治理超限超载工作的重要性

2024-08-20

治理超限超载工作的重要性(14篇)

1.治理超限超载工作的重要性 篇一

关于治理超限超载工作的情况汇报

按照市人民政府《关于开展车辆超限超载运输专项治理行动的实施意见》(什府发〔2009〕3号)(以下简称《实施意见》)精神,全市治超工作自2009年1月1日开展以来,治理效果明显,为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建立良好的交通秩序做出了积极贡献。现将治超工作开展情况汇报如下:

一、治超整治情况

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按照“政府领导、实施部门联动、坚持严格执法和源头监管”的工作原则,我局根据《实施意见》加强领导,进行了周密部署和安排,充分发挥各部门职能,落实责任,密切协调,坚持源头监管与路面治理相结合,重点治理与长效治理相结合,治超站点检测与道路流动稽查相结合,严防死守,群防群控,多管其下,打治结合,持续加大治超力度,始终保持了高密度、高频率、高强度的攻坚态势,不断巩固和扩大治超成果,取得了阶段成效。

(一)加大治超宣传力度,将治超宣传工作贯穿于始终

以超限超载的危害、治超目的、意义、标准、依据以及城乡环境综合整治的有关要求为主要内容,印制宣传资料,制作宣传展板安放在我市主要公路沿线、重点区域进行宣传,并汇同新闻媒体深入到双盛、马井、禾丰等砂石集散地和大型砂石企业、厂矿派发宣传资料上千份,要求源头装运必须平箱以下并加盖蓬布运输,对较典型的违法装运行为予以曝光。通过不同形式的宣传,使治超工作深入人心,提高了社会各界对治超工作的关注程度。

(二)以城乡道路交通环境专项整治为契机,切实强化路面执法 根据《实施意见》的职责分工,以治超检测站点为依托,加大路面执法力度。结合我市实际,设立 24小时固定检查站1个(龙桥检测站)和流动检查5个班,采取固定和流动相结合的方式,在广青路、德什路、S105线、S106线等主要路段、路口、出入口等重要通道负责巡查,强化路面稽查,车辆严重超限超载态势得到有效治理,截止目前共检查车辆15520辆,查处超限11340台次,对超限超载按照“自行卸载为主、行政处罚为辅”的治理原则实施治理。

(三)配合落实“部门联动、源头治理”原则,实施抄告制

按照《实施意见》,加大路面超限治理,同时对超限车辆实行登记、抄告,根据超限货物源头,抄告至水利部门及相关镇政府,坚持从货运源头进行治理和监管。

通过加大对路面的超限治理以及城乡道路交通环境专项整治后,货运车辆大部分能做到平箱以下,加盖蓬布行驶,基本控制在上级交通部门允许超限超载10%的规定值以内。特别是55吨以上和长途运输超限超载车辆基本消除,非法超限超载行为得到有效治理,道路交通安全形式得到好转,货运车辆交通安全事故明显降低,交通事故明显减少,在一定程度上缓解了公路和桥梁的压力。

二、面临的困难和问题

(一)治超环境恶劣。在治超过程中,部分超限运输车辆为逃避检查,利用我市公路路网互通的有利条件,采取绕道、躲避检查。或在距检查站100至200米处停靠路边,锁闭车门,逃避执法人员检查,且不听执法人员的劝阻,与执法人员迂回周旋,然后采取集结堵路、阻断交通,或者待晚上视线下降,采取几十辆车强行集结冲站,直接威胁执法人员的人身安全,造成负面影响,同时由于逃逸超限车车速过快,极易造成易抛洒物反复污染公路,影响了目前交通环境整治的成效。针对此种现象,交通部门组织执法人员24小时进行路面执法,由于我市公路路网复杂,执法人员少,给执法工作带来很大的被动,又无相关的法律规定可将拒绝检查、涉嫌擅自从事超限运输的车辆进行强制开锁、检测。为了杜绝安全事故的发生,按照相关规定对强行冲站的车辆又不能进行追堵,这就给一些涉嫌违法的车辆聚集堵路,然后集结冲站形成机会。

(二)源头监管落实不到位。我局按照《实施意见》虽然将《超限车抄告书》向水利部门、相关镇政府进行抄告,但源头厂矿、沙场、企业车辆超限超载出厂现象仍大量存在,并且未按规定装载,导致超限车辆对公路的损坏及污染无法从根本上得到根治。

(三)治超经费不足。我局目前共有治超人员37人,治超执法车辆5台,设固定治超点1处,流动治超5个班。由于治超工作难度大,工作时间长(24小时且无节假日),工资待遇低(每月750元),人员工作积极性难以充分调动。年初政府拨付的200万元治超经费至今已支出1925483.68元,后期所需经费为840164.26元,目前经费的不足已严重影响到我局后期治超工作正常开展和治超成果的巩固。

三、对治超工作的建议

根据什府发〔2009〕3号文件要求,结合前期治理实际提出以下建议:

(一)公路沿途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管委会,各相关部门,根据职责分工,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加强对辖区内厂矿、企业的监管,特别是对易抛洒、滴漏货物源头装载进行管理。设立专职机构和落实专职人员,收取一定的城乡环境综合整治保证金,公布联系电话。

(二)交通、交警部门如在公路上查出不按规定装载的货车,首先清查货物来源,核实超限吨位,再抄告至所属镇、企业及相关部门,按《实施办法》进行处理。

(三)根据抄告违规车辆数量、次数,对源头装载厂矿企业、业主扣取保证金,对违规超限车辆按照《公路法》、《道路交通安全法》等相关规定予以重处。

(四)对不认真履行职责的各相关部门、镇人民政府(街道、管委会)将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特此汇报。

二〇〇九年十月十九日

2.治理超限超载工作的重要性 篇二

关键词:汽车运输,超限超载,运输治理

一、概述

随着我国市场经济的快速发展, 公路货运流量的不断增长, 公路超限超载运输也愈演愈烈, 严重威胁到公路、桥梁的安全, 成为公路管理的一大“肿瘤”。根据有关部门统计, 我国每年有3, 000 亿元投资用于高速公路建设, 而超限超载运输每年给公路事业所带来的直接损失高达300 亿元, 其造成的经济损失令人触目惊心。同时, 超限超载运输公路事业所带来的巨大破坏, 直接影响到我国市场经济的不协调, 这种损公肥私的不正当手段, 阻碍着现代道路运输市场体系的建立和完善, 破坏了社会经济秩序。第一, 在经济利益的驱动下, 超载车辆用“大吨小标”、加装钢板、接高马槽、安装悬轴等手段, 增加车辆的载货量, 超出额定载货量的几倍, 甚至几十倍, 这种掠夺式的运输方式, 对公路造成极大的破坏。公路是依据国家标准建造的, 按标准吨位和流量设计的, 无限度加大车辆荷载, 对公路的损害呈几何级数增大, 有资料表明, 超载10% 的货车对道路的破坏增加40% , 超载车辆反复行驶, 致使公路路面、桥涵过度承受负荷作用, 形成车辙、拥包、裂缝、沉陷等病害, 使公路早期破坏, 缩短了使用寿命。特别是对桥梁的破坏更为严重, 车辆荷载一旦超过桥梁的允许承载力, 就会使梁体开裂, 墩、台下沉变形, 形成危桥, 危及交通安全。第二, 由于超限超载车辆是按车户的要求进行加固、加槽来多装货物的, 这类改装的车辆只是单一增加了其装载量, 并没有对车辆的基数性能进行全面的完善, 极易造成车辆的各个部件运转不协调, 并且在超限超载的情况下, 更进一步造成了汽车牵引、制动、各部件的承受性能等方面出现问题, 极大地降低了车辆行驶的安全性, 极易造成严重的交通事故。以往的资料表明, 因为汽车断轴、爆胎、刹车失灵原因造成的交通事故在改装车辆发生的事故中占75% 左右。第三, 由于汽车经常超载超限运输, 容易使车辆产生疲劳, 过早地进入大修期, 甚至早期报废, 这也是一种资源的浪费, 诸如此类, 是不言而喻的。

二、有效治理超载超限运输的措施

( 一) 积极立法, 用法律的形式调整、规范对公路超限超载运输的管理。一是制定具有法律性的规章制度, 使运输业户知道哪些是可行的, 哪些是禁止的, 用制度来规范运输市场; 二是对管理者来说, 可以做到有法可依。目前我国对管理超载超限运输有一定的法律、法规, 但操作性不强, 规定的不够具体, 所以加大立法力度, 是建立治超长效机制的根本所在。

( 二) 加大宣传教育力度, 营造治超的良好社会环境。加强对《公路法》以及与公路运输等相关法律政策的宣传力度, 加大法律法规的宣传范围, 使相关运输企业、司机以及广大群众都能够学习、了解并且自觉遵守相关法律法规, 进而为相关部门的执法管理工作营造一个良好的社会环境。

( 三) 严禁机动车私自改动车辆结构。在车辆管理法中, 这种私自改装车辆的行为属于违法行为。这种违法行为使得车辆超载严重, 不但自身行车危险, 还会对路面及其他行车人的生命构成威胁。因此, 出于尊重生命角度和爱护公路角度, 必须从超载的根源进行分析, 采取强制措施, 配合说服教育, 调动群众举报机制, 全面禁止超限超载车辆的上路行车。另外对于车辆维修企业进行强力监督与管制, 促进其合法经营, 杜绝“大吨小标”和倒卖产品合格证。

( 四) 加强对道路运输市场的监管。明确主体责任, 要充分发挥地区、部门之间的联运作用, 齐抓共管。政府应制定合理的市场准入和退出制度, 保证进入道路运输市场的主体具有合法的资质, 对其提供的运输服务作出明确要求。同时, 将不符合要求的业户清出市场, 以维护正常的市场竞争秩序, 鼓励集约化经营, 实现规模经营、降低运输成本。制定产业政策引导高效低耗车辆的生产和销售, 促进道路运输车辆技术水平的提高和结构升级。

( 五) 加强执法队伍建设, 增强服务意识。执法水平的高低取决于执法人员的素质高低, 因此, 要加强对执法队伍的教育、管理和培训, 不断提高执法人员政治素质、业务素质和法律素质, 增强服务意识, 文明执法、热情服务。决不能将部门利益和个人利益渗透在治理工作中, 规范执法人员的执法行为, 提高自身的文明意识, 做到以理服人, 以法管事, 以情感人, 强化爱岗敬业精神, 变管理为服务, 增强“维护路权、保护路产”意识, 努力做到文明执法、热情服务, 不断提高执法水平和管理水平。

( 六) 加强监督检查力度。各地区应树立大局观念, 杜绝地方保护主义, 构筑多重防线, 严堵超载车, 加强高速公路和普通公路的整治衔接, 使违章超载车辆无路可逃。各级政府要负责牵头, 组成交通、公安、工商、技术监督等部门综合执法队伍, 统一政令, 联合行动, 齐抓共管, 形成合力, 加大检查力度, 要不断组织人员上路巡查, 严把检测站点关口, 要坚持不懈, 持之以恒。打攻坚战, 持久战, 这样, 才能严格打击违规超载超限运输行为。

( 七) 加大装备投入, 强化检测手段。在治超过程中, 检测车辆的载重量尤为重要, 采用先进的检测仪器设备, 快速准确地测定是否超载, 为治超提供必要的依据, 有先进的检测手段, 将大大提高工作效率。例如自2006 年11 月1 日全省治超工作全面启动以来, 榆靖分公司克服了重重困难, 坚持“堵截、疏导、劝返”进行治超, 认真扎实地工作, 但由于便携式检测设备受湿度和温度的影响较大, 检测数据不稳定, 误差大, 频繁出现故障等原因, 导致非超限车辆不能正常通行, 引发争议, 给治超工作加大了难度。2007 年5 月榆靖分公司率先启用了更先进的检测设备——地埋式静态检测仪, 有效地解决了这个难题, 使治超工作井然有序, 工作有了明显成效。2007 年全年共检测车辆714, 987 辆, 超限车辆为7, 209 辆, 全部劝返, 超限率由治超初期的41% 降到了现在的1% , 劝返率为100% 。从这一例证中看出, 优良的检测设备是治超的必备条件, 所以治超不仅在管理上要狠下工夫, 而且在装备设备上要加大投入, 选用高科技的检测仪器, 既能提高工作效率, 又能使运输业户心服口服, 既不耽误非超载车辆的顺利通过, 又不放过超载车辆。除了在固定的检测站安置精度高、性能好的地埋式检测设备外, 而且要加大对移动式检测设备的投入, 开发研究高性能、全天候的移动检测设备, 这样, 可以大大提高检测的机动性、有效性, 使治超网点密而有序, 特别是对不封闭路段的检测, 效果更好。另外, 除对检测设备投入外, 还应在交通、通讯、取证等方面进行投入, 尽可能地采用新技术、新设备来装备治超管理队伍, 使他们高效、准确地进行执法管理。

三、结语

治理公路超载超限运输, 是一个政策性很强、管理难度很大的工作, 它牵涉社会方方面面, 相对矛盾比较集中, 如何处理好各种矛盾, 解决好治理超载超限运输中的各种问题, 是摆在我们面前的研究课题, 治超已经取得了阶段性成果, 但要建立一个长效机制, 还需要下很大的功夫, 做很多工作。

参考文献

[1]史鸿远.公路超载超限运输的危害与治理对策浅析[J].黑龙江科技信息, 2009

[2]谢晓丹.公路运输车辆超限超载治理措施分析[J].中国城市经济, 2011

3.浅谈公路货车超限超载运输的治理 篇三

【关键词】 公路货车 超载超限 违章车辆 危害 治理对策

所谓超限超载运输是指在公路上行驶的各种机动车辆装载货物超过路政管理部门规定的行为。《公路法》及《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都严禁车辆超载,但由于运输专业户受利益驱动,车辆超限屡禁不止。超限超载运输被称为头号“公路杀手”和“事故元凶”,不仅对公路造成损害,引发道路交通事故,同时还损害政府在人民群众中的形象,因此整治超載刻不容缓。

1.公路超限超载运输的危害极大

1.1严重破坏公路设施,增加公路维护费用,缩短公路使用寿命。根据专家分析,车辆超限重量的增加和其对路面的损害是呈几何倍数增长的,超限10%的货车对道路的损坏会增加40%,一辆超载2倍的车辆行驶一次,对公路的损害相当于不超限车辆行驶16次;一辆36吨的超载车辆对道路的毁坏程度相当于9600车1.8吨重的小汽车对道路的破坏。司机和车主超限运输每赢利1元钱,就会造成公路损坏100元的代价。

1.2对公路桥梁的安全构成严重威胁。超载车辆大多采取加装钢板弹簧等办法,使车货总量及轴载量大大超过了公路桥梁的设计荷载标准,从而导致了大部分桥梁涵洞出现拱圈开裂、桥墩变形等病状,引起桥梁结构灾难性的破坏。目前超载货车是越超越大,越超越重,一辆5吨的货车居然改造成20吨,甚至30吨的货车,15吨的货车则被改造成近100吨的货车使用。

1.3造成国家规费大量流失,影响了公路建设资金的筹措。超限运输使得运价低迷,干扰了运输行业的健康发展。我国的货运市场是最早开放的,改革开放初期就允许个体户跑运输,早期的车主和司机收入很高,所谓“要致富、上大路”,“车轮一转,钞票成捆”。后来由于缺乏宏观调控,造成供求失调,车多货少,运力扩张,过剩运力拥挤在有限的货运市场空间,车主为了揽取生意竞相压价,导致运价降低,而运价下滑又刺激了超限运输,靠超限来弥补损失,从而形成越超限运价越低,运价越低越超限的恶性循环,另一方面,由于目前形成的公路运价过低的状况,使原先由铁路或水路运输的货物也转而通过公路运输,加剧内部竞争,扰乱了交通运输秩序。目前公路的养路费、货、客运附加费、运管费、车辆通告费等大部分交通规费都是以车辆核定吨位进行计算的,吨位越高,应征额就越大。为了少缴规费,货运车辆“大吨小标”的现象严重;为了多赚钱,运煤车加高马槽超长加宽、多拉快跑;更有甚者,一些不法分子串通一气,几部货车共用一个车牌号码,分别行驶在不同的道路上,这些都导致国家交通规费大量流失,造成公路建设和公路养护资金的投入减少,使原来就落后的公路交通发展受阻。

1.4容易引发道路交通事故。各省公路上频频发生的交通事故和桥涵坍塌事件都与超载越限密切相关,并常常造成局部交通线路的堵塞或区域路网“感冒”,给当地交通管理部门的工作带来很大的压力。超限运输车辆特别是一些改装拼装车辆,其实只不过采取了仍保持出厂的配置。由于大量的超载运输车辆长期处于超负荷运转状态,使车辆的制动和操作等安全性能迅速下降,表现为轮胎变开形爆胎,刹车失灵,转向器轻飘抖动,钢板弹簧折断、半轴断裂断,给交通安全带来极大的事故隐患。据统计,载重货车道路交通事故中有80%以上是由于超限超载运输引起的。

1.5造成汽车行业的畸形发展。发达国家汽车工业的发展经验表明,运输车辆的大型化和专业化能够大大降低运输成本,制造大型化车辆是世界性的发展趋势。部分经营者在购置车辆时,为了逃避国家规费,追求利润的最大化,往往希望购买吨位标定较小,而实际装载量大的货车。而一些汽车制造业和改装企业为了打开销路,迎合购车者少缴交通规费和保险费用的心理,不顾公路的承受能力,随意生产大吨位车轴小的重型车,伪造型号和技术数据,大车小标识,降吨位促销,对同一车型任意提供产品合格证等手段,以谋取不正当的经济利益。阻碍了货物运输向大型化、专业化和高档化方向发展,阻碍了车辆的更新换代和车辆结构调整,使货运企业竞争力和经济利益难以提高。

2.治理超载超限运输的具体对策

超限运输涉及到车辆生产、运输市场、收费管理和群众利益等诸多问题,要彻底根治这一顽症,必须全国联动,以“堵”为主,综合治理,标本兼治。

2.1开展法制宣传工作。地方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应结合国家的“四五”普法规划,积极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活动,大力宣传《公路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进一步扩大宣传对象,让广大群众尤其是驾驶员和运输专业户都学法、懂法、守法,为路政部门创造一个良好的执法环境。同时采取切实有效措施,利用群众乐于接受的宣传方式,向大家宣传、介绍超限运输的危害性,赢得群众的理解和支持,并强调通过典型案例的剖析,进行生动、深刻的直观教育,不断提高人民群众的交通意识和法治观念。

2.2完善制度、强化管理。各地党委政府要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加强对运输市场的宏观调控,立法机关要适应形势发展需要及时制定一些规范文件,建立健全法律制度。合理调控运力,规范运输行为,促进运输市场运力与运量的供求平衡;推广集装箱化运输方式,规范公路货运车辆类型,特别是特殊产品运输车辆的类型;加大查处违规企业力度,加强汽车生产环节的控制管理,禁止生产违规超限车辆,禁止非法改装车辆。加快清理整顿货运机动车生产管理目录,制定相关责任追究制度,杜绝“大吨小标”和倒卖产品合格证问题:公安交警要加强车辆落户的源头管理,把好车辆落户关,凡是行驶证登记的技术数据与改装后的车辆技术数据明显不符的应不予落户;有关部门应对违规擅自改装车辆的单位和个体业主给予依法取缔,禁止违法改装车辆上路行驶。对违规改装车辆已办理证照的要进行一次全面清理,对不符合规定的改装车辆要注销其证照,并从严处罚;货运部门应严把货源关,禁止车辆超限装载。公路部门应对公路承载能力重新检查并做出明显的标志。

2.3加强执法队伍建设。执法水平的高低取决于执法人员的素质高低,因此要加强对执法队伍的教育、管理和培训,深入开展“四个教育”;宗旨教育、法律政策教育、职业道德教育和勤政廉政教育;不断提高执法人员的“三个素质”:政治素质、业务素质和法律素质;巩固树立群众意识和服务意识“两个意识”:增强依法行驶,依法办案的观念,努力建立“一支队伍”:即政治坚定、业务精通、作风优良、执法公正的执法队伍。切实提高路政人员的行政执法水平,以适应市场经济的发展需要。

2.4联手行动、综合治理。各级党委和政府要负责牵头,召集公安、交通、煤矿、工商、新闻等部门组成综合执法大队,统一政令,联合行动,齐抓共管,形成合力,开展一场全国范围内的反超限超载的专项治理斗争,严厉打击违章超载行为。

总之,治理超限超载运输是一项长期而又艰巨的任务需要不断的摸索和创新,只有各部门互相配合、形成合力,并且常抓不懈,才能稳定路况,保障公路完好畅通,促进经济的健康快速发展。

参考文献:

[1]吴稳水.《制止超限运输刻下不容缓》[J]福建公路,2000年第6期总第25期.

[2]刘布阳.《联合行动围剿“公路杀手”》[N].中国交通报,2003年11月20日工资.

4.超限超载治理管理工作制度 篇四

1.0目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的规定,为防止油品、化工品罐车超限超载运输,减少交通安全事故的发生,决定在东港公司开展油品、化工品罐车(以下简称车辆)超限超载治理工作,特制定本制度。2.0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福建东港石油化工实业有限公司来车提货环节。3.0定义:

超限超载:这里主要指① 二轴车辆,其车货总重超过20吨的;② 三轴车辆,其车货总重超过30吨的(双联轴按照二个轴计算,三联轴按照三个轴计算,下同);③ 四轴车辆,其车货总重超过40吨的;④ 五轴车辆,其车货总重超过50吨的;⑤ 六轴及六轴以上车辆,其车货总重超过55吨的;⑥ 虽未超过上述五种标准,但车辆装载质量超过行驶证核定载质量的。4.0管理要求: 4.1商务部

4.1.1要严格执行统一的超限超载认定标准,所有车辆在装载时,既不能超过下列第①至⑤种情形规定的超限标准,又不能超过下列第⑥种情形规定的超载标准。① 二轴车辆,其车货总重超过20吨的;

② 三轴车辆,其车货总重超过30吨的(双联轴按照二个轴计算,三联轴按照三个轴计算,下同);

③ 四轴车辆,其车货总重超过40吨的; ④ 五轴车辆,其车货总重超过50吨的;

⑤ 六轴及六轴以上车辆,其车货总重超过55吨的;

⑥ 虽未超过上述五种标准,但车辆装载质量超过行驶证核定载质量的。

4.1.2要对来车核对提货单数量,发现提货单数量超出车辆超限超载认定标准的重量时,开装车单时,一定要按车辆的装载质量或行驶证核定载质量来开。

4.1.3装车完毕,过磅时发现车货总重超出超限超载认定标准时,要坚决退回卸货,直到车货总重在超限超载认定标准以下。4.2运营部

4.2.1要严格按照装车单数量来装车。4.2.2当流量计显示所装的货品读数超出装车单的数量时,过磅后商务部要求卸货的,一定要按商务部的要求进行卸货,直到车货总重在超限超载认定标准以下。

5.县级治理超限超载工作情况汇报 篇五

首先,我代表**县政府向各位领导亲临我县考核检查指导工作表示热烈的欢迎。下面,我就**县车辆超限超载治理工作情况,向各位领导做一简要汇报。

**年,我县根据**市统一部署安排,按照“政府主抓、部门联动、综合治理、科学治超”的工作机制,坚持“依法治超、标本兼治、就地卸载,倒查责任,奖惩并举”的工作方针,采取源头监管与路面治理相结合、重点治理与长效治理相结合的工作方法,全面打响并且打赢了治理车辆超限超载的“攻坚战”和“歼灭战”。一年来,我县治超队伍综合运用行政、法律、经济等手段,始终保持高密度、高频率、高强度的攻坚态势,点线结合,多管齐下,有效地遏制了车辆超限超载日趋严重的势头,初步形成了治超工作的长效机制,为建立安全、畅通、有序的运输环境,促进平安**、和谐**的建设作出了有益贡献。

一、取得的主要成效

**,我县共检测过往车辆68104台,处理超限车辆4372台,卸货7485吨,收取超限运输补偿费60.8万元,责令司机自行拆除非法加高墙板83副,扣押车辆9台,强制切割非法加高墙板9副,极大地打击了车辆超限超载运输的嚣张气焰,主要取得了以下七个方面的成绩。

一是狠抓路面治超,超限下降到位。为加强路面治理,治超领导小组从交通、公安、质监、水利、建设等部门抽调60名执法人员组建联合执法专班,从7月1日开始,在***治超检测站按照“三班两运转”24小时工作制进行昼夜值守,创下了我县综合执法持续时间最长的纪录。根据城区超限超载车辆上路的规律,由城区交警中队在闵五路、二桥头、北环路口、石油宾馆转盘等处设立检查点,在每个检查点放臵醒目的治超宣传牌,对过往货车和客车进行逐一检查,严防死堵超限超载车辆进入城区。目前,全市车辆超限超载率已下降至3%左右,较整治前下降了13个百分点。

二是强化源头监管,责任追究到位。按照“主管部门负责、属地协同管理”的原则,我县由水利局、国土资源局和各乡镇办向140多个砂场和碎石场、采矿场派驻管理人员,对各货源场装载现场进行严格管理并督促其建立工作日志。还专门向胜麻线上各矿山、碎石场送达了治超责任通知书,要求各矿场禁止对非法加高墙板的车辆装载货物,一般车辆所载货物不得超过核定墙板高度且必须覆盖严实,不得出现路面抛洒和散漏。对于违反规定的矿场,查实后由供电部门停止电力供应,由公安部门停止炸药、导火索、雷管供应,由国土部门进行停业整顿或吊销其许可证。

三是打击非法行为,突发应对到位。针对少数治理对象对治超行动不理解、不支持、不配合,并且有组织、有预谋地集体冲卡的行为,治超工作领导小组安排市公安局充实警力,建立治超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对带头闹事的**镇杨柳河盛源石业责任有限公司作出停止炸药、雷管、导火索供应和电力供应、派驻专班进行整顿、对其负责人进行训诫的决定,对参与集体冲卡的几名社会闲散人员予以拘留。同时,对**镇一带头蓄意闹事导致106国道堵塞的司机进行行政拘留,有效地震慑了治超过程中出现的不法行为,规范了治超秩序。

四是开展流动治超,全面查处到位。为保证我县治超工作平衡推进,不留死角,我们于7月2日至8月25日在**镇镇区设臵了临时治超站点。自8月26日开始,以胜麻线为主要治理对象,在市内各省道、县道、乡道上广泛开展了流动治超。针对部分司机故意绕行、昼伏夜出等逃避检测的“游击行为”,采取不定时间、不定路线、不定地点的灵活策略,将便携式检测仪、标志标牌、反光筒等装载在一辆面拖上,随时准备上路治超。对检查发现的“大吨小标”车、非法改装车逐一责令进行整改,对于非法加高墙板的车辆,一律劝其自行拆除或强制切割。**市部署全市中小河流采砂整治工作后,我们又迅速采取得力措施,全面落实了永久性禁止中小河流河道铁砂开采和汛期内河道黄沙禁采的决定。

五是检验执法队伍,规范执法到位。在治理超限超载执法过程中,我县涌现出了一大批甘于奉献、能够吃苦、作风过硬的执法人员。不管是高温酷暑,还是刮风下雪,不管是受到人情或金钱的诱惑,还是受到人身安全的威胁,他们都坚守岗位,坚守职责,为打好打赢治超工作攻坚战立下了汗马功劳。治超执法是一项业务性非常强的综合执法工作。为了做到既能严格执法,又不违反相关法律法规,治超办在借鉴外地先进经验的基础上,创造性地建立了一套科学严谨的执法流程,避免了执法过程中出现一些不必要的麻烦。

六是确保重点工程,机制创新到位。针对我县国家重点工程施工多的现状,我们报请**县委、县政府和市治超工作领导小组同意,由治超办对**高速公路运输车辆实行“签证”制度,适当放宽装载标准,由**高速公路施工各标段提出申请,将固定向其运送黄砂、碎石的车辆登记造册,并实行定时间、定线路、定装载量的“三定”政策,确保了治超工作和重点工程建设的两不误。

七是形成长效机制,学习总结到位。6月17日下午,我县车辆超限超载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召开了领导小组成员单位会议,会议对前阶段取得的成绩和存在的问题进行分析和总结,对下阶段工作进行部署和安排。7月23日,领导小组又组织政府办、治超办、质监局、工商局、公路段、交警大队等单位负责人,到**县学习治理车辆超限超载工作先进经验,由此形成了“领导班子常年不散,碰头会议定期召开,源头监管责任到人、执法工作常抓不懈,责任追究一抓到底”的治超工作长效机制。

二、采取的主要措施

一是狠抓组织领导,明确工作职责。**市治理车辆超限超载工作会议召开后,我县迅速采取了行动。在5月8日召开的市政府第十四次常务会议上,专题研究了我县车辆超限超载治理工作。5月27日,我县召开了治理车辆超限超载工作千人大会,原县长、现县委书记**作了主题报告,并与治超重点单位、乡镇办主要负责人签订了责任书。会议下发了《**县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市车辆超限超载治理工作的实施意见》,成立了以县长**为组长、相关县领导为副组长、部分县直单位和各乡镇办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县治理双超工作领导小组,还组建了领导小组办公室和督查组、舆论监督组等工作机构。

会后,各县直相关单位、各乡镇办相应成立了治超工作领导小组,各乡镇办还与辖区内的货运司机、货运场业主层层签订了责任书。**县治超工作领导小组从交通、水利、国土、广电等单位抽调了13名业务骨干,充实了治超办公室,制定了相关工作制度,明确了各相关单位和参与人员的工作职责,规范了工作程序。治超办严格公开治超信息,实行各部门执法人员主要职责、工作专班人员到位情况、治超站点现场处臵情况、源头治理情况和全市治超工作情况“五公开”,每日一统计,每日一公开。

二是狠抓宣传发动,加强舆论引导。我们利用多种途径展开全方位的宣传活动,印发了《**县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市车辆超限超载治理工作的通告》、《致全市机动车驾驶人的一封信》等宣传资料1万多份,张挂横幅、标语2800多条,在**电视台开辟了《治超在行动》专栏,还及时在**县政府门户网站刊登治超文件和资料,编发治超工作简报11期,累计在**电视台、**报、**电台、**信息港上播发消息100多条,在新华网湖北频道、湖北新闻网、**日报、**电视台等**市以上媒体播发消息30多条。

三是狠抓经费支持,提供物质保障。**县治超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成立后,市政府立即拨付专项经费10万元作为启动资金,配备了专用办公场地,购买了办公用品。为弥补治超经费不足,市政府又通过财政拨付经费5万元,同时确定在治超工作中对违法超限超载车辆进行处罚的所有罚款,不予返还市财政,全部作为治超工作经费。鉴于监测仪器不足的实际状况,治超办在资金十分困难的情况下,投入8万多元添臵了锥形筒、便携式检测仪等设备,确保了临时治超站点的顺利展开。**县主要领导对执法人员的生活条件作出精心安排,多次到治超现场对执法人员进行慰问,保证了执法队伍的战斗力和持久力。

四是狠抓检查督办,促进工作落实。为确保治超工作顺利推进,**县主要领导多次带领相关部门深入基层,检查督办。6月8日至12日,在县“四大家”相关领导的带领下,县政府从政府办、纠风办等单位抽调相关人员组成两个检查组,采取听汇报、查资料、看现场的方法,对全市21个乡镇办的治超工作进展情况进行了检查督办。每到一处,检查组都要详细了解各乡镇办在机构设臵、宣传发动、调查登记、源头监管、工作落实和责任落实等方面的情况。检查结束后,县政府及时召开了碰头会,对各乡镇办治超工作进展情况进行了综合排位,并以县政府政务督查通报的形式予以下发。7月15日,**市督查组对我县上半年治超工作进行考核后,治超办又多次深入到各采砂场现场督办,督促各采砂场业主严格执行“早七晚七”运砂车辆进出制度,在采砂场出口处安装具有统一标识的挡车器,严禁超限超载和带水装砂车辆上路。

三、存在的主要问题

**,我县的车辆超限超载治理工作已经取得了较好的成绩,但与上级的要求和群众的期望还有一定差距,还存在一些亟待解决的问题,主要表现在:

一是源头监管有些不到位。我县砂场、碎石场、采矿场等货源场有140多个,不仅数量多,而且分布范围广。水利局、国土资源局管理人员远远不能满足点对点派驻的需要,只能实行对重点货源场实行人员派驻和分片负责的制度,进而导致源头监管上存在有一定的空白,车辆超限超载上路的情况时有发生。

二是治超工作有些不平衡。我县只有***一个固定检测站,因为政策方面的原因,临时治超站点的设臵和设臵时间都需要上级有关部门的批准。由此,除了经过***监测站的车辆能够常年检查外,部分在国道、省道、县道上行驶的超限超载车辆有可能成为漏网之鱼。

三是部分业主有些不配合。由于执法文明和运用法律到位,我县治超工作自5月份开展以来,绝大多数货源场业主和货运司机对治超行动都非常支持配合,但有少数人仍然存在侥幸心理,认为不让超载就是断了他们的财路,采取昼伏夜行、越站转运的方法逃避检查和卸载的行为依然存在。

四、**年工作打算

针对以上存在的问题,我们将于**进一步突出重点、加大力度、落实责任,推进治超工作进一步深入开展。一是抓宣传。继续加大宣传力度,营造浓厚的舆论氛围,把治理行动引向深入。二是控源头。对重点货物源头加大监管力度,对已取缔或新增的货源单位进行回头看,保证取缔工作干净、彻底,不留死角,严防死灰复燃。同时抓好“大吨小标”车辆和汽车改装企业整顿工作,强化对运输市场和货物装载的监管力度。三是治路面。采取明查、暗查、倒查、督查等方法,加大督查力度和频率,集中打击短途、绕行等超限超载车辆。并且建立明查暗访巡查制度,加强治超监督检查。四是严追究。对专项行动中不履行职责的执法人员,将给予严肃处理,对查扣的双超车辆,按程序进行倒查。

6.治理超限超载工作的重要性 篇六

为认真贯彻落实《公路法》、《道路交通安全法》、《安全生产法》和《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道路运输条例》,确保公路设施完好,减少道路交通安全事故,整顿道路运输生产秩序,保护和鼓励合法道路运输,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经国务院同意,从2004年6月20日起,由交通部、公安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质检总局、国家安全监管局、国家工商总局、国务院法制办组成全国治理车辆超限超载工作领导小组在全国组织开展专项治理工作。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具体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治理工作。力争通过一年的集中治理,使车辆超限超载现象得到有效遏制;通过三年的综合治理,从根本上解决车辆超限超载问题。现公告如下:

一、集中治理期间,认定车辆超限超载行为执行以下标准:

(一)二轴车辆,其车货总重超过20吨的;

(二)三轴车辆,其车货总重超过30吨的(双联轴按照二个轴计算,三联轴按照三个轴计算,下同);

(三)四轴车辆,其车货总重超过40吨的;

(四)五轴车辆,其车货总重超过50吨的;

(五)六轴及六轴以上车辆,其车货总重超过55吨的;

(六)虽未超过上述五种标准,但车辆装载质量超过行驶证核定载质量的。

二、集中治理工作分阶段进行。2004年第四季度以前,重点治理本公告第一条规定前5种情形和未列入国家发展改革委更正公告的超限超载车辆;2004年第四季度起,全面开展超限超载车辆治理工作。

三、对认定为超限超载的车辆一律实施卸载,消除其违法行为。但对整车运送蔬菜瓜果等鲜活农产品的运输车辆、油气等化学危险品运输车辆、不可解体物品和冰箱、彩电、汽车等贵重易损物品运输车辆的超限超载行为,在运输途中暂不实施强制卸载,由执法人员对其进行告诫和登记,并通报车籍所在地有关部门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处罚。

四、实际承载能力与核定载质量不符的在用“大吨小标”车辆,由车主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公布的“大吨小标”车型和相关技术参数,向车辆所在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申请更正核定载质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免费换发车辆行驶证,交通部门不再追缴该车辆以前应缴纳的养路费等交通规费的差额部分。

五、同一车辆同一超限超载违法行为,已被有关执法部门查处的,其它执法部门不再重复处罚、卸载。

六、整顿车辆非法改装企业。对未经批准擅自从事汽车改装的企业,要按照无证经营的规定,坚决予以取缔;对虽经批准但不按国家规定或者超范围对车辆擅自进行改装的企业,依法予以处罚直至吊销营业执照;对擅自改装的车主依法予以处罚。

七、汽车生产厂家要严格按照《道路车辆外廓尺寸、轴荷及质量限值》(GB1589-2004)标准,规范车辆生产行为,从源头上杜绝车辆“大吨小标”现象。

八、从事道路运输的单位和个人应当自觉接受执法部门的监督管理。对阻碍、拒绝执法人员依法执行公务或者围攻、殴打执法人员的,由公安机关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的规定予以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九、本公告自2004年6月20日起施行。

特此公告。

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部(代章)

7.治理超限超载工作的重要性 篇七

高速公路是国家的基础设施, 是政治发展到一定阶段的必然产物, 是一个国家现代化水平的重要标志之一, 也是政治、经济文化生活的一个重要保证。特别是山西省, 更需要高速公路运输快速发展, 但是, 目前的超限超载运输问题仍然尚未彻底解决, 对高速公路运输的安全依然构成压力, 几乎演变为高速公路上的一大破坏“高手”, 其破坏性不仅涉及高速公路的桥梁设施、路面, 更是损害了正常的交通经济, 从而引发了不少交通事故, 而且危及到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 给人民群众造成了巨大损失, 阻碍了山西省经济的发展[1]。

1 超限超载的调查情况

近年来, 对山西省高速公路的超限超载运输问题进行了详细调查。每年通过山西省公路运输煤炭的总量占到煤炭总产量的60%左右, 这是由于山西省处于内蒙古、陕西的主要过境省份, 邻近省份的大量煤炭运输也要通过山西境内公路运输出省, 因此, 公路承载的交通压力巨大。另外, 受利益驱动的影响, 山西车辆非法超限超载运输禁止很难, 而且非法超限超载运输比较严重。对公路、桥梁、交通秩序、环境污染等造成了严重破坏、简直成为影响我省经济社会安全发展的一大因素。高速公路的超限运输车辆日均450辆左右, 可解体物品运输车辆和不可解体物品运输车辆分别约占全部通行量的25%和75%。超限车辆车货总长度集中有2 030 m范围内, 宽度和高度均集中在45 m范围内, 主要通行路段为青银高速、二广高速和京昆高速等小主干线高速公路。以旧关收费站为例, 经此站驶入山西省的运输不可解体设备的超限车辆每日达170 180余辆;运输商品车、电器的超限车辆每日达3 040余辆[2]。

2 超限超载加重了交通管理部门负荷

2.1 高速公路上设施受到超限超载车辆不同程度的严重破

高速路设施的严重破坏, 势必增加了高速公路设施的维护费用, 还影响了交通基础设施综合社会效益的持续稳定发挥, 一定程度上制约着地方经济的快速发展。有关资料显示, 路面损害的主要因素就是超限超载车辆, 其不同程度的破坏几乎呈倍数增长的趋势, 据相关调查数据显示, 一辆超限2倍的车辆行驶一次, 对公路的损害相当于不超限车辆行驶20次;一辆60 t的超载车辆对路面的毁坏程度相当于9 900辆1.8 t重的小汽车对道路的破坏[3]。司机和车主超限运输每赢利1元钱, 就会造成公路损坏100元的代价。对于行驶货车超限问题严重, 使用不到5年, 路面就出现结构性的破坏, 造成路面网裂、变形、沉陷、坍塌、松散和坑槽等病状, 面对如此严重的破坏局面, 显然加重了高速公路的管理和维护费用, 给整个交通管理部门增加了工作量。据有关部门调查, 超限车辆每年对山西省高速公路的损害大约上千公里, 而要修复这些公路, 则需要上百亿元的资金, 因此, 高速公路超限超载带来的惨痛代价。

2.2 超限超载车辆的不规范, 加重了公路建设资金的负担

因超限车辆通常具有体积大、货物重的特点, 再加上私自改装本身已经够大的吨位车辆状况, 山西省高速公路单车道宽度通常为3.75 m, 很多5 m多宽的超宽车辆行驶时, 往往公占用1条半车道, 致使其它车辆只能跟随其后缓慢行驶, 造成了道路通行效率的大幅下降。如果强行超车, 极易引发碰撞事故。同时, 由于车身宽大, 这部分车辆驶入或者驶出高速公路时还需要拆卸收费岗亭或者护拦, 造成了不同程度的路产损失。再者由于客观运输条件的竞争, 相对铁路、水路运输而言, 公路的运输成本相对较低, 加上经济利益的驱动, 超限超载车辆的“大吨小标”和高超长加宽、多拉快跑的现象很突出, 导致了超限的恶性循环, 从而给公路建设资金造成了很大的负担[4]。

2.3 超限超载车辆本身载货物的特点, 给交通安全带来极大的事故隐患

山西省高速公路多为山区高速、车辆改装问题严重, 在行驶过程中极易发生倾斜, 侧翻、失控等事故。2010年以来, 全省高速公路共发生涉及超限车辆的交通事故65起, 造成9人死亡。其中涉及商品运输车的事故40起。运输不可解体货物的超限车辆发生事故后, 现有的清障设备很难完成这种大体积、大吨们货物的清障工作, 造成路面长时间拥堵。加上超限运输驾驶员心怀侥幸躲过监管部门的心理因素和长时间疲劳驾驶的状态, 事故发生的频率很大, 给当地交通管理部门的工作带来很大压力。

2.4 采取有力的管理措施, 提升了现有治超工作的管理水平

基于山西省现行公路运输的线长、面广、成本高特点, 近年来, 山西省加大对车辆上户、非标车辆, 拆解非法改装车辆、没收并销拼装车辆等管理措施, 运管部门督促企业从源头上将“进厂、装载、过磅、验票”四个环节的严格把控, 很大程度上减少了车辆超载行为的发生。减轻对公路直接造成的损害。这样不但对公路基础设施的安全使用和管理负责, 而且对大量闯关、绕卡、集结冲卡等超限违法行为有明显的改善。

2.5 建立健全法律法规, 是治理超限超载运输强有力的法律保障

根据山西省出台的关于《道路货物运输源头治理超限超载暂行办法》、《治理车辆非法超限超载工作责任追究办法》等一些规范性文件, 分别从不同角度对治理超限超载运输工作做出了一些规定。通过加大路面执法力度, 加强治超站点能力建设, 改进站点装备, 探索治超信息化、智能化建设步伐以及加大站点查处力度等, 综合运用行政、经济、法律和技术手段对非法超限超载行为严厉打击, 取得良好的效果。也从法律上得到保障, 某种程度上牺牲了公共利益, 保护了某些企业和个人的非法利益, 对超限超载运输的整治运用长效治理的规划, 科技手段的应用, 有效地提高了治超执法效率[5]。

3 结语

总之, 超限超载运输的坚决治理是刻不容缓的, 对于超限超载运输行为的不正当竞争一定要彻底制止, 绝不允许, 超限超载行为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建设中起到破坏作用, 一定要按照经济运行规律, 依靠法律、行政、经济调节等手段, 常抓不懈, 形成有效的长效机制, 助力和确保山西省经济在转型跨越时期的又好又快发展。

摘要:高速公路上的超限超载运输危害性很大, 其破坏性不仅涉及高速公路的桥梁设施、路面, 而且损害了正常的交通经济, 从而引发了不少交通事故, 对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造成巨大损失, 阻碍了山西省经济的发展。

关键词:高速公路货车,超限超载危害,治理问题

参考文献

[1]李淑秋.公路货运车辆实行计重收费利弊浅析[J].福建物价, 2007 (6) :41-42.

[2]李忠奎, 荣朝和.治理公路超载超限运输的长效机制和对策研究[J].中国公路学报, 2005, 18 (4) :96-99.

[3]李晓峰, 尚晋平.公路超限超载治理的宏微观经济学分析[J].公路交通科技, 2005, 22 (4) :152-155.

[4]李永福.TRUCK&LOGISTICS[J].APRIL, 2007 (10) :35.

8.XX镇治理车辆超限超载工作方案 篇八

为深化车辆超限超载治理工作,加大货物运输源头治理力度,保护公路设施完好,维护道路运输市场秩序和公路安全畅通,严厉打击车辆非法超限超载运输行为,完善治超长效机制,根据相关文件规定以及结合我镇实际,现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组织领导

为加强组织领导,成立XX镇治理车辆超限超载工作领导小组,具体成员名单如下:

组  长:XX

副组长:XX

成  员:XX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地点设镇经济发展办,XX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二、工作职责

1.对全镇货运车辆进行摸底造册、建立台账、跟踪监管,统筹、组织、协调和指导全镇超限超载工作。

2.对全镇源头企业造册登记,规范管理,组织对源头企业货运超限超载巡查。

3.进行超限超载相关知识宣传。

4.对全镇所有公路进行超限超载治理,发现超限超载现象迅速与区治超办、治超站联系,进行处罚。

5.对镇辖区内车辆维修场所进行监督,发现对车辆进行改拼装场所,迅速联系有关职能部门进行处罚。

6.加强与区治超办、区交通局、区公路局的工作联系,积极参加区联合治超行动。

7.做好信息上报工作。

三、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抓好服务

充分认识车辆超限超载运输的危害性,树立全镇一盘棋思想,加强联系,密切配合,将治超工作作为日常工作重点予以统筹部署,共同研究制订详细的工作方案抓好落实;切实维护广大运输业主、货主和驾驶人员的合法权益,树立积极服务意识。

(二)合理布点,严密监控

加强治超布点,建立健全路面治超监控网络。结合我镇路网结构和交通流量分布与变化等情况,采取流动巡查的方式,加大货运车辆运行监控与治超执法力度;加大力度打击超限超载车辆绕道行驶行为,确保实现全路网严密监控。

(三)突出重点,健全机制

健全治超保障机制,根据实际情况安排治理超限超载专项经费,保证治超专用装备和车辆到位;建立处理突发事件应急机制,制定和完善应急预案,研究采取行之有效的工作措施,确保社会稳定和治超工作顺利开展。

(四)落实经费,保障实施

1.治超工作经费由财政按实统一支付,实报实销;

2.治超工作中用车费用按机关用车制度执行。

(五)奖惩办法

9.治理超限超载工作的重要性 篇九

发布时间:2011-01-17 16:04 点击: 428次

固政办〔2010〕157号

固始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固始县治理车辆超限超载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有关部门:

《固始县治理车辆超限超载工作方案》已经县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固始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一○年十二月二十九日

固始县治理车辆超限超载工作方案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安全法》、《河南省农村公路条例》、交通部《路政管理规定》、《河南省公路路政管理规定》、《全国车辆超限超载长效治理实施意见》,为进一步强化车辆超限超载治理工作,有效遏制超限超载车辆对公路的危害,维护路产路权,保障道路交通安全,预防减少交通事故发生,结合我县实际,决定在全县干线公路和农村公路开展超限超载车辆集中治理工作,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以保护公路、保障道路完好畅通、确保道路交通安全、规范道路运输市场秩序为目的,按照“依法严管、标本兼治、立足源头、长效治理”的总体要求,坚持政府统一领导、各职能部门各司其职、全面综合治理的工作机制,切实加强全县治超工作。

二、工作目标

超限超载车辆得到有效控制,超限超载运输对公路的危害明显减少,公路超限超载动态治理网络和长效运行机制基本建立,公路治超工作依法规范开展。

三、组织领导

为切实加强对治理车辆超限超载工作的领导,成立固始县治理车辆超限超载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领导全县治超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交通运输局,负责日常工作。

四、治理重点

治理工作重点为在县行政辖区公路通行的国、省、县、乡、村公路超限超载车辆。第一阶段重点治理县道沙陈线、沙泉线、省道339公路及沿线县、乡、村道。

五、工作措施

(一)治超工作建立政府主导,政府职能部门各司其职、各负其责、通力协作,实行综合治理的治超机制。

1、县政府负责治超工作的领导、组织、监督。

2、公安交警部门负责拦截超限超载车辆,引导违章超限超载车辆到治超站(点),负责治超站(点)的治安秩序。

3、交通路政部门负责对超限超载车辆进行检测称重、卸载和处罚。

4、交通运政部门负责货站、码头、配载场及工程建材源头等货物集散地,进行运输装载行为监管和检查,防止车辆超限超载。建立货运企业及从业人员信息系统及信誉档案,登记、抄告超限超载运输车辆和企业等信息,并结合道路运输企业质量信誉考核制度,进行源头处罚。

5、工商车管部门负责查处非法拼装、改装汽车及非法买卖拼装、改装汽车行为,依法取缔非法拼装、改装汽车企业。加强和规范公路沿线煤场、沙石料场等货物集散场所的监督和管理。

6、质监部门负责对治超工作所需的检测设备依法实施计量检定;实施缺陷汽车召回制度;检查从事改装、拼装车辆生产企业的生产场所及标准执行情况,杜绝无标生产行为;实施车辆强制性产品认证制度,查处不符合认证要求的汽车生产企业及产品。

7、发展改革部门加强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管理,查处违规汽车生产企业及产品;指导和监督超限超载治理相关收费政策的执行,制定超限超载车辆卸载、货物保管、停车管理等收费标准。

8、财政部门加强对罚款、收费等票据的监管;根据工作实际,将治超工作经费列入部门预算,保障经费及时足额到位。

政府及相关部门要切实提高认识,加强对车辆超限超载运输治理工作的组织领导,认真研究制订工作方案,明确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实行工作目标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确保治超工作扎实开展,落到实处。

(二)源头监管。

一是加大宣传力度。充分利用县电视台、县广播电台、《固始早报》等新闻媒体,广泛宣传治超工作的重要性和车辆超限超载引发的社会危害性,让治超政策法规家喻户晓、人人皆知,提高全县群众守法护路意识,调动广大人民群众参与治超的积极性,为依法治超创造良好的环境。二是组织交通运政、工商部门对辖区内道路运输和物流企业、东部山区采石场、沙场和经营企业、货源场站等加强监督,确保车辆按国家规定装载、配载,坚决禁止非法超限超载车辆上路行驶。三是公安交警部门要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和规章,认真做好货运汽车的登记、检验工作,发现不符合国家标准强制性规定的车辆,不予登记、检验,并将有关信息通报同级发展改革、工商、质量技术监督等部门。四是落实交通运政部门对道路货运源头单位的派驻制,进行现场监督管理。对违反规定进行车辆装载、配载货物的企业或货运站经营者,要责令改正并依法予以处罚。要建立健全合法运输信誉档案,加强对运输企业、人员从业资格的考核管理。

(三)路面治理

1、治理超限超载采取固定和流动方式进行,充分利用超限运输检测站(点)对超限超载进行治理,在未设超限运输检测点的路段,特别是超限运输车辆严重的公路,要积极开展流动巡查治超。

2、检测、卸载、处罚相结合。治理车辆超限超载,交通、公安部门应使用检测设备对超限车辆进行检测、确认,严禁以目测确认车辆超限超载。对违法超限车辆符合卸载条件的,坚决卸载。对主动配合卸载的车主可依法从轻处罚,对拒不配合卸载的依法从重处罚。超限车辆检测认定标准应按照交通部《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及交通部、公安部、发改委《关于进一步加强车辆超限超载集中治理工作的通知》(交公路发〔2004〕455号)文件规定执行。拦截超限车辆应选择路面宽阔、视线良好的路段,严禁双向拦截车辆和违反规定多辆拦截,保证公路安全畅通。严格执行鲜活农产品运输绿色通道规定。

3、强制处理非法改、拼装车辆。对非法改装车辆(含罐体车辆)要强制消除违法状态,对非法拼装车辆依法予以扣留。办理《超限运输通行证》及《运载超限物品车辆通行证》的,对所载货物、路线、时间与证件登记不相符以及涂改、伪造、租借、转让证件的车辆,要责令改正并依法予以处罚。

4、加强干支线联动,形成治超合力。在治超网络布局中,根据重点治理需求,可打破干、支线管理界线,将重要农村公路路段与干线公路路段治超纳入联动治理,特别是在干线和农村公路交叉的超限超载运输重灾区,要整合统筹全县干线、农村公路治超执法力量、设备,共同做好农村公路治超工作。

5、加强区域联动,形成对超限超载车辆的合围攻势。加强和安徽霍丘、叶集、阜南、本省的商城、淮滨、潢川间的协调沟通,根据周边超限超载情况,共同研究制订联动治超方案,确定布控位置、管控措施,统一步调、统一行动,并

定期召开治超通气会,通报各自治理情况,动态适时调整治理措施,形成对超限超载车辆的合围攻势。

(四)严肃整治治超执法环境。

对纠集聚众、蓄意占道、恶意堵车、强行闯关、破坏治超站点设施、以威胁恐吓手段迫使治超人员放行超限超载车辆的暴力抗法者以及黑恶势力,公安机关要依法严厉打击。对参与上述活动的国家机关干部职工,以及为黑恶势力充当“保护伞”的部门和个人,对利用职务便利“包车”、“养车”、收受贿赂、干扰治超执法的机关单位工作人员,纪检监察及法律部门要予以查处,严肃追究责任。各级执法机构和执法人员要自觉遵守有关工作规章制度,做到严格执法、规范执法、文明执法,严禁公路“三乱”;要认真落实治超工作五不准的规定(即:没有执法资格的人员,不准上路执法;上路执法人员,不准乱收费、乱罚款;车辆没有称重检测的,不准认定超限超载;车辆没有卸载消除违章行为的,不准放行;同一违章行为已被处理的,不准重复处罚);要积极主动接受社会和群众的监督,公开举报电话,设立举报信箱和电子邮箱。对举报的问题,必须调查核实;情况属实的,严格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五)加强经费保障。

政府和相关部门要拨出专项经费用于治超工作,满足治超工作需要。财政部门要加强对罚款、收费等票据的监管,保障经费足额及时到位。

主题词:交通车辆方案通知

10.治理超限超载工作的重要性 篇十

一、利益驱使下的超限超载分析与论述

在市场经济体制下, 任何事物或者是行为的产生都是从经济利益角度上诱发的。在国内, 目前有不少地区为了加快地方经济的快速发展, 在大力输出本地资源优势的同时, 全力开展招商引资为地方的工业化快速发展提供助力。在这种社会大环境下, 地区的交通运输业也得到了快速发展的机遇, 毕竟作为经济发展的纽带, 商品流通离不开交通运输。但是某些运输企业或者是个体车主为了实现运输的利润最大化, 往往无视国家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 实施超限超载式的运输, 这对于作为运输基础设施的公路所造成的危害是比较大的, 同时运输秩序的破坏也会对投资环境以及地方经济的稳定、长远发展造成恶劣的影响。而一些相关部门和群众只顾眼前利益、不顾长远利益、只顾个人利益不顾集体利益的推波助澜更是加剧了这种危害的增长。究其根本性的原因还在于利益的趋势以及利益控制不均衡, 这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首先, 从地方利益角度上考虑, 超载超限运输可以加快地方优势资源的输出, 从而带动地方经济快速发展, 增加地方财政收入。由于我国的矿产资源比较丰富, 在一些铁路运输和水路运输不发达的地区, 采用公路运输正在成为资源输出的重要形式。当公路运输不能满足输出需求的时候或者是运输行业竞争激烈而压低运输成本的时候, 就会出现超限超载的运输情况。

其次, 从行业利益上来看, 可以实现经营的利润最大化。在市场经济下, 经营的目的在于资本的收益以及经营利益的最大化, 超限超载正是实现经营收益以及利润最大化的一种有效手段。

最后, 从个人利益角度上考虑, 不超微利、小超小利、多超暴利。在这种利益的驱动下, 超载超限成了个人实现经营收益、创收的重要举措, 这也是超载超限防不胜防、屡禁不止的一大重要原因。

二、超载超限对于经济发展的制约性影响

超限超载形成的原因是来自于多方面的, 其对于经济发展的影响也因为其牵涉到的环节众多而呈现出多元性。具体的内容主要右下几个方面:

(一) 超限超载对于地方投资环境的破坏

目前我国各地区都在致力于经济的全面发展, 良好的投资环境正在成为制约招商引资的一个重要因素, 这不仅仅包括政治环境同时还包括经济环境。而经济环境通常又分为硬环境和软环境两大方面。硬环境主要包括公路交通为主的基础服务设施, 软环境则是地方制度、风俗、文化等精神文化内容的综合。超载超限运输在破坏交通运输基础设施的同时, 更是对地方规章制度、交通环境的严重破坏, 因此可以说是对地方硬环境和软环境都造成了恶劣的影响。

(二) 超载超限运输对于生态环境的严重破坏

超载超限的车辆往往因为载重符合超标, 从而造成车辆的超标排放, 再加上行车带起的微尘以及噪音污染等等, 对生态环境造成了严重的破坏, 成为了社会生活以及经济协调发展的重大难题。这样的生态环境对于招商引资以及地方服务业、旅游业等经济多元化发展道路的建设是极为不利的, 严重的甚至还会造成一些行业或者是产业的转移、搬迁。

(三) 超载超限运输严重扰乱了运输市场秩序

目前的国内各地方运输行业发展过快, 缺乏有效的制衡和长远发展规划。运输的主体过多, 并且个体、小运输企业占据的比重比较大, 运力比较分散, 并且供大于求, 行业内的竞争比较激烈, 互相压价造成运价偏低的现象比较严重。在这种情况下, 一些不法企业或者是个人不顾法律法规而选择超限超载运输方式来实现经营收益, 可以说是环境使然或者说是迫不得已。但是, 局部的超载超限又对合法经营的运输企业造成了不利的影响, 从而更加容易引起超限超载在行业内的大范围扩展。此外, 超限超载还极易造成相关部门的腐败, 从而影响社会风气。

三、经济学视域下的路政超限超载治理措施

通过我们对超限超载发生的根源以及超限超载对经济发展造成影响的分析和论述, 我们可以制定一些针对性的治理措施, 以提高交通运输的规范性、稳定性, 从而保障市场经济的科学发展。其详细的内容主要包括以下几点:

(一) 加强法制宣传工作, 提高运输行业人员法律意识

加强交通运输的规范化管理, 加强法制管理依然是关键所在。交通运输相关从业人员是超载超限治理工作的主体所在, 因此加强他们的法律意识以及法制观念, 对于有效的杜绝超限超载行为的发生有着很好的作用。具体的措施有两个方面, 一方面大力宣传《公路安全保护法》及相关法律法规, 进一步扩大宣传对象, 让驾驶员以及运输专业户学法、守法、懂法, 为路政部门创造一个良好的执法环境。另一方面, 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 向广大人民群众宣传超载超限的危害性, 取得人民群众的理解和支持。比如说通过广播介绍典型的案例, 通过电视媒体进行生动、形象的直观宣传, 以此提高人们的交通法制意识和安全意识。

(二) 组建高水平的执法队伍

执法队伍是治理超限超载的根本所在, 更是各项措施的实施者, 因此执法团队的综合素质水平是路政超限超载治理好坏的关键所在。组建高水平的执法队伍, 首先要加强对执法队伍的教育、管理和培训。培训的内容主要围绕着以下几个方面来开展:宗旨教育、法律法规政策教育、职业素养教育以及勤政廉政教育。通过定期的培训、考核, 不断提高执法人员的政治素质、业务素质和法律素质, 以提高执法人员的综合素质水平, 为高水平执法团队的组建打下良好的人力资源基础。此外, 推行服务性的管理也是当前路政管理中比较重要的一项措施, 让执法管理人员树立起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 以“增强路权、维护路产”为执法的核心内容, 努力做到文明执法、全面热情服务, 以适应当前国民经济发展的需求。

(三) 各部门协同作业, 走综合性治理的道路

想要高水平治理超限超载行为, 就需要我们从当前的交通运输管制需求出发, 制定比较详细、全面、科学的计划。在道路管理的过程中, 构筑多道防线增加超载治理的范围, 做好高速公路与普通公路的衔接工作, 是超限超载车辆无路可逃, 无所遁形, 杜绝超载超限人员的侥幸心理以及某些驾驶人员混水摸鱼的心态, 从思想意识上扼制超载超限行为的发生。此外, 召集公安、交通、工商以及资源管理部门、新闻媒体等部门组成联合执法大队, 统一政令、协同作业, 让管制与宣传教育相结合, 走预防性管理的道路。此外, 加大超限超载的惩罚力度、范围以及内部腐败的惩罚管理力度。比如说, 一经查出超限超载的行为, 不仅对驾驶人员进行处罚, 同时还对相关企业以及运输企业进行处罚, 杜绝之前的罚款收费后立即放行的做法。而对内部产生的腐败则要坚决制止, 杜绝徇情包庇行为的发生, 一经查出, 不仅要给予行政上的处罚, 还要追求其法律责任, 以此来提高执法人员的公平、公正性。

四、总结

关于经济学视域下的公路路政超载超限治理措施, 本文主要从以上几个方面进行较要的论述, 具体的内容还应该根据各地方的实际情况以及路政管理的实际需求来综合性的论述。总之, 治理超限超载是一项长期而又艰巨的任务, 这需要我们不断的探索与创新, 只有各部门相互配合, 形成良好的法制环境以及交通运输行业的稳定发展环境, 才能从根本上杜绝超载超限现象的发生。

参考文献

[1]刘莉, 李巧莎, 耿军会.公路超载的经济学分析及治理对策[J].产业与科技论坛, 2008 (04)

[2]刘儒, 周丽涛.治理机动车超载的经济学分析[J].经济师, 2010 (03)

[3]何军.国外如何治理超载[J].交通与运输, 2008 (02)

11.治理超限超载工作的重要性 篇十一

从2004年6月20日起,利用1年时间,由各级交通、公安部门按照“统一口径、统一标准、统一行动”的要求,对超限超载车辆进行集中治理。

1.加强协作与配合。各级交通、公安部门要按照“加强配合、各司其职”的原则,共同开展车辆超限超载治理工作。在集中开展超限超载治理工作期间,在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的统一领导下,交通、公安部门的执法人员要加强协作与配合,具备条件的路段要尽可能在同一场地对超限超载车辆进行综合治理。不具备共同治理条件的路段,交通、公安部门执法人员要依照各自职责和相关法律、法规,合理安排部署,防止失管失控。要依法设置固定或临时检查站点,选择、配备必要的称重设备、卸载机具和卸载场地,采取固定检查与流动巡查相结合的方式,对超限超载车辆进行检测和卸载。严禁以目测或凭经验对车辆超限超载进行判定。同时,要安排专项经费,以确保治理工作的顺利开展。

2.严格执行统一的超限超载认定标准。在集中治理超限超载期间,所有车辆在装载时,既不能超过下列第①至⑤种情形规定的超限标准,又不能超过下列第⑥种情形规定的超载标准。

①二轴车辆,其车货总重超过20吨的;

②三轴车辆,其车货总重超过30吨的(双联轴按照二个轴计算,三联轴按照三个轴计算,下同);

③四轴车辆,其车货总重超过40吨的;

④五轴车辆,其车货总重超过50吨的;

⑤六轴及六轴以上车辆,其车货总重超过55吨的;

⑥虽未超过上述五种标准,但车辆装载质量超过行驶证核定载质量的。

各级交通、公安部门在集中治理超限超载工作期间,要严格按照上述标准认定和纠正超限超载车辆。其中交通部门主要负责第①至⑤种情形,公安部门主要负责第⑥种情形。交通部门在实施卸载、处罚并纠正违法行为后,要在开具给当事人的法律文书上记载卸载车号、时间以及卸载前、后载质量,所载货物的名称及保全价值,当事人应签字确认。

12.治理超限超载工作的重要性 篇十二

(摘自郴州市政府向省人民政府有关治超工作的汇报材料)

(二〇一〇年十二月十九日)

一、我市治理车辆超限超载基本情况

货运车辆非法超限超载严重损害公路基础设施,影响公路交通安全畅通,引发大量道路交通事故,扰乱道路运输市场秩序,危害深远。据统计,70%的道路安全事故是由于车辆超限超载引发的,50%的群死群伤性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与超限超载有直接关系。治理车辆非法超限超载在全国都是一个难题,党中央、国务院十分重视,温家宝、***等中央领导多次作出批示,明确要求坚决治理,不能半途而废。郴州是全省重要的资源生产和运输大市,地处交通要冲,受经济结构和利益驱动的双重影响,车辆非法超限超载运输屡禁不止,一度成为全省“重灾区”。2004年6月全国统一治超后,我市相应采取了一些措施,也取得了阶段性成效,但由于对治超工作认识不高、措施不硬,没有形成政府主导、部门联动的治超格局,效果很不理想。尤其是2007年高速公路实施计重收费和2009年二级公路取消收费后,大量非法超限超载车辆分流到我市国、省干线公路,车辆超限超载呈愈演愈烈之势,严重损坏公路基础设施,扰乱道路运输市场秩序,威胁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影响经济发展和社会和谐,损害党和政府在人民群众中的形象。治超工作形势逼人,刻不容缓。为此,我市决定自2010年3月开始,在全市开展货运车辆非法超限超载集中整治大行动,并根据整治效果决定整治时间,逐步建立长效治理机制。3月6日,市委、市政府召开了高规格的全市车辆超限超载集中整治动员大会,市人大、市政府、市政协、郴州军分区主要领导和各县市区长、分管交通的副县市区长、市县区有关职能部门主要负责人、相关企业代表260多人参加了会议。3月16日,全市统一举行了声势浩大的治超启动仪式,4000余人整装上岗,新一轮“无缝隙、拉网式”治超总行动全面启动。10月27日,市政府召开全市强化治超工作会议,肯定了八个月的集中整治工作成绩,查问题找差距,自我加压,再次部署了以源头治超为重点的飓风行动、以打击非法改装车辆上路行驶行为为重点的霹雳行动、以打击边界违法“双超”为重点的闪电行动、以强化路面治理为重点的雷霆行动、以掀起宣传治超风暴强大声势为主题的聚焦行动,分别明确了期限要求、责任要求和效果要求,提出了将超限超载率控制在1%以下的总目标。通过九个月的不懈努力,全市车辆严重超限超载势头得到有效遏制,非法超限超载车辆大幅减少,公路运输秩序明显好转,政府执行力和公信力明显提升,治超工作取得重大突破和阶段性成效。

一是超限超载率大幅下降。超限超载率由治超前的86.49%下降到0.88%,车货总重55吨以上的非法超限超载车辆基本消除。

二是公路设施得到有效保护。公路好路率、通畅率大幅提升,大面积长时间交通堵塞现象基本消除。几条重要煤运公路过去每天长时间交通阻塞,治超以来还未发生一次较长时间、较大面积堵车现象。

三是道路交通安全形势明显好转。今年1至11月与去年同期相比,全市道路交通事故次数减少67次,下降22.79%;死亡人数减少31人,下降29.81%;受伤人数减少95人,下降23.69%;直接经济损失减少123万元,下降70.49%。

四是运输市场秩序稳定有序。今年1至11月与去年同期相比,新增营运货车3679台,新增货运从业人员3316人,货运量、货运周转量增长29.7%,客运正点率达99.68%,长途货运运价合理回升30%以上。

五是郴州的治超工作得到了省委、省政府的充分肯定和大力支持。7月8日《湖南日报》特别关注栏目整版推介郴州治超做法,并呼吁全省一盘棋治超。省纠风办以《纠风专报》形式向省委、省政府领导报告了郴州治超工作,刘力伟副省长在《纠风专报》上批示:“郴州的经验很好,请省公安厅交管局研究,在全省开展集中治超行动”。韩永文副省长批示省治超办、省交通厅阅办。

二、我市治理车辆超限超载主要做法

(一)政府治超

我市治超的显著特点是由过去的部门行为提升为统一领导、各方联动的政府行为。一是领导重视。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对治超工作非常重视,思想高度统一,态度十分坚决,市人大、市政协给予了全力支持。市委书记戴道晋明确指示“要认认真真、扎扎实实开展治超工作,坚持下去,树立打持久战的思想,抓紧抓好,一抓到底”,“治超工作要常态化、规范化、制度化”。市长向力力亲自主持政府常务会议研究部署治超工作,深刻指出“抓治超就是抓科学发展”、“抓治超就是抓优化环境”、“修路重要,治超更重要”,“掀起治超风暴,强力推进治超,保畅通、保安全、保民生”。治超风暴行动期间,市领导轮流值班,督查治超风暴行动。市长向力力带头第一周值班,采取深夜暗访和现场督查的方式,深入6个县市区督查治超工作,亲自拦车检查,亲自指挥查处非法改装车辆的窝点,反复强调“不获全胜,决不收兵”。治超以来,共召开全市性治超工作会议8次,市委、市政府领导对治超工作作出重要批示20余次,亲临一线督查30多次。特别是市长向力力6次上路拦车,不仅作出了表率,更彰显了市委、市政府坚定治超的决心和态度。二是健全机构。市政府成立了高规格的治超工作领导小组,市政府常务副市长毕华担任组长,首建中、雷晓达两名副市长和军分区王喜滨副司令员任副组长,19个部门25名处级领导干部为领导小组成员,市政府副秘书长兼市治超办主任。市治超办设在市公路局,并从相关部门抽调精兵强将集中办公。各县市区政府参照市治超领导小组规格相应成立了治超领导小组和办事机构。三是完善制度。市政府出台了《郴州市治理车辆超限超载工作管理暂行办法》、《郴州市车辆超限超载集中整治工作方案》、《郴州市治理非法车辆超限超载责任追究暂行办法》、《郴州市治理车辆超限超载工作考核办法》、《关于进一步深入推进全市治超工作的意见》、《郴州市道路货物运输源头治理超限超载暂行办法》、《郴州市治超风暴行动方案》、《郴州市治超风暴行动专项考核办法》,市纪委监察局出台了《郴州市治理车辆非法超限超载工作责任追究暂行办法实施细则》、《关于开展对治理车辆非法超限超载工作专项监督检查的实施方案》、《关于加强对治理车辆非法超限超载工作监督的通告》。治超是涉及多部门、多领域的系统工程,需要形成全力。一系列的政策措施解决了治超职责不够明晰、责任义务不够明确、处理不能到位等问题。四是明确责任。明确规定县市区政府是治超的责任主体。县市区长为第一责任人。市直各相关职能部门及其主要负责人为监管责任主体和第一责任人,初步建立了“管理无缝隙”、“责任网格化”的监管模式。市政府将治超工作纳入了对各县市区、市直相关责任部门的绩效评估考核范围。各级各部门迅速行动,出台方案,积极部署,落实责任,形成了政府主抓、各块结合、区域协作、各负其责、齐抓共管的治理格局,为治超工作的顺利开展奠定了坚强的组织和制度保障。

(二)重拳治超

治顽症,排“毒瘤”,须下猛药,针对我市日益猖獗的“双超”现象,市委市政府目标明确,提出决不要“带血带泪的GDP”,以铁腕治超的精神气概,像抓煤矿安全生产整顿一样抓治超,坚定不移,坚持到底。一是重拳出击。提出了“三个明显”的工作目标(源头治理有明显效果;路面执法有明显成效;运输环境有明显改善)、“四个坚决禁止”的强硬要求(坚决禁止车辆非法改装行为;坚决禁止道路货物运输源头超限超载行为;坚决禁止非法改装车辆上路行驶;坚决禁止车货总重超过55吨以上的非法超限超载车辆上路过桥行驶)、“四个严厉查处”的工作重点(严厉查处非法改装拼装车辆,从载体环节消除“双超”行为;严厉查处“双超”源头,从装载环节规范车辆配载秩序;严厉查处非法改装车辆上路行驶,从运输环节切断不当利益链条;严厉查处路面“双超”,从路面管控环节消除违法运输现象)、“六个一律”综合治理措施(车辆超限超载一律从严处罚;车货总重55吨以上非法车辆一律劝返或卸载;非法改装车辆上路行驶一律扣留;非法改装窝点一律取缔;阻碍依法执行公务的一律拘留;治超不力、敷衍应付的一律问责)。11月1日,在总结前段治超实践的基础上,全市又掀起了新一轮治超风暴行动,采取了更严厉的治理措施:凡是违反规定超标准装载、配载,放行超限超载车辆出厂(站、场)的,要依法严厉处罚,屡次放行超限超载车辆,拒不改正的,要采取限电、停电、停供民爆产品、责令停产停业整顿、吊销证照等强制措施严厉惩处;质监部门监督过磅业户,禁止为违法双超车辆提供合法过磅单据,同时加强了对车辆检测站的监管,严禁为非法改装改型车辆进行检测、签署合格证明;由公安、交警、运管、质监部门综合执法,严厉打击非法改装车辆上路行驶行为,发现一辆,查扣一辆,强制恢复一辆,并依法从重处罚;开展区域联合整治“闪电行动”,严厉打击边界区域非法超限超载、夜间偷运、避站绕行、短途超限驳载、冲卡逃检、聚众闹事等行为,净化治超执法环境。全市除省政府批准设立的9个治超站外,增设治超集中整治点检测点9个,执勤点30余个,在省际、市际、县际等重要干线和高速公路出入口设立醒目的“禁止未经许可车货总重超过55吨以上车辆驶入”告示牌61块,市政府一次性投入620余万元购臵12台多功能治超监测车配发各县市区,实行全路网阻截。各地公路、公安、交警、运管等执法部门进驻治超站点,实行24小时值守,工商、质监部门对车辆改拼装场所实行地毯式巡查,对非法超限超载违法行为形成了强大威慑。截止12月12日,全市共出动执法人员31.8万人次,检测车辆90.4万台次,处理处罚车辆15.1万台次,卸载1.7万多台货物8.4万余吨,劝返1万多台,查处非法改装车辆3780台;清查汽车修理厂1011家,公示合法的605家,查处证照不全的236家,取缔非法改装窝点152家;清查货运源头单位2210个,公示合法的1245个,查处证照不全的713个,取缔非法源头单位211个(其中非法煤矿10个),清理非法占地750亩;50人因阻碍治超执法或暴力抗法被拘留。二是因势利导。治超展开以后,先后有上百家企业向市政府打报告或施加压力,要求照顾或发放特别通行证。由于不允许车辆超限超载运输,在运价低迷的情况下,也一度影响运输各方利益,一度影响财政收入、企业利润,但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在多次全市性大会上,给大家算大帐,算长远帐,算可持续发展帐,使大家更进一步认清了治超的重要性、必要性,认清了从长远看是“划算的”的道理。一些企业主动调整了运输价格,规范了装载行为。由于市委、市政府领导态度坚决,要求全市上下步调一致,一个声音喊到底,治超工作开展后,没有一个领导和部门开一个口子,打一声招呼,始终保持了严管的态势。

(三)重典治超

治理超限超载这一“顽症”,既要用猛药,还须用重典。市委、市政府将治超上升到事关执政能力的高度来对待,提出“能否达到预期效果是对各级政府执政能力一次重要考验,是对各级职能部门行政效能和工作作风的一次重要考验”,要求将治超工作纳入各级政府经济建设和社会管理重要组成部分,纳入工作目标责任制考核范围,实行严格的治超工作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同时以强有力的责任倒查,以刚性化的责任追究,确保了各项治超责任真正落到实处。一是实行目标考核制,重奖重罚。市政府制定了《郴州市治理车辆超限超载工作考核办法》,把目标、责任落实到各个具体环节中。市政府与各县市区签订责任状,各县市区与各乡镇职能部门签订责任状,有的还与企业签订责任状或要求企业作出承诺。市治超领导小组代表市政府对治超集中整治进行专项考评,评选治超优秀县市区、先进县市区和达标县市区,并分别给予50万、30万、10万元的经济奖励,同时在交通建设项目投资、大中修等养护经费安排上予以倾斜。对未达标的县市区进行通报曝光,对相关责任人进行行政和纪律处分,同时扣减有关养护管理经费和实行交通项目限报限批。对治超风暴行动实行专项考核,车辆超限超载率超过1%、总体考核不达标的县市区政府的分管领导要严肃问责;对履职不主动、督促不到位的市直责任部门,也同样要问责。二是实行责任倒查制,问责推动。市政府出台了《郴州市治理非法车辆超限超载责任追究暂行办法》。市纪委监察局成立了由市纪委书记任顾问,市监察局局长任组长的治超工作专项监督检查领导小组,市纪委纠风室负责专项监督检查的日常工作,将治超工作列为年终考评的一项重要内容,抽调了专人组成专门督查组,同时组织《效能行风热线》记者对治超工作全过程进行监督检查和效能监察。市纠风办、市治超办联合发布《关于加强对治理车辆非法超限超载工作监督的通告》,公布了受理投诉举报内容,公开了投诉举报电话、电子邮箱和信箱地址,实行有奖举报。市领导、市监察、督查部门和市治超办经常开展明查暗访,并对暗访发现的问题和群众反映的问题及时进行了认真查处,对组织不力、宣传不力、措施不力、引发重大事件和风暴行动无起色的提出明确问责意见,对在治超风暴行动中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的公职人员严肃问责。对查处的非法“双超”车辆开展倒查,逐一追究查获非法车辆所在地、途径地政府及相关部门、企业和相关责任人的责任。集中整治期间,共对42名违纪违规人员给予了撤职、辞退、记过等党纪、政纪处分,其中一名乡长被免职,10家责任单位被责令限期整改,3个县政府向市政府作出深刻检查,6人被诫勉谈话,其中包括4名县级领导。

(四)全民治超

一是媒体大力宣传。市委宣传部组织郴州电视台、郴州日报、郴州广播电台、郴州新报、郴州新闻网等媒体安排重要版面和黄金时段,开设治超专栏,进行强力宣传,做到了每天报纸有文、电视有画、电台有声,共编发治超宣传稿件590多篇,国内各大网站纷纷转发我市治超新闻报道。二是社会广泛宣传。市治超办编发《治超简报》36期。全市发布政府通告4万余份,制作大型固定宣传牌400多块,出动巡回宣传车3000多台次,张贴标语10000多张,悬挂横幅7000多条,发放“告货运司机的公开信”等资料20万余份,编发手机短信上百万条。治超工作家喻户晓,治超政策众所周知,社会各界普遍认同“治超不力、无路可走”,市长公开电话和市纠风办、市治超办公开电话接访近800人次,人民群众普遍强烈要求坚持治超、常抓不懈。三是企业积极响应。我市一批重点货运源头企业积极自律,建立企业治超管理机制,主动履行企业治超责任。华运物流公司一次斥资300余万元把60余台改装车辆全部恢复原状。汝城荣兴铁矿公司自觉保护新改建的106国道,自己出资修建3公里专用公路,确保短途运输不上国道;安仁生平米业公司自己安装地磅,主动控制运输车辆装载行为,保证超载不出厂。东江金磊南方水泥有限公司自觉规范装载行为,水泥罐车装载量几乎减少一半。

三、存在的主要问题

13.治理超限超载工作的重要性 篇十三

自2012年1月1号以来,我县车辆超限超载工作在区、市治超办指导下,在县委县政府大力支持下,我们认真贯彻落实《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车辆超限超载长效治理的通知》和市、县治超工作会议精神,始终坚持“立足源头、依法严管、标本兼治、长效治理”的总体要求,坚持“统一口径、统一标准、统一行动”的方针,进一步规范治超监管行为,有效落实治超工作长效机制,使治理力度加大,治理方式灵活、治理效果凸显。我县车辆超限超载工作紧紧围绕区治超办的有关会议精神,认真履行职能,及时召开治超工作协调会议,形成了全力治超的良好局面。

近年来,随着高速公路建设步伐的加快,农村公路各类运输车辆剧增,违法超限超载行为越演越烈,尤其是干线公路强化治超计重收费以来,大量超限车辆绕行到农村公路使建设成果遭到严重破坏。按照区、市文件精神,我所扎实开展了治理超限超载工作,使车辆严重超限态势得到遏制,货车超限超载率控制住5%以内,治超工作收到了较为明显的成效。先将我县2012年治超工作汇报如下:

一、总体工作情况

自治超工作开展以来,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成立了以副县长为组长的治超领导小组,设置了专门的办公室,具体协调每个部门的治超工作,按照 “抓综治、保安全、保畅通、为人民”的总体要求,坚持“政府主抓、部门联动、齐抓共管、坚持不懈、综合治理”的方针,充分发挥政府各部门职能,严格责任,密切协调,坚持源头监管与路面治理相结合,重点治理与长效治理相结合。组建起以县流动治超站、县运管所、交警等部门配合的联动稽查队伍,严防死守,群防群控,取得了阶段性成效。我们始终保持高密度、高频率、高强度的攻坚态势,不断巩固和扩大治超成果,1、教育为先,开展“全方位”宣传

知法才能守法,开展农村公路治超工作,必须以宣传开路,始终把宣传教育贯穿到农村公路治超工作全过程,保持必要的宣传声势,努力在全社会营造良好的治理超限超载氛围。一是坚持正面宣传和宣传正面,提前宣传政策、措施,做到社会群众看的到、听的见,对治超政策耳熟能详;二是拓宽宣传渠道,充分利用报纸、广播、电视、网络等多种媒体,利用村口路边、货运站场、公路边坡、道班、货运企业等多种场所,采取悬挂横幅、刷写标语、组装宣传车辆、散发传单、开办专栏展板等多种形式广泛宣传,努力使治超法规做到家喻户晓,路人皆知。三是对超限超载工作中的一些深层次矛盾,利用舆论监督,通过新闻媒体曝光,给违法违规者施加压力。

2、加强领导,实行“一把手”负全责。

在深刻分析了治超工作攻坚克难所面临的深层次矛盾、问题和我县治超工作难点的基础上,年初由县政府组织召开全县县、乡、村三级领导参加的《泾源县农村公路养护与管理会议》,进一步明确了目标,夯实了工作责任,把治理超限超载工作纳入各级各部门综合考核的重要内容,县政府督察室和监察局定期督办并对超限超载工作开展情况在全县通报,以上考核监督机制的建立,为治超工作提供了强有力的组织保证。

3、重拳出击,联合治超

为了加强路面治理,我们对全县道路情况进行认真摸底,选择重点路段、桥梁和道口,设置了数量适中、监控有效的超限超载检测站点,派人长期执守,严格控制超限超载车辆的运输活动,采取部门联动、干线公路、农村公路联动的方式,发现超限超载车辆立即将其引导到超限检测点或临时卸货场,如果距卸货场较远,执法人员采取就近卸货的办法,直到载重达标后才予以放行,针对治超中某些车辆屡卸屡超,绕道逃避治超点等问题,我们本着标本兼治,重在治本的原则,建立“黑名单”制度,实行严管重罚,凡进入“黑名单”的车辆,每逢必查,不让非法运输户心存幻想,彻底打消其侥幸心理。采取疏堵并举,以堵为主的管理方式深入打击超限超载运输行为,一年来,我县累计投入路面执法人员 760余人次,查处违法超限超载车辆240余辆,卸载货物34.6吨,收费3.8万元。

4、查堵并举,从源头控管

去年以来,我们挤出一部分资金,加强了治超监控网络平台建设,投资10多万元,在县乡公路主要运煤、运矿通道上设置

了6个限宽礅,设置了卸货场,充分利用这些设施,对超限车辆的处理做到了快速检测,精准称重,有效阻止了双超车辆上路过桥。另一方面,加强了源头控制,查堵并举。一方面采取查堵结合,以堵为主的办法,治超临时卸载点,积极实施货物源头控制集中治超专项行动。

5、锲而不舍,打造“能战斗”治超队伍

能否建立一支高素质、高效率、能战斗的治理超限超载执法队伍是确保治超工作扎实开展的关键,针对治超工作新要求,新标准,我们从加强执法人员培训入手,竭尽全力塑造一支高素质的执法队伍,对执法人员培训的主要内容有:相关法律法规、新的认定和卸载标准、纪律要求等,让执法人员真正吃透治超各项政策,培养公正廉洁的工作作风,保持长久不衰的昂扬斗志。在去年年底和今年夏季,我们分别组织路政执法人员开展了2次封闭式军事化训练,对路政管理人员队列演练、指挥手势、仪容风纪等内容进行了系统培训。同时,邀请县法制办进行两期法律法规培训,培训结束后,队伍规范执法、文明执法理念得到进一步加强,路政人员能自觉将法律知识运用到路政执法工作中,做到了处罚程序合法,处罚依据准确,处罚事实清楚。

二、取得的工作成效

1、车辆超限超载态势得到有效治理。从年初全县公路养管工作会议以来,随着治超宣传和工作力度的加大,我县加大打击力度,采取强有力措施,治超站点严防死守,各主要路段、路口、出入境重要通道由专人负责监控,加大道路巡查稽查力度,车辆超限超载态势得到有效治理,货运车辆超载率控制在了5 %以内。

2、运输环境逐步改善。全县公路交通状况明显改善,公路通行能力完全恢复正常,特别是今年以来未发生交通堵塞现象,公路桥梁得到有效保护,全县公路大面积、非正常损坏明显减少,今年以来再没有发现新增危桥。

3、交通事故明显减少。与全区集中治超前相比,全县道路交通安全事故明显减少,未发生大的堵车现象和因超限超载造成桥梁倒塌及恶性交通事故,全县境内公路安全畅通。

4、社会对治超的认识有明显提高。唤起全社会对治超工作的理解和支持,是取得治超工作胜利的基础,因此我们在治超工作中始终把宣传教育贯彻到整个工作中去,营造良好的氛围,为治超工作的顺利进行打造良好的环境。

5、货运价格合理回升。通过集中治理,有效地遏制了非法超限超载运输现象,运输市场进一步规范,公路运输价格基本形成合理的价格机制,平均运价合理回升,提高率达到20%以上。

三、存在的问题:

一是,执法队伍力量薄弱,治超人员配备偏少,由于我县养管线路已达700多公里,加之公路沿线的沙场企业较多,工作量大,现有的人员配置已无法满足治超工作的需要。二是装备落后。我所现有路政执法车辆两辆,车龄较长、车况较差,已无法满足

治超工作实际需要。三是现代化管理手段缺乏,信息化、网络化的应用尚处于初始阶段。通讯器材、电脑装备缺乏,大大弱化了应急反应、指挥调度、信息反馈等诸多方面的能力及案件的处理。四是站点用房、工作场地偏少。治超人员多在公路机动巡逻,由此带来了工作、休息和集中都很困难。治超工作因工作场地不足而停歇,从而影响了执法工作的严肃性、严谨性和连续性。五是我县的治超工作中没有专项的治超工作经费,致使正常治超的工作无法开展,需将治理公路超限运输经费纳入财政预算,保障治理公路超限运输工作有效进行。六是治超长效机制尚未建立,机构、编制没有落实,治超是一项长期性工作,临时性的机构已不适应当前工作需要。

四、下一步打算:

尽管我县通过扎实地开展治超工作,逐步摸索出了一些行之有效的办法,取得了阶段性成效,但治超工作是一项长期性的工作,特别是农村公路治超存在着线多、面广、治超工作量大、经费不足等诸多困难,要彻底纠正超限超载行为非一朝一夕的事,必须常抓不懈,严管重处,总结经验经验,巩固成果,今后,我们将重点做好以下四个方面的工作:

1、认真组织好宣传和实施工作,采取各种手段大力宣传,把宣传活动引向深入,要制定学习方案、定出学习计划,把治超工作进一步引向深入。

2、进一步巩固路面治理成果。治超工作开展以来,长途运输

车辆的非法超限超载行为已得到有效治理,路面治超的工作重点仍然是短途运输、驳载等行为,进一步巩固路面治理成果、完善路面管理机制,确保无一辆超限超载车辆驶出泾源县。

3、进一步完善治超点的管理。制定非法超限超载车辆责任倒查流程图,完善对查获的超限超载车辆档案、资料的管理,并抄告、移送治超办和按照《治超工作责任倒查追究制度》对相关责任人实施责任追究,并负责督办。

14.治理超限超载工作的重要性 篇十四

我县地处大同市近郊,境内有国省道200多公里,县乡村道1200多公里,县乡村道与国省道干线连接口72个,交通路网四通八达,横穿纵贯,是出境煤外运的咽喉要道,过往车辆多,治超任务重,压力大。按照全省的统一部署,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周密部署,细化工作任务,强化工作措施,明确各级责任,扎实开展工作,新一轮“无缝隙、拉网式”超限超载治理综合行动以来,我县从交通、交警部门抽调精兵强将90多人,结合全县路网现状,设养老洼临时检测卸载点,并成立了稽查队,检测卸载点严格按上级有关规定对过往货运车辆进行检查登记,对超限超载车辆按规定进行卸载和处罚。从2007年12月19日到2009年12月底,共检查过往车辆115720辆,超限超载率控制在0.01%以内,交通事故起数、直接经济损失分别比去年同期下降了25 %、24.3%;道路好路率提高了4.9个百分点,货物运价回升,道路运输市场秩序良好,治理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果,被省里确定为全省五个无“双超”示范县,养老洼临时卸载点被省政府授予治超先进站点。

加强组织领导,实现齐抓共管。一是成立了坚强有力的领导组。参照省市治超组织机构,我县在吸收相关职能部门为成员单位的基础上,把县委常委、纪委书记,县委常委、政法委书记为总督察,人大副主任、政协副主席为总监督,并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为特邀监督员,形成了政府统一领导,党委关注支持,部门各负其责,群众积极参与的工作格局。二是制定出台了配套政策。按照全省《关于治理超限超载车辆确保道路交通安全的意见》及其实施方案,结合我县实际,制定出台了一系列政策文件下发有关单位、部门,认真学习,搞好贯彻落实。三是及时传达落实省市治超精神,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2009年县政府多次召开治超领导组会议,进行安排部署,县长孙永胜,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治超领导组组长杨近源,经常深入全县境内的各治超站点、源头企业现场办公,检查指导治超工作,并每周至少一次深入各治超站点、沿路源头企业、县乡公路抽查,突查治超。2009年县治超办先后出台和转发省、市治超办各类文件36件、简报16期,用于规范和指导全县治超工作。年初,召开了全县治超工作会议,对2008年的先进单位和个人进行了表彰,同交通局等13家治超相关单位及10个乡镇负责人签定了《2009年治理非法超限超载工作目标责任书》,做到目标明确,责任到人。“4.21”全省治超工作会议和“7.23”全国治超工作现场会后,县委、县政府积极贯彻落实会议精神并在第一时间召开领导组会议进行了传达,并将“7.23”全国治超现场会上四位领导的指示和讲话印发到县治超领导组各成员单位,要求认真学习,深刻领会,抓好落实。尤其是浑源、灵丘7·3事件发生后,县长孙永胜亲自主持召开了领导组会议,并提出要继续执行“严格责任、严明制度、严肃纪律、严查重处”的治超工作制度,确保我县不发生类似问题;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治超领导组组长杨近源多次主持召开县治超领导组会议并在全县开展了治理超限超载车辆和安全隐患的“大排查”活动,深刻吸取7·3事件教训,吸取汾阳市庄子治超检测站和我市浑源县沙岭铺临时卸载点执法人员被车撞死的事件教训,举一反三,引以为戒,确保我县“双超”治理工作的健康推进。

领导重视垂范,发挥表率作用。新一轮治超工作开始后,县委、县政府把治理非法超限超载车辆作为实践科学发展观、关注民生的头等大事来抓,纳入了工作目标责任制的考核范围,并明确规定,各职能部门、各乡镇行政一把手是本部门、本地区的第一责任人,主要领导要亲自挂帅,分管领导要具体负责,真正做到各负其责、尽职尽责。据不完全统计,全省“无缝隙、拉网式”,集中行动以来,市委、市政府、省治超办、省运管局、市治超办、市运管处等领导先后180多(人次)深入我县检查指导治超工作;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更是十分重视,把其作为一项政治任务,紧抓不放,一抓到底。县委常委会就成立领导组、制定实施方案、实施细则、工作进展等情况多次听取县治超领导组的工作汇报,研究解决具体问题;县委书记杨人毅先后多次听取治超工作汇报,并深入各站点进行视察,现场办公,解决问题。县长孙永胜亲自安排成立了领导组,多次召开政府常务会议,研究制定实施方案及其细则,先后二十次夜间深入各治超站点、沿路煤场、县乡公路抽查、突查治超。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杨近源逢会必讲,听汇报、提要求、找差距、定措施,严整改,每周至少一次深入治超站点和货运源头进行突查。县委、政府还组织县四套班子领导、治超领导组成员,并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深入全县各治超站点、货运源头企业对治超工作进行了视察。领导们的言行,充分体现了各级党委、政府治理“双超”的态度和决心,坚定了一线执法人员的斗志和信心,确保了全县“双超”治理的扎实有效推进。

突出源头治理,严格责任追究。在财政十分紧张的情况下,县政府将源头治超经费列入财政预算,并一次性拨付资金80万元作为运管部门源头治超经费。同时,结合市治超办安排,对我县境内货运源头单位在重新调查摸底的基础上,对符合要求的源头单位进行了重新公示,责成县运管所依据省、市精神选派管理人员采取巡查的形式对重新公示的18家货运源头单位全部明确了巡查人员,并制作了《货运源头企业监管一览表》随时抽查监管情况。此外,由县治超办牵头,工商、经贸、运管、质监等部门负责人参加对我县境内重新公示的源头单位逐家逐户进行检查,宣传政策、完善措施、发现问题,提出整改要求,每到一处,都要对照223、224号令的要求,检查其治超组织机构建立、有关制度、履行职责的情况;货运源头治超登记、统计制度和档案建立情况,并要求各源头单位配备监测监控系统,搞好源头治超的各项工作。要求各源头单位克服麻痹松懈思想,积极配合全县治超工作,坚决杜绝非法超限超载车辆出场上路。

强化路面执法,健全治理网络。路面执法是“双超”治理的主战场。我们在充分发挥现有的养老洼临时卸载点及公安交警安全检查服务站作用的基础上,加大流动稽查力度,实行主要路段分片负责制,增加上路频次,采取不定时、不定点出动等办法,加大对重点地区、重点路段及货运装载点的监控巡查力度,始终保持治超高压态势。交通局路政人员在主要乡镇重点监控乡村道,严禁车货总重超过20吨的车辆驶入县、乡道,严禁车货总重超过10吨的车辆驶入村道,保护农村公路建设成果。进入九月,我县按照市治超办的部署召开了专门会议,成立了以治超领导组副组长、治超办主任为组长,由工商、公安、安监、交警、运管等部门组成的打击危险化学品罐车非法超限超载运输专项活动领导组,从8月26日至9月26日进行了为期一个月的开展打击危险化学品罐装车非法超限超载专项行动,确保道路交通运输安全。

加强站点建设,提高治超科技水平。治超点作为治超工作中的重要环节,我县高度重视站点硬件和软件建设。2008年县乡财政累计投入600万元,用于设置限高架、站点建设、执法车辆购置和人员补助发放。2009年县政府在财力十分紧张的情况下,投资100万元在养老洼临时卸载点安装了不停车检查系统、在县治超办和部分货运源头企业安装了远程监控系统;投资150万元更换新磅2台,修引道2条,隔离绿化带1条,盖磅房2间,钢结构顶棚1座,新的设备投入运行后,将有效改善办公条件,提高服务效率,为科技治超,安全治超提供强有力保障。同时,不断强化治超点软件建设,建立健全了各类规章制度,完善了交接班记录、考勤登记和重大事项报告制度,保证了治超站点的规范化、制度化、程序化运行。

加强队伍建设,规范执法行为。严格执法是治超成功的保证。我们从加强科学化、规范化管理入手切实加强队伍建设。一是为提高治超执法人员的业务素质和政策水平,增强公正执法、文明执法意识,组织全县治超执法人员参加了市治超办组织的集中培训。二是县治超办派专人深入站点、公安交警安全检查服务站及流动稽查队组织执法人员学习国家、省、市有关治超政策、法规,准确理解和把握治超政策界限,依法治超、规范执法。三是规范执法行为,强化执法监督。按照省政府42号文件和《实施细则》的要求,我们规范了站点管理和执法程序,认真落实治超工作“五不准”和“十条禁令”。并由纪检、纠风办牵头,通过明查暗访,治超办巡查监督和群众举报等形式,深入检查监督。对执法行为不规范,公路三乱等行为,一经发现,严肃查处,绝不姑息。四是按照市治超办的安排,在全县治超系统开展作风整顿暨“五种意识”教育,切实增强治超工作的主动性和服务的自觉性,强化责任意识、敬业意识、法制意识、服务意识和全局意识,使大同县治超工作平稳健康发展。五是积极推进治超办常设工作。为加快我县治超机构常设工作,县政府孙县长亲自邀请市编办负责同志到我县治超办检查,听取了工作汇报,达到了共识,已向市编办打了报告,力争早日批复。

加强协调配合,实现综合治理。治超工作涉及方方面面,是一项综合系统工程,需要各职能部门协调配合,齐抓共管。为此,依据我县治理车辆超限超载实施方案和工作细则,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对治超过程中的全部工作任务进行了细化、量化,达到了部门协调配合,齐抓共管的目的。一是实行严格的考核奖惩。县政府把这次治超作为培养、锻炼干部的一个平台,依据省政府治超工作目标考核责任制,我县将工作职责细化、量化到各成员单位,明确了落实单位、要求及责任人,并签订了目标责任书,严格考核,奖惩兑现,对认真负责、成绩突出的一线执法人员,积极建议县委给予提拔重用。二是印制了《超限超载车辆检测治理工作流程图》和《非法超限超载车辆责任倒查流程图》等,真正把任务分解落实到每个部门和相关人员的身上,做到有担子、有压力、有责任。三是明确了治超点、流动稽查队和乡镇的工作职责,做到密切配合,分工协作,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并建立健全了一系列规章制度,保证了“双超”治理工作的正常开展。四是各职能部门对照各自职责,按照上级要求,结合我县实际,不定期地开展各类专项治理工作,始终保持高压态势,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发现一起,查处一起,绝不姑息迁就,努力营造和谐稳定的运输环境。2009年3月5日晚,原省政协副主席、省治超领导组总监督吕日周深入大同县养老洼临时卸载点检查,总结了我县的治超工作的特点:工作人员想的和说的一个样;工作人员说的和做的一个样;白天和晚上一个样,前半夜和后半夜一个样;运煤车辆和拉运其他货物车辆一个样;县领导,从县委书记、政府县长、分管县长、治超领导组成员和工作人员一个样辛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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