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区“门前五包”责任书

2025-01-10

社区“门前五包”责任书(精选10篇)

1.社区“门前五包”责任书 篇一

“门前五包”管理责任书

根据什邡市城市管理及创建文明城市的要求,按方亭街道办事处的具体安排,结合我社区实际情况,增强商家店铺遵守城市管理法的意识,提升城市文明程度和整体形象,建设文明、卫生、整洁、有序、和谐的新什邡。为此,特签订本责任书:

一、包卫生自觉维护责任区内环境卫生,落实垃圾袋装要求,维护门前地面清洁,及时清除痰迹、污物、废弃物和积水,劝阻随地吐痰和乱扔瓜果皮核、烟蒂、纸屑及乱倒垃圾等行为,自设废弃物容器并保持其外观美观、整洁、完好。

二、包秩序自觉维护和保持门前不乱停乱放车辆,不占用盲道,对占道乱放机动车辆的行为有义务向相关部门举报,不占道洗(修)车和堆放货物,不出摊占道经营和乱摆摊点,不乱设置占道广告招牌、标示牌和牵绳挂物,对责任区内的流动摊贩有义务进行劝阻和制止。

三、包绿化自觉维护责任区内绿化树草,不向绿化带内乱扔乱倒废弃物,不在树木上牵强挂物、晾晒帚布和衣物,有义务劝阻他人攀折树木花草和践踏绿地的行为,对损毁树木的行为及时劝阻、制止或举报。保持责任区内建筑物立面整洁,不在窗户玻璃上和橱窗、墙面外乱张乱贴(牛皮癣),商家店铺负责保持店面整洁,不牵挂标语。门面号、门前商店店招、夜景灯光、遮阳(雨)蓬、空调外机和排水(气)管等户外设施按要求设置,并保持完好和整洁。门牌号、门前广告牌招牌文字规范,无错、缺字现象。

四、包安全店内的安全防护措施要到位,定期检查消防器材有无过期的,无乱拉乱接电线现象,做好自身防盗、防火等安全。

五、包文明不越门占道打麻将、下棋、打牌、喝茶、赤背和卧椅睡觉等,并有义务及时劝阻他人在责任区内的不文明行为。

注意事项:

⒈商家店铺的责任人或责任单位发生变更的,在30天之内应重新签订“门前五包”管理责任书。本责任书签订后,悬挂于单位、商家店铺的醒目位置。⒉接受区主管部门和当地街道办事处“门前五包”监督人员的监督检查。对拒不履行“门前五包”责任,且给城市管理和市容环境造成不良影响的责任单位或责任人,将严格按照《四川省城乡环境综合治理条例》等有关法规依法查处。

责任单位:永正街社区居民委员会店铺名称:

电话:8218921责任人:

电话:

2012 年 6月日

2.门前五包责任书(门店) 篇二

送 达 回 证

根据邯郸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关于印发城市管理门前“五包”责任制实施办法的通知》的要求,切实增强各单位、门店遵守城市管理法规的意识,提升城市文明程度和整体形象,建设文明、卫生、整洁、有序、和谐的新丛台,特签订本责任书:

一、包环境卫生:门前区域每日上午、下午各自清扫一次,发现废弃物随时捡拾、清扫,全天保洁,做到无纸屑、无垃圾、无废弃物,夏季雨后无积水,冬季雪后无积雪、积冰。

二、包花木管护:定期浇水、喷水,制止行人踩踏或破坏。

三、包墙面牌匾整洁:按统一要求制作和安装牌匾,每天擦拭保洁无灰尘、无脏痕,门面、墙面、橱窗无乱贴乱画小广告。

四、包无店外经营:在规定场所经营,不在门店外乱摆摊点、乱堆乱放、乱扯乱挂,禁止流动商贩在门前占道经营。

五、包车辆有序停放:监督车辆按规定有序停放,维护门前交通秩序。

以上内容请各经营户认真贯彻执行。对不履行责任的单位或门店业主,我们将依照城市管理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进行处罚。

受送达单位:

送达人:年月日

门前五包责任书

根据邯郸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关于印发城市管理门前“五包”责任制实施办法的通知》的要求,切实增强各单位、门店遵守城市管理法规的意识,提升城市文明程度和整体形象,建设文明、卫生、整洁、有序、和谐的新丛台,特签订本责任书:

一、包环境卫生:门前区域每日上午、下午各自清扫一次,发现废弃物随时捡拾、清扫,全天保洁,做到无纸屑、无垃圾、无废弃物,夏季雨后无积水,冬季雪后无积雪、积冰。

二、包花木管护:定期浇水、喷水,制止行人踩踏或破坏。

三、包墙面牌匾整洁:按统一要求制作和安装牌匾,每天擦拭保洁无灰尘、无脏痕,门面、墙面、橱窗无乱贴乱画小广告。

四、包无店外经营:在规定场所经营,不在门店外乱摆摊点、乱堆乱放、乱扯乱挂,禁止流动商贩在门前占道经营。

五、包车辆有序停放:监督车辆按规定有序停放,维护门前交通秩序。以上内容请各经营户认真贯彻执行。对不履行责任的单位或门店业主,我们将依照城市管理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进行处罚。

3.城区门前五包责任制考核实施方案 篇三

第一条 为认真落实城区“门前五包”责任制,进一步增强全民卫生意识,提升城市管理水平,根据《 区城区“门前五包”责任制管理办法》制定本实施办法。

第二条 凡在我区城市规划区内的机关、团体、学校、企事业单位、村居和集贸市场、建筑施工现场、停车场、车站的管理单位、个体工商户以及其他组织,均在考评范围。

第三条 “门前五包”考评工作,实行“统一领导、分级负责、逐级落实绩效、层层兑现奖惩”的原则。

第四条 区文明办、区城管执法局具体负责考评工作的协调与实施。规划区内乡镇政府、区直各单位、经济开发区和大华山风景名胜区要成立考评小组,负责组织辖区内“门前五包”责任制的考评工作。

第二章 考评目标要求及办法

第五条

(一)区直各单位、规划区内乡镇政府、经济开发区、大华山风景名胜区要严格执行《 区城区“门前五包”责任制管理办法》,并结合自身实际,制定详细的“门前五包”工作标准、奖罚制度以及实施方案、工作措施,达到“门前五包”要求。

(二)各责任单位须将“门前五包”工作内容落实到责任人,不留管理空白和死角,并将“门前五包”责任制管理规定宣传到位。

第六条 实行分级考评制,“门前五包”的日常考评以属地考评为主,采取定期与不定期考评相结合的办法,一级查一级,层层相互反馈,建立月评、季通报、年终总结制度。

(一)规划区内乡镇政府、区直各单位、经济开发区、大华山风景名胜区的考评机构对辖区内“门前五包”工作,每月进行一次检查或专项抽查,并结合责任单位考核上报情况,进行综合考评。

(二)区文明办、区城管执法局会同建设、工商、公安、卫生等有关部门,定期不定期对区直各单位和规划区内乡镇政府、经济开发区、大华山风景名胜区“门前五包”工作进行检查、抽查、考评。

第三章 考评内容与评价标准

第七条 考评实行百分制, 分以上为优秀, 分以下为不合格。

(一)内业考评( 分)

1、组织领导( 分):未成立考评小组、没有分管领导和具体负责人的扣 - 分。

2、方案措施( 分):没有具体实施方案、措施的扣 分。

3、制度标准( 分):没有工作制度、工作标准的扣 - 分;没有考核制度、考核标准的扣 - 分;考核结果没有存档的扣 - 分。

4、责任落实( 分):“门前五包”责任书签订率达不到 %或者建档率达不到 %扣 分;责任单位己将清扫业务委托给清扫单位,而没有与清扫单位签订保洁合同的扣 分;没有明文规定定时清扫(定时清扫是指责任单位在每天早晨 : 分之前,按规定对责任区全面清扫一次,或执行环卫部门清扫保洁要求及标准)的扣 分。

5、宣传工作( 分):责任单位人员对“门前五包”主要内容知晓率达不到 %以上的扣 - 分。

(二)现场考评( 分)

1、包环境卫生( 分):地面有污迹、痰迹、垃圾、杂物的每处扣. 分,扣满 分为止;有乱倒垃圾污水现象的扣 - 分;积水、积雪、冰凌未及时清除的扣 - 分;没有设置生活垃圾容器的扣 分;各类车辆修理点、饮食店及其它店铺门前地面不按时清洗的,视污染轻重扣 - 分;出入车辆带泥、渣、砂石及其它脏物污染街道,没有及时清扫的扣 - 分。

2、包美化绿化( 分):树木花草有缺株、枯死现象的扣 分;树木遭攀折的.扣 分;草地遭践踏的扣 分;树木花草各绿化设施遭破坏的扣 分;绿地被擅自占用或种植农作物的扣 分;绿化带和树池内有垃圾、污物的扣 分。

3、包立面整洁( 分):沿街建(构)筑物门面不整洁、玻璃体不明亮、门窗不洁净的,视情节轻重扣 - 分;门面招牌和建(构)筑物的夜景灯光不按要求设置的,视情节轻重扣 - 分;不按规定时间启闭灯光的扣 分;不及时粉刷、清洗建(构)筑物和“野广告”的,视情节轻重扣 - 分。

4、包周边秩序( 分):有擅自迁移或破坏供水、排水、供热、垃圾箱及照明设施等行为的,视情节轻重扣 - 分;擅自挖掘、毁坏人行道扣 - 分;不能确保路口广告护栏等设施完好的扣 - 分;责任区内乱停车辆、乱堆杂物、乱搭乱建、乱贴乱画、乱拉乱挂、乱设广告牌的,视情节轻重扣 - 分。

5、包整体效果( 分): 责任区域内市容市貌总体效果没有达到净化、亮化、绿化、美化、安静化、程序化、便民化、文明化的,视情节轻重扣 - 分。

第八条 每次考评结果由被考评单位责任人签字认可后存档。

4.社区“门前五包”责任书 篇四

实施方案

为建立和完善我街道环境卫生长效管理机制,全面提升全街道管理水平,实现国家卫生县城创建工作目标,根据《街道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结合我街道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紧紧围绕国家卫生县城创建工作目标,全面落实街道环境卫生“门前五包”工作责任制,切实改善沿街环境卫生“脏、乱、差”现象,不断提升街道管理工作水平,努力营造良好的投资、工作和生活环境。

二、实施范围和内容

(一)实施范围

街道环境卫生“门前五包”责任区域范围为街道临街的机关、企事业单位、经营户、居住户等门前区域,横向以门面和建筑物、围墙、栅栏的两端为界,纵向以临街人行道侧为界成由村建部门指定,立面至产权范围内建筑物高度为止。

(二)具体内容

1.卫生保洁:

(1)做好责任区城内环卫保洁工作,室内配备垃圾桶,做到垃圾不出门。

(2)责任区范围内做到地面无积水、油污痰迹、果壳、纸屑等垃圾。

(3)门窗、橱窗及建筑立面无乱悬挂、乱张贴、乱涂写,店面广告、遮棚布无破损。

(4)垃圾实行袋装化,并按规定时间、地点投放。

(5)劝阻、制止、纠正、举报他人在责任区范围内乱扔倒、乱涂写、乱便溺、乱吐痰等破坏街道环境卫生的行为。

2.秩序维护:

(1)不得跨门(窗)经营。

(2)门前车辆按指定方向停放,摆放整齐有序。

(3)不乱搭乱建、不乱堆乱放,不搭桌设座。

(4)在责任区内劝阻、制止、纠正、举报他人乱停车辆、乱设摊点、堆物作业等影响街道管理秩序行为。

3.绿化管理:

(1)保护责任区内树木及花草不受损坏,禁止攀折门前花木。

(2)保持门前绿地、花坛、树木洁净,不乱倒垃圾、泔水等。

(3)禁止利用树木晾晒衣物、吊挂物品。

(4)劝阻、制止、纠正、举报他人在责任区内乱折树木、践踏绿地等破坏城市绿化的行为。

4.整洁规范:

(1)保持门前建筑物清洗保洁,墙体立面、橱窗、牌匾、灯箱、广告牌等符合规范要求。

(2)制止和拆除乱搭遮阳棚、店招牌、布幅广告标语等。

5.设施维护:

(1)管理保护单位整治区域内路面、路灯、供水排水管道及花草树木、垃圾桶或果皮箱等。

(2)保持各类公共设施完好无损。

三、工作步骤和任务

(一)宣传发动阶段(3月20日--4月30日)

1.制定《“门前五包”整治规范工作实施方案》。分解落实各项工作任务,对街道环境卫生“门前五包”工作进行动员部署。

2.统一《“门前五包”责任书》制作样式。做好街道环境卫生“门前五包”责任制的宣传发动工作,采取上门走访、发放资料、媒体宣传等各种形式营造良好工作氛围。

3.与街道临街单位、商住户签订《“门前五包”责任书》,并将责任书悬挂在指定位置进行公示。

(二)集中整治阶段(5月5日--5月30日)

1.对“门前五包”责任制落实情况进行调查摸底,查找在实施过程中存在的主要问题,研究解决措施。

2.组织创卫办、市场监督管理分局、派出所等相关职能部门成立联合整治工作小组,根据“门前五包”责任书内容对街道沿街单位、商住户违规行为进行联合整治。

3.通过新闻媒体对集中整治工作进行宣传报道,对影响街道环境的反面典型进行公开曝光。

4.组织相关单位对整治工作进行督查,并通报结果。

(三)成果巩固阶段(6月1日--6月30日)

1.建立、完善“门前五包”各项长效管理机制。

(1)建立完善教育机制。加大对经营户的宣传教育,建立定期上门走访制度,及时了解经营户的思想动态,要求经营户严格遵守“门前五包”

责任制。

(2)建立完善预防机制。加强源头管理,完善部门联合审批管理制度,及时制止有可能造成违规经营现象的行为:建立环卫上门收集制度,要求临街各单位、商住户配备垃圾桶,并对产生的垃圾进行定时收集。

(3)建立完善巡查机制。加大日常巡查管理力度,采取“定人、定时、定路段”方式,及时发现、纠正各类违规行为。

(4)建立完善查处机制。加强调查取证工作,采取拍摄、录音、记录等方式固定证据,确保执法公正性和严肃性。完善部门联合执法机制,整合部门工作优势,提高执法效能。

2.做好“门前五包”整治规范工作总结。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门前五包”整治规范工作领导小组,加强对“门前五包”

整治规范工作的指导协调、检查考评。整治工作由创卫办牵头组织落实,根据工作方案进一步细化责任,建立相应的工作组织和工作制度,全面开展“门前五包”整治规范工作。

(二)加强宣传引导。要深入宣传“门前五包”责任制工作,组织人员逐门逐户进行上门宣传引导。新闻媒体要充分发挥舆论导向作用,自始至终关注整治工作动态,加强正面引导和典型案例曝光,强化经营者的公德意识和依法经营、文明经商观念,营造人人理解、参与、支持

“门前五包”工作的良好氛围。

附件

XX街道办“门前五包”责任制管理办法

第一条

为加强街道管理,创造文明、优美、整洁的环境,根据国务院《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及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街道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凡在XX街道范围内的临街的机关、团体、学校、企业事业单位、个体工商户、居民户(以下简称责任单位),均应遵守本办法。

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的“门前五包”,是指包卫生、包秩序、包绿化、包整洁、包设施。

第四条

“门前五包”工作应当遵循统一领导、分级管理、多方参与和公众监督相结合的原则。

第五条

街道创卫办负责组织、协调全街道“门前五包”责任制的实施工作。

第六条

各村(居)委会负责与辖区内的责任单位签订“门前五包”责任书,并检查责任单位“门前五包”责任制的具体执行情况。

第七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维护和改善集镇镇容和环境卫生、爱护公共环境卫生设施的义务。

第八条

责任单位应当按要求与所在地管理单位签订“门前五包”责任书,并制定相关管理制度,落实人员负责“门前五包”责任制工作。

第九条

责任单位“门前五包”的范围,包括责任单位的建筑物及周围地面和设施。周围地面的范围为建筑物墙基至道路沿石。责任单位“门前五包”的具体范围,由所在地管理单位划定。

第十条

责任单位应当按照下列要求做好“门前五包”责任工作:

(一)包环境卫生:负责门前垃圾、痰迹、油污、废弃物、积水等的清除;负责门前环境卫生清扫保洁,并制止乱吐、乱扔、乱倒等不良行为,自觉执行垃圾袋装要求。

(二)包绿化管理:负责门前绿化的管护,制止他人损坏花草树木、践踏草坪或占用公共绿地,清除绿化带内的垃圾,禁止在临街树木上牵线挂物、晾晒物品。

(三)包容貌秩序:维护好本区域公共秩序,制止乱搭乱建、乱摆乱买、乱堆乱放、车辆乱停、乱拉乱挂等行为,做到整洁有序

(四)包整洁规范:负责保持门前建筑物清洗保洁,墙体立面、橱窗、牌匾、灯箱、广告牌等符合规范要求,制止和拆除乱搭遮阳棚、店招牌、布幅广告标语等。

(五)包设施维护:负责管理保护单位整治区域内路面、路灯、供水排水管道及花草树木、垃圾桶或果皮箱等,保持各类公共设施完好无损。

第十一条

责任单位应认真履行 “门前五包”责任制规定的义务,保证责任区内环境卫生、绿化管理、容貌秩序、整洁规范、设施维护达到规定标准。责任单位对责任区内发生的违章行为应当及时予以劝阻和制止,劝阻和制止无效的,应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

第十二条

责任单位对“门前五包”

责任区范围内的日常保洁工作,可以委托清洁服务单位代为保洁,代为保洁后的责任仍由责任单位承担。委托保洁费用由双方协商确定。

第十三条

责任单位应保持“门前五包”责任书的整洁、完好,并悬挂在醒目位置,自觉接受“门前五包”管理单位和有关管理部门的监督检查。

第十四条

“门前五包”管理单位应当加强对责任单位“门前五包”责任制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

第十五条

5.门前三包责任书 篇五

为进一步加强城市管理,创造整洁、有序、文明、优美的城镇环境,根据《安徽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淮北市《“门前三包”管理办法》,就城乡环境卫生门前三包责任有关责任事项签订本责任书:

一、“门前三包”的内容和标准

(一)包门前卫生:有单独院落的单位必须自建垃圾池,不得委托非环卫专业车辆清运垃圾;无单独院落的单位,要自备垃圾桶等垃圾收集容器,并放置在马路可视范围之外,安排专人送至垃圾中转站。门前要做到无乱扔乱倒垃圾和废弃物、废水的行为,无擅自乱贴乱画乱挂等现象,临街外立面墙体和其他附属设施应当定期清洗,保持完好和整洁。各居民户、沿街单位、个体工商户统一配置垃圾桶及清洁干净,生活垃圾实行袋装或桶装,并定时定点倾倒。冬季降雪期间,应当及时铲雪除冰,保证门前五积雪残冰。

(二)包门前绿化:确保花草树木无偷盗,无人为损坏、攀折行为,清除杂草污物,保证花草树木的良好长势。做到绿地内无堆放杂物、无倾倒垃圾、无摊晒衣物、无设置广告灯非法占有绿地行为,无在门前树木上钉钉、架线、挂物、拴系物品现象。如遇大雪,应及时清除树枝、路面和人行道积雪,确保树木安全和道路畅通。

(三)包门前市容秩序:确保果皮箱、下水井盖、人行道板、坐凳、路灯等市政、环境卫生设施无人为损坏、偷盗和污染。保证门前不乱摆摊点,无乱停乱放车辆,无乱堆乱放,无乱贴乱画,屋面无堆放垃圾、杂物。各商户、店面保持店面整洁有序,店面招牌的设置应提前办理审批手续,并按审批要求进行设置,一店一牌,规范文明用语用字。临街不得饲养家禽。

二、“门前三包”的责任范围

具体包括责任人的临街建(构)筑物前的地面、墙面、空间整体周边环境。前后为自责任人建(构)筑物墙基至道路边石,周边有相邻单位且有明确规划红线规定的,以红线为界,没有红线规定、相邻单位之间没有公共区域的,则以中线为界。

三、“门前三包”责任人权利

责任人在其责任区内乱扔烟头、果皮纸屑等其他垃圾废弃物,乱贴乱画、乱摆摊设点、乱停乱放,破坏花草树木、向人行道倾倒污水,损坏绿化设施等行为,有权进行劝阻、制止,并向有关部门和单位举报。

四、具体要求

1.各居民户、沿街单位和个体工商户要切实遵守“门前三包”管理规定。

2.各居民户、沿街单位和个体工商户要自觉接受城管执法人员的监督检查,并服从管理。对违反规定的,将按照有关规定予以处罚。

3.城管执法人员应文明执法、热情服务,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镇城市管理行政执法中队 责任人(签字):

6.门前三包责任书 篇六

根据北京市“门前三包”责任制管理办法,结合东小口地区及通品绿保实际,为提高城市管理水平,创造清洁、优美的环境和良好的社会秩序,健全和完善“门前三包”责任制,制定本责任书。

在本地区居住和生活的公民,均有参加“门前三包”责任制工作,维护良好城市环境的义务。

一、“门前三包”主要内容

(一)包环境卫生。负责划定的责任区内环境整洁,清扫地面,清除痰迹、污物、废弃物和积水积雪,制止随地吐痰、乱扔乱倒废弃物和乱贴乱挂的行为。

(二)包绿化。在划定的责任区内,按照有关部门的规划布置,种植并管护树木花草,维护绿化设施。

(三)包社会秩序。在划定的责任区内,不乱堆乱放杂物,不乱设摊点,不私搭乱建,不乱停车辆。发现其他单位或者个人违反规定的,或者发生打架斗殴等违反治安管理规定的,有权予以劝阻、制止,并应当向有关行政管理部门报告。

二、“门前三包”责任区的划定

(一)地处城市道路两侧临街的单位,其责任区是本单位临街一侧房基线(有护栏或者围墙的,从护栏或者围墙起算)至便道道牙;无便道的,至道路中心线;无毗邻单位的,从单位四周房基线起算(有护栏或者围墙的,从护栏或者围墙起算)。

(二)各单位“门前三包”责任区内有经批准的集贸市场、停车场、存车处和零散摊位等,由集贸市场、停车场、存车处的管理单位和零散摊位的经营者按照批准或者规定的范围,承担相应的责任。

三、监督执法

(一)根据北京市“门前三包”责任制管理办法第七条、第八条的规定,由城市管理监察大队及物业部对各单位违反“门前三包”责任制管理的行为进行处罚,对单位处2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的罚款,对单位负责人处20元以上50元以下的罚款。

(二)城市规划、市容环境卫生、园林、工商行政等管理部门按照各自的职责,对违反城市规划、市容环境卫生、城市绿化、风景名胜区管理、工商行政管理等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行为,依法予以处罚。

责任单位:

责任人:(签名)责任人:(签名)

7.门前三包责任书 篇七

一、包卫生清洁。居民大门和院门外责任区域无纸屑、垃圾、杂物、污水;楼道和房屋外墙立面无小广告、“牛皮癣”、无吊挂杂物;瓷板外墙、防盗门、卷闸洁净无尘土;生活垃圾装袋封口;定时放置到垃圾收集点;门外院外要每日清扫。

二、包绿化管护。居民院内、院外要因地制宜种植花草树木,并搞好日常保护,保持绿化作物的整洁卫生。

三、包秩序容貌。门外车辆摆放有序,无乱搭乱建、乱堆物品;门前道路无破损,无残垣断壁;阳台上无乱贴乱画、乱摆乱挂;禁止在防盗窗上摆放物品,禁止乱拉乱接电话线、电线。

全体居民要树立“我要健康”、“我要卫生”的生活理念,自觉落实“门前三包”责任,对不落实责任的,由社区统计上报工作单位或电视媒体曝光。

范文4: 社区居民“门前三包”责任书

为使米城乡社区环境综合治理工作真正落到实处,调动人人参与环境综合治理积极性。根据《达县政府第11号令》文件精神,特与责任单位,责任人签定门前三包责任书。

一、包清洁

1、自备工具(一个垃圾桶,一把扫帚,一把刷子,一瓶清洁剂,一块抹布)清扫保洁,保持门厅,墙面,地面整洁。产生的垃圾袋装封口,每日按时投放到保洁员的垃圾车上,禁止将门内的垃圾扫出门外和焚烧。

2、房屋建筑,装饰装修等产生的垃圾,必须在每晚20点至凌晨6点钟前自行清理至垃圾处理场。

3、不得在门、墙上乱贴牛皮癣、广告等。严禁乱吐乱扔废弃物,乱倾倒垃圾污水等。

二、包绿化

1、(单位)住户门前有条件的,按社区规划,栽上花草树木,且自行管理好,不得损坏。

三、包街容

不占道堆物作业,撑杆搭蓬,促销宣传,放置广告牌匾和广告灯箱。不在门厅外摆设垃圾器具,晾晒衣物,摆桌设座,烹煮食物,用餐喝茶,饲养畜禽,搭砌(构)筑物。安装室外空调机座高与地面2.5米以上。不擅自挂布幅广告,不摆“骑门摊”。协助查处占道停放车辆,摆摊设点,沿街叫卖,看相算命,流浪乞讨等行为。

米城乡社区达县米城乡政府责任人:

8.小区门前三包责任书 篇八

甲方:

乙方:(店名)

为推动我市市容市貌和环境卫生的有序发展,营造良好的环境氛围,让广大门店业主积极参与市容环境卫生管理,共同把吉首建成一个干净、整洁、有序的卫生城市,甲乙双方就“门前三包”责任有关责任事项达成如下共识:

一、乙方必须切实、认真履行好“门前三包”责任制,即:包卫生、包绿化、包秩序。

二、乙方必须按照约定做好以下几点:

(一)以卷闸门为界,不摆放摊担和堆放物品,不允许设置太阳伞和雨(阳)篷;

(二)保持门前干净清洁,店面无污水环境,不乱倒乱泼脏水,保持门前无油污,无“牛皮癣”小广告;

(三)所有垃圾袋装内收,垃圾桶、垃圾篓、潲水桶、拖把等不外放;

(四)所有车辆按规定停放;

(五)不在店外行道树上乱牵乱挂;

(六)规范设置门店招牌和广告牌;

三、甲方必须在职权范围内积极协助、监督乙方进行“门前三包”管理。

四、乙方不履行“门前三包”责任,经查实,甲方责令乙方限期整改,否则按照有关规定,追究乙方责任并对其给予处罚。

五、此责任书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一经签订即时生效。

甲方(签章): 乙方代表:

甲方代表: 乙方手机号码:

9.卫生门前三包责任书 篇九

甲方:

乙方:

为推动我村校的校容乡貌的美化、亮化、净化和洁化的有序发展,塑造新形象,营造良好的卫生环境氛围,让广大居民积极参与环境卫生管理,共同把建成一个干净、整洁、有序的“洁净乡村”,甲乙双方就环境卫生门前三包责任有关责任事项达成如下共识:

一、乙方必须切实、认真履行好门前“三包”责任制,即:包卫生、包绿化、包秩序。

“门前三包”的责任区域为各户(单位)门前两侧的墙根至排水沟。各户(单位)门前的卫生责任区,要随时保持环境清洁干净,垃圾一律实行袋装,不得排放在卫生包干区域内,室内产生的垃圾严禁扫出室外或排水沟内,应就近丢入垃圾箱内,做到地面无纸头、烟头、果壳、废包装袋、积水等,门外无乱丢乱放现象。

(一)包卫生:即无垃圾污物,无果皮纸屑,无乱贴乱画,保持地面平整,排水通畅。不得从事有碍村容村貌和破坏环境卫生的生产加工业。

(二)包绿化:即包培植门前绿化和保护门前行道树,保护管理好门前公共设施,禁止损坏花草树木等。

(三)包秩序:即保证门前不乱摆摊点,无乱停乱放车辆,不凉晒和堆放有碍观瞻的物品,临街不得饲养家禽。

二、管理办法:

1、法人代表、店主、房主为负责人

2、镇人民政府委托乡园林卫生管理处为卫生监督检查单位,各户或单位自觉接受乡卫生环境园林管理处的监督检查,共同维护卫生面貌;

3、卫生环境园林管理处定期清扫垃圾,8点前进行第一次清扫,并保证全天候清扫;

4、甲方必须在职权范围内积极协助、监督乙方进行门前三包管理。

三、乙方不履行门前三包责任,经查实,甲方责令乙方限期整改,否则按照有关规定,追究乙方责任并对其给予处罚。对拒不履行“门前三包”的户或单位,处于至元不等的罚款。

四、此责任书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一经签订即日生效。

甲方(签章):乙方(签章):

10.四塘镇“五包”责任制 篇十

为确保我镇社会稳定,维护正常的信访秩序和公共秩序,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经镇党委、政府研究,决定实施信访稳控“五包”工作责任制,具体如下:

一、“五包”稳控责任人。根据属地、分级、主管的原则明确镇党委书记、镇长、镇人大主席为“五包”工作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为主要责任人,蹲点干部和村委干部为直接责任人。

二、“五包”方案。各单位对重点人员要严格落实包掌握情况、包思想教育、包解决化解、包劝返接回、包息诉息访的“五包”工作责任制。要高度重视信访稳控工作,定期梳理排查属地不稳定因素,及时掌握重点人员的最新动向,责任到人,限期解决,努力做到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

对于能解决的案件,尽快给以解决;一时解决不了的,做好耐心细致的思想疏导工作,尽量把矛盾化解在萌芽状态;按政策解决不了的,给予书面答复,引导信访人走复查复核程序。稳控对象一旦脱离视线,要立即上报情况,采取弥补措施,及时劝返并接回。对于坚持无理缠访、闹访、煽动策划集访的,要及时向镇信访工作领导小组汇报,并依法及时处理。

对于包案稳控的对象要看紧盯牢,坚决杜绝进京赴省上访和到市集访。按照四塘镇预防和处置集访及群体性事件应急预案的要求,做好对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所有责任人要保持通讯工具畅通,带班领导及值班人员须24小时在岗在位。每天下午3点前向镇信访工作领导小组报告信访工作动态,镇信访工作领导小组将不稳定因素情况上报县信访工作领导小组备案,落实责任追究。

三、“五包”工作目标。确保无进京非正常访,确保无进京正常访,确保无到省、市、县集体访,确保无重大影响的事件发生,采取一切措施将重点人员稳控在当地。

四、“五包”责任。如因工作不力或措施不到位,擅离职守造成“两会”期间有违背“五包”稳控工作目标事件发生的,镇党委政府将严肃追究责任人的党政纪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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