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量监理意见

2024-07-04

工程量监理意见(精选8篇)

1.工程量监理意见 篇一

关于信息系统工程监理单位资质等级

评定条件修改意见

致:河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软件处

我们经过对监理资质评定条件认真的学习研究,并结合信息监理实施经验和体会,对本评定条件提出以下建议:

一、甲级资质评定的不合理之处:

1、综合条件第4小项企业注册资本和实收资本均不少于800万

500

万元。

元,要求太高建议更改为因为信息系统监理本身为信息系统服务行业,主要是以信息技术咨询服务为主,不需要那么大的资金投入量,不是实业型公司。

2、财务状况中企业近三年信息系统工程监理与相关服务收入总额不少于3000万元,建议更改为1500万元或监理项目投资总值不少

6亿。

原因:按照监理费率、信息化建设投入比例、采用监理制的信息化建设的数量、信息监理在采用监理制项目中所占比例、从事信息监理单位数量去推算。每个省每年信息化建设的投入量至少200亿。全国有几个地方政府能这么大的资金投入量?;

在整个信息化监理工作中又面临着市场秩序不规范的背景:全国也没有一个统一的信息监理管理规范、建筑行业中弱电部分的监理采用建筑智能化监理资质,通信行业采用通信监理资质、水利系统采用水利监理资质、电力系统采用电力监理资质,留给信息监理资质的企

业有多大空间?

另外,全国每个省市的建设主体不一样,导致经济结构不一样,信息化建设也存在软件和硬件及功能性和综合性的区别。在制定评定条件上应考虑兼容性。从中央到地方应该均衡发展监理!

3、业绩中第一条监理合同总额不少于2400万元,建议更改为1500万元。如果监理项目投资总额达到6亿的话,平均监理费率要达到4%才行。这么高的费率估计全国也难以达到。按照现有实际情况和近8年信息监理市场开发经验总结,平均监理费率没有超过2.5%。这样的话监理合同总额基本上在1500万元左右。另外,也要照顾地方单一监理业务且比较好的监理企业,因为地方监理企业本身就受地域条件限制。

4、在人员实力要求中对 人员的数量和质量要求太低,甲级要求注册监理工程师40人,乙级要求注册监理工程师20人,参与监理的技术人员包括有信息项目管理师、网络工程师、系统分析师、数据库系统工程师等。

申请甲级资质的企业按现在的收入应为每年1000万,按每个项目平均监理费20万计算需50个项目,25个监理工程师够吗?信息监理必要的四个条件:监理人员、参考资料辅助工具、通信和交通工具、充足的资金。没充足合格的监理工程师就没有办法保证监理业务开展,更保证不了工程质量了!比如平安城市建设项目,面向是整个城市面大点多,集成公司采用分组实施,监理公司一个监理工程师能满足业主和项目的需要吗?如果是遍及全国或全省的项目需要多少

工程师?我们省的环境监测综合平台项目涉及全省各个市县乡280个点,两个监理公司参与了近60余人。从以上数据分析25人的要求对甲级资质来说太低,应提升为至少40人。

现在信息化项目的特点是项目投资大、建设周期长、建设内容丰富、项目实施复杂,涉及到计算书、软件、网络、数据库等多方面知识,对监理人员简单的具有监理证书的要求太低,监理的知识宽度和深度都达不到要求。应配备具有相应证书的监理人员或技术人员。这样才能保证监理知识的全面和专业。

三、应加入硬件投入要求

信息监理过程中要依靠一些设备进行质量的控管,而不只是靠经验和眼力。交通工具能够更及时有效的开展监理工作。

四、甲、乙、丙三级资质条件要求落差大,不便于企业资质升级与发展,特别是从乙级到甲级,建议甲级条件要求在乙级条件的基础上增加一倍即可。

信息监理是服务行业,不管是制度制定还是资质管理都应本着完善服务体系,提升服务质量入手。紧紧的围绕提高服务意识为核心。比如一个200层的酒店,没有电梯、经常停电、卫生没人管理,只凭高度就能评五星级酒店吗?

2.工程量监理意见 篇二

监理工程师作为工程监理的执行者和把控者, 其必须要树立起高度负责的态度, 并熟知自己的工作内容, 以便于确保监理工作的顺利开展。

1.1 严格把控工程质量

监理工程师的核心工作内容依然是质量管控, 一旦工程项目的质量出现问题, 则其他管控就变得毫无意义可言。因此, 监理工程师的首要工作内容就是确保工程项目的质量达到相关设计要求以及使用要求, 将质量控制始终作为其核心和首要任务内容。

1.2 努力培养责任意识, 加强廉洁意识

对于监理工程师而言, 无论其专业素质和技术水平有多高, 一旦缺乏基本的责任意识, 就会使得监理工作大打折扣。因此监理工程师必须始终坚持以高度负责的态度武装自己, 全身心投入到监理工作中去, 才能真正意义上实现对工程项目的整体管控作用。同时, 廉洁自律的思想意识也不能被监理工程师所摒弃, 尤其要防范施工方采取的各种拉拢手段。监理工程师在日常的巡查工作中, 需要重点把控工程项目的施工工艺、施工流程等等, 还应该做到对分项、分部工程的质量检查工作。一旦发现存有不规范操作的行为或者质量不达标的项目, 都应该立即纠正, 并对不合格的施工材料予以清退处理。当然了这种行为必然会引起工程项目施工成本的上升, 并会引起建设方和施工方的双重不满。而且部分施工企业还会采取施以恩惠的方式来拉拢监理工程师, 因此监理工程师必须要做到廉洁自律, 严格依据规章制度做事, 确保工程项目的质量达标。

1.3重点做好审查审批及巡视旁站环节

一方面, 把握好审查审批环节。监理工程师在实际工作中, 需要对工程项目的施工组织、施工方案、施工工艺、施工原材料等进行审查和审批、只有符合要求的项目才能进行施工活动, 对于不达标的施工项目则应立即进行纠正, 保障工程项目的各项指标符合相关规定;另一方面, 把握好巡视旁站环节。监理工程师通过监理旁站能够实现对质量的全面把控, 并能有效消灭各种质量隐患于萌芽状态中, 并对质量缺陷制定合适的解决措施[1]。

2 建筑工程施工前的监理工作

2.1 编制工程项目监理工作文件

任何工作的开展和执行都应该基于相应的指导文件的基础之上, 对于监理工程师而言自然也是不例外的。监理工程师的所有实践工作都应该参照工程监理文件, 而工程监理文件主要由监理大纲、监理规划和监理实施细则。以下对这三方面的内容进行详尽分析:第一, 监理大纲主要基于工程项目的相应技术规范标准的基础之上, 同时结合工程项目实际状况, 综合制定的监理工作目标和监理措施等等;第二, 监理规划细则。该文件资料主要是用于指导监理工作的实际展开, 其参照监理大纲的相关内容, 同时融合工程的实际状况, 且需由总监理工程师把关;第三, 监理实施细则。监理实施细则则主要是针对工程项目中的某一专业或者是某一方面的监理工作编制的, 其同样需要通过总监理工程师认可并批准后才能生效。

2.2 做好工程项目施工前设计文件审核

建筑工程项目的施工需要依据施工设计图纸, 因此设计图纸的内容是否详尽、是否精确直接关系到工程项目的质量水平。因此监理工程师必须要重视对施工设计图纸的审核, 监理工程师需要组织建设单位、施工单位以及设计单位进行图纸的会审, 以便发现施工图纸中的问题, 报请业主进行设计方案的修改。

3 建筑工程施工阶段的监理工作

3.1 加强施工材料管控

第一, 对所有要进入施工现场的施工材料进行严格检查, 检查内容包含生产合格证、生产许可证、出厂检测报告、规格、数量、型号以及参数等, 确保上述指标均达到相关规范标准及质量要求;第二, 做好施工材料的取样送检工作, 对即将进入施工现场的施工材料进行二次复验, 待其各项性能指标达标后方可进入施工现场, 不达标的坚决予以清退;第三, 实际工作中还应该做好对工程检验批和分项的谗言, 做好工程分项以及分布的验收工作, 加强巡查力度, 针对质量不达标的问题坚决予以处理。

3.2 重视旁站监理及巡视检查

旁站监理以及巡视检查作为监理工作的重要内容之一, 旁站监理的具体执行是在施工现场, 确保工程项目的质量始终处于监控状态中。要实现上述目标, 监理工程师必须具备扎实的管理经验, 并熟知工程具体施工方案、施工具体要求以及所选用的施工标准等[2]。只有这样, 才能对工程项目中出现的问题进行相应的判断和解决;同时, 监理工程师还应该采取定期以及不定期的巡检活动, 在具体巡检中, 需要针对工程项目中存在的质量以及安全隐患等问题及时采取必要措施加以整改。

3.3 重视监理资料的管理

工程文件资料来源于工程项目实践中, 并且是反映整个工程项目状况的重要凭证和依据。对于监理工程师而言, 应确保工程资料均来源于施工现场, 真实记录工程项目的具体状况, 同时监理日志需要真实、详尽的对工程状况进行记录, 并由专门的监理工作人员进行整理归档。

4 加强与参建各方的良好沟通

为确保工程项目的顺利开展, 同时最大限度保障建设方的利益, 要求监理工程师必须要加强对参建各方的有效沟通和协调。第一, 加强和建设方的沟通。监理工程师作为建设单位的委托方, 其有义务和责任定期汇报监理工作的具体情况, 尤其将建设方关心的质量、投资、进度和安全等问题及时上报。同时监理工程师还应该及时和建设方就工程监理中的难点、重点进行讨论, 从而获取建设方的足够支持, 确保监理工作的顺利开展;第二, 加强和施工方的沟通。监理工程师和施工方的关系也是极为重要的, 监理工程师在和施工方进行日常沟通的时候, 需要注意沟通的方式, 避免和施工方引起正面的冲突, 同时争取获得施工方的理解, 从而确保施工活动顺利展开;第三, 加强监理内部的沟通。监理工程师还应该做好内部的协调和沟通, 全面提升监理的威信, 降低监理内耗, 促进监理工作顺利开展。

5 结束语

总之, 建筑工程监理已经成为了目前建筑工程管理的重要方式之一, 这就要求监理工程师树立起高度负责的态度, 始终坚持以工程质量控制为己任。

参考文献

[1]周君.监理工程师如何做好工程质量监理[J].福建建材, 2011, (2) :104-107.

3.工程量监理意见 篇三

[关键词]信息工程;工程风险监理

一、传统建设工程监理简介

广义的监理是指有关执行着根据一定的行为准则,对某些行为进行监督管理,使这些行为符合准则要求,并协助行为主体实现其行为目的。

国外的建设监理是指咨询顾问为建设项目业主所提供的项目管理服务。

我国的建设工程监理的概念与国外基本一致,但也有其特殊的地方。按照建设部、国家计委制定的《建设工程监理规定》,建设工程监理是指对工程项目建设,社会化、专业化的建设工程监理单位接受业主的委托和授权,根据国家批准的工程项目建设文件、有关工程建设的法律、法规和建设工程监理合同,以及其他工程建设合同所进行的旨在实现项目投资目的的微观监督管理活动。

二、信息系统工程监理定义

信息系统工程监理是信息系统工程领域的一种社会治理结构,是独立第三方机构为信息系统工程提供的规划与组织、协调与沟通、控制与管理、监督与评价方面的服务,其目的是支持与保证信息系统工程的成功。

本定义由3部分组成。

信息系统工程监理是信息系统工程领域的一种社会治理结构:蕴含了监理所具有的政府推动与支持方面的政策性,所具有的制衡与监督作用。

是独立第三方机构为信息系统工程提供的规划与组织、协调与沟通、控制与管理、监督与评价方面的服务:说明了信息系统工程监理的角色与任务。

其目的是支持与保证信息系统工程的成功:说明了信息系统工程监理的目标。

三、信息系统工程监理的内容

信息系统工程监理的内容可概括为:三控制、二管理、一协调。

1、三控制

质量控制:在监理工作的各个阶段必须严格依照承建合同的要求,审查关键性过程和阶段性结果,检查其是否符合预定的质量要求,而且整个监理工作中应强调对工程质量的事前控制、事中监管和事后评估。

进度控制:在工程实施过程中,监理工程师严格按照招标文件、合同、工程进度计划的要求,对工程进度进行跟进,确保整体施工有序进行。

投资(成本)控制:信息系统工程的投资基本由软硬件设备购置投资、项目配套工程投资、项目集成费用和工程建设其他投资组成,主要包括设计阶段的投资控制和实施阶段的投资控制。

2、两管理

合同管理:有效解决业主单位和承建单位在工程建设过程中的合同争议,保障工程各方权益。

信息管理:科学地记录工程建设过程,保证工程文档的完整性和时效性,为工程建设过程的检查和系统后期维护提供文档保障。

3、一协调

组织协调:工程建设过程中,有效协调业主单位、承建单位以及各相关单位和机构的关系,为工程的顺利实施提供组织上的保证。

备注:1、目前国家标准中信息系统工程监理的内容为“三控两管一协调”(即:质量控制、进度控制、投资控制、合同管理、信息管理、组织协调);2、部分教科书中还“四控三管一协调”(即:质量控制、进度控制、投资控制、变更控制、合同管理、信息管理、安全管理、组织协调);3、在信息系统监理刚刚兴起时还有“五控两管一协调”之说(即:质量控制、进度控制、投资控制、知识产权保护控制、信息安全控制、合同管理、信息管理、组织协调)。

四、信息系统工程监理知识体系

根据信息系统工程监理总体模型,信息系统工程监理主要由5个维度的知识构成,即监理对象维、监理目标维、监理内容维、监理支撑维、监理实施维。

信息系统工程监理知识体系=监理对象X监理目标X监理内容X监理支撑X监理实施。

信息系统工程监理知识体系很多情况下是按照各维度的知识展开的,但这并不意味着这5个维度的知识是相互孤立的,相反它们是相互渗透,相互融合的。这里所说的知识体系就是5个维度的知识所构成的知识空间。

五、不同点

信息工程监理和建筑工程监理也存在着不同之处:

1、监理单位的介入时间和结束时间

传统的建设工程有时也需要前期的可行性论证,但这些传统建设项目的监理公司往往是在项目的施工设计完成后才介入监理工作的。因此,传统建设项目往往是在对施工单位进行招标之后再进行工程监理公司的招标,而信息工程项目则以启动就需要监理机构的介入,并由该机构协助业主组织对施工、开发单位的招标工作。有时,在工程项目验收之后,业主还要求监理单位继续协助制定信息化设施的运行管理制度。因此,信息工程监理的范畴,远远超出了传统建设工程监理的范畴,覆盖了信息工程项目从“可行性研究”,甚至从立项开始到运行和验收的全过程。

2、工程的中期的监理内容

在工程的中期,信息系统监理的内容包含三个部分的施工与开发的监理(即综合布线、网络系统集成及应用软件开发),工程后期的监理内容主要为试运行及验收的监理。

与传统建设工程相比,信息工程多了“软件开发”这一部分的内容,这一部分内容的监理也是信息工程监理的最大难点,它涉及到是对无形产品设计、开发过程的监理,这是传统建筑工程监理中绝对没有的,这也是信息工程监理与传统建设工程监理最本质的区别。

3、监理工作依据的行业技术质量标准规范

监理工作依据的行业技术质量标准规范上,两者存在着不同的地方。

传统的建设工程是采用相对成熟的建筑技术和艺术来建造不同的建筑物;而信息工程则是采用日新月异的信息技术“开发”不同的信息系统。

与传统的建设工程相比,信息工程领域目前还没有完整的国家质量标准与监测方法,只有一些局部的资料参考,如综合布线、软件工程等局部环节有国际和国家标准、规范可参考。所以,在施工监理过程中,往往需要请专家推荐某个厂家的企业标准或是将技术论坛上提出的某个标准作为具体工程的质量标准,经过业主和开发商同意,将其写入工程合同中,或与开发商协商,由其推荐某个标准,经研究后认为可行,在以文字确立为合同条款。

4、设计监理和施工监理是否分开

在设计监理和施工监理是否分开的问题上,两者也不同。

传统的建筑工程的设计和施工是分开的,一般有建筑设计院负责设计,建筑工程公司负责施工,因此,传统的建筑工程的设计监理和工程监理是可以分开的,而监理工作的中心则在施工阶段。而信息工程的设计、施工、系统集成和开发是密不可分的,因此,信息工程的监理最好实施设计、施工、系统集成和开发全过程的监理。

六、小结

传统建设工程监理已实施多年,积累了比较丰富、成熟的经验,他为信息技术行业实施对计算机信息工程监理提供了可参考的样板。通过比较信息工程监理和传统建设工程监理的相同点和不同点,可以进一步促进信息工程监理的发展。

4.工程量监理意见 篇四

监理管理指导意见

第一章

第一条

为了加强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勘探与生产分公司(以下简称勘探与生产分公司)油气田地面建设工程监理的管理,规范建设工程监理行为,进一步提高建设工程管理水平和投资效益,实现建设工程质量、工期、投资和安全环保控制目标,依据国家及行业有关法律、法规,结合勘探与生产分公司油气田地面建设工程的管理实际,制定本指导意见。

第二条

勘探与生产分公司建设工程推行建设工程监理制度。

第三条

实施建设工程监理活动,应当遵循守法、诚信、公正、科学的原则。

第四条

勘探与生产分公司对建设工程监理实施统一监督、管理;油气田公司基本建设主管部门对本辖区的建设工程监理实施管理。

第五条

凡在中国石油所属油气田公司的地面建设工程中从事建设工程监理与相关服务以及对建设工程监理实施的管理,必须遵守本指导意见。

第二章

监理范围及内容

第六条

建设单位可以委托监理单位对建设工程的设计、设 1 备采购与设备监造、工程施工、保修期等阶段实施监理,也可以委托监理单位承担建设工程部分阶段或者某个阶段的某项内容的监理;施工阶段和保修阶段应当委托同一个工程监理单位监理;具体监理范围和内容由双方在建设工程监理合同中约定。

第七条

设计阶段监理的具体工作内容应按照国家、行业有关规范、规定执行,并至少包括以下事项:

1.协助建设单位优化设计方案,确保设计方案的先进性、经济性、合理性。

2.核查设计深度、设计质量、使用技术规范合理性,提出设计评估报告(包括各阶段设计的核查意见和优化建议),协助审核设计概算,参与初步设计和施工图设计审查。

第八条

设备采购与设备监造阶段监理的具体工作内容应按照国家、行业有关规范、规定执行,并至少包括以下事项:

1.协助建设单位编制设备采购方案、采购计划和选择设备供应单位,参与设备采购的招标活动、协助建设单位签订设备制造合同。

2.对设备的设计、零部件采购与生产、安装、调试、保修期运行等过程实施监督、管理、控制和协调。

3.对监造设备的主要工艺、关键部件、主要参数、技术指标、实现功能进行监督、检查。

第九条

工程施工阶段监理的具体工作内容应按照国家、行业有关规范、规定执行,且必须包括以下主要事项:

1.工程建设质量、进度、投资控制。

2.工程建设安全、合同、信息管理。3.协调工程建设、施工等单位工作关系。

第十条

保修期阶段监理的具体工作内容应按照国家、行业有关规范、规定执行,并至少包括以下事项:

1.检查工程质量状况,记录工程质量缺陷。2.分析工程质量责任,并确定责任归属。

3.审核修复方案、修复费用,监督修复过程并验收修复质量。4.协助建设单位结算工程保修金。

第十一条

监理单位应加强建设工程资料档案管理,做到“三同时”,即建立项目档案与项目计划任务书同时下达,工程档案资料与工程进度和质量同时检查,在工程竣工验收时同步验收竣工档案资料。

第三章

监理准入及录用

第十二条

油气田基本建设工程实行工程监理市场准入制度,勘探与生产分公司地面建设管理处职责:

1.负责油气田建设工程监理市场准入的宏观政策制订和准入审核管理。

2.负责组织油气田建设工程监理单位的年度考评工作,负责合格或不合格监理单位的核实、统计、发布工作。

3.负责股份公司重点工程监理单位及监理人员名单的统计、披露。

4.负责监理单位或监理人员重大违规事项的调查、核实、通 3 报等工作。

第十三条

油气田公司基本建设主管部门负责本辖区内建设工程监理市场的准入管理,其职责是:

1.负责制订辖区内建设工程监理市场准入管理办法。2.负责辖区内建设工程监理单位准入情况及监理人员名单的统计、披露。

3.负责组织辖区内建设工程监理单位的年度考评工作,并将合格或不合格监理单位的考评资料上报勘探与生产分公司;

4.负责辖区内建设工程监理单位或监理人员违规事项的调查、核实、通报等工作。

第十四条

实施建设工程监理活动的监理单位,必须取得建设工程监理市场准入资格,并已办理准入手续。

申请市场准入时,监理单位应向油气田公司基本建设主管部门提出申请,并至少提供下列资料:

1.油气田公司建设工程监理市场准入申请表。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及复印件。3.《监理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及复印件。4.固定办公场所证明。

5.企业法人身份证、社保凭证及复印件。

6.企业技术负责人任职文件、身份证、社保证明及复印件。7.企业监理从业人员清单、注册执业证书、岗位证书、身份证、劳动合同及复印件。

8.企业注册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上级主管部门出具的该 4 企业近两年无发生质量、安全事故及市场违规行为的证明。

9.外埠监理单位至少还需提供下列资料:

(1)外埠监理单位驻本辖区分支机构的组建文件,如为子公司的,还需提供营业执照及复印件。

(2)外埠监理单位驻本辖区分支机构负责人委托书、身份证、社保凭证及复印件。

(3)外埠监理单位驻本辖区分支机构技术负责人任职文件、身份证、社保证明及复印件。

(4)企业分支机构监理从业人员清单、注册执业证书、岗位证书、身份证、劳动合同及复印件。

第十五条

油气田公司基本建设主管部门受理监理单位市场准入申请后,应根据有关标准、规定和监理单位提供的相关资料对其办公现场进行实地考核,考核合格后,方可按油气田公司有关建设工程监理市场准入程序在规定时限内办理市场准入手续,并在油气田公司辖区范围内将准入信息公开发布。现场实地考核至少应包括下列内容:

1.办公设施。

2.监理人员的配置及相关资质。

3.质量保证体系及相关内控管理制度的建立、健全情况。4.有关工程试验检测设备的配置情况。

第十六条

油气田公司基本建设主管部门应对本辖区内建设工程监理的市场准入实施动态管理。

第十七条

建设工程的监理单位必须在准入的监理单位中 5 选择,并应采用招标方式择优录用,招标时应优先考虑监理单位的资信程度、监理方案的优劣等技术因素;建设单位需直接委托监理时,必须经油气田公司基本建设主管部门按有关程序核准后方可录用。

第十八条

下列建设工程的施工阶段必须实行监理: 1.国家重点建设工程。

2.勘探与生产分公司及其所属油气田公司的重点建设工程。3.工程投资3000万元及以上的建设工程。

对于工艺及流程单

一、施工技术成熟且建设数量较多的油气田产能系统工程,可由油气田公司基本建设主管部门结合工程建设实际,确定较为适宜实行监理的投资额度。

4.工程投资500万元及以上的开发辅助配套工程。5.国家、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规定必须实行监理的其它建设工程。

第四章

监理费用的确定及支付

第十九条

建设工程监理费,应按照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的有关规定确定。

第二十条

建设单位应及时组织建设工程监理招标、签订建设工程委托监理合同,确定建设工程监理费用。若建设单位在监理合同中要求监理单位提供HSE监理服务,并要求委派HSE监理工程师,建设单位可适当增补HSE监理费用。特殊情况下,建设单位可按照有关规定,依据工程的性质和规模暂定合同金额,并报油气田公司基本建设主管部门核准备案。第二十一条

建设单位严禁与监理单位的分公司或分支机构签订建设工程委托监理合同,建设工程委托监理合同必须由监理单位企业法人签订。

第二十二条

建设工程监理费应依据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的有关规定以及委托监理合同的相关约定,按照项目实施进度分阶段按比例支付,建设单位不得恶意拖欠监理费用。

第二十三条

由于非监理原因造成监理活动工作量增加或减少的,建设单位应根据实际情况按照合同约定与监理单位协商另行支付或扣减相应的监理活动费用;由于监理原因造成监理活动工作量增加的,建设单位不另行支付监理活动费用。

第二十四条

非监理单位原因造成工程延期,建设单位应按国家、行业有关规定酌情适当增补监理延期费用。

第五章

监理机构及监理人员

第二十五条

监理单位履行委托监理合同时,必须建立项目监理机构。在履行施工阶段委托监理合同时,项目监理机构必须建立在施工现场,直至完成委托监理合同约定的监理工作。项目监理机构的组织形式和规模,应根据委托监理合同规定的服务内容、服务期限、工程类别、规模、技术复杂程度、工程环境等因素确定。

第二十六条

建设工程监理实行总监理工程师负责制和项目监理人员备案制。

监理活动实施前,监理单位应到油气田公司基本建设主管部门办理项目监理人员备案手续。办理备案手续需提供下列资料: 1.油气田公司建设工程项目监理备案表。

2.建设工程委托监理合同,公开招标的工程还需提供中标通知书。

3.项目总监理工程师任命文件。

4.监理单位注册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上级主管部门出具的总监理工程师无不良行为记录证明。

5.项目监理人员的《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证书》、岗位证书、执业印章拓件、身份证、劳动合同及复印件。

6.项目监理人员的近期一寸免冠彩色照片或计算机软件系统可识别的图片格式文件(备案信息公开发布用)。

第二十七条

项目监理机构的监理人员包括总监理工程师、专业监理工程师、安全监理工程师和监理员,必要时可配备总监理工程师代表。

第二十八条

项目监理机构的监理人员必须持证上岗。总监理工程师应由依法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以下简称注册执业证书)和总监理工程师岗位证书,具有三年以上同类工程监理工作经验,经监理单位法定代表人授权的人员担任;总监理工程师代表应由持有注册执业证书,具有两年以上同类工程监理工作经验的人员担任;专业监理工程师应由持有注册执业证书,具有一年以上同类工程同专业监理工作经验的人员担任,其中,中、小型项目的专业监理工程师资格可放宽至持有省(部)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安全监理工程师应持有省(部)级建设行政主管部 8 门颁发的安全监理工程师岗位证书,具有一年以上同类工程监理工作经验;持有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的,应同时具有省(部)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监理工程师岗位资格证书;监理员应由持有监理员岗位证书,具有一年以上同类工程监理工作经验或三年以上同类工程施工管理经验的人员担任。

设备监理工程师应由持有有效注册《设备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且有监理同类设备工程经验的人员担任。

项目监理机构的监理人员必须为所在监理单位的人员,其证书和执业印章一般由本人保管和使用,以便于在监理活动中接受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工程质量监督和安全监督部门的查验。

第二十九条

项目监理机构的监理人员应专业配套、数量满足工程项目监理工作的需要。项目监理机构应按照工程的建设规模、专业特点和合同约定足额配备专业监理人员,每个专业至少应配备1名专业监理工程师。

项目监理人员所担负岗位的专业应与其注册执业证书或岗位证书专业基本一致。

第三十条

监理单位应在委托监理合同签订后十天内将项目监理机构的组织形式、人员构成及对总监理工程师的任命书书面通知建设单位。进驻现场的监理人员应与投标文件相符。当总监理工程师因特殊原因需要调整时,监理单位应征得建设单位同意,并书面报建设单位;当专业监理工程师需要调整时,总监理工程师应书面通知建设单位和承包单位。项目监理机构的监理人员,在实施监理活动期间应保持监理人员的相对稳定。

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原则上不得变更,如有特殊原因,项目总监理工程师或专业监理工程师在项目施工期内的个人变更不得超过二次,否则该监理工程师从第三次变更之日起一年内不得作为监理投标项目的监理人员。

对于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必须实行监理的工程项目,总监理工程师不得同时兼任其它项目的总监理工程师。对其它工程项目,总监理工程师确需同时兼任其它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工作时,须征得建设单位同意并报油气田公司基本建设主管部门备案,且最多不得超过3项。

总监理工程师代表、主导专业的监理工程师和监理员原则上只能在一个工程项目中任职,并应常驻施工现场;非主导专业的监理工程师和监理员最多只能在同一建设区块的两个工程项目中同时任职。

第三十一条

在实施监理活动前,项目监理机构必须制订完整的监理工作程序,明确项目监理机构内部的工作内容、行为主体、工作职责、签字权限、考核标准和工作时限;监理人员必须签署书面的质量和安全责任书,监理人员变更时,应及时完善质量和安全责任书。

第三十二条

在实施监理活动前,项目监理机构应配备满足项目监理工作需要的工程建设标准、规范以及常规检测设备和工具,并建立相应的管理台帐;各类检测设备和工具必须计量标定合格;大中型项目的监理机构应实施监理工作的计算机辅助管理。

第六章

建设单位的责任和义务

第三十三条

建设单位应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与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监理单位签订建设工程委托监理合同。建设工程委托监理合同签订后,建设单位应持合同原件到油气田公司基本建设主管部门以及工程质量和安全监督机构备案。

建设单位不得将工程肢解,不得降低对监理单位资质等级和监理人员相应资格要求将工程划分为若干个标段进行发包,应由一家监理单位监理的,不宜划分成若干标段分别委托不同的监理单位。

第三十四条

建设单位有义务在与被监理的工程承包单位签订的工程承包合同中,明确承包单位必须接受项目监理机构在建设单位授权范围内的监督与管理。

第三十五条

建设单位在监理单位实施监理前,应将监理单位的名称、监理的范围和内容、项目总监理工程师的姓名以及所授予的权限,书面通知被监理单位。

被监理单位应当接受监理单位的监理,按照要求提供完整的原始记录、检测记录等技术、经济资料,并为其开展工作提供方便。

第三十六条

建设单位应向项目监理机构提供与工程有关的原始资料,原始资料应真实、准确、齐全。

第三十七条

建设单位负责委托监理合同履行期间与项目监理机构进行联系,协调工程实施过程中的外部关系,并按照合同约定,对建设项目实施监督管理。

第三十八条

建设单位与被监理单位之间涉及建设工程合同有关的联系活动应通过监理单位进行,并以正式书面通知为准。

第三十九条

建设单位应对项目监理机构报送的工程进度报表、工程款支付等事项进行审批,并将审核意见通知项目监理机构。

第四十条

按照委托监理合同的约定,建设单位有权对项目监理机构进行监督、考核与索赔,对不称职的监理人员有权要求撤换。

第七章

监理单位的责任和义务

第四十一条

监理单位应依法取得相应资质等级的资质证书,并在资质等级许可的范围内承担工程监理业务。监理单位不得超越本企业资质等级许可的范围或者以其他监理单位的名义承担工程监理业务,不得允许其他单位或者个人以本单位的名义承担工程监理业务。

第四十二条

监理单位承担监理业务,应在实施监理活动前与建设单位签订书面建设工程委托监理合同。合同的主要条款应当包括监理的范围和内容、双方的权利和义务、监理费的计取与支付、违约责任及双方约定的其它事项。合同可以设定附加条款。

第四十三条

监理单位不得以低于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有关监理取费规定的80﹪获取监理业务,并不得以监理收费低为由,推卸监理责任,降低监理工作标准。

第四十四条

监理单位与被监理工程的承包单位以及材料 和设备供应单位有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的,不得承担该项建设工程的监理业务。

第四十五条

监理单位不得转让工程监理业务,或者将其承接的监理业务肢解以后分别转包给他人;监理工程师不得同时在两个及以上的监理单位任职,不得以个人名义承接监理业务。

第四十六条

监理单位和监理工程师不得泄露建设单位和被监理单位的商业秘密和技术秘密。

第四十七条

监理单位应当选派具有相应资格的总监理工程师和监理工程师组建项目监理机构,且总监理工程师与总监理工程师代表的执业注册专业应与工程的主专业近似。

第四十八条

监理单位应建立、健全并不断完善项目监理机构的质量管理、安全生产管理、监理资料收发、继续教育、职业道德、廉洁自律和业绩考核等各项制度,规范项目监理人员的工作程序、工作行为、工作质量,保证守法、诚信、公正、科学的从事监理活动,维护监理单位自身的企业形象。

第四十九条

项目监理机构应当依照法律、法规以及有关技术标准、设计文件和建设工程承包合同,代表建设单位对建设工程实施监理活动,做好质量控制、进度控制、投资控制、安全管理、合同管理、信息管理和现场协调,并对建设工程质量和安全承担监理责任。

第五十条

实施监理活动前,项目监理机构应编制建设工程监理规划,并报送建设单位审批后实施。

第五十一条

实施监理活动中,项目监理机构应接受建设单位的监督、管理,参加建设单位组织的有关工程会议,并定期向建设单位报告建设工程实施情况;上报监理月报、监理工作阶段报告、专题报告和项目监理工作总结。

第五十二条

实施监理活动中,项目监理机构应对发现的工程参建各方行为主体违反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以及其它不严格履行其质量和安全责任的行为,及时发出整改通知或责令停工,制止无效的,应报告油气田公司基本建设主管部门及工程质量和安全监督机构。

第八章

监理实施

第五十三条

设计阶段的监理实施

项目监理机构应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和《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按照《工程建设项目勘察设计招标投标办法》、《建设工程勘察设计资质管理规定 》等有关勘察设计行业管理规章、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技术标准以及项目批准文件的要求,制定监理实施的工作内容、工作程序和工作方法,对建设工程的设计实施监理。

第五十四条

工程施工招标投标阶段的监理实施

项目监理机构应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和《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按照《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标投标办法》、《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 产许可证管理规定》等行业管理规章、设计文件及其它技术文件的要求,制定监理实施的工作内容、工作程序和工作方法,对建设工程施工的招标投标实施监理。

第五十五条

施工和保修期阶段的监理实施

项目监理机构应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和《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建设工程监理规范》等法律、法规,按照有关行业管理规定、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技术标准以及施工图设计文件的要求,制定监理实施的工作内容、工作程序和工作方法,对建设工程的施工、保修实施监理。

第五十六条

设备采购与设备监造的监理实施

项目监理机构应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和《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按照《工程建设项目货物招标投标办法》、《建设工程监理规范》等有关行业管理规定、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技术标准以及设计文件的要求,制定监理实施的工作内容、工作程序和工作方法,对建设工程的设备采购与设备监造实施监理。

第五十七条

监理资料

按照有关规范、规程和管理制度的规定,项目监理人员对监理实施过程中的所有约定及各项管理和协调活动必须及时形成监理资料,用以记录工作过程,体现工作标准,界定工作责任,并为追溯提供书面依据。监理实施结束后,项目监理机构应及时 15 收集、整理监理资料,并立卷归档。

第九章

监督管理

第五十八条

勘探与生产分公司建设工程监理市场实行监理单位和监理人员信用管理制度。勘探与生产分公司地面建设管理处负责建设工程监理市场监理单位和监理人员信用的统一管理;油气田公司基本建设主管部门负责对辖区内建设工程监理市场实施信用管理。

第五十九条

油气田公司基本建设主管部门应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结合本辖区建设工程实际,制定和实施可操作的监理单位和监理执业人员信用管理办法,健全监理信用管理体系,强化对监理单位和监理执业人员的考核,并与市场准入、招标投标、表彰评优等方面联动管理。

第六十条

油气田公司建设工程质量和安全监督机构负责辖区内建设工程施工阶段监理的监督管理,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对项目监理机构和监理人员施工现场的监理行为和工作质量进行监督抽查,将发现的不良行为予以记录,并抄送油气田公司基本建设主管部门。

第六十一条

油气田公司基本建设主管部门应强化对辖区内建设工程监理活动的全过程管理,制定内容详细、可操作性强的监理考核办法,采用定期巡查和不定期随机抽查相结合的方式,对建设工程监理活动实施考核。

第六十二条

油气田公司基本建设主管部门对辖区内建设工程监理履行考核职责时,有权采取下列措施: 1.要求被检查监理单位提供监理资质证书、监理工程师执业证书,有关工程监理业务的文档,有关质量管理、安全生产管理、档案管理等企业内部管理制度的文件。

2.进入被检查监理单位进行检查,查阅相关资料。3.纠正违反有关法律、法规和本规定以及标准和规范的行为。

被检查的监理单位和监理人员对油气田公司基本建设主管部门进行的考核应当协助配合,不得拒绝或者阻挠。

第六十三条

油气田公司基本建设主管部门对监理单位和监理执业人员进行考核时,应将考核情况和考核结果予以记录,由被检查人员签字认可后归档。

第六十四条

油气田公司基本建设主管部门应加强对辖区内建设工程监理的信用评价管理,并将评价信息在油气田公司内部计算机互联网络平台上公开发布。

第六十五条

油气田公司基本建设主管部门应建立监理单位和监理人员的诚信激励、失信惩戒机制。

第六十六条

油气田公司基本建设主管部门应认真处理举报投诉,做到有诉必查,有查必果,并定期印发查处结果通报,将监理单位和监理人员不良行为记入信用档案。

第十章

奖励与处罚

第六十七条

因监理单位的合理化建议为工程项目节约了资金、或产生明显管理效益,建设单位应给予监理单位一定的物质和荣誉奖励。第六十八条

因监理单位及时事前控制而避免了工程项目重大事故的发生,建设单位应给予监理单位一定的物质和荣誉奖励。

第六十九条

监理单位为建设单位的服务范围或内容增加,而监理委托合同约定的监理费用未作相应变动,建设单位应给予监理单位一定的物质和荣誉奖励。

第七十条

建设单位违反本指导意见,对应当实施监理的建设工程未委托监理单位监理或者委托不具备相应资质的监理单位监理的,由油气田公司基本建设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不予批准开工建设。

第七十一条

建设单位与监理单位未签订《建设工程委托监理合同》的,工程质量和安全监督机构不予办理工程质量和安全监督手续。对签定虚假委托监理合同的建设和监理单位,一经查实,严格按规定给予建设、监理单位不良行为记录,同时建议油气田公司基本建设主管部门限制该监理单位承揽监理业务。

第七十二条

监理单位超越本企业资质等级或者未取得资质证书承揽工程,或者以欺骗手段取得资质证书承揽工程的,由油气田公司基本建设主管部门依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的规定处以罚款,取消该监理单位的建设工程监理市场准入资格,并视情节轻重,建议有关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对其实施停业整顿、降低资质等级、吊销资质证书和依法取缔等处罚。

第七十三条

监理单位允许其它单位或者个人以本企业名义承揽工程的,由油气田公司基本建设主管部门依据《建设工程 18 质量管理条例》的规定处以罚款,取消该监理单位的建设工程监理市场准入资格,并视情节轻重,建议有关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对其实施停业整顿、降低资质等级和吊销资质证书等处罚。

第七十四条

监理单位转让监理业务的,由油气田公司基本建设主管部门依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的规定处以罚款,取消该监理单位的建设工程监理市场准入资格,并视情节轻重,建议有关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对其实施停业整顿、降低资质等级和吊销资质证书等处罚。

第七十五条

监理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油气田公司基本建设主管部门依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的规定处以罚款,取消该监理单位的建设工程监理市场准入资格;监理的建设工程质量不合格的,责令返还监理费用,依法或者按照监理合同约定追究其赔偿经济损失,并视情节轻重,建议有关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对其实施降低资质等级和吊销资质证书等处罚。

1.与建设单位或者被监理单位串通,弄虚作假、降低工程质量的。

2.将不合格的建设工程、设备、材料按照合格签字的。第七十六条

监理单位与被监理工程的施工承包单位以及设备、材料供应单位有隶属关系或者其它利害关系承担建设工程监理业务的,由油气田公司基本建设主管部门依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的规定处以罚款,取消该监理单位的建设工程监理市场准入资格,并视情节轻重,建议有关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对其实施降低资质等级和吊销资质证书等处罚。

第七十七条

监理单位在申请建设工程监理市场准入时,隐瞒有关情况或者提供虚假材料的,油气田公司基本建设主管部门不予受理;监理单位未将所监理工程的项目监理机构及组成人员在监理实施前报油气田公司基本建设主管部门备案的,责令改正,并处以5000元罚款;监理单位或监理人员在办理项目监理人员备案时,隐瞒有关情况或者提供虚假材料的,油气田公司基本建设主管部门不予备案,并记入相关不良行为记录。

第七十八条

监理单位有下列行为,油气田公司基本建设主管部门依据《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的规定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处以罚款;情节严重的,取消该监理单位的建设工程监理市场准入资格,并建议有关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对其实施停业整顿、降低资质等级和吊销资质证书等处罚;造成重大安全事故,构成犯罪的,对直接责任人员,建议有关部门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造成损失的,依法追究其赔偿责任。

1.未对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技术措施或专项施工方案进行审查的。

2.发现安全事故隐患未及时要求施工单位整改或者暂时停止施工。

3.施工单位拒不改正或者不停止施工,未及时向有关主管部门报告的。

4.未依照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实施监理的。第七十九条

监理单位或监理人员违反本办法有关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油气田公司基本建设主管部门按下列规定进 20 行处罚:

1.监理单位

(1)项目监理人员配备或总监理工程师的资格不符合要求的,责令改正,并处监理单位5000元罚款。

(2)项目监理机构不严格履行监理职责的,责令改正,视情节轻重,并处监理单位5000元以上罚款。

(3)竣工项目监理资料未存档或严重缺失的,责令改正,并处监理单位委托监理合同约定监理费用3%以上8%以下的罚款;对外埠监理单位,并处清退出油气田公司建设工程监理市场并两年内取消其准入资格。

(4)监理单位所监理工程的项目监理机构年度内被油气田公司基本建设主管部门通报批评四次及以上的,清退出油气田公司建设工程监理市场并一年内取消其准入资格;外埠监理单位所监理工程的项目监理机构年度内被油气田公司基本建设主管部门通报批评两次及以上的,清退出油气田公司建设工程监理市场并两年内取消其准入资格。

(5)根据信用管理办法,信用评价等级为“较差”的,清退出油气田公司建设工程监理市场并两年内取消其准入资格。

2.监理人员

(1)项目监理人员违反本办法有关规定,同时在两个以上监理单位任职的,停止其油气田公司建设工程监理市场执业资格两年。

(2)在被监理工程的勘察设计、施工单位以及建筑材料、建 21 筑构配件和设备供应单位兼职或者与其有其他利害关系的,停止其油气田公司建设工程监理市场执业资格两年,并建议有关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吊销其资格证书。

(3)项目监理人员工作不力、不严格履行监理职责的,责令改正,并视情节轻重,停止其油气田公司建设工程监理市场执业资格六个月及以上。

(4)项目监理人员年度内被油气田公司基本建设主管部门通报批评四次及以上的,停止其油气田公司建设工程监理市场执业资格两年;外埠监理单位项目监理人员年度内被油气田公司基本建设主管部门通报批评两次及以上的,停止其油气田公司建设工程监理市场执业资格三年。

(5)根据信用管理办法,信用评价等级为“较差”的,停止其油气田公司建设工程监理市场执业资格两年。

第十一章

第八十条

本指导意见由勘探与生产分公司地面建设管理处负责解释。

第八十一条

5.监理单位评定意见 篇五

2013年旧住房综合整治平武小区等修缮工程(水霞小区)由;水城路491弄1-5号、495弄1-7号、511弄1-9号、仙霞路579弄9-12号、13-17号、19-24号、茅台路575弄1-3-5号、7-9号、601弄1-3号、4-5号、579弄1-

4、5-8号、585-595号水城路445、447、449、451号)二十一幢多层砖混,建筑面积49097m2。于2013年11月20日开工,经过各方努力,于2014年4月30日竣工验收合格。

在施工过程中,施工单位按照国家及上海市对施工安全、质量、文明施工等方面的要求进行施工。在安全生产方面,施工单位及时对班组进行三级安全教育,施工前进行安全技术交底并形成书面记录,做到安全生产零事故;落实班组安全生产奖罚责任制(试行),并取得了良好的效果,做到安全生产零事故。施工质量方面,施工单位按照标准及现场监理的要求,对进场所有原材料进行报审,对需要检测的原材料,如钢筋、砂、石、水泥等,经检测合格才投入使用。施工前按照施工组织设计和施工方案的要求,对相关班组和工人进行技术质量交底,并形成书面记录;按照相关图纸、图集及验收规范要求进行施工,施工质量较好。

综上所述,我司对施工单位的施工评定结果为:“合格”。

上海科安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6.工程量监理意见 篇六

1.施工项目部管理人员资格报审表

总监理工程师审查意见: 经审查,施工单位所报主要管理人员资格证件齐全有效。

2.项目管理实施规划报审表

专监与总监审查意见:经审查,施工单位所报项目管理实施规划编写内容完整,施工总进度计划满足合同工期要求,施工方案针对性较强,技术运用得当,符合工程安全文明施工总体策划,同意用于本工程。

3.施工强制性条文执行计划报审表

专监与总监审查意见:该强制性条文设置内容完整,满足现场施工要求,符合强制性条文规范规定。

4.施工进度计划报审表

专监与总监审查意见:经审查,施工单位所报施工进度计划编制合理,符合工程总进度要求,同意用于本工程。

5.施工进度调整计划报审表

专监与总监审查意见:经审查,施工单位所报施工进度调整计划编制合理,符合工程总进度要求。同意用于本工程。

6.工程开工报审表(220kV及以上工程)

总监理工程师审查意见:经审查,施工单位已完成开工前的各项准备工作,相关报审文件已进行报审,具备开工条件。

7.工程开工报审表(110kV及以下工程)

总监理工程师审查意见:工程各项开工准备充分,相关报审全部完成,具备开工条件,请建设单位审批。

8.单位(分部)工程开工报审表

专业监理工程师审查意见:经审查,施工单位已完成开工前的各项准备工作,相关报审文件已进行报审,具备开工条件。

总监理工程师审批意见:该单位工程已符合开工要求,同意开工。

9.工程复工申请表

总监理工程师审查意见:经审查,施工单位的整改措施有效,停工因素已全部消除,具备复工条件,同意复工。10.通用报审表

总监理工程师审查意见:(此表根据实际情况灵活填写)

11.分包计划申请表

专监与总监审查意见:经审查,施工单位所报分包计划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及国家电网公司有关规定,分包范围符合施工承包合同约定,同意分包。

12.施工分包申请表

专监与总监审查意见:分包单位资质合格,具备承担分包项目的能力。分包范围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国家电网公司有关规定和工程承包合同约定(或业主项目部书面同意)以及总承包单位在投标书中的承诺。分包合同、安全协议内容全面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国家电网公司的有关规定。

13.施工安全管理及风险控制方案报审表

专监与总监审查意见:经审查,施工单位报审安全管理及风险控制方案内容完整,符合安全文明施工总体策划方案,同意在本工程执行。

14.主要施工机械/工器具/安全防护用品(用具)报审表

专业监理师审查意见:经审查,施工单位所报XX等工器具的检定报告齐全有效,其数量、规格及型号满足本阶段工程施工需要,同意用于本工程。

(注意:此表“有效期“这一栏有些施工项目部给更改了,如果有更改请返工后再审查)

15.大中型施工机械进场/出场申报表

总监理工程师审查意见:拟进场设备型号:XXX,适合现阶段工程施工需要。拟进场设备检验、试验报告/安全准用证等已经报审合格,同意进场。

16.重要设施安全检查签证记录

专业监理师结论:(此表根据现场实际检查情况签署)

17.质量管理部分

专监与总监审查意见:该质量通病防治措施符合《XXXXX工程质量通病防治任务书》的要求,防治措施得当、有效,针对性强,有利于保证工程质量,同意实施。

18.施工质量验收及评定范围划分报审表

专监与总监审查意见:施工质量验收及评定项目划分准确、合理、全面;W、H、S点的设置有利于控制工程施工质量,三级验收责任得到落实(请施工单位严格按质量划分认真填写报验单),同意按此划分表实施,请建设管理单位审批。(注意:如果没有设置“W、H、S点”就把此项删除)

19.线路复测报审表

专业监理工程师审查意见:经复核,工程控制网测量正确,数据记录准确。总监理工程师审核意见:同意按此工程控制网作为工程定位放线的依据。

20.主要测量计量器具/试验设备检验报审表

专业监理师审查意见:测量、计量器具、试验设备的种类、数量满足工程施工需要,定检合格证明文件有效,并在定检周期内。

(注意:此表“有效期“这一栏有些施工项目部给更改了,如果有更改请返工后再审查)

21.试验(检测)单位资质报审表

专监与总监审查意见:经审查,施工单位所报xxx试验单位的资质证明文件齐全有效,人员资质符合要求。

(签署意见可参考监理部审查要点内容)

22.乙供主要材料及构配件供货商资质报审表

总监理工程师审查意见:经审查,施工单位所报供货商资质证明文件齐全有效,符合工程要求,请业主审批。

23.乙供工程材料/构配件/设备进场报审表

专监与总监审查意见:经审查,所报工程材料/构配件/设备质量证明文件有效且符合要求,试验报告合格,经监理现场检查验收,满足要求。同意进场。

24.甲供主要设备(材料/构配件)开箱申请表

专业监理师意见:经审查,施工单位所报你开箱设备清单符合工程实际到货情况,满足进度需求,同意开箱。

25.工程材料/构配件/设备缺陷通知单

专监与总监审查意见:经监理于xx到场对xxx材料进行检查,xxx材料存在xxx质量缺陷,情况属实,要求xxx厂家于xx对此问题进行处理。

26.设备(材料/构配件)缺陷处理报验表

专监与总监审查意见:经监理于xx到场对xxx材料进行检查,xxx材料存在xxx质量缺陷,情况属实,要求xxx厂家于xx对此问题进行处理。

27.特殊工种/特殊作业人员报审表

专业监理师审查意见:经审查,施工单位所报xxx等特殊工种的资格证明文件齐全有效,同意用于本工程。

28.试品/试件试验报告报验表

专业监理师审查意见:经审查,施工单位所报xxx试品经xxx试验单位检测,其检测报告合格,同意用于本工程。

29.工程安全事故/质量事件报告表 总监理工程师意见:经监理xxx到场核查,xxx出现xxx质量问题,施工单位所述情况属实,造成原因为xxx。

30.工程安全事故/质量事件处理方案报审表

专监与总监审查意见:经审查,施工单位所报xxx事故处理方案针对性较强,拟同意用于此次事故处理过程,请业主审批。

31.工程安全事故/质量事件处理结果报验表

专监与总监审查意见:经监理到场检查,此次xxx事故处理,严格执行xxx处理方案,处理效果较好。

32.理初检申请表

专业监理工程师审查意见:经审查,施工单位已经过三检,资料齐全、合格。总监理工程师审查意见: 同意进行监理初检。

33.资金使用计划报审表

专监与总监审查意见:经审查,施工单位所报资金使用计划编制合理,同意申报。

34.工程预付款报审表

专监与总监审查意见:经审查,施工单位已签定施工承包合同,并提供了履约保函,同意施工单位的工程预付款申请。

35.工程进度款报审表

专监与总监审核意见:经审查,施工单位所报工程进度与现场一致,同意审报。

36.索赔申请表

专监与总监审查意见:经审查,施工单位所报索赔材料及情况说明属实,请业主项目部审批。

(此表请根据现场实际情况,灵活签署)

37.一般施工方案(措施)报审表

专业监理工程师审查意见:经审查,施工单位所报xxx施工方案编写内容全面,施工工艺、方法得当,针对性较强,有利于保证工程质量、安全、进度。总监理工程师审查意见:同意用于本工程。

38.特殊(专项)施工技术方案(措施)报审表

专监与总监审查意见:(请参阅监理审查要点,灵活签署监理意见)

39.设计变更执行报验单

7.浅谈工程监理中的安全监理 篇七

关键词:安全监理,安全系数,安全措施,安全交底

1 安全监理的含义及必要性

1.1 安全监理的含义

安全监理是指对工程中的人、机、环境及施工全过程进行预测、评价、监控和督查, 并通过法律、经济、行政和技术手段, 促使建设行为符合国家安全生产、劳动保护法律、法规标准和有关政策, 制止建设中的冒险性、盲目性和随意性行为, 有效地把建设工程安全控制在允许的风险范围内, 以确保安全性, 不引发事故, 尤其是不引发人身伤害的事故, 使施工项目效益目标的实现得到充分的保证。

作为监理人员, 主要是对工程的质量、进度及投资进行管理, 在实际工程中, 很少或忽视对安全工作进行管理。而作为施工企业, 往往从自身的经济效益出发, 加强安全管理, 势必增加人、财、物的投入, 而这些投入又不能产生直接的经济效益。因此, 施工企业对安全工作也往往容易忽视, 这样, 就会必然导致安全事故的发生。作为监理人员, 必须加强这方面的认识, 认识到安全监理是建设监理的重要组成部分。

1.2 安全监理的必要性

安全是工程质量的前提条件。质量和安全是工程建设中永恒的主题。安全工作搞好了, 施工人员能在安全舒适的环境中作业, 自然会生产出优质产品;而工程质量的好坏, 也是为了安全。低劣的工程质量, 造成建筑物的缺陷, 直接威胁着人的身心安全, 如果说质量是业主所追求的最终目标, 那么安全则是实现这一目标的基本环境条件, 而安全监理则是这一环境条件的保护神。

安全生产是保证施工工期的基本条件。任何一个业主都希望工期尽可能的短, 但如果在施工过种中, 发生了伤亡事故, 就会使施工停下来, 对发生伤亡的原因进行调查, 待情况调查清楚了, 并采取了防范措施, 才能恢复生产, 这就贻误了工期。同时, 每次发生伤亡事故, 其周围的人即使身体没有受到伤害, 心理却受到了极大的伤害, 由于恐惧, 心理压力大, 即使恢复了生产, 也不会有正常的生产效率。因此, 施工过程必须保证安全生产, 才能保证工程按期完成。

在施工过程中, 若施工安全措施得不到贯彻落实, 就会发生伤亡事故, 无论是死是伤, 施工都要中断, 发生事故的部位要修复, 且不说这些事故造成的社会影响, 更重要的是对企事业的信誉、荣誉造成损失, 无形的损失有时比有形的损失还要大, 这是最大的浪费。

2 安全监理的主要内容

针对施工现场人员复杂、素质偏低、交叉作业、高空作业、焊接作业等危险源多的情况, 运用系统化的安全管理是搞好现场安全管理的必经之路。结合我国《建筑法》第39条、第40条、第41条、第47条和《建筑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规定》等要求, 要提高现场的施工安全性, 使其不发生或少发生事故, 其前提条件就是预先发现系统可有存在的危险因素, 全面掌握其基本条件, 明确其对系统安全性影响的程度, 只有这样, 才有可能抓住系统可能存在的主要危险源, 采取有效的安全防护措施, 提高系统的安全系数。

在工程项目施工中, 根据施工的过程, 即事前、事中、事后 (即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竣工阶段) , 进行安全监理的事前控制, 事中控制, 事后控制。

2.1 安全监理的事前控制

“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安全监理应当充分认识到事前控制的重要性, 并认真做好以下工作。

(1) 审查施工单位是否建立健全安全生产保证体系。重点检查施工单位安全组织机构落实, 专职安全人员是否到位, 安全职责的制定, 安全保障体系运行等情况。

(2) 认真审查专项安全施工方案。监理部要求施工单位报送施工组织设计的同时, 必须报送专项的安全措施方案, 并对方案进行讨论, 形成一致意见后方可批准。

(3) 把好进场机械设备、材料关。对进场所有机械设备、材料必须先行报验。凡质量证明材料不全, 检测过期或现场检查认为达不到安全要求的, 一律不得投入使用。

(4) 把好安全防护用品质量关。对工地使用的安全网、安全帽、安全绳及漏电保护开关等事先抓好审核工作, 发现劣质无效或国家明令淘汰产品坚决不使用。

(5) 严把安全交底和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关。检查项目经理对班组、工人的安全交底有无疏漏, 对塔吊司机、架工、电工、焊工等特种作业人员, 做到人证对照, 符合要求后方准上岗。

(6) 掌握新技术, 新材料的工艺和标准。安全监理人员, 根据工作需要与可能, 对新技术、材料的应用应进行必要了解、调查, 以求及时发现施工中存在的事故隐患, 并发出正确的指令。

(7) 制定安全监理程序。安全监理人员按照工程施工的工艺流程制定出一套科学的安全监理程序, 对不同结构的施工工序制定出相应的检测验收方法, 只有这样, 才能达到对安全严格控制的目的。

(8) 利用专题安全会议, 工地例会, 对下一步或新的工序中需要注意的安全问题及时提醒。对可能发生的安全事故, 要制定出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2.2 安全监理的过程控制

施工现场安全情况瞬息万变, 再好的方案也很难保证施工过程中万无一失。因此, 要做到以下几点。

(1) 要对全体职工进行安全知识培训, 普及安全知识, 明确安全责任。发现安全隐患, 能及时处理。

(2) 监理人员在巡视过程中, 既能照顾到面上的安全又能抓住关键要害部位, 重点把好专项安全施工方案的施工监督, 高危作业的关键工序跟班旁站。

(3) 坚持定期的安全检查、突击性抽查, 健全专项检查制度。在承包单位经常性安全自查、监理巡查的基础上, 每周同建设单位、施工单位组织一次全面安全检查, 并根据工程进展或现场发现的事故苗头突击性地组织专项检查, 使安全施工方面问题及时发现、解决。

(4) 发现施工安全问题, 及时发出书面指令, 对已完成的监理项目, 要有完整安全监理档案资料。

2.3 安全监理的事后控制

怎样促使发现的问题、存在的隐患得到及时解决, 如何避免施工企业在以后的工作中重蹈覆辙, 监理人员还要注意用好事后控制手段的亡羊补牢, 并举一反三。

(1) 狠抓整理措施的落实。凡是安全问题及隐患坚决做到原因不查清不放过, 措施不落实不松手, 整改不到位不施工, 教育未奏效不放松。

(2) 抓好检查后的讲评、奖惩工作, 每次检查结束后, 及时总结经验, 对好的班组和事件, 给予表彰、鼓励、推广;对差的班组和事件, 要分析原因、制定措施、限期整改。

(3) 畅通信息渠道。定期发出安全检查通报, 扩大安全工作影响范围, 使建设单位及时了解真实情况, 便于指导和改进工作。

3 结语

8.小议建筑工程监理中的过程监理 篇八

【摘 要】我国处于经济快速发展的阶段,由此带来的各个领域的建设如火如荼。同时,建筑行业作为我国国民经济的一个极其重要的组成部分,其发展对于我国国民经济整体的发展有着举足轻重的作用,并且建设项目的工程质量也对人民生活和生产产生了重要的影响,监理工作的开展对于建筑工程的建设过程意义重大,不仅保证了施工的质量而且保证了施工的进度。因此要提高建筑项目的整体建设质量,加强建筑工程的监理水平。

【关键词】建筑工程;监理;控制措施

目前我国的工程监理实施的是施工监理,即过程监理。所谓“施工过程监理”实际上就是指把以往的监理单元从分项工程(基础和地基工程、主体结构工程、屋面工程等)细化分解成为比分项小的一些监理单元,如将基础监理的内容和地基在每一道工序、每一个环节、每一种因素中进行进一步的细化,监理人员可以利用各种手段开始对每一道工序的机械设备、材料、工作人员、工作环境、施工方法等要素进行控制。实施工程监理的制度是我国建设领域中的重大改革。随着监理制度的完善我国的监理行业经历了从理论到实践这样一个引入机制、健全新法则、逐渐壮大并稳定发展前进的阶段过程。

一、过程监理的工作原则。

依据工程的特点,结合项目的监理工作的具体需要和项目监理的招标文件上的要求,过程监理的工作包括:施工阶段的质量控制、造价控制、进度控制、安全控制、信息管理和合同、安全施工管理、规范文明施工等。

监理工作的原则:

(一)符合性:根据工程的环境条件、特点、工程的规模和复杂程度审查工程承包单位的施工实力以及管理水平,审查的标准是国家的法律、技术规范、法规、规程、标准以及设计文件等实际情况。

(二)全面性:实施工程项目是一个完整的系统工程,不可以忽视任何的一个环节或某个子系统,必须重视所有的环节链,否则就会影响施工计划的实施。

1.实现全过程监理:依据监理合同上的约定,实施工程施工阶段的过程监理。

2.实现全方位的过程监理:对项目功能的目标、进度目标、投资目标、质量目标、环保目标、安全目标、风险目标等一系列目标进行总体的控制、跟踪控制、实施预案的指导、验收评审,保持项目的总体目标始终受控及各方面协调优化。

3.实行科学化过程监理:通过信息中心,整理收集全过程的管理信息,各有关部门之间沟通协调的情况等信息,及时准确的在项目网络中传递,并在交流过程中及时发现问题、解决问题,使工程建设的项目顺利的进行。

(三)监理合同与总承包合同都是实施工程监理的重要的依据,需要按照合同上的条款来进行安排具体的工作计划,全面的理解招标人的目的和意图。

(四)符合计划的弹性要求。在实际工作中,计划会受到各种干扰,必须及时的,实事求是的进行调整。

二、过程监理的工作程序

1.施工单位进场后必须向相关项目的监理部门提供施工的组织设计和施工技术措施,报送施工单位的项目部门的负责人,工程技术的管理人员的名单(其中包括:姓名、年龄、职称、任职、资质)以及特种作业人员的名单(附:岗位证书),并申请开工报告。2.施工所用各类材料和设备,均应当向监理部门的监理报送材料证明、样品、实验报告以及相关技术资料,进场的抽验、复验都应当有监理的见证取样,经项目监理部门的审核批准才可使用。3.过程监理的工程师对每道施工工序的操作和质量都进行旁站、巡视、平行检验等监理工作,施工单位需要在每道工序进行操作前安排施工技术的交底,再把自检资料和测试资料送到监理工程师手上,经过监理工程师的签认之后,才可进行下一道工序的施工。4.隐蔽工程完成之后,施工的单位应该在自检合格的基础之上,提前24小時,向项目的监理部门做出书面的通知报告,并把隐蔽的自检资料送给监理的工程师进行审验。5.过程监理的工程师拥有事前的介入权,事中的检查权,事后的验收权,质量认证以及否决权和经济签认权。6.施工的单位应该遵守执行监理工程师的所有指令,如果需要提出异议,应先提出书面的申述,否则过程监理工程师便可以不承认这部分的工作量。

三、我国建筑工程监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1.监理市场缺乏规范性:

在当前的发展阶段,监理业务中的不合理现象主要表现在监理业务转包泛滥、挂靠监理证照及业主私招乱雇等多个方面。目前,监理市场在开放度上仍然受到严重的束缚,这主要表现在行业和地域的保护上,比如垄断经营、限制外来企业等等;部分区域的相关主管机构通过监理企业需要在当地注册的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利用,采取相应的一系列措施对当地或下属企业进行保护,导致整个监理行业如同一潭死水,毫无生气可言,最终制约了监理行业的发展与进步。

2.监理工作得不到落实

各个业主单位在招标中往往对工作人员的综合素质提出了较高的筛选标准,部分监理企业通过在一批人员多个项目同时申报来达到中标的目的,所以在中标之后,经常会出现换人或者项目总监仅仅挂个名头不参加监理工作以及空挂监理工作人员的现象。

3.工程监理模式陈旧

随着社会的不断发展,以往的工程监理模式已无法满足现有的工程监理工作,然而,在一些监理单位,所采用的仍是旧的施工监理模式,以至于工程监理人员在监理的过程中,无法准确的了解工程的相关信息,同时也无法针对工程的相关策略进行分析。不仅严重影响了施工质量,同时还严重威胁了施工人员的生命安全。

四、完善建筑工程监理的相关解决途径

我国的工程监理行业虽然在现阶段存在很多弊端和不足,但实际上这些都是监理行业在发展中在特定发展阶段必然会产生的问题。此外,我们需要对工程建设监理行业的行业潜力有一个全面、系统的认识,把握改革开放的新形势,勇于挑战和创新。下文通过对政策法规以及监理机构自身两个方面进行分析,就如何切实有效地改善我国监理行业的现状作简略的探讨。

1.对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完善:要想从根本上对上述的弊端和不足进行改良和解决,需要从对法律法规的完善入手,使监理行业更加规范性,保证其有法可依。各个监理协会或企业需要对建筑法修改带来的机遇密切关注,进行深入的调查研究和工作总结。此外,监理行业需要一名能够使立法机构听到监理行业声音的行业代言人。地方监管机构需要对监理单位的所作所为和监理能力进行定期的评定,全面贯彻落实监理单位法人问责制度,对那些未能达到相关标准的监理企业需要处以适当的处罚,存在严重情节的需要视情况剥夺其参与监理行业的资格。

2.监理单位自身的完善:监理单位需要切实地做好员工队伍建设和制度建设,最大程度利用企业改制带来优势全面加强企业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的竞争实力。在完善了相关的法律法规之后,就需要从企业自身的问题出发,加强对监理工作人员的任用和准入上的控制,使监理从业人员的资格条件更加公开和规范,在无形中加强企业的市场竞争力。对监理工作的管理人员素质提出更高的要求,如果没有扎实的相关理论知识和丰富的实践经验则无法胜任。对于一个普通的监理企业来说,要同时具备工程监理、设备监理等多种自制会比较困难,但是对这些方面的人才采取一定的储备工作是很有必要的。

3.全面发挥监理控制的特点:监理人员在施工监理的过程中,要全面发挥监理控制的特点。其主要包括:首先,监理人员在工作的过程中,应依据工程的具体施工情况,有针对性的发生改变,同时还应与施工环境相结合。由此则体现出监理特点中的灵活性。其次,在工程施工的过程中,基于工程涉及面广、工期长且施工人员多等特点,在施工监理的过程中,就需要工程监理人员能够及时对工程进行监理,从而能够及时的发现施工中所存在的问题,以便及时的解决。由此,则体现出施工监理控制中的及时性。

结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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