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百日行动工作总结(共9篇)
1.交通百日行动工作总结 篇一
“百日行动”工作总结
根据上级主管部门的统一部署和安排,我们公司积极行动并紧密结合工作实际,开展了“平安交通百日行动”(下称“百日行动”)专项整治自查整改工作,深入开展专项行动,严肃查处生产建设中的违规违章行为,坚决治理和根除安全事故隐患,有效遏制重特大安全事故,整治工作中明确职责,积极协调,精心组织、全程监管,取得了专项整治的良好成效,保持我们公司安全生产形势的稳定,消除了各类事故隐患。“百日行动”专项整治活动工作总结如下:
一、工作组织开展情况
迅速行动,落实“百日行动”专项整治活动的动员部署。根据通知要求,我们公司迅速行动,领导高度重视,成立落实“百日行动”自查整改活动领导小组,召开“百日行动”专项整治活动进行了专题部署。二是研究行动方案。根据上级主管部门的指示,明确了活动目标、指导思想、整治重点、工作步骤和工作要求,将工作任务进行了细化分解、做到了任务明确,职责分明。三是落实工作责任,为确保专项行动落到实处领导小组将工作责任进行了层层落实。
二、实施情况
(一)我们公司按照规定编制了《平安交通百日行动方案》并按照专项实施方案进行开展工作。
(二)我们公司全面开展了各项风险评估,建立了重大风险清单和重大隐患清单,并认真开展隐患排查建档和整改销号制度。
(三)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管理制度,落实领导带班生产。
(四)落实安全培训教育,特种作业人员培训教育的培训考核,积极开展一线工人安全教育培训,落实电工持证上岗及日常巡查。
(五)严格按照标准化要求配备安全防护用品。
(六)紧密结合道路交通安全“夏季攻势”专项行动,进行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工作。
(七)编制了总体应急预案及各分项应急预案,并有针对性的开展了应急演练。
(八)对安全生产事故隐患采取防范措施,坚持“不安全,不生产”的原则,对当时不能立即排除的安全生产事故隐患,采取有效措施加以控制。
三、存在的问题
在检查中发现的主要问题有:
1、公司有3辆公共汽车上的灭火器失效。
2、公司修理厂消防设备中消防沙不足。为防止安全事故的发生,对上述存在的安全隐患,公司发现后立刻整改,迅速购买崭新的灭火器更换及增加消防细沙。我们公司针对存在问题,要立即求进行整改,消除安全隐患,对未按要求整改的限期处理。同时,对相关人员进行安全教育。
目前,各项隐患整改工作已经整改完成。我们公司“百日行动”专项整治工作虽然取得一定成效,但仍与上级主管部门要求存在一定的差距,下一步我们将把此项工作继续深入开展下去,思想上保持高度警惕,工作上警钟长鸣,加强对施工现场日常巡查,发现隐患及时安排进行整改,对“百日行动”中发现的隐患开展复查,确保公司安全生产工作平稳运行。
罗定市公共汽车有限公司 2018年11月12日
2.交通百日行动工作总结 篇二
按照《市、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整治实施方案》《道路交通秩序大整治“百日行动”工作方案》工作要求,结合迎接国家卫生城市复审及2021年全国文明城市巩固提升工作,为切实改善我县道路交通秩序,补齐道路交通管理短板,提升道路交通事故预防和缓解拥堵能力水平,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按照省、市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整治行动部署要求,坚持“条块结合、源头治理、宣传教育”多管齐下,以“管、防、治、智、宣、优”为抓手,在全县范围内开展交通秩序大整治“百日行动”,实现交通秩序大净化、交通安全大提升、交通基础设施大改善、出行习惯大改变,并在此基础上形成常态长效治理机制,2021年底前实现“交通秩序治理能力持续提升、交通管理执法水平持续提升、市民满意度持续提升”。
二、工作目标
(一)实现交通秩序治理能力持续提升
1.城市道路主次干道路口机动车、非机动车、行人遵章率均达90%以上。
2.城市道路主次干道路段机动车、非机动车遵章率均达90%以上。
3.城市道路摩托车、电动自行车驾(骑)乘人员安全头盔佩戴率达到90%以上,其中快递外卖行业骑乘人员安全头盔佩戴率达到95%以上;普通公路摩托车、电动自行车驾(骑)乘人员安全头盔佩戴率达到90%以上。
(二)实现交通管理执法水平持续提升
1.全年严重交通违法行为执法量同比上升。
2.农村地区和公路违法查处量上升10%以上。
3.辖区高速公路违法查处量上升5%以上。
4.“两客一危一货一面”违法行为查处量上升5%以上;摩托车、电动自行车交通违法行为查处量上升20%以上。
(三)实现市民满意度持续提升
市民对交通秩序满意度(由第三方评估机构出具)稳中有升。
三、组织领导
成立道路交通秩序大整治“百日行动”专项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不纳入县级议事协调机构管理,工作任务完成后自行撤销。具体组成如下:组长:何明(县委副书记、县人民政府县长)
副组长:(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县人民政府副县长、县公安局局长)
(县人民政府办公室主任)
成员由县政府办公室分管副主任,县委宣传部(县文明办)分管负责人,县教育局、县司法局、县住房城乡建设局、县交通运输局、县商务局、县文体广电旅游局、县卫生健康局、县应急局、县市场监管局、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县公安交警大队、团县委、各乡(镇、街道)政府主要负责人组成,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公安交警大队,由县交通运输局局长、县公安交警大队队长同志担任办公室主任,负责统筹推进我县道路交通秩序大整治“百日行动”。
四、整治内容及工作步骤
(一)整治内容
以整治“五大交通违法行为”为突破口,以点带线、以线带面,点、线、面结合,全力推动交通管理秩序持续提升。
1.非机动车、行人违法行为。主要包括非机动车(含电动自行车)闯红灯、逆向行驶、不按规定车道行驶、违法载人、不戴头盔;外卖送餐、快递物流等新业态交通违法;行人闯红灯、不走人行道、不走横道线、跨越道路隔离栏。
2.摩托车违法行为。主要包括摩托车驾驶人不戴头盔、无牌无证无强制保险上路行驶。
3.机动车“飙车”违法行为。主要包括机动车追逐竟驶、机动车违法改装、噪音扰民。
4.机动车涉牌违法行为。主要包括机动车无牌上路、遮挡号牌、假(套)牌。
5.货车、建筑废弃物运输车辆违法行为。主要包括货车、建筑废弃物运输车辆超限超载,违法改装,违反货车、建筑废弃物运输车通行时间和范围规定通行。(二)工作步骤
分步推进全市交通秩序大整治“百日行动”:
1.宣传整治阶段(7月一10月)。通过教育与执法相结合,开展道路交通秩序整治,同时进行广泛宣传,为“百日行动”营造严查严管的整治氛围。
2.严查严管阶段(7月-10月)。全面开展社会面执法整治,严查严管“五大交通违法行为”,实现“三个持续提升”目标。
3.巩固提升阶段(10月并长期坚持)。持续强化宣传和整治,提炼工作战法,固化成功经验,形成常态长效机制。
五、工作措施
(一)以“管”为手段,开展交通秩序网格整治行动
1.搭建各乡(镇、街道)网格化整治机制。建立“以公安交管和各乡(镇、街道)为主力军、其他相关单位全面参与”的工作机制,整合交通、综合执法、住建、志愿者等力量,围绕重点违法和重点路段、区域,实施全覆盖整治。属地政府、职能部门及交警大队作为责任人,将责任落实,实行包干管理,共同推进各项整治工作有序开展。(责任单位:县公安交警大队、各乡<镇、街道>;完成时限:7月底前建立机制,8月底前初步见效,9月底前全面见效,10月底前形成长效机制)
2.发动各部门网格化管理力量。按照网格化管理原则,督促各大市场、医院、客运站、商场、公园、旅游景点、公共休闲场所等有关责任方,组织发动人员参与交通管理。(责任单位:县商务局、县文体广电旅游局、县卫生健康局、县公安交警大队、各乡<镇、街道>;完成时限:8月底前初步见效,9月底前全面见效,10月底前形成长效机制)
3.整合志愿者劝导力量。组织机关、街道、企业、学校等社会志愿者参与交通劝导、交通宣传,结合卫生城市复审及全国文明城市巩固提升,围绕重点路口开展“文明过马路”等宣传动员活动,并按照“志愿为先、适度激励”的方针,鼓励更多市民投身志愿者活动。(责任单位:县文明办、县教育局、团县委、各乡<镇、街道>;完成时间:8月底前初步见效,9月底前全面见效,10月底前形成长效机制)
(二)以“防”为目标,开展交通事故源头治理行动
1.进一步发挥县级道路交通安全联席会议作用。定期收集相关单位实体化运作情况,并组织开展检查。对未开展实体化运作,交通事故突出的乡(镇、街道)进行定期通报。针对交通安全秩序混乱、亡人事故高发的乡(镇、街道)进行挂牌督办。(责任单位:县交联办、各乡<镇、街道>;完成时限:10月底前)
2.推动落实客货车企业源头治理。严格落实客货运输企业源头治理,强化企业交通安全主体责任,实现本县货车亡人交通事故明显下降;对事故调查中发现企业“挂而不管”、主体责任不落实情况,严格依规处罚。加强高风险企业联合监管,加大执法查处力度,督促企业落实主体责任。(责任单位:县交通运输局、县应急局、县公安交警大队、各乡<镇、街道>;完成时限:10月底前)
3.加强建筑废弃物运输车辆监管。研究制定对建筑工地、施工场所建筑废弃物运输企业和车辆参与建筑废弃物运输的联动处置规范;完善车辆技术标准及行业规范;建立完善全县建筑废弃物运输企业准入和退出机制;每月常态开展超载违法行为专项整治。(责任单位:县住房城乡建设局、县交通运输局、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县公安交警大队、各乡<镇、街道>;完成时限:每月开展联合整治,常态化工作)
(三)以“治”为基础,开展交通问题综合治理行动
加强交通新业态行业综合治理。建立外卖、快递行业联合管理机制,对外卖、快递行业人员车辆实行“四个一律”(人员入职一律审查培训、车辆一律入库编码、企业管理一律实行考核、违法事故一律强制退出)管理,对企业定期考核,根据考核成绩采取约谈、曝光、整治等措施,形成管理和产业链条双闭环机制。加快推动全县快递电动三轮车规范化管理,摸清网点、人员、车辆等基础信息,督促企业完成车辆备案、驾驶员考证工作。加强共享电动自行车管理,引导企业合理化设置投放点及投放量。(牵头单位:县交通运输局、县商务局、县市场监管局;完成时限:8月底前初步见效,9月底前全面见效,10月底前形成长效机制)
(四)以“智”为引领,开展信息化应用提升行动
强化重点车辆监管平台使用效能。推进“重点车辆监管云平台”使用,通过重点车辆信息、交通违法、事故数据共享,实现重点车辆实时监控、源头监管。(责任单位:县应急局、县交通运输局、县公安交警大队;完成时限:常态化工作,每月按计划推进,10月底前建立长效机制。
(五)以“宣”为载体,开展全覆盖宣传教育行动
1.舆论造势全覆盖。充分利用传统媒体和新媒体开展宣传,分批次、分步骤,全方位推进“百日行动”宣传工作,营造全社会支持配合交通大整治“百日行动”和交通参与者遵法守法、文明礼让的浓厚氛围。持续曝光各类道路交通违法现象、典型案例,大力宣传“好交警、好司机、好市民”等正面典型。(责任单位:县委宣传部、县交通运输局、县公安交警大队;完成时限:常态化工作,每月按计划推进,10月底前建立长效机制)
2.社会动员全覆盖。在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居民社区、市民广场等区域,利用各类电子显示屏滚动播放宣传提示和公益广告。持续开展全县性交通安全宣传活动,围绕企业、学校、农村、社区、家庭、单位、公共场所等主体,深入开展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教育。(责任单位:县文明办、县公安交警大队,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完成时限:常态化工作)
3.单位行业发动全覆盖。督促、指导各类社会单位履行对本单位人员开展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教育的法定义务。在各行业发布全行业守法、文明、安全行车倡议,签订交通安全责任书、承诺书,督促企业落实对交通参与者的教育管理责任。(责任单位: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完成时限:常态化工作)
(六)以“优”为理念,开展交通政策研究完善行动。
全力配合市级层面研究完善电动自行车备案政策。推进电动自行车备案、上牌管理工作方案,完成“带牌销售”、备案管理人员培训、政策宣传引导等配套准备工作。(责任单位:县司法局、县市场监管局、县公安交警大队、各乡<镇、街道>;完成时限:9月底前配合市级层面完成政策研完储备,10月底前实施,常态化工作)
六、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
按照“半月一调度、一月一小结、百日一总结”的原则,领导小组定期召开会议研究推动各时期交通整治工作。办公室要组织对各成员单位、各乡(镇、街道)工作措施和目标进行细化,逐项开展考评。各单位各部门要充分认识开展道路交通秩序整治“百日行动”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加强组织领导,紧盯重点整治任务不放松,不折不扣抓好整治任务高标准高质量完成,确保道路交通秩序整治“百日行动”实现预期目标。(二)强化部门联动。
各乡(镇、街道)要严格落实主体责任,统筹发动辖区各方力量,积极投入道路交通秩序整治“百日行动”。各相关单位要严格落实监管责任,切实制定本部门开展、参与道路交通秩序大整治“百日行动”的任务清单和实施标准,加大政策支撑和投入保障力度,形成工作合力,全力推动问题解决。各成员单位和各乡(镇、街道)要细化方案和指标,于2021年8月9日前将工作落实子方案、月度细化任务指标、分管领导及联络员名单报领导小组办公室。(三)强化成果巩固。
各成员单位和各乡(镇、街道)要全力争取在较短时间内道路交通秩序明显好转,并以此为基础深入研究影响道路交通秩序的深层次社会治理难题,不断完善常态长效治理机制、把执法实践转化为制度成果,推动全县交通秩序治理能力持续提升。3.交通百日行动工作总结 篇三
工 作 总 结
为进一步加强我乡小学、幼儿园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强化冬季道路交通事故防范工作,有效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确保广大师生出行安全。根据关于印发《兴义市教育系统2014年冬季道路交通安全“百日整顿”工作方案的通知》(兴市教【2014】173号)等文件精神及相关交通安全工作会议精神,结合我乡中小学、幼儿园工作实际,开展了冬季道路交通安全百日专项整顿行动,现将本次活动总结汇报如下:
一、全乡学校交通情况
我乡共有8所中小学,1所幼儿园,在校师生3300多人,有部分学生家长包面包车送学生,还有个别家长骑摩托车接送。乡中学、田湾小学、丫口寨小学校门离公路较近,学生上放学学生进出校门,存在一定程度的安全隐患,因此,乡中学、田湾小学、丫口寨小学充分做好校园路段交通疏导工作,时刻注意排除隐患,从不怠慢。
二、明确的工作目标
通过专项整治,实现学生、教师及学生家长的道路交通安全和法制意识进一步增强,督促学校进一步落实学生交通安全管理职责,加强师生交通安全教育,整治交通隐患,改善交通环境,杜绝涉及师生的道路交通安全事故。
三、成立了领导小组
组
长:李应勇
副组长:娄方剑
张志刚
赵天国
成员:刘朝寿
董顺安
吴天华及各校校长
领导组下设办公室在乡教育辅导站,办公室主任由娄方剑同志兼任,成员张志刚、赵天国二位同志组成,负责专项整顿的日常管理、资料收集和宣传工作。
四、工作措施
(一)广泛宣传,营造浓厚的交通安全氛围,加强对师生交通安全的教育。充分利用课堂教学、主题班会等形式宣传交通安全法规,建立相关教育制度,教育师生自觉遵守交通规则,拒绝乘坐非营运车辆、超载、拼装及无证无牌等有安全隐患的车辆。
(二)主要做法、工作成绩和经验。
1、根据实际,制定了切实可行的专项整治活动方案,并依据方案开展工作。
2、统一思想,加强组织领导。
乡教育辅导站十分重视交通安全工作,对这项工作常抓不懈,在全乡教育系统召开的会议上,每次都强调交通安全的重要性,把安全交通工作落实到实处,并对全年道路交通安全工作做了全面部署,树立了道路交通安全的意识和观念,认真做到了不出交通事故,不违章。针对此次专项活动,全面安排部署专项整治工作。同时,在11月份乡教育辅导站先后印发了《遵守交通规则
保障生命安全》、《致接送学生驾驶员的一封信》等宣传资料。
3、明确责任目标,切实加强管理。一是大力加强交通安全的宣传教育工作力度,二是对学生乘坐车辆进行摸底调查,三是不定期开展安全大检查,对查出的问题,及时进行整改。
五、存在的问题和困难
(一)学生家长交通安全意识低,合伙包车接送学生,这些接送学生车
辆,不在校园接送,采取躲着接送学生,有些车主不愿接受检查,但是乡教育辅导站及学校没有相应执法权,监管难度大,给交通安全留下安全隐患,给事故预防工作带来重重困难。
(二)接送学生车主的安全意识低。一是车主和驾驶人的交通安全意识差,存在超速、超载等违法行为,存在诸多安全隐患。二是学生家长的交通安全意识差,有些学生家长根本不懂什么交通法规,不管驾车者是否有证、车况好坏,总认为学生坐车比走路安全。
(三)个别学校对道路交通安全百日专项整顿工作重视不够,工作安排计划不祥,工作责任心不强。
(四)自我隐患治理积极不高,依赖上级部门治理性强。
六、下一步工作措施
(一)加强师生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安全常识的教育;将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交通安全常识有关内容纳入中小学、幼儿园教学计划。
(二)加强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召开家长会,提高学生家长道路交通安全意识。
(三)加强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的督促力度,强化非客运车辆接送学生的治理工作,坚决制止未取得校车使用许可证的车辆、低速货车、“黑面的”、“摩的”等非法营运车辆接送学生,消除交通隐患。
(四)加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部门的协调工作,形成道路交通安全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
总体来说,我乡教育系统在上级部门指导下,认真抓好各项工作的落实,通过专项整顿活动,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今后,我乡教育系统将继续努力做好道路交通安全工作,常抓不懈,为创造良好的道路交通环境、努力保障师
生的生命安全、为猪场坪的教育发展保驾护航。
兴义市猪场坪乡教育辅导站
4.交通百日行动工作总结 篇四
百日专项整顿行动方案
为了学校师生的生命安全,学校进一步加强我校道路交通安全管理,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确保学校道路交通安全持续稳定,根据普定县教育和科技局相关通知精神,决定在学校开展道路交通安全百日专项整顿工作。为确保工作取得实效,根据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贵州省道路交通安全百日整顿行动方案的通知》(黔府发电〔2013〕5号)、安顺市教育局《关于印发安顺市教育系统安全稳定暨道路交通安全“百日攻坚战”实施方案的通知》(安市教通〔2013〕45号)、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普定县道路交通安全百日整顿行动方案的通知》(普府发〔2013〕3号)文件精神,按照省委常委、副省长秦如培“四要”(认识要高、决心要大、行动要快、效果要好)工作要求,结合学校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以人为本、服务人民”的理念,按照“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全面查找和治理影响道路交通安全的突出问题。切实加强交通安全管理工作,努力消除道路交通安全隐患,完善预防道路交通事故长效机制,全力预防和遏制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
二、目标任务
通过开展“百日专项整顿行动”,会同相关部门进一步规范和完善车辆的管理和使用,夯实和健全工作联动机制,制定长效管理措施,严格查处校车交通违法行为。坚决制止未取得符合国家关于车辆使用许可证的低速货车、“黑面的”、“摩的”等非法营运车辆接送学生,消除交通隐患。
三、组织领导
成立马场镇教育系统道路交通安全百日专项整顿工作领导小组。组
长:李涛(马场镇中心学校校长)副组长:喻中扬(马场镇中心学校副校长)
王克辅(马场镇中心学校校长助理)
成员:曾加运
余波
王承贤
张玉明
张菲以及各班主任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马场镇中心学校,王克辅兼任办公室主任,曾加运具体负责此项工作的协调和安排。
四、方法步骤
(一)宣传发动阶段(2013年3月18日—2013年3月22日)。学校迅速行动,结合学校实际制定实施方案,细化工作措施,重点做好组织发动与宣传工作,全面排查和统计上下学乘坐车辆的学生,并与该学生家长签订乘车安全责任书。教育学生拒乘“三无”车辆,不乘坐超员、超载、超重、超速车辆,不乘坐黑面的和摩的。
(二)集中整治阶段(2013年3月23日—2013年5月31日)。学校要按照开展道路交通安全百日整顿专项行动部署要求,认真履行职责,采取有力措施和有效手段,全面开展交通安全百日专项整顿行动,重点整治使用未取得校车使用许可证的车辆进入学校接送学生上下学的行为。学校和教师教育学生拒乘“三无”车辆,不乘坐超员、超载、超重、超速车辆,不乘坐黑面的和摩的等黑车。班主任和科任教师大力宣传,努力提高学生和家长的安全意识,确保学生的生命安全。
(三)总结阶段(2013年6月1日—2013年6月8日)。学校按照交通安全百日专项整顿行动方案要求,总结经验,完善措施,促使道路交通安全工作再上一个新台阶。于2013年6月5日前将道路交通安全百日专项整顿工作总结书面材料交到马场镇中心学校办公室,并迎接上级验收,此项工作将纳入年班级考核目标管理。
五、整治方式
学校在开展“百日专项整顿行动”中必须坚决执行本方案要求,根据学校自身实际情况,落实相关管理责任,严禁杜绝走形式,一经出现因教职工管理不当和失职,监管不到位,造成学生意外伤害事故的,将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六、整治内容
(一)对学生宣传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安全常识的教育;将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交通安全常识有关内容纳入课堂教学,有安排、有措施、有落实、有实效,确保学生安全,将学生遵守道路交通法律法规的情况纳入班级操行评定。
(二)学校对接送学生的(自有或租用)车辆进行全面排查、摸底,对车辆类型、号牌号码、品牌型号、行使线路和时间、核载人数、驾驶员等情况进行登记造册;联合交警大队进一步规范和加强校车的安全管理,夯实和健全工作联动机制,制定长效管理措施,严禁校车接送学生的行为。强化非客运车辆接送学生的治理工作,坚决制止未取得校车使用许可证的车辆、低速货车、“黑面的”、“摩的”等非法营运车辆接送学生,消除交通隐患。
(三)积极与运输企业协商,力争推行周末学生班车制度。
(四)在上放学重点路段高峰期间,学校安排教职工疏导、护送学生过马路,并制定此应急预案,落实监管责任。
(五)学校与教师、班主任签订道路交通安全承诺书;班主任与学生签订乘车安全承诺书;学校向家长发放学生乘车安全家长告知书,让家长教育孩子不乘坐非法营运车辆,不乘坐未取得校车使用许可证的车辆上下学,根据目前学校存在的交通安全的严峻形势,学校高度重视,周密布署,确保安全管理,积极行动起来,结合面临的安全管理形势,拟定工作方案、召开专门的全校教师安全工作会议,责任落实,监管力度到位,充分保障学生的人身安全,努力营造良好的交通外部环境,为学生学习和成长奠定坚实的安全保障基础;积极开展由学生家长、学生参加的“小手拉大手”交通安全教育活动,拓展安全教育面,夯实交通安全教育根基。
七、工作措施
(一)统一思想,不断增强道路交通安全意识。通过宣传教育提高学生思想认识,高度重视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的开展、落实,从确保师生安全和校园稳定的高度出发,切实落实学校的交通安全管理。认真研究本校及周边道路交通安全的现状,分析可能存在的隐患,找出加强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的对策。
(二)采取措施,切实加强对机动车辆的管理。学校对各类机动车进行一次全面检查,对存在的问题,联合上级相关职能部门进行整顿,根据有关交通法规,学校对机动车驾驶员、挂靠车辆、外借车辆情况开展集中整顿,不得随意对外租借车辆。
(三)加强教育,提高师生的防范能力,充分结合学校道路交通环境情况,加强对广大师生员工的道路交通安全教育,特别是加强学生上放学交通安全的教育,重点防范学生上下学高峰时段的安排和疏导工作,学校安排教师值守,防止意外事故的发生,通过教育宣传,道路交通安全知识师生所熟知,切实提高师生员工的交通安全防范和遵守交通法律法规的自觉意识。
(四)广泛宣传,确保百日整顿专项行动信息畅通。学校加大预防道路交通事故的宣传教育力度,充分利用校园广播、网络、墙报、宣传栏等,广泛宣传“百日整顿行动”的内容、目的和意义,提高广大师生的参与率和知晓率。学校各班科教师负责信息报送,分管人员联系沟通。
(五)加强排查,各班主任及时对本班学生乘车情况摸底,并登记造册,并于2013年3月18日前纸质上交马场镇中心学校曾加运,逾期责任自负。
马场镇中心学校
5.百日攻坚行动工作总结 篇五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自治区党委和市委关于“党组织建设年”的部署要求,扩大党组织和党的工作覆盖面,夯实基层党建工作基础,激发党组织和党员活力,按照市委组织部《关于在创先争优活动中开展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新社会组织党组织组建百日攻坚行动的实施意见》(市组通字„2010‟58号)的要求,自今年9月中旬开始,我区积极探索“两新”组织党组织组建方式,创新工作方法,开展“两新”组织党组织组建百日攻坚行动,努力实现“四个”百分百的目标,确保“两新”组织党组织全覆盖,全面推进“两新”组织创先争优活动。
一、基本情况
我区27家规模以上非公有制经济企业,其中:建立党委14个,党总支2个,党支部11个,实现了规模以上非公有制企业100%建立党组织。规模以下非公有制经济企业231家,其中:单独组建党组织46家,非单独组建党组织32家,下派指导员153家,实现了符合组建党组织条件的“两新”组织100%建立党组织,未组建党组织的“两新”组织100%选派了党建指导员。在组建了党组织的企业中已全部建立了工会、青年团和妇联组织,实现了已经建立党组织的“两新”组织100%建立工会、共青团和妇联组织。辖区新社会组织42家,其中:单独组建党组织4家,联合组建3家,下派指导员35家。建立工、青、妇组织的7家。中、小学16家,其中:单独组建党组织14家,联合组建党组织2家。建立工、青、妇组织的16家。有乡镇卫生院1所,已建立联合党支部,工会、共青团、妇女组织。全面实现了百日攻坚行动“两新”组织党组织组建工作上四个百分百的目标。
二、主要做法及取得经验
(一)领导重视,全面动员摸底,打好攻坚基础。自“两新”组织党组织组建百日攻坚行动开展起,区委领导高度重视,迅速、逐级召开动员部署大会,并成立“两新”组织党组织组建及工会、共青团、妇联组织组建百日攻坚行动领导小组和“两新”组织党组织组建百日攻坚行动指导督察组,动员各部门通力协作,积极行动,对辖区内“两新”组织进行摸底核实。深入街道、乡镇、社区了解企业实际情况,核实我区法人单位底数以及企业经营状况,并对企业情况进行登记,做到心中有数。同时,组织街道、社区相关干部开展百日攻坚行动工作调研,及早发现问题与困难,提高了百日攻坚行动的主动性。
(二)因地制宜,采取各种形式,全力组建党组织。坚持因地制宜、因企制宜的原则,在依法组建的前提下,灵活掌握组建方法,全力组建党组织。我们坚持从实际出发,所有具备组建条件的都要组建党组织,暂时不具备组建条件的也要采取有效措施,创造条件组建党组织。辖区非公有制企业中,凡有正式党员3名及以上的,依据《党章》和《公司法》规定,建立基层党组织,开展党的活动。对于不足3名党员的非公有制企业,按照“行业相近、地域相邻、产业相通、工作方便”的原则,建立联合党支部。对不宜建立联合党支部的企业,挂靠到所在街道、社区等基层党组织。对于无党员的非公有制企业,由各街道工委派出党建指导员,指导企业开展党的工作。对已经建立党组织的企业,按照有关章程指导企业建立健全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群团组织,夯实党的群众基础。对于部分党员人数少或有其他原因暂不具备建立党组织条件的非公有制企业,先行建立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群团组织,通过这些群团组织开展宣传发动工作,为建立党组织创造条件。
(三)党政齐抓共管,合力推进攻坚行动。区委领导对百日攻坚行动高度重视,定期检查工作进度,多次召开专题会议及联席会议,要求集中全区力量,明确工作目标,制定保障措施,狠抓工作落实。一是结合辖区实际,及时调整充实了以区委分管领导为组长、涵盖人大、政协及工商、税务、区统计、经贸等部门在内的集中攻坚领导小组,进一步巩固和加强业已形成的“党委领导、政府支持、各方配合运作”的工作格局。二是统一部署,统一考核,将攻坚行动列入区委党建目标考核体系,要求各基层单位指派专人负责,并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三是区委领导带领的工作组率先垂范,先后多次深入街道办事处、社区企业,开展调研、指导,为集中开展党建工作提供了有力的支持和组织保证。四是各级领导干部和全体社区干部发扬不畏艰苦、连续作战精神,在人口普查、创文明卫生城等中心工作相当繁重的情况下,顶住重重压力,自觉加班加点,走街串巷、深入企业进行摸底调查、宣讲发动,登记造册等,确保了规定时间内工作任务的完成。
(四)完善制度规范,督导推进组建工作
我们从抓机制建设入手,实行目标责任管理,建立健全了规范制度:一是建立了目标管理责任制。把企业单位按区域分解到各社区,向各社区明确了集中组建的行动方法、目标、以及详细的阶段性组建任务要求,做到上下联动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二是建立检查制度。坚持定期对基层党组织组建工作进行督促检查,制定了每周五上报进展情况的汇报制度,发现问题,及时解决。三是建立通报制度。我们实行并完善了组建完成情况周报制,定期将工作进展情况向区委分管领导汇报,使组建工作滞后的单位感到压力,产生动力,从而千方百计地去破解组建难题,有效调动各街道组建的积极性。
(五)营造组建氛围,强力推进组建工作
我区注重加大组建工作的宣传力度。一是针对部分非公企业认识不到位,个别企业存在组织难的实际情况,社区工作人员经常深入非公企业进行一对一的宣传工作,也对他们发放宣传资料,宣传组建党组织的目的意义和作用,督促企业依法组建党组织。二是通过组织非公企业经营者代表座谈会、联谊会等形式,广泛宣传党组织的性质、地位、作用,促进企业达成组建共识。
(六)完善制度,工作步入正规。区各部门、街道社区积极帮助、指导新组建的党组织建立、完善党组织活动制度、党员联系员工作制度、党员议事制度、党内创先争优制度、发展党员工作制度、党员教育管理制度等有关制度,因企制宜、因地制宜落实党员活动阵地,使党组织的工作尽快步入正轨。
三、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大量隐性党员存在,给“两新”组织党建工作造成了障碍。很多“两新”组织是有党员的,但他们的党组织关系都没有转移到本单位来,从而使这些单位党组织建设工作进展困难。
(二)部分企业对党组织的认识存在误区,给党组织建设带来困难。一些企业主认为,建立党组织并没有实际的意义,纯粹属于自找麻烦,党组织的组建会增加企业成本,影响正常的经营活动。另一些企业主则对党组织建设表现出不支持、不反对,也不想了解的态度。
(三)“两新”组织人员流动性强,给党组织的组建及活动的开展带来困难。一些已组建了党组织的“两新”组织一段时间后出现了因党员流动,支部不到三名党员的情况,组织活动难以开展。
四、意见和建议
(一)统一思想,强化管理。一是健全“两新”组织经济发展与党组织建设联动促进机制。强化经济部门政治责任意识,做到企业经济发展与企业党建“三同步”(企业招引与业主党建知识宣传同步,企业建设与党组织建设同步,企业发展指导与党建工作渗透同步),使企业主和高层员工在企业建设初期就形成对党组织建设工作的认识,从而最大程度地减轻党组织建设的阻力。二是切实发挥工会、青年团、妇联等群团组织作用。通过这些组织的影响力,改变一些存在认识误区的业主的看法。
(二)抓住时机,强化组建
要积极深入企业,做好与企业业主的协商、沟通和交流工作,争取业主对企业开展党建工作的支持,尽力为他们营造工作氛围,搭建工作平台,创造良好的工作环境。树立典型,注重发挥典型的示范作用,抓好以点带面工作。“两新”组织党建工作,党的组织建设是前提。要以加强组建、有效覆盖为目标,不断完善“两新”组织指导员制度,落实“两新”组织党建工作责任。加强对“两新”组织的摸底调查,遇到问题及时进行协调,积极寻找隐性党员、使“两新”组织党组织稳步增长。
(三)准确定位,强化队伍
“两新”组织党组织的作用应当有效发挥“引导、凝聚、带头”作用。要在壮大队伍,扩大影响,切实发挥党员骨干作用上下功夫。不断壮大“两新”组织党员队伍,把一些中坚力量吸纳到队伍中来。加强对“老板党员”的引导,让其处理好双重身份的关系,通过培养使之成为“书记老板”。业主不是党员的,符合条件的要重视发展入党,使之成为“党员老板”。充分考虑发挥党员个人特长,提高工作效率,提高工作积极性。加强流动党员管理,让流动党员成为企业中党建的有效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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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百日行动”总结 篇六
百日行动工作总结
为认真贯彻落实全国、全省“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电视电话会议精神,迎接建国六十周年庆典活动,根据市司法局相关文件安排,结合科学发展观教育活动的要求,我局紧紧围绕“保增长、保民生、保稳定”的总要求,集中时间,集中力量,集中精力,在全区范围内开展矛盾纠纷排查调处“百日行动”。现将“百日行动”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一、“百日行动”纠纷排查调处的基本情况
开展迎国庆保稳定矛盾纠纷大排查大调处“百日行动”,从7月10日起至10月25日结束。具体分三个阶段进行。共排查各类民间纠纷 181 件,调处181 件,调解率为100%,调解成功164 件,调解成功率91%。矛盾纠纷类型主要表现在:山林水土纠纷19 件、婚姻家庭纠纷49件、邻里纠纷26件、生产经营纠纷4 件、土地征地纠纷11件、房屋宅基地纠纷8件、其他纠纷64件。
二、“百日行动”纠纷排查调处的具体做法
(一)、抓组织领导。及时召开动员会,制定矛盾纠纷排查调处“百日行动”工作方案及各时间段的具体工作安排,提高对开展矛盾纠纷排查调处“百日行动”的紧迫性和重要性的认识。成立了矛盾纠纷大调处“百日行动局领导小组,各镇街也及时成立了相应的领导小组,在全区范围内深入扎实地开展了“百日行动”矛盾纠纷排查调处活动。通过精心组织,使全体司法所长、司法助理员、法律服务工作者、公证员、律师、人民调解员提高了认识,统一了思想,为“百日行动”的开展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二)、抓深入一线。为充分发挥司法行政机关职能作用,进入第二阶段以后,区司法局及时抽调人员,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组织机关干部、司法助理员以及公证处、律师事务所人员成立若干工作组,以各司法所所长为小组长,根据所辖乡镇不同情况采取分片分组的方式,主动走乡串寨,深入一线,结合法制宣传、法律援助和法律服务开展工作。从讲法律,讲政策入手,注重方法,积极引导,向群众开展法制宣传教育,从而达到息讼止纷,化解矛盾,把纠纷和矛盾解决在萌芽状态的效果。对在工作中产生的法律援助案件和法律援助事项,区法律援助中心、乡镇法律援助工作站要主动承担,简化程序,做到了应援尽援,切实维护弱势群体的合法权益。
(三)、抓制度落实。此次“百日行动”中,我局建立健全了矛盾纠纷排查调处长效机制,同时狠抓落实。首先,建立健全工作责任制。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实行领导责任制和部门责任制,将此次活动工作成效作为局对各司法所年终考核的重要依据。其次,实行包案调处制度。将排查出来的每起纠纷具体落实到每个镇街司法所,再由各镇街每起纠纷具体落实到每个调委会和调解员身上,做到“四定”、“三包”,即定牵头领导、定责任单位、定责任人、定办结时限,包调处、包跟踪、包反馈。再次是建立责任追究制度。对因工作不负责任,对已经存在的矛盾没有排查出来,或对排查出来矛盾纠纷调处不力,造成矛盾激化,产生严重后果的。按照有关规定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四)、抓重点调处。为切实做好迎接建国六十周年庆典活动。我局从实际出发,有重点分步骤加大排查调处力度。针对容易引起矛盾激化、进京上访的征地拆迁、道路建设、医患纠纷等难点、热点问题集中力量,开展重点排查调处。南门关司法所协同各部门,在区维稳办、街道办的领导下,奋战三天,成功调处了一起“抬尸闹事索赔”的群体性事件;中华路司法所与综治办集中力量,及时调处了锦江酒楼40多名消费者食物中毒案,防止了矛盾激化;延安路司法所在多部门的联调联动下,成功调处了骨科医院一起重大的医患纠纷。
三、存在的问题
一是有的司法所信息报送不及时,未按要求进行周报;二是排查出来的很多纠纷仅靠街镇、司法所的力量无力调处解决。
四、下一步工作措施
一是指导镇街司法所、村(居)调委会做好“百日行动”矛盾纠纷调处的总结工作,提炼经验,树立典型;二是进一步协调综治、司法、公安等部门密切配合,把“百日行动”中发现的隐患和不安定因素上报有关部门,进一步做好人民调解与行政调解、司法调解有机结合,及时参与调解,把纠纷消除在萌芽状态,调解在始发阶段,有效地控制民间纠纷的激化和民转刑案件的发生。
遵义市红花岗区司法局
7.百日攻坚行动总结 篇七
一、领导带头,率先垂范。
一是党政一把手亲自抓。镇党委书记xx多次主持召开百日攻坚活动专题会议,亲自对百日攻坚活动进行安排部署,研究工作举措,听取情况汇报。
二是建立了领导包案制度。做到“五分四亲自”,即分人、分村、分线、分事落实责任;亲自走访当事人,了解具体情况;亲自与上访人谈心,做好思想工作;亲自调查研究,提出解决办法;亲自抓督办落实。党委书记xx以身作则,多次与上访人沟通,处理分包的信访问题。
二、机制创新,重点突破。
一是将“百日攻坚”活动和千名干部下基层,帮民解忧保和谐”活动相结合。截止目前,县交办案件已于12月10日前全部办结,镇班子成员包办案件已于12月15日前全部办结。无重信重访现象,真正做到了“案结事了”。
二是强化督查督办。镇信访办对案件办理进行实地勘查,现场督办,每天召开办公会,由相关人员汇报案件办理进度,实行“百日攻坚”案件通报制度,并及时向镇党委、政府主要领导汇报,有力推动了“百日攻坚”活动的顺利开展。
三、关口前移,源头防范。
一是在全镇开展“三包”活动。即:镇领导包村、村干部包组、组干部分包农户。镇村干部做到“三定三保”:定期走访分包户、定期入户掌握群众的思想动态、定期研究解决所包村和农户遇到的困难和问题;保证及时解决群众反映的问题、保证所包区域内的社会稳定、保证圆满完成上级党委、政府安排的各项工作任务。
二是镇领导开展“四带”下访。即带着问题下访、带着任务下访、带着感情下访、带着责任下访。镇领导带领有关职能部门到各自所包的村下访,深入一线接待上访群众,协调解决信访问题。
三是强化排查,降低存量,控制增量。在开展百日攻坚,解决问题的同时,加大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力度。各单位对不稳定因素开展纵到底、横到边的拉网式排查,对矛盾纠纷产生的诱因、时间、地点、性质、涉及人数、重点人员、事态发展预测等准确掌握第一手资料。对排查出的问题在依法按政策解决的同时,积极采取政府救助、社会救济、民间互助等手段,综合运用法制教育、宣传引导、心理调释等多种方法就地化解矛盾。
四、综合治理,确保稳定。
在化解矛盾,解决群众实际问题的同时,我们坚持“两项工作”贯穿案件查处的全过程,确保稳定。
一是坚持思想疏导工作贯穿案件查处的全过程。坚持群众观点,把上访人当亲人,真诚面对群众,真心打动群众,带着感情做群众的思想工作,对生活困难人员,给予救助。对那些群众反映有道理或部分有理的,依据政策给予解决;对限于当前条件难以解决的问题,通过细致的思想工作征得上访人理解;对过高要求的给予说服教育,使其停访息诉。
8.百日安全专项行动总结 篇八
按照自治区、州、县有关文件(呼安生字[2007]34号)的要求,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紧紧围绕呼图壁县安全生产工作目标任务,进一步加强便笺俄领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持续不断地开展安全生产检查和督查,消除各类安全隐患,抓好安全生产各项措施的落实,杜绝建设领域安全事故的发生,进入第三季度后,建设、施工也进入了高峰期,人流、物流不断加聚,各类重特大事故的易发生因素不断增多,在这大环境下建设系统开展了一次 “百日安全生产集中整治活动”。根据本行业实际,2007年7月12日至10月20日建设系统积极参与到这次活动中来,现将活动情况做一汇报。
一、加强组织领导
为切实做好本次活动的各项工作,特制定了《呼图壁县建设系统关于开展百日安全生产集中整治活动实施方案》(呼建发[2007]69号),成立了建设系统活动领导小组。使这次活动做到早计划、早安排、早布置。
二、积极开展安全生产宣传动员活动
各建筑企业及相关单位按有关要求于8月中旬先后召开了动员会,对全体工作人员进行了文件的传达与教育,使本次活动做到人人知晓、人人参与,形成良好的宣传活动氛围。
三、加强管理,责任落实,重在检查
1、通过检查了解到各企业在加强“三项教育”上有所提高,增强了全员安全意识。
2、明确责任体系,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建设系统各组成成员对照局下发的有关文件,相应制定了安全生产监管体系。进一步完善、明确安全生产领导机构,并将责任分解落实到人。
3、深化专项整治,规范安全生产秩序。进一步加大对建设系统安全生产领域的专项查处力度。如,建筑领域的高处作业、临时用电和安全防护用品的使用等等;市政行业的消防配备、人员值班以及用电等方面。建筑领域下达专项安全整改通知书13份,局部停工通知书6份;市政行业下达安全整改通知书1份。
4、在加强安全生产源头管理上,不断规范严格市场准入制度。通过对安全生产许可证的检查,不断规范建筑市场安全生产的管理,杜绝安全事故的发生;在市政行业不断规范企业和用户对安全防护用品检测、安全设施的检查的行为,以达到预防的目的。
5、在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上,不断提高企业安全生产保障能力。在建筑领域将试行安全事故保证金,全面执行工程项目的意外伤害保险制度,实行安全生产重特大事故追究责任制,对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进行约束,从而保证安全生产顺利进行。
6、积极参与开展三级文明工地评选竞选活动。
目前,我县申报自治州文明工地的项目有4项;确定县级文明工地4项。现已上报了昌吉州建设局。
7、加大安全生产检查整改力度,进行安全生产中检制度。对于今年的工程,为了突出安全生产规范化,我们规定在分部验收前必须按照国家标准JGJ59—99达标后方可进行组织验收。
2007年即将过去,建设系统百日安全生产无事故活动虽然已顺利完成,但是后期安全生产工作仍不容乐观。现在有利条件是全建设系统至今均未发生任何安全事故和火灾事故。这不仅表现出上下各单位齐抓共管的实效,而且体现出了各个企业和每个工人安全意识的不断提高,自我防护意识不断增强。然而,安全生产责任重大,火灾事故仍需提防,因此,各单位要在建章立制上坚持不懈、下狠功夫,不断从制度上约束人,从行为上管理人,严管重罚,不断规范安全生产管理行为,使建设系统全年安全生产目标圆满完成。
呼图壁县建设局
9.交通百日行动工作总结 篇九
专项行动实施方案
为了迎接党的十八大胜利召开,全面贯彻“8.28”全国交通安全紧急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切实加强我县道路交通秩序管理,不断提高全民道路交通安全意识,预防道路交通事故,努力营造安全、有序、畅通的道路交通环境。结合目前全国开展的交通秩序大整治活动,针对我县交通秩序混乱、交通事故突发的问题,县政府决定从9月1日开始,12月10日结束,在全县范围内集中开展为期100天的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整治行动,特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紧紧围绕为党的十八大胜利召开创造和谐稳定社会环境的总目标,深入贯彻“8.28”电视电话会议精神,牢牢把握“防事故、保安全、保畅通”的总要求,以开展“牵手平安行”主题活动为载体,积极动员社会各方面,牵手驾驶人和广大交通参与者,大力推进“文明交通行动计划”实施和“文明交通示范公路”创建活动,深入开展“打非治违”和“三超一疲劳”活动,集中整治严重交通违法行为,加强农村地区交通安全管理,强化机动车和驾驶人源头管理,不断改善道路通行秩序,消除安全隐患, 全力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
二、组织领导 这次整治行动是针对我县道路交通安全严峻形势做出的一项重要举措,整治行动参与单位多、历时长、任务重,县上成立由副县长胡永洲为组长,县公安局局长浩文明、纪检组长郭玉春,交警大队大队长杨建斌任副组长,安监、交通、监察、发改、财政、规划、城建、城管、教育、司法、农机、卫生、商务、文广、旅游、气象、工商、质监、公路段、运管、消防大队、武警中队等部门主要负责人及各乡镇乡镇长为成员的整治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公安局交警大队,由大队长杨建斌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具体负责专项整治行动组织实施。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要成立专职办公室,制定工作方案,明确工作职责、任务和目标,细化工作措施,认真抓好落实。
三、工作目标
通过整治,使城区、辖区国、省道交通违法行为明显减少,农村地区“五种”车辆无证驾驶、无牌行驶、违法载人的交通违法行为基本得到遏制,全县交通秩序明显好转,交通环境进一步改善。
四、整治重点
1、县城公交车、出租车乱停乱放、随意掉头、抢超强会等严重影响交通安全的问题。
2、农村“五种”车辆非法载人,摩托车驾驶人不戴安全头盔等存在严重安全隐患的问题。
3、无证驾驶、车辆未按期入户、故意遮挡和不按规定安装机动车号牌、酒驾、毒驾、超速、超员、超载等交通违法行为。
4、国省道、县乡道路、村道及城区街道、乡镇街道,莲池三叉路口、南站门口、教子川洗车点、驿马三叉路口、白马街道东口、熊家庙路口、蔡家庙路口、阜城沟口,井下街道、农村岔道口等重点区域交通混乱的问题。
五、工作步骤
第一阶段:宣传动员阶段(9月1日至9月5日)。各相关单位要通过悬挂横幅、刷写标语、发布公告、散发宣传资料、发送手机短信、公布违法行为举报电话等形式大力宣传这次交通秩序“百日”集中整治的目的意义,鼓励群众参与监督和举报违法行为。在宣传动员阶段,县电视台对开展工作进行宣传报道,为整治行动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第二阶段:集中治理阶段(9月5日至12月5日)。各乡镇、各部门要各司其职、密切配合、积极行动、大力整治,通过100天的集中治理,使我县的道路交通环境明显改善,交通事故明显下降,使各类严重违法行为得到有效遏制,为人民群众出行创造一个和谐、平安、畅通的道路交通环境。
第三阶段:总结验收阶段(12月5日至12月10日)。各单位对各自工作进行整理总结,巩固整治成果,形成长效机制。在整治期间各乡镇、各部门必须向整治行动办公室定期报送活动信息及进展情况,于12月5日前上报工作总结。整治行动结束后,领导小组对各单位工作成果进行检查。
六、工作措施
(一)县城街道交通秩序整治。由县公安局交巡警大队牵头,运管、城管、城建、工商、客运企业等单位配合。加大对城区“五种”车辆,尤其是城区街道“小红帽”违法载人,三轮摩托车任意穿插通行等违法行为的整治力度;加大对城区无牌无证、故意遮挡号牌、不按规定安装号牌等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要联合运管、城管、客运企业,全力查处出租车随意掉头、乱停乱放,公交车占道行驶、抢超强会等违法行为;联合城建、工商等部门加大对城区改造工程施工期间的交通安全设施的管理,对城区乱搭乱建、占道经营,影响正常通行交通违法行为进行查处,切实保障城区的交通安全与畅通。
(二)国省道、主干公路交通秩序整治。由县公安局交警大队牵头,运管、公路段、交通、安监、环保、工商、客运企业及公路沿线各乡镇人民政府配合,按照各自工作职责,对秩序混乱的点段进行联合治理。对公路沿线主要路口、交通要道、交通枢纽等人群、车辆集中的区域,所在辖区乡镇人民政府及乡镇派出所积极配合,对非营运车辆违法载客、车辆乱停乱放、抢拉乘客,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不按规定路线和时间通行等交通安全违法行为采取有效措施,严厉打击,从重处罚;对公路上无牌无证、故意遮挡机动车号牌、不按规定安装机动车号牌、超速、客车超员、货车超载、超长、超高、驾驶机动车辆不系安全带、违法载人等交通违法行为进行治理;对公路沿线的加水站、洗车房进行整治,特别是对省道202线庆城教子川路段,几处洗车场临近公路,路面积水、天冷结冰点段,省道202线白马三里店路段加水站、水果销售摊点紧靠路边,占道经营,严重影响交通,极易引发交通事故的点段要加强治理。
(三)客运车辆整治。由运管局牵头,交警、城管、旅游等部门配合,加强长途客运车辆和旅游包车、出租车、村村通、短途客运车辆的监督管理,坚决落实长途客运车辆凌晨2至5时落地休息和连续驾驶4小时落地休息制度。督促检查客运企业GPS定位系统运行情况,跟踪检查落实企业监管责任,坚决查处客运和营运车辆违法营运,不按规定路线行驶、超员、违规载货、客运车辆出站后在道路上缓行揽客,妨碍行人、车辆正常通行等违法行为。对发现客运车辆有以上违法行为的,要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对驾驶人严肃处罚,经处罚不改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对车辆所属的客运企业及单位直接负责人分别处以3000元的处罚。在整治期间,各职能部门拿出切实可行的整治措施,重点解决莲池三叉路口、南门三叉路口、南站门口、白马街道东口、熊家庙路口、驿马三叉路口及附近路口、蔡家庙路口、阜城沟口,井下、贾桥、玄马街道等路段的交通不畅,马路市场秩序混乱的问题。在南站要落实公交车专用停车场地,由莲池村负责协调。对南门三叉路口路边停放的车辆由城区交巡警大队负责,在老农贸市场设臵停车区域,并增设流动岗加强巡逻。针对以上问题,相关职能部门要发放隐患整改通知,勒令依法整改,并按照各自职责范围进行严厉处罚,决不能姑息迁就。
(四)农村道路交通秩序整治。由各乡镇人民政府牵头,乡镇派出所、司法所、安监站配合。加强农村道路的交通安全管理工作,切实加强对农村“五种”车辆违法载人的集中整治。要明确乡镇人民政府是“五种”车辆管理和农村道路交通管理的主体责任单位,乡镇人民政府主要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为直接责任人,全面加强农村地区农用车违法载人、无证驾驶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的管理,派出所要大力配合乡镇人民政府安全委员会对辖区“五种”车辆进行管理。各乡镇要召集村(组)负责人召开“五种”车辆管理专题工作会议,安排部署工作,提出具体要求,经常进行检查。将农村“五种”车辆管理列为综合治理的重要内容,延伸到各村(组)。一是各乡镇人民政府要对“五种”车辆进行摸底排查、造册登记、弄清底数。二是由乡镇包村干部负责,深入村组开展交通安全常识和禁止农用车辆载人的宣传教育,督促“五种”车辆所有人挂牌、考证,并及时有效劝阻“五种”车辆逢集、赶会违法载人的行为。三是对发现有“五种”车辆无牌无证,连续两次违法载人的行为,必须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99条第一项之规定处以罚款500元,并处行政拘留15天的处罚,并追究村委会主任的责任。四是在集中整治中,各乡镇人民政府要加大对交通参与者的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在文化广场、集市等人群集中的地方和醒目位臵张贴交通安全宣传标语、宣传图画,提高农村交通参与者的交通安全意识。五是要加强对农村地区重点路段、重点违法行为、重点人群的监控和管理,提高农村驾驶人的持证率,提高“五种”车辆纳管率,减少农村“五种”车辆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
(五)公务车辆交通秩序整治。各部门要切实加强本部门车辆的管理和驾驶人的日常安全教育,严禁领导干部驾车。单位内部要制定完善公务车辆管理制度及单位职工私家车辆的管理办法,对新购车辆要及时入户、挂牌,对驾驶人进行经常性交通安全教育,定期对车辆驾驶人进行道路交通安全知识培训,提高驾驶人员职业素质,严防公务车辆超速、超员、超载、酒后驾驶、乱停乱放、闯红灯、不服从管理、开霸王车等各类交通违法行为。通过整治,彻底杜绝单位车辆无牌无证上路行驶,尤其是行政执法部门车辆无牌无证执法的问题,整治中实行公务车辆交通违法行为定期通报制度,及时向社会公布。
七、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这次集中整治活动对维护我县交通秩序,迎接党的“十八大”的胜利召开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各乡镇、各部门要站在讲政治、讲大局的高度,充分认识这次集中整治活动的重要性,精心组织,周密部署,迅速掀起道路交通秩序整治高潮。
(二)密切配合,明确责任。各乡镇、各部门、驻庆各单位和运输企业部门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为直接责任人。在整治过程中,要严格履行职责,明确工作目标,认真落实责任,做到分工负责,密切配合,形成整治工作合力,切实解决工作中存在的实际问题,使交通安全整治工作落到实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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