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持股权协议书

2024-09-24

代持股权协议书(精选8篇)

1.代持股权协议书 篇一

代持股协议书

委托人(甲方):

身份证号码:

受托人(乙方):

身份证号码: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经友好协商,就甲方委托乙方代为持股事宜达成协议如下,以兹共同遵照执行:

一、甲方委托乙方代持股权情况:

1、甲方委托乙方代为持有甲方在奶茶店中所占20%的股份,对应出资额为元整人民币(小写:¥)。

2、乙方在此声明并确认,代持股权的投资款系由甲方提供,只是由乙方以其自己的名义代为投入

奶茶店,故代持股权的实际所有人应为甲方;乙方系根据本协议代甲方持有代持股权。

3、乙方在此进一步声明并确认,由代持股权产生的或与代持股权有关之收益归甲方所有,在乙方将上述收益交付给甲方之前,乙方系代甲方持有该收益。

4、甲、乙双方和第三方名义持股比例、实际持股比例和代持股比例见下表:

股东姓名

名义持股比例

名义出资额(万元)

实际持股比例

实际出资额(万元)

代持股

对应出资额(万元)

二、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1、甲方作为代持股权的实际拥有者,以实际股权(含代持股权部分)为限行使股东权利,承担股东义务。

2、在代持期间,获得因代持股权而产生的收益,包括但不限于利润、现金分红等,由甲方按实际出资比例享有。

三、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1、乙方在代持股权期间行使以下股东权利时,对代持股份的权益代为甲方行使股东权利:

(1)合伙人会议召集、出席、表决权

(2)合伙人会议提案权

(3)增加或减少注册资本,以及合并、分立、注销等重大事项表决权

2、在代持期限内,经

奶茶店合伙人决议通过,将代持股权转移到股东会决议确定的第三人名下时,乙方有义务配合并提供必要的协助。

3、在代持期间,乙方应保证所代持股权权属的完整性和安全性,非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处置代持股权,包括但不限于转让,赠与或在该等股权上设定质押等。

4、在代持期间,乙方代甲方收取代持股权所产生的收益,应当在收到该收益后【10】个工作日内,将其转交给甲方。

四、代持股权的费用

乙方为无偿代理,不收取代持股权的代理费用。

五、代持股权的转让

1、甲方对其被代持股权的转让,不需要经乙方同意。

2、乙方对其代持股权的转让(含股东间的股权转让),需要经甲方书面同意及甲方的授权,方可转让股权。

3、若乙方为甲方代收股权转让款的,乙方应在收到受让方支付的股权转让款后【10】个工作日内将股权转让款转交给甲方。

六、保密

协议双方对本协议履行过程中的任何信息均有保密义务,除非有明显的证据证明该等信息属于公知信息或者事先得到对方的书面授权。该保密义务在本协议终止后仍然继续有效。任何一方因违反保密义务而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均应当赔偿对方的相应损失。

七、协议的生效与终止

1、本协议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2、代持股权经合法及符合约定的程序转移给第三人名下并完成相关办理手续时终止。

八、违约责任

本协议生效后,甲、乙双方均应遵守本协议,任何一方违反本协议给守约方造成损失,违约方应当承担代持出资额20%的违约责任并赔偿损失。

九、适用法律及争议解决

因履行本协议所发生的争议,甲、乙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能解决的,任何一方均可向九江市浔阳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其他

1、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协议未尽事宜,可由双方以附件或签订补充协议的形式约定,附件或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签订日期:

签订日期:

2.代持股协议书范本 篇二

委托人(甲方): 身份证号码: 住址:

受托人(乙方): 身份证号码: 住址:

甲、乙双方均为 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股东,现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经友好协商,就甲方委托乙方代为持股事宜达成协议如下,以兹共同遵照执行:

一、甲方委托乙方代持股份情况:

1、甲方委托乙方代为持有甲方在 公司中占公司总股本 %的股份,对应出资额为人民币 万元。

2、乙方在此声明并确认,乙方在 公司共持股 %,其中乙方自有股份为 %,代持甲方的股份为 %,代持甲方的股份的投资款系完全由甲方提供,只是由乙方以其自己的名义代为投入公司,故该代持甲方部分股份的实际所有人应为甲方;乙方系根据本协议代甲方持有代持股份。

3、乙方在此进一步声明并确认,由代持股份产生的或与代持股份有关之收益全部归甲方所有,在乙方将上述收益交付给甲方之前,乙方系代甲方持有该收益。

二、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1、甲方作为代持股份的实际拥有者,以代持股份为限,根据 公司章程规定行使股东权利,承担股东义务。包括但不限于股东权益、重大决策、表决权、查账权等公司章程和法律赋予的全部权利。

2、在代持期间,获得因代持股份而产生的收益,包括但不限于利润、现金分红等,由甲方按出资比例享有。

3、如 公司发生增资扩股之情形,甲方有权自主决定是否增资扩股。

4、甲方作为代持股份的实际拥有者,有权依据本协议对乙方不适当的履行受托行为进行监督和纠正,并要求乙方承担因此而造成的损失。

三、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1、乙方在代持股份期间行使法律及公司章程所赋予的以下股东权利时,必须要严格按照甲方的授意行使,不得违背甲方的意志,包括但不限于以下股东权利:

(1)公司股东会召集、出席、表决权(2)股东会提案权

(3)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提名权

2(4)公司章程修改、增加或减少注册资本,以及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变更公司形式等重大事项表决权

(5)公司其他股东转让股份时的优先购买权

2、在代持期限内,甲方有权在条件具备时,将相关股东权益转移到甲方或甲方指定的任何第三人名下,乙方须无条件配合并提供必要的协助。

3、在代持期间,乙方作为代持股份形式上的拥有者,以乙方的名义在工商股东登记中具名登记。

4、在代持期间,乙方代甲方收取代持股份所产生的收益,应当在收到该收益后5个工作日内,将其转交给甲方,如逾期未转交,则乙方需按逾期未转交金额的0.1%/日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5、在代持期间,乙方应保证所代持股份权属的完整性和安全性,非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处置代持股份,包括但不限于转让,赠与、放弃或在该等股权上设定质押等。

6、若因乙方的原因,如债务纠纷等,造成代持股权被查封的,则乙方应提供其他任何财产向法院、仲裁机构或其他机构申请解封。

7、乙方应当依照诚实信用的原则适当履行受托义务,并接受甲方的监督。

五、代持股份的费用

1、乙方为无偿代理,不得向甲方收取代持股份的代理费用。

2、乙方代持股期间,因代持股份产生的相关费用及税费由甲方承担;在乙方将代持股份转为以甲方或甲方指定的任何第三人持有时,所产生的变更登记费用也由甲方承担。

六、代持股份的转让

1、在代持期间,甲方可转让代持股份。甲方转让股份的,应当书面通知乙方,通知中应写明转让的时间、转让的价格、转让的股份数。乙方在接到书面通知之后,应当依照通知的内容办理相关手续。

2、若乙方为甲方代收股权转让款的,乙方应在收到受让方支付的股权转让款后5个工作日内将股权转让款转交给甲方。如逾期未转交,则乙方需按逾期未转交金额的0.1%/日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七、保密

协议双方对本协议履行过程中所接触或获知的对方的任何商业信息均有保密义务,除非有明显的证据证明该等信息属于公知信息或者事先得到对方的书面授权。该保密义务在本协议终止后仍然继续有效。任何一方因违反保密义务而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均应当赔偿对方的相应损失。

八、协议的生效与终止

1、本协议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2、甲方通知乙方将相关股东权益转移到甲方或甲方指定的任何第三人名下并完成相关办理手续时终止。

3、如乙方不适当履行受托行为,甲方有权利随时终止本协议,解除乙方代持股权利。

九、违约责任

本协议生效后,如乙方不履行或不适当履行受托行为,造成甲方损失,乙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包括一切直接和间接的损失。

十、适用法律及争议解决

因履行本协议所发生的争议,甲乙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能解决的,任何一方均可向甲方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一、其他

1、本协议自双方签字后生效;

2、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本协议未尽事宜,可由双方以附件或签订补充协议的形式约定,附件或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委托方(甲方): 受托方(乙方):

签署日期: 年 月 日 签署日期: 年 月 日

3.代持股确认协议 篇三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就乙方向甲方购买由其持有的公司(下称

公司)10%的股权达成以下协议:

1、按

签订的股权转让协议(合同号为:);

2、乙方以

万向甲方购买其持有的公司股份中的20%(占

公司整体股份的10%),该价格依据

公司对其所持有的新

决定。

乙方于2007年6月底前将股权转让金

万元打入

指定的账户,余下万元甲乙双方同意在房公司将上述土地进行房地产开发后,从乙方获得

公司的股权收益分红中抵扣。

3、乙方尚余未支付的股权转让金价款人民币

万元,从办妥上述地块开发项目相关报建和规划得到批准之日起至按上述方式抵扣完毕之日止,乙方就此项支付义务另行计付利息给甲方,但该利息不列作广州

房地产有限公司运作成本。利息计算方式:

①该利息按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同期贷款利率计算;

②该利息计算基数按尚余未支付股权转让金抵扣递减的方式计。

4、甲乙双方同意,乙方授权甲方行使其在公司的股东权利,乙方不要求出现在要求

公司工商登记的股东名单中。

5、公司另一个股东

知悉本协议并放弃对上述股权的优先购买权。

甲方:

乙方:

时间:

签约地点:

4.公司代持股协议(有利于委托人) 篇四

委 托 人(甲方):

受 托 人(乙方):

鉴于:

1、甲方和***均同意共同出资设立****公司。

2、乙方代表甲方以***出资***万元,占公司注册资本的*%;***出资人民币**万元,占公司注册资本的**%。

为此,双方经协商一致,达成协议如下:

第一条 甲方自愿委托乙方作为对公司出资的名义持有人,并代为行使相关股东权利。乙方自愿接受甲方的委托,以自身名义代为行使该相关股东权利。

第二条 甲方委托乙方代持标的为甲方在公司中占公司总股本的**%的股权,对应公司出资****万元。甲方通过增资、送配股等形式新增的股份,依照本协议的约定一并由乙方代持。(以下简称“标的股权”)

第三条 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3.1 知情权

甲方享有对公司投资的知情权,有权通过乙方了解公司的实际生产经营状况、财务状况、重大决策以及利润分配方案等。3.2 参与管理权

甲方通过乙方参与对公司的管理。乙方参加公司股东会前,应与甲方进行沟通,涉及需要乙方在公司股东会表决的事项,乙方应根据甲方的书面指示进行表决。

乙方应将每一次股东会表决的情况向甲方作书面通报。3.3 投资收益取得权

甲方基于其对公司的实际出资,对公司享有实际的股东权利并有权获得分红所得及其他收益等全部投资收益。

3.4 转让股权

在公司工商登记注册后,甲方不得抽回出资,但可以转让股权。

在委托持股期限内,甲方有权在条件具备时,将相关股东权益转移到自己或 自己指定的任何第三人名下。

3.5 剩余财产分配权

在本合同有效期内,如公司因某种原因解散并进行清算,甲方仍委托乙方参加清算,如经清算后公司有剩余财产并分配给乙方,则甲方有权取得所有剩余财产。

3.6 监督权

甲方作为标的股权的实际所有人,有权依据本协议对乙方不适当的受托行为进行监督与纠正。

3.7 增加或补足出资的权利和义务

如公司股东会决定增加注册资本金或补足注册资本金的决定后,由甲方决定是否增资。甲方同意增资的,按公司成立时其出资额占公司注册资本的比例增加或补足出资。

3.8 承担投资风险义务

甲方以其委托出资的数额为限,承担对公司的投资风险。

乙方不对甲方的标的股权承担保值增值责任,除非乙方的原因,甲方不得就标的股权的盈亏,要求乙方承担补偿或赔偿责任。

3.9 合理税费承担义务

在乙方代为持股期间,因代持股权产生的相关费用及税费(包括但不限于与代持股相关的投资项目的律师费、审计费、资产评估费等)均由甲方承担;在乙方将代持股权转让给以甲方或甲方指定的任何第三人持有时,所产生的变更登记费用也由甲方承担。

3.10 根据***国法律规定,公司股东享有的其他权利。

第四条、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4.1 有权依本合同约定行使股东权利

乙方作为公司的登记股东,有权依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行使股东权利,但乙方行使股东权利时受本协议内容的限制。

乙方不得利用登记股东身份为自己牟取任何私利。4.2 无权处臵因甲方委托而形成的股东权利

乙方仅得以自身名义将甲方的出资向公司出资并代甲方持有该等投资所形成的股东权益,未经甲方事先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处臵(包括但不限于转让、赠予、放弃或设臵任何形式的担保等处臵行为)上述标的股权,也不得实施任何可能损害甲方利益的行为。

未经甲方事前书面同意,乙方不得转委托第三方持有上述标的股权。4.3 支付标的股权投资收益的义务

乙方承诺将其未来所收到的因代表股份所产生的任何全部投资收益(包括现 金股息、红利或任何其他收益分配)均全部转交给甲方,并承诺将在获得该等投资收益后五日内将该等投资收益划入甲方指定的银行账户。如果乙方不能及时交付的,应向甲方支付等同于同期银行逾期贷款利息之违约金。

若乙方为甲方垫付了相关费用的,乙方有权从标的股权获得的分红中扣除,直至垫付费用全部结清为止。

4.4 协助转让义务

在甲方拟将相应股东权益转移到自己或自己指定的任何第三人名下时,乙方应对此提供必要的协助及便利,届时涉及到的相关法律文件,乙方须无条件同意,并无条件承受。

4.5 无权就委托事项收取报酬

甲方与乙方的此项委托关系为免费委托,乙方无权就此委托事项向甲方收取报酬。

4.6 保证标的股权不被查封

若因乙方的原因,如债务纠纷等,造成标的股权被查封的,乙方应提供其他任何财产向法院或其他机构申请解封。

4.7无权稀释标的股权

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以单方增资的形式稀释或部分稀释乙方实际所持的股权比例。

4.8 违约赔偿的义务

乙方违反本协议或不适当履行受托义务,或因乙方原因和责任,给甲方的股权造成损失的,乙方应按上一年会计年度公司每股净资产的1 倍计,对甲方进行赔偿。有股权转让成交记录,且成交价高于本条净资产的1倍数的,以成交价的 1倍作为赔偿金。

第五条 协议各方对本协议履行过程中所接触或获知的对方的任何商业信息均有保密义务,除非有明显的证据证明该等信息属于公知信息或者事先得到对方的书面授权。该等保密义务在本协议终止后仍然继续有效。任何一方因违反该等保密义务而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均应当赔偿对方的相应损失。

第六条 协议的解除和终止

6.1 甲方和乙方可以随时解除本委托协议,但须提前30天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除不可归责于解除方的事由外,因解除协议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应负赔偿责任。

6.2 甲方在合同期限内提出解除本协议的,甲方可将出资优先转让给乙方,双方应就转让价款进行协商并达成一致意见。如乙方不愿受让甲方的出资或双方不能达成一致意见的,在乙方同意的情况下甲方可将出资转让给任何第三人。因乙方不能诚实履行受托义务导致甲方解除协议的,乙方无权受让该标的股权。

6.3 乙方在合同期限内提出解除本合同的,乙方应将标的股权转移到甲方自己或自己指定的任何第三人名下。

6.4 经公司股东会同意,甲方可解除与乙方的委托持股协议并签署股权转让协议,使甲方成为公司的登记股东。

6.5 在本合同有效期内甲方以合理价格向乙方或第三方转让对公司的出资的,本合同书因该《转让出资协议》的生效而终止。

第七条 争议解决 凡因履行本协议所发生的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任何争议,甲方各成员与乙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能解决的,任何一方均可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仲裁裁决对双方均有法律约束力。

第八条 生效条款及其他

8.1 本协议自甲方及乙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8.2 本协议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双方协商一致签订的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同等法律效力。

8.3 本协议正本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5.委托持股协议书 篇五

委托方甲:

住址:

身份证号码:

联系方式:

委托方乙:

住址:

身份证号码:

联系方式:

委托方丙:

住址:

身份证号码:

联系方式:

受托方:

姓名:

住址:

身份证号码:

联系方式:

受托方(以下简称“受托方”)与委托方各成员均同意共同投资(以下简称公司)。委托方各成员与受托方共同

出资总额为人民币万元(小写:元),占公司注册资本的70%。其中,受托方实际出资额为人民币万元(小写:元),占共同出资总额%;受托方甲出资人民币万元(小

写:元),占共同出资总额%;委托方乙出资人民币万元(小写:元),占共同出资总额%;委托方丙出

资人民币万元(小写:元),占共同出资总额%。受托方与委托方各成员须在本协议签订之日起15日内足额支付相应款项,不得拖欠。

委托方各成员与受托方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经友好协商,就委托方各成员委托受托方代为持股事宜达成协议如下,以兹共同遵照执行:

一、委托事项

委托方各成员自愿委托受托方作为各自对公司股份的名义持有人,并代为行使相关股东权利。受托方自愿接受委托方各成员的委托,以自己名义对公司出资,并代为行使该相关股东权利。

二、委托权限

委托方各成员委托受托方代为行使的权利包括:由受托方以自己的名义将受托行使的代表股份作为出资设立公司、在公司股东登记名册上具名、以公司股东身份参与公司相应活动、出席股东会并行使表决权、代为收取股息或红利、以及行使公司法与公司章程授予股东的其他权利。

三、委托方各成员的权利与义务

1、委托方各成员享有对公司投资的知情权,有权通过受托方了解公司的实际生产经营状况、财务状况、重大决策以及利润分配方案等。

2、委托方各成员通过受托方参与对公司的管理。受托方参加公司股东会、菫事会前,应与委托方各成员进行沟通,涉及需要受托方在公司股东会、菫事会表决的事项,委托方各成员与受托方应事先对有关表决事项进行一次内部表决,内部表决实行占共同出资总额三分之二以上通过之原则。受托方在参加公司股东会、菫事会时按该内部表决意见进行表决。

3、委托方各成员基于其对公司的实际出资,对公司享有实际的股东权利并有权获得分红所得及其他收益等全部投资收益。

4、在公司工商变更登记后,委托方各成员不得抽回出资,但可以转让出资。

委托方各成员可以在本委托投资协议约定的出资额限额内,在以受托方为名义持股人的前提下相互转让对公司的出资。

5、在委托持股协议期限内,委托方各成员若将相关股东权益转移到自己或自己指定的任何第三人名下,须经共同出资总额三分之二以上出资人同意方可接受新入出资人,否则按退出对待。

6、在本合同有效期内,如公司因某种原因解散并进行清算,委托方各成员仍委托受托方参加清算,如经清算后公司有剩余财产并分配给受托方,则委托方各成员与受托方按实际出资额的比例对剩余财产进行分配,委托方各成员有权取得各自应分配的财产。

7、委托方各成员作为代表股份的实际所有人,有权依据本协议对受托方不适当的受托行为进行监督与纠正,但委托方各成员不能随意干预受托方的正常经营活动。

8、委托方各成员应按照公司章程、本协议及公司法的规定按期足额履行出资的义务。因委托方各成员未能按期足额出资而导致的一切后果(包括给受托方造成的损失)均应由委托方各成员承担。

9、如公司股东会决定增加注册资本金或补足注册资本金的决定后,委托方各成员有权利并有义务按公司成立时其出资额占公司注册资本的比例增加或补足出资。

10、委托方各成员以其委托出资的数额为限,承担对公司出资的投资风险。受托方不对委托方各成员的出资承担保值增值责任,委托方各成员不得就出资财产的盈亏,要求受托方承担补偿或赔偿责任。

11、在受托方代为持股期间,因代持股份产生的相关费用及税费(包括但不限于与代持股相关的投资项目的律师费、审计费、资产评估费等)均由委托方各成员承担;在受托方将代持股份转为以委托方各成员或委托方各成员指定的任何第三人持有时,所产生的变更登记费用也由委托方各成员承担。自委托方各成员负担的上述费用发生之日起五日内,委托方各成员应将该等费用划入受托方指定的银行账户。否则,受托方有权在委托方各成员的投资收益、股权转让收益等任何收益中扣除。

四、受托方的权利与义务

1、受托方作为公司的登记股东,有权依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行使股东权利,但受托方行使股东权利时受本协议内容的限制。

2、受托方仅得以自身名义将委托方各成员的出资向公司出资并代委托方各成员持有该等投资所形成的股东权益,未经委托方各成员事先书面同意,受托方不得处臵(包括但不限于转让、赠予、放弃或设臵任何形式的担保等处臵行为)上述代表股份及其股东权益,也不得实施任何可能损害委托方各成员利益的行为。未经委托方各成员事前书面同意,受托方不得转委托第三方持有上述代表股份及其股东权益。

五 违约责任

1、投资各方未按协议约定依期如数提交出资额时,每逾期一日,违约方应向其他方支付出资额的%作为违约金。如逾期三个月仍未提交的,按退出对待。

2、由于一方过错,造成本合同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时,由过错方承担其行为给其他各方造成的损失。

3、投资各方严重违反本协议、或因重大过失或违反《公司法》而导致公司解散的,应当对其他投资方承担赔偿责任;

4、投资各方如有违反本协议其他约定的,则视作违约方单方终止本协议,违约方所出的投资金额将作为违约金赔偿给守约方。

六、保密条款

协议各方对本协议履行过程中所接触或获知的对方的任何商业信息均有保密义务,除非有明显的证据证明该等信息属于公知信息或者事先得到对方的书面授权。该等保密义务在本协议终止后仍然继续有效。任何一方因违反该等保密义务而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均应当赔偿对方的相应损失。

七、协议的变更

本合同履行期间,发生特殊情况时,任何一方需变更本合同的,要求变更一

方应及时书面通知其他方,征得他方同意后,各方在规定的时限内(书面通知发出天内)签订书面变更协议,该协议将成为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未经各方签署书面文件,任何一方无权变更本合同,否则,由此造成对方的经济损失,由责任方承担。

八、协议的解除和终止

1、委托方各成员和受托方可以随时解除本委托协议,但须提前30天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除不可归责于解除方的事由外,因解除协议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应负赔偿责任。

2、委托方各成员在合同期限内提出解除本协议的,委托方各成员可将出资优先转让给受托方,转让方与受让方应就转让价款进行协商并达成一致意见。如受托方不愿受让委托方各成员的出资或双方不能达成一致意见的,在受托方同意的情况下委托方各成员可将出资转让给任何第三人。

3、在本合同有效期内委托方各成员以合理价格向受托方或第三方转让对公司的出资的,本合同书因该《转让出资协议》的生效而终止。

九、争议解决条款

凡因履行本协议所发生的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任何争议,委托方各成员与受托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能解决的,任何一方均有权向人民法院起诉。

十、生效条款及其他

1、本协议自委托方各成员及受托方签字之日起生效,至公司解散并办理注销公司登记之日终止。

2、本协议未尽事宜,由协议各方友好协商解决。各方协商一致的,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同等法律效力。

3、本协议一式份,协议各方各持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下一页签章栏,无正文)

委托方甲:

年月日

委托方乙:

年月日

委托方丙:

年月

受托方:

年月

协议签订地:

6.(员工持股)股权转让协议书 篇六

本协议由以下转让双方于201*年**月**日在广州市**区签署:(转让方)姓名:(以下简称“甲方”)

国籍:

身份证/护照:

地址:

邮政编码:

联系电话:

传真:

(受让方)姓名:(以下简称“乙方”)

国籍:

身份证/护照:

地址:

邮政编码:

联系电话:

传真:

鉴于:

1.*****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为一间在广州市注册成立的有限责任公司。公司的注册成立日期、注册资本数额及其他有关资料载于其注册证书。

2.截止至本协议签署时,乙方受聘于公司担任**职务,为经该公司董事会审核确认符合公司认购无表决权的记名股份资格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或核心技术人员。

3.甲方持有公司***股份,占公司注册资本总额的**%;现甲方决定将所持有的公司***股无表决权的记名股份按照本协议规定的条件转让给乙方。

4.本次股份转让是甲、乙双方严格按照《公司章程》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或核心技术人员持股方案的规定进行的股份转让交易。

现甲、乙双方本着自愿、平等、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协商一致,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章

股份转让

第一条

转让标的、转让价格与付款方式

(一)甲方同意将所持有的公司***股无表决权的记名股份以人民币***元的价格转让给乙方,乙方自愿按此价格和条件购买该股权。

(二)甲方拟出售的股份连同其附有或应计之所有权利一同转让。

(三)乙方应于本协议签订当日一次性将转让价款付至甲方指定的账号:

收款人:

开户银行:

账号:

第二条

保证

(一)甲方保证所转让给乙方的股份是甲方在公司的真实出资,是甲方合法拥有的股份,甲方具有完全的处分权。该股份未被任何有权机关冻结、拍卖,没有设置任何抵押、质押、担保或存在其他可能影响乙方利益的瑕疵,并且在上述股份转让交割完成之前,甲方将不以转让、赠与、抵押、质押等任何影响乙方利益的方式处置该股份。

(二)公司不存在转让方未向受让方披露的现存或潜在的重大债务、诉讼、索赔和责任。否则,由此引起的所有责任,由甲方承担。

(三)乙方承认《公司章程》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或核心技术人员持股方案,并且保证按照上述文件的规定履行职务股股东的权利和义务。

第三条

股份转让交易的完成

(一)甲方应当于收到乙方支付的股份转让价款后3日内通知公司办理股份登记册变更登记手续。

(二)公司股份登记册变更登记手续的完成即公司将乙方的名称记载于股份登记册时即为本协议股份转让交易之完成。

(三)股份登记册变更登记手续完成后,乙方即成为公司之职务股东,按照《公司章程》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或核心技术人员持股方案的有关规定享有公司职务股股东权利、承担公司职务股股东责任和义务。

第二章

股份的强制回购

第四条

甲、乙双方一致同意:若乙方不再担任公司或其关联企业(关联企业范围由公司董事会确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或核心技术人员的,则丧失职务股股东身份,乙方根据本协议第一章规定购入并持有的职务股(即公司***股无表决权的记名股份)应当由甲方强制回购。

第五条

回购价格按照乙方职务终止时公司上月末经注册会计师审计的每股净资产计算。

甲方应当于乙方职务终止时后30日内一次性付清股份回购价款。若乙方或其继承人接甲方通知后未及时向甲方受领股份回购价款的,则甲方不承担逾期付款的违约责任且可以将股份回购价款提存至该公司,提存期间的利息按照同期银行活期存款利率计算,归乙方所有。

第六条

股份回购交易的完成

(一)甲、乙双方一致同意,当乙方职务终止时,甲方有权通知公司董事会,由公司董事会根据相关证明材料,按照本协议、《公司章程》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或核心技术人员持股方案的有关规定,于30日内办理股份登记册变更登记手续,即将甲方姓名作为所回购股份的持有人(股东)记载于股份登记册上。

上述股份登记册变更登记手续的完成即为本协议股权回购交易之完成。

(二)乙方及其继承人与甲方之间有关转让价款及其支付的争议不影响该公司及董事会按照本协议、《公司章程》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或核心技术人员持股方案的相关规定办理有关股东变更的股份登记册变更登记手续。

(三)甲、乙双方一致同意,公司董事会仅依据本协议第七条的规定作为乙方职务终止事实的确认标准,排除其他一切争议。

第七条

乙方在公司或其关联企业所担任董事或高级职员职务于发生以下情形之一时终止:

(一)所担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或核心技术人员职务任期届满未连任的;

(二)乙方辞去所担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或核心技术人员职务的;

(三)公司或其关联企业免去乙方所担任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或核心技术人员职务的;

(四)乙方与聘用单位协商一致离职的;

(五)乙方退休的;

(六)乙方死亡,或者被有权机关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踪的。

有本条第一款第(一)项情形的,乙方所担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或核心技术人员职务于任期届满之日终止。

有本条第一款第(二)、(三)项情形之一的,乙方所担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或核心技术人员职务于相关通知到达相对方之日终止;若法律法规或劳动合同另有规定的,则以法律法规或劳动合同规定的时间为准。

有本条第一款第(四)项情形的,乙方所担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或核心技术人员职务于双方协议生效之日终止。

有本条第一款第(五)、(六)项情形之一的,乙方所担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或核心技术人员职务于相关法定手续办理之日终止。

第八条

乙方劳动关系终止事实相关的证明文件,包括辞职通知、免职通知、职务终止协议、退休证明及死亡证明、法院判决及裁定书等为本协议附件,为本协议不可分割之有效组成部分。

第三章

其它

第九条

违约责任

(一)任何一方违约的,均应当赔偿对方因此遭受的一切损失。

(二)若一方违反约定逾期付款的,应当按照日万分之四向对方支付逾期违约金。

第十条

税、费

与股权转让相关的税费依据法律法规规定各自承担,法律法规未规定的由双方对半分摊。

第十一条

修改与放弃

(一)本协议未经甲、乙双方书面一致同意,不得修改。

(二)如任何一方并未要求另一方履行本协议任何条款时,此并不影响该方要求对方履行该条款之权利;如本协议内任何条款确有被某一方违反,而对方放弃对其追究时,不应被视作同时放弃追究任何对该条款之继续或以后之违反,或放弃在本协议下之任何权利。

(三)未经另一方事先书面同意,任何一方不得转让本协议项下权利义务。

第十二条

适用法律及争议的解决

(一)本协议以及本协议项下双方的权利与义务,均应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解释。

(二)甲、乙双方同意因本协议而产生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任何讼争应由本协议签订地人民法院管辖。

第十三条

协议生效的条件

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签字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

第十四条

文本

本协议正本一式肆份,甲、乙双方各执贰份;副本贰份,交公司办理相关登记手续用。正本和副本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7.代持股权协议书 篇七

5月份!权l健奖金制度又增加新奖励了,做权健可富6代,子子孙孙都享受权健待遇!

2018年只要在权健公司累计消费任何产品,金额达到7500元或以上,并提供身份证号码、手机号码、公司即为你建立经销商档案,并送网络办公平台及会员编号一个,就可以取得全球代理权、经营权,有资格进行全球招商和开分店的权利,可以组建自己的销售团队,公司根据你团队每周的业绩给你提成。7500元产品可以任选你适用的,用得着的任何产品,花这7500元是买了一堆物超所值的东西回去,代理费用并没有花一分钱。代理销售的产品有:中医美容护肤品、营养保健食品、家庭及个人护理品以及卫生消毒用品等诸多方面秘方产品。可以通过网络、QQ、微信、地面,做全球市场,没有地域限制,做跨国生意,当国际老板。全球通用你有了这个会员编号,可以在全球任何权健服务中心、专卖店、权健本草女人香会所购物,都可享受买一赠一优惠。全球免费代理权、经营权在传统行业,想要代理一家品牌公司的产品,小小的一个县级代理,代理费用最少都是几十万,就算是没有名气的二三流公司的产品,代理费用也要五万甚至十万元以上,目前公司收集了六百多张秘方,以后还会有上千种秘方产品陆续上市,都不需要任何代理费用。俗语说,一个方子富三代。有这么多的方子,使您拥有了更多帮助他人获得健康的机会。他人获得健康了,您也获得了财富。并且有全球招加盟商、开分店的权利,没有地域限制。全球开拓权权健的市场没有地域限制,您可以开拓国内市场,也可以很轻松地把市场做到国外去。假如,您正好有一些国外的朋友,那么,对您而言,开拓海外市场就很容易了。(注----开拓国外市场时,需要提前向公司申请)960万平方公里的华夏大地,是一个非常宽阔的人生大舞台。因为权健的产品主要针对亚健康状态的疾病,这个市场空间很大。现代人生活压力和工作压力大,加上不良生活习惯,导致这类疾病的发病率高。到中国的任何地方,都可以找到市场。继承权在工厂上班,无论你做到车间主任还是厂长、经理,你离开工厂后什么都不是了,不可能将职位、收入继承给下一代。在保险公司,无论你能力有多强,做到多高阶的职级,当你离开保险公司后,你也什么都不是了,你的职位、收入也不可能继承给你的下一代。而在权健,你做到任何职级,你都可以将这个事业继承给你的下一代,你是什么职级,你的子女就是什么职级,你拿多少收入,你的子女就拿多少收入。继承你的职位后,他可以继续往更高的职级攀登,而不用从0起步。享受公司七大奖金待遇权健公司的奖金拨付比例,总拨出利润:60.5%,根据不同的市场业绩、不同的市场结构、不同的职级,拿不同的奖金。成为公司、医院股东,参与分红有的公司也有分红,是年终分红,而我们公司是每月分红,根据你团队的业绩拿不同的分红。能成为公司的股东,我们投资一分钱没有?并没有投资一分钱,当初花7500元,是买了7500元物超所值的东西回去。大家去电器商场,购买几千上万元的家用电器,能不能成为电器公司的股东?能不能成为电器商场的股东?花几十万买房子,能不能成为房产公司的股东?是不可能的,是吧!而权健公司,你没有花一分钱建厂房、建医院、买设备、搞科研,也没花一分钱打广告,你仅仅只是在这里消费了7500元的产品,就能成为公司的股东,真是太好了!权健公司太伟大了!享受医院优惠治疗在权健医院里,不仅可以给您仪器设备一流、服务环境一流、专家团队一流的享受,会员还可以享受所有药品八折的优惠。有人说,去你们这样豪华顶级的医院看病,费用一定会很高昂吧,其实不然,虽然我们的专家仪器环境都是顶级,但是我们的费用特别低廉,而且还可以刷医保,成为我们会员后还可以打八折。权健就是为解决老百姓看病难看病贵病难治的医疗机构。而且我们还有一个保理业务,可以在我们医院享受免费治疗癌症,我们就是要让老百姓看得起病看得好病,健康幸福的生活。获得考取康复理疗师国家双认证机会权健受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职业技能鉴定中心委托,进行《康复理疗师》教材的编制工作,同时权健也将负责康复理疗师的培训、考核、发证工作。在公司的国家中医培训教学基地培训后,进行康复理疗师的认证资格考试。考试合格后,将颁发由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职业技能鉴定中心认证的“康复理疗职业能力证书”。公司的规划目标是:今后的重点是培养具有国际视野,国内一流的实用型、双师型、复合型康复专业技术人才。享受免费学习火疗技术加盟权健之后,您就可以在这个平台上免费学习非物质文化保护遗产的权健火疗技术。权健火疗从2005年上市,现在已经扬名于大江南北。火疗起源于宫廷,是皇宫贵族发明的自然养生之道。权健火疗是在宫廷熏蒸,民间热敷,道教火烧的基础上,根据现代神经、循环、消化和代谢理论,在古代热疗,熏蒸和火疗的基础上创新而生的独门技术。您学会权健火疗之后,首先会给自己、家人、朋友、同事带了无限的便利。然后,您周围的陌生朋友也可以借助您的技术,获得健康和快乐。通过我的介绍,想必你对权健事业已经有所了解了,这么伟大的公司,这么好的事业,我相信聪明的你一定会做出明智的选择,期待与你一起合作,共创美好人生!没有人注定一生贫穷,除非他们不愿意改变;人生不怕重来,只怕跌倒了不起来!世界上所有成功的人,都是不安于现状的人,积极进取的人,把握机会的人。想要成功致富,打工永远不可能实现,世界新生30%的富翁都不是靠单打独斗来实现,而是与人合作产生的结果。二十一世纪全球最大的商机——健康产业+直销模式,期待有梦想的你来加盟合作,共创人生辉煌!做权健要用权l健微网有它更专业,更高效!权l健微营销风暴震撼来袭!★一秒免费注册个人专属微网、商城!★轻松打开陌生市场,获取全国客户!★借助手机互联网获取无限人脉★轻松腾飞你的权l健事业

8.代持股权协议书 篇八

(大会讨论稿)

经董事会提议,根据丹徒县港务管理处徒港发(1998)5号‚县港务处关于组建‘振兴港务公司’融纳资本金的意见‛第四条:公司融纳资本金原则:‚

(一)港务处企业在册职工<原长虹热电厂码头有股权员工>;

(二)企业职工本着自愿原则参加,中层干部每人10000元,处副职或享有副职待遇的每人20000元,处主任、书记每人40000元。‛并依照企业章程第四章第二十条第五款‚企业遇到紧急情况,为维护本企业的利益,对企业的重大事务可行使特别裁决权和处理权……。‛

根据以上文件规定,有必要对本企业部份股东所持股权予以调整或内部股权转让,提请大会讨论。

1、对股东巫恒杰所持股权80000元,予以调整或内部转让部份股权。

2、对股东巫惠钰所持股权40000元,予以处置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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