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计实务操作课程

2025-01-31

会计实务操作课程(精选12篇)

1.会计实务操作课程 篇一

《房地产项目工程招投标、合同管理、造价控制与风险防范操作实务》

高端课程

课程名称:《房地产项目工程招投标、合同管理、造价控制与风险防范操作实务》

课程

目标学员:

 房地产企业(政府或国有投资项目、建筑施工企业)成本控制、工程管理、规划设计、招标与合约管理、工程审计等管理人员

 为房地产企业(政府或国有投资项目、建筑施工企业)服务的工程、成本咨询企业的工作人员

课程综述:

随着国家当前新一轮房地产的调整以及房地产业的规范化运作,房地产项目的利润越来越薄,所以下一步房地产项目投资管理的重点应当转移到以控制项目造价和成本来提高投资效益。建设部最新颁布的国家标准《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08),为房地产开发工程项目进行造价管理和成本控制提供了一个绝好的机会,该国家标准特别规范了双方工程招标投标、合同约定、价款支付、风险划分、价款调整、索赔与签证办理、竣工结算、争议处理等行为。对于规范作为参与建设各方行为,将产生长远的影响。对于我们房地产经营管理者及相关工程项目管理人员来说,从企业长远持续发展的高度,尽快掌握和领会新版《计价规范》的实质和精髓,对于企业稳健而快速发展具有十分重大的战略和现实意义。

这是一门培养房地产开发项目全过程造价控制核心实战技能的实务课程,具有非常强的操作性。本课程主要在介绍了工程项目工程量清单计价的原理方法、新《清单计价规范》出台的形势与背景、基本内容和亮点之后,以典型案例的方式阐述房地产开发项目招投标阶段(清单编制、招标控制价的编制、投标报价的编制、合同价款的约定)、施工阶段(计量支付、变更签证、工程索赔、价款调整)、竣工结算阶段(结算办理、纠纷处理)各个环节的实战操作策略、要领、技巧和方法,规范协调房地产开发项目参与各方(投资方、业主方、设计方、承包方、分包方、咨询方、监理方)的关系,增强房地产投资开发管理人员和项目管理人员的实战能力,切实提高他们工程招投标、工程合同管理以及工程造价控制等管理实务和操作水平,最终加强工程项目全过程投资控制,全面提高房地产项目建设投资效益。

学员收益:

 系统全面地掌握房地产项目全过程工程造价管理理论和实践技能特别是工程项目投资控制实施的流程和核心内容,切实加强工程项目全过程投资控制,全面房地产项目建设投资效益。使学员建立系统完整的房地产工程成本控制体系

 使房地产项目投资(造价)管理人员第一时间掌握工程投资控制的新版《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08)的实施和操作要领,全面掌握新的《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下投标报价和计价的强制性规定及要求,领会工程量清单计价和招标技巧,提高建设工程招投标、工程合同管理以及工程造价控制等管理实务和操作水平。

 通过培训使房地产项目管理人员能将全过程工程造价控制的理念、方法运用

到具体的工程造价控制业务中,结合最新《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的实施,从战略高度规划统筹和指导工程造价管理和投资控制工作,最终达到提高投资效益的目标掌握房地产开发项目前期发展环节成本控制的要点与操作技巧

 通过案例分析,使房地产项目管理人员掌握新的形势下投资商进行成本控制的工具和核心技术,增强投资管理人员和项目管理人员的实战能力。内容提纲:

第1讲 新《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08)深度解读与操作

实务

1.1 新《清单计价规范》出台的形势与背景

1.2 新《清单计价规范》的指导思想与原则

1.3 新《清单计价规范》的基本内容和亮点

1.4 新《清单计价规范》条文实质深度解读

1.5 新《清单计价规范》下政府投资项目面对的挑战

第2讲 基于新《清单计价规范》下的工程招投标实务操作要领

2.1 新《清单计价规范》下工程量清单的编制实务与操作要领

2.2 新《清单计价规范》下招标控制价的编制实务与操作要领

2.3 新《清单计价规范》下投标报价的编制实务与操作要领

2.4 新《清单计价规范》下工程评标与定标实务与操作要领

第3讲 基于新《清单计价规范》下的工程合同管理、造价控制及风险防范实务

与操作要领

3.1 新《清单计价规范》下工程合同价款管理实务与操作要领

3.2 新《清单计价规范》下工程计量与价款支付实务与操作要领

3.3 新《清单计价规范》下工程变更与现场签证办理实务与操作要领

3.4 新《清单计价规范》下工程索赔办理实务与操作要领

3.6 新《清单计价规范》下工程价款调整管理实务与操作要领

3.8 新《清单计价规范》下竣工结算管理实务与操作要领

3.7 新《清单计价规范》下工程计价争议处理实务与操作要领

3.8 新《清单计价规范》下业主投资控制的风险分析及防范对策和办法 第4讲 基于新《清单计价规范》下的工程造价控制实务典型案例

4.1 工程量清单计价综合案例分析

4.2 当前工程量清单计价中的热点、难点问题的定性案例分析

课程时间:2.0天。

讲师背景介绍:详见讲师简介(马楠)

2.会计实务操作课程 篇二

关键词:教学原则,教学目标,课程改革,教学实践

一、《会计岗位操作》教学遵循的基本原则

在高职会计教学中, 容易出现的问题就是理论与实践脱节, 导致教学质量下降, 达不到培养目标。因此在教学改革中应重视以下原则:首先, 明确专业培养目标, 以适应社会需要为基础, 通过调查与研究来明确课程的教学任务, 与企业人士共同研讨会计岗位所要求的知识与技能, 归纳、总结当前会计岗位需求, 改进现有的课程与教学内容等。《会计岗位操作》课程为教改课程之一, 教学中就重视了企业对人才的要求, 以此为基础设立相应的“岗位”进行教学, 将会计教学与实践通过“岗位任务”结合起来, 确定教学的目标。其次, 在教学中突出实践为重点的思路, 根据培养的目标结合当下的教学需求, 扩大教学中实践部分的比例, 尽量让学生在学习中就可以体验到知识的应用价值。一方面可以使其扎实地掌握会计基本知识, 熟练地运用会计基本技能;另一方面也可激发其对学习的兴趣。最后, 在《会计岗位操作》教学中应突出对学生职业技能的培养, 利用岗位实践来鼓励学生在“工作”中灵活运用知识, 使学生可以适应实际工作的复杂性, 提高处理问题的操作技能, 这个原则与职业教育的基本目标是完全一致的, 所以在教学中不能忽视。

二、《会计岗位操作》的课程设计

(一) 课程设计的思路

依据前面提出的基本原则, 在《会计岗位操作》的实际教学中, 应对课程按照企业常用的岗位进行设置, 充分利用市场调研的成果, 对岗位的职能进行细化, 基础组织相关的课程模块, 让学生体验会计各岗位的工作任务及岗位职责, 最终形成一个较为完整的课程教学体系。在实践中, 必须尽量考虑全面, 如学生基础差异大, 课程设置应难易结合, 既重视基础也要突出岗位技能的需求, 让学生可以尽快的了解岗位职能、工作流程及业务技能等。

(二) 课程内容的选择

《会计岗位操作》课程在教学中所突出的是“岗位”, 由校企合作共同开发课程标准, 即利用实际工作流程来组织教学内容, 设置出纳岗位、财产物资核算岗位、成本费用岗位、收入利润核算岗位、总账报表岗位等5个岗位。以5个工作岗位的工作任务为载体, 基于岗位工作任务设计教学活动。在教学中同时考虑到学生对最新知识与技能的需求, 将会计从业资格考试的内容引入教学, 让学生对学习更加感兴趣。因此在自编的校本教材中收集了大量的实际案例, 对准则、概念、技能等进行分类讲解与细化, 重点突出培养学生的职业技能。

(三) 课程的岗位特色

在课程实践中, 《会计岗位操作》课程所体现的是岗位特色, 即在教材中体现的是理论与实践并重的思路, 结合高职教材中所规范的标准内容, 利用“教学做”一体化的教学模式使之与岗位相结合, 突出业务技能在职业会计教学中的重要性, 使其获得较好的教学效果。

岗位特色改变了传统的教学模式, 建立了以职业化岗位能力培养为基础的教学目标, 围绕这个教学目标组织的教学内容以工作技能为基础, 将会计岗位的具体工作内容展示给学生, 让学生体会到工作的主要流程与任务, 进而对学习本课程有了充分的认识。学生在教师的引导下以模拟操作为主要学习手段, 先对知识点进行讲解, 然后再对知识群进行训练, 最终形成一个完整的岗位操作训练模式, 这样就可让学生对某个岗位的具体工作进行全面掌握, 在实践的过程中也学习了理论知识。同时, 在教学中《会计岗位操作》课程也与修订后的最新会计准则相对接, 确保教学实践中的时效性和科学性, 保证了学生在毕业工作后可以直接在岗位中应用所学的实践知识, 为学生就业奠定了良好的基础。

三、《会计岗位操作》突出实践性的教学实践

(一) 以岗位为基础的实践教学贯穿始终

在教学实践中, 《会计岗位操作》课程突出的是岗位化特色, 即教学中模拟真实岗位工作的情景, 在教学中创造条件, 让学生在模拟的情境中完成对每个知识单元的学习, 将“教学做”融入到日常的教学实践中。教学中根据不同岗位任务设置不同的学习任务, 按照会计岗位的分工与流程对学生进行不同技能的训练, 利用角色扮演法、分组教学法、项目教学法及启发式教学法等方法让学生始终在“教学做”的氛围中体会岗位工作的感觉, 针对自身的问题进行反思并加以解决, 让学生充分体验到“岗位操作”的真实性。

(二) 利用综合演练提高教学效果

在教学中, 充分利用项目教学法的优势, 对学生进行综合性的演练, 组织学生形成一个模拟化的岗位流程, 将某个工作岗位与其他岗位之间的工作衔接起来, 形成一个项目任务, 让学生分组担任不同的工作角色, 在实践中让学生真实的感受到工作的环境, 利用项目任务的达成过程, 训练学生应用知识、技能、相互配合团队协作的能力, 这样的教学形式在《会计岗位操作》的课程实践中取得了较好的教学效果。

《会计岗位操作》课程在实际的教学中体现的是“岗位”化教学的特征, 在教学实践中, 利用教学目标、教学内容、教学方法的岗位化转变, 使得会计教学更加趋近于实际应用, 让高职学生在学习中获得更加丰富的实践经验, 将理论与实践结合起来, 并最终达到应用自如的效果, 使学生学习成效达到最大化。

参考文献

[1]徐春蕾.中职学校基础会计教学改革探析[J].科技致富向导, 2011 (24) .

[2]杨春旺, 向鸿梅, 肖刚.高职院校基础会计课程教学内容重新组合问题的探讨[J].商业经济, 2009 (24) .

3.会计实务操作课程 篇三

【摘 要】外贸经济的发展促使国家越来越重视进出口贸易,在进出口贸易发展中,外贸会计实务是其中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本文首先分析了外贸会计实务的特点,接着从加大外贸会计人员自身职能的转变力度、建立健全外贸会计实训平台以及外贸会计实务操作规范的监管制度三个方面分析了外贸会计实务操作规范的保障策略。

【关键词】外贸会计实务;特点;操作规范

随着经济持续发展对外贸会计的要求也随之提高,尤其是对外贸会计实际操作能力方面,要求操作人员不仅具备基本的外贸会计理论知识,还要掌握具体的操作技能。所以,认清我国外贸会计的特点、明确外贸实务操作规范的保障策略显得尤为重要。

一、外贸会计实务的特点

我们在分析外贸会计实务特点的时候主要从两个方面进行:一个是外贸会计实务技能的理论知识特点,一个是外贸会计实务技能的实际操作能力特点。这两点也是外贸会计熟练运用的基础。首先是外贸会计实务技能的理论知识特点,主要体现在外贸实务需要运用很多实例去了解会计核算的方式,而对于那些政策性比较强,操作难度比较大的报关的关税、消费品的消费费、增值税免抵退、出口退税等相关税收知识,以及对外管局和银行提供的财务报表、企业间的合并会计报表的编制方式等都有详细的介绍,具备很强的实用性。其次是外贸会计实务技能的实际操作能力特点,主要体现在外贸会计实务的操作流程,外贸会计不仅需要掌握内销会计的操作流程,还要了解用什么时候的汇率来计算外贸收入、退税额按国税局出口退税率中规定的对应税率来计算、收入汇率与实际收汇的汇率差额确认汇兑损益以及每个月向国税局申报出口退税等,加上外贸操作还具备很强的法律性,要掌握国际相关法律法规跟国内会计法律法规的差别之处。此外,还要对外贸会计实务的操作业务有个清晰的了解,不同的外贸会计实务操作人员由于自身业务的熟练程度不同也可能会产生不同的外贸会计执行力。所以,这些也是影响外贸发展的因素之一,必须给予重视。

二、外贸会计实务操作规范的保障策略

1.加大外贸会计人员自身职能的转变力度

随着我国社会经济的创新与发展,要认真看待外贸会计人员的职能转变训练模式。如何更好的对外贸会计人员进行业务培训已经成为转变外贸会计人员自身职能的重要途径。积极开展职能转变之后的技能培训工作,有助于会计人员业务能力的全面提升,也能够更好的适应会计人员岗位可能发生的变化,运用最直接有效的方式来解决会计人员的业务培养问题,转变外贸会计人员的自身职能,强化外贸会计人员的应变能力。要从根本上提高外贸会计人员的实务操作能力,就要花费很大的精力培养外贸会计人员的岗位技能,还有国际化标准下的会计核算等工作,运用国际化的会计理论知识培养从业人员的岗位适应能力。根据具体的操作能力和岗位使用能力来判断个人的业务能力,对于综合性比较高、有提升空间的人员予以相应的激励。

2.建立健全外贸会计实训平台

对于外贸会计实务的学习人员来说,建立健全平台也就是加强其自身的实际操作能力,能够对外贸实务知识的学习和运用有个清晰的认识,在脑海中有个准确的衡量标准。要积极建立外贸会计人员的健康发展制度,明确其可持续发展规范。而各个高等院校在培养外贸会计人员的时候,可以开展校企合作,强化企业跟学校外贸会计人才的合作,打造外贸会计实务操作的训练平台,为学校外贸会计人才的实用性做好准备。在学校和企业合作共同培养的过程中尊重企业的意愿和实际需求。不影响外贸会计学生实际发展空间的前提下,有所吸收的采纳企业提供的用人建议和培养建议。在对外贸会计人员训练的时候要在每一个时间段开展一次实际训练,从而提高这些学员的积极主动性。事实上,在校企合作建立健全实训平台培养学生的过程中,在更深的程度上,可以适当考虑定向培养的方式,注重外贸会计理论知识和专业知识的全面涉及,而企业的培养则可以适当的根据自身的用人需求进行调整,对学生的外贸会计实务实践知识进行培养。不断加强就业人员的责任感以及价值观,站在实用性这个出发点来考虑自身应用能力的改善,开展的发展规划也要具备应用价值,从而培养出一批具备规范性与可操作性的外贸会计人才。

3.建立健全外贸会计实务操作规范的监管制度

要想外贸实务得到更加顺利的发展,就要建立健全外贸会计实务操作规范的监管制度,从而更好的为进出口贸易服务,也能为对外贸易提供动力源泉。也可以说,外贸实务的健康发展离不开健全的外贸会计实务操作规范的监管制度,这样才能更好的提高外贸会计实务操作的主动性与积极性,也能提高外贸会计人员对于资金的责任感。比如,在对外贸资金的监管制度中,就要对外贸会计实务的具体操作规划与责任进行规定,要建立相应的制度考核标准,用这个标准去考核外贸会计人员的工作指标,考评数据主要的来源是资金使用与出口退税的退回,之后从综合考评结果中把有用的信息提取出来,计算到考评体系中。强化外贸会计操作规范的监管,还要设立相应的奖惩制度,遵循激励原则,对于外贸会计实务操作的正确行为进行奖励,错误行为给予处罚,运用奖惩制度来激发外贸会计人员的工作积极性。

三、结论

综上所述,随着我国在国际市场中的地位越来越高,扩大外贸产业已经成为现代经济发展的大趋势,培养新型外贸会计人才的重要性不言而喻。所以,要加强外贸会计人员的培养力度,提高他们的理论知识和实务操作能力,建立健全外贸会计实务操作规范的监管制度,从而为我国外贸经济的发展保驾护航。

参考文献:

[1]薛见萍.外贸企业会计内控研究[J].现代商业,2012(29).

[2]徐晓芳.WTO与外贸会计人员的会计从业风险谈创新思维.商业会计,2013(8).

4.年终结转会计实务操作流程 篇四

二、 做年终转账凭证

1)收入结转

借:50100经营收入结转(所有期末余额)

51100发包及上交收入结转(所有期末余额)

52200补助收入结转 (所有期末余额)

53100其他收入结转(所有期末余额)

56100投资收益结转(所有期末余额)

贷:321本年收益

2)支出结转

借:321本年收益

贷:50200经营支出结转(所有期末余额)

54100管理费用结转(所有期末余额)

55100其他支出结转(所有期末余额)

55200农业发展支出结转(所有期末余额)

3)结转本年收益

借:321本年收益

贷:32202未分配收益

4)年终分配

借:321公积公益金

3220102应付福利费

3220103外来投资分利

3220104农户分配

3220105其他

贷:311公积公益金结转

21200应付福利费提取

202 应付款

113内部往来

5)各项分配结转

借:32202未分配收益

贷:3220100各项分配结转

注:若311公积公益金科目存在明细科目,则结转科目应由用户自己增加,可以把结转科目设置为“00”科目,如31100公积公益金结转,如果已经增加了如“本年预提”或“上年结余”此类的科目,可以不用增加“00”结转科目。如果没有明细科目的可以不增加结转科目,直接使用311一级科目进行结转。

结转212应付福利费、311公积公益金科目的明细科目金额时,须逐个结转至“00”结转科目或“本年预提”或“上年结余”此类科目的借方。

损益类科目不需增加00结转科目,也不需要逐个结转明细科目,只要使用且必须使用00结转科目结转至321本年收益。以上的五个转账凭证必须按顺序制做,中间不能合并,如321本年收益必须通过32202未分配收益结转,不能直接由“3220100各项分配结转”来结转。

年终分配时,外来投资分利、农户分配、其他三项,应根据具体情况分配到应付款、内部往来等科目的明细科目中

三、 年终结账

若用户每个月份的操作只做到记账为止,年终时必须逐个月份进行结账,必须保证要结账月份的账务处理工作已经完全正确,结账前用户可以在“会计期间设置”中先查看一下结账情况,后面显示“已结账”的就说明该月份已经结账,也可以点击“月末结账”按钮,出现如下提示框:

窗口最上面也会提示该账套最近月结的月份,然后以下一月份登录进行结账处理,以后月份也同样进行月结。

当结第十二个月份的账时,系统会自动将本年度年末的数据转入下一年度,即年结。跟以前月份月结有所不同,具体操作如下:

1)、进入“月末结账”窗口(如上图),点击“确定”,系统提示“现在是第12会计期间,结账将结束本会计期间,继续吗?”,确认要结账,点击“是”。

2)、系统出现第二个提示窗口,提示“会计期间:12是年度结转时间吗?如果是将进行年终转账处理!”,确认要年结的,点击“是”。

3)、系统出现第三个提示窗口,提示“您是否已经对本账套做过完全备份”,如果在前面已经做过完全备份的可以点击“是”,如果没有做过备份的点击“否”,进入到数据备份中进行完全备份。备份完成后重新年结。

4)、点击“是”后系统自动进行结账处理,处理完成后提示“12月的结账处理已经成功结束!”,点击确定,系统继续进行转账处理,直至提示“年度转账处理已经成功完成,建议对账套做完全备份!!”,点击确定后系统出现备份账套窗口,选择路径进行完全备份。

提示:在做年结前,损益类一级科目和“32201各项分配”必须结平,否则在第三步操作后,系统将会出现提示(如下图),点击确定后将所有损益类科目和各项分配的余额都结转后,再按步骤进行年结操作。

四、年初设置

年终转账成功后,建议关闭账务处理重新登录,再对下一年度的年初数据进行调整,在调整前再做一次完全备份。备份完成后用户就可以对一些会计科目的余额进行修改和删除,余额修改或删除后也可对科目进行调整,但被调整的科目必须保证没有任何余额。

5.会计实务操作课程 篇五

一单选题,每题只有一个正确答案(本题共有5道,共25分)

问题 1 : 会计凭证登账后的整理、装订和归档存查称为()。

会计凭证的传递

会计凭证的保管

会计凭证的编制

会计凭证的销毁 “

正确答案:会计凭证的保管

问题 2 : 根据账簿记录和经济业务的需要而编制的自制原始凭证是()。转账凭证

累计凭证

限额领料单

记账编制凭证

正确答案 :记账编制凭证

5问题 3 : 以下在进行土地使用权的收购中,错误的说法是()

转让方需要缴纳营业税及附加

转让方需要缴纳企业所得税;

转让方需要缴纳土地增值税

转让方需要缴纳增值

正确答案:转让方需要缴纳增值

问题 4 : 根据一定期间的记账凭证全部汇总填制的凭证有()。

汇总原始凭证

科目汇总表

复式凭证

累计凭证 ”

正确答案:科目汇总表

问题 5 : 填制原始凭证时应做到大小写数字符合规范,填写正确。如大写金额“壹仟零壹元伍角整”,其小写应为()。

1001.50元

¥1001.50

¥1001.5-元

¥1001.5“

正确答案¥1001.50

二多选题,每题至少一个正确答案(本题共有6道,共30分)

问题 6 : 记账凭证应该是()

1由经办业务人员填制的2由会计人员填制的3经济业务发生时填制的4登记账簿的直接依据

5根据审核无误的原始凭证填制的正确答案 :24

5问题 7 : 会计凭证的保管应做到()

1定期归档以便查阅

2查阅会计凭证要有手续

3由企业自行销毁保证会计凭证的安全完整 ”

正确答案:12

4问题 8 : 外来原始凭证应该是()

1从企业外部取得的2由企业会计人员填制的3一次凭证

4盖有填制单位公章的5累积凭证 “

:正确答案:134

问题 9 : 下列记账凭证中,属于复式记账凭证的有()

1单科目凭证

2收款凭证

3付款凭证

4转账凭证

5通用记账凭证 ”

正确答案:2345

问题 10 : 自制原始凭证按其填制程序和内容不同,可以分为(1外来凭证

2一次凭证

3累计凭证

4汇总原始凭证

5记账编制凭证 “

:正确答案 :2345

问题 11 : 填制原始凭证时应作到()

1遵纪守法

2记录真实

3填写认真

4内容完整

5会计科目正确 ”

正确答案:1234)

三判断题,每题只有一个正确答案(本题共有9道,共45分)

问题 12 : 未到规定保管期的会计凭证,任何人不得随意销毁。对保存期满的会计凭证必须开列清单,经本单位领导审核,报上级主管部门批准,方可销毁。销毁前应认真清点核对,销毁后,在销毁清册上签名盖章,以示负责。

正确答案:对

问题 13 : 对于重要的空白原始凭证,如支票、发票、收据等,应指定专人保管,建立收、发(领)、销(销号)制度,并按每种票据设立票据登记簿加以记载,防止丢失、冒领。对

正确答案:对

问题 14 : 对于货币资金的相互划转业务,在汇总付款凭证中汇总,汇总收款凭证不汇总,以避免重复汇总,如将现金存入银行,应汇总在现金的汇总付款凭证中。

正确答案:对

问题 15 : 期初余额不平衡时,总账不能结账

正确答案:对

问题 16 : 系统默认未经出纳签字不可以进行记账

错、正确答案:对

问题 17 : 会计凭证的保管期限和销毁手续,必须严格按照国家会计法规、会计制度的有关规定执行。对于一般的会计凭证,保管期限为15年,银行对账单为3年。对于重要的会计凭证,例如涉外业务凭证,按照国家法规应长期保存。

正确答案:对

问题 18 : 删除账龄区间后,被删除区间以后的区间号不变,起止天数自动重算对

正确答案:错

问题 19 : 采用汇总记账凭证账务处理程序时,必须先根据记账凭证定期编制科目汇总表,然后再根据科目汇总表分次或月终一次性登记总分类账

正确答案:对

问题 20 : 如果采用单式记账凭证,在整理记账时,必须保持会计分录的完整,并按科目分类整理。

6.办税操作实务 试题 篇六

一、单选题:

1.某厂(小规模工业企业)某月外购一批货物1000件,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价款和税款分别为100000元和17000元,当月销售800件,请税务机关代开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价款为110000元,则该厂当月要缴纳的增值税为(3300元)。

2.某零售企业为一般纳税人,月销售收入为409500,当月进项税额为51000元,该企业当月应纳增值税为(8500元)。

3.某居民企业2011年收入总额为1000万元,成本为300万元,销售税金及附加150万元,按规定列支各项费用200万元(企业业务招待费10万元),2010年底经核定结转的亏损额5万元,2011该企业应缴纳企业所得税(87.5万元)。

4.根据消费税的有关规定,下列属于消费税征税范围的是(实木地板)。

5.以下哪个是企业所得税纳税人(一人有限责任公司)。

6.发票验旧功能是在(网上开票系统中)。

7.开具发票应当按照规定时限、顺序,逐栏、全部联次一次性如实开具,并加盖(发票专用章)。

8.在发票作废中输入需要的发票号码后无法查询到记录,下面的原因中错误的是(发票开具的金额过大)。

9.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下列支出哪项可以扣除(特殊工种职工的法定人身安全保险费)

10.符合条件的小型微利企业,减按(20%)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11.企业一般纳税人外购的货物(简易征收的除外),可以作进项税额抵扣的是(外购的固定资产用于企业的生产经营活动)。

12.企业纳税发生亏损,准予向以后结转,用以后的所得弥补,但结转年限最长不得超过(5年)。

13.企业安置残疾人员所支付的工资,税前可以(100%)加计扣除。

14.小型商贸批发企业是指(注册资金在80万元(含80万元)以下、职工人数在10人(含10人)以下的批发企业)。

15.小汽车的最低折旧年限是(4年)。

16.下列项目的进项税额可以从销项税额中抵扣的是(购买的免税农产品)。

17.下列合同中,应当征收印花税的是(技术咨询合同)。

18.下列关于使用CA登陆网上申报的说法,错误的是(登陆时只要把CA插上就可以了,不用安装CA的驱动或者CA证书助手)。

19.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附加的计征率分别是(3%;2%)。

20.纳税人应当自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或其他机关办理变更登记之日起(30日)日内向原主管税务机关申请办理变更税务登记

21.纳税人超过应纳税额缴纳的税款,自结算缴纳税款之日起(三年)年内发现的,可以向主管税务机关要求退还多缴的税款并加算银行同期存款利息。

22.纳税人所在地为市区的,城市维护建设税的税率为(7%)。

23.自2009年1月1日起,新增企业所得税纳税人中,其企业所得税由地方税务局管理的是(应缴纳营业税的企业)。

24.自2012年2月1日起,取消征收的基金费是(人防建设经费)。

25.未按照规定期限缴纳税款或者未按照规定期限解缴税款的,从滞纳税款之日起,按日加收滞纳税款(万分之五)的滞纳金。

26.广告合同应按(加工承揽合同)税目贴花

27.怎样在中方人员个税软件中查看所做的所有人总计的纳税金额(点击软件下方的分项汇总)。

28.关于在网上开票系统中补打发票,下列说法正确的是(发票保存了未打印,可以进行补打,无时间及补打次数限制)。

29.关于财务报表申报,下面说法正确的是(财务报表申报时可以使用离线客户端填写好数据后,进行上传)。

30.关于安装使用CA数字证书的准备工作,下列说法正确的是(安装CA证书助手软件,将CA插在电脑上,并使用CA证书助手软件系统检测通过)。

31.关于CA数字证书的领取,下列说法正确的是(新办企业完成税务登记后,在税务机关指定地点履行相关手续后即可当场领取电子证书)。

32.关于外籍个人个税申报,下列说法错误的是(企业信息是从网上申报网站中下载后,导入到软件中的)。

33.关于外籍个人个税申报,下列说法正确的是(在软件中新增人员后,需要生成XML文件上传到网上申报系统中,等待所属管理分局审核)。

34.关于中方人员个税申报,下列说法错误的是(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申报表后面对应的按钮名称是按月申报)。

35.网上申报营业税,点击营业税附表无法打开的情况下,应进行的正确操作为(点击浏览器中工具-兼容性视图设置,勾选在兼容性视图中显示所有网站)。

36.网上申报中,上传代扣代缴外籍个人所得税(普通算法)提示非本单位文件,应该怎样操作(在外籍个税软件的企业信息中输入正确的税务管理码)。

37.网上申报中,上传代扣代缴中方人员个人所得税(普通算法)文件时提示非本单位文件,应该怎样操作(制作的DAT文件中,1办税操作实务

在设置单位中输入正确的税务管理码)。

38.工资、薪金所得的申报期限是(取得所得的次月15日内申报)。

39.税务行政复议申请人可以在知道税务机关做出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60日)日内提出行政复议申请。因不可抗力或者被申请人设置障碍等其他正当理由耽误法定申请期限的,申请期限自障碍消除之日起继续计算。

二、判断题:

1.一般纳税人认定中的年应税销售额,是指纳税人在连续不超过12个月的经营期内累计应征增值税销售额,不包括免税销售额。(×)

2.购进货物因自然灾害发生损失,其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3.辅导期一般纳税人增购增值税专用发票,应根据已领购并开具的正数专用发票上注明的销售额的3%预缴税款。(√)

4.新认定为一般纳税人的小型商贸批发企业实行纳税辅导期管理的期限为6个月。(×)

5.企业实际发生的与取得收入有关的、合理的支出,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6.企业发生的合理的劳动保护支出,准予扣除。(√)

7.企业每一纳税的收入总额,减除不征税收入、免税收入、各项扣除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8.企业应当根据固定资产的性质和使用情况,合理确定固定资产的预计净残值。(√)

9.企业发生的公益性捐赠支出,在利润总额12%以内的部分,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10.企业所得税按纳税计算,分月或者分季预缴,并在终了后五个月内,汇算清缴。(√)

11.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的起止时间是次年的1月1日起至3月31日止。(×)

12.企业向自然人借款,双方签定的借款合同应按借款金额万分之零点五贴花。(×)

13.国税机关审核出具的《生产企业出口免抵退税审批通知单》上注明的“免抵税额”应作为教育费附加的计征依据。(√)

14.实际缴纳增值税、营业税、消费税的外资企业是城市维护建设税的纳税人。(√)

15.纳税人有权要求税务机关为其保密。税务机关将依法为纳税人的商业秘密、个人隐私及税收违法行为信息保密。(×)

16.纳税人在进行网购发票时,要确保纳税专户中有足够金额以备发票工本费扣除。(√)

17.纳税人不进行纳税申报,不缴或者少缴应纳税款的,由税务机关追缴其不缴或者少缴的税款、滞纳金,并处不缴或者少缴的税款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

18.社会保险费每月25日前在约定帐户扣款,如25日遇节假日,则顺延。(×)

19.新办外资企业的企业所得税由地方税务局征管。(×)

20.高新技术企业和国家重点扶持企业,减按20%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21.“12366纳税服务热线”提供非人工时间和线路繁忙时间留言预约服务。(√)

22.外籍个人个税年终汇算表格中深蓝色为企业下载字段或数据,不允许修改;淡蓝色为企业下载字段或数据,允许修改;黄色为企业自行填制;灰色为系统自动计算字段。(√)

23.外籍个人个税软件提供在线升级功能,点击文件夹中的upgrade.exe,双击后直接对软件进行升级即可。(√)

24.在网上办税服务厅打印缴税凭证时,查询后选中要打印的凭证,点击“选择打印”按钮,弹出打印界面,然后点击“打印”,按照系统提示进行打印。(√)

25.如果发现申报数据有误,申报系统提供更正功能。具体来讲:对已“暂存”、“审核不通过”的申报表提供“修改”、“删除”功能;“已提交”的可“撤消”;“已迁徙”、“审核中”、“审核不通过”、“待处理”的可“更新状态”。(√)

26.如要在中方人员个税软件中查看所做的所有人总计的纳税金额,点击软件下方的设置单位即可查看。(×)

27.网上申报既受理正常户申报也受理非正常户申报。(×)

28.系统一般会对重复申报的报表在保存提交时进行提示,但是非强制性审核,纳税人仍可进行多次申报,请纳税人切勿重复申报,否则,系统将根据申报情况进行多次扣款。(√)

29.电子缴款凭证查询时,输入查询条件包括申报日期、扣款日期、入库日期,可三选一。(√)

7.企业会计实务操作中的问题剖析 篇七

筹办期企业现金流量表的编制问题

筹办期是公司开展经营活动的准备阶段, 在这个阶段, 公司的生产经营活动没有正常开展, 主要进行投资活动和筹资活动。处于正常生产经营期的公司, 按照现行会计制度的规定, 必须编制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及利润分配表和现金流量表。由于复式记账和经济活动的内在联系, 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和现金流量表之间存在固有的勾稽关系。处于筹办期的企业由于没有开展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 无须编制利润表, 但为了反映筹办期间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现金流量, 企业需编制资产负债表和现金流量表。由于筹办期企业现金流量的特殊性以及间接法编制经营活动现金流量缺乏净利润基础, 使得编制现金流量表具有其特殊性。

首先, 我们分析现金流量表主表部分的编制。在编制现金流量表主表时, 如何划分筹办期发生的费用所引起的现金流量是编制筹办期现金流量表的特殊之处。按照现金流量表准则, 投资活动是指企业长期资产的购建和不包括在现金等价物范围内的投资及其处置活动。筹资活动是指导致企业资本及债务规模和构成发生变化的活动。经营活动是企业投资活动和筹资活动以外的所有交易和事项。企业筹办期发生的开办费, 主要包括登记注册费、评估验资费等, 这些费用的发生同公司的设立行为相关, 而与企业经营收入不存在直接的联系。《企业会计制度》规定, 企业在筹建期内发生的费用, 包括人员工资、办公费、培训费、差旅费、印刷费、注册登记费以及不计入固定资产价值的借款费用, 应在“长期待摊费用”中归集, 并在开始生产经营的当月起一次计入当月的损益。可见开办费从实质上讲是应会计权责发生制要求而设置的费用性质的资产, 是企业进行经营活动的必要准备, 是设立企业的必要投入。从性质上看, 将开办费引起的现金流出作为投资活动现金流出是恰当的, 由于这种现金流出不形成真正意义上的资产, 所以在现金流量表上不应列示在“构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所支付的现金”、“权益性投资所支付的现金”、“债权性投资所支付的现金”等栏目, 而应在“支付的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栏列示。由于规模不同, 不同企业的开办期长短不一, 短则几个月, 长则几年。实务中有人主张将在一年内发生并转销的开办费在经营活动现金流量中列示, 而将跨年度的开办费在投资活动现金流量中列示, 这种做法没有考虑开办费的性质, 同时也导致会计报表的可比性降低, 影响会计信息的质量。

其次, 根据要求, 企业除应采用直接法编制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外, 还应在补充资料中以间接法编制经营活动现金流量, 即将净利润调节为经营活动的现金流量, 由于筹办期企业没有编制利润表, 没有间接法编制经营活动现金流量的净利润基础, 所以筹办期企业无须也不可能以间接法编制经营活动现金流量, 即无须编制将净利润调节为经营活动的现金流量的补充资料。

新准则下存货期末计价的问题

新准则规定, 在资产负债表日, 存货应当按照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存货的成本高于其可变现净值的, 按其差额计提存货跌价准备;存货的成本低于其可变现净值的, 按其成本计量, 不计提存货跌价准备, 但原已计提存货跌价准备的, 应按已计提存货跌价准备金额的范围内转回。

存货的可变现净值是指未来净现金流入, 而不是指存货的现时售价或合同价。企业销售存货预计取得的现金流入, 并不完全构成存货的可变现净值。由于存货在销售过程中可能发生相关税费和销售费用, 以及为达到预定可销售状态还可能发生进一步的加工成本, 这些相关税费, 销售费用和成本支出, 均构成存货销售产生现金流入的抵减项目。只有扣除这些现金流出后, 才能确定存货的可变现净值。企业确定存货的可变现净值, 应当以取得的确凿证据为基础, 并且考虑持有存货的目的、资产负债类日后事项的影响等因素, 而存货可变现净值的确凿证据, 是指对确定存货的可变现净值有直接影响的确凿证明。如产品或商品的市场销售价格, 与企业产品或商品相同或类似商品的市场销售价格、供货方提供的有关资料、销售方提供的有关资料、生产成本资料等。例如:假定甲公司2005年12月31日库存A型机器20台, 成本 (不含增值税) 为480万元, 单位成本为24万元。该批A机器全部销售给乙公司。与乙公司签订的销售合同约定, 2006年1月18日, 甲公司应按每台24万元的价格 (不含增值税) 向乙公司提供A型机器20台。甲公司销售部门提供的资料表明向长期客户乙公司销售的A型机器平均运杂费等销售费用为0.12万元/台;向其他客户销售该机器的平均运杂费等销售费用为0.1万元/台。2005年12月31日, A型机器的市场销售价格为26万元/台。

在本例中, 能够证明A型机器的可变现净值的确凿证据是甲公司与乙公司签订的有关销售合同, 市场销售价格资料, 账簿记录和甲公司销售部门提供的有关销售费用的资料等。根据该销售合同规定, 库存的20台A型机器的销售价格全部由销售合同约定。在这种情况下, A型机器的可变现净值应以销售合同约定的价格24万元/台为基础确定。A的可变现净值=24×20-0.12×20=480-2.4=477.6 (万元) , 而不是市场价26×20=520元, 低于成本480万元, 应按其差额2.4万元计提存货跌价准备 (假定以前没有提过) 。

房地产企业成本核算问题

正确确定房地产企业的成本核算对象是房地产企业经营成果公允表述的基础。一般来说, 房地产企业的成本核算对象应结合项目的开发地点、规模、周期、功能设计、结构类型、装修档次、层高等因素确定, 而且一个成本核算对象只能计算出一个单位成本, 并据以结转销售成本。

对单体开发项目来说, 一般以独立编制概算或施工图预算的单项开发项目为成本核算对象。但对开发规模较大, 工期较长的项目, 尤其是同一项目有不同的功能区, 成本核算对象如何确定?实务中存在以项目整体作为成本核算对象, 待项目建成后再按一定的标准在各功能区分配的做法。比如, 同一项目既有写字楼、又有公寓、裙楼等功能。不同的功能导致其设计不同从而建筑成本相差很大, 这种情况下, 如果不单独核算各功能区的成本而将项目整体作为成本核算对象, 会导致成本在各功能区上的平均化, 但各功能区销售价格和租金价格却相差很大, 这样便导致成本和收入的不配比, 不符合会计上的配比原则。实务中还有一种做法是先将整个项目作为成本核算对象归集各功能区成本, 然后根据各功能区的情况估计一个比例来分割不同功能区的成本, 即从一个成本核算对象计算出两个或多个单位成本, 这种做法一方面会导致会计核算工作量的加大, 另一方面, 由于分割比例是事后确定的, 容易导致企业对各功能区单位成本的人为的调节, 不利于保证会计信息的可靠性。较合理的做法是按不同的功能区确定成本核算对象, 从一个成本核算对象计算出一个单位成本。这样既能满足会计信息的可靠性要求, 又能保证成本和收入的配比。

房地产企业土地增值税的会计核算问题

土地增值税是转让国有土地使用权、地上的建筑物及其附着物并取得收入的单位和个人根据土地增值额及超额累进税率计算交纳的税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的规定, 土地增值税以纳税人房地产成本核算的最基本的核算项目或核算对象为单位计算。纳税人应在转让房地产合同签订后的七日内, 到房地产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办理纳税申报, 并向税务机关提交房屋及建筑物产权、土地使用权证书, 土地转让、房产买卖合同, 房地产评估报告及其他与转让房地产有关的资料。纳税人因经常发生房地产转让而难以在每次转让后申报的, 经税务机关审核同意后, 可以定期进行纳税申报, 具体期限由税务机关根据情况确定。一些房地产企业在实际核算时, 简单套用财政部发布的《关于印发企业交纳土地增值税会计处理规定的通知》, 在销售一个项目的部分房地产时, 根据一定的会计资料估计应交纳的土地增值税, 并在“应交税金”帐做出记录。在项目全部销售完成时或原来基于估计的情况发生变化时, 可能需要对先前记录的“应交税金”账户进行调整, 如需要冲回原有账面记录的应交土地增值税。这种做法, 一方面企业在没有相关外部法律文件的许可下自行调整应交税金账户不符合一般通行的做法, 另一方面不利于税务机关的税收征管工作。由于土地增值税是以纳税人房地产成本核算的最基本的核算项目或核算对象为单位计算。所以如果在房地产成本核算的最基本的核算项目或核算对象没有完成销售以前, 为正确核算各期经营成果而计提相关土地增值税时应先记入预提费用账户, 待最基本的核算项目或核算对象销售完成, 满足土地增值税的计缴条件时, 清理预提费用账户的相关明细科目, 并将原计提的预提费用转入应交税金科目, 并以应交税金科目有关明细账户核算的金额申报、计缴土地增值税。

8.企业新设分立(公司)操作实务 篇八

企业分立(或称公司分立)是指一个企业依法分成两个或两个以上企业的经济行为。企业分立从不同的角度,可以有不同的分类。以企业的类型划分,可以有独资企业分立、合伙企业分立、国有企业分立、集体企业分立等;以分立的内容划分,可以分为全面分立和核心财产分立等。企业分立的形式通常主要有派生分立和新设分立两种。

新设分立是指企业将其全部财产分割,并投入到新设立的两个或两个以上企业,而原企业解散的经济行为。新设分立后的新企业应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登记手续,原企业则应办理注销手续。

本文所举案例企业由两家国有企业股东合资成立,控股股东属于上海市地方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管理的国有企业,另一股东属于中央国有企业,因此,案例公司的企业分立类型属于国有企业分立。案例企业的分立以仓库实体资产分割为目的,再以企业净资产新设两家企业后注销关闭,因此,该企业分立形式属于新设分立。

2 企业分立的原因

当企业经营环境(如技术进步、产业发展趋势、国家有关法规和税收条例、经济周期等)不断发生变化使企业目前的配置安排变得更为低效时,为适应环境的变化,企业应通过企业分立(如改变经营重点、退出竞争过于激烈的市场等)方式调整经营方向或改变经营目标。

2.1 提高企业的运营效率

企业的生产经营须达到一定规模才有利于提高其经济效益,但应避免生产规模过大或过小。企业规模过大而超出适度范围,运转和经营的灵活性将会受到影响,不利于提高企业的经济效益。对过于庞大的企业适当分立,可以使新成立的各较小规模企业更好地适应市场需要,提高运营的效率。

许多企业的分立计划通常是合并计划中的一个组成部分。在设计企业合并方案时,对一些不符合合并企业未来发展战略的,甚至会给合并企业带来不必要亏损的部门,在合并过程中应将这些部门进行分立。

2.2 弥补错误的投资或合并决策

企业出于各种动机进行投资和合并,但不明智的投资和合并行为却会给企业造成严重的后果,因此,为了避免对整个合并企业利润增长造成负面影响,盈利水平不高、存在亏损现象以及利润增长未能达到预期的部门,通常成为企业分立的首选目标。企业合并是为了获取更大的经济利益,但国外的有关研究表明,大部分企业合并最终未能实现其预期的目标,许多企业在合并完成的若干年后又不得不进行企业分立。造成此种情况的原因,一方面可能在于管理层的判断失误,另一方面可能是由于两个企业在经营、文化以及价值观念等方面存在差异,使预定的目标难以实现。

2.3 双方股东有意分割实体资源以便各自独立运作

双方股东由于各自所处的行业背景不同,对于企业拥有的实体资源的业务发展方向看法也不同,导致双方股东有意分割实体资源独立运营,以便有效利用资源,为各自的业务发展提供支持。这也是案例企业新设分立的原因。

2.4 合法避税或避免管制的需要

企业可以通过分立进行合法避税。子公司从事受管制行业的经营,则母公司常常会受到管制检查的“连累”,若让子公司独立运作,可使企业得以有更多的机会提高评级水平。

2.5 企业扩张的需要

企业分立是企业进行扩张的一种重要手段。在企业整体扩张进入其他经营地区或经营领域难度较大时,可采用分立的形式为扩张创造条件。

2.6 避免反垄断诉讼

西方许多国家利用反垄断法保护充分竞争。企业规模过大,其销售额占同行业的比例也过大,可能因涉嫌垄断而遭到诉讼,企业通过分立可避免此种诉讼的发生。

3 企业新设分立程序

企业分立作为我国《公司法》中一项重要的制度,是一种法律行为,必须遵循一定的法律程序。企业分立对于保障投资人运用公司组织形式以追求资本的最佳组合和利润的最大化具有重要意义,但又不可避免地对利益相关人产生重大影响,因此,企业分立的程序规制应当贯彻效率和公平并重,以及债权人利益和股东利益,尤其是小股东利益并重的原则。以案例企业为例,企业分立一般须通过以下程序进行。

3.1 提出分立,进行可行性分析

企业分立一般由企业的所有者提出。企业分立作为一种经济行为,是为了追求经济利益的最大化。其可行性分析可应用净现值法,比较分析分立前后的企业现金净流量。当企业现金净流量现值总额分立后大于分立前时,企业分立方案才是可行的。

案例企业的控股国有股东提出的企业分立方案能够使股东双方利益最大化,因此,该方案经公司股东大会表决一致通过。之后,双方股东分别拟写可行性方案上报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审批,并获得同意批复。

在上报的可行性方案中,对财产分割和债务处理作了相应规定:

(1)以股东的股权比例为依据,将企业净资产分割为两个部分;

(2)仓库分割比例按股权比例进行,或尽可能保持一致;

(3)如果因单元仓库无法进一步分割而造成资产分割比例与股权比例不一致,则将债务分割作为调节手段,以使分割后的企业净资产分配符合股东的股权比例。

3.2 分立审计

企业分立方案经批准后,应明确分立的有关事项,签订分立协议。根据我国《公司法》第185条第2款规定:“公司分立时,应当编制资产负债表及财产清单。”

案例企业双方股东明确资产和债务分割原则后,由财务部门将资产负债表根据资产和债务分割原则,按股比分拆成两份资产负债表,每一份资产负债表代表一家分立公司;聘请有资质的审计事务所对案例企业以及拟新设分立公司进行资产负债表审计(审计时点由股东双方在股东会议上明确),所出具审计报告将作为股东双方签订分立协议、形成股东会决议、办理验资和相关工商登记手续等方面的依据。

3.3 分立企业设立登记

依据《企业名称登记管理规定》《企业名称登记管理实施办法》及《上海市企业名称登记管理规定》,案例企业需要向工商管理部门办理新设分立企业的设立登记申请。经工商管理部门核准后,由其出具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用于对预先核准的企业名称实施保留;在保留期内,企业名称不得用于经营活动,且不得转让。

分立企业的名称是签订分立协议的主要内容,同时也是保护债权人利益的需要,因此,在签订分立协议之前应到工商管理部门进行新设企业名称核准,而这一点在公开的企业分立相关信息中并不明确。

3.4 债务处理及债权人利益保护

企业分立通常会影响原企业全体债权人的利益。企业分立会导致新分立企业资产规模的减少;无论是新设分立还是派生分立,分立后的企业原则上都可以自由决定如何分配原企业的债权、债务,因此,极有可能将原企业的债务分割给一个不具备等值财产的新分立企业。企业分立制度须尤为注重债权人保护程序,否则,股东的收益将建立在对原企业债权人进行掠夺的基础之上,这显然与法律公平正义的价值观相悖。我国《公司法》第176条明确规定企业分立时对债权人的事前保护制度,即公告债权人;我国《公司法》第177条、《民法通则》第44条,以及《合同法》第90条均明确规定企业分立时对债权人的事后保护制度,即企业分立前的债务由分立后的企业承担连带责任,但企业在分立前与债权人就债务清偿所达成的书面协议另有约定的除外。

案例企业在签订分立协议前,根据法律规定与债权人进行逐一沟通,并达成了相关协议;同时,根据工商行政部门要求,双方股东就案例企业未清偿债务提供的书面担保,对债权人利益起到法律保护的作用。

3.5 签订分立协议

企业分立协议无统一的格式要求,但应区分新设分立与派生分立。新设分立协议的主要内容应当包括:(1)新设企业名称、章程、发行新股总数及种类等事项;(2)新设企业资本额;(3)新设企业承受分割公司权利义务范围;(4)分割企业章程变更事项及减资事项;(5)分割企业股份消除事项;(6)对分割企业或其股东配发新股比例及相关事项等;(7)分割支付金事项;(8)分割基准日;(9)新设企业组织机构。

案例企业双方股东在股东会议上明确资产、债权和债务等具体分割事项后,正式签订分立协议。需要注意的是,案例企业双方股东是分立协议的签订主体,由于涉及分立企业的资本金、资产和债务等,因此,案例企业的法定代表人也应作为协议的主体在协议上签字。

3.6 公告债权人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债权人保护程序主要涉及分立公告及债务清偿程序。

在实际操作中,案例企业对债权人的告知从签订分立协议之前就已开始,并与相关的债权人均达成有关协议,此时案例企业的公告是根据法律规定履行程序义务。案例企业分立公告发布于报上,公告内容为“经股东会决议,从本企业中分立出有限公司和有限公司,本企业注销。本企业分立前的债务由分立后的两家公司承担连带责任。债权人可在本公告的45天内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要求提供相应的担保;债权人未在规定的期限内行使权利的,视为同意拟分立企业债务承继方案。特此公告。”

3.7 验资报告

案例企业分立公告期满后,新设分立企业应向注册的会计师事务所委托办理验资报告。验资报告是对被审验单位的实收资本(股本)及其相关资产、负债的真实性、合法性进行审验后出具的书面证明,是办理企业设立工商登记时的一种法律性文件。

3.8 工商变更登记

在案例企业及其分立企业的所有准备工作完毕后,可向工商行政部门申请办理新设立企业登记手续和案例企业注销登记手续;完成登记手续后,至税务机关办理案例企业税务注销手续和分立企业税务登记手续,并至房产登记管理部门办理仓库产权变更登记。

至此,案例企业正式结束,分立新生的两家企业开始独立经营。

4 企业分立的职工安置

我国《公司法》没有明确企业分立时职工安置的具体条款,但从分立企业债权人利益保护角度出发,职工也是债权人之一,因此,分立企业在实施新设分立时须对职工进行安置,如涉及经济性裁员,则必须根据我国《劳动合同法》给予职工经济补偿。

通常企业分立的职工安置相对较为容易,分立企业的职工可根据资产和业务的划分情况,遵循“人员跟随业务走”的原则实施职工安置。除“人员跟随业务走”简单的职工安置方式以外,企业还可根据我国《劳动合同法》对职工进行协商解除劳动合同,或者对55岁以上职工实施退养政策等。

案例企业由于长期处于亏损状态,为了节省成本,职工均由股东委派并兼职,因此,在企业实施分立时,职工安置相对较为简单,案例企业的职工只要回原股东单位工作即可。

5 企业分立的税收政策

我国《公司法》第176条规定:“公司分立,其财产作相应的分割。公司分立,应当编制资产负债表及财产清单。”企业分立实际是对资产、债务进行分割。依据财务报表,对企业的净资产进行分割,其过程不产生交易行为,也就不产生营业税和土地增值税。若在企业分立过程中伴有房地资产的出售行为或被分立企业确认分离的房地资产增值所得,被分立企业仍应按照规定缴纳土地增值税。

5.1 纳税人的确定

无论是派生分立的企业,还是新设分立的企业,只要符合企业所得税纳税人条件的,应确认为企业所得税的纳税人。分立前企业未办理的税务事宜,由分立后的企业承继办理。

5.2 资产的计价

企业分立后的各项资产,在缴纳企业所得税时,不能以企业为实现分立而对有关资产等评估价值进行计价并计提折旧,应按分立前企业资产的账面历史成本计价,并在剩余折旧期内按该资产的净值计提折旧。凡分立后的企业在会计损益核算中,按评估价格调整有关资产账面价值并据此计提折旧的,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进行调整,多计部分不得在税前扣除。

5.3 企业分立的所得税处理

被分立企业将部分或全部资产分离转让给两个或两个以上现存或新设的企业,为其股东换取分立企业的股权或其他财产。企业分立业务应按《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合并分立业务有关所得税问题的通知》①中第2条第1款和第2款规定进行所得税处理。

自2003年1月1日起,企业发生凡符合《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股权投资业务若干所得税问题的通知》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合并分立业务有关所得税问题的通知》,暂不确认资产转让所得的企业分立等改组业务中,取得补价或非股权支付额的企业,应将所转让或处置资产中包含的与补价或非股权支付额相对应的增值,确认为当期应纳税所得。

案例企业在分割资产和债务时采取“不计资产转让所得或损失”原则,因此,分立过程未产生所得税。

9.会计信息系统操作步骤 篇九

一、总账系统

总账系统的步骤:在进行总账系统的实验中,首先进行总账系统的初始设置,包括录入企业的基本信息、部门档案、职员档案、供应商档案、往来客户档案等内容,设置会计科目、凭证类别、结算类型、项目核算等内容,录入期初余额,进行试算平衡与期初对账。

在完成上述内容以后,就要录入本期发生业务的会计分录,要按时间的先后顺序,逐日逐比录入,在录入的过程中,要把需要录入现金流量的编号的会计分录录入会计编号,为今后编制现金流量表打下基础。

到会计期末,需要对上述的凭证进行审核、出纳签字、主管签字、记账,要对企业的银行存款账户进行对账,以查企业银行存款账簿的记录与银行账户的金额是否相等,如果不相等,应编制“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使金额相等。

会计期末,还需进行期末转账业务,包括自定义转账、对应结转、销售成本结转、汇兑损益结转、期间损益结转。最后进行结账,完成结账,编制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和现金流量表等财务报表。

二、工资系统和固定资产系统

工资系统的步骤:工资系统中,首先启动工资管理系统,建立工资账套,设置基础信息,包括部门设置、人员类别设置、工资项目设置、人员档案设置、工资计算公式设置等,然后进行日常业务处理,包括工资变动处理、扣缴个人所得税处理等,最后进行期末处理,包括工资分摊、工资报表管理、汇总工资类别、期末结转。

固定资产系统的步骤:固定资产系统中,首先启用固定资产管理系统和对固定资产系统进行初始化操作,然后进行基础设置,包括部门设置、部门对应这就科目设置、资产类别设置、增减方式设置、使用状况设置、折旧方法设置、录入原始卡片等,接下来进行日常业务处理,包括资产增加、资产减少、资产变动、计提折旧、凭证查询、凭证修改、凭证删除等日常业务处理,最后进行期末业务处理,包括对账、结账等操作。

1、对实验结果进行分析:

1.对于明细科目的确定是根据本企业情况设定的,明细科目名称要通俗易懂,并将相应明细科目设为辅助核算目录

2.一个账套总是由若干个子系统构成,这些子系统共享公用的基础档案信息,应根据本企业的实际情况,事先做好基础数据的准备工作,补充完整人员档案资料。

3.凭证管理包括填制凭证、凭证审核、凭证汇总、凭证记账等功能。记账采用向导方式,能够使记账过程更加明确,记账工作是由计算机自动进行数据处理,不需要人工干预。

4.实现自动转账包括转账定义和转账生成两部分。转账定义包括自定义转账、销售成本结转、期间损益结转等。

5.在9月份月末结账前,对账是通过核对总账与明细账、总账与辅助账数据来完成账账核对。

6.编制财务会计报告是会计处理程序的终点,9月份要编制的对外财务报表有: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2、实验的心得体会:

⑴、经济越发展,会计也越重要。由于计算机会计是一个发展极为迅速的新兴领域,其理论框架和方法体系还处于正在建立和完善的阶段,相关的会计信息系统软件也根据企业不断提高的管理需求在不断地发展和完善。

⑵、通过这一学期对本课程的学习,我收获很多。我们都应该在每次课前先预习,了解下这次课是要讲什么内容,学习的是哪一个子系统,要做的是什么模块的操作。在做日常业务处理时,我们应该先按照实验步骤,在企业应用平台里正确操作,而不是按照课本中的实验操作指导一步一步生搬硬套,碰到哪里数据与同学不一样时,要虚心请教,积极与同学交流,及时核对,更正错误的信息。

⑶、在操作的过程中更要多加思索,知道操作流程,具体步骤,搞懂整个实验操作过程。在填制凭证时,也要保证数据录入的完整性和正确性,对于有的科目需要辅助核算,也要在填制凭证时及时准确录入。在审核记账后,才发现之前录入的凭证有些错误需要修改,或者少填制了一凭证,要学会如何取消记账,重新对之前错误的凭证更正过来。

3、实验的改进意见:

⑴、用友ERP—U8管理软件属于系统软件,对硬件环境的配置要求较高,并不是所有的个人计算机都符合安装的要求。这样在每周一次的课堂上,如果没有及时完成的实验操作,就只能等着下周次课来教室完成,没有办法再课后再多加学习。所以我认为应该在升级版本时,能够开发出可以让学生在课后独立学习的、同时能够版本兼容的学生端应用软件,以便在课后多加练习,提高技能。

10.刑辩律师操作实务 篇十

1.面对客户

2.面对被告人

3.面对证人

4.面对检察官

5.面对法庭

(一)面对客户

律师行业里有一句话:律师最大的敌人是当事人。

面对客户,很需要每一位律师磨炼掌握。对待客户的方式,个人认为就像写汉字,融进自己的性格,形成有自己特色的律师风格,有自己性格特色地对待客户。

1.坚持“五不”原则:

(1)不私下收费

(2)不许诺判决结果

(3)不承诺打通公共关系

(4)不自己压价

(5)不贬损同行

2.第一次面对客户的地点,应当在律师事务所,而不应该在餐厅、酒吧、咖啡厅、茶座等其他地方。

3.要确认当事人的身份。要把委托人的身份证复印件留在案卷里,并由本人当面签名。

(二)面对被告人

1.会见被告人时,首先精神安慰鼓励一下。

2.问清:被告人的具体监号;看守所所在地的邮寄地址、邮政编码;每月家属能送多少钱,有无数额限制。

被告人具有针对性的很具体的传话,一定要注意,不要被利用。

3.就案论案,做好每一次会见的记录。

4.不要私下替被告人传纸条,也不要把手机交给被告人通话。对此,作为律师不要心存任何侥幸,或者过于善良,要懂得保护自己。

(三)面对检察机关

在审查起诉阶段,面对公诉人,刑辩律师应提交:

(1)由家属委托的、被告人签字确认的授权委托书;

(2)律师事务所的函件;

(3)办案律师的律师执照的复印件。

检察机关应向律师提供:

(1)起诉意见书复印件;

(2)涉及本案的鉴定资料、勘验报告、鉴定文书。

此外,有的检察院还要开一个同意律师会见的函,或者在起诉意见书复印件上盖章,或者在要求到看守所会见的文书上盖章,看守所才接待。

注意:拿到这些文书以后,律师负有保密义务。起诉意见书并不是对外公开的法律文件,而是司法机关对于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准备进行起诉的一个很基本的法律文书,是一个草稿,是可以改变的,所以不要给家属看,顶多可以把相关内容给家属讲一讲,否则会给律师带来泄密罪的麻烦。

拿到上述文件后,会见被告人时,仅就起诉意见书指控的犯罪的范围进行沟通。这时由于没有侦查人员在场,律师取一份完整的被告人对于起诉意见书认定的几项犯罪事实的辩解,是非常重要的。

(四)调查取证

从此时开始,按照《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律师作为辩护人可以调查取证,因为在之前的侦查阶段是不能调查取证的,防止反侦查。由于可以调查取证,所以律师就存在执业风险,典型如《刑法》第306条,每年都有律师因调查取证而被采取强制措施。

有经验的律师对于调查取证分出两部分:主观证据和客观证据。主观证据就是证人证言,侦查机关已经找过的证人,原则上我们不去做调查。如果认为情况有误或者有变化,我们申请法院让证人出庭作证。

证人证言如果不真实,往往是两种情况:一是在当时的侦查机关的压力下,他说了假话,侦查机关的调查取证中采取了威胁或者暴力或者其他的方式,使他没有客观作证;第二,没有全面作证。因此,虚假作证和片面作证都会使证言出现偏差,而辩护律师纠正这一切的唯一的办法是让证人出庭。只有在法庭上让证人必须履行如实供述的义务,然后控辩双方和被告人进行交叉询问,才有可能使整个案件的证据变得更加客观、更加全面。相反,如果自己冒然去取证,出现了上述情况,很可能侦查机关在二次调查取证时黑白颠倒。所以,宁可抱残守缺,绝不能错。

在这方面,存在着很大的一个问题:侦查机关的工作谁来真正监督?这其实一直从来没有被真正监督的,都是侦查机关的内部监督,因为涉及到侦查秘密不能泄露。由于不能泄露,所以不能被公开监督,只能自我监督,提高干警素质,本着这样的目的,所以大量的错误其实揪不出来。由于侦查笔录中口供证言中的大量的错误揪不出来,成为后面很多冤假错案产生的源泉,这是我们侦查体制的问题。

案例:某国家工作人员受贿案。

作为刑事律师:客观证据大胆取证,主观证据谨慎取证。

《律师法》第35条关于调查取证的规定:“受委托的律师根据案情的需要,可以申请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收集、调取证据或者申请人民法院通知证人出庭作证。律师自行调查取证的,凭律师执业证书和律师事务所证明,可以向有关单位或者个人调查与承办法律事务有关的情况。”

(五)鉴定问题

司法鉴定专业性很强,按照《刑事诉讼法》的规定,鉴定人进行鉴定后,要有鉴定结论,要有本人签字。鉴定人有出庭作证的义务,作虚假的、不真实的鉴定作为言词证据要承担伪证罪的责任。但是,到目前为止,没有任何一个案件鉴定人因为出具虚假鉴定以伪证罪而被追究刑事责任。这是什么原因?搞坚定的是人,鉴定同样可以被买通,出具的鉴定往往由于专业性过强,使控辩审三方包括被告人专业水平和素质都达不到能够跟专业鉴定人员相抗衡的程度。比如伤害罪,到底是重伤还是轻伤,这里就有很大的学问。

错误的鉴定会直接导致不公正的裁判,我们只有找同样专业的专家证人出庭,让两者相互进行专业层面上的到庭质证,才可能得出一个比较公正客观的鉴定结论。所以在今天,律师一直呼吁专家证人出庭。

要做好专家证人出庭的工作,要把专家证人的身份、与此案件无关的说明,以及这个人在学术领域里的方方面面的造诣,提交给法庭,申请法庭传他出庭作证。根据司法实践,专家证人出庭作证,收效显著。

(六)面对法庭

1.庭前准备

(1)列一张大事年表

(2)画一张几何图

(3)摘出与本案有关的所有法律条文的原文、司法解释的原文、部门规章的原文,打印在一张纸上。

(4)除事先准确好一份辩护词外,准备好一张白纸,通过法庭调查,及时写下新的辩护思路,列个提纲,最后的发言按照提纲,紧贴法庭调查的事实。

(5)不要使用电脑,不如一支铅笔头。案卷中对被告人有利的证言贴上口取纸。重点地方用黄色笔划下来,因为黄色笔划过的纸复印以后没有痕迹。

2.法庭调查

对待同案被告人:不到万不得已,不直接把矛头指向同案被告人,以免引起两线作战,尽量不主动引起两方战争。有时就某一事实,需要调查清楚时,作为律师要维护当事人权益,必须有针对性地对同案被告人发问,要向法庭直接做出阐述。

对证人的发问,尽量不要使用诱导性发问。对于控方证人,为了减少对立情绪,尽量引导他说明他当时的证言没有说全,而不是没有说对,然后一点一点地发问,直到最后一个问题,才是真正归纳总结的问题,可能他的证言根本站不住脚。

3.法庭辩论

眼神、声音、措辞等细节:

(1)发言时,无论有无麦克风,声音必须笼罩在整个房间里,保证距离自己最远的人能够听到。

(2)眼神要把语言传导出去。

讲法理时,眼睛一定要看着法官;讲人情时,眼睛要对着听众;在某些时候,要和被告人的眼神碰一下,以示鼓励;抓住公诉人破绽时,眼睛要看着公诉人。

当法官、公诉人向被告人发问时,被告人对自己的回答是否准确、是否应该回答没有把握,经常把眼光投向辩护律师,此时辩护律师的眼睛一定要看着被告或者微微点头,给予心理上的支持,即使被告人说错,也不能对他摇头。如:迈克尔·杰克逊案中女律师Susan Yu对杰克逊的支持。

(3)措辞:

优秀的刑辩律师不但要掌握开庭前案卷的全部事实,而且在法庭调查结束以后,还能把法庭调查的相关内容归纳总结,这样就占领了案件的制高点。

公诉人的口误、证据中的小瑕疵等点到为止,不要去纠缠,这些不影响大局,关键是罪名是否得当、是否准确。

案例:2003年“非典第一案”——张月新寻衅滋事案。

公诉人越是重要案件压力越大,宁可抱残守缺,不能有任何的闪失,这恰恰是其最大的弱点,相反律师很自由,有进有退。公诉体制最大的问题是,公诉意见都是检委会定的,公诉人自己又不能改一个字,所以他会对法庭调查过程中已经证明是错误的、不存在的东西严防死守,这恰恰是律师可以打击的点。

法庭辩论的主导思想是“田径赛”,而不是“拳击赛”,我们不是驳倒公诉人,其实公诉人是不会被驳倒的。我们不需要驳倒公诉人,我们只需要向法庭充分阐述我们的辩护意见,对法律的理解,对案件的理解,最后归纳出我们认为被告人无罪、罪轻的观点。讲清楚了,法庭听懂了,我们的目的就达到了。

在法庭辩论中阐述观点,根据不同的情况,有“虎头蛇尾式”、“均衡发布式”。

11.会计实务操作课程 篇十一

台商在大陆获得融资的方式有银行贷款、新股东投资、资本市场上市三种方式。不同的融资在实务操作中也大为不同。

根据大陆外汇管理局颁布的「关于境外机构境内账户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在大陆境外合法注册成立的机构包括台、港、澳企业,可获准在大陆境内开立外汇账户。同时,OBU账户(Offshore Banking Unit,境外公司账户)业务对大陆银行开放,境外企业可以直接在大陆设立OBU账户,比如台湾公司可直接在大陆银行开设美元账户,资金往来将更为便捷,特别是在向银行贷款时台商可通过该账户提供担保款项。

目前台商在大陆融资的方式不外乎三种:货币市场贷款(银行贷款)、新股东投资、资本市场上市,其中向银行贷款则成为最主要的方式。在进行三种方式融资的实务操作中,台商应注意哪些方面?

境外担保需代扣代缴5%的营业税

一般来说,台商透过大陆境内银行或境外银行争取资金支持,贷款利率有所不同。如目前台湾银行贷款利率约在2%~3%之间,大陆银行的则为4.5%~5.5%。如果向境外银行贷款,可由大陆公司担保香港子公司或台湾子公司向境外银行贷款(即对外担保),或者是香港公司或台湾子公司的贷款以外债名义汇入大陆公司。

如果两家公司都在大陆境内,公司A为公司B做担保向银行贷款即境内担保,这种贷款方式十分常见;如果是境外公司担保境内公司向境内银行贷款即境外担保,因境内银行很难追讨境外债权,因此实务中操作起来并不容易。

境外担保的常见模式有两种:一是境外关联公司在境外银行开立离岸账户,进行存款质押,为境内外商投资企业借款提供担保,境外企业A可以是境内企业B的母公司、兄弟企业或者其它愿意提供担保的境外机构或个人。须注意的是,B公司若支付担保费给A公司,需要代扣代缴5%的营业税,A与B两家企业之间的借款合同需按万分之零点五缴纳印花税。

第二种方式是境外关联公司向境外银行提供反担保,由境外银行为境内的外商投资企业借款提供担保。境内公司若对境外支付担保费,需代扣代缴5%的营业税,与境内银行之间的借款合同也需按万分之零点五缴纳印花税。

对外担保受限制较多

根据借款人(即被担保人)在境内或境外的不同,对外担保亦有两种模式。

如果是借款人在境外,即由大陆母公司100%控股的境外子公司需要贷款,母公司向境内银行提供反担保,由境内银行向境外银行出具保函、备用信用证等,境外银行再将资金贷给境外子公司。借款人在境内的话,可自己直接向境外机构提供担保获得贷款;或者是借款人向境内银行提供反担保,境内银行负责向境外机构出具保函、备用信用证等,境外机构再将贷款划到借款人帐上。

要注意的是,在境内的对外担保中,借款人对外支付利息时需代扣代缴5%的营业税和10%所得税,且借款合同需按合同金额万分之零点五缴纳印花税。

也应注意到,对外担保与境外担保两种贷款方式亦由于不同操作而有不同的限制。目前大陆对外担保的限制规定较多,从担保双方到担保方式都有明文规定。境外担保有保证、抵押、质押三种担保方式,而对外担保除了这三种方式外,不得以定金、留置方式提供对外担保。

在大陆外汇监管上,境外担保债权人需每月定期登记,发生担保履约之后被担保人应于15日内办理好外债登记手续;对外担保方面,如果属于银行为境内机构提供的融资性对外担保、非银行金融机构提供对外担保或非金融企业法人提供对外担保(外资企业为自身外债提供担保除外)情况的,需要外汇管理局逐笔审批后才能提供对外担保。

如果是属于外商独资企业提供对外担保(逐笔登记)、外商投资企业为自身外债提供对外担保(逐笔登记)或银行提供的非融资性对外担保(可先出保函,按月定期登记)、银行为境外机构提供的融资担保(按月定期登记)这四种情况的,则不需要外汇管理局的逐笔审批,但需办理对外担保登记手续。

其它融资方式注意事项

除了向银行贷款外,台商亦可以通过寻找新股东投资、资本上市方式获得新资金。

如果在大陆的公司缺乏资金,境外母公司同意另一家企业向其增资获得资金的话,则可以通过折价、平价、溢价三种方式增資。

比如大陆公司A需要资金,其注册资本为100万美元,净资产150万美元,获得境外母公司同意后,境外公司B向A增资的投资方式有:一是平价投资,以100万美元取得A50%的股权;二是折价投资,B以80万美元取得A50%的股权,折价20%;三是溢价投资,B以120万美元取得A50%的股权,溢价20%,但120万美元要分成两部分,其中注册资本增加100万美元,另外剩余的20万美元进入「资本公积」,并要缴万分之五印花税。

目前有不少台商将大陆选择为企业上市之地,但不管是回台湾或者就地选择大陆上市,有计划上市的企业之EPS(earnings per share,每股红利)都应越高越好。另需注意的是,在财务报表要求方面,台湾要求企业在上市前3年报表要干干净净;而大陆则要求企业上市前1年报表要干净,前2年和前3年有不合规情形改正即可。

境外担保的外汇监管

一、由债务人逐笔登记变更为债权人定期登记,银行于每月初10个工作日内填写《境外担保项下贷款和履约情况登记表》交外汇管理局。

二、对于借款人来说,按履约额纳入外债管理范畴,借款人应于担保履约后15日内至外汇管理局办理外债登记手续;其中,企业投注差大于(等于)企业的中长期外债累计发生额+短期外债余额+担保履约额(按实际发生额)。

三、发生担保履约后,借款的外商投资企业外债额度不足的处理方式:

1、透过归还已借短期外债恢复外债额度后,办理外债登记手续;

2、透过增资提高外债额度后,办理外债登记手续;

3、接受外管局警告批评,并处违规金额30%以下罚款后,办理外债登记手续。

对外担保需要注意的担保额度问题:

1、担保人为金融机构的,需符合下列规定:

(1)对外担保余额、境内外汇担保余额及外汇债务余额之和不得超过其自有外汇资金的20倍;

(2)对同一企业法人的外汇放宽,外汇担保(按50%计算)及投资参股之和不应超过自有外汇资金的30%。

2、担保人为非金融企业法人的,需符合下列规定:

(1)对外担保余额不得超过净资产50%,并不得超过上年度外汇收入(可放宽);但外商投资企业为自身外债做担保,无额度限制;

12.会计实务操作课程 篇十二

一、会计实务操作中存在的问题

1. 企业领导认识不正确

小企业一般都是私营的独资企业, 领导的水平直接影响了企业的管理水平, 领导对于会计准则的认识也决定了企业内部会计制度的建立。一些小企业的领导没有对会计相关知识进行详细了解, 也没有对会计核算正确认识;还有一些领导以为企业的发展只是与上层的相关管理经营水平有关, 认为会计只是领导了解成本的途径, 只是企业向国家交税的一个工具。这些认识的误区, 直接导致企业领导对会计工作的忽视, 甚至有的企业领导在对会计进行核算时弄虚作假。比如, 很多小企业自己建立了两套不同的账簿, 自己存有内部帐, 在交税时, 通过各种代理报税机构进行税务报送。还有一些企业领导了解会计核算的重要性, 但是他们为了从中获利, 故意在实际工作中将其忽略, 造成财务混乱。小企业的不良环境, 导致企业的会计核算制度无法有效建立, 会计实务操作不规范。

2. 财会人员的业务技能和素质不高

由于小企业发展的不健全, 加上小企业的经济状况不尽人意、领导在认识方面存在误区, 导致小企业的财会人员较少得到专业技能的培训和系统的学习提升, 小企业的财会人员的业务技能也相对比较低, 整体素质不高。因此, 企业要采取措施, 加强财会人员财务知识和技能的学习与培训。

3. 会计实务操作不规范

会计核算是企业财务管理的基础工作, 必须要在实际工作中严格按照规范程序和准则进行操作。但是这项基础工作在很多企业中没有得到落实。在会计实际工作中, 大量的小企业只重视企业利润, 而不重视会计核算与会计监督工作, 会计工作内容没有实现规范化操作。在小企业会计业务的日常工作中, 经常会有一些问题出现。比如, 会计凭证管理工作不科学, 会计账簿设置不合理, 会计报表的编制以及审核工作中常有问题发生, 会计档案保管不科学。

4. 账目登记工作存在问题

一些小企业中的财务人员不了解明细账与总账的区别和联系, 在对账目进行登记时, 也出现了各种问题。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 借方与贷方的具体登记工作不全面; (2) 在对明细账进行登记时不能结合凭证进行具体操作; (3) 业务量比较大时, 容易产生漏账以及重账等问题; (4) 每个月末, 明细账以及账簿上没有计算结余, 有的小企业虽然结了账, 但明细账余额和总账余额不相符。这些问题的出现, 说明小企业财务人员会计业务处理不熟练或未掌握处理方法。这就要求企业会计实务操作人员必须要认真细致地将平常工作做好, 保证每一个数据正确无误。此外, 还要强化会计实务规范操作的学习培训, 使会计核算真正能为企业的财务管理提供完善、准确的基础数据。

5. 企业资产损失的申报与扣除问题

企业的资产损失必须严格按照国家法律规定以及相关准则规定, 结合实际情况做好确认工作, 并按照规定时间做好申报扣除工作。一些企业在做好各类资产损失计算核对之前就将其交给税务机关, 从而导致不能通过审批。因此, 企业在对资产损失进行处理时, 一定要严格按照国家税务机关的规定, 通过税务机关审批之后将资产损失进行扣除。同时, 还要注意必须要按照相关规定, 在规定时间之内做好申报与扣除工作, 不能提前, 也不能延后申报扣除。

二、规范会计实务操作的具体措施

1. 提高会计人员的业务素质

要想规范小企业的会计实务操作, 就要将其岗位责任制在会计工作中进行落实, 并将会计管理机构进行完善, 利用培训的方式使企业内会计人员的相关业务素质得到提升。第一, 在人才选聘方面, 企业要选择那些具有较高业务水平的会计人员, 保证会计人员与其岗位的匹配。第二, 将岗位责任制建立起来, 对每一个会计人员的具体工作目标以及每一个会计岗位的责任进行明确, 还要在实际的工作中, 定期对会计人员的业绩进行考核。第三, 还要组织对会计准则的各种学习活动, 使会计人员的相关专业素养得到提升。第四, 要对会计人员的具体业绩水平进行管理和监督, 将职责准则进行规范, 并对其加强职业道德教育, 从而保证会计工作的顺利开展。

2. 会计工作实现规范化

在企业内部业绩考核时, 要对会计工作进行规范化。首先, 要对会计人员的业绩定期进行考核和评估, 对于那些不能适应岗位要求的会计人员, 要对其解聘。其次, 还要严格审查会计人员的相关资格证书, 避免弄虚作假现象的发生。再次, 在具体的管理工作中, 还要对相关会计人员进行继续教育, 保证其工作水平的提高, 实现小企业会计准则下会计业务操作的规范化, 并依据实际情况做好补充。以此提高小企业对会计准则的具体实际操作能力的执行力度。

3. 做好内部以及外部的监管工作

关于内部监管, 要以小企业会计准则为指导, 加强建设企业内部的相关控制体系, 并严格按照新审计准则进行操作, 从而避免经营风险以及投资风险的发生, 使企业相关整体质量的水平得到提高, 并保证企业会计信息具有较高可靠性。

关于外部监管, 相关部门要在小企业实施会计准则的具体过程中做好监督管理工作, 保证政策能够真正在小企业中得到落实。工商管理部门也要严格按照规定在企业的相关营业执照上面对企业的类型进行标注, 确保其确实属于小企业。在小企业的信贷方面, 财务以及银行必须要加大相关支持力度, 使小企业能健康发展。另外, 政府相关部门还要就小企业的相关会计准则中的具体内容以及实行意义等对小企业的相关财会人员进行宣传, 保证会计的整体工作效率以及质量。降低小企业在筹资方面的压力, 从而使小企业在贷款方面的难度得到降低, 保证企业的健康有序发展。

4. 健全成本核算

第一, 要将原始记录制度建立起来, 并进行健全。需要进行记录的内容主要有: (1) 与成本有关的原材料; (2) 人工成本; (3) 电的消耗; (4) 费用开支; (5) 企业内部半成品的转移; (6) 产品入库。要使用格式各不相同的原始凭证, 并将上述内容的相关数据进行及时、准确的记录。原始记录是对企业的各种生产经营活动进行具体反映的第一手材料。将原始记录制度建立起来, 并保证其严密性, 能使企业的经营管理工作得到加强, 并能对产品的生产成本进行正确计算。原始记录制度的主要注意事项有: (1) 填制领料单; (2) 对各项具体单据进行填制; (3) 将前后手续进行衔接; (4) 将成本计算的相关方法进行明确; (5) 对于耗费的原材料, 要按照产品的品种做好合理的分配; (6) 对于水、电以及租赁费还有人工费和制造费用与废品的回收费用进行合理分配。需要注意的是第 (6) 条, 在对这些费用进行分配时候, 必须要有合适的标准, 因为这直接影响了成本计算的合理性与正确性。

第二, 要将平时生产过程中急需的小配件以及销售退回时的管理进行明确。

第三, 当小企业按照上述方法, 并已经保证小企业内部的成本核算资料以及原始记录都健全、准确后, 还要注意以下几点:首先, 要对小企业内部的各项费用发生进行控制, 节约企业的相关费用开支。其次, 要使用定额法对产品成本进行计算。再次, 要将企业的年度计划制定出来, 费用一定要明确到部门, 将费用支出的目标进行控制。

5. 加强对会计实务操作制度的执行力

小企业要将会计实务操作为重点, 强化财会人员对企业以及国家会计实务操作规定与制度的执行力, 主要做好事中控制、业务授权以及监督检查与整改落实等各项工作, 并对重点业务、重点账户以及重点环节、重点时段与重点人员做好控制与防范工作。

三、结语

综上所述, 小企业在会计实务操作中存在不少问题, 如企业领导对财务工作正确不认识, 相关财务人员专业素质不高, 实际操作也没有规范化管理等等。针对小企业会计实务操作中的具体问题, 必须要采取相应的措施, 不但企业领导要端正认识, 会计人员要加强专业知识和技能的学习与培训, 同时还要规范企业会计实务操作, 不断提高会计人员的执行力。另外, 还要做好企业内部以及外部的监管工作, 多方齐抓共管, 提高小企业的财务管理能力。

摘要:会计实务操作就是要结合企业的具体情况, 在会计准则的指导下, 对会计实务进行正确处理, 保证每一笔会计实务都与规定要求相符合, 并对具体的细节进行精准把握, 充分利用会计知识服务于企业。本文首先介绍了小企业会计实务操作中存在的问题, 然后针对这些问题提出了一些解决措施, 希望能给小企业的会计实务操作提供一些有价值的参考。

关键词:会计实务操作,小企业,财务管理能力

参考文献

[1]王丽.浅谈会计实务操作[J].现代商业, 2014, (2) :2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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