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族风俗习惯演讲稿(精选16篇)
1.民族风俗习惯演讲稿 篇一
各民族风俗习惯
民族风俗习惯是一个民族在其历史发展过程中相延久积而成的喜好、风俗、习惯和禁忌,主要表现在饮食、服饰、居住、婚姻、生育、丧葬、节庆、娱乐、礼节、生产等方面。
汉族——大年初一,人们不扫地,不向外泼水,不走后门,不打骂孩子、相互祝贺新年吉祥富贵,万事如意。
满族——年节将近时,家家打扫庭院,贴窗花、对联和福字。腊月三十,家家竖起六米多高的灯笼杆,从初一到十六,天天红灯高挂。年三十包饺子,讲究褶子多为好,子时煮饺子,有的里边包上铜钱,吃到者有好运。春节要拜二次,年三十晚上一次,为辞旧岁;年初一再拜一次,为迎新春。春节前还要举行跳马跳骆驼等比赛。正月十五还有闹灯会。
朝鲜族——家家户户贴春联,做各式丰盛饭菜,吃“八宝饭”,除夕全家守岁通宵达旦,弹伽倻琴,吹洞箫。初一天亮人们穿上节日的盛装给长辈拜年。节日期间,男女老少纵情歌舞,压跳板、拔河。正月十五夜晚举行传统的庆祝集会,由被推选出来的几位老人,登上木制的“望月架”,伴着长鼓,筒箫、唢呐载歌载舞。
鄂伦春族——除夕,全家围坐,共进晚餐。品山珍,喝美酒,吃年饭。青年人给家族及近-亲长者敬礼,叩头请安。午夜,人们捧着桦树皮盒或铁盒绕马厩数圈,祈祝六畜兴旺。初一,着新装互相拜年请安。青年男女聚在一起跳转圈集体舞。有打猎舞,“红果”舞,“黑熊搏斗”舞等。赫哲族——除夕,大家忙着做年饭,剪窗花,糊灯笼。初一,姑娘、妇女和孩子们穿上绣有云边的新装,去亲朋家拜年,用“鱼宴”款待客人。有酸辣风味生鱼、用味香酥脆的“炒鱼毛”和大马哈鱼籽。民间诗人向人们献诗、讲故事。妇女们玩“摸瞎糊”、“掷骨头”。青少年则进行滑雪、滑冰、射草靶、叉草球等比赛。
蒙古族——五更吃饺子、放鞭炮与汉族同。此外,除夕要吃“手把肉”,以示合家团圆。初一凌晨晚辈向长辈敬“辞岁酒”,然后青年男女跨上梭马,骑串蒙古包,先给长辈们叩头祝愿,接着喝酒跳舞,随后串包男女还利用这一机会廷行赛马比赛。
纳西族——正月新春人们互相访亲拜友,轮流做客,中青年男子组织灯会,并与别村竞赛。城市、乡村都办灯会 灯会节目演的是本民族故事:如《阿纽梅说笑》、《老寿星放鹿》、《社戏夜明珠》、《狮子滚绣球》、《凰舞》等。
藏族——除夕之夜,举行盛大的“跳神会”,人们戴上假面具载歌载舞,以示除旧迎新,祛邪降福。
彝族——春节期间集会跳“阿细跳月”,有些村寨年初一取水做饭都由男子承担,让妇女休息,以而对她们劳累一年的慰问。
苗族——把春节称作“客家年”,家家户户杀猪宰羊,烤酒打粑庆丰收希望来年风调雨顺,五谷丰登。还要唱《开春歌》、歌词大意为思春、盼春、惜春、挽春等。
白族——白族人民从除夕开始互拜、赠送礼品。除夕岁守夜。子夜过后,男女青年争先挑水,以示勤劳。清晨,全家喝泡有米花的糖水,以祝福日子甜美。大家或结伴游览名胜古迹,或耍龙灯,舞狮子,打霸王鞭。壮族——年三十晚上,家家的火塘上要燃起大火,终夜不熄,叫做“迎新火”。民间习惯包粽子过春节。节日期间还要组织丰富多采的民族文体活动庆祝,唱“采茶”、舞狮龙、跳打扁担舞、闹锣、打陀螺、赛球、演地方戏等。
京族——初一要拿上香烛到井边烧拜,叫“买新水”,藏族妇女初一的天不亮就要从河里背回“吉祥水”。认为初一的新水可以带来福音和好运,能保一年的吉利。东乡族——喜欢在春节期间打土仗,以示对养育自己的土地的热爱之情。
羌族——每家每户要做各种油炸面粉小牛、小羊、小鸡等祭品,用以祭祀祖先和天神,过年要喝咂酒,大家围坛而坐,由最长者唱《开坛词》,然后用约二尺多长的麦管从左至右,依次咂饮。
鄂温克族——正月初一,互相拜年,特别是对自己的长辈和亲戚必须在初一那天去磕头拜年。在年初一晚上,男女老幼集合在一个较大的房子里尽情地快乐,一般都由老年人召集这个娱乐晚会,由妇女们先开始跳或唱,接着不分男女大家都跳起舞来。
美丽、富饶的云南,是祖国西南边疆的一块宝地,它土地辽阔、山川壮丽、资源丰富,是中华民族发祥地之一。早在170万年前,元谋人就在这里繁衍生息。这里是中国古代“南方丝绸之路”的重要通道和口岸。云南有10个国家级风景区,48个省级风景名胜区。有海拔6740米终年积雪的高山东省,至今无人能够攀登顶峰;不古老茂密的原始森林,险峻深邃的峡谷,喀斯特岩溶地貌开成的石林以及九乡溶洞等奇观。
绕三灵 又叫“绕三林”,始于南诏,最初是古代宗教祭祀的一种仪式,后来逐渐演变为白族群众文体娱乐与郊游活动的民族盛会,每年农历四月二十三日至二十五日,洱海周围白族群众穿红戴绿聚红成队,前来参加活动,或挂一彩绸,葫芦,手执蚊帚、拿着扇子、毛巾,一人主唱,一人打拍,后边跟随一男女,唱着调子,打霸王鞭,弹着三弦琴和月琴,载歌载舞,由苍山东麓至庆洞,喜洲、金河。沿路逛三都,即是“绕三灵”。三灵指的是佛都、神都、仙都这三都。彝族踏歌 打歌,又称踏歌,以巍山、南涧、漾濞等县流行较广。大体可分为模拟动物体态的动物舞。以及抒发情感的情趣舞两类,大凡婚丧嫁娶,民族节日都要打歌,舞步主要在脚下,为踏、蹉、跺、抬、踢、跳等步法,边跳边唱,可随意编词,也加固定唱词。有领有和,潇洒自如,激烈时,热情奔放,情绪激昂。打歌调以葫芦笙,竹笛吹奏的曲调为两个声部,与人唱的打歌调结合,形成三个声部的打歌音乐、音乐效果非常强烈,这种特殊的和声,在其它打歌中是少见的。
同时,“三日街”、“火把节”、“蝴蝶会”、“花朝节”、“石宝山歌会”、“泼水节”、“赛花船”、“要海会”、“渔潭会”、“菊花会”、“本主节”等也都是云南著名的民风民俗。白族风俗 大理地区的白族男子多着白色对襟上衣,外穿镶花边黑领褂,下穿白色或蓝色肥宽裤子,头缠白色包头,肩挎绣花挎包。白族妇女穿白衬衣,着艳红、蓝或浅蓝色领褂,下穿灰蓝、绿色布料加绣花加绣花边裤角的裤子,脚穿绣花鞋,腰系加绣有花、鸟等图案的绣花短围裙。白族婚礼热闹而且繁琐,一般要三天。结婚这天称“正喜日”,头一天叫“踩棚”,后一天叫“散客”。其中头两天较有特色,“踏棚”这天的夜晚要在男家唱“板凳戏”。大理地区的白族民居建筑独具地方风格和民族特色,白族民居多为封闭式建筑,正房对面的院落围墙通常都要砌成照壁,照壁尺度比例匀称,外观十分优美。照壁除注重造型精美外,还非常注重装饰,使照壁显的更加高雅秀丽。摩梭风情 摩梭古称“摩沙”,是宁蒗境内的土著民族之一,其族源属于我国古代游牧民族“牦牛羌”。
特殊的社会地理环境,使永宁摩梭人一直保留着独特而神奇的风俗礼仪。泸沽湖畔摩梭人传奇式的家庭婚姻形态,成为东方这块古老的土地上最具神秘和吸引力的母系文化奇观,形成一个扑朔迷离的幽远的梦境。普米族和摩梭人的孩子,长到13岁,便要举行成年礼。摩梭人至令还保留着人类母系氏族的婚姻形态。流行于摩梭人中的阿夏婚姻形式有两种,即阿夏异婚和阿夏同居婚。摩梭人崇拜大自然,信奉神灵,相信天地万物、日月水火、风雨雷电,引经据典由神灵主宰,所以长期以来逐渐形成了形式各异的祭祀方式。
摩梭人过年分为大年和小年。过小年在每年的农历十一月十二日。村村寨寨饮酒食肉,歌舞狂欢,放牧人员备受优待。全家都会赠给放牧人员猪膘肉、香肠、鸡蛋、粑粑等礼物。他们还在牲畜尾巴上系一条红布,以示度年。放牧人员到山上野餐祭山神,祈求山神保佑来年水草丰茂,牲畜兴旺。过大年在每年的腊月三十日。院子里正房门前要栽两棵青松,房顶上插松枝和彩色经幡。桌上供煮熟的猪头祭祖先和神灵,青年们举行摔跤,打秋千,对山歌,跳土风舞等活动。他们的传统节日是转山节,每年农历七月二十五日,湖畔的摩梭人都要盛装前往“格姆女神山”朝拜。本主崇拜 本主崇拜是白族特有的普遍的宗教信仰,“本主”即本境之主,即一个村落或某 一地域的保护神。白族对本主的信仰具有悠久的历史。各村每年都有定期祭祀本主的盛大节日,这是村中重大的宗教活动之一。
民族风俗习惯形成
任何一个民族的风俗习惯,都是社会历史发展阶段的产物。在人类社会发展过程中,风俗习惯经历了一个从无到有,由简到繁的发展过程。茹毛饮血、巢居穴处是原始社会人类的共同习俗。随着生产的发展,社会生活的多样化以及民族共同体的形成,逐渐形成了民族的风俗习惯。
我国各民族的风俗习惯是在长期社会发展中逐渐形成的。有些民族风俗习惯与一个民族的重大历史事件、历史人物有关。还有些风俗习惯是一个民族在一定历史时期的经济文化生活的反映。例如,从事畜牧业、农业、林业或渔猎业的各民族,在饮食、居住、出行、服饰、婚姻、丧葬等诸多禁忌、好恶是不同的。还有些民族的风俗习惯与宗教信仰有密切的联系,如有些宗教对于教徒的婚丧、嫁娶、饮食等方面的规定,有的慢慢地变成了民族的风俗习惯。
民族风俗习惯意义
尊重少数民族风俗习惯,是党和国家民族政策的重要组成部分。尊重少数民族风俗习惯,就是尊重各民族的平等权利和生活方式,不能因某个民族有某种风俗习惯而受到歧视或者侮辱;一个民族某种风俗习惯的保持或改革,应由该民族去决定,别的民族或个人不能强制或干涉;任何民族都不能以自己的民族风俗习惯为标准,去衡量和要求别的民族,也不能以个人的好恶去对待民族风俗习惯,去处理与民族风俗习惯有关的事情。实践证明,尊重少数民族风俗习惯,有着重要的意义。
1、有利于保护各民族的平等权利和民主权利。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各民族一律平等”。各民族“都有保持或者改革自己的风俗习惯的自由”。各民族无论是保持还是改革自己的风俗习惯,都是各民族的平等权利和民主权利。尊重各民族的风俗习惯,实质是坚持各民族平等原则和发展社会主义民主的具体体现。
2、有利于维护民族团结。每个民族对自己的风俗习惯都有着特殊的感情,他们往往把其他民族对本民族风俗习惯的尊重,看作是对本民族的尊重;对本民族风俗习惯的轻视,看作是对本民族的歧视。因此,尊重少数民族风俗习惯,有利于民族团结。
3、有利于繁荣和发展民族文化。少数民族风俗习惯是民族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在一定意义上说,正是各民族风俗习惯的干差万别,构成了民族文化的多姿多彩。各民族的一些风俗习惯本身就是以歌曲、舞蹈、体育的形式来体现的。许多民族往往通过自己的风俗习惯来保存和发展自己民族的文化艺术。这都闪耀着民族文化的灿烂光辉。因此,尊重少数民族风俗习惯,对于民族文化艺术的发展和繁荣意义重大。
2.民族风俗习惯演讲稿 篇二
一、语言学习习惯对少数民族学生英语学习的影响
1.少数民族学生母语学习习惯对英语学习的影响。少数民族学生与汉族学生不同, 英语往往作为第三语言进行学习, 在把握母语的基础上还要学习汉语。而不同的民族母语结构与语言表达习惯存在显著差异, 这种语言习惯上的差异成为当地学生英语学习的制约。少数民族母语无论是词汇发音还是词义表达, 或者是语法结构还是句型转化等都表现出与英语不同的习惯差异。例如新疆维吾尔族母语为维语, 其语言习惯中有32个字母, 8个原音与24个辅音字母, 语言划分习惯上以元音为分割线。这点与英语存在相似处。随着少数民族学生英语语言学习的深入, 维语中的字母与音素之间存在一致关联性, 对于当地学生来说, 习惯借助于对字母与读音的把握, 进行母语的拼写练习, 只要掌握了字母与读音的语言表达习惯就可以开展有效的阅读。而英语属于印欧语系, 在语言表达习惯上则并不意味着字母与读音是英语拼写阅读的基础。英语没有具体的语言表达规律可言, 即使是相同的字母在不同的语音环境中, 甚至是不同的单词中都可能存在N多个发音, 少数民族学生如果以字母与读音作为英语学习的入门引导, 则很容易混淆英语的单词音标, 更难谈具体的拼写。此时少数民族学生母语语言表达的既定习惯对英语语言学习产生负迁移影响, 也就是起到相应的制约阻碍作用。如果少数民族学生依然停留在母语字母与读音的语言习惯中很难把握到英语学习的规律, 也很难充分领会英语学习的要旨, 此外语言表达思维习惯也截然不同。英语与汉语可以进行直译, 例如It is beautiful。可以直接翻译为它是美丽的。而少数民族地区在表达时则更习惯Let us...这样的句式, 带有一定的祈使色彩。在母语习惯的负影响下, 少数民族学生逐渐丧失英语学习的兴趣。
2.少数民族学生汉语学习习惯对英语学习的影响。除了要学习英语, 少数民族学生的第二语言为汉语。要求少数民族学生掌握普通话是实现少数民族文化振兴与经济振兴的教育策略。汉语在本质上与少数民族地区的母语语言表达习惯也存在显著不同。从语言系统方面看, 英语属于语调语音的范畴, 而汉语则为声调语音, 两者所属语音范畴的明显差异决定了其语言表达习惯上的迥然不同。两者在音位系统方面也存在一定分歧。按照少数民族学生母语学习习惯的影响, 其在学习英语时往往以汉语词汇为踏板, 一些简单的英语词汇可以借助汉语的词义掌握, 比如:bananana, study等, 随着英语学习深入, 少数民族学生每天接受大量的新词汇, 随着词汇量的加大, 如果借助汉语进行英语词汇记忆这种语言学习习惯, 则很多词汇难以进行清晰记忆。例如:potential。语序结构的不同造成的既定语言学习习惯也对英语语言的学习产生负面影响, 原有的汉语语言习惯不能适应当前的英语学习与把握。
二、文化表达习惯对少数民族学生英语学习的影响
除了语言本身所带有的习惯性对少数民族学生英语学习造成干扰, 文化层面的差异也是造成少数民族学生英语学习障碍的因素之一。少数民族学生受当地特色文化的影响, 在语言及文化表达上带有当地文化的色彩及思维表达定势。表现最为直接与明显的是社交方面。汉语问候方式与少数民族问候方式存在较大差异。以维语为例, 维语使用的少数民族见面习惯问候你好, 饮食等, 而西方谈论最多的则是天气。两者对于一些颜色问题、语言表达禁忌也呈现出明显差异性。西方很忌讳被问及年龄及工资收入等问题, 而维语地区则没有这层禁忌。这种既定的文化语言习惯使得少数民族学生在进行英语学习时困难重重。
三、结束语
随着全球一体化趋势的加强, 少数民族做好英语学习至关重要。但受母语汉语语言表达习惯及文化表达习惯方面的影响, 少数民族学生英语学习问题层出不穷, 如何做好这些问题的归纳总结, 在明确习惯差异的基础上制定针对性的教学方案, 才能真正做好少数民族地区的英语教学与指导。
摘要:随着国际贸易发展程度的加深, 随着世界文化交流的频繁, 外语作为世界通用语言之一, 在全球多数国家进行了普及教育, 我国少数民族地区也不例外。少数民族地区学生外语学习作为第三语言, 受原有母语汉语语言学习习惯及文化表达习惯的双重影响, 无论是词汇的记忆还是语法的表达等方面加大了英语学习的难度。本文主要探讨既定语言学习习惯及文化表达习惯对英语学习的影响, 以期为少数民族学生的英语学习提供有效指导。
关键词:少数民族,英语学习,语言习惯,影响分析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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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少数民族饮食敬老风俗 篇三
朝鲜族 吃饭要先给老年人盛,等老年人举匙就餐了,全家才开始吃饭。在家宴中,年轻人与老年人同席而无法回避时,年轻人需举杯背席而饮,以示对老年人的尊敬;老年人在吃饭时未归,全家要等老年人归来方能进餐;遇有佳味,亦须在老年人尝用过后,家人才可享用。
赫哲族 日常用餐时,晚辈不能和长辈同桌,鱼头必须敬给长者,以表示敬重。一般老年人盘腿坐炕上摆小炕桌吃饭,儿媳要站在门旁伺候老年人。吃一碗盛一碗,晚辈从外地归来,要给长辈敬酒。
鄂伦春族 出猎归来或久别重逢,都要向长辈请安,无论谁家捕得猎物都要将最好部位的兽肉送给老年人分享。落座让长辈先坐,喝酒请长者开杯,吃肉让长者先动刀。
回族 在宴席上,上席要留给阿訇或长辈坐。上菜的顺序也有讲究,如鸡、鸭、牛羊肉等好菜须放在离上座近的位置。家中若念经或逢喜事,宰鸡、鸭、牛、羊等请客,都要请阿訇及其他长老到席,并由自家长辈陪同先食,俗称"道口",然后其他人才食用。
维吾尔族 吃饭,先端给长者;小辈在长者面前不喝酒、吸烟,老年人吃饭时或到别人家里去,常常双手摸脸做“都瓦”(祝福仪式),有时互相见面握手后也做“都瓦”。
哈萨克族 喝茶吃饭要先敬老年人,一般在进餐时习惯长辈先坐,在用餐过程中,要把最好的肉让给老年人,晚辈不准当着长辈的面喝酒。
藏族 家庭进餐时,总是让老年人和长者坐上位,妇女和小孩坐下位,由主妇先老年人、长者依次给每人碗中放一片酥油,一撮糍粑,再倒上茶水,大家且吃且谈。
羌族 饮酒时由最年长者先讲吉利话开坛先饮;老者进屋,屋内的人都要起立相迎;宴席由老年人坐上位,待其就坐后,其他人才能坐下。
傈僳族 在饮食方面,傈僳族家庭宰鸡杀猪,其五脏六腑先让老年人享用。吃饭时,要先将饭盛给老年人。老年人未动筷吃饭之前,子女及客人不能擅自先动筷吃饭。
佤族 在平时,自家杀猪宰牛或杀只小鸡都要请父母到家来享用。若父母未到,任何人都不能先吃,否则,就会被别人讥笑为吃独食。逢年过节,无论是留在父母身边的还是分出另居的儿子及嫁出去的女儿,都要带上煮好的一盒糯米饭、一只鸡、一串芭蕉,放在竹编的小矮桌上,恭恭敬敬用双手捧到父母面前。平时,每当饭熟以后,等待着一家之长或老辈的到来,长辈不到,即使肚子再饿,谁也不会动手先吃。
拉祜族 吃饭时,老年人的坐席在正中;有老年人来家,一定要为他敬烟、酒;每年新谷开镰前,村村寨寨择吉日祭祀厄莎和族灵,而人间第一个尝新的人就是老年人。猎人归来,在寨子里分享猎物,无论老年人是否在场,都会给老年人留一份。
纳西族 有好吃的先敬长者,吃饭长辈坐上位,小辈要给老年人添饭,请客吃饭,必定要请村中长者。
景颇族 在景颇地区,每年初秋时节,都要举办隆重的“敬老会”。青年们打响火枪,放爆竹,争着请村寨老年人到自家竹楼做客敬酒。
怒族 人们在平时或逢年过节宰猪杀鸡时,习惯将猪的脑、肝、肾、心、脾和一只腿或鸡的头、心肝、肠等较嫩软和营养价值较高的部分留给家中年纪最大的老年人吃。
普米族 已经出嫁的儿女或上门的儿子,逢年过节,都要带上酒食回家看望父母。在家中,平时吃饭或饮酒,都要先敬给老年人吃喝。杀鸡、宰猪羊,鸡头和最好的肉食要先让给老年人吃。挤羊奶和掏到蜂蜜,首先要敬给老年人。凡在本家族中有红、白事举行餐宴,都要先敬老年人然后才就餐。吃饭或休息入座,青年人不能坐在成年人上方,成年人不能坐在老年人上方。
德昂族 每当年节,年轻人都要把家里最丰美的饭菜送一份给村里的高寿老年人,以表敬意。对于丧失劳动力的孤寡老年人更是倍加关照,有的则把他们接到家里,一起生活。
毛南族 非常敬重父母老年人,平日吃饭或逢年过节,让老年人坐上座。吃鸡鸭时,要把肉嫩少骨的部位给老年人吃,儿孙们要给老年人斟酒添饭,敬茶献烟,并尽到赡养的责任。
独龙族 用餐是要让老年人先吃。在老年人面前,任何人都不能说脏话,也不能在老年人面前大声喊叫,争吵打闹。凡杀猪或猎获动物,必割一条前腿连着脖子送去。饮食礼仪以尊老敬老为先,凡杀猪或猎获野兽,定割下一条前腿送给老年人,鱼头、鸡头及鸡翅要献给老年人享用。
仡佬族 寨上老年人满60岁时,子女、亲戚和乡邻都要来祝寿,杀狗设筵庆贺。
高山族 孤身老年人受到尊敬和特殊照顾。吃饭时由一家之长分配饭食。老年人先吃,小辈才能动手。分食时要把好吃的东西让给老年人,进餐时先向老年人敬酒祝福。
傣族 傣族地区村里有孤寡老年人,全村人都会主动送吃送穿,并帮助修盖房子。孤寡老年人去世后,村里人主动帮助料理后事。村中红白喜事都要专门送饭菜给老年人;吃饭时,老年人坐上座,可口的饭菜要摆在老年人面前,等老年人用餐后,晚辈才能吃。
东乡族 尊敬老年人,晚辈出门归来,见老年人须微曲身问安;对老年人无论倒茶、递食都要双手呈送;老年人坐炕必居中,食必先。
基诺族 十分敬老,晚辈从不违抗长辈。在家庭中,对长辈备加尊敬,他们把最好的食物分给老年人,自己吃余下的。
苗族 讲究辈分和长幼之序,辈分高、年龄长者为尊。宴会上,鸡头一定要敬给客人中的长者,
壮族 老年人进屋,要请老年人坐上座,给老年人盛饭时,要用双手从老年人侧背把碗递上;鸡、鸭的心、肝、胸、尾要敬给老年人食用。 给老年人端茶、盛饭,都用双手捧给。
柯尔克孜族 柯尔克孜族用羊待客时,都是先敬年长者。把煮熟的羊肝、羊尾用小刀割成若干块,上洒盐水,先让年长客人食用,再按辈分依次轮转。羊头肉先敬年长客人或老年人。
仫佬族 尊老重礼,父母进餐,都由晚辈端给,冬天围炉取暖,让老年人坐在背风地方。
4.中国少数民族风俗习惯 篇四
中国是一个统一的多民族的国家。在55个少数民族中,节日之多,难以计数。民族节日是一个民族在长期历史发展中形成的、具有一定意义的、并要在这一天举行庆祝或祭祀仪式的日子。中国各民族特色各异的众多节日,大致可以分为新年节日、生产节日、青年节日、纪念节日、习俗节日和宗教节日等六个方面。这些与自然界季节更迭、祈求丰收、崇敬英雄、谈情说爱、传统习俗、宗教信仰等有密切关系的节日,是民族历史的活化石,是民族生活方式的集中体现,也是民族传统文化的生动展示。尽管各民族的节日在日期、内容、意义、过节方式等方面千差万别,但它们都有稳定性、群众性、民族性和传承性的共同特点。不少民族节日已有几百年的历史,有的甚至经历了上千年的岁月,成为深深植根于中华大地上的一种文化现象,也是需要进一步挖掘的文化宝库。
彝族
火把节:六月二十四日至二十五日,习俗:点火把、摔跤、斗牛、歌舞
插花/打歌节:二月初八,习俗:采集杜鹃花插于各处、青年男女盛装跳“左脚舞”
密枝节:二月初八,习俗:祭龙树、野餐
祭龙节:二月初八,习俗:跳芦笙舞
赛衣节:三月二十八日习俗:赛衣 三月会:三月二十八,习俗:赶集、跳舞 白族
三月街:三月十四至十六日,习俗:物资交流、赛马、赛龙舟、歌舞
绕三灵:四月二十三至二十五日,习俗:绕山、祭祖、跳霸王鞭、八角鼓舞
火把节:六月二十五日,习俗:驱邪求吉、祈求丰收
本主节:日期不一,习俗:供奉“本主”、诵经唱文,焚香磕头、歌舞、游乐、竞技等
石宝山歌会:七月末八月初三天,习俗:弹唱白族情歌
苗族
花山节:一月三日,习俗:对歌、跳芦笙舞、爬花杆
纳西族
米拉会/棒棒会:五月十五日,习俗:赛马、农具交易会
祭天:节期不定,习俗:祈年求丰,消灾除邪
骡马大会:三月七月,习俗:牲畜交易
三朵节:二月初八,习俗:赛马、跳“阿哩哩”、野餐
七月会:七月中旬,习俗:大牲畜交易、对歌
摩梭人 朝山节:七月二十五日,习俗:祭拜女神、歌舞、射箭、结交阿夏
景颇族
目脑纵歌:一月十五日,习俗:跳文崩舞
藏族
成佛日:四月一至四日
跳神法会:藏历除夕,习俗:跳神节目
赛马会:五月初五,习俗:搭帐篷,野炊、宴客、赛马
成道日:十月二十五日
端阳节:五月初五,习俗:赛马、跳锅庄舞、弦子舞、野餐
雪顿节:藏历六月底七月初,习俗:晒大佛、跳藏戏、过林卡
布依族
牛王节:四月八日,习俗:吃牛王粑、给牛散食、歌舞
傣族
泼水节,习俗:歌舞、赛龙舟、泼水、放升高
采花节,习俗:采花献佛
送龙节:公历一月,习俗:送祭品给龙神 哈尼族
扎哩作:一月一日,习俗:祭祖、对歌、荡秋千、宴请
阿玛突:二月属龙日,习俗:祭山、祭祖、祭社林等
新米节:八月第一二个龙日,习俗:尝新、祭天、祭亲奠
苦扎扎:六月,习俗:对歌、跳舞、祭天神
十月年:十月,习俗:祭祖、通街宴
姑娘节:二月二日,习俗:野餐、唱歌跳舞
祭母节:三月第一个属牛日,习俗:祭母、唱思母歌
壮族
陇端节:三月,习俗:物资交流、青年男女对歌、社交
僳僳族
刀杆节:二月八日,习俗:上刀山、跳嘎
赛歌会:腊月或正月上旬,习俗:赛歌、沐浴
澡堂会:春节,习俗:沐浴、交友
回族
开斋节:回历十月一,习俗:礼拜、赠“油香”等
古尔邦节:回十二月,习俗:团拜、宰牛羊等 拉祜族
葫芦节:十月,习俗:跳芦笙舞、物资交流、扩拾节:正月初一,习俗:接新水、跳芦笙舞、狩猎
5.不同民族的风俗习惯的作文 篇五
侗族又有南侗和北侗之分,南部侗族服饰十分精美,妇女善织绣,侗锦、侗布、挑花、刺绣等手工艺极富特色。女子穿无领大襟衣,衣襟和袖口镶有精细的马尾绣片,图案以龙凤为主,间以水云纹、花草纹。
下着短式百褶裙,脚登翘头花鞋。发髻上饰环簪、银钗或戴盘龙舞凤的银冠,佩挂多层银项圈和耳坠、
手镯、腰坠等银饰。三江侗族女子穿长衫短裙,其长衫为大领对襟式,领襟、袖口有精美刺绣,对襟不系扣,中间敞开,露出绣花围兜,下着青布百褶裙和绣花裹腿、花鞋,头上挽大髻,插饰鲜花、木梳、银钗等。洛香妇女春节穿青色无领衣,围黑色裙,内衬镶花边衣裙,腰前扎一幅天蓝色围兜,身后垂青、白色飘带,配以红丝带。男子服饰为青布包头、立领对襟衣、系腰带,外罩无纽扣短坎肩,下着长裤,裹绑腿,穿草鞋或赤脚,衣襟等处有绣饰。侗族的马尾背扇堪称一流绣品,其造型古老、绣工精制,图案严谨,色彩富丽,充分展示出侗族女子的聪慧和高超技艺。
侗族饮食均以大米为主粮,人们犹喜糯食。亲友来访,常以糯食相赠;婚嫁吉日礼品多为糯米所作,节庆的粽子、糍粑无不以糯米为本。南部地区山坡多,田地远,糯米饭既便携带,且不易馊,很多村寨以糯米为主粮。糯米分红糯,黑糯、白糯、长须糯、秃壳糯、旱地糯、香禾糯等类,同类又分不同品种。其中”香禾糯“是糯中之王,有”一家蒸饭全寨香“的赞誉。糯饭的食用,因其粘性大,不便以碗盛食,须得洗手干净,捏饭成团,正中史料中”以手搏饭"的记载。食用时,亦与食馍不用碗而以手抓同一道理。
6.尊重民族风俗习惯和宗教信仰制度 篇六
为尊重补贴民族风俗习惯和宗教信仰,特制定本制度。
(一)医院重视宗教信仰和民族风俗知识的宣教工作,通过多种形式宣传少数民族风俗习惯和宗教信仰知识。
(二)医生在病史询问过程中确认患者系少数民族或宗教信仰者后,应主动了解其在生活和饮食方面的禁忌,询问患者的需求,并在病历中做好相应记录。
(三)在诊疗过程中,相关医务人员应做好交接工作,并通过各种途径进一步了解该民族的风俗习惯。
(四)食堂应患者提供适宜的饮食。涉及饮食禁忌的,科室应提前通知食堂。
(五)患者在院期间进行的宗教和民族活动,凡属国家法律允许的,医务人员要尊重和保护,在条件许可时,应主动提供相应的服务。不得嘲笑、歧视和在公共场所议论。
7.民族风俗习惯演讲稿 篇七
关键词:民族区域,国家法,习惯法
随着经济的发展, 法治文化的进步, 国家法在我国居于主导的地位, 但是我们必须承认在民族区域还依然存在习惯法的, 习惯法在这些地方被适用, 并且有的习惯法被国家法所吸收, 在民族区域实现了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统一。但是在司法实践中, 国家法和习惯法也是有冲突的, 尤其在民族区域比较明显, 而我国又是一个多民族国家, 因此, 新时期如何处理国家法和习惯法的关系成为当前法学家和实务界关注的焦点。
一、国家法与习惯法的概述
(一) 国家法与习惯法的概念
国家法和习惯法并非是一组对应的概念, 其实在学理界中, 国家法和民间法的对应关系是比较多的。因而习惯法的定义并不是非常明确, 学术界存在两种观点, 一种观点认为习惯法是国家法的重要部分, 是获得国家许可的, 这就是习惯法, 但是我们应该知道这是一种狭义的理解。其实法律的产生也是由习惯所演化而来, 目前高其才和梁治平教授对于习惯法的认识, 是独立与国家法的理解的, 比如, 高教授的观点认为, 一些社会的权威和一些特定的社会组织的意愿, 并且具有特地社会强制力的社会规范的综合。而梁教授则认为, 习惯法实质是一种地方话社会性规范, 它是人们在长期的社会化劳动与生活中逐渐产生的;是用于合理调配人们之间权利义务的, 解决他们之间的纠纷冲突, 并且只在一定的关系网络中被运用。比如藏族地区的偿命的习惯。在此, 笔者认为曹可艳学者的观点是比较明确且准确的, 即习惯法是独立于国家之外的, 由一定民间社会组织或群体在长期的生产、生活中自然形成的或者明文规定的, 体现民间社会组织或者群体成员意志和利益的, 由获得明见的组织或群体认可的谁物质力量保障其实施的普遍性行为规范的总和。[1]
根据法社会学学派尤金·埃利希的两种法律观理论, 即一种是由国家制定的法为“国家法”, 另一种则是“社会秩序”自己本身, 亦或者称为“活法”、“人类联合的内在秩序”。[2]国家法的解释就是按照当前法学教材的观点, 即法是由国家制定或认可的, 以权利义务为调整机制并通过国家强制力保障实施的调整行为关系的规范, 它是由一定社会物质生活条件决定的统治阶级意志的体现, 是实现阶级统治和社会管理的工具。
(二) 国家法与习惯法的特点
国家法和习惯法的特点是不一样, 习惯法适用在一定的范围内, 只针对一定的组织、群体, 显现的是特定的群体的心理意识。国家法的适用范围是全国性的, 具有普遍性, 所产生的效力是高于习惯法, 因此各自的特点是不一样的。主要表现为:
1. 国家法的特点, 本质上是一种规范, 具有规范性, 可以调整社会关系或者人们的行为。国家法最为显著的特点应该是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的, 区别于其的社会规范, 比如道德、宗教规范等;国家法就是由国家制定的或者是许可的, 其在制定主体上就高于习惯法的主体;国家法的效力是在国家权力行使的范围内具有极强的普遍性和有效性。
2. 习惯法正如其概念所知, 其首要具有地域性, 因每个地域的风土人情、经济发展的水、自然环境都是有着极大的差别, 在此基础上的人群特征就呈现出差异性, 经济基础决定上层建筑, 因而各个地域的习惯法呈现出其地域性的色彩;其次, 我国是多民族国家, 民族之间的行为习惯、语言等都是不同的, 习惯法所形成过程都是具有差异性, 但是却有着浓厚民族的特点, 比如瑶族石记录规则, 要求维护族内秩序, 其他民族则不是, 有的可能就是通过歌谣、口口相传的方式;习惯法具有极强的稳定性, 国家法依赖国家, 一旦国家消亡, 那么该法有可能不能实施。但是习惯法是人们长期生活中认可的, 其具有着稳定的基础, 获得了普遍的心理认可和认同性。另外, 习惯法也可以被国家法吸收进而成为国家规范。习惯法还有传承性, 主要在民族地区和一些地域是比较落后的, 很多地方是比较闭塞的, 对于很多习惯都是由一代一代相传的方式, 多属于传承性比较强, 比如傣族的习惯法就有规定很多男孩子字幼年时期就要去寺庙当弟子, 直到20岁的时候才可以还俗, 这个就是传承, 因为很多民族是全民信教, 很多都是具有宗教性的。
二、民族区域的特点
我国是多民族国家, 民族关系复杂, 且属于矛盾较多, 很多民族更是全民信教, 宗教问题极易和民族问题混合起来。很多民族地域都是属于比较落后的地方, 交通闭塞、文化落后、物质资源缺乏, 与外界的交流就比较少。我国当前对于民族地域实行的是区域自治, 就是要尊重区域的特点, 尊重民族习惯, 达到多民族共同发展。随着我国经济的快速发挥在那, 国家对于民族区域的重视, 民族地域的经济得到了快速的发展, 物质资源得到一定的改善, 居民的文化程度不断提高, 呈现出三结合的特点, 民族区域的特点为, 民族的自治与区域的自治结合、国家的统一集中和少数民族区域自治的结合以及民族区域的发展是政治经济因素的结合。因此, 在当前社会中, 民族区域具有着复杂性、多元性和时代性。
三、国家法与习惯法之间的关系
当前社会的发展程度比较高, 法律更为先进, 但是结合我国的国情, 我们会发现国家法和习惯法之间的关系是既有冲突又有统一, 主要表现为:
(一) 冲突
任何事物都是对立统一的, 国家法和习惯法一样也存在冲突。国家法具有普遍性, 而习惯法是不具有平普遍性, 其只是一种地方的法律知识, 国家法为了维护社会秩序, 国家的统一, 不可避免的要侵犯习惯法, 要求习惯法去适应国家法。比如, 在回族地区伊斯兰教法规定, 只有双方都信仰一致, 才可以结婚, 即族内婚姻, 这与我国婚姻自由是不一致的;比如, 在传统回族乡村社会, 很多穆斯林结婚都是通过举行宗教仪式, 并不领结婚证, 这与我国婚姻法的规定是冲突的, 比如离婚方面, 国家法是登记离婚和诉讼离婚, 而一些传统回族地区, 由于结婚时宗教仪式, 结婚更不会找国家机关办理, 甚至有些地方女性离婚必须取得男性同意才算是离婚。
(二) 统一
作为法, 国家法和习惯法对于社会成员都是具有规范作用, 习惯法长期在民族群众产生重要的作用, 它的权威的产生也是在不断社会生活中产生的, 对于习惯法某些内容, 国家法也是予以尊重, 比如一些民族早婚, 国家法就在地区使用很尊重, 允许其在一定年龄范围内结婚。比如在回族地区国家法同时也会吸收习惯法的合理部分, 考虑到我国回族普遍早婚的习惯, 我国国家法作出了变通规定, 如《宁夏回族自治区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的补充规定》第2条规定:“回族男女的结婚年龄, 男不得早于二十周岁, 女不得早于十八周岁。”《化隆回族自治县关于施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的补充规定》第2条规定:“结婚年龄, 男不得早于二十周岁, 女不得早于十八周岁, 鼓励、保护晚婚和计划生育。”《大通回族土族自治县关于施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结婚年龄的变通规定》第2条同样规定:“结婚年龄, 男不得早于二十周岁, 女不得早于十八周岁, 晚婚晚育应予鼓励, 实行计划生育。”比如有些地方有着抢婚的习俗, 目前已经逐渐没有了。比如有些傣族要求男孩去寺庙当俗家弟子也已经逐渐消灭。
四、国家法与习惯法在民族区域适用的现状
(一) 立法现状
我国当前的法律都是比较系统, 也是比较规范, 但是在很多民族区域的现状则不同, 甚至是存在于国家法冲突的习惯法, 并且不被包容, 不适用国家法。比如, 我国在民事方面, 财产的范围是很广, 包括了房屋、果园、林木、牧场、家畜等, 但是少数民族却有着自己的规范, 比如瑶族、土家族依旧延续的就是草标文化, 将自己发现的物打上草标, 别人就知道, 就不会去拿走。这个就是与法律不一致, 比如在继承方面, 我国法律规定是男女都是可以继承遗产的, 但是独龙族则是都是男子继承, 女子是不可以继承。婚姻方面, 我国已经实行自由婚姻, 限定年龄, 但是很多民族的早婚比较多, 且年龄都较小, 都是与我国法律相违背的。
因此我国当前的立法现状是, 国家法和习惯法的适用是并存, 当然国家法是作为主导的存在。
(二) 司法实践
民族区域的司法部门在面对很多需要国家法和习惯法之间协调的时候比较为难, 根据国家法的规定, 是可以明晰的, 但是在民族地域有着自己的习惯法, 出现问题民族群众更愿意运用习惯法, 导致司法判决的结果无法有效适用。比如藏族的赔命问题;比如有些藏族群众依然相信活佛处理问题公正, 及时履行活佛的决定, 对于司法机关的判决则不认可。由于民族问题的复杂性, 当前社会的和谐, 在民族区域的司法部门积极发挥自己的主观能动性, 及时对国家法进行宣传, 并请一些具有权威性的民间人物, 推动国家法的效力波及范围。同时, 尊重习惯法, 及时告知当事人习惯法所产生的弊端。一些民族区域的司法部门已经具有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这就告诉我们, 面临国家法和习惯的适用, 一定要在原则基础上增强灵活性。但是当前的纠纷越发复杂, 习惯法和国家法的冲突给予司法实践部门的考验越大。
五、如何处理国家法与习惯法的关系
(一) 尊重民族区域的实际情况
大量举例例证我国国家法和习惯法的之间的关系, 这就是要求我们必须认识到国家法与习惯法之间必须协调发展, 尊重民族区域的实际情况。因为“在一定条件下, 国家制定法可以通过各种法律规避来影响社会, 改变民间法律和大众的法律顾念;只有普遍肆无忌惮的对国家制定法和社会的其他规范或类法律的破坏, 国家制定法的影响和渗透也会落空, 社会中的规范性窒息就不可能蜕变和转化;最终必然会使建立大致统一的现代法制的理想落空, 社会主义的市场经济也就不可能顺利建立。”因此, 在国家制定法与习惯法关系中, 我们要正确看待各自的缺陷, “尊重习惯法的前提是要认真掌握和研究习惯法共同体的心理、文化、经济条件, 甚至是自然环境、地理状况。尤其是在民族地区, 我们不可能一下子就破除那些历时久远、根深蒂固的民族组织的权威, 例如寨老、族老、祭司等等, 只能假以时日慢慢地将之国家化和现代化。如果马上撇开这些组织力量对民族地区生产生活的调控, 整个民族地区的社会秩序就可能失控, 国家在那里建立的法制秩序就有可能崩溃。”因此坚持国家制定法的主导地位, 同时, 充分吸收习惯法的中的合理成分和优势, 从民族地区的特点和实际出发, 推动二者的发展。在国家制定法效力触及不到的地方, 比如西部地区中的偏远山区, 可以利用习惯法的理论去解决纠纷和推动当地秩序的建立。宁夏地区有许多变通规定就是国家制定法和回族习惯法的产物, 且在回族地区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二) 国家法和习惯法的良性互动
在国家法和习惯法必须协调发展, 才能够推动整个法制的进程, 这就要求在民族地区的司法机关在司法实践中, 不能唯国家制定法独大, 不能全面否认回族习惯法, 也不能夸大其的作用, 应该在分析基础上, 国家法吸收其合理的地方, 摒弃其不适应现代社会的部分, 保持二者的良性互动, 这就是“所谓国家制定法与民间法的理性互动模式, 即在一定价值取向的前提下, 在坚持一定原则的基础上形成的国家制定法与民间法的和谐共存, 共同发展的局面与态度。”我国有56个民族, 每个民族在长期的生活、生产中都会形成习惯, 进而演化为指导其行为规范的习惯法, 只有处理好国家法和习惯法的关系, 才能够推动我国民族地区法制的发展, 进而实现大致统一的法制理想。
(三) 保持国家法的权威性
国家法的国家的最主要的法律, 也是强大的法律, 也是普遍性的法律, 一个国家不可能出现两部法, 只能强制力保障一个。但是我们必须承认, 在当前社会中, 确实存在着国家法和习惯法并存并且适用现状, 且国家法也在吸收习惯法的内容。但是我们在司法实践中, 必须明确国家法权威的维护, 才是国家尊严的体现, 只有国家法权威的强大, 才能推动的社会的发展, 社会秩序的稳定。因此我们必须要注意习惯法对于国家法权威的消减作用, 这是不可避免, 必须不断强大国家法的宣传力度, 积极国家的作用, 将国家法的权威辐射到罪偏远地区, 同时尊重习惯法, 并将习惯法的精华吸收。只有国家强大, 民族才会强大, 只有社会的发展, 才能推动经济的发展。
参考文献
8.民族风俗习惯演讲稿 篇八
【关键词】中学生写作 习惯培养 策略
【中图分类号】G633.34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2095-3089(2015)08-0094-02
作文,是语文教学的半壁江山。在基础教育阶段,特别是在初、高中阶段,作文教学都是语文教学的难点。作文处在一种教师怕教、学生怕写的尴尬境地。如果不培养学生写作的习惯,让学生想写、爱写、会写作文,作文教学就不可能游刃有余,语文教学质量要想得到量和质的飞跃就只可能是一个遥不可及的梦想。
民族地区由于教育资源缺少,师资力量薄弱,老师和学生视野狭窄,教育教学质量较先进发达地区本来就落后。加上在语文教学中,很大一部分语文老师由于教学视野、专业能力的限制,存在重阅读教学轻视作文教学的现象。主要表现为:(1)作文教学没有系统性。由于作文教学缺乏有效的评价体系,加上考试中作文评分特殊性的限制,不少教师在作文教学中并没有按照教材中写作教学的要求,踏踏实实地完成教学任务。作文教学的随意性很强,不少教师只是要求学生在规定的时间内(一般为两周)完成一篇作文即可,既没有内容的规定,更没有文体的限制。(2)作文教学形式僵化。作文教学的形式一般表现为,教师出一个作文题目,然后空泛的讲一下如何审题,如何构思,如何选材,然后让学生自由写作。
其实,以上表现不只是民族地区特有的现象。在语文教学中,作文教学不注重系统、教学形式僵化已经成为一种普遍现象。因此,学生有了“作文之难,难于上青天”的无奈和伤感。
要扭转作文教学的尴尬局面,就必须培养学生良好的写作习惯。在好习惯的影响下,自然会培养学生写作的兴趣,促进写作能力的提高,从而提高学生语文素养,达到提高语文教学的目的。
我在对中学生写作习惯的培养时,主要进行了以下几个方面的尝试。
第一,让学生明确写作对于语文,尤其是对于人生的重要意义。欲爱之,先识之。认识和了解作文的价值、对人生的重要意义,是让学生形成写作习惯的前提条件。
1.在写作教学之初,让学生调查写作在现实生活中的运用。学生通过调查,可以得出结论:写作在现实生活中无处不在。大到国家外交,小到个人总结。婚丧嫁娶、商店开业庆典、广告标语、温馨提示、短信微博、电视主持等等。
2.让学生认识到写作对于人生发展的重要意义。与学生最重要的意义就是考试。在语文这门学科中,作文就是半壁甚至是大半壁江山。在高考中优秀作文可以得到五十好几甚至六十分,一般作文只能得到四十分左右,而不合格作文可能就只有三十来分甚至更低。在语文总分差距本来就不大的情况下,作文如果拉下三十来分的差距,那对于人生可能就损失惨重了。我虽然反对一味地功利化,但是没有功利,能达到道德境界甚至是天地境界的学生,只能是凤毛麟角。
3.对于一些有写作兴趣、甚至有发展潜质的学生,就要讓他们认识到写作对于成就人生的重大作用了。许多文化名人,就是靠着写作成就了自己。不要说古今中外的那些著名的文学家,就是当代社会中各行各业有影响的社会名人,哪一个与写作扯不上关系呢。
第二,让学生在语文的学习中,养成良好的写作习惯。
心动不如行动,写作习惯的培养,必须在平时的学习中不断强化,反复训练,然后内化为写作的力量。
1.写随笔。随笔是散文的分支,是议论文的变体,兼具议论和抒情的特色。但是,我让学生写随笔,还强调一点“随便”。“随便”是指内容不限,表达方式不限,字数不限,体裁题材不限。但是有一点要限制,那就是必须独抒性灵,具有真情实感。一般情况下,要求学生每天写一点,哪怕一分钟,几个字。不是要让学生发展成为作家,重要的是培养他们的一种意识,一种习惯。即每天不写几个字就觉得心里不舒服的感觉。有了这一点潜藏的动力,那就可能有发展壮大的机会了。
2.写周记。周记是让学生对自己一周的生活、学习有一个系统的回顾和总结。特别需要强调的一点是感悟和反思。周记比之于随笔,要求要高一些,内容、构思、思想都需上一个档次。对学生周记,我一般会进行一些检查,写几句评语,留一点鼓励,对学生来说,既是一种鼓励,更是一种监督。
3.写作文。对学生写作成果的检验,最终都必须通过学生的作文体现出来。学生写作文不能够任由他们天马行空,必须对作文提出一定的要求。特别是在作文主题的确定,写作素材的选择,文章结构的谋划等方面要有具体指导,教师不能只说不做,否则对学生不公平。教师在作文的指导中,最好身体力行,尽量写下水作文。在写下水作文的过程中,体验写作的具体情况,特别是哪些地方需要下大力气才能处理得比较满意的,以便在指导作文时做到有的放矢。
4.自由写作。要让学生养成写作的良好习惯,自由的书写自己的生活,表达自己的感悟。仅仅一周写一篇日记,两个星期一篇作文显然是满足不了学生需要的。因此,让学生养成自由写作的习惯就尤其显得必要和迫切了。在自由写作中,学生可以选择自己喜欢的体裁,用自己善于的表达方式和技巧,反反复复地表达自己对学习、生活、自然的独特而有个性的体验和感悟。
第三,创造各种机会,让学生体会到写作的成就感。
成就感来源于别人的认同。写作习惯的培养本身就是一件长期而又艰巨的系统工程。在这个泛阅读的时代,一个人的作品要想得到别人的认同,本身就是一件非常困难的事情。要想在写作上取得成绩,获得成功,更需要忍受失败的折磨和坚持的寂寞。
作为教师,在学生面前,就必须要有强烈地责任意识,为他们前行的道路尽量做一些力所能及的事情。
1.让学生的作文尽量得到展示的机会。可以这样说,许多比我们现在中学教材优秀的文章已经淹没在人类文化的沧海横流中了,而我们教材里的文章却成了名家名篇,这就是因为这些文章得到了太多的展示机会,而其他文章却机会寥寥。所以,在培养学生写作习惯的早期,要让学生的优秀作文得到较多的展示机会。比如教师评一周最受欢迎的作文,比如举办班级作文墙,比如举办学生作品朗诵会。
2.让学生积极参加各类作文活动,比如作文竞赛,各类征文活动。能够参加各类作文竞赛、征文活动的学生都是具有浓厚写作兴趣和一定写作基础的学生,然而,通过竞赛、征文获得一定的奖项的学生又是这些学生中的一部分。通过参加这类活动,获了奖的同学一定会比较有成就感,教师再顺水推船,因势利导,他们对写作的兴趣会越来越浓,进步也会越来越大。但是教师在这个过程中,也要注意对那些没有获奖的学生进行正确指导,保护他们的自尊心,不能让他们对写作的那一份热情受到现实冷风的吹袭而变凉了。
3.利用网络平台,创建班级作文网站,让学生的优秀作文得到较大范围的传播。要求,每个学生按时在班级作文网页上上传一定数量和质量的作文。学生与学生互相浏览,互评,教师与学生互评,甚至让家长参与评价。学生想到自己的作文要在一定范围内交流,一定会下一番功夫,努力写出自己认为比较满意的作文。日积月累,量的转变就可能带来质的飞跃。
當然,教无定法。以上方式只是一些思索和借鉴。我们有许多老师的做法已经比我提到的这些更有效,更实在,更先进。但是,对于民族地区的语文教育工作者和中学生来说,只要我们不浮躁、不总是仰望星空,而是静下心来,脚踏实地地彻彻底底地坚持做一些事,民族地区的语文教育就能缩短和其他地区的差距。
语文新课改的春风早已经吹遍大江南北,作文作为语文教育的重头戏,不能没有实际的行动。民族地区的语文教育工作者,必须认识到自己肩负的使命,在作文教学这块几乎荒芜而又充满希望的土地上,小心翼翼地播种,兢兢业业地耕种,才可能扭转局面,有所收获。
参考文献:
[1]郭建玲,浅谈中学作文写作技巧[J].中国校外教育 2013.09.30
[2]韩丽晶,浅谈中学语文写作技巧[J].吉林省教育学院学报 2009.02.05
[3]刑博,抓好读写对应训练 学习作文写作技巧[J]. 吉林教育. 2004.06.01
9.民族风俗习惯演讲稿 篇九
尊重民族的风俗习惯
教学目标: 认知
1、知道一些尊重民族风俗习惯的故事。
2、懂得尊重民族风俗习惯,有利于民族之间和睦相处、友好往来。行为
1、能自觉尊重不同民族同学和邻居的民族习惯。
2、从小学会尊重他人。教学准备:
幻灯片、录音、图片等 教学过程:
一、导入新课
介绍少数民族的服饰、乐器等,介绍过程中,学生可以表演、贴画,也可以讲小故事,激发他们情感的共鸣。
每个民族的人们在居住、饮食、衣着、利益等方面都有共同的爱好、习俗和禁忌,这就是民族的风俗习惯。
(板书:民族的风俗习惯)
二、过渡明理,正反辨析
1、过渡:各民族都有独特的风俗习惯,在众多民族中,汉族是个
三理教育教案
人口众多的民族,同学们大多是汉族人。我们应该怎样对待少数民族的风俗习惯呢?看一看,下面的饿做法,如是你,你心里会怎么想?
2、出示“辨一辨”,讨论,要让学生在换位思考的是,理解到尊重别人的必要性,要让学生充分说和体会。
3、我们一起看看毛主席是怎样尊重少数民族的风俗习惯的?看一看,想一想。
1)、毛主席是怎样热情招待塞福鼎的? 2)、如果你是塞福鼎,你有什么感受?
三、联系实际,深化认识
1)、我们身边有没有少数民族的人,大家应该怎样和他们相处? 2)、如果没有,用下一环节。
虽然我们现在没有接触少数民族同学、但随着大家年龄的增长,我们一定会和少数民人民相处,你回怎样做?
四、总结全文。
五、延伸拓展,陶冶情趣
做一份民族风俗小报 板书设计:
尊重民族的风俗习惯
三理教育教案
10.民族风俗作文 篇十
民族风俗作文
(一)“百里不同风,千里不同俗”,世界上有许许多多个国家,每个国家的风俗习惯是不同的,不同的国家喜欢的衣着也是不同的。今天,我要带大家去了解的是日本的和服和韩国人穿的“韩袍”。
和服是是日本大和民族的传统服饰,在当地被称为“着物”,因和服的图案与色彩反映了大自然的具体意象,又叫“赏花幕”。和服不用纽扣,只用把结的腰带,腰带种类很多,打结方法也不同,广泛使用的是“太鼓结”,就是在后腰打结处的腰带内垫一个纸或布做的芯。由于打结很费事,二战后又出现了“改良带”和“文化带”。
“韩袍”是韩国人的传统服装,它的样式适合韩国的气候,和韩国人起坐习惯。女性的韩服短上衣搭配优雅的长裙,上衣和长裙的颜色,五彩缤纷,有的还加了明艳华丽的锦绣。
不同的地区有不同的特点,不同的国家有不同的色彩,生活中的点点滴滴汇成一幅幅绚丽多姿的风情画,无不体现出丰富多彩的地域特色,无不展示着各个国家的独特魅力。
评:内容让人耳目一新,生动形象地介绍了和服和“韩袍”,抓住服饰的特点进行细致入微地描写,让我们领略了绚丽多姿异国风俗。要是多些传说或作用会使文章锦上添花。
民族风俗作文
(二)说起赛龙舟我想大家都是耳闻目睹过的,你听锣鼓声声,鞭炮齐鸣,划龙舟比赛就快开始了。
小河两旁人山人海围满了观众,你一言我一语的争论谁输谁赢。龙舟争先恐后的划了出来,3辆龙子实力不分上下,选手们整齐的划着船桨“一二一,一二一”站在船头的是一个身材魁梧的汉子,他拿着手上的鼓锤铿锵有力地敲着,鼓为自己鼓舞士气。
岸上的观察们目不转睛地盯着,一边心急如焚地喊着加油,小河上选手们不一乐乎的划着,他们听着观众们强烈的耐喊声,顿时变得充满了信心,更加迈力的划着,锣鼓声变得越来越响,船桨划动的速度也越来越快。河水被搅得汹涌澎湃飞溅起一朵朵雪白的浪花,河水凶猛地向河岸拍击,选手们越战越勇。就在难解难分之时,蓝队,使劲往前划着,最后一举拿下冠军,其他两队虽然输了但他们并没有气馁,而是用乐观向上的心态向蓝对庆贺。这时鞭炮齐鸣,人声沸腾为冠军颁奖的,时候到了欢呼声呐喊声,鞭炮声是是这次龙舟大赛上最富有动力的的交响曲。
河水平静了下来锣鼓与鞭炮消失影去。刚才热闹的气氛渐渐变淡,隆重的龙舟大赛拉下了围幕。
民族风俗作文
(三)每个民族都有自己各具特色的节日习俗,在慢慢地盛开着,散发出淡淡的清香,吸引着我们。当然,藏族这朵“鲜花”,已开地正大、正旺地,其中一朵花瓣,就是藏族的雪顿节。
雪顿节是每年藏历六月底七月初,是西藏传统的节日。在藏语中,“雪”是酸奶子的意思,“顿”是“吃”、“宴”的意思,雪顿节按藏语解释就是吃酸奶子的意思,因此又叫“酸奶节”。虽然酸奶我们都吃过,但藏族人民却还是把这个加入了民俗的行列中。
11.民族风俗习惯演讲稿 篇十一
关键词:彝族婚姻;婚姻法;冲突
一、彝族传统婚姻习惯法的概述
(一)在通婚范围上,实行严格的通婚制度
(1)“民族内婚 ”。传统彝族社会在婚姻关系上非常注重“彝根”與“非彝根”的差别,不同等级的彝族都限制其子女与其他民族进行通婚。彝族谚语:“黄牛自是黄牛,水牛自是水牛,黄牛布入水牛圈,水牛不同黄牛牧,”这句谚语正是对民族内婚最好的反映。
(2)等级内婚。传统彝族社会的婚姻习惯法中规定严格实行等级内婚,在奴隶社会彝族分为五个等级,即兹莫、黑彝、白彝、阿加和呷西,不同等级间禁止缔结婚姻关系。
(3)姑舅表优先婚。姑母家的女儿等到可以谈婚论嫁的年龄时,在择偶上会优先考虑舅家的儿子,只有等舅父家不要才会考虑其他人,在嫁给其他人时还会把所得的聘礼拿一部分给舅父。这种婚姻制度既是母权制的社会遗俗,又成了巩固和扩大血缘家族支势力的一种方式。
(二)在婚姻形态上,彝族实行一夫一妻制
在凉山彝族地区主要的婚姻形式是一夫一妻制,但也有一夫多妻的形式,一夫多妻主要是对一夫一妻制的补充形式。形成一夫多妻婚姻的原因是复杂多样,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的原因:
(1)炫耀自己的富裕,显示自己的特权。在凉山彝族奴隶社会中,一夫多妻的现象主要出现在黑彝头人及少数富裕的白彝头人中,他们为了炫耀自己富裕的经济情况及显示自己至高的特权,往往会相继娶多个妻子。但随着社会的发展,这种现象在当今彝族社会中已经不复存在。
(2)转房。传统彝族习惯法规定,在彝族婚姻家庭中,如果丈夫死亡,妇女不得外嫁,而必须转房给亡夫家中的平辈、晚辈或者长辈男性亲属,即使转房的对象已经有妻子也可以。这种妇女必须转房不得外嫁是因为在结婚是男方支付了女方一定的“身价钱”,使男方家支认为女方是自己家中的财产,即使丈夫去世也不得让财产外流。
二、彝族婚姻习惯法与《婚姻法》的冲突
(一)与《婚姻法》基本原则的冲突
(1)婚姻自由原则上的冲突。《婚姻法》第3条:禁止他人干涉婚姻自由。但在凉山彝族地区干涉婚姻自由的现象仍然普遍,在凉山地区的包办婚是通过定娃娃亲、转房及索要身价钱的方式实现的。最典型的就是在联姻时女方向男方索要身价钱,在彝区不管男方家庭经济如何,娶媳妇都会给予女方一定的身价钱,身价钱的给付才算正式缔结婚姻关系。然而身价钱的给付与“拿钱就能买老婆”的买卖婚是有所区别的,它是通过对女子“身价钱”的议定和收付,抹杀婚姻当事人的意愿,实现对婚姻的包办。
(2)一夫一妻原则上的冲突。《婚姻法》第2条规定,我国实行一夫一妻的婚姻制度。然而在旧凉山的彝族地区还存在一夫多妻的现象,尤其是凉山彝族腹心地区,它是通过转房的形式实现的。转房是在丈夫死亡后其2妻子转房给丈夫的兄弟,转房时转房的对象可能已经有妻子,这样就构成事实上的一夫多妻,这与《婚姻法》规定冲突。
(二)与结婚实质要件上的冲突
(1)结婚年龄上的冲突。《婚姻法》明确规定了男女各自的结婚年龄,然而凉山彝族自治州规定的婚龄与国家法有所不同。这个是规定虽然是在少数民族地区实行的变通规定,但在凉山彝族地区青年男女结婚的年龄普遍都比这个规定还早,尤其是凉山彝族腹心地区最为普遍。
(2)禁止近亲结婚上的冲突。《婚姻法》第7条规定,禁止近亲结婚。彝族传统婚姻习俗中盛行姑舅表优先婚,这种姑舅表婚就是近亲婚的表现,这种婚姻习俗在现代彝族地区仍然存在着。
(三)与结婚形式要件上的冲突
《婚姻法》第8条规定,结婚则必须到婚姻登记机关进行登记。然而在旧凉山彝族地区普遍存在事实婚姻的现象,人们缔结婚姻不会根据国家法的规定去登记结婚,彝族同胞大多数都会根据自己民族习惯举办婚礼。虽然随着社会的发展,这种事实婚姻对于现在的年轻人来说普遍减少,但还是仍存在个别现象。这种事实婚姻与《婚姻法》的规定构成了冲突。
三、彝族婚姻习惯法与《婚姻法》的调适
彝族传统的婚姻习惯法与国家制定的《婚姻法》之间存在一些冲突,我们应该正确认识这些冲突,从而更好的解决冲突,使民族习惯与国家法更好的接轨。因此,本人提出协调彝族习惯法与《婚姻法》的建议:
(1)去粗取精,吸收彝族婚姻习惯法中合理的部分,废除不合理的部分。彝族婚姻习惯法经过那么多年,还被彝族人民严格的遵守着,说明它有部分是由存在的合理性。所以当我们在解决民族中存在的问题时,我们应该客观看待,在尊重当地的民族习惯,将其合理的民族习惯在不与国家法冲突的前提下创设成民族法规。
(2)加强对彝族地区进行普法宣传。
(3)发挥乡规民约的作用。要协调国家婚姻法与彝族习惯法之间的冲突,则应在尊重民族习惯法,遵守国家法的前提下发挥乡规民约。在彝区,人们可能不懂法律,但基本上都懂乡规民约,所以我们可以指定合理的乡规民约来调解婚姻法与习惯法之间的冲突。
四、结语
彝族传统习惯法一直被彝族人民严格遵守着,深刻影响着彝族人民的思想,但随着社会发展,彝族习惯法中有些传统习惯不仅已经不适应社会的发展,而且还桎梏着彝族社会的发展。所以我们应该理性认识彝族传统习惯法,肯定彝族旧婚姻习俗中的优点,去粗取精,使彝族婚姻的发展适应时代发展的需要,共同翻起彝族婚姻史新的篇章。
参考文献:
[1]张晓辉,方慧.彝族法律文化研究[M].北京:民族出版社,2005.
[2]胡庆钧.凉山彝族奴隶制社会形态[M].北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85:484.
[3]杨怀英.凉山彝族奴隶社会法律制度研究[M].成都:四川民族出版社,1994:207- 209.
[4]蔡富莲.凉山彝族习惯法的特点[J].凉山民族研究(2000年刊):59- 65.
作者简介:
瓦布莫,西南民族大学法学院2014级民商法学,学号:130301052187。
12.民族风俗习惯演讲稿 篇十二
国家法是由国家制定或认可, 并由国家强制力保证其实施的, 反映着统治阶级意志的规范系统, 具有规范性、强制性、阶级意志性和物质制约性。[1]然而国家法并不是万能的, 尤其是在少数民族地区, 国家法显得相对萎缩。相反, 国家法之外的所谓习惯、伦理、道德等习惯法却倍受民众青睐。少数民族习惯法作为习惯法的一种, 是我国广大少数民族在千百年来生产生活实践中逐渐形成, 世代相袭, 不断发展并为本民族成员所信守的一种行为规范, 它与各民族的宗教信仰背景、地理环境等有着密切关系, 是“活的法律”。在外界眼中, 中国传统的少数民族社会宛如一个“没有法律”的社会, 真正维系民族发展的是一种内在的社会秩序, 而这种社会秩序的生成主要依赖对“宗教”和“习惯”的信仰。信仰作为一种精神动力蕴含着巨大的能量, 它的产生并不仅依赖于宗教, 同样可以作用于法律。法律信仰的培养不仅是现代法治的应有之义, 也有助于国家法和民族习惯法的契合。
二、法律信仰定义之解读
伯尔曼曾说 过: “法律必须 被信仰, 否则将形 同虚设”, [2]国内学者对这一概念也进行了一些定义: 法律信仰是对法的“神圣崇尚”; 法律信仰是对法的“神圣体验”;[3]“法律信仰从主体之心理因素观察, 应当和宗教信仰的心理状态相同”, “是主体对法律的行为拜从; ”[4]法律信仰“是一种类似于宗教信仰般的情怀。”以上观点都具有两个共同点: 一是将法律信仰主体的信仰程度扩大化, 类似于宗教信仰的热衷。二是把“法律信仰”等同于“信仰法律”, 即信仰的对象为“法律”或“法”。卢梭曾说过: “法律既不是铭刻在大理石上, 也不是铭刻在铜表上, 而是铭刻在公民们的内心里。”可见, “法律信仰是关于人类世俗社会生活秩序与规则的信仰”, 实质在于对法所具有的普遍性与最高价值的认同与期待。因此, 法律信仰应当同时包含两个方面: 一是主体对法律的认同, 二是法律本身应当呈现的内在价值。这就要求法律必须顺应民族的文化、贴合民众的生活, 不能与民众一贯导行的价值相悖。同时, 法律应当具备公平正义的内涵, 值得公众追求。
三、法律信仰对契合国家法与民族习惯法的作用
少数民族习惯法的形成具有“封闭性”和“人性”, 这与国家法秉承的“开放性”和“理性”势必产生摩擦, 此外, 少数民族习惯法“自下而上”的产生与国家法“自上而下”的实行更是加剧了二者间的冲突。如何使二者有效契合, 法律信仰的树立为我们提供了方法。
( 一) 法律信仰的树立有助于国家法对民族习惯法的吸收
首先, 民族习惯法生存的客观基础是自给自足的农耕经济, 生态与少数民族的生活是共存共荣。因此, 土地、草场、水域等自然资源的保护在民族习惯法中早有体现, 如:藏族的“放生”习惯、蒙古族的“轮牧”制度以及宗教对“神山”、“神水”、“神兽”等自然物神性的赋予都为地区自然环境的保护做出了贡献。其次, 少数民族习惯法在处理纠纷时注重调解, 调解是以群众之间的亲善和睦、社会稳定和经济发展为出发点, 以礼俗和习惯法规则来处理问题。这使得习惯法这种自生秩序方式不仅效率较高而且成本较低, 同时在方式上有其更符合民族心理。再次, 由于少数民族地区环境艰苦, 部落与族群的发展离不开彼此的互助, 故而, 民族习惯法中多有关于“尊老爱幼、救助孤寡、生产生活互助”的规定。这些都是民族习惯法精华所在, 国家法对其应当承认并尊重。对民族习惯法良性因素的吸收不仅使国家法更容易被本民族成员接受, 也是国家法增强内在动力的最佳途径。
( 二) 法律信仰的培养有助于国家法对民族习惯法的修正
民族习惯法必然有它的“有限性”与“落后性”。习惯法带有浓厚的宗教迷信色彩, 有些纠纷甚至依靠“神判”来解决, 惩罚手段野蛮落后, 判决不公或冤假错案时有发生; 藏族习惯法中的“赔命价”, 苗族的“包办婚”等规定都表现出父母包办、男尊女卑的封建等级观念, 与我国的民主法制格格不入; 此外, 因为草原、水利、林木等纠纷引起的群众械斗、报复性偷盗、抢劫案件都严重危害了民族地区的法制建设与社会关系的和谐发展。对于这些问题, 国家法应立足于地区现状对习惯法予以修正, 运用法治理念及时消除习惯法中野蛮、封建因子, 将公平正义的宏观精神渗透到民众日常的微观生活之中, 使之成为维护民众权益的有效武器, 从而树立国家法在民众心底的威信。
四、结语
民族习惯法从产生、发展到与国家法契合的过程中展现出强大的张力, 这使我们不得不正视一个问题, 法不是存在就能树立其权威, 法应当紧密贴合民族生活、顺应民族心理、反映民族精神。国家法与民族习惯法的沟通、妥协需经历一个漫长又艰难的过程, 但二者最终会趋于一致。法律信仰的培养不仅为契合国家法与民族习惯法提供了途径, 它更大的价值在于推动国家法向主体的意识形态靠拢, 使法具备更为实在的精神。
摘要:法律信仰既包括主体对法的认同, 又包涵法自身的价值, 法律信仰的培养不仅有助于国家法对民族习惯法的吸收, 还有助于国家法民族习惯法的修正。
关键词:法律信仰,习惯法,国家法,契合
参考文献
[1]孙国华.法理学教程[M].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 1994.
[2][美]哈罗德·J·伯尔曼.法律与宗教[M].梁治平译.北京: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 2003.
[3]刘旺红.法律信仰与法制现代化[A].法制现代化研究[C].南京:南京师范大学出版社, 1996.
13.民族风俗作文 篇十三
我的家乡在新乡,是河南省境内的一座小城市。我们那的习俗很特别,每到腊月的二十三我们就会吃一种叫“祭灶糖”的芝麻糖。听说是为了送火灶上的小神仙上天言好事的,粘上神仙的牙,让他在玉皇大帝那只说好话,不说坏话。到了第二天,腊月二十四各家各户就开始打扫卫生了,全家老少齐上阵,把家里的犄角旮旯都清理干净,等着过年了。腊月二十五磨豆腐、二十六蒸馒头、二十七去赶集、二十八去买蜡、二十九贴年画、三十包饺子。饺子里包进洗干净的钢镚,谁吃到了,就预示着新一年的好运。到了大年初一人们都换上漂亮的新衣服,开始挨家挨户的拜年了。孩子们还能挣到压岁钱,和大把大把的糖果瓜子。开心极了。
我家乡的风俗有趣吧?你们那里的风俗是怎样的?你能给我说说嘛?
14.桂林民族风俗礼仪 篇十四
首先,是资源县的河灯歌节,历史悠久,是当地民间一年一度民族风俗传统节日。每到七月半,当地人便会以唱歌放灯寄托缅怀先人、消灾避祸的情思。
人们自发携灯,沿河漂放,夜幕下灯光辉煌,形成“万盏河灯漂资江”壮景。节庆期间,地方特产、民间小吃琳琅满目,形式多样,有顶竹竿、舞狮、舞龙、等古朴的民间娱乐活动。
接下来是龙胜红衣节,红衣节是龙胜红瑶同胞所特有的民族节庆日,有着悠久的历史。龙胜县是多民族的自治县,红瑶是龙胜瑶族的一个支系,红瑶妇女爱穿自己编织的红衣衫,故称红瑶。
在这一天,男女老少身着节日盛装,肩担自己生产的土特产品,成群结对来到泪水街,交换一年所需的生活用品和农业生产资料用品,未婚青年则在这一天借机唱山歌、吹木叶,以优雅动听的情歌来相约幽会意中人。
福利五月八节,是阳朔县福利民间的传统节日,由民间组织在福利镇上开展的民间文艺、体育及祭祀活动。传说人们在五月初八这天去祭祀公公、婆婆庙,可多子多福、国泰民安。
美食特色
桂林米粉
桂林米粉是广西地区历史悠久的特色传统名小吃。以其独特的风味远近闻名。其做工考究,先将上好的早籼米磨成浆,装袋滤干,揣成粉团煮熟后压榨成圆根或片状即成。圆的称米粉,片状的称切粉,通称米粉,其特点是洁白、细嫩、软滑、爽口。其吃法多样。制作最最讲究卤水的制作,其工艺各家有异,大致以猪、牛骨、罗汉果和各式佐料熬煮而成,香味浓郁。卤水的用料和做法不同,米粉的风味也不同。大致有生菜粉、牛腩粉、三鲜粉、原汤粉、卤菜粉、酸辣粉、马肉米粉、担子米粉等。
荔浦扣肉
荔浦扣肉是一道色香味俱全的地方名菜。此菜色泽金黄, 芋片肉片松软爽口, 油而不腻,浓香四溢。具有清热祛火、滋润肤色功能。桂林特色名菜,以正宗桂林荔浦芋、带皮五花肉、桂林腐乳为主要材料,烹饪以蒸菜为主,咸甜口味。传统宴席名菜, 采用正宗桂林荔浦芋、带皮五花肉、桂林腐乳和各式佐料。将带皮五花肉和切块荔浦芋分过油炸黄, 然后将五花肉块皮朝下, 与芋块相间排放碗中蒸熟, 翻扣入另一盘中即成。
阳朔啤酒鱼
阳朔“啤酒鱼“,是阳朔有名的地方特色菜,鱼肉鲜辣可口,无一丝鱼本身的腥味,啤酒和鱼肉的香味可以让人胃口大开。阳朔的啤酒鱼是选用阳朔漓江里鲜活的大鲤鱼,先用桂北山区出产的生茶油烹炸,然后放入桂林产的上等啤酒红焖而成,具有独特的香酥鲜嫩风味。5月阳朔啤酒鱼以外香内嫩,皮黄汁浓,入口唇齿留香在“奇山杯全国迷宗菜交流比赛研讨会” 上一举夺得金奖。由此,阳朔啤酒鱼堂堂正正地“游”进了京城。
民族风俗
15.民族风俗习惯演讲稿 篇十五
还有两个多月就要期末考试了,你认真准备好了吗?
应该说,由于全校老师的教育和我校绝大多数同学的努力,我们有着一个良好的学习环境,有良好的校风,有良好的社会声誉。我们的绝大多数同学平时能刻苦勤奋、踏实学习,在各次学科竞赛中取得理想的成绩,德智体美诸方面正在健康发展成长。
但不可否认,学校里还有极少数学生学习目的性不明确,怕苦怕累.不思进取;有的惹事生非,破坏课堂纪律,侵犯他人学习的权利;有的仍偷偷摸摸进游戏厅,晚上不回家,有的进网吧,交网友。为了怕家长知道,舍近求远;有的甚至进舞厅与社会上的人交往,个别学生满脸邪气,“老子天下第一”,欺侮同学甚至争凶斗狠,不考虑后果,大打出手,不以为耻,反以为荣。
同学们,青少年时期是一个转折时期,在整个人生的发展阶段中.占特别重要的地位。这时期,很容易学好,也很容易学坏。学好了对社会、对家庭、对自己都十分有益;学坏了,就可能使自己陷入罪恶的深渊,而对社会造成危害,将成悲剧。
同学们,我们家长大多是劳动人民。其中由于经济体制改革不少家长下岗,他们为了你们的将来,起早摸黑,含辛茹苦地去打工,为了全家的生活,为了供你们上学。他们顶风冒雨,四处奔走。可怜天下父母心!他们献给你们的是一颗爱心,捧出的是一腔热诚。那些只想着自己偷着快乐,潇洒把父母的血汗钱送进游戏厅、网吧、舞厅的同学,你们于心何忍?
同学们:人最美的是心灵,如果一个人贪图享乐,贪吃贪喝,只顾自己,不顾父母和他人,如果一味追求外表“俏丽”、“潇洒”、“风度”、“时髦”,忘记了学生本分,扔掉了道德,很容易走上奢侈腐化的道路,被社会上坏人利用而成為罪人。
同学们,街头巷尾、影碟店、游戏机室、网吧、歌舞厅、赌博等五光十色的世界中鱼龙混杂,泥沙俱下,正在成长和渴望美好未来的同学们,大家都要警醒,都要思考,都要分辨,你将来准备干什么?现在应该做什么?应该防范什么?
期末考试临近,真诚地希望每一个同学都能切实紧张起来,为取得优异成绩而努力奋斗!
辅导教师:张 婷
16.民族风俗600字作文 篇十六
打开中国的地图,把视线对准中国的大西北,将视线锁定最美丽、最富饶、最宽广的那块土地,慢慢的接近它,来看看我们新疆的维吾尔族吧。
维吾尔族是中国北方的一个古老民族,“维吾尔”是维吾族的自称,是“团结”或“联合”的意思。维吾尔族是新疆的主体民族,遍布全疆,大部分居住在天山以南的喀什、和田、阿克苏等地州,天山以北的伊犁地区和其他各地州也都分布有维吾尔族人,据一九九八统计表明,全疆有维吾尔族1600 万人,占总人口的47%,人口居全疆各少民族第一。
任何人都需要饮食,维吾尔也不例外,但他们吃的与我们则截然不同。
馕、是他们最重要的食物,他们有句话叫做“可以一日无菜,不可一日无馕。”可见馕对他们有多么重要,他们通常吃的有:芝麻馕、肉馕、片馕、芝麻馕、瓜子馕和窝窝馕。它们的馕,是中外文明的食物,所以必定会有不可思议之处,最大的馕是艾克曼馕,直径有半米,最小的是托克西馕,比饼干还要小些。
除了馕,烤肉也是他们的著名食物,至于肉类嘛,他们与我们喜爱的也截然不同,我们主要吃的是猪肉和鸡肉,他们主要吃的是牛肉和羊肉,架上烤炉,一会儿、金灿灿、香喷喷的烤肉,咬上一口,足以让你终生难忘。
除此之外,维吾尔族还是个爱鸟的名族,据不完全统计新疆是鸟类资源十分丰富的地区,据统计,有鸟类动物达 340 多种,占全国鸟类动物的 30 %。由于新疆鸟类资源丰富,所以维吾尔族自古以来就有爱鸟的习俗。鸟,被看作是吉祥的动物,不许孩子伤害鸟类,也不食鸟肉,并有饲养“布勒” ( 百灵鸟 ) 、金黄鹂、鸽子、环颈雉等嗜好,特别喜欢燕子等鸟类来庭院做窝,他们认为有鸟类来院中作客,是一种好兆头。为了招来各种鸟来院中“作客”,伊犁、喀什等地的维吾尔族,专门制作了各种小巧玲珑的木箱,这种木箱既可以防风,又可以防雨,里面放上草秆和羽毛,并挂在庭院的树上或屋檐下,有的还专栽一个高高的木杆,把木箱挂在杆顶,欢迎各种鸟类来“落户”,同时还备有各种“食品”“招待”。维吾尔族的院落喜欢房前种栽花草,房后种植各种果树。盛夏,来到他们的屋前,你便会看到百花吐艳,蝶飞蜂舞,而在他们的房后,置身于“桃李不离人左右,只闻鸟鸣在东西”的境地。
说了这么多,大家现在最关心的一定是维吾尔人服装的习俗吧,好那就让你们“一饱眼福。”
据伊斯兰教规定,妇女除手脚外,全身都是羞体,所以她们外出就要戴上盖头或面纱。戴面纱的妇女大都是受宗教影响较深或是宗教人士家庭的妇女。他们认为,妇女必需深居简出,不愿意外人轻易窥见。男人若窥见陌生女子的面容,就被认为是件不吉利和不幸的事情。但是,也有人说蒙面纱的起源是古代阿拉伯一带风沙大,蒙上面纱可以保护妇女的面部和防止落上尘土,有利于卫生。
说了维吾尔姑娘的风俗,我们再来看看维吾尔的小伙子吧,维吾尔族男子多喜欢在腰间系一条腰巾,维吾尔语称为“波塔“。“波塔”是随着维吾尔族的服装——长袷袢而产生的。长袷袢即长外衣,这种外衣没有扣子也没有口袋,腰巾可以起到扣子和口袋的作用——在腰巾中携带一些东西和食品等。维吾尔族男子穿上长袷袢,系上腰巾,显得雄姿勃勃,精神抖擞。腰巾长短不等,长的可达 2 米 多,可以在腰间缠几圈。也有方形腰巾,系时在腰间露出一个角,显得别有一番风度。
维吾尔族信仰伊斯兰教,至今保持着宗教礼拜的习俗。他们每天要做5次礼拜(妇女不做礼拜),分别在黎明、中午、下午、黄昏和夜晚。平时礼拜一般在自己的家里做,也有到清真寺去做的。每周五午后在清真寺举行一次集体“主麻拜”。每年分别在肉孜节和古尔邦节举行两次会礼,并且在斋月的每个夜晚都要做礼拜。
在清真寺做礼拜是件严肃的事情,在进入大殿之前,必须脱鞋,不许擤鼻子、吐痰、放屁。参加礼拜的人必须戴帽子,面朝圣地麦加的方向跪在地毯或毡子上,由身着传统教服、头戴伊斯兰帽的伊玛目(教长)带领做站立、赞颂、鞠躬、叩头、跪坐等动作。然后聆听伊玛目宣讲教义。礼拜毕,大家相互问候之后,便一一离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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