议论文一事一议

2025-01-21

议论文一事一议(共18篇)

1.议论文一事一议 篇一

县综改办:

我镇xxxx年共申报16个项目,县综改办批复11个项目,现将双庄等四村一事一议项目情况说明如下:

一、双庄村项目是新建双庄村建兴至岗头水泥路,长1350米,宽3米,厚0.2米,项目总投入384800元,其中财政奖补340400元。工程于xxxx年7月下旬开始施工,11月初结束。该村xxxx年县农村公路管理办公室安排连村道路2.3公里,宽3.5米,因地形受限,在施工时宽按3米,长度折成2683米进行施工。

二、xx村项目是新建中心水泥路,长1700米,宽3.5米,厚0.2米,项目总投入559000元,其中财政奖补494500元。工程xxxx年10月开始施工,11月底结束。该村xxxx县农村公路管理办公室安排连村道路4.7公里。

三、韩老楼村项目共2条水泥路,一是新建老楼至上塘水泥路长700米,宽3.5米,厚0.2米。该工程xxxx年11月中旬动工,xxxx年11月底竣工。县农村公路管理办公室安排连村道路0.7公里,补助资金10.5万元。二是计划新修桥口至王楼水泥路,长920米,宽3.5米,厚0.2米。由于受地域长度限制,实修671米,宽3.5米,厚0.2米。尚有249米未修建,经村民大会讨论决定,余下的项目资金用于修建该路段沿途水渠配套设施14处(已竣工附有照片)。该工程xxxx年10月份开始施工,11月底结束。二条水泥路总投入451100元,其中财政奖补399050元。

四、高庄村项目共2个,其中新建庙庄水泥路长920米,宽3米,厚0.2米。过路桥涵4处。项目总投入279500元,其中财政奖补247250元。工程xxxx年10月底开始,11月底结束,该村县扶贫办安排扶贫项目资金水泥路0.8公里,投入资金23万元。该村另一个项目庞桥大塘已按要求重新整修,镇组织有关人员现场验收合格。

xx镇人民政府

xxxx年元月19日

2.议论文一事一议 篇二

1. 加强政策培训和宣传

组织农村基层单位进行培训, 充分利用电视广播等新闻媒体对基层组织和农户进行政策宣传讲解, 做到家喻户晓, 乡村基层干部要深入村组, 发动组织农民参与民主议事, 筹资筹劳, 多方筹资, 为地方事业做贡献。

2. 加强一事一议奖补资金的组织领导及责任划分

各级政府切实做好奖补资金工作的组织领导, 市、县、乡、村层层落实。县级以上的政府要负起领导、组织、监督、管理责任, 确保未来五年村级公益事业建设目标的实施, 发动基层群众开展一事一议资金筹资筹劳活动, 交通、水利、林业、环保、农经局等部门通力配合, 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3. 严格执行政策, 明确一事一议资金奖补范围

遵循村民自愿、直接受益、量力而行的原则, 公益事业要符合大多数村民利益, 同时明确村内道路、小型水利、环卫设施、文化活动场所、植树造林、村容村貌等列入一事一议奖补范围。

4. 严格一事一议奖补资金审批程序

每村每年只能在筹资筹劳限额范围内申报一个项目, 市 (县) 筹资筹劳监管部门对上报项目逐一进行复审, 审核无误后签署意见, 上报市综改办, 市综改办应编制项目库, 制定奖补计划及方案, 其中项目建设监督小组, 村民理财小组的成员要全程参与监督管理, 各乡镇 (区) 会计委托代理办公室应开设资金“一事一议”项目专户, 分村核算, 再按村级账簿上“一事一议”资金账户, 统一发放筹资筹劳专用票据。

5. 建立档案管理制度

3.松桃县动态监管一事一议项目 篇三

一是项目立项严格把控“入口关”。项目建设单位向乡镇财政分局申报立项后,由乡镇财政分局现场审核,评审项目工程量,由乡级汇总,向县综改办申请立项。县综改办组织专业人士现场复核项目建设内容,确保项目建设内容符合一事一议政策、建设内容及资金概算准确合理,杜绝虚立项目、虚报工程量套取项目资金的违规违纪现象的发生。

二是项目建设公开透明。在建设过程中,定期公开工程总体进度、群众投工投劳情况、资金筹措及资金使用情况等,让群众心里有数;项目完工后,将项目的结算在村务进行公示;在工程的后续管理上,实现制度化规范管理,让群众放心。

三是资金使用实行报账制管理。项目建设单位据拟建工程量申报项目资金使用计划,经县综改办审核同意后进行批复,项目建设单位按工程计划组织实施;按照项目资金使用计划和实际工程量完成情况,由乡镇财政分局组织报账,县财政局根据报账情况,组织人员实地复核工程量及工程质量后予以支付;项目资金使用过程中,建设单位必须建立项目资金及物资采购、收发、使用台账,严格规范建设单位资金使用手续,县综改办负责全程跟踪监督资金使用情况,做到工程量、工程质量和资金使用同步推进,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四是实行后期养护监管责任追究制。强化项目后续管理,确保项目成果长期受益于民。项目建成后,项目受益村民组必须建立项目后期管护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并报县乡财政部门审核备案。如发生管护不到位,造成集体利益重大损失的,责令责任人限期修复并全县通报批评,严肃追究项目单位责任人责任。

(贵州省铜仁市财政局张绍忠供稿)

责任编辑:欣闻

4.一事一议自查报告 篇四

可乐乡2012年上半年一事一议工作

自查报告

根据县“一事一议”项目工程的批复及(赫委办组[2012]163号)文件要求,于2012年5月16号召开了动员及实施会议,5月17日至5月31日相继召开村民组群众动员大会,会上重点对该项工作的重要性及如何实施提出了严格的要求。我乡材料采购通过竞争性谈判的方式,选定材料供应商。6月1日起开始实施,目前农场村桥边组已完成了90%的混凝土硬化,农场村顺山组已完成了70%的块石垫层,农场村顺山组活动广场已完成了100%的场地平整,农场村河边组已完成了100%的路基平整;丰收村大树组已完成了60%的块石垫层,丰收村上坝组已完成了85%路基平整。

5.村级一事一议制度 篇五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村级一事一议筹资筹劳,切实加强农民负担监督管理,保护农民的合法权益,推进农村基层民主政治建设,促进农村经济的发展和农村社会的稳定,根据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政策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管理办法所称村级一事一议筹资筹劳,是指为兴办农民直接受益的集体生产生活及公益事业,经民主程序确定的农民自愿出资、出劳的行为。

第三条

筹资筹劳应遵循群众急需、共同受益、量力而行、民主决策、上限控制的原则,实行一事一议。

第四条 国务院农业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全国村级一事一议筹资筹劳的监督管理工作。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农业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村级一事一议筹资筹劳的监督管理工作。乡人民政府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村级一事一议筹资筹劳的监督管理工作。日常工作由各级农民负担监督管理部门负责。

第二章 筹资筹劳的范围

第五条

筹资筹劳的范围包括:村内小型农田水利基本建设、道路修建、植树造林和村民认为需要兴办的其它集体生产生活及公益事业项目;政府给予资金补助、农民直接受益的水渠(或相当于水渠)及以下的小型农田水利、村级道路建设、养护项目。

第六条

干渠、支渠及其它大中型水利基础设施建设、乡到村及以上的道路建设、学校建设和维护、村组干部报酬、五保户

供养等应由财政支出或补助的项目,以及兴办企业亏损、偿还债务等所需的费用和劳务不列入筹资筹劳的范围。

第七条

筹资筹劳的议事范围为行政村。

第八条

筹资对象为本村户籍在册人口或所议事项受益人口。筹劳的对象为符合上述条件的劳动力。

本款所称劳动力是指18周岁至60周岁男性和18周岁至55周岁女性。

第九条

对家庭确有困难,不能承担或不能完全承担筹资任务的农户,由该农户提出申请,经符合规定的民主程序讨论通过,给予减免。

第十条

对因病、伤残或者其他原因不能承担或不能完全承担劳务的,由本人或家人提出申请,经符合规定的民主程序讨论通过,给予减免。

第十一条

现役军人不承担筹资筹劳任务;复员退伍的伤残军人、在校就读的学生、孕妇或分娩未满一年的妇女不承担劳务。

第三章 筹资筹劳的程序

第十二条

需要农民出资出劳的项目、数额及减免等事项,须经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讨论通过。

村民会议应由本村18周岁以上过半数村民参加,或者由本村三分之二以上的户的代表参加。

村民代表会议应由依法产生的村民代表五分之四以上人员参加。

村民委员会在召开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前后,应做好筹资筹劳的思想发动和动员组织工作。

第十三条

讨论通过全年筹资筹劳建设规划方案的村民会

议或村民代表会议,应尽可能在年底或年初村民人数集中时召开。

第十四条

筹资筹劳事项可经村民委员会提出,也可经十分之一的村民联名或五分之一的村民代表联名提出,提交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进行审议和表决。需经村民代表会议审议和表决的,会前应由村民代表逐户征求意见。

第十五条

村民会议所作决定应当经到会人员的过半数通过。村民代表会议表决时按一户一票进行,所作决定应当经所代表的农户过半数同意。

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表决后要形成会议纪要并由村民或村民代表签字。

第十六条

村民因故不能参加村民会议,可以书面委托本村其他村民代行议事权利。

第十七条 相邻村农民共同直接受益的筹资筹劳项目,应由受益村协商、乡政府协调,按照分村议事、联合申报、分村管理资金和劳务、统一施工的办法实施。

第十八条 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通过的筹资筹劳决定,由村民委员会报乡镇农民负担监督管理部门初审,经乡镇人民政府审核并报县级农民负担监督管理部门批准。

第四章 筹资筹劳的使用

第十九条 村范围内的筹资,用于第五条规定的村内建设项目所需的设备、材料的购买及有关管理、维护费用等。

村范围内的筹劳,用于实施第五条规定的村内建设项目所需的劳务。

第二十条 相邻村共同组织的筹资筹劳,用于国家补助资金扶持的项目。

第二十一条

对所筹资金,村民委员会要建立健全严格的开支审批制度。

筹集资金结余部分经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讨论决定可以结转下年度,继续用于兴办集体生产生活及公益事业。

第二十二条

对所筹劳务,由村民委员会统一组织,并制定合理的劳动定额,以提高劳动效率。

第五章 筹资筹劳的管理

第二十三条

村级一事一议筹资筹劳实行上限控制、合理分摊,农民负担监督管理部门根据当地经济发展水平、农民承受能力、农村事业发展需要,按年度分地区提出限额标准和具体分摊办法,并报上级人民政府批准。

第二十四条 经批准的筹资筹劳项目、标准,由乡农民负担监督管理部门负责在省级农民负担监督管理部门统一印制或监制的农民负担监督卡上登记。

村民委员会将农民负担监督卡分发到农户,并张榜公布筹资筹劳的事项、标准、数额。

村民委员会按照农民负担监督卡登记的筹资筹劳事项、标准、数额收取资金,安排出劳。

村民委员会不得擅自立项或者提高标准,向农民筹资筹劳;

不得将筹资筹劳变成固定的筹集项目;不得跨年度筹资筹劳。

第二十五条 村民应当执行经民主程序讨论通过的筹资筹劳决定。对没有正当理由不承担筹资筹劳的村民,村民委员会应进行批评教育。教育无效的,可依法按照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大会通过的村规民约进行处理。

第二十六条

筹集的资金归本村村民集体所有,由村民委员

会纳入村级财务统一管理,单独设立账户、单独核算。

村民主理财小组负责筹资筹劳管理使用情况的审核、监督。筹资筹劳的管理使用情况经村民理财小组审核后,定期张榜公布,接受村民监督。

第二十七条

乡级人民政府农民负担监督管理部门负责对村级一事一议所筹资金和劳务的使用情况进行专项审计。其主要内容是:筹资筹劳的范围、数额是否符合规定;筹资筹劳是否符合规定的民主程序;资金和劳务的使用是否符合有关要求;财务收支、预决算的制定与执行是否规范;其它有关审计事项。

第二十八条 属于筹劳的项目,不得强行要求农民以资代劳。农民自愿以资代劳的,由本人或其家属向村民委员会提出申请,可以以资代劳。

以资代劳工价标准由县级农民负担监督管理部门根据实际提出初步意见,报地市级农民负担管理部门批准,并在年初向农民公布。

第二十九条

为鼓励农民自愿投工投劳,开展小型农田水利和道路建设项目,各级政府可适当给予补贴,实行筹补结合、多筹多补。

对申请政府扶持资金的筹资筹劳项目,各级农民负担监督管理部门负责本级财政扶持项目审核,财政部门负责资金的拨付,并联合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管。

第三十条

在村级一事一议筹劳范围外需要农民出劳的,必须按照以资代劳工价标准,给出劳者报酬,签订劳务合同,按期兑现。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批准的特大防洪、抢险、抗旱紧急任务确需农民出劳的除外。

第三十一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平调、截留、挪用一事一议所筹资金。

任何单位和部门不得以检查、评比、考核等形式,要求农民或村民委员会组织出资出劳,开展达标升级活动。

农民或村民委员会有权拒绝前款规定的筹资筹劳要求,并向乡级人民政府及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农民负担监督管理部门举报。

第六章 违规责任

第三十二条

未经批准要求农民或村民委员会组织筹资筹劳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农民负担监督管理部门应当提出限期改正意见;逾期不改的,向纪检、监察机关提出建议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给予党纪、政纪处分。属于非中共党员的村民委员会成员,由处理机关提请村民会议处理或罢免。

第三十三条

违反本规定强行向农民筹资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农民负担监督管理部门应当责令其限期将收取的资金退还农民,并依照第三十二条规定对责任人提出处理建议;逾期不退还的,可以按照有关规定给予单位经济处罚。

第三十四条

违反本规定强制农民出劳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农民负担监督管理部门应当责令其限期将违反规定的用工,按照当地以资代劳工价标准,给予农民相应的报酬,并依照第三十二条规定对责任人提出处理建议。

第三十五条 农民负担监督管理工作人员徇私舞弊、滥用职权的,由其所在单位或者上一级主管部门批评教育、责令改正;造成严重后果的,给予相应的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七章 附则

第三十六条 根据受益主体和筹资主体相对应的原则,可适当缩小议事范围。以村民小组或自然村为单位议事的,可参照本管理办法的规定执行,但全村总体计算,人均筹资筹劳标准不得突破限额。部分受益群体议事的,由其自主决定。

第三十七条

6.一事一议自查报告(定稿) 篇六

县财政局:

根据县财政局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工作的具体要求,为确保这两年“一事一议”工作的顺利完成,促进各项政策的贯彻落实,我乡对这两年“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工作情况进行了自查,现将自查情况汇报如下:

一、一事一议项目建设情况

这两年全乡共申报“一事一议”项目17个,总筹资487600元,财政奖补资金852600元,其中,7个街道硬化项目、1个环境整治项目、7个村民活动中心项目、2个村内照明项目。

二、一事一议资金使用管理情况

村自筹资金全部转入县财政局“一事一议”专户上,共计487600元,15个项目完工并验收合格,按规定将县里划拨的补助资金和村民自筹款一并给各村作为该项目财政奖补资金。三、一事一议筹资的实施效果

一事一议项目的开展促进了农村基础设施的建设,道路的硬化和村内环境卫生的整治及村民活动中心的建成等众多项目的开展使得村民生产和生活条件逐渐改善,有力推动了农村经济的发展。

四、存在的问题及整改措施

在一事一议财政奖补的工作中还存在一些困难①部分筹资户思想认识不高②村级“一事一议”档案整理不够规范③村里经常出现“有事难议”的状况。以后的工作中已自查出现的问题为解决要点,积极做好一事一议政策的宣传,努力提高一事一议有关政策的执行力。

五、对今后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认真贯彻和落实好一事一议相关文件的指示及要求并结合自身的实际情况,做好对村民一事一议的宣传,改进办事方法,做好项目开展的每一个环节。在乡及各村建立起一套长期有效的管理机制和团,确保今后 “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的顺利完成,使好政策落实并且达到最好的效果。

7.议论文一事一议 篇七

第一,一事一议财政奖补促进了新农村建设换挡提速。新农村建设的总体目标是生产发展、生活宽裕、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管理民主。这二十个字,内容丰富,环环相扣,是一个系统工程,既要求建立投入机制,又要求建立激励机制。农村税费改革取消了农业税和农村“两工”,同时规定村级公益事业建设所需资金、劳务,通过村民一事一议筹资筹劳来解决,但由于这项制度相关配套措施不完善,没有发挥应有的作用,出现“事难议、议难决、决难行”的现象,村级公益事业建设投入呈下滑趋势。面对这种局面,破题之举就是加快一事一议财政奖补政策的实施,通过试点工作实践,我们深刻地感受到,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制度,以推进新农村建设为目标,以村民民主决策为前提,以农民出资出劳为基础,以政府奖补为引导,在很大程度上解决了村级想办事而资金不足的问题,加快了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步伐。2009年,全县通过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共整合各类资金3 853.16万元,铺设沙石路69公里、自来水管道126公里,修筑排水渠67公里,栽植各类花卉6 910株,修建村级文化体育活动场所4.6万平方米。通过奖补制度的落实,激活了新农村建设投入机制,加快了新农村建设,巩固和扩大农村税费改革成果,让农民依靠自己,在政府支持下改善群众的生产生活条件。

第二,一事一议财政奖补促进了城乡公共服务均等化发展。实现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最基本的要求是发展农村教科文卫、社会保障、基础设施、社会管理等公共事业,确保农民群众共享改革发展成果。随着我国进入以工促农、以城带乡的发展阶段,农村基础设施投入不足的问题日趋显现,成为制约农村公共服务均等化的重要因素。彬县实施一事一议财政奖补政策后,村内道路、水利设施、公共环境卫生和公共绿化等都纳入了政府补助范围,并与其他支农政策相衔接,既完善了一事一议筹资筹劳制度,激励农民自力更生改变生产生活条件的决心,又引导社会资金投向农村,形成“农民筹资投劳、政府激励引导、社会捐资赞助”的村级公益事业建设新机制,加快形成城乡经济社会发展一体化的新格局。

第三,一事一议财政奖补促进了基层民主政治建设水平的提高。加强农村民主政治建设是促进农村发展和维护社会稳定的重要保障。以前农村基层民主建设存在“三难”,一是开会集中难、二是意见统一难、三是决定执行难。农业税取消之后,村委会的运行机制发生了很大变化,村内办事必须由村民决策,从一事一议财政奖补的议、筹、补等环节来看,所“议”之事要符合大多数村民的意愿,由村民来议;所“筹”之款要量力而行,农民自愿交纳;所“补”的资金要规范操作、公开透明,有利于激发和调动广大农民在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中民主议事、定事、办事、管事的积极性和创造性,让农民当家作主。同时,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实施由村级组织来运作,由县乡政府和有关部门来审核,由村民代表组成的理事会来监督,不仅转变了村委会的运行机制,而且保障了农民知情权、参与权、选择权、监督权,有利于加速推进村民民主政治建设的进程。通过“一事一议”的开展,也改变了村干部的陈旧管理观念,拉近了干部与群众的距离,密切了干群关系。以前,村里的大事小事都有村干部说了算,现在变成了群众说了算;由原来不透明,现在变成阳光操作;原来的村官,现在变成了群众的服务员和贴心人。由此,干部在组织群众议事过程中,使群众了解了干部为群众办事的良苦用心,村干部在群众的威信得到了恢复和树立,凝聚力和号召力也得到了加强,促进了基层工作的顺利开展。

8.议论文一事一议 篇八

一、一事一议筹资筹劳工作开展情况

襄城县从2011年开展村民一事一议筹资筹劳财政奖补工作以来,在县委、县政府领导的高度重视下,在财政局及乡(镇)村干部的积极配合下,通过县农业局农监办的宣传发动、培训指导,我县村民一事一议筹资筹劳工作取得明显效果。

二、一事一议筹资筹劳工作存在的问题

虽然一事一议筹资筹劳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也存在着一些突出问题:1.2012年审批389个行政村,因上级资金不足问题,实际开工实施219个行政村,还有170个行政村没有开工实施,挫伤了一些村干部的积极性,影响了党和政府的公信力。2.一些行政村没有严格按照“四议两公开”程序操作,而是少数村干部说了算,审报资料不真实。3.一些行政村建设项目规划模糊不清,没有写明规格、标准和数量,工程量不准确,验收不好把握。4.一些行政村群众筹措资质不落实,由村干部单独筹措资金,先交给财政所,工程实施中又将资金抽回,存在套取国家资金之嫌。5.一些行政村工程质量不合格,群众意见很大。6.县农监办负责全县一事一议筹资筹劳工作的培训、指导、审批和监督工作,工作量大,但没有工作经费和交通工具,直接影响了一事一议工作的开展。

三、做好一事一议筹资筹劳工作的建议

1.按照规划先行,有序推进的原则

2014年我县村民一事一议筹资筹劳工作要先将2013年已审批而没有实施的村进行审核,凡符合条件的村优先实施,按照现有的一事一议财政资金预算,县农监办规定适当的行政村比例,超出比例的行政村将进入项目库。

2.明确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范围

对农民通过一事一议筹资筹劳开展的村内(含新型农村社区)道路、安全饮水及排水、农田水利、村容村貌改造以及村民通过民主议定需要兴办且符合一事一议财政奖补政策的其他公益事业建设项目,按规定给予奖补。跨村以及村以上范围的公益事业建设项目继续通过现有专项资金渠道解决,不得列入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范围。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对已纳入县新型农村社区建设规划且在近期将要拆并的村庄,除农田水利项目外,不再安排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资金。

3.科学编制一事一议财政奖补三年规划

各乡镇要结合本地城乡规划和新型农村社区建设规划,按照规划先行、有序推进、重点突破的原则,建立一事一议财政奖补滚动项目库,编制一事一议财政奖补三年规划(2013年~2015年)和年度实施计划。

4.严格规范村民一事一议筹资筹劳行为

一事一议筹资筹劳必须严格执行“四议两公开”的规定,严格按照议事程序和筹资筹劳范围,加强限额管理和审核监督,把村民一事一议筹资筹劳工作纳入规范化、制度化轨道,切实维护农民合法权益。

5.项目规划要科学合理

一事一议筹资筹劳的项目规划必须科学合理,一定要详细具体,写明实施项目的规格、标准和数量。

6.群众筹资要落实

一事一议筹资筹劳的筹资部分一定要筹资到户,并落实到所实施的项目上,绝不允许先筹资再抽资现象发生。

7.严把工程质量,严格工程验收

县、乡农监部门要切实加强对村级一事一议筹资筹劳工作的指导、支持、服务和监督,为保证工程质量,必须严格执行项目验收制度,乡级组织有关部门进行项目验收,县级进行抽验,各级必须严把工程质量关,实际完成工程数量与上报计划必须一致。

8.安排适量工作经费

9.一事一议实施方案 篇九

2012年一事一议财政奖项目实施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我乡村级公益事业一事一议建设财政奖补筹资筹劳工作,促进我乡各村公益事业的发展和农村基层民主政治建设、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现根据巫溪县财政局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预安排的通知,结合我乡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我乡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统筹城乡发展的方略,以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为目标,围绕农民增收核心,与万元增收相结合,走“谁主动积极、谁效果明显、就支持谁”的模式,以农民自愿出资出劳为基础,以政府奖补资金为引导,以充分发挥基层民主作用为动力,深入推进我乡的村级公益事业一事一议奖补工作。

二、“一事一议”工作的主要内容

(一)列入“一事一议”项目村的基本条件:1.村“两委”班子团结,战斗力强,在群众中威信高,热心为村内办公益事业2.村级基础设施相对薄弱,亟需解决和改善3.村民参与一事一议积极性高,绝大部分群众都能自愿筹资筹劳,建立村级公益设施长效管理制度。4.村内筹资资金到位,并划入乡财政一事一议专户。

(二)明确一事一议财政补助的范围:1.村内道路建设维修。2.小型农田水利设施。3.人畜饮水设施。4.环境卫生设施。5.村庄绿化亮化设施。6.农民文化体育设施。7.其他符合群众意愿的基础公益性 ·1·

项目。

(三)明确筹资对象、标准和财政补助标准。

筹资对象为本村内户籍在册和户籍不在册但常住的人口,筹资标

准为每人每年50元;五保户、现役军人等免除出资义务的人员可以不出资;家庭确有困难,不能承担或不能完全承担筹资义务的,可以申请减免。

(四)建设项目概况

经我乡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领导小组研究,决定

在我乡柏安村和桔龙村实施村级干道和人行便道整治整修工程。

1.柏安村位于蒲莲乡西北角,辖5个社,常住人口1609人380

户,幅员面积4.1平方公里,现有耕地892亩,粮食生产面积1794亩。最低海拔298米,2011年人均收入4491元。

该村长期交通不便,村民只能靠肩挑背磨来解决运输问题,针对

这一严重问题,柏安村决定整修碎石路4公里,人行便道6公里。

项目总投资万元,其中申请市财政奖补万元,县乡财

政奖补万元,社会捐赠万元,村民集资万元,筹劳个,以劳折资万元。项目涉及个社,受益农户268户,1250人。

该工程实施后,不仅解决了该村268户,1250人的出行难题,还

着重解决了600亩水果的销售运输问题,拉动全村的经济发展,推动全村万元增收以及产业快速发展。可实现人平增加收入2600元的目标。

工程启动实施时间2012年4月5日,竣工时间2012年7月20日。

2.桔龙村地处蒲莲乡东南部,辖4个社,常住人口1453人367户,幅员面积3.6平方公里,现有耕地1023亩,粮食生产面积2048亩。最低海拔310米,2011年人均收入4680.4元。

针对桔龙村一是交通不便,村级公路形同虚设,等级差、路窄、路面质量差,很难抵御自然灾害的侵袭,农副产品运输出去相当的难,有些还无法运,严重制约着村的经济发展。二是较大部分群众饮水始终摆脱不了肩挑被磨的吃水问题,无法提高广大人民群众的生活质量。针对桔龙村村级道路问题,决定在桔龙村整修泥结碎石路2公里,人行便道3公里。

项目总投资万元,其中申请市财政奖补万元,县乡财政奖补万元,村民集资万元,筹劳个,以劳折资万元。项目涉及3个社,受益农户355户,1180人。

该工程实施后,不仅解决了355户,1180人出行难和安全出行问题,更重要的是解决了因交通不便制约经济发展,农民增收难的问题。

工程启动实施时间2012年4月5日,竣工时间2012年7月20日。

(五)严格规范资金管理:乡财政设立一事一议奖补资金专户,集中管理,分村核算。各村一事一议筹补资金专款专用,村民筹集资金不得超标准。各村资金支出实行县乡级财政报账。各村当年专户结余资金可结转下年继续使用。项目管理实行“六制”:

1、审批制

2、公示制

3、招投标制

4、领导负责制

5、项目验收制

6、监督检查制。

(六)村级公益事业建设项目要严格按照程序民主确定,议事程

序如下:

1.村委会提出“一事一议”项目三年规划和今年项目的初步方案,方案包括拟建项目内容、资金预算、资金来源、完成时限等内容。

2.在村里进行公告,广泛征求群众意见,公告和征求意见时间原则上不少于一周。

3.民主议定。召开村民会议或者村民代表会议,一事一议项目方案应当经到会人员的过半数通过,由参加会议的村民或村民代表签字。

三、实施计划

各村通过一事一议举办公益事业,应根据各村可筹补资金的总体盘子,本着轻重缓急,量力而行的原则,经过民主决策这一程序制定方案,所定方案资金预算原则上不得超筹补资金额度,严禁举债搞建设。

整个工作从2012年3月上旬到2012年7月底前结束,总体分为五个阶段。

1.宣传发动:3月2日—3月8日召开村两委会议、成立工作组、提出一事一议项目的初步方案,包括规划、项目内容、资金预算、资金来源、完成工作时限等。

2.在村里进行公示,广泛征求群众意见:3月9日—3月15日村委会做好充分思想发动和动员工作,引导村民积极参与民主议事。并公示筹资筹劳方案。

3.提交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审议表决:3月19日召开村民代表大会,听取村民代表意见,在民主协商的基础上进行一事一议项目

签字表决。工程项目质量监督验收小组、理财小组人员一并在大会上推选。(召开村民会议,应当有本村18周岁以上的村民过半数参加,或者有本村2/3以上户代表参加。召开村民代表会议,应当有2/3以上的村民代表参加。一事一议项目方案应当经到会人员的过半数通过,由参加会议的村民或者村民代表签字。方案一经议定,不得随意调整。)

4.组织筹资:3月23日—4月5日按照一事一议标准进行筹资。

5.验收阶段:2012年7月底前一事一议项目必须完工,各村小组对项目进行监督验收。

四、主要措施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为确保我乡集体公益事业“一事一议”项目顺利进行,我乡成立了领导组,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驻村干部具体指导。

(二)宣传引导,营造氛围。充分运用会议、宣传栏、标语等多种方式开展广泛宣传,让群众知道开展一事一议兴办村内公益事业是保证农民行使民主权利的有效形式,是党和政府关心“三农”,加大财政资金向“三农”投入的有效载体,是为村民谋利益的有效途径。

(三)加强督查、认真总结。乡将对各村一事一议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查。对工作开展得好的村,项目资金优先安排;对工作开展不力,程序不规范的村,成效不明显,后续配套资金将不安排或少安排。对弄虚作假,骗取财政奖补资金的按照有关规定予以处理。通过各村一事一议工作的推进,认真分析村级公益事业建设面临的新形势、新任务、新问题、制定有效解决的途径和措施,探索村级公益事业建设

10.一事一议验收通知[模版] 篇十

政奖补项目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

为扎实做好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项目管理,确保项目建设质量和资金使用效果,XX市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领导小组办公室决定对2013年涉及项目的4个乡镇。

一、明确验收范围和重点。验收对象为2013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已完工项目。重点对项目建设时间期限、奖补范围、审批程序、一事一议程序、筹资筹劳标准额度,工程建设质量、资金使用、投资预决算等情况进行验收。

二、项目符合下列条件,方可进行验收:

1、一事一议公益事业工程按已批准项目申请要求完成各项建设内容;

2、召开村民代表大会的照片资料;

2、筹资筹劳票据和花名册;

3、工程预决算;

4、乡镇和村召开有关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工作的会议记录;

6、施工前、后多角度照片3-5张和公示照片;

7、与项目有关的其他资料。

三、其他事项

1、考核验收时间:从2013年

日开始;

2、项目实施的乡镇政府和村要提供项目的财会资料,包括原始凭证、登记账簿、会计报表、照片资料等;

3、检查到有违规操作的必须要纠正;

4、以这次实际的考核验收作为省和县级财政奖补资金的依据。

11.议论文一事一议 篇十一

我们的主要作法是:

一、加强领导明责任。为了确保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工作顺利推进,我们切实加强领导,强化责任,层层建立领导机构。镇政府成立了由镇长任组长,分管农业农村工作的副镇长任副组长,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工作领导小组,并在镇财政所设立办公室,负责日常工作的督办和协调。各村也相应成立了领导小组,组建了民主理财及工程监督等工作专班,做到每个项目有专人负责,每笔资金有专班监管,形成了上下联动、左右协调、全程监管的良好工作机制,为全镇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工作顺利开展提供了强有力的组织保证。

二、广泛宣传造氛围。为充分调动群众参与的积极性,该镇采取多种形式,详细解读政策,广泛宣传发动。一是印发宣传资料。广泛宣传财政奖补的意义、范围和有关政策,使一事一议财政奖补政策家喻户晓,人人皆知,提高群众对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工作的认识,最大限度地调动群众参与的积极性。二是尊重民意,事事让群众做主。坚持村民自己的事大家议、大家定、大家建、大家管,广泛征求群众意见,合理确定建设项目。三是武装典型,打造亮点工程。采取参观学习、示范引领的方式,推进全镇项目顺利实施,在全镇形成了“人人议建设,村村比建设”的良好氛围和工作局面。

三、建章立制强管理。主要建立了五种制度:一是民主议事制度。建设项目由村委会提出,经半数以上村民或三分之二以上村民代表签字认可,方可申报。二是一事一议筹资劳管控制度。三是资金监管制度。收取或拨付资金严格纳入镇农村财务中心管理,由镇分管领导一支笔审批使用。四是考核验收制度。各村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建设竣工后,由村委会向镇政府提出验收申请,镇政府组织考核验收合格后,再由镇政府报县奖补办考核验收。五是项目管护制度。我们按照“谁投资、谁所有、谁养护”的原则,狠抓管护制度落实,切实加强后期管护,确保了奖补工程项目的长效运行。

12.议论文一事一议 篇十二

关键词: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误区,建议

一事一议作为农村税费改革的配套政策, 主要用来解决“后税费时代”农村公共产品的供给问题, 并随着农村税费改革的开展, 逐渐推广到全国[1]。然而在实施过程中这种方式在农村基层组织运行出现了新情况、新问题, 为解决制度实施中遇到的各种难题, 进一步完善一事一议制度, 推进农村基层民主政治建设, 2008年中央下发了《农业部关于积极做好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试点工作的通知》, 并率先在黑龙江、河北、云南三省开展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试点工作。一事一议财政奖补政策是关系着农村公益事业建设以及农村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一项重要内容, 因此, 认真研究“一事一议”财政奖补政策所面临的问题, 探索如何消除制度制约因素, 促进政策实施的思路与对策, 成为解决当前农村公共问题的迫切任务之一。

一、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制度的主要内容

1. 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范围。

主要包括目前支农资金没有覆盖的村内水渠、堰塘、桥涵、机电井、小型提灌或排灌站等小型水利设施, 村内道路和户外村内安全饮水工程、村容村貌整治、植树造林 (经营性除外) 以及村民认为需要兴办的其他集体生产生活等村内公益事业项目。对不符合政策规定的范围和程序、举债等兴办的村内公益事业项目, 一律不予奖补。

2. 一事一议财政奖补标准。

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实行补助与奖励相结合的方式。一是补助。政府根据当地实际适当确定补助比例。以河南省为例, 根据《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河南省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试点工作方案的通知》, 河南省确定对一事一议筹资筹劳总额的1/3给予补助, 补助金额由各级财政按比例承担, 省财政承担2/3, 市、县级财政承担1/3。二是奖励。对工作成效显著的行政村和村民实行奖励;同时, 倡导社会各界捐赠、赞助、投资村内公益事业。

3. 一事一议财政奖补程序及原则。

奖补过程一般必须经过奖补资金申报、审批、资金拨付、使用几个程序。在资金申报、审核中, 各地可根据实际情况, 制定具体审核管理办法, 但在政策执行过程中要注意以下几个原则:一是自愿原则。实施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 必须严格执行相关部门的规定, 以村民民主决策、自愿筹资筹劳为前提, 政府给予奖励补助, 政府投入和村民出资出劳相结合, 共同推进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二是注重实效。实施一事一议财政奖补, 必须考虑村民、村级集体经济组织的承受能力, 重点支持村民需求最迫切、反映最强烈、利益最直接的村级公益事业项目, 注重项目的实际效果, 防止盲目攀比。三是因地制宜。试点市、县 (市、区) 要因地制宜, 搞好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总体规划, 在全面开展试点的基础上, 选择工作基础较好、村民积极性高的村给予重点支持。四是阳光操作。建立健全各项制度, 确保筹资筹劳项目的方案制定、议事和审批过程、奖补资金的审报、使用、管理公开透明, 实现精细管理和科学管理, 自觉接受村民监督。

二、一事一议财政奖补易陷入的误区

1. 变相增加农民负担。

一事一议在实际操作中实行上限控制, 并遵循自愿原则。一般地区年人均15元, 经济条件较好的不超过20元, 而在具体操作中很难确保各地能真正执行这一标准。自愿变成了强制, 定额变成了超额。有些较小的项目建设成本较低, 不足15元的, 集体也按15元收取, 然后虚报成本, 多余资金留作己用;有些地方政府则以筹资筹劳数额太少办不了大事为由超额筹资, 变相向农民乱收费;有些地区根本不进行民意调查, 也不进行村民议事, 村民认为不需要办, 或者可缓办的项目也被强行列入一事一议等等。这种现象完全是由政府垄断了村级公共决策, 不仅没有减轻农民负担, 解决农村公共问题, 反而加重了农民负担, 为万民所恨。

2. 诱发村干部贪腐行为。

作为一种激励政策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如果运用得当, 就能发挥财政资金的杠杆作用, 促进农村公益事业的发展, 但如果缺乏严格的监督和审查机制, 这种政策就可能诱发村级组织以骗取政府奖补资金为目的的欺诈行为, 滋生贪污腐败现象。例如, 在实际操作中, 一些村组织为获得奖补资金, 不惜举债兴建大型公共设施;据有关资料显示, 中国乡镇平均负债上百万元[2]。一些长期以来负债运行的乡镇, 为摆脱沉重的债务负担, 便借财政一事一议之名上报项目, 获取政府奖补资金。通过挪用资金或偷工减料减少资金使用, 将资金用于化解基层政府及村组债务。更有甚者, 一些村干部利用各种手段虚报项目、编造预算、骗得奖补资金, 实际资金到位后并不是用于村级公益设施建设, 而是进了干部自己的腰包。

3. 难免农民搭便车行为。

农村公益设施建设属于公共物品供给的范畴, 既然是公共物品就难逃“搭便车”行为。尤其在农村地区农民集体意识和公共意识不强, 认为修路铺桥本就是政府的事, 与自己不相干, 又受自身经济水平限制, 他们也不愿拿出钱作自己受益不大的公益事业, 而是寄希望于别人付钱建设自己免费享受公共物品。此外, 公共物品的外部性与非排他性使得每个成员在享受公共物品的利益方面都处于均等地位, 也就很难将“搭便车”者排除在外。因此, 在筹资筹劳时, 村民作为理性的经济人往往会寻求付出最少而收益最大的途径, 特别是在没有强制或补偿措施的情况下, 人人都倾向于选择“搭便车”而不是主动筹集成本, 使得筹集难度加大。

4. 遭遇形式主义困境。

一事一议财政奖补政策的主要目的是希望通过资金奖励的手段树立社会正面效应以促进政策实施, 而不是重在补充项目资金, 因此奖补的数额有限。对于经济薄弱的村庄可能会起到激励作用, 但对经济较好的村庄可能吸引力不大。加之目前中国农村民主议事制度还没有真正建立起来, 在村级层面上召开民主议事会商讨一事一议公益项目往往会流于形式。有些村干部本着“多一事不如少一事”的心态, 不愿意出头组织议事;还有些村干部把一事一议当做是一种形式, 走走过场, 最终村民议事会变成了少数人决策的会议, 所议之事也只是有利于少数人的公益事业, 或者所建项目纯粹是出于政绩需要, 不但不能促进农业生产, 反而造成负面影响, 加重了农民的负担。

三、进一步推进一事一议财政奖补的建议

一个政策的实施, 受内在和外在的多种因素限制, 不可一蹴而就地改变, 唯有认识到存在的障碍才能逐步祛除障碍[3]。虽然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在推行过程中遭遇一定困难和误区是必然的, 但它对农村公益事业建设具有巨大的推动作用, 因此必须在实践中不断总结经验, 进一步完善该制度, 使一事一议财政奖补真正成为新农村建设的“助推器”。

1. 扩大政策宣传力度。

政府应该通过报刊、网站、电视等各种传媒, 向农民积极宣传这一政策, 并深入乡村进行实地调研, 调动基层政府和村民参与一事一议、建设农村公益事业建设的积极性, 使他们意识到一事一议筹资筹劳并非乱收费、乱摊派, 不是增加他们的负担, 而是从他们的长远利益出发, 为农村建设, 农业发展和农民增收奠定坚实基础。同时, 应尽可能探索通俗易懂, 易为群众理解, 便于基层操作的奖补办法, 增强操作性, 使得农民能够理解该机制的具体内涵和流程。

2. 建立健全一事一议民主议事机制。

在进行试点的市、县 (市、区) 开展一事一议筹资筹劳项目时, 应规定相应的民主议事程序, 严格筹资筹劳范围, 严格限额管理, 规范筹资筹劳行为, 切实做到民主议事、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可采取“4+2”工作法, 就是所有村级重大事项都必须在村党组织领导下, 按照“四议”、“两公开”的程序决策实施。“四议”即:党支部会提议、“两委”会商议、党员大会审议、村民代表会议或村民会议决议:“两公开”即:实施决议公开、实施结果公开。这一基层工作方法与一事一议机制有着共同的基点, 即民主议事、民主决策, 可以形成政策合力, 相互促进, 推动农村公益事业的实质性发展。

3. 完善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监督机制。

一是实行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公示制。全面公开一事一议财政奖补政策、实施办法、办事程序和筹资筹劳的数量、项目资金 (实物) 的安排使用等情况, 由村民代表对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进行全程监督和管理, 提高财政奖补工作的透明度和有效性。二是进一步建立健全财务公开制度。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建设的内容、筹资筹劳的数量、奖补金额等应作为村级财务公开内容, 及时向村民公布。三是建立监督检查制度。各级财政、农监、纠风等部门要定期组织对一事一议奖补项目及资金使用的合规性、真实性和有效性进行检查, 对违规操作、截留挪用、骗取村民筹资和奖补资金的, 要责令纠正, 追回资金, 并按有关规定追究相关当事人的责任。

4. 强化激励机制, 提高参与积极性。

曼瑟尔·奥尔森的“选择性的激励”理论认为, 激励是有选择性的, 是因为它要求对集团的每一个成员区别对待, “赏罚分明”。一事一议财政奖补政策奖补的对象是村级组织, 而针对个人并没有具体的奖惩措施, 村干部作为与不作为、村民合作与不合作都得不到相应的奖励与惩治, 积极性自然不高。因此, 要充分调动各方积极性, 克服集体行动中“搭便车”倾向, 就需要建立一个有效的激励和约束机制。对于热心投资公益事业的村干部和群众, 给予物质和精神奖励, 对村干部的无所作为、农户的不合作、“搭便车”行为等作出具体惩罚规定, 以体现一事一议制度的公平性, 提高每个成员的积极性, 促进政策的进一步实施。

5. 培育多元投入主体, 创新建设方式。

为确保一事一议项目建设和奖补资金的来源, 需要不断创新机制, 建立以政府奖补资金为引导、以农民筹资筹劳为主体、以社会企业和私人自愿捐资赞助为补充的村级公益事业建设投入新机制, 形成国家、省、县乡、村民的多元投入主体。同时, 政府应降低私人部门进入公共服务领域的门槛, 鼓励私人参与农村公益事业投资建设, 从而花更少的钱提供更多更好的服务。譬如, 政府可通过委托承包、出售、租赁等形式对小型公益事业设施进行市场化运作, 政府对其实施监督以保证服务质量;对那些可以明确受益范围的农村公共产品, 可在受益范围内实行村民自我管理和维护, 政府对其运行进行监督, 以此来引入竞争。吸收社会资本, 提高公共产品供给效率。

参考文献

[1]王洪波.一事一议的制度困境及完善举措[J].中国集体经济, 2008, (19) .

[2]胡绍雨.笔谈农村税费改革[J].消费导刊:理论版, 2009, (3) .

13.一事一议资金管理办法 篇十三

奖补资金管理办法

第一条 为全面贯彻落实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以下简称一事一议财政奖补)政策,进一步规范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资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资金,是指各级财政安排专项用于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的资金。

村集体经济组织投入、社会捐赠等用于一事一议村级公益事业建设资金,参照本办法执行。

第三条 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资金应按照以下原则进行使用和管理:

(一)民办公助,适当奖补。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坚持以农民民主议事为前提,以农民自愿筹资筹劳为基础,严格禁止变相加重农民负担。政府通过民办公助的方式,对符合规定的村级公益事业建设项目给予适当奖补。

(二)分清责任,明确范围。对农民通过一事一议筹资筹劳开展的村内道路、农田水利、村容村貌改造以及村民通过民主程序议定需要兴办且符合本省(含国有农场)有关规定的其 他公益事业建设项目,财政按规定给予奖补;跨村以及村以上范围的公益事业建设项目继续通过现有专项资金渠道解决,不得列入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范围;农民房前屋后的修路、建厕、打井、植树等投资投劳由农民自己负责。

(三)严格管理,专款专用。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资金专项用于对农民通过一事一议筹资筹劳开展的村级公益事业建设项目的补助。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截留、挪用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资金,不得用于村办公场所建设、弥补村办公经费、村干部报酬等超出财政奖补范围的其他支出。

(四)直接受益,注重实效。坚持办实事,重实效,以社会效益为目标,重点支持农民需求最迫切、反映最强烈、利益最直接的村级公益事业建设项目。

第四条 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资金使用实行分级管理。市、县财政部门的管理职责,由市、县级财政部门研究确定。

第五条 省级财政部门负责制定本省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资金管理政策,下达中央和省级财政奖补资金,组织实施对市、县财政部门管理和使用财政奖补资金的目标考核和监督检查。

第六条 市、县财政部门依据中央和省级财政部门规定,管理和使用上级财政部门下达的以及本级预算安排的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资金。

第七条 省财政在年初预算中安排一定资金用于支持市、县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工作,并根据财力状况适度增长。

第八条 市、县财政部门也应将本级财政负责安排的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资金列入预算,逐步增加资金规模。

本级财政安排的奖补资金,应与上级财政部门下达的奖补资金一并用于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

第九条 省财政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资金主要依据农业人口、市、县财政困难程度、并根据中央下达的奖补资金规模以及省本级预算安排,结合上市、县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工作开展情况等因素确定分配财政奖补资金额度。

第十条 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资金支出在“对村级一事一议的补助”科目中反映。市、县财政部门可按照“渠道不乱、权限不变、优势互补、各记其功”的原则,将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资金和其他财政专项支农资金捆绑使用,放大强农惠农政策效用。

第十一条 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资金在县、乡两级实行项目制管理。县级财政部门或乡镇财政所在安排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资金时,必须分解落实到每一个具体项目。乡镇财政所就设立一事一议筹资专户,分村核算。村民委员会收缴村民的筹资要全额交存所在乡镇一事一议筹资专户。

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开展应坚持规划先行、先议后筹、先筹后补的原则,按照村民议定、村级申报、乡镇初审、县级审批、省级备案的流程进行。

县级财政部门或乡镇财政所应建立项目库,建设项目优先从项目库中选取。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应实行项目预决算、考核验收、绩效评价等制度,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和资金的安全性、有效性。

第十二条

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推行报账制。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原则上实行乡镇报账制,也可以实行县级报账制。只有在村民筹资、村集体投入、社会捐赠资金到账,具备项目开工条件后,才能由村级提出申请,由县级财政部门或乡镇财政所按工程进度拨付资金,在项目竣工验收合格后办理清算,多退少补。

第十三条 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资金和项目应实行公示制度。县乡财政和农村综合改革部门应当按照政府信息公开的要求,全面公开一事一议财政奖补的政策标准、实施办法、办事程序和服务承诺,并督促村委会依据村务公开的有关规定公示有关情况。

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应当接受村民代表的全程监督。已建成的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对村民筹资筹劳资金、财政奖补资金使用明细等应张榜公示,自觉接受群众监督。第十五条

各级财政和农村综合改革部门应建立激励约束机制,对辖区内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工作开展情况进行工作考核,并将考核结果作为下一对下分配财政奖补资金的参考因素之一。工作考核内容主要包括组织保障、资金安排、项目规划、制度建设、监管系统建设、政策落实等方面。

第十六条 省级财政和农村综合改革部门每年应选择部分地区或项目,对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资金使用效益进行绩效评价,运用科学合理的评价指标、评价标准和评价方法,对资金支出的经济效益、社会效果等进行客观公正的评价。每年2月10日前应将上一绩效评价结果和本绩效目标报告财政厅。

第十七条 省财政部对各市、县管理和使用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资金情况的监督检查工作,原则上每年进行一次。

市、县财政部门对管理和使用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资金情况的监督检查工作原则上每年至少进行一次,监督检查结果应及时报告省财政厅。

第十八条 乡镇财政所应当充分发挥财政职能作用,加强对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申报、审核、实施、验收、资金拨付等环节的监督检查。

县级财政部门应认真做好与乡镇财政之间的信息沟通传递工作,把上级财政部门(包括本级财政部门)下发的有关政策、资金和项目管理制度、项目计划批复等及时下发、抄送乡镇财政,确保其有效开展监管工作。

第十九条 各级财政部门要建立完善一事一议财政奖补信息监管系统,实行联动机制,对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资金进行动态监管。

第二十条 对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资金管理和使用中存在的违法行为,依照《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等有关规定追究法律责任。

14.开展好村级一事一议工作 篇十四

农村税费改革以来,农村取消了村提留乡统筹,尤其是全面取消农业税、农业特产税之后,农民生产积极性空前高涨,农民负担明显减轻,农民收入大幅度增加。然而,发展农村公益事业却个成了一大难题:农村公益事业要办,集体经济不景气,又不能向农民集资。这一难题一直困扰着各级政府和农村基层组织。对此,国家农业部颁布了《村级范围内筹资资筹劳管理暂行规定》,要求村级范围内兴办个公益事业实行“一事一议”,坚持“量力而行、群众受益、事前预算、上限控制、有事则议、无事不议、民主决策、民主管理”的原则。各地又根据各自的实际情况出台了相关的配套措施,以期解决村级范围内发展公益事业中出现的诸多问题。但是,这些年来在具体实行过程中,由于村干部以及村民的认识水平和思想观念参差不齐,经常会出现一些这样或那样的问题。

一是农民思想观念转变慢。部分农民仍然认为基层设施建设,发展公益事业是各级政府应该为农民做的事情,钱应由政府拿。二是出现三难:会难开,事难议,钱难筹。农村外出务工人员较多,开会很难召集。加之农村问题复杂,农民的参与积极性不高,民主意识不强。三是村干部为难情绪较大,对开展“一事一议”办好村级公益事业缺乏足够的认识,认为村级两委会班子商量一下就可以了,召集村民开会太麻烦了,或存在不愿意操心的思想观念。四是县乡两级干部没有提起高度重视,敷衍了事,得过且过,甚至认为可有可无。

面对“一事一议”筹资筹劳工作遇到的困难、问题和农村公益事业急速下降的趋势,改变现有状况的做法是:

1、统一思想、转变作风,坚定抓好农村“一事一议”的信心和决心。县乡两级要要充分认识村级“一事一议”重要性,把“一事一议”筹资筹劳发展农村公益事业作为农村工作的重中之重来抓,要抓好村干部的培训工作,统一干群思想,教育各级干部提高对抓好此项工作重要性的认识,深入基层,加大政策宣传力度,让农户人人皆知、家喻户晓。

通过开展宣传教育活动,使人们清醒地看到税费改革后,农村公益事业建设是目前农村工作最大的难题,如果一味地等、靠、不管不抓,用不了几年,农村吃水难、行路难的现象将重演,严重影响农民的生产生活,而眼前这一问题就得靠也是一样的方法来解决。干部群众的思想统一了,共识形成了,抓好“一事一议”的信心和决心也就坚定了。真正使村级“一事一议”尽快走上健康发展的良性轨道。

2、把握原则,规范程序,充分发挥农民的民主决策作用。在“一事一议”工作的运行当中,要认真学习上级有关正策和规定,吃透上级精神,从严把握标准,规范运作程序,努力做到四个明确:

⑴明确原则。本着量力而行、群众受益、群众自愿、群众确定、事前预算、上限控制的总体原则,坚持五个不议:即超过村民承受能力的不议;村民不受益的不议;村民不自愿的不议;村民不决策的不议;超标准的不议。

⑵明确依法程序。讨论“一事一议”筹资筹劳项目时,村民同意的必须超过三分之二以上才能决定,并接受群众监督。⑶明确范围。“一事一议”筹资筹劳主要用于本村范围内农田水利建设、植树造林、修建村级公路、改善村级卫生环境和农业综合开发等农民受益的生产公益事业。

⑷明确负担标准。在确定“一事一议”项目时,要充分考虑受益范围内农民的实际承受能力,要量力而行;在立会之前,征得受益范围内百分之二十农户的同意,经过讨论,在确认具有通过的可能性后,再予立会,充分发挥农民的民主决策作用,确保农民负担不再出现反弹。

3、因村而宜,分类指导,提高农村“一事一议”的成功率。针对“一事一议”工作存在的种种困难和问题,采用因村而异、实事求是、分类指导的办法,不搞一刀切,实行具体情况具体分析,努力探索新形势下农村公益事业建设的新途径,新办法,新经验。针对难度大的,要采取切实可行的办法来解决。一是入户宣传政策,向农民讲清要议的项目,最终达到大多数农户支持所议的项目,达成共识;二是成立工作小组,直接走访农户,征求农民代表的意见,并将意见汇总,推选两名监督员把结果公开,从而解决了村级“一事一议”开会难的问题;筹资筹劳方法上采取分步走,区别对待的办法,筹资尽量放到秋后,筹劳尽量在农闲季节。搞示范,抓典型,从百姓的切身利益出发,议老百姓最关注的,急需解决的公益事业,真正解决议事难的问题。

15.议论文一事一议 篇十五

群众参与:“受益人”变成“主人翁”

初冬时节, 一场雨过后, 汉阴县漩涡镇茨沟村村民邹金怀一边挥动铁锹清除通村水泥路排水沟的杂草, 一边乐呵呵地说道:“把这段路维护好, 保证大家出行安全, 也方便了自己的生活”, 原来这段1.2公里的水泥路是邹金怀的养护责任区。像邹金怀一样, 该村的7个组7.6公里的水泥路每天都有固定人员负责路面平整、整洁, 疏通沟渠和桥涵洞堵塞, 保持道路安全畅通。

茨沟村曾经道路泥泞, 交通不便, 严重影响着全村群众的生产生活。自“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在该村实施以来, 累计投资156万元, 硬化了村组所有道路, 极大地改善了群众生产条件。广大群众在受益的同时尤为珍惜来之不易的好环境。

村支部书记吴大平介绍到, 按照“谁投资、谁受益, 谁所有、谁养护”的原则, 村上建立定岗定段定责公益设施管护制度, 在全村选取威信高、责任心强的村民签订公益设施管护责任书, 明确道路管护具体任务, 将管护成效作为全村投资投劳的一部分, 让大家树立起主人翁意识, 确保通村水泥路有人建, 更有人管。

维护好“连心路”, 才能保障群众走上“幸福路”。茨沟村的做法在全县各镇村得到认同, 各镇村通过村民公约、村民大会等形式, 动员群众全程参与、自觉维护、自主监督, 规范道路、桥梁、路灯、公共活动场所、公共环卫设施、小型水利、公共绿化等七大类维护标准, 2014年办理“整修村组道路、厕所兴建、疏通下水道、更换损毁路灯”等实事238件, 受到群众的广泛好评。

共建共管:“主导者”变成“服务员”

“绿城环保服务有限公司最后通过竞标中标。半年的公司市场化运营, 全镇148公里的公路养护和沿线的卫生保洁良好, 政府节省了之前数倍的财政资金投入, 花少量的钱买到优质的服务。”

为深化公益事业管护, 涧池镇在全市首推乡村公路养护市场化运行模式。据陈富平介绍:年初, 镇财政根据镇交管所提报的公路养护计划, 将所需资金纳入全年财政盘子, 设立专户储存, 专款专用, 由镇管理养护站进行管理, 统一考核后, 按照每月每公里补助100元的标准发放, 全年预算核定支出58万元。这就意味着, 镇政府用58万元标底招标, 中标公司将负责全镇村道养护和沿线村落的卫生保洁。

镇长马文艳说, 基层乡镇有限的政府财力不能“撒芝麻盐”, 走政府扶持, 企业运作, 村民参与的发展路径是明智之举。通过公开招标, 将全镇的道路清扫、垃圾清运、道路养护打包给了绿城环保公司, 按照“管干分离、绩效挂钩、有偿服务、政府监督”的原则, 对中标企业有补贴有监督, 一举两得实现双赢。全镇16个重点村和316国道沿线实现了“户清扫, 村集中, 镇转运”的垃圾清运与道路养护目的。

在该县财政局综改办, 笔者了解到:涧池镇通过购买服务的方式, 委托具备资质的专业管护企业或人员进行管护属于社会管护层面。在村级公益设施过程中该县推行“群众管护、承包管护、延伸管护、市场管护和其他管护”相结合的方式, 全面实现村级“道路硬化、巷道亮化、村庄绿化、院落美化、居住净化”的目标。同时该县以受益群众自筹和义务投劳管护为主体, 政府、村组集体投入和社会捐助为补充, 通过财政投入、集体资金、投工投劳, 多形式、多渠道筹集资金, 逐步建立村级公益设施管护资金多元化投入机制。2014年财政投入55万元, 群众筹资筹劳55万元, 修复了路灯、活动广场健身器材、环卫保洁设施设备等工程, 为公益设施发挥持续作用奠定了坚实基础。

规范运行:“制度管”变成“自觉行”

“每个村民都有爱护和维护公益设施的义务”、“破坏道路及其附属设施都是对其他村民权利的侵犯”。城关镇三元村文化广场的《村级公益设施管护公约》中这样写道。

提高村级公益建设知晓率, 才能让广大群众从制度约束中转变为自觉行动。像三元村一样该县14个镇179个村利用广播、黑板报、宣传栏、群众会议、宣传标语等多种形式, 大力宣传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管护等10余项制度, 同时将管护制度、管护公约等在辖区内公布, 增强群众管护意识, 调动群众管护积极性。中坝村推行清运保洁垃圾分类试点工作, 全村1 750户6 319人, 开始改变往日垃圾随便堆放的习惯, 成为了垃圾分类的参与者。离平梁镇文化广场不远的地方, 是村民吴家琴的便民商店, 现在的她成了公益设施的义务“宣传员”和“监督员”。

“一事一议”在汉阴农村以民主议事为前提, 实行“村内事村民议村民定村民建村民管”, 打破政府主导项目建设和自上而下决策的传统模式, 使农民群众成为村级公益事业建设的主人, 赢得百姓的真心欢迎。

经过5年建设, 在财政奖补资金的支持引导下, 汉阴县实施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778个, 总投资23 141万元, 群众主动筹资筹劳14 341万元, 全县村容村貌得到极大改善。2014年6月, 《汉阴县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管护办法》作为典型经验, 被陕西省农村综合改革管理办公室在全省予以借鉴推广。

16.教你“一事一议” 篇十六

写作“一事一议”类文章,要把握以下三点:

一、据事提炼观点

谈看法、说观点的文章,具有“由叙生议”的特点。这就要求我们在动笔写作之前要从事例或材料中提炼出自己的观点,并且用一句话表述出来,这便是文章的中心论点。

根据事例提炼观点,要透过事物表象发现其本质,通过事件的个性寻找存在于个性之中的共性。也就是说,文章所叙的事只是个例,但它蕴涵并表现出来的道理却具有普遍意义。比如,有这样一件事:爱因斯坦小时候有一次上劳技课,按要求将自己做的小板凳交上去后,老师见其粗糙,很不满意,批评说:“世界上不会有比这更坏的板凳了。”爱因斯坦从课桌下拿出两只板凳,说:“这是我前两次做的板凳,刚才交上来的是第三只,它就比前两只强一些。”这个材料,如果从中提出“爱因斯坦是好样的,我们要向他学习”这个观点,认识问题就显得缺乏思想高度。如果透过表象指出其思想实质,就可以提炼出“持之以恒是成功的条件之一”(从爱因斯坦的角度看问题)、“任何事情没有调查就没有发言权”(从老师的角度看问题)、“全面看待事物,既要横向比较,看到不足,又要纵向比较,看到进步”(从双方的角度看问题)等观点。事理本身往往具有多面性,但不能贪多,应将自己最有话可说的某一个观点确立为论述的中心。对于初学者而言,一篇议论文讲清一个道理就行了。

二、依观点定向叙述

议论文中的叙述语言应简洁,陈述清楚,重点突出。要摒弃描写性的语言,删去枝节,三言两语交代清楚来龙去脉。再将事例中与所说之理相关的部分叙述得具体一些,突出一些,为后面展开论证奠定基础。还是以“爱因斯坦的小板凳”为例,如果确定议论中心是“没有调查就没有发言权”,那么文章第一段就可以这样写:“有一次,爱因斯坦的老师见爱因斯坦交上来的作业—— 一只几经失败而制成却仍然非常粗糙的小板凳,很不满意,一口就断定‘世界上不会有比这更坏的板凳了’。然而他没想到,爱因斯坦先前做的那两只板凳更糟糕。”这么叙述,突出了老师的武断,明确了议论的对象和内容,能够保证文章朝着作者心中确定的观点顺畅自如地写下去。

三、围绕中心展开论述

“一事一议”类文章必须以“议”为主,这是它区别于记叙文的本质特征。议论,必须始于对文章开头所列举事例的分析。对事例的是非、优劣、好坏,要表明自己或肯定或否定、或褒扬或贬斥的态度。分析事例时,要研究为什么会产生这种现象或结果,其实质是什么,从中得到了什么启示——文章的中心论点就提出来了。

要让论点为人信服,回答读者心中“为什么这个论点对”的疑问,就必须阐述道理,举出新的事例进行论证。只有这样,才能走出就事论事的误区,从而达到就事论理的目的。

以下举例文说明。

泼点冷水又如何

据报载,在一次全国人大会议上,时任国务院总理的朱镕基前往湖南代表团参加分组审议《政府工作报告》。当听到民营企业家梁稳根大谈自己在电力设备制造上的优势和宏大目标时,朱镕基同志善意地泼去一瓢冷水:“你的牛皮吹得也太大了吧!我肯定你做不出来,因为全国能做六十万千瓦(电力设备)的已经有三家了,设备都过剩,你到哪里去找市场呀?”

一个民营企业家,雄心勃勃地想把自己的企业做大做强,按照“气可鼓而不可泄”的说法,应该对他给予赞扬和扶持。但朱镕基同志凭着自己对电力行业的了解,凭着他对企业家的爱护,凭着实事求是、不怕得罪人的负责态度,在人家兴头上大声说“不”,犹如兜头泼去一瓢冷水。试想,如果任由不了解市场行情的企业家头脑发热,贸然投下巨资,到头来只会是企业不可收拾,集体和个人利益都严重受损,后果便不堪设想。因此,朱镕基泼下的冷水,肯定会让梁稳根头脑清醒下来,从而理智地设计企业的发展之路。

长期以来,我们都崇尚“气可鼓而不可泄”的为人处世观,以致演变为无原则的叫好,肉麻的吹捧,泛滥成灾的炒作。这种现象必须得到改变。要知道,对待他人和事物必须从实际出发,因人因事制宜,该鼓气时要鼓气,该泄气时就得泄气。谁要是明知其不可为而为之,就要给他泼点冷水,眼见哪个要往坑里跳,就要拉他一把。比如,著名数学家杨乐,在多种场合给数以千计的“哥德巴赫猜想”爱好者泼冷水,告诫大家“切莫误入歧途,虚掷大好光阴”。他还断言:“因为工具不行,目前,不论多少人,花多少时间,都证明不了哥德巴赫猜想。”这些话,虽然不及“迷魂汤”受欢迎,但它有助于广大数学爱好者找准自己的研究对象,不至于徒然耗费宝贵的时间和生命。从这点上说,泼冷水就是对对方最大的关心和负责。

在我们的身边,有疯狂地想当作家的人,有沉湎于明星梦而不能自拔的人,有痴迷于名人的“追星族”,如此等等,对待这些不切实际、头脑发热的人,我们不妨站出来给他们泼点冷水,让他们冷静下来,理智起来,走出虚妄,扎实做人,扎实生活。

通过对“朱镕基当众提醒梁稳根”一事的分析,文章入情入理地指出了“泼冷水”的必要性和重要性,给人以有益的启示。叙事简明,论证有力,说理严密,说服力强。

17.一事一议竣工验收指导意见 篇十七

各县(区)综改办、财政局、农监办:

为切实保证我市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的工程质量,维护议事主体的利益,更好地发挥财政补助资金在村级公益事业发展过程中的效益,现就如何开展财政奖补项目竣工验收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验收程序

(一)在项目验收之前,先由村委会组织施工、监理、设计等单位进行自检。自检后施工、监理等单位按照要求,整理好相关技术资料,再由村委会向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下同)提出完工报告。镇政府接到报告后,应及时组织有关部门进行初验。初验不合格的项目不得报请验收。

(二)乡镇政府对项目初验合格后,向区综改办提出申请验收申请报告。并附初验意见和项目工程档案、财务资料及有关民主议事等材料。

(三)区综改办收到镇验收申请后,应牵头组成验收小组进行实地验收,并出具验收报告。验收小组成员一般包括:区综改、农办、财政负责同志,镇分管领导、财政所、经管站负责同志,村民监督小组成员代表,受益群众代表等。涉及专业技术较强、安全性要求高、投资较大的项目,还应邀请相关部门、专家进行验收考评。

—1—

(四)市综改办将组织农办、财政等部门对区验收后的项目进行抽验。

二、验收方法

验收成员要听取各有关单位的项目建设工作报告,查阅工程档案、财务资料、村民议事材料及其他相关资料,实地查验建设情况,现场随机问访农户,了解项目的落实情况和农民对建设项目的满意程度。验收成员根据听取汇报、现场查看以及抽样调查农户等情况,充分讨论酝酿,并形成专题验收意见,对工程规划、施工和工程质量及村民参议等方面做出全面评价。

三、验收内容

(一)村民民主议事制度执行情况。是否按议事程序进行了一事一议,有无借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变相向农民筹资筹劳,村民议事记录档案是否真实,是否对村民议事立项进行公示等。

(二)项目管理情况。项目建设是否履行招投标制度要求,是否符合土地、环保、城乡规划等建设要求,是否将项目预算招标、中标签约、项目进展和验收决算等环节的主要内容进行公示,是否成立村民监督小组等。

(三)项目建设总体完成情况。建设地点、建设内容、建设规模、建设标准、建设质量、建设工期等是否按批准的—2— 项目建议书和当初设计建成,是否有项目变更,有无项目打包申报情况,是否设立标识牌等。

(四)资金管理情况。村级自筹资金、社会捐助资金是否到位,财务核算是否规范透明等。

(五)档案资料情况。建设项目批准立项文件、民主议事记录、工程预算、招投标文件、工程合同、决算审计材料、监理等资料是否齐全、真实、准确。

(六)其他需要验收的内容。

四、其他要求

(一)对验收发现问题的,由区综改办出具书面整改意见,待整改完毕后重新组织验收。

(二)经过区统一验收合格的,施工单位方可向区财政申请拨付奖补资金,财政奖补资金原则上实行直接支付。

(三)项目验收合格后,各地要及时办理资产移交和入账手续,并落实管护责任。

(四)每年下半年,各地要每月上报当年批准奖补项目的进展情况。项目全面验收后,请按实际情况填报一事一议财政奖补投入及项目情况统计表。

以上意见,请各地结合实际贯彻执行。××市综改办 ××市财政局 ××市农监办

二○一一年十一月八日

18.赵家铺一事一议简介 篇十八

巉口镇赵家铺村位于镇区以北6公里处,距定西城区24公里,全村辖8个村民小组,529户2234人,流域面积19平方公里,耕地面积1.4万亩,退耕还林面积7515亩。近年来,该村大力发展马铃薯和养殖等产业,使社会经济有了长足发展。先后在2008年和2011年建成统一规划的新农村85户作为北工业园拆迁安置点,并规划继续安置120户。但是新农村建成后,由于资金缺乏,基础配套设施相对滞后,交通较为不便。2012年,结合新农村建设,通过申请财政下拨“一事一议”项目资金,对赵家铺新农村道路进行了硬化。

该道路长600米、宽6米、厚0.2米,项目总投资44万元,该工程以群众自发筹资筹劳和中央财政补助方式筹资,其中,当地群众投劳折资22万元,申请财政奖补资金22万元。该工程自2012年4月1日开工,至2012年5月1日竣工,工期30天。工程建设过程中,镇村两级高度重视,成立了乡村督查改建领导小组,选派责任心强、业务技术好的人员,加强质量管理,严把工程质量关。同时,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严格执行工程建设规范,使得工程按规划进度顺利实施并如期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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