遵纪守法,做合格的中学生

2024-09-11

遵纪守法,做合格的中学生(共13篇)

1.遵纪守法,做合格的中学生 篇一

遵纪守法 争当优秀中学生

尊敬的各位老师,亲爱的同学们:

早上好,今天我讲话的题目是遵纪守法 争当优秀中学生。国无法不治,民无法不立。人人守法纪,凡事依法纪,则社会安定,经济发展。倘若没有纪律的规范,失去法度的控制,各项秩序就无从保证,人们生存、发展的环境就会遭到破坏,人民群众就不可能安居乐业。

什么叫遵纪守法呢?人们在社会生活中遵守有关纪律,依法办事,严格恪守法律规范就叫遵纪守法。有的同学认为,讲纪律就没有自由,讲自由就不能受纪律的约束。这种看法是错误的,俗语说:没有规矩,不成方圆。自由是相对的,是有条件的。人走在马路上是自由的,但如果不遵守交通规则,乱走马路,被车辆撞倒,那就失去了行走的自由。因此,世上没有不受约束的自由。此外,纪律限制自由,又保护自由。如当你走进阅览室,里面静悄悄的,只能听到偶尔翻书的沙沙声。对于想看书的人来说,这一片宁静多么宝贵!因为人人都遵守阅览室规则,大家可以享受这静心阅读不受干扰的自由。若有人不守纪律,高声谈笑,这自由便消失了。

当前在我们同学中存在一些不良行为,这里所指的不良行为是指违反纪律的行为。例如:无视学校的校纪、校规;拉帮结派;随意损坏公共财物;看不健康刊物及音像;参与吸烟、酗酒、打架等行为。以上这些不良行为,不仅影响学校、家庭、社会,更严重阻碍了同学们的健康成长,我们必须引以为鉴,保持清醒的头脑,要知荣辱,明是非。只有这样,我们才能使自已健康成长。为此,我们要努力做到以下几点:

1、首先在学校要严格要求自已,自觉遵守校纪校规,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养成良好的学习、生活习惯。

2、要注意交友。古人云:“近朱者赤,近墨者黑”,这就是人们交际互相影响的道理,交一个好朋友,得益匪浅,成为良师益友;交一个不好朋友,会危害无穷。我们应该认真选择朋友。

3、要增强自已的免疫功能,即不断提高识别是非的能力。游戏机房、网吧、歌舞厅等娱乐场所,对未成年人是很有吸引力的,但那里也是很危险的地方。游戏机和网吧容易使人上瘾入迷而不能自拔,里面有些内容也是不健康的,因此我们要认真做好预防工作,提高自身的免疫能力。

同学们,十年树木,百年树人。知法守法,与法同行,是青少年健康成长的必经之路。作为新时期中学生的我们,在学习中、生活中,都应树立以遵纪守法为荣、以违法乱纪为耻的牢固观念,摆正自己的位置,端正自己的态度。生命像一条河,我来了,我走过,严于律己,宽以待人,生活才会更加地美好。让我们从现在做起,从身边做起,一起携起手来,共同营造一个美好的明天,做一个新世纪的遵纪守法的合格的中学生

我代表全体师生向国旗致以最崇高的敬意!

严 鑫

2.遵纪守法,做合格的中学生 篇二

1 职业学校学生之现状

1.1 文化基础差, 生源质量普遍不高

现时期各个中等职业学校都出现了招生难的情况, 就是招到了, 大多都是中考被淘汰的, 有的初中没有毕业, 有学习成绩差的, 有不想学习的被父母强迫送来的, 有在初中的时候已经有了养成了不良行为习惯的学生。还有一部分家长送来学校的目的就是让学校帮他们管, 只要不让他们出去社会上跟坏人混在一起就可以了。因此, 这些学生文化基础薄弱, 学习自觉性不够, 没有明晰的人生理想和奋斗目标, 缺少学习的动力, 思想不稳定, 自我管理意识淡薄, 自控能力普遍较差。

1.2 学习上普遍表现出不自信

学习是学生的第一要务和主导活动, 中职生的身心发展也主要是通过学习来实现的。但中职学生在以往的学习中遇到的挫折较多, 因而在学习上表现出不自信也是中职生最普遍、最常见、最突出的心理问题。不少中职生是读不进书又不得不读书, 在家中瞒着父母, 在学校应付老师, 对学习有着一种“剪不断、理还乱”的心理压力。对某些学科课程的学习有明显的厌学情绪。

1.3 来自农村普通家庭, 缺乏应有的家庭教育

现时期中等职业学校学生来自农村的占大部分。由于农村家庭条件普遍较差, 父母要外出务工养家, 关注子女学习的时间很少。特别是农村留守少年, 有的留宿亲朋好友家, 有的交给上一代照料, 有的甚至无人照看, 独自一人生活。这样, 缺少家庭、父母的关爱和教育严重缺乏, 使孩子出现亲情和教育的空白区, 这对孩子的成长有着十分不利的影响。

1.4 生性活泼, 有着较鲜明的个性特点

中等职业学校学生虽然对文化课学习缺乏兴趣, 但生性活泼、比较好动, 对新事物有着极强的好奇心, 容易接受新思想、新事物, 他们也希望被理解、被尊重、被重视、被关怀, 也渴望取得进步。

2 职业学校教师要清醒的认识做好服务于学生的工作

职教招生市场竞争残酷, 再加上各省市的地方保护政策、各地区技校生源萎缩等其他各种因素, 致使招生难度非常大。学校做了大量的工作来更好的服务于学生, 让他们有家的归属感。学生来之不易, 我们要珍惜招生成果。想尽一切办法服务好学生。

2.1 对学生要有耐心

初中毕业生毕业后之所以进入职业技术学校, 就是由于文化课学习遇到了一定的障碍, 在部分家长眼里是没有办法的选择, 所以职校生无论是文化基础方面还是接受能力方面都逊于普高学生, 另外技校生学习态度以及学习的积极性、主动性都无法跟普高生相提并论的, 因此我们用不着对他们的“笨”或“不开窍”而整天哀声叹气、愤愤不已。作为职校教师要面对学生智力平平或一般这样一个现实, 教学中一定要防止“我已经尽我全力讲解了, 你不学或者你学不会那是你自己的事”这样一种想法, 也要避免像大学老师那样点到为止地教技校学生。技校生有技校生的特点, 在认知方面有他们自身的弱点, 容不得教师有半点儿疏忽。我们应该结合教学大纲中一般性知识的反复再现, 讲解时要不厌其烦, 不能想当然总以为都讲过三遍了, 学生应该会了, 其实第四遍也是有必要的, 也不能因学生考试中将做过、讲过的题目做错了而迁怒于学生, 甚至挖苦讽刺学生, 对技校生在认知方面的不足要有充分的估计与预料, 切莫由惊而怒去触动学生敏感的神经, 使学生对自己所教的学科更加产生恐作惧。

2.2 要有发展的教师教学观

处于这种职业境界的教师认为, 教师是一种发展学生、完善自我的职业, 能以服务社会为自己的职业理想, 并从服务社会的高度赋予自己发展、完善的实践意义, 明确自身发展与学生发展的互动关系, 在发展学生中发展自己, 在发展自己中服务社会。他是以一种高度的责任感从专业角度来审视自己的教学, 反思自己的情感, 净化自己的品德, 完善自己的智慧。他能够自觉地注重教育行为的科学和教育情感的理性, 并不断地追求着学生发展和自我发展的更高效益。

2.3 如何做好教师角色的转变

在过去的教学实践活动中, 很多教师只满足于在其中扮演“教材的执行者”的角色, 这和教师本身的教学观有关, 也和课改以前我国的大教育体制环境以及其对教师的相应要求有关。但在新的课程改革的要求下, 再走老路, 在教学中按照课程的严格规定亦步亦趋地进行操作, 而很少发挥教师的自主性, 那就很难再适应新课改的要求了。

2.4 新课程对教师新的要求

新课程要求教师努力和学生建立平等互动的师生关系, 教学过程首先是师生交往互动的过程, 这种交往主要表现为以语言为中介进行沟通, 教师与学生凭借自己已有的经验, 用各自独特的精神表现方式, 在教学过程中通过心灵的对话、意见的交换、思想的碰撞、合作的探讨, 实现知识的共同拥有与个性的全面发展。它要求教师不仅有教学策略和教学方法的改变, 而且要有角色的转化———从传授者、管理者变为引导者和促进者, 同时还有个性的自我完善-民主的精神、平等的作风、宽容的态度、真挚的爱心和悦纳学生的情怀。此外, 在这个过程中教师也会受到很多启发, 对学生有更多的了解, 这些无疑对教师的专业化发展也是十分有益的。

2.5 学生地位的转变

变过去传统的被动学习状态的客体地位为主动学习的主体地位, 变“要我学”为“我要学”、“我爱学”、“我会学”, 真正让学生成为主宰学习的主人, 学习活动参与者、探索者与研究者。学生是共同管理学习过程中的参与者, 这个观点必须牢固地札根于教师的头脑中, 切实贯彻于课堂教学的实践中, 这是培养学生主体的必然要求。因为只认识到这一点, 教师传统的一些做法才会相应地改变, 才不会像以往那样强迫。

2.6 竭尽全能服务学生

在学习新教师法、义务教育法的过程中, 我不仅更新了自己对法律的认识, 更是清楚的了解到自己的法律地位, 每个人都享有一定的权利, “平等”的口号不应是嘴上说说而已, 落实到实处才拥有意义, 否则有法也等于无法了, 同时我也认识到作为一名教育前线的教师所应尽的责任和义务。作为职业学校的教师要尽量用各种不同的方法与手段把有限的职高范围内的文化理论知识让学生掌握好就可以了, 要多注重培养他们的专业技能动手能力, 在这方面要多下功夫, 让他们学一门技能, 以便以后能在社会上有一碗饭吃。

3.如何做一名合格的学生干部 篇三

【关键词】学生干部 定位 塑精品 避糟粕

干部是一个管理者,是一个组织或团队中的领头人,是带领大家去完成组织目标的人。首先应准确定位学生干部身份,根据其岗位特征和具体职责,积极培育和提高学生干部应具备的素质和能力,崇尚美好,摈弃陋弊,努力打造一名思想先进、素质过硬、能力超群、战斗力强的大学学生干部。

一、科学分析、准确定位

干部者,干、立、口、耳之谓也。作为大学学生干部,学生的愿望、学生的要求、学生的呼声入之于耳;学校的规章制度、部门本职工作宣之于口;干好学业,立德、立威、立信于众,这样的学生才算干部。立德者,立全心全意为学生服务之德也;立威者,立当代青年无私无畏之威也;立信者,言出必有据,行出必有果也。有此三立,且行之,方能配得上学生干部之称呼也。

学生干部首先是学生,其次是先进的学生代表。党的十二大党章明确指出:“干部是党的事业的骨干,是人民的公仆”。学生干部应是学生学习、工作和生活的骨干,应是学生的公仆。学生干部应始终代表学生成长和提高的发展要求,代表校园先进文化的前进方向,代表学校最广大学生的根本利益。学生干部是学校、教师和学生的沟通桥梁,处理领导、老师、同事和同学间的关系是学生干部的必修课题。学生干部只有科学的准确的定位自己,才能充分的高效的发挥其积极作用。

二、崇尚美好,塑造精品

想成为一名合格的学生干部,要做到以下几个方面:

(1)“恋人、保姆、将军”。学生干部对工作应有恋人之心、保姆之意、将军之志。学生干部首先应充满激情,对工作尤如对待恋人一般富有无限的热情与动力,有全心全意为学生服务的强烈冲动,孜孜以求而从不懈怠。工作中,学生干部应像保姆一样勤勤恳恳,任劳任怨,本本分分,默默奉献。学生干部还应有大将情怀,应能高瞻远瞩,科学决策,雷厉风行,大胆创新。“不想当将军的士兵不是好士兵,不想当士兵的将军也不是好将军”,因此,作为学生干部,既要有大将风度,又要有保姆美德。

(2)“三心二意”。学生干部应具备“三心二意”:热心、信心、耐心,诚意、美意。热心是开展工作的前提和基础,信心是做好工作的保障,耐心是实现工作成果的途径。富于诚意,才有无尽的动力;饱含美意,方可恩惠他人,施益大众。抱以“鞠躬尽瘁,死而后已”的赤诚忠贞、“先天下之忧而忧,后天下之乐而乐”的拳拳之心燃烧自我,服务学生。

(3)吃亏是福,难得糊涂。学生干部要肯吃亏、乐于吃亏、勇于吃亏。糊涂有时是一种大智慧。要做到厚以待人,薄以待己,俯仰无愧。万万不可鼠肚鸡肠,自私自利,自作聪明,损人利己。在纷繁复杂的事务处理中,力求作风朴实,工作扎实,任务落实。不妨争做一个“傻子”,被称为共产主义小社区的南街村有一则宣传口号:“這个世界是傻子的世界,由傻子去支配,由傻子去推动,由傻子去创造,最后是属于傻子的。”足以体现吃亏与糊涂的人生哲学。

(4)做个大写的人。学生干部要胸怀宽广,厚德博才,志向远大,气质高雅。洋酒蓝色经典广告语:“世界上最宽广的是海,比海更高远的是天,比天更博大的是男人的情怀。”海纳百川、有容乃大;壁立于刃,无欲则刚。无论男生女生干部,都要像牛根生、任正非、张瑞敏一样,做个大写之人,大写之人方有大爱。

(5)一要干活,二要干净。学生干部一是要一心一意为学生服务。要用现代科学文化知识武装头脑,积极操练以强健体魄,广泛参加社会实践以塑造磨练,努力提高自身素质和能力,争做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优秀青年学生。争取成为中国共产党的一员,充分发挥先锋模范作用,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一切从实际出发,艰苦奋斗,开拓创新,带领大家共同成长和进步。这样,学生干部才算干好活。二是要干干净净,动机纯正,立场坚定。要公开公平公正地开展工作,要在阳光下做阳光的事情,像焦裕禄、孔繁森、任长霞一样,勤勉执著,清廉奉献。

三、摈弃陋弊,避离糟粕

一名合格的学生干部,应努力摈除陋弊糟粕:

(1)“不可一试”。有些学生干部,本事不大,架子不小;水平有限,傲慢无疆。在学习、工作和生活中表现为“不可一试”:一捧就笑,一给就要,一苦就叫,一劝就躁,一批就跳,一撤就告,一查就倒。学生干部切记要谦虚谨慎,戒骄戒躁,要经得起诱惑与考验,要能拿得起放得下,要勇于接受批评,并积极开展自我批评,才能及时查漏补缺,不断改进和完善。一个道德高尚、品质优良、无私奉献的学生干部,必将能深入广大学生,把握学生真实的困难和需求,与他们团结协作,共度难关。

(2)“自我运算法”。每个人心中都有一杆称,不同的世界观、价值观和人生观会产生不同的量度结果。有些学生干部总结收获用加法,接受任务用减法,汇报成绩用乘法,谈到问题用除法,解决困难没办法。这种人处处以自我为中心来考量得失,追利索誉,不讲奉献。他们的信条是少干活,多说话;少付出,多收益;少奋斗,多享受。衡量一个人的真正品格,是看他在知道没有人会发觉的时候做什么。我们要擦亮眼睛,不要为善做表面文章的假象所迷惑。

(3)“一身垢病”。一部分学生干部表面上积极向上,风风光光,实际却垢病缠身,道貌岸然。整天不学无术,溜须拍马,阴奉阳违,居心不良,假公济私,为非作歹。这类学生干部沾满社会陋习,不但遗误自己健康成长,而且对他人造成恶劣影响,实乃教育之一败笔。真正的学生干部必须彻底根除这些陋习。

学生干部要先做人,再做官。要向往美好,远离糟粕。努力打造品学兼优的学习型、表率型、清廉型、创新型学生干部,为学校和广大学生做出更大更好的贡献!

参考文献:

[1]李丽丽.论当代高校学生干部队伍的建设[J].教书育人,2005(7)

[2]孔恺.浅议如何做一名优秀学生干部.科技信息,2007年33期

[3]马俊杰.论坚持“以生为本”的高校学生工作理念[J].学校党建与思想教育,2009(1)

[4]包志伟.对高校学生干部队伍建设的几点思考[J].齐齐哈尔大学学报,2007(5)

[5]崔万里.当前高校学生干部存在的问题及对策[J].现代企业教育,2010(7)

作者简介:

关永志(1980-),男,河南郑州,郑州轻工业学院民族职业学院教师,研究方向:经济、管理。

4.遵纪守法,做合格的中学生 篇四

教育目的:

通过本次班会学习“学法、知法、守法”的事例,教育学生在社会上要遵纪守法,并懂得首先要从遵纪做起,做一名合格的小学生。

教育要点:

1、学习学法、知法、守法,并懂得守法首先要从遵守纪律做起。2、做遵纪守法的小学生。

3、学生思想状况分析:

①法律意识淡薄,缺乏对 “ 知法守法 ” 的深刻理解。②个别学生不能自觉遵纪守法。活动过程:

一、问题导入:

师:同学们,讲课之前,老师向你们提出这样一个问题:假如你在马路上行走,有人欺负了你,或者拦住你要钱,你会怎么办?

生交流回答

师总结:回答得很好,我们当中有些人表现出了一种无畏的英雄气概,把他打一顿,但这并不是最理想的处理问题的方式。如果遇到拦路抢劫的事,我们最好能运用法律保护自己,做一个知法守法的小学生。

这节课我们一起来学习《“知法懂法守法,做合格小学生”》。板书课题《“知法懂法守法,做合格小学生”》

二、讲述故事,激情明理: 1.创设情境、讲述故事。

一年级的小明同学放学路上被住在隔壁小区的青年拦住,强行搜去身上的钱。小明回家后告诉了自己的表哥,表哥要去找那个青年,表示帮他拿回钱并把他打一顿,但小明制止了表哥的行为。小明等爸爸妈妈回来后,一起来到隔壁小区那个青年的家长,告诉他强行搜别人的身拿走别人的钱是违法行为,拿回来自己的钱。事后,小明被大家称赞为“知法懂法守法的好学生“。

2.提出问题,引导明理:问题:(出示多媒体)①当别人对小明强行搜身时,小明是怎样做的?

②小明为什么不让表哥去报复?如果去报复后会造成什么后果?

③小明为什么能受到别人的称赞? 3.带着问题思考。

4.师生共议,明确道理。学生议论,教师小结。

①小明在被别人拦住,遭受恐吓的时候,并没有被吓倒,他勇敢地站在那里,冷静地劝说那个人;当那个青年强行对他搜身时,小明利用自己所学的法律知识保护了自己,指出了他们的行为触成了犯罪。

假如你是小明,你这时会怎样做? 学生交流、讨论

师:说的很好,我们要用法律保护自己,首先必须知法、懂法,这就要求我们平时必须多学法律知识,只有掌握了法律知识,才能知道什么是违法犯罪,才能在自己受到伤害时保护自己。

②是的,小明清楚地知道:如果表哥去找他们,一定会用暴力报复他们,而使用暴力去报复人是违法的,因此小明不让表哥去找他们。小明这样做有两个好处:一是避免了一场流血事件,二是使表哥免于违法。当然这一切都是与小明知法守法分不开的。假设这件事发生在你身上,你的亲人要去报复别人,你会怎样做?假如那个青年是你的亲人,你又会怎样做?

学生交流、讨论

③小结:小明之所以受到人们的称赞,是因为他平时学习了很多法律知识,知道用法律去劝阻别人不违法,模范地做到了学法、知法、守法。

三、拓宽知识,深化明理:列举事例,强化明理。

小明是我们小学生学法、知法、守法的典范。有谁知道我们身边知法守法的事迹吗?

生自由说一说

小结:你们说的这些事迹,有很多老师也知道,他们一方面自己遵纪守法,另一方面用法律知识终止别人违法,虽然不是轰轰烈烈的壮举,却维护了社会的安宁,我们要向他们学习。

四、对比讨论,辨析明理:“争当普法小卫士”(多媒体出示)① “少年儿童是国家的小公民,应该学法、知法、守法。” 判断正误:少年儿童是祖国未来的建设者,有权利和义务维护祖国的安定,因此应该学法、知法、守法。

② “少年儿童天真活泼,不应该受法律的约束。”

判断正误:天真活泼并不是无拘无束,少年儿童的天真活泼是在以纪律和法律为前提条件下的天真活泼,所以也应以遵纪守法为先决条件。

③ “你准备怎样做一个知法守法的好少年。”

判断正误:从小学法、知法、守法,同时要运用法律知识劝阻别人的违法行为,为维护社会的安定做出贡献。

五、简单总结,激情导行:

同学们,这节课我们学习了小明同学运用法律知识保护自己的同时,终止了个别人的违法行为,是我们学习的楷模。希望你们从小做起,从现在做起,认真学习法律知识,从小遵守纪律,长大遵守法律,做一个知法懂法守法的合格小学生。

沙河子镇中心学校三年级一班 孙元安 2015年12月4日

5.遵纪守法,做合格小公民初中作文 篇五

国不可无法,家不可无规,校不可无纪。没有规矩不成方圆。遵纪守法是每个公民应尽的社会责任和道德义务。中华民族自古以来就有“礼仪之邦”的美誉,生活在新时代的我们,更应该用自己的实际行动去捍卫这一美誉!

发生在我身边的那件事让我久久不能忘怀。今年中秋节放假的那天,在我的家乡官渡镇,一个高二的学生背着书包,骑着摩托车兴冲冲地回家和家人团聚,在拐弯处来不及避让,和一辆迎面驶来的小轿车相撞,骑摩托车的高二学生当场死亡。鲜血直流,脑花四溅。父母的心头肉没了,母亲哭得死去活来,几次晕倒,父亲年迈多病,自己老了的依靠没了,他老泪纵横。凄惨的一幕让人不堪回首。人们也扼腕叹息。

悲痛之余,也引发我们的思考:为了保护未成年人,《道路交通法规》规定,驾驶机动车辆必须持有驾驶证并年满18岁以上,学校也明文规定,禁止学生骑摩托车。这位同学没满18岁,也没有机动车驾驶证。试想,如果他遵守《道路交通法规》,会有这样的后果吗?人的生命只有一次,去了就不会回来。违法的代价太惨重!

什么是遵纪守法?我们小学生应该怎样遵纪守法呢?

遵纪,遵守学校纪律,遵守社区规章,公园公约……走到游戏室门口,你是否能停住前行的脚步?暑热难挡,在大河、池塘前,你是否擅自下河游泳?你是否攀爬栏杆,是否摘花踏草……纪律无处不在,小小的纪律,看似容易做则难,一不注意酿成大祸。我家附近的南峰小学一学生,就因擅自攀爬栏杆而坠楼身亡。全国每年因溺水、交通事故等死亡数万人。庞大的的数据,触目惊心的场面,纪律意识淡薄成为吞噬生命的罪魁祸首!

我校对此开展一系列的教育活动,大家安全意识增强,纪律意识增强,列队出操,列队放学,上下楼梯靠右行,避免挤压。远离水塘、河流防溺水。有的`同学不但自己能做到,还能帮助别人。看,几个小同学在爬栏杆,几个大姐姐把他们拉下来,告诉他们这样做很危险。楼道里有人疯狂打闹,值周同学马上上前制止。我也加入了他们的队伍,劝说学前班的弟弟妹妹捡起扔掉的废纸,制止小朋友攀爬树木,教小同学雷雨天怎样防雷击……

守法,遵守《未成年人保护法》,遵守《道路交通法规》,遵守《预防青少年犯罪法》等等。学校为了让我们知法、懂法、依法办事,常常聘请警察叔叔讲解法律知识,老师也耐心细致的给我们讲解怎样过斑马线,怎样保护自己,怎样预防犯罪,怎样拒绝毒品。真诚的话语,体现了对少年儿童的关心。他们的谆谆教诲,铭记在我们的心中,并付诸于同学们的行动。

瞧,斑马线旁,上学、放学的同学有序地通过,一个背着书包的同学正搀扶着一个老奶奶过马路。沉迷于网络的同学不但自己不进网吧,还以自己的经历现身说法,劝阻其他同学不进网吧。我和同学们赶紧创办法制小报,并张贴在教室内,互相交流学习,付诸行动。人人心中有法律,个个争当守纪维法小模范。

6.遵纪守法,做合格的中学生 篇六

敬爱的老师、亲爱的同学们:

我演讲的题目是《遵纪守法,做一名合格公民》

俗话说:“没有规矩,不成方圆。”国无法不治,民无法不立。人人守法纪,凡事依法纪,社会就会安定,经济就会发展。在我们国家,依法治国的方略正在大力实施,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已深入人心。能够在这样一个法制健全的社会环境里成长,多么幸福!我们更应该思考:在成长道路上,如何与法同行?

有这样一件让人痛心的事:浙江台州市11名中学生参加同学生日聚会,饮了酒,他们在回家路上碰到本镇居民陈某,双方因为小事发生口角,陈某当场被打成重伤,后因抢救无效死亡。参加打架的学生的年龄都在14岁到17岁之间,事发后一两天,他们由家长或老师陪同全部到派出所投案自首。某报记者与他们交谈时发现:他们打架全凭一时冲动, 根本没有想过后果,而且他们毫无法律意识.逆法而动,越规而行,不是什么勇敢的举动,恰恰是无知和愚昧的表现,终究难逃法律的制裁。

青少年犯罪成了一个令人关注的社会问题,许多走上犯罪道路的青少年仍对法律一无所知。当然,司法机关不会因为他们不懂法而不予追究,不懂法并不能减轻他们的罪错,当他们受到了法律的制裁时,才追悔当初不应该不学法、不守法,以致犯法,受到处罚。这些教训是惨痛的,值得我们成长中的青少年深深思考。当灾难降临时,既贻害自己,也贻害他人,留给人们的绝不是对意气行为的扼腕痛惜,而是对冥顽落后的鄙视和警示。

遵纪守法是现代社会公民的基本素质和义务,是保持社会和谐安宁的重要条件。没有规矩不成方圆。当我们进入希望高中的第一天起,学校就教育我们,任何自由都是建立在规则之下的。在学校里,同学间难免有时总会有些矛盾和摩擦,这时一定要冷静处事,决不可意气用事,更不可挥拳相向,伤及自身或他人。我们要知法、懂法、遵法、守法。

我们每个人都要从自己做起,遵守《中学生守则》和《中学生日常行为规范》。从同学之间的互相监督到严格自律;从被动约束到主动地养成遵纪的习惯;从杜绝暴力到自觉抵制社会不良思想,用法律手段约束自己、保护自己,努力完善自我,做一个合格的公民。

7.遵纪守法,做合格的中学生 篇七

《职业道德与法律》的教学具有鲜活性,这是它区别于其他学科的亮点和优势所在。它极易对学生产生吸引力,因此教师可以充分运用法律知识内容的实用性来突现法律常识的教学。教师还可以对教学思想、方法、观念以及知识结构进行大胆创新,使学生固有的陈旧、滞后的思想观点发生质的转变,以提高学生法律意识,学做守法公民。

一、学法知法懂法,明确公民权利

在学习宪法基础知识时,教师要让学生明确宪法的特征,了解我国宪法对公民基本权利的规定,了解我国国家机构的组织体系,努力做到维护宪法的尊严,保障宪法的实施。同时,不要把法律常识课看成单纯的知识课,老师要让它成为传播法律知识的好平台,解决学生的日常法律疑问。教学中,教师要结合学生的年龄特点和实际能力,精心设计教学内容,便于学生参与,使学生乐于参加讨论,增强他们的法律意识,让学生学法知法懂法,明确公民享有的权利。

学习宪法让学生明确更多法律常识,时刻牢记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这是社会主义的一个基本原则。同时我国宪法对公民基本权利的保障,也让学生懂得了既要守法,履行宪法和法律规定的义务,又可以依法受到相应的权利保护,具有政治权利和自由、宗教信仰自由、人身自由、社会经济权利以及获得权利救济的权利。培养学生具有较强的法律意识,不犯法、不违法、不侵犯别人的合法权益,做一个守法的好公民。

二、学法守法用法,维护合法权益

人时刻生活在法律之中,而且关系最密切的就是民法。民法是调整平等主体的自然人之间、法人之间以及自然人与法人或其他组织之间的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在民法基础知识的教学中,教师要让学生懂得:人生活在世上,始终都与平等地位的其他组织和个人发生着各种各样的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学生在家庭关系中,涉及父母子女关系、抚养监护教育关系,同时与社会发生诸多关系,享有人身权和财产所有权。当学生走上社会后,便生活在更为广泛的社会关系中,如占有、使用生活资料和生产资料,产生诸如买卖、租赁、借贷等财产所有和财产交换关系,如因自己的行为给他人造成损害,则产生损害赔偿关系。即使是一个人不幸离开人世,也会涉及许多社会关系的变化,诸如婚姻关系的消灭和财产继承关系的产生等等。例如:让学生分析“某农民在承包土地上除种蔬菜和粮食外,还在地边种植了50株罂粟”的民事责任,学生们指出他的非法使用土地的性质,是应当追究其法律责任的。

学习民法,让学生能辨别各种行为的法律依据,从别人的案例中学到经验和教训,做到知法、懂法、守法、不违法。

职业中专的学生基本是十六周岁以上的青少年,他们已经是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他们可以自主地进行民事活动,因此说,他们必须遵循民法的基本原则。

三、依法生产经营,维护社会公平

中等职业学校的学生未来从事的职业大多与企业有关系,无论是进行创业活动,还是参加工作,都需要让学生明确:就业者应与就业单位签订合法的劳动合同;在参加企业的生产活动和个人的创业活动中,要以质量为本,开展公平竞争。

《劳动合同法》于2008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劳动合同法》对试用期限、劳动报酬、违约金、解除劳动合同等方面做出了详细规定,对于更好地保护劳动者合法权益、构建和发展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劳动合同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与义务的协议。建立劳动关系应签订劳动合同,它是确立劳动关系的标志。我们的学生毕业后经常面对的是,诸如试用期长短及工资待遇、合同期限、工作条件、劳动报酬等,与自身利益息息相关的法律问题。教学中,教师就要抓住几个关于劳动合同的典型案例进行教学分析和师生互动交流探讨。教师注重以案说法,使学生在案例中学法,从而懂得这样的道理:订立劳动合同必须遵循合法、平等、自愿、协商一致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只有依法订立的劳动合同,才具有法律约束力。

要让学生熟知《劳动合同法》规定,以防止有些用人单位滥用试用期。如劳动合同期限3个月以上不满1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1个月;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期限不满3个月的,不得约定试用期。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劳动者在试用期的工资不得低于本单位同岗位最低档工资或者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80%,且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了解了更多的法规,今后就业时就可以依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了。

8.做遵纪守法的中学生演讲稿 篇八

下面我想通过一些事例回答上述问题:他曾经是一位多么优秀的少年!品行端正,成绩优异,在学校的光荣榜上总能见到他的名字,在荣誉的领奖台上也常看见他的身影,在老师眼里他是上好学生,在同学们心中,他是天之骄子。但,就在十八岁,这五彩的梦就像泡沫一样破灭了!父母的离异使他一下子坠入了无底深渊,于是他觉得无人管教自由了,空虚无聊,他学会了抽烟,喝酒,逃课,上网甚至打架,从此教室里鲜见他的身影,光荣榜上不再有他的名字。他远离了老师和同学,却与不三不四的人做了朋友,就在他十八岁生日那天,他因参与社会上的打群架,致人重伤,而锒铛入狱。法律无情,铁窗无情,他有的是用眼泪浸泡的悔与恨!十八岁的花蕾,顷刻间便叶落花调,白白的断送了自己的前程!少年犯中平日表现并不差,也并非法盲,为了满足自己吃,喝,玩,乐的欲望,把做人的道德,崇高的理想都抛弃了。他们很明白犯罪的后果,但就是一时压不住火,因为不冷静而酿成大错。

显然,有的同学说的“讲纪律就没有自由,将自由就不能守纪律的约束”这种看法是错误的。同学们!自由是相对的,是有条件的。俗话说:没有规矩,不成方圆。鸟在空中飞翔,它们是自由的;鱼在水中畅游,它们是自由的。但如果把鸟放在水中,让鱼离开了水它们不仅得不到自由,而且很快就会死掉。人走在马路上是自由的,但如果不遵守交通规则,乱走马路,被车辆撞倒,那就失去了行走的自由;自已课你有讨论的自由,也就限制了周围同学做作业的自由;就寝是你有谈笑的自由,却使室友失去了休息的自由。

因此,世界上没有不受约束的自由,纪律限制自由,但又保护自由。

这个时期的我们从生理和心理特点看,正向成年人过渡期间,各方面还不成熟,也是情感最激动,最充满冲动。幻想而最动摇的时期。这个时期的我们要增强自己的免疫功能,即不断提高识别是非的能力。游戏机房,网吧,歌舞厅等娱乐场所,对未成年人是很有吸引力的,但那里也是最危险的地方。游戏机和网吧容易时人上瘾而不能自拔,里面有些内容也不健康。另外要注意慎重交友,古人云:“近朱者赤,近墨者黑”。这个时期的我们仿佛漂泊在变幻莫测的海洋上的航船,血气方刚,说干就干,不大顾及自己所作所为的后果,因而或许干出许多惊天动地的壮烈义举,也或许导致违法犯罪铸成终生憾事,所以我们不能漫无目的,随意远航。

西方哲学家有这样一句名言:“一个人的行为久而久之会形成习惯,一种习惯久而久之会成就一种性格,一种性格久而久之会收获一种命运”。

十八岁,我们不孤单,因为我们有朝夕相伴的同学,师长和无边无涯的知识海洋!十八岁,我们很充实,因为我们知道只有做好日常的小事情才可能创造辉煌业绩!十八岁,我们有理想,因为我们明白只有当好普通的中学生才可能成为杰出人才!十八岁,我们很快乐,因为梦想已为我们插上腾飞的翅膀可以在蓝天上展翅翱翔!我的演讲完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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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做遵纪守法的小学生 篇九

——中华魂《遵纪守法 从我做起》读后感

城关小学五(6)班 蔚佳冉

最近,我读了一本中华魂系列读本《遵纪守法,从我做起》的教育图书,让我感触很多,受益匪浅。

书中列举了一个个真实、鲜活的小故事,通过运用浅显易懂的图画和文字,从不同侧面介绍了与我们生活、学习息息相关的法律知识,教我们掌握法律常识,树立法律意识,更有效地保护自己,远离伤害和犯罪。

遵纪守法是一种被人们公认的美德,同时也是每个公民应尽的社会责任和道德义务。国有国法,家有家规,校有校纪,遵纪是守法的基础。作为小学生的我们,怎样做一个遵纪守法的小公民呢?读了这本书后,我认为应从以下方面做起:

首先,必须自觉遵守《小学生守则》和《小学生日常行为规范》,不打架斗殴,不贪小便宜,不随便拿别人东西,不进网吧、游戏厅,不看不健康读物,自觉遵守和维护集体纪律,遵守交通规则,不在马路上玩耍,注意自身安全。

其次,还要提高自己明辨是非的能力。古人云,“勿以善小而不为,勿以恶小而为之。”我们每个人在做一件事之前,一定要先想想这件事对不对,该不该做,能不能做,一定要三思而后行!

此外,要严格要求自己,规范自己的行为。在校园里,看见地上的果皮纸屑,主动伸手去捡;看见小朋友摔倒了,赶紧扶他(她)起来;看见同学在打架,勇敢地上前阻止;看见没关紧的水龙头,我们伸手关上。上课时认真听讲,积极发言,及时做课堂笔记;见到老师热情打招呼;在同学遇到困难时,给予他们一些帮助;尊敬长辈,尊重同学,热情待人,积极向上。给身边的人一份关爱,自己也会多一份快乐!同学们,行为成就美德!我们正处在长身体、长知识的黄金时代,要知荣辱,树新风,从小事做起,从我做起,自强、自尊、自重、自爱,争做一名遵纪守法的小学生, 自觉做到学法、知法、守法、用法,用自己的双手把祖国家园建设得更加和谐美好!

10.如何做一个遵纪守法的大学生 篇十

大学生善于独立思考,思维敏捷,容易接受新思想、新事物;喜欢表现自己、设计自我,注重个人的现实利益,对自身的素质要求较高。但由于某些社会风气、传统道德和法制教育的不足,致使其法律意识方面非常淡薄,甚至缺失。高等教育肩负着培养社会主义合格建设者和接班人的历史使命,大学生是未来社会主义建设事业的生力军和主力军。有鉴于此,加强大学生法律意识的培养就更不容忽视,而且应当成为大学教育和人才培养的重要环节。

人之为人,最首要的就是其言行举止受到各种规范的约束,如校规、道德、法律,以及各种社会礼仪习惯等,其中,最基本的规范应当是道德和法律,大学生更应如此。然而,部分大学生法律意识淡薄,他们或者动辄恶言相向,互相看不起对方;或者漠视对方权益,无事生非,造谣中伤,恶意攻击他人;或者不知如何保护自己被他人侵犯的合法权益,只能忍气吞声;更有甚者,根本无视法律的存在,最终不得不受到法律的制裁。例如轰动全国的马加爵恶性杀人案件,还有发生在北京动物园的清华大学生刘海洋的“泼熊事件”等。

大学生正处在人生成长的关键时期,正在迅速走向成熟又未完全成熟,其心理上具有明显的成长特征,情绪、情感的自控力较差,喜欢用批判的、怀疑的眼光看待周围事物,极力想摆脱来自外界的干涉和约束,面对着经济压力、学习压力、就业压力等众多人生考验,会使他们感到无所适从。部分学生功利性、自我性、短期性、随意性心理症状混合交织,客观上会对法律、制度产生心理抵触。大学生有更多的机会接触和了解世界的政治经济和社会文化状态,这有利于他们学习知识、开阔视野。但真假难辨的各种信息也会对他们的价值观造成冲击和影响。有的在主流与支流、精华与糟粕、真善美与假恶丑等问题上分辨不清;有的只顾搞所谓的“自我设计”、“自我完善”,从而陷入个人主义的泥潭;有的把追求物质享受作为人生的精神支柱,追捧“金钱万能、享乐至上”的生活方式。这种价值观的错位一旦受外界不良因素诱导,就容易走上违法的道路。

法律意识是不能自发形成的。大学生法律意识水平的提高,只能在马克思主义思想指导下,在社会实践中进行有意识的培养,唤起大学生对自由、权利、秩序以及法律的憧憬和期待,进而增强其法律意识。

只有在法律信仰的基础上,人们才能形成良好的法律意识和法治观念。若社会公众缺乏对法律的信仰,法律规范就不能内在化,进而落实到自发的行为之中。法律虽然是一些规则和条文,但法律规则和条文背后深深隐藏着道德关切,寄托着深切的信仰,当人们在对法律产生认同并建立了法律信仰之后,遵守法律规则和条文就会形成自觉。在法治社会中,法律之所以能成为至高无上的权威,并为每一个公民所信奉,根本在于法律体现、保障并实现着正义。因此,对大学生进行法治教育时应注重要求大学生用现代理念来评判与思考法律条文所体现的价值观,它是否充分体现了现代市场经济和民主政治的内在法律权威的要求,是否充分满足了现代正义观的要求。只有这样,才能使对法律的感情和其发自内心的对正义的信仰达到一种心灵的契合,大学生才会从自身的利益出发去遵守法律、尊重法律,最终完成法律意识的理念升华。

网络的发展,为高校法治教育工作提供了现代化的手段,拓展了空间和渠道。我们必须充分利用网络形象生动、图文并茂的特点,推动法治教育由封闭的、被动的模式,向开放的、主动的,全社会参与的型模式转变。使法治教育体现新颖性、直观性、参与性、系统性,通过网络将高品位图书推荐出去,在网上进行思想道德教育。有目的地向他们灌输符合网络时代的信息伦理意识,强化版权法、著作权法、专利法、商标法以及与知识产权相关的法治观念,逐步培养大学生的法律意识。

11.遵纪守法,做合格的中学生 篇十一

尊敬的老师、亲爱的同学们:

大家早上好!12月4日是我国的法制宣传日。今天我在国旗下讲话的题目是《遵纪守法,做一个思想上进的好学生》。

俗话说:“无规矩不成方圆”,无论做什么事都要有个规矩,否则就什么也做不成。对国家、社会来说,这个规矩就是法律。同学们,你们日常的行为都要受到法律约束,要保护好切身利益和生命安全,就要学法、懂法、守法。

比如说,我们在路上行走就应当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不能在行车道内嬉闹;横穿马路时,应当走人行横道;没有人行横道时,应当观察来往车辆的情况,确认安全后通过。有这样一个惨痛的例子:一天下午放学后,某小学六年级学生王同学和同学在放学路上嬉戏。他的同学在前跑,王同学在后追,不知不觉中跑到了一个交叉路口。被追的同学飞快奔到了马路对面。王同学一心想追上他,也急忙地冲过马路。就在这时,一辆货车驶来,司机发现了他们,虽然马上猛踩刹车,但由于距离太近,仍然碰倒了王同学,酿成一起交通事故。后来王同学被及时送到了医院抢救,虽然挽回生命,但由于伤势太重,失去了右腿,从此,他再也不能和小伙伴一块蹦蹦跳跳地玩了!可见,遵守交通法规是多么重要啊!

在日常的学习生活中,还有这样一些现象:有的同学喜欢逞强好胜,有事没事惹一下其他同学,比如别人走路时他突然伸出一只脚将别人绊倒;有些同学喜欢打架,将别的同学打伤;有些同学不爱护公物,故意毁坏公共场所的物品;有些同学以大欺小,没有钱买东西吃、没有钱进游戏室、网吧就强行向弱小同学索要钱物等等,这些行为都是法律不允许的,如果情节严重的话就要受到法律的制裁。

12.严以律己做遵纪守法的好学生 篇十二

242班国旗下讲话稿 尊敬的各位老师,同学们:大家早上好!

我是来自242班的李树勋。很高兴今天能在国旗下与大家交流。我跟大家交流的题目是《严以律己做遵纪守法的好学生》。

俗话说,“没有规矩不成方圆”。我们无论做什么事情,都要遵守规矩,否则就什么也做不成。对于国家、社会来说,这个规矩就是法律。任何人都不能超越法律,大到一个国家,小到一个集体,一个个人,都不能置身于法律之外,更不能凌驾于法律之上,都必须在法律的范围里进行。依法治国是我国的治国基本方略,是社会进步、社会文明的一个重要标志,是我们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必然要求。我们青少年是祖国的未来,民族的希望。青少年法律素质的高低,在一定程度上决定了未来社会的稳定程度。

当然,对于同学们来说,现在更为重要的是遵守校规、校纪。著名作家柳青曾说,“人生的道路很漫长,但紧要处往往只有几步,特别是在人年轻的时候。”同学们正处在中学时期,正是各种良好行为习惯形成的关键时期。如果坚持按照《中学生守则》和《中学生日常行为规范》严格要求自己,天天坚持,时时提醒,日积月累,就会养成遵纪守法的良好习惯。而良好的行为习惯可以转化为一个人内在的性格、情操,将会使我们成为一个品德高尚的人,这会影响我们一生的发展。

同学们:“勿以善小而不为,勿以恶小而为之。” 任何丑恶的、不良的行为和习惯,我们都应坚决制止,决不含糊。让我们携起手

来,认真学习、严格遵守各项法律、法规,自觉抵制各种不良现象,一起学法、知法、守法。用我们美好的心灵去净化身边的丑恶,用

我们灵巧的双手共建人类的文明,共创和谐校园。

同学们!健康现在,才可能幸福未来。我们一定要充分利用

这段人生中的“黄金时代”,努力汲取人类文明的精华,充实我们的头脑,健全我们的心灵,遵纪守法,文明修身。我们要提高自身的法律意识,自觉学习基本的法律知识,逐步培养法律素质,成为

一个遵纪守法的好公民;我们要善于运用法律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不受侵犯,自觉不损害他人和社会的利益;我们要热心宣传法律法

规,以正确的法制观念去影响身边的人,带动周围的人,为构建社

会主义和谐社会做出应有的贡献。希望同学们严于律己,内强素质,外树形象,在学会学习、学会生活、学会健体、学会创新的同时学

会自我保护。学法用法,从我做起,从小事做起,让“法制”扎根

我们心中!

这些啊,想来我们每个同学都一定能够做到,这样,遥望明天,我们仿佛看到天更蓝了,水更清了,我们的校园更洁净,社会更和

谐了!

同学们,做遵纪守法之人,应是我们大家永远的呼唤,一生的追求!让我们在国旗下共同祝愿,祝愿我们的学习和生活处处开满

13.做遵纪守法的中学生 篇十三

也许很多同学会觉得法律对于身处校园的我们来说,似乎还是那么的遥远;也许很多同学会觉得我们一直都没有做过什么违反法律的事;也许还有很多同学想要知道,究竟为什么我们要遵纪守法?遵纪守法是每个公民应尽的社会责任和道德义务。一个国家即使经济实力再强,假如没有健全的法制,没有遵纪守法的国民,仍不能算是一个真正文明、强大的国家,照这个标准来看,我们离真正的“强盛”还有相当一段距离。虽然,我们对“遵纪守法”这个词组并不陌生,但是实际上,“遵纪守法”四个字还远没有成为所有公民的自觉行动。因此在科技和社会如此发达的今天,犯罪率和违规行为的出现也随着股票的上涨而同步上升。遵纪守法是现代社会公民的基本素质和义务,是保持社会和谐安宁的重要条件。什么叫遵纪守法呢?人们在社会生活中遵守有关纪律,依法办事,严格恪守法律规范就叫遵纪守法。有的同学认为,讲纪律就没有自由,讲自由就不能受纪律的约束。这种看法是错误的,俗语说:没有规矩,不成方圆。自由是相对的,是有条件的。鸟在空中飞翔,它们是自由的;鱼在水中嬉游,它们是自由的。但如果把鸟放入水中,让鱼离开了水,那么它们不仅得不到自由,而且很快就会死掉。人走在马路上是自由的,但如果不遵守交通规则,乱走马路,被车辆撞倒,那就失去了行走的自由。因此,世上没有不受约束的自由。此外,纪律限制自由,又保护自由。如当你走进阅览室,里面静悄悄的,只能听到偶尔翻书的沙沙声。对于想看书的人来说,这一片宁静多么宝贵!因为人人都遵守阅览室规则,大家可以享受这静心阅读不受干扰的自由。若有人不守纪律,高声谈笑,这自由就消失了。

我们中学生正担负着努力学习,将来建设祖国的重任,祖国、社会都要求我们知法懂法、遵法守法。在学校里,同学间总会有些矛盾和摩擦,同学们要互相关心和尊重,友爱相处,团结合作。如在做什么事时意见不同、出现矛盾,一定要冷静处事,决不可意气用事,更不可挥拳相向,伤及自身或他人。我奉劝同学们遇事要冷静,要有法纪观念,不能做害人害已的事。我们学校有着严肃的校纪和优良的校风,我们作为中学生,更应该与同学和睦相处,理智冷静地对待和处理问题,让我们严格要求自己。做一个遵纪守法的文明中学生。

在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条件下,从国家的根本大法到基层的规章制度,都是民主政治的产物,都是为维护人民的共同利益而制定的。“以遵纪守法为荣、以违法乱纪为耻”,就是遵从人民意愿、维护人民利益的高尚之举,必将受到人民的肯定和赞同。这应该是每一个积极向上的人所追求的荣誉所在。总之,只有遵纪守法才能获得自由。法纪不仅反映人民的意愿,也是人类对社会生活的深刻总结,反映社会发展的客观规律。遵纪守法是遵从规律的表现,是聪明睿智的表现。马克思曾经讲过,“法典是人民自由的圣经”。逆法而动,越规而行,不是什么勇敢的举动,恰恰是无知和愚昧的表现。这种无视实践经验、无视客观规律的行为,绝不会带来什么好的后果,终究难逃客观规律的制裁。例如生活中常常有人对交通法规毫不在意,任意穿行。当灾难降临时,既贻害自己,也贻害他人,留给人们的绝不是对英雄行为的扼腕痛惜,而是对冥顽落后的鄙视和警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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