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用电梯重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精选12篇)
1.外用电梯重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 篇一
电梯安全事故救援应急预案
一、编制目的
为加强对电梯安全事故的防范,及时做好电梯安全事故发生后的救援处置工作,最大限度地减少事故造成的损失,维护公司的正常经营和利益,特制定电梯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二、编制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广州岭南国际企业集团有限公司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以及《广州白云国际会议中心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等有关规定,结合本公司电梯设备的实际情况,编制本预案。
三、本预案的适用范围
本预案所称电梯安全事故,是指本公司电梯在正常使用或维修保养时突然发生的,造成或可能造成人身安全和财物损失的事故,事故类别包括:
(一)电梯困人故障;
(二)由于电梯坠落等原因造成的人身伤亡事故;
(三)由于火灾引发电梯故障造成的人身伤亡事故;
(四)其它安全事故。
安全事故的具体标准,按国家或行业、地方的有关规定执行。
四、电梯安全事故应急救援组织机构
(一)成立电梯安全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部(以下简称救援指挥部)。指挥长由公司总经理担任;副指挥长由公司分管工程的副总经理担任;公司安委会负责人、工程部负责人和各相关部门负责人为指挥部成员,参与现场抢险救援工作。
(二)设立现场救援组,由工程部总监、责任部门经理、电梯维修保养单位专业人员、电梯班组技术人员组成。组长由工程部总监担任,负责组织现场具体抢险救援工作;在指挥长到达现场之前,全面负责指挥现场抢险救援工作。
五、应急救援组织的职责
(一)、指挥部职责
(1)组织有关部门按照应急救援预案迅速开展抢救工作,防止事故的进一步扩大,力争把事故损失降到最低程度;
(2)根据事故发生状态,统一布置应急救援预案的实施工作,并对应急处理工作中发生的争议采取紧急处理措施;
(3)根据预案实施过程中发生的变化和问题,及时对预案进行修改和完善;
(4)紧急调用各类物资、人员、设备;
(5)当事故有危及其它设备和人员的险情时,组织人员和物资疏散工作;
(6)配合上级有关部门进行事故调查处理工作;
(7)做好稳定秩序和伤亡人员的善后及安抚工作。(二)、指挥长职责:
(1)负责召集各参与抢险救援部门的现场负责人研究现场救援方案,制定具体救援措施,明确各部门的职责分工;(2)负责指挥现场应急救援工作。
(三)、副指挥长职责:负责组织实施具体抢险救援措施工作。
(四)、现场救援组的职责:
(1)现场电梯救援措施的具体实施(2)抢救现场伤员;
(3)抢救现场物资;
(4)保证现场救援通道的畅通。
六、应急救援的培训与演练
(一)、培训要求
(1)按计划组织工程技术人员、电梯管理人员和电梯维修人员进行有效的培训,从而具备完成其应急任务所需的知识和技能。
(2)每年进行一次培训;
(3)对新加入的人员及时培训;
(二)、培训主要内容:
(1)电梯困人解救
(2)电梯井道内作业;
(3)电梯轿顶作业
(4)电梯底坑作业
(5)电梯厅层作业
(6)电梯机房作业
(7)更换和割短钢丝绳
(8)扶梯桁架作业
(9)施工用电常识
(10)坠落保护
(11)电动工具的安全使用;
(12)对危险源的突显特性辩识;
(13)事故报警;
(14)紧急情况下人员的安全疏散;
(15)现场抢救的基本知识。
(三)、应急处理方法
1、电梯困人
(1)把电梯主电源断开,防止电梯意外启动,但必须保留轿厢照明。(2)确定电梯轿厢位置。
(3)当电梯停在距平层位置±50CM范围内时,维修人员可以在该平层的厅门外使用专用的厅门机械匙打开厅门,并用手拉开轿厢门,然后协助乘客安全撤离轿厢。
(4)未停在上述位置时,则必须用机械方法移动轿厢后救人。步骤如下:
a)轿厢门应保持关闭,如轿门已被拉开,则要叫乘客把轿门手动关上。利用电梯内对讲电话,通知乘客轿厢将会移动,要求乘客静待轿厢内,不要乱动。b)在曳引电动机轴尾装上盘车装置。
c)二人把持盘车装置,防止电梯在手动松抱闸时出现意外或过快移动,然后另一人采用手动方法一松一紧抱闸,当抱闸松开时,另外两人用力绞动盘车装置,使轿厢向正确的方向移动。
d)确定方向使轿厢断续地缓慢移动到平层±150MM位置上。
e)将抱闸恢复正常,然后在轿门对应的厅门处机械打开轿厢,并协助乘客撤出轿厢。
(5)上述方法和步骤操作发现异常情况时,应立即停止救援并及时由电梯维修保养承判商专业人员作出处理后方可进行。
2、水浸事故
a)工程人员发现或接报电梯发生水浸事故将会危及电梯运行时,应立刻通知监控中心,当值保安员通过轿厢对讲机通知客人从最近的楼层离开受影响的电梯。
b)电梯管理员应将受影响的电梯轿厢升至最高处,并关闭该电梯。c)调集沙包拦住水浸楼层的电梯口,以防水浸入电梯井。
d)即刻将情况报告上级领导和电梯维保承判商。e)电梯维保承判商接到报告后应于15分钟内到达现场处理。
3、巡查中发现电梯异常
a)电梯管理员巡查中发现电梯运行异常,如钢缆有毛刺、断股、控制柜有异声、异味、轿厢升降异常等危及电梯安全运行的现象发生时,应立刻通知监控中心。
b)监控中心当值人员通过轿厢对讲机通知客人从最近的楼层离开故障电梯。
c)电梯管理员将故障电梯关闭。
d)即刻将情况报告上级领导和电梯维保承判商。e)电梯维修保养承判商接报后应于20分钟内到达现场维修。
4、发生火灾的处置:
a)楼层发生火灾时,当电梯不能自动投入消防状态,电梯管理员应立即击碎电梯消防开关表面防护玻璃,启动“消防开关”使电梯进入消防运行状态;电梯运行到基站后,应使乘客保持镇静,疏导乘客迅速离开轿厢;
b)井道内或轿厢发生火灾时,电梯管理员应即刻停梯,疏导乘客迅速离开轿厢,切断电源,用干粉和1211灭火器灭火,控制火势蔓延;
c)上述两种情况,电梯管理员应及时通知消防中心,按《火警、火灾应急处理规程》处置。
(四)、演练
应急预案确立后,按计划组织工程技术人员、电梯管理人员、电梯维修保养人员进行有效的培训后,每年进行一次演练,每次演练结束,及时做出总结,对存在的问题在日后的工作中加以纠正和提高。
七、事故报告和现场保护
(一)公司安委会是事故报告的指定机构,当安委会接到电梯事故报告后及时向指挥长报告,指挥长根据有关法规及时、如实地向
110、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市质量技术监督局或其他有关部门报告。
(二)严格保护事故现场
八、应急处理
(一)、接报事故后10分钟内必须完成以下工作:
(1)立即报告公司主要领导,由总经理批准,立即启动本应急救援预案,按照各自职责和工作程序执行本预案。当指挥长不在时,由副指挥长负责组织指挥应急抢险救援工作。
(2)指挥部根据事故或险情情况,立即组织或指令事故发生地组织调集应急抢救人员、车辆、设备,组织抢救力量,迅速赶赴现场。(3)立即组织或通知就近部门,组织调集应急抢救人员、车辆、设备,组织抢救力量,做好增援准备。(二)应急处理措施:
(1)、制定抢救方案:根据现场实际发生事故的情况,制定抢救方案,迅速投入开展抢救行动。
(2)、伤员抢救:立即与急救中心和医院联系,请求出动急救车辆并做好急救准备,确保伤员得到及时医治。
(3)、事故现场取证:救助行动中,安排人员同时做好事故调查取证工作,以利于事故处理,防止证据遗失。
(4)在救助行动中,救助人员应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程,配齐安全设施和防护工具,加强自我保护,确保抢救行动过程中的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
九、应急救援预案的启动、终止和终止后工作恢复
(一)、当事故的评估预测达到起动应急救援预案条件时,由应急指挥长发布应急预案命令。
(二)、事故现场经过应急救援预案实施后,引起事故的危险源得到有效控制、消除;所有现场人员均得到清点,不存在其它影响应急救援预案终止的因素;应急救援行动已完全转化为社会公共救援;应急指挥长认为事故的发展状态必须终止的,应急指挥长下达应急终止令。
(三)、应急救援预案实施终止后,应采取有效措施防止事故扩大,保护事故现场和物证,经有关部门认可后可恢复正常状态。
十、总结与奖惩
应急救援工作结束后,指挥部组织相关部门认真进行总结、分析,吸取事故的教训,及时进行整改,并按照下列规定对有关单位和人员进行奖惩。
(一)、对在应急抢险救援、指挥、信息报送等方面有突出贡献的个人,按公司有关规定,给予表彰和奖励。
(二)、对瞒报、迟报、漏报、谎报事故和突发事故中玩忽职守,不听从指挥,不认真负责或临阵逃脱、擅离职守的人员,按照公司有关规定,给予责任追究或处分。对扰乱、妨碍抢险救援的人员,由有关行政管理部门依法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十一、其它事项
(一)本救援预案是针对有可能发生的电梯安全事故,组织实施紧急救援工作并协助上级部门进行事故调查处理的指导性文件,可在实施过程中根据不同情况随机进行处理。
(二)本预案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工程部 2011年9月1日
2.外用电梯重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 篇二
一、旅游安全事故原因分析
旅游是人们为了休闲、娱乐而进行的非定居性旅行或浏览过程中放生的一切关系和现象的总和, 是一个非常复杂的系统, 受空间、时间、地域制约。因此, 旅游是一项受自然及社会环境综合影响的活动, 任何环节出现异常都可能引起旅游安全问题。常见的旅游安全事故的原因有:
(一) 自然及社会因素
旅游活动的开展需要特定的自然及社会环境, 但自然及社会环境存在很多不确定因素, 具体表现为旅游环境的不安全状态。这种不安全状态包含:自然环境不安全状态与社会环境不安全状态。比如由于洪涝、泥石流、沙尘暴、游行示威、恐怖活动等带来的不利影响。
(二) 旅游者行为因素
旅游者的不文明行为也是诱发旅游安全事故的原因之一, 比如说随意丢弃烟头、或者为了挑战自身极限而参与挑战性、刺激性较强的体育旅游活动, 都存在一定的危险性。
(三) 旅游管理因素
由于旅游活动是个相对复杂的活动, 一旦管理环节出现任何纰漏都有引起旅游安全问题的可能。如果管理者不依照可持续发展原则, 肆意进行旅游开发, 对旅游地生态环境将造成一定破坏, 可能会给游客带来不安全隐患;悬壁、桥梁等危险地方未设置警示牌或未定期进行安全隐患排查可能会诱发游客的不安全行为, 从而酿造旅游安全事故。
二、我国旅游安全救援状态与特点
截至目前, 我国旅游救援工作已经初步形成, 成立了全国性的旅游安全救援机构。但纵观全局, 我国旅游安全救援工作的开展还有待进一步加强。我国旅游安全事故应急具有零散性、无序性, 分散的救援机构还不足以确保我国旅游安全事故应急成功, 需要在旅游管理部门的指导下结合公安、消防、武警、医疗卫生等多个部门联合形成有效的社会救援体系。
三、旅游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旅游业包括:衣、食、住、行、购、娱等多方面内容, 并涉及科、教、文、卫、交通等多个事业部门。因此可以说旅游业是一个结构繁杂的系统。旅游安全事故的发生会使游客生命财产受到损害。因此, 有必要以市为单位建立旅游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一) 应急预案的适用范围
首先应对应急预案的适用范围进行规范及等级进行划分, 其次旅游救援应坚持属地化原则, 根据不同事故级别采用不同级别的政府预案, I级突发事件应启动国家旅游局应急预案, II级重大事故应启动省级旅游行政主管部门的应急预案。
(二) 组织领导
应该建立以市委领导为主体的旅游救援指挥中心, 负责对整个旅游安全事故救援工作的开展、统筹及协调, 并贯彻整个旅游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的执行。
(三) 市指挥中心下设机构
1.办公室
办公室的主要任务是及时掌握安全事故发生动态, 及时做到上传下达, 通常应由市政府办公室主任担任办公室主任一职。
2.救护组
救护组主要负责现场救护及转移伤者的工作, 应由市卫生局局长担任救护组组长一职, 事故生后要及时调动医院的医疗救护队伍奔赴现场, 并在现场建立临时急救中心。
3.保卫组
保卫组负责对事故现场的保卫工作, 应由公安局局长担任组长一职。事故发生后维持现场秩序, 疏导交通、排查取证, 并协调有关部门对事故现场进行。
4.安置组
安置组顾名思义主要负责对受害者的安置工作, 应由民政局负责人担任组长一职, 具体来说负责对旅游安全事故伤者及亡者家属的临时衣、穿、住、行的安置工作, 并协调有关部门做好对伤者的转移, 亡者尸体处理。
(四) 紧急处理原则与要求
旅游安全事故发生后, 有关部门应迅速做出以下反应:当事故发生后, 应立即开展现场抢救工作, 并及时向旅游救援指挥中心报告。市旅游救援指挥中心在接到报告后应立即启动旅游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并组织相关部门奔赴现场处理。待旅游事故基本处理完毕后, 由事故发生单位向旅游局等政府部门递交关于此次旅游安全事故的书面材料及总结。
(五) 旅游安全事故应急案例
2007年7月13日中午, 西藏318国道曲水段桃花村境内发生特大旅游交通事故, 由于此次交通事故死亡人数在5名以上, 事故发生后, 西藏自治区旅游局迅速启动重大旅游安全事故应急预案, 并成立了“7.13事故善后处理领导小组”, 并积极协调有关部门妥善接待遇难者家属、安置受伤人员就医及转院, 进行遇难者保险金赔付等事宜, 在“7.13事故善后处理领导小组”的多次协商下, 最终达成赔偿事宜, 做到妥善处理事故。旅游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有效协调各相关部门, 将事故危害降至最低, 就是挽救群众生命财产。
四、结束语
为确保我国旅游继续保持健康、持续、蓬勃的发展态势, 制定科学合理的旅游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和疏散避难对策是十分必要的。首先在旅游景观区应建立以市为单位的应急救援指挥中心, 应急救援指挥中心应包括:医疗、卫生、公安、消防、武警、通讯、民政等多部门。其次, 事故发生后各有关部门应及时履行自身职责, 确保将事故危害降至最小化。旅游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的建立不仅是为了确保旅游者及旅游从业人员的安全, 而且是促进我国旅游业健康发展的有效方案措施。
参考文献
[1]刘天虎, 金海龙, 吴佩钦, 胡明雷.登山探险旅游安全保障体系研究——以新疆慕士塔格峰为例[J].生产力研究, 2010 (02) .
[2]岑乔, 黄英.山地景区旅游安全感知与态度研究——基于旅游者和山地景区从业人员的调查[J].技术与市场, 2011 (06) .
3.外用电梯重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 篇三
关键词:秀宁隧道 危险源 安全事故 应急预案
中图分类号:U458.1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674-098X(2014)03(b)-0020-02
近年来,我国安全生产事故频发,造成了极大的人身财产损失,因此安全事故应急响应越来越受到关注。从国家到地方各单位甚至每个工程项目都高度重视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的编制和演练。在安全事故突然发生时如何正确快速地实施救援,最大程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把事故的影响降到最低是我们所追求的目的。
隧道施工一直都伴随着诸多风险,围岩坍塌,火灾,涌水涌泥等等。事故一旦发生往往便会造成严重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为了减少施工施工的发生,降低事故发生后造成的损失。秀宁隧道施工方结合公司相关规定及秀宁隧道的工程特性制定一个高效有序的安全事故应急预案,有效保证施工过程的安全进行。本文对秀宁隧道施工过程中存在的危险源进行分析,并结合隧道安全施工事故应急救援的基本要求,对现有应急预案编制中的应急措施进行了研究。
1 工程概况
秀宁隧道(原名安禄隧道)为改建铁路成昆线广通至昆明段最长的双线隧道,设计时速为200 km/h,是全线的控制性工程,也是我国目前在建的最长的高速铁路单洞双线隧道。隧道位于禄丰南车站与双湄村车站之间,全长13187 m,最大埋深565 m,进口里程为DK993+173,出口里程为DK1006+360。线路坡度设计为:进口端11727 m为11‰的上坡、出口端1460 m为9‰的上坡。隧道横穿象山及孝母山脊梁,经下箐、上箐、大麦地、大龙潭、中村等村落后,于吴家村附近出洞,其间穿越数条横向沟谷。出口段位于半径为5000 m的左偏曲线上,其余位于直线上。其中,直线地段隧道轨上有效净空面积为81.37 m2,按国际隧道协会(ITA)定义的断面数值划分标准,此隧道属于大断面隧道(50~100 m2)。
2 隧道危险源
对隧道施工过程进行全面危险辨识工作,主要应用系统安全分析方法进行,在此基础上,依据国家、行业或地方发布的法规、规范、标准、规定推出危险源。通过对施工现场的勘察认为秀宁隧道在施工过程中存在以下危险源:(1)隧道塌方、涌水突泥及其引起的地下水位严重下降、地表沉陷(2)深基坑和支护结构坍塌、坑壁坡顶开裂、边坡失稳、基础桩壁坍塌(3)山体滑坡、泥石流、洪灾等自然灾害(4)施工引起既有线设施损坏或影响列车安全运行(5)起重吊装等机械安全控制设备失灵或损坏、作业中突然停电、设备倾覆等(6)电气设备故障、严重漏电(7)锅炉事故(8)火灾、爆炸(9)急性中毒、高处坠落、物体打击、触电、中暑、淹溺、机械伤害等各类安全事故所造成的人员伤害。
3 应急预案编制原则
秀宁隧道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编制的原则本着以人为本,最大程度地保护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认真贯彻“以人为本,预防为主”的方针,针对施工过程中存在的重大危险源,通过强化日常安全管理,落实各项安全防范措施,查堵各种事故隐患,做到防患于未然。坚持项目部统一领导,分级管理,条块结合,以块为主。建立好项目部、作业点、作业班组各级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应急救援体系,实行分级管理,明确责任。各部门密切配合,分工协作,各司其职,各尽其责。实行各部门分工协作,密切配合,确保施工过程中一旦出现重大事故,能够迅速、快捷、有效的启动应急系统。
4 应急组织机构和职责
应急预案由领导小组制定,当出现安全事故时,领导小组首先分析紧急状态和确定风险事故级别,负责向有关部门、组织、机构联络和报告事故情况;对施工现场发生的紧急情况进行技术、资金和设备支持,制定抢险救援方案;及时通报上级和有关部门并听取相关的抢险救援方案措施,做好应急抢险救援工作。在事故现场要及时确定现场指挥最高负责人;发布应急救援命令、信号;掌握汇总有关情报信息,及时做出处理决断;调动有关力量进行抢险救护工作。事故现场处置结束后组织做好善后工作,配合上级开展事故调查。
领导小组下设分管小组,分别负责不同方面任务,相互协调配合,更好地处置突发事件。各分管小组主要由以下几个组成:(1)现场处理组:负责深入现场掌握情况,报告事故处理和进展情况;传达领导批示,协调有关单位的救援工作。(2)专业抢险组:迅速抢救伤员,采取控制事故险情蔓延扩大的有效措施;抢救被围困人员,及时撤离伤亡人员;负责对事故人员进行现场救治。(3)警戒维护组:负责设置警戒区域,维护现场秩序,疏通道路。(4)医疗救护组:负责伤员的救护,开设现场急救所,保证救治药品和救护器材的供应;及时联系就近或医疗条件较好的医院。(5)交通运输组:负责现场抢险设备、人员、药品等急需物资的运送,疏散现场人员。(6)后勤保障组:负责保障抢险救援物资的供应,协助医疗救护组处理伤员的救护工作,安排指挥人员和抢救人员的食宿和伤员的转移;组织安全保卫人员对事故现场进行保护,维护事故发生区域治安、交通秩序;控制无关人员进入事故现场和事故危险区;负责阻止未经批准的现场拍摄、采访等。(7)善后处理组:负责对死难、伤员家属的安抚、慰问工作,做好思想稳定工作,妥善处理好善后事宜,消除各种不安全、不稳定因素,控制事态的进一步发展,最大限度地减少事故造成的损失。(8)机动预备组:弥补救援力量的不足,由总指挥临时决定调动和投入。(9)事故调查小组: 对事故责任人,目击证人和其他有关人员调查询问取证;查明事故发生的经过、原因、人员伤亡、机械设备损坏和经济损失情况;认定事故的性质、确定事故责任、提出对事故责任者的处理建议;写出事故调查报告。
5 应急响应程序
结合秀宁隧道的施工特点,并参考相似工程安全事故应急响应程序的制定。把响应程序等级分为两类:一般响应程序和重大事故响应程序。对于一般事故的应急响应,当事故或紧急情况发生后,当事人立即向项目经理汇报,并采取应急措施,防止事态扩大。现场负责人组织应急成员对事故进行处理,并在半小时内向指挥部领导报告。而对于重大事故的应急响应,在重大施工安全事故发生后,项目部应立即组织应急小组人员对事故按应急程序进行处理,并立即报告应急救援领导小组,领导小组立即奔赴事故现场指挥事故处理工作。
6 结语
近年来,在铁路隧道建设中,发生了多起安全事故,给国家和人民生命财产造成了重大损失。在总结沉痛的教训之后,各施工单位都意识到了制定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的重要性。一个完善、周全的应急预案可以将事故所造成的损失降到最低,保证人身安全的同时还能尽可能的减少经济损失。只有根据现场隧道施工的实际情况,才能制定出合理的应急预案;只有在分析各种危险源的特点,保证各种应急反应资源处于良好的状态的前提下,才能保证在事故发生时,应急反应行动能按计划有序地进行。
该文介绍了秀宁隧道施工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制定的内容,从危险源分析到应急组织机构的布置再到应急响应程序的制定。可以看出秀宁隧道对于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的重视,此预案的研究对相近工程也有很大的借鉴作用,对于预案中不足之处还需在工程进一步开展过程中进行响应的改进。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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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叶英.隧道施工不良地质应急预案研究[J].中国地质灾害与防治学报,2009,20(2):60-64.
4.重大校园安全事故应急预案 篇四
1、报警程序:
(1)一小时内报学区负责人、乡派出所。
(2)一小时内报教体局,乡领导。
(3)根据事件需要,经领导同意后报告公安机关,报警立即就近用电话或手机报告110。
2、处置措施:
(1)校长、值日教师和有关人员迅速赶到现场控制局面。
(2)组织人员按照程序打电话向领导报告。
(3)学校领导根据事态严重程度,边处置情况边向学区、教体局汇报。
(4)如有人员受伤,立即送往巷道卫生院进行救治,或拨打120急救电话。
(5)如是殴斗事件,除迅速控制局面、平息事态外,应将双方主要负责人和有关人员带离现场,其余人员驱散。
(6)如是意外事故,应尽快组织人员抢救,将受伤者送往医院救治,或拨打120急救电话。
(7)如是社会人员来校闹事且较为严重的,须立即拨打110报警。
3、注意事项
(1)校长、教师遇事一定要冷静,果断采取措施。
(2)处理群体性事件的原则是:迅速平息、减轻伤亡、保护学生、控制事态。
(3)严格控制社会闲杂人员和家长进入校园。
4、疏散人员
⑴教室、办公室人员应在统一安排下有组织的疏散到安全地带,其余各室关闭门窗,避免更大的伤亡事故。
5.德晋影城电梯安全事故应急预案 篇五
为保证影城正常运营,加强对电梯安全事故的防范,及时做好安全事故发生后的救援处置工作,最大限度地减少事故造成的损失,特制定电梯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一、本预案的适用范围
本预案所称安全事故,是指在本影城正常运营期间发生电梯故障造成人员被困以及人身安全和财物损失的事故。
二、应急组织机构 组长:影城负责人
组员:会计、营运经理、值班经理、各岗位员工
三、应急事故处理程序
(一)凡遇电梯故障,当班值班经理或总值班人员应立即通知影城负责人和物业值班室,由取得资质的专业人员处理,无相关资质的人员一律不允许私自处理,防止事故进一步扩大。
电梯故障处理联系电话:xxxxxxxxxx
(二)电梯困人的救援程序:
1.当班值班经理或总值人员可通过喊话与被困顾客取得联系,务必请顾客保持镇静,静心等待救援,被困人员不可将身体任何部位伸出轿厢外。如果轿厢门处在半开闭状态,专业救援人员应设法将轿厢门完全关闭,以防不测。2.准确判断轿厢位置,做好援救准备。应根据楼层指示灯、PC显示、选层器横杆或打开门判断轿厢所在位置,然后设法援救顾客。
3.对于解救出的被困人员,现场负责处置的应急组织机构人员要及时向被困人员了解情况,如有受伤应联系就医,如无特殊情况也应真诚向顾客表达歉意。
四、救援步骤:
1.轿厢停于接近电梯口的位置时的援救步骤: ① 关闭机房电源开关; ② 用专门锁钥匙开启外门; ③ 在轿厢顶用人力慢慢开启轿门; ④ 协助群众离开轿厢;
⑤重新关好轿门。
2.轿厢远离电梯口时的援救步骤:
①进入机房或打开电梯控制箱,关闭该故障电位的电源开关; ②拆除电机尾轴端盖,按上旋柄座及旋柄;
③救援人员用力把住旋柄,另一救援人员手持制动释放杆,轻轻撬开制动,注意观察平面标志,使轿厢逐步移动最接近厅门(0.5M)为止;
④当确认刹车制动无误时,放开盘车手轮,然后按
四、1中所列方法救援。
3.遇到其它复杂情况时,应请电梯公司帮助救援。
4.援救结束时,当班总值班人员须将救援过程记录并存档,以积累救援经验。
五、发生火灾时的处置办法:
井道或轿厢内着火时,应立即停梯并疏导顾客离开,切断电源后用干粉灭火器灭火;并用电话或对讲机通知应急小组成员和物业值班室;若火势猛应即刻拨打119电话报警,以便保证顾客人身及财产安全。
六、电梯遭到水浸时的处置办法: 1.井道遭水浸时,应将电梯停于二层以上;
2.楼层发生水淹时,应将电梯停于水淹的上一层,然后断开 电源总开关并立即组织人员堵水源,水源堵住后进行除湿处理,如用热风机吹干等。
6.安全生产重大事故应急预案 篇六
应急救援预案
为认真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有效防范重特大安全事故的发生,真正把安全生产的各项法律、法规及政策措施落到实处,为我县经贸系统改革和发展创造良好的环境。依据《安全生产法》、《云南省省安全生产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本部门实际,制定本预案。
一、为做到统一指挥,统一协调,统一行动,全面负责应急救援工作,成立永善县经济贸易局重特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领导小组,以局长杨晓林任组长,副局长陶万平、陈泽松、韩维坤、李奎任副组长;成员由杨友涛、杨盛海、何鸿、刘达伟、刘坤峰、陈中伟和各安全生产责任单位的第一负责任人组成。领导小组组长对局属系统、本部门的安全工作负全面领导责任,副组长各自对其分管业务职责范围内的安全工作负直接领导责任。局机关各股室在所属职责范围内应当依照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的规定,“谁主管谁负责、管生产必须管安全”,加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搞好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宣传,防范重特大事故发生,落实安全生产目标责任管理。
二、各安全生产责任单位的第一负责任人对本单位安全工作负全面领导责任。
(1)各安全生产责任单位根据本单位实际,制定本部门重特大安全事故应急处理预案。
(2)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建立健全安全生产工
作规章制度及事故隐患和危险源档案,及时解决安全生产方面存在的问题。
三、根据经贸工作的实际,领导小组下设三个指挥部,指挥部按其分管业务职责,重特大安全事故应急处理做到统一指挥,统一协调,统一行动,全面负责应急救援等各项工作。
(一)灭火指挥部
1、组织机构
指挥长:杨晓林电话:0870-4122702;***
副指挥长:陶万平、陈泽松
成 员:杨友涛、杨盛海、何鸿、刘达伟、刘坤峰、陈中伟、刘达勇
指挥部地点设在:煤管办
电话:41288562、指挥部职责
在火险紧急状态下,负责指挥义务消防队员进行扑火、疏散群众、救护、护场等工作,进行统一指挥和合理调遣,密切协调配合消防队员的扑火施救工作,调动一切人力、物力扑救。扑火抢险工作结束后,配合调查火灾事故原因,如实报告上级和有关部门。
3、分组及职责
(1)、通讯联络组
组长:陈泽松电话:***
成员:杨友涛、刘坤峰
职责:负责事故发生的报警、接警工作,如果一旦发生灾
害事故,一是通过电话向有关部门报警;二是通过其它方式向周围群众和指挥部报警,以便使事故在短时间内通过指挥部的统一指挥开展各项救援工作。
(2)、灭火行动组
组长:陶万平电话:***
成员:杨盛海、何鸿
职责:负责事发现场的抢救工作。
(3)、疏散引导组
组长:韩维坤 电话:***
成员:陈中伟、刘达勇
职责:负责事发现场的疏散引导工作,一旦发生事故,该组人员迅速引导群众安全有序疏散。
(4)、物质保障组
组长:刘坤峰 电话:***
成员:柯依、庞成华、付淑兴
职责:负责事故发生时,所需应急救援物资的准备、技术人员的调集和资金的筹集等救援工作。
(5)、安全防护救组
组长:李奎电话:***
成员:刘达伟、樊宇、欧阳锡锋
7.机械行业重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 篇七
则
1.1 编制的目的
规范机械生产经营单位应急管理工作,提高应对和防范风险与事故的能力,保证职工安全健康和公众生命安全,最大限度地减少财产损失、环境损害和社会影响的重要措施,为了及时有效地组织对突发的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采取应急救援行动,维护社会的安定和正常秩序。1.2 编制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3、《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
4、《国家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应急预案》
5、《劳动保护用品监督管理条例》 1.3 适应范围
本应急预案适用于峄城区行政区域内机械生产制造经营过程中发生的机械伤害、触电、火灾等突发事故。1.4 工作的原则
1、以人为本、安全第一。在充分发挥机械从业人员和专业救援力量的主观能动性的同时加强安全防护,最大限度的减少人员伤亡。
2、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在机械事故应急办公室统一领导下,根据各自的职责和权限,认真履行安全生产责任主体的职责,建立健全安全生产应急工作机制。
3、预防为主、平战结合。坚持预防为主的方针,做好预防预测和预警工作。做好常态下的风险评估、物质储备、队伍建设、装备完善、预案演练等工作。2.组织体系及相关机构职责 2.1 组织体系
区机械安全事故应急救援组织体系由区政府及区安委会、区政府有关部门、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应急支持保障部门、应急救援队伍和生产经营单位组成。
2.2 组织机构
设立峄城区机械安全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部,指挥部设在区经贸局。
总 指 挥:主管安全生产工作的副区长
副总指挥:区政府协管安全生产工作的区长助理和区 经贸局主要负责同志 成员单位:区政府办公室
区经贸局 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区公安分局
区环保局
区卫生局
区民政局
区消防大队
区总工会
区监察局
区行政执法局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2.3职责
机械行业发生事故后,总指挥或总指挥委托副总指挥赶赴事故现场进行现场指挥,成立现场应急救援指挥部,批准现场救援方案,组织现场抢救。负责组织全区机械事故应急救援演练,监督检查各系统应急演练。根据机械安全监管职责分工为:经贸局负责机械行业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公安部门负责机械行业的公共安全管理。按分工要求由经贸局牵头组织机械生产经营安全生产事故的应急救援工作,由公安部门牵头组织公共安全生产事故的应急救援工作。
2.4 队伍编成及任务 2.4.1快速反应力量 区机械应急指挥部根据事故实际情况,成立八个救援专业组。
(1)指挥协调组 组 长:区政府区长助理 副组长:区经贸局局长
任务:
a.v组织应急救援的协调指挥工作; b.组织救援物资、电力供应和装备调度等;
c.协调救护人员和技术专家,确定救护技术方案和措施。
(2)事故救援组 组 长:区公安局局长
副组长: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副局长 任务:
a.组织抢救事故现场人员;
b.研究并采取防止事故扩大的措施。(3)技术专家组 组 长:由总指挥确定 副组长:区环保局副局长 任务:
a.研究制定抢救技术方案和措施; b.解决事故抢救过程中遇到的技术难题; c.参与事故调查。(4)交通治安保障组 组 长:区公安分局副局长 副组长:区交警大队大队长 任务:
a.迅速调集警力,组织事故现场人员疏散和警戒工作; b.维护现场治安,防止事故现场人为破坏和其他突发事件;
c.协助事故救援组组织调动运输工具; d.维护事故现场附近交通秩序。(5)医疗救护组 组 长:区卫生局局长 任务:
a.迅速赶赴事故现场,制定救护方案,抢救伤员; b.协调相关医院对事故现场中受伤人员及时进行救治; c.协调血站、防疫部门做好受伤人员的供血和防疫工作。
(6)事故救助协调组 组 长:区民政局局长 副组长:区劳动保障局副局长 任务:
a.组织做好伤亡人员家属临时安顿工作; b.组织协调有关治疗和善后处理等问题。(7)事故调查组 组 长: 区经贸局副局长 副组长:区安监局副局长 副组长:区监察局副局长 副组长:区公安分局副局长 副组长:区总工会副主席 副组长:区环保局副局长 副组长:区安监局副局长 任务:
a.配合上级有关部门,开展事故勘察、取证、分析等工作;
b.追查事故原因及有关责任人员; c.完成上级部门和领导交办的调查工作。(8)事故综合组
组 长: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副局长 任务:
a.建立事故救援信息网络;
b.向社会公布事故应急救援的进展情况; c.协调总指挥、副总指挥等值班安排。2.4.2 基本救援力量 由机械生产经营单位根据区指挥部命令,迅速集结职工队伍,携带必要的的救援设备器材,赶赴救援现场。
社会救援力量由区卫生局和区人民医院、区中医医院等组成,根据指挥部的命令执行增援任务。
根据处置事故需要,迅速到达事故现场,并按照各自职责分工完成各自任务。
预警预防机制
3.1 预测
全区机械安全生产事故预测主要表现为以下情况:在机械的生产制造过程中发生的机械伤害、火灾、触电、厂内机动车辆伤害等造成人员伤亡和重大财产损失。
3.2 信息传送和报告
峄城区经贸局行使指挥中心办公室职责。负责信息收集报告,对机械事故可能造成重大影响的有关信息组织相关单位按照职责分工监测和上报。
3.2.1 信息报送渠道
主渠道:全区开通机械安全报警电话(,设在区机械事故应急救援指挥中心办公室,接受机械事故现场的信息报告,有关信息应报告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区政府的,由区机械事故应急救援指挥中心办公室(区经贸局)按程序要求直接上报。分渠道:镇(街道)安监所或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将信息报送区纺织事故应急救援指挥中心,再由指挥中心报送上级部门。
3.2.2 信息报送时限
企业发生生产安全事故,必须马上将事故概要情况报区纺织事故应急救援指挥中心,最迟不得超过2小时;12小时内填报《峄城区重大安全事故快报表》,事故处理结束后,将事故调查报告报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3.3 预警
(1)建立健全危险源管理制度,明确责任。(2)加强教育培训,定期检查,做好日常管理。(3)抓好信息反馈,及时整改隐患。3.4 预警级别及发布 3.4.1 预警的级别
预警的级别:三级、二级、一级。3.4.2 预警的分类
预警的分类:一般事故(三级),重大事故(二级),特大事故(一级)。颜色依次为蓝色、橙色、红色。
本预案基本指导重大事故(二级)预警。3.4.3 预警发布 峄城区经贸局根据事故现场需要,组织协调全区机械安全预警发布;如出现重大、特大事故时负责组织其他应急救护队迅速赶赴现场,开展紧急救援工作。应急响应
4.1 分级响应
发生机械生产安全事故时,指挥中心在接报后应立即向总指挥报告,由总指挥确定进入响应行动状态;指挥中心同时通知有关部门、单位采取相应组织救援行动。
4.2 响应程序
4.2.1机械重大安全事故响应时,指挥部启动并实施本预案,做好指挥、领导工作。需要上级政府、部门或其他应急力量支援时,向上级政府提出请求。本预案启动时,区安监局及公安、卫生等有关部门和相关镇(街道)应按照应急预案要求组织实施救援,不得拖延、推诿。相关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及其相关部门、医疗系统,特别是发生事故的企业应当立即采取必要措施,减少事故损失,防止事故蔓延、扩大,避免安全生产事故可能造成的次生、衍生和耦合事件。
4.2.2 现场人员及时采取有效措施,阻止事故扩大,并报报告当地政府或指挥中心。4.2.3 严格保护事故现场。因抢救人员、防止事故扩大等原因,确需移动现场物件的,应尽可能地作出标志,并妥善保存现场重要痕迹。
4.3通讯
110或119。指挥中心经贸局)联系电话:,紧急报警电话:
4.4 紧急处置
现场处置主要依靠本行政区域内的应急处置力量。重大安全事故灾难发生后,根据事态发展变化情况,出现急剧恶化的特殊险情时,指挥部应在充分考虑专家和有关方面意见的基础上,依法及时采取紧急处置措施。
4.5 医疗卫生救助
区卫生局负责组织开展紧急医疗救护和现场卫生处置工作。相关医疗救护机构提供紧急救治装备、特种药品并派出有关专家和医防人员进行支援,需要进行防疫的,应按照专业规程进行现场防疫工作。
4.6 应急人员的安全防护
现场应急救援人员应根据需要携带相应的专业防护装备,采取安全防护措施,严格执行应急救援人员进入和离开事故现场的相关规定。
现场应急救援指挥部根据需要具体协调、调集相应的安全防护装备。4.7 群众的安全防护
机械发生重大安全事故,应当由现场应急救援指挥部负责组织群众的撤离和安全防护工作,主要内容包括:
(1)企业应当与当地政府、村居建立应急互动机制,确定保护群众安全需要采取的防护措施;
(2)决定应急状态下群众疏散、转移和安置的方式、范围、路线、程序;
(3)区公安分局负责组织实施疏散、转移,并负责治安管理;
(4)区民政局负责应急避难场所。4.8 社会力量的动员与参与
现场应急救援指挥部组织调动本行政区域的社会力量参与应急救援工作。
超出本行政区域处置能力时,区政府向市政府或由市政府向上级申请社会力量支援。
4.9 事故检测与评估
事故调查组对事故现场进行检测、鉴定与评估,综合分析和评价检测数据,查找事故原因,评估事故发展趋势,预测事故后果,为制订现场抢救方案和事故调查提供参考和依据。
4.10 信息发布 事故综合组对纺织重大安全事故灾难和应急响应的信息实行统一、快速、有序、规范管理,并以指挥部或区安委会办公室名义实施信息发布。
信息发布要遵循及时、主动、客观、准确、规范原则进行,并严格审查、发布程序。
4.11 应急结束
当遇险(含失踪)人员全部发现,事故现场得以控制,环境符合有关标准,导致次生、衍生事故隐患排除后,经指挥部确认和批准,现场应急处置工作结束,应急救援队伍撤离现场。应急结束由区政府或者有关规定要求的上级人民政府宣布。后期处置
5.1 善后处置
由事故救助协调组负责组织事故灾难的善后处置工作,包括人员治疗、安置、补偿和工伤鉴别,征用物资和劳务补偿等事项,尽快清除事故影响,妥善安置和慰问受害及受影响人员,保证社会稳定,尽快恢复正常秩序。
5.2 社会救助
由区民政局动员社会力量,积极组织协调社会捐赠,并负责捐赠资金、物资的管理和监督使用。
5.3 保险 5.3.1 参加现场救助的政府公务人员由其所在单位办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5.3.2 参加救助的专业救助人员由其所在单位办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5.3.3 保险机构应及时开展应急人员保险受理和受灾人员保险理赔工作。
5.4 事故调查报告、经验教训总结及改进建议 事故调查组应全程开展勘察、取证和分析等工作,并应在应急状态解除后整理和审查所有的应急记录和文件等资料,总结和评价导致应急状态的事故灾难原因和在应急期间所采取的主要行动,及时作出书面报告。
总结报告应包括以下内容:发生事故灾难的基本情况,事故灾难原因、发展过程及造成的后果(包括人员伤亡、经济损失)分析、评价,采取的主要应急响应措施及其有效性,主要经验教训和事故责任人的责任及其处理结果等。保障措施
6.1 基本信息与通信保障
机械事故应急救援指挥中心负责建立信息系统维护以及信息采集等制度。明确参与部门的通讯方式,分级联系方式,并提供备用方案和通讯录。应急状态时,事故综合组明确应急期间领导机关、指挥部及其他重要场所的通信保障方式。
6.2 应急支援与保障 6.2.1 救援装备保障
机械生产制造单位应根据实际情况和需要配备必要的应急救援装备,明确类型、数量、性能和存放、管理;法律法规规定应当配备的装备,必须按规定配备。机械事故应急救援指挥中心和区经贸局信息装备部门应当加强检查指导工作。
6.2.2 应急队伍保障
(1)区公安局治安大队和消防大队应组织事故应急响应的人力资源及通信方式和分布信息,并做好应急状态下的动员工作。
(2)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应列出纺织事故应急响应的人力资源,包括机关团体、民兵、企事业单位等,以及应急能力保持方案。
6.2.3 交通运输保障
发生机械重大安全事故后,由指挥部根据需要及时协调有关部门提供交通运输保障。区公安交警部门对事故现场进行道路交通管制,并根据需要开设应急救援特别通道,确保救援物资、器材和人员运送及时到位,满足应急处置工作需要。6.2.4 医疗卫生保障
区卫生局负责制定受伤人员治疗与救护应急预案。确定受伤人员专业治疗与救护医院,培训相应医护人员;指定相关医院储备相应的医疗器械和急救药品;负责事故现场调配医务人员、医疗器械、急救药品,组织现场救护及伤员转移,负责统计伤亡人员情况。
6.2.5 物资保障
根据《国家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应急预案》规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企业,应当建立应急救援设施、设备、救治药品和医疗器械等储备制度,储备必要的应急物资和装备。
区公安消防部门负责消防器材、器具等物质的储存和调度,区卫生部门负责相关医院医疗器械和急救药品等应急物质的储备和调度区消防水带厂及市消防服务公司出售消防水带、灭火器等消防器材,作为备有物质储备。
6.2.6 资金保障
(1)企业应做好必要的事故应急救援资金准备,应急急救援资金由事故责任单位承担。
(2)必要时,应急处置资金按照相关规定解决。6.3 技术保障 区安委会成立全区纺织安全专家组,并协调沟通省、市相关专家组,建立机械安全技术信息系统,为应急救援提供技术支持和保障。
区经贸局会同区公安局开展机械安全生产事故预警、预测、预防和应急处置技术研究,加强技术储备。
6.4 宣传、培训和演习
6.4.1 公众信息交流区政府或区政府授权区经贸局公布机械重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信息,并由区经贸局和区公安局等部门组织机械事故预防、避险、避灾、自救、互救常识的宣传工作。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负责组织相关部门做好宣传、教育工作。
机械生产制造单位应当加强主体宣传教育意识,积极开展宣传、教育工作。
6.4.2 培训
机械生产制造单位应进行突发事故的应急业务培训内容包括:安全生产法律法规、个人防护知识、突发事故的预防、抢险及配合等
6.4.3 演习
单位每年组织1—2次应急救援演习活动,每月组织一次对重大危险源的监控与评估,发现问题及时采取措施。
6.5 监督检查 区经贸局负责机械重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的监督管理工作,并检查指导相关分项预案的制定、修订、运行和管理工作。附则
7.1 名词术语和缩写的定义与说明。7.1.1 应急救援
指在发生事故时,采取消除、减少事故危害和防止事故恶化,最大限度地降低事故损害的措施。
7.1.2 预案
指根据预测危险源、危险目标可能发生事故的类别、危害程度,而指定的事故应急救援方案。预案要求充分考虑现有物资、人员及危险源的具体条件,能够及时、有效地统筹指导事故应急救援行为。
7.2 预案管理与更新 7.2.1 修订
负责修订解释(传真:)。7.2.2 管理与更新
区经贸局根据相关法律法规或政策和应急资源的变化情况,以及预案实施过程中发现的问题或出现的新情况,及时修订完善本预案。
本预案未尽事宜参照上级相关应急预案的要求执行;上级应急预案对基本原则、内容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7.3 奖励与责任追究 7.3.1 奖励
在机械重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工作中有下列表现之一的单位和个人,应根据有关规定予以奖励:
(1)出色完成应急处置任务,成绩显著的;(2)防止或抢救事故灾难有功,使国家、集体和人民群众的财产免受损失或者减少损失的;
(3)对应急救援工作提出重大建议,实施效果显著的;(4)有其他特殊贡献的。7.3.2 责任追究
在机械重大安全事故灾难应急救援工作中有下列行为之一的,按照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对有关责任人员视情节和危害后果,由其所在单位或者上级机关给予行政处分;其中,对国家公务员和国家行政机关任命的其他人员,分别由任免机关或监察机关给予行政处分;属于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由公安机关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予以处罚;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1)不按照规定制订事故应急预案,拒绝履行应急准备义务的;
(2)不按照规定报告、通报事故灾难真实情况的;(3)拒不执行机械重大安全事故灾难应急预案,不服从命令和指挥,或者在应急响应时临阵脱逃的;(4)盗窃、挪用、贪污应急工作资金或者物资的;(5)阻碍应急工作人员依法执行任务或者进行破坏活动的;
(6)散布谣言,扰乱社会秩序的;(7)有其他危害应急工作行为的。7.4 预案实施时间
8.安全生产重大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篇八
应急救援预案
重大安全生产事故,不仅扰乱人民群众的正常工作生活秩序,而且也会造成不良的社会影响,损害党和政府在人民群众中的形象。根据天山区关于加强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监督管理的通知要求,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第79次常务委员会议和全国应急管理工作会议精神,结合本社区实际,特制定我社区重大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
一、重大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领导小组的设立及工作职责
本《预案》所称特别重大事故,是指在我辖区内造成特别重大人身伤亡和巨大经济损失以及性质特别严重,产生重大影响的安全事故。预案的重点放在商业门点、居民楼院、火灾、建筑施工、烟花爆炸物品。
(一)特别重大事故应急救援工作实行社区领导统一组织和分管干部牵头负责的原则。
(二)成立事故应急救援小组:
组长:张华(中环路北社区居委会党总支书记、主任)副组长:尹爱兰(中环路北社区居委会党总支副书记)穆娅莎(中环路北社区居委会副主任)
成员:社区干部、社保协管员
(三)事故应急小组下设4个负责小组:
1、警戒、保卫、维持秩序小组由片警负责;
2、抢险救灾突击小组由陈萧及联防协管员负责;
3、联系相关部门医疗救护小组由尹爱兰负责;
4、善后处理小组由张华负责。
(四)重大事故应急小组协调办公室设在幸福城市花园社区办公室。其职责是:
1、协调重大事故发生时的工作,形成有效的指挥体系;
2、及时上报相关部门按照应急预案迅速开展救援工作,力争将损失降到最低程度;
3、根据预案实施过程中发生的变化和出现的问题,及时对预案提出调整、修订和补充;
4、在本辖区内联系相关部门及单位紧急调用各类物资、设备、人员和占用场地,事故处理完毕后及时归还或给予补偿;
5、根据事故灾害情况,有危及周边单位和人员的险情时,做好人员和物资疏散工作;
6、配合上级部门进行事故调查处理工作;
7、做好稳定社会秩序和伤亡人员的善后处理工作。
二、特别重大事故报告和现场保护
(一)特别重大事故发生后,事故发生单位必须做到:
1、立即将发生的事故情况报告办事处安全办、社区和相关部门。
办事处安全办:刘红卫 2639329、***(手机)中环路北社区居委会:张华:2606270(手机)
陈萧:2166551(手机)
2、在24小时内写出书面报告,报送上述部门。
3、事故报告应包括以下内容:
(1)发生事故的单位及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
(2)事故单位的行业类型、经济类型、企业规模;
(3)事故的简要经过、伤亡人数、直接经济损失的初步估计;
(4)事故原因、性质的初步判断;
(5)事故抢救处理的情况及采取的措施;
(6)需要有关部门和单位协助事故抢救、处理的有关事宜;
(7)事故的报告单位、签发人和报告时间。
(二)特别重大事故发生后,事故发生地的有关单位必须严格保护事故现场,并迅速采取措施抢救人员和财产。因抢救伤员、防止事故扩大以及疏通交通等原因需要移动现场物件时,必须做出标志、拍照、详细记录和绘制事故现场图,并妥善保存现场重要痕迹、物证等。
三、其它事项
(一)本《预案》是作为重大安全生产事故发生后,幸福城市花园社区实施抢救工作并协助上级部门进行事故调查处理的指导性意见,在实施过程中应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处理。
(二)幸福城市花园社区将结合自身特点,加强宣传、教育工作,提高辖区内预防特别重大事故的意识,采取有效的防范措施。
(三)任何组织和个人都有参加特别重大事故抢险救灾的义务。
本《预案》自公布之日起实施。
中环路北社区居委会
9.外用电梯重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 篇九
我公司经营业务含机动车安全检测、城市出租车管理、二手车交易、平安驾校以及汽修汽配综合市场和房屋租赁业务,针对公司的生产经营特点,按照上级有关部门的要求,为维护公司人生安全,有效处理公司突发安全事故,使公司突发安全事故损失降低到最低限度,特制定《公司突发安全事故应急预案》。
第一条 突发安全事故应急领导小组
成立公司突发安全事故应急领导小组,统一指挥和组织我公司突发安全事故的应急处理工作。
领导小组组长:XXX(公司总经理)139XXXXXXXX
副组长:XX(公司党支部书记)139XXXXXXXX
成 员:XXX(公司副总经理)1388XXXXXXXX、XX(公司副总经理)138XXXXXXXX、XX(公司工会主席)133XXXXXXXX、XX(公司财务总监)139XXXXXXXX、XXX(公司财务部门经理)139XXXXXXXX、XXXX(公司综治部门经理)
139XXXXXXXX、XXX(公司生产部门经理)139XXXXXXXX。应急电话:XXXXXXX(总经理办)、XXXXXXX(书记办)、XXXXXXX(副总经理办)
第二条 公司突发安全事故种类
公司突发安全事故含公司重大火灾安全事故、重大交通安全事
故、重大生产安全事故、工程建设危房安全事故、重大设备安全
事故、外出大型活动安全事故、自然灾害(事故。
第三条、安全事故报告及处理程序
一、公司生产区、生活区、汽修汽配综合市场以及公司所辖区域
发生或接到突发安全事故后,必须在5~10分钟内向总经理报告,并及时向相关部门报案请求援助,同时报公司后勤部门和综治
部,第一时间疏散人群、组织自救、设立警示标志。本着“先控
制、后处理、救人第一,减少损失”的原则,果断处理,积极抢
救,后勤部和工会部做好善后处理工作。
第四条 具体重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
一、重大安全火灾事故
1、发生重大火灾事故时,要保持头脑清醒,千万不要惊慌失措、盲目乱跑。需第一时间向公司总经理和直接负责人报告,及时切地震、洪水等)安全
断电源并拨打119、110报案请求援助,第一时间疏散并撤离周围群众和抢救伤者,设立隔阂带警示区,并及时投入消防设施进
行扑救。
2、汽车发动机起火:迅速停车,切断电源,用随车灭火器对准火的根部灭火。
3、厢货物起火:立即将汽车驶离重点要害地区或空旷场所,并迅速
报警。同时,用随车灭火器扑灭。警告并驱散周围群众应远离现场,以免发生爆炸时受到伤害。
一、重大交通安全事故
1、严禁超速行驶和醉酒驾车,发生重大交通事故,应指挥员工
紧急集合疏散至安全地段,迅速将事故报总经理、交警大队、保
险公司、公司安全生产领导小组。
2、公司要迅速抢救受伤员工,在最短时间内将受伤员工送至救
治,及时报打110、119、120请求援助,保护好事故现场。
3、采取有效措施,做好善后处置工作。
二、工程建设、危房安全事故
1、公司在建或改建的建筑物要树立警示牌,设有隔离栏。
2、公司发生建筑物、危房安全事故,迅速将事故报总经理、安
全生产领导小组。
3、公司要迅速组织员工抢救,及时报打110、119、120请求援
助,封闭事故现场。
4、采取有效措施,做好善后处置工作。
三、设备安全事故
1、公司要定期检查特种设备完好情况,做好电工一线工人的培
训工作,适时进行资格证书的审查。
2、事故发生后,迅速将事故报总经理,及时抢救受伤员工,并报打120请求援助,3、采取有效措施,做好善后处置工作。
五、外出大型活动安全事故
1、公司各部门组织外出大型活动必须申报公司,经同意后方能实施,公司组织的外出大型活动要制定安全预防措施,并指定专人负责。
2、事故发生后,应迅速抢救受伤员工,及时将事故信息报总经理及相关部门。
3、及时报打110、120请求援助,保护好事故现场。
4、采取有效措施,做好善后处置工作。
六、外来暴力侵害事故
1、公司外来的未经允许强行闯入公司者,公司门卫或保安人员不得放行,应及时将闯入者驱逐出公司,并由门卫或保安人员向其发出警告。
2、公司内发现不良分子袭击、行凶等暴力侵害时,应先制止、制服,同时及时报打110、120请求援助。
3、对受伤员工及时救治。
4、采取有效措施,做好善后处置工作。
七、自然灾害安全事故
1、发生自然灾害安全事故,公司安全生产领导小组以及党员干部必须第一时间投入灾害自救,尽一切可能抢救抢救伤亡人员。
2、积极协助救援队伍、卫生机构救助受灾人员。
3、组织公司有生力量投入抗震救灾工作。
4、配合、服从上级部门下达的各项救灾措施以及安抚工作。
5、采取有效措施,做好善后处置工作。
第五条 应急预案生效日期:2011年1月1日
XXXX公司
10.外用电梯重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 篇十
一、总则
1.1 编制目的做好全省建设工程重大质量安全事故应急工作,指导应急抢险,及时、有序、高效、妥善地处置事故、排除隐患,最大限度
地减少人员伤亡、财产损失以及不良社会影响,维护社会稳定。
1.2 编制依据
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浙江省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建设部《建设工程重大质量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等,制定
本预案。
1.3 适用范围
(1)适用于我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新建、扩建、改建、拆除活动中发生重大质量安全事故的应急处置工作。
(2)适用于已建成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因工程质量原因发生坍塌,造成或者可能造成人员伤亡,对周边生产生活和社
会秩序造成严重威胁或导致重大经济损失的重大质量安全事故。
1.4 工作原则
(1)统一领导,分级负责。
(2)统筹协调,快速反应。
(3)长效管理,落实责任。
二、组织指挥体系及职责
2.1 省安全领导小组
成立浙江省建设工程重大质量安全事故应急领导小组(以下简称省安全领导小组),负责全省领导、指挥协调建设工程重大
质量安全事故的应急处置工作。
2.2 省安全领导小组办公室
省安全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省建设厅,负责日常工作和综合协调。
2.3 省安全领导小组专家工作组
根据应急工作需要, 省安全领导小组设立专家工作组,由建设工程的建筑、岩土、结构、材料、建筑机械、建筑电气和卫生
防疫等方面的专家组成。为建设工程重大质量安全事故应急决策提供咨询、建议和技术支持。
2.4 市、县(市、区)建设工程重大质量安全事故应急领导小组
成立市、县(市、区)建设工程重大质量安全事故应急领导小组,在本级政府领导下,负责拟定本地区建设工程重大质量安
全事故应急预案,并负责组织实施;各建筑企业根据当地应急预案,制定本单位建设工程事故应急预案,建立应急组织。
2.5 应急组织体系框架
建设工程重大质量安全事故应急组织体系由各级政府和建设、安全监管等部门,以及有关单位、企业等组成。
三、事故分级
按事故的严重程度和影响范围,将建设工程重大质量安全事故分为特别重大、重大、较大、一般事故四级。
3.1 特别重大事故(Ⅰ级)
(1)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新建、扩建、改建、拆除活动中,发生一次死亡30人以上,或一次造成直接经济损失1亿
元以上的事故和事故险情。
(2)已建成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因工程质量原因发生坍塌,造成一次死亡30人以上,或一次造成直接经济损失1亿元以
上的事故和事故险情。
3.2 重大事故(Ⅱ级)
(1)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新建、扩建、改建、拆除活动中,发生一次死亡10人以上、30人以下,或一次造成直接
经济损失5000万元以上、1亿元以下的事故和事故险情。
(2)已建成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因工程质量原因发生坍塌,造成一次死亡10人以上、30人以下,或一次造成直接经济
损失5000万元以上、1亿元以下的事故和事故险情。
3.3 较大事故(Ⅲ级)
(1)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新建、扩建、改建、拆除活动中,发生一次死亡3人以上、10人以下,或一次造成直接经
济损失1000万元以上、5000万元以下的事故和事故险情。
(2)已建成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因工程质量原因坍塌,造成一次死亡3人以上、10人以下,或一次造成直接经济损失
1000万元以上、5000万元以下的事故和事故险情。
3.4 一般事故(Ⅳ级)
(1)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新建、扩建、改建、拆除活动中,发生一次死亡3人以下,或一次造成直接经济损失1000
万元以下的事故和事故险情。
(2)已建成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因工程质量原因坍塌,造成一次死亡3人以下,或一次造成直接经济损失1000万元以下的事故和事故险情。
四、预警与预防机制
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定期研究建设工程重大质量安全事故应急工作,负责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的监测、预警工作,建立监测、预警网络,对信息及时汇总分析,并做出报告。指导建立和完善本行政区域内应急组织体系及应急队伍,加强事故应急处置有关
知识的宣传教育和监督检查工作。
五、应急响应
5.1 预案启动
发生Ⅰ、Ⅱ级建设工程重大质量安全事故或需要由省安全领导小组负责协调处置的重大事故,经省安全领导小组批准启动本
预案;发生Ⅲ、Ⅳ级重大事故和其他事故的,由市级政府根据其制定的应急预案进行应急处理。
5.2 先期处置
建设工程重大质量安全事故发生后,在事发地政府领导下,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事故应急、抢险、排险、抢修、快速修复、恢复重建等方面的工作。
5.3 事故报告
5.3.1 报告程序
(1)建设工程重大质量安全事故发生后,施工、房屋产权和物业管理等单位应立即将事故情况如实向事故所在地建设行政
主管部门或其他有关部门报告。
(2)各级建设行政管理部门接到建设工程重大质量安全事故报告后,立即报告同级政府和上一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发生
Ⅱ级及以上重大质量安全事故或在特别紧急的情况下,企业及各级、各部门除根据管辖权限逐级上报外,可直接报至
省安全领导小组和省政府。
5.3.2 报告内容
(1)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简要经过、事故类别、人员伤亡及直接经济损失;
(2)有关建设、施工等单位名称、资质等级;
(3)事故报告的单位、签发人及报告时间等;
(4)事态控制情况;
(5)需要有关部门和单位协助抢救及处理的有关事宜。
根据事态进展及时续报以下内容:
(1)有关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名称、资质等级情况,建筑施工企业负责人、项目负责人,监理单位有关
人员的姓名及执业资格;
(2)事故原因分析;
(8)事故发生后采取的措施等;
(9)其他需要上报的有关事项。
5.4 响应程序
(1)施工、房屋产权和物业管理等单位,在公安、消防、卫生等专业抢险力量和安全领导小组到达现场前,应立即启动本
单位的应急预案,进行必要的抢险救援,并全力协助开展事故应急处置工作。
(2)市、县(市、区)建设工程重大质量安全事故应急领导小组立即启动应急预案,迅速赶赴现场,在当地政府统一领导
下开展抢险救援工作,配合事故调查组开展事故调查,及时将事故态势等有关情况向当地政府和上级建设工程重大质
量安全事故应急领导小组报告。
5.5 指挥协调
(1)省安全领导小组办公室接到Ⅰ、Ⅱ级事故报告后,立即分析事故的严重性,及时向省安全领导小组报告并提出处置建议,由省安全领导小组进行决策,并宣布启动本预案。同时将事故情况报告给省政府和建设部。需要省人民政府协
调的,报告时一并提出处置建议。
(2)第一时间召开省安全领导小组成员会议,通报事故情况,省安全领导小组办公室工作人员到位并开展应急工作。
(3)省安全领导小组办公室迅速与事发地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建立联系,了解并核实有关事故和处置情况,根据事故严重
程度和范围,随时向省政府和建设部汇报事故处置进展情况;各成员单位根据职责分工,做好相关应急工作。
(4)省安全领导小组召开成员单位和专家工作组会议,根据事故和应急情况提出建设工程抢险、抢修等工作方案,组织工
作组赴现场协助、指导应急救援工作。
(5)各地在应急处置中,抢险救援需跨地区调配应急物资、救援力量的,由省安全领导小组集中统一、及时调配。
5.6 信息发布
建设工程重大质量安全事故的信息发布,由省安全领导小组实行集中、统一管理。必要时,省政府新闻管理部门进行指导
协调,重大情况报省政府或由建设部报国务院决定。
5.7 善后处理
事故发生地各级建设工程重大质量安全事故领导小组,要督促、协调有关单位依法认真做好死、伤者家属的安抚、赔偿及
其他善后工作,确保社会稳定。
六、应急结束
6.1 结束程序
按照“谁启动、谁负责”的原则,由相应的建设工程重大质量安全事故急领导小组决定应急结束,并通知相关单位和社会公众。特殊情况下,由省政府或授权有关部门宣布应急结束。
6.2 事故调查与总结
(1)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牵头,对有关部门和单位进行事故调查。
(2)认真分析建设工程重大质量安全事故原因,从工程建设的立项、许可、设计、施工、验收、使用等各方面提出改进建议。
(3)应急响应结束后1个月内,事故发生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应向同级政府和上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提交事故书面总结和评
估报告。
七、应急保障
7.1 指挥技术系统保障
(1)接受、显示和传递全省建设工程重大质量安全事故信息,为专家咨询和应急决策提供依据;
(2)传递省、市安全领导小组实施应急响应的有关信息;
(3)为全省建设工程重大质量安全事故应急指挥和与有关部门的信息传输提供条件。
7.2 通信保障
(1)逐步建立和完善全省建设工程重大质量安全事故应急响应网络系统,并建立相应的网络能力保障制度。
(2)保障通信网络系统的正常工作;随时接收省政府的指示和事故发生地的事故信息;省安全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有关人
员应24小时保持通信畅通。
7.3 队伍保障
(1)工程设施抢险力量:对在建工程,由施工单位的人员组成;对已建成的房屋和设施,由房屋产权、物业管理等单位的人员组成。
(2)专家咨询和技术力量:由从事科研、勘察、设计、施工、质检、安检等工作的技术专家组成。
(3)应急管理力量:由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有关工作人员组成。
7.4 装备保障
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必须确保事故抢险、营救过程中的装备供给,安排梯次,储备好抢险设备设施。用于抢险的工程车辆、机械设备状态良好,物资器材充足,确保抢险指令下达后,随时能进入事故现场进行应急处置和抢险救援。
7.5 宣传、培训与演练
7.5.1 宣传
有计划、有目的、有针对性地开展预防建设工程重大质量安全事故及事故应急处置知识的宣传,提高防范意识和快速反
应能力。
7.5.2 培训
采取分级负责的原则,由建设工程重大质量安全事故应急领导小组统一组织培训,上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下级应急
领导机构有关工作人员的培训;
7.5.3 演练
定期组织演练,以检验预案,提高应急响应能力。
7.6 奖励与责任
省安全领导小组按照有关规定,对在处置建设工程重大质量安全事故中作出突出贡献的集体和个人按照有关规定给予表彰和
奖励;对玩忽职守、不服从指挥、不认真负责或临阵脱逃、擅离职守并造成严重后果的,依据《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等
法律、法规追究当事人的责任;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八、附则
8.1 名词术语解释
(1)本预案中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新建、改建、扩建、拆除活动解释。新建:是指从基础开始建造的建设项目;按照国家规定也包括原有基础很小,经扩大建设规模后,其新增固定资产价值超过原有固定资产价值3倍以上,并需要重
新进行总体设计的建设项目;迁移厂址的建设项目(不包括留在原厂址的部分)符合新建条件的建设项目。扩建:是指
在原有基础上加以扩充的项目;包括扩大原有产品生产能力,增加新的产品生产能力,以及为取得新的效益和使用功能而
新建主要生产场所或工程的建设活动;对于建筑工程,扩建主要是指在原有基础上加高加层(需要新建造基础的工程属于
新建项目)。改建:是指不增加建筑物或建设项目体量,在原有基础上,为提高生产效率、改进产品质量、改变产品方向、改善建筑物使用功能或改变使用目的等,对原有工程进行改造的建设项目;装修工程也是改建。企业为了平衡生产
能力,增加一些附属、辅助车间或非生产性工程,也属改建项目。拆除:是指拆除原有建筑物和构筑物的活动。
(2)本预案有关数量的表述中,“以上”含本数,“以下”不含本数。
8.2 管理与更新
本预案由省建设厅会同省级有关部门制订,报省政府批准后实施。
本预案由省建设厅负责管理与更新,省建设厅定期召集成员单位和专家进行评审,并视评审情况对预案作出相应修订,报省
政府批准后实施。各市、县(市、区)政府根据本预案制定本地区的应急预案,报省建设厅备案。
8.3 实施时间
11.姚王镇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 篇十一
总 则
第一条
为有效预防、及时控制和消除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危害,指导和规范我镇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应急处置工作,根据《国家重大食品安全应急预案》、《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决定》、《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及省、市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理有关规定,制定本预案。
第二条
食品安全事故的应急工作,应当遵循预防为主、常备不懈的方针,贯彻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及时反应、措施果断、依靠科学、加强合作的原则。
第三条
本预案适用于下列情况的重大食品安全事故:
(一)事故危害范围跨越村级行政辖区,并造成严重社会影响的;
(二)事故性质特别严重,超过村(居)委会应急处理能力的;
(三)事故处理涉及镇级多个职能单位,需要实施统一领导、统一指挥协调的;
(四)事故原因有可能是新的不明生物所引发,或者隐含重大食品安全风险,需要实施统一领导、统一指挥协调的;
(五)事故伤害人数超过100人或出现死亡;在学校内或地区性、全镇性重大活动期间伤害人数超过50人或出现死亡的;
(六)镇党委、镇政府领导及镇食品药品安全领导小组领导对食品安全事故做出批示的。
第二章
机构和职责
第四条
镇食品药品安全领导小组总体负责全镇重大食品安全应急处理工作,主要职责:
(一)研究确定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理工作的预案; 建立食品安全事故报告系统、应急处理系统和保障体系;
(三)由主任或受主任委托的副主任宣布应急预案的启动命令;
(四)协调解决应急处理中的重大问题;
(五)审议批准应急处理工作报告、信息发布等。
第五条
镇食品药品安全领导小组办公室主要职责:
(一)负责全镇重大食品安全事故信息的收集、分析,组织对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评估,提出应急处理建议和应急处理措施;
(二)组织建立和管理镇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理专家库;
(三)贯彻镇食品药品安全领导小组的指示,组织应急预案的实施;
(四)协调解决应急处理工作中的具体问题;
(五)组织编制和修订镇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
(六)汇总事故情况,向镇政府、镇食品药品安全领导小组及其成员单位报告、通报事故应急处理工作情况;
(七)完成镇食品药品安全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任务。第六条
镇食品药品安全领导小组下设事故调查处理组、人员救治组、应急保障组、警戒保卫组和善后处理组。
事故调查处理组:由镇食品药品安全办公室牵头负责,组织有关单位和食品安全专家参加。主要职责是调查事故发生原因,做出调查结论,为事故处理提供依据,提出处理意见;组织协调镇政府职能单位实施救援工作,监督救援措施的落实;评估事故影响,提出事故防范措施及整改意见。
人员救治组:由镇卫生院牵头负责,有关单位配合。主要职责是组织、指导医疗抢救工作,尽快查明疾患原因,提出和采取控制措施。要职责是协调、组织事故发生地村(居)委会及有关单位安排应急物资统筹调度,保证应急物资的供应。
治安保卫组:由镇派出所牵头负责,有关单位配合。主要职责是负责事故发生地的社会安定和安全事故现场秩序,协助事故调查组、人员救治组开展工作,依法查处暴力抗法案件。
善后处理组:由事故发生地村(居)委会或相关主管单位负责,做好事故伤亡人员善后处理及其家属的安抚工作,并及时向镇食品药品安全领导小组报告善后处理情况和动态。
第七条 有关单位职责:
(一)镇食品药品安全领导小组办公室进行日常工作,组织应急预案的实施,组织对事故的调查,做出调查结论,并及时向镇食品药品安全领导小组报告事故调查情况。
(二)镇经济服务中心负责协调、组织事故发生地村(居)委会及有关单位安排应急物资统筹调度,保证应急物资的供应;协同镇食品安全办公室负责肉及肉制品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有关调查和处理工作。
(三)镇卫生院负责组织医疗救治,依法对造成食物中毒或者有证据证明可能导致食物中毒的食品生产经营单位、发生食物中毒或者疑似食物中毒事故的单位进行调查处理和相关技术鉴定等工作;负责餐饮业和食堂等消费环节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有关调查和处理工作。
(四)镇派出所负责对事故涉嫌刑事犯罪的侦查、鉴定及公共安全等工作,配合对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调查,依法对重大食品安全事故追究刑事责任。
(五)镇农技服务中心负责食用农产品生产环节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有关调查处理和相关产品的技术鉴定等工作并对原粮的工作。
(六)镇工商所依法开展流通领域重大食品安全事故违法行为的有关调查处理等工作。
(七)镇财政所负责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应急救援资金保障及管理。
发生重大食品安全事故时,各单位都应根据镇食品药品安全领导小组的要求,对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理工作给予全力支持。
第八条 镇人民政府对本镇食品安全工作负总责,负责对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理工作。
镇人民政府应成立或明确相应的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理领导小组和办事机构,当发生重大食品安全事故时,除按照要求及时上报外,应迅速采取救治和控制措施,并做好事故的善后处理工作。
第九条
镇经济服务中心、卫生、农技服务中心、工商等单位,应当按照各自的法定职责,加强对农业投入品、食品生产与加工、流通、消费重点环节、重点品种以及农村、居委会等重点区域、小食品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实行安全监测,加强对高风险食品加工、包装、运输、储存等环节的安全监测工作。
第十条
镇经济服务中心、卫生、农技服务中心、工商等单位应当建立健全重大食品安全事故报告、预警、应急处理系统,并保障系统的有效运作。
第三章 事故的报告和评估
第十一条
镇有关单位接到重大食品安全事故报告后,应当在接到报告1小时内向镇人民政府报告,并同时向镇食品药品安全领导小组和镇食品药品安全办公室通报。第十二条
镇食品药品安全办公室应当及时对镇有关单位报告的信息进行分析,及时了解事故有关进展情况并向镇食品药品安全领导小组报告,并通报镇食品药品安全领导小组有关成员单位。必要时由镇食品药品安全领导小组召开会议,听取有关专家意见,商讨是否启动应急预案,启动应急处理工作程序。
第十三条
镇食品药品安全领导小组办公室应当健全日常的重大食品安全信息报告系统,确保信息24小时畅通。电话:87541023 87545343 ;传真:87541037
第四章 预案的启动
第十四条
对符合本预案第三条规定情况之一的,镇食品药品安全领导小组应当决定启动应急预案,同时镇食品药品安全领导小组可以根据食品安全事故的性质、危害范围等因素,授权事故发生所在地村(居)委会开展应急处理工作。
第十五条
镇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启动后,镇食品药品安全领导小组办公室应当根据事故性质、危害范围等,相应地派出事故调查处理组、人员救治组、应急保障组和警戒保卫组开展应急处理工作。
第十六条
镇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启动后,镇食品药品安全领导小组办公室应当指导事故的应急处理工作,必要时可以派员或组织相关单位人员、专家参加相应的应急处理工作。
第十七条
镇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启动后,各小组及镇食品药品安全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应当服从镇食品药品安全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的统一指挥,按要求履行职责,及时组织实施相关应急处理措施并随时将应急处理情况报告给镇食品药品安全领导小组办公室。镇食品药品安全领导小组办公室应当将有关事故以及处理情况及时报告镇食品药品安全领导小组和镇政府。
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理的信息,经镇食品药品安全领导小组同意后,由镇食品药品安全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向社会发布。
第十九条
镇人民政府应当保障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理所需设施、设备和物资,建立应急物资储备制度,必要时由镇政府有关职能部门协调解决。
第二十条
镇建立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应急救援资金,应急救援资金由镇财政所和镇食品药品安全领导小组共同管理。镇政府和食品安全事故应急指挥机构,应当建立本行政区域内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理资金,以保障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理工作的顺利开展。
第五章
预案的终止
第二十一条
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理工作结束后,应急处理工作程序自行终止。
第二十二条 镇重大食品安全事故调查组工作结束后,应当向镇政府通报情况,并将有关情况报告镇食品药品安全领导小组办公室。
镇食品药品安全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应急处理工作情况报告,向有关部门提出具体处理意见和建议。同时对食品安全事故发生单位、责任单位的整改工作进行监督,及时跟踪处理情况,随时通报处理结果。
第六章
附
则
第二十三条
各单位可参照本预案,根据本单位实际,制定管辖范围内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
第二十四条
12.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 篇十二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建立健全应对突发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救助体系和运行机制,规范和应急处理工作,有效预防、积极应对、及时控制重大食品安全事故,高效组织应急救援工作,最大 限度地减少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危害,保障公众身体健康与生命安全,维护正常的社会秩序,促进我镇经济发展和稳定,根据《新疆省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 案》、《阿克苏市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及有关规定,制定本预案。
第二条 本预案适用于古勒安瓦提乡行政区域内突然发生,造成可能严重损害人体健康的食品安全事件的应急处理工作。
第三条 根据食品突发事件的性质、危害程度、涉及范围,可能性或已经对社会造成的不良影响,将突发事件分为三个等级。
一级:重大突发事件。指突发事件在全乡范围影响大,波及范围广、蔓延势头紧急,已造成伤害人数100人以上,并出现死亡病例的,或造成10例以上死亡病例的。
二级:较大突发事件。指突发事件在全乡范围影响较大,蔓延势头升级趋势,已造成伤害人数在100人以上,或者出现死亡病例的。
三级:一般突发事件。指突发事件在一定区域内造成较大影响,危害较为严重,具有较为明显的蔓延势头,已造成伤害人数在20-99人,未出现死亡病例的。
第四条 在食物(食品)种植、养殖、生产加工、包装、仓储、运输、流通、消费等环节中发生食源性疾患,造成社会公众大量病亡或者可能对人体健康构成潜在的重大危害,并造成严重社会影响的重大食品安全事故适用本预案。
第五条 食品安全事故的应急处理工作,应当遵循预防为主、常抓不懈的方针,坚持统一领导、及时反应、措施果断、依靠科学、加强协作的原则。
第二章 应急组织体系与职责
第六条 乡设置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应急指挥部,由分管领导任总指挥,乡食品药品安全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任副指挥,负责全乡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统一领导和指挥。乡食品药品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主要负责同志、食品安全案件发生地及涉及地为成员。
第七条 乡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应急指挥部主要职责:
1、研究确定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理工作的方针、政策;
2、由总指挥宣布食品安全重大事故应急预案的启动命令;
3、领导、组织、协调解决应急处理中的重大问题;
4、审议批准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应急指挥办公室提交的应急处理工作报告等;
5、向乡党委、镇政府及上级主管部门报告事故处理情况。
第八条 乡应急指挥部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镇民政办。主要职责:
1、贯彻落实乡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应急指挥部的各项部署,组织实施应急处理工作;
2、检查督促各部门应急处理工作,及时有效地控制事故,防止蔓延扩大;
3、负责全乡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及信息发布工作;
4、研究、协调、解决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理工作中的具体问题;必要时决定采取有关控制措施;
5、向乡政府、乡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应急指挥部报告、通报事故应急处理工作情况;
6、完成乡应急指挥部交办的其他任务。
第九条 应急预案启动后,乡应急指挥办公室根据工作需要,成立有关工作小组。各工作小组及其成员应当根据预案规定的职责要求履行职责,及时组织实施应急处置措施,并随时将处理情况报告给乡应急指挥部办公室。乡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应当将有关事故以及处理情况及时报告给乡应急指挥部。
1、事故调查组。根据事故发生原因和环节,由乡卫生院牵头,相关部门或专家参与的事故调查组,深入调查事故发生原因,做出调查结论,组织协调救援工作,监督救援措施的落实,评估事故影响,提出事故防范意见。
2、事故处理组。由乡卫生院防保组负责向市卫生监督所汇报,依法实施行政监督、行政处罚,并召回有毒有害食品,严格控制流通渠道,及时移送相关案件,依法追究责任人责任。
3、医疗救治组。在市卫生局的指挥下,由卫生院迅速组织开展医疗救助工作。
4、案件查办组。由乡纪检部门牵头,卫生、公安协助,将事故责任人依据有关规定追究相应责任。
5、现场检测与评估组。由乡卫生院协助县市卫生监督所、县市疾控中心对现场进行检测和评估,预测事故后果,为制定现场救援方案提供参考。
6、安全保卫组。由乡派出所牵头负责,组织事故现场的安全保卫工作,预防和制止各种破坏活动;配合有关部门开展救援工作。
7、信息发布组。由乡重大食品应急指挥部办公室统一发布信息,各单位不得单独对外发布。
8、后勤保障组。由乡财政部门负责应急处理的后勤保障,并由卫生院备足必要的抢救药品、消杀药品。
9、善后处理组。由乡政府协调相关部门处理善后工作,并及时向市应急指挥部报告相关情况。
第十条 各 村(居)、各相关部门也要成立相应的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理领导机构和办事机构。其主要职责:负责食品安全事故的处理工作的现场指挥和协调,配合乡应急 指挥部做好事故调查、后勤保障、信息上报、善后处理及恢复生产生活秩序等工作。加强食品生产(加工)经营企业法定代表人必须牢固树立第一责任人意识的教育,并组织重点防范单位进行应急演练。
第三章 预测预警
第十一条 乡农经中心、农业中心、卫生院等相关部门应当按照各自职责,加强对重点品种、重点环节、重点场所,尤其是食品种植、养殖、生产、加工、包装、贮藏、运输、经 营、消费等环节的食品安全的日常监管;建立健全重大食品安全信息数据库和信息报告系统,按照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发生、发展规律和特点,及时分析对公众健康 的危害程度、可能的发展趋势,及时分析对公众健康的危害程度、可能的发展趋势,及时做出预警。第十二条 乡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理指挥部接到事故后,应当在接到报告后20分钟内向乡政府报告,并在1小时内向县市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理指挥部报告。
第十三条 乡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理指挥部接到事故报告后,立即组织相关部门工作人员赶赴现场开展调查核实工作,对事故的类别、性质、危害程度和波及范围进行科学的评估确认。
第十四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有权向政府相关部门举报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及其隐患,以及相关责任部门、单位或者人员不履行或者不按规定履行食品安全事故监管职责的行为。相关部门接到举报后,应当及时组织或者通报有关部门组织对举报事项的调查处理。
第四章 应急响应
第十五条 对符合本预案适用范围的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由乡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向乡应急指挥部提出启动应急预案建议,由乡应急指挥部决定启动应急预案的命令。
第十六条 应 急预案启动后,由乡应急指挥部统一领导、协调、指挥事故应急处理工作,乡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及各工作小组应当根据本预案所规定的工作要求,立即履行职责,紧急调集应急处理队伍、物资、交通工具以及相关的设施、设备,组织实施各项应急处理救援措施,并随时将事故应急处理情况上报上级有关部门。
事故发生地政府及相关部门在乡应急指挥部的统一领导下,按照有关要求认真履行职
责,落实有关控制措施。
各有关部门和单位必须从全局出发,服从乡应急指挥部的统一指挥,各负其责,分工协作,共同做好事故的抢救和处理工作。
第十七条 乡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应急指挥部接到食品安全事故报告后,应当立即组织调查、确认和评估,及时采取措施控制事态发展;按规定向市人民政府和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报告,提出是否启动应急救援工作预案和应急处理工作建议,相应工作小组立即启动开展应急救援工作。
第十八条 当重大食品安全事故随时间发展进一步加重,并有蔓延扩大趋势,情况复杂难以控制时,应当上报应急指挥部审定,及时提升预警和反应级别;对事故危害已迅速消除,并不会进一步扩散的,应当上报应急指挥部审定,相应降低反应级别或者撤销预警。第十九条 重大食品安全事故隐患或相关危险因素消除后,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应急救援终结,应急救援队伍撤离现场。并由办公室进行处理情况汇总后向市指挥部汇报。
第五章 后期处置
第二十条 对 在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预防、通报、报告、调查、控制和处理过程中,有玩忽职守、失职、渎职等违法行为的,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追究有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的责 任。同时乡政府组织相关人员负责事故的善后处置工作,乡应急指挥部应总结分析应急救援经验教训,提出改进应急救援工作的建议,完成应急救援总结报告,报送乡人民政府,同时报送阿克苏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第六章 应急保障
第二十一条 乡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应急指挥部负责承担重大食品安全事故信息的收集、处理、分析、发布和传递等工作。
第二十二条 重大食品安全事故造成人员伤害的,卫生院应急救援工作应当立即启动,救治人员应当立即赶赴现场,开展医疗救治工作。
第二十三条 乡财政部门应当保障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理所需设施、设备和物资保障应急物资储备。
第二十四条 乡食品安全应急处理指挥部应当加强对广大消费者进行食品安全知识的教育,提高消费者的风险和责任意识,正确引导消费。
附 则
第二十五条 对在应急处理过程中,出色完成应急任务的,对应急工作提出重要建议,实施效果显著的;有其他突出贡献的应给予表彰和奖励。
第二十六条 对 在应急处理过程中,未按履行职责的,隐瞒、缓报、谎报的、未按预案规定采取应急措施的、对事故调查不予配合,或者采取其他方式阻碍、干涉调查的、玩忽职守的、滥用职权、徇私舞弊、贪污、挪用、盗窃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处置工作经费和物资的、对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处置工作造成危害的行为要依法予以处罚,构成犯罪 的,要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二十七条 本预案由古勒阿瓦提乡食品药品安全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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