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商标局网上申请(9篇)
1.中国商标局网上申请 篇一
附件: 适用电子送达的商标文件种类(2018年9月版)1.补发商标注册证申请不予核准通知书 2.补发商标注册证申请不予受理通知书
3.补发变更/转让/续展证明申请不予核准通知书 4.补发变更/转让/续展证明申请不予受理通知书 5.出具商标注册证明申请不予受理通知书 6.出具商标注册证明申请不予核准通知书
7.更正商标申请/注册事项申请不予受理通知书 8.更正商标申请/注册事项申请核准通知书
9.更正商标申请/注册事项申请不予核准通知书 10.变更商标代理人/文件接收人不予受理通知书 11.变更商标代理人/文件接收人不予核准通知书 12.变更商标代理人/文件接收人核准通知书
13.撤回变更商标代理人通知书(不予核准通知书)14.撤回变更商标代理人/文件接收人不予受理通知书 15.撤回变更商标代理人通知书(核准通知书)16.变更商标申请人名义/地址核准通知书 17.商标变更申请不予核准通知书
18.撤回变更商标申请人/注册人名义/地址通知书(不予核准通知书)19.撤回变更商标申请人/注册人名义/地址不予受理通知书 20.撤回变更商标申请人/注册人名义/地址通知书(核准通知书)21.商标注销/删减商品申请受理通知书 22.删减商品服务项目申请不予受理通知书 23.删减商品服务视为放弃通知书
24.商标删减商品/服务项目申请不予核准通知书 25.商标删减商品/服务项目申请核准通知书 26.撤回删减商品/服务项目不予受理通知书
27.撤回删减商品/服务项目通知书(不予核准通知书)28.撤回删减商品/服务项目通知书(核准通知书)29.商标续展申请不予核准通知书 30.撤回商标续展不予受理通知书
31.撤回商标续展申请通知书(不予核准通知书)32.撤回商标续展申请通知书(核准通知书)33.商标转让申请受理通知书 34.商标转让/移转申请视为放弃通知书 35.商标转让/移转申请不予受理通知书 36.商标转让/移转申请不予核准通知书
37.撤回商标转让/移转申请通知书(不予核准通知书)38.撤回商标转让/移转申请通知书(核准通知书)39.撤回转让不予受理通知书 40.商标注销申请不予受理通知书 41.商标注销申请不予核准通知书 42.商标注销申请视为放弃通知书 43.核准注销通知书
44.撤回商标注销申请通知书(不予核准通知书)45.撤回商标注销申请通知书(核准通知书)46.撤回商标注销不予受理通知书 47.商标使用许可备案通知书
48.商标使用许可备案不予受理通知书 49.商标使用许可不予备案通知书 50.商标使用许可备案受理通知书
51.商标使用许可合同备案变更不予受理通知书 52.商标使用许可变更名义不予备案通知书 53.商标使用许可变更名义备案通知书 54.商标使用许可备案不予终止通知书
55.商标使用许可合同备案提前终止不予受理通知书 56.商标使用许可提前终止通知书 57.撤回商标使用许可备案核准通知书 58.撤回商标使用许可不予受理通知书 59.出具优先权证明文件
60.提供优先权证明不予核准通知书 61.撤回商标注册申请不予受理通知书 62.准予撤回商标注册申请通知书 63.商标注册申请受理通知书 64.商标注册申请不予受理通知书 65.商标驳回通知书 66.商标部分驳回通知书 67.商标初步审定公告通知书
2.中国商标局网上申请 篇二
据路透社报道,去年,世界知识产权组织共收到39945例国际商标申请,比2006年增长10%。根据世界知识产权组织规定,每家公司最多可以申请在80个海外市场获得商标保护。中国连续三年成为提出国际商标申请最多的国家,其次为俄罗斯、美国、瑞士和欧盟。
世界知识产权组织助理总干事厄内斯托·罗比奥说,中国公司寻求商标保护并不意味着它们担心中国国内的盗版问题。他说:“中国已经成为一个引人注目的市场,这点从国际商标申请的数据中也可以看出。因为人们对在中国做生意感兴趣。”去年,提出海外市场商标保护申请最多的公司是匈牙利一家制药公司,其次为瑞士诺华制药公司。许多中国公司也为其出口产品申请国际商标保护。浙江一家服装有限公司是去年提出商标保护最多的中国公司。国际商标能够保护公司商标在十年内不被其他竞争者盗用。
3.如何申请注册证明商标或集体商标 篇三
由 皇家商标服务有限公司-RoyalTM CO LTD转自:国家工商总局商标局
一、简要说明
证明商标是指由对某种商品或者服务具有监督能力的组织所控制,而由该组织以外的单位或者个人使用于其商品或者服务,用以证明该商品或者服务的原产地、原料、制造方法、质量或者其他特定品质的标志。证明商标应由某个具有监督能力的组织注册,由其以外的其他人使用,注册人不能使用。它是用以证明商品或服务本身出自某原产地,或具有某种特定品质的标志。只要当事人提供的商品或服务符合这一特定的品质并与注册人履行规定的手续,就可以使用该证明商标,注册人不得拒绝。
集体商标是指以团体、协会或者其他组织名义注册,供该组织成员在商事活动中使用,以表明使用者在该组织中的成员资格的标志。集体商标不是个别企业的商标,而是多个企业或个人组成的某一组织成员共同拥有和使用的商标。集体商标由该组织的成员共同使用,不是该组织的成员不能使用,也不得转让。为适应集体商标“共有”和“共用”的特点,它的注册、使用及管理均应制订统一的规则,并将之公诸于众,由集体成员在公众的监督下共同遵守。
地理标志,是指标示某商品来源于某地区,该商品的特定质量、信誉或者其他特征,主要由该地区的自然因素或者人文因素所决定的标志。地理标志,可以依照《商标法》和《商标法实施条例》的规定,作为证明商标或者集体商标申请注册。
证明商标和集体商标有效期为10年,专用权自核准注册之日起计算。
二、办理途径
申请注册证明商标或集体商标有两条途径:
(一)委托在商标局备案的商标代理机构办理。
(二)申请人直接到商标局的商标注册大厅办理(申请人也可到商标局驻中关村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办事处办理,办事处地址为:北京市海淀区苏州街36号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二层登记注册大厅)。
三、办理步骤
(一)委托商标代理机构办理证明商标或集体商标注册申请的,申请人可以自愿选择任何一家在商标局备案的商标代理机构办理。所有在商标局备案的商标代理机构都公布在“代理机构”一栏中。
(二)申请人直接到商标局的商标注册大厅来办理证明商标或集体商标注册申请的,申请人可以按照以下步骤办理:
申请前查询(非必须程序)→ 准备申请书件 → 在商标注册大厅受理窗口提交申请书件 → 在打码窗口
确认提交注册申请→ 在交费窗口缴纳商标注册规费 →领取规费收据
(申请人领取收据后,提交商标注册申请工作就已完成。商标注册审理程序请参阅《商标注册流程图》,申请人在收到《领取商标注册证通知书》后,到商标注册大厅领取《商标注册证》)
四、申请前的查询(非必须程序)
如果商标注册申请被驳回,申请人一方面损失商标注册费,另一方面重新申请注册商标还需要时间,而且再次申请能否被核准注册仍然处于未知状态。因此,申请人在申请注册商标之前最好进行商标查询,了解在先权利情况,根据查询结果作出判断以后再提交申请书。
五、申请书件的准备
(一)证明商标需要提交的申请书件
1、《商标注册申请书》。填写要求详见填写说明。
2、证明商标申请人主体资格证明文件及复印件,或者加盖申请人印章的有效复印件,并应当详细说明其所具有的或者其委托的机构具有的专业技术人员、专业检测设备等情况,以表明其具有监督该证明商标所证明的特定商品品质的能力。
3、证明商标使用管理规则。
4、直接来商标注册大厅办理注册申请的,须提交经办人的身份证及复印件(原件经比对后退还);委托商标代理机构办理注册申请的,须提交商标代理委托书。
5、如申请注册的证明商标是人物肖像,应附送经过公证的肖像权人同意将此肖像作为商标注册的声明。
(二)集体商标需要提交的申请书件
1、《商标注册申请书》。填写要求详见填写说明。
2、集体商标申请人主体资格证明文件及复印件,或者加盖申请人印章的有效复印件。
3、集体商标使用管理规则。
4、集体成员名单。
5、直接来商标注册大厅办理注册申请的,须提交经办人的身份证及复印件;委托商标代理机构办理注册申请的,须提交商标代理委托书。
6、如申请注册的集体商标是人物肖像,应附送经过公证的肖像权人同意将此肖像作为商标注册的声明文件。
(三)有关书件的具体要求
1、填写商标注册申请书时,申请人的名义、章戳应与核准注册或者登记的名义完全一致。商品或服务项目应当按照《类似商品和服务区分表》填写规范名称,商品或服务名称未列入《类似商品和服务区分表》的,应当附送相应的说明。
3、如果申请注册的是证明商标,应在商标注册申请书的“商标种类”一栏中注明是证明商标;如果申请注册的是集体商标,应在商标注册申请书的“商标种类”一栏中注明是集体商标。
4、申请人主体资格证明文件可以是企业的营业执照,或者事业单位、群众团体经登记成立的批准
文件。集体商标注册申请人,应为某一组织,可以是工业或商业的团体,也可以是协会、行业或其他集体组织,而不是某个单一企业或个体经营者。
5、证明商标使用管理规则应包括以下内容:使用证明商标的宗旨、意义或目的;该证明商标证明的商品的特定品质;使用该商标的条件;使用证明商标的权利、义务和违反规则应当承担的责任;注册人对使用该证明商标商品的检验监督制度。
6、集体商标使用管理规则应包括以下内容:使用集体商标的宗旨;使用集体商标的集体成员的名称、地址、法定代表人等;集体商标指定使用的商品的品质;使用集体商标的手续;集体成员的权利、义务和违反规则应当承担的责任;注册人对使用该集体商标商品的检验监督制度。
7、所有申请书件应当使用中文。向中国申请领土延伸的证明商标或集体商标应交送中文文本;如申请书件使用中文以外文字的,应附送中文译本,并以中文译本为准。
六、注册规费
受理集体商标、证明商标注册费的缴纳数额及缴纳方式请见相关说明。
七、补正程序(非必经程序)
商标注册申请手续齐备、按照规定填写申请文件并缴纳费用的,商标局予以受理并书面通知申请人;申请手续不齐备、未按照规定填写申请文件或者未缴纳费用的,商标局不予受理,书面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申请手续基本齐备或者申请文件基本符合规定,但是需要补正的,商标局通知申请人予以补正,限其自收到通知之日起30日内,按照指定内容补正并交回商标局。在规定期限内补正并交回商标局的,保留申请日期;期满未补正的或者不按照要求进行补正的,商标局不予受理并书面通知申请人。
八、注意事项
1、《受理通知书》仅表明商标注册申请已被商标局受理,并不表示申请已被核准。
2、证明商标或集体商标注册申请被驳回的,如果对驳回决定不服,申请人可以自收到驳回通知之日起15日内向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评审委员会申请复审。
3、申请注册的证明商标或集体商标被提出异议的,如果申请人对商标局的异议裁定不服,可以自收到异议裁定书之日起15日内向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评审委员会申请复审。
4、证明商标或集体商标在提出申请之后但尚未核准注册前仍为未注册商标,仍须按未注册商标使用。如果使用该商标侵犯他人商标专用权,不影响有关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对该行为的查处。
5、注册商标的有效期为10年,自核准注册之日起计算。注册商标有效期满需要继续使用的,商标注册人应当在期满前12个月内办理续展手续。商标注册人在此期间未能办理的,可以在期满后的6个月的宽展期内提出,但须缴纳受理续展注册迟延费。宽展期满后仍未提出续展申请的,商标局将注销该注册商标,如果原注册人想继续拥有该商标专用权,则须重新提出注册申请。
九、地理标志申请注册的注意事项
地理标志注册申请,除提交上述集体商标、证明商标所需材料外,还应提交以下材料:
(一)地理标志所标示地区的人民政府或者行业主管部门授权申请人申请注册并监督管理该地理标志的文件。
(二)有关该地理标志产品客观存在及信誉情况的证明材料(包括:县志、农业志、产品志等)并加盖出具证明材料部门的公章。
(三)地理标志所标示的地域范围划分的相关文件、材料。
相关文件包括:县志、农业志、产品志中所表述的地域范围,或者是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或行业主管部门出具的地域范围证明文件。
(四)地理标志产品的特定品质受特定地域环境或人文因素决定的说明。
(五)地理标志申请人具备监督检测该地理标志能力的证明材料。
申请人具备检验检测能力的,申请人需要提交检验设备清单及检验人员名单,并加盖申请人的公章。申请人委托他人检验检测的,应当附送申请人与具有检验检测资格的机构签署的委托检验检测合同原件,并提交该检验检测机构法人证书、检测资格证书的复印件及检验设备清单、检验人员名单,并加盖其公章。
(六)外国人或者外国企业申请地理标志集体商标、证明商标注册的,应当提供该地理标志以其名义在其原属国受法律保护的证明。
4.中国商标局网上申请 篇四
2009-06-18 16:41:59 来源: 作者: 【】 浏览:132次 评论:0条
根据《商标审查标准》的规定,对以地理标志作为集体商标、证明商标注册申请的审查主要包括申请人主体资格的审查与使用管理规则的审查。
一、申请人主体资格的审查
(一)申请人应当提交其依法成立的主体资格的证明文件,并附送管辖该地理标志所标示地区的人民政府或者行业主管部门同意申请该地理标志的批准文件。主体资格证明文件包括企业的营业执照,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依法成立的批准文件等。
(二)申请人应当具有监督使用该地理标志商品的特定品质的能力。
申请人应当提交材料详细说明其拥有相应的专业技术人员及专业检测设备,或者其委托的机构拥有专业技术人员、专业检测设备等情况,并提交由省级或省级以上行业主管部门出具的具有监督能力的证明文件。
(三)申请以地理标志作为集体商标注册的团体、协会或者其它组织,应当由来自该地理标志标示的地区范围内的成员组成。
(四)外国人或者外国企业申请以地理标志作为集体商标、证明商标注册的,申请人应当提供地理标志以其名义在原属国受法律保护的证明。
二、使用管理规则的审查
对作为地理标志的集体商标、证明商标使用管理规则的审查除适用集体商标与证明商标各自的使用管理规则外,还应对该集体商标、证明商标使用商品的特定质量、信誉或者其他特征以及其生产地域范围等进行审查。
(一)使用商品特定品质的审查。
作为地理标志的集体商标、证明商标使用商品应具有特定质量、信誉或者其他特征。不具有特定的质量、信誉或其他独特的特征的,适用《商标法》有关规定予以驳回。
(二)作为地理标志的集体商标、证明商标使用商品的特定质量、信誉或者其他特征与该地理标志所标示地区的自然因素或人文因素的关系的审查。
作为地理标志的集体商标、证明商标使用商品的特定质量、信誉或者其他特征应主要由该地理标志所标示的地区的自然因素或者人文因素所决定。
1、主要由当地的自然条件决定的。
2、由自然因素和人文因素决定的。
3、主要由人文因素决定的。
(三)生产地域范围的审查。
申请人对于地理标志所标示的商品的生产地域范围应在省级或省级以上的行业主管部门出具的证明中予以确认,该地域范围无需与所在地区的现行行政区划名称、范围
完全一致。
生产地域范围可以以下方式之一界定:
1、经纬度的方式;
2、自然环境中的山、河等地理特征为界限的方式;
3、地图标示的方式;
5.欧盟商标申请 篇五
港宜商务整理
欧盟成员国名单:
英国、德国、法国、意大利、比利时、卢森堡、丹麦、瑞典、西班牙、葡萄牙、芬兰、希腊、奥地利、荷兰、爱尔兰、塞普勒斯,捷克,伊斯坦尼亚,匈牙利,拉脱维亚,立陶宛,马耳他,波兰,斯洛伐克,斯洛维尼亚。
一、欧盟商标具备以下特点:
1、费用低。只须提交一份申请注册一次,即可在整个欧盟的二十五 个成员国使用该商标。较之于在各个成员国分别提出申请,费用大幅度减少。
2、保护程序集中化。一件商标注册可获得欧盟二十五个成员国的保护,有关商标案件的裁决将在欧盟所有的国家得到执行。
3、欧盟商标是一个单一的财产。它只能作为整个欧盟(而不是单独成员国)的财产被转让。但是,一些有地域限制或其它限制的商标许可,甚至只限定于某一特定成员国的许可,是可以的。
4、已注册之商标可仅在一个欧盟国家使用。商标在欧盟任何一个国家的使用就足以对抗以未使用商标为由提出的撤销申请。
5、享有巴黎公约优先权。同一商标用于一种或多种指定商品或服务名称,在巴黎公约成员国申请后六个月申请共同体商标时,可享有优先权。
6、已经在一个欧盟成员国公布的注册商标,在申请欧盟商标时,可请求优先权。
7、一件商标申请最多可涵盖三个类别商品或服务,超过三个类别的,每增加一类费用须另外收取。
二、欧盟商标的基本注册程序如下所述:
1、申请人向欧盟商标局或欧盟成员国商标局提出申请;
2、欧盟商标局将申请内容通知各成员国的商标主管机关,以便 在同一时间进行各国的商标审查;
3、审查通过后,进入三个月的公告。在这三个月里任何第三者可以 对公告的商标提出异议;
4、如果没有第三者提出异议,申请的商标可以在一年内获准注册;
6.申请商标注册申请需要提交的材料 篇六
1、商品、服务商标注册:
(1)填写《商标代理委托书》一份,加盖公章。
(2)未填定的《商标代理委托书》一份,加盖公章。(3)未填定的《商标注册申请书》一份,加盖公章。
(4)商标图样一式13张,商标图样的长和宽应当不大于十厘米,不小于五厘米,如果是指定颜色的彩色商标还应交黑白墨稿2张。图样要便于粘贴,清晰、洁净、黑白分明。图样最好用影印件,也可用纸印刷或照片代替。报送的商标图样,不得带有“注册商标”或“注” “R” 标记,不得有商品名称、服务项目、企业名称、商品和服务行业的通用标志、优质标志及其它与商标无关的文字和图形。
(5)如果商品名称、服务项目未列入商品、服务用的国际分类,则应附送商品、服务项目说明书,以便确定类别。
(6)营业执照副本或上级部门批准成立的批文。
(7)有关证明文件:
a、申请人用药品商标注册,应当附送省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发给的《药品生产许可证》、《药品经营许可证》等证明文件。
b、申请卫生材料商标注册的应附送卫生行政部门发给的卫生材料生产证明文件。
c、申请生产农药商标注册,应当附送批准生产的许可证。d、申请卷烟、雪茄和有包装烟丝的商标注册,应当附送国家烟草主管机关批准生产的证明文件。
e、申请报刊杂志及书籍名称商标注册的,应当附送省级报刊管理机关签发的报刊登记证。
商标注册指南
一、手续
(一)提供申请注册的商标图样(商标分为:文字商标、图形商标、三维标志商标或其他组合商标等)12份;
(二)法人申请需在申请书上加盖公章,自然人申请需带身份证及私章。
(三)缴纳商标申请注册费2000元。
(四)查询有无在先申请的相同或近似的商标。商标查询分为电脑查询(费用为80元/个)和传真查询(中文160元/个。英文为240元/个),查询不具备法律效力,仅供参考。
二、程序
(一)上述手续完备后,即在商标事务所办理相关申请(按要求填写申请书等)。
(二)商标事务所对商标申请书进行审查,经审查合格后由本所编制商标申请书件等,并在两个工作日内,将其申请报送国家工商总局商标局。
(三)商标局在收到该申请后,即编制受理文号,加盖受理印章并通知本所。商标事务所收到上述受理通知后将在五个工作日内通知申请人。
(四)对已受理的申请,商标局将进行审核,如审核中有什么问题,本所将及时通知申请人。
申请商标注册应具备的条件
7.商标复审申请书 篇七
案件类型:
商标:
申请号/初步审定号/注册号:
商标局发文号:
类别:
申请人名称:
申请人地址:
邮政编码:
联系人:
联系电话(含地区号):
代理组织名称:
联系人:
联系电话(含地区号):
是否延期:
同时/曾在哪些类对
相同商标提出了评审申请:
申请人章戳(签字): 代理组织章戳:
代理人签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注: 1.此<>申请书<>适用于驳回复审,驳回转让复审,驳回续展复审,异议复审,撤销注册商标复审,撤销注册不当商标复审等类型的申请,请在案件类型一栏注册.2.对于异议复审申请,<>申请书<>及有关附件需一式两份.3.申请理由请另附页填写.4.未委托代理的,不需填写代理栏目.5.收费标准:受理商标评审费1500元.请通过银行汇款(不收邮局汇款),并将汇款单复印件
8.澳门商标申请程序 篇八
可以以自然人或法人申请。
二、办理商标申请所需材料:
1、申请人签署的委托书一份和宣誓书一份;
2、以法人申请,附《营业执照》或有效登记证明复印件1份;以自然人申请附个人身份证明文件1份;
3、申请人名义和地址;
4、需要保护的类别和商品/服务名称;
5、商标图样。
三、办理商标注册程序及所需时间、商标注册审查
台湾智慧财产局在收到商标注册申请后会对商标申请进行形式审查和实质审查,以确定所提交的申请文件是否齐备,申请商标是否具备显著性,是否违反商标法有关禁用条款的规定以及是否同他人在相同或类似商品上在先申请或注册的商标相同或近似。一般 10-12 个月可知是否通过审查。、驳回复审
如果商标有不当注册情况,智慧局在驳回商标前会先行发给驳回理由通知,给申请人陈述意见或减缩商品的机会。如果经审查申请不符合注册规定,商标申请会被驳回。如果申请人对商标注册当局做出的裁定不服,可于审定书送达之次日起三十日内,依法提起诉求。如果没有不当注册情况,智慧局将发给核准审定书,申请人于收到审定书次日起两个月内缴纳第一期注册费用。、公告
交费后商标予以三个月公告。、核准注册
如果无异议,商标给予注册,发给注册证。、注册后行为
从公告日起算三年届满之前三个月内缴纳第二期注册费用,或在三年届满之后六个月加倍缴纳。
从注册申请到领取证书的总时间大概为 14-16 个月。
四、商标有效期
9.商标申请指导 篇九
商标,作为区别商品与服务来源的标志,在社会经济中作用显著。作为市场经营主体,在参与市场竞争时都离不开商标(无论您是投资者、经营者、劳动者以及消费者,企业)。一方面,消费者通过商标识别并选择商品,通过品牌消费体验记住品牌,通过品牌记忆又传播品牌,这也使得商标越来越重要,我们很难想象如果所有的商品和服务都没有商标,我们的生活将受到多大的影响。另一方面,经营主体的产品要在竞争激烈的市场中脱颖而出获得消费者的持续青睐,不但要有品质的保障,同时也要通过广告宣传让更多的消费者接触并加强记忆,而这些商业行为往往都要通过商标这一载体来实现。可以说,商标是连结投资者、消费者与经营者最重要的媒介。
正是基于商标如此重要的功能,经营者不但希望拥有一个让消费者很容易记住并便于传播的商标,而且更希望这个商标归其独家使用,而注册商标正符合这一商业需求——注册商标的功能在于,能够帮助经营者通过国家法律的强制力,以合法的方式实现对商业符号的垄断,在一定范围内排除他人竞争,获得更大的市场份额,从而为企业赚取高额利润。(参照商标定义和特性)
商标的很多功能和特点必须要通过注册商标才能实现。对经营者来说,已注册的商标价值更大,它不但可以为其经营提供保障,比如产品入商超、上天猫,成为品牌打造的基石;同时可以获得法律保护的垄断权,能够在一定的领域中禁止他人使用;而且还可以创造并形成无形资产,以通过交易、许可、质押、出资、保护等方式实现经济价值。
商标申请与商标使用
对经营者来说,一个新产品的上市,往往伴随着一个新品牌的诞生。这个新品牌能否顺利推广、传播并占领市场,不但取决于经营者的商业运作实力,同时也取决于这个品牌的使用是否有侵权风险,能否成功注册为商标。理论上说,实际经营中最理想的状态当然是已使用或拟使用的商标都已核准注册,但这似乎并不现实——一方面商标从申请到核准注册通常需要1年半左右,在瞬息万变的市场竞争中,经营者不可能等待一年后再实施自己的商业计划,这时可能早已经失去商业机遇;另一方面,经营者在实践中主观上商标储备意识不足,客观上也无法准确地预测哪些商标标识符合未来的商业需求。上述情况决定了在实际中,我们往往看到的都是商标先使用然后再申请注册,当然也会有部分商标意识较强的经营者会提前进行商标申请,但仍会面临商标尚未注册成功就开始使用的客观情况。
针对这种客观情况,企业经营者和IPR们应该考虑在企业产品上市前进行商标风险评估。现实中,我们已看到不少因受制于商标纠纷而影响企业经营发展的案例——“嘀嘀打车”被迫更名为“滴滴打车”、“陌陌”因商标侵权诉讼导致IPO上市被延迟、苹果公司被迫向深圳唯冠支付6000万美元的“IPAD”商标转让费、新百伦公司(NEW BALANCE)遭遇9800万的商标侵权一审天价赔偿……从上述案例来看,如果产品上市就被他人主张权利,无论结果如何,都可能会对企业经营造成不利影响,因此侵权风险是应该首要考虑的范畴。
其次,应考虑商标能否成功注册的风险,如果经营者大力推广、使用的新品牌(商标)无法取得注册,无法阻止他人使用,那必然会影响整体的经营策略。
因此,一份全面、及时并准确的商标风险排查评估报告,首先应该分析商标使用的侵权风险,预测产品上市后是否会被别人提出的权利主张;其次要有效评估商标确权风险,预测商标注册成功的可能性;最后,也是最重要的,基于上述两点分析,为企业提供切实有效的解决方案。特别应注意的是,此处的应对方案一定要围绕经营者的商业需求来设计,而非单纯地指出商标不能使用或不能注册。同时,应对方案考虑的核心要点并非仅仅是法律风险,而应该在经营者的经济利益与法律风险之间寻求最佳的平衡。新经济时代给经营者提供了更多的机遇,在这种环境下新产品和新企业也将不断涌现,新的品牌将有更大的可能在短期内迅速传播并拥有知名度,相信随着商标品牌意识的提升,将会有越来越多的企业选择在新产品上市、新品牌推广前做好商标风险评估,从而通过品牌实现更大的商业价值。
商标申请注册的管理机关及申请方式
在我国,商标申请注册统一由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局负责,商标申请注册必须向商标局提出。商标申请注册目前主要由商标审查协作中心负责审查,商标审查协作中心于2014年7月由原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通达商标服务中心更名而来,2016年12月,在北京之外的全国首个商标审查协作中心在广州揭牌成立。之后,国家工商总局张茅局长明确提出2017年会在上海、重庆设立商标审查协作中心。
2018年,商标申请注册主要四种方式。
北京现场递交 商标注册申请受理窗口的全面铺开无疑为广大经营主体提供了便利。但是,无论商标局注册大厅还是各地设立的商标注册申请受理窗口,目前能够提供的咨询都限于申请书式是否正确,是否符合形式要求,但商标申请注册的风险判断以及解决方案,则只能由申请人自行解决。对商标申请人来说,如果未能有效地解决风险问题,商标申请可能只会徒增后续的烦恼,毕竟商标能够成功通过可比其他一切都更重要。
网上递交
如果申请人选择在中国商标网上自主申请,需要先注册用户,上传企业的资质文件,等待商标局的审核,在审核通过后必须下载数字证书,之后才可在线提交商标申请。
委托代理机构递交
从经营者的角度来看,委托代理机构申请注册商标虽然费用更高,但相对更为便捷,能够节约一部分人力成本;更重要的是,代理机构能够结合经营者的商标申请注册需求进行检索和分析,并提供相对合理的,能够降低甚至避免后期驳回风险的方案,其实这才是代理机构的真正价值。
从数据上看,绝大大部分经营者仍会选择委托代理机构递交。
地方递交,缺陷同北京递交。
商标申请注册如何选择标样及商品项目
商标申请注册时,标样及商品项目是首要应考虑确定的两个重要内容。
商标的标样就是商标对外展示的具体形式,可以由文字、图形、字母、数字、声音、颜色组合、三维标志以及上述两个或者多个要素组合而成。
现实中有些申请人可能会面临一个选择--是将商标要素单一申请还是组合申请?
单一申请还是组合申请的决定因素应该是申请人准备如何使用和保护商标--如果申请人本身就需要把各要素组合使用(如图形+文字的组合),则应接受组合申请带来的风险,如果申请人本身就准备把各要素单独使用,则应忽略单独申请带来的成本增加;同时,商标在注册成功后行使专用权保护时,均需要以其注册并使用的商标标样作为其权利基础。因此,申请人确定商标申请标样时应以其实际使用和保护的需求为准。
如何选择商品服务项目是申请人面临的第二个重要问题。
商标必然要依附于商品服务才能发挥其功能,因而商标申请注册如何选择商品服务项目就至关重要。选择商品服务类别最重要的工具书是《类似商品和服务区分表》(行业俗称《分类表》),《分类表》共包括45个类别,其中第1类至34类为商品类别,第35类至45类为服务类别。申请人在申请注册商标时,通常需要根据《分类表》选择确定具体的商品服务项目。根据商标申请注册规则,一个类别受理商标注册的官费为300元人民币,这个费用标准限定申请人只能在一个类别上选择10个商品/服务项目,每超出过1个将另加收30元人民币的官费。如果申请人需要多类别选择商品/服务项目,则需要按每个类别300元的标准分别缴纳官费。
对申请人而言,选择商品服务类别就好比确定自己商标的保护领地,这将决定以后商标专用权的保护范围。《分类表》的商品类别多达45个,申请人应该如何选择商品服务类别呢?
笔者认为应该从经营角度来考虑类别选择问题——首先,申请人应选择自身经营时商标的使用领域,这主要是指申请人已使用或拟使用的领域,这是必须选择而且要全力确保能注册成功的类别;其次,申请人应选择自身经营时的发展领域,即目前申请人尚未涉足,但日后可能会发展到的领域,这种类别对申请人也非常重要,一旦选择不当或者未能及时注册可能会影响经营主体的长远发展;再次,申请人可选择自身经营的保护领域,保护领域是指申请人在经营中虽然可能不会涉足和发展的领域,但该领域与申请人的主营业务关联性较强,如果在这些商品服务类别上出现和申请人一样的品牌,将可能让消费者误认为与申请人有一定关联,从而影响申请人的正常经营和发展;最后,申请人还可选择自身经营的禁止领域,禁止领域是指申请人可能永远也不会涉足发展的领域,且这些商品服务与申请人的主营业务关联性较弱,但如果在这些商品服务类别上出现和申请人所使用商标一样的品牌,可能会让消费者发生联想,甚至对申请人的品牌产生淡化、丑化等不好的影响。
以白酒生产企业为例,其提供的核心商品是白酒,因此33类白酒类别即属于使用领域;部分白酒企业在规模壮大后可能涉足餐饮、酒店服务,那么43类餐饮、酒店类别就属于其发展领域;啤酒、药酒、替他人推销这些商品服务与白酒商品具有较强的关联性,因此第5类药酒、第32类啤酒饮料、第35类替他人推销的类别就属于其保护领域;最后,对于白酒企业来说,当然不愿意在粮食、茶叶、香烟甚至马桶等商品或者服务项目看到与之相同的品牌,因此第31类粮食、第30类茶叶、第34类香烟以及第11类马桶类别就属于其禁止领域。
附商标定义和特性:
商标(英文TradMark),是指生产者、经营者为使自已的商品或服务与他人的商品或服务相区别,而使用在商品及其包装上或服务标记上的由文字、图形、字母、数字、三维标志和颜色组合,以及上述要素的组合所构成的一种可视性标志。世界知识产权组织(World Intellectnal Proporty Organization,简称WIPO)对商标的定义为:商标是用来区别某一工业或商业企业或这种企业集团的商品的标志。
国际保护工业产权协会(AIPPI)在柏林大会上曾对商标作出的定义:“商标是用以区别个人或集体所提供的商品及服务的标记”.法国政府在其《商标法》中则表述为:“一切用以识别任何企业的产品、物品或服务的有形标记均可视为商标”.商标具有的特征为:
(1)商标是用于商品或服务上的标记,与商品或服务不能分离,并依附于商品或服务。
(2)商标是区别于他人商品或服务的标志,具有特别显著性的区别功能,从而便于消费者识别。商标的构成是一种艺术创造。
(3)商标是由文字、图形、字母、数字、三维标志和颜色组合,以及上述要素的组合的可视性标志。
(4)商标具有独占性。使用商标的目的就是为了区别与他人的商品或服务,便于消费者识别。所以,注册商标所有人对其商标具有专用权、受到法律的保护,未经商标权所有人的许可,任何人不得擅自使用与该注册商标相同或相类似的商标,否则,即构成侵犯注册商标权所有人的商标专用权,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5)商标是一种无形资产,具有价值。商标代表着商标所有人生产或经营的质量信誉和企业信誉、形象,商标所有人通过商标的创意、设计、申请注册、广告宣传及使用,使商标具有了价值,也增加了商品的附加值。商标的价值可以通过评估确定。商标可以有偿转让,经商标所有权人同意,许可他人使用。
(6)商标是商品信息的载体,是参与市场竞争的工具。生产经营者的竞争就是商品或服务质量与信誉的竞争,其表现形式就是商标知名度的竞争,商标知名度越高,其商品或服务的竞争力就越强。
使用在商标上的符号:
TM——商标符,指已经向商标局登记(申请注册)、或持有人声明拥有权利的商品商标。
SM——同上,用于服务商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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