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国有企业改革困境分析论文

2024-07-31

中国国有企业改革困境分析论文(精选12篇)

1.中国国有企业改革困境分析论文 篇一

当代中国政治体制改革的困境与出路

2013-12-04 15:18 来源: 中国改革论坛网 作者: 李庆霞

中国自改革开放以来,政治体制改革始终是党和国家高度重视的问题,历经30多年的改革历程,政治体制改革取得了较大的成绩。但是,随着社会的发展,经济发展日益艰难、腐败问题层出不穷、群体性社会事件接连发生、贫富差距不断扩大,这些现象自有其产生的具体原因,但无不与当今中国的政治体制有关。十八大报告明确指出今后一个时期的重要任务是攻坚克难,认为反对腐败、建设廉洁政治,是党一贯坚持的鲜明政治立场,是人民关注的重大政治问题。这个问题解决不好,就会对党造成致命伤害,甚至亡党亡国。可以说,能否解决腐败问题关系到党和国家的生死存亡,而政治体制改革不但是反对腐败的重要举措,更是预防腐败、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重要保证。

一、现行政治体制存在的问题及改革的必要性 美国麻省理工学院经济学教授达荣·阿斯莫格鲁(Daron Acemoglu)和哈佛大学政治经济学教授詹姆斯·罗宾森(James A.Robinson)合著的书《权力、繁荣与贫穷的根源:为什么国家会失败?》指出,社会的繁荣与贫穷是由体制决定的,成功的国家是“包容性体制”,失败的国家是攫取型体制。包容性的政治体制是指,政治权力分布广泛同时受到限制;有相对集中的政治权力确保基本设施的建设;人民广泛参与政治,制定并遵守宪法;新闻自由,言论自由等。中国自改革开放以来取得了举世瞩目的成绩,这无疑证明了中国总体上是包容性的政治体制,这种体制是适合中国国情的。但不容否认的是,现行政治体制中存在着诸多问题。这些问题概括起来如下:

一是权力过分集中。在政党权力配置上,政治协商制度并没有充分发挥作用。目前,政治协商对党政决策的作用主要是通过政治参与民主对话来实现的。但由于政治协商在党政决策中的法律地位还不明确,政治协商的程序也不够规范,这就难免使协商流于形式。在政府与公民的权力配置上,政府占优势。公民参与政府管理是民主化的趋势和重要内容,但现实是公众渠道存在着不健全和不畅通的情况,结果是造成公众与政府部门的紧张关系和对立情绪,甚至导致激烈的冲突。在政府与市场的权力分配上,市场往往被权力过大的政府所吞没,“看不见的手”常常被“看得见的手”所控制,尤其是在政府的权力运作程序不甚完善、政府责任制尚缺乏的情况下,政府在与市场、企业的利益关系中过大、过多的权力,严重地制约着市场经济的发展。

二是机构臃肿、官僚主义严重。根据帕金森定律:一个不称职的领导往往任用两个水平比自己更低的人当助手。两个助手既然无能,他们就上行下效,再为自己找两个更加无能的助手。如此类推,就形成了一个机构臃肿、人浮于事、相互扯皮、效率低下的领导体系。辽宁省铁岭市有一个县有9个副市长、20个副秘书长,河南省新乡市有16个副秘书长,湖南省平江县作为一个贫困县有10个副县长、4个县长助理。官员如此之多,必然造成机构臃肿、官僚主义、办事效率下降,同时还增加了行政成本。三是权力缺乏制约和监督。权力缺乏监督,是腐败的根本原因。在轰动一时的郑筱萸案中,尽管有《行政许可法》的明确规定,药监系统在做药品审批时也引进了专家的技术评审,但是事后证明,专家的技术评审形同虚设,行政审批权力依旧高于一切。2007年3月,温家宝总理在十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记者招待会上答中外记者问时指出,“造成腐败的原因是多方面的,其中最为重要的一点,就是权力过分集中,而又得不到有效的制约和监督”。而在现有的权力制约机制里,对“一把手”权力的制约,常常处于缺位状态,因此,“一把手”往往又是腐败几率最高的一个群体。

现行政治体制的弊端导致了诸多的社会问题。

一是经济体制改革动力不足。中国已进入工业化的中后期,依赖要素投入、规模效益的增长方式已难以持续,民工荒的现象说明廉价劳动力无限供给的时期已经过去,特别是随着老龄化社会的来临,经济发展更是不能再依靠廉价劳动力,而全球金融危机也标志着以出口作为重要支柱的中国经济高速增长不再是出路。中国经济发展必须寻找新的力量。但是深入分析中国经济发展的动力,却不容乐观。因为在中国这样一种政府主导市场经济建设的格局下,部分企业依托政府权力、借助于对公共资源和市场地位的控制和垄断,获取超经济利润,致使其他企业失去了公平竞争的机会,也失去了发展的动力和信心。在这种情况下,民营企业尤其是中小型民营企业处境艰难,经济活动的民间动力下降。面对持续多年的经济增长模式的式微,中国需要在体制上实施全面的改革以挖掘新的增长动力,寻求可持续的、均衡的、体现社会公平和公正的经济发展道路。正如邓小平指出的:“只搞经济体制改革,不搞政治体制改革,经济体制改革也搞不通,因为首先遇到人的障碍。”“我们所有的改革最终能不能成功,还是决定于政治体制的改革。”[1]164 二是社会矛盾凸显。在社会转型和利益分化的过程中,市场经济在发育,利益群体在分化,社会层级在丰富,人群流动在加快,公民诉求在增加,致使一些领域矛盾凸显,纠纷层出,劳资冲突,医患矛盾,用地纠纷频频发生,国企改革中大量国有资产流失、大量工人下岗失业,失地农民问题逐年增加,农民工遭受歧视和生存发展无保障,房价一路高歌,食品安全事件层出不穷,群体性事件连续发生,就业形势日益严峻,收入差距持续扩大,如此复杂的社会矛盾急需社会管理加强,执政能力提高。但计划经济时代的管理方式和长期形成的官僚主义有时不但没有化解社会矛盾,反而使矛盾不断激化。上述诸多社会矛盾从表面上来看是经济体制改革所引起的弊端,可究其深层次的原因是政治体制改革的不到位,政治体制改革与经济体制改革的不协调,换言之,社会矛盾产生的主要根源是制度性缺陷造成的,化解社会矛盾必须从源头上抓起,加快和深化政治体制改革。

三是腐败现象严重。随着社会的发展和改革的深入,腐败问题日益突出,甚至成为百姓最为关注和最为痛恨的现象。当今社会腐败种类繁多,“一把手”腐败;用人腐败;行政执法腐败;司法腐败;公贿;审批权腐败;基层政权腐败;垄断性腐败等10余种。中纪委指出,中国权力集中部门腐败案仍多。除了一把手腐败外,副市长腐败、村官腐败也成为一种重要的社会现象。腐败的种类在增加,腐败的人数在扩大,腐败的特点与以往相比也明显不同,即腐败呈现为群体化、高官化、国际化、隐蔽化、巨额化、期权化,银行、证券、保险、信托、拍卖等方面的腐败频繁发生,在这些领域中,腐败呈现出金融化、虚拟化的特点。腐败不但是人们最为痛恨的,也是对社会危害最大的,甚至于有亡党亡国的危险。由此可见,腐败成为最大的社会危害、最大的社会浪费、最大的政治挑战。而腐败的深层原因主要是由于权力过于集中并得不到有效监督导致的。由此看来,深入的政治体制改革必须被提上日程。

四是贫富分化加剧。社会结构固化为“贫富分化”的断裂社会。“仇富”与“嫌贫”日趋严重,普遍的不平衡感导致绝望。阶层差距、行业差距、地区差距、城乡差距不断加大,特别是城乡差距日益明显,而且农村内部收入差距持续扩大,城镇内部收入差距远远大于行业差距、地区差距。城乡之间的差别并不是一本户口簿的问题,而是因为一个户口簿引发的福利、就业机会、工资待遇、教育待遇等一系列权利的不同。民生问题与政治体制关系如何?究其实质,主要原因还是在于权力分配方式,换言之,我们面临的是贫富差距,更是分配体制的不完善。这种贫富严重的两极分化不是市场经济自然形成的,大多数的暴富都和权力腐败与垄断有关,吴敬琏在2012年11月29日出席“财经年会2013:预测与战略”时表示,中国的贫富差别如此巨大,主要的原因是来自靠权力取得的收入。如此说来,只有进行政治体制改革,才能缩小贫富差距,从而避免社会矛盾激化,使社会保持稳定与和谐。

综上所述,现行政治体制中存在的权力过于集中、机构臃肿、官僚主义以及缺乏有效监督等问题,不仅导致了经济发展迟缓,贫富不均加剧,更滋生了腐败,而腐败危害的严重性,彰显了加快推进政治体制改革的必要性和紧迫性。由此看来,政治体制改革刻不容缓。

二、政治体制改革的成绩及阻滞力

中国的政治体制改革经历了一个艰难的过程,也取得了令人瞩目的成绩。1980年8月18日,邓小平在中央政治局扩大会议上发表了《党和国家领导体制的改革》的重要讲话,被看成是中国政治体制改革的总纲领,吹响了中国政治体制改革的号角,这篇直指政治体制的总弊端即权力过分集中的讲话,为政治体制改革指明了方向。邓小平指出:“从党和国家的领导制度、干部制度方面来说,主要的弊端就是官僚主义现象,权力过分集中现象,家长制现象,干部领导职务终身制现象和形形色色的特权现象。”[2]3271982年的政府机构改革,一是开始废除领导干部职务终身制,二是精简了各级领导班子,三是加快了干部队伍年轻化建设步伐。十三大的政治改革方案由于各种原因并没有很好地深入开展,当时不仅东欧剧变、苏联解体对中国的政治体制改革有着不可估量的影响,中国在邓小平的南方谈话之后确定市场经济也对政治体制改革提出了新的要求。直到十四大之后,1998年机构改革取得重大进展,其重要的表现是撤销了几乎所有的工业专业经济部门。在2008年国务院机构改革方案中,国务院组成部门设置27个。2012年8月22日,国务院发文决定取消314项部门行政审批项目,共明令取消2 000多项行政审批项目。政治体制改革的成绩还体现在反腐败方面,2002年至今被判处死刑的高官有:李真、王怀忠、吕德彬、卢万里、李友灿、郑筱萸、姜人杰、曾锦春、李培英、段义和、许迈永。十八大之后的一系列反腐行动更是成为政治体制改革的突破口。回顾政治体制改革的历程,不难发现,政治体制改革取得了突出的成绩,具体表现为:代表大会制度化,政治继承和有限任期制度初步确立,依法治国成为共识。但是,我们必须冷静地认识到,政治体制改革仍存在很多阻碍因素。

一是利益障碍。政治体制改革从某种意义上来说是权力的重新配置过程,必然涉及对权力的监督与制衡,这就意味着某些群体既得利益的丧失。中央党校教授周天勇认为,阻碍改革的势力主要来自四个方面:一是部门利益,政府各部门之间的利益与社会公共利益的博弈;二是集团利益,包括国有垄断企业的利益;三是地方政府的利益,如土地财政、乱收费等;四是阶层的利益博弈,例如人们对房产税的态度。在中国的金融、外贸、房地产和建筑业中,公司高层领导中的85%~90%来自于政府官员等精英家庭,而考证其资产来源,主要是依靠家庭背景权力下的非法所得和合法下的非法所得。政治体制改革有可能损害他们自身的利益,他们当然要反对或者阻挠政治体制改革的进行。只有突破政治利益的阻碍,让人民群众共享改革发展的成果,以此赢得民众对改革的支持,才能实现经济利益的调整,以实现社会的公平正义。二是文化障碍。中国长期以来一直是一个农业社会的国家,总体上是一个人情社会,广大农村更是一个宗法社会,统治方式是中央集权,这种集权的管理形式主要是家长制,其主要特点为:政治权力具有专断性与随意性;皇权无限大,普天之下,莫非王土;官吏从上到下任命;人们特别注重关系,人治大于法治,情大于法;政治与经济不分,以政治干预经济,重农抑商;没有言论自由,罢黜百家,独尊儒术。这种以经验为主的传统文化模式严重阻碍着政治体制改革。因为在这种中央集权占据主导地位的文化模式下,工业与商业投资具有极大的冒险性与回报的不确定性,财富积累的源泉主要靠权力所进行的掠夺,只有官员才能有迅速发迹的机会。由于权力在财富的积累中发挥着决定性作用,所以最能持续繁荣的投资是为获得官位而进行的投资。韦伯在《儒教与道教》中引用了《华北先驱报》刊登的一个例子:广州海关的关税承租人“头一年的收入20万两用于买官;第二年的收入用来‘送礼’;第三年的收入则据为己有”[3]103。可以说传统文化主要就是“权”大于法、“情”大于理、“关系”大于能力、依附大于自主,特别是在干部选拔和任用方面更是如此,致使跑官、要官、买官的现象屡禁不止。传统社会中的家长制在今天的政治体制中依然存在,对此,邓小平指出:“不少地方和单位,都有家长式的人物,他们的权力不受限制,别人都要唯命是从,甚至形成对他们的人身依附关系。”[2]331 三是认识障碍。政治体制改革不仅有现实的利益障碍和传统的文化障碍,还有人们的认识障碍,即人们在政治体制改革上存在着诸多误区。这些误区有:(1)人们认为政治体制改革就应滞后,现在经济体制改革还没有完成,所以不应急于把政治体制改革提上日程。其实现有的政治体制恰恰成为制约经济发展的阻力。(2)政治体制改革就是制定各种规定,相应的规定意味着政治体制改革的举措和行动。实际上,政治体制改革既是一种观念和制度,更是实际的行动,比如大部制改革就不能完全停留在设计上,而应有具体的实施方案。(3)政治体制改革就应头痛医头,脚痛医脚。我们应该认识到,政治体制改革决不能满足于只解决现象层面的问题,必须深入到现有政治体制的内部,找到导致诸多社会问题的政治体制的症结所在,才能够摆脱中国现代化转型中的困境,从而实现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4)政治体制改革违背了马克思主义、背离了社会主义。众所周知,在中国社会一直存在姓“社”与姓“资”的意识形态争论,似乎只要进行政治体制改革,就有走资本主义的危险,就远离了社会主义道路,意识形态忧虑淹没了政治体制改革的精神和勇气。只有破除意识形态壁垒,政治体制改革才能真正被提上日程,政治体制改革才会朝着符合多数人的利益方向前进。(5)政治体制改革会影响社会稳定。一些人以维护稳定为理由,极力阻碍政治体制改革。毋庸置疑,政治体制改革既涉及部分机构和部门的调整,又会触动一些人的既得利益,换言之,它可能会带来一定程度的不稳定。但是不搞政治体制改革,不消除体制内的不稳定因素,社会安定只能是暂时的、表面的。只有通过政治体制改革,才能实现国家的长治久安。邓小平更是多次强调“我们所有的改革最终能不能成功,还是决定于政治体制的改革”[1]164。

从上面的分析中我们可以认识到,政治体制改革一方面迫在眉睫,另一方面却困难重重,但从政治体制改革所面临的大环境来看还是有利的:一是因为党和政府在群众中有崇高的威信,此时进行政治体制改革会得到人民群众的拥护和支持;二是因为从中央到地方,从党内到党外,基本上形成了包括政治体制改革在内的改革共识;三是各种改革尤其是经济体制改革为政治体制改革奠定了基础、提供了经验和保障。由此看来,接下来就是探寻政治体制改革的路径并切实进行有效的实质改革了。

三、政治体制改革的动力及路径

长期以来,人们对政治体制改革总是感觉信心不足,对改革的结果也存在不满,对改革的前景也不乐观。但是从前面的分析不难得出结论,当今中国不但要把政治体制改革提上日程,而且必须深入展开,换言之,实行政治体制改革,必须抓住有利时机,深化政治体制改革,更需抓住有利时机。原因在于目前中国的政治体制改革一方面产生于国内外的压力,另一方面则源于政治体制改革的各种动力。(一)政治体制改革的力量

中国共产党是社会主义政治发展的主导力量,党和政府是政治体制改革的领导力量,是政治体制改革的决定性因素。推进政治体制改革必须自始至终在党的领导下进行,这既是我国社会主义建设的经验总结,也是社会主义政治发展规律的必然要求。中国的政治体制改革只有在此基础上,同时在其他力量的推动下,才会取得成功。首先,市场经济的推动在政治体制改革中起着基础性的作用。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在经济领域进行的经济体制改革,对政治体制提出相适应的变革要求,为政治体制改革提供压力和动力。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我们需要完善收入分配、利益调节、社会保障、公民权利保障、政府施政、执法司法等方面的体制,需要真正的民主政治建设为之提供政治制度环境支持。民主政治的精髓在于以法律的形式保护和规范公民的各种合法权利。经济改革的成果只有在政治体制改革的基础上才能得到巩固。其次,公民社会是政治体制改革的中坚力量。公民是强大的政治力量。2011公民社会十大事件表明中国公民社会正在形成,其中乌坎事件彰显了基层治理的困境,也开启了官民对话协商化解冲突的先河;温州动车事件则意味着民众问责政府的权利觉醒;免费午餐则是民间社会设置公共议程的典范;PM2.5检测纳入国家标准说明公民开始用行动争取环境权,紧随其后的什邡市钼铜项目是公民争取环境权的又一成功范例。在启东市反对排污项目事件中,由于担心日本王子纸业集团准备在当地修建的排污设施会对当地民众生活产生影响,民众表示强烈抗议,最后,南通市人民政府决定,永远取消有关王子制纸排海工程项目,这一事件标志着民众的环境意识与权利意识在迅速提升。在厦门、大连、宁波市镇海区多次出现的反对PX项目事件,都逐渐显示出民众日益强大的政治博弈能力。通过一系列公民社会事件,民间组织的数量迅速增加,民间组织的种类日益增多,民间组织的独立性明显增强,而这正是政治体制改革的强大力量。因为政治现代化的历程就是公民的政治参与不断扩大的历程,这些公民社会事件改变了人民内心深处对政治、公共生活的冷漠、畏避的政治态度,成为我国政治体制改革的内在推动力。

再次,基层改革者为政治体制改革提供了可贵的经验。一大批勇于尝试的改革者对于政治体制改革进行了可贵的探索,他们是内蒙古自治区卓资县县长张楚、河北省无极县县委书记刘日、山西省原平县县委书记吕日周、山东省菏泽市市委书记陈光、四川省雅安市市委副书记张锦明、湖北省社会科学院院长宋亚平、河北省邯郸市大名县县委书记王晓桦、云南省教育厅厅长罗崇敏、云南省委副书记仇和、陕西省神木县县委书记郭宝成等,他们分别结合自己的工作就现行的政治体制提出了许多有针对性的建议和意见,比如刘日通过调研,提出了《关于对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的修改建议》、《关于反腐败重奖和保护举报人的建议》、《关于如何提高选人用人公信度的建议》、《关于请“新后备干部、新提拔干部”率先公示财产的建议》、《关于规范高管年薪和实现共同富裕的建议》、《关于解决我国分配不公问题的建议》等等,每一项建议,都涉及广大人民的利益,每一项建议,都没有回避严峻的现实问题和难题。这些政治体制改革的尝试者,不仅为改革提供了经验,而且带动了一些地区的政治体制改革,营造了政治体制改革的环境,使民众对政府充满了信心,对改革寄托着希望。最后,媒体的监督在政治体制改革中具有重要的作用。在各种媒体中网络反腐尤其值得一提。网络是一种现代化的信息工具和知识载体。通过网络和运用网络进行反腐败,已构成当代中国反腐倡廉建设的一种新形式。微博举报贪腐线索,引得无数网民围观,纪检部门介入调查,成为当下反腐风暴的明显特征。“表哥”、“房叔”、“房妹”、雷政富不雅视频截图等都是网络提供的反腐线索,特别是十八大之后,微博反腐更为密集,时时有人举报,不时有人落马。可以说,群众越来越把网络反腐作为对干部实行民主监督、实现人民当家作主的最有效、最广泛的途径。网络反腐也确实发挥了扩大群众参与、反映群众诉求的积极作用,增强了社会自治功能。网络反腐是一种民主政治,是众多网民都有平等权利参与政治的表现。(二)政治体制改革的路径

党的十八大根据现有政治体制存在的问题和导致的社会矛盾,确定了以下七项政治体制改革的内容,它们是:支持和保障人民代表大会行使国家权力、健全社会主义协商民主制度、完善基层民主制度、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深化行政体制改革、健全权力运行制约和监督体系、巩固和发展最广泛的爱国统一战线。这些内容充分说明了我党对现行政治调整存在的弊端的认识和深入改革的勇气和决心。习近平在纪念现行宪法公布施行30周年大会上的讲话中再次强调,我们要更加自觉地恪守宪法原则、弘扬宪法精神、履行宪法使命。更令人可喜的是,政治体制改革的方案已经出台并开始征求各方面意见。此方案对中国现有的27个国务院组成部门要进行大幅合并,形成18个部。而大部制的改革同时要配合事业单位的改革一并进行。我们相信,中国新一轮的政治体制改革必将不断深入并卓有成效。从政治体制改革历程及经验来看,中国的政治体制改革必须做到“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这是政治体制改革必须坚持的原则,也是政治体制改革成功的根本保证。由此看来,深度的政治体制改革的序幕已经拉开,之后的推进应从以下几个方面展开: 首先,“更加注重改进党的领导方式和执政方式”[4]。中国共产党高层以及全国人大和人民政协构成了“顶层设计”的中国政治体制改革动力,中国的政治体制改革必然也必须在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下进行,中国共产党作为政治体制改革的领导者是毋庸置疑的。离开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就不是中国现实政治语境中的政治体制改革。同时要改进党的领导方式和执政方式,加强政府的法制建设,调动基层改革的积极性。现行政治体制中,“人走政息”现象较为普遍,诸多政治体制改革试点往往是在某位地方领导或某届党政班子的倡导下进行,随着改革试点的地方官员被提升或调离后,原来的改革就被搁置甚至停止了,这说明政治体制改革缺乏规范和必要的制度供给。只有通过法制建设,改变政治体制改革过度依赖中央和地方基层领导者的品质和能力,把能人执政变为依法执政,使能人政府变成法治政府,才能保证政治体制改革的连续性和持久性,从而从根本上改变现有政治体制存在的问题。

其次,“更加注重健全民主制度、丰富民主形式,保证人民依法实行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4]。经济社会发展的不平衡加速不同社会阶层的利益分化和多元化。社会利益的分化和贫富差距的拉大产生了社会利益的冲突和广泛的政治参与的要求,从而对政治稳定和统治的合法性提出了新的要求和挑战。特别是新的社会阶层迅速成长起来,他们迫切要求参与国家政治生活,以实现自己的利益和要求。要解决当前中国面临的贫富差距、民生、社会公平和正义、社会和谐等一系列问题,都需要从发展民主保障公民政治权利的根本上着手,创新选举制度和选举程序,扩大和切实保障人民参与国家政治生活的权利。再次,“更加注重发挥法治在国家治理和社会管理中的重要作用”[4]。要把制度建设摆在突出位置,加快推进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经济的增长和发展可以促进但不会自发导致社会的进步和政体的民主化进程。反之,一个良好的民主、法治政体是经济繁荣、社会公平、公正的决定因素。只有加快推进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从各层次各领域扩大公民有序政治参与,实现国家各项工作法治化,才能巩固经济发展的成果,实现正规的现代化转型。最后,坚持从本国实际出发,与本国实际相结合。改革不仅是个理念问题,也是利益格局的调整。社会形成了不同层次的社会阶层和利益团体,这些阶层和利益团体自觉地或不自觉地以不同的方式影响着公共政策的制定和实施。现代社会是一个多元的利益结构,改革的成果应使大多数人获利,同时兼顾少数人的利益,使改革的成本可以承受,改革的风险可以控制。因此,中国的政治体制改革必须从自身的经济社会基础出发,考虑怎么做才是现实的、可行的,选择一条阻力较小的改革路径,通过实验的方式逐步展开,避免陷入危险。

综上所述,政治体制改革迫在眉睫,政治体制改革困难重重,政治体制改革任重道远。但我们希望,我们也相信,当今中国的政治体制改革一定会成功。【参考文献】

[1]邓小平文选:第3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93.[2]邓小平文选:第2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94.[3][德]韦伯.儒教与道教[M].洪天富,译.南京:江苏人民出版社,1995.[4]胡锦涛.坚定不移沿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前进 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而奋斗:单行本[M].北京:人民出版社,2012.

2.中国国有企业改革困境分析论文 篇二

当然, 在收获的同时, 这一时期医疗卫生事业发展中也存在问题。当时中国医疗卫生事业发展中存在的问题主要有:总体投入和专业技术教育赶不上医疗服务体系的迅速扩张, 致使医疗卫生服务的总体技术水平较低;经济、社会发展的不平衡状况, 导致地区之间, 城乡之间, 在医疗服务体系发展和医疗保障水平上依然存在很大差距;过分严格的政府计划管理, 在一定程度上制约着医疗服务机构及医疗人员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地发挥。此外, 城镇公费医疗和劳保医疗制度一直存在着对患者约束不足以及一定程度的资源浪费问题, 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则存在互济功能不足的问题, 如此等等。

然而, 计划经济时期医疗卫生事业的发展能取得显著成就, 关键的因素又在哪里?我们认为, 计划经济时期中国之所以能够在医疗服务体系建设方面、在干预重点选择方面以及在费用保障机制发展方面取得突出成效, 政府的主导作用是决定性因素。医疗卫生的投入以政府为主, 医疗卫生资源在不同卫生领域以及不同群体间的分配由政府统一规划, 具体服务的组织与管理也由政府按照严格的计划实施。从而保证了全国绝大多数居民都能够得到最低限度的医疗卫生服务, 确保了中国人民健康水平的迅速提高。这些成绩的取得, 说明中国当时的选择符合医疗卫生事业发展的基本需要。

改革开放以来, 中国的医疗卫生体制发生了很大变化, 在某些方面也取得了进展, 但暴露的问题更为严重。从总体上讲, 医疗改革是不成功的。在医疗卫生服务体制方面, 医疗卫生机构的所有制结构从单一公有制变为多种所有制并存;公立机构的组织与运行机制在扩大经营管理自主权的基础上发生了很大变化;不同医疗卫生服务机构之间的关系从分工协作走向全面竞争;医疗卫生机构的服务目标从追求公益目标为主转变为全面追求经济目标。在医疗保障体制方面, 随着80年代初期人民公社解体, 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在绝大部分地区迅速瓦解;由于该制度赖以生存的体制基础已经不复存在, 各级政府及社会各界试图恢复合作医疗制度的努力一直未见明显成效。城镇地区, 随着国有企业以及其他方面的体制改革, 传统的劳保医疗制度和公费医疗制度也遇到了很大困难。除此之外, 政府对医疗卫生事业的行政管理体制、药品生产与流通体制等等也都发生了非常大的变化。在医疗卫生事业的行政管理及资金投入方面, 中央政府的统一协调职能不断弱化, 各种责任越来越多地由地方政府承担。药品生产与流通走向全面市场化。

医疗领域市场化, 可以细分为两类:一类是医疗保障的市场化, 一个是医疗服务的市场化。医疗保障的市场化一般指的是通过商业性的医疗保险, 以自愿性为主, 为民众提供医疗保障。简而言之, 不是由国家强制提供的医疗保障。医疗服务的市场化说到底是由谁来提供医疗服务。原来的体制是由国家直接办医院, 国家财政付款, 这是事业单位模式。现在国家财政拨款占医院收入的比重越来越低, 这个过程应该叫走向市场化。

纵观我国现行的医疗卫生行业的现状, 在供给层面上已基本形成了商业化、市场化的服务提供模式。各种资本都可以进入医疗服务领域, 基本上不存在进入和退出限制, 新建医疗机构的布局以及服务目标定位主要取决于市场需求状况。包括公立医疗机构乃至公共卫生机构在内的所有医疗服务机构, 都已经成为实行独立经济核算、具有独立经营意识的利益主体。在医疗卫生服务机构的微观组织和管理方面, 普遍转向企业化的管理模式。各种医疗服务机构之间则逐步走向全面竞争;医疗服务的价格形成机制也主要依靠市场供求关系来决定。

在需求层面, 医疗卫生服务需求越来越多地演变为私人消费品。目前在城镇地区, 医疗保障 (保险) 制度所覆盖的人群大约有1亿人左右, 不足全部城镇从业人员的半数;在农村地区, 则只有全部人口的10%左右

医疗卫生体制变革的基本走向是商业化、市场化。这种走向的医疗体制变革的优势主要体现为:通过竞争以及民间经济力量的广泛介入, 医疗服务领域的供给能力全面提高。医疗服务机构的数量、医生数量以及床位数量都比计划经济时期有了明显的增长, 技术装备水平全面改善, 医务人员的业务素质迅速提高, 能够开展的诊疗项目不断增加。此外, 所有制结构上的变动、管理体制方面的变革以及多层次的竞争, 明显地提高了医疗服务机构及有关人员的积极性, 内部运转效率有了普遍提高。

但是我们不能忽视, 改革开放时期医疗体制变革所带来的消极后果, 使得医疗服务的公平性下降以及卫生投入的宏观效率低下。出现这种问题的根源在于商业化、市场化的走向违背了医疗卫生事业发展的基本规律, 它表现在医疗卫生服务的公共品性质与商业化、市场化服务方式之间的矛盾;医疗卫生服务可及性与商业化、市场化服务方式之间的矛盾;医疗卫生服务的宏观目标与商业化、市场化服务方式之间的矛盾;疾病风险与个人经济能力之间的矛盾。

当前医疗体制的定论, 简单的成功与失败都过于轻率。但可以肯定的是医疗体制的改革, 最终的目的是为了让大多数获益。回顾医改的最近十年, 民众对此看法如何, 我们通过一组数字就可了解。78.9%的人认为医院比十年前多, 的确, 1980年全国医院达到18万, 到2003年达到29万, 反映了我国医疗行业的高速发展, 但却有60.1%的人认为比十年前看病更难了, 其中最关键的重点是认为药价更高, 看病更贵了。越来越多的医院背离了公益性, 转而追求纯粹的经济利益, 有81.2%的人认为, 现在的医院在他们眼里是盈利性的而非公益性机构。

如今, 中国医疗卫生事业发展中的问题及其严重后果已经引起了社会各界的高度关注, 全面推进医疗卫生体制改革也得到了社会各界的高度认同, 各个领域的改革也都开始进一步推进。能够面对问题、正视现实, 加快推进改革固然值得肯定, 但改革能否获得预期的进展及良好的效果则是另一问题。

中国的医疗改革, 要切合中国的国情, 而中国的国情, 莫过于人口基数大, 农村人口多而且收入低。据统计, 2008年我国乡村人口依然还有72135万, 而这部分人口的年平均人收入只有4761元, 还有城镇人口中还有很大部分是低收入人口, 如果中国医疗改革道路走市场话为主导的道路, 就会变成美国那样, 医疗保健支出占了居民消费的很大一部分 (在美国接近百分之二十, 这恐怕是国人难以接受的) 。而且市场化主导的医疗不会瞄准那些农村人口和城市低收入者。

我国的医疗卫生事业走了一条高水平、低覆盖的路子, 世界上最先进的医疗技术我们都大量的采用, 医疗卫生体系呈现倒金字塔形, 高新技术、优秀卫生人才基本上都集中在城市的大医院, 农村和城市社区缺医少药的局面没有根本扭转。2003年, 卫生部组织开展的第三次国家卫生服务调查结果显示, 群众有病时, 有48.9%的人应就诊而不去就诊, 有29.6%的人应住院而不住院。一如现在中国医疗的现状“朱门酒肉臭, 路有冻死骨”, 医院豪华, 服务周到, 可是却没有多少人够胆子进去, 我们把这种制度归结为“为少数人提供高质量的服务”。调查地区两周新发病例未就诊比例为38.2% (其中:城市为47.9%、农村35.6%) , 比2003年下降了6百分点, 农村下降幅度略大于城市。未就诊病例中, 70%的患者通过自行服药或药店购药等方式对疾病进行了治疗, 只有少部分患者未进行任何治疗。2008年, 卫生部组织开展的第四次国家卫生服务调查结果显示, 经医生诊断需住院而未住院的比例为21% (其中:城市22%、农村20%) , 与2003年调查相比, 出现下降趋势。

我们需要政府主导的为广大的公民提供公平的医疗服务, 由于中国人口基数大, 必然导致医疗服务的质量的下降, 我们称之为“为多数人提供低质量的服务”, 虽然说是低质量, 但是并不是代表医不好病, 只是说环境不好, 服务不好, 但是试问, 又有谁会在意感冒发烧的时候是否要睡好的病房, 要有空调等, 大多数人只是需要用一个架子吊着点滴打吊针而已。特别是在农村, “行脚”医生的模式还是没有过时的。这种成本底下的模式在中国广大的农村中还是十分值得推行。

我们需要的是一种金字塔式的医疗模式, 底下是基础, 是主要部分, 在政府主导的廉价

医疗的基础上, 充分引进市场竞争, 这样才可以形成一个稳定的医疗体制。

据2003年第三次国家卫生服务调查结果显示, 目前有44.8%的城镇人口和79.1%的农村人口没有任何医疗保障, 基本上靠自费看病。2008年第四次国家卫生服务调查结果显示本次调查城市地区居民拥有各种社会医疗保险比例为71.9%, 参加城镇职工医疗保险的比例为44.2%, 比2003年增加了14个百分点, 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参保率为12.5%。农村地区, 拥有各种社会医疗保险人口的比例达到92.5%, 89.7%的调查居民参加了新型农村合作医疗、2.9%拥有其他社会医疗保险。由于中国的特殊国情, 在一定的长期内, 中国的财政不可能像英国加拿大德国这些国家那样为全民提供免费的医疗服务。中国更应该学习新加坡储蓄医疗保险制度, 由国家强制居民把一部分收入存入国家直接管理的账户, 该账户只限于在政府设立的医疗机构支付住院费用和少数昂贵的门诊费用, 并制定严格的启动和提取限额。

在任何情况下, 卫生事业都必须坚持为人民服务的宗旨, 不能把医疗服务变成牟利的工具。中国的医疗制度只能走政府主导的道路, 才可能让更多人享受到医疗的服务。

参考文献

[1]梁云邵蓉:国外医疗保险模式的比较及对我国的启示, 上海医药2007年第28卷第6期

[2]顾海鲁翔左楠:英国医保模式对我国医保制度的启示, 世界经济与政治论坛2007年第5期

3.中国教育改革已深陷困境 篇三

许多国外高等教育机构纷纷把目光转向中国,视中国为一块新的财富宝地,要不到中国办教育,要不大量吸引中国学生到国外就学。

而随着数以百万计的大学毕业生(包括硕士研究生和博士生)加入失业农民工队伍,一个事实不容争辩,中国高等教育繁荣一度的泡沫破灭了,轰轰烈烈的教育改革已经深陷困境。

中国企业家式教育改革的主体是政治企业家,商业企业家,再加上一些带有浓厚商业气或者政治气的教育界人士。这些融聚了政治企业家和商业企业家精神的改革者推行的是利益导向的产业化和GDP主义的教育改革,他们强调数字,注重指标,并各自获得了政治利益和商业利益,但却牺牲了教育本身的利益。

教育改革的结果使教育资源向少数人集中,越来越多的贫穷子弟上不起学,而培养出来的人也不是社会所需要的。在国际层面,中国虽急起直追先进国家的改革步伐,但多于模仿,欠缺创新,教育科研水平实际上离国际先进水平越来越远。

无法为社会培养有用之才,粗放式、低层次的教育扩张使大学、政府和社会一起走向恶性循环,教育改革也无法持续。

中国的教改现在面临的困境是,没有强有力的领导层,既没有能力去纠正已经被证明为无效的路线和政策,更没有能力去确立有效的路线和政策。如果不能改变现存的路线和政策,引入真正能够从事教改的干部,中国的教育还是会依赖现在的路径衰落,直至出现谁也不想看到的结局。

4.中国国有企业改革困境分析论文 篇四

一、产业链困境:光鲜下的暗淡

自起,中国太阳能电池产量跃居世界首位。,已占全球太阳能电池总常量的40%。然而,制造大国并不等同于产业大国。正如钢铁产量世界第一,并不能掩盖中国企业在铁矿石定价权上的全面溃败;全球首位的汽车产量,也并没有培育出中国的大众与克莱斯勒。我国光伏产业表面光鲜之下,掩藏的是产业链困境与企业的无奈。

太阳能光伏产业链,大体上可分为五个环节,自上而下依次为:太阳能级硅材料、硅锭硅片、电池、组件、系统集成,最终作用于市场端,实现光伏发电。整条产业链中,上游的晶体硅制备、切片环节技术门槛最高、利润回报最大,而下游的电池、组件制造环节,则技术门槛较低、利润回报较少。尤其是组件环节,成本竞争最为激烈,企业的抗风险能力也最低。

然而,我国企业恰恰是集中在产业链中下游的电池、组件制造环节。上游的晶体硅材料主要为欧美和日本的传统七大厂商所垄断,20,占全球多晶硅材料供给量的70%以上。下游的光伏发电市场,则主要集中在欧洲,其光伏系统装机量占全球比利接近80%。可见,对我国而言,所谓的“光伏大国”仅仅是 “生产制造大国”,再说得准确一些,则仅仅是“电池和组件制造大国”。在这样一个新兴产业内,我国依旧没能摆脱“世界工厂”的角色,

资金、技术、市场等战略制高点留在了海外,低附加值的下游产品制造环节,则引入了中国。

二、“两头在外”:困境中的艰难

上游晶体硅材料、下游发电市场“两头在外”的困境,使得我国光伏产业形成了“议价能力低”、“抗风险能力低”的“双低”局面。

向上游来看,以国外传统七大厂商为首的晶体硅材料供应商,面对众多的电池、组件制造厂商,具备更多的议价资本。尽管“拥硅者为王”的局面,随着金融危机的爆发而瓦解,但并不能从本质上改变晶体硅制备环节,在光伏产业链中的主导地位。能否获得稳定的硅片供应渠道,成为众多的电池、组件厂商关心的核心问题。

向下游来看,近年来,我国光伏发电市场尽管加快了发展速度,但全球主要市场仍旧分布在欧洲、美国和日本。西班牙市场的急剧萎缩,以及今年德国政策的趋冷化,直接造成了全球光伏发电市场增速放缓,这首先影响的,就是产业链中竞争最为激烈、技术门槛最低的组件和电池制造环节。在一年前的金融危机中,我国大量光伏组件厂商的倒闭,已经在很大程度上,说明了这一问题。

三、后进入者战略:中国企业的突围之路

中国光伏产业寻求发展,就不得不在产业结构方面实现优化,产业结构的优化,则必须以企业为实体依托。作为市场的后进入者,我国光伏企业主要通过三种战略模式,实现产业链布局的优化。

5.中国国有企业改革的回顾与反思 篇五

中国改革开放三十年来,国有企业的变化是国内市场环境发生巨大变化之后中国最为关注的问题之一,毕竟,光靠外资的注入还是不行的,外资的注入也是为了发展本国国有企业而创造的良好条件。

回顾新中国成立的这些年的中国国有企业改革,让人不禁为中国国有企业的发展之路之快一惊。反思中国国有企业的改革之路,其实我们能做的还有很多。

阅读书籍,我了解到国有企业改革的历程大致可分为四个阶段,第一阶段是79年到83年。第二阶段是83年到87年。第三阶段是87年到92年阶段。第四阶段是92年至今。

第一阶段的措施是简政放权,放权让利,而以放权让利为重点。第二阶段的改革的核心是调整国有企业与政府间的权,责,利关系,重点实行“利改税”和“拨改贷”。放权让利以中央政府利益让渡作为切入点,受益者包括国有企业在内的社会各利益主体。在各利益主体均可获得收益的情况下进行改革,不仅阻力小而且还会对社会各经济主体产生较强的激励作用,有利于调动各个主体参与经济活动的积极性,经营权层面的改革是在原国有经济体制内进行的改革,不改变远所有权框架。但是由于经济总量增加中央政府收益的绝对量也在增加,同时社会经济总量的增加又带来其他社会成员收入的改善,因此这阶段进行的国有企业经营权方面的改革是一种社会绝大多数成员都受益的帕累托改进。

可见第一二阶段的中国国有企业改革是具有一定成效的,但十分需要努力的。

第三阶段是国有企业从经营权向所有权层面的过度。核心内容是实行国有企业承包制,承包制的宗旨是企业财产所有权和企业经营管理权的分离,承包的对象是企业上缴的利税,承包制度的性质是政府与国有企业围绕上缴利税这一核心目标形成的的一种行政契约关系。在承包制中,国家和企业处于一种不完全的契约关系中,政府与企业一对一的谈判成本很高,对于承包合同的内容也很难以加以面面俱到的细节性规定。所以企业经营者可凭借承包对剩余的充分控制权进行合法或者不合法的追求自身利益最大化,由此而出现短期行为和机会主义行为也就不足为怪了。

第四阶段以十四大召开作为标志,整个改革的目标明确为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与此相适应,国有企业改革以建立适应市场经济要求的现代企业制度为基本目标。国有企业的改革从以往主要在分配关系上,特别是在企业与政府间的利益分配关系上进行调整,转向从产权制度上进行改革。然而,出现了一股独大的情况。一股独大是指改制后的国有企业形成的有限责任公司或者股份有限公司中国有独资或者国有控股的机构仍然占相当大的比例。

中国国有企业建国之后的管理只有短短几十年,出现的问题与中国行政管理模式问题是密不可分的。

改革开放28年来,中国的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取得了一定的进展,但行政体制还不能完全适应新形势和新任务的要求,改革的任务仍十分艰巨。中国式的行政管理的问题特点是,管理粗放,甚至放而不管,缺乏系统管理理念,管理技术和效率都不高。

加快行政管理体制改革,是消除经济社会深层次矛盾和问题,全面深化改革和提高对外开放水平的关键环节,为此,政府要进一步转变职能,进一步推行政企分开,在更大程度、更大范围内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基础性作用。要进一步调整和改革政府公共权力运行中“越位”、“缺位”现象。

行政体制改革还要理顺和创新政府行政体制。要根据责任政府、服务政府和法治政府的要求,明确政府权责。要建立和完善公共财政体制,保证公平高效提供公共产品和有效履行政府职能。健全中央政府宏观调控体系,加强经济调节和市场监管。

要健全和完善政府行政机制。建立民主科学决策机制,对关乎全局的重大决策要进行审慎、科学的规划;对技术性和涉及群众利益的决策,要进行专家论证、咨询、评估与社会公

示、群众听证等;对由市场和社会主导的决策,要交给企业、社会组织、公民自主决策。要进一步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完善政府行政监督机制。

6.中国国有企业改革困境分析论文 篇六

发布: 2007-4-03 19:28 |作者: 普华永道 |来源: 财经 |查看: 49次

十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3月8日至15日在北京审议讨论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草案)》,在16日以高票数表决通过,新的中国企业所得税法将从 2008年1月1日起正式施行。这代表着内资、外资企业的企业所得税制度得到了合并和统一,亦揭示了中国将怎样利用税务政策调节和引导社会经济发展,是继 1994年中国流转税制度改革后另一重要改革。

改革的重点

这次中国企业所得税制度改革(以下简称“税改”)的指导思想是:根据科学发展观和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总体要求,按照“简税制、宽税基、低税率、严征管”的税制改革原则,借鉴国际经验,建立各类企业统一适用的科学、规范的企业所得税制度,为各类企业创造公平的市场竞争环境。

我们将税改的具体重点总结在附表中。

税改对外资企业的影响

这次税改对外资企业有着深层的意义和长远的影响。虽然新的中国企业所得税法已经通过,但当中很多实施细则和具体内容仍未出台,所以仍有待更多数据才能作出更详尽的评论。但据已获得的信息,包括财政部长金人庆就《草案》在3月8日向人大代表发表的重要说明,我们就税改对外资企业的重要影响归纳如下:

一、合并和统一

中国现行的企业所得税按内资、外资企业分别立法,外资企业适用1991年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法》(以下称“外资税法”),内资企业适用1993年国务院发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暂行条例》(以下称“内资税法”)。这次税改基本把“两税合并”,使得内资、外资企业适用统一的企业所得税法,但并非简单地把两套税法二合为一。由于两套税法本身经过多年发展和演变已产生了各自的问题,有些政策亦不合时宜,内资、外资企业在处理和符合各自的税法的要求时都分别遇上很多困难。所以新的企业所得税法也同时统一和规范了税前扣除办法和标准;统一税收优惠政策;统一并适当降低企业所得税税率。

这是配合税改原则中“简税制”的说法。税务机关不再需要面对象过去要执行两套不同税法的困难。如果在将来出台的实施细则和具体解释能贯彻高透明度、一致性、易操作等原则,相信是所有外资企业乐见的。

税改另一原则是“低税率”。此次税改把税率定在25%算是属中低水平,全世界159个实行企业所得税的国家(地区)平均税率为28.6%,中国周边18个国家(地区)的平均税率为

26.7%。

对部份外资企业而言,税率将来是从33%降低至25%,例如服务行业(包括银行保险公司等)、零售贸易行业、外商投资控股公司等。但对另一些外资企业可能要面对税率从15%或24%提高至25%。当然这仍要硏究这类外资企业是否可以享受新的税收优惠政策(见下

文),以减轻总体税负。对按现行税法的规定享受低税率优惠的“老企业”(即新税法公布前已经批准设立的),在5年内逐步过渡到新的税率,算是一种照顾性措施,提供了时间让老企业适应新税率,或采取相应措施来减轻总体税负。

二、“产业优惠为主、区域优惠为辅”的新税收优惠体系

在新的企业所得税法中确定的税收优惠政策是以“产业优惠为主、区域优惠为辅”。这是税收优惠政策的大转变。

“产业优惠为主”即是以提供税收优惠,实现引导资金和资源投入国家当时需要鼓励和重点扶持的产业和项目,包括促进技术创新和科技进步、鼓励基础设施建设、鼓励农业发展及环境保护与节能节水、支持安全生产。优惠方式也是多样化的,例如优惠税率(15%)、税额扺免、额外和加速扣除等等。

对于投资和经营国家鼓励和重点扶持的产业和项目的外资企业,似乎新的税收优惠体系对它们的影响不会太大。但是它们必须注意,国家鼓励和重点扶持的产业和项目是有机地根据发展变化的情况不断加以更新完善,国务院相关部门会适时制定获取税收优惠的新标准和要求,所以外资企业很需要持续密切地跟进。

对于投资和经营一些较传统的产业的外资企业(特别是劳动密集的制造业产业),便可能要面对再没有税收优惠的冲击和困难。此时,外资企业需要考虑新的措施,例如提高产品和生产技术的高新技术含量、或增加环境保护与节能节水、支持安全生产等投资(按将来出台的具体要求),来争取新的税收优惠以减轻总体税负。

为了减轻新的税收优惠政策可能对部份老企业的影响,新的企业所得税法中提供了一些过渡措施,具体内容有待国务院另行规定。老企业应把握这个时机采取相应措施来减轻总体税负。过去以“区域优惠为主”为主流的税收优惠政策将会转变;在新的企业所得税法中只保留了经济特区和上海浦东新区内新设立的国家需要重点扶持的高新技术企业,可以享受过渡性优惠;并继续执行西部大开发地区的鼓励类企业的所得税优惠政策。外资企业过去不论产业性质或投资内容,只要找对了地点就一律获得五花八门的税收优惠,甚至有时出现“(优惠)区内登记、(优惠)区外经营”的怪现象。当“区域优惠为辅”的税收优惠政策成型后,外资企业在华的投资重点就不再是找最多最长的税收优惠地区了,而是回到更切实际的考虑,例如劳动力的供应和素质、交通运输等等。

另一方面,国家期望多些资金和资源流向西部内陆地区协助发展当地社会经济,亦可减轻对沿海较发达地区资源和设施的压力。这个期望未必在短时间内能达成,原因是外资企业的投资不只考虑税收优惠,亦必须视乎当地的人力资源供应、基础设施配套水平、环境气侯、市场状态和潜力等等。当然这样的政策倾斜愈早开始对内陆社会经济愈有帮助。

三、“严征管”

配合税改中“严征管” 的原则,新的企业所得税法中加入了一章『特别纳税调整』,以防范和制止企业运用各种避税手段规避企业所得税。当中重申了关联方转让定价的规定,并似有迹象显示将会有更严格的关联方交易数据申报要求;同时增加了常规性反避税(不具有合理商业目的的安排)、防范资本弱化、防范避税地避税等措施,再加上对补征税款按照国务院规定加收利息等条款,将强化反避税的力度,这些都是国际上常见的,但期望将来出台的实施细则和具体内容可以清晰地制订这些避税行为和情况的定义,否则将引起外资企业和税务机关的争议。

这章『特别纳税调整』清楚表明国家对防范和制止避税行为的重视态度已提升到立法的高层次。外资企业往往会发生较多关联方交易,这些都可能被视为避税行为和情况,所以必须密切注意将来出台的实施细则和具体内容,然后可能要对关联方交易作出新的安排或有系统地组织论点证据,预备税务机关的反避税的申报要求或调查。

四丶对外资企业税收政策发生重大调整

我们认为这次税改不是中国对吸引外资政策的大改变,而是以调整吸引外资的方向为目的。中国认为以往利用税制,特别是所得税优惠政策,作为吸引外资的手段已不再明显,反而现在用来引导产业投资方向更具需要了。因此在新的企业所得税法当中,特别是新的税收优惠政策,自然会被视为吸引外资政策的重大调整。

外资对中国的吸引力

总体来说,中国在现阶段仍非常需要吸引外资来推动社会经济发展,这个大政策没变,但会较有选择性地吸引外资。从新的税收优惠政策看,中国在现阶段期望主要吸引的外资是拥有先进的技术、有能力实力参与基础设施建设、农业发展及环境保护与节能节水、支持安全生产等,对于增值不高的产业就没有什么特别的优惠了。

中国对外资的吸引力

我们相信中国在现阶段改革企业所得税制度不一定就会影响中国对外资的吸引力。原因有几点:

1)正如上文所述,税改并不是全面取消所有税收优惠,而只是将优惠原则从过去以区域优惠为主转变为以“产业优惠为主、区域优惠为辅”。再者,税改之后,有些行业将不会受到影响,例如:高新技术企业和某些属于国家鼓励的行业等,将仍可继续享受税收优惠。而一些行业如服务、零售贸易行业,于现行的税收政策下是没有任何优惠的,它们将因税改后税率

降低而受益。对于在这些行业的外资会认为中国新的企业所得税制度有吸引力。此次税改把税率定在25%算是属中低水平,对外资而言亦未算不能接受。

2)当然,一些行业于税改后将受到一定的负面影响,但这些行业中又不乏一些已经享受完税收优惠的企业。加上税改已讨论多时,不少企业已作出相应筹划,如加快投资步伐以减轻有关冲击。同时,基于中国的市场潜力,部分投资者在作投资决定时,也不会把未来增加的税负看得很重。

3)毫无疑问税改在短期内可能会影响到某些行业中的部分外资企业,使它们可能考虑选择将投资转向周边税收优惠政策明显的国家。但从长远来看,应不影响中国吸引外资的流入规模,而且还将有助于提高我国引进外资的质量,改善社会经济结构。况且外资进入中国时,税负不是唯一的考虑因素,相对高素质而廉宜的劳动力、逐步完善的基础设施,庞大而增长迅速的消费市场发展空间,日渐完善的商业法规环境、逐步加强的政府行政服务、皆是外国投资者在作出投资之前的重要考虑因素。而中国在这几方面都是非常出色的。

新的企业所得税法中未有清晰提及以下现存“外资税法”中对外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提供的优惠政策:

a)对外资企业向外国投资者派发股息时免征预提所得税;

b)对外国投资者将从外资企业收取的利润再投资而获得的『再投资退税』;

c)降低预提所得税率,如一律按10%征收;

d)在统一和规范了税前扣除办法和标准,有些以往对内资企业有税前扣除限制的费用(例如广告费、业务招待费)是否也适用于外资企业呢?

这些都有待国务院相关部门出台实施细则和具体内容时才可确定是否又是对外资企业税收优惠政策的重大调整。

结论

自90年代后期中国已开始对当时并行的两套企业所得税制度进行检讨。由于各种因素,中国在现阶段改革企业所得税制度是事在必行的了,对外资企业税收政策作出较大调整也是不可避免的。正如每次税制改革都会对不同资本来源的企业(即内、外资企业)、身处不同阶段的企业(即在新税法前已开始投资经营或之后)、身处不同行业的企业带来不同程度的正面、负面和长期、短期的影响。

我们建议外资企业的管理层尽快评估新的企业所得税法将会为它们带来怎样的挑战和机遇。对于在新税法前已开始投资经营的外资企业,它们应采用怎样的措施来获得新的税收优惠或减低失去原先税收优惠的损失;对正处于计划阶段的新投资,应重新计算新的税制所产生的额外税务成本,再定投资决策和商业决定。

7.浅谈中国的扶贫政策的困境与改革 篇七

关键词:扶贫政策,存在问题,新时期,展望

一、从“贫困县”事件中折射出当前的扶贫政策中所存在的问题

2012年初, 一则落款为“中共新邵县委、新邵人民政府”的LED宣传标语在网上疯传, 而这则标语的内容是“热烈祝贺新邵县成功纳入国家集中连片特困地区, 成为新时期国家扶贫攻坚的主战场”。这则标语一出, 在网上顿时掀起了一片浪花, 网友纷纷责骂新邵县政府“不以为耻, 反以为荣”。这样的事情其实不仅反映了人民在面对贫困头衔时心态的变化, 也更反映了我国这几十年的扶贫政策中是存在问题的, 没能使大部分的贫困地区迅速脱贫, 反而将人民陷入“心理贫困”的境地, 死赖着“贫困”的头衔不放。

1. 扶贫模式急需得到进一步的改革推进

进入新世纪以后我国通货膨胀频发, 2011后贫困标准提高到了农村居民家庭人均纯收入2300人民币/年, 按照这个新的标准, 中国还有1.28亿的贫困人口, 这让我们看到了当下贫困问题的严峻性。

人民网在2011年一则报道曾曝光了“贫困县”只增不减的怪现象:1985年, 农村贫困人口数量为1.25亿, 1993年, 这个数字减少至8000万, 但国定贫困县的数量却在那时增加到592个。2001年, 国家取消了沿海发达地区的所有国家级贫困县, 增加了中西部地区的贫困县数量, 但总数仍为592个。此后, 这份2001年出台的名单一直延续至今, 10年未曾更新。也就是说十年了这592个贫困县并没有脱离贫困县的名头, 如今还出现了争抢“贫困县”名头的情况, 这使得我们不得不思考当下的扶贫模式是否存在着问题。

无论是新世纪扶贫政策本身的问题还是政策没有得到很好的实施, 当下的扶贫政策都没有起到足够好的作用, 这就需要我们对扶贫模式进行进一步的调整。

2. 扶贫效率不高

贫困县的只增不减就是一个很值得思考的典型, 大量的扶贫基金却没有帮助贫困县摆脱贫困。归结起来, 造成这种低效的有几个主要的问题:

(1) 扶贫政策失误

扶贫政策的失误一方面体现在现有的政策制定上可能存在着问题, 并不足以适应当下中国的发展国情, 从而不能有效地推动扶贫工作的长足发展, 而使扶贫工作进入了滞涨阶段。另一方面在于扶贫政策的持续性不够, 至今为止的扶贫政策都存在着输血强劲, 造血不足的问题, 又过于急功近利。

(2) 扶贫实施中的监督不力, 上行下不效

中央政府拿出大量的财政援助资金和贷款贴息资金, 希望地方政府能够真正地把这些资源用于地方的扶贫开发, 但是中央政府没有意识到与地方政府的发展目标是存在差距的。财政援助到了地方政府的手里往往更偏向于用在地方经济的发展上, 甚至是与扶贫无关或者贫困人口无法享受成果的开发领域。何况作为作为政策执行者的地方政府并非受益者, 一般不太关心政策执行的效果, 甚至还会上截下扣, 左挖右填, 而上级政府对下级的扶贫工作的监督力度极度缺乏, 使得扶贫资金完全没能落到实处, 扶贫效率自然是大打折扣。

(3) 扶贫中的经济人问题

社会主义国家的扶贫制度安排必然是以“道德人”为逻辑起点的, 政策的制定者和执行者都认为政策的接受者是不会质疑政策制定者和执行者的道德水平的, 而政府公务人员是人民的公仆, 是具有较高道德水准的值得信任的公职人员, 是不会因私利而做出有损其“道德”标准的事。但这是一种“道德幻想”, 实际上无论是政策的制定者、执行者还是接受者都是经济人, 所以像之前提到的地方政府的逐利行为在扶贫过程中才会屡见不鲜。人是具有自利性的, 会追求自身利益的最大化, 中央政府考虑全局性的利益, 地方政府考虑的是地方利益的获得, 而政府官员和接受政策惠益的贫困人民也会从自身的利益角度考虑, 于是就会出现了各种利益博弈。

3. 扶贫中的公平正义问题

我国的社会和整治过程中本身就存在着严重的不公平现象, 这些不公平现象本身就是导致贫困的重要原因。不公平的制度障碍阻挠了穷人平等参与社会资源和发展机会的公平, 甚至处于弱势地位的穷人也同样少有机会平等地分享经济发展的成果。我们在进行扶贫工作时也存在着不公平的现象, 首先我国的扶贫政策就是以政府为主导的, 政府在制定和实施扶贫政策的时候并没有真正了解贫困人民的需要, 而是一厢情愿地进行扶贫工作, 贫困人群参与权力严重缺失, 甚至不能在这项与自己完全相关的政治决策上表达自己的意愿。扶贫工作中的公平正义问题得不到解决, 反而使得贫困人群日益边缘化, 穷人更加难以获得非农收入的机会, 也更难从扶贫开发中获益, 农村的贫富差距反而日益扩大。

二、对未来扶贫道路的展望

1. 关于政策制定的建议

(1) 制定的扶贫政策应该强调公平目标和参与原则, 更加具有包容性。

在政策的制定过程中就应该加强穷人的公平参与, 毕竟扶贫政策是直接针对他们的, 这样做一方面能够帮助决策者准确把握穷人的需求以制定具体有效的决策, 另一方面在政策的执行与监督过程中更容易获得穷人的支持和合作。更加具有包容性的扶贫政策应当以脆弱群体为中心, 又包容了城镇和农村各个角落的贫困人口, 制定政策为他们创造更多的选择和获得相同的权利, 帮助他们摆脱日益边缘化的危险, 平等地享受到中国经济增长的成果。

(2) 制定的扶贫政策应该更具有可持续性

制定有可持续性的扶贫政策, 一方面值扶贫政策应当放长眼光, 不以短期有效的眼前利益为重, 而应当以长远的发展为重。因此制定的扶贫政策应当以培养贫困人口的自身发展水平为重, 通过教育大幅度地改善贫困人群的人力资本水平才是彻底脱贫的关键, 因此贫困地区的教育政策应当进行大幅调整。另一方面, 应当摆脱单一的经济视角, 真正从民生上去改善贫困人口的生存条件, 提高贫困人口的公平参与机会以及社会保障水平。

(3) 提高贫困标准和扶贫目标, 完善配合扶贫政策实施的相关限制性法律法规

随着中国经济的长足发展以及这几年的通货膨胀, 旧的扶贫标准已经无法反应当前中国真正的贫困状况。2011年我国对贫困标准进行了一次提高, 相应的各方面的贫困标准都应有所改变, 扶贫的目标也应有所改变。另外, 为了确保扶贫政策的高效实施, 减少扶贫资金的低效运用, 防范扶贫工作中谋取私利的不法行为, 应完善配套的法律法规来规范扶贫工作的实施者, 从而提高扶贫效率。

2. 关于政策实施的建议

(1) 加强监督, 提高管理

我国在新时期的扶贫开发进程中, 应当借鉴国外先进的发展理念和现代的扶贫项目管理方法, 在扶贫项目管理中全面推行参与式村级规划, 贯彻“以人为本”和性别主流化的扶贫理念, 建立健全扶贫项目的监督检查体系和检测评价体系, 做到上级监督和民主监督相结合, 建立合理的激励和责任追究机制才是切实有效的监督方式。努力提高扶贫项目决策的民主化和科学化水平, 提高项目受益人特别是弱势群体对项目决策和实施管理的参与度, 加强扶贫项目的预算管理和工期管理, 全面提升我国扶贫项目的管理水平的项目受益人的满意度。

(2) 加强部门协调和明确部门分工

中国当前的扶贫工作的部门协调主要在资源的动员上比较有效, 而在资金和项目的管理上, 部门间的协作明显不足。所以, 中央应当加强国务院扶贫领导小组的协调能力, 使各部门的资金分配和管理更加规范化和一体化。在省和县级, 也需要强化各部门间的协调能力来聚集各部门资源进行综合性扶贫开发。扶贫部门之间的分工应更加明确, 尽量减少各部门在职能方面的交叉。

(3) 加强贫困人群的公平参与

高效率的扶贫需要贫困人口在各个方面的积极参与, 并且在很多方面都要发挥主导作用。要确保贫困人口的有效参与, 就必须提高贫困人口的组织化程度, 使农户有组织而不是单独地参与到各类扶贫行动中去。因此, 应重视培养社区性贫困农作合作组织, 并且加强村民委员会的建设, 并且尽快制定农民合作组织法, 用法律保护农民的权益, 使其成为政府实施扶贫政策和传递扶贫资源的主体。

参考文献

[1]王国良.中国扶贫政策:趋势与挑战[M].北京: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 2005.10

[2]帅传敏.中国农村扶贫开发模式与效率研究[M].北京:人民出版社, 2010

[3]WorldBank:AttackingPovertyWorldDevelopmentReport, 2000/2001

[4]李周等.反贫困与可持续发展[M].北京:科学出版社.2007

8.中国企业大学的困境与出路 篇八

困境一:有些老板看到其他公司建立了企业大学,就要求人力资源部门也建立企业大学。结果挂了牌子,却没有后期投入,没有实际业务,建立起来的企业大学就成了空壳,成了摆设。

困境二:企业大学成立后,公司非常重视,投入了大量的资金和资源,也聘请了外部机构进行设计与规划,列出了庞大的课程体系。但做了几年后,发现课程规划很难实施,公司上下怨声载道。由于庞大的项目无法继续实施,企业大学陷入进退两难的境地。

困境三:企业大学表面上办得很热闹、风光无限,但实际上是一个建立在沙滩上的大厦,缺乏坚实的基础,仅靠几个时髦的工具来点缀,并没有给企业带来真正的价值。

困境四:企业大学为企业做了很多工作,开展了大量培训,设计了不少课程,也受到了员工的欢迎,但老板总觉得没有达到他的期望,认为没有实现建立企业大学的初衷。

企业大学的“初衷异化”是其陷入困境的一个极为重要又极易被忽视的原因。要想破解困境,必须回归原点,找到企业大学建设的初衷,然后思考:在在建设企业大学的过程中,为何初衷会被异化,致使企业大学失去了正确的发展方向?

初衷异化:企业大学困境之因

所谓“初衷异化”,是指企业大学在创建时被赋予的初衷或原初目的在企业大学运营中被异化了。

异化,是在人类和组织中普遍存在的一种现象。按照马克思主义观点来看,异化是人的物质生产与精神生产及其产品变成异己力量,反过来统治人的一种社会现象。

把异化现象引申至组织,可以更深刻地描述组织的发展特征。任何组织都可能存在异化现象。组织虽然是由人创造的,但是一经创造,组织就有了自己的“生命”规律。这种规律有时会不受创造它的人的控制,甚至会反过来决定人的行为。

企业大学在建设过程中不可避免地会出现异化现象。在创办企业大学时,创办者一般都有自己的“初衷”。比如,有的希望企业大学成为“企业变革的推动者”,有的希望企业大学成为“员工发展顾问”,有的希望企业大学成为“业务合作伙伴”,等等。但是,一经创办,企业大学就成为一个“活”的组织。这个组织需要具体的人来运作,而人都是有利益诉求的。虽然人的利益诉求必须通过组织的运营作为载体才能实现,但是,诉求自身利益需要的行为与完成组织“初衷”需要的行为有时是相符的,有时则是不相符的。当企业大学的运营人员把能实现自己的需要但不符合企业大学创办“初衷”的行为以企业大学的名义付诸实施时,对企业大学的创办“初衷”就构成了异化。

比如,虽然企业大学的负责人首先是企业的员工,但他的报酬、荣誉,甚至地位能否得到提升,取决于他在企业大学取得的业绩。这种业绩指标按理说应该根据创办企业大学的初衷进行设定,但是,一旦设置衡量指标,企业大学的负责人就会把指标本身当作指导自己行为的航标。这时,由指标决定的行为,就不一定完全符合“初衷”要求了,甚至会在某种程度上妨碍“初衷”的实现。

其实这种“异化”现象在社会上几乎无处不在。比如,市委书记本应该为该市的经济和社会发展负责,但当经济社会发展水平量化成GDP时,创造更高的GDP就成为市委书记的行为航标。但是,由追求高GDP而引发的某些行为可能会从根本上伤害该市的经济社会发展。比如,卖地虽然能快速增加本届政府的GDP,却提前消费了未来发展需要的土地等资源,会从根本上影响该市的长期发展,这是官员行为的异化;为了提高的学术水平,高校为大学教授们规定了科研成果指标。由于这些指标决定着教授们的各种待遇,因此教授们会努力完成这些科研指标。这一政策虽然在一定程度上确实促进了教授们的科研水平的提高,但也使一些人出现了剽窃、代写、买版面发表文章等行为。当这样做也能完成指标时,教授们的科研活动就被异化了。

当企业大学的负责人为了完成企业大学的业绩指标而举办各种培训班和教学活动时,这些活动可能对“初衷”并没有什么贡献,参训者甚至会成为替企业大学负责人完成业绩指标的工具。企业大学创办的初衷就这样被异化了。这种异化隐秘诡异,难以察觉,但是却无处不在。

内在驱动—中国企业大学发展源动力

“初衷异化”现象侵蚀着企业和社会发展的方方面面。从表面上看,这一现象可能与管理模式有关。有些人认为,如果不进行业绩考核,或者把考核指标更加科学化是不是就好了?其实关键点不在这里,而在于阴、阳两种驱动力的失衡。

有研究表明:人的行为始终受到两种内在力量的驱动,一是欲望驱动,一是良知驱动。其中,欲望驱动趋向于发展,良知驱动趋向于和谐。用中国传统的阴阳理论来说,前者为阳,后者为阴,它们共同作用于人的内在。当阴阳平衡,也就是良知与欲望和平相处时,人们的欲望会受到良知的过滤与守护,人是和谐发展的,由这样的人构成的社会也是和谐发展的。当阴阳失衡,欲望驱动大于良知驱动时,则发展有余而和谐不足;良知驱动大于欲望驱动时,则和谐有余而发展不足。当欲望长期绑架良知时,异化就必然发生。

但是,欲望与良知的作用方式是不同的。在欲望驱动下,人们更加希望从外在获得快乐,于是占有欲、征服欲成为欲望驱动的主要表现形式。笛卡尔于1644年在《哲学原理》一书中发出的“征服自然是人类最大的幸福”的宣言,开启了人类欲望的闸门。从此之后,“企业”这种特殊的组织便诞生了,并得以快速发展起来。它以征服、占有自然资源、社会资源及他人资源为目的,以科学和技术为工具,以“促进社会发展、满足社会需要”为旗帜,开始了以“刺激欲望—满足欲望”为逻辑的“欲望之旅”。在物质和精神成果上,它确实促进了社会的发展,但这种发展的成果在满足人们欲望的同时,又反过来刺激了欲望的提升;而更加强烈的欲望又激发出更加强大的占有欲与征服欲,促使社会取得更快速的发展。可以说,在这个循环中,“企业”充当了人类欲望的“催生婆”“发动机”和“放大器”。可是,在这种欲望的洪流中,社会、组织、个人究竟会走向何处?发展的终点又在哪里?

从本质说,欲望驱动的核心是自我动力。一切“非自我”都是用来满足自我、获得快乐的源泉。显然,这种能量带来的必然是争夺、竞争,而战胜甚至消灭对自己构成威胁的人,就成为这种能量发展的最高形式。为了更好地达到这种目的,人们释放出科学理性的能量,发明各种工具,成立各种企业组织,生产各种产品。如果没有某种力量阻止这种能量,人类必然会在互相征服中最终走向消亡。这就是人类自身和人类本质的异化:用自己发明的一切来毁灭自己。

在良知驱动下,人们更多地从内在获得快乐。如果这也是征服的话,那么更多地是向内征服。内省、觉察、反思自身成为其主要表现形式。人们不断地拓展内在空间,不断地扩展内心接纳的容量,不断地消除分别之心,不断地放下外在执着。任何令事业挫折、生活痛苦的经验都会被作为向内反省的机会。在这种能量的作用下,人们由向外寻求解决之道,转而向内开发智慧资源。

这种能量换来的一定是和谐,是人内心的和谐、人与人之间的和谐、人与社会的和谐甚至人与自然的和谐。而且,这种和谐的能量确实会影响外在的发展。

显然,在目前的社会,欲望驱动大大超过了良知驱动,甚至,良知有被欲望绑架的迹象。原因何在?

社会管理教育的能量失衡是重要原因之一:人类花了很大精力在刺激欲望上,而在唤醒良知上却用力不足。

看一看从小学到大学的教育内容吧,学生们从教材、课堂上,老师及家长们的言谈举止上,以及社会环境和媒体上,获得的能量有多少是刺激欲望的,又有多少是唤醒良知的?再看企业,从薪酬制度、考核制度、激励制度到战略、组织、计划,从设计、生产到广告、营销等等,有多少内容是刺激欲望的,又有多少是唤醒良知的?

企业几乎将全部精力放在了刺激顾客和员工的欲望上:通过刺激员工的欲望可以多生产些产品,通过刺激顾客的欲望可以多卖出些产品;而通过多卖产品,又可以满足老板、员工更大的欲望。可是,这些欲望又为我们带来了什么呢?我们就这样被绑在欲望的战车上,只想走得更快,却不知道终点到底在哪里。在这种恶性循环中,地沟油、三聚氰胺等事件的出现,就是必然的了。

如果说,此类异化现象出现的根本原因,是社会教育管理的失败导致普遍的驱动力失衡,那么,在这种社会大环境下,企业大学的初衷遭遇异化就不奇怪了。

企业大学:提升心性、拓展经营

在欲望绑架良知、社会管理教育能量失衡、异化现象普遍存在的今天,企业大学作为企业的教育机构,就像钻入“铁扇公主”肚子里的“孙悟空”,能对“铁扇公主”做点什么?应该承担什么使命?企业大学又该如何救赎自己?

在笛卡尔“征服自然”的号角吹响370年后的今天,终于有一位集东西经典智慧和现代理念之大成的智者稻盛和夫,以其创办两个“世界500强”企业的实证业绩发出新的号角——“提升心性、拓展经营”。这种经营理念通过卓越绩效,实证了“用良知统驭欲望”的人本之道是行得通的。它让我们看到并相信:靠开发心性能量、用良知驾驭欲望,企业是可以取得辉煌成功的。那些用欲望绑架良知、靠坑蒙拐骗发展企业的套路不是企业正道,终究会害人害己、自取灭亡。企业大学如果能够通过自己的努力,把这种信念成功植入企业中高层干部和基层员工的信念系统中,使自己的企业走向“良知统驭欲望、心性驾驭理性”的可持续和谐发展之路,就能从根本上实现组织的健康发展。这是企业大学真正的使命。

要完成这一使命,企业必须在办学理念、课程设置、师资培养及成果检验等方面重新布局企业大学,真正回归人本之道。在办学理念上,真正回归以人为本,坚持“用良知统驭欲望、用心性驾驭理性”,最大限度地减少和消除异化。

本文仅以课程设置为例,说明如何通过课程的设置,具体实现“用良知统驭欲望、用心性驾驭理性”的理念。为此,企业大学教研人员必须研究古今中外传承和引进的众多经典智慧,从中发现哪些是可以帮助唤醒良知、开发心性能量的,哪些是可以帮助驾驭欲望、开发理性能量的。按照这个思路,我们初步举例如下:

从上图中我们可以看出,东方传承下来的经典智慧,多数集中在“良知驱动心性能量”的维度;而西方引进的经典智慧,多数集中在“欲望驱动理性能量”的维度。在现代智者中,无论是东方的代表稻盛和夫,还是西方的代表德鲁克,都已经有了兼顾良知驱动和欲望驱动的趋势。比如,在稻盛和夫的思想体系中出现的“活法”“干法”等理念,实际上主要论述了提升心性之道,而“会计原则”则主要论述了经营企业之术。但是,无论是篇幅还是地位,都是心性重于经营。而在德鲁克的思想体系中,则主要论述了企业的经营管理之术。尽管对愿景、使命、责任等属于心性的内容有详细论述,但篇幅和地位远远不如对经管的论述。

寻找中国企业大学之道

如果直接照搬经典,难以避免的尴尬是,企业很难找到其与自己结合的节点。如何把“良知驱动开发心性能量”与“欲望驱动开发理性能量”进行有机结合,研究以良知统驭欲望、以心性驾驭理性的人本管理之道?这就是北京大学汇丰商学院领导力研究中心(以下简称“北大汇丰领导力研究中心”)为“中国式管理”赋予的使命。

北大汇丰领导力研究中心研究和推出的“统驭系统”,成功融合了东西方经典智慧和现代管理理念,但在系统性、工具性、应用性和实战性等方面又对经典理论和现代理论有所超越,被学界誉为真正的“中国式管理”。

以杨思卓教授创立的“六维领导力”和“六驱冠军系统”为代表,北大汇丰领导力研究中心开发了一系列系统的理性能量开发课程和企业落地项目。这些课程及项目已经成功导入了几十家企业,培养了十几个行业冠军、几千名企业家和导师。以高贤峰教授为主创立的“心智管理”系统为代表,“新主人翁系列”课程和落地项目已经植入几十家企业,举办了近千场次培训,并通过专著、光盘、论坛、课程等形式,直接受众上千万人。“心性领导力”课程也已培训上千人,其中包括近百名央企领导干部。目前,将杨思卓教授的“理性体系”和高贤峰教授的“心性体系”进行有机融合的 “新统驭”系统课程和企业落地项目已经由北大汇丰领导力研究中心隆重推出。相信这套系统对杨思卓教授提出的企业大学“八一”标准中的“一套科学的课程体系”是一个完美的诠释。

9.中国国有企业改革困境分析论文 篇九

为了在信息社会争抢世界市场,在全球电信竞争中占据一席之地,自20世纪90年代后期以来,世界各国电信企业纷纷调整发展战略,诠释信息发展策略。与此同时,各国电信企业改革、重组与整合规模不断扩大,范围不断拓展。在这个过程中,尽管各国所采取的措施不尽相同,时间不尽一致,但总体趋势还是比较清晰的,表现为:私人资本参与程度不断提高,股权结构不断优化;业务种类不断增加,综合化经营程度不断提高;政府引导市场化改革,规制政策对电信企业产生了深远影响;技术研发越来越受到重视,新技术、新业务不断涌现;异质竞争日趋激烈,替代作用日趋明显。可以说,世界各国电信企业的改革,是电信行业不断调整生产关系,以更好地适应电信生产力发展需要的改革。

二、管理改革是中国电信企业发展的客观要求

伴随着经济全球化、信息网络化的飞速发展,中国电信企业只有加强重组和整合力度,才能更好地适应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需要,更好地服务于消费者。具体来讲,中国电信业的改革,首先是政府驱动的结果:政府推进市场化改革的决心是坚定不移的,打破电信企业的垄断,放开电信市场,是市场化改革重要的组成部分;其次,中国电信企业的.改革,是国外电信企业改革经验驱动的结果,主要是电信全球化、企业上市、管制变革的驱动;再次是国内市场环境变化的驱动,主要是国内电信市场由卖方市场向买方市场的转变,消费者成为电信市场的主导者,对电信企业改革提出了新的要求;最后是电信技术发展的驱动,主要是软硬件技术的分离,光纤技术的发展,无线技术的发展,以及技术标准、技术界面的放开,等等;尽管中国电信企业改革取得了举世瞩目的成就,但也存在多方面的问题,突出表现为:在管理理念上,以人治代替法治,缺乏法律制度的约束;在经营管理上,以做业务代替做企业,缺乏经营企业的全局意识、战略意识;在盈利模式上,以产品经营代替资本经营,强调产品营销,而忽视资本经营;在人力资源管理上,以劳资管理代替人力资源开发,考核指标缺乏系统性,薪酬制度缺乏依据,以招聘代替培训;在营销管理上,以关系推销代替品牌营销,客户被业务员所掌握,人走客户走。在财务管理上,以统计核算代替公司理财,公司管理层缺乏理财意识。

面对世界各国电信企业改革如火如荼地进行,中国电信企业既不能妄自菲薄、痛失改革的良好时机,也不能强调客观,满肚子委屈。只有立足现实,深入分析自身的优势、劣势、机遇和挑战,充分利用自身优势、规避劣势,抓住机遇、迎接挑战,才能取得新的改革成就。首先,从优势来看,中国电信企业拥有覆盖面广阔的市场氛围,基础设施相对完善,市场规模效益、范围效益显著,消费者认可度高、品牌优势明显,人才充足,技术和研发能力较强;但是,也存在机制不灵活、体制不畅通、融资渠道单一、发展后劲不足、传统业务增长缓慢、新兴业务占比不高等诸多问题。与此同时,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不断完善、国家信息化产业政策的提出、消费者信息意识的提高、信息技术领域高新技术的发展、新业务的不断开发,以及大型企业的上市机制等,为中国电信企业的发展创造了良好的机遇。

三、中国电信企业管理改革的对策与建议

首先,在管理观念上,中国电信企业要一改过去卖方市场条件下的旧做法、旧观念,转变对提供电信服务的固有认知,以市场化理念重新武装头脑,树立新的电信服务观念,包括自立自强意识、公平竞争意识、外向经营意识、尊重人才的意识、尊重知识的意识、遵循国际惯例的意识、以质取胜的意识、依法经营的意识、讲求信用的意识、超前创新的意识,等等。

其次,在管理机制上,中国的电信企业必须意识到体制机制创新的重要性,因为机制决定活力,活力决定动力,动力决定效益。对于中国的电信企业而言,竞争上岗机制是企业管理的前提,薪酬机制是企业管理的动力,职业发展机制是企业管理的重点,教育培训机制是企业管理的保证,绩效考核机制是企业管理的核心。五大机制,缺一不可,需要各级电信企业抓紧落实,贯彻执行。

再次,在运行环境上,中国电信企业要立足现实、立足全球,在社会化大背景下推动电信企业的有效运转。对于中国电信企业而言,是不可能改变世界、改变市场的,只能积极、主动地适应社会环境和市场趋势,这就要求企业立足现实、抓住机遇、积极地迎接各种挑战、各种竞争,寻求发展的新机会、新空间。

最后,在管理能力上,管理能力是企业兴企之本,是企业可持续发展的关键所在。

对于中国电信企业而言,只有充分认识到企业管理的重要性,才能在复杂多变的条件下健康地发展。

参考文献:

[1]赵瑞峰,曹金华。电信企业顾客满意战略浅析[J]。四川经济管理学院学报,2008(1)[2]李先国,赵建峰。中国电信运营商的顾客满意战略的初步研究[J]。长沙理工大学学报(社科版),2009(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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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中国国有企业改革困境分析论文 篇十

梁军 原创 | 2014-02-18 12:05

“谁是我们的敌人?谁是我们的朋友?这个问题是革命的首要问题。”这一经典语句出自毛泽东同志1925年所写的《中国社会各阶级分析》的开篇之语。对中国社会各阶级面对革命的态度和立场的准确分析,是毛泽东领导中国共产党取得新民主主义革命胜利的法宝。这样的阶级分析法,不仅在暴力革命中发挥作用,在和平时期,在经济建设实践中,对我们科学分析各阶层利益诉求,制定正确的路线、方针、政策,依然具有重要的实用价值。

由于中国在上个世纪50—60年代,完成了从新民主主义社会向社会主义社会的过渡,因此,在宏观政治意义层面,我们一般不再提阶级之分,一切问题都笼统地算作“人民内部矛盾”。即使有提“阶级斗争”,也仅限于党内政治斗争。尽管是你死我活,其对立面也不能算是一个阶级,顶多就是资产阶级的代理人,如“走资本主义道路的当权派”。

这个局面在改革开放以后其实就已经被打破了。因为,作为阶级划分的依据——生产资料私人占有出现了,并随着其资本积聚速度的加快,中国的阶级分化已经十分明显,并具有了一切阶级划分所必需的印记。由于两大阶级阵营(即有产与无产)的出现,也使得其他模糊的、原本属于某一个阶级的群体,如买办阶级、中产阶级、小资产阶级等等,也不得不产生了为其所处阶级谋取利益的阶级意识,越来越具有了其所属阶级的印记。因此,事实上,中国是存在着阶级之分的。

但是,主流意识形态似乎一直不主张按阶级来划分社会人群。于是,聪明的中国人与深奥的汉字发挥了调和的作用。1997年,著名作家梁晓声推出了时政专著《中国社会各阶层分析》,用“阶层”替代“阶级”,既回避的敏感的政治术语,又可以使我们对社会结构分析有了通用的术语。时至今日,“阶层”已经成为代替“阶级”敏感字眼的,极具中国特色的政治术语。其实,从梁晓声先生的专著与毛泽东同志的文章的一字之差来说,谁都明白是什么回事儿,不说破而已。这项发明堪比当年以“待业”替代“失业”、“停工”替代“罢工”、“民营”替代“私营”。这既反映了中国人的政治智慧,也暴露了中国文化中油滑、中庸的一面。

在如下的分析中,笔者也暂且以阶层(甚至是“层面”)的概念进行笼统归类,来做不同政治、经济地位和不同立场人群的划分,算是对当下政治生态的一种妥协。但是,对新生私营企业大鳄,对老牌帝国主义国家的跨国公司及其在华代理人,如果我们不承认其阶级属性的话,那就真是掩耳盗铃、自欺欺人了。

关于国企改革,事实上,各阶层的利益诉求和争执一刻也没有消停。有时候还算温情脉脉、斯文相向,有时候则毫无顾忌、赤裸裸地宣示,也算是政治舞台上的一景。

分析从官、产、学、民四个层面展开,形成一个立体、饱满的社会形态。本文先在宏观层面作一粗略概述,针对具体各阶级(阶层)的立场分析,将在随后的系列评论中展开。

官:上下不同声的官方立场

不知道从何时开始,中国的官方会出现不同的声音。这是民主发展进步的福音?还是中央权威动摇的悲哀?

关于国企改革,虽然党和国家领导人在很多场合发表过重要讲话,在历届党代会的报告中,和历届人大的政府工作报告中都有表述,但是由于这些表述只能宏观而原则,根本无法涵盖具体而微观的改革实践。况且,改革尚处在不断地认识深化和政策调整的动态之中,于是,各级官员各方诸侯的各自表述,便有了“合理冲撞”的理由。在政界发言体系中,纵向可以分为党中央、国务院各部委办、省级政府、地市县政府四个层级(注:此处划分不代表国务院各部委办与省级政府之间的级别高下);横向可以划分为党政领导、国资委系统、其他党政系统三个板块。

仔细分析该体系中不同层级和不同板块官员的立场,就不难理解其各自的政策主张之不同。其中妙趣横生、意味深长。

产:国民不同德的企业立场

这里所说的“国”系指国有企业,“民”系指非国有企业,包括私营和外资。需要强调的是:这里所说的“民”系相对于“国有”的一个概念的统称,而非指“人民”、“民众”、“市民”。

这个界定非常重要!

本人从不赞成将私营企业称之为民营企业。因为将一个“私”字换成了“民”,对意识形态的刺激似乎不强烈了,但是却被别有用心的群体偷换了概念,并极大地误导了广大“不明真相的”群众。

比如某位人士在全国两会上大会发言称:“国有经济发展可以实现国强,民营经济发展才能拉动民富”,即时博得满堂喝彩。从法理上说,国有经济的所有者就是全体国民,其收益也当然归全体国民所有,此为社会主义国家“共同富裕”的基础和载体。现在对国企的监管和利润征收、再次分配等环节上存在问题甚至腐败,但并不等于说国企的资产及利润与每一位国民无关。说到底,即使国企利润不直接分配予“民”,也留在全体“民”所共有的“国”之中,并没有分配到某一些“民”的手中。将国有经济的“国”解释成与国民无关的国家,此为第一次偷换概念。同样道理,民营经济的所有者是每一个具体企业的出资人,其收益也毫无疑义地归出资人所有。尽管民营经济实体雇佣了不少的“民”,但是这些“民”只是以劳动换取工薪,并不参与利润的分配。将民营经济的“民”解释成每一位国民组成的“民”,此为第二次偷换概念。两次概念对倒以后,结论就变得似是而非,国家与人民成了无法调和的对立面。而为了解决这个问题,新自由主义学者开出的药方却是将全民所有的“国有企业”让位、变卖给打着“民营企业”招牌的私人。由于现今国有企业控制的国家经济命脉产业,一般私营企业根本无力染指,其结果必然成为极少数寡头式的私人老板与跨国资本的囊中之物。

尽管资本市场已经将“国”与“民”这两个根本不同所有制性质的产权搅和得你中有我、我中有你,但是从阶层立场来说,仍然是泾渭分明的两大阵营。两大阵营各有其精神领袖及其革命军中马前卒,围绕这两大阵营而分野的理论界也基本是楚河汉界,各司其主。或阵前集体叫骂,或单挑捉对厮杀,从学派纷争到人身攻击,八辈祖宗,煞是热闹。如果有人硬是不承认这就是典型的阶级分化,只能说他是自欺欺人。

即使是分析国有企业一方,虽然之前说到各级国资委的态度和立场,这里还必须单独扯出各级国企来说事,并非鸡蛋里面挑骨头。国资委是一回事儿,国有企业又是另外一回事儿。说的再明白一点,国资委领导是一回事儿,国企老总又是另外一回事儿。弄清楚这一点非常关键。国资委作为出资人代表,国资委领导作为政府一级官员,其关注重心在于保值增值,在于“不出事”;国有企业作为资产经营实体,国企老总作为资产经营的直接代理人,其关注的焦点在于企业利润,在于个人及其经营团队利益实现机制。因此,国企和国资委声音不一致甚至偶尔唱唱反调,也就不足为奇了。事实上,国企改革最核心的问题就是国企管理层的激励与监管问题。国企改革取得成效,与国企老总的努力密不可分;同样道理,国企改革出现的种种问题,也是这个群体所为。

事实上,国资委和国企之间,构成互相对立统一的矛盾体,并呈现螺旋式上升的运动属性。而作为巨无霸的中央企业,和夹在权力与市场之间的地方国企,其掌门人所思所想所谋也大相径庭。

将国有企业细分为中央企业、地方国企两大类别研究,将非国有企业拆分为私营企业和外资企业两大类别观察,才能更准确地在整个企业群体中区分出不同声音的出发点和阶层诉求。只有通过这样一个坐标系统来分析企业界的“阶层”立场,才有可能变得简易而清晰。

学:左右不同调的学界立场

在国企改革意见分歧问题上,首先表现为学术界的理论分歧。

有的时候,学术界是因理论流派的不同,而导致政治主张大相径庭。这样的争论倒也无所谓对错,它更多的是在象牙塔里的自娱自乐,或者是整个社会思想活跃的基础。比如在西方世界里,各类经济学思想流派林林总总,各领风骚。或默默无闻,孤芳自赏。马克思主义经济理论也被相容于间,被一些学者在“学理”上所膜拜,在世界金融危机突起之时,偶发热潮,过后即去,不必为喜。

但是更多的时候,却是因为政治主张的不同,而表现出理论流派的完全对立。因为国企改革的议题所涉及的体制背景,不同的学术派别,往往自觉不自觉、主动被动地与政治路线挂钩。在中国当代历史中,学术界的争论是政治路线斗争的试探区,学术界也经常被当枪使,自甘充当急先锋,因而中国历次政治斗争,都先拿学术界开刀,这自有其深厚的社会背景。当下,在国企改革理论上,明显地,而且是越来越明显地划分出理论鸿沟,在近十几年的温和舆论环境下,早已造就了此鸿沟的不可逾越性。

因此,不管主流社会承认不承认,点破还是不点破,学术界的左右立场是显而易见的。而且在当下政治权力更替的关键时候,学术界几乎就成了某一派政治势力的代言。有时候,已经到了只讲结论不讲理论,只讲政策不讲学理的地步。

另外还必须指出,中国的学术界是一个鱼龙混杂的名利场,有相当多根本谈不上学理性的“理论”混杂其中。有相当一部分学者,以其迂腐与不谙世事,自以为是地参杂其中,开口就闹笑话,成为某一派势力愿意听其胡说八道的同盟。也有一部分学者,以其对自身的市场包装并套现为目的,走激进的媒体先锋路线,热衷于喊口号,搞学术“打砸抢”,成为某一派愿意接纳的帮凶。

关于学术界或隐含其后的政治势力的左与右问题,将在以后的评论中阐述。在此,暂且使用“左”和“右”这两个通用概念,划分学术界的立场和观点,以此表现学术界在国企改革问题上的分裂。

民:里外不同心的民众立场

上面说到上下官员、左右学者,以及“国”与“民”不同属性企业家的立场和观点,还要说说最广大的劳动阶级,看看这本属于同一个阶级的内部,事实上已经发生了多么严重的分歧。

官员、学者和企业家,是社会治理的精英阶层。在市场经济体系下,他们还拥有舆论话语权、信息优先知情权、优先发展权和财产最大化的优先增值权。尽管这些权利看似都在公平的法律与市场条件下。其实说白一点,就是整个社会劳动剩余分配的规则制定权与优先获取权。

广大的劳动阶级,在人民民主专政日益弱化、异化和西化的条件下,日益沦为完全的附属地位。尤其是在中国当下劳动力严重过剩,而劳动者权益保障机构不作为、无法作为的情况下,按照市场经济的买方市场原则,他们不可能有源自自身地位的发言权。但是,他们也并不是一无是处,他们在人数上的优势及不稳定性,使之成为各方力量争相予以表面性讨好和依靠的对象。有时候,其实就是堂而皇之的欺骗和赤裸裸的利用。

明白了上述分析,就便于我们了解这个阶级是如何被分化,如何被分而歼之的了。

在国企改革问题上,劳动阶级的立场基本上可以清晰地划分为两大阵营,即国企职工阵营与普通民众阵营。这是由各种原因造成了格局。这个格局很有可能使国企改革走进一个失去最广大民众支持的困局之中。而困局之中的国企,或将走向与广大民众背离的反动。当这样的格局与结局慢慢形成之时,当两大阵营针锋相对视同水火之时,他们自己根本不知道,他们原本就同属于一个阶级,他们的利益原本就是共同的,他们这是典型的群众斗群众。

11.中国国有企业改革困境分析论文 篇十一

1. 中国企业跨国并购的问题分析

1.1缺乏明确的产权制度

我国的国有企业产权制度存在着很大的问题。首先,我国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有漏洞。政府既要干预调控企业的运营情况,同时还要监督企业,目的是避免国有资产的流失,从而导致企业失去自主经营的能力。因而,在实行跨国并购时,企业自身并不具备决策能力,致使相关审批程序需要层层审核,工作效率低下。进而失去了并购的好时机。此外,政府与企业之间针对跨国并购的目的存在差异,政府重视的是企业的全球发展战略,而企业自身的运营情况和其盈利与否的状况未能得到政府的重视,进而导致两者之间的冲突,阻碍了跨国并购的成功实施和开展。

1.2企业未能构建核心的竞争力

我国企业目前的发展状况看,无论是其管理的水平还是经验都与发达国家有着很大的差距,尤其是我国的企业缺少自主研发能力的构建,未能掌握核心技术。因此,当我国企业与世界其他企业在同一平台上进行公平竞争时,外国企业无论是在技术上还是品牌上都是略胜一筹的。因此,我国的企业在国际舞台上形成了一个缺乏核心竞争力的形象。

1.3企业未能实施跨国并购战略

中国企业自改革开放后,逐渐发展和强大,但是其跨国并购未能形成一定的规模。原因在于经验不足,而且前期的并购目标未能得到合理地制定。而对并购目标国的相关政策、法规的研究也不够透彻。因此,在实施并购过程中,由于缺乏专业的机构和专家的指导和帮助,在面临风险和谈判时,应变和解决能力较低。即便是成功并购后,由于缺乏并购战略,后期的整合又成为企业的难题。

1.4缺乏完善的企业跨国并购的法律法规

我国目前的对外投资法律体系不够健全,尤其是对于企业跨国并购的相关法律保障的缺失,使得很多企业在遭受经济损失时,无法得到相应的补偿。目前,大多数发达国家都具备完善的境外投资保险制度,目的是帮助其企业规避风险。我国目前的制度依然不够成熟。

2. 解决中国企业跨国并购困境的策略分析

2.1明晰企业产权结构

我们应从两个层面,完善我国进行跨国并购的企业产权结构。彻底改变其不明晰的结构。首先,我国应加快大中型国有企业的股权结构。加快企业股份制的改革进程,加速国有企业的上市进程。通过越来越多的法人参与国有企业的股份构成,有效缓解目前国有股份占据第一位的情况。其次,现代公司制的建立和完善也是明确企业产权结构的有效办法。从事跨国经营的企业,不但其经营者应具备科学缜密的思维和较强的决策能力,其自身的企业体制必须与国际接轨。应该建立具有明确的产权,科学的管理方式以及政府与企业分开等特征的现代企业制度。

2.2提升企业的核心竞争力

走向国际舞台的中国企业首要任务是加快自身核心业务的发展,有效提升企业的核心竞争力。对于企业核心竞争力的认识不应仅仅局限在企业持续开发新产品和创新营销渠道的能力上以及其品牌、技术和管理层面上,更应该着眼于四个能力,即价值、无法复制、绝无仅有以及不可替代的能力。我国企业应从上述四个能力入手,切实提高企业的核心竞争力。夯实自身的主业,做强做大企业。并且通过成功的跨国并购后,能够曾强其原有的核心竞争力,或者是构建新的核心竞争力。企业核心竞争力的提高还应从人才的培养方面入手,要不断培养专业的研发人员和企业跨国经营管理人员。

2.3构建合理的跨国并购战略

首先,在实施并购前,企业要对于企业自身以及目标企业进行深入调研,从而明确其并购目标。从而准备好并购时所需的相关资源。

其次,在实施并购过程中,企业要依据其之前的充分准备,选择合理的并购方式和恰当的并购时机。中国企业在积极参与全球资源的合理配置的同时,还应该有效控制企业的并购成本,合理规避风险。明确并购的目标后,中国企业应该充分利用相关的咨询服务机构,在他们的协助下,获取更多的资源和信息,从而更好地将并购风险控制在合理的范围内。,又要学会控制并购成本降低风险。在确定并购目标后,充分寻求投资银行,律师事务所以及跨国并购咨询服务等中介机构的协助,为企业提供更多咨询,策划和相应的融资服务,更好地控制并购风险。

再次,完成并购后,所有的重心都须转移到整合的工作中。进行整合过程中,应使被并购公司明确该行动是跨国并购战略中的一部分,并非具有中国本土色彩的。根据改变后的企业环境,制定新的相关制度,使得员工体会到并购后的氛围。另外,企业整合过程中应该充分重视文化整合的重要性。因为,跨国并购必然会与地区、文化以及管理背景方面相联系,这些层面上的差异对于企业的健康发展有着至关重要的影响。因此应该认真重视,正确识别这些差异,合理解决由于这些差异而引起的矛盾和冲突,才能够保证企业的健康发展。

2.4完善跨国并购的相关法律法规及政策

企业跨国并购的健康实施和开始,必须以政府提供的法律支持为保障。为此,我国应该逐渐晚上相关的涉外经济法律体系,确保我国企业进行境外投资时有法可依,能够得到法律的保障。此外,企业跨国并购中需要一定的融资渠道,政府应该拓宽渠道,为企业跨国并购的顺利实施保驾护航。

参考文献:

[1] 廖运凤.中国企业跨国并购[M]. 北京: 中国经济出版社,2006.

[2] 黄晓芝.我国企业跨国并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J].时代金融,2006,(07).

[3]尹光华.中国企业跨国收购兼并的實践与思考[R].北京:中促会研究咨询部与商务部对外经济合作司,2007.

12.中国国有企业改革困境分析论文 篇十二

1 奥尔森的利益集团理论

传统的集团行为理论认为,具有共同利益的个人形成集体后会有较强的动力为取得共同利益而采取相应的集体行动。奥尔森指出,实现集体行动需要若干条件,其成员具有共同利益只是促成集体行动的条件之一,具有共同利益的群体并非就能达成集体行动。

1.1 实现集体行动的条件

第一,假定人是理性、自利的,而不是利他主义的。组成集体的个人仍是从其自身利益出发去追求集团利益,维护集团利益的根本是寻求自身利益,尽管其只能获得集团利益的某一份额。利他主义的个人不可能十分在意集团范围内自私的集体利益,正如其不在乎个人利益一样,因此不可能为了个人利益而去追求集体利益;换言之,利他的人无法实现集体行动。

第二,各集体成员应具有相容性利益。集体利益一般可分为相容性的和排他性的。相容性利益指各利益主体具有某种兼容或一致的共同利益,这一共同利益的实现对各利益主体均有益处,其间是正和博弈的关系 ;而排他性利益指各利益主体相互间的利益是排斥的或矛盾的,一方所得即为他方所失,其间是零和博弈的关系。显然,具有相容性利益的各集体成员相较排他性利益的集体更易实现一致的集体行动。

第三,各集体成员实施集体行动所得收益应大于其为集体行动所付成本。科斯认为企业是市场的替代,企业可被看作组织良好的集体,那么从经济角度来看,集体也是对市场的替代。试想,如果个人行动更为有效,为何还需要集体行动?只有当集体能够提供仅靠个人难以得到的利益时,个人才会求助于集体。

然而,具有相容性利益的个人所组成的集体并不总能达成有效的集体行动。集体与个人的不同在于为其成员提供的集体物品是一种公共物品,公共物品的消费具有非竞争性和非排他性的特征,而私人物品的消费有竞争性和排他性。由于单个成员为自己提供某种集体物品时,难以将其他成员对此集体物品的享用排斥在外,因此集体物品的提供或是某一集体行为的产生具有很强的外部性。如果缺乏有效的制度安排,集体行为中“搭便车现象”就会盛行,导致集体成员缺乏动力提供集体物品或实现集体行动,从而集体物品或集体行为的提供总是会少于社会的最优量。

为了实现集体行动,有效的制度安排如选择性激励或强制力的引入是必要的,不过这一点对于小集团是例外。小集团因与大集团的逻辑不同,相较于大集团它能够自发地为自己提供集体物品。这是由于小集团中集体成员的数量较少,在更大程度上有可能某些成员从集体物品中得到的收益超过了提供集体物品所需耗费的成本,也即整个集团从集体物品中得到的收益与耗费的总成本之差超出了某个或某些成员得自集体物品的收益。因此在小集团中,每个集体成员都能获得总收益的较大份额,所以小集团有动力自发提供集体物品,小集团比大集团在实现集体行动和提供集体物品方面更有效率和富于生命力。

与小集团不同的是,大集团实现集体行动需要有效的制度安排。这可以通过某一强制力来实现,比如国防由政府的强制税收来提供,若没有这一强制征收而由某一公民提供国防是不可能的,所以一国公民组成的大集团就无法得到国防这一集体物品的供给。此外,还可以通过对大集团成员进行选择性激励的方法达成集体行动和提供集体物品。选择性激励包括正向的与反向的,即对集体成员在提供集体物品的过程中的功过赏罚分明,从而消除或降低集体内行为的外部性。然而,即使存在有效的制度安排,大集团巨大的组织成本也使制度安排的创建成本和实施成本加大,加剧了大集团集体行动实现的困难。

1.2 集体物品得以供给的成本与收益分析[1]

为了更清楚地表达集体物品得以供给的逻辑前提,设t为集体成员获得集体物品的比率或水平,v为成员的收益,c为成员的成本,V为集体物品带给整个集团的总收益。

a = v-c为集体物品带给某成员的净收益

当da/dt =0时a取得最大值,即 :

da/dt=dv/dt-dc/dt=0 1

令f = v/V为成员的收益占集团收益的份额,则 :

dv/dt = f·(d V/dt) 代入1式,得 :

f·(dV/dt) = dc/dt即为集体成员得到集体物品的最有数量

又 0 < f < 1

则d V/dt > dc/dt即集团收益率必须超过成本增加率

当f > c/V也即v > c时,集体物品将被提供

2 中国行政垄断行业改革迟滞

2.1 何谓行业行政垄断

行政垄断是1988年胡汝银在其《垄断与竞争 :社会主义微观经济分析》一书中首先提出的。他认为,政府依靠行政手段和行政组织同时对宏观经济变量和微观经济活动加以控制,这种高度集权下的计划指令导致了一种绝对垄断的情况,它不同于一般市场经济条件下的市场垄断,所以称它为行政垄断 [2]。二十多年来,学术界对行政垄断的定义并未达成一致的看法。笔者认为,行政垄断是因行政机构滥用各种行政权力排斥或阻挠竞争而使市场主体得以确立垄断地位的行为,且判断一个行业是否为行政垄断行业并非依据此行业中存在的企业数量或集中度,而要看是否有行政性准入壁垒。比如在我国电信行业的市场准入壁垒依旧较高的情况下,通过对其进行简单的分拆即行政性重组并不能形成有效的市场竞争格局,虽然分拆后已成几家,但这些分拆后的企业仍然是国有独资企业,市场准入没有开放,所以实质仍是一家,行政垄断的局面并未打破。

目前,我国的行政垄断行业有电力、电信、证券、保险、烟草、石油、石化、煤炭、民航、邮政等行业。这些行业的行政垄断源于我国建国初期实行的计划经济体制,即权力高度集中,国家用行政手段配置资源,所有行业的准入都由政府规定,从而在缺乏竞争的情况下企业的垄断地位就自然而然地确立了。政府经济管制的传统造成我国的自然垄断行业往往也是行政垄断行业,由于是政府直接投资建立,政府的利益与行政垄断行业的利益密切相关。中国改革开放三十多年来,中国的政治体制改革的推进远滞后于经济体制改革。“在边界不变的稳定社会中,随着时间的推移,将会逐渐形成大量的集体行动组织或利益集团以实现它们的潜在收益”[3]。面对大多数竞争性行业已形成的买方市场,垄断行业的主管部门倚仗行政权力设置难以逾越的行业进入壁垒,甚至打着国家利益的旗号维持其垄断地位。在如此“政企合一”的体制下,垄断行业的高收入也就不足为奇了。而垄断行业高层与监管部门高层换位调职之事时有发生,暗示着垄断企业和其监管部门之间有着千丝万缕的关系。

2.2 中国行政垄断行业改革迟滞的原因

近些年来,我国垄断行业的行政垄断状况不但没有消除、反而有增无减,笔者认为这一现状正是相关利益集团博弈均衡的结果,这一结果导致垄断行业继续享受国家财政巨额补贴和各类优惠政策,通过抬高价格并限制产量而得到高额垄断利润。换言之,至今还没有哪个利益集团拥有能够突破这种利益格局的力量,从而驶向新的均衡状态。下面将借助奥尔森的利益集团理论,从这几大利益集团间的相互关系来阐述行政垄断行业改革迟缓的原因。

2.2.1 垄断企业

中国的行政垄断行业就如奥尔森笔下的小集团,它们大多由几家大型国有企业占据了较大的市场份额,它们的垄断地位既有历史原因,又靠自身利益集团对垄断地位的维护。这一垄断利益集团不惜牺牲消费者的福利,通过寻租等方式游说其规制机构并进行势力渗透,从而与规制机构间的联系日益紧密,导致这些行政垄断企业在身为运动员之外还兼具裁判的身份。行政垄断行业中的垄断企业有了政府的补贴、优惠和低税收,通过不断的涨价和限制产量获取高额收益,并已日益成为难以打破的利益集团,作为小集团它比大集团更易采取集体行动维护自身的既得利益,从而加大了破除垄断的难度。为了说明垄断企业作为小集团如何具有限制产量并抬高价格的动力,引入以下模型进行说明 :

假设S为整个行业销售量,s为该行业中某一企业的销售量,p为该行业产品的价格,a为该行业中某一企业的净收益,为简便起见假设该行业生产的边际成本为0。

该行业中的企业达到最优产量的条件为 :

da/dp = d(s·p)/dp = 0

即 s + p·(ds/dp) = 0 2

令f = s/S为某企业的销售量占行业总销售量的份额,代入2式得 :

f·S + p·(ds/dp) = 0 3

假设企业间的行动互不干扰,某一企业销售量的变化对其他企业没有影响,即 :

ds = d S将之代入3式,得 :

f·S + p·(d S/dp) = 0 4

再假设e为行业需求的价格弹性,即 :

e = - (d S/dp)·(p/S) , 则d S/dp = - e·S/p将其代入4式,得:

f·S - p·(e·S/p) = 0 , 即 :

S·(f - e)= 0因此企业达到最优产量时f = e

由上式得出,只有当行业需求的价格弹性小于该企业的销售量占行业总销售量的份额时,该企业为达到最优产量将减产,而减产的损失将从更高的产品价格得以弥补。对于小集团而言,单个企业的销售量占总销售量的份额较大,相比于大集团而言该值f更容易高于行业需求的价格弹性e,因此小集团比大集团更有动力限制产量并抬高价格,这是小集团给行业中所有企业的集体物品。对于垄断利益集团来说,更高的价格和更有利的立法便是其行业小集团的集体物品,受到整个集团的极力维护。

2.2.2 规制机构

我国的规制机构由于历史因素从开始成立就缺乏机构的独立性,其与所规制的垄断行业之间利益错综复杂,具有政治利益与经济利益的利益双重性,导致其不能很好地履行其监管职能。当面临行政垄断改革的压力不大时,规制机构的经济利益超过了政治利益,这时规制机构很可能被垄断利益集团俘获,从而纵容垄断企业的低效率,制造行业的进入壁垒并从高额垄断利润中分得自己的一杯羹 ;当规制机构面临的政治压力巨大,使之更多地考虑其政治利益时,垄断行业的改革将可能被迫进行。目前虽然已进入改革的深水区,但规制机构仍未有改革的姿态,其与垄断企业间依然有着千丝万缕的利益关系。

2.2.3 消费者

垄断企业不断升高的价格和降低的服务质量最终是由消费者埋单的。然而,消费者人数众多并分散各处,作为奥尔森笔下不折不扣的大集团,集团内既缺乏强制力和选择性激励,也面临巨大的组织成本,使个人采取集体行动面临极大的外部性,从而难以形成有效的集体行动。福利受到侵害的消费者虽对垄断行业深恶痛绝但也无计可施,消费者不可能靠自己的力量维护自己的利益。

2.2.4 民营企业

中国众多的民营企业与垄断企业在市场中虽是零和博弈的关系,但竞争条件却有着天壤之别。如果说垄断企业是国家的宠儿,那么民营企业就犹如福利院中的弃儿,不仅得不到垄断企业拥有的财税减免和政策补贴,而且垄断行业的高价也抬高了民营企业的经营成本,导致吸纳了中国3/4就业量的民营企业在市场竞争中步履维艰。另外,民营企业由于天生底子薄、基础弱,并正面临企业结构转型的压力,要想通过产品创新或管理创新提高劳动生产率更是难上加难。

2.2.5 外资企业

外资企业进入中国市场的最主要目标是占领中国市场、扩大销售份额以获取高额企业利润。为了达到这一目标,外资企业将寻找能与自身优势形成互补的要素,而我国垄断行业的行政垄断优势既能使其获得各种优惠和保护政策,又能使其通过控股权的增强最终取得行业垄断的地位,所以外资企业更愿意选择与我国的行政垄断企业进行合资。而垄断行业的高收入正是其拥有行政保护和市场势力的表现,这一优势将吸引外资企业的合资。然而当行政垄断对外资企业设置了进入壁垒,使其不能分享垄断行业的利润时,外资企业也成为垄断行业高收入的反对者。外资企业与垄断企业之间既有合作,又有竞争。前者促成二者间的合资与合作,后者导致二者间的收购与吞并。外资企业由于其核心资产优势和雄厚的资金实力得到了国家的青睐,并对其在华投资给予政策优惠。外资企业与垄断企业的合资,能够盘活国有资产存量,重组优化企业结构,有利于国企实现制度创新。但垄断企业也面临被外资企业控股乃至收购股权并最终独资的风险,从这一点看,外资企业是促使垄断企业改革的外部动力。即使其不改革,当外资企业逐渐降低中方股份,最终也会使垄断行业的高收入不复存在。

从以上各利益集团力量的分析来看,作为小集团的行政垄断行业拥有维持自己既得利益的强大力量,并向规制机构等其他分利联盟渗透,而作为大集团的民营企业和消费者尽管有利益的诉求却不能采取任何有效行动。不过,垄断企业有可能面临外资企业的竞争威胁而倒逼中国行业行政垄断的改革。

3 结论与启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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