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装机械的定义与分类

2024-08-18

包装机械的定义与分类(精选13篇)

1.包装机械的定义与分类 篇一

(一)教学评价的含义:是对教学价值的判断、评定和测量,就是对教学价值的判断过程。

(二)教学评价的分类:(教学评价分为两部分,一是评价学生,二是教学评价。)

(1)依据教学评价在教学活动中的具体作用进行分类

诊断性评价,是为辨别和寻找造成学生学习障碍的主要原因以及了解学生在认识、情意和能力方面的水平、情况而进行的评估。

形成性评价,是在教师教育教学过程之中使用的系统性评价,用于学习过程中的及时反馈,它是在学习形成阶段进行的掌握学习情况的一种措施。

终结性评价,是为给学生学习做一个结论。它注重的是教与学的结果,借此对被评价者所取得的成绩做出全面鉴定,区分等级,对整个教学方案的有效性做出评定。

(2)依据教学评价标准进行分类

相对性评价,是一种相对标准的评价,它是以评价对象群体整体水平为参照系数,有评价对象的集体情况来确定评价的标准。

绝对性评价,是在评价对象群体之外,以一种客观的,标准化的目标为评价标准的教学评价形式。

个体内差异评价,是以个体的自身状况作为参照系数,把每个评价对象个体的过去与现在进行比较,或者把学生个人的某种侧面相互进行比较的教学评价方式。

2.包装机械的定义与分类 篇二

关键词:信息技术,服务,分类,定义

一、信息技术服务分类特点

(一) 开放性

信息技术服务形态及业务模式处于不断的变化发展之中, 具有开放性的特点, 分类的结构设计在不同类别都留有相应的空间, 这样就能够为新的形态和模式扩充留有相应的空间, 有利于技术服务的更新和升级。

(二) 灵活性

信息技术服务分类具有灵活性的特点, 能够适应不同的需要。例如, 根据统计、资质评审等用途的不同, 可以对本分类进行合并或者裁剪, 从而满足各种需要, 给人们的实际工作带来巨大的便利。

(三) 前瞻性

该分类标准不仅覆盖了现有的服务形态和模式, 还具有一定的前瞻性, 能够对将来的发展做出一定的预见性, 较好的反映出未来信息技术的服务形态和模式。

二、信息技术服务分类思路

1) 明确界定信息技术服务的内容和范围。信息技术服务主要包括两个方面的内容, 以信息技术为服务对象和内容的服务, 借助信息技术提供各种业务的服务。而其中最为重要的内容是需要相应的技术支撑, 而提供技术支撑的关键是信息系统。只有具有完善的信息系统, 才能更好的提供各种服务, 通常信息系统包括计算机、网络、数据库、软件、人员、信息处理方法等等, 每个信息系统又有一定的生命周期, 包括概念、开发、生产、使用、退役不同的阶段, 也是每个系统的必经阶段。文章在界定信息技术内容和范围的时候, 主要是围绕信息系统的构成要素和周期而开展的。

2) 提供适宜的信息技术服务业态和模式划分粒度。目前在对产业进行分类的时候, 其主要方法包括产品法和产业法, 前者根据产品数据而开展, 分类较为细致和准确。而后者从战略和政策大范围入手, 从整体上对某一产品进行描述, 具体很强的操作性。在实际工作中, 需要根据产品的种类选择恰当的方法进行分类, 从而对产品进行更为全面的认识和了解。信息技术服务分类的思路是, 从服务供应方出发, 根据服务的特征, 主流业态和模式, 在进行分类的时候尽可能覆盖所有的业务, 并且还需要对业务形态和模式进行详细的解释和说明, 从而更好的满足实际工作中的各类需求, 有利于对产业进行整体规划, 对产业链进行整体细分, 更有利于对产品进行研究。

三、信息技术服务分类

1) 咨询服务。主要是为需求方提供管理和技术方面的咨询服务, 满足需求方获取信息的需要, 具体内容包括信息规划、系统设计、技术管理咨询、系统监理、测试评估认证、信息技术培训等, 这些内容覆盖了系统整个生命周期过程, 并包括了管理体系、技术、人员支撑体系。

2) 设计与开发服务。根据需求方的要求, 进行软件、硬件设计和软件开发工作, 该项服务工作主要针对系统生命周期的开发和生产过程, 对人员和技术水平有着较高的要求, 要求熟悉软件硬件相关的知识, 并具备一定的开发能力。

3) 集成实施服务。利用综合布缆系统、网络和软件技术, 将分离的设备、功能、信息集成到一块, 使它们成为一个相互联系、统一、协调的系统, 从而更好的协调各自的工作, 为用户提供更好的服务。具体内容包括基础环境、硬件、软件、安全集成实施服务, 主要针对系统的开发、生产、使用阶段。

4) 远行维护服务。根据需求方的具体要求, 利用信息技术手段和方法, 对整个系统的基础环境、软硬件、安全等提供技术支持和管理服务, 具体分类包括信息系统基础环境、软件、硬件、安全运行维护, 运行维护管理, 并且主要针对系统使用阶段和信息资源要素。

5) 运营服务。按照需求方的要求提供租用软件应用系统、业务支撑平台、基础设施等功能服务, 具体内容有软件运营、平台运营、基础设施运营、呼叫中心服务等内容, 主要针对使用阶段和信息资源要素。

6) 数据处理和存储服务。根据需求方的要求, 为他们提供信息和数据分析、整理、计算、存储等服务, 具体内容有数据处理、存储、数字加工等, 主要针对使用阶段和信息资源要素。

7) 呼叫中心服务。利用公用电话网呼叫中心系统和数据库技术, 对数据进行采集、加工和存储, 建立相应的信息库, 并通过互联网、移动网等向公众提供相应的业务、信息咨询和数据查询等服务, 该服务存在于系统使用、支持等阶段。

8) 数字内容服务。对图片、文字、视频、音频进行数字化处理, 经过加工之后为用户提供相应的服务, 包括数字动漫、游戏设计制作、地理信息加工等, 涵盖系统生命周期整个过程。

四、信息技术服务定义

近年来, 我们经济社会取得了快速的发展, 产业结构也在不断的优化和升级, 信息技术在各行各业的应用也越来越广泛, 并为经济社会的发展做出了巨大的贡献。特别是国家在推动工业化与信息化融合的政策指引下, 信息技术取得了不断的发展和进步, 服务形态出现多样化趋势, 技术也不断的创新和升级, 从而有力的推动了信息技术服务的发展。随着信息技术应用范围的扩大, 技术创新和技术升级不断出现, 也带动了新的应用模式的出现, 例如物联网、云计算等等。但是, 不管其服务形态和服务模式出现怎样的升级和变化, 信息技术服务的内涵不会出现变化, 它的存在总是为信息技术的运用而服务, 或者借助信息技术提供各种服务。另外, 不管按照什么标准对信息技术服务进行分类, 它们之间永远存在着相应的联系, 如果对他们进行归纳, 可能会丰富信息技术服务的内涵, 为人们提供更为便利的服务。综合上述介绍和各种相关情况, 我们可以将信息技术服务定义为:供应方为需求方提供开发、应用信息技术的服务, 以及供应方以信息技术为手段, 为需求方提供各种业务需求和服务。

五、结束语

随着研究的不断深入, 近年来, 有关信息技术服务分类与定义的成果不断涌现。例如, 2010年《信息技术服务分类与代码》行标的内容应用于《软件产业统计制度》, 其相关内容还被《国民经济行业分类》所采纳, 从而标志着信息技术服务被列入国民经济行业大类。另外, 自2013年6月1日起, 《信息技术服务分类与代码》正式实施, 它界定了信息技术服务的范围, 有利于信息技术服务体系的建立和维护, 能够有力的推动信息技术服务产业的发展, 并为加强管理工作提供依据。

参考文献

[1]武坤, 袁新辉.中南大学信息技术服务实践[J].实验技术与管理, 2011.

[2]欧阳树生.信息技术服务及其标准化的实践与探索[J].上海标准化, 2010.

[3]韩红强.信息技术服务分类与定义研究[J].信息技术与标准化, 2013.

3.企业用水分类定义及考核指标 篇三

【摘 要】本文介绍了企业用水的分类与定义,企业用水的水量分类与定义、企业用水考核指标及计算方法。了解企业用水分类、定义及考核指标是进行水平衡测试的基础,对评价企业用水水平具有重要意义。

【关键词】企业用水;分类与定义;考核指标

一、企业用水分类与定义

各类工业企业在进行生产的过程中,在本企业的各个生产部门、辅助生产部门和生产部门内,总是要直接和间接使用水。一般说,企业用水可以分成两大类。

即:生产用水和生活用水。

1.生产用水。直接用于工业生产的水,叫生产用水。生产用水包括间接冷却水、工艺用水和锅炉用水。其中,工艺用水又可细分为产品用水、洗涤用水、直接冷却水和其它工艺用水;锅炉用水细分成锅炉给水和锅炉水处理用水。

(1)间接冷却水:在工业生产过程中,为保证生产设备能在正常温度下工作,用来吸收或转移生产设备的多余热量,所使用的冷却水(此冷却用水与被冷介质之间由热交换器或设备隔开),称为间接冷却水。

(2)工艺用水:在工业生产中,用来制造,加工产品以及与制造、加工工艺过程有管的这部分用水称为工艺用水,工艺用水中包括产品用水、洗涤用水、间接冷却水和其它水。

A.产品用水:在生产过程中,做为产品的生产原料的那部分水称为产品用水(此水成为产品的组成部分或参加化学反应)。

B.洗涤用水:在生产过程中,对原材料、物料、半成品进行洗涤处理的水成为洗涤用水。

C.直接 冷却水:在生产过程中,为满足工艺过程需要,是产品或半成品与只直接接触的冷却水(包括调温调湿使用的直流喷雾水)称为直接冷却水。

D.其它工艺用水,产品用水、洗涤用水、直接冷却水之外的其它工艺用水,称为其它工艺用水。

(3)锅炉用水:为工艺或采暖、发电需要产汽的锅炉用水及锅炉水处理用水统称为锅炉用水,锅炉用水包括锅炉给水、锅炉水处理用水。

A.锅炉给水:直接用于产生工业蒸汽进入锅炉的水称为锅炉给水。锅炉给水由两部分组成,一部分是回收由蒸气冷却得到的冷凝水,另一部分的补充的软化水。

B.锅炉水处理用水 为锅炉制备软化水时,所需要的再生、冲洗等项目用水称为锅炉水处理用水。

通常,生产用水占企业用水的比例较高,企业用水量中的绝大部分是属于生产用水,在生产用水的各类用水中,间接冷却水一般用水量较大,据统计,在工业生产中,间接冷却水的用水量约占工业用水总量的60-70%左右,在电力、冶金、医药、化工等行业中这类用水占用水总量的比例要更高一些。间接冷却水多用于生产设备的冷却和工艺温度的控制。它使用后一般只是温度有所提高,而水质基本上没有污染,同时消耗量也较小。由于间接冷却水的这一特点,决定了它应当作为企业节约用水的重点。在工业企业中,工艺用水的用水量一般仅次于间接冷却水。这类水包括的用水范围比较广,水在生产过程中所起的作用各不相同,但它们的共同点是,使用过后水质均有程度不同的污染,消耗量也较大。采取适当的技术措施,尽可能地回收利用这部分水量具有很大的实际意义。锅炉用水在工业企业中较为普遍,由于锅炉用水对水质要求较高,一般均需进行水处理后才能使用,因此,提高锅炉用水的重复利用水平,可收到可观的经济效益。

2.生活用水。厂内和车间内职工生活用水及其他用途的杂用水统称为生活用水。这类水在企业用水当中占有一定的位置,特别是对某些工业企业如仪表、电子、服装等,生活用水量要占企业用水的一半以上。生活用水不与企业的生产发生直接的关系,但要保证生产的正常进行,离不开这部分用水。因此,也必须定量地分析企业内生活用水的水量值,搞清其用水情况。

二、企业用水的水量分类与定义

企业内各个用水单元的输入和输出水量在用水性质、用水条件等方面是不尽相同的。为了表明各个用水单元用水情况的这种差异,有必要划分一下企业用水的各种水量。企业用水的水量一般分为:

1.用水量(Y):工业用水量是工业企业完成全部生产过程所需要的各种水量的总和。工业用水量包括:间接冷却水用水量、工艺水用水量、锅炉用水量和生活用水量。

2.取水量(Q):工业取水量是为使工业生产正常进行,保证生产过程对水的需要,而实际从各种水源引取的,为任何目的所用的新鲜水量。包括:间接冷却水取水量、工艺水取水量、锅炉取水量、生活取水量。

3.耗水量(H):是在生产过程中,由于蒸发、飞散、渗漏、风吹、污泥带走等途径直接消耗的各种水量和直接进入产品中的水量及职工生活饮用水量的总和。这部分水量从狭义上讲是不能直接回收再利用的水量。

4.排水量(P):是在完成全部生产过程(或为生活使用)之后最终排出生产(或生活)系统之外的总水量。

5.重复利用水量(C):是工业企业内部,生产用水和生活用水中,循环利用的水量和直接或经处理后回收再利用的水量,即工业企业中所有未经处理或处理后重复使用的水量的总和。

6.漏水量(L):是企业输水系统和用水设备(包括地上管道、设备、地下管道、阀门等)所漏流的水量之和,这部分水量包括在企业取水量之和。

三、企业用水考核指标及计算方法

不同行业的不同工业企业,由于生产情况不同及用水管理情况的不同,在用水和节水水平上必然存在着差异。这种差异可以通过一定的量值化的用水、节水技术经济指标反映出来。换句话说,欲反映、考核和评价各行业工业企业合理用水的程度,建立一套较完整的用水、节水技术经济指标体系是必要的。那么,如何建立这套指标体系呢?原则和出发点是,既要考虑到面,也要考虑到层次;既要考虑到综合指标,也要考虑到专项指标;既要考虑到宏观性指标,也要考虑到微观性指标。从目前企业用水现状和用水管理程度以及水平衡测试来看,采取以下指标较为适宜。

(1)重复利用率:工业用水中,重复利用水量(C)占用水量(Y)的百分比。

就一个企业而言,重复利用率是反映企业用水中各类水重复利用程度的一个综合性技术经济指标,是现阶段考核企业用水和节水水平的一个重要指标。在运用这一指标计算、分析和评价企业用水情况时,应注意以下几点:

1)指标中涉及到的用水量(或取水量)、重复利用水量应当包括企业生活用水这类水的用水量(或取水量)、重复利用水量,不要漏掉。指标计算的时间段,可以是日、月、季或年;根据需要而定,在水平衡测试中一般均是以日作为时间段。指标计算的对象,可以是企业、车间、工序(或设备),甚至可以是某种产品。在水平衡测试中,要分别计算企业、车间、设备三级用水单元重复利用率。

2)重复利用率的高低,与行业类别、产品结构、生产工艺和设备、用水性质和条件等有关。评价企业用水水平时,必须考虑到这些因素的影响。

3)一般说,企业生产工艺和生产规模一经确定,保证生产正常进行所用的水量变化不大,亦即用水量(Y)基本一定,因此,从计算公式可以看出,要提高重复利用率值,只能采取办法来实现重复利用水量值的增加,而重复利用水量值的增加势必造成取水量值的减小,也即实现了节水,同时排水量也减少了。

4)由于重复利用率是一个综合性指标,尚不能反映企业各类用水水平和节水潜力,因此有必要建立一些专项指标以弥补不足。

(2)间接冷却水循环率:工业生产用间接冷却水中循环和回用水量占间接冷却水用水量的百分比。

间接冷却水循环率是考核企业生产用间接冷却水循环和回用程度的专项性指标,是重复利用率的一个主要组成部分。

(3)工业水回用率:工业生产中,工艺用水中回用水量占工艺用水量的百分比。

工艺水回用率是考核企业生产中工艺水回用程度的专项性指标,是重复利用率是一个重要组成部分。

(4)蒸气冷凝水回用率,用于生产的锅炉蒸气冷凝水回用量占锅炉蒸气发气量的百分比。

蒸气冷凝水回用率是考核企业蒸气冷凝水回用程度的专项性指标,是重复利用率的一个组成部分。

(5)万元产值取水量:工业生产中,每生产一万元产值的产品需要的取水量(包括企业的生产、生活取水量)。

万元产值取水量是一个综合性的考核指标,它从宏观上评价大范围(如城市、国家)的工业用水水平是简易而实用的。这里的年产值应按规定的不变价计算。

(6)单位产品取水量:每生产单位产品需要的生产和辅助性生产的取水量(不包括厂区生活用水)。

单位产品取水量的考核企业用水水平较合理和较科学的指标之一。产品单位应由各工业部门统一规定。

(7)职工人均日生活取水量:每个职工平均每天用于生活的取水量。

职工人均日生活取水量反映了企业职工生活取水情况,相对地也能反应出生产和生活用水组成情况。

作者简介:

贾爱萍(1965),女,安阳市计划节约用水办公室,经济师。

赵宏艳(1969),女,安阳市计划节约用水办公室,经济师。

4.·句子的定义和分类 篇四

1、定义:由词或短语构成、具有一定的语气语调、表达一个相对完整意思的语言单位。

(语气语调在书面上表示:语气助词标点符号)

2、句子分类:

(1)从用途(语气)上分,有陈述句(说明一件事情,表肯定或否定陈述语气)、疑问句(提出一个问题,表疑问语气,有四种结构类型,下文将详述)、祈使句(表请求、命令、催促、劝阻等祈使语气)、感叹句(表一种强烈感情的语气)四种。

(2)从结构上分,有单句和复句两种。

单句:由一个主谓短语或一个词组成。它有两种类型:主谓句和非主谓句。

主谓句:由主谓短语构成,有被陈述和陈述两部分的句子。在具体的语言环境中,主语可以承前或启后省略,故主要看谓语,复句内的各个分句就是指这种形式。

非主谓句:除主谓短语外的其他短语或单个词充当。有四种形式:

a、名词性非主谓句

b、动词性非主谓句

c、形容词性非主谓句

5.危险废物的定义及分类(精) 篇五

对危险废物的定义,不同的国家和组织各有不同的表述,联合国环境署(UNEP)把危险废物定义为:“危险废物是指除放射性以外的那些废物(固体、污泥、液体和利用容器的气体),由于它的化学反应性、毒性、易爆性、腐蚀性和其他特性引起或可能引起对人体健康或环境的危害。不管它是单独的或与其他废物混在一起,不管是产生的或是被处置的或正在运输中的,在法律上都称危险废物。而世界卫生组织(WHO)的定义是:“危险废物是一种具有物理、化学或生物特性的废物,需要特殊的管理与处置过程,以免引起健康危害或产生其他有害环境的作用”。美国在其《资源保护和回收法》中将危险废物的定义为:“危险废物是固体废物,由于不适当的处理、贮存、运输、处置或其他管理方面,它能引起或明显地影响各种疾病和死亡,或对人体健康或环境造成显著的威胁”。日本《废物处理法》将:“具有爆炸性、毒性或感染性及可能产生对人体健康或环境危害的物质。”定义为“特别管理废物”,相当于通称的“危险废物”。我国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中将危险废物规定为:“列入国家危险废物名录或者根据国家规定的危险废物鉴别标准和鉴别方法认定的具有危险特性的废物”。

危险废物的通常特性主要指毒害性、易燃性、腐蚀性、反应性、浸出毒性和传染疾病性等。因此,根据这些特性,世界各国都制定了各自的鉴别标准和危险废物名录。如联合国环境规划署在《控制危险废物越境转移及其处置巴塞尔公约》中列出了“应加控制的废物类别”共45类,“须加特别考虑的废物类别”共2类,危险废物“危险特性的清单”共14种特性。我国《国家危险废物名录》将危险废物共分47类,同时制定《危险废物鉴别标准》并规定“凡《名录》所列废物类别高于鉴别标准的属危险废物,列入国家危险废物管理范围;低于鉴别标准的,不列入国家危险废物管理

危险废物处置的管理要求

1、基本建设要求

(1)企业事业单位对其产生的不能利用或者暂时不利用的危险废物,必须按规定建设存贮或者处置的设施、场所,且必须符合国家职业安全卫生和环境保护标准。

(2)建设储存、处置危险废物的项目,必须遵守国家有关建设项目职业安全卫生、环境保护管理的规定,进行职业安全卫生预评价和环境影响评价,并按照国家规定程序报有关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后,方能立项建设。

(3)必须坚持“三同时”的原则。即储存、处置危险废物的建设项目,其职业安全卫生及环境保护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并经有关行政主管部门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生产或者使用。(4)在国务院和国务院有关主管部门及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划定的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生活饮用水源地和其他需要特别保护的区域内,禁止建设危险废物集中贮存、处置设施、场所。

2、收集、贮存、运输和处置要求

(1)国家实行危险废物申报登记制度。凡产生危险废物的单位,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申报登记和处置,并向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提供危险废物的产生量、流向、贮存、处置等有关资料。(2)国家实行经营许可证制度。凡从事收集、贮存、处置危险废物经营活动的单位,必须按规定向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申请领取经营许可证,禁止无证或者不按照经营许可证规定经营,禁止将危险废物提供或者委托给无经营许可证的单位。

(3)必须坚持分类处置的原则。收集、贮存危险废物,必须按照危险废物特性分类进行,禁止混合收集、贮存、运输、处置性质不相容而未经安全性处置的危险废物,禁止将危险废物混入非危险废物中贮存,更不得任意抛弃危险化学品废弃物。

(4)加强危险废物的收集、贮存、运输、处置设施、设备、场所及其包装的安全管理。禁止在危险化学品贮存区域内堆积可燃废弃物品,对危险废物的容器和包装物以及收集、贮存、运输、处置危险废物的设施、场所,必须设置危险废物识别标志。

(5)危险废物的包装应当采用易回收利用、易处置或者在环境中易消纳的包装物。

(6)收集、贮存、运输、处置危险废物的场所、设施、设备和容器、包装物及其他物品转作他用时,必须经过消除污染及消毒处理,方可使用。(7)运输危险废物,必须采取防止污染环境的措施,并遵守国家有关危险货物运输管理的规定。禁止将危险废物与旅客在同一运输工具上载运。(8)国家实行危险废物转移联单制度。凡转移危险废物,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填写、办理危险废物转移联单,并向危险废物移出地和接受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报告。

(9)产生、收集、贮存、运输、利用、处置危险废物的单位,必须建立健全安全生产及环境保护责任制度,配备足量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并对直接从事收集、贮存、运输、利用、处置危险废物的人员进行严格的专业培训,经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作业。

3、应急处理要求(1)产生、收集、贮存、运输、利用、处置危险废物的单位,应当制定在发生意外事故时采取的应急措施和防范措施,并向所在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报告。

6.定义分类: 篇六

1、词法

为一个词或者一个表达提供一个意义相当的表达。比如将“单身汉”定义为“未婚男子”,或者将“煎”定义为在“热油中烧”。有些词如“如果”无法有效地使用其它词来同义描写,词典对这些词一般通过描写其特性的方法来给予一个定义,而不是通过提供一个相当的表达的方式。

2、情境

也称上下文定义。有些词无法清晰地定义,但可以通过为所有这个词出现的句子提供一个解释来为这个词做一个定义。也就是说通过使用一个不出现这个词的句子来解释这个词在这个句子里的意义。

3、内涵

是将一个物件与其它物件之间不同的所有特征列举出来。比如“所有小于20的质数的集合”是一个特定的集合的内涵定义。

4、外延

是描述一个概念或者词的外延,即这个概念或者词所包含的所有事务。

列举定义是一个特别的外延定义,它列出一个概念或者词所描写的所有的物件。列举定义只适用于有限集合,而且只有在这个集合比较小的情况下才有意义。

5、实物

又称直观释义或实指定义。即指定一个词所代表的物件来表达这个词的意思,或者指定数个代表性的物件来表达这个词的意思。一个例子是给某人看吉米·威尔士的图像来表示“吉米·威尔士”这个词的意思,或者给某人看数个典型的狗来说明“狗”的概念。

一个量的操作定义是这个量的测量过程。

6、理论

是使用一个学科的理论对一个词作一个定义,比如“米是光在真空中在1/299,792,458秒所传播的距离”。这个定义是基于狭义相对论的理论做出的定义。

7、本义狭义

(Definition by genus and difference)首先列出一个狭义词的广义词,然后说明这个狭义词与这个广义词中不属于这个狭义词的物件之间的区别。

8、递归

又称归纳定义,它是使用有意义的方式用一个词来定义这个词本身。一般来说这样的定义包括两个步骤:首先一个或数个特定的物件属于被定义项的集合X;其次所有与X中的元素有一定关系的物件,而且只有与X中的元素有这个关系的物件也属于X。比如以下为自然数的递归定义:首先1是一个自然数,其次比自然数大1的数也是自然数,所有其它数都不是自然数。在做递归定义时要小心避免循环定义。

循环

是假设别人已经对被定义项有一定的了解。比如“蛋是鸡生的卵,鸡是从蛋里孵出来的”就是这样一个循环定义。假如别人即不知道鸡是什么,又不知道蛋是什么的话这个定义毫无用处。(参见重言式)

9、规定性

又称规创定义或约定定义,是指将一个定义或者讨论的内容规定在一个范围内。比如有人想要解释啤酒是怎样酿的但不知道清酒是不是啤酒的一种。他可以开篇说:“我所说的啤酒仅包括用小麦酿的啤酒。”

10、厘定性

是对词法定义添加附加的条件来延伸词法定义中的定义,更加缩小定义的规范。

劝导性定义又名说服性定义,是指将一个词定义为一个特别观点的理由,但却保持了词法定义的形式。

要分析一个定义的好坏要注意定义的特性,其中最重要的是其外延、内涵、歧义和含糊度。

列举定义指出一定的例子来让对方认识到一个词的意义。

外延定义列举出一个词的所有元素。

内涵定义列出一个词的特征,这个定义往往比外延定义更紧凑。

比如“单身汉”这个词假如要使用外延定义来定义它的话必须将世界上上亿单身汉都列举出来,但是假如用内涵定义的话则一个单身汉首先是一名男子,其次他未婚,因此所有的单身汉是未婚男子,而且只有单身汉才是未婚男子。

对于哲学家来说一个定义的内涵比起外延要重要得多。比如我们既无法列出世界上所有的单身汉,对这样一个列表也没有兴趣。我们关心的是单身汉与非单身汉之间的区别。一个单身汉的列表无法表示一个新的人是否单身汉。

7.棕地的分类和定义研究 篇七

一、棕地的分类

棕地的分类标准不一样, 其划分类型也不一样。现有棕地划分标准主要有污染源、棕地改造目的、土地症状和污染程度等。

最为常见的是根据污染源不同来划分。主要有物理性棕地、化学性棕地、生物性棕地。这些地方的土壤中遗留着有害固体物质和化学物质, 这些物质会对人类或者动物的生命健康产生危害, 成为城市生态文明建设的严重障碍。由于有些物质的化学性质特点, 一些危害不会马上呈现出来, 而是会有一定的隐蔽期, 所以它们对人畜的危害短期内不会显现出来, 需要经过若干年后才能引起人们的注意。而一旦发现造成了严重后果, 可能为时已晚。生物性棕地主要是由于部分动植物在分解过程中会释放有毒气体, 对当地民众健康产生影响。

按照改造再利用的目的不同, 棕地可分为工业景观用地、住宅用地、商服用地、公共用地。工业景观用地主要是指对污染土地进行污染修复后做工业用途或景观用途;住宅用地是指对污染土地进行修复后作为住宅用地, 这对棕地污染修复要求比较高;商服用地是指将修复后土地作为商业用途;而公共用地则是将修复后的土地作为公共建筑或公共服务设施场所。

还可以根据土地症状的不同, 分为实事棕地和疑似棕地。或根据土地受污染程度的不同, 分为轻度污染棕地、中度污染棕地和重度污染棕地。

由于城市企业的搬迁、原有公共场所的遗弃等原因, 将“棕地”主要按照以上4种类型进行划分。由于城镇化进程的加快, 一些易造成污染、影响居民生活和健康的企业, 其所在地会成为城镇的中心区或边沿区, 再加上城市“退二进三”的政策, 大量企业被迫迁移到城市外围, 原企业用地被搁置甚至被遗弃, 从而形成了“棕地”。这样的“棕地”称为城市“棕地”。还有一种我国特有的山区“棕地”。处于山区的一些国防军工厂, 在改革开放后, 处在经济不发达、交通不方便、信息不畅通的地区, 企业无法适应市场经济的发展, 于是这些军工企业迁出山区, 搬迁到城市中或城市边缘, 遗留下的土地便成了棕地。

二、棕地治理的意义

棕地的存在一方面会造成土地利用效率低、土地资源浪费、环境污染、对周边居民产生健康风险等问题, 对于城市的经济发展、社会发展和环境治理都存在一定的影响;另一方面, 不利于日益增加的人口和日渐衰退的土地矛盾的解决。所以, 对棕地进行治理并且再次开发利用对于城市可持续发展、土地资源的高效合理利用都有着重要意义。发达国家对棕地的治理与利用十分重视, 建立了较为全面的法律法规, 且都取得了成效。

棕地的存在不仅会对周边的人类或者动植物产生健康危害, 如武汉的毒小区事件, 而且不利于土地资源的可持续利用, 造成土地资源的浪费和效率低下等问题。我国是人口大国, 人均占有土地资源少, 而城市化进程的加快, 人口指数呈上升趋势, 导致城镇建设用地需求增加。不断增加的人口与日益减少的可利用土地供需矛盾愈发尖锐, 这需要我们寻找新的土地利用方式。据统计, 我国2010年棕地已超过1000万公顷, 这些用地都存在不同程度的污染, 不能直接投入使用。因此, 对棕地进行修复并再开发利用是解决人地矛盾的重要方式, 也是走可持续发展道路的重要手段。

三、总结

“棕地”存在于世界各处, 其数量庞大, 大多数处于被废弃和被搁置的状态。“棕地”的存在形式多种多样, 其被污染的程度也不一样, 需根据其污染类型和污染程度的大小对其再利用进行合理规划。对这些土地进行治理开发, 会起到缓解环境压力、刺激经济增长、改善现有城区的环境、使老城区焕发新活力的作用。

参考文献

[1]Sousa C.D.Contaminates sites:the Canadian situation in an international con-text[J].Environmental Management, 2001.

[2]谢红彬, 杨英武, 孙作玉.褐色土地再利用研究进展与展望[J].山西师范大学学报 (自然科学版) , 2010 (24) .

[3]张华, 郭鹏, 王丽琴.“棕地”现象及其治理对策[J].环境保护科学, 2008 (34) .

[4]曹康, 金涛.国外棕地再开发土地利用策略及对我国的启示[J].中国人口·资源与环境, 2007 (17) .

[5]曹康, 何华春.“棕地”揭秘[J].中国土地, 2007 (08) .

8.涉农贷款定义分类[最终版] 篇八

涉农贷款,是指《涉农贷款专项统计制度》(银发[2007]246号)统计的以下贷款:

(一)农户贷款;

(二)农村企业及各类组织贷款。

本条所称农户贷款,是指金融企业发放给农户的所有贷款。农户贷款的判定应以贷款发放时的承贷主体是否属于农户为准。农户,是指长期(一年以上)居住在乡镇(不包括城关镇)行政管理区域内的住户,还包括长期居住在城关镇所辖行政村范围内的住户和户口不在本地而在本地居住一年以上的住户,国有农场的职工和农村个体工商户。位于乡镇(不包括城关镇)行政管理区域内和在城关镇所辖行政村范围内的国有经济的机关、团体、学校、企事业单位的集体户;有本地户口,但举家外出谋生一年以上的住户,无论是否保留承包耕地均不属于农户。农户以户为统计单位,既可以从事农业生产经营,也可以从事非农业生产经营。[1]

(三)城市企业及各类组织涉农贷款。填报机构发放给注册地位于城市区域的企业及各类组织从事农、林、牧、渔业活动以及支持农业和农村发展的贷款。包括城市企业贷款和城市各类组织支农贷款。

鉴于农村、农业、农民属于不同的分类标准,制度将涉农贷款分别按照城乡地域、用途、受贷主体进行分类统计,从不同侧面反映金融业对农村、农业、农民的贷款支持力度。在对农村贷款的统计上,分别统计了农户贷款、农村企业贷款和农村各类组织贷款。在对农业贷款的统计设计上,不仅统计传统的农业、林业、畜牧业和渔业贷款,还统计了农林牧渔服务业贷款。在对农户贷款的统计上,不仅统计了农户生产经营贷款,还统计了农户消费贷款。从地域上考虑,除了统计农村贷款,考虑到城市也有用于农业和农村发展的贷款,因此增加了对城市涉农贷款的统计。

9.包装机械的定义与分类 篇九

关于教育的定义纷繁多样,各门各派都有自己对教育的定义,而通过对教育定义的分类有助于我们理清思路,把握各种定义的内涵和特点。伊士雷尔·谢弗勒是美国著名的分析教育哲学家,他在1960年出版的《教育的语言》一书中根据陈述方式把教育的定位分为三类:规定性定义、描述性定义和纲领性定义。文都教育这次为大家系统介绍一下谢弗勒的教育定义分类,最后再用一道选择题真题来加深大家对其理论的理解。

规定性定义是指作者自己所下的定义,并在自己的教育论述中始终遵守。规定性定义主要是为了叙述和表达的方便而指定某些词语代替某一词语,或者规定某一词语所代表的意义。规定性定义有创造性和非创造性之分,例如“甲”代表“优秀”是非创造性规定定义,因为历史上人们已经有类似的规定,使“甲”代表“优秀”的观点成立。

描述性定义是对被定义对象的适当描述或如何使用定义对象的适当说明,如“教育是一种培养人的活动”或“教育是发展人的智力的最好途径”。它对被定义的词在历史上以及目前的种种进行概括。词的意义是随时间而变化的,而且词的意义本身可能是模糊的,因而,描述性定义常常出现模棱两可的情况。

纲领性定义是描述性定义和规定性定义的一种复合形式,既揭示被定义对象“是”或隐含地表明被定义对象“应是”什么,如“教育是社会借以发展年轻一代认识生活中的善和价值的能力的手段”。纲领性定义描述的是一个方案,指向实践,它或隐或显地告诉人们事物应该成为的样子,因而,它是教育中常见的定义。

可以说,这三种定义的分类是根据定义出现的上下文情景来决定的,同一定义根据不同上下文可能归属不同的类型。三种定义的功能各不相同,规定性定义的功能是使该定义能够表达下定义者所需要的含义,使该定义能够在群体之间进行沟通和交流,描述 http:///kaoyan/ 定义,谢弗勒总结道:“规定性定义的重要性在于交流,即旨在促进谈话;描述性定义的重要性在于解释,即澄清词语的常规应用;纲领性定义的重要性在于道德方面,即它体现行动的纲领。”下面就以一道教育学考研真题来加深大家对教育定义的分类的理解:

按照美国教育哲学家谢弗勒对教育陈述的分类,“教育是对人心灵的陶冶”属于()A教育的描述性定义 B教育的纲领性定义 C教育口号 D教育隐喻

10.包装机械的定义与分类 篇十

关键词:教学设计理论,经验化教学设计,系统化教学设计,非线性化教学设计

一、引言

作者在厘清了教学设计、教学设计理论、教学设计学的关系及层次后, 利用解释结构模型法分析了教学、教学设计、教学设计学、教学论、教学理论、教育技术学、教学方法、教学法、设计教学法及教育学等概念之间的语义结构网络[1], 进一步明确了教学设计学的应用性学科性质, 及其与教学的理论、教育技术学的关系, 但在教学设计学中的一些基本理论问题仍然存在困惑与分歧, 如教学设计的定义、教学设计理论的分类等, 本文中作者拟从学科视野就这两个问题谈谈一点认识, 即作者认为[2]:教学设计与教学设计学不是同一概念, 不能把教学设计笼统地称为“一门学科”或“一种理论”。如果教学设计特指对教学系统进行规划安排的实践活动, 教学设计理论就是对该活动进行系统化、理性认识的产物, 教学设计学是理论演变发展到一定阶段的结果。教学设计活动古已有之, 原先是一种经验化的形态;教学设计学是近代才发展成熟的, 主要是一种理论化的形态。教学设计学是以教学设计 (活动) 为研究对象, 揭示教学设计工作规律的一门学科, 是以教学的理论 (the theories of instruction) 为指导, 通过教学设计实践活动, 将这些来源于教学实践的理论再应用到实践中去, 将实践与理论结合起来, 是一门将教学的理论与教学实践连接起来的桥梁学科。教学设计理论是教育技术学的核心理论, 教学设计理论推动了教育技术学的成熟和发展, 教学设计学是在教育技术学母体中孕育和发展成熟的, 所以, 教学设计学是教育技术学的次级学科。

二、教学设计的定义

(一) 前人的定义

教育技术界的前辈对教学设计的界定不胜枚举, 在此列举一些具有代表性的定义。

教学系统设计是对教学系统进行具体计划的系统化过程。 (加涅) [3]

教学设计是指运用系统方法, 将学习理论与教学理论的原理转换成对教学资料和教学活动的具体计划的系统化过程。 (史密斯、雷根) [4]

教学系统设计是运用系统方法分析研究教学过程中相互联系的各部分的问题和需求, 确立解决它们的方法步骤, 然后评价教学成果的系统计划过程。 (肯普) [5]

教学设计是设计科学大家族中的一员, 设计科学各成员的共同特征是用科学原理以及应用来满足人的需要。因此, 教学设计是对学业业绩问题的解决措施进行策划的过程。 (帕顿) [6]

教学设计是运用系统方法分析教学问题和确定教学目标、建立解决教学问题的策略方案、试行解决方案、评价试行结果和对方案进行修改的过程;它以优化教学效果为目的, 以学习理论、教学理论和传播学为理论基础。 (乌美娜) [7]

教学设计是为了达到一定的教学目标, 对教什么 (课程、内容等) 和怎样教 (组织方法、传媒的使用等) 进行设计。 (李伯黍) [8]

教学设计就是在一定的观点和方法的指导下, 依据教育教学理论和教师的经验, 对教学活动进行规划和安排的一种可操作的过程。 (南国农) [9]

(二) 分析与理解

针对上述定义, 可以对教学设计作出以下分析和理解。

1.笼统地强调“教学设计利用系统方法”并不 一定准确

因为教学设计经历了不同的发展阶段, 如传统教学设计 (即平常所说的备课) 、教学系统设计等, 而传统教学设计并不强调系统方法。

有学者批评了系统化教学设计的线性模式过于僵化和呆板, 它将原本具有综合性的学习任务和内容分解为一个个的子目标、独立单元, 在这种学习中所习得的知识是彼此孤立的、部分性的而非整体性的[10]。

2.教学设计的概念正在发展之中, 应分类型、 分层次理解教学设计的内涵

分类型定义“教学设计”, 如:传统教学设计, 教学系统设计、多媒体组合教学设计、信息化教学设计等。例: 多媒体组合教学设计是在教学过程中, 积极开发和应用现代教育媒体, 并与传统媒体有机结合, 在课堂上采用多种媒体优化组合的一种教学设计[11];信息化教学设计是充分利用现代信息技术和信息资源, 科学安排教学过程的各个环节和要素, 为学习者提供良好的信息化学习环境, 实现教学过程全优化的系统方法[12]。

分层次理解“教学设计”, 如:教学、设计、教学设计、教学设计学等。例:教学是教的人指导学的人进行学习的活动, 是教和学相统一或相结合的活动[13];设计是指在创造某种具有实际效用的新事物或者解决新问题之前所进行的探究式的系统计划过程[14];教学设计学是研究教学系统设计, 揭示教学设计工作的规律, 并以这些规律的知识指导教学实践的一门应用性学科[15]。

3.教学设计具有以下特征

(1) 强调运用一定方法; (2) 强调教学理论、学习理论的指导; (3) 它是一个对教学活动、系统进行规划、安排的过程。作者认为, 第三点是教学设计的本质特征, 不管教学设计如何发展, 它总是在教育教学之前规划一个实施教和学的优化方案。而教学设计的新发展也表明, 现在笼统强调运用系统方法以及教学理论、学习理论的指导并不准确。

(三) 新的定义

从以上分析可以得出, 对教学设计的定义应从一个较为宽泛的范围着手, 在揭示其本质的前提下, 不拘泥于某种特定的理论和方法, 这样有利于开拓我们的视野 (而不把教学设计局限于系统化教学设计, 目前许多有关这方面的书籍在介绍教学设计时反映了这种倾向) , 也有利于我们构架教学设计理论的体系。在这个原则指导下, 教学设计可定义为以下内容。

教学设计就是在教育教学理论以及相关理论的指导下, 运用一定的方法对教育教学进行规划、安排, 建立活动方案, 并根据实施结果对方案进行评价、修改的过程。

根据这个定义, 教学设计的指导理论不只一种, 指导理论不同相应的方法也不尽相同, 并且强调教学设计是一个先进行规划和安排, 然后经过实施后的结果对设计方案进行评价和修改的这样一个循环往复的过程。

三、教学设计理论的分类

在教学设计理论中有一种倾向就是把教学设计等同于教学系统设计, 笼统强调系统方法, 但系统化教学设计也有不足, 其线性模式过于僵化和呆板, 它将原本具有综合性的学习任务和内容分解为一个个的子目标、独立单元, 在这种学习中习得的知识是彼此孤立的、部分性的而非整体性的[16]。根据以上对教学设计定义的分析可知, 区分不同教学设计理论的标准主要是指导理论, 指导理论相同相应的方法也不尽相同, 根据这一标准作者认为教学设计理论是对教育教学活动进行规划的理论, 在此作者依据理论基础的不同将教学设计理论分为经验化教学设计、系统化教学设计、非线性化教学设计三种。

(一) 经验化教学设计

一般认为, 教学设计概念的出现是在20世纪50年代, 首先, 提出这一概念的是美国学者加涅。但在此之前, 对教学活动进行计划和安排是历来有之的, 在教育实践中遇到了许多对各要素如何协调、如何控制的问题从而萌发了一些科学地进行教学计划——教学设计的原始构想, 也就是说, 自从有了人类教育就存在教学设计的实践, 但当时并没有“教学设计”这个概念, 而我们经常听到的或从教育学书中看到的大多是“备课”、“写教案”之类的字眼。当教学设计作为一个较为广泛的概念时, 它就应包含此时的对教学活动进行规划的理论, 所以, 笔者将20世纪50年代教学设计的概念出现之前的对教学活动进行规划的理论称之为经验化教学设计, 意指教学设计活动古已有之, 原先是一种经验化的形态, 具体可定义为:经验化教学设计是在赫尔巴特教学理论的指导下, 教育者运用五段教学的方法对教学活动进行规划、安排建立方案, 并根据实施结果对方案进行评价、修改的过程。

1.经验化教学设计的理论基础

19世纪以前学校教育发展缓慢, 虽存在教学设计活动, 但教学设计经验非常零碎, 尚不能上升到理论形态, 直到19世纪中叶德国教育家赫尔巴特创立了科学教育学, 将教学工作建立在科学的基础上, 从这时起教学活动受到赫尔巴特教学思想的深刻影响, 在教学设计方面受到赫尔巴特教学阶段理论的影响, 形成了经验化教学设计理论。

赫尔巴特把教学过程分成4个连续的阶段:明了、联想、系统、方法这四个阶段。戚勒则把“明了”一步分为“分析”和“综合”二步, 其余仍为三步 (与赫尔巴特相同) , 而成为“五段教学法”。戚勒的弟子莱因认为戚勒所用的名称不当, 改五段的名称为预备、提示、比较或联想、总结、应用。这就是现在所谓的“五段教学法”。

2.经验化教学设计模式

由赫尔巴特教学理论发源的五段教学法影响下, 经验化教学设计也基本上由五部分组成:复习旧课、导入新课、讲授新课、课堂小结、巩固应用。

现将这五个部分说明如下:①复习旧课就是使学生回忆过去的经验和有关的事实, 为学习新教材做准备。并说明学习的目的, 使学生知道当前所要解决的问题, 这里有引起动机、明确目的含意, 使学生产生一种期待解决问题的心理。②导入新课就是教师提出新教材或一些事例让学生观察。此时, 是由教师把预先准备好的教材或事物讲给学生听, 或让学生观察, 并不是由学生去搜集材料, 所以, 仍是以教师活动为主。前一个步骤是教师要使学生知道所要解决的问题及与此有关的旧经验。在这一步是教师要指示学生与此问题有关的新材料。③讲授新课就是用问答讨论等方法, 把提示的教材加以分析和说明, 然后与旧经验相比较、分类并加以排列, 找出相同和不同之处。④课堂小结是分析比较的结果, 综合概括成结论或原则。⑤巩固应用就是给学生习题, 使学生应用所得的原则或知识结论来解决问题, 使他们对新知识、新原则有更深的了解, 并验证结论、原则的正确性。

3.经验化教学设计的局限

经验化教学设计的这种模式基本上是一种对教学过程的设计, 主要是针对教师教的活动, 忽视了学习者的特性分析。如果不考虑具体条件机械套用, 会使教学过程僵化, 但若在某些教学情况下灵活应用仍有一定的使用价值。

(二) 系统化教学设计

教学设计真正成为一种有影响力的理论是在系统科学方法引入之后, 同时, 受到行为主义等学习理论的影响, 逐渐发展成为一门连接教育学理论与教育教学实践的桥梁学科、应用学科。杜威在1900年曾提出应发展一门连接学习理论和教育实践的“桥梁科学”, 它的任务是建立一套与设计教学活动有关的理论知识体系。教学设计作为一门理论和一门新兴教育科学, 却是孕育于二次世界大战之后的现代媒体和各种学术理论被综合应用于教育教学的年代里, 在教育技术学形成发展过程中派生出来的。20世纪50年代中期, 系统科学被引入教育领域, 教育技术也已发展到系统技术阶段, 系统研究教学过程的思想逐步得到人们的注意。与此同时, 许多教育技术的研究者开始致力于将系统论及其方法应用于教学的实际研究, 并应用于教学设计的各个层次, 由此系统化教学设计的理论和方法体系逐渐形成起来了。

系统化教学设计是指在教学理论、学习理论的指导下, 教育者运用系统方法对教学活动进行规划、安排建立方案, 并根据实施结果对方案进行评价、修改的过程。

1.系统化教学设计的理论基础

系统教学设计以教学理论、学习理论及系统科学为理论基础, 有的学者认为还包括传播理论。

系统科学思想认为任何事物都处于一定的系统当中, 系统是由若干要素组成的具有稳定结构和一定功能的有机整体, 即系统具有要素性、结构性、功能性、整体性等特征。将这种思想引入教学之中, 我们可以认为: 教学系统是由教育者、学习者、教学内容、教学手段等要素组成稳定结构、促进人的发展的有机整体或系统。

把教学看成一个系统, 分析诸要素, 发挥其合力, 以取得最大的教学效果正是巴班斯基教学最优化理论的主要观点。这些观点影响了系统教学设计的前期分析, 而在设计阶段它基本上是受到学习理论的影响, 起初遵循了行为主义的原则, 针对不同的目标, 制定不同的教学策略和选择教学媒体来强化知识的传授, 并依据反馈原理对方案进行评价和修改;后来增加了认知主义, 如在“学习者特征分析”环节中注意对学习者内部心理过程进行分析、教学策略方面考虑激发学生动机等;最近又有倾向于建构主义的趋势, 如强调学习情景的创设、学习活动的设计等。

2.系统化教学设计模式

系统方法引入教学设计以后, 各种教学设计模式不断涌现, 美国学者Andrews & Goodson在1980年时就已经确定了60个教学设计模式, 现在已不胜枚举。何克抗教授认为[17]:在教学设计四种理论基础 (教学理论、学习理论、系统科学理论、传播理论) 中, 除学习理论之外的其余三种对所有教学设计模式的影响基本相同, 只有学习理论在不同教学设计模式中的体现才有显著的差异。根据这一原则, 他将教学设计分为三代:第一代教学设计模式的主要标志是在学习理论方面它是以行为主义作为其理论基础, 其代表性模式——“肯普模式”; 第二代教学设计模式的主要标志则是以加涅的“认知- 联结”学习作为其理论基础, 其代表性模式——“史密斯-雷根模式”;第三代教学设计模式的理论基础主要是建构主义理论, 系统理论贯穿于三种模式始终, 余胜泉、何克抗等提出了一个基于建构主义的教学设计模式[18]。

3.系统化教学设计的局限

系统化教学设计可以为教育者提供一个程序化的、可操作的教学流程, 详细规划教学系统的每个要素, 以优化教学, 但其缺点在于容易使教学过程变机械和僵化。

(三) 非线性化教学设计

教学设计在经过系统化教学设计的成熟之后, 逐渐繁荣起来, 呈现多样化的趋势。对教学设计设计产生影响的理论不仅仅是教学理论、学习理论、系统理论, 教学设计的模式也更加多样, 教学设计的应用领域也不再局限于课堂教学的微观领域, 而是逐渐向宏观教学设计、企业培训领域扩展。此时, 教学设计理论逐渐摆脱系统方法带来的“机械”和“僵化”, 更多地呈现一种非线性的方法, 所以, 笔者称之为非线性化教学设计理论, 其中, 学者们讨论最多的是信息化教学设计。

1.对非线性化教学设计产生影响的理论

非线性化教学设计可以说是一种多元化的教学设计, 这种多元化首先体现在它所依据的理论基础不只一种, 它突破了以某种教学理论或学习理论为基础的局限, 还突破了传统系统理论的局限, 多种学科的理论都对非线性化教学设计产生了影响, 这些理论包括:认知心理学、阐释学、模糊逻辑、混沌理论、“新三论” (耗散结构理论协同论突变论) 。

2.非线性化教学设计的发展趋势

非线性化教学设计的多元化还体现在其发展趋势的多样化, 主要有:“主导—主体”教学系统设计模式、活动设计理论、关系论教学设计、网络化教学设计、教学系统设计自动化、教训系统设计与企业培训相结合、教学设计理论向具体学科深入、宏观设计论、信息化教学设 计、基于混沌理论的教学设计等[19]。

四、结束语

上述就是教学设计的内涵及理论构架, 表1从理论基础、使用方法、共同本质三方面对教学设计理论作了总结。

11.包装机械的定义与分类 篇十一

【已废止】

附件一:

商业银行中间业务参考分类及定义

商业银行中间业务可分为以下九大类:

一、支付结算类中间业务

支付结算类业务是指由商业银行为客户办理因债权债务关系引起的与货币支付、资金划拨有关的收费业务。

(一)结算工具。结算业务借助的主要结算工具包括银行汇票、商业汇票、银行本票和支票。

1.银行汇票是出票银行签发的、由其在见票时按照实际结算金额无条件支付给收款人或者持票人的票据。

2.商业汇票是出票人签发的、委托付款人在指定日期无条件支付确定的金额给收款人或持票人的票据。商业汇票分银行承兑汇票和商业承兑汇票。

3.银行本票是银行签发的、承诺自己在见票时无条件支付确定的金额给收款人或者持票人的票据。

4.支票是出票人签发的、委托办理支票存款业务的银行在见票时无条件支付确定的金额给收款人或持票人的票据。

(二)结算方式,主要包括同城结算方式和异地结算方式。

1.汇款业务,是由付款人委托银行将款项汇给外地某收款人的一种结算业务。汇款结算分为电汇、信汇和票汇三种形式。

2.托收业务,是指债权人或售货人为向外地债务人或购货人收取款项而向其开出汇票,并委托银行代为收取的一种结算方式。

3.信用证业务,是由银行根据申请人的要求和指示,向收益人开立的载有一定金额,在一定期限内凭规定的单据在指定地点付款的书面保证文件。

(三)其他支付结算业务,包括利用现代支付系统实现的资金划拨、清算,利用银行内外部网络实现的转账等业务。

二、银行卡业务

银行卡是由经授权的金融机构(主要指商业银行)向社会发行的具有消费信用、转账结算、存取现金等全部或部分功能的信用支付工具。银行卡业务的分类方式一般包括以下几类:

(一)依据清偿方式,银行卡业务可分为贷记卡业务、准贷记卡业务和借记卡业务。借记卡可进一步分为转账卡、专用卡和储值卡。

(二)依据结算的币种不同,银行卡可分为人民币卡业务和外币卡业务。

(三)按使用对象不同,银行卡可以分为单位卡和个人卡。

(四)按载体材料的不同,银行卡可以分为磁性卡和智能卡(IC卡)。

(五)按使用对象的信誉等级不同,银行卡可分为金卡和普通卡。

(六)按流通范围,银行卡还可分为国际卡和地区卡。

(七)其他分类方式,包括商业银行与盈利性机构/非盈利性机构合作发行联名卡/认同卡。

三、代理类中间业务

代理类中间业务指商业银行接受客户委托、代为办理客户指定的经济事务、提供金融服务并收取一定费用的业务,包括代理政策性银行业务、代理中国人民银行业务、代理商业银行业务、代收代付业务、代理证券业务、代理保险业务、代理其他银行银行卡收单业务等。

(一)代理政策性银行业务,指商业银行接受政策性银行委托,代为办理政策性银行因服务功能和网点设置等方面的限制而无法办理的业务,包括代理贷款项目管理等。

(二)代理中国人民银行业务,指根据政策、法规应由中央银行承担,但由于机构设置、专业优势等方面的原因,由中央银行指定或委托商业银行承担的业务,主要包括财政性存款代理业务、国库代理业务、发行库代理业务、金银代理业务。

(三)代理商业银行业务,指商业银行之间相互代理的业务,例如为委托行办理支票托收等业务。

(四)代收代付业务,是商业银行利用自身的结算便利,接受客户的委托代为办理指定款项的收付事宜的业务,例如代理各项公用事业收费、代理行政事业性收费和财政性收费、代发工资、代扣住房按揭消费贷款还款等。

(五)代理证券业务是指银行接受委托办理的代理发行、兑付、买卖各类有价证券的业务,还包括接受委托代办债券还本付息、代发股票红利、代理证券资金清算等业务。此处有价证券主要包括国债、公司债券、金融债券、股票等。

(六)代理保险业务是指商业银行接受保险公司委托代其办理保险业务的业务。商业银行代理保险业务,可以受托代个人或法人投保各险种的保险事宜,也可以作为保险公司的代表,与保险公司签订代理协议,代保险公司承接有关的保险业务。代理保险业务一般包括代售保单业务和代付保险金业务。

(七)其他代理业务,包括代理财政委托业务、代理其他银行银行卡收单业务等。

四、担保类中间业务

担保类中间业务指商业银行为客户债务清偿能力提供担保,承担客户违约风险的业务。主要包括银行承兑汇票、备用信用证、各类保函等。

(一)银行承兑汇票,是由收款人或付款人(或承兑申请人)签发,并由承兑申请人向开户银行申请,经银行审查同意承兑的商业汇票。

(二)备用信用证,是开证行应借款人要求,以放款人作为信用证的收益人而开具的一种特殊信用证,以保证在借款人破产或不能及时履行义务的情况下,由开证行向收益人及时支付本利。

(三)各类保函业务,包括投标保函、承包保函、还款担保履、借款保函等。

(四)其他担保业务。

五、承诺类中间业务

承诺类中间业务是指商业银行在未来某一日期按照事前约定的条件向客户提供约定信用的业务,主要指贷款承诺,包括可撤销承诺和不可撤销承诺两种。

(一)可撤销承诺附有客户在取得贷款前必须履行的特定条款,在银行承诺期内,客户如没有履行条款,则银行可撤销该项承诺。可撤销承诺包括透支额度等。

(二)不可撤销承诺是银行不经客户允许不得随意取消的贷款承诺,具有法律约束力,包括备用信用额度、回购协议、票据发行便利等。

六、交易类中间业务

交易类中间业务指商业银行为满足客户保值或自身风险管理等方面的需要,利用各种金融工具进行的资金交易活动,主要包括金融衍生业务。

(一)远期合约,是指交易双方约定在未来某个特定时间以约定价格买卖约定数量的资产,包括利率远期合约和远期外汇合约。

(二)金融期货,是指以金融工具或金融指标为标的的期货合约。

(三)互换,是指交易双方基于自己的比较利益,对各自的现金流量进行交换,一般分为利率互换和货币互换。

(四)期权,是指期权的买方支付给卖方一笔权利金,获得一种权利,可于期权的存续期内或到期日当天,以执行价格与期权卖方进行约定数量的特定标的的交易。按交易标的分,期权可分为股票指数期权、外汇期权、利率期权、期货期权、债券期权等。

七、基金托管业务

基金托管业务是指有托管资格的商业银行接受基金管理公司委托,安全保管所托管的基金的全部资产,为所托管的基金办理基金资金清算款项划拨、会计核算、基金估值、监督管理人投资运作。包括封闭式证券投资基金托管业务、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托管业务和其他基金的托管业务。

八、咨询顾问类业务

咨询顾问类业务指商业银行依靠自身在信息、人才、信誉等方面的优势,收集和整理有关信息,并通过对这些信息以及银行和客户资金运动的记录和分析,并形成系统的资料和方案,提供给客户,以满足其业务经营管理或发展的需要的服务活动。

(一)企业信息咨询业务,包括项目评估、企业信用等级评估、验证企业注册资金、资信证明、企业管理咨询等。

(二)资产管理顾问业务,指为机构投资者或个人投资者提供全面的资产管理服务,包括投资组合建议、投资分析、税务服务、信息提供、风险控制等。

(三)财务顾问业务,包括大型建设项目财务顾问业务和企业并购顾问业务。大型建设项目财务顾问业务指商业银行为大型建设项目的融资结构、融资安排提出专业性方案。企业并购顾问业务指商业银行为企业的兼并和收购双方提供的财务顾问业务,银行不仅参与企业兼并与收购的过程,而且作为企业的持续发展顾问,参与公司结构调整、资本充实和重新核定、破产和困境公司的重组等策划和操作过程。

(四)现金管理业务,指商业银行协助企业,科学合理地管理现金账户头寸及活期存款余额,以达到提高资金流动性和使用效益的目的。

九、其他类中间业务

12.工程机械分类 篇十二

工程机械通常分类:

起重机械、运输机械、土方机械、桩工机械、石料开采加工机械、钢筋混凝土机械和设备、装修机械、路面机械、线路机械、隧道施工机械、桥梁施工机械等。

二、用途:

广泛用于房屋建筑、铁路、道路和飞机场工程、水利电力建设、矿山开发、港口工程和军事工程上。前六类具有通用性,用于各种工程施工;后五类专用于某种相应的工程。

三、各类机械简介:

工程机械一般由动力装置、传动机构、工作装置和操纵系统组成,大部分工程机械还有行走装置。机械的性能基本上取决于上述各部分的功能及其组合,尤其是工作装置的功能。

1.起重机械:

用于重物的吊运和安装。一般具有起升、回转、变幅、行走四部分,起升为主要部分。分简单式、动臂旋转式和桥式三类。主要机种有塔式起重机、轮胎式起重机、履带式起重机等。也有不完全具备上述

四部分的,如桅杆起重机、缆索起重机、升降机、绞车等。

2.运输机械:

用于物料的运输装卸,包括连续输送机械、搬运车辆和装卸机械。①连续输送机械可连续作业,生产率高,适用于沿一定路线运送物料,主要机种有带式输送机、螺旋输送机、振动输送机、斗式提升机、气力输送装置等。②搬运车辆:机动灵活,用途广泛。主要机种有自卸汽车、翻斗车和叉车等。③装卸机械:用于连续或间歇装卸物料。

3.土方机械:

用于土方的铲掘、运送、填筑、压实和平整。分挖掘机械、铲土运输机械、压实机械和平整作业机械等。

①挖掘机械和铲土运输机械:采用刀形或斗形工作装置切削或挖掘土壤,并将碎土沿地面推送或装入斗内。主要机种有单斗挖掘机、多斗挖掘机、推土机、铲运机、单斗装载机。

②压实机械:利用碾压、振动、夯击原理使土体密实,主要机种有压路机、夯土机。还有利用水力完成土方施工作业的,称水力土方机械。

③平整作业机械:利用刮刀平整地面,主要机种为平地机。

4.桩工机械:

用于基础工程,在地层中安设各种基桩。有打桩机、振动沉桩机、压桩机和灌注桩钻孔机等。

①打桩机:用重锤的冲击力工作,有落锤、汽锤、柴油锤、液

压锤等。

②振动沉桩机:利用振动或振动冲击作用使桩沉入地层。适用于砂质地层。

③钻孔机:就地成孔,孔内安放钢筋骨架,然后灌注混凝土成桩。在市政建设中可采用静力加载沉桩机,减少噪声。

5.钢筋混凝土机械:

用于混凝土的配料、搅拌、输送、灌筑,振捣和钢筋加工。

主要设备和机械有:混凝土搅拌楼站、自落式和强制式混凝土搅拌机、混凝土搅拌输送车、混凝土泵、混凝土振捣器,钢筋的冷拔、调直、剪切、弯曲、焊接等机械和预应力钢筋张拉等机械设备。

6.石料开采加工机械:

用于石方开采和石料加工。石方开采机械有风镐、凿岩机等。

石料加工机械包括各种石料破碎机和筛分机。

7.装修机械:

用于建筑物表层的修饰和加工处理。有抹灰粉刷作业用的灰浆搅拌机、灰浆输送泵、喷浆机等,地坪加工用的地坪磨光机,以及涂料喷涂机和各种电动、风动手持机具等。

8.路面机械:

用于道路路面、机场道面和广场地坪面层的铺设、捣实、平整和切缝。

有沥青路面修筑用的碎石摊铺机、沥青喷洒机、沥青混凝土搅拌设备、沥青混凝土摊铺机,水泥混凝土路面修筑用的水泥混凝土路面铺筑机械,切缝填缝机,还包括路面材料的制备、储放、输送,以及路

面养护机械。

9.线路机械:

用于铁路道碴、钢轨的铺设。

主要机种有铺碴机、铺轨机和铁路的维修养护机械(见轨道铺设)。

10.桥梁机械和隧洞机械:

用于桥梁施工和隧洞施工。有铁路架桥机,盾构,隧洞掘进机等。

机械种类繁多,可以按几个不同方面分为各种类别,如:按功能可分为动力机械、物料搬运机械、粉碎机械等;按服务的产业可分为农业机械、矿山机械、纺织机械等;按工作原理可分为热力机械、流体机械、仿生机械等,目前液压英才网上面很多机械类的液压工程师都挺不错的。

另外,机械在其研究、开发、设计、制造、运用等过程中都要经过几个工作性质不同的阶段。按这些不同阶段,机械工程又可划分为互相衔接、互相配合的几个分支系统,如机械科研、机械设计、机械制造、机械运用和维修等。

这些按不同方面分成的多种分支学科系统互相交叉,互相重叠,从而使机械工程可能分化成上百个分支学科。例如,按功能分的动力机械,它与按工作原理分的热力机械、流体机械、透平机械、往复机械、蒸汽动力机械、核动力装置、内燃机、燃气轮机,以及与按行业分的中心电站设备、工业动力装置、铁路机车、船舶轮机工程、汽车工程等都有复

杂的交叉和重叠关系。船用汽轮机是动力机械,也是热力机械、流体机械和透平机械,它属于船舶动力装置、蒸汽动力装置,可能也属于核动力装置等等。

13.包装机械的定义与分类 篇十三

关键词:海洋污染物,鉴定分类,标签,包装运输

0 引言

对危险货物进行危险特性鉴定分类和标签对于运输包装很有必要, 对于包装运输, 国际上对于危险货物的危险特性鉴定分类规则主要有联合国《关于危险货物运输的建议书规章范本》, 由运输方式分, 有国际海事组织 (IMO) 制订的《国际海运危规》 (IMDG) 、国际航空运输协会 (IATA) 制订的《危险货物规则》等。海洋运输过程中出现问题导致危险货物进入到海洋, 海洋生物将面临巨大危害, 因此IMDG多出了一种危险类别:海洋污染物。

1 海洋污染物鉴定分类和标签的发展历程

“海洋污染物”的条款是在1989年由IMO加入IMDG的, 当时的海洋污染物鉴定分类标准采用了海洋环境保护科学联合专家组 (GESAMP) 包装有害物质评定标准;IMO修正了MARPOL73/78公约附则III中的一些条目, 例如说包装有害物质属于IMDG中提到的海洋污染物。从中可以发现海洋污染物的条款涉及到IMDG, MARPOL73/78公约附则III, GESAMP的“船舶载运有害物质危害性评价”体系, 而这些法规规则、评价体系在不断地进行修正和修改, 而且三者之间不仅不同步, 也不协调一致, IMDG每两年修订1次, 最新版为2008年版, 2010年1月1日替代2006年版开始生效, MARPOL73/78公约附则III的修正则没有固定期限, 最新修正是在2006年10月通过的环保会决议MEPC.156 (55) 号, 该修正案2010年1月1日生效, GESAMP的“船舶载运有害物质危害性评价”的最新版为2002年出版的第64号研究和报告, 最新IMDG对海洋污染物条款的修改, 和MARPOL73/78公约附则III的修正, 把海洋污染物的鉴定分类标准修改为“环境有害物质 (水生环境) ”的标准, 并打算与修订版的联合国全球化学分类与标签统一协调制度 (GHS:Globally hamonized System of Classification and Labelling of Chemicals) 协调一致, 而不再采用GESAMP的“船舶载运有害物质危害性评价”体系, 这加剧了海洋污染物的鉴定分类标准的混乱甚至是混淆。

而且对GESAMP的“船舶载运有害物质危害性评价”体系有所了解的人很少, 导致很多时候对海洋污染物的概念较模糊, 一些监管机构以及作业公司把国际散化规则 (IBC:International Code for the Construction and Equipment of Ships Carrying Dangerous Chemicals in Bulk) 中第17章和第18章中污染类别分类为A类、B类、甚至C类的物质认为是海洋污染物, 而实际上IBC第17章和第18章列出的物质的污染类别是跟《经修正的MARPOL 73/78公约》附则I-I:“控制散装有毒液体物质污染规则”直接关联的, 是有毒液体物质的分类, 跟海洋污染物的分类无关, 这是对海洋污染物研究不仔细而导致海洋污染物鉴定分类错误的做法。

在IMDG和MARPOL73/78附则III中, 海洋污染物作为危险货物, 对其包装、标签、单证、积载、有限数量等有详细的要求, 以防止或最大限度减少海洋污染物对海洋环境的污染。因此货物在海运装运之前进行海洋污染物鉴定分类是强制性要求, 由于海洋污染物的定义和鉴定分类标准相当复杂和混乱, 以及业已形成的一些错误做法, 导致海事系统、港务系统、商检系统以及船代船运公司在监管和作业方面无所适从, 无法形成1个权威的仲裁和报告。

本文详细研究了各个法规规则以及其他研究报告对海洋污染物的鉴定分类标准和修改变化, 来统一海洋污染物的概念和对其的鉴定分类标准, 为监管机构提供权威的指导, 为海洋污染物的标签、运输提供支持。

2 海洋污染物的鉴定分类标准

2.1 GESAMP的“船舶载运有害物质危害性评价”

GESAMP成立于1969年, 该机构是由联合国和其专门机构, 包括IMO、FAO、WMO、UNESCO、UN、WHO、IAEA和UNEP8个发起组织间的咨询机构。从1974年开始, GESAMP着手评价MARPOL73/78公约附则II散装有毒液体物质和附则III包装有害物质。

GESAMP在1982年出版的第17号研究和报告, 1990年出版的第35号研究和报告制定了有害物质的鉴定分类项目参数, 包括:A栏:生物积聚和海产品污染;B栏:水生生物急性毒性;C栏:对人类健康的经口摄入毒性;D栏:对皮肤, 粘膜或眼睛的刺激或伤害, 以及吸入危害;E栏:清除的便利性和舒适性。

其中A栏有以下4个危害级别:a) “+”表示能很大程度上在生物体内积聚且对水生生物或人类健康有害;b) “Z”表示能在生物体内积聚并对水生生物或人类有附带危险, 但其滞留期不超过1周;c) “T”表示对海产品有污染;d) “0”表示没有证据证明符合“+”, “Z”, “T”的危害级别。

B栏分为7个危害级别, 最高级别为“4”:对水生生物有高毒性, LC50 (96 h) 低于1 mg/L。

根据这些有毒物质的鉴定分类项目参数, GESAM在1990年出版的第35号研究和报告中附录6为超过2 000种物质对A栏、B栏、C栏、D栏、E栏项目鉴定分类了。

然而为了提高有效性, 最新版的经修改的GESAMP船运化学物质危害性评价程序关注更广泛的人类和环境危害。另外还增加了水生生物毒性、生物积累性、生物降解能力、以及水中的物理行为。人类健康标准已经扩展到支持船上职业健康和安全管理。比起以前的程序人类健康和环境健康2个方面, 慢性效应更具体了。经修改的GESAMP船运化学物质危害性评价程序制定的有害物质的鉴定分类项目参数共13个, 为了鉴定危害级别, 为每个参数设定参数阈值, 用于鉴定分类, 包括:A栏:生物积聚和生物降解;B栏:水生生物急性、慢性毒性;C栏:哺乳动物急性口服毒性、哺乳动物急性皮肤接触毒性和哺乳动物急性吸入毒性;D栏:皮肤刺激和腐蚀、眼睛刺激和腐蚀以及长期健康影响 (如致癌、致突变、生殖毒性等) ;E栏:污染、对野生生物及海底生态环境的影响、对海岸休憩环境的妨害。

2.2 MARPOL 73/78公约附则III和IMDG关于海洋污染物的定义和鉴定分类标准

MARPOL 73/78公约附则III和IMDG关于海洋污染物的互相定义, 对海洋污染物的鉴定分类标准一直保持一致。

MARPOL 73/78公约附则III“防止海运包装有害物质污染规则”, 适用于所有海运包装有害物质的船舶, 主要包括有害物质的包装要求、标志和标签、单证、积载、限量、以及关于操作要求的港口国控制要求等内容, 该附则1992年7月1日生效。1992年10月, MARPOL 73/78公约附则III的首次修正案环保会决议MEPC.58 (33) 通过, 并于1994年2月28日起生效。该规则中“有害物质”, 即IMDG确定为海洋污染物的物质, 海洋污染物的鉴定分类标准是:在生物体内积聚显著且对水生生物或人类健康有害 (在A栏内危险级别为“+ (1) ”) ;或在生物体内积聚后对水生生物或人类健康有风险, 但其滞留时间不超过一周 (在A栏内危险级别为“Z (1) ”) ;或对水生生物高毒性, LC50 (96 h) 小于1 mg/L (在B栏内危险级别为“4 (1) ”) 。

MARPOL 73/78公约附则III最新修正是在2006年10月通过的环保会决议MEPC.156 (55) [5]号, 并于2010年1月1日起生效, 该规则中“有害物质”系指那些在IMDG定为海洋污染物的物质, 或符合本附则附录中鉴定分类标准中的物质, 鉴定分类标准是:

a) 类别:急性毒性1。96 h LC50 (鱼类) ≤1mg/L;48 h EC50 (甲壳纲动物) ≤1 mg/L;72 h or 96h EC50 (海藻或其它水生植物) ≤1 mg/L;

b) 类别:慢性毒性1。96 h LC50 (鱼类) ≤1mg/L;48 h EC50 (甲壳纲动物) ≤1 mg/L;72 h or 96h EC50 (海藻或其它水生植物) ≤1 mg/L。且该物质不能迅速降解, Kow对数≥4 (除非经试验确定的BCF<500) ;

c) 类别:慢性毒性2。1 mg/L<96 h LC50 (鱼类) ≤10 mg/L;1 mg/L<48 h EC50 (甲壳纲动物) ≤10mg/L;1 mg/L<72 h or 96 h EC50 (海藻或其它水生植物) ≤10 mg/L。且该物质不能迅速降解, Kow对数≥4 (除非经试验确定的BCF<500) , 除非慢毒性NOECs>1 mg/L。

MARPOL 73/78公约附则III的附录中关于鉴定分类标准备注说明是基于经修订的GHS, 该GHS应为2003年的第1修订版, 然而GHS分别在2007年和2009年进行了修订, GHS环境有害物质分类急性毒性3个类别, 慢性毒性4个类别, 该附则附录设定的鉴定分类标准为GHS中急性毒性类别1、慢性毒性类别1和2, 并保持一致的标准。

IMDG一直与MARPOL 73/78公约附则III就海洋污染物的鉴定分类标准保持一致, 在2008年修订版之前, 对海洋污染物的定义是指由于其在海产品中具有生物积聚的潜在危险或由于其对水生生物有严重毒性, 而适用于1992年10月通过的环保会决议MEPC.58 (33) 的物质。IMDG把海洋污染物按其对海洋污染的严重性分海洋污染物和严重海洋污染物。其中海洋污染物的鉴定分类标准与环保会决议MEPC.58 (33) 一致, 对于严重海洋污染的鉴定分类标准:在生物体内积聚显著且对水生生物或人类健康有害 (在A栏内危险级别为“+ (1) ”) 同时对水生生物高毒性, LC50 (96 h) 小于1 mg/L (在B栏内危险级别为“4 (1) ”) ;或对水生生物非常毒, LC50 (96 h) 小于0.01 mg/L。

然而IMDG 2008年版对海洋污染物的内容进行大修订, 海洋污染物的定义为指环保会决议MEPC.156 (55) 的物质。删除了严重海洋污染的分类, 海洋污染物的鉴定分类标准也完全与环保会决议MEPC.156 (55) 一致, IMDG 2008年版于2010年1月1日强制生效。

2.3 有毒液体物质和海洋污染物的区分

MARPOL 73/78公约附则II“控制散装有毒液体物质污染规则”中的附录I制定了有毒液体物质的鉴定分类标准, 该标准一直采用GESAM的“船舶载运有害物质危害性评价”, 在修正之前, 有毒液体物质的鉴定分类标准采用GESAM的“船舶载运有害物质危害性评价”的第35号研究和报告, 修正之后采用GESAMP“经修改的GESAMP船运化学物质危害性评价”的第64号研究和报告, 从“5类系统” (A、B、C、D和III (其它液体物质) ) , 改为“4类系统” (X、Y、Z和OS (其它物质) ) 。

海洋污染物的鉴定分类标准在2010年元旦之后就不再采用GESAMP“经修改的GESAMP船运化学物质危害性评价”的第64号研究和报告, 故我们介绍有毒液体物质老的5类系统“ (A、B、C、D和III (其它液体物质) ) :

A类:对水生物危害极强[危害程度4级, TLm (平均毒性极限) 小于1 mg/L]或能被生物积聚对人和其他水生物危害很大的物质;当特别强调危害方面的附加因素或物质的特殊性质时, 还应注意对水生物有中等毒性的物质[危害程度3级, TLm为1 mg/L或1 mg/L以上, 但小于10 mg/L]。

B类:对水生物有中等毒性的物质[危害程度3级, TLm为1 mg/L或1 mg/L以上, 但小于10 mg/L]或能为生物短时积聚大约一周左右的物质, 或是易于造成海洋食物污染的物质;当特别强调危害方面的附加因素或物质的特殊性质时, 还应注意对水生物有低等毒性的物质[危害程度2级, TLm为10 mg/L或10mg/L以上, 但小于100 mg/L]。

C类:对水生物有低毒性的物质[危害程度2级, TLm为10 mg/L或10 mg/L以上, 但小于100 mg/L];当特别强调危害方面的附加因素或物质的特殊性质时, 还应注意对水生物有无毒性的物质[危害程度1级, TLm为100 mg/L或100 mg/L以上, 但小于1 000mg/L]。

D类:对水生物无毒的物质[危害程度1级, TLm为100 mg/L或100 mg/L以上, 但小于1 000 mg/L];或使沉积物覆盖海底的物质, 或LD50 (半数致死量) 小于5 mg/kg对人类健康有高度危害并且能造成生化需氧量高的物质;或由于一些气味或者刺激性物质对人产生危害的物质, 以及可能妨害海滨利用的物质;或LD50 (半数致死量) 5 mg/kg或5 mg/kg以上, 但小于50 mg/kg, 对人类健康能造成轻微危害但不至于很大的物质。

III类:上述A、B、C和D类以外的物质。

因此我们可以看出MARPOL 73/78公约附则III和IMDG最新修正之前海洋污染物的鉴定分类标准是覆盖在此A类和B类中, 即如果一种物质是海洋污染物的物质肯定是毒液体物质A类或B类, 反过来不成立的。

根据MARPOL 73/78公约附则II中附录II:分类为A、B、C和D类并以散装形式运输且受本附则约束的有毒液体物质, 被列于国际散化规则 (IBC) 第17章或第18章污染类别栏目中。因此IBC第17章和第18章列出了500多种 (或类) 物质的有毒液体物质分类结果。IBC根据MARPOL 73/78公约附则II在2004年的修正, 于2004年对第17章或第18章中的物质重新按照新的有毒液体物质鉴定分类标准进行了分类。

详细介绍MARPOL 73/78公约附则II和IBC的第17章和第18章, 是因为在以往的海洋污染物鉴定过程, 不管是船代船运公司、海事系统、港务系统还是商检系统, 有1个模糊的概念, 认为国际散化规则 (IBC) 中第17章和第18章列出的物质, 有毒液体物质分类为A类和B类的物质定为海洋污染物, 即使在2007年1月1日最新修正的MARPOL 73/78公约附则II和IBC生效之后, 也把这个概念带进来, 把污染类别为X、Y和Z的物质定为海洋污染物。然而这个概念是错误的。

3 海洋污染物的鉴定分类依据

在最新的MARPOL73/78公约附则III修订案环保会决议MEPC.156 (55) 和IMDG 2008年版生效之前, 海洋污染物的鉴定分类完全依赖于GESAMP的“船舶载运有害物质危害性评价”的第35号研究和报告中附录6, 这是因为MARPOL73/78公约附则III和IMDG对海洋污染物的鉴定分类标准都是完全采用该评价体系, 而该评价体系中A栏的项目没有设定阈值, 只能采取主观判断, 这对未被列出的物质是否为海洋污染物缺少准确的判断, 进而影响了对海洋污染物鉴定的权威性, 海事系统、港务系统、商检系统也不敢以此作为监管的证据, 而对于船代船运公司也很迷茫, 该不该为这些物质进行危险货物申报呢, 或者是否要申报为海洋污染物作为次要危险性呢。所以在上述报告和附录中列出的物质, 符合海洋污染物鉴定分类标准的物质会归为海洋污染物或作为次要危险性物质。

2010年1月1日, 环保会决议MEPC.156 (55) 和IMDG 2008年版都开始生效, 海洋污染物的鉴定分类标准采用了全新的鉴定分类标准, 该标准对每个项目参数设定了阈值, 对任何一个物质只要有这些项目参数的值, 可以跟标准阈值进行对比, 从而可以鉴定是否为海洋污染物, 因此海洋污染物的鉴定分类标准更明确和透明, 而且标准统一, 更利于监管机构和作业公司应用, 也更利于第三方鉴定机构作出鉴定分类, 使得鉴定分类结果具备正确性和权威性, 减少争议。

由于一直以来使用GESAMP的“船舶载运有害物质危害性评价”的第35号研究和报告中附录6来鉴定分类海洋污染物, 但按照IMDG 2008年版的条款要求:如果不符合现在的海洋污染物的鉴定分类标准就不需要作为海洋污染物进行包装运输、标签等, 也就是说海洋污染物的鉴定分类完全与GESAMP的“船舶载运有害物质危害性评价”无关, 也不能以查询附录6的结果作为鉴定海洋污染物的依据, 海洋污染物分类只与“环境有害物质 (水生环境) ”的鉴定分类标准有关。

同时海洋污染物也不能以查询IBC第17章和第18章的结果作为鉴定海洋污染物的依据。

4 海洋污染物的包装运输要求

IMDG和MARPOL 73/78公约附则III对于海洋污染物在包装运输方面的要求基本一致, MARPOL73/78公约附则III明确规定主要根据IMDG的规定来确定海洋污染物的包装标签。

根据IMDG 2009年版的规定, 如果某种物质被鉴定为海洋污染物, 但依据IMDG对危险货物的分类标准分类为第1类至第8类中的某一类或项, 则运输名称、危险类别、包装类别、以及联合国编号不作改变, 只是增加次要危险性:海洋污染物, 相应的标签也增加海洋污染物的标识与标签;对于没有分类为第1类至第8类, 则应分类到第9类环境有害物质, 联合国编号为UN 3022, 正式运输名称为“液态环境有害物质, 未另作规定的”, 正式运输名称还应在“未另作规定的”之后括号标以正确的技术名称 (不应使用商品名称) 或联合国编号为UN 3055, 正式运输名称为“固态环境有害物质, 未另作规定的”, 包装类别为PG III, 标识标签海洋污染物, 海洋污染物质在每个内容器或物品所装的最大数量为6 kg或6 L。

海洋污染物的标签在各种危险货物/品分类体系都是一样的, 已经统一为环境危害物质 (水生环境) 的标签, 图案是一棵枯萎的树和一条浮出水面的死鱼, 见图1。

5 结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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