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请假流程与说明(共6篇)
1.员工请假流程与说明 篇一
工厂员工请假流程
一、所有请假需以书面形式上交给文员.三天以上的假期需填写一式四联的休假申请单,交排班主管并由经理签名后方才生效.二、凡请假员工,假期未满上班或超假必须到部门办理销假或续假手续。未办理销假手续者假期内上班不计工资,超假但未办理续假手续者以旷工论。
公休假
1.所有员工有事需请假提前递交请假单,在周三前递交下周的请假单,放于文员处。2.排班主管会根据开房率来酌情处理休假申请,并于周五给予答复.3.员工有事情需申请换班,请填写调班申请,交由所属主管签名确认。事假、病假: 1.员工请事假,事先向部门办理书面请假手续,特殊情况口头请假事后补办;2.员工请病假,事先向部门办理书面请假手续,特殊情况口头请假事后补办;3.员工请病假必须出示二级甲等医院证明.并及时填写休假单.年假、其它假:
1.员工请产假必须提前三十天向部门申请,并附医院或当地政府相关证明。2.员工请年假必须提前15天向部门递交申请。
2.目的:为加强员工考勤管理,提高出勤率和工作效率、特制定本制度。4.1工作时间:根据劳动法规定,实行周工作天数为6天。周一至周六上午8:00-12:00;下午13:00-17:00 4.2指纹录入
4.2.1公司实行指纹考勤管理,员工要重视上下班时的指纹录入,这是证明员工是否出勤的标志,也是人资行政部月底核算工资的依据,员工每日上班、下班及工作时间将指纹录入考勤机进行考勤。
4.2.2凡当日上班的员工,必须在早8:00前完成指纹录入。迟到、早退半小时内罚款10元,1小时内罚款20元,无故缺勤半天罚款50元,一天罚款100元。一个月累计迟到、早退三次取消当月全部奖金。
4.2.3如上午请假,下午上班,应及时录入指纹,如忘记录入,按缺勤处理。4.2.4考勤记录自该月1日至月底作为一个周期。
4.2.5如有特殊原因未录指纹(如因手指受伤或指纹录入未识别等)应于当日补交书面文件说明原因,递交到人资行政部,否则按缺勤处理。(生产车间由生产部部长负责)4.2.6如因天气、路障等特殊情况未按规定时间到岗,经核实认可的,不视为迟到、旷工,但要将事情经过以书面的形式递交到人资行政部。
4.2.7人资行政部要做好各部门人员的考勤工作,以便工资核算。4.3工作时间佩带胸牌
4.3.1员工在工作时要佩带胸牌,员工应妥善保管胸牌,如有遗失应立即到人资行政部登记申请补办,并交纳工本费10元。
4.3.2发现不佩带胸牌者第一次给予提醒,以后每次罚款10元。
4.3.3外来人员进入公司需在门岗登记,如若到车间参观(须由相关人员带领)必须佩带临时工作证且经总经理批准,否则外来人员不得进入车间,外来人员离开时需将临时工作证返还门岗。
4.4员工请假管理
4.4.1全体员工应严格履行请假手续,公事、私事一律使用统一印制的“事件条”,口头请假无效。“事件条”要认真填写,注明请假(或出差)期限,超出时应及时续补假条,如未请假或请假未批准而不到岗者(因病或临时发生不可抗力因素除外)均以旷工处理。
A.各部部长请假一律由总经理批准。
B.员工请假一天以内由部门负责人批准,两天以上由总经理批准。
C.车间工人请假一律由生产部部长批准,两天以上由总经理批准,车间主任无权给假。4.4.2本月工资核算按实际到岗天数计算。
4.5病假请假制度: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治疗期间,必须出示医院有效证明,方可请病假,在规定的医疗期内(两个月)由企业按有关规定支付其病假工资,病假工资可以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但不能低于最低工资标准的80%。
4.6事假请假制度:
4.6.1原则上员工请事假应事先经上级批准,但因特殊原因未能当时批准的(如总经理出差、会见贵客等)可事后补交假条,否则按缺勤处理。
4.6.2 如因员工原因临时请假,须以打电话的方式报经上级批准,返回公司后须第一时间补交假条,否则按缺勤处理。
4.6.3员工依法参加社会活动期间(选举、代表大会、培训、国家统一考试等)公司依法支付工资。4.6.4员工请事假半天,按当天实际工资的30%计发。员工一个月内请事假不得超过两天,超出两天者当月无奖金。
4.7工作时间管理人员外出公务须填写“事件条”,经部门部长同意后方可离开。“事假条”应详细注明外出时间、事由、地点、返回时间,外出期间应保持手机开机状态。4.8产假
员工生育可请假90天,难产者加15天,晚婚者加15天,给予男方护假5天。
4.9正式员工可以请婚假7天;子女结婚可请假3天;丧假3天,(丧假指直系亲属—本人或配偶的祖父母、外祖父母、养父母、子女及配偶亡),工资照常。请假时应一次性连续请假,注明请假原因、日期。如在规定时间内未返回,缺勤时间按事假处理。
4.10员工因工出差视为公假,依法支付工资。
4.11员工出差应填写统一印制的出差申请单,员工返回后应在上班第一天填写“事件条”,写明出差的具体时间。出差员工应在返回后第一时间到公司报到并录入指纹考勤。
4.11以上所有假条一式两份,交人资行政部留存一份,部门留存一份。目的:为加强员工考勤管理,提高出勤率和工作效率、特制定本制度。
4.1工作时间:根据劳动法规定,实行周工作天数为6天。周一至周六上午8:00-12:00;下午13:00-17:00 4.2指纹录入
4.2.1公司实行指纹考勤管理,员工要重视上下班时的指纹录入,这是证明员工是否出勤的标志,也是人资行政部月底核算工资的依据,员工每日上班、下班及工作时间将指纹录入考勤机进行考勤。
4.2.2凡当日上班的员工,必须在早8:00前完成指纹录入。迟到、早退半小时内罚款10元,1小时内罚款20元,无故缺勤半天罚款50元,一天罚款100元。一个月累计迟到、早退三次取消当月全部奖金。
4.2.3如上午请假,下午上班,应及时录入指纹,如忘记录入,按缺勤处理。4.2.4考勤记录自该月1日至月底作为一个周期。
4.2.5如有特殊原因未录指纹(如因手指受伤或指纹录入未识别等)应于当日补交书面文件说明原因,递交到人资行政部,否则按缺勤处理。(生产车间由生产部部长负责)4.2.6如因天气、路障等特殊情况未按规定时间到岗,经核实认可的,不视为迟到、旷工,但要将事情经过以书面的形式递交到人资行政部。
4.2.7人资行政部要做好各部门人员的考勤工作,以便工资核算。4.3工作时间佩带胸牌 4.3.1员工在工作时要佩带胸牌,员工应妥善保管胸牌,如有遗失应立即到人资行政部登记申请补办,并交纳工本费10元。
4.3.2发现不佩带胸牌者第一次给予提醒,以后每次罚款10元。
4.3.3外来人员进入公司需在门岗登记,如若到车间参观(须由相关人员带领)必须佩带临时工作证且经总经理批准,否则外来人员不得进入车间,外来人员离开时需将临时工作证返还门岗。
4.4员工请假管理
4.4.1全体员工应严格履行请假手续,公事、私事一律使用统一印制的“事件条”,口头请假无效。“事件条”要认真填写,注明请假(或出差)期限,超出时应及时续补假条,如未请假或请假未批准而不到岗者(因病或临时发生不可抗力因素除外)均以旷工处理。
A.各部部长请假一律由总经理批准。
B.员工请假一天以内由部门负责人批准,两天以上由总经理批准。
C.车间工人请假一律由生产部部长批准,两天以上由总经理批准,车间主任无权给假。4.4.2本月工资核算按实际到岗天数计算。
4.5病假请假制度: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治疗期间,必须出示医院有效证明,方可请病假,在规定的医疗期内(两个月)由企业按有关规定支付其病假工资,病假工资可以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但不能低于最低工资标准的80%。
4.6事假请假制度:
4.6.1原则上员工请事假应事先经上级批准,但因特殊原因未能当时批准的(如总经理出差、会见贵客等)可事后补交假条,否则按缺勤处理。
4.6.2 如因员工原因临时请假,须以打电话的方式报经上级批准,返回公司后须第一时间补交假条,否则按缺勤处理。
4.6.3员工依法参加社会活动期间(选举、代表大会、培训、国家统一考试等)公司依法支付工资。4.6.4员工请事假半天,按当天实际工资的30%计发。员工一个月内请事假不得超过两天,超出两天者当月无奖金。
4.7工作时间管理人员外出公务须填写“事件条”,经部门部长同意后方可离开。
“事假条”应详细注明外出时间、事由、地点、返回时间,外出期间应保持手机开机状态。4.8产假 员工生育可请假90天,难产者加15天,晚婚者加15天,给予男方护假5天。
4.9正式员工可以请婚假7天;子女结婚可请假3天;丧假3天,(丧假指直系亲属—本人或配偶的祖父母、外祖父母、养父母、子女及配偶亡),工资照常。请假时应一次性连续请假,注明请假原因、日期。如在规定时间内未返回,缺勤时间按事假处理。
4.10员工因工出差视为公假,依法支付工资。
4.11员工出差应填写统一印制的出差申请单,员工返回后应在上班第一天填写“事件条”,写明出差的具体时间。出差员工应在返回后第一时间到公司报到并录入指纹考勤。
4.11年请假工资怎么算 月工资/21.75=每日工资数。
劳动法规定一周工作时间40小时,5天制就是每天8小时。你如果超了,就要算加班费了。如果公司不能安排调休,就要付加班费了。请假扣款按照请假的性质扣款标准不同的
在2007年1月份,实际工作天数是23天,你所在城市最低工资是600,那600的80%是480,480/20.92=22.94,你病假期间的4天工资是22.94*4=91.76,该月份其他工作天数的工
以上所有假条一式两份,交人资行政部留存一份,部门留存一份。
3500/20.92=167.3,19天为167.3*19=3178.78,那么你在该月份的工资应该为3178.78+91.76=3270.54,当然这是含税的。
国定假一周休两天,那么按一月31天来算,你应该上班23天.个人认为3500除以23再乘上4,所得就是你该扣的钱.你的公司有什么事先已明文规定的奖罚条文,你也要考虑进去.最好问问人事科,因为相关的公司及法律条文他们是最清楚的.也有回答你的职责.a.制度工作时间的计算:
年工作日:365天-104天(休息日)-11天(法定节假日)=250天 季工作日:250天÷4季=62.5天/季 月工作日:250天÷12月=20.83天/月 b.日工资、小时工资的折算:
工作小时数的计算:以月、季、年的工作日乘以每日的8小时。日工资:月工资收入÷月计薪天数
小时工资:月工资收入÷(月计薪天数×8小时)。月计薪天数=(365天-104天)÷12月=21.75天 c.请假应扣工资的计算:
实际请假的工作时间(小时)×小时工资 实际请假的工作时间(天数)×日工资
基本工资/当月天数*(当月天数-请假天数)不合理;职工全年月平均制度工作天数和工资折算办法分别调整如下:
一、制度工作时间的计算
年工作日:365天-104天(休息日)-11天(法定节假日)=250天 季工作日:250天÷4季=62.5天/季 月工作日:250天÷12月=20.83天/月
工作小时数的计算:以月、季、年的工作日乘以每日的8小时。
二、日工资、小时工资的折算
2.员工请假与辞职制度001 篇二
劳动纪律和企业规章制度是企业维持正常的工作秩序、发展生产的重要保证,也是劳动者必须履行的义务之一,避免给企业造成损失。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及劳动法规有关精神,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一、请假制度
1、车间员工有事请假,必须按公司规定履行请假手续。5天以内(含5天)由车间主任审批;5天以上10天以内(含10天),由车间主任同意后报生产技术科科长审批;请假在10天以上60天内者(含60天),或有特殊情况者,由车间主任、生产技术科科长审批、计生干部同意后,同日内到公司办公室、财务科缴纳社会保险金手续后,由主管副总经理审批。对请假手续不完善者,请假无效,视为旷工。经公司通知仍不上班者,连续超过15天,按自动离职处理,办有劳动关系的员工解除劳动合同,不支付经济补偿金。
2、科室及后勤人员请假,10天以内(含10天)由科室负责人审批;请假在10天以上60天以内者(含60天),或有特殊情况者,经所在科室负责人、公司计生干部同意后,同日内到公司办公室、财务科缴纳社会保险金手续后,由主管副总经理审批。对请假手续不完善者,请假无效,视为旷工。经公司通知仍不上班者,连续超过15天,按自动离职处理,办有劳动关系的员工解除劳动合同,不支付经济补偿金。
3、中层干部请假由主管副总经理批准;副总经理有事请假须由总经理审批。其它条款与第1款、第2款相同。
4、请假期满应及时上班,确需续假者,必须在假期满前一天由本人到公司办理续假手续,其办理方法和请假手续相同。请假期已满没有续假又不上班者,连续超过15天,按自动离职处理,办有劳动关系的员工解除劳动合同,公司不支付经济补偿金。
5、有特殊情况不能亲自请假,如有病、发生意外等,必须有家属带医院证明和有关手续到公司,经公司核实后履行请假手续。否则按第1款、第2款、第3款执行。
二、职工婚、丧、产等假制度
1、符合晚婚年龄的婚假为七天。
2、丧假(只限直系亲属)休假三天。
3、计划生育假:
带环休假三天,工资、奖金照发。作人流手术:属带环失败而怀孕者,休假十四天,工资照发;因没采取措施而造成计划外怀孕者,按事假处理。产假:符合计划生育者休假三个月;符合晚育年龄的合同制工人,休假六个月;超过六个月者,按公司规定履行请假手续。计划外二胎,按计划生育条例给予除名。做绝育手术和药埋者,按手术证明规定休假天数休息,工资照发。发现弄虚作假者,严厉处罚。
上述因计划生育请假,须有公司计生办出具证明,方可有效。否则,按公司请假制度第一条第1款、第2款、第3款执行。
2三、在请假期间,请假人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请假人不得以单位名义从事各种社会活动。请假期间本人所发生的一切行为、病、伤残或人身安全,责任完全由本人承担,与单位无关。
四、员工因故不能继续工作时,需提前二十天书面提出申请,经部门主管签字后报公司批准后,办理相关手续。
本制度于年月日起执行。
本制度解释权归公司办公室。
附表1:临时员工、月内假期用请假表
附表2:正式员工请10天以上用请假表
附表3:员工辞职申请表
3.请假情况说明 篇三
本人2011.4.15日剖腹产一对双胞胎男孩(两个男孩),产后出血,现在孩子4个月,产假已到期,由于是双胞胎及家庭不是很富裕,没有条件请育儿嫂,只能和我的家人照顾孩子,有时饭都吃不上,暂时无法回到工作岗位,请领导谅解,批准我的假期,如果不是两个孩子,我是不会为公司领导添麻烦的。烦请领导能体谅我的难处。
另:据我了解《劳动法》的一些有关保护哺乳期妇女相关利益的材料,请领导过目,希望领导于情、于理、于法都能同意我的请求
《劳动法》第29条规定,用人单位不得在女职工孕期、产期、哺乳期解除劳动合同。《关于贯彻执行》若干问题的意见第34条规定:除劳动法第25条规定的情形外,劳动者在医疗期、孕期、产期和哺乳期内,劳动合同期限届满,用人单位不得终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的期限应自动延续至医疗期、孕期、产期和哺乳期满为止
《妇女权益保障法》第二十六条规定“任何单位不得以结婚、怀孕、产假、哺乳等为由,辞退女职工或者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劳动法》在第二十九条中还规定: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内,用人单位即使在经济性裁员和企业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时,也不得解除劳动合同;同时原劳动部在《关于〈劳动法〉若干条文的说明》和《关于贯彻执行《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中均规定:女职工的劳动合同在孕期、产期、哺乳期内到期的,应自动延续到女职工“三期”届满为止。
4.请假管理说明 篇四
参照《清华大学研究生学籍管理规定》、《清华大学研究生学籍管理实施细则》、《清华大学学生违纪处分管理规定》、《清华大学学生违纪处分管理规定实施细则》、《清华大学深圳研究生院研究生请假管理规定》,就金融硕士请假手续作如下说明:
一、课程学习阶段
1.因特殊原因请假,应提交必要的证明并填写《研究生请假申请表》,事假一天(含一天)以内须经班主任签字;事假三天(含三天)以内,班主任和培养处处长签字;事假两星期以内(含两星期),由主管院长批准;事假两星期以上,由主管院长批准,报校研究生院备案。以上情况,申请表均需报培养处综合办备案(A103)。
2.如未经请假擅自离开,根据情节轻重,按学校规定给与相应的纪律处分。
3.请假期满,须及时到培养处综合办(A103)办理销假手续,如不办理,视为未返校,根据情节轻重,按学校有关规定给与相应的纪律处分。
4.请假天数不计法定节假日和学校规定的假期。
5.每月旷课一天,减发生活补贴100元;每月旷课超过三天(不含三天),扣发一个月生活补贴(包括困难补助)。
6.每月请事假超过5天(不含5天),减发半个月的生活补贴;每月请事假超过10天(不含10天),扣发一个月生活补贴,请病假不扣生活补贴。
二、课程学习结束后
5.请假流程 篇五
1、研究生因病请假,须凭学生本人申请书及学校医院的病假条;因事请假,须凭研究生本人写申请书,因事请假必须由研究生本人办理。
2、一周之内假期由研究生导师同意、班主任同意之后再到院部批准,报研究生部备案;一周以上假期由研究生导师同意,班主任同意之后,再由分管校长委托教务处处理。
3、请假期满后,请假人持请假条到班主任老师办公室销假或办理续假手续。
4、请假要亲自办理,不得捎假(特殊情况除外)。
5、研究生未经请假或未被准假、请假期满续假或续假未获准而逾期不返校者,均按旷课论处。对旷课者,视情节轻重和认识态度,给予批评教育或纪律处分。研究生在校期间未经请假或请假未被批准而离校者,由此产生一切后果由本人自负。
6.假期和请假流程 篇六
(1)事假:本人书面申请,写明请假事由,请假三天以内的,由学校领导审批;四天至一周以内的,由学校所在教育组审批;每次请事假不得超过一周。
(2)病假:本人书面申请,提供本区市医院疾病证明书、检查报告单、病历,请假一周内的由学校领导审批;一周以上至二周以内的,报所在教育组审批;二周以上的要报区教育局人事股审批。报教育局人事股审批的材料要求:
1、本人书面申请;
2、区市级及以上医院疾病诊断证明书(除特殊病种、特殊情况及报告区教育局批准外,原则上提供的疾病诊断证明书不能超出汕头市范围);
3、病历卡原件(若是复印件应由审核人签名加盖单位印章);
4、住院票据或医保中心相关报销清单(没有住院在家治疗的必须由所在单位证明病情)。
病假三个月以上的,由教育组或区直学校指定本区市医院体检,由医生鉴定,出具证明,经教育组或区直学校审核,报区教育局批准。对于未经批准,擅自称病离岗的,作旷工处理。
(3)产假:本人书面申请,提供结婚证书、计划生育服务证、出生证,享受独生子女待遇的还需提交独生子女证。第一胎请产假90天(产前15天,产后75天),同时办理独生子女证的,可增加35天产假,实行晚育的,可增加15天产假。女教职工怀孕流产时,应当根据医院的意见,给予15天至30天产假,怀孕满四个月流产时,给予42天产假。请产假由教育组或区学校批准后,报区教育局人事股备案。
(4)婚假:教职工本人结婚,可给婚嫁5天。
(5)丧事假:教职工配偶及直系亲属死亡时,可给丧事假5天。
(6)脱产进修:教职工脱产进修均应本人申请,学校审核,教育组或区直学校审核,报教育局人事股批准并签订合同,按合同办理。未经批准的作自动离职处理。
经同意请事假、病假、产假、婚嫁、丧事假和脱产进修人员的待遇,按国家、省、市现行有关规定执行。
2、销假
教职工事假、病假、产假、婚假、丧事假期满,上班后要及时销假。属学校审批的到学校销假;属教育组审批的由学校报教育组报销,属教育局人事股审批的由所在教育组以书面形式报教育局人事股销假。
3、违反请销假规定的处理方法
(1)未请假或请假未经批准擅离岗位的,视为旷工。视情节轻重给予诫勉谈话、批评教育或行政处分,直至按自动离职处理。
(2)请假期满,不能按时返岗的,三日内向单位领导陈述原由申请补假,由单位根据前后连续请假时间,按审批权限重新上报批准后可继续休假,否则视为旷工。
(3)教职工连续旷工时间超过15天或一年内累计旷工时间超过30天的,一律先停发工资,备齐相关材料,按程序上报予以辞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