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风仪器仪表制度

2025-01-02

通风仪器仪表制度(共10篇)(共10篇)

1.通风仪器仪表制度 篇一

通风安全仪表及仪器管理制度

1、通维区按规定对各种仪表、仪器进行定期检修,确保瓦检器、呼吸器、风表等各种仪器、仪表的完好,正常使用。

2、各种仪表校验前,必须提出计划,报生产科及矿总工程师批准后,方可执行。

3、各种仪器必须建立管理台帐,登记仪器编号、出厂日期、出厂单位及使用人员姓名。

4、认真检查仪器各部位螺丝松紧是否适当、零部件是否完整。对于缺少的零件应及时补充,经常检查药品失效程度。并做好检查维修记录。

5、入井前应对仪器气密性及零部件进行检查,使用前应准确调整零位。

6、光涉瓦检器必须定期检验。经过强检单位检验后,维修人员还必须做到最后检查,只有确认合格后方可发放使用。

7、救护仪器必须定期检查、换药、维修、确保100%完好率,以备待用。

8、仪器维修人员必须对当班使用过的仪器进行一次全面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确保次日安全使用。

2.通风仪器仪表制度 篇二

1 煤矿通风安全事故隐患的检查分析

纵观我国发生的各种煤矿安全事故, 井下瓦斯爆炸以及透水均可以归结为井下通风安全管理没有做到位。因此想要实现企业的安全生产, 为企业创造更大的经济效益和社会价值, 就必须重视对于煤矿通风安全事故隐患的检查和分析, 而当前对于煤矿通风安全事故隐患的检查和分析主要是通过通风安全仪器仪表进行的, 在我国的煤矿生产中普遍采用的是安全检查表法。

1.1 矿井通风系统中安全事故隐患的检查分析

利用安全仪器最通风系统进行检查时, 要注意检查以下几个方面: (1) 井下总需风量与通风机供应的量是否平衡, 通风机供应的风量只能够比总需风量大, 不能够比总需风量小; (2) 井下空气中有害有毒气体的含量是否达到了警戒值; (3) 通风系统中各个风机的运行情况, 风机的转速以及风机的温度; (4) 检查矿井通风系统当中包括风门、风桥、反风装置以及密闭墙在内相关通风设施的运行情况, 特别关注通风设施当中反风装置的运行可靠性、稳定性以及合理性; (5) 对于矿井通风系统当中的内部及外部漏风问题加以系统检查。

1.2 矿井采区通风安全事故隐患的检查分析

对于矿区采区通风安全事故隐患的检查主要是通过仪表对有毒有害气体进行检测, 严防有毒有害气体的浓度超过警戒值, 再者就是检查采区中粉尘的浓度, 从而有效避免井下爆炸的出现。

1.3 矿井掘进面通风安全事故隐患的检查分析

这部分的安全仪表主要检查的是通入井下的风量有无变化, 从而监测有无存在漏风的问题, 再者对于风机的运行状况也要进行一定的监测。

2 通风安全仪器仪表校准的意义

通风安全仪器仪表的精度将直接决定能否将安全事故的发生消除在摇篮之中, 对于整个开采过程的顺利进行有着重要的意义。作为一种高精尖的计量器具, 煤矿通风安全仪器显示的数值将直接决定生产是否继续进行, 或者决定哪些相关通风仪器的开闭, 从而对整个煤矿的生产产生举足轻重的作用。再者由于井下工作的环境恶劣, 而且通风安全仪器仪表使用的频率也较高, 在长时间高负荷以及恶劣环境的使用下, 很容易对相关安全仪器仪表的精度造成影响, 从而导致难以预料的后果[1]。因此必须对通风安全仪器仪表进行定期的校准, 从而保证通风安全仪器仪表的精度, 使得通风安全仪器仪表始终能够为煤矿的高效生产所服务。

在这里值得一提的是“校准”和“检定”这两个计量学名词, 在很多煤矿企业在生产过程中, 容易将这两个计量学名词混为一谈, 但事实上这两个名词的含义不是完全相同的。所谓的计量检定, 指的是按照强制的标准评定计量仪器的性能, 看其是否满足设计时的要求, 能否满足企业正常生产的需要。而校准则是企业的员工自主进行的, 定期消除仪表误差的行为。检定和校准都需要相关操作人员具有较高的专业知识, 但是一个是强制性的, 一个是自主性的。当前很多煤矿企业存在的问题就是没有高素质的校准人员, 使得井下通风安全仪器仪表的校准难以进行, 从而因为无法正确显示井下相关危险因素的具体数值而为安全事故的发生埋下了隐患。当然也有很多煤矿企业在定期更换通风安全仪器仪表, 这种做法固然值得赞赏, 但是无形之中就提高了生产的成本, 降低了企业的经济效益。再者很多企业将检定和校准两个计量学名词混为一谈, 以为相关仪器在出厂时进行的检定就不必要在今后的生产过程中时常进行校准, 这种观念是错误的, 也容易为今后的生产过程埋下巨大的隐患[2]。

3 校准通风安全仪器仪表的相关要求

3.1 校准的“软件”问题

在煤矿企业的生产之中, 唯有提高对于安全仪器仪表校准的重视程度, 将安全仪器仪表的校准纳入到煤矿技术管理之中, 才能够充分保证井下煤矿通风安全仪器仪表的精确度, 从而为煤矿企业的安全生产所服务。

因此在煤矿企业的规章制度中, 必须对通风安全仪器仪表的日常校准作为必须工作写入其中, 指定相关人员定期或者不定期对所有的通风安全仪器进行检查和校准, 例如:规定每隔一周对瓦斯传感器、便携式瓦斯报警仪、瓦斯氧气检测仪、瓦斯报警矿灯等进行一次调校。唯有将对于各种校准工作的责任分配到个人, 才能够充分保证整个校准工作的有效进行, 保证所有通风安全仪器仪表的顺利运转, 使得相关操作人员在工作时能够做到有章可循, 在出现问题时也能做到有责可究[3]。

3.2 校准的“硬件”问题

加强对于煤矿通风安全仪器仪表的管理, 降低各种安全事故发生的几率, 不仅需要将通风安全仪器仪表的校准纳入日常工作之中, 还需要具备“硬件”方面的条件。很简单的道理, 对于长期在井下工作的通风安全仪器仪表, 就没有进行校准的必要, 因为处在恶劣的条件下, 这些仪器仪表自身的电子元件可能已经受到了影响, 因此再怎么进行校准, 在过了一段时间之后, 也还是会出现误差, 也就没有再校准的必要了。

再就是随着科技的发展, 各种新型的煤矿通风安全仪器仪表层出不穷, 例如:便携式测氧仪、便携式一氧化碳测试仪等仪器, 这些仪器在以往都是没有的, 而随着科技的发展, 各种新型仪器的出现提高了煤矿通风安全仪器仪表的精度, 同时也能够监测更多地数据, 为井下的生产更好地服务。因此在煤矿通风安全仪器仪表的管理过程中, 应该注重对于新的通风安全仪器仪表的引进, 对于工作时间较长的仪器仪表进行及时的更换, 唯有这样才能够充分保证仪器仪表的数值是正确的, 为煤矿企业生产计划的制定提供科学的依据[4]。

4 探索校准工作的新途径

随着时代的发展, 计算机技术已经深入人们生活的方方面面, 如今煤矿通风安全仪器仪表的发展趋势是结合计算机网络, 实现对于各种数据的实时监测和调控, 由计算机来安排整个煤矿采挖系统的运转。例如:在井下的瓦斯浓度或者粉尘的浓度达到警戒值时, 计算机能够智能地安排风机加大进风量, 从而有效降低瓦斯或者是粉尘的浓度, 降低安全事故爆发的风险。而计算机技术在通风安全仪器仪表中的运用, 也能够监测通风安全仪器仪表的本身是否处于正常的运行之中, 甚至进行自动校准, 为煤矿生产企业节约人力和物力。

5 小结

作为我国的经济支柱性产业, 煤矿企业唯有加强对于通风安全仪器仪表的管理和校对, 才能够真正实现安全生产, 有效保护井下操作人员生命财产, 为我国的经济增长提供不竭的动力。

摘要:煤矿安全生产与否直接关系到井下操作人员的生命财产安全, 而安全仪器仪表对保障煤矿生产安全具有重要意义。分析了利用安全仪器仪表对煤矿通风安全事故隐患进行检查时需要注意的问题, 同时探讨了仪器的校准途径, 希望对煤矿企业的生产有所帮助。

关键词:煤矿通风,安全仪器,校准

参考文献

[1]韩书, 胡彧, 李彤, 等.通风安全仪器仪表管理系统设计[J].工矿自动化, 2014, 40 (5) :109-112.

[2]孙继平.《煤矿安全规程》电气部分修订意见[J].工矿自动化, 2014, 40 (4) :1-5.

[3]何书建, 高鹏, 段现军, 等.矿井主通风机安全运行检测[J].煤矿机械, 2014, 35 (12) :231-234.

3.学校消毒通风制度 篇三

为切实做好我校传染病防治、消毒通风工作,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一、各教室、办公室以及楼道等每天安排学生值日,每周大扫除。每天按时(或按实际需要)开窗通风,保持室内空气新鲜,安排固定的消毒通风人员,按时消毒通风,并做好消毒通风记录。

二、校园公共环境(实验室、垃圾池、厕所等),责任人每周用消毒液消毒一次,防控传染病小组进行监督检查。

三、如发现校外、社区有传染病病例,全校各部门按照学校传染病防控预案进行责任区内的消毒工作,每天早上、中午分别用84消毒液消毒。

四、如发现班内出现传染病,则及时上报学校,并做好相应的放学后喷洒消毒和紫光灯照射消毒措施。

五、各班要勤打扫卫生,保持室内整洁、清净,不要随地吐痰,以保持良好的卫生环境。

六、加强学校饮食安全,防止病从口入,对学生餐、饮用水作如下规定:

(一)对提供学生餐的单位要求出示供餐资质,对供餐人员要求有身体健康证。

4.仪器仪表管制度.. 篇四

一)仪器仪表管理的概念

1.仪器仪表的含义。工业企业所使用的仪器仪表是指用于对产品的表面状况,技术特 性和其它物质资料的表征,以及对生产过程的状况进行量度、计算、控制、测试、指示的器具,其中单纯用于指示的器具称为仪表。从广义的角度说,仪器仪表是人类对客观世界的物质运动进行观察、检测、调节、控制的工具。2.企业中班组仪器仪表管理的任务。班组仪器仪表管理是指对生产所需要的仪器仪表进行申领,合理使用,精心维护,保持性能和精度,遵守各项管理制度等一系列工作的总称。班组仪器仪表管理的任务如下:

第一、执行仪器、仪表管理方面的制度;

第二、合理使用仪器仪表,保证仪器仪表正常工作和数据的可靠、准确;

第三、做好维护、存放、检验、鉴定报废、记帐、立卡、统计等工作;

第四、保管好技术资料(包括合格证);

第五、处理好仪器、仪表事故。(二)企业班组仪器仪表管理的具体工作

1.仪器仪表的领用与建帐。班组根据生产工艺文件的规定制定新产品工艺方案、设备 和仪器改造方案,确定尚不齐全或应该添置的项目。然后通过车间仪表员报请主管部门批准或领用仪器仪表计划。到货后,办理领用手续,建立帐卡,验收仪器仪表。班组验收仪器仪表一般是配合仪表员进行,内容有:外观检查,即检查外壳包装是否损坏;成套性检查,即根据装箱单、说明书清点主机、辅机、附件和专用工具、随机图纸、技术资料、说明书和外设接线等;性能检验,即按说明书上规定的技术指标进行逐项检查。大型、精密、稀有仪器还应填写验收报告,同时将图纸、技术资料交上级主管部门存档,班组一般只保存说明书(或其复印件)。

2.正确使用仪器仪表。

第一、注意仪器仪表的工作环境和工作条件。一般的仪器仪表都有工作条件的规定,如 工作环境温度、湿度等,必须严格遵守。使用前先检查合格证,无合格证的仪器仪表不应投入使用。正常情况下,仪器工作处要通风,没有强磁场,无腐蚀物和强烈震动,注意防尘。

第二、在技术规范允许尺度内使用仪器仪表。世界上没有万能的仪器,所有仪器都是针 对某一个具体的局部的领域而实施观察、检测、调节和控制作用的,因此,一定要按规定范围使用。要保证仪器仪表都不带病工作,不以粗代精,不超负载使用。一般的仪器仪表都经过调整校正,部分结构还进行了密封,未经许可不能拆卸分解仪器仪表。使用时对操纵和控制手柄、形状、按纽要用力得当。

第三、注意仪器仪表的操作规程。使用前应检查电源和其它动力源是否匹配、接触或密 封良好,各外设附件是否配置得当,准备就绪方可开机。凡无线电仪器都有预热稳定过程,使用中应予以注意。其它操作顺序、方法、连续使用时间、使用精度、使用极限等,应按规程进行。

3.遵守周期检查制度。为了保证仪器仪表功能的准确性、一致性、可靠性,班组必须按照主管部门有关周期检定制度的规定,按时、按量把仪器仪表送交检验、检定,搞好计量仪器的传递工作,并保存好检定卡片或表格、记录。

4.搞好仪器仪表的维护保养工作。仪器仪表的维护保养的主要内容是防尘、防潮、防 腐、防老化工作。要每天用干布擦拭外壳,停用时应用布罩遮盖。部分仪器还有避光的要求,对于仪器仪表中的灰尘要请有关人员定期清除。

5.做好精密仪器仪表的管理工作。精密、贵重、稀有仪器仪表应该从使用、保管、维 护、检查等几个方面切实做好工作。对这类设备要严格实行“四定”、“五不”的管理维护制 度。

第一、“四定”是指:定使用地点,定使用人员,定检修人员,定专用管理制度。

第二、“五不”是指:开机不离人,精机不粗用,不带病工作,不违及操作规程,不在 仪器上堆放其它仪器及物品。

6.做好其它管理工作。

第一、搞好仪器附件的管理。附件的遗失是仪器使用过程中容易发生的现象,而附件的 遗失或损坏,往往使精密、贵重的仪器不能继续使用,严重影响生产或科研。因此要切实加强管理。管理的方法是附件随仪器一起建帐,规定固定存放地点,建立借用制度,规定仪器和附件换人使用时的交接手续。

第二、做好仪器技术资料保管工作。仪器的说明书、操作规程和其他交人班组保存的技 术资料应和班组工艺文件一起保管,班组长换人,应清理移交。这些资料只能借阅,不能交私人保管。

第三、仪器仪表的遗失处理。对于个人保管的仪器仪表,不管主客观原因发生的遗失情 况都应认真进行处理,并立即上报主管部门,针对不同情节,采取行政处分加经济赔偿的方法。各单位都应建立仪器遗失赔偿制度。

第四、仪器仪表事故的处理,参照设备事故处理的方法。

第五、仪器仪表的报废和利用。仪器仪表确因使用年限长久,性能低劣、事故造成严重 损坏等而无法修复,或因科技发展而失其价值,班组可通过车间向主管部门提出报废申请。主管部门经有关机构技术鉴定、审查同意后,填写报废申请单,报领导审批,正式报废。报废后的仪器由主管部门统一处理。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中盐榆林盐化有限公司仪器仪表及自动控制设备(以下简称“仪表设备”)管理工作,提高仪表设备管理水平,保障仪表设备安全经济运行,依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中国石化设备管理制度》、《中盐集团公司设备管理办法》,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仪表设备管理的主要目标是对仪表设备从规划、设计、制造、选型、购置、安装、使用、维护、修理、改造、更新直至报废的全过程进行科学的管理,使仪表设备处于良好的技术状态。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仪表设备是指在我公司生产、经营过程中所使用的各类检测仪表、自动控制监视仪表、执行器、过程控制计算机系统、分析仪器仪表、可燃(有毒)气体检测报警器及其辅助单元等。

第四条 本制度适用于仪表组参照执行。

第二章 仪表设备的前期管理

第五条 仪表设备的前期管理是全过程管理中规划、设计、选型、购置、安装、竣工、投运阶段的全部管理工作,是综合管理的重要内容,为使寿命周期费用最经济,综合效率最高,必须重视前期管理工作。

第六条 仪表设备规划主要依据企业的生产经营发展方向、安全生产和产品质量保证体系的需要、仪表设备发展动态等因素。仪表设备主管部门负责制定本企业仪表设备规划。第七条 仪表设备主管部门应参与新建、改扩建等项目中仪表设备的设计审查,对设计选型的可靠性、维修性、适用性、经济性、先进性、安全性提出要求,坚持安全可靠、技术先进、经济合理的原则。

第八条 仪表设备购置要坚持质量第一、性能价格比高和寿命周期费用最经济的原则,严格进厂质量验收,进口设备应有必备的维修配件。

第九条 在新建、改扩建工程中负责仪表设备施工的单位必须具有相应的施工资质,具有按设计要求进行施工的能力,具有健全的工程质量保证体系。仪表设备施工必须按设计要求及《石油化工仪表工程施工技术规范》(SH 3521-1999)进行。

第十条 仪表设备主管部门应参与或负责仪表设备工程项目的竣工验收、调试、竣工资料移交等方面的工作。施工单位在移交时,竣工验收必须按设计要求及《自动化仪表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 50093-2002)、《石油化工仪表工程施工技术规范》(SH 3521-1999)进行,按照规定程序进行交接。要做到竣工资料齐全,工程竣工验收资料应包括:

(一)工程竣工图包括(装置整套仪表自控设计图纸及竣工图);

(二)设计修改文件和材料代用文件

(三)隐患工程资料和记录;

(六)接地电阻测试记录;,(四)仪表安装及质量检查记录;

(五)电缆绝缘测试记录;

(七)仪表风和导压管等扫线、试压、试漏记录

(八)仪表设备和材料的产品质量合格证明;

(九)仪表校验和试验记录;

(十)回路试验和系统试验记录;

(十一)仪表设备交接清单;

(十二)报警、联锁系统调试记录;

(十三)智能仪表、DCS、SIS、PLC组态记录工作单;

(十四)未完工程项目明细表等。第十一条 仪表设备投用前,运行维护单位应根据设备的特点编制相关规程,开展技术培训、事故预案演练等工作。

第四章 仪表设备分类

第十二条 仪表设备按以下类别进行分类:

(一)过程控制系统;

(二)检测仪表;

(三)控制仪表;

(四)联锁回路仪表;

(五)在线分析仪表;

(六)可燃气体、有毒气体检测报警仪;

(七)特殊仪表;

(八)其它仪表。

第五章 常规仪表管理

第十三条 常规仪表是指一般情况下通用的检测仪器仪表、控制监视仪表、执行器、辅助单元及其附件、化验分析仪器仪表等。第十四条 常规仪表选型应考虑以下原则

(一)在满足生产需要的前提下,仪表选型应综合考虑其安全可靠性、技术先进性、经济性。

(二)选用的仪表应是经过国家技术监督部门认可的、取得制造许可证的合格产品。优先选用经GB/T 19000或ISO 9000标准认证的产品或符合国际标准的产品。在工程设计中不得采用未经工业鉴定的试制仪表。

(三)仪表选型应考虑企业的现状和发展规划,主流机种力求统一。

(四)仪表选型应有利于全厂或区域性的集中控制和集中管理,有利于系统集成、信息集成、功能集成,提高企业生产管理水平。

(五)对于新建或改造装置的常规仪表配置、选型应遵循《石油化工自动化仪表选型设计规范》(SH 3005-1999)之规定,各企业仪表设备主管部门应参与或组织对设计资料进行审查。第十五条 防爆型仪表管理应符合下列要求:

危险场所使用的仪表必须符合防爆类型及等级要求。防爆型仪表的明显部位应有清晰的防爆标志。危险场所仪表的安装,配线必须符合防爆类型及等级的技术要求。防爆型仪表检修时不准更改零部件的结构,材质。

在危险场所对原有的防爆型仪表进行更新、改造时,必须审定仪表的防爆性能,不得随意降低防爆等级。

在危险场所新增仪表测控回路及其他回路,其防爆等级不得低于区域内其它仪表防爆等级。第十六条 放射性仪表现场要有明显的警示标记,安置使用应符合国家规范。第十七条 常规仪表的使用、日常维护、故障处理和检修要求。

(一)检维部应建立和健全常规仪表运行、维护、校验、检修等各种规程和管理制度。

(二)仪表设备的操作及维护保养人员应经过培训,取得相应的资格证书。

(三)特殊仪表的维护人员应接受专门培训,才能进行仪表的维护调校工作;放射性仪表应指定专职维护人员,并配备必要的防护用品和监测仪器。

(四)严格执行仪表设备的定期检查、强制保养制度,搞好计划检修工作。备用仪表应随时处于完好状态。

(五)仪表运行时如发现异常或故障,维护人员应及时进行处理,并对故障现象、原因、处理方法及结果做好记录。

(六)各种标准仪器应按有关计量法规要求进行周检,严禁使用超期未检或检定不合格的标准仪器。

(七)当对参加联锁的常规仪表进行维护检修时,应严格按照本制度第七章的要求进行。

(八)常规仪表的检修一般随装置停工检修进行,在检修前应根据实际情况制定检修计划,准备必要的备品备件、检修材料、工具和标准仪器,并制定切实可行的检修网络图。需要外委的检修项目应办理外委审批手续。

(九)仪表检修按《石油化工设备维护检修规程》(SHS 07001~07008-2004)要求进行;在每个检修周期内,应对每台仪表进行检查校验。

(十)仪表单机校验后应进行回路联校,参加联锁的仪表还应进行联锁回路确认。第十八条 压力表

压力表的校验和维护应符合国家计量部门的有关规定。压力表安装前应进行校验,在刻度盘上应划出指示最高或最低压力的红线,压力表校验后应加铅封。压力表应根据工作压力选用。压力表表盘刻度极限值不应小于工作压力的1.5倍。

第六章 控制系统管理 第十九条 控制系统主要包括集散控制系统(DCS)、安全仪表系统(SIS)、可编程控制器(PLC)、工业控制计算机系统(IPC)以及在先进过程控制(APC)和优化过程控制(OPC)系统中使用的上位计算机等。

第二十条 机动处、仪表队应参与公司控制系统的设计、安装、调试、验收等阶段的全过程管理。

第二十一条 新建或改造装置控制系统的规划和选型或在原有控制系统进行开发升级改造,仪表设备主管部门应对设计资料进行审查。控制系统的配置、选型,既要保证满足装置生产控制的要求,又要具有较高的技术先进性。第二十二条 对已投入使用的控制系统,如果生产工艺要求改变控制方案,或增加仪表回路,应由装置提出,运行部到生产处办理审批手续后到机动处,由机动处负责安排仪表人员实施,并做好相关记录。

第二十三条 对控制系统机房的管理,达到以下要求:

(一)机房必须定专人管理。

(二)机房环境必须满足控制系统设计规定的要求。

(三)机房内严禁带入易燃易爆和有毒物品,不得在机房内堆放杂物,机柜上禁放任何物品。

(四)机房内应配备相应的消防器材。

(五)机房电缆通道要有防鼠设施,以防鼠害。第二十四条 控制系统的备件管理,达到以下要求:

(一)备品配件要有专门的帐卡,要随时掌握备件配件的储备情况,保持一定数量的备品配件储备,以保证控制系统的稳定运行。

(二)保管储存控制系统备品配件的环境,必须符合要求的保管条件。

(三)在装置停工检修期间,要对备件进行通电试验,确保其处于备用状态。

第二十五条 为防止病毒感染,严禁在控制系统上使用无关的软件,也不得进行与控制系统软件组态无关的作业。做备份用的移动硬盘、光盘等不准另作他用,也不准在其他计算机上使用。控制系统与信息管理系统间应采取隔离措施,以防范外来计算机病毒侵害控制系统,增加信息管理系统必须打报告到机动处,机动处报到公司主管仪表副总工程师批准后安排施工。

第二十六条 控制系统的日常维护、故障处理和检修管理。

(一)每日应定时检查主机、外围设备硬件的完好和运行状况。保证环境条件满足控制系统正常运行要求;供电及接地系统符合标准;按规定周期做好设备的清洁工作。

(二)系统软件和应用软件必须有双备份,并妥善保管;控制系统的密码或键锁开关的钥匙要由专人保管,并严格执行规定范围内的操作内容;系统软件和主要应用软件修改应经主管部门、公司主管副总工程师批准后,方可进行;软件备份要注明软件名称、修改日期、修改人,并将有关修改设计资料存档。

(三)系统运行时如发现异常或故障,维护人员应及时进行处理,并对故障现象、原因、处理方法及结果做好记录。

(四)控制系统的检测原则上随装置停工大修同步进行。大修时要对系统进行全面、彻底的清洁工作;要进行系统的调试、诊断、维护和系统联校工作,并对联锁系统进行确认;大修期间还要对系统外围设备进行检查和测试。控制系统的检修应按《石油化工设备维护检修规程》(SHS 07008-2004)要求进行。

(五)加强控制系统故障管理,制定控制系统故障应急预案,不断提高处理突发故障的能力。

(六)在对系统进行维修操作前,必须做好技术准备工作,杜绝盲目操作。

(七)在检修前必须检查并记录其属性设置、跳线或开关的位置;拔下的卡件必须立即放到防静

(八)电塑料袋中,不得随意摆放。

第二十七条 检维部必须建立系统硬件设备档案、软件档案,建立必要的台帐,建立《操作日志》和《维修记录》,必须建立健全网络结构示意图,硬件配件清单和I/O分配表。

第七章 仪表联锁保护系统管理

第二十八条 联锁分为工艺联锁和设备联锁,根据其重要性,分成A、B两类。其中关键、重要的工艺系统联锁和可能涉及发生人身伤害、设备损坏或产品重大质量事故的联锁划为A类联锁。

第二十九条 运行部根据上述定义将所管装置内的联锁进行分类,汇编整理为联锁分类一览表,报公司机动处。由机动处负责会同生产处进行审核后,上报到公司办公室;经公司主管副总工程师批准后下发执行。

第三十条 联锁需要变更(包括设定值、联锁程序、原理等的变更)、解除、恢复、取消时,应事先提出申请,由申请方办理审批单,交机动处或生产处审核。机动处负责设备联锁,生产处负责工艺联锁。在审批单上应写明原因、实施方案及采取的防范措施。

第三十一条 联锁的解除和恢复由运行部或检修部提出申请,联锁的变更或取消由运行部提出申请。

第三十二条 B类联锁的解除由技术助理以上人员提出,装置主管工程师以上人员签字同意,部副主任以上人员批准。A类联锁保护系统解除由装置主管工程师提出,部副主任以上人员签字同意,公司生产处或机动处负责人批准。对涉及装置和大型设备安全运行的重要联锁的解除,机动处根据实际情况上报公司主管副总工程师审批。

第三十三条 联锁变更、取消由装置主管工程师提出,部主任以上人员同意,申请提交机动处上报公司总经办主管技术负责人批准后执行。

第三十四条 联锁恢复由技术助理以上人员提出,装置主管工程师以上人员签字同意,部副主任工程师以上人员批准。

第三十五条 在获准同意对联锁保护系统进行变更、解除、恢复、取消后,实施前必须到机动处办理联锁工作票,票上详细注明作业依据、作业执行人及作业监护人、作业内容和作业时间等。

第三十六条 为杜绝误操作,必须采用双人操作的方式,一人操作、一人现场监护。操作前应细检查核对联锁状况,在操作过程中应与工艺操作人员保持密切联系。作业完成后,作业人和监护人必须在联锁工作票上详细记录作业内容并签字确认。

第三十七条 联锁的解除期限最长为6个月。超过6个月仍不能投用的联锁必须重新办理审批单。具备投用条件的联锁,应及时办理恢复投用手续,及时恢复投用。

第三十八条 新装置投料试车前或设备检修后投运之前,应对所有的联锁回路进行全面的检查确认、对联锁保护系统进行联校。新装置的联锁检查试验由工程处牵头,组织相关单位在中交前完成,并按试验结果填写联锁试验单,由参加联锁检查的人员签字后作为中交资料交给机动处保存。装置修理后联锁试验由装置技术人员向机动处提出,由机动处组织机、电、仪专业人员会同工艺人员一同进行试验,按试验结果填写试验单,参加联锁试验的人员要在联锁试验单上签字。联锁试验单一式三份,机动处、检维修部、运行部各保存一份。第三十九条 重要联锁保护系统必须有明显标识。

第四十条 新增联锁保护系统必须做到图纸、资料齐全。

第四十一条联锁保护系统的紧急停车按钮,均应设有可靠的护罩。

第四十二条 联锁系统的盘前开关、按钮由操作人员负责操作,盘后开关、按钮由仪表人员负责操作。仪表人员在处理联锁系统时,如果需要操作盘前开关、按钮等,必须事先和工艺负责人联系,获准后由操作人员进行操作。作业完成后,必须及时通知操作人员,由操作人员确认工艺状况,将开关、按钮等复位。第四十三条 联锁保护系统所用器件(包括一次检测元件和执行元件)、运算单元等应按各自规定的校验标定周期进行校验和标定,通常可借装置停车大检修进行检修、校验、标定。新更换的元件、仪表和设备必须经过检验和标定合格后方可装入系统。

第四十四条 联锁保护系统仪表的维护和检修按《石油化工设备维护检修规程》(SHS 07007-2004)要求进行。

第四十五条 联锁保护系统应具有足够的备品备件,其种类和数量根据储备标准和备品配件管理规定贮备。

第四十六条 本制度适用于电仪维修中心仪表。本制度从发布之日开始执行。第四十七条 本制度解释权归电仪维修中心

第八章 可燃、有毒气体检测报警仪管理

第四十八条 凡新建、扩建、改建的生产装置及贮运设施,如有可燃、有毒气体意外泄漏可能的,无论是引进项目还是国内配套项目,必须按照“三同时”原则配备可燃、毒性气体检测报警仪。

第四十九条 燃、有毒气体检测报警仪的配置、选型应严格执行《石油化工企业可燃气体和有毒气体检测报警设计规范》(SH 3063-1999)的规定。报警仪的选型应符合下列规定:

(一)可燃气体报警器的功能、结构、性能和质量应符合国家法定要求,并取得国家计量行政部门颁发的计量器具生产许可证、国家指定防爆检验部门发放的防爆合格证。

(二)技术先进、质量稳定、反应灵敏、便于维修、保证备品备件的供应。

(三)根据使用场所爆炸危险区域的划分,选择检测器的防爆类型;根据使用场所被检测的可燃性气体的类别、级别、组别,选择检测器的防爆等级、组别。

(四)当使用场所存在能使检测元件中毒的硫、砷、磷、卤素化合物等介质时,应选择抗毒性检测器。

(五)多点式指示报警器应具有相对独立、互不影响的报警功能,并能区分和识别报警场所的位号。

第五十条 可燃、毒性气体报警器的安装必须符合有关规范规定的要求。

(一)根据可燃、毒性气体的密度和主导风向,确定检测器的安装高度和位置。

(二)检测器宜安装在无冲击、无振动、无强电磁场干扰的场所。

(三)尽可能减少雨水对检测元件的影响。

(四)指示报警器或报警器的安装安置,应考虑便于操作和监测的原则。报警器应有其对应检测器所在位置的指示标牌或检测器的分布图。

(五)检测器的安装和接线应按制造厂规定的要求进行,并应符合防爆仪表安装接线的有关规定。

第五十一条 加强对可燃气体检测报警仪的日常维护、故障处理及检修管理。

(一)检测器为隔爆型时,不得在超出规定的条件范围下使用;在仪表通电情况下,严禁拆卸检测器。

(二)每日巡回检查时,应按动试验按钮,检查指示、报警系统是否工作正常;经常检查检测器是否意外进水,防止检测元件浸水受潮后影响其工作性能。

(三)可燃气体及有毒气体检测报警仪检定每年不少于一次,由机动处统一安排。根据环境条件和仪表工作状况,仪表队每三个月通气一次,检查和试验报警仪是否正常,填写相关纪录。检定、校准人员应取得有效的计量检定员证书。第五十二条 可燃气体报警器每年应全面检修一次,维护和检修按《石油化工设备维护检修规程》(SHS 07005-2004)要求进行。

第五十三条 可燃气体报警器标定时应采用经计量行政部门批准、颁布并具有相应标准物质《制造计量器具许可证》的单位提供的标准气体。

第五十四条 可燃气体报警器需停运、拆除、增加,由运行部申请,安环处批准后由机动处安排具体施工、作业等。

第九章 在线分析仪表管理

第五十五条 在线分析仪表的配置、选型应遵循《石油化工自动化仪表选型设计规范》(SH 3005-1999),仪表设备主管部门应参与在线分析仪表的选用和配置。在线分析仪表选型应考虑以下原则:

(一)选用的在线分析仪表应技术成熟、性能可靠,操作、维修简便。

(二)选用的分析仪表技术应满足被分析介质的操作温度、压力和物料性质的要求;仪表的各种技术指标,必须满足工艺流程要求。

(三)用于腐蚀性介质测量或安装在易燃、易爆危险场所的在线分析仪表,应符合有关标准规范的规定。

(四)用于控制系统的分析仪表,其线性范围和响应时间须满足控制系统的要求。

(五)当在线分析仪表需要与DCS进行数据通信时,应有通用的通信接口,其通信协议、通信速率应和DCS系统一致。

第五十六条 在线分析仪表的使用、日常维护、故障处理和检修的管理。

(一)在线分析仪表的操作及维护保养人员应经过培训,取得相应的资格证书。

(二)严格执行在线分析仪表有关定期检查,定期校验制度,搞好计划检修工作。在线分析仪表的维护、检修及校验应根据《石油化工设备维护检修规程》(SHS 07005-2004)的要求及相应在线分析仪表说明书中的要求进行。

(三)在线分析仪表运行时如发现示值异常或故障,维护人员应及时进行处理,并对故障现象、原因、处理方法及结果做好记录。

(四)各种标准仪器应按有关计量法规要求进行周检,严禁使用超期未检或检定不合格的标准仪器。标定时应采用经计量行政部门批准、颁布并具有相应标准物质《制造计量器具许可证》的单位提供的标准气体。

(五)对参加联锁的在线分析仪表进行维护检修时,应严格按照本制度第七章的要求进行。

(六)对防爆型在线分析仪表进行维护检修,应严格按照本制度第五章第十八条的要求执行。

(七)在线分析仪表的的大修随装置停工大修进行;大修期间要对在线分析仪表系统进行全面、彻底的清洁工作、要进行系统的调试、诊断、维护和系统联校工作。参加联锁的在线分析仪表还应进行联锁回路确认。

第五十七条 在线分析仪表样品预处理装置的日常维护和检修管理。

(一)严格执行样品预处理装置定期检查制度,每日对样品预处理装置进行检查,确保待测样品温度、压力、流量等指标满足在线分析仪表技术要求。

(二)样品预处理装置运行时如发现异常和故障,维护人员应及时进行处理,并对故障现象、原因、处理方法及结果做好记录。

(三)样品预处理装置的维护、检修应根据制定的规程及样品预处理装置说明书中的要求进行。

(四)装置停工检修时,应对在线分析仪表的样品预处理装置进行检修,进行全面、彻底的清洁工作和系统调试、诊断、维护工作。

第十章 基础资料管理

第五十吧条 仪表设备主管部门和公司所属各部应根据各自的管理职责范围,建立和完善仪表设备台帐、档案和基础资料。

第五十九条 仪表设备主管部门至少应建立仪表专业管理制度、DCS、PLC等控制系统台帐、关键设备仪表联锁保护系统台帐及其统计表、可燃、毒性气体报警器台帐、重大缺陷记录、自动化仪表技术状况表、专业检查记录等。

第六十条 检维修部至少建立健全如下资料台帐:

(一)仪表专业管理制度、检维修规程等

(二)DCS、SIS、PLC等控制系统台帐、系统验收记录、系统点检及故障处理记录、系统修改记录;系统设计资料、说明书、系统软件、应用软件、系统备份盘等。

(三)仪表联锁保护系统台帐、联锁原理图/逻辑图、联锁系统统计表等。

(四)可燃、毒性气体报警器台帐、检测点分布图、仪表说明书、回路图、校验记录等资料。

(五)所有仪表的设计资料、图纸,选型资料、说明书、随机资料、配套仪表及其它设备资料和相关图纸,安装调试记录、验收记录、检修校验记录等。

(六)自动化仪表技术状况表。

(七)仪表设备故障及缺陷记录、仪表事故台帐等。

(八)自控设备一览表。

(九)在线分析仪表台帐。

(十)月备品备件台帐。

第十一章 仪表电源、气源管理

第六十一条 仪表气源管理:

(一)净化后的气体中不应含有易燃、易爆、有毒、有害及腐蚀性气体(或蒸汽)。在操作压力下的气源露点,应比工作环境或历史上当地年极端最低温度至少低10℃。

(二)控制室内应设供气系统压力的监视与报警。

(三)每日对供气系统(风罐、阀门、管线、过滤器、减压阀、压力表等)巡回检查一次。

(四)每周至少一次对在用的过滤器进行排空(视仪表供气品质及安装地点可适当增加排空次数)。定期对装置最低点处的排污阀进行排空。第六十二条 仪表电源管理:

(一)定期对供电系统的各部位进行巡回检查,检查电源箱、电源分配器、各开关、熔断器等部件运行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分析处理。

(二)对并联使用的电源箱,在线检查其运行情况,每个电源箱的输出电流均不得超过其额定值。

(三)供电系统中的开关、电源分配器、供电端子排的标识必须准确清晰。对脱落、丢失的标签,模糊不清的字迹应当及时进行处理。

(四)供电系统的各设备,应当有完善的防止小动物随意进入的措施。

(五)仪表盘(柜)的仪表供电开关宜留有至少10%备用回路。严禁从仪表电源上向非仪表负载供电;严禁从仪表电源上搭接临时负载。

(六)控制仪表电源供电系统的配置原则

(七)重要生产装置控制仪表电源供电系统中应配置UPS,确保生产装置供电系统发生断电等事故时,其控制仪表能够正常显示和可靠动作。

(八)控制仪表电源供电系统的接线方式应简洁、清晰,电源引自不同回路的380V/220V母线(以下简称低压母线),所选用的线路、设备、保护装置等应符合《低压配电设计规范》GB 50054-1995的有关规定。

(九)控制仪表电源供电系统的配置在满足生产装置正常运行后,还可进行UPS离线检修、蓄电池定期维护等工作。

(十)控制仪表电源系统的切换装置,应能实现无扰动切换,其切换时间应满足控制仪表的运行要求;低压母线的直供馈出回路可根据系统电源质量等情况,配置隔离变压器或稳压器。

(十一)在控制仪表电源系统中,要采取防雷、EP谐波吸收装置保护措施,防止过电压对控制仪表电源系统的危害。

(十二)具备两路供电的控制仪表,应具备两路非同期工频交流电源同时工作的条件。

(十三)控制仪表电源供电系统的配置,应由仪表专业提出供电要求,电气、仪表专业共同确定仪表电源供电系统的配置方案。

(十四)下列情况控制仪表应按两电源或三电源方案配置。(1)、重要系统的控制仪表及其重要的显示仪表。

(2)高温、高压、易燃、易爆、有毒、腐蚀的生产装置。(3)工艺控制、联锁多,系统复杂的生产装置。(4)重要在线分析仪表(如带工艺连锁的仪表等);(5)大型机组、机泵的监控系统等。

第六十三条

控制仪表电源系统的技术管理 普通电源质量指标:

(1)电源电压:交流220V ±10%。电源频率:50HZ±1HZ。

(2)电源瞬间断电时间应小于用电设备的允许电源瞬间断电时间。瞬时电压降:小于20%。第六十四条 运行管理:

(一)控制仪表电源系统竣工后,由电气、仪表专业按有关规范共同验收合格后方可投用。

(二)生产装置每周期开工投料前须对控制仪表电源供电系统的可靠性进行以下检验:(1)断开隔离变压器输出电源回路。(2)断开UPS输出电源回路。

(3)同时断开供隔离变压器和UPS的输入电源回路。

检验过程中如控制仪表运行正常、生产装置无异常现象发生,视为仪表电源供电系统合格。(4)企业须绘制控制仪表电源一次供电系统图,并明确电气、仪表专业的管理界线。

(5)UPS的运行管理应按中国石化《电气设备及运行管理制度》及相关说明书的要求进行。(6)控制仪表电源系统配电装置的运行管理除按照低压配电装置管理要求外还应做好以下工作:

(a)配电装置上应有电气一次主接线图。

(b)仪表和电气专业须在各自的管辖范围内积极做好运行、检查、维护等工作,消除管理盲区。

(c)建立UPS台和蓄电池台帐及运行、事故、测试等记录。(d)UPS的故障报警信号应引入控制仪表报警系统。(e)UPS电源装置输出端的中性点不应接地。第六十五条 UPS管理:

(一)UPS是“Uninterruptible Power System”的缩写。其译义是不间断电源系统,简称UPS。

(二)对重要负荷使用的UPS电源宜采用双机供电方式,对特别重要的负荷应采用双机供电。

(三)UPS应选用在线式(电网电源质量符合UPS输出标准时,其逆变器在热备用状态运行),其接线应简单可靠。采用单机运行方式。采用两路独立电源供电。

(四)UPS故障报警信号应送至控制室。

(五)UPS应具备良好的运行环境,运行环境温度以25±5℃为宜,并采取必要的防尘措施。

(六)操作人员上岗前必须经过系统的理论和实践培训。

(七)UPS主管技术人员应定期进行运行分析,针对存在的问题及时采取预防措施确保安全运行。

(八)UPS运行维护人员应具备UPS设备专业知识,做好UPS运行的技术管理,按规定进行各项操作,定期进行巡视检查,发现异常情况应及时记录并向上级或有关单位汇报。

(九)蓄电池应选用全密封阀控式或铅酸蓄电池,其后备时间一般为15min~30min。检修部必须每年对UPS电池进行一次核对性容量检查;因生产装置运行不能检查的,应制定方案,报请主管领导批准后执行。

(十)对严重威胁安全运行的UPS设备故障应及时向主管部门汇报,并采取有效措施进行处理。

(十一)仪表组应制定UPS设备的完好标准,并对照标准对设备进行评定工作。

(十二)仪表组应建立UPS台帐,说明投用日期、型号、使用情况等。

(十三)额定容量:单台UPS带全负荷时,其负荷率应在50%~60%为宜。

(十四)基本技术指标(1)输入电源质量指标: 输入电压:三相380V±15%或单相220V±15%。输入频率:50HZ±2.5HZ。(2)输出电源质量指标: 输出电压:220V±5%。输出频率: 50HZ±0.5HZ。输出波形失真率: 小于5%。

(3)输出电源瞬间断电时间应小于等于20mS。(4)输出瞬时电压降小于10%。(5)输出谐波失真率:THD<3%。

(十五)UPS及控制仪表电源配电装置应单独安装在室内,要有温控、除湿措施。室温保持在16℃~30℃左右,并采取防止化工气体、高盐密值空气腐蚀的措施。

第十二章 仪表备品备件管理

第六十六条 仪表备品备件管理 仪表队按有关规定,贮备足够的仪表备品备件;仪表备品备件申收购由检维部或运行部报到机动处,机动处仪表人员审核后报到备品备件管理人员,由供销部统一采购。

第十三章 检查与考核

第六十七条 公司机动处定期组织仪表设备检查。

第六十八条 设备管理部门在组织设备的定期检查或日常检查时,把仪表设备作为重要内容进行检查。

第六十九条 对仪表设备,按以下技术指标进行检查、考核:

(一)仪表完好率≥95%; 使用率≥95%;控制率≥90%;泄漏率≤0.5‰;

(二)分析仪表完好率、使用率≥90%。

(三)联锁系统投用率为100%;

5.通风瓦斯日分析制度 篇五

通风瓦斯日分析制度

通风科

二零二一年

山西平遥县兴盛金众煤业有限公司

通风瓦斯日分析制度

为进一步加强矿井通风瓦斯日常管理工作,及时分析排查通风、瓦斯异常隐患,实现超前预警、超前治理,杜绝通风、瓦斯事故,依据《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关于进一步加强煤与瓦斯突出防治工作的紧急通知》矿安〔2021〕51号文件精神及我矿矿井实际,特制定通风瓦斯日分析制度。

一、矿井通风瓦斯日分析领导小组

组 长:邢希玉

常务副组长:崔光雄

副组长:高效华、王光锋

成 员:王长虎、王祖胜、王保昌、史继栋、张建平、刘子煌、史继栋、胡永亮、侯 宾、范文强及各科队负责人

二、通风瓦斯日分析制度

1、每月由总工程师召集相关部门,根据矿井采掘生产变化情况,确定当月通风瓦斯管理的重点地区和重点内容。

2、瓦斯检查员负责检查瓦斯、二氧化碳浓度,并将检查情况如

实填写记录台帐,做好“三对口”。

3、通风科指派专人负责整理填报通风瓦斯日报表,填报时应将各主要检查点最高瓦斯、二氧化碳浓度填入通风瓦斯日报表,如有瓦斯浓度超限、停风、微风等情况应将相关措施或处理恢复通风情况等填入“备注”一栏。

4、报表填写后,要重新复核一遍,确认无误后,签名报送通风区队长,并签字。

5、审查后的“通风瓦斯日报表”再报送总工程师、矿长审阅签字,矿长和总工程师每天必须审阅瓦斯日报表,对通风、瓦斯检查方面存在的问题、隐患进行批示。

6、通风科根据矿长、总工程师对通风、瓦斯方面存在隐患的批示,制定安全技术措施,积极进行处理。

7、通风科负责“通风瓦斯日报表”整理存档工作,通风瓦斯日报表必须保存一年。

8、安全监测系统的调度值班,必须按要求做好瓦斯记录,每日

由通风科指派专门技术人员,进行汇总。核对前一天瓦斯情况,并进

行整理归档,由矿长、总工程师审阅、签字。若值班期间发现某个监测点瓦斯超限报警,必须立即汇报当日值班领导、通风科及涉及队组,按要求协调指挥,采取措施。

9、通风瓦斯日分析必须包括以下内容:

(1)通风系统分析。重点分析通风系统是否独立、稳定、可靠;是否存在不符合规定、不合理的通风方式;采掘工作面等用风地点风量、风速、风向是否稳定,且符合规定;巷道贯通是否按措施执行、贯通后通风系统是否合理;各地点通风设施完好情况,是否有损坏通风设施情况;重点失修巷道整修进度等。

(2)瓦斯涌出量分析。重点分析采掘工作面瓦斯浓度是否符合要求,涌出量是否出现异常;是否存在局部瓦斯积聚情况;是否存在瓦斯超限风险和隐患。

(3)采掘工作面地质分析。是否制定地质构造的专项措施并落实到位。

(4)防灭火系统分析。重点分析采掘工作面是否存在自燃发火隐患及征兆;工作面上隅角、工作面、回风流一氧化碳浓度及变化是否异常;采空区密闭墙是否按规定检查,是否存在漏风及其他异常现象。

(5)安全监控系统分析。重点分析安全监控系统是否运行正常,数据传输是否连续、准确;是否发生瓦斯超限报警断电;是否出现故障报警,是否有损坏监控设备情况;是否有造假现象;是否对传感器进行定期调校;是否对瓦斯超限、故障闭锁、风电闭锁功能进行测试;馈电传感器显示是否准确。

(6)其他认为需要的通风瓦斯重点内容。

(7)前期日分析会议意见落实情况及责任单位整改情况。

三、通风、瓦斯异常汇报

1、采掘工作面无风、风量减小或出现风量忽大忽小变化异常时,现场瓦检员、安全员或班组长要立即汇报调度室,值班人员立即通知

通风科、通风区队长、机电科、通风副总、总工程师,由总工程师安排相关人员到现场查明情况及原因,查明相关情况必须向调度室汇报。

2、矿井安全监控系统监测到瓦斯异常时,监控室值班人员必须立即向通风科、调度室汇报,同时继续观察瓦斯异常变化情况,并做

好瓦斯异常情况记录。

3、调度室值班人员及通风科相关人员接到监控室值班人员瓦斯

异常汇报后,必须立即通知井下跟班领导、现场专职瓦检员赶赴现场,查明原因,并采取措施:

四、通风瓦斯分析方式

(1)当瓦斯出现异常时,组织召开分析会议,各成员部门按照职责分工汇报各自日分析内容,排查矿井可能存在的通风瓦斯隐患,分析原因,制定措施,安排责任单位对排查出的问题进行整改。

(2)参加分析人员

矿级领导:总工程师、通风副总工程师(以上2人必须有1人主持会议)、地测副总工程师

基层科队:瓦斯治理、技术、地测、安全、通风、安全监控、井下生产作业及其他需要参加的辅助部门必须有1名技术员以上管理人员参加。

(3)日分析会议应形成会议记录,建立台账。记录内容应对包括:时间、地点、参加人员、汇报内容、原因分析、采取措施及工作安排、前期通风瓦斯日分析意见落实及整改情况。

五、其它要求

(1)任一地点的甲烷浓度当班或上下两个班次浮动达到或超过0.2%时,必须进行分析,查明原因,采取措施,并在通风瓦斯日分析记录中说明。

(2)凡采掘工作面瓦斯浓度≥0.5%时,由通风科报请兴盛公司一通三防处及安监处等部门到现场核查原因,制定防范措施,并落实。

(3)量化分析参数:采掘工作面风量、绝对瓦斯涌出量、一氧化碳浓度等,分析中必须汇报量化参数

(4)每月制定瓦斯检查点计划时,根据具体情况确定各采掘工作面、采区回风巷、矿井总回风巷及其它需要分析地点的瓦斯检查次数,条件变化时,及时调整瓦斯检查次数。

(5)地测科要做好超前地质预测预报工作,为预测瓦斯变化趋势提供参考。

(6)通风科指定专人负责通风瓦斯日分析会议记录,对分析中发现的问题及原因、制定的整改措施、追究责任情况等都要以文字记录清楚,并留有资料,资料保存时间不少于3个月。

6.通风调度管理制度 篇六

一、通风调度由通风科领导下井开展工作,在业务上受瓦斯队和矿调度的领导。

二、通风调度严格按《煤矿安全规程》组织指挥“一通三防”工作,加强瓦斯检查管理工作,监督检查瓦斯检查的出勤情况,防止空班漏检。

三、严格井下的瓦斯管理制度,坚持按《规程》办事,接到井下瓦斯超限汇报立即通知该区域瓦斯员停止该区域作业。向矿调度汇报,并请示值班领导,按通风科长和瓦斯队长的指示积极组织处理,待瓦斯浓度降到符合规定时方可通知瓦斯员可以恢复生产,并报处理结果汇报调度室、通风科。

四、认真填写瓦斯日报表,通风调度日志,通风报表和瓦斯员电话交接记录等。

五、对井下因瓦斯积聚造成临时停工地点的通风管理和瓦斯检查工作,通风调度负责落实到班组和个人,并有记录可查。

六、通风调度有权根据领导指示和生产急需调度通风队抽放队和瓦斯队的人力设备材料等,必要时可代表通风科科长进行全权指挥。

七、通风调度根据工作需要掌握通风部门的各项安排,措施及领导决定事项落实情况。

八、对出现工作不力失误现象,有权进行调查分析及追究责任。

九、上级部门的通知,各级领导的指示要做记录并及时 向瓦斯队长、通风科长汇报传达,以利队长开好班前会。

7.通风队安全例会制度 篇七

为了强化会议纪律,保证会议质量,经队委会研究,特制定本办法。

一、执行本管理办法的会议包括:班前会、职工安全技术学习会、职工政治学习会、职工大会、队民管会、队班组长会、队干部会,以及队临时通知召开的有关会议。

二、会议时间要求:

(一)职工安全技术学习及思想政治学习会:周二下午15:30,周四下午15:30,队全体职工参加。

(二)职工大会:每季度召开一次,每季度未召开会议,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三)队民管会:每月召开一次,每月上旬召开会议,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四)队班组长会:每月召开一次,原则上每月月底或月初开,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五)队干部会:每周召开一次,周四下午2:30按时召开会议。

(六)队临时通知召开会议:具体时间另行通知。(七)因特殊原因推迟、提前、取消会议的,另行通知。

三、参加会议的有关人员:职工安全技术学习会、职工政治学习会、职工大会要求参加会议的人员系全队干部职工;队民管会要求参加会议的人员系民管会全体成员;队班组长会要求参加会议的人员系班组长和队管理干部。(班中工作人员、公伤、病假、探亲假和因特殊原因请假人员可以不参加以上有关会议,但必须履行请假手续,否则视为旷会)。

四、会议组织

职工大会、班组长会、干部会由书记、队长负责组织。周二、周四学习会由书记、队长、主管技术员组织,上述人员因故不能组织,由分管队长及值班干部共同组织。班前会由值班干部组织。民管会由工会主席组织。

1、与会人员必须按照具体时间要求准时到会,不准迟到、早退、旷会。

2、与会人员必须穿带整洁,不准穿背心、裤头、拖鞋进入会议室。

3、与会人员必须坐姿端正,不准有抓耳搔腮、拉拉扯扯等不雅姿态和行动。

4、与会人员不准抽烟、随地吐痰、乱扔脏物,不准在会议期间外出抽烟,手机一律定在振动位置。

5、与会人员不准左顾右盼、会中睡觉、交头接耳说话、看报刊杂志、大声喧哗扰乱会议秩序。会中未经会议主持人同意私自离场超过5分钟规为早退。

六、违犯会议有关规定的奖罚办法:

1、无故旷会人员,缺一次罚款20元。班中工作人员、工伤、病假、探亲假和因特殊原因请假人员不奖不罚。迟到、早退人员按旷会处理。不遵守会议纪律每次罚款10元,情节严重加重处理。

2、召开的班组长会、队干部会、无故旷会人员一次罚款20元。迟到人员一次罚款10元,当场兑现,不当场兑现者加倍罚款,在奖金中扣除。

3、民管会成员要按要求协助队党、政、工开展工作,有问题及时汇报,要切实履行好自己的职责,每人每月享受20元津贴,否则,所在班组出现问题扣除其津贴,由工会主席负责考核。

4、职工开会点名必须起立答“到”,否则,每次罚款10元,当场兑现,不当场兑现罚20元,从奖金中扣除。

5、开会抽烟、手机响等罚款,不扣工资,个人交现金或从奖金中扣除。

队建立罚款台帐,所有罚款交办事员建帐。

七、本办法自下发之日起执行,解释权归队考核领导小组。

通修队

8.仪器仪表管理制度 篇八

2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属各直属单位、分公司和子公司(以下简称二级单位)的仪器、仪表管理。

3术语和定义

主要术语:仪器仪表、仪器仪表管理。

3.1仪器仪表

工业企业所使用的仪器仪表是指用于对产品的表面状况,技术特性和其它物质资料的表征,以及对生产过程的状况进行量度、计算、控制、测试、指示的器具,其中单纯用于指示的器具称为仪表。从广义的角度说,仪器仪表是人类对客观世界的物质运动进行观察、检测、调节、控制的工具。

3.2仪器仪表管理

指对生产所需要的仪器仪表进行申领、合理使用、精心维护、保持性能和精度、遵守各项管理制度等一系列工作的总称。

4职责

4.1公司设备动力处作为公司主管设备的职能部门,负责:

4.1.1加强对仪器仪表的管理组织和领导,结合公司实际,制定和修订公司仪器仪表管理制度。

4.1.2建立公司级(一级)仪器仪表汇总台帐。

4.1.3帮助和指导二级单位制定仪器仪表管理办法。

4.1.4检查考核二级单位仪器仪表管理情况。

4.2二级单位管理职责:

4.2.1根据仪器仪表检测、控制与连锁、报警要求的实际情况,建立健全相应的仪器仪表管理和维修机构,明确各级职责,加强仪器仪表的维护和管理。

4.2.2严格制定和实施仪器仪表保管与使用规程、维护检修规程、调整试验规程、安全技术规程和管理规程等。

4.2.3建立带有工艺控制点的模拟流程图、仪表安装施工竣工图和调校记录、仪表工作电源系统图、仪表空气管道系统图等基础技术资料。

4.2.4合理使用和维护仪器仪表,保证仪器仪表正常工作和数据的可靠、准确。

4.2.5做好维护、存放、检验、鉴定报废、记帐、立卡、统计等工作。

4.2.6处理好仪器、仪表事故。

5工作程序

5.1仪器仪表的领用与建帐。班组根据生产工艺文件的规定制定新产品工艺方案、设备和仪器改造方案,确定尚不齐全或应该添置的项目。然后通过车间仪表员(设备员)报请设备管理部门批准或领用仪器仪表计划。到货后,办理领用手续,建立帐卡,验收仪器仪表。班组验收仪器仪表一般是配合仪表员(设备员)进行,内容有:外观检查,即检查外壳包装是否损坏;成套性检查,即根据装箱单、说明书清点主机、辅机、附件和专用工具、随机图纸、技术资料、说明书和外设接线等;性能检验,即按说明书上规定的技术指标进行逐项检查。大型、精密、稀有仪器还应填写验收报告,同时将图纸、技术资料交档案室存档,班组一般只保存说明书复印件。

5.2正确使用仪器仪表

5.2.1注意仪器仪表的工作环境和工作条件。一般仪器仪表都有工作条件规定,如工作环境温度、湿度等,必须严格遵守。使用前先检查合格证,无合格证的仪器仪表不得投入使用。正常情况下,仪器工作场所要通风,没有强磁场,无腐蚀物和强烈震动,注意防尘。

5.2.2在技术规范允许尺度内使用仪器仪表。世界上没有万能的仪器,所有仪器都是针对某一个具体的局部的领域而实施观察、检测、调节和控制作用的,因此,一定要按规定范围使用。要保证仪器仪表都不带病工作,不以粗代精,不超负载使用。一般的仪器仪表都经过调整校正,部分结构还进行了密封,未经许可不能拆卸分解仪器仪表。使用时对操纵和控制手柄、形状、按纽要用力得当。

5.2.3遵守仪器仪表操作规程。使用前应检查电源和其它动力源是否匹配、接触或密封良好,各外设附件是否配置得当,准备就绪方可开机。凡无线电仪器都有预热稳定过程,使用中应予以注意。其它操作顺序、方法、连续使用时间、使用精度、使用极限等,应按规程进行。

5.2.4仪表启停注意事项:事先与生产人员取得联系;按有关操作规定进行,不得违章作业;未经授权的任何人不得擅自动用仪表设备。

5.3仪器仪表拆装、改装、委托检修、交工与验收。

5.3.1维修单位提出的技措项目如需新装、改装仪表设备,应报设备管理部门审核,主管副厂(矿)长批准后,由设备管理部门安排施工计划,重大项目的技术问题由技术部门会同设备管理部门组织相关人员组成项目组研究解决。

5.3.2二级单位不能进行校准的测量、控制、计量仪表,由设备管理部门报公司设备动力处组织外委校验,二级单位保存有关资料。

5.3.3拆装、改装工程竣工后由维修单位、使用单位、设备管理部门组织有关人员验收。大型重要工程项目设备动力处应参与验收,施工单位在交工验收时提供有关技术资料,由设备管理部门存档。

5.4遵守周期检查制度

为了保证仪器仪表功能的准确性、一致性、可靠性,班组必须按照主管部门有关周期检定制度的规定,按时、按量把仪器仪表送交检验、检定,搞好计量仪器的传递工作,并保存好检定卡片或表格、记录。

5.5做好仪器仪表的维护保养

仪器仪表的维护保养的主要内容是防尘、防潮、防腐、防老化工作。要经常用干布擦拭外壳。部分仪器还有避光的要求,对于仪器仪表中的灰尘要指定有关人员定期清除。

5.6做好精密仪器仪表的管理工作。精密、贵重、稀有仪器仪表应该从使用、保管、维护、检查等几个方面切实做好工作。对这类设备要严格实行“四定”、“五不”的管理维护制度。

5.6.1 “四定”指:定使用地点,定使用人员,定检修人员,定专用管理制度。

5.6.2“五不”指:开机不离人,精机不粗用,不带病工作,不违反操作规程,不在仪器上堆放其它仪器及物品。

5.7做好其它管理工作

5.7.1搞好仪器仪表附件的管理。附件的遗失是仪器使用过程中容易发生的现象,附件的遗失或损坏,往往使精密、贵重的仪器不能继续使用,严重影响生产或科研。要切实加强管理。附件要随仪器一起建帐,规定固定存放地点,建立借用制度,规定仪器和附件换人使用时的交接手续。

5.7.2做好仪器技术资料保管工作。仪器的说明书、操作规程和其他交由班组保存的技术资料应和班组工艺文件一起保管,班组长换人应清理移交。这些资料只能借阅,不能交私人保管。

5.7.3仪器仪表的遗失处理。对于个人保管的仪器仪表,不管主客观原因发生的遗失情况都应认真进行处理,并立即上报主管部门,针对不同情节,采取行政处分加经济赔偿的方法。

5.7.4仪表设备发生事故时,车间应立即组织人员进行处理并要查明事故原因报设备管理部门。仪器仪表事故的处理,参照设备事故处理的方法。

5.7.5仪器仪表的报废和利用。仪器仪表确因使用年限长久,性能低劣、事故造成严重损坏等而无法修复,或因科技发展而丧失其价值,班组可通过车间向主管部门提出报废申请。设备管理部门经有关机构技术鉴定、审查同意后,填写报废申请单,报公司审批,正式报废。报废后的仪器仪表由设备管理部门统一处理。

5.8 附则

5.8.1公司各二级单位必须贯彻执行本制度,并结合本单位实际,制订实施办法。

9.煤矿通风设施管理制度 篇九

为了加强我矿通风设施管理,保证矿井通风系统稳定、可靠,防止一通三防重大事故的发生,根据我矿实际情况,特做如下规定:

一、技术要求

1、通风设施的施工设计由通风科(队)技术员设计,报矿总工程师审批后执行。

2、通风设施的施工设计按《煤矿(通风)安全质量标准化》和《煤矿安全规程》的要求进行设计。

3、风门设计施工技术要求

(1)设计内容:包括类型、尺寸、位置、间距、风门墙体厚度、电缆孔、管子孔、防逆流铁风筒安设位置、反水池等。施工措施中必须明确刻槽深度、砂浆配合比、质量要求等内容。

(2)风门质量标准:

①位置关系 : 风门墙应选择在支架完好、围岩稳定的地点。两道(组)风门墙体间距 : 通车风门间距不少于一列车长度 ,人行风门不少于 5 米,并且风门墙距岔口不低于 2 米。

②风门墙体厚度上厚不得小于 0.8 米 , 具有一定的倾角 ,使风门能自动关闭。

③刻槽深度 : 煤巷、半煤岩巷以周边自然垮落面算起 ,不少于 0.2 米 , 并必须见硬帮硬底 ;岩巷风门必须见硬帮硬底。支架巷道必须撤掉风门墙体处的支架 , 锚网巷道必须撤下施工处锚网。

④反向风门的位置 : 防突危险区域、防爆炸区域、联通总回风巷及总回风巷之间风门 , 必须设反向风门。

⑤建筑材料:采用料石、水泥砂浆(水泥与石粉、体积比不低于1:4)、工字钢门框、竹胶门棉絮或定制的符合要求的全套风门。

⑥风门设施的安设:

A、调节风窗原则上设在门框上方中部。

B、掘进煤巷、半煤岩巷风门必须设防逆流铁风筒。

C、缆线孔设置,高度距地面1.5米左右,缆线孔间距0.1米左右。

⑦其它。应符合《煤矿安全规程》和《煤矿(通风)安全质量标准化》的要求。

4、密闭设计施工技术要求

(1)密闭墙施工设计分类。密闭墙按墙的安全作用可分永久密闭墙和临时密闭墙两种:即为防治采空区和煤层自燃而进行封闭的墙体称为永久密闭;处理盲巷及有害气体而进行封闭的墙体称为临时密闭。

(2)采区(盘区)、工作面回采结束后的封闭方案设计由通风科设计,其余地点的封闭方案设计和密闭墙的施工设计由通风科(队)技术员负责设计,并报矿总工程师批准后方可实施。

(3)设计内容应包括:密闭种类、作用、位置、刻槽深度、墙体厚度、建筑材料、水泥砂浆配合比;标出注浆管、取样管反水池(或反水管)的位置及相对尺寸,勾缝、裙边、抹面以及应达到的要求、安全措施、架设抬棚的长度、施工措施及特殊规定等。

(4)密闭质量标准

①位置。密闭墙应选择在支架完好,围岩稳定的地点,应尽量避免在动压区;墙体距巷道交岔口净煤(岩)墩不大于5米,不小于3米,并应留设有补第二道密闭的位置;回采工作面两巷永久密闭墙距采止线不小于8米。

②密闭墙的厚度。墙体厚度应不小于0.5米,对有矿压显现巷道,应酌情增加墙体厚度,并报矿总工程师批准后方可施工。

③刻槽深度。密闭墙四周必须掏槽、槽内无浮煤、无浮矸,必须见硬帮硬底;发碹巷道必须先撤出碹体后再刻槽。岩巷刻槽深度应不小于0.1米,煤巷刻槽浓度应不小于0.2米。

④建筑材料。永久密闭墙及煤巷、半煤巷的临时密闭必须采用料石(或砖)、水泥砂浆(混凝土、黄泥)等不燃性材料。

⑤墙体附属设施。永久密闭墙和采用料石(或砖混材料)建筑的临时密闭墙,在墙面三分之二高应安装取样管,对防火墙必须安装注浆管,注浆管应安装在墙面中上部,管子的孔口应伸入墙内0.5米以上,外口距离墙至少0.2米以上,外口应设阀门(或堵头)。对于有瓦斯涌出的巷道必须留设抽放管。水沟侧(或预计有水涌出的巷道)应设反水池(或反水管)。设施安装必须纳入施工设计之中。

⑥墙体质量。密闭墙必须严密不漏风,手触无感觉、耳听无声音,墙面无裂隙、无重缝、无干缝、无漏风痕迹,否则必须重建。

⑦墙前设施。密闭前必须设栅栏,栅栏设在距巷道交岔口1米到2的位置。栅栏高度原则在应与巷高一致,若巷高大于1.8米时,栅栏高度应不小于1.8米;栅栏宽度必须封满巷道全宽;栅栏必须留人行门并上锁。墙前必须设检查箱、施工说明牌、警标和瓦斯检查牌。

⑧其它。应符合《煤矿安全规程》和《煤矿(通风)安全质量标准化》的要求。

二、设施管理

1、管理原则:树立“通风可靠,设施重要”的意识,严禁故意破坏通风设施。

2、通风设施由通风科(队)负责施工,施工前必须由通风科(队)技术员拿出施工设计。

3、机电、通风、安全等部门每季度至少对主要通风机的反风设施检查1次,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并定人、定时进行处理,通风科检查、安全科督查完成质量。

4、设施施工前必须由通风科(队)队干标定其施工位置,并与生产科联系撤支架,取锚网及打穿杆抬棚临时支护。凡生产科安排作临时支护的设施,施工至天梁位置时,必须再由生产科安排放顶 , 搞好支护 , 再由通风科(队)对设施墙施工完毕。

5、通风分管设施副队长对正在施工的通风设施质量、施工安全和施工进度进行检查。通风设施建造过程中,通风科(队)跟班队干要对现场定点、掏槽深度、门柱安装等主要工序进行验收,对不符合质量标准的工程,必须重新建造,设施的建造必须有副班长以上的人员把关,班长为施工负责人,通风设施施工质量的第一责任者为通风科(队)密闭班班长。

6、密闭施工管理规定:

(1)密闭墙施工的支护要求。在巷道回撤到密闭位置之前,由通风科(队)分管防灭火的管理人员或技术员到现场察看,将密闭的位置,需留设的支架和撤出的支架等情况在现场标定清楚,密闭墙的内侧必须保留2米以上的巷道支架(密闭墙外侧必须保留5米的巷道支架),支架不准撤出,不准只用木垛支护。责任区域内的采掘队必须按规定架设好密闭墙施工位置的抬棚,然后将密闭施工位置的支架腿子撤出,保证密闭的刻槽宽度,并留有施工操作空间,并负责密闭墙附近巷道支架完好。责任区域内的采掘队架设完抬棚后通知通风科,由通风科组织,生产科、安全科、通风科(队)及施工队派人参加,共同到现场验收,验收合格后,通风科(队)方可施工密闭墙,当密闭施工到一定高度后,通风科(队)应通知内的采掘队执行密闭施工位置的放顶工作,放顶完毕并支护妥当后,再由通风科(队)将剩余部分墙体施工完毕。通风科(队)在施工密闭墙过程中,必须经常进行敲帮问顶工作。

(2)密闭墙施工的操作要求。刻槽深度、宽度必须符合设计要求,施工密闭前必须进行敲帮问顶工作,并且对刻槽四周的粉尘冲洗干净。密闭墙四周的空隙必须用水泥砂浆充填饱满,密闭墙的中间必须有0.1米的宽度充填水泥砂浆,水泥砂浆必须充填饱满。墙体逐层用砂浆填实,每班最后一层料石上不能铺洒砂浆,留待下一班铺洒,料石之间砂浆必须填满,无干缝、竖缝要错开,横缝要水平,排列必须整齐,灰缝要均匀一致,无重缝。密闭墙建筑完后必须勾缝(或抹面),墙体四周要抹不小于0.1米的裙边。水泥砂浆标号原则上为50#~100#。每道密闭必须按设计要求进行施工。

7、通风设施建造好后,由通风科(队)提出申请,经通风科、安全科、通风科(队)等有关人员现场按照质量标准验收,验收合格后要填写验收单。有使用单位的地点移交给责任单位管理,由责任单位负责使用和现场管理。

8、设施的台帐管理。风门、密闭墙验收合格后,必须建立风门、密闭管理台帐,填写验收单并记入牌板、卡片、台帐。

“一图、一卡、一台帐”管理:一图:画出风门、密闭墙的平面位置关系图,注明巷道名称及相对位置关系,密闭墙峻工后的平、剖面图及墙上设施安装等,由通风科保存。一卡:风门、密闭墙的种类、作用、编号、建筑材料、厚度及地点、施工时间、峻工时间、验收时间、施工负责人、验收人及验收意见等,由通风科保存。一台帐:设施检查台账由通风科(队)技术员负责;密闭墙日常取样化验台帐由通风科分管技术员负责。每道风门、密闭墙必须具有以上资料。

9、各单位需要进行延伸管道、电缆等其它需要穿过风门墙体的工作时,必须提前一个班通知通风科(队),通风科(队)安排密闭工打墙,打穿一道后必须用木板或料石临时挡住墙体,两道都打穿后,穿过管道、电缆后立即按质量标准化标准封堵。

三、设施验收、移交、风门的验收 : 风门必须执行 “ 三验收”、“一检查”,每次验收后都由通风科(队)分管设施的管理人员记录在案。

第一次验收是风门刻槽及安设好门框后的验收,第二次验收是风门施工完、勾缝前的验收,第三次验收是风门墙施工完,并上好风门后的竣工验收。风门竣工验收必须由通风科组织通风科(队)、安全科有关人员参加进行验收,并由通风科建立竣工验收台帐。施工中前两次施工验收由通风科(队)分管设施的管理人员验收。安瓦队安瓦员,每班必须负责对所走区域的风门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汇报处理。凡是每组风门施工完后,未进行验收就进行下一道工序的,一律追究验收人员和施工人员的责任。凡对刻槽深度,风门立柱倾角不够,水泥砂浆标号不够等主要质量项目,不合格的风门必须推倒重建。

2、密闭的验收:每道密闭必须做到“三验收”,“一检查”,每次验收均要作好记录。

第一次是刻槽验收,第二次是密闭封闭前的验收,第三次是峻工验收,前两次验收由通风科(队)管理人员或技术员负责,第三次验收由通风科(队)提出申请验收,通风科组织、安全科、通风科(队)参加进行验收,每次验收查出的隐患根据职责划分落实整改。“一检查”即施工过程中,通风科分管防灭火的技术员,通风科(队)管理人员、安全科分管通风的安监员及其它人员的日常监督检查。凡是一道工序完后未进行验收就进行下一道工序,一律追究施工人员或验收人员的责任。对槽深、槽宽、设施安装等主要工序验收不合格的,必须重新处理。

3、设施移交。生产区域内的风门、风桥、挡风墙、栅栏等建造好后,由通风科(队)向通风科提出验收申请,再由通风科组织通风科(队)和安全科、生产区域内的施工队参加验收,验收合格后现场移交并签字,以后由责任队进行使用、管理;非生产区域内的由通风科(队)负责使用、维修和管理。

四、日常检查与维护

1、安瓦员对当班所辖区域的有关通风设施,每班至少检查1次;检查结果写在瓦斯检查记录上,发现的问题向通风科(队)汇报,通风科(队)值班队长安排处理。

2、测风员对矿井所有通风设施每旬全面检查1次,检查结果写在测风原始记录上,交通风科(队)值班队长安排处理。每旬对密闭墙前栅栏、支架、墙体外观、墙体安装的设施、漏风、警标、墙前的瓦斯浓度、墙前的温度、反水池(或反水管)流出的水温等进行一次检查,每次检查结果都要记入防灭火管理台帐,存在的问题按职责进行落实处理,重大问题应及时报告矿总工程师。

3、密闭墙取样每月由通风科提出计划,报矿总工程师批准后,由救护队执行。取样化验单必须送总工程师审签。

4、通风科、队管理人员应经常检查矿井通风设施完好状况 , 发现问题及时安排处理。

5、设施前巷道支架维修由生产科平衡劳动进行维护。

6、各基层队对本区域的通风设施实行区域负责制,责任单位对本区域的设施前(后)5米内的杂物、积水、淤泥等进行处理,其余公共区域通风设施质量标准化工作由通风科(队)负责处理。针对施钻区域的通风设施,每班由安全员对活动范围内设施进行检查,确保设施能正常使用。

五、竣工资料及归档

1、井下通风设施,如密闭、风门和挡风墙等竣工后,通风科必须组织相关单位人员进行竣工验收并在一周内做竣工图。

2、通风科分管技术员每月必须将建造的设施的设计和竣工图(纸质)进行装订成册,妥善保存。

六、赔偿及处罚规定

1、按责任区域进行管理,生产区域内通风设施损坏进行赔偿。赔偿程序:由通风科(队)对损坏的通风设施进行维修,安全科负责组织相关人员对破坏通风设施的事情进行追查,明确责任。通风科(队)再提出书面赔偿申请,一式两份,交矿通风科、生产科、总工程师审签,通风科(队)、行办各保存一份,由行办考核划拨材料费用,如果责任队对赔偿不服,由通风科、生产科、安全科等共同到现场复查确定,交分管领导裁决。

2、按区域负责制,凡是损坏风门,每次由责任单位赔偿通风科(队)的材料费、人工费用,并追究责任单位队长、书记管理责任;损坏调节风窗木板,处罚200元/次,影响通风系统加罚1000元/次,引起其他事故的按相关规定处罚;损坏栅栏处罚100元/次;人为松动风门闭锁处罚200元/次;人为造成两道风门同时打开处罚1000元/次,引起其他事故的按相关规定处罚。

3、通风设施施工设计未经矿总工程师审批就施工,给予通风科(队)队长罚款200元。

4、未标定设施施工位置,或位置选择不当,给予通风科(队)队长罚款50元。

5、通知后未及时架设抬棚或抬棚架设质量不合格要求,对责任单位队长罚款100元。

6、施工中未进行验收就进行下一道工序的,给予验收人员及施工班组长各罚款50元。

7、放顶后未进行可靠支护或有悬歼未处理,对责任单位队长罚款100元。

8、安瓦员每班未对所走区域的设施进行检查或检查后有问题未及时汇报,对当班安瓦员罚款50元。

9、凡设施因施工质量不符合要求,而被推倒重建,重建的设施费用,一律由影响工序的施工人员承担 , 并给予责任人员各罚款200元,且给予通风科(队)队长罚款200元。

10、凡杂物未清理干净,积水未处理的,给与有关单位队长罚款50元/处。

11、设施竣工后 ,在五天内未申请验收 ,对通风科(队)长罚款50元;通风科三天内未组织验收,对通风科分管技术员处罚50元。

12、验收凡存在严重质量问题的通风设施必须推倒重建,造成的损失由施工人员全部赔偿,返工工资自行承担。

13、验收每发现1处施工质量不符合要求,处罚施工人员10~200元/处。

七、附则

1、本通风管理制度若与上级规定有抵触时,按上级规定执行。

10.通风科内部管理制度 篇十

为加强日常管理,调动通风科员工工作积极性,提高工作效率,根据矿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一、请假

1.全体人员要遵守矿、科规章制度,家庭确有事情需要请假,应提前办理相关手续,凡未履行手续或请霸王假的(未得到班长及领导许可)按旷工论处。

2.科管理人员请假必须经部门分管负责人、通风科科长批准同意后方可生效,内部职工请假必须经班长、通风科科长批准同意后方可生效,且请假的天数符合矿文件规定。凡不按程序履行请假签字手续一律按50元给予处罚。

3.需要延续假期的应提前办理相关手续,凡假期到期后未履行延期的手续,一律按旷工处理。

4.凡请假天数超出矿文件规定,请假人应到矿有关部门办理好相关手续,否则同样视为旷工。

二、上下班时间

1.每天上下班严格按矿规定时间(早上8:00分,下午14:30分)进行考勤,凡迟到或不履行上班签到登记处罚5元/次(带班、下井或有事请假者除外),早退者处罚10元/次。

2.上班期间不得聊QQ、看新闻、打游戏或看电影与工作无关的事,发现一次处罚50元。

3.按时完成领导交待的工作任务并及时回复,否则处罚20元/次,工作态度不端正,应付了事的处罚50元/次。

三、工作例会、科务会

1.每月25日下午16时由科长组织召开一次本月工作总结及下月计划工作例会,科室全体人员必须参加会议(带班或下井除外)。

2.每周五下午15时召开一次科务会,当天除休息、下井外其余人员要按时参加,未参加或又未请假的处罚10元。综合班休息周五的人员每月至少参加一次科务会,当月一次未参加处罚10元。

3.每月末工作总结例会参会人员必须准时参加,任何人不得缺席或旷会(特殊情况除外),出现一次处罚责任人20元,迟到或早退处罚10元/次。

4.工作总结例会会议内容:

(1)每人总结本月工作,预计下月分管范围内工作。(2)查找本月工作中存在的不足以及需改进的方面。(3)管理人员总结每月学习情况。(4)需要协调的其它事项。

四、各种报表填写归档

1.各类资料、报表的填写要认真、仔细,不能出现错误,凡出现明显错误,处罚分管负责人100元/处,处罚分管责任人50元/处。

2.凡是需要签字会审的措施、设计、方案及报表等必须及时完成签字(一般性措施、方案、设计、报表在4天内;涉及区域、局部防突设计、评估报告、一翼系统改造等较大以上措施在10天内),不得滞后,否则每延迟一天处罚分管技术员5元。

3.各分管责任范围内的各种报表由各分管责任人进行保管,及时进行装订、保存、归档,未做到的处罚分管责任人10元/次。

4.增强工作责任心,认真核实各自负责的资料,做到不缺项、不漏页,否则处罚分管责任人10元/项.页。

五、日常工作 1.科全体人员严格按照分工履行自己的职责,确保所有的资料或记录齐全、标准,达到“一通三防”安全质量标准化的要求,缺一项处罚责任人50元。

2.科内所有人员对自己分管范围的工作必须自觉跟踪、考核,对分管范围内的工作不理不问者,处罚50元/次;对发现较大隐患不处罚、不整改、不落实者,处罚200元/次;当班工作未履职到位、各类挂牌不按规定填写数据及参数或上级检查出现扣分的,处罚相关责任人50元/次。

3.每次下井检查和“一通三防”隐患排查必须有检查记录,对检查区域检查后隐患未及时安排处理者,处罚分管负责人和指定人员各20元/次。

4.每月科管理人员对基层单位或部门考核处罚金额未满200元的,空缺的金额由相关责任人承担。

5.涉及到看现场或单项工程完工验收的人员,必须对验收现场负全责,凡出现问题按矿规定处罚。

2014年1月

绿 水 洞 煤 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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