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洗作业安全操作规程

2024-06-28

清洗作业安全操作规程(13篇)

1.清洗作业安全操作规程 篇一

海上施工安全操作规程

1、海上施工人员必须穿好救生衣,戴好安全帽,严禁打赤脚及穿拖鞋,有高空作业的人员必须系好安全带。机长必须督促作业人员佩戴好安全防护用品,没有的一律不得上船,如若发现船上作业人员没有佩戴安全防护用品,则作业人员一并处罚。

2、海上施工人员严禁在工作期间饮酒,在离岗期间严禁酗酒,如若发现,调查与该作业人员一同饮酒或酗酒者,一并进行处罚。

3、作业人员严禁下海游泳或洗澡,机组人员应互相监督劝告,一经发现,对机组人员一并进行处罚。

4凡参加钻孔作业人员,必须清楚了解施工工艺和施工中的安全施工作业要求。

5、工程船舶上的走道和两侧必须设置栏杆,•运输船舶之间的空隙须铺脚手板或挂安全防护网防止作业人员落水。水上施工应设专用救生船,并派人值班。作业点处必须配备足够救生圈、•救生衣等救生器材及灭火器材。

6、交通船要有定员,并不准超员。乘坐人员必须听从船员指挥,不得强行上船。船到位后,必须靠稳栓牢方可上下。不得抢上抢下或船未靠稳就跳船。

7、船头、船尾、船帮上不得站立和骑坐。遇有风浪时,船上乘员要听从船员指挥,不得来回走动,非驾驶人员不得私自操作船舶。工程船舶在能见度不良时严禁施工作业。

8、工程船舶必须持有有效适航证书,船员必须持有有效适任证书,做好进出港签证手续,并配合好海事部门的定期安检工作。

9、工程船舶必须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避碰规则》在明显处昼夜显示规定的号灯、号型,保证自身及通航船舶的安全。

10、水上施工作业期间配备有效的通信设备,安排专人值班守听高频,注意附近水域通航船舶动态,使用喇叭或高频提醒过往船舶安全通过。

11、大马力拖轮除了为工程驳船拖航外,主要还担任失控船舶的应急救援任务,拖轮的船员数量必须满足最低配员要求,机械设备处于完好状态,24小时值班待命,甚高频24小时派人值守。

12、水上作业生产调度人员应掌握和及时了解当地的气象和水文情况。遇有大风天气应检查和加固船只的锚缆等设施;遇有雨、雾天视线不清时,船只应显示规定的信号,必要时停止航行或作业。

13、作业船只定位船抛锚、就位时应保持船体稳定,锚链滚滑附近不得站人,锚碇后应在涉及航域范围内设置警示标志。

14、船只操作驾驶人员应持证上岗,要了解、熟悉本河段作业区情况,并熟知本机船的动力设备和管系的布置、安装、修理方法、技术要求,做到操作熟练,发现故障做到及时排除。

15、施工水域遇有险情时,所有船舶必须主动担任救援义务,统一指挥,主动报告。对参与施救过程中起到积极作用的人员,我部将予以奖励。

16、工程船舶应做好防污染措施,对残油及生活垃圾等污染物袋装化,由机组人员运至岸上统一接收处理。

2.清洗作业安全操作规程 篇二

1 主要用途及适用范围

(1) 主要用途:医疗器械清洗 (不带消毒、灭菌功能) 。

(2) 适用范围;医疗机构的手术室、内镜诊室、化验室、口腔科、供应室等科室的各种手术器械、硬式、软式内镜及其附件活检钳、细胞刷、生化分析仪样品盘、反应杯、口腔诊疗器械等清洗 (清洗时的温度应该有严格的规定) [2]。

2 使用环境条件

(1) 超声波发生器宜在30℃以下环境温度下工作, 功率380 W电源供给, 超声波清洗机工作时, 会发出“嘶嘶”的声音。最好能在一间隔音效果较好的工作室内进行清洗工作。

(2) 勿将设备置于潮湿不通风环境下使用。

(3) 最佳工作环境:无尘, 18~30℃, 干燥。

3 结构特征与工作原理

3.1 结构特征

医用单槽超声清洗机为一体式结构, 主要由机体及附件 (清洗槽、排液阀门、降音盖、清洗篮等) 、超声波发生系统 (超声波发生器、超声波换能器) 、加热自动温控系统等部分组成[3]。

3.2 工作原理

由超声波发生器通过电路谐振产生高于20 Hz的超声波功率信号, 经换能器的逆压电效应转换为机械振动, 以声能的方式辐射到清洗介质中。当声强超过清洗介质的空化阈时, 介质中因负压而产生无数“空穴”, 在闭合瞬间将产生上千个大气压而爆破, 形成无数微冲波作用于被清洗物件表面, 从而使污物迅速剥离, 达到高质量、高效率清洗的目的。

4 使用操作

4.1 使用前的准备和检查

(1) 连接好设备的电源线与供电电源。

(2) 打开电源开关, 根据水位不同的高度按比例添入适量的酶充分搅拌均匀。

(3) 开启加热开关, 开始对清洗液加热。清洗液加热至所需温度需要20 min左右, 所以在进入清洗工作正常程序之前, 要预留约20 min来加热清洗液, 有温水加入可缩短加热时间。

(4) 当温度控制器的探头探测到液温达到设定的温度时, 自动切断加热电源;当温度控制器的探头探测到液温低于设定的温度时, 自动接通加热电源, 开始加热。这样就实现了液温总能保持在满足清洗工作所需的温度。待清洗工件放入清洗篮内, 设定好超声波清洗时间, 顺时针旋动表杯, 指针所对应的刻度为所设定的时间;一般设定为5~15 min。国家卫生部要求为10 min左右;可根据工件形状特点来延长或缩短超声波时间;如果中途暂停超声波清洗, 把超声定时器旋转至0 min即可。超声清洗前必须设定超声清洗时间, 否则按下超声开关无效。

(5) 为降低噪声, 清洗时可将密封盖盖下。

(6) 清洗液需要更换时打开机子后右下脚的排液阀门即可。

需要注意的是, 超声清洗过程中不能打开排水开关, 以免损坏超声波换能器。

4.2 操作过程中注意事项

(1) 启动超声之前, 要先通过超声定时器设定好清洗的时间。

(2) 清洗槽内的清洗液如果各处温度不够均匀, 可通过手动搅拌, 使清洗液各处的液温迅速达到均匀。

(3) 在使用过程中, 应防止清洗液溢出缸面, 特别是漂浮于液面的泡沫应及时清除, 以免引起换能器和线路故障。

(4) 不得将物体直接放入清洗槽, 如有异物落入槽底应及时取出, 否则, 会损坏超声波换能器。

(5) 切不可使用可燃性溶剂作为清洗液。

(6) 紧急停机时应按电源按钮, 正常情况下断开机器总电源应将控制面板上的开关全部断开。

(7) 旧液换新液时, 排液应将加热开关、超声清洗开关置于“关闭”的状态及在常温状态下进行。

(8) 排液完毕, 关闭排水阀门。

(9) 清洗槽内沉积物过多应及时放液冲洗清除。

(10) 在清洗液注入清洗槽时, 应尽量避免推动或搬移机体。

(11) 避免强力撞击超声机清洗槽底。

4.3 停机的操作程序、方法及注意事项

(1) 停机的操作程序:关闭超声、加热等开关, 将超声定时器指针旋转至0刻度, 盖好密封盖, 然后关闭电源开关。

(2) 注意事项:遇到紧急停机的情况, 可直接按关闭电源开关或拔下电源插头。

5 故障分析与排除

5.1 故障一

(1) 故障现象:无超声波。

(2) 原因分析:超声波发生器线路板上保险座内熔断丝是否烧毁;超声波发生器元件是否损坏;换能器有否短路;该路空气开关是否跳闸。

(3) 排除方法:若熔断丝熔断, 更换熔断丝即可。专业元件、换能器损坏, 发送回厂家维修。

5.2 故障二

(1) 故障现象:超声波减弱。

(2) 原因分析。超声波辐射表面堆积有脏物;换能器如受潮、导电粉尘沾染及强击, 产生漏电、短路、击穿、裂纹甚至脱落, 引起超声波强度减弱。

(3) 排除方法:清除粉尘、水气、水珠, 保持所有的电气元件的干燥、整洁。

5.3 故障三

(1) 故障现象:加热失效。

(2) 原因分析:检查该槽发热板是否烧毁 (或已断路) ;总保险座内熔断丝是否烧毁;相应断电器是否损坏;该路的空气开关是否跳闸。

(3) 排除方法:更换发热板;更换相应断电器。

5.4 故障四

(1) 故障现象:超声定时失效。

(2) 原因分析:检查定时器是否已损坏 (或已断路) 。

(3) 排除方法:更换定时器 (或使连接线路恢复正常) 。

5.5 故障五

(1) 故障现象:设备得电失效。

(2) 原因分析:总保险座内熔断丝是否烧毁、电源开关是否损坏 (或已断路) ;交流接触器是否已损坏 (或已断路) ;该路空气开关是否跳闸。

(3) 排除方法:更换熔断丝;更换电源开关或使连接线路恢复正常;更换交流接触器或使连接线路恢复正常;更换变压器或使连接线路恢复正常。

5.6 故障六

(1) 故障现象:温度控制失效。

(2) 原因分析:检查温控器、温敏开关是否已损坏或已断路。

(3) 排除方法:更换温控器、热敏开关或使连接线路恢复正常。

需要注意的是, 换能器具或超声波发生器损坏, 应立即停止使用, 并通知本公司维修保养。

6 日常维护及保养

6.1 运行时的维护及保养

机器在使用过程中, 由于环境或其他因素的影响, 可能引起故障。压电陶瓷换能器如受潮、导电粉尘的污染以及外来剧烈撞击, 将会产生漏电、短路、陶瓷晶片破裂, 换能器脱落等故障。超声波发生器在电源电压大幅度波动等影响下, 也会出现元器件损坏、变压器烧毁等故障。因此, 使用过程中应注意:

(1) 清洗槽内无清洗液时, 绝对不能去强行按下超声开关, 否则, 会损坏换能器。

(2) 在使用过程中, 应防止清洗液溢出缸面, 特别是漂浮于液面的泡沫应及时清除, 以免引起换能器和线路故障。

(3) 不得将物体直接放入清洗槽, 如有异物落入槽底, 应及时取出, 否则, 会损坏超声波换能器。

(4) 切不可使用可燃性溶剂作清洗液。

(5) 紧急停机时应按电源按钮, 正常情况下断开机器总电源前应将控制面板上的开关全部断开。

(6) 旧液换新液时, 排液应在加热开关、超声波开关置于“关闭”的状态及在常温状态下进行。环境湿度过大时, 应将超声波换能器、超声波发生器上附着的或附近的潮气、水珠吹干。

(7) 清洗槽内沉积物过多应及时放液冲洗清除。

需要注意的是, 超声辐射面堆积有脏物应及时清除, 否则会加大超声振板的负荷, 影响换能器的寿命。

(8) 在清洗槽注满清洗液的情况下, 应尽量避免推动或搬移机体。

(9) 避免强力撞击超声清洗槽底。

6.2 长期停放时的维护及保养

(1) 设备机体应该定期擦拭, 确保外观整洁。待所有的电气元件没有水汽与粉尘、清洗槽无存放液后, 用薄膜包装起来, 避免与外界接触。

(2) 定期检查是否有水汽与粉尘粘在电气元件上。

参考文献

[1]唐图强, 杨斌, 高磊, 等.医疗设备中开关电源的工作原理及检修[J].医疗卫生装备, 2009, 30 (3) :123.

[2]丁华, 刘和录, 朱惠君, 等.PW-960型全自动酶标洗板机的故障排除与维护[J].医疗卫生装备, 2009, 30 (9) :120-121.

3.清洗作业安全操作规程 篇三

关键词:农机;作业;操作技巧;维修保养

中图分类号:S219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1674-0432(2014)-17-43-1

1农机田间作业安全操作技巧

1.1田间作业前认真检查农机具的性能

农机田间作业前,农机操作人员必须认真仔细检查农机具,诸如拖拉机、犁、耙、旋耕机,最好作一次全方位的体检,发现问题及时解决,即维护保养和检修,使农机具在良好的性能状况下投入生产作业,保证优质、高效、安全、低耗的生产目的。

1.2勘测作业环境,判断行进路线

拖拉机作为田间作业的主要工具之一,对作业环境的依赖程度是相当大的。平坦的、坡度缓的、土质条件松软的田间环境,有利于提高拖拉机作业效率。此外,拖拉机在田间作业转移,一般依靠田埂、水沟或水渠等,在转移的行进过程中,应该切断旋耕机的动力功能,再用低速小油门行驶速度缓慢通过。如果遇到田埂高的或者又宽又深的水沟、水渠,要事先人为挖低、填平或者搭建桥梁,确认安全后通过,防止农机事故发生。

1.3加强地头田尾的安全防范

地头田尾是拖拉机等农机经常出现事故的地区。因此拖拉机在田间作业掉头转弯时,拖拉机行进速度要慢,同时不要使用尾轮踏板的方向急转弯。否则,很容易导致翻车事故。

1.4熟练掌握技巧,做到防患于未然

拖拉机操作人员必须熟练掌握操作技巧,把可能发生的安全事故防患于未然。拖拉机操作人员在田间作业时,如果使用乘坐尾轮踏板帮助掉头时,掉头角度不宜过大,这样可以有效防止操作人员的脚与旋耕机犁刀相触碰到而导致受伤。

1.5熟练掌握排除隐患的方法

操作人员在驾驶拖拉机作业时,如果发生翻车或陷车事故,千万不要加大油门猛冲,此时应该把拖拉机车轮下方的泥浆挖出,垫以木板和石块,保证相对平稳的路面,然后将拖拉机开出。此外,如果旋耕机的犁刀轴被田间的杂草缠绕,无法转动时,操作人员应该将发动机熄火,再将杂物清除,防止事故的发生。

2农机的维护保养注意事项

2.1根据规定周期更换机油

有些操作人员对机油只知补充,却忽视质量检查。研究表明,大量的氧化物和金属屑存在长期使用的机油中,极大地降低润滑性能,加剧零件磨损。所以,无论机油是否使用完毕,发动机必须按照规定的周期更换机油。

2.2注重对滤清器与排气管的维护保养

有些操作人员只知道保养空气滤清器,而忽视对排气管和消声器的保养。由于长期不清除排气管道和消声器积碳,导致积碳过多过厚,排气截面积锐减,废气排不尽,新鲜空气难以进入,最终致使燃烧恶化,引发安全问题。

2.3重视农机的冷却效果

有些操作人员忽视对农机水垢的清除,冷却水只管添加,冷却水虽然充足,但是冷却效果却极差,致使燃烧恶化,引发多种安全事故。

2.4注重对柱塞偶件、针阀偶件以及出油阀偶件同步保养

有些操作人员仅仅注重柱塞偶件以及喷油嘴针阀偶件的质量,而忽视出油阀偶件的质量。出油阀的作用:一是密封;二是停止供油时迅速减压。密封性能是将柱塞油腔与高压油管隔开,防止汽油回流;停止供油时迅速减压性能是防止喷油嘴断油开裂。出油阀偶件质量受损后,会造成柴油机许多故障。

2.5重视气门弹簧的质量

有些操作人员仅仅注意气门和气门座的状态,而忽视注意气门弹簧的质量。气门漏气出现时,人们往往习惯检查气门和气门座,遗漏了对气门弹簧质量的检查。殊不知,气门弹簧弹力不足是气门漏气的关键原因之一。

3农机存放注意事项

3.1预防铁质机件生锈和木质机件霉烂

铁制机件易生锈,因此在冬季应拆下来,清理干净后涂上防锈漆,存放在通风、干燥的地方。有些农机具零件是用木材做的,受潮后容易霉烂、变质,所以存放前要洗净、晾干后涂上桐油,放在通风干燥的地方。

3.2预防弹簧机件变形和发动机潮湿

手扶拖拉机的离合器往往是结合式的,存放时应该将手柄置于“合”的部位。否则,离合器弹簧因受压时间长会失去弹性,导致变形,影响使用寿命。发动机的进、排气门也应处于关闭状态。发动机长时间放在潮湿、雨水多的地方,往往会造成短路、漏电,甚至损坏线圈。因此,应将其存放在干燥、通风、整洁的地方。

3.3预防橡胶件老化和蓄电池硫化

农机具上的三角皮带或平胶带应拆下放在干燥通风处。拖拉机入库停放期间,最好应用千斤顶或砖块将农机车斗桥部位顶起,使轮胎脱离地面,避免承受负荷,但要注意保持适当的气压。拖拉机如要长期存放,应将蓄电池拆下来,充足电,把表面清洗干净后置于温暖的室内,以防蓄电池硫化。

4结语

综上所述,规范农机田间作业注意事项,熟练掌握安全操作技巧和维护保养知识,能有效确保农机安全作业,提高农机具的使用效率和农业生产效率。

4.电工作业安全操作规程 篇四

1范围

1.1本规程规定了电工操作的技术安全要求。1.2本规程适用于电工作业。2存在的危险源

2.1带电作业时不穿绝缘鞋,不使用绝缘工具,导致触电。2.2带电作业时使用的绝缘工具破损,导致触电。

2.3工作时未按要求穿着工作服、戴安全帽,导致碰伤、物体打击。

2.4试电笔、万用表、钳形电流表等未在校验有效期内,存在损坏情况,导致触电。2.5进行电气检修时未在刀闸处悬挂警示牌,误合刀闸,导致触电。2.6进行电气检修时未切断电源,且未验电,导致触电。2.7进行电气检修时无专人监护,导致触电。

2.8登高作业时梯子摆放处不平坦,无人看护,或人站在梯子上时移动梯子,导致高处坠落。2.9登高作业使用的梯子梯脚破损或不齐全,梯子打滑,导致高处坠落。

2.10登高作业时工作人员和所携带工具总质量超过梯子承重量,梯子损坏,导致高处坠落。2.11登高作业时未使用安全带、带扣未锁死、安全带断裂,导致高处坠落,人员伤亡。2.12高处作业时将工具随意摆放,或采取抛掷方式传递工具,导致工具掉落,人员伤亡。2.13配电箱内带电金属部位裸露无防护,导致触电。

2.14工作结束,未对工作范围进行全面检查即送电,导致触电、设备故障。3操作人员要求

3.1电工作业人员必须经过专门技术安全培训,考核合格,取得地方主管部门颁发的特种作业操作证后方可上岗。3.2学徒工不得进行独立操作。

3.3作业人员应熟悉电工作业的原理、知识,熟悉作业现场特殊的安全要求。3.4熟悉本岗位的危险源及操作规程。4作业前

4.1按要求穿着工作服、绝缘鞋、安全帽等劳动防护用品,确认劳动防护用品完好。4.2确认作业过程中需使用的绝缘手套、验电笔、万用表、钳形电流表、兆欧表等工具、仪表在检测有效期内,状态完好,仪表量程能够满足工作需要。

4.3确认作业过程中需使用的手持电动工具绝缘情况良好,绝缘检测在有效期内;若较长时间未使用,应在使用前进行绝缘检测,绝缘等级下降的电动工具禁止使用。4.4确认作业过程中使用的工具均带有绝缘柄,状态完好,否则禁止使用。4.5确认安全带、梯子及梯脚状态完好,梯子承重量满足工作需要。4.6准备好作业过程需用到的警示标识、标牌等物品,确保数量充足。

4.7确认架设电气临时线审批手续齐全,地点、取电部位、线缆长度、功率等内容明确。4.8做好作业过程中分工,明确工作负责人、监护人员。5作业中

5.1根据工作范围设置警示区域,无关人员不得接近。5.2监护人员坚守岗位,不应兼做其他工作,不得离开现场。

5.3切断电源,进行验电,悬挂警示标识;验电应在进出线的各相进行,先低层后高层。5.4分清火线、地线、零线,选好工作位置,断开导线时应先断火线,后断地线、零线;搭接导线的顺序与上述相反,人体不得同时接触火、零两根线头。

5.5带电作业时,应站在干燥的绝缘物上,采取防止误碰高压线路的措施。5.6在带电的低压配电装置上工作,应采取防止相间短路和单相接地的隔离措施。5.7严格遵守万用表、钳形电流表、兆欧表等仪表安全操作规程。5.8使用梯子时,应将梯子固定好,防止梯子打滑。

5.9高处作业时,安全带应拴在可靠位置,不应拴在梯子上、被拆卸的部件上;安全带拴好后,首先将带扣锁死,保险装置上好后再行探身或后仰。

5.10作业过程中将工具摆放在平稳处,不得摆放在平面边缘,防止坠落伤人。

5.11高处作业时应使用工具袋或绳索传递工具和器材,不得采取抛掷方式,防止工具、器材坠落伤人。

5.12发现有人触电时,应立即断开与触电者有关的电源,用相适应的绝缘物使触电者脱离电源,可采用短路法使断路器跳闸或用绝缘杆拨开导线等;脱离电源时,应防止触电者摔伤。6作业后

6.1确认各项作业程序已完成,对线路、开关等进行检查,确认安装正确。

6.2确认配电箱(柜)内裸露带电金属部位的防护挡板已复位,无防护挡板的,需安装。6.3清点工具、仪表、材料等,确认数量准确。6.4清理作业现场,撤除警示标识。

6.5工作负责人对工作范围进行全面检查,确认无问题后宣布工作终结,待全体工作人员撤离工作现场后,方可送电。

5.登高作业安全操作规程 篇五

1、在4米以上登高作业或45以上的斜坡屋顶及他险陡地方工作时,应使用安全带或安全绳栓牢在固定物上,如工作流动性大,不便于使用安全带时,需要外脚手架封檐(檐板高50厘米)及时安全(1、2~1、5米)等设备,保障安全。

2、使用安全带前,必须仔细检查皮带是否够力,带环是否牢固,发现有损坏腐蚀情形,不得使用。

3、安全带应挂在工作者的下上方固定物上,结扣要拴牢,钩稳。

4、安全带的绳子长度为2米,如用安全绳其长度亦不得超过3米,必须使用规定的安全绳,不准随便借用。

5、脚手架、马道板、屋面等,如上面有霜雪,必须打扫干净,如有冰冻,必须铺麻袋或等防滑物,并须视具体情况认为安全时,始得登高作业。

6、脚手架、脚手板上所遗落的砂石,灰浆,必须随时清除。

7、登高作业不准穿硬底如滑底鞋,衣取袖口,裤脚口要扎紧。

8、登高作业注意力要集中,不要打赌比力,开玩笑,不要东张西望、快跑急跳,以防失足危险。

9、凡患心脏病、高血压,大病初愈、年老体弱、疲劳过度,精神恍惚、酒醉、失眠及怀孕女士等均不应登高作业。

10、有雷电,暴雨和六级以上大风时,均不应登高作业。

6.吊车吊装作业安全操作规程 篇六

(编号:SHZQ-OSH/EMS-059-2004 版本:

有具体规定。

应预先估计钢丝绳的高度和起吊货物的高度所需的余量,否则不能把货物提升到所需的高度。应留出臂杆底面与吊货之间的空隙。

4、起重机起吊作业注意事项:

⑴起升或下降:

① 严格按载荷表的规定,禁止超载,禁止超过额定力矩。

在起重机作业中绝不能断开全自动超重防止装置(ACS系统),禁止从臂杆前方或侧面拖拽载荷,禁止从驾驶室前方吊货。

②操纵中不准猛力推拉操纵杆,开始起升前,检查离合器杆必须处于断开位置上。

③自由降落作业只能在下降吊钩时或所吊载荷小于许用载荷的30%时使用,禁止在自由下落中紧急制动。

④当起吊载荷要悬挂停留较长时间时,应该锁住卷筒鼓轮。但在下降货物时禁止锁住鼓轮。

⑤在起重作业时要注意鸣号警告。

⑥在起重作业范围内除信号员外其他人不得进入。

⑦起重作业时,要避免触电事故,臂杆顶嘀咕与线路中心的安全距离为:a、6.6kV为3m;b、66kV为5m;c、275Kvo 10m。

⑧若两台起重机共同起吊一起货物时,必须有专人统一指挥,两台起重机性级、速度应相同,各自分担的载荷值,应小于一台起重机的额定总量的80%;其重物的重量不得超过两台起重量总和的75%。

⑵回转:

①回转作业时,不要紧急停转,以防吊物剧烈摆动发生危险。②回转中司机要注意机上是否有人或后边有无障碍危险。

③不回转时将回转制动锁住。

⑶起重臂伸缩时:

①不得带载伸缩臂杆。

②伸缩臂杆时,应保持吊臂前滑轮组与吊钩之间有一定距离。起重外臂外伸时,吊钩应尽量低。

③主付臂杆全部伸出,臂角不得小于使用说明书规定的最小角

度,否则整机将倾覆。

⑷轮胎式起重机需带载行走时,道路必须平坦坚实,载荷必须符合原厂规定,重物离地高不得超过50cm,并栓好拉绳,缓慢行驶,严禁长距离带载行驶。

5、起吊作业停止后注意事项:

⑴完全缩回起重臂并放在支架上,将吊钩按规定固定好,制动回转台。

⑵应按规定顺序收回支腿并固定好。

7.拖拉机安全操作规程(一) 篇七

拖拉机作业人员, 应经过由生产、销售或有关主管部门组织的技能培训和安全教育。

2.

拖拉机驾驶操作人员, 应取得农机安全监理机构核发的相应机型拖拉机驾驶证, 驾驶证应当在有效期内。

3.

拖拉机应按规定在农机安全监理机构办理注册登记, 领取拖拉机号牌、行驶证, 并按规定悬挂号牌, 随机携带行驶证。领有号牌、行驶证的拖拉机应按规定参加定期检验并合格。

4. 拖拉机驾驶操作人应详细阅读产品使用说明书, 熟悉安全注意事项和安全警示标记的含义。

拖拉机投入作业前, 应按使用说明书进行检查和保养, 确保机械技术状态完好。

5.

拖拉机驾驶操作人衣着不得妨碍驾驶操作, 衣扣须系紧, 不准赤足、穿拖鞋, 女性驾驶人发辫不应外露;作业前应勘察道路和作业场地、清除障碍, 必要时应在障碍、危险处设置明显标志。非作业人员不应进入作业区。

6. 拖拉机驾驶操作人员不得有下列行为:

(1) 驾驶操作与驾驶证规定不相符的拖拉机;

(2) 驾驶操作未按规定审验或审验不合格的拖拉机;

(3) 驾驶操作未按照规定登记、检验或者检验不合格的拖拉机;

(4) 将拖拉机交给无证人员驾驶操作;

(5) 携带不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上机作业;

(6) 饮酒或服用国家管制的精神药品、麻醉药品后驾驶操作拖拉机;

(7) 患有妨碍安全驾驶的疾病驾驶操作拖拉机;

7. 拖拉机的禁用

(1) 封存、报废和技术状态达不到安全要求的;

(2) 非法制造、拼装、改型或国家实行安全认证的拖拉机没有通过安全认证的;

(3) 安全销、安全链、防护网、防护罩等安全设施不全或不可靠的;

(4) 转向与制动系统工作不良的; (5) 离合器结合与分离不良的; (6) 发动机、传动部分有明显杂音或其它不正常现象的;

(7) 各部件联结松动、损坏的;

(8) 配套机具缺件、变形以及工作部件安装不正确及调节装置失灵的;

(9) 未配备有效的消防器材, 夜间无安全可靠的照明设备的。

8. 拖拉机的启动

(1) 启动时, 必须将变速器置于空档位置, 动力机组离合器手柄置于分离位置;

(2) 手摇启动, 要紧握摇把, 站立位置和姿势要正确, 发动机启动后, 应立即取出摇把;

(3) 绳索启动, 绳索不准缠在手上, 身后不准站人, 人体应避开启动轮回转面。启动机启动后, 空转时间不得超过5min, 满负荷时间不得超过15min;

(4) 电动机启动, 每次连续启动时间不超过5S, 一次不能启动发动机时, 应间隔2-3min再启动, 启动3次仍不能启动, 要查明原因, 排除故障后方可再启动;

(5) 严禁用金属件直接搭火启动;

(6) 严禁用溜坡或向进气管道中注入汽油等非正常方式启动;

(7) 严冬季节启动前应加热水预热, 不可骤加沸水, 严禁无水启动和明火烤车;

(8) 主机启动后要低速运转3-5min, 观察各仪表读数是否正常, 检查有无漏水、漏油、漏电、漏气现象, 倾听有无异常声音。

9. 拖拉机的起步

(1) 拖拉机发动机启动后必须空转预热, 达到规定的水温和油温, 待运转正常后方可起步和逐渐增加负荷;

(2) 起步或者传递动力前, 必须观察周围情况, 及时发出信号, 确认安全后方可进行;

(3) 起步或传递动力时, 必须缓慢结合离合器, 逐渐加大油门;

(4) 手扶拖拉机起步时, 不准在松放离合器手柄的同时, 分离一侧转向手柄;

(5) 驾驶室内不准超员乘坐, 不准放置有碍作业的物品。手扶拖拉机驾驶座位以及脚踏板上严禁乘座或站立其他人员;

(6) 拖拉机挂接农具上除设有工作座位 (或踏板) 供额定的操作人员在田间作业时乘座 (站) 外, 其他任何部位和任何情况下, 严禁乘座 (站) 人员, 也不得擅自增设座位或踏板;

(7) 驾驶操作人与辅助作业人员之间必须设置联系信号。

1 0. 拖拉机的行驶

(1) 道路行驶中应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规规定;

(2) 拖拉机行驶中, 不准将脚踏在离合器踏板上, 不准用离合器控制车速, 不准分离离合器停车;

(3) 严禁双手脱把或者用脚操纵手扶拖拉机;

(4) 挂车装载应均衡, 不能偏向一侧, 也不能过于偏前和偏后;

(5) 轮式拖拉机左右制动踏板必须连锁牢固, 防止单边制动;

(6) 严禁用改变发动机的额定转速和拖拉机的传动速比等方法提高行驶速度;

(7) 严禁高速急转弯;

(8) 运输作业, 一辆拖拉机只准牵引一辆挂车, 严禁从事客运和人货混装;

(9) 不准装运危险、剧毒物品;

(10) 运输棉花、秸秆等易燃品时, 严禁烟火, 并有防火措施;

(11) 运输大件物品、机具, 须有防滑移措施;

(12) 拖拉机牵引损坏车辆时, 须遵守下列规定: (1) 一台拖拉机只准牵引一辆, 低速行驶, 禁止其后再挂接农具或者挂车 (不含手扶拖拉机) 。 (2) 被牵引车辆的转向, 制动必须有效, 夜间要有灯光信号设备。 (3) 牵引时采用硬联结方式。 (4) 同一类型的拖拉机可以互相牵引、小型拖拉机不得牵引大、中型拖拉机, 轮式拖拉机不得牵引履带式拖拉机;

(13) 通过渡口, 必须听从渡口管理人员指挥, 上、下渡船应低速行驶, 在渡船上停稳后必须锁定刹车, 并采取可靠的稳固措施。

1 1. 拖拉机的田间作业

(1) 作业人员工作时应坚守岗位、集中精力, 经常观察机组以及作业区内有无异常情况, 不得闲谈、打闹或者做其它有碍驾驶、操作的动作;

(2) 作业时人体不准接触运转部位, 禁止从传动皮带以及传动轴上、下方穿越, 行驶中严禁追随、攀登或跳车;

(3) 作业时, 禁止对机组进行保养、调整、紧固、注油、换件、检修、清理和排除故障等;

(4) 发动机冷却水沸腾时, 不准立即打开水箱盖, 骤加冷水, 应卸去负荷, 低速运转, 待水温下降后, 方可打开水箱盖添加冷水;

(5) 发动机发生“飞车”时, 不准卸掉负荷, 应立即采用切断气、油路等有效措施强行熄火;

(6) 发动机不准长时间怠速运转和超负荷作业;

(7) 拖拉机在作业中出现翘头时, 应立即减小油门, 分离离合器, 减轻负荷, 防止纵向翻车;

(8) 拖拉机牵引 (悬挂) 农具以及履带式拖拉机通过村镇和危险地段, 必须有专人护行、不准高速行驶, 不准行人追随攀登;

(9) 使用悬挂农具时, 须遵守下列规定: (1) 拖拉机挂接农具时, 驾驶操作人必须听从挂接人员的指挥, 挂接人员必须等车停稳后方可挂接农具; (2) 拖拉机与农具挂接后, 应插好安全销, 调整限位链, 下拉杆后端的横向摆动不得过大, 悬挂农具挂接后还应检查升降是否灵活; (3) 起步要平稳, 转弯时须减速, 不准操作过猛; (4) 作业时, 分置式液压操纵手柄必须放在“浮动”位置, 禁止放在“压降”位置, 半分置式及整体式液压装置, 应根据土壤比阻和地表情况, 正确使用位调节和力调节手柄; (5) 地头转弯或过沟埂时, 应将农具升到最高位置; (6) 越过高埂或者上陡坡时, 应根据地形倒车行驶, 倒车前, 应认真观察周围情况, 确认安全, 并发出信号后方可倒车, 必要时要有专人指挥; (7) 升起农具排除故障或更换零件时须将其支撑牢靠; (8) 机具不准悬挂停放; (9) 远距离转移地块时, 除应将农具升到最高位置外, 还必须调短上拉杆, 同时用定位阀定位, 并用锁紧装置将农具固定。

8.清洗作业安全操作规程 篇八

一、目的

为确保作业规程、操作规程及安全技术措施规范化管理,有效地指导实际生产,努力创新,不断推广使用新技术、新工艺,特制定本办法。

二、适用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玉华煤矿作业规程、操作规程、安全技术措施的管理,以下均用《规程措施》说明。

三、职责

(一)总工程师全面负责规程、措施的管理工作。《规程措施》的最终决定、审批必须由矿总工程师负责。

(二)生产技术部相关业务科室负责技术参数的确定、新工艺、新技术、新材料的推广使用,以及《规程措施》中技术要求内容的审批及监督管理。

(三)生产技术部相关业务科室负责提供地质说明书及相关图纸、资料。

(四)生产技术部相关业务科室负责《规程措施》中顶板管理、“一通三防”、机电运输等内容的审批及监督管理。

(五)生产技术部相关业务科室负责《规程措施》中安全技术措施内容的审批、开工许可证的签发及施工过程的监督管理。

(六)区队技术员或兼职技术员负责《规程措施》的编制、贯彻学习。

(七)区队负责人负责按《规程措施》要求组织现场生产与安全管理。

四、工作要求

(一)《规程措施》的编制

1、生产科根据矿采掘接替作业计划,于计划施工前7日内向有关单位下达《规程措施》编写通知单,并提供各种技术参数及相关资料。编写通知单必须注明编制完成时间,由区队技术员编写工作面作业规程。如遇现场条件变化等特殊情况,区队应及时将信息传递到生产科、安质科并根据实际情况编写补充措施,经相关单位审批后贯彻实施。

2、区队技术员接到编写通知单后,按专业到相关科室领取所需图纸、资料,技术员根据科室提供的资料,在3天内按照要求的格式完成《规程措施》的编制,将复印件报送各相关科室。

3.生产科、地测科向施工区队提供采掘工作面地质说明书及相关图纸。

4.区队技术员或兼职技术员接到生产技术部业务科室的通知,及时传达机电副队长,当日到动力科落实施工所需机电设备,7日内,结合各科室提供的相关资料完成《规程措施》的编制。

5.补充措施应于生产技术业务科室通知下达1日内,由区队技术员或兼职技术员完成编制。补充措施作为作业规程的补充内容,应符合现场实际,有针对性。

6、《规程措施》的编制要求满足下列要求:

(1)符合《煤矿安全规程》、《煤矿安全技术操作规程》的要求。

(2)《规程措施》编制力求“先进、科学、合理”,能够切实指导实际生产。

(3)《规程措施》内容齐全、面貌整洁,采用统一的字体、字号„宋体、4#字(标题用小3#字)、A4纸‟、格式编制、并附图。

(4)《规程措施》编制要求无错、漏字、语句不通及漏页现象。

(5)统一采用AutoCAD绘图软件进行绘图,标注齐全、符合设计要求。

7、出现下列情况之一时,必须重新编写《规程措施》或编制补充措施,经相关业务科室审查,总工程师审批后方可实施。

(1)地质条件和围岩有较大变化;

(2)掘进巷道规格和支护形式、施工工艺、主要工序安排发生改变时;

(3)作业规程和现场不符,失去可操作性;

(4)掘进巷道贯通前或掘进工作面遇地质变化带,过断层,遇顶板破碎;穿过老空、老巷;接近含水层、冒顶区、地质钻孔,老窑、老空、火区、高瓦斯区域等。

(二)《规程措施》的审批及复审

1、《规程措施》编制完成后,先由区队主管负责组织对作业规程编制的内容进行查看并签字;后由生产科组织施工单位、安质科、动力科、通风科、地测科等单位及副总工程师、矿总工程师参加会审,由区队技术员根据会审意见进行修改整理,再由各科技术负责人签字,最后由副总工程师、总工程师签字后生效;(如总工程师不在,由副总工程师代签)。

2、补充措施应于生产技术部业务科室下达通知2日内,由生产科、安质科依次审批后(如补充措施涉及“一通三防”或其他专业的内容,应同时送交生产科和相关科室审批),报总工程师审批后生效。

3、《规程措施》在审批结束后,在施工前,由区队技术员或兼职技术员对区队所有人员进行贯彻解释,保存贯彻记录,并组织所有人员考试,成绩不合格者要进行重新贯彻并补考,直到成绩合格后,方可上岗作业。相关记录要保存完好。临时调动人员必需补充贯彻并补考合格后,方可上岗作业。

4、区队技术员或兼职技术员凭审批后的《规程措施》、贯彻记录和考试成绩到安质科申请办理开工许可证,由调度室组织其他相关业务科室到现场联合验收合格后,签发开工许可证,由安检科盖章后生效。区队领到开工许可证后方可组织生产。

5、生产科每月组织有关科室对《规程措施》进行复查,并由总工程师及相关科室技术负责人签署复审意见,留有《规程措施》复查记录,记录由区队负责保存。

6、补充措施在审批完毕1日内,区队技术员或兼职技术员应对所有进入施工现场的作业人员进行贯彻,并填写贯彻记录。

7、《规程措施》最终在总工程师审查批准后生效。

8、《规程措施》每个月必须进行3次复审,由技术员每旬将规程措施根据井下实际生产情况进行修改完善,并于旬终日进行会审。

9、首个采用新工艺的采掘面、综采、综放工作面以及有煤与瓦斯突出危险、水害、火灾威胁严重的采掘工作面设计,必须报矿业公司总工程师批准。

10、采煤工作面投产前、掘进工作面及其他工程开工前必须有批准的作业规程。

11、有煤与瓦斯突出、自燃发火、水害威胁、冲击地压的采掘工作面,必须编制防治灾害的专门安全技术组织措施。

12、制定非常规作业管理制度,非常规作业必须由分管副矿长组织安监、生产、技术部门人员和作业单位的区队长分班负责现场跟班指挥,直至工作结束。

(三)《规程措施》的贯彻

1、《规程措施》必须在施工前由区队技术员组织全队干部及职工进行学习,必须参加作业规程内容的考试,执行签字制度,不许他人代签。凡考试不及格或不听传达者不得参与施工。

2、针对已审批通过的《规程措施》,施工单位必须每天组织职工进行贯彻学习,要求值班干部在班前会上根据本班作业内容进行重点学习,同时每次学习后必须由学习人员签字方可入井作业。发现未学习规程和措施而下井的,追究技术员及区队主管相关责任。

3、参与工程施工的生产管理、安全监察、地质测量及有关业务科室人员也要认真学习《规程措施》,并对《规程措施》的落实负责。

(四)《规程措施》的落实

1、《规程措施》经总工程师签字生效后,各有关单位和个人必须严格执行,不按规程和措施施工的,要追究施工单位负责人和技术员的相关责任。

2、《规程措施》的执行情况由安质科人员监督检查,由相关专业人员每旬巡回进行一次不定期的抽查,每月由分管矿长组织一次全面检查,对存在的问题要以隐患通知单的形式通知施工单位,施工单位将问题整改后反馈给相关科室并存档。

3、生产科对《规程措施》的现场兑现负直接技术指导责任,按《规程措施》规定的安全技术原则抓好落实,施工现场符合安全质量标准化规定。

4、在现场执行中发现特殊或重大问题时,生产科长必须及时与业务科室联系,同时向总工程师汇报批准,采取对应措施并严格执行。

(五)《规程措施》的管理

1、审批、贯彻、考试工作完成后,区队技术员或兼职技术员将《规程措施》按统一标准打印三份,并交生产科、安质科各保存一份。

2、补充措施在审批、贯彻完成后,交生产科、安质科各保存一份。

3、当施工工程结束后,区队技术员或兼职技术员负责将该项工程的作业规程收齐,单独存放。

五、处罚办法

(一)区队技术员编制《规程措施》或补充措施不及时,每次罚区队技术员(兼职技术员)200元。

(二)编制《规程措施》或补充措施的编制出现错误或者漏项,每次罚区队技术员(兼职技术员)100元。

(三)《规程措施》或补充措施审批完成后,区队技术员应及时对本队人员进行贯彻学习,并有记录,发现无记录及记录造假者,每次罚区队技术员(兼职技术员)200元。

(四)审批后的《规程措施》或补充措施应在2天时间内及时交到生产科备案,不交者或迟交者,每次罚区队技术员(兼职技术员)200元。

(五)审批过的作业规程或补充措施未经生产科允许严禁随意更改,每发现一次罚区队技术员(兼职技术员)500元。

9.水槽车上水作业安全操作规程 篇九

1、登高和井下作业,必须一人监护,一人作业。

2、上水人员必须穿着规定的标志服,戴安全帽。

3、严格落实全局职工共同遵守的劳动安全守则十三个不准的第五条;十个禁止的第八、九、十条;管道工八个必须贩第四条及铁运104号部令第132条的规定。

4、上水作业前,检查爬梯、扶手是否完整牢固;冬季作业时,及时扫除踏梯及扶手上积雪以防滑倒。

5、检查槽车内是否有异物,必要时进行清扫。

10.清洗作业安全操作规程 篇十

安全操作“一口清”

绝缘防护齐穿戴,开机启动逐点检; 停电送电守制度,接线确认不带电; 电气线路禁私接,带电部位有防护; 外人进入需申请,试验通电关围栏; 试验过程保接地,吊运信号须明晰。范围

本规程适应于产品质量检验作业的安全操作要求。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规程的引用而成为本规程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所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规程,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规程。

GB13869《用电安全导则》

GB12801《生产过程安全卫生要求总则》 3 危险源辨识

3.1 人体直接接触到设备带电部位、电源等造成的触电; 3.2 吊具缺陷、指挥不当、操作不当造成的起重伤害; 3.3 电气绝缘破损、电气漏电造成的触电;

3.4 工具、设备使用不当、操作不当造成的物体打击、其他伤害; 3.5 设备保护装置缺失、失灵造成的机械伤害; 3.6 安全用具失效或使用不当造成的触电。

3.7 除上述分析外,作业还存在其他危险源,作业前必须根据工艺文件规定及现场作业情况进行危险源识别,制定安全管控措施。4 安全操作要求 4.1 工作前

4.1.1 作业人员身体健康,无妨碍从事产品质量检验作业的疾病和生理缺陷。4.1.2 穿戴好规定的防护用品,掌握相关的专业知识和安全知识,严禁酒后上岗。

4.1.3 检查人员必须熟悉被检产品的技术要求和相邻工种的安全操作规程,了解本区域内安全状况。

4.1.4 特种作业人员必须经过国家有关规定经专门安全作业培训,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证后,方可进行上岗作业。

4.1.5 对工作环境、现场5S定置管理等进行全面检查。

4.1.6 对现场使用工具工装、设备设施、仪器仪表、安全防护装置进行点检,严禁设备设施等带病作业。4.2 工作中

4.2.1 工作时间必须严格遵守工厂劳动纪律,严禁嬉戏打闹。

4.2.2 检验产品必须在无障碍物、工件堆放稳固的安全场所进行,禁止在运转的设备近旁工作。注意工作场所附近的生产状态。

4.2.3 检查人员使用电器仪表及设备时,必须检查接地装置是否良好,发现故障应向电工人员反映,严禁私自乱拆乱动。

4.2.4 检查人员使用吊车时,必须严格遵守起重机安全技术操作规程,严禁在吊起的工件底下进行作业。

4.2.5 检验重、大产品,工件翻身搬动时,用力要均衡,放置要稳固,需要二人以上同时检查时,应密切配合,有一人负责指挥,严禁各行其是,严禁勉强蛮干。4.2.6 在有桥式起重机过往的场所进行检验时,要随时注意吊有重物的桥式起重机,听到警笛或得到其它信号时,要立即避开。

4.2.7 在车上作业时,应从作业登梯或固定(活动)跳板上下,不准跳车。4.2.8 使用工作灯作局部照明时,其电压严禁超过36V,插头及插座必须安全可靠。4.2.9 各类机车、客车、货车及柴油机总装检查

4.2.9.1 进行车底、车顶检查和风制动试验时,应与车下有关人员联系好,工作完成后及时告知。

4.2.9.2 检查人员严禁自行启动柴油机或开动机车。4.2.9.3 在作动态检查时,应严格遵守各项安全技术规范。

4.2.9.4 从事电力机车检查的人员,必须严格电力机车检查操作要求。

4.2.10 在流水线、自动线上工作或上下机车车辆时,应防止头、手碰撞附件或踩踏易滑易滚的物件,以免造成伤害。

4.2.11 严禁在机床加工过程中进行检查(自动控制、动态测量除外)。

4.2.12 热工检查

4.2.12.1 检验热加工产品时,必须待产品冷却后,集中放在安全场所进行,严禁在加热炉旁进行。

4.2.12.2 严禁在锻锤剁料、啃料、制坯中进行检查。

4.2.12.3 搬动较大锻件时应注意安全,凡不属锻、热处理、铸钢、铸铁检查工作范围内的设备严禁乱动。

4.2.12.4 铸件在清铲过程中,严禁进行检查。4.2.12.5 观察钢、铁水浇注时,必须戴护目镜。

4.2.12.6 翻动铸件检查时,注意周围环境,避免砸伤或挤伤。

4.2.13 检查锻铸件,铆焊件毛坯、机械加工件等,来回走动时,应预防工件毛刺、铁肩戳脚或钩住裤管伴倒,严禁跨越大型配件或从高处向下跳。

4.2.14 检查机械、机电设备,在设备运转时,严禁将头、手伸入传动部或走行部行程之内,并应首先验电,防止电击。

4.2.15 检查人员使用的专用器具必须符合规定技术要求,手锤应用倒刹针锲紧,局部照明应用手电或36伏以下的低压灯,禁止使用不符合规定的器具。借用他人的器具,必须弄清情况,征得有关人员同意后,方可使用。

4.2.16 检查人员严禁进行与本职无关的工作(如擅自开动机械设备、机动车辆等)。4.2.17 发现设备故障时,应立即停止作业,关闭电源,在问题排除后,方可进行操作。4.2.18 除以上要求外,应根据作业现场实际进行危险源识别、确定安全作业要求。4.3 工作后

4.3.1 工作结束后,关闭能源、电源开关。4.3.2 收拾工具,并整齐摆放到指定位置。4.3.3 场地清扫干净,废弃物分类处理。4.3.4 填写交接班记录,做好交接班。5 应急措施

5.1 发生人身触电事故时,立即拉闸断电,使触电者脱离电源后,平放在地面或板面上实施人工急救,同时拔打急救电话,及时送往医院救治。触电者脱离电源后,有可能二次伤害,要采取相应措施。事故发生后,要及时报告单位领导和安全员,并保护好事故现场。

5.2 发生起重伤害、物体打击、机械伤害或其他伤害事故后,轻者有出血情况时,立即采取包扎等止血措施,对骨折伤员要注意保护骨折部位,不能随意扭曲;重者应保持伤者坠落原位,并立即拨打急救电话,及时送往医院救治,同时报告单位领导和安全员,保护好事故现场。

11.清洗作业安全操作规程 篇十一

1、钢轨装卸、搬运必须使用轨钳、拉轨钩绳、撬棍等工具;严禁直接用手搬运或放在肩上扛运;在装卸、搬运过程中不得抛掷。

2、钢轨翻面如用撬棍翻面,应由熟练的施工人员操作,其他人员应远离撬棍和钢轨翻动方向;禁止用手翻动钢轨。

3、翻动钢轨时,任何人不得从钢轨预计倾倒方向走动或跨越钢轨,指挥人员在确认钢轨翻动范围内无人员、工具或对其他设备无影响后才能下达行动指令。

4、卸钢轨时,车上人员要侧身站稳,用力一致,拨轨撬棍不得靠近腹部,不得伸出车体外50毫米,车下人员要避开卸车前方。每次卸下一根钢轨后,及时搬开,以免互相碰撞,弹条伤人。

5、人工装卸钢轨等笨重物体时,人力配备足够,统一指挥,呼唤应答,动作一致,禁止喧哗,保险撬棍要插牢。

6、钢轨抬运应使用牢固的绳索,要有足够的人力。现场负责人必须向作业人员说明安全注意事项。抬运时,每人担负的重量不得超过60公斤,要有专人统一指挥,起停平稳,步调一致,禁止倒退行走。抬轨距离不宜大于50米。抬运过程中注意对现场线缆和信号设备的保护,尽量避免碰撞与接触。

7、采取人工骑跨方式移动钢轨时,操作人员必须将两腿劈开,严禁双手紧握钢轨接地面或侧面,距离滑动钢管至少一米以上。指挥人员必须在作业人员全部准备就位后,确认钢轨移动范围内无人员、工具或对其他设备无影响后才能下达行动指令。

8、,采用铲轨车装卸钢轨时,必须将挂钩或锁具装牢固,钢丝绳固定端必须稳固。使用撬棍抬高轨头的人员,应由熟练的施工人员操作,必须相互紧密配合,用力均匀逐步抬升,待支撑垫木安放就位后才能撤出撬棍。

9、采用铲轨车装卸钢轨时,当钢轨在平板车上滑动过程中,指挥人员必须密切观察工程车顶进速度、钢丝绳拉紧程度,发现异常立刻叫停工程车。工程车速度不得大于5km/h。两节平板车之间须安放钢管,防止钢轨扎头顶住车帮。

10、采用铲轨车装卸钢轨时,在工程车没有停稳,指挥人员没有发出明确指令时,任何人不能登上运轨平板车或进入装卸钢丝绳紧固钢轨端10米范围之内。

11、作业人员休息或等待下一步指令时,必须退到邻线,严禁进入其他作业范围内。

12、使用电动工具作业人员要注意线缆和接线板,插销要插牢,严禁随意拖拽,线缆不应放在钢轨抬运、翻动及其他作业的区域内,并随时检查线缆状态,防止漏电伤人。

13、钢轨摆放应平稳,牢固,放置在道心内的钢轨不得高于运营钢轨轨底面,不得倾轧、搭接触碰信号设备与电缆。钢轨端部距离固定在道心间的信号设备至少5米以上。

14、钢轨作业必须统一指挥,动作协调一致。当拆下接头螺栓时应用小撬棍撬动一下夹板,确认夹板已松动方可取下。用撬棍或道锤击震钢轨,并指定专人在新旧轨之间接好保险撬棍,视旧轨不能弹动时再拆除,作业人员应站在新轨的同一侧,握牢撬棍,同时翻动或移动钢轨,防止钢轨弹轧和撬棍脱落伤人,翻动钢轨前,必须发出信号引起全体人员注意,撬棍插入钢轨眼的深度以不大于50mm为宜,拖轨或调头时,要注意地形及障碍物,专人指挥,一齐动作,防止钢轨倾倒弹动或脚下绊跌发生意外。

15、在接入新轨后,禁止用手伸进夹板或钢轨孔里,以免挤伤手指。

16、下线作业必须做好验电、接地线等防护措施。

17、全体作业人员必须穿好反光背心和绝缘鞋。严禁擅自行动和不听指挥。不冒险、不蛮干。提高安全责任意识,发现安全隐患立即向现场指挥人员报告。

18、乘坐运轨平板车移动的人员必须将身体伏低或坐稳,严禁将身体探出车帮或坐在车帮上,不得随意走动。

19、从运轨平板车上装卸铲轨车时,搬运人员要听从号令分步抬升或降低,不得将手发在铲轨车车轮下或地板下,注意用力均匀,严禁野蛮操作。

20、平板车在物资工具装好后,必须将全部车帮竖起打紧销子,现场指挥人员确认无探出车帮或其他超出限界造成刮蹭的情况后方可下达移动的命令。

12.保洁外(立面)墙清洗作业规程 篇十二

作业规程

编制:上海保辉企业管理有限公司 呈送: 保利御樽苑4#地块项目部

上海保辉企业管理有限公司

保洁外(立面)墙清洗作业规程

1、制定目的

规范外墙清洗操作,提高外墙清洗质量。

2、适用范围

适用于本清洁公司的外墙清洗操作。

3、责任归属

外墙清洗员工负责本规程的操作。

外墙清洗安全员负责安全检查和督查。

4、操作规程 4.1、准备:

4.1.1、勘察现场: 4.1.2、了解天气情况:

4.1.3、工具准备:吊板、吊板绳、安全绳、安全帽、保险带、自锁器、下滑扣、抹水器、刮刀、毛巾、铲刀、吸盘、清洁剂、防护剂、喷壶、刷子、水泵、水管、水桶、防护手套、特种防护鞋、隔离栏、防护衬垫: 4.1.4、吊绳和安全绳直径不得小于16mm 4.2、检查确认:

4.2.1、检查下吊用吊板绳、安全绳有无损伤或断裂: 4.2.2、发现绳子破损断裂的,该绳索禁止使用: 4.2.3检查坐板有无裂纹,吊带是否反兜:

4.2.4、检查坐板底面及吊带有无撞伤,一经发现该吊绳禁止使用: 4.2.5、确认吊板绳、安全绳长度是否足够:

4.2.6、确认高空下吊人员每人一根吊绳,一根安全绳:

4.2.7、严禁一人一绳危险作业,一经发现,应立即停止作业:

4.2.8、检查高空下吊人员的保险带有无破损,一经发现,禁止使用: 4.2.9、检查下滑扣(“V”型扣)得固定锁栓是否可靠,若有破损,一经发现禁止使用:

4.2.10、检查自锁器是否灵活可靠,若有损伤,禁止使用:

4.2.11、吊板绳、安全绳的绑扎部位不得在同一受力处,必须分别两处: 4.2.12、检查下吊人员的着装是否符合以下要求: 4.2.12.1、头戴安全帽:

4.2.12.2、身着长袖工作服和工作长裤: 4.2.12.3、腐蚀性环境应着腐蚀性工作服: 4.2.12.4、腐蚀性环境应着腐蚀性工作鞋: 4.2.12.5、脚着软胶鞋:

4.2.13、吊板绳、安全绳在经过建筑物顶部”女儿墙“直角转折处时,应垫有防止绳索损伤的衬垫:

4.2.14、下吊人员自己带工具应与保险带常用绳索连接: 4.2.15、发现连接处、连接绳索太细,停止作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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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16、作业现场的地面区域应设置围栏作为安全区域: 4.2.17、安排一名地面安全员,阻止行人通行:

4.2.128、检查建筑物顶部安全员的工作态度,发现问题,停止作业。4.3、实施作业:

4.3.1、操作人员坐于规定位置,将所有的用具连接吊板上: 4.3.2、缓缓将吊板放下,达到第一次工作位置: 4.3.3、将抹水器浸入桶中,吸入清洁剂: 4.3.4、用抹水器均匀涂于墙面或玻璃上: 4.3.5、用玻璃刮刀从上到下来回刮洗壁面: 4.3.6、用毛巾将水渍擦干净:

4.3.7、用玻璃刮刀将沟槽内的余水刮洗干净: 4.3.8、用毛巾擦拭沟槽内的水:

4.3.9、一边下滑,一边作业,直至一趟作业完毕: 4.3.10、降至地面后,卸下水桶吊板:

4.3.11、如水桶内清洁剂已脏污,倒去重新调配比清洁剂: 4.3.12、重新上屋顶进行第二次作业:

4.3.13、整个作业过程,安全员必须始终在现场监督: 4.3.14、将吊绳安全绳收好,检查破损情况: 4.3.15发现绳子破损,应作报废处理:,4.3.16、绳子完好,则送回仓库,放于干燥通风处: 4.3.17、收好作业现场的安全警戒栏,放原处。

5、注意事项:

A:作业时,下吊人员应在安全员的视线内下吊: B:如有员工加吊,其他员工应提醒安全员: C:安全员收绳时,应确认绳下无操作员工:

D:绳时应先收绳,再解绳扣,严禁先解绳扣再收绳:

6、相关文件(目录)

《清洁工作安全管理规定》

7、相关表格(目录)

《外墙清洗安全检查记录表》

8、外立面清洗(玻璃幕墙、大理石、瓷砖及墙体油漆涂料)合计按2.5元/每平方收取,清洗面积按照现场实际测算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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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业要求

1、作业时,思想集中,不允许同他人边闲聊边作业。

2、使用电器设备作业的,应事先检查电器设备是否安全。

3、保洁高空作业安全要求:

3.1、作业者必须是年满18周岁,男性公民,经过专门技术培训。

3.2、作业者必须经过身体检查和定期检查,确定无危安全疾病方能作业,如遇身体不适或没有休息好,不得参加高空作业。

3.3、作业者在工作期间须穿工作服,戴安全帽、系好安全带,作业期间严禁喝酒。

3.4、作业前对屋面结构,悬挂装置的连接件、紧固件、牵引绳进行检查,确保安全后方可作业。

3.5、作业应有专人监督,区域内应有警示牌、警示带,不允许闲人进入作业区域。

3.6、指挥人员必须集中精力,从事专项指挥工作,不得兼做其他工作。3.7、遇到大于五级风力、雾天、雨天、低温(0度以下),高温(35度以上)不易作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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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制定目的

1、规范清洁安全管理,提高清洁安全管理质量。

二、适用于本清洁公司的清洁安全管理。

三、责任归属

1、清洁员工负责本规定的执行。

2、清洁主管、领班、安全员负责安全检查和督查。

3、管理规定:

3.2、清洁工安全作业一般要求。

3.2.1、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对自身集体安全负责。

3.2.2、不使用具有毒性、腐蚀性的清洁用品,使用他人或物品受到伤害、损害。3.2.3、不自作主张改变项目的操作流程。3.2.4、在操作期间不允许损害他人安全。

3.2.5、应严格遵守防火制度,不得动用明火,以免发生火灾。3.2.6、在作业与安全发生矛盾时,作业服从安全。

3.2.7、凡操作过程违反安全规程造成操作安全事故或损失由当事人或部门承担责任。

3.2.8发生安全事故,确认事实、分析原因、确定责任,由安全事故造成者承担责任。

3.3、保洁物品安全存放要求

3,3,1化学品放置于加锁的箱体内,防止过量存放保洁所需的化学品。3.3.2、所有容器都要事先清洗,并标明保洁物品名称。

3.3.3、保洁用具、设备作业后,应放置于规定地点,不允许乱扔乱放,造成用具、设备损坏。

3.4、保洁登高作业安全要求

3.4.1、登高作业时,必须双脚踏在梯子上,不得单脚站立。

3.4.2、登高作业超过1.5米时须有其他保洁工作人员在旁边护卫配合。3.4.3、保洁登高作业,应无身体不适现象。

13.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操作规程 篇十三

1.电焊工安全操作规程

1.1 电焊工必须经专门的技术、安全培训,经考试合格,持有《操作证》才能上岗作业。

1.2 作业前必须佩戴好安全帽,穿好工作服、工作鞋等劳动防护用品;工作衣不得束在裤腰内,应扣好钮扣;工作服和工作鞋不应受潮。在潮湿地方工作时,应穿胶鞋和用干燥木板垫脚。

1.3 禁止焊接有液体压力、气体压力的容器或带电设备。

1.4 对于存有残余油脂或可燃液体、可燃气体的容器,焊接前应先用蒸汽和热碱水冲洗,并打开

盖口,确保容器清洗干净后方可焊接,密封的容器不准焊接。1.5 在容器或容器状设备(如破碎机)内工作,应有人监护,注意通风并及时把有害烟尘排出。

严禁将漏乙炔气的焊(割)炬及乙炔胶管携带到此类地点作业。1.6 启动焊机前,应检查电焊机和闸门刀开关外壳接地是否良好。1.7 当电焊设备与电路接通时,人体不可接触带电部分;检修时要先填写“拉闸断电检修单”,竟批准后方可施工,切断电源后,必须悬挂“禁止合闸”警示牌。1.8 焊接导线必须绝缘良好,切勿将导线放于电弧附近或烧红的焊件上,注意避免导线被焊件压 坏。1.9 焊钳手柄应有良好的绝缘,焊接时应带干燥手套。1.10 更换焊条时,禁止身体接触在通电的焊件上。1.11 在夜间或较暗处工作,应采用36 伏照明灯。

1.12 电焊机空载电压应在60-90 伏之间,交流电焊机应装“交流弧焊机防触电装置”。

1.13 禁止在储有易燃、易爆品的场所或仓库附近焊接;在可燃物品附近焊接时必须距离5 米以

外,露天焊接时,必须设置挡风装置,以防火星飞溅引起火灾;雨天和风力五级以上不宜在露天 焊接。

1.14 在高空焊接时,应佩戴安全带,下方不得站人;焊件下方须使用遮板,以防火星落下引起 火灾或灼伤他人。

1.15 电焊机的安装、检查和维修应由电工进行,电焊工不得私自拆修。

2.气焊(割)工安全操作规程

2.1 施气焊(割)场地周围应清除易燃易爆物品,或进行覆盖、隔离。2.2 必须在易燃易爆气体或液体扩散区施焊时,应经有关部门检测许可后方可进行。

2.3 施工现场禁止使用乙炔发生器,只能使用乙炔瓶或液化石油气瓶。

2.4 氧气瓶、乙炔瓶或液化石油气瓶、压力表及焊割工具上,严禁沾染油脂。

2.5 氧气瓶、乙炔瓶(液化石油气瓶)不得放置在电线的正下方,乙炔瓶、液化石油气瓶与氧气

瓶不得同放一处,气瓶存放和使用间距必须大于5m,距易燃、易爆物品和明火的距离,不得少

于10m。检验是否漏气,要用肥皂水,严禁用明火。

2.6 氧气瓶、乙炔瓶应有防震胶圈和防护帽,并旋紧防护帽,避免碰撞和剧烈震动;并防止曝晒。

2.7 点火时,焊枪口不准对人,正在燃烧的焊枪不得放在工件或地面上。带有乙炔和氧气时,不

准放在金属容器内,以防气体逸出,发生燃烧事故。2.8 不得手持连接胶管的焊枪爬梯、登高。

2.9 高空焊接或切割时,必须挂好安全带,焊接周围如下方应采取防火措施,并有专人监护。

2.10 严禁在带压的容器或管道上焊、割,带电设备应先切断电源。2.11 在贮存过易燃、易爆及有毒物品的容器或管道上焊、割时,应先清除干净,并将所有的孔、口打开。

2.12 工作完毕,应将氧气瓶、乙炔瓶气阀关好,拧上防护罩。2.13 压力表及安全阀应定期校验。3.电工安全操作规程

3.1 低压维修电工必须经专门的技术、安全培训,考试合格持有《操作证》者才能上岗作业。

3.2 作业前必须戴好工作帽,穿好工作服、工作鞋等劳动防护用品,必要时应穿绝缘鞋和戴绝缘

手套;检查工具、测量仪表和防护用具是否完好。

3.3 凡裸露的导线、绝缘损坏的导线在未确定是否带电情况下,一律按有电处理;凡裸露于电器

外的接头,应及时包以绝缘,并置于人不易触及的位置。

3.4 检修电气设备、线路时,必须将电源开关切断并上锁和挂上安全警示牌,不得带电操作。如确需带电操作时,必须采取安全措施(如人应站在绝缘板上,或穿绝缘鞋、戴绝缘手套等,)并且有专人监护,以防发生事故。

3.5 检修或维护工作中断后,再次开始工作前,必须重新检查电源是否断开,所作的安全措施有无变动,并验明无电后方可重新开始工作。3.6 动力配电箱的闸刀开关,禁止带负荷拉开;带电装卸熔断器时,要戴防护目镜和绝缘手套,必要时使用绝缘夹钳,站在绝缘垫上。3.7 所有电气设备的金属外壳都必须有专用的接零导线或接地保护。3.8 在同一电力网中,不允许一部分设备接地而另一部分设备接零。3.9 拆除用电设备或线路后,可能来电的线头必须用绝缘胶布包扎好。

3.10 行灯、固定在金属设备上的照明灯等,应使用36 伏以下的安全电压;在特别潮湿的暖气沟等环境,应使用不高于12 伏的电压。3.11 各种用电设备、线路、回路的配制和安装,必须遵守电气设备安装标准;临时用电设备和线路的敷设必须向有关部门申报批准后方可实施,并应符合临时线路安装的有关规定。

3.12 当有人触电时,如在开关附近,应立即切断电源;如附近无开关,应尽快用干燥木棍等绝缘物体打断导线或挑开导线,使之脱离触电者,绝不能用手去接触触电者。

3.13 电气设备发生火灾时,应立即切断电源,并使用“干粉”、“1211”或二氧化碳灭火器灭

火。严禁用水或泡沫灭火器灭火。

3.14 从事高空作业,应当在停电后进行;必须扎好安全带、戴好安全帽;工作传递物件不得上下抛掷。

3.15 使用梯子时,梯子与地面之间的角度以75°为宜;在光滑地面应有防滑措施;无搭勾的梯

子应有人扶住梯子;不准使用钉子钉成的梯子;梯子离电线(低压)至少保持2.5 米。

4.内线安装电工安全操作规程 4.1 遵守电工作业一般安全规定。

4.2 使用手动弯管器弯管时要精力集中,操作人员一定要错开所弯的管子,以免弯管器滑脱时摔伤人。操作位置必须选择宽阔平坦的地点。严禁站立在沟旁和高空房沿无护栏处操作。

4.3 二人以上套管子丝扣时,必须协调一致。在调扳牙时,扳把两侧不得站人,防止套丝扳打伤

人。断管时拉锯不可用力过猛,以防锯条折断伤手;断管后先用锉刀或铣刀去毛刺,不能先用手指去摸。

4.4 用火弯管时,必须将砂子炒干,用木楔堵紧管口。管子加热时,管口处禁止站人,以防放炮伤人。

4.5 剔槽打眼时,锤把必须牢固、不得松动,錾子应无飞刺。剔混凝土槽、打望天眼时,必须戴好防护眼镜。使用大锤打眼时,禁止用手掌握錾子,必须用夹钳掌錾子,以免大锤伤手、伤人,握锤把不许戴手套,打锤人应站在掌錾子人侧面,严禁站在对面。

4.6 扫管、穿钢丝和穿线时,双方要一呼一应有节奏的进行,不要用力过猛,以免伤手。

4.7 削线头时刀口要向外,削线时不能过猛,防止削在手指上。4.8 用大锤砸地极时,要注意高度适当,锤砸下时,要稳、准,注意飞锤。扶地极的人要在侧面,不能摇晃,最好用大钳卡紧,人距地极要远些,以免被打伤。

4.9平断角钢时,要二人配合好,步调一致,平行操作,以防震手。4.10 在高处作业时,应遵守“高处作业安全操作规程”,必须扎好安全带,戴好安全帽。工作传递物件时不得上下抛掷。4.11 在带电设备附近工作时,禁止使用钢卷尺测量。

4.12 使用电动工具时,严禁将电动工具的外壳接地线和工作零线拧在一起插入插座。必须使用单相三眼、三相四眼插座,并使用三芯或四线橡套软电缆。用橡套软电缆连接移动设备时,专供接零的芯线上不许有工作电流通过。

4.13 使用喷灯时,油量不得超过容积的3/4,打气要适当。不得使用漏油漏气的喷灯。在高压设备附近使用喷灯时,火焰与带电部分的距离为:电压在10 千伏及以下者不得小于1.5 米,电压在10 千伏以上者不得小于3 米。充油设备及易燃材料旁,禁止使用火炉和喷灯。

4.14 使用梯子时,应检查梯子是否有防滑措施,踏步是否有裂纹,损坏现象。梯子与地面之间的角度以75°为宜,在水泥地面上使用梯子时要有防滑措施,没有搭勾的梯子在工作中要有人扶持,使用人字梯时拉线必须牢固,不准使用钉子钉成的梯子。梯子离电线(低压)至少保持2.5 米。

4.15 电气设备的金属外壳必须接地,接地线要符合标准。电气施工应遵守电气安装规范。

4.16 高压电动机或电器拆除后,遗留线头必须短路接地。

4.17 安装灯头时,开关必须接在相线上,罗口灯头的螺丝必须接在零线上。

4.18 若在高压设备及重要低压总盘与干线上工作,必须填写《拉闸断电检修单》经批准后进行工作;要由值班人员停电、验电、装设接地线、悬挂警示牌与装设临时遮栏后方可进行。工作时必须有两人以上一起工作。

4.19 高压设备检修时时,带电设备与工作人员工作中正常活动范围的距离小于表1 所规定的安

全距离时必须停电;带电部分只能在工作人员的正面或一侧。带电部分在工作人员的后面或两侧时若无可靠措施,也必须停电。带电设备的安全距离 表1电压等级(KV)安全距离(m)10 及以下 0.36 ×20-36 0.660-110 1.54.20 停电时必须切断各条回路可能来电的电源。不能只拉开断路器就进行工作,而必须拉开闸刀开关,使各条回路至少有一个明显的断开点。变压器与电压互感器必须从高低两侧断开。电压互感器的一、二次熔断器都要取下。断路器的操作电源要断开。闸刀开关的操作把手要锁住。

4.21 检修设备导体,应用专用接地线接地,并三相短路。对可能送电给停电设备的各回路,或停电设备可能产生感应电压的,都要装设接地线,使工作地点处在各接地线的中间。工作中检修人员不许自行装拆或未经值班员许可而变动接地线。

4.22 在电容器组回路上工作时,必须将电容器逐个对地放电,并接地。

4.23 一经合闸即可把电送到工作地点的断路器和闸刀开关,其操作把手上都应悬挂“禁止合闸,有人工作”的警示牌。工作地点两旁和对面的带电设备遮栏上以及禁止通行的过道上应悬挂“止步,高压危险”的警示牌。工作地点应悬挂“在此工作”警示牌。

4.24 在带电的电流互感器二次回路上工作时,要严防.电流互感器二次侧开路产生高电压。断开电流回路时,必须使用短路片或短路线在电流互感器二次侧的专用端子上使之短路。严禁用导线缠绕。工作中不得将回路的永久接地点断开。工作时必须有专人监护,使用绝缘工具,并站在绝缘垫上。

4.25 在高压室内使用梯子工作时,要注意安放位置,使梯子即使倒下时也不致接近带电部分。

4.26 在高压室内搬动梯子,管子等长物时,应两人放倒搬运,与带电部分保持足够的安全距离,并不断地加以监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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