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房保障扶贫工作计划

2024-07-27

住房保障扶贫工作计划(精选8篇)

1.住房保障扶贫工作计划 篇一

一、工作目标

根据我县与市人民政府签订的住房保障目标责任状要求,x年我县需新建廉租住房100套、新建公共租赁住房340套、新建经济适用房和教师产权型住房200套,完成竣工保障性住房929套,完成住房保障信息系统建设的任务。

二、项目建设情况

1、新建廉租住房100套,计划总投资620万元。采取征地集中建设,项目建设选址在县城巴更片(即经济适用房二期的北面),规划建设高六层共100套,目前已办理了建设工程选址意见书、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立项批复、可研批复、环评批复、用地预审、地质勘察、施工设计、项目招投标工作等手续,目前正在开工建设并进行主体施工,完成投资200万元。

2、新建公共租赁住房340套,计划总投资1520万元。。具体在*县古零初中1栋6层共24套、古寨初中1栋6层共36套、永州中心小学1栋5层共20套、林圩中心小学1栋5层共20套、周鹿卫生院1栋5层共40套、里当卫生院、百龙滩卫生院、乔利卫生院各建1栋5层20套、苏博工业区1栋5层共100套、金钗镇政府大院、加方乡政府大院各建1栋5层20套。目前,项目办理了建设工程选址意见书、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立项批复、可行性研究批复、环评批复、土地使用证;完成地质勘察、施工设计、项目招投标工作等手续,目前,己全部开工建设,在古零初中、古寨初中、百龙滩卫生院、乔利卫生院、金钗镇政府大院、加方乡政府大院己建主体共6栋140套,其余正在进行基础施工,完成投资550万元。

3、新建经济适用房和教师产权型住房200套,计划总投资3600万元。采取征地集中建设,项目建设选址在县城西新区巴更片,与20xx年经济适用房项目同属一个小区和项目,项目规划建设10栋共408套;其中200套用于20xx年任务,余下208套用于20xx年任务,目前,己全部开工建设,正在进行主体施工,完成投资1300万元。

截止x年10月底,新开工648套,完成率101.3%。

二、基本建成任务929套

1、廉租住房

我县20xx年新建廉租住房500套,其中在原水泥厂新建两栋廉租住房120套,目前已竣工验收。余下的380套廉租住房采取征地集中新建,项目选址在县民族中学东面,共建10栋380套,目前已竣工验收。

2、公共租赁住房

一是20xx年新建公共租赁住房300套。一是有在永州镇政府建设干部职工周转房20套,于20xx年9月底开工建设,目前己进行初步验收。二是政府直接投资建设280套(其中在*中学建2栋156套、县妇幼旧址建1栋124套),项目于20xx年11月底开工,目前已竣工验收。三是20xx年新建公共租赁住房248套,具体在县周鹿中学建设2栋5层共50套;金伦中学建设1栋5层共30套;州圩中心小学建设1栋20套;在林圩卫生院、永州卫生院、金钗卫生院、古零卫生院、古寨卫生院各建设1栋各20套共100套;在苏博工业园区集新水泥厂建设1栋4层共48套。目前,周鹿中学建设2栋5层共50套;金伦中学建设1栋5层共30套;在永州卫生院、林圩卫生院、州圩中心小学各建设1栋20套;共140己进行验收。

2.住房保障扶贫工作计划 篇二

完善三套体系, 建立住房保障工作长效机制

搞好住房保障, 制度体系建设是基础。为此, 赤壁市成立了以分管副市长为组长, 房产、规划、国土资源、财政、民政等相关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赤壁市住房保障工作领导小组, 建立政府统一领导, 部门各负其责, 统一部署, 统一协调的工作机制。下设办公室, 负责全市住房保障工作的组织、协调、督办和实施。市房地产管理局也成立了住房保障办公室, 贯彻执行住房保障方面的法律、法规和政策, 研究制定保障性住房管理等地方性法规、规章和发展规划并监督执行, 负责全市住房保障项目申报, 市住房保障报表填报和省城镇低收入家庭住房保障管理系统管理。先后出台了《赤壁市廉租住房保障管理暂行办法》、《赤壁市城区经济适用住房销售管理暂行办法》、《赤壁城区廉租住房实物配租暂行办法》和《赤壁市公共租赁住房管理暂行办法》等一系列制度。这些制度的建立, 完善了廉租住房保障资格审批流程及工作规程, 促进了保障性住房工作的规范化、常态化和长效化。

有了制度以后, 监督尤为重要。为此, 赤壁市推行严格的监督举措, 市扩大内需办公室及发改、审计、财政等部门定期督办检查;市纪委、监察局作为住房保障工作的项目联系单位, 从源头上把好关;并对住房保障工作实行群众监督机制, 设立投诉监督电话、举报箱, 防止暗箱操作。按照“凡申请必受理, 举报必查实”的原则, 通过调查核实, 对经核实不实的家庭进行告知, 并退回申报材料, 取消保障资格。真正做到了符合条件的“应保尽保, 一个不少”, 不符合条件的宣传解释到位, 弄虚作假的一律取消资格。同时, 坚持“问计于民”, 主动接受群众监督, 定期公布廉租住房建设有关情况, 让群众及时了解工作进展。并组织专门班子对项目全程进行跟踪服务和管理, 确保“质量好、标准高、配套全”。坚持保障性住房配套建设与商品房比肩, 室内配套设施齐全, 满足基本生活需求。

怎样才能让公众得到尽可能完整的住房保障信息?为了解决这个问题, 赤壁市建立了完善的全市联网的住房保障信息系统, 落实专人负责档案的管理、归集、查阅工作。对已享受廉租住房补贴的家庭实行纸质档案、电子档案资料“双备存”, 保证公开查询。为进入保障范围的家庭建立管理档案, 对保障对象的家庭收入状况、住房困难程序与住房面积等实行电子化、动态跟踪管理, 做到一户一档, 确保保障对象符合条件。同时将保障性住房建设信息、分配政策和保障情况等信息, 在政府网站全程公开, 坚持阳光操作。

把好三个关口, 推进工程建设顺利实施

为了把政策落实到位, 赤壁市委、市政府在资金、土地和施工建设等方面制定了多项优惠政策。在土地供应上, 实行计划单列, 优先安排保障性住房用地。建立用地审批“绿色通道”, 把最好的地块用于廉租住房项目。将廉租住房建设列入市重点项目管理, 享受重点工程优惠政策;保障性住房建设一律免收行政事业性收费, 新建住宅供电、供水工程建设收费参照周边县市标准征收;地勘、地灾、环评等各项劳务性收费按国家收费标准的三分之一征收。同时, 对保障性住房优先安排开标, 简化工作流程, 确保按期开工。保障性住房建设套型、配套设施严格按国家规范标准执行, 廉租住房和公租房套型严格控制在50平方米以下。由具备相应资质和信誉良好的开发、施工企业承担建设任务, 全部实行公开招投标。

把好工程质量关是保障房建设中的一道难题。赤壁市认真落实项目法人负责制、招标承包制、工程建设监理制和合同管理制“四制”;狠抓施工现场管理, 完善质量安全保证体系和施工现场监督体系;强化工序验收, 严禁随意更换项目经理;加强水泥、钢材等建材进场复检工作, 有效杜绝了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同时建立巡视制度, 定期对工程项目进行全面检查, 确保工程质量合格率达到100%。

同时, 赤壁市建立了市房地产管理局保障性住房建设资金专户, 严格把好资金拨付关, 做到专款、专户、专用, 专项资金的支付方式实行直接支付。财政部门依据施工、监理和建设单位核实的工程量清单、工程结算清单, 通过政府采购和专款拨付, 将建设资金直接支付至施工单位和设备供应商, 保证资金到位速度, 减少资金在途时间, 简化中间环节, 目前为止, 没有发生一起挪用、截留等现象, 做到准确、及时、足额并及时备案公布, 确保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成为廉洁工程。

严格三项管理, 实现住房分配运营群众满意

严格的审核准入程序才能保证分配管理的透明化。赤壁市民政部门对住房保障申请对象和家庭收入进行初级审核, 住房保障部门进行全面调查核实, 形成“三级审核、二次公示”模式。在廉租住房实物配租分配方面, 坚持公开、公平、公正、透明操作, 市政府、纪委、办事处、住建局、房管局、低保局、公证处和各社区专干等监督参与, 实行公开抽签摇号。分两组进行, 一组是老弱病残组, 为相关规定中的甲、乙、丙三类18种重大疾病患者, 以及依据第二次全国残疾人抽样调查残疾标准中规定的残疾对象的“老”、“病”、“残”这三类人参与低楼层 (1、2楼) 的摇号, 另一组则参与其他楼层 (3至7楼) 的摇号。

赤壁市房管部门还定期核查保障对象的收入和住房变化情况, 实施动态管理, 对廉租住房配租家庭的人口、收入及住房状况等基本情况进行复核。重点加强保障性住房分配资格复核、年审和后续使用监管, 严格控制骗租和违规使用保障性住房的行为。2011年7月, 市政府成立了以分管副市长为组长, 住建、房管、各办事处、纪检和民政等相关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清查清理工作领导小组, 对全市廉租住房配租对象进行清查清理。为随时掌握保障对象的生活状况, 建立了住房保障信息系统, 通过房屋产权信息比对、邻里访问、设置监督举报电话、举报箱和清查清理等方式及时了解住房保障对象家庭成员、住房和收入变化情况;对不再符合住房保障条件的家庭, 停发租赁补贴或者收回配租的廉租住房。截止2012年年底, 共清理、退出不再符合廉租住房保障条件的保障对象295户。

赤壁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保障性住房后期管理。通过公开招标方式, 选择资质较高、实力较强、信誉较好的崇荣物业有限公司, 对已配租入住的大田畈、赤马港东州、铁山凤凰和砂子岭龙翔山等四个廉租住房小区1978户居民实施全方位、商业化的物业管理。负责提供设施设备管理、日常环境保洁、公共秩序维护、绿化植被养护、业主户内维修等物业服务。并坚持“团结、务实、敬业、诚信、高效、创新”的企业文化和理念, 除了专业物业人员外, 还聘请了小区内廉租住房保障对象负责保安、保洁和简单的维护管理, 减轻了部份廉租住房家庭就业难的问题。通过一年多的运作, 小区居民反映满意。考虑到廉租住房小区均为低收入困难群体, 所有廉租住房小区物业管理费用由政府统一拨付, 每年政府补贴廉租住房小区物业管理费用约40万元。同时, 成立了由纪委、办事处、低保局、城管、房管局和社区等部门组织的廉租住房后期管理专班, 不定期对各廉租住房小区进行查访, 察看小区入住和物业管理等情况。

3.如何做好住房保障档案管理工作 篇三

一、住房保障档案的概念和归档范围

(一)住房保障档案的概念和基本分类

住房保障制度作为社会医疗、失业、养老等社会保障体系中的重要组成部分,对中低收入者的住房问题进行基本保障,是促进房地产市场健康、稳定、可持续发展的重要内容。住房保障档案,是指在住房保障管理工作中形成的或者依法取得的具有保存价值的文字、图表、声像等不同形式的历史记录。可分为住房保障对象档案和住房保障房源档案两种类型。以余姚市为例,根据住房保障对象的不同,具体可分为公共租赁住房、经济适用房、限价商品房三种不同的住房保障类型。此外,纸质档案应当同步建立电子档案,各类住房保障档案之间应当彼此关联,相互印证。

(二)住房保障档案收集归档的具体范围

1.住房保障对象档案收集归档的范围

根据住建部《住房保障档案管理办法》第九条规定,住房保障对象档案指正在轮候和已获得住房保障的住房困难家庭或者个人的档案材料,收集归档范围为:

(1)申请材料:包括申请书,申请人的基本情况、住房状况和收入、财产状况证明,诚信申报记录等相关资料;

(2)审核材料:包括审核表,审核部门对申请人的基本情况、住房状况和收入、财产状况等审核记录;

(3)实施保障材料:包括轮候记录、实施保障通知书、房屋租赁合同、房屋买卖合同、货币补贴协议等相关材料;

(4)动态管理材料:包括对住房保障对象基本情况和住房、收入、财产状况等定期或者不定期的审核材料,不良信用记录及违规行为查处材料,变更或者终止保障等动态变更材料。

2.住房保障房源档案收集归档的范围

根据住建部《住房保障档案管理办法》第十条规定,住房保障房源档案指已分配使用的保障性住房的档案材料,收集归档范围为:

(1)申请材料:包括房屋来源和权属证明材料,房屋地址、所属项目或者小区名称、保障性住房类别、房号、户型、面积等情况记录材料;

(2)使用管理情况材料:包括房屋承租人、租赁期限、租金标准、租金收缴,房屋购置人、购置价格、产权份额,租售转换、上市交易,房屋入住、退出交接手续等情况记录材料。

二、住房保障档案管理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重业务,轻档案

在具体的住房保障工作过程中,各县市区往往重视住房保障审核分配环节政策法规的贯彻实施,忽视后续的档案管理工作。一些县市区虽能根据上级的法律法规,及时跟进出台一系列住房保障政策,但在住建部于2013年1月1日正式实施《住房保障档案管理办法》以来,各县市区出台相关住房保障档案管理细则的少之甚少,比起对业务的重视度而言,对档案的关注度显然是欠缺的。《住房保障档案管理办法》只是针对普遍情况适用的管理办法,由于各地的住房保障工作开展情况不一,需要及时跟进相对应的档案管理配套政策,才能不断建立和完善各地的住房保障体系。

(二)重纸质,轻电子

在新形势新条件下,人们对档案管理的信息化要求日益提高。但目前,一些县市区的住房保障主管部门未将住房保障审批纳入政务网审批流程,仍以纸质资料审核为主,因涉及的部门多、资料多、流程多,导致审批时间过长,工作效率极其低下。有时一本纸质档案需数次流经同一个工作人员之手,导致多次重复翻阅,降低工作效率,且在流转到不同的审核部门时,经常还会因为个别工作人员不慎,发生保障对象档案资料流失或破损现象,最终导致申报家庭因补交资料而引发不满情绪,不利于维护政府部门的公信力。

(三)人员散,专业弱

由于住房保障工作的专业性和动态性,档案材料的归集形成在具体的工作部门,但归档又在不同的工作部门,加上保障家庭成员的人口、经济收入和住房登记等情况随时可能发生变化,导致保障档案资料会不断发生变化。由于专职档案员对于住房保障档案材料的增减、更新不易把握,加之从事保障工作的业务人员因机构编制紧等原因,临聘编制的工作人员占多数,流动性较大,给住房保障档案的管理工作带来一系列不稳定因素。同时,对住房保障档案管理人员缺少相应的专业培训,容易因专业基础薄弱,导致收集归档的材料不全、更新不及时,影响日后的利用效率。

三、加强住房保障档案管理的建议和措施

(一)健全制度,不断完善管理体制

做好住房保障档案管理工作,领导重视是关键。一是明思路,重发展。从提高认识入手,加强领导干部的责任感。改变工作思路,将住房保障档案管理工作纳入年度重要工作日程,将其作为民生档案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作为政府提供公共服务的一项重要职责和维护群众利益的重要工作来抓。二是加大资金投入,不断提高保障工作的高效性。加大对档案管理人员、现代化办公设施设备的投入,逐步解决人员编制问题,减少工作流动性,提高办事效率。三是加强监督管理力度,规范住房保障档案管理工作。住房保障主管部门负责本市住房保障档案的监督和管理工作,定期对住房保障档案管理工作依法行使监督和指导职权,对违反档案管理法律法规的行为及时进行处罚,进一步健全档案的接收、收集、整理、保管、利用等各项规章制度,落实好管理细节。

(二)转变思路,提高信息化管理水平

新形势下的住房保障工作需要大量运用先进科学技术,从事该业务工作的人员不但要有过硬的专业知识水平,而且要与时俱进,熟练掌握计算机技术、网络技术,具备住房保障档案现代化管理的能力和水平。因此,当下建立住房保障管理信息系统是时代的需要,通过利用档案特别是电子档案可随时掌握保障性住房申请审核材料的审批情况、住房保障对象的情况及实物购房或实物配租情况、货币补贴发放等情况,运用云计算等信息化手段对住房保障相关数据进行统计和分析,在最短的时间内完成各级各类报表的生成和管理,大大提高工作效能。同时,在住房保障档案最初形成时就保证了纸质档案和电子档案的双套并存模式,特别是通过网上审批,一方面可以实现各部门信息数据互通共享,另一方面有利于缩短审批时间,同时避免纸质档案在流转审批过程中丢失,加快实现住房保障的规范、高效和动态管理。

(三)加强培训,提高档案专业管理水平

由于住房保障档案形成量大,专业性和政策性强。如果将档案全部移交给本单位综合档案室,将大大增加专职档案员的管理负担,而且专职档案员缺乏住房保障的相关业务知识,不利于该项工作的顺利推进;如果存放在业务工作部门,虽然利用方便,但不利于档案的安全保管。因此,建议建立住房保障专业档案室,由该业务科室的人员专人管理住房保障档案。同时,需进一步加强档案管理人员的业务培训。在不断提高工作人员业务素质和能力的同时,加强住房保障主管业务部门、审批部门相关工作人员住房保障档案业务培训,提高工作人员对做好住房保障档案管理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和档案管理业务水平。

参考文献:

1.刘丰 王磊.保障性住房档案的数字化管理.山西档案.2008.05

2.谢小红.保障性住房档案与保障性住房建设.兰台世界.2013.04

3.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CJJ/T117建设电子文件与电子档案管理规范.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2007

4.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保障与城乡建设部.CJJ/T158城建档案业务管理规范.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2011

4.住房保障工作总结 篇四

一、xx年住房保障工作完成情况

xx年是我市住房保障五年规划实施的第一年,也是住房保障工作取得较大发展的一年。按照市委、市政府部署,5月1日,我市出台了廉租住房、经济租赁房、经济适用房和限价商品房四个住房保障管理办法,制定了住房保障工作五年发展规划和计划。7月初,市委、市政府确定了新的20项民心工程,提出全年为12.9万户中低收入家庭提供住房保障。

xx年,新建保障性住房585万平方米、9万套,租房补贴4万户,全年累计为13万户中低收入家庭提供住房保障,比xx年提高了75%。xx年我市的住房保障工作与往年相比,有三个特点:一是保障性住房建设规模为历年之最。新建保障性住房585万平方米、9万套,比xx年增加了1倍。二是住房保障受益面大幅拓宽。廉租住房租房补贴由最低收入家庭扩大到低收入家庭,租房补贴家庭达4万户,其中新增2万户,是xx年的7倍;廉租住房实物配租由拆迁家庭扩大到非拆迁的孤老、大病、残疾家庭;推出了限价商品住房制度,为广大非拆迁中低收入家庭改善居住条件提供了新的方式。三是政策创新点多。按照“政府引导、企业主体、市场运作”的原则,组织建设了租赁型经济适用住房,可售可租,引导群众住房消费,增加租赁房源供应;鼓励有空置房的家庭向低收入家庭出租房屋,根据出租期限长短给予补助;对申请家庭由租到住房给补贴提前至取得补贴资格即计算补贴;建立会审机制,对不符合申请条件,但确有特殊困难的家庭,经区县房管、民政、街道等部门会审同意后可申领补贴;鼓励有条件的家庭及时改善住房条件,放开了对经济适用住房购买5年后方可上市销售的规定,拉动居民购房消费;等等。

为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把好事办好,主要从加强组织领导、细化完善政策、推动保障性住房建设、提升服务管理水平、开展广泛宣传、妥善处理维护稳定工作等几方面开展了工作。

(一)加强组织领导

去年5月1日以来,我局会同市民政局召开了5次由市有关部门、区县政府、区县房管和民政部门、街道办事处参加的全市性住房保障工作会、培训会、推动会和现场交流会,统一思想认识,推动工作开展。延龙局长除参加上述会议外,在政策实施的关键环节,还多次主持召开了18个区局长会议,进行重点推动。

为落实住房保障工作责任目标,由市政府印发了《关于落实xx年住房保障和拆迁安置工作责任目标的实施意见》,将xx年住房保障工作目标逐项进行细化分解,把责任落实到区县。明确建立考评机制,对各区县的工作完成情况实施目标考核,并组成督查小组,对18个区县的住房保障工作实施情况进行督查。

(二)细化完善政策

四项住房保障新政策实施后,不定期地组织开展专项调查活动,听取意见和建议,确保政策制定贴近群众需求。一是广开言路,分别组织召开了市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街道办事处基层工作人员以及享受住房保障和未享受住房保障的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参加的座谈会,广泛听取社会各界对住房保障工作的意见和建议,从困难群众的实际需求出发,对住房保障政策进行了细化。如,在廉租住房租房补贴的住房面积认定上,对阳台、壁橱或者伙用的部分,都不计算住房面积;对老少三代或有异性大子女的家庭,住房面积标准提高30%掌握;原住房拆迁、出售超过1年的,可不计算现住房面积。在限价商品房申请人口认定上,增加了申请人未婚子女可以申购等等。

二是为解决低收入家庭市场租赁住房难的问题,开展市内六区存量空置房源调查和最低收入家庭租房意向调查,召开相关区县街道办事处和房地产经纪机构座谈会,多方征求支持低收入家庭租赁住房的意见和建议,为建立租赁房源信息库和建设租赁型经济适用住房提供决策参考,使租赁房源供应贴近群众需求。

(三)推动保障性住房建设

按照高丽书记“下大力量抓好住房保障工作,为群众多建房、建好房,更好的满足广大中低收入群众的住房需求”的指示,大力推动各类保障性住房的建设工作。

一是对应新建的5万平方米、1000套廉租住房,变集中建设为分散建设,采取由市内六区从在建的定向安置经济适用住房项目中配建的方式,用于向本区内符合条件的家庭进行实物配租。配建的廉租住房已全部落实,配建资金也已划拨到位。

二是对规划建设的380万平方米、6.23万套经济适用房,克服了宏观调控带来的资金筹措困难,保证了按时开工建设。

三是对限价商品住房,开工建设了昆俞北路、张贵庄路、津滨大道南侧等7个项目、150万平方米、2万套限价商品住房,部分项目已上市推出。

四是启动租赁型经济适用住房建设,同时,积极协调中德储蓄银行落实了建设资金。

为加快保障性住房建设,积极采取多项措施,一是完善保障性住房融资机制,搭建银企合作平台,帮助开发企业解决融资问题。拟定了利用住房公积金支持租赁型经济适用房建设的项目贷款融资方案,与中德储蓄银行就支持我市保障性住房建设

达成了贷款总额为200亿元的合作协议,与建设银行就组织银团贷款支持保障性住房建设和危陋房屋拆迁达成了共识;二是加快前期工作,做好保障性住房的立项、选址、规划设计、用地审批等各个环节的协调工作,确立了支持保障性住房建设审批的“绿色通道”,进一步提高工作效率;三是加大调度、协调力度,把保障性住房项目的调控、监管纳入常规化管理,及时解决建设中存在的问题,使保障性住房早开工、早上市、早惠及群众。

(四)提升服务管理水平

一是落实市政府《XX市廉租住房管理办法》管理规定,进一步规范廉租住房小区的日常管理,将彩丽园、金堂家园、联建里以及瑞贤园、瑞秀园4个廉租住房小区全部交由所在区政府,实行属地化管理。二是为提高审核工作效率,确保完成xx年全市住房保障工作目标,成立了住房保障工作综合协调办公室,重点协调建设、规划、物价、民政等方面。主动帮助建设单位与相关部门联系手续办理事宜,加快保障性住房建设项目规划审查,加快开工手续的办理。对各区在保障对象资格审核、实物配租、发放补贴工作中遇到的疑难问题,每天集中会审,当天解决不过夜。

三是为方便低收入家庭租赁住房,开设了中低价租赁房源网页,免费提供适合低收入家庭租赁的房源信息,搭建信息平台。房源信息来自于各区县房管局、中介机构和有空置房屋的个人三方面,除网页外,还通过电视台视讯频道对外发布,为群众及时了解房源信息提供更加快捷的途径。

四是进一步完善经济适用房申请审核管理,对各区经济适用房申请要件审核、档案管理、系统管理情况进行监督,建立被拆迁户明细备查制度,确保经济适用房用于保障拆迁家庭安置使用。

(五)开展广泛宣传

一是通过电视、报刊等媒体集中宣传。中央人民广播电台、新华社、天津广播电台、天津电视台、天津日报、今晚报、人民网等媒体对住房保障新制度实施情况进行了报道,共刊播稿件314篇,录制专题节目60余期,群众热线节目30余期。二是制作了要点突出、形式生动的廉租住房租房补贴政策宣传彩页50余万份,通过街镇、居委会向居民发放;统一制作了住房保障各类申请流程图,在区县和街镇受理窗口张贴,力争政策宣传到户、到人。三是在天津电视台视讯频道开辟住房保障栏目,全面宣传住房保障政策。

(六)妥善处理维护稳定工作

开通住房保障政策咨询热线,专人接听解答;积极协调,妥善化解盛世嘉园购房群众集体访事件;积极稳控经济租赁房住户集体访事件,避免“五一”敏感时期进京上访事件。完成局信访交办群众来信答复276件次,接待群众来人、来电咨询1xx余件次,完成网络信箱答复151余件次。完成有关建议提案答复23件,占全局承办工作的27%,代表、委员满意率100%。

按照住房保障规划要求,提出了xx年住房保障工作安排,经21次市政府常务会审议通过,确定了xx年进一步扩大住房保障覆盖面,提高保障标准,增加保障性住房供应的工作思路。

xx年能够按期圆满完成任务,得益于各区县房管局的大力支持。各区县房管局以高度的责任心和紧迫感,在时间紧、任务重的情况下,全体工作人员加班加点,狠抓实干,18个区县共受理申请廉租住房租房补贴家庭2万户,超额完成了新20项民心工程中提出的向1.7万户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提供廉租住房租房补贴的工作目标。各区县结合各自的实际情况,采取了多项行之有效的措施:XX区房管局专门成立了住房保障领导小组,从本区各房管站抽调工作能力强的房管员,充实到街道办事处,配合街道办事处做好廉租住房租房补贴受理工作。在市内六区中,率先提前完成全年目标;XX区在完成廉租住房租房补贴任务的基础上,加大廉租住房实物配租力度,对辖区内大病、重残等特殊家庭,采取上门服务,符合一批配租一批,全年共为316户“双困”家庭配租了廉租住房,居市内六区之首;XX区xx年承担住房保障责任目标为4080户,区局领导带头深入社区、居委会、居民家庭,广泛宣传政策,主动协调民政、街道等部门,开展“一站式”服务,圆满完成了任务;XX区、XX区、XX区结合本辖区实际情况,发挥房管、民政、残联、街道等部门的职能作用,充分利用会审机制,让更多的低收入家庭受益;XX区将任务指标分解到各镇,每个镇都有一名副镇长负责,责任到人,效果明显,在环城四区中,第一个完成了任务;XX区充分利用区内拆迁任务量大的特点,深入拆迁片,现场开展政策咨询服务和租房补贴申请受理工作,使623户家庭享受了租房补贴,比工作目标超额完成24%;XX县由主要领导亲自上手,主动协调民政部门、乡镇政府,积极开展政策宣传,深入基层挖掘潜力,超额60%完成目标;XX区、XX区结合辖区内大多数低收入家庭居住在城乡结合部,住房条件较差,住房有效使用面积较小的特点,本着以人为本、实事求是的原则,采取入户丈量住房面积的方法,使这类家庭享受了租房补贴。我市的住房保障工作

5.社区住房保障工作总结 篇五

为规范廉租住房保障工作管理,明确工作职责,严格廉租住房保

障申请审批程序,结合辖区特点,本着公平、公正的原则,我东宁社区今年分别对7户低收入家庭、低保家庭、特困家庭发放了廉租住房

补贴,总金额30240元。现将今年住房保障工作开展情况总结如下:

一、审核细致,宣传到位

组织社区干部认真学习廉租住房审批流程和相关政策,使社区干

部充分认识到廉租住房摸底调查的必要性和重要性。认真做好宣传,通过悬挂横幅、发放宣传单,针对特殊群体进行走访入户等形式,大力宣传市政府关于廉租住房保障有关政策,使廉租住房惠民政策深入人心。对符合政策的保障对象,仔细认真的做好政策讲解工作,对不符合政策的,做好耐心细致的政策说明工作,不断提高市民的政策知晓率。

二、扎实做好廉租住房保障工作

1、结合网格化管理,严把准入关。在网格化管理中,根据群众 服务需求,及时调整思路,按照“责任网格化,服务网络化,管理一体化,信息现代化”的工作要求,在受理廉租房申请,审核过程中可以通过了解申请人家庭情况,入户摸底调查等形式,将申请人家庭的住房情况、就业情况、收入情况、婚育情况等基本信息反馈给社区负责人。这样就能做到“弄清一户,审核一户”,避免将一些不符合条

件的居民纳入到保障范围。

2、规范审批程序,严把审核关。每季度对社区初审上报的廉租住房申请人员情况进行审核,听取每一户申报家庭成员组成、住房情况、家庭经济收入等基本情况的汇报,对吃不透,拿不准的问题,重新入户核查,再进行研究商定,集体把关审定,确保集体研究,集体决定。杜绝人情关、面子关、蒙混过关,弄虚作假现象的发生。

3、严格公示程序。为了使廉租住房保障工作公开、公平、公正,真正使困难群体享受到国家的优惠政策,充分利用社区公示公告栏,对通过审核的廉租住房保障户进行公示。

4、建档立册,规范管理。结合各社区的实际情况,加强档案的建立、完善和指导。对符合条件的廉租住房申报人员建立电子表册,实行一户一档,动态管理,可以在最短的时间内查阅任何一个申请人档案,并根据电子表册将享受实物配租和租赁补贴的廉租住房保障户的档案区分开来,实行廉租住房档案专柜专人管理,确保档案材料规范有序。篇二:区保障性住房工作小结

区房管办2012保障性住房分配管理情

况汇报

一、历年工作回顾及目前工作进展情况

(一)历年工作回顾

自2009年**区开展保障性住房工作以来,**紧紧围绕工作重心,较为出色地完成了保障性住房分配管理任务。2009年至2011年**共完成廉租住房实物配租**户(其中2009年**户、2010年**户、2011年**户),2011年将**户城镇低收入家庭纳入租金补贴范围,发放租金补贴***元。全年住房保障总户数共计***户。

目前已配租的房源共计***套,除**36套在**区以外,剩下的**套均分布在我区。其中**地块**套,**小区**套,**新城**套。

(二)2012工作开展情况

为切实做好2012保障性住房工作,完成年初的目标考核任务**紧紧围绕工作重心,按照既定的时间节点,完成了各项工作。现作如下汇报:

(一)准入机制。

1、完成复审工作。全区累计完成复审**户,其中租金补贴**户,实物配租**户。复审预计发放资金**元。

2、新增保障性住房申请。完成今年新增保障性住房申请共**户。其中租金补贴**户,实物配租**户。

通过复审及新增户受理工作,共计将**户城镇低收入家庭纳入保障范围,超额完成了年初**户保障任务目标。2012年廉租住房工作一览表(统计至2012年9月18日)

3、加大审核力度。整个**树立一盘棋思想,加大对今年新申请户信息比对力度。由于社区在受理时未能及时有效的在惠民网及户籍原件上进行比对,导致申请人实际人口信息与申报信息不全。为严把准入关,**从源头上抓起,杜绝非保得保的情形发生。

(二)动态管理。

1、租金收取。从区实施保障性住房工作以来,共计收取租金**元,其中代**公司收取租金***元。已分别移交**公司和**公司。

2、通过信访举报机制,加大租后管理工作。通过专项整改、集中稽查等方式,共计清退**余户(含租金补贴),基本上杜绝“非保得保”现象的发生。

(三)加大培训,确保各项政策规定执行落到实处。通过与市保障处联动。组织全区各**民政干事及各社区从业人员共计**人参加政策及信息系统的培训,确保了该项工作依法有序地开展。

(四)主要做法

一是完善廉租住房管理模式,建立市级“管养示范点”。**小区成为我市一次性入住廉租户人数最多的小区,是我市

第一个对廉租住房实行“建、管、养三分离模式”。是我区首个正式交付的统建廉租房小区;

二是加大宣传,提高政策的知晓率。为了让廉租住房政策惠及广大困难群众,我办通过采取设臵街头宣传台、刊登报纸公告、张贴宣传画、发放宣传资料、网络媒体宣传相关政策等形式,扩大了政策知晓度,从而确保廉租住房保障工作政策的严肃性。

三是提高廉租住房和租金补贴的覆盖面。

四是严格准入机制,认真组织审核,工作中遵循“三审两公示”制度,确保分配的公开、公平、公正。实物配租,采用电脑摇号的方式确定配租户名单及所配租的房源,配租过程邀请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监察局、新闻媒体及配租户代表监督,配租结果向社会公示,确保配租结果公开、公平、公正。

二、下步工作打算

1、认真做好今年新增户审核工作。确保对新申请家庭的住房、收入、户籍、社会保障等信息比对落到实处。

2、**成立后,各项流程及便民措施进一步完善。

3、在市保障补贴资金到位的前提下,及时发放租金补贴。

4、根据民生工作时间节点安排,10月份实施实物配租工作。根据**移交的房源,今年可配租的房源**套,分别位于****套,***套。基本上能解决今年全区的无房低收入困难家庭的居住问题。

三、目前存在的问题

1、保障性住房作为一项重点民生工作,我区自2009年

以来,将实物配租的任务交由**实施。但**作为一项临时性机构,没有编制,没有专人从事这项工作。随着保障性住房工作的不断推进,现有机构及人员难以完成分配及租后管理工作。

2、信息资源未能做到共享,难以提高效率。

3、社区及相关部门工作责任心及业务素质有待于进一步提高,未能完全做对一户一比对。二〇一二年九月二十日篇三:廉租住房建设及住房保障工作汇报

水磨沟区2011年住房保障工作汇报

各位领导:

首先欢迎市住房保障管理办公室的领导莅临检查工作。建立和完善住房保障制度,是我国住房体制改革的重要内容,也是积极推进城镇最低收入家庭住房保障工作的一项民心工程。水磨沟区委、区政府历来高度重视,切实加强领导,精心组织,经过今年的艰苦工作,进一步建立了住房保障制度和管理审核制度,确保了我区住房建设及保障工作的开展。现将工作情况作简要汇报,不妥之处,敬请指正。

一、保障性住房分配情况

廉租住房实物配租和经济适用房的配售工作是实施城镇居民住房保障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政策性、原则性较强,工作严肃,程序复杂。为切实搞好该项工作,今年3月下旬及8月下旬,在市委市政府的要求下、市住房保障管理办公室的组织安排下,我市共进行2次保障性住房分配摇号仪式,通过这两次摇号,共为我区580余户困难家庭提供了廉租住房选房分房的机会,也为百余户经济适用房申请家庭提供了购买经适房的机会。

二、廉租住房租赁补贴发放工作

我区每年负责发放廉租住房补贴。廉租住房补贴是对那些在摇号仪式中未能摇中号码,或者没有选上自己心仪的住

房等未能搬进廉租住房的困难居民,为了在下次分配前减少他们的租房经济负担,我们将市房产局下拨的租赁补贴发放到每一位居民手中。2011年,全区发放廉租住房租赁补贴1536元。这与前两年的高额租赁补贴数字相比,一方面说明住房保障的申请审核管理制度不断完善,另一方面也反映了我区实际解决住房的力度在逐年增长,切实安排好困难人群的住房才是我们谈“民生”的重点。

三、业务培训及政策宣传工作的开展

为落实好全区住房保障工作人员的业务能力,我区今年组织全区8个街道67社区以及民政部门等80余人开办了两次业务培训班。今年7月底,在市经房科领导的倾心授课下,我区全体工作人员对《关于调整我市廉租住房、经济适用房收入申请标准的通知》、《保障性住房受理、审核、上报材料注意事项》以及新的规定要求进行了系统的学习。在申请标准调整以及新要求执行两个月后,我中心又组织各部门工作人员进行了业务提升及疑难解答等强化培训课程,保证每一个工作人员能够迅速适应新的审批表格,掌握新修订的规定,尽量不在申请环节耽误申请人的时间,提高申请材料的审核通过率。政策宣传方面,今年我区住房保障管理中心组织街道工作人员深入社区,开展保障性住房的申请条件、申请标准等政策性宣传工作,目的就是让更多因家庭条件差而无法及时了解保障性住房这项“惠民”工程的困难家庭,在我们宣传、讲解后能在社区的帮助下申请保障性住房,解决他们的住房难问题,这项工作也是我们今后每年必须进行及开展的。

四、主要做法(一)健全机构,加强领导。保障性住房建设与分配是一项民心工程,为切实搞好该项工作,区委、区政府将该项工作纳入全区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和工作计划,摆上重要议事日程,为进一步加强我区保障性住房管理工作,区住房保障管理中心工作人员今年全部到岗,办公设施配备齐全,保证工作全面正常开展。(二)落实责任,分工合作。住房保障工作是一项综合性的工程,涉及到很多部门,如果单靠一个部门,是无法完成的。在实施过程中,我们将工作分解到各相关部门,由社区居委会负责收集居民申请保障性住房的材料及入户调查工作,街道办事处负责对申请家庭的初步审核和微机录入工作,民政部门掌握低收入家庭的基本情况,区住房保障管理中心负责相关资料的整理上报和全面协调、业务培训和管理等工作。各部门相互配合,密切合作,互相沟通,使该项工作得以顺利进行。(三)认真摸底,落实工作责任制,严格审核,确保政策落到实处。为全面摸清我区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情况,今年对申请保障性住房的800余户家庭进行入户调查、核实,填写了《城市低收入家庭保障性住房申请家庭入户调查表》,并进行入户拍照,并由户主签字认可。为确保我区住房保障

工作顺利开展,按照市住房保障管理办公室要求,我区严格规范、《住房保障申请承诺、授权书》、《申请人个人信息登记表》、《家庭成员个人信息登记表》《住房家庭资格认定综合评审表》等一系列新的配套规定,做到有章可循,落实责任,严格执行“四级网络、三级管理”制度,严格按工作流程办事确保痕迹管理。

五、存在困难和问题

住房保障工作是解决城区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的有效途径,但在实施过程中还存在许多困难和急需解决的问题:(一)保障性住房的申请审核制度需进一步完善。廉租住房、经济适用房的申请条件复杂,同时对我区这样一个“人口多,少数民族多,困难人群多”的中心城区,保障性住房的每户申请家庭情况均差异较大。这就对社区的材料收集人员要求有很高的业务掌握能力,否则就会耽误申请人的时间。而社区的工作人员流动性较大、且公益性岗位人员较多,一人身兼多职的情况比比皆是。这就无法达到要求的工作稳定性及业务熟练度。因此,能否将申请审核制度的流程进一步完善,在保证效率的同时,更快更便捷的完成保障性住房的申请。(二)租赁补贴发放难的问题,有很多家庭住房困难问题受低保政策、户口政策、计划生育政策、住房面积认定等条件限制,使真正需要住房救助的家庭的住房困难问题没有得到解决。

六、今后工作安排(一)做好保障性住房的申报、审核、公示工作及租赁补贴的发放工作。今后将廉租住房的申请形成一种长效机制,对城市最低收入家庭实行动态管理,并根据本地实际情况,使住房保障逐步由最低收入家庭扩大到中低收入家庭。充分发挥社区、民政等职能部门的作用,严格规范审批制度,在公正、公开、公平的基础上做到应保尽保。(二)联系实际,不断完善我区的住房保障管理制度,因地制宜,做好住房保障工作规划。在实践中不断探索住房保障管理的新思路,鼓励保障性住房入住家庭通过努力改善经济状况来解决住房问题,让更多的家庭享受保障性住房。(三)要继续配合市属部门抓好新保障性住房的进度建设,确保工程质量和进度。

水磨沟区住房保障管理中心

二〇一一年十二月十五日篇四:住房保障工作汇报(2012.8)祁东县住房保障工作情况汇报 祁东县人民政府

2012年8月2日

尊敬的雷主任及各位领导:

首先,非常欢迎您们来我县检查指导住房保障工作。遵照市人大的通知要求,向各位领导作个简要汇报,恳请批评指正。近年来,我们深刻认识到,住房保障是整个社保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解决低收入群众住房困难、实现“住有所居”的重大惠民工程,上级党委政府非常重视,人民群众寄予了很大期望。为此,县委、县政府把住房保障作为一项严肃的政治任务来抓,作为“一把手工程”来推进,多次在县委常委会和政府常务会上专题研究部署,出台了《祁东县住房保障工作实施办法》、《祁东县廉租住房共有产权管理实施方案》等文件制度,成立了高规格的领导小组,由县长任组长,分管副县长任副组长,县发改、建设、规划、国土、财政、审计、监察、民政、房产等部门单位一把手为成员,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日常组织协调等工作。通过近四年不懈努力,我县住房保障工作取得了较好成效。自09年以来,新建廉租房任务共5180套,在全市7个县市中建设任务最多(其中2012年建设任务2268 套,约占全市7个县市总和的1/2),总建筑面积256462平米,平均单套面积49.51平米,计划总投资2.13亿元。截止目前,已完成投资1.35亿元,建成廉租房1546套,另有3634套正在加快实施,进度最快的已建至第六层。在廉租房建设上,我们的主要做法是:

1、强化责任抓落实。成立了县长挂帅的廉租房建设指挥部,将建设任务分解为6个项目区(惠民小区、廖家小区、林星小区、石家小区、民怡苑小区、颐年苑小区),严格实行“一个项目、一名县级领导、一套专抓班子、一套方案、一抓到底”的“五个一”工作机制,并把工作责任分解落实到开发区、城乡投、老龄办三个承建单位,坚决落实“四定四包”层级负责制,即:定任务、定时间、定进度、定措施;包征地拆迁、包矛盾协调、包工程质量安全、包项目如期完成。

2、多管齐下抢进度。严格执行廉租房建设优惠政策,用地一律实行行政划拨方式供应,优先安排、落实到位;工程建设一律免征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服务性收费按最低标准的30%收取。在资金筹集上,除了中央(500元/平米)和省财政(100元/平米)的下拨资金外,我们努力克服很大困难,其余建设资金全部由县财政兜底,及时按工程进度拨付到位,保障了廉租房项目顺利实施,同时对廉租房建设资金实行专账管理、专户储存、专款专用,加强财政、监察、审计三方监督,确保了资金安全高效运行。在征地拆迁上,去年我县组建了征地拆迁综合服务办公室,集中力量攻克难题,保障了廉租房项目用地需求。在建设过程中,严格督促各施工单位按照时间节点要求,把任务落实到月到旬,卡死时限,采取轮番作业、交叉作业、联合作业等方式,确保以最快速度推进。县委、县政府每月定期召开廉租房建设调度会,逐个听取汇报,逐个安排调度,研究解决项目推进中的困难和问题;加大督查督办力度,及时通报廉租房建设情况,在祁东新闻网予以公开,接受群众监督和社会舆论监督;对阻碍项目建设的突出问题,强力推行书记、县长督办令制度,实行“一事一令”,限期整改落实。

3、加强监管保质量。严格落实项目法人制、合同管理制、招投标制、工程监理制和竣工验收制,明确勘察、设计、建设、施工、监理五大责任主体,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许可、谁负责;谁监管、谁负责”的原则,狠抓廉租房建设工程质量,派专人到建设工地现场监督,专业监理单位采取旁站、巡视、平行检验等方式,进行全程监督,并聘请群众代表予以监督,真正打造德政工程、民心工程和精品工程。在保证质量的前提下,我县廉租房每套建筑面积均控制在50平米以内,工程造价均控制在730元/平米左右,内有厨卫配套和墙壁普通粉刷、砼地面、门窗安装等简单装修。

目前,由于我县廉租房配套设施刚刚启动,已竣工的房屋

没有形成实物配租,所以这几年对住房保障对象,主要是发放廉租住房租赁补贴资金。为做好这项工作,我们着力抓了三个环节。一是加强政策宣传。在县电视台、报社、新闻网站分别开设了住房保障政策宣传版块,通过手机信息平台发送宣传短信近10万条,组织人员深入县城各社区、街道,发放宣传资料、手册共8000多份,使每家每户明白了解住房保障制度和有关政策。二是严格审查条件。按照上级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明确规定了享受住房保障政策须同时具备三个条件:

1、具有本县县城居民户口二年以上(含二年);

2、家庭人均年收入低于全县上城镇居民人均收入的40%;

3、在县城规划区范围内无房或人均住房面积低于13平米的家庭(家庭住房包括全部家庭成员名下承租的直管公房、单位公房或私有住房,多处住房面积应合并计算)。同时,严把“社区调查证明,乡镇初核申报,县国土局、房产局、低保局三方审核,县保障办复核审定”四道审查关口,确保符合条件、住房最为困难的家庭首先享受到住房保障政策。对享受住房保障政策的对象户,一律在其社区和县电视台、新闻网站进行公示,对有意见反映、经查证确实不符合条件的,一律取消资格,并追究有关人员责任。经过严格细致的审核,我县共确定享受住房保障的对象共1964户,做到了应保尽保。三是规范资金发放。自09年以来,我县严格按照上级规定每户1200元/年的标准,张榜公布、打

卡发放廉租住房租赁补贴资金,至2011年累计发放补贴资金531.32万元。

尊敬的各位领导,尽管近年来我们在住房保障工作上付出了较大努力,取得了实际成效,但与上级要求和人民群众的期望相比,还有较大差距,也存在一些实际困难和问题,主要是廉租房建设资金短缺、征地拆迁难度大,以及配套设施建设起步较晚,影响了竣工项目的投入使用。下阶段,我们一定加倍努力,以更快的速度推进廉租房建设,确保2011年任务在今年10月底前全部完成,2012年所有项目在年底完成60%的工程量;同时,加快完善廉租房项目区的水、电、路、气、公交站等配套设施,抓紧制定具体的分配方案,力争让住房困难群众早日住上“放心房”、“满意房”。

最后,借此机会,提出一点不成熟的建议,供上级领导决策参考。鉴于我县属革命老区、省级贫困县,建议上级进一步加大对我县住房保障工作的政策倾斜和资金扶持,落实政策规定的资金投入,譬如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统一管理的各县(市)住房公积金收益部分,按政策规定,应全部返回各县(市)用于住房保障工程,以缓解地方财政的压力。恳请各位领导多批评、多指导、多支持、多帮助。

谢谢大家!篇五:住房保障工作前三季度工作总结 市房产局

关于前三季度住房保障工作情况的汇报

鄂州市房产管理局

2012年9月28日

今年以来,在市委、市政府的高度重视和正确领导下,我市住房保障工作按照党中央、国务院的总体部署和省委、省政府的要求,加强领导,完善制度,坚持“多形式建设、多层次推进、基本性保障、可持续发展”的工作思路,扎实推进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圆满完成了前三季度各项目标任务,全市住房保障水平不断提高。现将有关情况汇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2012年省政府下达我市保障性安居工程总目标任务为7650套(户),其中,新增住房租赁补贴800户,新建廉租住房200套,新增公共租赁住房2800套,城市棚户区改造3300户,国有垦区危房改造550户。目前,我市保障性住房开工率91%,竣工率42%,建设进度全省排名第四,处于中上等水平。具体为:

1、廉租住房租赁补贴:

全市发放廉租住房租赁补贴1330户,发放补贴资金254万元。

2、新建廉租住房:

主城区新建廉租住房项目1个,200套,主体完工。

3、新增公共租赁住房:

全市新增公共租赁住房项目40个,2800套。其中,1251套以长期租赁的形式完成,270套基本建成,963套正在进行主体施工,266套正在进行基础施工,50套正在进行招投标。

4、城市棚户区改造:

全市城市棚户区改造项目11个,3300户,基本建成800户,主体施工1900户,正在进行规划设计600户。

5、国有垦区危房改造: 550户国有垦区危房改造,开工550户,完工380户。

二、主要做法:

(一)分解任务,强化保障性住房目标管理。

1、明确职责,强化工作责任。市政府已连续六年将住房保障纳入市政府为民办“十件实事”,并写入政府工作报告。2012年3月12日,汪继明副市长代表市政府与各区、开发区主要领导签订了住房保障目标责任书,并将住房保障纳入2012目标考核,明确各区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为所辖行政区域内保障性安居工程实施责任主体,市房产管理部门为主城区保障性安居工程实施责任主体,并对各区,开发区建设工作进行协调督办。

2、提前谋划,做好统筹规划。根据《关于报送2013-2015年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计划的函》(鄂建[2012]31号)文件精神,为做好“十二五”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规划中期评估工作,统筹安排好今后3年建设计划,我市按照自下而上,按需申报的原则,结合实际,提前谋划,拟定2013-2015年全市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计划总目标任务13799套(户)。该计划经市政府批准已上报省住建厅。

(二)综合协调,确保保障性住房项目落地。

1、完善前期手续。一是市住房保障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市房产管理部门今年3次召集各区、开发区以及市直相关部门召开全市保障性住房建设项目协调会,敦促各区、开发区及时完成今年项目的立项申报工作,保证了建设项目的土地、立项、规划、设计、环评、施工许可等多项前期工作的落实。二是我们依据市政府“十二五”住房保

障规划以及建设用地计划,按照“统一规划、分年实施”的原则,报请市规划管理部门审批,一次性落实全市“十二五”保障性住房建设用地,做好土地储备和用地规划工作。三是根据省政府下达的保障性住房目标任务,涉及新增建设用地的,在土地利用计划中优先安排,指标单列,应保尽保。2012年落实土地343亩。

2、加快拆迁进度。为加快我市主城区保障性住房建设进度,市住房保障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成立了市政府分管副秘书长任指挥长,市房产局局长任副指挥长,相关单位负责人任成员的主城区保障性住房建设拆迁指挥部。今年市政府有关领导4次召开主城区保障性住房建设拆迁工作专题会议,安排部署拆迁工作,3次亲临拆迁现场视察拆迁工作进展。目前,我市主城区保障性住房建设拆迁涉及七里界村十组、十一组和五里墩村十二组、十四组等,共计完成拆迁119户,拆迁面积47260平方米。第一期拆迁安置房已分配入住,第二期拆迁安置房已动工建设。为加快保障性住房建设打下了坚实基础。

3、拓宽融资渠道。为了加大保障性住房建设资金统筹力度,确保项目资本金足额及时到位。除住房公积金增值收益在提取贷款风险准备金和管理费用后全部,以及土地出让收益按不低于10%的比例用于保障性住房建设外,还规定省政府债券资金、中央廉租住房保障专项补助节余资金优先安排用于公共租赁住房建设。同时,运用市场机制,鼓励各类社会投资主体参与建设。2012年计划投资4.3亿元,其中,中央投资补助资金1.2亿元,地方配套资金3.1亿元(地方各级政府投入0.84亿元,社会资金投入2.26亿元)。目前,已完成投资2.1亿元。

(三)强化督办,确保保障性住房项目实施。

1、迎接上级督办。2012年5月,由省政府办公厅牵头,省直相关部门参加的省保障性安居工程督查组对我市进行了今年第一次督查,督查组对我市保障性住房项目建设和管理情况给予了肯定。6月 26至27日,住建部驻湖北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督查组武潮处长,对我市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情况进行了专项督查。武潮处长实地察看了我市各区、开发区25个保障性住房建设项目,并对我市保障性住房项目的开工、建设进度等情况表示满意。

2、做好市级督办。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始终坚持亲自协调,亲自督办。今年市委、市政府领导已召开3次会议,安排部署保障性住房建设工作,并亲自视察建设工地加强督办。6月14日,市政协刘沐珍主席带领部分政协委员,对市政协重点提案《推进公共租赁住房建设的建议》进行了督办。7月4日,韩进市长、汪继明副市长带领住房保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负责人,对我市住房保障工作进行调研,在现场查看主城区和居苑、和馨居保障性住房项目,听取全市住房保障工作情况汇报后,韩进市长就如何全力推进保障性住房建设作了重要指示。

3、抓好专班督办。今年市住房保障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市政府政务督查室已3次组织成员单位对各区、开发区建设项目进行监督检查,并就建设进度和存在问题进行通报。市房产管理部门7次召开由各区、开发区建设(房产)局(办)负责人参加的全市保障性住房建设进度和质量分配管理工作会议,对保障性住房建设中出现的问题进行梳理,对相关部门进行协调,解决难点、重点问题。并且坚持实行住房保障工作领导分工包干督办责任制度,明确规定每位局党委委员负责相应的区(开发区)住房保障督办检查工作,严格实行月巡查、月统计、月报告以及重大情况报告制度。同时,安排专人负责林业棚户区和垦区危房改造的统计工作。8月17日至23日,市政府政务督办室与市房产管理部门对全市2011年结转项目和2012年新建项目进行督查,并就建设进度和存在问题进行督查通报。

(四)强化监管,保证保障性住房质量安全。

1、落实质监责任。一是严格执行项目法人责任制、招投标制、工程监理制、合同管理制等“四制”及其它各项建设程序。二是建立了“六道关”质监机制,严把地基处理关,隐蔽工程验收关,材料检验关,安全生产关,沉降观测关,工序验收关。三是严格执行材料采购进场监督机制。坚决杜绝“瘦身钢筋”等假冒伪劣以及其他不合格材料进场使用。四是严格执行工程质量验收制度。五是严格执行在建筑物明显部位设置永久性标牌制度。

2、开展质量排查。按照省住建厅《关于迅速开展保障性安居工程质量摸底排查的通知》(鄂建文[2012]10号)要求,我市组织市住建、房管、质检等部门对全市保障性住房项目工程质量进行了一次全面摸底排查。4月16日,由省住建厅牵头,省质监总站等部门参加的省保障性安居工程质量检查组来我市对全市保障性住房项目工程进行质量检查,从检查情况来看,大部分项目现场管理规范、工程实体质量较好,但是建筑工程质量通病问题仍然存在。根据检查发现的问题,我们已将本次检查情况通报到相关责任单位,并督促工程参建各方制定相应工作措施,及时进行了整改。

6.社区住房保障工作计划书 篇六

二、我社区20xx年劳务输出工作目标

1、完成富余劳动力输出150人,输出370人次、又组织输出32人、转移就业人次76人。

2、输出培训人次360人次。我社区将百分百完成镇下发的输出转移任务做好劳动力输出转移工作。

三、拓宽就业渠道加大就业力度。多方联系就业单位千方百计为无业、下岗失业人员提供推荐就业服务,一方面从就业局网站及时了解就业信息,另一方面对辖区内用工单位经常进行沟通和联系,及时了解他们的用工信息、空岗情况,并建立长期有效的联系机制和渠道,为下岗、失业人员尽可能就近安排工作,创造便利条件;对社区内经常需求家政服务的用户,我们尽量推荐有工作经验的、素质高的家政人员,达到用户的满意。

四、鼓励自主创业宣传优惠政策。对有条件的失业人员我们鼓励他们自主创业,将再就业的各项优惠政策、优惠条件、就业信息、社会保障规定宣传材料送到没人家中,同时了解她们的要求、愿望,解答她们的咨询问题。在及时向他们宣传各项优惠政策的同时,推荐他们参加县、镇组织的创业培训,并为他们创业提供便利。

五、加强规范化管理工作、贯彻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关心失业人员的生活、帮助再就业对象解决生活中实际困难、进一步做好失业人员再就业工作。

六、认真调查、摸清失业人员就业信息、做到情况清楚、信息及时全部输入电脑、并分类建立档案、使工作高效,目的性强。

七、认真做好失业人员再就业求职工作,为失业求职人员提供信息、引线搭桥、灵活多样就业,经常走访、了解家庭情况,对特殊困难家庭要尽量帮助他们,对较困难失业人员暂时无力解决的,要给予适当的救济。

八、及时了解社保新政策,做好宣传工作,并完善管理系统。做好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和城镇居民养老保险的参保登记,信息采集和证卡申领工作。做好灵活就业人员社保补贴申请和《再就业优惠证》的办理工作。

7.住房保障扶贫工作计划 篇七

一、必须以“以人为本”的科学理念指引住房保障工作

住房问题不仅是经济问题, 也是政治问题和重要的民生问题, 政府有责任、有义务保障人民群众的最基本的居住权利。加强住房保障工作, 解决住房民生问题, 不断满足人民群众的居住需求, 正是体现了发展为人民、发展成果人民共享的科学发展观要求。住房保障工作必须以“以人为本”的科学理念为指引, 就是要充分发挥人民群众的主人翁作用, 不断增强社会的创造力, 坚持问需于民、问计于民、让利于民。

问需于民, 就是要切实了解和掌握人民群众的居住需求, 积极探索住房保障新机制, 确保保障性住房民心工程落到实处。近年来, 南通市持续开展了低收入家庭住房状况调查, 2008年市区进一步把调查对象扩大到人均月收入1000元以下、人均住房面积20平方米以下的低收入家庭, 摸清了低收入家庭住房状况的底数, 为科学调整住房保障政策、科学编制住房保障规划提供了第一手材料。针对市区部分享受廉租住房租金补贴家庭提出的实物配租需求, 市政府及时采取在经济适用房和拆迁安置房中配建以及从二手房市场收购等方式, 筹集廉租住房房源143套, 首批40户有廉租住房实物配租需求的低保无房家庭优先得到安置, 实现了低保无房家庭廉租住房实物配租“应保尽保”, 提前一年完成了省政府要求的工作目标。

问计于民, 就是要决策民主、管理民主, 充分发挥人民群众的聪明才智。住房保障政策的制订要广泛听取群众的意见、建议, 有效保证政策设置和实施符合广大人民群众的利益、愿望和要求。2005年, 我市通过集思广益, 把廉租住房保障覆盖面从城市低保家庭扩大到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 比国家要求提前了三年。

让利于民, 就是政府要加大对住房保障的投入, 让改革发展成果更多地惠及普通群众。近年来, 我市充分发挥公共财政功能, 为住房保障全面实施提供了有力的资金保证。随着住房保障面的拓宽和保障标准的提高, 市财政也逐年加大对住房保障资金的投入。从2003年起, 每年由市财政安排足额资金用于住房保障, 市财政累计直接投入住房保障政策性补贴3.1亿元。

二、必须以“住有所居”的工作目标考量住房保障工作

“住有所居”的要求充分体现了以人为本的原则, 而住房保障则是解决住房民生问题最切实有效的途径。实现“住有所居”不是苛求人人有住房, 而是要保障人人有房住。围绕实现“人人有房住”的住房保障目标, 要注重把握好以下三个环节:

一是科学设定保障方式。住房保障就是要保障那些住房困难而又没有购房能力或者购房能力较弱的居民, 并且针对不同的保障群体, 采取适当的保障方式, 合理分配公共资源。近年来, 我市在着重保障低收入群体的同时, 兼顾特殊住房困难群体, 在进城务工农民、新就业大学生住房等问题上积极探索新路子, 把住房保障的触角向更广泛的社会阶层延伸。2002年至今, 市区累计建设职工公寓达10多万平方米, 先后解决了13余万外来人员的居住问题;提供公共租屋1万平方米, 帮助新就业大学生解决居住困难。我市还把解决城镇拆迁家庭住房问题纳入全市住房保障系统, 通过“限房价, 拍地价”的方式建设拆迁安置房, 较好地满足了被拆迁居民的安置住房需求。通过几年实践, 逐渐构建了“六管齐下”的住房保障模式, 即对低收入家庭中的特定住房困难家庭采取廉租住房实物安置结合租金减免方式保障;对低收入家庭中无购房能力的住房困难家庭采取廉租住房租金补贴方式保障;对低收入家庭中有一定购房能力的住房困难家庭采取提供经济适用房方式保障;对有购房能力的中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采取经济适用住房政策性补贴方式保障;对新就业大学生及其他特殊住房困难群体采取提供公共租屋方式保障;对拆迁安置户提供拆迁安置房方式保障。在这一模式下, 我市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基本实现了保障全覆盖。

二是科学设置保障制度。住房保障工作的实施, 必须体现公开、公平、公正, 防止因为分配的不合理形成新的不公, 引发新的社会矛盾。经过不断的探索实践, 我市逐步建立了廉租房、经济适用房二级审核、诚信申报和三级公示制度;建立了脱困对象退出制度, 对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档案库实行动态管理, 年度复核, 使因经济收入和住房条件改善不再符合保障条件的家庭退出保障序列。

三是科学确定保障标准。住房保障的标准要力求与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水平同步提升, 住房保障的覆盖面要力求与居民人均住房水平同步拓展。2006年始, 我市市区连续三年三次扩大廉租住房保障受益面, 廉租住房补贴对象放宽至人均月收入750元 (含) 以下且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低于20平方米 (含) 的城市家庭;对申请廉租住房租金补贴的低收入家庭实现了“应保尽保”, 在全省领先。经济适用房政策性补贴标准由最初的200元/平方米, 提高至460元/平方米。

三、必须以“改革创新”的精神推进住房保障工作

我市近几年来住房保障工作取得的成绩主要得益于坚持改革创新。南通市区是全省最早实施住房保障政策的地区之一, 从1992年始实施解困房政策, 此后陆续建设经济适用住房、安居房等, 1999年开始探索建立廉租住房制度, 至2008年基本形成“六管齐下”的保障体系。其间, 不断创新政策, 如根据需要将经济适用房保障由“补砖头”变为“补人头”, 即由供应经济适用房变为发放经济适用房政策性补贴;再由“补人头”变为现在的“补砖头”和“补人头”双补并举, 充分满足保障对象的需求。据统计, 目前我市市区已经有近15%的家庭得到了各类住房保障实惠。住房保障“南通模式”受到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 有计划、有步骤地解决中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的经验, 先后在联合国人居会议、建设部和省有关会议上多次进行介绍, 获得多项荣誉。诚然, 受资源条件和历史欠账因素的制约, 住房保障工作任重而道远, 还面临着不少实际困难, 需要我们努力破解。

一是在保障房源筹集上要有新突破。住房保障要有一定的保障性房源作支撑, 否则就会成为无米之炊。同时, 加快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 也是当前贯彻落实中央“扩内需、保增长”决策部署的重要举措和有效途径。一是建, 财政投资, 在商品房中捆绑配建。二是买, 从二手房市场收购小套型住房作为补充。三是腾, 对拥有住房的保障对象, 鼓励其将房屋使用权交由政府处置, 发放全额补贴。四是换, 鼓励保障对象以原有房屋产权与经济适用房实施产权置换, 将原有房屋充实保障房源。此外, 筹集廉租住房房源还可以借鉴尝试吸纳社会力量投资建设的经验, 把拟建廉租房提前卖给社会投资者, 再由政府长期反租, 财政贴租, 期满后允许其产权上市, 使财政资金起到四两拨千斤的作用。

二是在住房保障资金统筹上要有新突破。住房保障要发挥公共财政主渠道作用, 随着经济发展和财政收入的增长应加大住房保障投入。要按照国家有关要求将住房保障资金纳入年度预算, 实行财政专户储存, 规范运作, 专项使用, 并采取财政兜底办法, 形成住房保障资金长效管理机制。要积极创设保障性住房建设的投融资平台, 建立地方政府投资的公共住房建设单位, 通过享受各种优惠政策来承担市场机制失灵下的各类保障性住房建设。

三是在住房保障政策完善上要有新突破。围绕让低收入家庭住得起经济适用房的目标, 合理调高对低收入的划定条件。对有一定购房能力的经济适用房保障对象, 鼓励其采用共有产权模式改善住房条件。提供租赁型经济适用住房, 以低于市场租金但高于廉租住房租金的标准配租给“夹心层”, 使经济适用住房由只售不租向租售并举转变。建立廉租房、经济适用房保障条件、保障标准动态管理机制。坚持与时俱进, 树立让群众分享经济社会发展成果的理念, 合理加大保障力度。综合考虑政府可支配财力、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社会平均住房水平和市场住房价格水平等因素, 建立住房保障准入条件、保障标准测算的“数学模型”, 逐年自动调整, 实施动态管理。

8.住房保障扶贫工作计划 篇八

【关键词】保障性住房;建管工作;措施;问题;建议

住房保障工作是国家解决城镇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保障民生的重大举措。平遥县作为一个50万人的人口大县,从2006年开始,就启动了住房保障工作,并连续八年把保障性住房建设作为政府承诺的为民实事,倾全力予以推进,至2013年底,共开工建设各类保障性住房12725套,建成保障性住房小区5 个,累计有9000余 户城市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享受到了住房保障政策,符合条件的保障对象基本做到了应保尽保。结合笔者近年来参与平遥住房保障工作的实际,特就保障性住房的建设、分配、管理工作谈几点粗浅的认识。

1. 主要工作措施

1.1编制规划,制定政策,建立专门机构。按照“量力而行、适度保障,经济适用、功能齐全”的保障性住房建设原则,平遥县在科学编制解决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发展规划的基础上,制定出台了《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实施细则》、《经济适用房分配方案》、《廉租住房保障管理办法》、《廉租住房申请、审核、公示及退出办法》、《低收入家庭认定办法》等一系列配套政策,对申购经济适用房、申请廉租住房的基本条件、具体程序、动态管理等做出了明确规定,形成了相对完整的政策、制度体系。对群众关注度高的廉租住房分配,采取租赁住房补贴为主、实物配租为辅、租金核减为补充的保障方式,并严格按照省、市要求,在经济适用房项目建设中按照10%配建廉租住房,在普通商品房开发项目中按照5%配建廉租住房。同时,专门组建了“经济适用住房廉租住房管理中心”,为实现保障性住房工作的规范化管理提供了基础保障。

1.2把握程序,严格审核,阳光透明操作。为真正把住房保障政策落在实处,平遥县坚持实行“三级审核、两榜公示”的严密程序,规范准入审核,强化监督机制,在申请、调查、审核、公示、分配等各个环节上明确标准、严格把关。同时,建立完善了全县中低收入家庭住房档案,实行动态管理。县纪检、民政、财政、街道办、住建、房管等部门分工负责,联动协作,形成工作合力,真正实现公开公正、阳光透明操作。在分配过程中努力满足保障对象的需求,对符合条件、暂未享受实物配租的对象,主要进行了租金补贴或租金核减,符合条件的保障对象基本做到了应保尽保。为确保分配公平,平遥县在市率先采取公开摇号的方式对廉租房进行分配,自觉接受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纪检监察机关、公证机关、新闻媒体、社区代表、申请家庭代表的共同监督,得到了保障对象的一致认可。

1.3多方筹资,加大投入,解决资金难题。资金是推进保障性住房建设的最大制约因素。近年来,平遥县通过财政挤、向上争、银行贷、社会融等多种渠道,较好地解决了建设资金不足这一难题。2006年以来,县财政累计为廉租房建设项目直接拨付配套资金8000万元,争取中央扩大内需项目的中央财政预算内投资2587万元,利用国家开发银行贷款资金12500 万元,利用中国进出口银行贷款资金11000万元,专项用于保障性住房建设,较好地保证了这项民生工程的顺利推进。

1.4综合施措,统筹推进,建设优质工程。坚持将保障房与城市改造、基础建设统筹考虑、统一规划、同步建设,把保障性住房建设用地纳入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年度用地规划及城市住房建设规划,采取行政划拨的形式,优先足量安排保障房建设用地。县发改、住建、财政、规划、环保、国土等部门按照急事急办、特事特办的原则,对保障性住房项目审批开通“绿色通道”,努力简化办事程序,提高审批效率。在工程建设过程中,严格执行工程建设有关规定,严把工程质量,严格施工监理,严格现场管理,全程跟踪监督,有效堵塞了质量漏洞。

2. 面临的主要问题

近年来,平遥县的保障性住房建设、分配、管理工作取得了一些成效。但是,做为一项改善民生的事业,保障性住房建设在快速发展的同时,在建设、分配、管理过程中也面临着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主要表现为:

2.1项目建设困难多。用地指标紧缺、建设资金不足、入住管理成本较高、建设户型偏小、申报标准偏严等,是当前保障性住房建设面临的主要问题之一。同时,一些项目为了抢工期、抓进度、完任务,不同程度地存在先上车、后补票的现象。由于建设资金短缺和安置需求,多数项目不同程度地存在工程款拖欠现象,一些项目在未完成竣工验收的情况下进行了分配。

2.2分配环节有漏洞。从目前保障性住房分配的实际情况来看,虽然有了一定的制度保障,但尚存在一些漏洞。由于监管部门人力有限,加上保障性住房点多量大,而且分布比较分散,对监管造成较大难度,在准确掌握申请对象的家庭资产、收入或人均住房面积等信息方面,还存在较大的难度,有极个别不符合保障条件的人通过一些不正当方式骗取保障性住房的现象。虽然通过清理整顿,能够清退一部分,但难免还会出现类似情况。

2.3退出机制不完善。保障性住房的分配管理应当是一个动态管理的过程,但是在现实工作中,往往因对已享受住房保障家庭的后续监管不及时,导致部分保障对象资产、收入等情况发生变化已不再符合保障条件,仍未按规定及时腾退以及未经审批直接继续租住保障性住房等。同时,由于缺乏必要的监管手段,导致部分廉租住房和公共租赁住房的保障对象不能按规定及时缴纳租金,欠缴租金现象时有发生。

3. 几点粗浅建议

保障性住房的建设、分配、管理是一项严肃的政治任务,必须用新思路、新对策、新模式去推进这项惠民利民的事业。

3.1建设质量要一丝不苟。质量是保障性住房的生命线,更是保障对象的生命线。建保障房,要坚决杜绝出现质量问题,决不能建成偷工减料、质量低劣的害民工程。在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过程中,相关部门要密切配合,形成合力,做到土地优先划拨、项目即报即批、减免税费等优惠政策落实到位。同时严把工程审批、施工质量安全、基础配套、竣工验收等重要关口,确保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质量。endprint

3.2管理制度要行之有效。建立完善的分配管理制度,堵塞分配过程中的漏洞尤为重要。为此,很有必要构建完善的保障性住房资格审核信息共享平台,为直接提供或有效佐证个人收入、财产状况的信息支持。要切实加大对住房保障对象的核准、进入、退出的监管力度,劳保、民政、税务、金融、房管、公积金中心等部门要真正实现信息共享,进行实时动态监管,确保在对保障对象的申请、审核、公示、轮候、复查、退出等各个环节进行监管时,能获取真实的证据,确保“应保尽保”,杜绝“非保得保”等显失公平的现象发生。

3.3准入条件要适当放宽。在现行住房保障政策体系下,本市户籍、中低收入者可按照自身情况申请经济适用住房、廉租住房或公共租赁住房,但对于数量庞大的普通工薪阶层,外地户籍、中低收入人群的“夹心层”群体,既买不起商品房,又不符合保障条件,这部分人员的漏保现象应当引起重视。为此,笔者认为,适当放宽保障性住房的准入门槛很有必要。

3.4分配管理要阳光操作。保障性住房建设的根本目的就是使真正需要帮助的困难家庭受益,对保障对象的受理、审核、分配、管理工作必须慎之又慎。如果该保障的没有得到保障,不该保障的获得了利益,甚至把保障房分给了关系户,就会事与愿违,造成新的不公平和社会矛盾。整个分配过程的重点在于公示工作,负责受理和审核的街道办、民政、房地产管理部门必须及时公开公示、公布结果。对群众反映的问题,要责成专人督办、限时办结,办理结果要及时公开,确保保障性住房建设、分配和管理等各环节的公开透明,确保群众的知情权。政府或领导干部要做好“监督员”、“裁判员”,而不做插手者、捞利者。

3.5后续管理要跟踪到位。保障性住房建设只是一个阶段性的工作,而管理则是一个长期的工作。对保障性住房的管理,要从基础做起,逐步完善管理机制。对已经分配的使用的保障住房要实行年度复核和退出机制,积极开展保障性住房使用情况专项检查整顿,对享受住房保障政策家庭的收入、人口及住房等状况及时进行复核,对转租、转借、转让、出租、调换、经营等违规使用行为要及时进行查处。要建立完善的保障性住房信息管理系统,建立管理台账,确保把有限的房源分配到真正需要的住房困难家庭手中。要借力现代技术手段提高保障性住房的监管力度,借助门禁摄像子系统自动记录出入小区人员、车辆,向车辆管理部门核对,杜绝“开高级车住保障房”现象发生。

[文章编号]1619-2737(2014)03-17-6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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