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项目验收)

2025-02-20|版权声明|我要投稿

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项目验收)(19篇)

1.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项目验收) 篇一

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设施竣工验收(“三同时”验收

一、法律依据

《环境保护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浙江省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办法》、《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管理办法》。

二、许可内容

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防治污染的设施必须验收合格后,该建设项目方可投入生产或使用。

三、需提交的资料和办理条件

(一)需提交的资料:

1、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申请;

2、建设单位环境保护执行报告;

3、验收监测报告表或调查报告表;

4、《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申请报告(表)》;

5、法律法规要求公示的项目,须提交公示相关证明材料等。

(二)办理条件:

1、建设前期环境保护审查、审批手续完备,技术资料齐全;

2、环境保护设施及其他措施等已按批准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和设计文件的要求建成或者落实,其防治污染能力适应主体工程的需要;

3、具备环境保护设施正常运转条件,操作人员经培训合格,安全操作和管理规章制度健全,并符合交付使用的其他要求;

4、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提出需对环境保护敏感点进行环境影响验证,已按规定要求完成;

5、各项生态保护措施按环境影响报告书(表)规定的要求落实,项目建设过程中受到破坏并可恢复的环境已按规定采取了恢复措施;

6、固体废物(含危险废物)已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落实暂存及处理处置场所;

7、法律法规有其他规定的,从其规定。

四、办理程序及工作时限

(一)受理

1、受理中心负责申请材料的受理,受理工作人员对申请单位的申请材料进行形式审查,对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予以受理,并出具受理回执;对申请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当场或者5日内一次告知申请单位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

2、办理时限:1个工作日。

(二)许可审查

1、经办处室按照许可条件对申办材料进行实质审查,提出验收意见,报厅领导审定。

2、办理时限:自受理之日起20个工作日。

3、告知程序:对申请验收的建设项目通过厅门户网站或其他便于公众知悉的方式向社会公示。

审查发现许可直接关系他人重大利益的,应当告知利害关系人并听取意见;告知申请人、利害关系人有权在法定或合理期限内进行陈述和申辩。许可直接涉及申请人与他人之间重大利益关系的,在作出许可决定前,应当告知申请人、利害关系人享有要求听证的权利。

2.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项目验收) 篇二

一、建设项目竣工验收监测工作存在的问题

1. 竣工验收监测工作异化

有一些不良的企业, 为了追求企业利润的最大化, 随意的调整生产的工艺, 对污染结果进行恶意的隐瞒, 采用欺骗、行贿等非法手段来取得检测报告, 使得竣工验收监测无法获得最真实的数据, 影响了监测的效果。还有一些监测单位, 把竣工验收监测当作了一种创收的捷径, 不重视监测工作, 为了赚取费用, 草草的就结束了监测工作。还有就是地方的行政干预比较多, 当地企业为了重大项目的进入, 采用了多种的优惠政策, 环保审批、竣工验收监测等该有的环节都被取消, 这都严重了阻碍了监测工作的顺利开展。

2. 监测部门技术力量薄弱

我国大多数的环境监测部门在对建设项目进行竣工验收监测方面的技术力量很薄弱, 很多环境监测人员不了解污染处理的工艺, 更不了解建设项目的生产工艺, 这就容易使得监测部门进行竣工监测时, 容易出现被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蒙骗现象的发生, 造成监测结论出现偏差, 不符合监测的实际情况。

3. 竣工验收监测不能反映建设项目对生态环境的影响

我国当前的建设项目评级制度和跟踪调查制度还不完善, 也没有严密的竣工验收监测体系, 竣工验收的监测还是停留在以前的监测标准上, 没有根据时代的发展而进行一定的改革创新, 不能真实的反映建设项目对生态环境所造成的影响, 不能真实的反映污染防治措施的实施效果。

二、建设项目竣工验收监测工作的完善措施

1. 清理规范性文件颁布技术导则

我们要对各个时期颁发的涉及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竣工验收的各种规范性文件进行有效地清理, 发现文件之间互相矛盾或者是存有不规范性的问题, 然后采用有效的措施对不规范的文件进行修改、补充和完善。我们还要听取环保专家以及建设工程单位的修改意见, 完善关于竣工环境保护的《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设施竣工验收监测技术要求》, 并且根据对建筑项目周围环境影响的大小程度对建设项目进行分类, 对环境影响大的建设项目加大监测的力度, 对环境影响小的建设项目, 可以简化监测程序和内容, 这样就大大的增加了建设项目竣工验收监测工作的可操作性。

2. 建立并完善检测市场, 实施有效管理制度

首先, 我们要建立监测单位的自制分级。我们要根据检测单位的规模、技术力量、人员素质、管理水平等作为划分依据, 将监测单位划分为不同的级别种类, 级别低的监测单位监测小型建设项目的竣工验收工作, 级别高的监测单位承担大中型的建设项目的竣工验收工作, 这样就能明确责任制, 保证检测的质量。其次, 我们还要建立完善的竣工验收监测质量监管体系。可以采用第三方监理的方式进行竣工验收监测, 经常性的开展环境保护优秀工程的评比活动, 对于比较好的建设项目进行奖励, 对于有问题的建设项目进行处罚, 只有这样, 才能保证检测水平的提升。随后, 还要推行竣工验收监测工作的招投标工作。环保部门对建设项目进行合理的分类, 然后确定监测单位的资质要求, 在向全社会进行招标工作。参与招标的工程单位要让环保部门进行审核, 审核通过后才能进行投标。

3. 加强监测人员的技术培训

检测人员水平的高低决定着检测工作的水平, 所以, 在拓展监测能力的同时, 我们要对监测人员进行专业的进行培训, 提高他们进行化学分析的技术能力, 以此来提高竣工验收检测工作的水平。监测单位还要和各大高校以及环境保护的研究所进行合作, 提升单位整体的技术水平。

4. 向社会公示竣工验收监测的数据

建设项目竣工环境验收监测的数据必须要社会公示, 让广大人民群众进行监督, 公示项目的基本情况以及建设项目污染物排放对环境的影响, 以此来保证监测数据的真实性和准确性。

结束语

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是保证建设项目周围生态环境完整性的重要手段之一, 对于保护和改善我国生态环境有着积极的影响。所以, 在我国进行全面深化改革的关键时期, 以及我国在全力促进生态文明建设的时期, 环境检测部门和建设施工企业要加强合作, 紧密联系在一起, 不断提高自身环境检测的业务水平和服务质量, 只有这样, 才能不断提高竣工验收检测的质量和水平, 只有这样, 才能更好的保护建设项目周围的生态环境。

参考文献

[1]杨士建, 嵇跃同.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的若干思考[J].云南环境科学.2012, 13 (03) :10-11.

[2]潘光, 程磊, 张莉.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中选用环境标准应注意的问题[J].山东环境.2011, 10 (14) :12-13.

3.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项目验收) 篇三

关键词:建设项目; 环境保护设施; 监测; 措施

1.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设施检测验收的总体要求

建设工程在项目踏勘阶段必须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的相关规定,建设项目必须满足所处地域对于环境质量、环境功能划分和生态功能划分的要求;在建设过程中采取有效的生态保护措施,杜绝发生破坏生态的行为;建设工程中需要落实的污染防治措施必须满足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施工、投产的要求。

2 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点位、监测因子及监测频次的确定

2.1 监测点位的布设

现场监测点位的布设应该按照国家环境保护总局环下发的《关于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设施竣工验收监测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中附件《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设施竣工验收监测技术要求(试行)》规定。

2.1.1废水

通过在现场环境中对各种废水产生的源头设置采样点来衡量源头处废水的原始浓度,对处置设施的出口设置采样点来衡量处置后的出口浓度,通过对源头和出口两处采集到的去除效率浓度值进行比较可以验证现场设置的的处置设施的处置效率,对处置设施的处置能力进行评价。在有多级处置设施的废水处理系统中,要在不同级的处置设施出口处分别设置采样点,系统的检测废水处置过程,这样能够在系统的检测多级废水处理系统的处置效率,更有助于分析发现多级系统中的问题设施,有助于发现问题并有效的进行解决。

2.1.2 废气

在现场环境中设置废气采样点的思路和废水采样点相同,必须在废气产生源头和处置设施出口同时设置,现场烟道的布点应该遵循离烟道变径及弯头部位的的距离要求,一般在上述部位上游应该保持上游三倍直径或者下游为六倍直径的距离,当现场烟道实际情况不满足在上述规定的距离进行布点时,应优先将监测点设置在烟道的竖直段。在烟道上设置监测点必须在风机之前,多处理设施进行排气时,应在总排气管布点;进行现场布点工作时,应该在烟道上明确标注好开孔位置,孔径应大于70mm;当现场存在多个排出的废气为同一规格污染物且满足等风量条件时,也可以对多个烟道出口随机进行布点,但是布点烟道的数量必须大于总数的一半。

2.1.3 噪声

对建设项目进行噪声监测布点时应该按照《工业企业厂界噪声测量方法》的要求进行,在按照厂界噪声进行测量时,还应该结合项目周围的实际情况,厂中厂以及周围均为公路时,可不测定项目的厂界噪声;当项目所处的周边为居民区特别是学校等敏感目标时,必须按照测量方法要求提高监测点的布控密度,准确的掌握项目产生的噪声对周围敏感目标的影响程度,一旦检测到噪声超标一定要准确的找出噪声源头,采取相应的措施控制源头产生噪声源强值,提出整改意见,并对整改后对敏感目标的影响程度进行持续监测。

2.1.4 固体废弃物

对固体废气物进行监测点布控时必须充分了解被检测物的物理性质,一般固体废弃物只需要在集中存放点进行检测;对与储存在符合存放要求的安全存放点可按照一般固体废弃物进行布点;一旦发现危险废弃物出现渗出液,就必须加强监测布点力度,对渗出部位和周围地面设置监测点。

2.2确定监测因子

针对建设项目,监测因子应该包括以下方面:建设项目《工程初步设计(环保篇)》和“环评”中的污染因子;在项目现场勘查时,在工艺过程中找出的特征污染因子;国家或者地方污染物排放标准中已经进行明确划分的污染物;“环评”批复中特殊要求的污染因子、“环评”批复要求总量控制的污染物指标、“环评”批复中影响环境质量的污染物等。

2.3监测频次

规定采样频次应本着全面真实反应污染物排放以及环保设施的达标情况的原则,合理规范的采样频次设置能够有得到准确的检测结果,真实的反映出建设项目排污状况以及配套的环保设施运行情况。确定检测频次应该本着以下原则:

(1)对于生产周期性强,污染物排放水平固定的建设项目,采样周期可以延长至两至三周,每个采样周期内确保采样次数不低于标准规定,通常为三次至五次。

(2)对于生产周期性不强,但是生产状况稳定、且连续性强的建设项目,采样周期应不低于两天,在采样周期内对于废气的采样每天为三次;废水的采样每天为四次;噪声则在采样周期内连续每个白天和晚上各采集一次;固体废弃物应以适当的时间间隔进行采集,确保在每个采样周期内采集的次数多余六次。

(3)对于生产周期性无规律同时污染物排放不稳定的建设项目,必须增加采样频次,密切关注各污染源污染排放情况。

3提高环境保护验收监测工作水平的措施

3.1 提高建设企业环保意识

作为建设主体,建设企业应该加强自身的环保意思,在建设过程中应该贯彻环保法律法规的相关要求,增强建设项目从设计、施工到竣工全过程的环境保护主动性,从根本上落实环境保护“三同时”政策,实现建设项目的达标排放。此外,要从根本上扭转企业负责人在环境保护方面的主观意识,引导企业负责人合理的平衡企业所产生的环境效益、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努力将一贯以来被动的污染治理工作变为积极主动。

3.2 加强建设企业环保管理

建设企业加强环保管理工作才能有效的杜绝在项目竣工验收检测过程中可能出现的各种问题。作为建设企业的环境管理职能部门,必须从制度上加强对建设企业的环境管理,在制度的制定和落实过程中不但要注重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更应该监督企业在建设过程中做好环境保护和污染物排放的防治共组,促进“三同时”政策良好开展和落实。环保部门必须重视审批人员责任心教育工作,在进行试运行现场核查过程中,审批人员必须根绝检测流程对建设项目做出合理准确的检查的环保检查和评价。

3.3 提高验收人员业务素质

对于从事环保验收监测工作的业务人员,必须在日常加强相关理论知识的学习,积极拓展自身的知识面,对环保监测相关工作涉及的基本技术和技术操作规范要达到熟练掌握的程度,对所负责监测的行业的生产工艺过程和污染产生环节要全面了解,对该行业涉及的产业政策和法律法规要有一定程度的认识,只有这样才能提高环保监测验收的工作效率,在监测过程中准确的发现问题。

参考文献:

4.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项目验收) 篇四

1、项目竣工验收申请单

2、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申请表(报告)

3、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表(企业委托监测站编制)

4、试生产期间监察报告(如县、区管辖企业,提供市、县(区)两级监察意见)

5、建设项目环保工作总结

6、排污口标志牌登记表

7、污水接管协议

8、厂区雨、污管网图

9、环境风险事故应急预案

10、固体废物交换转移手续

11、环保规章制度

12、污水处理设施操作人员上岗证书

13、处理设施操作规程

14、废水、废气处理设施设计方案

15、环保投入明细表

16、试生产批复

17、环评审批意见

5.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项目验收) 篇五

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方案评价标准中包含了几项重要的指标,包括环境质量标准、环境保护行业标准、环境标准样品标准、污染防止设计指标、污染物排放标准、环境监测分析方法标准、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等,所谓标准包括环境影响保证书和报告书规定的标准、总量控制指标的审核等,有区域环境规定的除外,则该地区所规定的计划书标准来执行即可。在废水排放标准的设置中要着重注意,首先,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方案报告书的执行日期区间要加以明确,其次对于各项环境污水排放功能要采取不同的执行标准。对于一个排放口最多只能选择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的标准测定值。在进行废气排放时要严格规定相应的排放标准,例如,要按照国家的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来进行测定,对于需要按照组织排放的区域,要按照行业要求来测定最高的排放点和最低的排放点,而且要设定最高的排放速率,不能超过最高排放速率。对于一切没有组织的排放电源就需要来以浓度值来测定排放量。

6.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项目验收) 篇六

(二)环境保护设施及其他措施等已按批准的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者环境影响登记表和设计文件的要求建成或者落实,环境保护设施经负荷试车检测合格,其防治污染能力适应主体工程的需要;

(三)环境保护设施安装质量符合国家和有关部门颁发的专业工程验收规范、规程和检验评定标准;

(四)具备环境保护设施正常运转的条件,包括:经培训合格的操作人员、健全的岗位操作规程及相应的规章制度,原料、动力供应落实,符合交付使用的其他要求;

(五)污染物排放符合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者环境影响登记表和设计文件中提出的标准及核定的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的要求;

(六)各项生态保护措施按环境影响报告书(表)规定的要求落实,建设项目建设过程中受到破坏并可恢复的环境已按规定采取了恢复措施;

(七)环境监测项目、点位、机构设置及人员配备,符合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和有关规定的要求;

(八)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提出需对环境保护敏感点进行环境影响验证,对清洁生产进行指标考核,对施工期环境保护措施落实情况进行工程环境监理的,已按规定要求完成;

(九)环境影响报告书(表)要求建设单位采取措施削减其他设施污染物排放,或要求建设项目所在地地方政府或者有关部门采取“区域削减”措施满足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要求的,其相应措施得到落实。

第十七条 对符合第十六条规定的.验收条件的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申请报告、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申请表或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登记卡。

对填报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登记卡的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经过核查后,可直接在环境保护验收登记卡上签署验收意见,作出批准决定。

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申请报告、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申请表或者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登记卡未经批准的建设项目,不得投入生产或者使用。

第十八条 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建设项目,按照本办法规定的程序分期进行环境保护验收。

第十九条 国家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实行公告制度。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定期向社会公告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结果。

第二十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应当于每年6月底前和12月底前,将其前半年完成的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的有关材料报上一级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第二十一条 违反本办法第六条规定,试生产建设项目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未与主体工程同时投入试运行的,由有审批权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依照《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第二十六条的规定,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责令停止试生产,可以处5万元以下罚款。

第二十二条 违反本办法第十条规定,建设项目投入试生产超过3个月,建设单位未申请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或者延期验收的,由有审批权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依照《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第二十七条的规定责令限期办理环境保护验收手续;逾期未办理的,责令停止试生产,可以处5万元以下罚款。

第二十三条 违反本办法规定,建设项目需要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未建成、未经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主体工程正式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由有审批权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依照《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第二十八条的规定责令停止生产或者使用,可以处10万元以下的罚款。

第二十四条 从事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或验收调查工作的单位,在验收监测或验收调查工作中弄虚作假的,按照国务院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的有关规定给予处罚。

第二十五条 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的工作人员在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工作中徇私舞弊,滥用职权,玩忽职守,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构成犯罪的,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第二十六条 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申请报告、申请表、登记卡以及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表)、环境保护验收调查报告(表)的内容和格式,由国务院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统一规定。

7.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项目验收) 篇七

1 存在的问题

1.1 环境保护验收监测管理工作存在缺陷

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工作的定位不明, 其主管部门为各级环境监测站, 是按照相关环境主管行政部门进行的划分, 但是其活动又是按照各企业的委托展开的, 因此其定位属于行政工作还是市场行为划分并不明确, 这造成验收监测工作的难以开展;其次, 由于验收监测工作定位不明确, 很多主管部门对其并不重视, 在此背景下, 很多企业钻此漏洞, 能不申请验收就不申请验收, 造成很多项目管理失控。

1.2 验收监测收费不能与时俱进

至今, 各级监测站收费标准大多采用90年代初期制定的, 监测标准中的污染物种类较90年代已增加很多项, 监测方法与监测仪器有较大的更新, 而验收监测仅收采样与分析费, 环境管理检查、公众意见调查与采样、分析的工作量一致, 而后者无收费依据, 造成了监测成本高与监测收费低的矛盾, 严重影响了验收监测工作的积极性及监测质量。

1.3 环境监测人员素质要求

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进行验收监测的主体是各级环境监测站, 但是由于监测站的某些验收监测人员素质较低, 对验收监测所需的技术、工艺较为生疏, 对中产污环节、排污规律、排污量以及污染处理设施的设计、原理、生产参数、处理效率等无法准确把握, 导致目前保护验收监测工作流于形式, 无法满足环境保护的要求。

1.4 验收监测对工况的把握不准

为保障监测数据的有效性, 根据验收监测相关的技术规范, 要求现场监测期间生产负荷要达到设计负荷的75%。但是, 在实际工作中生产负荷可能达不到这个要求, 环境保护措施的运行不正常。为了体现政府服务企业的理念, 验收工作需要进行, 而监测数据需有一定的前提限制, 才能保证验收监测的质量。

2 对策建议

当前我国环境保护工作面临着重大的挑战, 为了迎接挑战, 我国必须从各方面进行努力, 在认识到问题之后必须进行改进创新。为了我国环境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工作能更加保质保量的完成, 我们应该做到以下几点:

2.1 加强验收监测管理工作

国家环保部门应明确环境保护验收监测的定位, 若明确验收监测工作属于一项行政管理工作, 赋予各级监测站验收监测的执法能力, 只有这样才能以国家行政机关名义, 对企业的环境保护工作进行主动积极验收监测。为此, 国家环保部门应该尽快以文件的形式对此做出规定, 明确其性质定位为技术执法, 准许其主动对企业的建设竣工项目的环境保护工作进行验收与监测。

2.2 制定统一的收费标准

建设项目竣工验收监测是属于环境影响后评价的一种, 通过现场调查和监测的方式进行, 根据不同的建设项目、不同的环保设施或不同的监测难度制定一个类似于环评收费制度的指导性文件, 出台新的全国统一的监测收费标准, 各级监测站在验收监测工作中成本高、收费低, 入不敷出的问题才能解决。

2.3 加强专业人员素质

由于环境保护验收监测工作是一个较为复杂的环节, 其涉及面广, 技术要求高, 要想提高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工作, 必须加强对工作人员素质、能力的提高, 加强培训, 使专业人员熟练掌握必备的知识与能力。同时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是一项技术工作, 需要借助各项设施, 因此提高环境监测的硬件设施也是必备的, 相关部门应该加大对设施更新的投入。

2.4 加大监管力度及处罚力度

对建设项目要实施全程环境监管, 根据统一制定的验收评判标准来进行监管。若建设项目的环境污染治理设施、污染防治措施达不到环评及批复的要求, 坚决不允许试生产;对于不申请验收或经验收监测达不到要求, 就进行试生产的企业, 要加大处罚力度, 从而使得验收监测达到真正意义上的执法。

参考文献

[1]徐玉宏.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中的有关问题[J].江苏环境科技.2007, 02.

8.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项目验收) 篇八

一、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审查对象

非煤矿矿山建设项目和用于生产、储存危险物品的建设项目。

二、建设单位应提交下列申请材料

1.安全设施设计审查申请报告及申请表;

2.立项和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准文件;

3.安全预评价报告书;

4.初步设计及安全专篇;

5.其他需要提交的材料。

注:用于生产、储存危险物品的建设项目还需提交设立审查批准文件。

三、申请办理的程序和期限

1.按照分級管理的要求,由所辖安监部门负责统一受理和审查;

2.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依法在30日内审查完毕;

3.经审查同意的,以书面形式批复;不同意的,说明理由,并以书面形式答复。

四、法律法规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建设项目安全审查办法》(国家局17号令),《非煤矿矿山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审查与竣工验收办法》(国家局18号令),《福建省劳动安全卫生条例》等。

建设项目安全设施竣工验收

一、建设项目安全设施竣工验收对象

非煤矿矿山建设项目和用于生产、储存危险物品的建设项目。

二、建设单位应提交下列申请材料

1.验收申请报告及申请表;

2.安全设施设计审查合格及设计修改的有关条件、资料;

3.主要安全设施、特种设备检测检验报告;

4.施工单位资质证明材料;

5.施工期间生产安全事故及其他重大工程质量事故的有关资料;

6.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及特种作业人员安全资格的有关资料;

7.安全验收评价报告书;

8.其他需要提交的材料。

注:用于生产、储存危险物品的建设项目提交的材料:上述材料的第1.2.6.7.8项及安全卫生设施完成情况、各生产系统安全保障设施安全可行性评价资料、在试运转期间职业危害因素检测报告。

三、申请办理的程序和期限

1.按照分级管理的要求,由所辖安监部门负责统一受理和验收;

2.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依法组织相关部门在30日内验收完毕;

3.经验收后,签署合格或者不合格的意见,并以书面形式答复。

四、法律法规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建设项目安全审查办法》(国家局17号令),《非煤矿矿山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审查与竣工验收办法》(国家局18号令),《福建省劳动安全卫生条例》等。

9.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项目验收) 篇九

一、前期联系

1、收到省环保厅核与辐射处“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许可申请受理通知书”;

2、建设单位按照“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建设单位需提供的资料清单”(附件1)提供资料;

3、我站收到建设单位资料后,检查资料完整性,研读资料,了解项目性质和规模,制定监测方案,核算费用;

4、草拟合同,给建设单位发合同电子版(附件2)。

二、签订合同

1、收到建设单位签字盖章的合同后,我站签定合同、盖单位公章;

2、财务科开具“山东省非税收入缴款书”(附件3)四联单;

3、给建设单位寄回两份合同及“山东省非税收入缴款书”前三联,建设单位到所在地银行交款。

三、现场监测和检查

1、安排现场监测,同时给建设单位带去“山东省非税收入缴款书”第四联、带回第一联交财务科;

2、按监测方案进行现场监测和检查;

3、编写监测报告和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表,给建设单位2份监测报告原件和8份验收监测表原件,自存上述原件各2份。

山东省辐射环境管理站

附件1: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竣工验收监测企业需准备的资料

附加2:空白技术合同

附件3:山东省非税收入缴款参考

10.中捷股份4项目通过验收 篇十

飞马在津开设第三家企业

日本飞马缝纫机株式会社在天津投资的第三家企业正式运营。飞马公司是最早来天津投资的日本公司之一,飞马公司与天津一轻集团于1986年合资成立缝纫机公司,曾被评为“天津市最佳外资企业”;天马公司又于1995年投资成立了飞马(天津)缝纫机公司,该公司连续多年被评为“天津市优秀外商投资企业”;飞马公司新投资的福马(天津)缝纫机械有限公司将为飞马公司的其他企业进行配套。

拓卡奔马新裁床即将面市

近日从拓卡奔马有限公司传出消息,该公司正在积极筹备80周年庆典,届时,其新款高层裁床ProcutXL8002将隆重面市。拓卡奔马是全球三大自动裁床供应商之一,在欧美服装企业界拥有“服装CAM的‘奔驰’”的美誉。ProcutXL8002是在ProcutXL7501基础上的升级产品,效率整体提高了10%左右,同时还具有零点记忆功能。拓卡奔马对该款产品充满信心,并对其在市场上的表现寄予厚望。

宝石集团新品推广会举行

近日,宝石缝纫机集团新品迎新推广会在济南举行。会上共展出了宝石平、包、绷、特等13款主打缝纫机,有40多位销售商和生产厂家代表参加。推广会现场气氛热烈,展示样机均被抢购,到会经销商都达成了代理宝石的意向,并有多位终端用户当场下订单共100多万,取得了圆满成功。2012年以来,宝石集团调整发展战略方针,对国内外市场进行平衡协调,随着“年产3万台机电一体式工业缝纫机及新建厂房技术改造项目”的启动,并在今年大规模投产,使缝纫机产生从“台式电脑”到“笔记本电脑”的跨越式发展,开创缝纫机历史先河。目前,该机电一体化产品已实现了在华南地区尤其是粤东市场的全面对接。

孟加拉缝机市场需求强劲

最近,孟加拉国际服装机械展在首都达卡举行,展会吸引了不少缝机企业的目光。据了解,随着孟加拉国纺织服装产品在国际市场的竞争力不断提高,大量国际品牌的服装订单都开始向孟加拉转移,孟加拉对于缝制机械的需求量也呈现快速上升趋势。从2005年到2012年短短七年间,我国对孟加拉国缝机出口额已翻三倍。2012年,尽管中国缝制机械产品出口量与同期相比下降幅度较大,但对孟加拉国的出口额却一跃进入我国缝制机械出口市场的前十二强,出口额增速到排名第二,仅次于转口市场的中国香港。另据日本财务省统计,2012年前11月,日本出口孟加拉国缝制机械产品达4.55亿日元(约合501万美元),同比增长10.81%,在日本各缝制机械出口市场中,孟加拉国的市场需求增长亦位居前列。

郑州缝制设备展即将举行

2013年第四届中国(郑州)国际缝制设备展览会将于5月27日在郑州国际会展中心举行。上届展会展出面积将近20000平方米,展示了业内多种专业技术和产品,吸引了日本、韩国、德国、法国、中国香港、中国台湾和内地400余家知名企业参展。随着展会规模的逐年攀升,本届展会将为参展企业带来更多的商业洽谈与合作的机会。

缝机行业将进入低速增长

“中国经济潜在增长率已经很低,伴随服装业‘黄金十年’的结束,缝机行业高速发展的奇迹已经成为历史,将进入低速增长阶段。”在近日的一次采访中,中国缝制机械协会理事长何烨如是说。业内专业人士也同样认为,在产能过剩的大环境下,2013年缝机行业将实现约5%的低速增长,不过具备技术优势的龙头企业将有望实现高增速。成本上涨、产能过剩、恶性竞争等行业问题将会长期存在,企业经营微利化也会成为常态。今后的竞争将会从单一价格竞争转向以品牌、品种、品质融合为一体的综合实力的较量。

简单东西的重要性

“重要的东西往往很简单,而简单的东西人们都不重视——服务就是其中之一。”新杰克总经理郭卫星近日在一次采访中这样说到。在他的理解中:服务既是缝制设备行业的本质,同时也是经销领域不可或缺的关键成功要素。在这种理念指导下,新杰克发起了“服务明星”评选活动,并得到了各种关注。这项活动对于新杰克来说只是一种手段,其真正目的在于塑造新杰克及新杰克网络在服务方面长久的竞争优势。这种重视服务体系建设和完善,不遗余力为客户提供最优质服务的思想及行动,在行业中起到了很好的示范和带动作用。

规模经济模式值得再思考

“全球产业变化及劳动力成本的变化,正在改变服装生产的方式,在第三次工业革命的带动下,‘无人化’和‘大规模定制化’将在自动化缝制设备领域上演。”西安标准工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李广晖指出,“规模不经济”,越来越多的企业正用实例对规模经济理论提出质疑。如何在现有规模下提升供应链的响应能力?李广晖认为:“当行业周期性波动成为常态,变数增多考验的是整个产业链的竞争力。”2013年,标准公司将进一步推动工业缝纫机各业务单元协调发展,巩固工业缝纫机产业体系,强化市场竞争能力和核心能力建设,初步介入多元业务领域。

新媒体营销潜力不容小觑

“只能有了氛围才能有兴趣,进而诱发买家的购买需求。但家用缝纫机的买家与工业用缝纫机不同,对价格比较敏感,所以一定要将销售环节的服务做好。”一位从事中小缝纫机销售的经销商有感而发,他还介绍了一个“微博营造氛围+网络成功销售”的案例:一次她从网络论坛上找到一条缝制时尚美观座椅靠垫的方法,试验了几次确实可行,就同时推广到微博和网店上,并进行多次跟进评论,结果当天的微博转发量即超过300次,当周就销售出了5台新款家用缝纫机。这次成功的销售经验让我们很直观地看到了新媒体营销的潜力。

DIY热潮让家用缝纫机“回家”

“以前长辈自己做衣服,是因为买不到或者买不起;现在自己做布艺,则是为了制作有特点的东西凸显个性,让更多人体验到缝纫带来的乐趣。”上海缝纫机商店内的“蝴蝶缝纫创意坊”的徐老师说。DIY布艺如今在日本、欧美等国家已成为了一种潮流,这一手工缝纫风潮如今也开始在国内升温。上海、杭州等地更是开办了十分流行的“拼布教室”,推广时尚DIY拼布艺术,几乎每堂课都能吸引众多“手工达人”的到来。这一市场的日渐火爆预示着曾一度从人们视野中“消失”的缝纫机将逐步重返百姓家庭。

11.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项目验收) 篇十一

关键词:建设项目竣工验收,环境保护,验收监测

所谓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就是在建设项目竣工后, 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按照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或者调查的结果, 利用现场检查等各种方法, 从而判断一个建设项目是在环境保护上是不是达到了相关要求。环境保护验收监测工作要对很多方面进行综合检查, 包括建设项目环保设施在“三同时”制度上的建设情况, 包括运行效果, 包括“三废”处理处置和排放情况、项目整体环境管理和执行情况等, 要对现场的监测数据和调查结果进行客观和公正地运用, 从而判断该建设项目实际建成对环评和环评批复的要求是不是符合, 如果不符, 就要有加强落实、整改或者完善的意见推出。

1竣工环保验收监测工作的特点

1.1动态性

环境是一种多维变量, 有很多参数会影响环保设施的日常运行, 因而在验收监测时, 在确定参数的时候, 要选择条件最差的情况, 如此方可使监测工作的准确性得到保证。

1.2实效性

一般来说, 建设单位在项目建设开始的3个月以内, 就会要求去申请验收环保设施, 而对竣工环保验收监测起负责作用的工作部门, 也必须于试生产的3 个月内, 把竣工验收报告提交上去。

1.3法定性

假使建设项目导致了环境污染, 那么项目建设单位就要提交环境保护监测报表。在建设项目试验生产时期, 建设单位应当对环保设施的运行状况进行综合考虑, 同时监测项目运行时对环境产生的任何影响。

2竣工环保验收监测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2.1影响因素

我国有规定, 要求一个企业的生产量或者处理水量要高于初始设计能力的四分之三。由于我国很多行业会受制于季节的作用, 往往在生产的淡季做验收监测, 监测结果往往会达不到四分之三。这就表明了企业的污水处理设施不能满足水质、水量等多方面要素的检验要求, 验收监测结果对实际运行效果不能很好地反映出来。现在, 一般生化过程的温度范围是20到30 ℃, 假如温度不在这个范围内, 净化效果就不会好的。一些企业设施的整体运行时间没有达到一定的点, 所以生化效果没有那么好, 水质就会变差。在这个时候, 如果匆忙申请验收监测, 很多企业就会弄虚作假, 把试剂投放量加大, 从而使指标提升, 这样验收就可以达标了, 但是环境保护工作却因此大受影响。

2.2忽视非工业项目

现在, 我国很多地方的验收监测工作, 一般会对那些工业生产型建设项目的建设十分重视, 这和当下的发展基调其实是不吻合的。对于环境监测机构来说, 要把这种观念转变过来, 应该多关注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这个方面, 去把生态性项目验收监测工作切实重视起来, 并且做好它。

2.3忽视区域性项目的建设

现在, 我国出现了越来越多的开发区和工业园, 有关部门对此类项目, 已经做了环境影响评价, 然而, 现在还没有重视环保设施与竣工验收监测工作, 相关的制度还很不完善。对于区域性开发建设项目来说, 相较于单体项目, 其复杂程度要更高, 广泛性也更强, 在对它进行验收监测时, 不仅仅是叠加单体项目那么简单, 要通过新型工作模式的利用, 达到验收工作。

3完善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的对策

3.1创新理念

对于环境监测机构来说, 一定要把传统观念转变过来, 将竣工验收监理工作重视起来, 视为一项系统性工作, 要把“三同时”的全过程在日常工作中全面贯彻执行, 要对建设项目的生产工艺、生产流程和环境保护设施的先进性等进行测试与评价。

3.2创新方法

如果某些环节没有具备验收条件, 就利用多次抽样检测法进行, 条件成熟后再行验收。由于地区、时间段的温度、试运行时间等的不同, 都会影响生化处理效果, 因而在验收监测时, 要选择最恶劣的条件下进行监测, 才会有好的效果。假使生化处理设备可能正常运行, 则必须对高温工业生产污水进行降温处理, 对于低温污水, 就要保温才排放, 使温度达到20 到30 ℃这样一个范围。

3.3强化监测技术

我们进行环境保护工作, 目的是把生态平衡维护好, 要利用各种方法, 使生态环境能够达到良性循环的效果, 因而对监测部门来说, 就要利用多种方法, 通对当地的生态系统状态和变化进行多方面的了解, 对物质循环、能量流动等方面的信息能够随时随地收集。每一个监测站, 皆应严格论证生态监测方案和环境参数等内容, 同时不断对监测成果进行评价, 最终有生态系统调控方式的提出。

3.4实行区域性验收监测工作模式

现在在这方面, 时代的发展趋势就是区域性项目验收监测工作模式。现在我国的区域性建设项目越来越多, 市场竞争也越来越激烈, 要想在这其中使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工作的质量得到保障, 一定要对工作模式进行不断的完善, 要站在宏观的角度上, 深入研究区域内部项目的合理性、产业结构的先进性和环境的承载能力等, 进而对生态修复措施的可行性进行深入分析, 使工作质量提高。

参考文献

[1]唐松林, 姚斌.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方案制定中若干问题的探讨[J].环境监测管理与技术, 2010, 05:63-66.

12.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项目验收) 篇十二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北京地铁八通线项目

建设内容:地铁“八通线”是北京市地铁路网规划中一号线的东延长线,它起于朝阳区八王坟东,止于通州区土桥,路线总体走向为东西折东南向,建设里程18.964km。建设单位:北京地铁京通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建设地点:北京市朝阳区、通州区 建设规模:北京地铁“八通线”为双线全封闭线路,路基宽度8m,列车平均行车速度50km/h。全线有13座车站(其中高架站9座,地面站4座)和土桥列检维修停车车辆段1处(包括生活区、生产区、办公区)。建设地面线7.911km,高架线11.053km,地下通道13处,过街天桥4座,机动车停车港湾17处,牵引降压混合变电所12座。

工程投资:工程投资估算总额34亿元,环境保护投资2781.18万元,占总投资的0.8%。工程建设情况:地铁“八通线”于2001年12月28日开工,2003年12月27日竣工,12月28日全线通车试运营,建设工期两年。

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单位:北京市环境保护科学研究院

环保设施设计单位:清华同方水务工程公司(污水处理设施)、北京城建设计研究院 环保设施施工单位:清华同方水务工程公司、北京绿创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声屏障)、深圳中雅机电实业有限公司(声屏障)

竣工环保验收调查单位:国家环境保护总局中日友好环境保护中心 竣工环保验收监测单位:北京市通州区环境保护监测站

二、环保执行情况

该工程执行了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和环境保护“三同时”管理制度。在工程建设期间落实了环评批复及工程设计中提出的环保要求。在线路选址时由原来敏感点较多的沿运河大街路线走向方案改为敏感点较少的沿京津公路路线走向。在施工期间采取了降噪、污水沉淀、除尘措施,减少了声环境、水环境、大气环境的污染。

运营期,严格落实“环境影响报告书”的要求,对沿线受噪声影响较大的14处敏感点设置隔声屏障,并在轨道安装减振器进行降噪、减振;

沿线13座车站均采用电热茶炉供热水,采用电热供暖;车辆段采用燃气锅炉,为控制饮食油烟污染,食堂安装3套由北京华清环保科技开发有限公司设计生产的FYJ系列餐饮业静电油烟净化器。

该工程范围内共设置污水处理设施4套,中水处理设施1套,四惠站指挥中心使用“复八线”设施。

三、验收调查结果

1、生态恢复与水土保持:北京地铁八通线工程永久占地54.26公顷,取土由通州区枣林村土场供给,工程挖方61561.3m3,填方92715 m3,临时占地已全部恢复平整。全线一般土质路基天然护道外设浆砌片石排水沟,线路隔离带范围内均采用六边形混凝土框格种草护坡等防护措施,有效的防止了水土流失。对车辆段等地进行了绿化,共种植23种植物,草坪3.3万平方米。高架桥下的绿化已交给通州区市政管委统一管理。绿化总投资700万元。

2、噪声:沿线噪声分别受京通快速路,辅路,本工程以及京津公路噪声影响。报告书评价涉及14处居民噪声监测点执行《城市区域环境噪声标准》(GB3096-93)4类标准,5处敏感点昼间超标,超标量为2.0-11.6 dB(A),11处敏感点夜间超标,超标量为6.4-16.8 dB(A);5处学校噪声监测点执行《城市区域环境噪声标准》(GB3096-93)2类标准,昼间均超标,超标量为0.4-21.4 dB(A);敏感点超标均是由背景值较高引起的,列车通过有声屏障处贡献值为0-1 dB(A),无声屏障处的贡献值为2-4 dB(A)。由于城市发展很快,经调查在建设及运行期间新增21处敏感点,其中北苑学校三楼白天混合噪声按《城市区域环境噪声标准》(GB3096-93)2类标准超标9.5-9.8 dB(A),列车通过时增量1.1-4.3 dB(A),京贸国际公寓混合噪声按《城市区域环境噪声标准》(GB3096-93)4类标准,白天达标,晚上超标7.2-12.8 dB(A),列车通过时增量1.8-2.6 dB(A)。土桥车辆段厂界噪声符合《工业企业厂界噪声标准》(GB12348-1990)中Ⅳ类标准限值的要求。

3、振动:2处监测点:远测(43米),6日VLmax为69.5 dB,VLz10为69.3 dB(A),近测(35米)列车最大振动级为67.1 dB,累计百分Z振级为59.6dB。7日VLmax为67.1 dB,VLz10为63.0dB,近侧列车最大振动级为60.2 dB,累计百分Z振级为59.6dB,列车时速在50公里/小时,产生的振动值符合《城市区域环境振动标准》中混合区、商业中心区昼间75 dB,夜间72 dB标准的要求。

4、大气环境:通过类比分析,车辆段工业采暖燃气锅炉烟尘、SO2、烟气黑度均符合《北京市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11/109-1998)要求。

5、水环境:13座车站建有公用厕所,污水进入城市管网。土桥车辆段,污水排放符合《北京市水污染物排放标准(试行)》中三级新建标准的要求,中水回用符合《生活杂用水水质标准》(CJ/T48-1999)的要求。

6、电磁辐射:根据《电磁辐射环境保护管理办法》、《作业场所工频电场卫生标准》中的有关规定,“八通线”变电所电场强度、磁场强度可以达到国家环境保护总局推荐的工频电场环境标准;电磁辐射的电场强度符合国家卫生标准。

电动列车磁场强度达到国家标准;通信设备均为GB8702-1988《电磁辐射防护规定》中属于电磁辐射体可以免于管理的设备,对沿线居民收看电视、收听广播基本没有影响。

7、固体废物:地铁 “八通线”所有固体废物均已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处置。

13.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项目验收) 篇十三

关于印发《建设项目“三同时”监督检查和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管理规程》的通知

晋环发„2010‟332号

各有关单位:

《建设项目“三同时”监督检查和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管理规程(试行)》(以下简称《规程(试行)》)已试行五个月,在征求有关部门意见的基础上,我厅对《规程(试行)》进行了进一步的修改完善。山西省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对《规程(试行)》进行了审核,审核认为“修改后的《规程》与有关法律法规不抵触,也未发现与其它规范性文件不一致的情况,《规程》中规定的各项环保措施和工作程序基本可行,同意按照法定程序下发施行。”现将《建设项目“三同时”监督检查和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管理规程》正式发布,请各有关单位在建设项目环境管理工作中遵照执行。

山西省环境保护厅 二〇一〇年九月十五日

建设项目“三同时” 监督检查和竣工环保验收管理规程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强化建设项目环境保护“三同时”监督管理,建立“三同时”监督检查机制,落实建设项目环境保护各项措施,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根据《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管理办法》、《山西省重点工业污染监督条例》及《环境保护部建设项目“三同时”监督检查和竣工环保验收管理规程(试行)》,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规程。

第二条 本规程适用于省环境保护厅负责审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建设项目(不含核与辐射设施建设项目)的环境保护“三同时”监督管理。

本规程同时适用于环境保护部负责审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委托省环境保护厅承担现场检查和负责“三同时”日常监督管理的建设项目。

第三条 建设项目环境保护“三同时”监督管理是指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后,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根据本规程规定,依据环境保护有关法律法规,对建设项目从项目前期准备、施工建设到试生产、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的全过程实施监督检查和日常监督管理的活动。

第四条 建设项目依据规模、所处环境敏感性和环境风险程度,按I、II两类实施分类管理。

第五条 省环境保护厅是山西省建设项目“三同时”监督管理的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建设项目“三同时”监督管理的组织和实施,负责建设项目环保行政处罚法律事务,依法对建设单位实施行政处罚等行政强制措施。

省环境监察总队负责建设项目施工期和试生产期的“三同时”现场监督检查、竣工验收后有关问题的监督落实。

各市、县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负责辖区内建设项目的“三同时”日常监督管理。

第六条 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及其工作人员,以及承担建设项目验收监测或调查、环境监理工作的单位和个人,应严格执行《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行为准则与廉政规定》。验收监测或调查单位、环境监理单位应客观、公正反映建设项目环境保护措施落实情况及效果。验收监测或调查单位对验收监测或调查结论负责,环境监理单位对建设项目“三同时”落实情况负监理责任。第二章 “三同时”准备阶段监督管理

第七条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工作结束后,省环境保护厅将该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审批文件抄送省环境监察总队和项目所在市、县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

第八条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后,建设单位应向省环境保护厅书面报告项目建设计划及进度安排,同时抄送省环境监察总队和所在市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

第九条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经批准后,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的,建设单位应当重新报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煤炭、火电、冶金、化工、焦化、建材、制药等行业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自批准之日起超过3年方开工建设的,其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应当报原审批机关重新审核。

第十条 建设项目的初步设计,应当按照环境保护设计规范的要求编制环境保护篇章,并依据经批准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在环境保护篇章中落实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措施以及环境保护设施投资概算。建设项目的初步设计文件编制完成后,建设单位应及时报送省环境保护厅备案。

第三章 施工建设阶段“三同时”监督管理

第十一条 建设单位在建设项目开工前应向省环境监察总队和所在市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报告,并定期书面报告环保设施建设情况及其他环保措施落实情况。

第十二条 建设项目开工后,省环境监察总队应及时制定并实施现场监督检查计划;市级环境行政主管部门应及时制定并实施日常监督管理计划。

第十三条 监督检查和日常监督管理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及其审批文件为依据,主要内容包括:

(一)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以及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是否发生重大变动;

(二)环境保护设施和措施与主体工程设计、施工是否同步;

(三)施工期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情况;

(四)施工期环境监理的实施情况;

(五)施工期环境监测的实施情况;

(六)前次监督检查和日常监督管理的整改要求落实情况;

(七)限期整改和行政处罚决定等落实情况。

(八)其他环境保护要求的落实情况;

监督检查和日常监督管理应当制作现场检查记录和取证询问笔录等书面记录。

第十四条 国家和省明确规定或者环境影响评价审批文件要求开展环境监理的建设项目,建设单位应在开工建设前委托具有环境监理资质的单位进行建设项目环境监理。

环境监理单位应每季度向省环境监察总队及建设项目所在市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报送环境监理季度报告。

第十五条 建设项目建成后,省环境监察总队和建设项目所在市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应及时编制建设项目“三同时”现场监督检查和日常监督管理报告报送省环境保护厅;环境监理单位应当编制施工期环境监理报告报送省环境保护厅。以上报告均作为该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的依据。第四章 试生产阶段监督管理

第十六条 建设项目主体工程完工后,其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投入生产或者运行。需要进行试生产或者试运行的,其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投入试生产或试运行。

第十七条 建设项目试生产或试运行前,建设单位应向省环境保护厅提出试生产或试运行申请。

第十八条 建设项目施工建设阶段环境违法行为未整改或行政处罚未执行的,省环境保护厅不予受理试生产或试运行申请。第十九条 省环境保护厅应自接到试生产或试运行申请之日起20日内,组织或委托下一级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对申请试生产或试运行的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设施及其他环境保护措施的落实情况进行现场检查并做出审查决定。

对环境保护设施已建成及其他环境保护措施已按规定要求落实的,同意试生产申请;对环境保护设施或其他环境保护措施未按规定建成或落实的,不予同意,并书面说明理由。逾期未做出决定的,视为同意。

试生产或试运行申请经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同意后,主体工程方可带负荷运行。

第二十条 建设项目依法进入试生产或试运行后,建设单位应及时委托有相应资质的验收监测或调查单位开展验收监测或调查工作。验收监测或调查单位应在国家规定期限内完成验收监测或调查工作,及时了解验收监测或调查期间发现的重大环境问题和环境违法行为,并书面报告省环境保护厅。

第二十一条 试生产阶段的现场监督检查和日常监督管理的主要内容是:

(一)建设项目投入试生产或延期验收是否经过有审批权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批准;

(二)建设项目试生产期间,其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是否与主体工程同时投入试运行;

(三)试生产期间,建设单位是否及时委托有相应资质的验收监测或调查单位开展验收监测或调查工作;

(四)试生产期间是否存在重大环境问题和环境违法行为;

(五)限期整改要求的落实情况;

(六)其他环保要求的落实情况。

第二十二条 进行试生产或试运行的建设项目,建设单位应当自试生产或试运行之日起3个月内,向省环境保护厅申请该建设项目的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对试生产或试运行3个月确不具备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条件的建设项目,建设单位应当在试生产3个月内,向省环境保护厅提出该建设项目环境保护延期验收申请,说明延期验收的理由及拟进行验收的时间。经批准后,建设单位方可继续进行试生产或试运行。试生产或试运行的期限最长不超过一年。第五章 竣工环保验收阶段监督管理

第二十三条 建设项目竣工后或者试生产到期前,建设单位应当向省环境保护厅申请该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同时提交以下验收资料:

(一)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申请报告;

(二)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或调查报告;

(三)经试生产审批的,附试生产审批文件。

(四)国家和省明确规定或者环境影响评价审批文件要求开展环境监理的建设项目,提交施工期环境监理报告;

(五)建设单位编制的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执行情况报告;

(六)其他相关验收材料。

第二十四条 省环境保护厅收到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申请后,对验收申请材料完整的建设项目予以受理。对于验收申请材料不完整的建设项目,不予受理,并当场一次性告知需要补充的材料。对在施工期和试生产期间环境违法行为未整改或行政处罚未执行的建设项目不予以受理。

第二十五条 省环境保护厅受理建设项目验收申请后,组织I类建设项目的验收现场检查;市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受委托组织II类建设项目验收现场检查,并将验收现场检查情况和验收意见报送省环境保护厅。

第二十六条 省环境保护厅对完成验收现场检查的建设项目进行审查。

经验收审查,对符合验收条件的建设项目省环境保护厅自受理建设项目验收申请材料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办理验收审批手续(不包括验收现场检查和整改时间)。

建设项目验收审批文件抄送省环境监察总队和项目所在市、县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

第二十七条 经验收审查,对不符合验收条件的建设项目,省环境保护厅下达限期整改通知,省环境监察总队和项目所在市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负责监督限期整改要求的落实。

按期完成整改的建设项目经省环境监察总队或项目所在市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检查后,应重新向省环境保护厅提交验收申请。对逾期未按要求完成整改的建设项目,省环境保护厅依法予以处罚。

第二十八条 省环境保护厅对完成验收审批的建设项目进行公示(涉密建设项目除外)。第六章 监督管理情况处置与报告

第二十九条 省环境监察总队和市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在“三同时”现场监督检查和日常监督管理中,发现建设项目存在“三同时”执行不到位,尚未构成环境违法行为的,应及时督促建设单位进行整改,并书面报告省环境保护厅。

第三十条 省环境监察总队和市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在“三同时”监督检查和日常监督管理中,发现建设项目存在以下环境违法行为的,应及时调查取证,并提出处理建议,报送省环境保护厅:

(一)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

(二)超过法定期限开工建设,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未经重新审核;

(三)项目建设过程中造成严重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

(四)需要进行试生产的建设项目未经批准试生产或者试运行,主体工程擅自带负荷运行;

(五)建设项目配套建设的污染防治设施未建成、未经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主体工程擅自投入生产或使用;

(六)未按法定期限办理竣工环保验收手续;

(七)其他环境违法行为。

查处情况以及行政处罚决定书等相关法律文件抄送有关市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省环境监察总队和市级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负责监督行政处罚决定书、限期整改通知书等的执行。

第三十一条 省环境监察总队每月的前十日之内,向省环境保护厅报送上月建设项目“三同时”监督检查情况;每年一月的前二十日之内,报送上一建设项目“三同时”监督检查总结。

第三十二条 省环境保护厅、省环境监察总队以及市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应建立建设项目的“三同时”监督管理档案。第七章 附 则

第三十三条 各市、县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应参照本规程制定相应的规范性文件。

14.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项目验收) 篇十四

1 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废水监测管理中存在的问题

在现阶段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废水检测管理当中还有很多问题存在, 正是这些问题在一定程度上制约了废水检测管理工作的顺利开展, 下面我们来一一进行分析。

1.1 验收废水检测不够广泛

目前我国在发布的相关规定当中针对废水检测成果的应用没有制定相应的规定, 而各个部门在环境检测管理中没有应用验收废水数据, 这种情况造成偷排污水等现象出现, 以此造成监测数据与实际情况背离。

1.2 区域项目环境监测没有重视

针对所有工业项目来说, 非工业型建设项目的排污情况比较简单, 不过如果从环境、生态保护以及低碳经济的角度来看, 还是需要引起一定的重视。但是工业园开发区类型的项目将生态环境在影响面上很广的特点突显出来, 因此, 环境验收检测不仅需要检测其排污达标的情况, 还需要开展一些生态调查, 如果有必要的话, 还需要发放一些有关生态方面的调查问卷。

1.3 资料档案不完整

环境保护资料档案主要是应用与落实各种制度以及建设项目竣工, 环境保护资料档案能确保完整, 与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有一定的连续性, 不过在项目实际施工当中, 其企业环保资料没有进行归档整理, 多数是在检查之前临时准备好, 以此在很大程度上使环境保护验收检测受到影响[1]。一些企业将环境评价的资料予以保存, 不过却单单缺少了环境保护设施的资料;项目建设高层管理人员缺乏了一定的环保意识, 在对环保的态度上也单单是为了过验收的关。

1.4 验收监测人员专业性不足

环境检测作为一个对专业要求非常高的工作, 不过就针对项目验收来说, 相关部门需要将生产工况、工艺流程、运行状态等方面都要把握好, 只要这样此案呢对排污量及规律及时有效的掌握。所以, 在现场勘察之前, 监测人员需要认真的研究污染处理设计及环评报告, 尤其在现场进行勘察时, 要反复的核实资料, 如发现有较大的变动, 要及时上报给环保部门, 以此确保能将变更手续进行及时的补充。

2 环境保护验收检测对策分析

上文已经对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检测中存在的问题进行了分析, 下面我们重点来针对问题探讨一下解决的对策。

2.1 监测人员的专业水平要提升

检测人员的专业素质需要有效提高, 同时需要依照相关执行标准来验收废水检测, 而且行为规范也需严格的遵守, 全面对检测项目中的情况进行检查, 并将废水检测时所有的资料记录进行验收。

2.2 企业环保意识需提高

环保部门要将环保宣传力度不断加大, 并且定期展开一些环保的培训, 其中包含了环保技术、环保法律等方面的学习, 必须要让单位领导人能了解到“三同时”的重要性, 也要让企业了解到环保验收工作不单单只是排放污染物, 同时还需要对环保规章制度的建立引起重视, 将环保管理水平有效提升。

2.3 监管质量及力度需提高

有一些环境保护问题基本体现在平常的监管当中, 要长期不断的促进。有一部分企业对环保管理重视主要是因为要顺利的通过环保验收, 而验收工作结束后会忽视环保管理工作[2]。比如像污水废水设置的维护、展开监督检测等相关情况的检查。而环保主管部门要将日常监管质量不断提高, 使监督力度能大力加强, 不仅如此, 还需要将惩罚力度加大。

2.4 环保验收意识要提高

相关环保部门需建立科学的论证体系, 在整个环境评价中, 环评单位必须要有效的论证相关环境保护设施, 不能对环保设施当中存在的先进性太过强调, 还需要结合实际情况, 以此达到经济及环境效应的共同进步。在构建项目的审批时, 针对一些较为敏感的项目、污染严重的项目, 风险很大的项目以及影响生态的项目, 必须要对其要求, 需展开项目环境监察。环保部门需将相关环保的控制过程不断加强, 以此促使环境保护的监察工作能有效完成。

3 结语

综上所述, 在现阶段生态文明背景之下, 各个环保部门对环境保护验收工作越发重视, 其社会关注度也在不断的提高, 尤其从今年开始, 所有项目环保验收报告要进行公示, 这在一定程度上就需要要求各个环保监测部门对验收工作引起重视, 同时还要将专业监测人才的业务能力不断提高。不仅如此, 还需要环评、建设单位以及环保部门等单位进行合作, 只有这样才能确保环境保护验收工作能顺利的开展。

参考文献

[1]李晶.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中若干问题的探讨[A].中国环境科学学会.2008中国环境科学学会学术年会优秀论文集 (下卷) [C].中国环境科学学会, 2014, 03 (05) :322-323.

15.竣工住宅房屋质量检查验收重点 篇十五

住宅工程质量已成为社会关注的热点,涉及到群众住户的切身利益,尤其是在市场经济条件下,住宅实行商品化后,人们对购房的质量要求已愈来愈高,对交付的房屋质量验收亦更加严格。为此,为使购房者得到称心满意、安全可靠、功能完善的住房,现提出验收房屋质量的几项重点项目如下:

1.户型及结构质量

购房者在接收购房以及入住前,首先要向售房单位索取《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房屋使用说明书》,然后进行实物查验,要核对布局是否合理,平面尺寸是否准确,对角线有无误差,层高是否满足设计要求,其次查楼地面、墙体及梁板結构有无异常异缝,室内有无渗漏痕迹,有无使用劣、次材料的情况,否则不予签收并要求售房单位处理,如遭到拒绝应向市质监站投诉。

2.门窗质量

验收时,首先要看门窗的规格型号、使用材料及配件,固定位置,开启方向是否符合设计要求,再查安装是否牢固,有无变形,能否满足使用功能,其中:木门窗框与扇的质量要达到裁口顺直,刨面平整、开关灵活、稳定无回弹和倒翘,安装的小五金必须数量齐全,槽边整齐,木螺丝拧紧、卧平,插销开启灵活,压缝条、盖口条应尺寸一致,与门窗结合牢固严密,框与扇的上缝留缝宽度应为1—1.5mm,框与地面的留缝宽度内门应为6—8mm,外门应为4—5mm,扇对口和扇与框间留缝宽度为1.5—2.5mm,门窗板面无起鼓、脱胶、裂缝。

门窗的油漆光滑、光亮、无脱皮、漏刷、透底、流坠、皱皮且色泽均匀、刷纹通顺、不污染五金及玻璃。

安装的玻璃应无明显的气泡和波纹,应尺寸准确,底垫灰饱满,安装牢固、平整、无松动现象,钉子不在油灰表面显露。

铝合金推拉门窗的安装应表面洁净,大面无划痕、无碰伤、锈蚀、框与墙体间的预留槽内及框料接缝处的防水密封胶必须饱满严密,涂胶均匀、光滑无气孔,窗扇的限位器、毛条等附件齐全,安装牢固、灵活、适用,泻水孔通畅,橡皮垫镶嵌必须交圈到位、并与裁口玻璃皮压条紧贴。

3.楼地面及室内装饰

楼地面、墙面及顶棚的抹灰层与基层之间必须粘结牢固、无脱层、空鼓、面层无爆灭和裂缝(风裂除外),观感应光滑,接槎平整、线角顺直,墙体的内窗台不得低于外窗台,喷刷涂料应颜色一致,洁净无污染,不得出现掉粉起皮、漏刷和透底,喷点要均匀,刷纹应通顺无明显的泛碱、咬色、流坠、溅沫、砂眼、麻面等缺陷。

楼地面及墙面的饰面(瓷)砖镶贴应无空鼓歪斜和缺楞掉角及裂缝等缺陷且表面平整、洁净、色泽一致,接缝平直,勾缝密实,宽窄均匀,镶贴于墙面的瓷砖应阴阳角方正,套割准确,台度平顺无污染,卫生间及厨房间的地面高度应低于室内2cm,设计有坡度的地面面层应满足排除液体要求,不倒泛水,无渗漏。地漏盖板低于地坪最低处5cm。初装修地面面层的拉毛纹路应均匀,无起砂现象。

4.室内排水管及电气安装

给水管道安装的支托架位置应正确,埋设平整、牢固,与管道接触紧密,丝扣紧固,管端清洁不乱丝,麻头(生料带)应干净,穿过卫生间或厨房间的楼板处应加钢套管,高出地面5cm,排水管的坡度必须符合设计要求,承插连接应平直,环形间隙应均匀,橡胶密封环应紧密,卫生器具与接口的连接必须紧密,无渗漏,制动部分灵活、准确,支托架安装牢固,砂浆饱满,不突出墙面,采用螺栓固定的器具必须增设橡胶垫片。

灯具安装的高度应一致,位置应正确,暗插座、暗开关的盖板紧贴墙面,四周无缝隙,单相插座的接线,面对插座,左极为零线,右极应为相线,单相三孔,三相四孔插座的接地(接零)线应在正上方。

5.分户验收的组织及程序

(1)住宅分户验收由建设单位组织,验收人员由建设单位的项目负责人、专业技术人员,施工单位由具备建造师、质量检查员、施工员等执业资格,监理单位由相关专业的监理工程师组成,已选定物业公司的,物业公司宜参与住宅工程分户验收工作。

(2)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应按以下程序及要求进行:

1)依照分户验收要求的验收内容、质量要求、检查数量合理分组,成立分户验收组,做好分户验收前准备工作。

2)分户验收过程中,验收人员应及时填写,签认《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记录表》,每户验收符合要求后应在户内醒目位置张贴《住宅工

质量分户验收合格证》。

3)分户验收过程中发现不符合要求的分户或公共部位检查单元,检查小组应对不符合要求部位及时标注并记录,并按相应规则进行处理。

4)单位工程通过分户验收后,建设单位应填写《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汇总表》。

(3)住宅工程竣工验收时,竣工验收组应通过现场抽查的方式复核分户验收记录,检查分户验收标记,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对验收组复核工作予以监督。住宅工程竣工验收复核发现验收条件不符合相关规定,分户验收内容不真实或存在影响主要使用功能的严重质量问题时,应终止验收,责令改正,符合要求后重新组织竣工验收。

(4)住宅工程交付使用时,建设单位向住宅提交《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合格证》,《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记录表》由建设单位保存。

16.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项目验收) 篇十六

备注:本表须递交一式两份(原件);国家涉密项目需在各申报材料上标注密级。

上海环保局制2010-

4声明:特此确认,本申请表所填写内容及所附文件和材料均为真实的。我/我单位承诺对所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并承担内容不实之后果。

(建设单位盖章)

建设项目工程竣工环境保护“三同时”验收登记表

填表单位(盖章):填表人(签字):项目经办人(签字):

注:

1、排放增减量:(+)表示增加,(-)表示减少

2、(12)=(6)-(8)-(11),(9)=(4)-(5)-(8)-(11)+(1)

17.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项目验收) 篇十七

关于申请×××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的函

×××环保局:

按照经你局批准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报告表)或环境影响登记表(文号),我单位在×××××(地点)建设的××项目(项目名称)主体工程已竣工,主要内容包括:……,(说明与环评文件及其批复是否一致),项目配套的污染治理设施已建成,各项污染治理和生态保护措施已落实。(并经你局同意进行了试生产【运行】)。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和《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管理办法》的规定,我单位委托×××××(监测调查单位名称)编制了建设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调查}报告{表})或填报了建设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申请登记卡。现呈报贵局,请予批准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附件:

1、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调查)报告(表);

2、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申请报告(表、登记卡);

3、××××

建设单位(盖章)

18.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项目验收) 篇十八

1 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的科学内涵

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即建设项目竣工后, 环保行政主管部门依据《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管理办法》, 进行验收监测或现场调查, 考核建设项目是否达到环境保护要求的活动。就其实务操作过程而言, 具有以下两方面特征。

第一, 系统性。除建设项目环保设施排污状况外, 从项目立项、设计、施工直至试生产的全过程也都在环保验收监测的检查范围内。

第二, 动态性。验收监测应选择在最不利的参数条件下进行, 获取详实、可靠、稳定的监测数据, 以准确评估环保设施在变化的多维变量中的运行效率。

2 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工作中的常见问题

2.1 工业生产型建设项目验收监测不到位

导致环境保护验收监测不到位的主要问题包括两方面内容:第一, 企业生产量或处理水量低于设计能力的75%, 验收监测所得数据不准确。由于部分工业行业生产存在季节性波动规律, 生产淡季时生产量往往低于设计规模的75%, 这就导致污水处理设施并未经受设计水质、水量的全面考验, 验收监测结果无法真实反映其运转效果。第二, 忽视了验收监测受气温、试运行时间的影响。尤其是对污水处理生化处理过程中水温20~30℃、10℃以下和35℃以上时的净化效果未作区别检验, 无法获取稳定、可靠的监测数据。

2.2 环保设施“三同时”执行不到位

目前, 建设项目环保验收监测仍局限于对环境治理设施末端排放污染物及其浓度的监测, 在建设项目环保设施设计、施工和调试运行还存在有监督缺位、执行不到位的情况。

2.3 忽视非工业生产型及区域性建设项目的验收监测

就防治污染与生态保护并重的低碳经济理念而言, 非工业生产型性建设项目类型多样, 环境影响复杂, 工业园区等区域性开发建设项目在自然资源的合理利用、对生态环境的影响等方面表现的更为突出。因此, 验收监测局限于对工业生产型建设项目环保配套设施的验收, 简单地将工业建设项目的验收监测内容、技术要求套用在非工业生产型建设项目的验收监测工作上, 显然是无法满足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的客观要求的。

3 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工作的若干建议

在新形势下, 针对长期验收监测工作中暴露出的问题, 我们需要创新治理设施竣工验收监测理念, 将建设项目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落实到验收监测工作中来, 构建完善的建设项目环境安全防控体系, 为环境管理提供扎实、可靠地技术支撑。

3.1 严把竣工验收监测前置条件

要制定验收监测方案, 斟酌竣工验收监测的基本条件, 确定主体工程及主体工程配套环保设施应建设及实际完成运行情况, 待企业生产负荷必须达到设计生产能力的75%以上后, 再进行正式验收。

工艺流程方面, 应现场查看检查企业生产工况、生产运行记录, 复核建设项目规模、生产工艺、产品等方面与项目批复的设计要求是否相符。污染物处理设施、处理工艺方面, 需要对照环评报告及批复, 现场监测设施处理量与设计量、运行负荷, 确定其是否符合工况要求;查看外排污水中是否有第一类污染物, 等。废气测量方面, 要从确定设备运行、生产产量及原辅材料使用量等确定生产负荷, 结合设备运行电流、风机风量、设备压力等资料综合判断生产工况。

3.2 严格控制竣工验收监测时机

依照验收监测方案确定监测点位、频次后, 为确保采样数据的准确性, 在采样、监测时机的选择上应把握以下几点:第一, 对生化处理设施的验收监测, 应尽量选择在最不利的气候条件下进行, 高温工业生产污水采取降温措施, 低温污水应采取保温措施, 将污水温度控制在20~30℃左右;第二, 准确把握采样时间, 确保各处理设施单元采样均来自同一水体, 准确计算单元处理设施的运行效率;第三, 认真抽查治理设施运转情况, 在出具验收监测报告前要进行随机抽测, 采样检查主要污染物的浓度, 确定企业环保设施运转的稳定性和达标的长效性。

3.3 开展区域性建设项目的验收监测和公众参与机制的引进

建设项目环保验收要从新型工业化的高度, 从宏观上检查区域规划项目的合理性、环境承载能力的可靠性、污染集中控制及生态修复措施的可操作性等内容。区域性验收监测项目环境影响因素复杂, 在进行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时, 应当就建设项目区界周围是否有学校、医院、居民区等环境敏感点进行走访检查, 对照环评报告逐项落实搬迁、防护距离、生态恢复、绿化措施等, 确定监测点位, 并在验收完成后加强监督监测, 使建设项目环境管理与污染源监督管理得到更好地衔接。对于公众直观的、敏感的环境问题, 可通过座谈会、问卷调查表或企业公示等形式主动征求当地公众的意见, 整理公众提出的合理化建议并在并在监测报告中汇总, 反馈给建设单位及上级环保行政主管部门, 使各项环保验收监测情况更为准确、全面。

4 结语

在当前总量减排的大形势下, 要实现达标验收与总量验收并重发展的环境管理目标, 加强落实各项环保指标及减排措施是验收监测工作面临的新要求、新挑战。因此, 监测人员需要不断地学习研究, 通过改进各项监测技术及工作, 客观、公正地反映建设项目环境影响, 为环境管理提供科学依据。

参考文献

[1]环发 (2000) 38号文件.关于建设项目环保设施竣工验收监测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Z].北京:国家环保总局, 2000.

[2]张强, 商博.关于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数据在污染源监管中应用的思考[C].中国环境科学学会学术年会论文集.2011.

[3]王坤.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中应关注的问题[J].环保科技, 2012 (1) .

19.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项目验收) 篇十九

汪洋指出,经过20年艰苦努力,三峡工程建设任务如期完成并连续经受了6年的试验性蓄水检验。开展三峡工程整体竣工验收,是全面完成工程的必经程序。要严格遵循国家批准的三峡工程初步设计建设的内容、标准和范围,按照国务院批准的《关于长江三峡工程整体竣工验收工作的意见》和此次会议讨论审定的验收大纲开展工作。要抓紧组建验收机构和人员队伍,完善技术规范,细化验收任务,强化协作配合,加强督促检查,确保按期完成竣工验收的各项任务。

长江三峡工程根据不同建設时期成立过不同的验收委员会。据中国长江三峡集团公司新闻宣传中心下属的网站消息显示,2005年经国务院批准,长江三峡三期工程的验收委员会主任委员由时任国务院副总理的曾培炎担任。2009年8月29日,国务院长江三峡三期工程验收委员会枢纽工程验收组同意正常蓄水(175米水位)验收通过,这是迄今为止长江三峡三期枢纽工程最后一次验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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