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来单位安全协议书

2024-07-31

外来单位安全协议书(精选9篇)

1.外来单位安全协议书 篇一

甲方:(借出单位)

乙方:(借用单位)

现甲方(借出)与乙方(借用)因业务工作需要 等人员。就上述人员安全问题,经双方友好协商,达成协议如下:

1、甲方(借出单位、以下省略) 人员进入乙方(借用单位、以下省略)从事业务工作的活动,乙方必须依照国家《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的有关规定,保障借用人员享有安全健康卫生的工作环境,享有平等从事业务工作的权利和休息休假的权利。

2、甲方人员在乙方从事业务工作的过程中,乙方必须按有关规定给予借用人员办理各项用人手续。乙方应遵守有关规定,依法对借用人员的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

3、乙方必须对甲方借出人员进行安全教育,乙方不得要求借用人员违反安全管理的规定进行从事业务工作。因乙方原因导致的安全事故,由乙方承担相应责任及发生的费用。

4、所有甲方借出人员必须遵守国家法律和乙方的规章制度,甲方借出人员的施工作业要遵守各项安全生产和消防管理规定,杜绝不安全事故和火灾事故的发生。

5、甲方借出人员从事的施工作业施工中有特种作业的,必须持有劳动部门发放的`特种作业操作证。其它劳动部门要求持证上岗的工种,操作人员也应持有相应证件。

6、乙方必须按国家规定发放足够的劳动保护用品给甲方借出人员,保护甲方借出人员不受伤害。

7、甲方借出人员施工时要严格遵守各行业和机械设备的安全操作规程,严禁野蛮施工,违章指挥和强令冒险作业等不良行为。

8、甲方借出人员必须遵守国家法律和甲方的规章制度,遵守治安管理规定,杜绝黄、赌、毒,聚众闹事和打群架等治安案件的发生,如违反治安管理规定,按国家法律和甲方规章制度进行相应的处罚。情节严重的,送国家机关处理。

9、甲方借出人员从事业务工作的过程中要注重仪容风貌和言行举止,做到文明施工;注重文明卫生,保持环境清洁。

10、乙方必须对甲方借出人员工作内容和施工人员负责,造成的人身伤亡和安全事故,火灾事故,乙方应按有关规定立即上报有关部门并同时通知甲方,并按政府有关部门要求处理,其发生事故的报告、统计和考核的指标甲方不负责任。由于乙方安全措施不力造成事故的责任和因此发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造成甲方损失的,乙方负责全部赔偿,并承担一切法律责任。

11、甲方借出人员发生工伤事故,或因乙方责任造成甲方借出人员发生工伤事故,视为乙方违约,甲方有权中止合同,所有损失由乙方负责。

12、对安全生产事故责任有争议时,双方先友好协商,协商不成的,应按政府有关部门的认定处理。

13、本协议经双方人员签字后生效。协议一式三份,甲方借出单位、乙方借用单位、借出人员(或签名代表)三方各执一份。

甲方: (借出单位)(盖章)

代表人签名:

日期: 年 月 日

乙方: (借用单位)(盖章)

代表人签名:

日期: 年 月 日

2.外来施工安全协议书 篇二

甲方:

乙方:

为督促各外来施工单位遵章守纪、文明施工,保证施工检修作业与生产系统安全稳定运行,现就双方的安全责任约定如下:

1、乙方在甲方区域内的一切施工检修作业,必须遵守甲方的安全管理、外来施工管理等相关管理制度,认真做好本施工作业人员的安全教育培训工作,以提高本单位员工的安全素能,适应化工施工(检修)作业的特殊要求。

2、乙方在甲方区域检修作业前,涉及登高、动火、吊装、受限空间、动土、抽堵盲板等施工检修作业时,要按照甲方有关通知要求,到施工检修作业具体单位,由其联系相关职能部门办理检修作业管理票证,在落实相关措施后,方可进行施工检修作业。

3、乙方在甲方区域内检修作业若需临时用电时,要向甲方设备科申请,由设备科安排电仪车间负责接线,禁止私接乱搭。

4、乙方在甲方区域内施工与检修作业时,有违反甲方安全管理相关制度规定的,要诚恳接受甲方各级管理人员的批评与处罚。

5、乙方在甲方区域内施工(检修)作业,由于其自身的违章作业,违章指挥,野蛮施工等安全措施落实不到位等原因造成的一切事故,事故后果及一切责任由乙方自行承担。

6、甲方生产系统若出现不正常状况有可能危及乙方的安全施工

时,甲方要及时通知乙方,乙方在接到甲方通知后立即停止施工(检修)作业,同时做好人员的有序撤离工作。

7、甲方下属各单位在接到乙方需办理各类票证的申请后,要积极主动联系相关部门为乙方办理,且按要求做好相关的监护工作。

8、甲乙双方要积极配合,相互关照,认真做好法律、法规等规定的安全工作,确保施工(检修)作业安全进行。

9、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10、本协议书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签定责任期限自年月日至年月日

甲方:乙方:

3.外来人员施工安全协议书 篇三

甲方:山东凤祥股份有限公司(饲料一厂)联系电话:

乙方:联系电话:

一、目的为了维护甲乙双方的共同利益,保证施工质量和安全生产,保持良好的工作秩序和施工场所的安全、卫生环境,经甲乙双方平等协商,签订本施工协议。

二、施工项目:

三、施工地点:饲料一厂

四、施工时间:

五、协议内容:

1、乙方进厂施工时,须经甲方领导同意,并指定施工安全负责人进行现场安全监督,便于施工工程中出现问题及时协调与联系。同时,在不影响甲方安全生产运行的前提下,甲方需为乙方提供施工便利条件和服务。

2、乙方施工前,必须对施工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并与甲方公司签订《施工安全协议书》,安全协议书未签订工程项目不得施工建设。乙方获得甲方工程项目后不得私自转让其他施工队,如甲方确认工程项目有装包事实,甲方可要求停工或取消乙方施工权利,另找其他施工队伍进行施工。

3、施工前,施工作业区域安全防范措施和动火作业申请需经甲乙双方公司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审核通过。

4、施工人员进厂必须统一穿戴劳保服装,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携带特种作业操作证,以便于甲方安全管理人员和上级主管领导检查

5、乙方应在施工区域设置明显标志,对于时间较长的集中性施工项目要做封闭处理。施工人员应在施工区域内活动,不得随意进入非施工区域,甲方人员有权随时检查。

6、施工队伍的安全防护器材必须配置到位,安全措施得力,否则将不得施工作业,施工中因违章操作等原因造成的意外人身伤害或事故及损失均由乙方负责。

7、施工过程中如需使用水,电,气(压缩空气,天然气)等,施工单位必须填写申请单,经甲方领导同意后,有专业人员指定水,电,气地点,电气线路和管路连接规范,并由施工单位安装合格计量仪表后方可使用,所需费用由乙方承担。

8、施工过程中如需动火作业,应根据动火级别有施工单位向甲方有关单位,部门提出申请,经批准并确认达到动火条件、落实安全防护措施后方可施工。施工过程中甲乙双方必须指派专职安全人员在现场监护。

9、施工车辆进厂、出厂必须经门岗值班人员检查,核对经甲、乙双方施工现场管理人员签字确认的出厂物品放行清单后方可放行。

10、施工过程中甲方实施公司、站库、岗位员工三级监督检查制度。甲方有权随时进行检查,有权制止违章作业,有权对违反安全规定的行为进行处罚或责令施工队伍停工整顿。

11、乙方在施工过程中当天产生的垃圾尽量当天清理干净,施工结束后,乙方应对施工现场进行彻底清理。做到工完、料尽、场地清。清理出的垃圾不能随意堆放在甲方管理场地内,否则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罚款或扣除部分甚至全部风险抵押金。对外发生的污染、交通等意外事故均由乙方负责。

12、进入厂区严禁吸烟、严禁喝酒上岗。

13、其他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甲方(公章)乙方(公章)

甲方代表:乙方代表:

4.外来施工单位及人员安全管理制度 篇四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外来施工单位的安全管理,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防止和减少事故,保障人身和设备的安全,特制定外来施工单位及人员安全管理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外来施工单位是指从事山西xx能源发展有限公司内部建筑、维修、改造、设备检修、安装等施工项目。

第三条 本制度适用于山西xx能源发展有限公司。

第二章 职责

第四条 外来施工单位及人员的安全管理由公司安全部门负责。

第五条 外来施工单位及人员的施工管理由生产运行部门负责。

第三章 外来施工的安全管理

第六条 外包单位必须持有有关部门颁发的营业执照、承包工程资质,特殊项目的工程承包必须有质量监督部门的证明。

第七条 外包施工单位应具备施工简历和三年安全施工记录。施工负责人、工程技术人员和工人技术素质要符合工程要求。

第八条 承包方必须有满足安全施工需要的机械,工器具及安全防护设施,安全用具。

第九条 建筑施工承包单位必须设有专职安全管理机构:配备专职安全管理人员:

第十条 为了落实安全与经济承包挂钩,施工单位施工前必须到安全部门签订安全生产管理协议书(协议书要明确应负的安全责任和处罚条款),办理有关开工手续。

第十一条 施工单位应遵守发包方的各项规章制度,接受发包方安全部门的监督和指导,对安全部门提出的意见及时整改,对情节严重者有权立即停止工作,由此造成的工期延误,由施工单位负责。发生人身事故或危及生产运行的不安全情况,必须立即报告发包方安全部门。

第十二条 施工管理部门应对外包工程安全施工负责,负责审查施工安全技术措施,派专人办理有关工作票手续,进行施工监督,并进行安全交底,安全交底应有双方签字,并到安全部门备案。

第十三条 在危险性的区域作业,如有可能发生火灾、爆炸、触电、高空坠落、中毒、窒息、机械伤害、烧烫伤、管道爆破、塌方、水淹或因气候变化等易引起人身伤害的场所作业,施工承包单位应制定完善的组织、技术、安全措施,经发包方审查后监督实施。

第十四条 安全管理部门,应建立施工档案,施工档案应包括,营业执照复印件、安全资质证书、三年以上的施工安全证明、施工安全、技术、组织措施、施工人员的安全教育考试成绩、安全交底书面材料、安全生产管理协议书等。

第十五条 施工单位在施工中不得乱动、乱碰运行设备,不得乱接水源、电源、气源,遵守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

第十六条 施工期间凡承包方违章作业,按山西沁水顺泰能源发展有限公司安全奖惩规定进行处罚,给发包方造成财产损失者,承包方应负责赔偿。因承包方负主要责任造成的人身事故由承包方负责。第十七条 施工结束后应当到安全部门办理安全生产管理协议书的终止手续。

第四章 外来施工人员的安全管理

第十八条 施工单位施工前应对施工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培训,将考试成绩报安全部门备案,经安全部门审核合格后方可准许施工。第十九条 施工人员进入厂区前应接受安全部门的入厂安全教育,第二十条 施工人员应到门卫办理人员入厂登记、出入证件等有关手续方可进厂,烟、火、手机存入门卫烟火柜,每次进出要出示证件,配合门卫检查。

第二十一条 施工人员应遵守公司有关安全管理制度及劳动纪律。第二十二条 施工单位应为施工人员配备必要的劳动防护用品,并规范使用。

第二十三条 施工单位应认真进行严格的安全管理,发生的违章行为,与本单位员工同等处罚对待。

第二十四条 施工管理部门指派的监理人员,应熟悉生产现场,监理人员确实做到始终如一,认真负责,监护到位,对人身和设备的安全负责。

第二十五条 施工单位在施工过程中发生任何疑问,应立即停止施工,向监理人员或甲方领导请示,经甲方人员排查清楚后,方可继续施工。第二十六条 施工单位应通过安全教育,使施工人员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要有安全自我防护意识,在施工中做到“四不伤害”。第二十七条 严禁使用未成年人和不适应安全施工要求的人员进行施工。

第二十八条 承包单位的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持有相关部门核发的有效证件,方可持证上岗。

第二十九条 施工人员在施工中要遵守劳动纪律,不准在施工现场与施工无关的地方逗留,不准随意串岗,不准乱碰、乱动所有运行的设备,要爱护保护好所使用的安全用具,安全设施,严格执行安全措施。

第五章 罚则

第三十条 因承包方人员误动、误碰运行设备所造成的经济损失,由承包方承担。

第三十一条 因承包方检修、施工质量不良造成的故障,包括在保质期内发生的故障,由此造成的损失由承包方承担。

第三十二条 因承包方安全管理不善,违章指挥、违章作业、安全措

施不完善、落实安全措施不力等原因造成的事故,由承包方承担。第三十三条 因承包方负主要责任造成的承包方人身事故,由承包方承担,造成人身重伤的处罚5000元,造成人重伤以上事故的处罚10000元。

第三十四条 承包方发生人员行为违章的如:不带安全帽、登高作业不系安全带的等,视情节处罚每人次100—500元。

第三十五条 承包方未办理开工手续擅自开工的,施工结束不办理结束手续的,处罚1000元。

第三十六条 承包方施工人员将手机、烟、火带入防爆区域的,每人次处罚200—500元。

第三十七条 承包方擅自乱接电源、水源、气源的,处罚500元。第三十八条 承包方无票作业的,处罚500元,监督人员处罚100元。第三十九条 其它违章事项按照发包方安全奖惩办法进行处罚。第四十条 施工事故的调查,按照公司事故调查规定由公司安全部门执行。

第四十一条 以上处罚条款,公司财务部门接到安全部门下达的处罚通知单在工程结算时扣除。

第六章 附则

第四十二条 本制度与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相抵触时,以国家法律法规为准。

5.外来单位安全协议书 篇五

总包单位: 分包单位:

为了强化为施工现场安全管理,保护职工的人身安全、健康和国家财产,保障施工生产的顺利进行,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筑工程安全管理条例》,双方就本工程安全生产达成如下协议:

一、总包单位与分包单位的责任

1、分包单位在总包单位的区域内施工,在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中要执行国家及行业有关安全操作规程和总包单位的一切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服从总包单位的安全生产管理及执法人员提出的隐患通知单、技术部门的安全措施交底。

2、分包单位施工人员进场前,必须先将现场负责人、施工人数(包括专职或兼职安全员、特种作业人员)、分包单位营业执照、安全生产许可证、企业资质和委托书等复印件报送总包单位,经核实无误后方可进场施工。

3、分包单位进场前,分包单位必须对进场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岗前教育以及经总包单位现场教育,要求教育面达到100%。

4、严禁违章指挥、违章作业,对在施工过程中出现的不安全隐患,总包单位有权下达隐患通知单,并限期改正,对情节严重并不按期整改的,总包单位有权停止分包单位作业,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分包单位负责。

5、分包单位自行搭设的固定式脚手架、移动式工具脚手架、电梯井内架子、用电线路、手持电动工具等设施,必须严格按规范要求去做,并组织有关部门验收后方可使用,发生事故时由分包单位自行负责。

6、由总包单位提供给分包方单位使用的施工用电、脚手架及防护设施,须经双方验收,办理交接手续后方可使用,分包单位在使用过程中发生的任何事帮均与总包单位无关。现场各种防护设施不得随意拆改,尤其是洞口防护需要打开时,分包单位应事先向总包单位书面提出申请,待批准后方可施工,施工中除设明显标志外,还应派专人看守监护,完工后或下班时应及时封闭好。

7、分包单位必须熟知地下管线敷设位置、走向,对于不明管线必须报请总包单位待归属地确定、经产权单位同意后方可施工。如不按地下管线会签单施工或发现不明管线未经许可擅自施工造成的地下管线损坏由分包单位自行负责。

8、为便于现场管理,按施工工程面积多少,分包单位必须向总包单位交纳一定数额的安全风险抵押金,若不发生任何事故,待工程结束后如数返还分包单位,如分包单位在施工过程中出现隐患或违章并不及时整改而被处罚,罚金将从抵押金中扣除。风险抵押金不足部分由总包单位从分包单位工程款中扣除。

二、施工人员职责

1、施工从员进入施工现场必须按要求正确佩戴好安全帽,两米以上高处作业必须系好安全带。未经申请和总包单位同意,禁止私自拆改现场的安全防护、机械防护和临时用电防护设施。

2、现场禁止交叉作业,高处作业人员严禁将工具、配件及各种物体从高处往下抛掷,楼内作业人员严禁将垃圾和任何物体从窗口或临边往外扔,防止物体打击伤人。

3、施工用电不得乱接乱拉,需要接电时,必须由专职电工进行操作,并在总包单位电工的统一安排下进行,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无证上岗人员将视情节轻重处罚或由总包单位(或甲方)予以辞退。

4、文明施工要做到工完场清,材料码放整齐,废料运到指定地点堆放整齐,严禁乱扔乱抛,防止造成人员伤害和环境污染。

三、事故处理

1、由于分包单位或分包单位作业人员违章指挥、违章作业或设备、设施不完善造成的伤亡事故,由分包单位参照国家现行规定负责处理,并负责伤、残、亡的人个及家属的全部经济补偿和善后处理,对总包单位的一切损失负责赔偿。

2、由于总包单位或总包单位以外的责任造成分包单位作业人员伤、残、亡事故,在执行事故处理规定的同时,并参照国家现行政策,由责任单位一次性给予分包单位经济补偿,其善后事宜由分包单位处理。

四、本协议一式四份,总包单位、分包单位双方各执一份,上报监理部、建设单位(甲方)各一份。

五、此协议自

****年**月**日至

****年**月**日止。

六、补充条款: 总包单位(签章):

分包单位(签章):

法定代表人(签章):

法定代表人(签章):

委托代理人(签章):

委托代理人(签章):

6.消防安全施工协议书(施工单位) 篇六

消防安全协议

现场施工消防安全协议书

甲方(全称)

乙方(全称)

项目名称: 项目地点:

为加强施工现场的消防安全管理,预防消防事故,保证施工现场的相关人身财产安全,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一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有关规定,签定本消防安全协议,以资共同遵守。

一、甲方的权利义务:

1、施工前检查乙方是否符合政府消防有关规定;

2、检查乙方是否建立了防火规章制度,是否认真落实了逐级防火责任制;特种作业是否做到持证上岗,施工现场是否配备消防器材,施工中是否占用消防通道,堵塞消防疏散门,易燃易爆物品是否有专人管理等;

3、检查乙方对本协议书中的规定执行情况;

4、督促乙方做好防火宣传教育和培训工作。

二、乙方的权利义务:

1、具备劳务分包资格,拥有安全技术资质,实行防火责任制,并确定一名施工现场防火负责人,负责工地的消防安全工作。各岗位也要设立安全负责人负责本岗位的安全工作;

2、在施工前应按规定进行消防申报工作,待有关政府部门批准后,方可施工;

3、在施工中不得改变原设计。确需改变原设计的项目,必须征得原设计部门和甲方的同意,并报原批准消防部门审批;

4、制定施工现场防火安全措施和消防保卫方案,加强对施工人员教育、培训和安全检查;

5、施工中不得违章乱拉、乱接电源线不得违章使用电热器具。电动机械和电气照明设备拆除后不得留裸露带电的部分,电线头应包以绝缘。非电工不得从事电气作业,专业电工应持证上岗;

********************************

消防安全协议

6、电焊、气焊、气割作业所用设备要安全可靠。禁止在建筑物内使用乙炔气瓶、乙炔发生器、氧气钢瓶。焊接前焊接后要认真清理现场,防止火灾发生。非焊工不得从事焊接作业,专业焊工应持操作证,持证上岗;

7、动火前须到甲方安全保卫部办理审批,未经审批同意不得动火。只能在指定地点和限定时间内动火;

8、施工现场不得吸烟;

9、保持消防通道畅通,消防通道、疏散门前、门后不得堆物堆料,不得妨碍消火栓使用,所用建筑施工材料要码放整齐,保持防火距离;

10、露天配电箱及开关装置应有防雨措施;

11、现场临时照明灯不得任意挪动充当行灯使用;

12、建筑施工现场均应设置消防用具和灭火器材,并放置在明显易取处,不得任意移动或遮盖;

13、施工现场临时建筑及仓库,应按有关防火规范的规定管理;

14、施工现场每天收工后,应做好安全检查,切断电源,气源,不得遗留火种(特别注意暗火隐患);

15、现场危险作业区域,应做好消防预案指派有安全经验的人检查、看守,遇有紧急情况必须及时正确处理;

16、施工现场的消防安全,由施工单位负责。接受甲方和本地区治安、消防等相关职能部门的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隐患要认真整改,不按期整改的,甲方有权令其停止施工并报政府消防机关查处;

17、认真执行《合肥市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消防安全管理规定》中的各项要求;

18、施工中如发现火险隐患,要及时报告本单位防火负责人和甲方,不得冒险蛮干;

19、施工中使用化学易燃物品时应限额备料,禁止交叉作业; 20、未经甲方书面批准,任何人不得在施工现场内住宿;

21、施工中不得拆卸、挪动、遮挡原有的消防设施,需要临时变动的需经甲方书面批准,并在施工后自行承担费用恢复原状;

22、协助政府有关部门和甲方做好火灾调查、处理工作;

23、施工现场发生火灾的,乙方应承担全部责任并赔偿由火灾造成的全部损失;

24、以上仅对乙方的各项义务进行列举,未能详尽列明乙方的所有义务。乙方应当依照法律、法规和合 肥市相关规定,履行审慎注意义务,确保分包单位严格依照有关规程施工,********************************

消防安全协议

预防消防事故发生。

25、乙方违反上述义务之一的,甲方有权要求立即改正;拒绝改正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立即停工整改或者向有关机关报告。

三、因本协议书引起的或与本协议书有关的任何争议,甲乙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均提交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四、本协议书自甲乙双方盖章之日起生效,壹式贰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负责人(签字): 单位负责人(签字):

防火安全负责人(签字):

7.总包与分包单位安全管理协议书 篇七

总包方 : 江苏顺通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分包方 :

为了强化施工现场安全管理,保护职工的人身安全、健康和国家财产,保障施工生产的顺利进行,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和《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条例》关于建筑工程分包的有关规定,双方就本工程安全生产达成如下协议:

一、工程名称、地址及工程分包内容:

工程名称: 江阴长晟豪生大酒店 工程地址: 江阴市通渡北路88号 工程分包内容:

二、总包方、分包方责任

1、分包单位施工人员进场前,必须先将现场负责人、施工人数(包括专职或兼职安全员、特种作业人员),单位安全生产许可证,企业资质和委托书等复印件的报送总包方,经核实无误后方可进场。对于无证和失效证件的特种作业人员不得进入施工现场。

2、分包单位在施工单位区域内施工,在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中要执行国家及行业有关安全操作规程。遵守总包方的各项管理制度,服从总包方的安全生产管理,总包方安全员发出的隐患整改通知单、技术部门下达的安全措施交底,分包方必须严格执行。

3、分包单位进场前,必须对新员工做好三级安全教育,对进场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及现场现状各分项工程安全技术交底,要求教育率达到100%,并将考核成绩单汇总表由分包单位盖章后报送总包单位。

4、严禁违章指挥,违章作业,对在施工过程中出现的安全隐患,总包方有权签发隐患通知单,并限期整改,对情节严重、不按期整改的,总包方有权停止分包方作业,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分包方负责。

5、分包方自行搭设的固定式脚手架,移动式工具脚手架,电梯井内架子,用电线路及配电等设施,必须严格按国家各项规范要求去做,自带的机具、电器设备及安全防护用品,必须符合安全性能指标,检测合格方可进场使用。

6、分包单位需要使用脚手架及防护设施,须经双方验收,办理交接手续后方可使用,分包方在使用过程中发生的任何事故均与总包方无关。现场各种防护设施不得随意拆改,尤其是洞口防护需要打开时,分包单位应事先向总分单位书面提出申请,待批准后方可打开,施工中除设明显标志外,还应派专人看守,完工后或下班收工时应及时封闭好。

7、分包单位需要使用电力,向总包方申请,总包方核准用电功率,并在指定的开关箱接入。分包方必须严格遵守施工用电安全规定,严禁私拉、乱接超负荷用电。施工用电本着有偿使用原则,谁用电,谁付费。分包人应注重施工现场安全用电,因作业需要,需临时接入总包人已有安全用电系统的产品,如漏电保护器、电焊机二次线保护器、配电箱、五芯电缆等,应为合格产品且符合额定使用要求,在接入前,应通过总包人的安全确认。临时布线应尽量采取架空绝缘固定设置方式,不得采用花绞线、塑胶芯线、护套线等不符合临时用电要求的线缆;配电箱做到“一箱一闸一保险”,具有可靠保护措施;插座应采用安全合格产品,不得直接用裸线插入插座插孔连接。临时用电使用完毕后,应及时拆除临时接线。手持照明灯应采用36V低压电源,特殊作业区域更应采用12V低压安全电源。

8、总包方为了便于现场安全管理,按施工工程面积大小,分包方必须向总包方交纳一定数额的安全风险抵押金,若不发生任何事故,待工程结束后如数返还分包单位,如分包单位在施工中出现隐患或违章以不及时整改被处罚,罚金从抵押金或分包管理费中扣除。

9、总包人是工程施工的总执行和组织人,其除了完成自己承担的施工任务外,还应负责组织和管理分包人的施工,并为分包人提供和创造必要的施工条件。总包人向分包人承诺,根据总包人与发包人“工程施工合同”要求,向分包人提供施工现场已有设施,并确保安全、有效、合格。总包人向分包人承诺,总包人可根据分包人请求,在现有基础上加固、补充已有设施。其所产生的费用,总包人酌情向分包人收取。

三、分包方施工人员职责

1、施工人员进入施工现场必须按要求正确佩带好安全帽,两米以上高处作业必须系挂好安全带。未经申请和总包方同意,禁止私自拆改现场的任何安全防护、机械防护和临电防护设施。

2、现场禁止交叉作业,高处作业人员严禁将工具、配件及各种物体从高处往下抛掷,楼内作业人员严禁将垃圾和任何物体从窗口或临边往外扔,防止物体打击伤人。

3、施工用电不得乱拉乱接,需要接电时,必须由专职电工进行操作,并在总包方电工的统一安排下进行,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无证上岗人员将视情节轻重给予处罚并责令分包单位予以辞退。

4、文明施工做到活完场清,材料码放整齐,严禁乱扔乱抛,防止造成人员伤害和环境污染。

5、保管好分包方施工人员自己的材料及工具,以防丢失。

6、分包方施工人员进出大门必须遵守总包方项目部的规章制度,凭员工胸卡进出,进出货物必须要接受门卫保安的检查。

7、分包方如需使用总包方的材料或工具,必须提出申请,总包方有关负责人批准后方可使用,未经批准使用的将给予处罚。

8、施工过程中分包方使用塔吊及物料提升机等机械设备,必须服从总包方的安排。

9、分包方员工施工作业必须服从总包方安全管理,否则视情节轻重给予处罚或责令分包方予以辞退。

10、分包人必须认真遵守国家、省、市相关管理部门颁发的有关消防、治安管理规定及条例,并严格按总包人消防保卫制度以及总包人施工现场消防保卫的特殊要求组织施工,接受总包人的安全检查。对总包人所签发的隐患整改通知,分包人应在总包人指定的期限内立即整改完毕,逾期不改或整改不符合总包人的要求,总包人有权按规定对分包人进行经济处罚。分包人须配备至少一名专(兼)职消防保卫管理人员,负责本单位的消防保卫工作。分包人由于施工需要,须在总包人承包范围内动用明火的,须向总包人办理动火申请,并对拟动火作业区域的安全隐患进行清除及采取安全防护措施,确保安全动火,在得到总包人书面批准同意后,方可在规定的时间内进行动火作业。现场的防火安全措施主要包括配备适量的灭火器材、安全看护、清除动火现场的易燃物品及严格执行安全防火操作规程等,凡由于分包人自身管理、防范措施不力或分包人员工责任造成的治安案件、火灾等事故,其经济、法律责任及事故的善后处理均由分包人独自承担,因此给总包人造成经济损失的由分包人负责赔偿。总包人还可对其进行相应经济处罚。

四、事故处理

1、分包方必须严格管理,防止发生安全事故。由于分包方或分包方作业人员违章指挥、违章作业或设备设施不完善造成的人员伤亡事故,由分包方参照国家现行规定负责处理,并负责伤、残、亡个人及家属的全部经济补偿和善后处理,对总包方的一切损失负责赔偿,并接受处罚。

2、由于其他施工单位造成分包方人员、材料损伤的,在执行事故处理规定的同时,并参照国家现行政策,由责任方一次性给予分包方经济补偿,其善后事宜由分包方处理。

五、本协议一式三份,总包方、分包方、监理单位各执一份。

六、此协议自签定即日起到竣工验收止。

七、补充条款 :

1、凡分包单位进出工地使用的交通工具(助动车、自行车)一律停放在总包提供的停车棚内。

总包方签章: 分包方签章:

代表签字: 代表签字:

8.建设工程施工单位安全生产协议书 篇八

协议签订日期:

建设工程施工单位安全生产协议书

建设单位:施工单位:工程名称:为全面履行甲乙双方签订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进一步明确在施工过程中甲、乙双方各自的安全责任,保护施工人员的安全身体健康,防止因工伤亡事故的发生,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和《江苏省生产安全事故责任划分试行办法》及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签订本协议。

第一条甲、乙双方共同的义务

1. 甲乙双方共同遵守国家和本市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规定,认真执行

国家、行业、企业安全技术标准。

2. 在集团统一领导下,组成施工现场安全生产领导组织机构,定期召开安全生

产工作会议,建立安全生产责任制,和群防群治制度,制定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和安全生产目标责任,形成一体化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体系和保证体系,并按照职责分工抓好落实。

3. 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不允许违章指挥和违章作业。在组织

施工生产时先落实安全保护措施,防止事故发生。

4. 抓好安全教育;严肃安全纪律;规范安全行为;净化作业环境,禁止野蛮施

工,防止施工扰民。

5. 发生事故立即采取措施保护现场,抢救伤员,防止事故扩大,并应分别及时

报告上级主管部门组织事故调查小组,查清事故原因,确定事故责任,按照“三不放过”原则拟定改进措施,提出对事故责任者的处理意见。

第二条甲方的具体责任

1. 对乙方制定上报的安全目标责任、施工组织设计、管理规章制度、安全施工

方案、专项技术安全措施、各项文件审核备案。

2. 对乙方施工现场安全生产保证体系、安全施工组织、安全技术措施的落实进

行监督检查。

3. 定期召开或参加施工现场安全会议,不断完善安全保证体系,对施工现场出

现的违反安全操作规程现象提出纠正和整改意见,并监督乙方限期落实;如

若不按期整改,甲方有权责令其停工,停工时的费用及工期延误由乙方负责。

第三条乙方的具体责任

1. 乙方必须持有企业资质证、安全资质、外进许可证,对施工现场安全管理负

全责,组织指挥现场安全生产,向分包单位(民工)公布本企业、本施工现场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核查分包单位(民工)安全生产保证体系和规章制度,并对分包单位(民工)安全生产实施监督管理。

2. 接受甲方的指挥和监督,遵守甲方安全管理制度,建立独立安全生产组织保

障体系,参加工地安全生产领导机构,出席安全工作会议,执行会议决议。

3. 编制工程项目安全施工组织设计,并分解到分包项目。组织指导分包单位(民

工)编制分包工程内容的安全施工方案,制定安全技术措施并监督实施。制定本单位安全目标责任,管理规章制度,并报甲方备案。

4. 在安排工作时针对其施工内容、工艺要求,提出施工方法和安全操作规程,提供规范标准(建设部颁发的JGJ59-99)的安全保护设施。以书面形式向施工负责人进行安全技术交底,交底由施工负责人和安技人员签字备案。施工中监督应按交底内容实施。

5. 对进场职工进行登记造册,复验身份证件,发放胸卡,并佩带上岗,按名单

进行“三级”安全教育,建立安全教育档案。对分包单位的特种作业人员资格进行验证。并作好特种作业人员的培训、考核、持证上岗,杜绝非特种作业人员从事特种作业。

6. 按规定要求设置安全技术管理人员(施工人员50人以上的应设专职安全技术

管理人员;不足50人的,应指定兼职安全技术管理人员;各施工班组应设一名兼职安全员),负责操作中的安全检查和监督工作。

7. 负责班前安全教育和工种交换的安全教育。下达施工任务时,应进行有针对

性的安全技术交底。检查操作人员安全着装和应佩带的安全保护用品;发生交叉作业时,应先报告甲方及有关负责人,并进行监护,不安排患有高血压、心脏病及其它不适于高空作业的人员从事高空作业。

8. 设置必要的职工生活设施,并符合卫生、通风、照明等要求,施工的膳食、饮水供应等应符合卫生要求。如因生活设施安排不当导致人员伤亡事故,责任由乙方承担。

9. 在容易发生火灾的地区施工动火时,应事前向甲方申请,待书面批准后,并

采取有效的防护措施,才得施工,储存,使用易燃易爆器材时,应当采用特殊的消防安全措施并指定专人负责。

10. 对分包施工工序,操作岗位的安全行为进行日常监督检查,纠正违章指挥,违章作业,和违反劳动纪律的行为,发现严重违章违纪和事故隐患,立即责令停工,监督整改,并按双方商定的管理办法进行处理。严重者终止合同,清退出场,所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由乙方承担。

11. 对分包自带机具、设备、安全防护用品等按国家标准和地方规定进行技术指

标、安全性能检验,合格者方可进入施工现场,监督分包正确安装使用和拆除。

12. 教育本单位职工遵章守法,不准违章指挥和违章操作。施工中如因乙方施工

人员违章指挥、违反安全纪律,违反安全操作规定而发生伤亡事故,所造成的损失和后果由乙方负责。

13. 对施工现场的各种安全设施和劳动保护用品要责成专人定期检查和维护,及

时消除隐患,保证其安全有效。

14. 发生伤亡事故按规定立即报告甲方。

15. 在任何时间乙方施工人员的安全保护,乙方自理,甲方不予负责。

16. 乙方对所施工周边的环境有保护的职责,如有损坏,必须立即恢复原状,因

此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乙方负责。

17. 合同签定后,甲方将扣除合同总造价的5%作为本工程的安全保证金,待本工

程竣工验收合格后予以返还;如在施工期间连续发生三次重大安全事故,此保证金,予以扣除,事故的一切责任由乙方承担。

18. 如乙方在施工过程中,造成对第三方的伤害,一切责任,由乙方负责。

第四条其它

1.2. 本协议经双方签字盖章生效,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双方应认真履行。此协议作为分包合同附件,一式六份,甲、乙双方个执三份。

协议订立时间:

协议有效期限自:

9.外来人员下井安全管理协议书 篇九

二、外来人员下井过程中因自身原因造成的人身事故或其它损失,全部自负。

三、外来人员下井,需有接待部门安排专人陪同、严禁单独下井,以保证外来人员人身安全,外来人员必须服从陪同人员的指挥。

四、外来人员入井,严禁携带烟草和点火物品,严禁穿化纤衣服,入井前严禁喝酒,井下严禁照相和摄像。

五、本协议适用于外来人员下井全过程、外来人员依照本规定离开胡底煤业时,本协议自动废止。

六、本协议一式三份,安监部存档一份、外来人员,陪同单位各持一份。

对口业务部室陪同人员(签字)

外来单位负责人(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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