诈骗罪取保候审申请书

2024-07-03

诈骗罪取保候审申请书(精选10篇)

1.诈骗罪取保候审申请书 篇一

律师承办“保健品诈骗”案取保候审、无罪辩护思路

广东广强律师事务所 肖文彬 律师

摘要:关系型律师是站在办案机关一边的,办案机关的底线就是有罪,无罪释放意味着办案机关办错案了,轻则有人丢掉饭碗,重则有人被追究刑事责任……这里面的利害关系,当事人自然是不知情的,通过关系行贿反而会导致更大的不利。

笔者作为专门办理诈骗罪、合同诈骗罪案件的辩护律师,在承办“保健品诈骗”案中有着怎样的辩护思路?如何才能最大限度地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笔者从最近承办的一例“保健品诈骗”案入手,解析如何从专业的角度力争嫌疑人、被告人的合法权益最大化。

2015年初,广东省公安厅作出了开展“3+ 2”专项打击整治行动的部署(“3”即省厅确定的涉毒、涉黑恶、涉盗抢专项,“2”即广州市自行选定的涉食药假、涉诈骗专项)。为认真贯彻落实广东省公安厅部署,2015年3月17日,广州警方在全市范围内组织开展为期1年的“3+2”专项打击整治行动。随后,在广州这边因涉嫌“保健品诈骗”案被抓的人数有上千人之多,全国范围内也有不少此类型的案件正在办案机关的追诉中。

由此可见,这不是单一独立涉嫌犯罪的案件,这是在面对警方运动式、专项型集中打击犯罪的案件,难度不言而喻;尤其是被警方视为主犯的嫌疑人、被告人,想要达到取保候审、无罪辩护的效果,通过“关系疏通”无疑是死路一条(笔者接手的这个案件,其家属在此之前被两拨自称有过硬关系的律师骗取了两三百万,到现在还追悔莫及;关系型律师是站在办案机关一边的,办案机关的底线就是有罪,无罪释放意味着办案机关办错案了,轻则有人丢掉饭碗,重则有人被追究刑事责任……这里面的利害关系,当事人自然是不知情的,通过关系行贿反而会导致更大的不利),此类案件办理,对律师来说难度很大,对律师专业水平的要求很高,辩护律师唯有依据事实、证据与法律,据法力争、据理力争,才有可能达到理想中的效果。

笔者与所里几位律师一同担任了几个涉嫌“保健品诈骗”案主犯的辩护人,笔者接受嫌疑人瞿某某儿子的委托后,首先预约到天河区看守所会见,在会见到瞿某某后,同其确认了委托辩护手续,向其了解采取强制措施的时间、手续,了解其在里面的身体精神状况,紧接着询问办案机关对其讯问了几次,每次讯问的详细内容是什么?有没有出示过什么书证、物证或照片给她看,让她签字?警方有没有特别问到某些问题?在了解其涉案的基本情况后,笔者告诉她此阶段的权利与义务。告知其面对侦查机关的讯问时,与本案有关的,有如实回答的义务,与本案无关的,有拒绝回答的权利,回答问题要简单明了;特别告知其对讯问笔录的签字一定要仔细核对,确认无误后才能签字(在司法实践中,不少嫌疑人、被告人只看一眼甚至不看笔录就签字了,最后在法庭上发现自己签字的笔录与自己当时所说的不一致,这不一致的地方刚好对自己不利,若没有客观性很强的物证、书证,很难推翻自己已签字的笔录);告知其对办案机关用作证据的鉴定意见应当向其出示,对鉴定意见有异议的,可以申请重新鉴定或补充鉴定。另外,向其详细讲述诈骗罪的犯罪构成及法律法规、司法解释规定,根据其向律师陈诉的情况,结合法律规定,初步分析本案对其有利的地方和不利的地方。特别告诉她,辩护律师在此阶段还看不到办案机关搜集的全部证据材料,因此,目前还不能全面、肯定地对本案走向下判断。最后,笔者告诉她律师在这个阶段将向天河区检察院侦查监督科出具不予批捕的法律意见书,意图阻止批准逮捕;同时将向广州市公安局天河区分局出具不予呈捕的法律意见书和取保候审申请书,意图让其不予呈送检察院批捕、变更强制措施。2015年7月23日,笔者同所里几位律师一同去天河区人民检察院侦查监督科约见检察官,当面详细反映不予批捕的法律意见,笔者当面为瞿某某发表的律师意见为:

作为嫌疑人瞿某某的辩护人,根据《刑事诉讼法》第八十六条的规定,辩护人认为,关于广州市公安局天河区分局以涉嫌诈骗罪提请逮捕瞿某某,证据不足,为避免冤假错案,建议贵院对本案依法不予批准逮捕。具体理由简述如下:

一、关于GM公司(广州GM商贸有限公司简称)及其高管涉嫌诈骗犯罪的证据不足

辩护人之所以要谈及GM公司及其高管的基本情况,主要是因为瞿某某是否构成诈骗罪是以GM公司及其高管是否构成诈骗罪为前提的;换言之,如果GM公司及其高管不构成诈骗罪,那么在GM公司从事出纳的瞿某某则不构成诈骗罪;退一步说,即便GM公司及其高管可能涉嫌构成诈骗罪,只要从事出纳的瞿某某客观上不知情,那么其因欠缺诈骗的主观故意而不构成犯罪。

GM公司是保健品销售公司,与其他保健品诈骗公司的主要区别在于:

1、GM公司是合法成立的公司。有合法的营业执照、合法的税务登记证、合法的组织机构代码证、合法的食品流通许可证、有一定的注册资本及经营财产、有固定的办公场所、有一定数量的工作人员。由此可见,这与非法成立的、没有履行能力、没有合法证件的保健品“皮包公司”有本质区别。

2、GM公司保健品采购渠道正规、合法。GM公司采购的保健品均来源于三证齐全(《保健食品卫生许可证》、《保健食品批准证书》、《食品流通许可证》)的厂家,这与销售三无产品的保健品诈骗公司有本质区别。

3、GM公司有着严禁违法违规销售的规章制度并严格执行,还聘请了律师作为公司的法律顾问来把关。公司的规章制度主要有:《电话违规相关制度》、《关于打单称呼调整通知》、《GM公司相关违规制度回访部》,这些规章制度严禁销售员工冒充专家、主任、院长等身份或者以胁迫手段来骗取客户财物,为贯彻落实,GM公司还成立了监听组对销售员的通话录音进行抽查,对违反规章制度的员工严格按照上述规定进行处罚,并对情节严重的员工予以开除。GM公司制定这些完善规范的制度并落实到位,这是与其他以诈骗活动为主要经营活动的保健品公司有着本质区别。

4、GM公司的客户投诉量非常少。基于上述3种原因,GM公司的客户满意度高,GM公司对客户提出的合理退款申请都予以满足,而且是全额退款;从客户满意度高、投诉量少、合理退款能满足来看,这是与其他保健品诈骗公司有着本质区别。

5、GM公司对保健品的定价虽高于成本价较多,但这符合市场规律的要求(公司在网络推广费及人工支出费用等方面均需要较高的成本)。因此,即便实际销售价格虚高,那也是以营利为目的,与非法占有为目的的诈骗行为有着本质区别。

6、所谓“树大有枯枝”,即便GM公司及其高管在制度上严格要求和执行方面着力打击,事实上也无法完全杜绝个别员工为谋取私利的诈骗行为出现。个别员工为谋取私利的诈骗行为,根据主客观相统一及罪责自负原则,应由其自行承担,与GM公司及高管无关。

二、瞿某某涉嫌诈骗罪的证据不足 通过会见和目前的证据材料表明:

1、瞿某某除对公司销售的产品为保健品(认为是正规保健品)有认识外,对公司销售的规章制度、运作方式、保健品采购渠道、销售方法与手段及公司销售主管领导分工等毫不知情;

2、作为公司出纳,只按照公司财务主管的要求去银行进行收支转账及工资发放,没有权利也没有义务知晓这些收支来源的细节,瞿并不坐班,经常在银行跑。因为瞿知道GM公司是合法成立的公司,一直信赖公司的收入是合法收入。

3、侦查机关一直怀疑瞿用私人转户替公司转账有掩饰诈骗所得的不法目的,瞿说公司要求这样做的目的是为了规避相关税费和手续费、没有其他目的是符合情理的,这是因为很多公司都是这么操作的,不是为了掩饰诈骗收入来源。

4、公司销售业绩的统计及收支报表是会计负责的事务,对此具体情况瞿某某并不知情。

5、诈骗罪是直接故意犯罪,在案证据无法证明瞿明知公司的收入来源于诈骗仍然进行银行账户的收支转账。

6、瞿某某身患子宫内膜异位症、肝炎严重疾病。前者导致寒冷痛经,后者导致左胸疼痛,瞿某某的身体状况已经不适宜采取羁押措施了,符合取保候审的条件。

综上,由于GM公司及其主管主观上无诈骗的故意,客观上无诈骗的行为,瞿某某在GM公司从事出纳的行为也不构成任何犯罪,建议贵院对其不予批准逮捕,以维护瞿某某的合法权益。

肖文彬律师,诈骗犯罪辩护律师,曾于北京执业六年(2008-2014),现于广东广强律师事务所任专职律师(2015-至今)。肖律师精研刑法与民商法,能言善辩,工于文笔,擅长于承办重大、复杂、疑难的刑事案件和民商事案件,现专注于全国性重大合同诈骗、金融诈骗等诈骗类犯罪案件。详见博客:http://blog.sina.com.cn/wencaiwuxue、联系方式:***、***。广东广强律师事务所系由王思鲁律师领衔的、按国际通行规则设立和运作的专业型律师事务所,本所践行“专注、专业成就未来”、“精益求精、铸造经典” 的理念,以经典案例开创团队式精细化法律服务的领航品牌。本所专注于全国性诈骗犯罪、走私犯罪、毒品犯罪、职务犯罪、网络犯罪、知识产权犯罪等刑事犯罪辩护领域,承办的大多数案件取得了取保候审、撤销案件、不起诉、免予处罚、从轻处罚、缓刑、无罪等成功辩护效果。重大刑事诉讼暨诈骗犯罪事务部精英团队由十余名专业律师组成,该团队承办的诈骗类成功案例、无罪案例主要有: ◆1998年珠海龚某合同诈骗案(无罪)◆1999年广州梁某诈骗案(无罪)◆2000年衡阳赖某合同诈骗案(无罪)◆2002年茂名梁某诈骗案(监外执行)◆2003年广州关某诈骗案(从轻处罚)◆2004年深圳廖某合同诈骗案(从轻处罚)

◆2011年原中央电视台《焦点访谈》节目主持人方某合同诈骗案(无罪)◆2011年曹某某信用卡诈骗案(从轻处罚)

◆2013年郭某冒充上将招摇撞骗案(判决后立马释放)◆2014年北京赵某诈骗案(无罪)

◆2014年衡阳凌某北京医托诈骗案(取保候审)◆2015年海南吴某诈骗案(发回重审)◆2015年珠海杨某诈骗案(取保候审)

2.取保候审申请书 篇二

取保候审申请书

说明:

取保候审是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根据案件情况。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施行的强制措施中的一种。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于下列人员可令其取保候审:(1)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2)可以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3)依法应当速逮捕,但患有严重疾病的;(4)依法应当逮捕,但正在怀孕或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5)拘留后需要逮捕但证据还不充足的;(6)己被羁押,但在法定期限内不能结案,适用取候审没有社会危险性的。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被羁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以及受托律师有权申请取保候审。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罪疑人、被告人提出保证人或交纳保证金。保证人须与本案无连,并有能力履行保证义务,享有政治权利,人身处布不受限制,以及有固定的住处和收入。

格式: 取保候审申请书 第 号

申请人:____________律师事务所律师。

通讯地址或联系方法:

申请事项:对犯罪嫌疑人申请取保候审。

理由:

犯罪嫌疑人_________因涉嫌一案,于年月日经人民检察院批准(或决定)逮捕羁押。根据案的犯罪嫌疑人(或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的要求,本人为)犯罪嫌疑人提出申请取保候审。其保证人是(或保证金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51条、第96条的规定,特为其提出申请,请予批准。

此致

_____________公安局或(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

有法律问题,上法律快车http://

申请人:(签名)律师事务所(章)年 月 日

3.取保候审申请书 篇三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中

身份证号:2

电话:826xxxxxxxx

手机:136xxxxxxxxx

被申请人:陈、男、月3日出生,系申请人之夫。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中

申请事项:对陈取保候审

事实理由:

xxx年月20日北京市人民检察院以涉嫌贪污罪对陈刑事拘留,后被。现羁押于北京市看守所。申请人及陈本人均向贵院提出了对取保候审但未得到批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看守所条例》第十条“看守所收押人犯,应当进行健康检查,有下列情形的不与收押:……(二)患有其他严重疾病,在羁押中可能发生生命危险或者生活不能自理的。但是;罪大恶极不羁押对社会有危险性的除外”。

《看守所留所刑罚罪犯管理办法》第19条规定了生活不能自理是指因病、伤残或者年老体弱致使日常生活中起床、用餐、行走、入厕等不能自行进行,必须在他人协助下才能完成。

申请人认为,陈目前的情况明显属于生活不能自理,符合不与收押、可以取保候审的条件。

陈案发前曾于xxx7年5月、6月两次入院治疗。被诊断患有双眼视网膜色素变异,双眼视物不清已经2年多,在家里生活起居都难以自理,并且需要长期不间断用药;而且,陈还患有双眼老年性白内障、糖尿病、原发型高血压病、痛风、高脂血症,也需要长期用药和照顾。(上述情况均有医院的诊断证明并已经提交)同时,陈在被羁押,仍然继续不间断的.用药,在羁押场所的生活起居均需要扶助。

案发前后陈也能够配合检查机关说明情况,能够积极配合调查,对其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第51条、第52条之规定,特申请变更刑事,对陈取保候审。

为此,申请人及自愿为的担保人,依法履行保证人的义务。

此致

北京市人民检察院

申请人:

4.取保候审申请书 篇四

被申请人:_____,男(女)、族,_____年____月____日出生,住址:_____市_____区_____路____号,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现被羁押在__________看守所。

申请事项:

请求对犯罪嫌疑人_______________取保候审。

被申请人__________因涉嫌交通肇事罪于_____年____月____日被_____刑事拘留,_____年____月_____日被批捕,现羁押于_____看守所。

事实与理由:

犯罪嫌疑人__________系申请人之_____。犯罪嫌疑人_____虽涉嫌交通肇事罪,但系过失犯罪,其家属已经与受害者家属达成了赔偿协议,并取得了受害者家属的谅解。本案中犯罪嫌疑人_____系初犯、偶犯、无犯罪前科,对社会造成的危害性较小,根据《刑法》第133条规定,量刑幅度为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符合取保候审的条件,采取取保候审不具有社会危险性。申请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65条的规定,特向贵局(院)申请取保候审,敬请考虑。

申请人愿意缴纳保证金或提供保证人,提出由_____担任__________保证人。保证人__________为人正派,有固定收入和住处,有能力履行保证义务。

现申请人以及保证人愿意履行《刑事诉讼法》第68条规定的保证人义务:

(一)监督被保证人遵守本法第六十九条的规定;

(二)发现被保证人可能发生或者已经发生违反本法第六十九条规定的行为的,应当及时向执行机关报告。

被申请人应当保证遵守《刑事诉讼法》第69条的规定:

(一)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离开所居住的市、县;

(二)住址、工作单位和联系方式发生变动的,在二十四小时以内向执行机关报告;

(三)在传讯的时候及时到案;

(四)不得以任何形式干扰证人作证;

(五)不得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

恳请予以批准为盼!

此致

公安局(检察院)(法院)

xxx

5.律师取保候审申请书 篇五

【】第号申请人:律师务所律师。

通讯地址或联系方法:

申请事项:对犯罪嫌疑人申请取保候审。

申请理由:犯罪嫌疑人因涉嫌一案,于年月日经人民检察院批准(或决定)逮捕羁押。根据案的犯罪嫌疑人(或其法定代理人、或其亲属)的要求,本人为犯罪嫌疑人提出申请取保候审。其保证人是(或保证金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特为其提出申请,请予批准。

此致

公安局

人民检察院

申请人:(签名)

河南**律师事务所:(章)

二〇一三年十二月十四日

现将本文书的制作要点介绍如下:

1.首部。

写明:第一,标题;第二,申请人的身份。

2.正文。

写明:第一,申请事项;第二,申请理由;第三,如果有保证人,则写明保证人身份;第四,写明保证的具体内容。

3.尾部。

写明:第一,致送机关的名称;第二,申请人、保证人(如果有的话)签名。

6.家属取保候审申请书 篇六

通讯地址:xxxxxxxxxxxxxxxx

联系方法:xxxxxxxxxxx

申请事项:对犯罪嫌疑人申请取保候审。

理由:犯罪嫌疑人xxx因涉嫌xxxxxxxx一案,于xx年xx月xx日经xxx人民检察院批准(或决定)逮捕,现羁押于xxxxxx看守所。

根据犯罪嫌疑人xxx及其家属xx的要求,本人为犯罪嫌疑人xxx提出申请取保候审。其保证人为xxx(或如需提供保证金,具体金额由批准机关确定,金额为xxxxx)。根据第65条的规定,特为其提出申请,请予批准。

此致

人民检察院

申请人:xxx

7.刑事取保候审申请书 篇七

通讯地址:朝阳区XX饭店B座1612

电话:139*********

申请事项:对犯罪嫌疑人方XX申请取保候审。

事实和理由:

犯罪嫌疑人方XX 因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一案,于2012年3月18日经昌平区人民检察院批准逮捕,现羁押于昌平区看守所。

我受方XX委托担任方XX辩护人。

查方XX已经被羁押8个月又12天,已经超过法定的羁押期限。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64条、第95条的规定,特为其提出申请取保候审,

请予批准。

此致

昌平区人民检察院

申请人:(签名)

律师事务所(章)

8.取保候审申请书(律师推荐) 篇八

申请人:上海XX律师事务所 胡启栋律师

通信地址:

联系电话:

申请事项:为犯罪嫌疑人XXX申请取保候审

申请理由:

犯罪嫌疑人XXX因涉嫌涉嫌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犯罪所得收益罪一案,于2012年XX月XX日由贵局依法刑事拘留。根据该犯罪嫌疑人妻子XXX的委托,本所胡启栋担任XXX的律师,为其提供法律帮助。为犯罪嫌疑人提出取保候审申请。

犯罪嫌疑人XXX的保证人是XXX,系嫌疑人XXX的妻子,或按贵机关的要求交纳一定数额的保证金。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51条、第96条之规定,特为其提出申请,请予批准。

取保候审的具体理由如下:

一、对犯罪嫌疑人XXX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XXX平常表现良好,是遵纪守法的公民。本次犯案系初犯、偶犯。且本案的涉及金额不大。犯罪嫌疑人及其家属也答应积极退赔。

二、犯罪嫌疑人XXX犯罪后有较好的悔改表现。犯罪嫌疑人归案后,如实的交代犯罪事实。

胡启栋 律师 158 2134 7887QQ:1214365437

三、犯罪嫌疑人XXX在上海有固定的住所。若对其取保候审亦能遵守取保候审的相关规定,随传随到,积极配合侦查机关侦办案件。

四、本案是个人犯罪,不同于团伙犯罪,若对犯罪嫌疑人XXX取保候审,不会存在串供等影响案件侦办的情形。

五、犯罪嫌疑人XXX家庭生活困难。犯罪嫌疑人XXX是家庭的经济和生活支柱。现犯罪嫌疑人XXX被羁押在看守所。犯罪嫌疑人的妻子一人须照顾两个小孩的生活起居,两个小孩其中一个不满三周岁,更有一个是不满一周岁的待哺乳婴儿。生活极其困难。

此致

上海市公安局XXX区分局

申请人:上海XX律师事务所

胡启栋律师

电话:158 2134 7887

2012年XX月XX 日

9.取保候审申请书格式书写 篇九

取保候审申请书格式写法

1.首部。

写明:第一,标题;第二,申请人的身份。

2.正文。

写明:第一,申请事项;第二,申请理由;第三,如果有保证人,则写明保证人身份;第四,写明保证的具体内容。

3.尾部。

写明:第一,致送机关的名称;第二,申请人、保证人(如果有的话)签名。

4.最后,要求注明提出该项申请的年、月、日。

取保候审申请书格式范本

申请人:______________律师事务所_______________律师。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申请事项:对犯罪嫌疑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申请取保候审。理由:犯罪嫌疑人_______________

因涉嫌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一案,于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_日经______________人民检察院

批准(或决定)逮捕羁押。根据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案的犯罪嫌疑人___________或其法定代理

人、近亲属____________)的要求,本人为犯罪嫌颖人提出申请取保候审。其保证人________(或保证金为

___________)。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51条、第96条的规定,特为其提出申请,请予批

准。

此致

____________公安局或(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

申请人:(签名)

律师事务所(章)

****年**月**日

10.家属取保候审申请书 篇十

申请人:

被申请人:***

申请事项:为犯罪嫌疑人唐植举申请取保候审。

申请理由:

犯罪嫌疑人唐植举因涉嫌生产、销售伪劣商品罪一案,于2012年07月05日被桑植县公安局刑事拘留,2012年07月17日经桑植县人民检察院批准被逮捕,现羁押于张家界市永定区看守所。依照我国刑事法律的相关规定,特申请对犯罪嫌疑人唐植举变更强制措施,改为取保候审,其保证人是犯罪嫌疑人唐植举的。取保候审的具体理由如下:

1、对犯罪嫌疑人唐植举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

《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五条规定:“对于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犯罪嫌疑人,可以取保候审。”

可以看出,防止发生社会危险性是逮捕羁押的一个充分条件,而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是取保候审的必要条件。此处的社会危险不是犯罪的社会危害性,而是指犯罪嫌疑人若离开羁押场所会妨碍对案件的刑事侦查,或者对他人和社会造成侵害。

结合本案:首先,唐植举是否生产、销售伪劣商品的有关证据应该已被公安机关掌控,如果嫌疑人有罪,其隐匿证据、逃避追诉已无可能;且唐植举所涉嫌的不是暴力型犯罪,没有违法犯罪的前科,无畏罪潜逃的可能性。其次,唐植举是在不太了解的情况下帮助他人托运货物(即伪劣商品)的,犯罪嫌疑人唐植举即使构成犯罪,其犯罪情节也是比较轻微的。因此犯罪嫌疑人唐植举也就没有畏罪潜逃的必要性。

2、犯罪嫌疑人唐植举是家里的顶梁柱,整个家庭都离不开他。

犯罪嫌疑人唐植举一家生活困难,家里不仅有老人需要赡养,还有两个未成年女儿需要抚养,其大女儿正在读高三,成绩优秀,其小女儿尚且年幼。唐植举是一家之主,家里所有的生活开销都靠他一人维持。对于唐植举一家人来说,对唐植举取保候审,不仅在物质上能得到帮助,在精神上也能得到安慰。

综上所述,对犯罪嫌疑人唐植举采取取保候审,既不会妨碍本案诉讼程序的正常进行,不会有社会危险性,符合《刑事诉讼法》有关取保候审的规定,请办案机关予以批准。如果办案机关批准对犯罪嫌疑人唐植举取保候审,我们将告诫唐植举遵守取保候审的相关规定,随传随到,并告诫保证人认真履行监督和报告义务,积极配合办案机关侦办案件。

此致

公安局检察院

申请人:

年月日

篇二:家属取保候审申请书

申请人:×××,女,汉族,××市××村人,住××市××村,联系电话:××××。系犯罪嫌疑人×××之妻。

被申请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男,汉族,××市××村人,××厂××(职务)。因涉嫌非法持有枪支罪,于2006年×月×日被××市人民检察院批准逮捕,现关押在××市看守所。

申请事项:对犯罪嫌疑人×××申请取保候审。

事实和理由:

犯罪嫌疑人×××因涉嫌非法持有枪支一案,于2006年××月××日经××市人民检察院批准逮捕。现公安机关的侦查完毕,已报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考虑到犯罪嫌疑人×××所涉嫌罪名的性质以及案件有关情况,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五十一条规定的取保候审的条件,而且现在××厂急需犯罪嫌疑人×××回来参与筹划管理,另外犯罪嫌疑人在羁押期间身体状况一直不好。因此,申请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五十二条规定为犯罪嫌疑人×××提出取保候审申请,并愿依法交纳保证金或提供保证人。请贵院予以审查批准。

此致

××市人民检察院

申请人:

年月日

篇三:家属取保候审申请书

申请人:邹某某,女,汉族,生于19xx年8月,系嫌疑人徐某某之妻,现住XX省XX县茶畲路XX号。

联系电话:

申请事项:依法对徐某某申请取保候审

申请理由:

徐某某于20xx年3月31日因涉嫌伪造、变造、买卖国家机关公文、证件、印章一案被贵局刑事拘留,现羁押于浦东新区一看守所。鉴于徐某某身体残疾腿部患有小儿麻痹症、犯罪情节轻微危害不大、犯罪次数较少并能如实供述等实际情况,申请人特依据刑事诉讼法及相关司法解释的有关规定申请对徐某某取保候审。申请人保证在取保候审期间使徐某某不离开居住地或贵局限定的区域、及时听候传讯、不干扰证人依法作证和贵局对证据的收集,申请人将按法律的规定向贵局提供担保或依法缴纳保证金。以上申请,请贵局予以批准。

此致

xx新区公安分局

申请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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