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做好小学升入初中免试就近入学工作的实施意见

2024-08-17

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做好小学升入初中免试就近入学工作的实施意见(2篇)

1.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做好小学升入初中免试就近入学工作的实施意见 篇一

2017年义务教育阶段入学工作意见:小学免试就近入学

北京市教委新发布的2017年义务教育阶段入学工作意见,小学免试就近入学,下面是相关内容,希望对大家有帮助。

北京市教委发布2017年义务教育阶段入学工作意见。根据意见,今年北京市将继续于5月1日正式启动义务教育入学服务平台,5月8日至31日完成小学和初中入学信息采集工作。

小学入学免试就近入学

继续坚持免试就近入学。凡年满6周岁(2011年8月31日以前出生)的北京市户籍适龄儿童均须参加学龄人口信息采集,免试就近入学。

新增“根据学位供给情况和户籍、房产、居住年限等因素,积极稳妥探索单校划片和多校划片相结合的入学方式,形成更加公平完善的就近入学规则。”“强化部门联动审核,区教委要联合相关部门共同审核入学资格。特别是对实际居住的审核,重点对过道房、车库房、空挂户等情况进行核查,凡不符合实际居住条件的,均不得作为入学资格条件。”

初中入学就近登记和多校划片相结合

继续坚持就近登记和多校划片相结合为主的入学方式。按照教育部“不得以各类竞赛、考试证书、荣誉证书或学习等级等作为招生入学依据或参考”“逐步降低特长生比例”的规定,在以往工作基础上今年全市取消推优入学;要求各区招收特长生比例降到本区初中招生总人数的4%以内;降低公办寄宿制招生比例,今后城区逐年减少寄宿招生方式,原则上不得跨区招生,全市统一公办寄宿招生时间,严格执行寄宿招生录取名单公示制度。通过多种方式释放更多优质学位用于派位入学。

非北京市户籍适龄儿童少年入学坚持“五证”要求

继续坚持“五证”要求。今年9月30日前本市在居住证制度过渡期内,居住证、居住登记卡和暂住证三证并存,因居住登记卡申领条件等同暂住证,2017年把“五证”中原“在京暂住证”改为“北京市居住证(或有效期内居住登记卡或暂住证)”。

5月8日起采集入学信息

根据意见,5月1日,开通义务教育入学服务平台入学政策宣传门户。

5月8日起,开始采集入学信息。5月31日,完成集中采集入学信息工作。

5月13日至5月23日,完成初中特长生招生工作。

6月10日前,民办学校在小学和初中入学服务系统中完成跨区招生工作。

7月5日,统一使用市级小升初派位系统进行集中派位。集中同一时间,由各区分别操作,生成派位结果。

7月10日起,各小学和初中发放新生入学通知书。

以下是意见全文:

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关于2017年义务教育阶段入学工作的意见

各区教委,燕山教委:

根据教育部关于义务教育免试就近入学工作总体部署,为依法保障本市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权利,经市政府批准,现就2017年本市义务教育阶段入学工作提出如下意见,请各区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落实《国务院关于深入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意见》(国发〔2012〕48号),继续坚持巩固成果、完善制度、推进改革的总体思路,加大市级统筹力度,提高教育治理水平,深化义务教育领域综合改革,大力促进教育公平,着力完善义务教育入学规则。继续推行学区制和九年一贯制对口招生,积极稳妥探索单校划片和多校划片相结合,保持政策连续性和稳定性,确保本市义务教育阶段入学工作有序推进。

二、工作原则

(一)坚持政府统筹,将义务教育阶段入学工作作为政府行为予以保障。

(二)坚持区级为主,组织实施本区义务教育阶段入学工作。

(三)坚持免试、就近,确保

2.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做好小学升入初中免试就近入学工作的实施意见 篇二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落实义务教育免试就近入学工作要求,健全科学、明晰、便利的义务教育人学制度,规范招生入学行为,提高教育治理水平,促进教育公平,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

二、目标任务

2014年:制定成都市进一步做好义务教育免试就近入学工作方案。各区(市)县教育行政部门进一步优化学校划片范围,清理各类学校不规范招生方式及行为。全市实行小升初网上登记。经省教育厅批准招收特长生的学校所招收的特长生比例降到10%。新人学初中择校生毕业时不享受省级示范性普通高中指标到校生政策。

2015年:区(市)县均实行划片就近入学政策,100%的公办义务教育段学校实现划片就近入学,每所划片入学的初中90%以上生源由就近入学方式确定。经省教育厅批准招收特长生的学校所招收的特长生比例降到8%,2016年降到5%以内。

2017年:每所划片入学的初中95%以上的生源由就近入学方式确定。与择校有关的乱收费现象得到有效治理。民办学校采取考试方式选拔学生的行为得到杜绝。

三、实施办法

(一)合理划定入学范围

各区(市)县教育行政部门要依据生源情况、学校布局等因素,客观公正地划定小学、初中招生范围。小升初划片实行“单校划片”与“多校划片”相结合,所属优质初中纳入“多校划片”范围。优质初中“多校划片”范围的确定,既要体现优质教育资源共享的公平性,也要坚持就近入学原则,不得将划片范围扩大到所属行政区域全域。片区划定后要保持相对稳定,确需调整要由各区(市)县教育行政部门邀请相关单位和家长代表参与,进行审慎论证,确保整体工作在社会监督下进行。

(二)有序确定人学对象

各区(市)县教育行政部门应充分利用学籍信息管理系统组织实施小学入学、小升初工作,严格实行“一人一籍、籍随人走”,为入学登记、随机派位等提供基础性保障。

小学人学,由各区(市)县教育行政部门根据学校划片范围,安排适龄儿童免试就近入学。

初中入学,“单校划片”学校采用对口直升方式入学,“多校划片”采取片内随机派位的方式,为每所初中学校确定人学对象。

石室中学(北湖校区)、成都七中(高新校区)、树德中学(光华校区)和树德中学(外国语校区)招收初中学生,实行网上报名、随机派位的办法确定人学对象。

(三)规范特长生招生

初中学校招收特长生须经省教育厅批准。各区(市)县教育行政部门制定具体特长生招生办法,并报市教育局备案。中心城区艺体特长生招生工作由市教育局对招生资格、招生时间、招生程序作统一要求。石室中学(北湖校区)、成都七巾(高新校区)、树德中学(光华校区)和树德中学(外国语校区)、北师大成都实验中学小升初艺体特长生招生方案由市教育局制定。

2014年,成都市第十一中学、成都市树德实验中学东区、成都市双庆中学校、四川师大附中外国语学校、成都市石室锦城外国语学校、成都市双语实验学校等女子类、科创类、外语类学校,特长生招生实行网上报名、随机派位录取,招生计划减少50%;2015年,以上学校不再招收特长生。

(四)规范办理入学手续

小学、初中新生入学手续办理工作,坚持同一县域内在同一时段进行。学生及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按规定时间和要求,到拟入学的小学、初巾或各区(市)县教育行政部门指定的地点办理入学手续。

学校要按照随机方式对学生和教师实行均衡编班。严禁以各种名目设立重点班、实验班、创新班等。编班过程要邀请家长、社区代表、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等参加,接受各方监督。

(五)全面实行阳光招生

小学入学、小升初要实行规范人学,阳光招生,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各区(市)县教育行政部门要通过多种形式主动向社会公开具体政策,包括每所小学和初中办学条件、划片范围、招生计划、办理程序以及工作咨询方式、监督举报平台、信访接待地址等,招生期间要主动公布招生结果等相关信息,做好信访接待工作,及时回应社会关切。学校也要主动公开相关重要信息。

(六)纠正违规招生行为

各区(市)县教育行政部门和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均不得采取考试方式选拔学生。公办学校不得以各类竞赛证书或考级证明作为招生入学依据,不得在招生计划之外自行招收学生。民办学校要统一报名和录取时间,按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求做好招生工作。任何学校不得单独、联合或委托社会培训机构举办以选拔生源为目的的各类培训班、补习班,不得以各种学科类实验班名义招生,禁止初中从小学各个年级选拔学生进行“特殊”培养。

坚决禁止个别学校收取择校费的行为,坚决切断收取择校生与获得利益的联系,坚决禁止通知家长到指定单位缴纳各种名义的择校费的行为。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实施。各区(市)县教育行政部门要加强对义务教育免试就近入学工作的组织实施,制定具体工作方案,建立工作推进制度、划片决策制度、入学监督制度、信息公开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教育行政部门一把手要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负责,明确岗位职责,加强协调配合,建立科学有序、运转高效、公正透明的义务教育入学工作机制。各区(市)县工作方案请于2014年4月30日前报市教育局。

(二)加强监督检查。各区(市)县教育行政部门要加强对学校招生行为的管理和监督检查,重点纠正违规考试招生、随意接收择校生及乱收费行为,严肃处理违规行为。督导部门要将免试就近入学工作纳入区域内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复查指标及对区(市)县的年度目标考核,并对各区(市)县政策实施情况进行专项督导。纪检监察部门对违反规定的行为要严肃追究学校校长及其教育行政部门主管领导责任。

(三)加强宣传引导。各区(市)县教育行政部门、学校要围绕政策制订和实施的具体办法,利用报纸、电视、网络等多种方式进行解读和宣传,使之家喻户晓。要加大宣传力度,倡导科学教育理念,让社会各界知晓免试就近入学有利于适龄儿童少年健康成长,努力营造义务教育免试就近入学工作良好社会环境和舆论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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