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费交纳通知单

2024-06-17

电费交纳通知单(共6篇)(共6篇)

1.电费交纳通知单 篇一

杭州通达纸业有限公司:

经调查,你公司为造纸生产配套建设的蒸汽余热发电项目未向环保部门依法申报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即擅自开工建设,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第十三条、《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第二十二条、第二十五条和《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第十条的规定。

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第三十一条的规定,责令你公司停止建设,于20xx年10月30日前补办环境影响评价手续。

年十月九日

2.电费交纳通知单 篇二

京地税征[1995]265号

1995-5-19 北京市地方税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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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区、县地方税务局、燕山支局,外贸分局,市局各处室、稽查大队:

最近,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了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国家税务总局、海关总署关于抓紧清理企业欠税的紧急请示,要求各地区、各部门认真贯彻执行。为此,市局结合具体情况,提出了加强欠税管理的意见,请在日常税款征收工作中认真执行。

一、提高对清理欠税工作的认识

税务机构分设半年多来,税收征管工作运行基本正常,地税系统市、区(县)两级收入都比去年同期有所增加。但也存在一些问题,其中之一是企业欠缴税款问题,各区、县局应对此予以重视,不能因为收入任务完成较好,而放松对欠税工作的管理。各区、县局要在已做工作的基础上,制定清理欠税的措施,以确保今年税收计划的完成。

二、加强对欠税工作的管理

(一)严格执行《征管法》第二十条的规定,对于拖欠国家税款的纳税人,税务机关除责令限期缴纳外,必须从滞纳税款之日起按日加收2‰的滞纳金。

(二)纳税人因有特殊困难,不能按期缴纳税款的,必须在规定的纳税期限内向主管税务机关提出书面申请,并填写《延期缴纳税款申请审批表》一式三份,经审查批准,同意延期缴纳的税款不加收滞纳金。但对同一笔税款,无论经几次批准延期缴纳,其累积时间最长不得超过三个月,对超过三个月仍不能缴纳的税款,要按日加收2‰的滞纳金。

(三)滞纳金实行按月征收,即在一个月内不能缴纳已欠税款的纳税人,要先交纳欠税的滞纳金。加收的滞纳金由主管税务机关开据《北京市地方税务局缴款书》,通知纳税人在次月1—10日内缴入开户银行。新欠税款不足一个月的,按日加收滞纳金并随同税款一并入库。对逾期不缴纳的,由主管税务机关依据《征管法》第二十七条规定,开据《北京市地方税务局扣缴税款通知书》,通知欠税单位的开户银行强制扣缴所欠的税款及滞纳金。

(四)对延期缴纳税款的审批权限明确如下:

1、50万元以下(含50万元)的欠税延期缴纳审批,由区县局征管科根据具体情况分别会有关税政科室,提出意见,报区县局主管局长审批。2、50万元以上的欠税,由区、县局审核签注意见,报市局征管制度处。征管制度处对区、县局上报的《延期缴纳税款申请审批表》应认真审核,深入实际了解情况,在征求有关业务处意见后,提出意见,报主管局长审批。

(五)各区、县局要加强对企业欠税的管理,对欠税工作要有专人负责,要建立台帐,详细记录各级批准延期缴纳的税种及金额,做到情况明,底数清。

三、为做好延期缴纳税款审批的统计工作,市局制定了《审批延期缴纳税款情况表》(表

一、表

二、表三),每季终了后10日内报市局征管制度处,此表填报数字自1995年1月批准缓交开始统计。

四、各区、县局在执行本通知中,如遇问题,请及时报告市局。

附: 《审批延期缴纳税款情况统计表》(表

一、表

二、表三)

《延期缴纳税款申请审批表》

3.力率调整电费通知 篇三

二、现未实行《力率调整电费办法》的用户,可由各电业管理局按新的《功率因数调整电费办法》的有关规定,区别不同情况,拟订措施,分步实施。但执行新规定的时间,不应晚于一九八六年底。

三、实行两部制电价的范围不变。

四、各地执行中遇到的问题,请随时报水利电力部。附件:《功率因数调整电费办法

二三。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利电力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物价局

4.员工宿舍水电费收缴通知 篇四

随着公司规模的不断扩大,住宿员工也在增多,为强化员工节约水电意识,科学合理利用资源,倡导节约环保的生活习惯。经公司研究决定,自2018年7月1日起由个人承担水电费。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费用标准:

1、电费:0.5元/度,按每间宿舍抄表度数计算。

2、水费:3.10元/立方米,按每间宿舍的热水和冷水的合计用水量,计算水费。

3、费用标准参照政府民用水电标准执行。

二、扣费对象:所有租住宿舍的员工。

三、生效时间:2018年7月1日。

四、扣费方式:员工当月工资中扣除。

望各住宿员工认真贯彻勤俭节约,合理使用水电,养成出入宿舍及时关闭用水、用电设备的好习惯,避免造成不必要的浪费。

5.电费交纳通知单 篇五

量电费的通知

尊敬的各合作商铺:

根据宝鑫集团总公司2013年5月20日下发的调整和收取2013年物业管理费用和中央空调流量电费的规定,宝鑫时代购物中心购物中心乐清店,对各商铺按公司标准收取(物业费1.5元/平米/月,空调流量电费10元/平米/月),其中物业管理费用按年收取,空调流量电费按实际使用月份收取,请各商铺收到通知后,到宝鑫时代购物中心签订合同补充协议!

宝鑫时代购物中心

6.关于调整电费的温馨通知 篇六

Guangzhon E-in Property Management Service Co.,Ltd 关于电费调整的通知

尊敬的溢盈物业小区全体业户:

根据省物价局关于我省居民生活用电试行阶梯电价有关问题的通知,居民阶梯电价将城乡居民每月用电量划分为三档,电价实行分档递增。未实行“一户一表”的合表居民用户,暂不执行居民阶梯电价,其电价水平统一提高0.037元/千瓦时,上述规定自2012年7月1日起按实际用电量开始实施。

参考电费调整后的价格,结合本小区的实际情况(本物业小区为合表用户单位),本物业小区将全体业户的电费电价进行统一调整,自2012年7月1日起,由原来的0.77元/千瓦时,调整为0.81元/千瓦时,以后统一按此标准进行核收。

希望广大业户按照管理处的通知,积极配合小区的电费收取工作,按照新的电费标准及时进行缴费,如有疑问,请致电管理处:86984917进行咨询。

特此通知。

广州市溢盈物业管理服务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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