虚假广告治理的思考

2024-08-16

虚假广告治理的思考(精选5篇)

1.虚假广告治理的思考 篇一

关于印发《关于治理虚假违法广告的规定》的通知

鲁工商广规字〔2012〕8号

各市工商局、市委宣传部、新闻办、外宣办、商务主管部门、公安局、监察局、纠风办、经信委、卫生局、文广新局、食药局,青岛市通信管理局,有关媒体单位:

现将《关于治理虚假违法广告的规定》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本单位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附件:关于治理虚假违法不良广告的规定

省工商局省委宣传部省政府新闻办省委对外宣传办省商务厅省公安厅省监察厅省纠风办省经信委省卫生厅省广电局省新闻出版局省食药监局省通信管理局二○一二年六月二十七日

关于治理虚假违法广告的规定

第一条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届六中全会精神,进一步规范广告宣传,加强广告市场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广告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本规定适用于本省辖区内辖属的报纸、广播、电视、杂志、门户网站、户外、固定形式印刷品及新型传播媒体等大众传播媒介。

第三条 各级党委宣传部门要高度重视广告宣传管理工作,把国家有关广告法律法规的学习教育纳入新闻战线“三项学习教育”活动的重要内容,引导所属新闻媒体单位,确保新闻媒体广告宣传的正确导向。

第四条 各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要加强广告监测检查,及时掌握广告发布动向,充分运用综合行政措施,及时查处和制止广告违法行为。

第五条 各类媒体单位在广告发布活动中应当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要求,履行法定的广告审查义务,在广告发布前,对其设计、制作、代理、发布的广告内容及广告证明文件进行核实与查验,确保广告内容真实、合法,符合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要求。

第六条 各类媒体单位广告从业人员要认真学习并严格遵守执行国家广告宣传管理法律法规规定,进一步强化社会责任,弘扬职业道德,强化内部管理,以社会效益为先导,把好广告发布审查关。

第七条 各类媒体单位要完善广告价格服务收费制度,广告服务收费每年应及时向同级价格主管部门和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备案。

第八条 各类媒体单位要配备专职广告审查员。广告审查员应当熟悉广告管理法律法规 1

及广告业务,取得《广告审查员培训合格证书》,依法履行以下广告审查职责:

(一)依照国家法律、法规、规章有关规定,审查本单位设计、制作、代理、发布的广告,签署书面意见。

(二)管理本单位的广告审查档案。

(三)提出改进本单位广告审查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四)协助处理本单位其他广告管理的相关事宜。

第九条 各类媒体单位的广告审查员应当按照下列程序,对广告设计、创意稿及制作后的广告作品、代理或者待发布的广告样件进行审查:

(一)查验各类广告证明文件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对证明文件不全的,提出补充收取证明文件的意见。

(二)核实广告内容的真实性、合法性。

(三)检查广告形式是否符合有关规定。

(四)审查广告整体效果,确认其不致引起消费者的误解。

(五)检查广告是否符合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要求。

(六)签署对该广告同意、不同意或者要求修改的书面意见。

广告审查的书面意见应当随广告档案一同保存备查两年。

广告审查员应当主动登录相关政府网站,查询了解相关部门公布的广告审批文件、广告样件、违法广告公告、广告监测监管等信息。

第十条 各类媒体单位要严格广告发布程序,建立健全广告业务承接、登记、审核、档案保存管理制度,落实广告审查责任,广告审查员负责广告审查的初审工作,广告经营管理部门负责人负责广告复审,分管领导负责广告审核,主要领导是本单位广告审查工作的第一责任人,确保广告刊播终审权。

第十一条 各类媒体单位要严格落实广告审查员审查制,确保广告审查员审查权责到位,落实“一票否决制”。未经广告审查员审查的广告,不得发布;对未经审查或者与审查批准的内容不一致的重点领域广告,不得发布。

第十二条 各类媒体单位发布的广告内容必须真实合法,不得欺骗和误导消费者。广告中禁止出现下列情形:

(一)使用绝对化语言、国家机关的名义和形象等广告法禁止内容。

(二)损害未成年人身心健康、有违社会公德和社会风尚的广告。

(三)未经审批擅自发布和篡改审批内容及广告样件发布的药品、医疗、保健食品、医疗器械、农药、兽药、烟草等广告,发布恐怖或耸人听闻等惊扰公众的广告。

(四)在保健食品、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和医疗广告中使用消费者、患者、专家的名义和形象作证明,保健食品广告宣传治疗作用或者夸大功能,把保健食品混同为药品,使用易与药品相混淆的用语。

(五)以新闻报道形式发布广告。

(六)在报纸、杂志广告版面不标明“广告”标记,使用“专版”、“专题”、“企业形象”等非广告标记,以通讯、评论、消息、人物专访、专家访谈、纪实报道、报告文学、专家咨询、科普宣传等形式,在新闻报道中标明企业、事业单位的详细地址、邮编、电话、电子信箱等联系方式发布广告。

(七)在广播、电视举办讲座、热线、咨询等形式发布广告。

(八)对化妆品的效用或者性能等作虚假宣传,使用他人名义作证或者以暗示方法使人误解其效用的宣传,宣传化妆品的治疗作用或者使用医疗术语,误导消费者。

(九)对美容服务的效果进行虚假夸大宣传,使用医疗术语误导消费者等。

(十)禁止发布的处方药、自制剂,部队、武警医院等广告类别。

(十一)法律法规禁止的其它广告内容。

第十三条 各类媒体单位对群众举报、有关权利人投诉的广告,应当责成广告审查员重新审查核实,要求广告主就被举报、投诉的事项作出说明和证实。对广告主不能提供证实材料或者重新审查后发现广告内容不符合有关规定的,各类媒介单位应当立即停止发布该广告。

第十四条 各类媒体单位对行政管理部门发现的违法广告,应当在接到书面通知后立即暂停发布该广告,主动配合行政管理部门的调查处理。广告监督管理机关在查处涉嫌违法广告时,媒体单位必须积极配合提供有关情况,不得伪造、隐匿、毁灭和转移证据。

第十五条 各类媒体单位要发挥舆论宣传的作用,对广告监管过程中发现的典型虚假违法广告,依法向社会曝光,积极配合有关部门披露违法真相,警示社会。

第十六条 各类媒体单位要坚持新闻报道与经营活动分开、新闻从业人员与广告经营人员分开的规定,各类媒体单位内部的非广告经营部门不得经营或代理本单位的广告业务,不得借新闻报道名义收取广告费用,新闻记者不得借采访名义承揽广告业务。广告经营人员也不得以广告参与干扰采编业务,搞各种变相广告、有偿新闻。各类媒体广告经营部门不得因在改革过程广告经营方式的变化而放松对广告内容的审查管理。

第十七条 各类媒体单位要落实公益广告发布的有关规定,以优秀公益广告引导社会、教育人民、推动发展。通过积极参与各类公益广告作品评选活动,设计、制作、发布创意独特,主题鲜明,寓意深刻的公益广告作品,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及中华民族优良传统,宣传先进文化,引导社会公众坚持正确的价值取向。各新闻媒体单位每年刊播公益广告的版面、时段,不得少于发布商业广告的3%。

第十八条 各类媒体单位每应当对广告审查员、广告经营管理部门负责人进行培训、考核和管理,全面提升广告管理人员素质。对内没有认真履行广告审查职责、致使违法广告发布的广告审查员及广告经营管理负责人,由大众传播媒介单位视情节轻重,对广告审查员及相关负责人给予批评教育、调离工作岗位等内部处理。

第十九条 各类媒体单位要严格落实责任制,新闻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对自身媒体发布广告的合法性和正确导向承担领导责任。对执法部门通报的发布虚假违法广告问题严重的媒介单位,要认真进行整改,对整改不力继续发布虚假违法广告且屡禁不止的媒体单位,以及严重失职、纵容或放任虚假违法广告的,要依照有关规定追究当事人的责任。

第二十条 各类媒体单位违反本规定的,由工商行政管理等有关部门依法进行处理。对严重违反规定,长期治理不力的新闻媒体单位,要根据有关规定追究有关负责人的责任。第二十一条 本规定自2012年9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17年8月31日。(2012年6月27日印发)

2.虚假广告治理的思考 篇二

在探讨虚假广告治理对策过程中, 很多人认为广告主应该承担主要责任, 应该加大对广告主的处罚力度。目前看来这种方法对于虚假广告的治理效果有限。也有人将虚假广告的矛头对准广告的代言人, 其实代言人也是受害者, 他们也没办法鉴定广告的真假, 代言只是这些名人的商业活动之一。任何广告的发布都离不开媒体, 结合我国媒体管理机制, 笔者认为加大对媒体的管制力度, 是当前杜绝虚假广告的最有效途径。

一、虚假广告的界定

虚假广告就是指广告内容是虚假的或者是容易引人误解的广告, 其中最常见的是广告宣传的内容与所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的实际质量不符, 还有一种虚假广告是广告内容存在误导, 使受众对产品的真实情况产生错误的联想, 从而影响其购买决策的广告。

最容易界定的虚假广告是广告主广告中宣传的内容与产品实际不符, 通过欺骗手段让消费者购买的。

第二种虚假广告是产品质量存在问题, 广告主在宣传中隐瞒产品质量问题。

第三种虚假广告是指广告主在广告中对产品、服务的部分承诺是虚假的, 不能兑现的且带有欺骗性的。

二、媒体中出现虚假广告原因探析

我国媒体管理体制不同于西方资本主义国家, 社会主义媒体作为党和政府的喉舌, 承担着向广大受众宣传党和政府声音的重任。媒体作为沟通的桥梁, 一方面把党和政府的声音传递给广大群众, 另一方面也将基层的声音扩散出去, 使得基层的声音能够为党和政府决策提供依据。

市场化之前, 媒体在事业单位体制下的开支是通过财政拨款维持, 随着市场化的发展, 媒体的经济来源主要通过媒体自身经营来赚取, 财政的补助越来越少。

市场化的发展, 受众的信息需求越来越多样, 受众需求的差异化导致了媒体数量激增, 媒体在激烈的竞争中为了维持生存, 不得不尽可能多地通过广告来赢利。而中国特色的媒体管理体制, 将广告的审查部分职能转嫁到媒体身上, 媒体负责审核广告的真实性。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中央宣传部等十二部委局联合发布的《大众传播媒介广告发布审查规定》 (工商广字[2012]26号) 中明确规定, 大众传播媒介应当履行法定的广告审查义务, 在广告发布前查验相关广告证明文件、核实广告内容, 确保广告真实、合法, 符合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要求。

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确立, 使得媒体开始市场化经营, 市场化下的媒体既是市场中的竞争主体, 又是社会责任的承担者。在现行媒体管理机制下, 媒体既是市场主体, 自己承揽广告业务, 通过广告业务赚取利润, 同时媒体又是广告市场的管理者, 负责审查广告的真实性。这种双重身份的存在是媒体虚假广告出现的重要缘由。

三、治理媒体虚假广告对策

1. 健全媒体广告审查机构

媒体应当明确广告审查责任, 健全自身广告审查机构。媒体的广告审查机构配备专门广告审查人员, 媒体广告审查员负责广告审查的具体工作, 广告审查员必须熟悉广告法律法规, 参加广告业务培训, 履行广告审查职责。同时, 媒体的负责人也要监察广告的发布, 对广告的真实性承担领导职责, 如果出现虚假广告, 媒体负责人也要承担连带责任。

2. 成立独立的广告审查机构

成立由广告主、媒体、广告公司、工商管理部门、学者等组成的独立广告审查机构, 所有的广告都要经过这个独立的广告审查机构审查后才能发布。独立机构的非功利性可以杜绝媒体因为经济利益而发布的虚假广告。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已经就改革广告审查制度、完善广告监督体系发布过相关文件, 但是独立的广告审查制度应该是广告审查改革的重要选项之一。

3. 建立媒体退出机制

国外媒体中出现广告时间播放过长、或广告内容虚假等现象, 是媒体退出的重要因素。在我国台湾地区, 通讯传播委员会负责审核媒体资格, 如果媒体出现虚假广告, 将被吊销执照。而我国大陆媒体退出机制的缺乏, 也是导致虚假广告屡禁不止的原因。加大对于媒体的处罚力度, 对于发布虚假广告的媒体实行退出市场的惩罚, 使媒体不敢为了经济利益而发布虚假广告。

4. 加强广告监管机关的监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 广告的监督管理机关是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作为政府职能部门承担着本辖区的广告监管的职责, 只要政府部门加强监管力度, 对违法违规广告迅速地进行查处, 就可以减少虚假广告对大众的危害。

综上所述, 对于媒体出现虚假广告现象, 相对于处罚广告主和代言人的做法, 加大对媒体的管制力度、处罚媒体可操作性更强, 而且效果也会更加明显, 因为媒体是信息流向大众的通道, 媒体能够阻止虚假信息的传播。■

摘要:随着我国经济的高速发展, 广告越来越多地出现在人们的视野中。随着广告数量的激增, 虚假广告也成为大家关注的焦点, 批评者大多认为广告主应该承担主要责任, 甚至代言人也罪不可恕。很少注意到虚假广告中的媒体责任, 在治理虚假广告的过程中, 媒体治理是治本的重要方法。

3.虚假财务报告及其治理的思考 篇三

虚假财务报告的治理是一个世界性的难题,也是一个世纪性的难题。说它是一个世界性的难题,是因为虚假财务报告不仅在中国有,在美国有,在世界其他国家也有。只要虚假财务报告可以为做假的人带来巨大的经济利益,虚假财务报告就很难被消灭。说它是一个世纪性的难题,是因为虚假财务报告过去有,现在有,将来还会出现。只有市场经济的游戏规则中还有创新,还有不确定性与风险,虚假财务报告的治理就很困难。

一、虚假财务报告的内涵及其治理的现实意义

虚假财务报告是指未能遵循财务报告标准,无意识或有意识地采用各种方式和手段歪曲反映企业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对企业的财务活动情况做出不实陈述的财务报告。虚假财务报告将误导信息使用者的决策,增加市场交易费用,制造泡沫经济、扰乱经济秩序,失信于广大投资者,沉重打击投资者的信心,严重影响我国经过多年好不容易培育起来的资本市场的健康发展,使“三公”原则(公开、公平、公正)不能真正的体现,同时,还影响我国会计向国际会计准则趋同的进程。再加上现在企业高层在决策时以财务报告为主要依据,虚假财务报告给决策者以错误的导向,导致决策失败,给企业造成更大的损失。

伴随着国民经济全面迈向深入的步伐,以及全球经济走向一体化的必然趋势,我国金融市场系统风险日益突现的客观现实已经引起管理层的高度重视,其中的隐患之一就是会计信息披露存在质量方面的问题,在某种程度上严重损害着广大投资者的利益以及证券市场优化资源配置功能的发挥。

二、虚假财务报告的成因

造成财务报告虚假的原因不仅有客观方面的原因,还有主观方面的原因。从客观上讲,我国会计管理体制的缺陷和有些企业配备的会计人员业务素质水平不高,造成了错误型虚假财务报告。从主观上讲,受经济管理体制和经济利益驱动的影响,不少企业弄虚作假,隐瞒真相,造成了舞弊型虚假财务报告。我认为有以下四个主要成因:

一是会计人员业务素质较低引起的错误。会计人员执业能力水平的高低影响着会计信息质量的好坏,也是造成虚假财务报告的原因之一。有些会计人员不思进取、轻视学习,客观上造成了经济业务核算不准,财务报告编制不规范,提供虚假会计信息。

二是为虚升经营业绩而进行的舞弊。企业经营业绩考核主要是以财务指标为基础,如利润投资回报率、资产保值增值率等。这些指标的计算和确定均离不开财务报告。经营业绩考核不仅涉及到企业总体经营状况的评价,也涉及到经营管理者的业绩评定。

三是为获取银行等金融机构的信贷资金和供应商的商业信用。银行等债权人从控制风险的角度出发,不愿向经营亏损严重、财产担保力不强、资信状况差的企业提供信用。

四是为偷税、漏税及推迟纳税而进行的舞弊。企业所得税是在会计利润的基础上,通过纳税调整,将会计利润调整为纳税所得额,再乘上所得税税率而得出的。

三、虚假财务报告的表现形式

1.乱列成本费用,利润巨额冲销

(1)原始凭证失真:如明明是买礼物送人,报账的发票却是餐费;明明是任意给职工发钱发物,发票上反映的却是购买办公用品。

(2)利用资产挂账调节利润:在待摊费用、待处理财产损失等科目中做文章,以达到随意调节利润的目的。

(3)通过会计政策与会计估计变更调节利润:利用折旧政策、坏账损失提取方法和存货计价方法等的变更而虚增资产或虚减费用,以达到调增或调减利润的目的。

2.隐瞒销售收入,账外设账

有的盈利企业为掩盖真相以肥私囊,乱列乱支,私设小金库,人为调整账目、虚列盈利或亏损,非法获取巨额收益;经营情况较差的单位隐瞒收入以达到多留多分的目的;还有的企业明明盈利,却在账上人为制造亏损,将应在本年计入的收入挂账,转到下年结收,以使税金更小化。

3.虚假确认收入,追求利润最大化

有些公司不遵循收入实现原则来确认收入,而且根据需要提前甚至虚假制造收入,如“郑百文”和“琼民源”等都属于这种情况。

4.高估资产,虚拟资产大量渗透

账面资产与资产本身的实际价值背离,资产负债表中的虚拟资产大量渗透。在资产负债表中,列入上市公司资产类项目的待处理财产损溢、待摊费用等较直观的虚资产部分在许多公司中占有较大的数额,在某种程序上讲这是以往年度不稳健的会计政策造成的后果,同时也是未来必须用盈利来消化的包袱。

5.会计科目混乱,业务处理不规范

有些企业在会计账簿设置和会计科目的使用上,没有严格按照财政部的有关规定来设置,会计核算缺乏系统性,账目混乱,账证、账账、账表、账实严重不符。

四、虚假财务报告治理的基本思路

1.建立健全公司内部会计控制监督制度

建立健全公司内部会计控制监督制度的目标应该是:保证公司财产安全与完整;控制有关数据的正确性与可靠性;保证会计资料真实完整;提高经营效率,防止舞弊,控制风险。

内部审计作为公司内部治理结构的一部分,在保证公司的内部控制系统的有效运行,从而保证公司资产的安全完整、财务报告的真实可靠方面有着重要的作用。

总之,会计控制是内部控制的核心,良好的内部控制制度可以起到事前监控的作用,减少犯错的机会,降低财务造假机率。健全的内部审计机制,可及时发现企业制度在运行中出现的漏洞,避免差错和舞弊行为,减少企业损失。

2.完善注册会计师制度,发挥经济警察作用

加强对注册会计师行业的监督力度。本着“谁出资谁受益”的原则,由股东出资,注册会计师提供服务,审计的结果应对股东负责。注册会计师的一切费用均由被审计单位支出,在这样一种情况下,我们如何要求注册会计师们保持独立性呢?

可见,大部分的财务舞弊行为都与会计师事务所有关。注册行业最为重要的是职业道德问题,注册会计师对本身职业道德的要求程度会直接影响到其审计的力度。

3.努力提高财会人员的职业素质和业务水平

提高会计工作人员素质,加快会计诚信体系建设。会计人员是处理加工会计信息的操作员,应选拔政治素质高、业务能力强、遵守职业道德的优秀人员担任会计工作;加强会计人员培训,准确掌握新会计准则,按要求进行会计核算;还要经常对财会人员进行职业道德教育,明确职业道德标准;同时,对会计人员采取激励措施,不断吸取优秀的人才加入会计队伍,进一步提高会计队伍的整体水平。

4.强化政府对虚假财务报告的监管

“安达信”的沉沦让我们发现,如果要维护会计师的信用,光有好的会计师是靠不住的,建立有效的监管机制才是关键。很显然,加强政府部门对市场合理而有效的监管是减少虚假财务报告的重要手段。在防范虚假财务报告问题上,政府有关部门应作为证券市场的守夜人,加强对这一问题的监督。通过对市场的有效监管,将违规者绳之以法,以警示潜在的违规者,用足够的惩戒来提高违规者和潜在违规者的违规成本,从而改善市场环境。

综上所述,财务报告的虚假是全球企业所面临的一个主要问题,而“安然”、“银广夏”仅仅是众多被发现的财务虚假情况的几个典型例子。即使财务报告的虚假情况难以计量,但大多数人仍认为虚假情况是一个日益严重的问题。虚假发生的数量以及因财务报告的虚假而造成的损失金额都在日益增长。所以,我们要寻找治理虚假财务报告的方法,从而减少虚假财务报告的危害。

虚假财务报告已不是某一个方面、某一个企业或某一个人的问题,而是一个社会问题,治理虚假财务报告应根据其形成原因,采取综合措施,通过社会各方面的努力逐步实现。在治理虚假财务报告的过程中,积极的做法是从整个社会的诚信抓起,防患于未然。

4.虚假财务报告及其治理的思考 篇四

(1) 乱列成本费用, 利润巨额冲销。

主要有以下三种表现形式:原始凭证失真;利用资产挂账调节利润;通过会计政策与会计估计变更调节利润。

(2) 隐瞒销售收入, 账外设账。

有的盈利企业为掩盖真相以肥私囊, 乱列乱支, 私设小金库, 非法获取巨额收益, 经营情况较差的单位隐瞒收入以达到多留多分的目的;还有的企业明明盈利, 却在账上人为制造亏损, 将应在本年计入的收入挂账, 转到下年结收, 以使税金更小化;还有的企业可能采取虚假发票, 在费用中增加资本化支出, 多提折旧和坏账等, 甚至开设两本账, 采取设账外账、收入不入账、多列费用支出等手段, 偷漏营业税、城建税、教育费附加和企业所得税等。

(3) 虚假确认收入, 追求利润最大化 。

有些公司不遵循收入实现原则来确认收入, 而是根据需要提前甚至虚假制造收入, 如“郑百文”和“琼民源”等都属于这种情况。虚假确认收入的方法多种多样, 如提前确认收入;通过不具有产权的资产进行交易虚构收入;在不转移土地使用权的情况下确认收入;通过循环转账来制造收入到账的假象;确认一年中的部分费用, 但确认全年的收入以提高利润。

(4) 高估资产, 虚拟资产大量渗透。

账面资产与资产本身的实际价值背离, 资产负债表中的虚拟资产大量渗透。实际上往往只有在企业最终清算时虚实差别才充分显现出来, 这也是为什么很多企业一遇到清算、重组、改制时就会出现“大窟窿”的原因。

(5) 会计科目混乱, 业务处理不规范 。

有些企业在会计账簿设置和会计科目的使用上, 没有严格按照财政部的有关规定来设置, 会计核算缺乏系统性, 账目混乱, 账证、账账、账表、账实严重不符。在会计核算时, 由于确认、计量、记录等方面出现的失误使得会计工作违背了真实性、准确性等原则。

2虚假财务报告治理的基本思路

2.1建立健全公司内部会计控制监督制度

建立健全公司内部会计控制监督制度的目标应该是:保证公司财产安全与完整;控制有关数据的正确性与可靠性;保证会计资料真实完整;提高经营效率, 防止舞弊, 控制风险。要实现以上内部会计控制目标, 光靠公司会计机构及会计人员的力量是不能完成的, 还需要由单位负责人组织单位有关部门及相关人员参与内控制度的建立和贯彻执行。总之, 会计控制是内部控制的核心, 良好的内部控制制度可以起到事前监控的作用, 减少犯错的机会, 降低财务造假机会。健全的内部审计机制, 可及时发现企业会计制度在运行中出现的漏洞, 避免差错和舞弊行为, 减少企业损失。

2.2完善注册会计师制度, 发挥经济警察作用

加强对注册会计师行业的监督力度。本着“谁出资谁受益”的原则, 由股东出资, 注册会计师提供服务, 审计的结果应对股东负责。然而由于公司治理结构的不断复杂化, 董事会和经理的角色日益复杂, 最终导致审计业务的聘任权由企业的经营者掌管, 形成了原本是广大股东审计经营者却变成了经营者自己审计自己的现状。注册会计师的一切费用均由被审计单位支出, 在这样一种情况下, 我们如何要求注册会计师们保持独立性呢?

(1) 强化注册会计师审计的独立性。

独立性是注册会计师审计的灵魂与生命, 是其能否发挥防范财务报告粉饰作用的关键所在。尽管我国具有证券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已完成脱钩改制工作, 为保证注册会计师执行审计业务时保持独立性创造了条件, 但我们仍需采取一定措施来强化这种独立性。从根本上说, 有效的财务信息需求市场是最为有力的保证, 有研究表明, 对高质量的财务信息需求的缺乏是导致当前我国审计质量不高的最重要原因。另外, 应优化执业环境, 使注册会计师审计在实质上能够保持独立。在当前的会计市场上, 政府官员干预上市公司聘请会计师事务所, 干预注册会计师执行审计业务、发表审计意见的现象并不鲜见。在这样一种背景下, 注册会计师是难以保持实质上独立的。我们必须采取相应措施, 如有关部门应为注册会计师从事异地审计业务“保驾护航”等。

(2) 加强注册会计师审计的法制建设。

近年来, 注册会计师审计的法制建设事业已取得很大成绩, 但由于这一行业在我国属于一种新兴行业, 也由于我国证券市场的迅猛发展, 其发展之快速是人们所始料不及的, 因而为使注册会计师能够切实履行防范财务报告粉饰的职责, 尚须进一步加强该行业的法制建设。具体包括:首先应完善《注册会计师法》, 制定《注册会计师法实施条例》。其次应完善独立审计准则, 为注册会计师防范财务报告粉饰提供技术支持。

(3) 加强对注册会计师审计的监管。

政府有关部门对注册会计师审计的监管, 有利于提高审计质量, 缩小在这一方面的公众期望差距。必须指出的是, 业务监管工作是一项经常性的工作, 而非一项突击性的事务。同时, 还应尽快制定监管工作规则以及有关的惩戒办法, 建立对监管者的激励和约束机制。

(4) 重新审视会计市场准入制度。

在当前会计市场上, 竞相压价等不正当竞争行为的存在是注册会计师审计健康发展的重要障碍。为解决这一问题, 我们认为必须重新审视会计市场的准入制度。为抑制会计市场恶性竞争而出现的“劣币驱逐良币”现象, 应通过提高市场准入门槛的办法, 促使具有证券期货从业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兼并, 达到上规模、上档次、上水平, 净化执业环境, 提高执业质量之目的。

2.3努力提高财会人员的职业素质和业务水平

提高会计工作人员素质, 加快会计诚信体系建设。会计人员是处理加工会计信息的操作员, 应选拔政治素质高、业务能力强、遵守职业道德的优秀人员担任会计工作;加强会计人员培训, 准确掌握新会计准则, 按要求进行会计核算;还要经常对财会人员进行职业道德教育, 明确职业道德标准;同时, 对会计人员采取激励措施, 不断吸取优秀的人才加入会计队伍, 进一步提高会计队伍的整体水平。从专业角度观察, 企业会计制度的改革和完善与企业改制相辅相成, 涉及面广泛, 内容丰富, 尤其是关系到公司财务、会计、审计、评估的重大理论与实务问题的深度和广度是空前的, 如兼并与收购、公司重整、资产重组、债务重组、会计主体变更、权益归属 (或转移) 界定 (如住房公积金、公益金等) 、虚资产、负资产、无形资产、或有事项处理、会计报表调整事项等。一言以蔽之, 在新旧转换和会计改革中, 广大财会人员的专业理论和实务能力面临新的挑战和考验, 面对新的形势, 广大财会人员要加强知识更新, 紧跟时代步伐, 努力提高业务能力和会计理论水平, 以确保在从事会计实务操作时能准确应用规则, 使会计报告披露的信息科学、可比、客观和真实。

2.4强化政府对虚假财务报告的监管

加强政府部门对市场合理而有效的监管是减少虚假财务报告的重要手段, 在防范虚假财务报告问题上, 政府有关部门不仅应扮演国有上市公司大股东的角色, 还应作为证券市场的守夜人, 本着一种社会责任, 加强对这一问题的监督。通过对市场的有效监管, 将违规者绳之以法, 以警示潜在的违规者, 用足够的惩戒来提高违规者和潜在违规者的违规成本, 以维护市场的公开、公平和公正, 从而提高市场效率、改善市场环境。

此外, 政府有关部门应理顺对证券市场中介机构的监督体制。由于诸多因素的干扰, 政府监督体制不是十分顺畅, 也导致了政府对财务报告粉饰监督不力。例如, 目前对会计师事务所进行监管的部门有财政部门、审计部门、证券监管部门, 而财政部门和审计部门同时监管会计师事务所是一种不正常的现象, 它实际上是多年以来财政部门与审计部门争夺对社会审计管理职能的遗留问题, 可能导致注册会计师无所适从等不良后果。因而, 必须对这样的监督体制进行改革。综上所述, 财务报告的虚假是全球企业所面临的一个主要问题, 而“安然”、“银广夏”、“琼民源”、“郑百文”仅仅是众多被发现的财务虚假情况的几个典型例子。即使财务报告的虚假情况难以计量, 但大多数人仍认为虚假情况是一个日益严重的问题。虚假发生的数量以及因财务报告的虚假而造成的损失金额都在日益增长。所以, 我们要寻找治理虚假财务报告的方法, 从而减少虚假财务报告的危害。

虚假财务报告已不是某一个方面、某一个企业或某一个人的问题, 而是一个社会问题, 治理虚假财务报告应根据其形成原因, 采取综合措施, 通过社会各方面的努力逐步实现。在治理虚假财务报告的过程中, 积极的做法是从整个社会的诚信抓起, 防患于未然。通过前文叙述的治理方法, 我们知道制度能改变人及社会的一些行为, 但永远没法左右所有的行为。制度的这种有限性, 可部分地由文化、道德等一些非正式制约因素弥补。因此, 仅仅对公司治理和会计、审计进行改革, 仍不足治理会计舞弊和审计失败, 还应当深刻反省扭曲的文化氛围和沦丧的职业道德, 并加以矫正、修补, 多管齐下, 综合治理, 才能从根本上治愈会计舞弊这一市场经济的顽症。

摘要:近几年虚假财务报告中的会计信息失真十分严重, 严重干扰了我国市场经济秩序。通过分析虚假会计报告的成因, 提出了治理会计报告中虚假会计信息的对策, 我们要努力使虚假财务报告逐步减少直至消失, 使财务报告成为我们评价企业的准确依据。

关键词:虚假财务报告,注册会计师,治理,监管

参考文献

[1]李彬.安达信事件引发中国注会业反思[N].中国证券报, 2005-5-25.

[2]李爽.舞弊检查[M].北京:中国财政出版社, 2005.

[3]夏汉平.企业财务报告分析[M].成都:西南财经大学出版社, 2005.

[4]黄世忠.会计舞弊之反思[M].大连:东北财经大学出版社, 2004.

5.害人不浅的癫痫虚假广告 篇五

记者试着在google上搜索有关“癫痫治疗”的内容,发现其中“神医”无数、“仙药”众多。“起效快”“无副作用”“彻底治愈”“无复发”之类诱人词汇,数不胜数。乍一看,怎能不让人心动?哪个患者不希望自己的病快点好,治愈后不再复发?不过,世上真有那么神奇的药吗?听听神经内科专家的分析。

广告语:穴位注射“X康复液”,1~3次成功治疗癫痫病,疗程短、起效快、愈后不复发。

质疑:穴位注射真能治愈癫痫吗?

专家分析:癫痫是慢性病,是一组由大脑神经元异常放电所引起的突然、短暂、反复发作的脑部功能失常综合征。也就是说,癫痫是脑子里的异常,与穴位无关,穴位注射自然无效。更值得注意的是,癫痫治疗是一个长期的过程,决不可能“1~3次治疗即能成功治愈癫痫病”。

广告语:我院癫痫病研究治疗中心采用高科技电脑手术治疗癫痫,不住院,无痛苦,无副作用,随治随走,不易复发,不反弹!

质疑:高科技电脑手术是什么?真能治愈癫痫吗?

专家分析:目前根本不存在所谓的“高科技电脑手术”。“无痛苦,无副作用,随治随走,不易复发,不反弹”的说法更是没有丝毫科学依据。癫痫的手术治疗有非常严格的适应证,通常只适用于药物治疗无效、脑内有明确的癫痫起源灶的难治性癫痫患者。更何况,手术治疗并不能“断根”,患者术后仍需继续接受药物治疗。

广告语:我院采用现代基因调控疗法和古老的中医整体调理疗法研制而成的X中成药,具有制狂、开窍、安神、补脑功能,效果非常稳定。特别奇妙的是,这些中药能快速修复变异脑细胞,优化基因组合,从根本上治愈癫痫顽症。专家组郑重承诺:在我院服药治愈的患者,5年内如有复发者,凭信誉卡免费治疗直到痊愈。

质疑:修复变异脑细胞,优化基因组合,从根本上治愈癫痫。果真如此吗?

专家分析:上述说法完全没有科学根据。导致癫痫的原因众多,癫痫的发生并不都是“基因”的问题,任何脑损伤(车祸、脑血管病等)都可能造成癫痫。更何况到目前为止,基因治疗仅处于科研阶段,根本没有运用到临床,所谓能“快速修复变异脑细胞,优化基因组合”的药物,根本不存在。

广告语:我中心祖传秘方X汤主要用于各种癫痫病的治疗。经200多年的祖传经验和长达5年的临床应用考评,该药适合各型癫痫病的治疗,疗效稳定,治愈率高,愈后无复发。不但不伤肝脑,还有补肾养肝益脑的作用。临床治疗发现,X汤对癫痫病的治愈率为77.6%,无效率为0。

质疑:真是“吃中药治愈癫痫不复发,无效率为0吗”?

上一篇:《昆明市民办学校促进和管理办法》起草说明下一篇:语文教案《学会看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