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苗松林任副组长,政治部副主任、宣传处处长王晶明、办公室主任左军、人事处处长王友山、教育培训处处长张玉春、计划财务装备处处长薛芳、司法警察支队总队长兼政委田振力、副支队长于新忠、张尉为成员,负责领导指挥全市法院司法警察岗位大练兵活动。办公室设在市法院司法警察支队,党组成员高贵州任办公室主任。

各县(市)区法院都要设立相应机构,负责岗位大练兵活动的组织实施。

四、主要内容和目标

(一)政治理论

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科学发展观及“三个至上”指导思想、党的十七届五中全会精神等文件和《河北省高级人民法院司法警察警示教育活动学习读本》。

(二)业务理论

《人民法院司法警察暂行条例》、《人民法院司法警察刑事 审判警务保障规则》、《人民法院司法警察押解规则》、《人民法院司法警察值庭规则》、《人民法院司法警察看管规则》《人民法院司法警察安全检查规则》、《人民法院司法警察执法行为规范(试行)》、《人民法院调动使用司法警察暂行规则》、《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警察使用警械和武器条例》。

(三)业务技能

1、基本体能:

(1)男警1分钟俯卧撑,女警1分钟仰卧起坐;(2)男警100米跑,女警100米跑;

(3)男警1000米跑3分45秒以内,女警800米跑;(4)5公里越野。

2、基本技能:

(1)手枪射击:包括熟悉手枪的性能和构造;学会分解结合、爱护武器和排除故障的方法;了解简易射击学理;掌握操作要领等。

(2)手铐的使用;(3)警棍及警棍盾牌术;(4)擒敌技术:擒敌拳、摔擒技术.3、专业技能:(1)押解、看管、值庭;(2)安全检查:手持安检仪、安检门、X光机的使用及实施方法;(3)参与执行;(4)执行死刑;(5)采取强制措施;(6)各类突发事件的防范和处置:制定突发事件处置预案和模拟演练。

通过广泛开展岗位大练兵,使全体司法警察思想上牢固树立职责意识、为民意识、服从意识,熟悉司法警务工作各项制度和要求,能熟练应用法律法规解决职能履行中遇到的问题;体能达到良好以上成绩,具备与履行职能相适应的身体和心理素质;熟练掌握警械(具)使用、擒敌技术、值庭、押解、看管和安全检查等基本技能,具备有效应对各类突发事件的克敌制胜本领,保证每名司法警察“熟记岗位职责、掌握岗位技能、练就岗位特长”,努力实现“体能素质明显提高、警务技能明显提高、执法水平明显提高”的目标。

五、方法步骤

全市法院司法警察岗位大练兵活动从2月25日开始,11月30日结束,共分为四个阶段。

(一)动员准备阶段(2月25日—3月15日)组织动员,制定方案。3月20日前,各基层法院召开岗位大练兵部署会议。3月25日前,各基层队将实施方案上报市中院法警支队。4月5日前,各基层法院将本单位训练计划报市中院备案。

(二)组织实施阶段(3月15日—8月31日)

1、政治、业务理论:

3月15日至7月31日,各单位根据自身工作实际,安排政治理论和业务理论的学习,8月上旬,市中院举办全市法院司法警察知识竞赛(具体实施方法另行通知)。

2、业务技能 3月25日至8月31日,全省法院按照各自的训练计划,自行组织训练。

(1)基本体能训练:5月底前参训人员基本体能成绩良好率要达到40%以上,6月底前达到80%以上,7月底前达到100%。

(2)基本技能训练:

①5月底前,全体参训人员警棍、警棍盾牌术、擒敌技术达到要领正确,动作熟练;

②7月底前,完成手枪射击科目训练,具体训练时间由各单位自行安排。

(3)专业技能训练:

①3月25日至8月31日,由各法院结合日常警务保障工作,完成押解、看管、值庭、安全检查、参与强制执行、执行死刑、采取强制措施的训练。7月至8月,各法院召开至少2个庭审警务保障示范庭;

②4月底前,各法院制定完善处置突发事件预案(包括:上访人自杀、自残、自焚、行凶、患病或其他违纪生命安全等情况;群体性上访事件;机关发生火灾;机关发生人员中毒;应对恐怖事件;派出爆炸及危险物品;发生爆炸事件后的处置等);5月至8月期间,各单位结合自身工作实际,进行模拟演练。

③7月至8月,市法院对各基层院的庭审保障示范庭和处置突发事件演练进行考核。

市中院将不定期对全市法院岗位大练兵情况进行督导检查,对未能落实实施方案和训练计划的法院将进行通报。

(三)考核验收阶段(9月1日至10月31日)9月上旬,中院对基层法院的训练进行考核验收。同期,省法院也将对全省法院进行政治业务理论统一考核验收,对业务技能训练实行中级法院全部考核验收、基层法院抽查考核验收方式进行。同时迎接最高人民法院检查组考核评比。

(四)总结评比阶段(11月1日至11月30日)11月上旬,中院组织评比。评选出全市岗位大练兵优秀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

六、活动要求

(一)真抓实干,注重实效。各基层院要成立由院主要领导亲自挂帅、分管领导具体负责的活动领导小组,实行责任制,明确分工,责任到人,形成警队领导带头训练,广大司法警察积极参训的浓厚氛围。司法警察支队要加强对各县区法警大队岗位大练兵活动督促检查,全程指导、及时跟进,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加大宣传力度,积极营造争创先进、争当榜样的良好氛围。要树立和宣传大练兵活动中涌现出来的先进典型和好的做法,充分利用报刊、网络等载体的宣传教育作用,不断扩大大练兵活动的成效。

(二)科学施训,确保安全。各基层法院要结合本地区本单位实际,合理安排训练时间和内容,针对新老司法警察训练基础、文化素质、接受能力、年龄体质等情况进行科学编组,分类指导,因人施训。要科学统筹安排正常工作和练兵活动,切实做到训练工作两不误、两促进。要严格遵守训练制度规定,防止人员伤亡、装备丢失损坏等训练事故的发生。手枪实弹射击训练由各单位提出申请向中院报计划,由中院司法警察支队 统一组织实施,要制定详细的实弹射击组织实施方案,在标准的射击场地施训。接受射击训练人员必须为已授衔的司法警察,其他人员一律不得参与。

(三)严格管理,从优待警。各单位要加强岗位大练兵活动管理,严格落实训练制度,全面提高,不落一人。要把练兵活动具体化,把练兵目标分解到每名司法警察,练什么、什么时间练、达到什么标准都要规定得清清楚楚。各级法院领导要早做谋划,积极协调有关部门,切实解决岗位大练兵活动中出现的经费、器材、教材、场地等方面的问题。要落实好训练补贴、岗位津贴、节假日加班补贴、伤亡保险津贴等待遇,积极主动解决参训人员在工作和生活上出现的困难和问题,使他们能全身心的投入到岗位大练兵活动中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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