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茶叶出口贸易现状(共8篇)
1.我国茶叶出口贸易现状 篇一
浅析绿色贸易壁垒下中国茶叶出口现状及对策
前言
我国作为茶叶发源地,具有千年茶叶出口历史,是世界上最大茶业生产国和出口国,我国茶叶出口金额达到5亿美元。据业内专家估算,茶叶出口带动了1200万人就业,其中茶农约1120万。
茶叶出口主要包括绿茶、红茶、特种茶三大部分。其中绿茶出口规模居世界首位,出口达110个国家和地区,出口量21.87万吨,金额3.9亿美元,约占世界绿茶贸易量的83%。绿茶出口对北非、西非、独联体市场增势强劲;对美出口量大幅上升;对欧盟出口继续呈大幅上升趋势;亚、非地区的伊斯兰国家是我国绿茶传统主销市场,对摩洛哥、乌兹别克斯坦、加纳、阿尔及利亚、美国和日本出口绿茶均在万吨以上。美国、俄罗斯是我国出口新兴市场,也是我国茶叶出口新的增长点,并表现出巨大潜力和购买力。另外我国出口红茶3.15万吨,金额4,245万美元,出口特种茶3.64万吨。
一、中国茶叶产业出口现状
(一)价增量减,喜少忧多
我茶叶出口未能再现去年量价齐增的格局,可谓亦喜亦忧,喜少忧多。据海关最新统计数据显示,今年1-6月,我国茶叶出口14.73万吨,同比下降3.97 %;金额约3.61亿美元,平均单价2447美元/吨,同比分别上升4.67%和8.99%。喜的是,向美国、俄罗斯出口出现大幅增长,同比分别上升41.6%和22.05%,日本自2005年以来大幅下降的态势得到遏制,同比微增0.56%。忧的是,传统市场茶叶出口数量呈下降态势,特别是我茶叶出口第一大市场摩洛哥同比下降
9.46%,第二大市场乌兹别克斯坦同比下降53.24%,从2009年的第2位降至第5位。
(二)茶叶出口经营权放开
随着茶叶出口经营权和出口配额的逐步放开,茶叶出口企业逐步增多且优劣混杂,少数企业为追逐眼前利益在出口中低价竞销、以次充好,不但严重扰乱了国内经营秩序,使得茶叶出口价格整体下滑,茶叶出口全行业利润水平难以保证,更为严重的是损害了我国茶叶在海外市场的口碑。
(三)茶叶出口遭遇绿色壁垒
我国茶叶出口市场主要是欧盟、美国、日本等发达国家,茶叶出口贸易中品种主要是绿茶。近年来,我国茶叶出口贸易中遇到的一个很大的障碍是农药残留问题。世界茶叶进口国特别是经济发达国家,由于自身的因素不生产茶叶,对进口茶叶制定非常苛刻的农药残留标准(MRLs)。如欧盟2000年7月1日起,实施的茶叶中农药残留新标准,受检农药品种从6种增加到108种,限制使用的农药从原来的29种增至62种,将大部分农药残留标准降至原来标准值的1/100~1/10。在2000年底欧盟又加高贸易壁垒,对茶叶检测执行更为严格的质量安全标准而且受检的农药品种增至134种。2002年欧洲茶叶委员会对进入欧盟地区的茶叶实施更加严格的农药残留最高限量(MRLs),如氰戊菊酯最高残留限量(MRL)值由10mg/kg降至0.05mg/kg。喹硫磷(MRL)由2mg/kg降至0.1mg/kg(仪器检测最低线)。在2003年3月14日发布的2003/0052(COD)法规中规定,将从2005年起对未在欧洲或没有充分依据说明其残留对销费者不构成危害的农药在食品中残留量均不得超过最小违约标准0.01mg/kg。德国的技术标准中,绝大部分农药也从LOD作为MRLs;相应法规还规定,今后的新农药除了某国一方提供田间实验资料并经过欧盟和德国一方允许以外,其余均以LOD作为MRLs。发达国家的技术标准、法规和合格评定程序的复杂多变是影响我国茶叶出口贸易的又一绿色技术壁垒。自1993年以来,欧盟先后颁布了至少15个涉及茶叶种农药残留限量的法规。目前还在对约600种农药进行重新的评估和审定;最近又出台了若干关于修订标准的法规和指令,以后将有一系列标准被修订。日本大藏省于2002年修订了《食品卫生法》,增加了对进口产品的检验环节和检验的批次,提高了产品标准,加大了对不合格的认定范围和惩罚力度。德国等国家也不时出台相关的法规和标准,变更技术要求。另外,各国的产品认证体系种类繁多,认证程序也被经常修订和补充,进口商只有得到确切的认证后产品才允许进口。对于如此的绿色技术壁垒,我国出口商一般难以适应,从而影响我国茶叶的出口增长。
二、绿色贸易壁垒对我国茶叶产品贸易的影响
(一)影响我国茶叶的出口量和出口创汇
随着发达国家绿色技术壁垒的技术标准越来越高,我国的茶叶出口贸易受到的影响也越来越明显,其表现在我国茶叶出口的数量和金额占世界茶叶出口的数量和金额的百分比均有一定的下降。1992~2002年我国茶叶出口占世界茶叶出口贸易量的百分比由16.73%下降到13.77%的总趋势。同时我国对发达国家的茶叶出口的国别贸易亦有下降的趋势。以欧盟为例来说明绿色壁垒对我国茶叶出口的影响。1993年至1999年间欧盟曾是我国红茶出口第二大市场,但从此以后迅速减少了从我国进口茶叶,到2002年其进口茶叶占我国红茶出口的份额跌到十年来的最低水平,只有10.37%。我国对欧洲的绿茶出口也同时受到绿色壁垒的限制,从2000年我国对英国的绿茶出口额从154.01万美元降至2002年的94.53美元,年均下降21.7%。另一出口额下降明显市场是法国,其占我国绿茶出口比例从2000年的6.97%降至2002年的1.41%,年均下降56.8%。
(二)绿色壁垒影响我国出口茶叶的竞争力
我国茶叶出口时必须满足进口国的技术标准、法规等,为达到进口国的技术标准、法规,我国茶叶出口企业必须进行较大的设备、人力的投入以及支付昂贵的认证、注册、评审等费用,这在客观上增加茶叶出口的成本,这种成本主要是指一次性的初始成本和持续成本。前者是指达到技术法规与标准的要求而在生产、检疫等环节进行技术改造与生产或努力所导致的成本增加,包括一次性的技术设计更新与生产工艺改进、投资于新设备的资本投入,以及改进企业内部测试与检验程序并建立新的质量管理体系的成本。后者则包括产品进入市场后不断发生的长期质量控制成本,持续成本则意味着企业在进入国际市场竞争力下降,使产品的比较优势减弱,有时甚至没有比较优势。这种状况最终影响我国茶叶的出口。
(三)增加茶叶生产成本
为达到欧盟等茶叶进口国的农残及安全、卫生标准,我国茶叶生产主体和出口企业不得不改进有关茶叶生产、加工环境,增加卫生质量的检测、认证和签证等费用,使得出口茶日益上涨的销售成本进一步提高;据统计,要达到欧美准入标准,茶叶从采摘、拼配、加工、包装到储运每批次需要检测农残指标数至少在43个以上,微生物和有害金属检测指标在13个以上,整个过程每个批次茶叶的检测费用高达33600元。企业为方便检测和自查,一般需引进德国检测设备,每台70万元人民币,同时还要负担各种各样的大量消耗的检测制剂的费用。除了
检测成本外,在土地成本、劳动力成本、生产资料成本等方面都会有很大的增加。再加上我国目前针对从事绿色出口的茶农和茶叶加工企业的鼓励措施却还是空白。
三、应对绿色贸易壁垒
(一)实施无公害茶工程,有效控制农残问题
应研究相应的国际标准和先进标准,修订和制订一套与之相接轨的卫生标准,使国内的茶叶生产有据可依,出口企业能有章可循。解决农药残留问题的措施有:首先,对茶园的病虫害要走综合防治之路,严禁一切高残留农药在茶树上使用;大力推广农业防治、物理防治和生物防治技术,减少化学农药使用次数和农药使用量;加强现有茶园生态环境建设,保护良好的生态环境。其次,加强茶农素质教育,提高茶农合理使用农药、科学使用农药、适时施药、抑控弄残的自觉性和责任感,严禁安全间隔期,改进施药方法和施药机具,提倡以容量喷药代替高容量喷药,这样既可以提高效益和防治效果,又降低成本和农药的危害。最后,加强农药品种的开发、引进和实验推广,特别是生物农药、环境较好的农药研究和开发;要提出不同病虫害防治对象,不同常规农药品种的替代品种。
(二)从源头抓好质量和安全卫生
目前,阻碍我国茶叶出口的表面上是“绿色壁垒”,究其根源却是茶叶中的农药等有害成分残留问题。不能排除某些国家在一定程度上是为了限制我国茶叶出口而设的壁垒,但毫无疑问的是,对照国际检测标准,目前我国不少茶叶的确存在着农残和卫生质量不合标准的问题。应该在企业统一组织指导下,成立茶叶工、贸一体化组织,参与发展我国茶叶出口基地建设,加大茶叶科技投入,严格按照国际统一标准进行生产,推广实施有机肥代替无机肥,以生物防治为主代替化学防治为主的生产过程。
(三)建立茶叶绿色出口补偿机制
借鉴欧盟对农业的补贴方式,我们应间接补贴和直接补贴并用。凡用于公共设施、公共平台的建设和完善用间接补贴手段予以扶持,对涉及到具体茶农和出口企业的亏损则采用同生产和出口挂钩的直接补贴方式,把补贴经费直接发到农民或企业手中。从长远看间接补贴为主要补贴形式,但近期内应加大直接补贴的力度,帮助茶农和企业弥补因绿色生产遭遇的损失,树立他们突破绿色壁垒的信
心。
(四)依靠比较优势原则,调整茶叶种植结构。
由于我国茶叶生产禀赋在不同地方有很大的差异,茶叶生产比较优势存在地域上的差异。因此我国茶叶生产应按照比较优势原则合理地安排生产布局,提高我国农业资源的效率。
(五)加强技术标准、质量体系和认证体系建设。
相对发达国家的技术标准和认证体系程序,我国茶叶标准制定工作是滞后的。如欧盟对进口茶叶农药残留限量达56项、英国13项、日本64项,而我国迄今只有两项农药残留指标:六六六和滴滴涕。无标可循、有标不采在我国农产品领域表现很突出。在认证体系建设方面,我国目前采用食品质量安全认证重要是质量体系认证,即HACCP(危害分析与关键控制点)管理体系,产品质量证认主要有三种:(1)各省市自行开展的无公害产品认证。(2)由农业部绿色食品发展中心组织实施的绿色食品认证。(3)有机食品认证。目前有机食品认证主要以国外机构为主,我国还没有形成统一的农产品认证体系。另外我国认证机构数量繁多,各认证机构所规定不同的认证标准造成通过认证的农产品质量参差不齐,使消费者难以把握质量标准。因此,我国在今后应该狠抓质量标准的控制制定和实施,提高茶叶采标水平,完善我国认证体系建设,加快我国与发达国家的产品认证互相交流,借鉴发达国家的做法,制定统一的农产品认证标准、程序、标志推动我国农产品包括茶叶在内的质量安全认证工作。
(六)建立绿色壁垒预警机制,大力加强信息收集工作。
政府有关部门应尽快建立在国外技术壁垒预警机制,加强对国际环保认证标准研究,通过各种途径及时收集国外涉及茶叶的技术规范、标准、合格评定程序以及动植物卫生检疫措施,建立绿色壁垒信息中心的数据库,并及时将有关信息反馈给茶叶出口企业及有关部门,实现信息共享,使企业及时做好防范措施,突破国外的绿色技术壁垒。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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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我国茶叶出口贸易现状 篇二
本文认为近代我国茶叶出口贸易徘徊不前的原因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1 茶叶生产方式落后于竞争对手
近代我国茶叶的生产方式基本上是小农自然经济模式下的经营模式, 以家庭和农户为基本生产经营单位, 规模小、资金少、分散化是其基本特征。而竞争对手 (以印度为例) 的茶业发展起步较晚, 但其生产方式比较先进, 采用了大规模的茶园生产方式, 且大部分为欧洲资本所控制, 使用先进科学的管理方法, 产量高且品质稳定, 雄厚的茶叶种植经营资本, 加上对茶叶生产各道工序的改良和科学研究。印度在茶种选择上从中国引进茶种在适应性的基础上进行推广。
在国际茶叶市场激烈竞争中, 中国茶农在管理和制作上, 只能去被动地适应国际茶叶市场的变化, 由于缺乏对国际茶叶市场价格信息的了解, 中国茶农处于一种被人宰割的地位和状态。由于茶叶生产的周期较长, 产销结构的调整难度比较大, 由于19 世纪上半叶中国几乎是国际茶叶市场的唯一供应方, 茶农积极扩大茶叶种植面积, 产量随之增长三四倍, 但到了19 世纪70 年代, 国际茶叶市场的供给状况发生了变化, 印度、日本作为竞争对手挤走瓜分了中国茶叶的大部分市场份额, 中国茶叶生产和加工的这种无奈、自发的状态在出现强大竞争者以后, 必然会成为一种牺牲品和失利者。
2 茶叶质量方面存在的问题
近代我国茶叶质量问题集中地体现在下面三个方面:
2.1 茶叶品质和质量不稳定
茶树管理、养护、采摘、加工等环境是影响茶叶品质和质量稳定性的主要环节和因素, 一般茶树在采摘十多年后要进行修剪, 否则由于树龄过大会影响茶叶质量。我国茶农也有进行茶树剪枝、但修剪后补充有机肥较少, 使得茶叶质量无法保证;茶叶采摘是影响茶叶质量的关键环节, 而中国茶叶采摘时间上无法统一, 受人工等的影响, 通常采摘不及时, 这样使得茶叶质量无法保证;青茶采摘后的加工在工序和时间上有较高要求, 采摘后应该马上晾晒和加工以保持茶叶品质的稳定, 而中国茶农却无法全部做到, 因而茶叶品质不稳定。
2.2 人为的以次充好也造成了茶叶品质和质量的不稳定
除了上述客观原因以外, 人为的以次充好也造成了茶叶品质和质量的不稳定, 茶农为了卖个较高的价格有时会以次充好, 有时也会由于与收茶人之间的矛盾而采取报复性的行为, 使得中国茶叶在国际市场上的口碑和评价大打折扣, 质量不断下降的中国茶叶使得国外市场对待中国茶叶的收购开始谨慎和严格起来, 后来对中国茶叶的收购已经是作为补充或者完全充数而已。
与之相比较, 中国茶叶的竞争对手印度的茶叶质量在19 世纪六七十年代相对稳定, 在英国市场的地位和欢迎程度大幅度提高, 中国茶叶在美国市场上的份额不断缩减也是由于质量不稳定造成的。
2.3 茶叶的后期加工水平低于竞争者而缺乏竞争力
中国茶叶的制作加工方法较分散以及机械水平不高都影响了茶叶质量和茶叶品质。印度的工厂化茶园有充足的资本、改良的机器和管理体系, 而中国分散的茶农是没有办法与之进行竞争的, 工业革命后各种用于茶叶加工的机器投入使用, 印度茶园的茶叶加工逐步实现了机械化, 加工速度、质量水平和成本都有着一定的优势, 中国茶叶生成成本高、加工成本高, 但质量却一直不稳定, 因而丧失了国际竞争力。
3 茶叶税负极其沉重
与其他产茶国相比, 中国的茶叶赋税比较高, 茶税的名目繁多, 再加上不菲的运输费用, 使得茶商所承担的风险非常大。过高税收导致中国茶叶的价格比竞争对手印度的茶叶价格要高出很多, 但其茶叶品质和质量在等级上还要稍逊于竞争对手。这种竞争引起的结果就不言而喻, 中国茶叶中所负担的赋税约占到茶叶销售价格的35%, 这样在竞争日益激烈的国际茶叶市场中, 再加上国际贸易绿色壁垒也阻碍中国茶叶的出口。
4 中国茶商在竞争中落败
中国茶商无论在海外市场还是在本土市场中与国外茶商的竞争都处于不利地位, 国外茶商具有资金优势和最惠国待遇等特权, 并且对茶叶价格具有很强的控制力度, 甚至使用一些不正当的竞争手段造成大量的中国茶商亏损和破产。一是中国茶商的资本规模小、经营分散、抗风险能力低, 同时又缺少彼此之间的协同, 国外茶商通常联合行动, 故意压低茶叶的收购价格;二是中国茶商在经营中经常面临资金链紧张的情况, 使得其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处于一种不利的地位, 而国外茶商正是认识到了中国茶商这一弱点, 在议价上拥有了更多的主动和强势, 中国茶商经营资本的分散导致竞争力降低, 另外资金短缺的问题在茶叶生产、制作和加工过程中也都普遍存在。
5 茶叶价格的形成机制发生了改变
在19世纪70年代以前, 中国作为国际茶叶市场的唯一供应国, 茶叶价格的形成机制基本完全由中国所支配, 而在70年代以后, 这种茶叶价格形成机制发生了改变, 伦敦市场取代中国成为了茶叶价格形成的支配方, 导致这一局面产生的根本原因是中国茶叶在与竞争对手的竞争中处于弱势, 另外一个方面的原因是国际海洋交通线路的改变和通信方式变化, 苏伊士运河和无线电报使得茶叶运输里程大为缩短并且茶叶市场的相关信息也传递的更为快捷, 使得伦敦的茶商对茶叶进口数量和茶叶价格走势的操纵更为方便灵活, 使得伦敦茶叶市场摆脱了对中国茶叶市场的依赖, 并且在很大程度上控制了中国的茶叶市场, 随着印度茶叶产量的大幅度增长, 中国茶叶在伦敦市场的地位越来越不起作用。
由以上分析可以看出, 近代我国茶叶出口贸易徘徊不前的原因是多方面的, 既有内忧, 又有外患, 可谓是祸不单行, 这种状况使得我国茶叶出口贸易的停滞不前不可避免。我们应该吸取这些经验教训, 努力抓好茶叶经营管理, 练好内功, 以中国丰富的品种资源, 多茶类的制作工艺, 多适应世界人民的饮茶品味, 中国的茶叶贸易一定会重新振兴起来的。
摘要:近代我国茶叶出口贸易由盛转衰一直在徘徊不前, 是有多种原因造成的, 本文认为根本原因是落后的社会生产力和质价差距所造成的, 在具体原因上, 本文分析对比了中外茶叶生产方式、中外茶叶品质和质量的差异、中外茶叶税负情况、中外茶商竞争力情况以及茶叶价格形成机制的转变等因素, 认为近代中国茶叶出口贸易的停滞不前是历史发展的必然。
关键词:近代中国,茶叶出口贸易,徘徊不前,原因探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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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我国茶叶出口贸易现状 篇三
中国是茶叶生产与贸易大国,但长期以来我国茶叶主要以散装形式出口,产品附加值低,缺乏有效的竞争力。那么,中国茶叶该如何突破瓶颈,如何积极拓宽国外市场呢?本文针对中国茶叶出口的现状,提出了我国茶叶出口日本的市场定位策略。
一、中国茶叶出口的现状及瓶颈问题
茶叶产业是中国的传统优势产业,我国茶叶生产一直保持了稳定的增长趋势。根据国家农业部公布的数据,2013年我国茶园种植面积3869万亩,干毛茶总产量189万吨,茶叶生产连续19年增产增收。与此同时,2003年以来,我国茶叶出口的数量与金额都呈现上升态势,出口数量从2003年的26万吨增加到2013年的32.58万吨,出口金额从2003年的3.67亿美元增加到2013年的12.47亿美元。
目前,我国茶叶的出口去向主要集中在亚洲和非洲,其中,日本是我国茶叶出口的传统主销市场,每年的茶叶出口量达到1.7万吨以上。但我国茶叶仍然面临一些瓶颈问题。
(一)出口企业多,效益差
据统计,我国茶叶出口企业有392家,其中,出口金额超过100万美元的企业有90多家,超过1000万美元的企业有16家,2000万美元的企业有8家。由于行业进入标准较低,企业数量很多,并且规模较小,出口多采用低价竞销。虽然茶叶出口整体保持了稳定增长态势,但是大部分茶叶企业都是薄利多销,出口利润较低。
(二)贴牌多,品牌少
受实力水平的限制,我国多数茶叶出口企业市场开发积极性较弱,产品多是贴牌生产,附加值不高,只能获取少量的加工费,更多的利润被国外品牌商赚取。美国首席营销官协会曾调查公布,品牌厂商的产品毛利率平均为27%,而贴牌厂商的平均毛利率仅有19%。如今,我国茶叶产业产值约为300亿元,而国际著名茶叶品牌“立顿”的产值就达到了230亿元,相当于中国茶总产值的三分之二。
(三)散装多,精品少
我国茶叶出口主要以大宗原料茶为主,并且大部分茶叶以散装形式出售,产品多属于中低档,加工简单,科技创新含量不高。随着袋泡茶、速溶茶等产品受到越来越多的国际消费者喜爱,我国茶叶企业在产品创新研发与加工制作上投入不足的劣势愈发明显。目前,全国各类名优茶产量仅占茶叶总产量的25%左右,大部分茶叶属于初级产品;而同为世界茶叶出口大国的斯里兰卡,其生产的茶叶约40%是高附加值产品,原料散茶仅占8%左右。
(四)出口绿色壁垒多
2006年5月,日本启动了《食品中农业化学品肯定列表制度》,该制度中涉及茶叶的农药共251种,其中设限农残增加到144种,未设限农残全部按“一律标准”(限量为0.01ppm)。2000-2012年间,日本对控制食品安全的最重要法规《食品卫生法》进行了多次修改,对进口茶叶采取自主检查、监视检查或命令检查等抽检方式,包括残留农药、添加剂、放射线照射等多个项目。一般情况下,中国出口日本的平均每批次通关时间为4天左右,而当出口产品被实施命令检查时,通关时间则延长至10-20天,甚至更长。这增加了中国茶叶对日本出口的壁垒,也让中国农残检测技术面临新的考验。
二、中国茶叶在日本的目标市场分析
(一)日本茶叶消费市场概况
日本是世界主要茶叶消费国,每年消费茶叶量约15万吨,人均茶叶消费量达到1100多克。在日本家庭中,一家之主的年纪越大,绿茶的消费量越高;同时,年轻人的茶叶消费量较少,尤其是30岁以下人群。
日本茶叶消费方式主要有两种:一是直接冲泡,包括传统泡茶、袋泡茶等;二是茶饮料,如灌装茶。目前,日本消费的茶叶以绿茶、乌龙茶为主,且随着茶饮料和茶食品的需求量不断增加,品种日趋多样化。日本消费的绿茶主要是日本国内生产的,如伊藤园的抹茶、煎茶等,每年的需求增长明显。乌龙茶是中国的特有品种,日本主要是从中国进口乌龙茶,然后加工成茶饮料,乌龙茶在日本茶饮料市场约占20%的份额;袋泡茶、速溶茶等产品占日本茶叶市场份额16%左右。
(二)日本茶叶消费市场细分与目标市场选择
近年来,日本人口老龄化趋势明显,新生人口不断减少的同时,老龄人口大幅增加。日本总务省2007年曾公布,在人口3000万以上的37个国家中,日本老龄人口比例最大,成为世界排名第一的老龄化国家。根据不同年龄段的人群特点,需要对日本茶叶消费市场进行细分:对于20岁至34岁的年轻人,此阶段群体学习或工作生活节奏较快,对于需要花较长时间的饮茶而言,大多不容易接受,再加上日本人口已经进入少子老龄化阶段,此部分群体将只占据小部分市场;对于35岁至59岁的中年人,该阶段群体大多具有较强的经济实力与综合素质,由于工作时间较长、空闲时间较少,对于快消茶而言,这部分群体将有可能成为目标消费者;对于60岁以上的老年人,该阶段群体在日本总人口结构中比重较大,大多已退休或者即将退休,拥有大量自由支配时间,经济上拥有较强的消费能力,且对于养生观念较为强烈,因此这部分群体将成为主要的目标消费者。
根据市场细分结果及日本茶叶消费市场结构,将目标市场定位为35-59岁的中年人、60岁以上老年人这两个目标市场。其中,对于35-59岁的目标消费群,由于此阶段群体在日本总人口结构中比重最大,并且普遍工作时间较长,主要以袋泡茶、速溶茶、灌装茶饮料等“便捷”产品进行市场开发。对于60岁以上的目标消费群,由于老年人普遍存在着肥胖、高血压、神经衰弱等健康问题,而饮茶有助于改善这些状况,因此主要以保健养生茶进行市场开发。
(三)进入日本市场的渠道
茶产品在日本的销售主要依靠日本当地的分销商,这些分销商包括批发商和零售商,有各类茶叶专卖店和超市。与其他国家相比较,日本的分销渠道较长且复杂,这主要因为日本的批零企业多且小零售商的比例大,日本松散的零售体系拉长了日本的销售渠道。基于日本市场独特的分销渠道,我国茶叶出口企业可以采取“出口+合作+直营”的模式,以出口为主,积极与日本企业合作,同时辅以茶馆,拓展日本市场。endprint
一方面,对于灌装茶饮料、袋泡茶、茶食品等产品的出口,我国茶叶企业可以与日本当地茶叶公司合作。日本很多茶公司具有较好的工业基础和专业技术人员,在茶产品设计开发、制造加工上具有机械化、自动化的优势,并且与日本本土的分销商及重要客户有长期关系,可以更好地赢得订单和进入销售渠道。例如,康师傅与朝日饮料联手,生产和销售灌装茶饮料;湖北宜昌萧氏茶叶与日本山益公司合作建立茶叶加工项目,将湖北优质茶叶资源与日本先进技术结合,共同开发茶饮料,并且有相当一部分产品成功销往日本市场。
另一方面,针对日本中老年人对茶文化的爱好以及他们对养生保健的需求,通过在日本建立具有东方茶文化特色的茶馆,能够为中国茶叶拓展日本市场提供很好的“走出去”平台。为了降低茶馆国外经营的风险,可以首先考虑在华人较多、经济发达并且对茶文化接纳的城市和地区选址,比如横滨、神户等日本有名的中华街,这些城市都是日本对外开放的港口,经济发展水平高,并且中华街是重要的旅游景区,易于接受外来文化。
三、中国茶叶拓宽日本市场的定位策略
(一) 顾客定位
在市场经济时代,企业生产的终极目标是最大限度地满足市场的社会需求。日本是一个人口老龄化严重的国家,老年人普遍存在“三高”的健康问题,而饮茶在缓解这些症状方面具有较好的功效。综合市场分析的结果,将目标客户分为35-59岁、60岁以上两大类。与在日本销售茶叶的其他企业不同的是,中国茶叶产品主要针对日本当地喜欢饮茶养生的群体,尤其是中老年群体,这与日本的老龄化人口结构以及日本悠久的茶道文化相契合。虽然我国茶叶出口企业在日本市场与立顿等跨国企业还存在较大差距,但在保留自身特色又“入乡随俗”的同时,通过差异化竞争策略进入日本茶叶消费的细分市场,满足目标顾客的需求,则有利于提高中国茶叶在日本市场的占有率。
(二) 档次定位
不同档次的商品在品质和价位上有差异,正确合理的档次对于产品营销推广有着重要意义。在日本,普通消费群体对价格比较敏感,在超市购茶的消费者约占70%,选择专卖店的消费者约占10%。据统计,以100g茶叶的价格为例,在超市购买茶叶的消费者中,选择价格200-399日元的人占38%,选择400-699日元的占32%;而在专卖店,购买高价茶的消费者较多,其中,购买700-799日元的占31%,购买800-999日元的占20%。茶叶企业可根据不同消费群体的购买意愿,制定茶叶在日本市场的档次及价格策略。对于35-59岁中年人,中国茶叶企业应积极开发袋泡茶、灌装茶饮料等产品,以中档产品形式出口日本,为消费者提供快捷健康的茶产品。针对60岁以上老年人,在日本的中国茶馆可以结合茶叶草本药理特性,出售保健养生茶等优质中国茶,提供泡茶、品茶、购茶的休闲消费场所,满足日本市场多元化需求。
(三)质量定位
茶叶质量安全是企业的生命线,直接关系到企业的长久发展。随着绿色壁垒的增多,硬品质已成为中国茶叶步入日本中高端市场的通行证。在产品质量管理方面,茶叶企业应完善生产管理制度,建立产品“源头追溯”体系,在茶叶收购和加工流程中加强检测,通过采取严格的控制措施使产品达标。对于袋泡茶、灌装茶等产品的生产制作以及茶食品加工,应注重品质、改进包装。2010年,江苏省昆山市茶叶出口企业通过提高产品质量控制水平,推行ISO9001认证和HACCP认证,使昆山袋泡茶在日本市场占有率超过七成;2008年,江西林恩茶叶公司引进了日本茶叶自动清洁化加工设备与技术,通过对产品质量进行全程控制,提高了源头掌控的能力,稳定了产品质量。
(四)渠道定位
渠道的本质是茶叶好坏的标准,它提供给消费者的核心价值是让消费者放心。日本茶叶市场已逐渐发展成了一个快速消费类市场,我国茶叶企业在开拓日本市场的过程中,需要考虑当地的市场结构及分销体系。对于灌装茶、袋泡茶等主流产品的出口,茶叶企业可以积极扩大与日本茶企的合作,在引进日本茶叶的生产加工技术同时,进行中国茶产品标准渠道品牌的输出,建立“正装好茶”的形象,赢得消费者的信任。同时,在全球经济一体化的今天,中国茶叶出口企业在扎实内销的基础上还应加大外销举措,通过“走出去”经营,拓宽产品销售途径。此外,我国茶叶出口企业还可与日本茶叶协会、茶叶营销机构等进口商组织加强联系,定期联合举办茶论坛、茶年会等活动,拓展出口日本的销售渠道。
(五)文化定位
文化定位不仅可以提升品牌的品位,重要的是还可以使品牌更加个性化,独具鲜明特色。日本茶道是在长期的中日文化交流中逐步形成的。最初,中国唐代的茶煮饮法在日本弘仁年代得到发扬光大,形成了“弘仁茶风”。到南宋时期,中国的制茶法与饮茶法在日本普及开来。再到清朝时期,福建的煎茶法传到了日本,中国紫砂茶具开始在日本盛行使用。直到现在,中国茶文化在日本仍有较大影响。茶叶不仅是健康饮品,还蕴含着源远流长的中国茶文化。如福建乌龙茶于17世纪起源于武夷山,由宋代贡茶龙团演变而来,具有降血脂、抗癌、防衰老等保健价值。中国茶叶走向世界,离不开中国茶文化的输出,需要政府扶持、行业组织和龙头企业联合行动,在推广交流中引导国外消费者认知中国茶文化的深厚内涵与健康机理,逐渐形成对中国茶的消费潮流。
(六)品牌定位
4.我国茶叶出口贸易现状 篇四
①信用保险是指权利人向保险人投保债务人的信用风险的一种保险,是一项企业用于风险管理的保险产品。其主要功能是保障企业应收帐款的安全。其原理是把债务人的保证责任转移给保险人,当债务人不能履行其义务时,由保险人承担赔偿责任。
②赊销的交易模式:出口商寄出发票和货运单的同时,货物也会一并发出,相信进口商会在一个合理的信用期后支付货款。这种交易模式,显示了出口商对进口商的完全信任,在没有任何付款保证的前提下,就已经发出了货物。采用信用保险,出口商可以将风险转移给保险人身上,大大降低出口商收不到货物的风险。
8、解释银行保函的概念。银行保函的种类有哪些?
概念:通常作为卖方(出口商)行为的担保结付货款,对合同总金额的一部分作为担保,是担保人(保证人)和受益人之间的一种独立合同。
种类:见索即付保函、附有条件保函。
我国出口企业选择贸易支付方式的现状和原因
国新办1月10日发布会称,据海关统计,2012年我国进出口贸易总值38667.6亿美元,比上年增长6.2%。其中,出口20489.3亿美元,增长7.9%;进口18178.3亿美元,增长4.3%;贸易顺差2311亿美元,扩大48.1%。我国已逐渐成为一个出口大国。
面对更大的国际市场,在各方面势必要比国内市场复杂许多。出口企业需要考虑进口国的政治政策、风俗习惯、经济要素等等。经过多次洽谈,双方达成贸易合同,其中重要的一点便是如何支付货款。国际间的贸易存在一些特有的问题:一般贸易额较大、双方难以经常直接见面、出口地与进口地相隔较远,导致出口商担心发出货物难以收回货款,而进口商也担心付出货款而收到的商品不符合要求。因而,进出口双方都需要一个合理的支付方式!
随着国际间贸易的发展,国际贸易支付方式的选择越来越受到进出口商的关注,支付方式的选择关系到出口商是否能顺利、及时全额收回货款。而贸易是双方的事,出口商不能只考虑自身的利益而忽略进口商,特别是在如今的买方市场。贸易支付方式的选择,应站在双方共同的利益上,适应当前国际贸易结算的潮流,共同承担风险,方能促成进出口商的共赢。随经济的发展,对国际贸易支付方式的不断研究、深入,支付方式不断推陈出新,种类多样,适合不同的需求。
国际贸易的支付方式主要有汇付、托收和信用证三种。
汇付是指汇款人主动将货款交给银行,委托其使用某种结算工具,通过其在国外的分支行或代理行,将款项付给国外收款人的一种结算方式。包括电汇(T/T)、票汇(D/D)、信汇(M/T)三类。
托收是指由债权人(出口商)开立汇票,委托银行通过其海外分支行或代理行,向国外债务人(进口商)收取货款或劳务价值的一种结算方式。包括跟单托收和光票托收两种方式。跟单托收根据交单条件不同,可以分为付款交单(D/P远期,D/P即期),承兑交单(D/A)。其中汇付和托收都属于商业信用。
信用证(L/C)是开证行根据买方(开证申请人)的请求,开给卖方的一种保证承担支付货款的书面凭证。信用证的出现代替了商业信用支付汇款和托收,它是一种银行信用,相对而言安全性更高,因而在一段时期内受到了出口企业广
泛的欢迎。另外还出现了银行保函、贸易卡等新兴的贸易支付方式。
对于我国的出口企业来说,信用证还是主要的国际货款结算方式。企业惧怕贸易风险,不敢采用灵活的国际贸易结算方,比较重视货款是否能够安全收回。因为信用证是一种银行开立的有条件的付款承诺的书面文件,属于银行信用,开证行承担第一性的付款责任;而且信用证是一种自足文件,一旦开立即独立于贸易合同。出口商只要满足“单证一致,单单一致”便能从开证行获得货款,这样便大大减小了出口商的风险。因而很多出口企业认为信用证是除预付货款外最有利的,能够保证其收汇,降低资金的风险。
然而,没有一种支付方式是完美的,信用证也不例外,否则支付方式的发展到信用证也可以停止了。经历过信用证支付方式的交易应该都清楚,信用证结算过程繁杂,效率低,时间长,费用高,对于信用证所列的各个款项要有非常清楚的明白,即使是非常小的条目也不能忽略,对于进出口企业的信用证审核员要求很高,而且信用证也不是一种无风险的支付方式。“单证一致、单单一致”的原则在保证出口人只要提供合乎要求的单据就能顺利得到货款,进口人也能利用单据做小动作,他们可能会和开证行串通,开除迷惑性的“软条款”,日后很容易由于单证不符而遭遇议付的困难。另外还可能出现货物与单据条款不符、欺诈、进口商和开证行无理拒付或无力支付等问题。
那我国的大多数出口企业为什么要选择信用证的支付方式呢?通过一些资料的说明,以及我自己的设想,我简单地总结了以下几点原因:
①、相较于海洋文明的大河文明,中国人与生俱来缺少一种冒险精神,过
度依赖信用证的安全可靠,有一点墨守成规,不敢尝试突破、创新。一些企业甚至规定了只做信用证支付方式的交易;
②、我国的国际间贸易发展起步远远晚于西方国家,交易方式、经营理念
等均存在落后现象。当非信用证结算方式在一些发达国家或地区开始流行,信用证在我国却依然备受出口企业的欢迎;
③、信用证在我国贸易发展初期中,确实发挥着重要的积极作用,有利于
出口企业的安全收汇,因而出口企业形成了思维定势,一时间难以接受其它的结算方式;
④、信用证支付方式存在着一些缺陷,但收汇率还是较高的,而能否及时
安全收回货款是出口企业最关心的事,所以出口企业愿意采用信用证的结算方式;
⑤、我国出口企业在国际市场上相对处于劣势,资金的安全性是出口企业
首要考虑的因素;
⑥、我国的大多中小型出口企业对新的结算方式了解太少,专业结算人员
不足,跟不上国际贸易脚步。
参考文献
[1] 任晓燕,任晓鸿.(2007).论国际贸易支付方式的选择.商场现代化.515.19-20
[2] 于晓虹.(2008).我国中小企业出口结算方式现状分析.上海商学院学报.9.64-67
5.我国国际贸易的现状与展望 篇五
一、引言
传统国际贸易理论是以国家为分析单位,以国内贸易机会的完全被利用为前提,考察一国对外贸易的影响的。因此,它舍象了国内贸易和对外贸易的关系这一重要问题。其实,从各国经济系统的运行看,对外贸易和国内贸易处于同一个层次,总是同时发生和互相影响的,一个典型的市场经济国家如果只有对外贸易而没有国内贸易,那是不可思议的。对于国内贸易机会未被充分利用的国家而言,这两种贸易之间的关系问题更是不能回避的,这种关系主要表现在两个方面:一是国内贸易与对外贸易可互相替代,二是发展国内贸易对提高一国国际竞争力有促进作用,国内贸易与对外贸易有互补关系。分析这一问题对于国内贸易机会未被充分利用的大国而言,特别具有现实意义,因为国内市场的巨大会使其国内贸易量远远超过对外贸易量,国内贸易在经济发展过程中可发挥出比对外贸易更大的作用;分析两种贸易的关系,将有助于我们评价传统贸易理论对于这些国家的适用性,确立适合于这些国家的贸易战略和政策。
国内贸易一般可分为地区内贸易和区际贸易。由于大国不同于小国的重要方面就是大国一般可以划分为多个具有相当规模的地区。如果这些地区之间缺乏贸易往来,那么大国就象多个封闭小国的简单“加总”,与小国无异,因此,本文主要分析大国的区际贸易与对外贸易的关系。
二、理论分析
1.区际贸易与对外贸易的替代关系
俄林在30年代,在他的伟大著作《区际和国际贸易》中,把“地区”当作一个比“国家”更一般的分析单位,认为国际贸易与区际贸易有共同的基础。下面将继承俄林的这一曾被许多人忽视的传统,并且进一步把“国家”当作由两个人口相当的“地区”所组成,这样,一国的区际贸易与对外贸易同时存在,可以直接考察它们之间的关系。
迄今为止的贸易理论研究表明,贸易的基础可以划分为三大类,一是比较优势,一是规模经济,一是产品差别和寡头企业的策略性行为。而最为普遍的是最早被分析的比较优势。比较优势的来源进一步可分为三个,即双方需求偏好的差异、技术的差异和要素禀赋的差异,最常见的又是要素禀赋的差异。下面以这一基础为例进行探讨。
假设I国有E和W两个地区,生产X(劳动密集型)和Y(资本密集型)两种产品,使用K(资本)和L(劳动)两种要素,没有生产要素跨国流动,K也不跨区流动,并且区际和国际贸易的基础都是相对要素禀赋的差异,使用地区或国家相对丰裕的要素生产的产品都拥有竞争优势。
可从一个特殊的情况发出考察区际贸易和对外贸易之间的替代关系。假设在开始时E、W 两地区相对要素禀赋与世界要素禀赋相同,即(L /K)[,E]=(L/K)[,W]=(L/K)[,O],既无区际贸易,也无对外贸易,I国的生产量等于消费量。劳动力从W流向E而资本不流动,导致
了区际和国际相对要素禀赋差异,即(L/K)[,W]<(L/K)[,O]<(L/K)[,E]。首先考察这种流动不导致地区间完全分工即要素价格仍能维持相等时的情况。显然,劳动力的流入使E成为劳动力相对丰裕的地区,生产更多的X,而W地区生产更多的Y。根据李布津斯基定理(Rybczynski Theorem),E地增加的X的产量将等于W地减少的X的产量,E地减少的Y的产量将等于W地增加的Y的产量,也就是说作为一个整体,I国的生产量仍然等于消费量。由于两个地区的生产与需求偏离,贸易不可避免,E将输出X输入Y,W则相反;至于这种输出和输入是采取区际贸易,还是对外贸易的形式,或者两种贸易都发生,则很难确定,因为根据假设,这时对外贸易和区际贸易的价格相同,交易成本也相同,两者没有差异。更为一般的情况是两种贸易并存,并且这时可以确定的是,第一,对外贸易是一种严格的交叉贸易(cross─hauling),E、W两地的对外贸易型式相反而贸易量相等,使得I国作为一个整体,同时进口和出口X与Y,并且X和Y的进口和出口量均相等,每种产品的净贸易量为零;第二,由于总贸易量一定,区际贸易量增加将减少对外贸易量,对外贸易量增加将减少区际贸易量,两种贸易之间有明显的替代关系。
下面进一步考察要素流动和区际要素不均匀分布导致地区完全分工时,区际贸易和对外贸易互相替代的可能。
仍然假设劳动力由W流向E,并且数量足够大,致使W完全分工于Y后仍在继续流动。在这种情况下,W地区不仅将减少X的产量,还将减少Y的产量,而E地区只增加X的产量;I国为了保持原来消费中X与Y的相对量,必须成为Y的净进口国和X的净出口国。这和E地区以前的区际贸易和国际贸易型式是相同的。两地区的区际贸易量和对外贸易量可以有多种组合来实现上述结果:第一,E和W同时有区际贸易和对外贸易,E输出X输入Y,W相反,且E的对外贸易量超出W的,以保证I国是X的净出口国和Y的净进口国;第二,E和W的贸易一部分是对外贸易,但E的对外贸易量超过W的对外贸易量,维持I国作为一个整体的贸易形式;第三,W的贸易全部是区际贸易,E的则包括区际贸易和对外贸易,E贸易型式就是I国作为一个整体的贸易形式。第一种情况最为一般,并且此时区际贸易与对外贸易的替代关系表现得最突出,一种贸易的增加将减少另一种贸易。当劳动力继续由W移向E,致使E也完全分工于X时,其结果与上面两种情况相同,区际贸易与对外贸易的替代关系仍然存在。只不过由于劳动力要素分布更为不均,I国作为一个整体,Y的产量更低,消费水平也更低。
以上分析了资本不跨区流动且劳动力区际分布不均的情况下,区际贸易与对外贸易的替代关系。在劳动力均匀分布而资本不均匀分布的情况下,这种替代关系同样存在,只不过区际贸易和对外贸易的型式将相应地有所改变,这里不重复。
由于在维持贸易平衡的前提下,区际贸易量对于两个地区而言是相同的,拥有较大贸易量的地区也就是拥有较大对外贸易量的地区,并且该地区的贸易型式决定了I国的对外贸易型式。也就是说,在把I国划分为两个地区后,它以地区的形式参予国际分工和贸易,I国总的对外分工和贸易型式是其地区对外分工和贸易型式的加总;只要各地区的对外贸易型式不同,就存在区际贸易和对外贸易互相替代的可能。
在各地区的贸易量和贸易型式一定的条件下,许多因素可以影响贸易量在区际贸易和对外贸易之间的分配。在没有政策干扰的自然状态下,这种分配主要取决于这两种贸易的贸易条件和交易成本。在交易成本相同的情况下,对于出口方而言,如果区际贸易的贸易条件优于对
外贸易的贸易条件,它将努力把对外贸易转化为区际贸易,直至两者的贸易条件相同或对外贸易量降为零;如果对外贸易的贸易条件更优,则相反。而在两种贸易的贸易条件相同的情况下,如果对外贸易的交易成本更高,它会把对外贸易转化为区际贸易,如果区际贸易交易成本更高,则相反。由于在自然状态下对外贸易的交易成本要高于区际贸易的,区际贸易在许多发达大国曾得到了先于对外贸易的大发展。
2.区际贸易与对外贸易的互补关系
2.1来自区际贸易的利益
区际贸易和国际贸易一样,能够带来许多利益。
区际贸易对于国家的利益主要表现在维护国内市场的竞争性上。因为在区际自由贸易的情况下,大国的各个地区市场联结为一个整体,使各地的企业面对全国性市场而不是地区性市场,各地市场上参予竞争的企业数增加,从而消除各地企业对本地市场的垄断,维护大国国内市场的竞争性。因此,区际贸易将有助于大国市场的完善及其效率的提高。
区际贸易对于贸易主体的利益则可以划分为两个部分:一是直接来自贸易活动本身的剩余(surplus),一是伴随着区际分工和贸易的各个层次的规模经济,下面分别加以说明。
区际贸易作为一种交换活动,和其它任何交换活动一样,能够给理性的贸易双方带来剩余,否则贸易便不会发生。这种剩余的根源是贸易主体对所交换的商品的价值有不同的“评价”。减少这种剩余的是贸易活动全过程中的交易成本,如果交易成本超过了可能获自贸易活动的剩余,贸易仍然不会发生。即使区际分工没有在区际贸易前形成或者也没有伴随区际贸易而发生,区际贸易的剩余也是存在的。区际贸易剩余的存在表明,在贸易条件和交易成本都相同的情况下,区际贸易机会转化为对外贸易,将带来贸易剩余的损失,因为区际贸易的双方都是本国人,而对外贸易中只有一方是本国人。贸易剩余的存在也表明,为了获得更多剩余,必须首先降低区际贸易的交易成本。
区际贸易的另一种直接利益是获取规模经济。其来源主要是区际贸易引起的区际分工。规模经济的确切涵义是指产出增加的比例超过投入增加的比例。它可以发生在许多层次上。首先,是企业内部的规模经济。区际贸易通过扩大布局于一个地区的企业所面对的市场,使企业的规模得以扩大,从而获得企业内部的规模经济。企业规模经济的存在主要是因为在企业的生产、销售、融资、研究开发、管理等活动方面存在固定成本,规模的扩大能够降低平均单位成本。这一特征在生产活动中表现得尤其突出,因为许多产品的生产需要大量的生产设备,总产量增加可以提高设备利用率。如果企业从增加产品种类中获得了成本节约,一般被称作获得了“范围经济”(economies of scope),其性质与规模经济相同,是由于这些产品分享了共同的投入的结果─—即使每种产品数量的增加不降低其单位成本,作为它们共同投入的存在,使得增加产品种类后也会降低每种产品的平均单位成本。区际贸易将扩大对差别化产品的需求,从而有助于多产品企业的发展,获得更多的来自增加产品种类的规模经济。其次,是企业外部、行业内部的规模经济,又被称作地区集中化经济(localization economies),主要指通过同一行业的企业向特定地区集中带来的成本节约。对于企业而言,这是一种外部经济。比如,特定行业往往对劳动力技能有特定的要求,同行业企业向一个地区的集中吸引了大批这类劳动力的到来,形成一个劳动力“蓄不池”,每个企业在扩大生产规模时立即能在池中找到所需的劳动力,而不用花更高的工资和搜寻成本满足新的对劳动力的需求;每个企业扩
张或缩小生产规模时间的不一致,使得该蓄水池中总有“水”。在这里,企业享受到的是本行业劳动力市场的外部经济。再比如,当同行业的企业对其中间投入品有共同的需求时,一些企业向一个地区集中能够扩大对这种投入品的需求和市场,使得其它企业能够通过分工于该投入品而降低其价格,并使所有使用该投入品的企业受益,引起行业内部的规模经济。另外,由于技术具有公共产品性质,同行业技术的溢出效应(technological spillovers)也是行业内部规模经济的一个来源。第三,是多个行业向一个地区集中形成的规模经济,也即城市化经济(urbanization economies)。这主要是因为行业之间存在外部经济,一个行业的发展,通过其前向和后向联系,能够有益于多个行业。
2.2区际贸易与对外贸易的互补关系
一国在获得了区际贸易的上述利益后,其国际竞争力将显著提高,从而影响到对外贸易的状况。以规模经济为例,不管规模经济采取了何种形式,其结果都是相同的,即降低单位产出的平均成本,为提高价格竞争力提供基础。而在价格竞争力提高后,在其它条件特别是非价格竞争力不变的情况下,不仅会增加别国产品进入本国市场的困难,而且一国原来即使在国内市场上也难以与别国产品相竞争的产品,有可能成为出口产品,从而获得新的国际竞争优势,改变竞争优势的国际分布。这一点可以由下图清楚地看出。
图中AC为某种产品的平均成本曲线,假设国内、国外企业都采取成本定价原则。I国在获得规模经济前的t[,1]点,国内产品价格是P[,1],而W国价格是P[,0] ,P[,1]>P[,0],I国在W国进入其市场的交易成本低于(P[,1]-P[,0])时仍将进口该产品;而当I国在t[,2] 点通过区际贸易获得了规模经济后,其价格降至P[,2] 低于P[,0],如果I国产品进入W 国市场的交易成本小于(P[,0]—P[,2]),I国将获得该产品上的国际竞争优势,出口该产品。由此可以看出区际贸易与对外贸易的互补关系。
三、在我国的表现
在传统体制下,我国两种形式的贸易的发展都受到阻碍,不仅没有参予国际分工,区际分工的局面也没有形成,区际贸易的潜力巨大,自然也谈不上这两种贸易之间的替代和互补。
近15年来,我国的改革和开放同时起步,使两种贸易都有了很大的发展,特别是对外贸易,由于各地的热情和偏好,以及中央政府政策的作用,发展尤为迅速,到1992年,出口和进口占国民生产总值的比例已分别达到19.5%和18.5%,两种贸易之间的关系也成为一个现实问题。这期间表现出的突出特征是在区际贸易的机会未被充分利用的情况下,众多的区际贸易转化为对外贸易。其主要表现形式是:第一,各地产业结构趋同,地区保护主义盛行。这一点在制成品上表现得尤其突出,对我国省级行政区之间制造业区际分工度的计算表明,不仅区际分工水平低,而且自从改革以来,呈下降趋势。在这样的情况下,制成品的区际贸易很难得到发展,再加上各地纷纷通过对本地市场的保护维持本地制造业的生存,比如,规定本地的批发和零售企业优先经营本地企业的产品,阻止外地企业在本地设立销售机构,对外地车辆的通行征收额外的税费,等等,使得我国区际贸易的增长速度未能跟上商品生产和销售总额的增长,与美国、德国和日本等发达大国在发展初期的状况很不相同的特征。第二,一些初级产品的产地在外销时压价竞销,而国内其他地方的加工企业陷入停工待料、高价进口同类原料维持生产的状况。甚至发生过这样的情况:相同的产品由一个地区出口而由另一个地区以高得多的价格进口回来。这实际上是这些初级产品的国内区际贸易转化成了对外贸
易。第三,一些国内制造企业能够生产的产品,不能在另一些地区销售,而进口相同产品在这些地区能够畅行无阻,致使国内制造企业处境困难,处于半停产状态。这实际上是制成品的区际贸易转化成了对外贸易。第四,一些产品的国内市场已经由进口或外资企业的产品供给,使得国内企业通过区际贸易,提高其竞争力,进而走向国际市场的可能不复存在。也就是说不能发挥区际贸易与国际贸易的互补作用。目前许多产品的进口占我国产量的比重已达到很高的水平。
发生以上现象的根源何在呢?首先,在于传统体制束缚了区际贸易的发展,而我国的改革又走了一条“行政性分权”式的道路,没有彻底消除阻碍区际贸易发展的主要障碍。区际贸易只有在全国统一的市场体制下,当企业拥有了充分自主权、交易成本充分小时才能得到最充分的发展。但在我国传统的行政控制体制下,企业行为受严格控制,并且中央政府作为省区的上级单位,追求地区平衡发展的目标,希望通过一些产业的布局分散化以及鼓励各地优先以本地产品满足本地需要,减少地区之间的矛盾,削减跨区物资和商品的调拨,使经济的管理和计划变得容易。另一方面,从各省角度看,由于与本地企业有着密切的利润、税收、就业等方面的利益联系,一旦某种产业已经在本地建立,它们也会努力维护其本地市场;同时,由于商品和物资经由中央政府从其他地区输入的程序复杂,交易成本高昂,各省也会努力追求省内自给自足的目标。由于中国省级行政单位作为全国性层级组织的一个层次,拥有较大的配置资源的权力,它们也常常能够实现自己的上述目标。在上下级两方面共同作用下,中国区际分工的格局不能形成,区际贸易也得不到发展,是很自然的结果。改革以来,在计划、财政、金融、内外贸等方面的许多权力进一步由中央下放给地方,而各级政府与国有企业的行政隶属关系仍未从根本上改变,国有企业的行为仍受到严重制约,进一步为地方政府谋求自身利益提供了方便。于是便有了一系列阻碍区际贸易的行为,有了地区产业结构的趋同,有了区际贸易向国际贸易的转化。其次,在于发展战略选择方面的失误。没有意识到巨大的国内市场和众多的国内贸易机会将使我国的发展战略不同于那些小国和地区,依托国内市场,我国同样可以获得快速的增长。于是便有了“大进大出”,有了鼓励出口的“双轨汇率”下的外汇留成制度,有了许多在进口方面享受特殊优惠的地区和企业,也有了对发展交通通迅等有助于降低区际贸易交易成本的措施的忽视。第三,还在于没有意识到有一个“改革和开放的关系”的问题,致使在一些体制方面的问题尚未通过改革加以解决的情况下,在开放国内市场方面已经走得很远,使我国企业在国内市场上已经面临残酷的国际竞争──进口和外资企业的竞争,有进一步大规模失去国内市场的危险。那种“以开放带动改革”的做法并不是最优的选择。我们已经认识到了建立市场经济体制的重要性,目前的问题是如何加快向这一体制的过渡。无疑,在这一过程中,企业效率的提高,国内竞争的加强和国内区际贸易的发展,都将极大地提高我国的国际竞争力,改善我国在国际竞争中的地位。我们应该从我国国际竞争力的缺乏和国际竞争的残酷性中进一步认识到所从事的市场化改革的迫切性。
以上分析表明,从对外贸易与区际贸易的关系问题上,我们可以获得许多关于改革、开放和发展战略选择方面的新的认识。在最后还想强调的是,如果我国在改革没有完成、竞争力未显著提高的情况下,当让出国内市场的压力来临时,就轻易放弃适合于自己的贸易和发展战略,将可能对自己的长期发展带来极为不利的影响,铸成“历史性的错误”。
6.我国茶叶出口贸易现状 篇六
2010-10-
31摘要: 对外贸易离不开对外贸易管制,因为对外贸易活动是一种涉外经济活动,而涉外经济活动必然产生涉外经济关系,在纵向层面这种关系由国家或政府颁布的具有公法性质的法律和政策加以调整和管理。
关键字:对外贸易管制WTO基本原则我国对外贸易管制现状
对外贸易管制是指一国政府为了国家的宏观经济利益、国内外政策需要以及履行所缔结或加入国际条约的义务,确立实行各种制度、设立相应管理机构和规范对外贸易活动的总称。
对外贸易管制的目的是为了对外贸易管制是为了发展本国经济,保护本国经济利益。为了保护本国产品和国内市场,世贸组织的成员国之间经常会发生贸易摩擦。以“美国201钢铁案”为例,2002年3月,美国以欧盟、日本等8国出口的钢铁产品损害了美国钢铁业为由,动用“201条款”,宣布对多种钢材加征为期3年的进口税,税率总水平达30%。为报复美国提高进口钢材关税,6月,欧盟对美国部分商品征收100%的关税,墨西哥、日本、韩国等也纷纷提高关税或采取紧急保障措施。虽然世贸组织最终裁定美国违反WTO规则,但钢铁贸易战给双方都带来了巨大的损失,据估计,单是欧盟2002年就损失高达2.4亿美元。而美国在承受近数亿元损失的同时,更导致了7.4万个钢铁消费者失业,弊大于利。美国公布对进口钢铁201保护措施调查案的最终救济方案后,中国政府表示强烈不满;美国钢铁产业当前面临的问题不能归咎于外来进口,中国钢铁产品的少量对美出口更是不足以对美国钢铁企业构成损害或损害威胁;美国政府的这一决定不符合世贸组织规则,中国政府将保留向世贸组织争端解决机制提起申诉的权利。可见,各国实施对外贸易管制的目的是在于进行自身的贸易保护。贸易管制的目的除了进行贸易保护,还有协调个人、企业的围观利益——国家宏观经济利益的冲突,微观经济个体之间的冲突的目的。如对毒品走私和进口洋垃圾的行为进行贸易管制。
除了正常的贸易管制,各国之间还存在恶性贸易管制的竞争导致贸易保护主义抬头和不公平贸易。
据《经济参考报》报道,历时约一年的美国出口管制体系改革终于有了实质性进展,然而中国仍被排除在放松出口管制的名单之外。美国商务部部长骆家辉日前发布了美国出口管制政策新规——《战略贸易许可例外规定》,这项被称作“美国出口管制体系改革重要一步”的规定,将中国排除在44个可享受贸易便利措施的国家和地区之外。这是美国出口管制新规定继续歧视我国的表现。作为美国出口管制重点限制国,多次在双边战略对话等场合呼吁美方能放松对华出口管制,促进双边贸易平衡。而美国也曾多次做出承诺称“正在考虑放松在中美贸易中纠葛已久的对华高科技产品出口限制”。但是却迟迟没有履行承诺。美国实施这种不合理管制的原因是因为美国国内仍保持着冷战思维,认为中国如果掌握了高技术就会用于军事。另一方面,美国担心中国获取了美方技术,会进一步缩短与美国的技术差距,与美国相关产业形成竞争。就此,商务部新闻发言人姚坚表示,近年来,美对华出口快
速增长,但高技术产品远远滞后于农产品等商品。不合理的出口管制政策制约了两国贸易发展,也直接损害美国企业利益,减少美国就业机会。
为防止类似的各国之间的恶性贸易管制竞争导致的不公平贸易,WTO规定了进出口贸易的基本原则:最惠国待遇原则;国民待遇原则;透明度原则;自由贸易原则;公平贸易原则。同时,WTO要求其成员国放松对外汇的管制。
但是WTO规则也存在一定的缺陷,从单边保护转向多边贸易体系下的合法性保护,WTO规则被利用。从WTO规则中寻求保护措施成为新贸易主义保护的新策略,反倾销,反补贴等WTO允许的贸易保护救济措施成为当今各国最主要的政治措施。无论是反倾销,反补贴还是技术性贸易壁垒,都不同程度的存在发达国家对来自发展中国家的产品歧视问题。例如,我国的一些日用品进入美国市场时,美国常常夸大其实,认为其对市场造成威胁,单边采取反倾销措施。而且在多边贸易体制内部,形成发达国家一直操控和控制多边贸易体制,在多边贸易谈判规定自己的目标,强迫发展中国家接受对其不利的条件。
为克服WTO自身的缺陷,应严格限制争端解决程序重新被提起的次数,将报复水平限制在WTO允许的范围内,;杜绝一切未经授权的单边贸易措施,确保规则得到平等地遵守,;减轻发展中国家的负担,增设损害赔偿责任。
我国对外贸易管制的基本框架包括:关税制度,海关监管力度,对外贸易经营者资格管理制度,进出口许可制度,进出境检验检疫制度,进出货物收付汇管理制度以及贸易救济制度。
自我国改革开放以来,对外贸易飞速发展,对我国的经济崛起做出了巨大贡献。为了适应市场的不断发展,我国对外贸易管制制度也在不断进步地过程中。
我国在加入世贸组织后,虽然分享了多边贸易体制带来的各种权利,但也必须承担相应的义务。伴随着国内市场开放程度的提高和贸易壁垒的拆除,国内工业将面临着国际竞争的压力。而在出口激励手段受限的情况下,国内高新技术产品的出口也必将碰到一定困难。在世贸组织规则下,实施有治理的贸易自由化战略则是我国现实的选择。这一战略的核心在于低程度的产业保护、灵活规范的进口限制和暖和的出口鼓励政策相结合,强调政府对结构调整的积极干预,通过综合运用世贸组织答应的关税、反倾销与反补贴、保障机制等一系列政策手段,使我国的对外贸易制度的定位趋向于中性化,具体政策手段趋向于弹性化、柔性化。
在我国对外贸易管制制度不断发展的过程中,技术性贸易壁垒、反倾销、反补贴等给我国带来了一些问题。我们距离世界先进对外贸易管制制度应有一定的距离,这就要求我们继续吸取各国及自身的经验,帮助我国真正成为对外贸易的强国、大国。
参考文献:
《技术壁垒:贸易保护主义的新策略》--彭红斌
7.中国茶叶对外贸易现状及发展策略 篇七
1 我国茶叶对外贸易现状
从2014 年我国茶叶出口情况来看, 我国茶叶出口总量为301, 484.1 吨, 出口额为127, 297.9 万美元, 平均价格为4, 222.4 美元/吨, 与2013 年同比, 出口总量下降了7.5%, 出口额和平均单价分别增长了2.1%和10.3%。由此可见, 我国茶叶产品出口总量没有提升反而呈现出下降趋势, 而出口额度保持稳定上升的趋势, 出口单价则有较大幅度的提升。从我国茶叶出口量下降的原因来看, 主要包括国际茶叶市场竞争与国内茶叶生产模式两个方面。虽然我国曾经在国际茶叶市场中占据过垄断地位, 然而随着世界茶叶种植产业的发展, 斯里兰卡、肯尼亚等国家在茶叶种植与茶叶加工方面日益体现出了自身优势, 同时我国茶叶生产受到传统农业经营模式的制约, 存在着生产效率较低与科技含量不高等问题, 影响了对外茶叶贸易及茶叶企业的竞争力。
从当前我国茶叶对外贸易发展的特点来看, 首先, 我国茶叶国际贸易面临着激烈竞争。其中肯尼亚、斯里兰卡、印度等茶叶主产国与出口国对我国茶叶外贸形成较大威胁。目前, 我国虽有全世界最大的茶叶种植面积与年产量, 但茶叶单位产量却低于肯尼亚等主要产茶国;其次, 出口茶叶安全质量成为制约我国茶叶对外贸易发展的重要因素。在国际消费者对名优红茶供应链提出更多需求的同时, 也对红茶品质提出了越来越高的要求, 而红茶品质问题恰恰成为了制约红茶出口量增长的关键因素。另外, 在对外贸易过程中, 非关税壁垒的存在对我国茶叶产品安全质量提出了越来越苛刻的要求, 这也让我国茶叶对外贸易面临着很大的挑战;最后, 在经营策略方面, 品牌的缺乏制约了我国茶叶对外贸易竞争力的提升。虽然茶文化为我国茶叶品牌打造提供了优势, 但是营销方式的单一和科技投入、资本投入的欠缺却成为了制约我国茶叶品牌化发展的重要原因。
2 提升中国茶叶对外贸易竞争力策略
2.1 提升中国茶叶对外贸易商品质量
我国茶叶对外贸易的对象主要为俄罗斯、日本、欧盟与美国等国家, 近年来, 非关税贸易壁垒对我国茶叶对外贸易产生的影响逐渐明显, 特别是欧盟、日本、美国等国家针对我国茶叶检测标准的日益严苛化, 导致我国茶叶对外贸易活动的开展受到更多阻碍。另外, 在激烈的茶叶对外贸易竞争中, 国际茶叶市场已经形成了以中国、印度、斯里兰卡与肯尼亚为主要出口国的市场格局, 中国茶叶对外贸易在面对这三个主要竞争对手的同时, 还要面临美国、德国、荷兰等在出口贸易主体的竞争。这些再出口贸易主体的茶叶出口总量占世界茶叶出口总量的5%左右, 但是出口总值却占到世界茶叶出口总值的15%左右, 由此可见, 国际市场中对进口茶叶产品质量有着一定的需求, 并且宁愿以更高的价格购买这些商品, 虽然这些国家对外茶叶贸易中并不具有生产优势与规模优势, 但通过加工后却有着较明显的质量优势, 从而以较少的出口量获得较多的出口效益。因此, 我国进行茶叶生产与对外贸易, 不仅要重视规模化生产优势, 同时要突出质量优势。在提升我国出口茶叶产品质量的过程中, 首先需要从茶叶生产阶段对茶叶产品品质进行严格控制。在此阶段, 我国茶叶生产企业需要以提高有机茶、绿色食品等无公害茶叶产量为目标, 并重视茶园建设, 同时要求茶叶生产者在种植过程中做到标准化与规范化;其次, 我国茶叶对外贸易主体需要了解国际茶叶市场消费者的需求, 并以此为依据优化与改进茶叶产品的加工、包装等;再次, 行业协会也应参与到茶叶出口包装标准、加工标准与检测标准的制定中, 力求标准的统一化;最后, 针对茶叶出口产品的种植、加工与包装, 我国茶叶对外贸易主体有必要对工作人员开展严格培训, 通过提升工作队伍素养来为茶叶产品质量的提高提供保障。
2.2 利用中国茶文化优势打造茶叶对外贸易品牌
茶叶对外贸易主体较多而茶叶对外贸易品牌较少, 是我国茶叶对外贸易发展过程中存在的主要问题之一。在国内外市场中, 包括茶叶产品在内的商品竞争力的提高多依赖于品牌的构建, 这主要是因为品牌价值会对消费者的消费选择行为产生影响。显然, 目前我国茶叶对外贸易在品牌建设上并未给予足够的重视, 这让我国茶叶对外贸易陷入了不利的竞争境地当中。事实上, 我国是茶叶与茶文化的发源地, 种茶饮茶历史悠久且茶文化十分丰富, 其中, 茶与儒释道文化之间有着紧密的联系, 并且茶与诗词、书法等我国传统艺术之间的关联也密不可分, 这些内容能够转化为我国茶叶对外贸易中的优势, 并成为茶叶对外贸易品牌建设中的重要资源, 从而让我国茶叶对外贸易主体不仅能够更容易地构建起优秀品牌, 而且能够让自身的产业品牌突显出鲜明的民族特色与文化特色。在茶叶品牌的打造实践中, 原产地域保护是主要的措施之一, 即受到原产地域保护的产品, 需要经过严格的筛选, 这种做法能够进一步提升茶产品的质量, 并对茶产品品牌建设发挥重要作用。同时我国茶叶对外贸易主体应当提高茶叶产品卫生标准, 并使用科学有效的营销手法来宣传产品品牌。考虑到我国茶叶对外贸易所面对的对象为国外市场以及国际受众, 所以我国茶叶对外贸易主体还有必要对销售市场做出细分, 在这项工作的开展过程中, 我国茶叶对外贸易主体需要对消费人群、饮茶喜好以及文化习俗等做出调查与研究, 在继承传统种植、加工方法来凸显自身产品特色的基础上还需要进行创新与突破, 以满足多元化的消费者需求。
2.3 对中国茶叶对外贸易进行适当政策干预
政策因素是影响我国茶叶对外贸易竞争力的重要因素之一。当前我国茶叶在土地使用率方面并不具备优势, 并且世界茶叶市场对我国茶叶商品的质量所提出的要求也在逐渐提升, 因此, 如果仍旧将初级产品当做中国茶叶对外贸易中的主要出口产品, 则中国茶叶对外贸易中的市场优势将更加不明显。另外, 从我国宏观经济发展来看, 政府部门对工业化发展给予了较高的支持力度, 经济资源逐渐集中于工业部门, 包括茶叶种植在内的农业经济主体地位被逐渐弱化, 这让本就呈现衰退趋势的中国茶叶对外贸易境况更加雪上加霜。从当前茶叶贸易优势逐渐明显的斯里兰卡、肯尼亚等国家的茶叶市场来看, 其对外贸易中后发优势的产生与国内政府的扶持具有紧密关系, 因此, 通过政策干预, 以体现出中国茶叶对外贸易的优势地位十分必要和紧迫。我国一直是世界范围内的茶叶生产大国, 但是较大的生产规模并不等于明显的市场优势, 而要实现茶叶生产大国到茶叶产业强国的转变, 就不能离开政府部门的干预与引导。具体而言, 政府部门需要做好以下几项工作:针对我国茶叶对外贸易, 统一茶叶生产、加工标准;针对茶叶商品包装、加工方面的技术、设备和资本加大扶持;制定免税政策与税费优惠政策, 以鼓励茶叶出口为出发点推行生产补贴、出口补贴、出口退税等政策;加强对外贸易产品的研发, 强化对研发工作者和专业茶业工作队伍的培训等。总之, 我国政府部门应当将茶叶生产当做我国农业经济中的支柱产业进行扶持, 并确保茶叶对外贸易能够享受必要的政策待遇。
3 结语
随着国际茶叶市场中对外贸易主体的增多, 给我国茶叶企业对外贸易的发展带来了较大的挑战。我国茶叶企业应当重视提升自身国际竞争力, 从而拓展在国际茶叶市场中的市场份额并提升在对外贸易中的获利能力。为此, 我国茶叶企业需要认知对外贸易现状, 并通过推动我国茶叶产业的清洁化、标准化发展以提升我国茶叶商品质量。另外, 我国茶叶对外贸易主体需要认识到品牌建设在提升自身核心竞争力方面的作用, 并依托我国茶文化优势, 打造出具有中国文化色彩且符合国际消费者需求的茶叶品牌。而作为政府部门, 则应当巩固茶叶产业在农业经济以及对外贸易经济中的地位, 通过政策扶持来推动我国茶叶生产模式的优化, 并利用税费调整等策略来提升我国茶叶企业的出口积极性, 并促使我国茶叶企业将更多资金投放到茶叶商品质量控制与茶叶研发工作当中去。
参考文献
[1]林婕.我国茶叶出口面临的主要障碍与优化策略[J].对外经贸实务, 2015 (11) :55-58.
[2]任明兴.中国茶叶出口摩洛哥市场的现状及对策[J].中国茶叶加工, 2015 (5) :31-34.
[3]刘秋菊, 杨载田, 张红艳, 王冰.试论“一带一路”视域下中国茶叶对外贸易出口新机遇[J].农业考古, 2015 (5) :269-273.
8.我国番茄制品出口现状及发展探讨 篇八
番茄是世界蔬菜和食品类贸易产品中的重要品种之一,自2006年起,我国已经成为全球最大的番茄制品出口国,2009年我国加工番茄产量占到全球总量的20%,番茄酱出口量占到世界的1/3,在世界番茄产业格局中占有重要地位。但同时我国番茄产业从种植、生产到出口环节均存在着一定问题,大量番茄制品的出口也引起了与其他国家的贸易摩擦。如何提升我国番茄制品出口水平,打造具备国际竞争力的番茄产品,同时防范国外各种贸易壁垒,成为我国番茄产业发展中需要解决的问题。
一、世界和中国番茄行业出口现状
(一)中国和世界在出口结构上存在很大差异
世界番茄出口商品主要包括鲜番茄、去皮番茄、番茄酱、番茄汁和番茄沙司等5大类,其中后4类统称为番茄制品,以与鲜番茄区分。以2009年为例,世界5大类番茄产品出口额占比分别为鲜番茄(54.2%)、番茄酱(20.6%)、番茄沙司(11.2%)、去皮番茄(10.2%)、番茄汁(0.4%),而且从2000-2009年历年出口量来看,出口结构比较稳定。
而中国与世界番茄出口在结构上存在着很大的不同。中国各类番茄产品出口中,基本完全由番茄酱一种产品主导,同样以2009年为例,番茄酱、鲜番茄出口额占比分别为93.9%,4.8%,其他三类番茄制品比重仅为1.4%。
表1 2009年世界、中国番茄产品出口额 单位:万美元
因此从出口结构来看,我国与世界的贸易结构完全不同。在世界番茄出口中,鲜番茄和番茄制品比重相当,而番茄酱在番茄制品中占比约为一半;而中国番茄出口中,番茄酱占绝对优势地位。可见我国番茄产业产品仍较为单一,但从侧面也说明我国番茄制品产业发展潜力很大。
(二)中国番茄制品出口增速远高于世界平均水平
从番茄制品来看,2000年至2009年世界番茄制品出口量从329.9万吨增长至482万吨,年增长率为4.3%;中国番茄制品出口量从16.1万吨增长至82万吨,年增长率为19.8%。中国番茄制品出口量占世界的比例从2000年的4.9%增长至2009年的17%。
从番茄酱来看,2000年至2009年世界番茄酱出口量从158.5万吨增长至251万吨,年增长率为5.2%;而中国番茄酱出口量以每年新增出口量达10万吨以上的速度持续增长,从15.5万吨迅速增长至80.6万吨,年增长率20.1%,是世界增长率的4倍。同时中国番茄酱出口量占世界出口量的比例快速增长,从2000年的9.8%增长至2009年的32.1%。
可以看出,从2000年至2009年10年间我国番茄制品产业发展非常迅速,目前已经占世界番茄制品出口量的1/5,尤其是番茄酱产品的出口量达到世界的1/3,成为世界第一大番茄酱出口国。
表2 2000-2009年世界与中国番茄酱、番茄制品出口量 单位:万吨
(三)中国是世界三大番茄制品产地之一
番茄制品的产地具有明显的地域性特征,目前全球有三个主要的番茄制品加工产区,即美国加利福尼亚地区、地中海地区(主要包括意大利、法国、西班牙、葡萄牙和希腊等5国)和中国的新疆、内蒙古地区,2009年三个地区的加工用番茄产量占世界的比例分别为28.5%、25.3%和20.5%,三个地区的产量占到世界总体产量的85%左右,在世界番茄产业中具有举足轻重的地位。
美国加州地区番茄加工量最大、机械化程度很高,但是北美市场由于需求较大,因此其生产产品主要用于供应北美市场,进出口量都较小,基本上处于一个自给自足的状态,但近年来美国番茄制品出口量提升,约占其产量的10%左右,主要面向南美市场。
欧洲地中海地区为整个番茄产业的核心区,尤其是意大利不仅自身产量大,而且进口大量的中国、美国原料进行分装加工后出口到欧盟、非洲、中东等地,拥有长期的加工经验、贸易经验和渠道优势,番茄技术、番茄制品的定价基本在此产生。但近年来由于受欧盟农业补贴取消、生产成本上升等原因影响,其市场占有率不断下降。
中国番茄产业仍处于起步发展阶段,由于中国国内消费量有限,90%左右的产品出口,现已经成为世界最大的番茄酱出口国。目前中国的番茄生产主要集中在新疆、内蒙古等省份,其中新疆产量占全国产量的2/3左右,内蒙古占1/3弱。中国番茄制品生产具有地理优势、成本优势,但中国番茄制品以初加工产品为主。
二、中国番茄制品行业存在的问题
(一)原料基地建设落后
目前我国番茄加工企业主要采取三种种植生产模式,即“公司+农户”模式、与兵团农场合作模式以及自种模式,其中“公司+农户”模式为我国主要的生产模式,这与组织化程度较高的美国加州、地中海地区差距非常明显。由于公司与农户签订的协议约束力较差,因此在实际生产中农户各自为战,在种子、技术、药物使用等方面无法实现标准化,产品质量无法得到保证,同时种植的集约化程度低,机械化作业、新技术等无法迅速大规模推广。
反观美国加州地区不但实现了100%机械化作业,而且在种植户的组织化程度、公司与农户的紧密联系等方面也有其独到之处。如加州番茄农民协会共有成员60多名,种植面积15万英亩,协会对农民种植、农工、害虫管理起到辅助和监督作用,有着很强的组织约束力。同时,该地区的加工企业如晨星公司,对番茄种植、采收到加工全过程进行控制,如与合同农户约定种植品种、质量,同时晨星公司有运输、收割、移栽等专门子公司,为农户提供如种苗移栽、机械收割等服务,确保了其低成本高品质番茄酱的生产。
(二)加工环节行业集中度不高
目前中国番茄加工、出口行业的龙头企业为中粮屯河和新中基,其加工能力近年来也在不断提高,2010年末其加工能力分别达到 7.2万吨/天和 5.3万吨 /天,但其占整个行业加工能力的比重近年来却不断下降,从2006年的68%下降至2009年的55%,到了2010年更是达到了历史最低点47%。这一方面说明随着中国番茄加工产业的不断扩张,更多的企业进入该领域,据统计截至2009年底仅新疆的番茄加工企业即达103家;但从另一个侧面也说明行业的门槛不高,导致行业集中度较低。集中度降低使得企业之间在原料供应方面形成争夺,尤其是部分小企业高价争夺原料,使得“公司+农户”模式弊端更加显现;同时由于产品同质性较高,企业之间主要采取价格竞争,导致我国番茄制品出口价格远低于国际市场,因此番茄制品行业的外争市场、内抢原料的现象已经成为困扰行业发展的痼疾。
美国加州地区目前共有番茄加工企业13家,其中9家为初加工企业,4家为深加工企业,其中前3大初加工企业(晨星、Olam、J.G Boswell)2010年加工能力占全部企业加工能力的54%,尤其是晨星公司,其2010年加工量达到300万吨,是世界最大的番茄加工企业,约为整个我国2010年整体加工量的一半。加州地区番茄加工企业与我国相比特点明显不同:第一,加州地区整体加工能力约为我国的1.5倍,但加工企业数量仅为我国的1/8至1/9,行业集中度很高;第二,企业经营历史均较长,经营时间最短的也在20年左右,部分企业经营历史甚至超过50年,形成了相对良性、均衡的竞争格局;第三,加州地区企业分工更为合理,企业生产覆盖初加工、深加工等各个环节,形成了完整的产业链。
(三)以低价格实现出口增长
中国番茄制品出口虽然连年来大幅增加,从产品价格看,大大低于世界其他番茄生产大国。表3列出了我国与意大利、土耳其在番茄酱产品上的价格差距。从表中可以看出,我国番茄酱价格明显低于意大利和土耳其,而且差距有逐渐扩大的趋势,2000年我国番茄酱价格为意大利和土耳其两国平均价格的0.76,到了2010年该比例降低为0.56。
中国番茄制品价格低一方面来源于中国较低的成本优势,原材料收购价格和劳动力价格均远低于欧洲和美国,另一方面来源于中国单一出口结构和企业恶性竞争。这也充分说明,中国番茄制品的出口是“价格战略”,迅速扩大的出口市场是以低价取得的。大量番茄制品低价格出口引起了世界其他国家与我国的贸易摩擦,如2010年6月意大利全国农业种植者协会就提出了对从中国进口的浓缩番茄酱征收反倾销关税的要求。
(四)出口产品以中低端为主
从2000年至2009年中国番茄酱累计出口最终目的地区分布情况来看,出口至亚洲、非洲地区累计占比为58%,出口至欧洲、美洲、大洋洲合计仅为27%。可以看出,我国出口目的地大多在中低端市场,在欧美主流高端市场比重还不大。
表3 中国与意大利、土耳其番茄酱出口价格对比 单位:美元/吨
从番茄产业链来看,欧美公司多集中在产业链的研发、深加工与终端营销环节,中国公司目前集中在初加工环节。美国目前已经形成了覆盖种子研发、种植、初加工、深加工、终端营销各个环节的番茄制品的产业链,如晨星公司专注于种植、初加工环节,而亨氏公司专注于种子研发、产品深加工和品牌建设,这种专业化分工不断提高了整个番茄行业的附加值,而且使得行业发展更为规范,避免了同质化恶性竞争。
三、中国番茄制品出口发展的几点建议
中国番茄制品行业仍处于快速发展之中,预计我国未来番茄制品生产在未来5年仍然将维持15%左右的年增长率。但如何在保持我国番茄制品生产、出口快速增加的同时,形成生产企业由无序竞争向有序竞争转变、生产档次由单纯初加工向产业链条延伸、产品品种由单一番茄酱制品向多品种发展、销售格局由单一出口向国内国外两个市场并重的发展格局,仍然是中国番茄制品行业发展面临的重要挑战。
(一)从种植源头抓起,培育多层次的原料供应体系
目前我国应对种植环节采取规范“公司+农户”模式、大力发展兵团合作模式、逐步增加自种面积的差异化策略,形成低、中、高档不同层次的原料供应体系。一是通过政府引导、企业监督以及加强农业合作社建设等方式,提高“公司+农户”模式的生产产品的品质和效率,稳定我国番茄制品的质量;二是鼓励企业加强与新疆建设兵团合作,在新疆投资设立加工厂,培育高质、稳定的原料来源;三是研究对标准化、机械化生产区的财政补贴政策,引导生产的科技化、集约化,通过土地、财税等政策杠杆引导中粮屯河、新中基等实力强的企业逐步增加自种面积,重点发展高端产品,提升我国番茄制品档次。
(二)规范行业发展,引导企业向产业链上下游延伸
规划和提高生产标准,对现有企业进行整合,引导有实力、有市场的大型企业对现有的番茄生产企业进行整合,提高番茄产业的集中度,调整企业出口结构,提升行业的整体竞争实力。在现有番茄酱产品基础之上,加大对其他番茄制品,如番茄汁饮料、番茄沙司等开发力度,丰富企业出口产品品种。增强我国番茄种业的研发实力,使得我国番茄产业产业链延伸到上游。逐步培育我国番茄制品产业的品牌,加大对国内市场的开拓力度,向终端延伸,国内、国外“两条腿”走路,降低外部冲击对行业的整体性影响。
(三)细分产品市场,调整出口商品结构
近年来,由于番茄原料价格及人工费用不断上涨,我国番茄制品成本优势逐渐削弱。我国企业应当抓住当前国际市场需求增加、价格上涨的有利时期,完善种子、原料种植、食品安全(农残控制)和追溯体系工作,满足高端市场差异化需求。同时,努力提高生产过程中的工艺质量控制,加强产品研发,调整产品结构,满足高端市场品质个性化要求,提高高端市场销量份额,争取达到与国外产品相同的价格,增强自身的盈利能力。在终端市场方面,要做大销售规模,获取稳定的现金流和利润来源。对于品质要求不高的中端市场,采取适中的价格策略,保持销量稳定增长。低端市场主要消化低品质产品,对产品总体结构起到平衡作用。
(四)加强产品质量,应对国外非关税壁垒
近年来,我国的“三鹿奶粉”事件、“海南毒豇豆”事件等都是农产品生产领域在种植、生产环节出现的质量安全问题,严重影响了我国在国际市场上的形象。番茄行业生产应当吸取教训,增强对种植源头的产品控制,提升产品品质,树立中国番茄制品的良好形象。加强行业协会建设,研究和学习行业动态和先进技术,增强中国企业应对国际市场变化的反应能力,积极组织相关企业应对国外的反倾销调查等。▲
[1]张彩霞.《世界番茄贸易特征及我国番茄出口贸易地位》[J],《国际商务——对外经济贸易大学学报》,2010(3)
[2]孔媛.《世界番茄的贸易格局分析》[J],《国际贸易问题》,2006(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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