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平幼儿园房屋租赁合同

2024-07-27

清平幼儿园房屋租赁合同(精选4篇)

1.清平幼儿园房屋租赁合同 篇一

幼儿园房屋租赁合同

承租方:

房屋租赁合同

出租方(甲方):山东天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承租方(乙方):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就房屋租赁的有关事宜达成协议如下:

一、基本情况

该房屋坐落于济宁市中区红星路与金塔路交汇口西临天地〃运河新城小区东南角。该房屋为:社区配套幼儿园用房。建筑面积约1650 ㎡,室内无其他基本设施,乙方作幼儿园使用时,乙方应按国家相关规定进行增补基本设施,并确保幼儿安全。甲方仅提供现状房屋,不负责乙方在经营办园以及使用过程中出现的安全问题。

二、权属状况

甲方对该房屋享有所有权。

三、房屋用途

该房屋用途为:幼儿园。乙方保证在租赁期间内,未征得甲方书面同意并按规定经有关部门审核批准前,不得擅自改变该房屋用途。

四、房屋改善(一)

甲方应在本合同签订后对该房屋做以下改善:对窗户安装防护棱,幼儿园室

内外装修等,改善房屋的费用由乙方负担(出租方的交房标准后附明细)。(二)甲方允许乙方对该房屋进行装修、装饰或添臵新物。装修装饰或添臵新物的范围是:室内幼儿园必须的设施、外墙面装饰变更时须甲方同意并征得规划部门同意,不添臵与幼儿园无关的装饰内容,双方也可另行书面约定。

五、租赁期限

(一)房屋租赁期自2012年9月1日至 2022年9月1日共计10年。

(二)租赁期满,甲方有权收回该房屋。乙方有意继续承租的,应提前90日向甲方提出续租要求,征得同意后甲乙双方重新签订房屋租赁合同。如乙方继续租赁房屋甲方未提出异议的,本合同继续有效。

六、租金

合同有效期内,房屋租金按年计收,1-3年为定额租金。第4年起每年按上年租金标准提高10%的比率收取租金。即:

年数

第一年 第二年 第三年 第四年 第五年 第六年 第七年 第八年 第九年 第十年建筑面积(约)

年租金(元)

年租金递增系数

—— —— —— 10% 10% 10% 10% 10% 10% 10%

10年累计租金额 4045889

租金支付方式:乙方应当及时按照约定向甲方财务部门支付租金。款项交割以甲方向乙方开具收款凭证或发票为准。

七、房屋租赁保证金

(一)甲方交付该房屋时,乙方支付房屋租赁保证金,金额为 20000 元(大写:贰万元整)

(二)租赁期满或合同解除后,房屋租赁保证金除抵扣应向乙方承担的费用、租金以及乙方应承担的违约赔偿责任外,剩余部分应如数返还乙方。

八、其他费用

租赁期内,与该房屋有关各项费用的承担方式为:

(一)乙方承担房屋使用期间的(水费/电费/暖气费/燃气费/电话费/电视收视费/

物业管理费/房屋维修费用/新增幼儿园教育设施费)等相关费用。乙方应保存并向甲方出示相关缴费凭据。(二)(三)

物业收费标房屋所在社区的多层住宅收费标准收取。

房屋维修自交付乙方房屋之日起至国家现行规定的房屋保修期限内,由甲方

负责维修。(四)

房屋租赁税费以及本合同中未列明的其他费用均由甲方承担(按国家法律规

定应有乙方应承担的正常经营过程中的相关费用除外)。

九、房屋的交付与返还交付:甲方应于 2011 年 9 月 1日前将房屋约定条件交付给乙方。《房屋附属设施、设备清单》经双方交验签字盖章并移交房门钥匙及现状照片后视为交付完成。返还:租赁期满或合同解除后,乙方应返还该房屋及其附属设施。甲乙双方验收认可后在《房屋附属设施、设备清单》上签字盖章。甲乙双方应结清各自承担的费用。(乙方添臵的可动独立设备用品由

其自行收回,而对于乙方装饰、装修的部分,具体处理方法为乙方放弃收回归甲方所有)。

十、房屋及附属设施的维护

(一)租赁开始后,乙方正常使用的前提下,甲方应保障该房屋主体结构处于适用和安全的状态。乙方发现该房屋及其附属设施有故障时,应及时通知甲方修复。

(二)乙方对幼儿园管理、教育疏忽出现的安全事故乙方承担安全及修复责任。乙方人员在使用过程中损坏的房屋设施,由乙方承担维修费用。

(三)乙方不得改变房屋的主体结构、承重结构、水路、电路、天然气及暖气管道,如有改动,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恢复原状并追究因此而造成的损失。对于乙方的装修、改善和增设的其他设施甲方不承担维修的义务。

(四)乙方应合理使用并爱护该房屋及其附属设施。因乙方保管不当或不合理使用致使该房屋及其附属设施发生损坏或故障的,乙方应负责维修或承担赔偿责任。如乙方拒不承担赔偿责任的,甲方可代为维修或购臵新物,费用由乙方承担,因拖期维修造成乙方人员安全事故的,甲方不承担责任。

(五)对于该房屋及其附属设施因自然属性或合理使用而导致的损耗,乙方不承担责任。

(六)属于易损部件的,如水嘴、灯泡、开关、下水道堵塞等,甲方不承担维修责任。

(七)在保修期内,甲方每半年进行一次房屋状况查验,发现问题,当场书面通知乙方,乙方确保配合维修,避免安全事故发生。

(八)甲方应在接到乙方报修通知后的 15日内进行维修。逾期不维修的,乙方可代为维修,费用由甲方承担。因维修房屋需乙方人员搬出房屋超出1日时,应相应减少租金或延长租赁期限。

十一、转租(一)

除甲乙双方另有约定以外,乙方需事先征得甲方书面同意,方可在租赁期内

将该房屋部分或全部转租给他人。否则,视为乙方违约,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已收取租金作为违约金处理。(二)

接受转租方对该房屋及其附属设施造成损坏的,应有乙方向甲方承担赔偿责

任。

十二、所有权变动

租赁期内甲方将该房屋所有权转让给第三人时,应当事前30日通知乙方,乙方在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于第三人受让的权利。

十三、合同的解除(一)(二)

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本合同终止,甲乙双方互不承担责任:

1.该房屋因城市建设需要被依法列入房屋拆迁范围的。

2.因地震、火灾等不可抗力致使房屋毁损、灭失或造成其他损失的。(三)

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

1)未按约定时间交付该房屋达 60 日内。

2)交付的房屋不符合合同约定严重影响乙方使用的。3)不承担约定的维修义务致使乙方无法正常使用该房屋的。4)交付的房屋危及乙方安全或者健康的。(四)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并收回该房屋:

1)逾期不支付房屋租金30日以上的。2)欠缴各项费用达伍仟元的。3)擅自改变该房屋用途的。

4)擅自拆改变动或损坏房屋主体结构的。5)擅自将该房屋转租给第三人的。6)利用该房屋从事违法活动的。

十四、违约责任

(一)甲方有本合同第十四条第三款约定的情形之一的,应按年租金的日万分之 贰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二)因甲方未按约定履行维修义务造成乙方人身、财产损失的,甲方过错责任程度承担赔偿责任(乙通知甲方维修,甲方书面表示承担维修费用时除外)。(三)租赁期内,甲方需提前收回该房屋的或者乙方需提前退租的,应提前 90日通

知对方,将已收取的租金余额退还乙方。

(四)其他:提前收回房屋与提前退租,自对方收到通知之日起30日内清算,90日内交房,按以上合同条款约定,视为合同到期方式处理。本协议履行之日起除不可抗力因素外,乙方五年内提出退租,保证金不退还。

十五、无权代理

由甲方代理人代为签订本合同并办理相关事宜的,甲方代理人和乙方代理人应在甲方开具的授权委托书或出租代理合同的授权范围内确定本合同具体条款,甲方代理人超越代理权或代理权终止后的代理行为,未经甲方书面追认的,对甲方不发生法律效力。

十六、合同争议的解决方法

本合同项下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或申请调解解决。协商或调解不成时,双方均可向该房屋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七、其他约定事项

(一)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本合同(及附件)一式叁份,其中甲方执壹 份,乙方执 壹 份,房屋租赁管理行政机关备案一份。

(二)本合同生效后,双方对合同内容的变更或补充应采取书面形式,作为本合同的附件。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出租方(甲方)签章: 承租方(乙方)签章: 法定代表人: 地址: 电话: 证照号码: 出租方代理人: 法定代表人: 地址: 电话: 证照号码: 出租方代理人:

签约时间: 2012年 月 日

签约地点:济宁

2.幼儿园租赁合同书 篇二

甲方:张小艳(以下简称甲方)乙方:钟朝辉(以下简称乙方)经甲、乙双方充分协商,双方同意就下列幼儿园租赁事项签订如下合同,共同遵照执行。

一、甲方自愿将座落于花明楼镇的小龙人实验幼儿园出租给乙方使用,乙方对甲方所要出租房屋做了充分了解,愿意承租该房屋,并交押金1000元整(壹仟元整),合同到期后甲方一次性付给乙方,不计息。第二、三年续租时在每年的6月1号提前交1000元租金给甲方作为押金。

二、租赁时间为叁年,即从2007年8月12号至2010年8月18号为止,甲、乙双方议定上述幼儿园年度租金第一年为人民币捌仟元整,租金按年结算。付款方式:在每年的月日前以现金形式一次性支付。

三、幼儿园租赁期内,甲方保证并承担下列责任。

1、上述幼儿园房屋符合出租房屋使用要求。

2、出租前幼儿园手续齐全。

四、乙方保证并承担以下责任:

1、如需对房屋进行改装应征得甲方书面同意,费用由乙方自理。

2、如需转租第三人使用时,必须取得甲方同意。

3、财物(清理列表)损坏应及时修复,如有损坏,乙方必须

按原价赔偿或修补好。

4、乙方不得损害小龙人的一切名誉和进行违法活动。

5、乙方应加强安全、卫生等工作,严防事故发生。

6、在租赁期内,乙方经营场所内所发生的事故由乙方负责,甲方不负任何责任。

7、乙方经营过程中所有的税费和办理相关证件的一切费用由乙方负责。

8、如乙方中途因故不能继续租赁幼儿园,应提前半年告诉甲方,并帮甲方稳定幼儿园,使其走入正轨。

五、违约责任:任何一方未履行本合同条款,另一方有权提前解除合同,所造成的损失由责任方承担。

六、如乙方不能继续租用,应提前2个月告诉甲方,乙方如继续租用,甲方应优先乙方。

七、甲方在乙方租用后帮忙一个月,乙方到期后,也应帮甲方一个月忙。

此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签字生效。

甲方:乙方:

电话:电话:

地址:地址:

3.房屋租赁合同(拍租合同) 篇三

合同编号:

签订地点:

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

地址: 电话:

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

地址: 电话: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就甲方将房屋出租给乙方使用,乙方承租甲方房屋事宜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租赁房屋及其附件的名称、数量、质量、用途及现状

1.乙方通过甲方组织的公开招租活动获得标的房屋使用权。房屋位臵为,建筑面积约平方米,结构,租赁房屋用途为经营。乙方必须按照房屋设计用途使用租赁房屋,否则造成租赁合同不能履约的,责任由乙方承担。

2.甲方按房屋现状交付乙方,乙方确认已在签署本合同之前

对租赁房屋进行了实地踏勘,同意按现状接收房屋。

第二条 租赁期限

租赁期限暂定 年,甲方自 年 月 日起将出租房屋交付乙方使用,至 年 月 日收回。

第三条 租金和租金的支付

1.出租房屋年租金人民币

元(大写:)。

2.租金每年支付一次,先付租金后使用。租金全部交入甲方指定账户(开户行:

,单位:,账号:)。款到甲方账户后甲方应向乙方提供有效收款凭证。

第四条 履约保证金

乙方须在签订合同时,向甲方一次性交纳履约保证金人民 币 元(大写: 元)。本合同终止且无乙方责任后,该履约保证金除用以抵充合同约定由乙方承担的费用外,剩余部分无息退还乙方。

第五条 租赁房屋交付和收回

1.甲方将房屋按现状交付给乙方,经双方交验签字盖章后视为交付完成。

2.租赁期满或合同解除后,乙方应于租赁期满或合同解除之日起 3日内返还该房屋及附属设施、设备,搬离属于乙方的有关设施设备及财物并保持场内建筑的完好状态,且不得向甲方提出任何补偿要求。逾期未搬离的,甲方有权自行处理,涉及相关费用在履约保证金中扣除,不足部分由乙方承担。乙方对房屋的

装修装饰无偿归甲方所有。

3.乙方交还甲方房屋应当保持房屋及装潢的最终使用状态,不得故意破坏,不得留存物品或影响房屋的正常使用。

第六条

租赁期间费用承担

1.租赁期间,房屋和土地的房产税、土地使用税由甲方依法交纳。

2.租赁期间,租赁房屋发生的水、电、燃气、暖气、通讯、收视、互联网、卫生、物业管理费以及房屋、附属物、相关设施设备的日常维修费等所有费用,均由乙方承担,并直接向有关管理单位交付。

第七条 房屋及附属设施的维护

1.甲方应保障该房屋及附属设施主体结构交付时处于安全适用状态,房屋主体结构由甲方负责维修,其他由乙方负责维修并承担全部维修费用。属于甲方维修范围的,甲方应在接到乙方书面通知后十日内组织维修;属于乙方维修范围的,乙方也应在发现后十日内组织维修,乙方拒不维修,甲方可代为维修,费用由乙方承担。乙方阻拦甲方维修的,视为乙方违约,甲方有权解除合同;房屋及附属设施设备使用过程中的日常维护、安全管理由乙方负责,因之产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2.乙方如对房屋进行室内外装修,须事先征得甲方的书面同意后,方可施工。此施工如需向政府相关部门报批,可以以甲方的名义申报,但报批、验收工作及费用由乙方承担,甲方应积极予以协助。对于乙方装修、装饰、改善和增设的他物,甲方不承

担维修义务。

3.乙方应合理使用并爱护房屋及附属设备,因乙方原因造成毁损灭失或发生故障的,由乙方负责修理、更换或按市场价赔偿,具体方式由甲方决定;乙方拒绝的,甲方有权自行维修或购臵新物,费用由乙方承担。

第八条 房屋的转租

乙方不得以任何形式转租、分租、出借所承租房屋。第九条 合同解除

(一)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本合同自动解除,双方互不承担责任:

1.该房屋占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依法提前收回的; 2.该房屋因社会公共利益或城市建设需要被依法征用的; 3.因自然原因导致该房屋毁损、灭失,或者被鉴定为危险房屋的。

因上述原因而解除合同的,租金按照实际租赁时间计算,不足整月的,按天计算,多退少补。若因前款第1、2项解除合同,根据政策规定如对该房屋装修、装饰给予甲方拆迁补偿的由乙方享有。

(二)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 1.未按约定时间交付房屋,经乙方催告后20日内仍未交付的; 2.交付的房屋危及人身安全的。

(三)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收回房屋:

1.未按约定期限支付租金达20日的;

2.未经甲方书面同意擅自改变该房屋用途的;

3.擅自装修、装饰、拆改变动房屋或改变其主体结构的; 4.转租、分租、出借、转让该房屋或以其他方式将该房屋让与他人使用的;

5.利用该房屋存放危险物品或有违法、违规行为的; 6.逾期20日未支付按本合同约定应当由其承担的费用的; 因上述情形解除租赁合同,乙方在租赁房屋内添臵的装修装饰资产无偿归属甲方所有。乙方有上述情形之一的,自甲方终止合同的通知到达乙方时,本合同立即终止。

第十条 合同期满

合同到期前,乙方若愿意继续承租的,应按照相关规定参加新一轮房屋拍租竞标,在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承租权;若乙方未能中标,应按约定及时清场搬离,归还甲方房屋。

第十一条 违约责任

1.甲方未按约定时间交付房屋的,每逾期一天,应按年租金的5‰向乙方支付违约金;乙方未按约定支付租金的,除仍应及时如数补交租金外,每逾期一天,应按年租金的 ‰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2.乙方有本合同第九条第三款第2、3、4、5项约定情形之一的,除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外,还应向甲方支付 个月租金作为违约金;若对方遭受的损失数额超过违约金数额的,还应赔偿该超过部分。

3.乙方有本合同第九条第三款第6项约定情形的,除甲方有

权解除合同外,乙方还应补交齐所有的费用、滞纳金、罚款等款项,否则,甲方有权从履约保证金扣除;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应予以赔偿。

4.租赁期内,甲方需提前收回出租房屋的,应提前 日通知乙方,退还剩余租赁期对应的租金,并向乙方支付 个月租金作为违约金;租赁期内,乙方需提前退租的,应提前 日通知甲方,且应向甲方支付 个月租金作为违约金。

5.乙方未在第五条第2款约定期限内返还承租房屋及附属设施设备的,自约定期限届满次日起,每逾期一天,乙方应按年租金的5‰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6.乙方未按约定支付违约金,甲方有权从履约保证金中直接扣除,不足部分乙方应予以补齐。

7.本条约定不影响违约方按照本合同其他条款应履行的义务与应承担的责任。

第十二条 争议解决方式

因履行本合同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或调解不能解决的,依法向金寨县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三条 其他约定事项

1.租赁期内,乙方对承租房屋进行装修、改造,应以不影响房屋主体结构安全为准,装修施工前,乙方必须向甲方提交详细的设计方案及图纸,并须经甲方书面同意后方可施工。

2.租赁期内及乙方逾期返还期间,租赁房屋及附属设施设备范围内的消防、防盗等工作由乙方负责,若发生消防事故、失窃

等致甲方或任何第三方人身、财产损害的,一切责任由乙方承担。

3.本合同未尽事宜,经双方共同协商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内容与本合同不一致的,以本合同为准。本合同和补充协议中未规定的事项,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执行。

4.本合同经双方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字、盖章后生效。甲、乙双方自觉接受财政部门的监督管理。

5.本合同一式叁份,甲方壹份,乙方壹份,省产权交易中心金寨分中心备案壹份,均具有合同法律效力。

出租方(章): 承租方(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4.清平幼儿园房屋租赁合同 篇四

合同编号: 出租方(甲方):南宁邕州饭店 承租方(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基础上,就乙方承租甲方所拥有的财产(租赁物)事宜,订立本合同。本合同结合甲、乙双方的实际情况,在双方协商一致的情况下制定,是双方真实意思的表达。

一、租赁物位置、面积及设施等情况

1-1 甲方出租给乙方的租赁物的主要情况如下: 座 落:南宁市兴宁区民主路 18号 建筑面积: 0平方米。

1-2 甲方将房屋按现状出租给乙方,该房屋现有装修及设施、设备情况详见合同附件。

二、租赁用途

2-1 乙方向甲方承诺,租赁该租赁物作为乙方xxx 使用,乙方保证遵守国家和本市有关租赁物使用规定和邕州饭店物业部的管理。

2-2 乙方保证在租赁期内,若未征得甲方书面同意以及按规定须经有关部门审批而未核准前,不擅自改变上述约定的使用用途。

三、交付日期和租赁期限

3-1 甲、乙双方约定,甲方于20xx年xx月x日前向乙方交付该租赁物。租赁物的租赁期自20xx年x月x日起至20xx年xx月xx日止。

3-2 租赁期满,甲方有权收回该租赁物,乙方应如期返还。乙方需要继续承租该租赁物的,则应于租赁期届满前三个月,向甲方提出续租书面要求,经甲方同意后重新签订租赁合同,租金等租赁条件均根据当时的实际情况做相应调整。

四、租金支付方式

4-1 甲、乙双方约定,该租赁物租金按以下第 种方式计算:

(1)该房屋租金第一年为 元/月,合计 元/年,此后从第二年开始每年的租金均在上一年租金的基础上逐年递增10%(即第二年的租金为 元/月,第三年租金为 元/月)。甲方收款后应向乙方提供有效的收款凭证。

(2)该房屋租金为 元/月,年租金合计为 元,甲方收款后应向乙方提供有效的收款凭证。

4-2 租金的支付期限:以现金方式支付,先付租金后使用。其中,第一期租金共计人民xxxx元,应在合同签订当日支付给甲方;此后各期租金按季度交纳,每个自然季度末的一周内为下一季度租金的交纳日。

五、保证金和其他费用

5-1 甲、乙双方约定,合同签订后 日内,乙方应向甲方交纳租赁保证金人民币xxxx元,保证金不能抵租金。租赁关系终止时,乙方按合同约定履行完毕后7个工作日内退还乙方(不计息),如乙方有违约现象发生,甲方有权没收保证金。

5-2 乙方应将租金和租赁保证金支付至甲方以下银行账户: 户名:南宁邕州饭店

开户银行:建行南宁新民路支行 开户帐号:4505 0160 4258 0000 0118 5-3 租赁期间,使用该租赁物所发生的水、电、卫生、通讯、有线电视、供冷供暖、物业费用等均由乙方承担,具体收费标准为;水、电价格按当时使用度数及损耗定价。

乙方应在下月5日前向甲方支付上月应交费用。

5-4 租赁合同存续期间发生的其他公益性费用、租赁物和设备日常维修费用均由乙方承担。其中,租赁物日常维修费用指租赁物日常发生的小的损坏所产生的维修费用,包括灯、门、水电、燃气设施以及其他属于租赁房屋的配套设施的轻度损坏;如租赁物非因乙方原因出现足以影响租赁物正常使用的严重损坏的(如墙体裂缝、基础下沉、租赁物漏雨渗水等),维修费用由甲方承担。

六、租赁物使用要求和维修责任 -1 租赁期间,乙方发现该租赁物墙体裂缝、基础下沉、租赁物漏雨渗水时,应及时通知甲方修复;甲方应在接到乙方通知后应尽快进行维修,费用由甲方承担。另外,属于甲方维修范围需要进行大修时,若因维修工作对乙方的营业造成较大和较长时间的影响,甚至导致乙方完全无法营业,甲方同意在乙方受影响期间适当减少或免除乙方的租金,具体减免比例由双方根据影响时间和影响程度协商确定。市政工程、道路和设施维修或公共部分维修所造成的影响不属于此范围,但双方同意根据实际情况通过协商的方式妥善解决。

6-2 租赁期间,乙方应合理使用并爱护该租赁物及其附属设施。因乙方使用不当,造成该租赁物及其附属设施损坏或发生故障的,乙方应负责维修并承担维修费用。乙方拒不维修,甲方可代为维修,费用由乙方承担。

6-3 租赁期间,甲方保证该租赁物及其附属设施处于正常的可使用状态。甲方对该租赁物进行检查、养护,应提前2日通知乙方。检查养护时,乙方应予以配合。甲方应减少对乙方使用该租赁物的影响。

6-4 乙方另需装修或者增设附属设施和设备的,应事先征得甲方的书面同意,按规定须报有关部门审批的,则应由甲方委托乙方报有关部门批准后方可进行。乙方增设的附属设施和设备及其维修责任由乙方负责。乙方不得擅自改变房屋的外墙及主体结构,否则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无条件恢复原状。

6-5 乙方保证按本合同规定合法使用该租赁物,不擅自改变使用性质。6-6 乙方保证不在该租赁物内存放危险性、放射性、腐蚀性物品,否则,如该租赁物及附属设施因此受损,乙方应承担全部责任。

6-7 乙方不得占用租赁房屋外的公共区域内堆放垃圾及其他物品,不得搭建违章建筑,应注意维护公共区域的卫生及正常秩序,否则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整改,如乙方在限期内未整改的,甲方可委托工作人员清除,由此产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七、租赁物返还时的状态

7-1 除甲方同意乙方续租外,乙方应在本合同的租期届满当日内或合同提前解除后三日内返还该租赁物,未经甲方同意逾期返还租赁物的,每逾期一日,乙方应按合同所约定的租金标准的1.5倍向甲方支付该租赁物占用费。

7-2 乙方返还该租赁物时应当保持房屋及设施、设备的完好状态。返还时,应经甲方验收认可,并相互结清各自应当承担的费用。7-3 属于乙方的家具、电器等设备由乙方负责搬走。由乙方增加的装修(包括新增固定的隔墙、窗、灯具、门及其他拆卸后会损坏室内状况的情况等)乙方不得拆除,无偿归甲方所有,以免破坏室内的装修状况。

7-4乙方不得留存物品或影响房屋的正常使用。对未经同意留存的物品,视为乙方放弃所有权,甲方有权处置,甲方处置乙方留存物品所支出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八、转租、转让和交换

8-1乙方在租赁期内,未经甲方同意,不可将该租赁物部分或全部转租给他人。8-2 在租赁期内,乙方将该租赁物与他人承租的租赁物进行交换,必须事先征得甲方书面同意。交换后,交换双方均应与甲方签订租赁主体变更合同。

九、合同变更、解除与终止

9-1 甲、乙双方同意在租赁期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本合同终止,双方互不承担责任:

(1)该租赁物占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依法提前收回的;(2)该租赁物因社会公共利益被依法征用的;

(3)该租赁物因城市建设需要被依法列入租赁物拆迁许可范围的;(4)该租赁物毁损、灭失或者被鉴定为危险租赁物的;

(5)该租赁物因甲方有重大建设改造项目需要拆迁的,甲方应提前1个月书面通知乙方。

9-2 甲方有以下行为之一的,乙方有权解除合同:

(1)不能提供房屋或所提供房屋不符合约定条件,影响使用的;(2)甲方未尽房屋修缮义务,严重影响使用的。

9-3 房屋租赁期间,乙方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收回出租房屋:

(1)未经甲方书面同意,转租、转借承租房屋;(2)未经甲方书面同意,拆改变动房屋结构;

(3)损坏承租房屋,在甲方提出的合理期限内仍未修复的;(4)未经甲方书面同意,改变本合同约定的房屋租赁用途;(5)利用承租房屋存放危险物品或进行违法活动;(6)逾期未按约定交纳应由乙方交纳的租金以外各项费用超过7日的;(7)拖欠房租累积超过7日的。

十、违约责任

10-1 甲方的违约责任:

(1)甲方因不能提供本合同约定的房屋或违反本合同约定提前收回房屋,导致合同解除的,应向乙方支付两个月的租金做为赔偿。

(2)由于甲方怠于履行维修义务或情况紧急,乙方组织维修的,甲方应支付乙方费用或折抵租金,但乙方应提供有效凭证。

10-2 乙方的违约责任:

(1)在租赁期内,乙方如逾期支付租金(但未达到合同约定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的条件,或者虽达到合同约定的解除条件但甲方选择继续履行合同的),每逾期一日,则乙方须按日租金的5%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2)租赁期间,乙方有本合同第九条第9-3款约定的违约行为之一,且甲方要求解除合同的,乙方交还房屋并交清所欠租金及其他费用后,还应按月租金的2倍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若乙方支付的违约金不足弥补甲方损失的,乙方还应负责赔偿直至达到弥补全部损失为止,同时甲方有权没收乙方的租赁保证金。

(3)在租赁期内,乙方逾期交纳本合同约定应由乙方负担的其他费用的(但未达到合同约定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的条件,或者虽达到合同约定的解除条件但甲方选择继续履行合同的),每逾期一天,乙方应按拖欠上述费用总额的3%支付甲方违约金。

(4)在租赁期内,乙方未经甲方同意,中途擅自退租的,乙方结清租赁期间已发生的费用后,还应按月租金的2倍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同时甲方有权没收乙方的租赁保证金。

(5)乙方逾期交纳水、电费用超过7日以上的,甲方有权切断水源、电源,由此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自行承担。

十一、其他条款 11-1 租赁期间,甲方如需抵押该租赁物,应当书面告知乙方,并且处分该租赁物须按照国家的有关规定办理。

11-2 乙方超过用电量时须报增容计划给甲方批准,不报计划给甲方批准的,甲方有权切断电源,造成事故及损失由乙方承担。超过甲方规定的用电、用水量所发生的增容量及其他费用(用电每KV按720元计,用水增容按国家规定计)由乙方自行负责。

11-3乙方保证按照国家的有关规定合法经营,保证不在本租赁物内从事任何违反国家法令、法规的事情;乙方使用租赁物应符合消防安全条例;若乙方因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而受到政府部门的处罚,乙方承担全部责任,并承担全部损失。

11-4 本合同未尽事宜,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订立补充条款。本合同补充条款及附件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本合同及其补充条款和附件内空格部分填写的文字与铅印文字具有同等效力。

11-5 甲、乙双方在签署本合同时,对各自的权利、义务、责任清楚明白,并愿按合同规定严格执行。如一方违反本合同,另一方有权按本合同规定索赔。

11-6 甲、乙双方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发生争议,应通过协商解决,并签定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同等法律效力;协商解决不成的,任何一方均有权向租赁物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11-7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出租方(甲方):南宁邕州饭店

承租方(乙方):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地址:

地址: 电话:0771-2101358

电话: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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